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

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政策解读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17年9月22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52号)、《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央城市工作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落实《关于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促进分园高端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

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号)制定了《实施细则》,对支持内容、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内容进一步的明确细化。

二、《实施细则》的支持主体

支持对象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绿色生态园区、特色园区、创新社区、军民融合园建设和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改造

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服务示范区企业的人才住房保障项目的投资、建设或管理单位;向园区辐射转移和落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精尖”产业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的创新主体;开展智慧中关村示范试点的项目单位。

三、《实施细则》的支持主要内容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号)基础上,对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等9个支持方向在支持内容和申报材料方面进行明确和细化。

(一)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建设

细化支持条件:1.明确生态建设项目领域包括建筑节能、海绵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照明、绿色交通、生态景观、生态智慧管控系统、固体废弃物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生态修复等。2.对第三方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建设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或中关村示范区政策范围内注册企业,且为项目出资方,出资金额须高于项目生态建设投资的40%。

明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生态园区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或相关评审会议纪要等复印件、相关合同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复印件、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效益分析报告等。

(二)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改造

细化支持条件:

1.闲置低效土地改造开发类项目:要求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盘活土地为依法取得、产权清晰、无纠纷;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园区产业定位、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并已开工建设等。

2.存量空间资源内部整理改造类项目:要求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合法且产权清晰;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园区产业定位等。

明确申报材料:

1.闲置低效土地改造开发类项目:包括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立项批复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盘活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

2.存量空间资源内部整理改造类项目:包括项目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复印件、区级以上部门授牌或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盘活改造前后对比照片等。

(三)特色园区和创新社区建设

细化支持条件:

特色园区或创新社区应符合分园发展方向和特色定位,总建筑规模不低于3万平方米,且运营管理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独立团队。

1.申请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授牌、批复资金支持的特色园区或创新社区项目:包括:获得相关部门授牌或批复且对该

园区特色发展定位或产业定位有明确要求。

2.申请特色产业聚集度资金支持的特色园区或创新社区项目:包括已入驻企业楼宇面积占园区可租售楼宇面积比不低于80%;主导特色产业入驻企业楼宇面积占该园区已入驻企业楼宇面积比不低于60%。

3.申请资金支持的特色服务平台项目:包括实际服务该园区内企业超过30家;

4.申请资金支持的开放共享服务平台项目:包括每年实际服务企业超过50家且服务园区外企业占服务企业总数超过30%;依托该平台组织面向全市、京津冀的特色领域产业对接活动5次以上或组织具有国内或国际影响力的特色领域大赛、论坛等活动。

明确申报材料:

1.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授牌、批复的特色园区和创新社区项目:包括项目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2.搭建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的特色园区和创新社区项目:包括项目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权属或房屋购置或房屋租赁等合同或文件复印件、服务企业名录及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平台搭建或运维费用材料等。

3.围绕特色产业搭建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特色园区和创新社区项目:包括项目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服务企业名录及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平台搭建或运维费用材

料、活动组织照片等。

4.特色产业聚集度高的特色园区和创新社区项目:包括项目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入驻企业清单及签约合同复印件、主导产业企业清单及签约合同复印件等。

(四)军民融合特色园建设

细化支持条件:提供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常年与军方、军工单位开展军民两用技术展示对接活动的服务场地;有专人从事军民融合项目和产业情况统计分析、需求信息征集和资源共享等工作,并提供专用办公场地、办公条件;提供服务于军民融合活动的设施设备。

明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军民融合企业、技术、产品等情况汇总表,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照片等材料等。

(五)引进落地“高精尖”项目

细化支持条件:包括引进方式,在分园近两年落地注册并开展实际生产经营,在研发、产业化和平台建设等方面有实际投资,在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获得分园认可。

明确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研发或产业化或平台建设等方面的文件材料、项目资金投入的文件材料等。

(六)智慧园区建设

细化支持条件:包括项目的投资主体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符合智慧中关村顶层设

计要求及申报指南中的支持方向;已制定详细的项目规划和建设方案,且已通过专家评审;应为项目征集之日前2-3年内开展的项目,且已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投资资金合理并有相应支出凭证;项目注册用户不低于100个;项目上线运营时间不低于3个月;平台累计访问量不低于5000次;项目资源成果可与智慧中关村相关信息化平台实现共享、交换和整合等。

明确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项目建议书或建设方案、项目商业计划书、系统运行状态的说明文件、相关标准和规范等。

(七)人才住房保障

细化支持条件:

1.在全市范围内为中关村示范区人才和青年创业者提供住房保障的项目;

2.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人才公租房项目须为市公租房体系内项目,且应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并已开工建设;

3.申请房租补贴支持的人才公租房项目须属于市公租房体系内的项目且实际租金不得高于住房保障部门确定的租金水平;市公租房体系以外,由园区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企业、中关村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或机构改造、租赁的住宅公寓或青年人才公寓,须已完成改造、集中连片、规模不少于30套等。

明确申报材料:

1.人才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类项目:包括贷款贴息申

请表、立项批复、(委托)贷款合同复印件、市级或区级政府或市区住保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等。

2.人才公共租赁住房房租补贴类项目:包括房租补贴申请表、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房屋出租情况报告、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租金水平的正式文件、有关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的正式文件复印件等。

3.市公租房体系以外、已用于示范区人才住房保障项目:包括房租补贴申请表、租赁协议或合同复印件、房屋出租情况报告、申报项目竣工验收单或改建验收报告等。

(八)“三城一区”及重点功能区建设

细化支持条件:1.需在中关村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创新型产业集群和“中国制造2025”创新引领示范区及其重点辐射区政策范围内;2.符合《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方向和要求;3.申报主体牵头研究编制重点区域或重点专项规划,实施高水平研究机构、重大产业化示范、重大国际活动等科技创新与产业建设项目,建设重点交通、商务、居住、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项目,以及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项目。

明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规划编制合同;可研报告、项目研发和产业化投资相关文件材料、项目市场潜力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等;项目立项批复、项目施工建设合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材料复印件等。

(九)中心城区辐射带动郊区分园发展

细化支持条件:1.中心城区与郊区开展合作,申请支持项目应符合合作引导发展的产业方向;2.中心城区及其分园的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创新创业平台、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等项目在郊区分园落地;3.转移落地项目在郊区分园注册并实际运营或生产;4.转移落地项目在研发、产业化或平台建设方面有实际资金投入。

明确申报材料:包括中心城区与郊区、中心城区分园与郊区分园(战略)合作协议及利益协调机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研发、产业化或平台建设等相关文件材料等。

四、《实施细则》特点

1.细化支持条件

《实施细则》对绿色生态园区建设、存量空间资源盘活利用、特色园区和创新社区建设、军民融合特色园建设、引进落地“高精尖”项目、智慧园区建设等9个支持方向支持条件进行了细化。

2.明确申报材料

进一步明确每个支持点申报材料,除项目申请表之外,增加了相关批复立项文件、项目服务采购合同、费用支出凭证、投资证明、分园推荐意见等材料,提升了项目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可信度。

3.规范申报流程

在“受理、审核和监督管理”章节进一步细化支持资金申报流程,包括发布申报通知、分园管理机构初审并出具意见、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形成支持方案、报请主任专题会审议、公示等程序。

4.强化项目管理

在“受理、审核和监督管理”章节明确要求对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必须与中关村管委会签订资金支持协议,并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五、《实施细则》中支持事项申报程序

1.中关村管委会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和文件,并提交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3.分园管理机构对本分园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现场调查,并出具推荐意见;

4.中关村管委会根据申报项目情况,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和费用审计、核验,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评审;

5.中关村管委会对通过初审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形成支持方案,报请主任专题会审议;

6.经审议通过的拟支持名单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7.对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中关村管委会与项目资金支持单位签署协议,并将支持资金拨付至支持单位。

规划思路认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加强版)

规划思路认识: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加强版)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陈兵 2015-2-12 【2015-2-5探讨一】产业部分如何做? 【陈兵答】 产业部分,我的想法是找产业机会,这产业机会,来源几个方面:一是产业升级,新兴技术领域,迎合前沿技术发展趋势,比如医疗器械,智能高端化。二是国家和地区地方重大发展需求,比如,物联网,智慧城市建设,新城镇建设,这些都能催生一些新的新兴产业。三是合作途径,比如保坻跟中关村的合作,在电子商务方面,做农产品电子商务,先满足天津,北京两个城市的食品需求,然后做大到全国,这个领域也有很多的机会。 【2015-2-5探讨二】 农产品电子商务,宝坻已经有位回乡人士已经做了精品营销和网络营销的事,但现在的问题是:大蒜的品质下降了、种植面积也缩减了、大蒜作为宝坻“三辣”中最具影响力的产品,科研项目给过不少但经费有限,时断时续,根本做不到精种改良的研究,而其它的品种还没有它的境遇好呢。说到底,社会的财富意识被引导到了快速致富、不劳而获、炒房子等方面,科技还是曲高和寡。 【陈兵答】 我一直觉得各地在房地产业运作上很成功,其实房地产业本来是有很多障碍的,投资大,审批多呀,涉及的部门也多,协作方也挺多,但发展获得金钱回报,钱可以打通一切,我一直很想研究这其中的一些值得借鉴的地方。产业运作确实是需要有钱,才会有活力,现在北京中关村在产业运作上很牛了,天津市就是需要有更好的产业运作能力。个人小打小闹,很难,需要专业的机构和体系,这正是自创飞可以努力的一个方向。 之所以提房地产,不是说它都好,我想研究这个里面,有很多模式上创新的地方,比如样板房,预售机制,招投标机制,也许是国外经验,但应用和借鉴很快,这些机制和运作模式上的创新,值得其他产业借鉴。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北方网消息:根据规划方案,“一区二十一园”用地总面积244.67平方公里。核心区(包括华苑科技园、北辰科技园、南开科技园、武清科技园和塘沽海洋科技园)用地面积55.24平方公里,未来科技城为核心区的拓展区。21个分园(共31个片区)用地面积189.43平方公里,其中,市内六区各分园用地面积9.15平方公里;滨海新区(包括开发区、空港经济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商务区、临港经济区)各分园用地面积46.03平方公里;其他区县各分园用地面积134.25平方公里。依据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31个片区认定为市级高新区。 天津频道日前,天津市政府正式印发《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二十一园”规划方案》。“一区”即天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二十一园”即在各区县、滨海新区有关功能区分别规划建设21个分园。天津市将统一产业布局、统一管理创新,鼓励和促进各分园科技资源开放共享,要素合理流动,产业发展优势互补,大力建设“一线、两带、一城”的产业聚集区。到2020年,“一区二十一园”将成为富有创新发展活力的创新型园区。 根据规划方案,“一区二十一园”用地总面积244.67平方公里。核心区(包括华苑科技园、北辰科技园、南开科技园、武清科技园和塘沽海洋科技园)用地面积55.24平方公里,未来科技城为核心区的拓展区。21个分园(共31个片区)用地面积189.43平方公里,其中,市内六区各分园用地面积9.15平方公里;滨海新区(包括开发区、空港经济区、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商务区、临港经济区)各分园用地面积46.03平方公里;其他区县各分园用地面积134.25平方公里。依据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31个片区认定为市级高新区。 “一线”即京津科技新干线,从北京中关村到天津滨海新区,借重首都创新资源,构建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轴线。沿线重点布局武清区、宝坻区、北辰区、东丽区各分园及空港科技园、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2个分园,重点建设京津协同创新载体,承接首都科技成果和资源溢出。依托特色园区、大院大所和龙头企业,发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区域主导产业,做大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特色优势产业。 “两带”即围绕京津科技新干线主轴延伸形成的两条高新技术产

2017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金种子企业服务措施

2017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金种子企业服务措施 2017年金种子工程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拓宽投融资渠道,丰富项目路演活动,推动产业资源对接,促进资源共享。 一、产业资源“零距离”对接 组织金种子企业走进行业内大企业,零距离对接产业资源。划分金种子企业行业类型,根据行业内金种子企业需求,开展对接活动,促成创业者与大企业之间资源共享,解决创业者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兼具深度、高度和广度的发展建议。 二、融资推介 以项目路演的方式举办推介会。邀请知名投资机构负责人组成投资顾问团,每次重点推介6-8家金种子企业及各科技园区优秀企业项目。实现金种子企业与投资机构的有效对接,促成金种子企业与风投机构的合作。 以交流互动方式举办金融专题沙龙。邀请知名金融机构负责人,针对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解读最新金融新政,提供金融优化产品解决方案,帮助金种子企业解决“钱”的实际问题。 三、培训交流 以“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开展有关知产服务的宣讲会。与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中心(12330)对接,邀请长期从事知产服务的基层工作人员为金种子企业提供切实有效的知产帮扶方案。 四、资源整合 通过整合资源,加强金种子的企业宣传;利用金种子工程的资源对所有金种子企业服务;整合金种子工程合作的风险投资机构,为企业融资做好对接服务。 (一)组建各方微信群 建立金种子工程微信群;逐步建立完善金种子校友微信群,由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工作人员运营,保证金种子企业校友之间、校友与工作人员的沟通顺畅,接受校友们提出的活动建议,随时改进活动内容。 (二)完善微信公众号

金种子工程相关信息将在中关村创业生态发展促进会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方便大众查询多方面资料;金种子工程活动信息将通过公众号定期推送到大众的面前。 五、政策宣讲 组织召开政策宣讲会,针对中关村相关支持政策进行解读。为金种子企业开展政策咨询服务。

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拟认定企业名单

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拟认定企业名单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詹阳动力重工有限公司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四川省银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兴发铝业有限公司 北矿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 中石化四机石油机械有限公司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重型机械研究院股份公司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梅岭电源有限公司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 泰富重工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长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安踏(中国)有限公司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锦江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青岛宝佳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

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 1、项目资金安排使用符合《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重大产业专项资金管理细则》要求。 2、对于分阶段持续支持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后续资金支持时,应提交上一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海淀园管委会组织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是否给予后续支持的主要依据。 (二)分类条件 第一类:重大产业平台项目 1、项目立项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总投资额在10000万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投资和建安成本投入),项目申报时已基本完成平台搭建,已投资金额的比例超过80%; 2、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项目形成能够引领产业变革和技术颠覆性创新的产业生态平台,至少带动20家以上的上下游产业链的企业接入该平台; 4、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牵头企业和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牵头企业须承担80%以上的投资额及相关任务,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第二类: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1、项目实现产业化时间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总投资额须5000万元(含)以上(不含土地投资和建安成本投入),已完成投资额的比例超过50%,且实现的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含)。 2、项目要有成熟稳定的技术产品,提供项目核心技术认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确保该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3、项目实现产业化,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带动作用,并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五,有第三方机构的公开数据证明材料。 4、联合申报的项目应有牵头企业和联合单位的合作协议,牵头企业须承担60%以上的投资额及相关任务,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文本-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 (4) 第三章功能定位与规模 (5) 第四章规划空间管制 (5) 第五章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6) 第六章用地规划 (7) 第七章产业用地规划 (9) 第八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0) 第九章居住用地规划 (10) 第十章园林绿地规划 (11) 第十一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1) 第十二章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12) 第十三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2) 第十四章综合防灾规划 (14) 第十五章原住民安置规划 (15) 第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15)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保障 (16) 第十八章附则 (16)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文本简本)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背景 为深化落实国家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东湖示范区)的宏观战略以及东湖示范区发展战略,落实东湖示范区产业发展需求的空间支撑;实现东湖示范区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和东湖示范区城乡统筹发展;指导东湖示范区各项城市建设,特编制《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作为东湖示范区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 二、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湖北省委、省政府和武汉市委、市政府关于东湖示范区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提高东湖示范区的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成为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 1、区域协调,示范带动:在武汉城市圈武鄂黄城市带的区域背景下,坚持统筹区域发展,协调周边区域特别是鄂州西部的发展,加强其在产业、生活、生态环境、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对接。 2、创新特色,开放平台:充分挖掘“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新内涵,塑造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请书 (“春耘计划”) (2013版) 项目名称: 项目起止日期:年月——年月 责任单位:(盖章)项目责任人:职务: 固定电话:手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子邮件: 项目方向: 所在分园:(分园管委会盖章)推荐区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科委代章) 20 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请书使用。 二、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项目申请书等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四、报送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分园管理机构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特殊情况,另定)。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五、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年度企业审计报告。 (2)根据项目类别提供附件中要求的材料。 (3)如近两年内项目申请单位申报过财政资金资助的其他类别项目,需主动申明相关申报情况,包括申报财政资金的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等。 六、本申请书由上海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制订。

承诺书 1、本单位申报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的材料真实、有效; 2、本项目实施内容未获得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持; 3、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本单位保证配备项目实施需要的人员、自筹经费等保障条件,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4、以上承诺如有不实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特此承诺。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科园发〔2019〕42号) 各有关单位: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我委2019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9月18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加快发展高精尖产业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示区组发〔2018〕4号),加快支持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创新平台”)建设,促进中关村示范区高精尖产业创新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平台旨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中关村示范区科技和人才优势,通过开展前沿颠覆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成果共享、标准创制、构建专利池、市场应用推广、产业生态建设等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联合创新,解决中关村示范区重点产业发展的共性问题和技术短板,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紧密协作、互利共赢的创新联合体,促进产业链上下游衔接联动以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为重点产业发展发挥重大带动作用。 第三条按照“统筹布局、聚焦重点、创新引领、产业协同”的原则,结合中

关村示范区各分园产业定位,聚焦重点特色产业园区与细分产业重点环节,统筹建设创新平台;推动创新平台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设高效、协同的运行机制,充分集聚人才、技术、资本、服务等各类资源要素,进一步提升前沿技术供给能力,充分发挥对一区多园产业升级、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二章统筹布局 第四条产业领域。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健康、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发展产业,聚焦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关键环节,在以下细分技术领域布局建设创新平台: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大数据和云计算等领域,重点支持建设人工智能底层开源软件和核心算法平台、新一代操作系统研发应用平台、集成电路设计服务及电子设计自动化(EDA)创新应用平台、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研发测试及创新应用平台、重点行业大数据开放应用平台、自动驾驶技术开源开放与测试应用平台、导航与位置运营服务平台、量子通信研发应用平台等。 (二)生物健康。聚焦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成果转化、研发生产、注册上市、市场销售等环节的共性需求,重点支持建设千升以上规模的生物药中试服务平台、高端制剂平台、医药合同研发机构、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服务机构、代工生产服务平台、医疗器械工程化平台等符合国际标准的研发生产服务平台,以及推进临床科研成果转化的中关村医学成果转化中心。 (三)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围绕机器人、精密机床、无人机、增材制造(3D 打印)、微纳制造、柔性制造、轨道交通、商用航天等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的共性需求,重点支持建设自动化工业设计与仿真服务平台、工业机器人核心部件研发应用平台、精密机床高端数控系统、无人机共性技术及应用平台、商用航天关键技术与核心组件研发商用化平台、增材制造材料设备和工艺研发平台、微纳制造研发应用平台等。 (四)新材料。围绕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纳米材料、新型显示材料等前沿材料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当好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主要载体,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促进一区多园高端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关村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中关村示范区各分园发展定位和产业总体布局要求。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支持项目的金额,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情况,在最高限额内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章支持方式和标准 第一节绿色生态园区建设 第四条支持对象 - 1 -

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 第五条支持条件 (一)申报资金支持的绿色生态园区须符合以下条件: 1.规划范围不少于40亩或建筑规模不少于3万平方米,实施地点须在中关村示范区政策范围内; 2.已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 3.近三年内开工并建成的生态建设项目,须应用生态智慧或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服务不少于以下领域中5个领域:建筑节能、海绵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照明、绿色交通、生态景观、生态智慧管控系统、固体废弃物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生态修复等。 4.近三年内开工并建成且申报当年资金支持的生态建设项目不少于3个,涉及上述领域不少于2个。 (二)对已获得国家绿色生态示范城、北京市绿色生态示范区批复的申报项目,免除申报条件(一)中1、2的审核。 (三)对第三方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建设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或中关村示范区政策范围内注册企业,且为项目出资方,出资金额须高于项目生态建设投资的40%。 第六条支持金额 对申报当年绿色生态园区资金支持的生态建设项目,按照每个项目中生态建设投资的40%给予支持,对每家申报单位每年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 2 -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 (服务)认定管理办法 创新平台发〔2012〕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精神,组织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工作,加快对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的应用推广,提升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带动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产品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产权明晰、质量可靠的有形产品。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服务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

由具有一定资质的单位依靠自有高新技术与专业知识,为应用方提供的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稳定可靠的专业化服务形式。 第四条本办法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的产品(服务)。 第二章认定条件 第五条申报单位应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登记并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六条产品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产品应获得国家批准并在有效期内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商标等知识产权。 第七条产品技术成熟、质量可靠、有一定的市场需求度。 (一)产品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的检测。

(二)属于国家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同时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 (三)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同时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四)产品已投入批量生产,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200万元以上。 第八条产品应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应掌握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第九条申报的服务应具有明确的技术方案及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周期、服务目标,并具有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及明显经济效益的特点。 第十条申报的服务上一年度通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性收入应达到200万元以上。 第十一条提供服务的单位应获得相关行业资质认证;对于特殊行业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行业管理规定,并提

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企业用)

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指南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一一年四月

前言 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出台了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政策、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为了方便企业、相关人员清晰地了解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以下简称税收优惠),正确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我们编写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政策指南》)。 《政策指南》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享受示范区税收优惠的具体操作流程;第三部分为适用示范区税收优惠应注意的问题。三部分均详尽、细致地介绍了有关内容,会对读者全面了解示范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正确申请享受有关税收优惠起到指引作用。 《政策指南》中如有疏漏之处,望请批评指正。

为提升中关村科技发展和创新能力,加快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并对全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国务院批复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以下简称81号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3号)和?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发火[2011]90号),明确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现将其中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以下简称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第一部分、示范区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 一、示范区的范围 目前,示范区现总面积为232平方公里,包括海淀园(133.06平方公里)、丰台园(8.18平方公里)、昌平园(11.48平方公里)、电子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 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政策解读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于2017年9月22日正式印发。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52号)、《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中央城市工作会、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等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落实《关于推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促进分园高端化、特色化、协同化发展。 依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号)制定了《实施细则》,对支持内容、申报材料、申报流程等内容进一步的明确细化。 二、《实施细则》的支持主体 支持对象为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开展绿色生态园区、特色园区、创新社区、军民融合园建设和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改造

的投资、建设或运营管理单位;服务示范区企业的人才住房保障项目的投资、建设或管理单位;向园区辐射转移和落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精尖”产业项目、公共服务平台的创新主体;开展智慧中关村示范试点的项目单位。 三、《实施细则》的支持主要内容 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区多园协同发展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7]15号)基础上,对绿色生态园区建设等9个支持方向在支持内容和申报材料方面进行明确和细化。 (一)推进绿色生态园区建设 细化支持条件:1.明确生态建设项目领域包括建筑节能、海绵城市、水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绿色照明、绿色交通、生态景观、生态智慧管控系统、固体废弃物处理、地下综合管廊、生态修复等。2.对第三方社会资本参与的生态建设项目,申报单位须为园区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公司或中关村示范区政策范围内注册企业,且为项目出资方,出资金额须高于项目生态建设投资的40%。 明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生态园区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及其专家评审意见或相关评审会议纪要等复印件、相关合同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复印件、生态建设项目实施效益分析报告等。 (二)存量空间资源盘活改造 细化支持条件: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根据《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关于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发展的意见》(京科发〔2011〕303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11〕2858号)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市级统筹部分)使用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1〕2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产业技术联盟发展,推动创新资源整合,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示范区内重点发展产业的竞争力,推动形成产业集群,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关村管委会)设立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为规范对该资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照年度预算进行安排。 第二章支持范围 第三条【联盟定义】本办法所支持的产业技术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指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

政产学研用单位参与,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为目标,以契约关系为保障,形成明确的资源整合、合作运营、利益分享机制的创新合作组织。 第四条【联盟支持条件】申请资金支持的联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关村示范区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资源整合能力突出、运营管理机制完善、领军企业聚集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的联盟; (二)理事长单位或秘书长单位为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的法人单位,或者联盟核心成员单位注册在中关村的比例不低于50%。 第五条【成员单位支持条件】申请资金支持的联盟成员单位应为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六条【支持方向】中关村示范区产业技术联盟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联盟成员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产业链协同创新、围绕重大需求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建设公共技术平台和产业服务平台,开展交流合作,增强行业影响力和凝聚力等工作。 第三章支持条件和额度 第七条【国家项目配套】支持联盟成员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围绕国家战略、社会管理、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科技需求,研发前沿技术或关键核心技术,开展集成创新和应用示范。 (一)对联盟成员企业牵头承担的上一年度国家科技基础设施项目,且在京落地的,按照国家支持金额的20%给予配套资金支

海淀园探索科技园区国际化新模式

海淀园探索科技园区国际化新模式 “以前是发展中国家在发达国家后面亦步亦趋,现在随着全球化的过程,世界变平了,发展中国家的一些经验也可能对发达国家有启迪。” ――张秀英 “The developing countries were followed developed countries in the early time, now with the globalization process, there are some experiences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might be u seful for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 Zhang Xiuying 在今年5月召开的首届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区域创新国际研讨会上,北京市委常委、海淀区委书记、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赵凤桐被授予世界科技园区协会荣誉顾问称号――这看起来是对赵凤桐书记长期致力于中关村发展乃至推动世界科技园区发展的肯定,其实也是对中关村核心区国际化发展的肯定。与此相应的是,世界科技园区协会总干事路易斯?桑也愉快地接受了海淀园的聘请,成为海淀园管委会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 这个细节,可以说是中关村核心区国际化的一个注脚。在海淀园,管理机构为了更好地推动企业的战略国际化,建立了一整套的方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园区

管理的国际化和园区企业的国际化战略恰如一体双翼,推动着整个海淀园科技园区不断超越地域局限,走向世界舞台。 “走出、引进”搭建国际化平台 中国有57个高新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国际化方面当是57个高新区之首,而海淀园是中关村的核心区,其国际化平台搭建工作更是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3年,园区就提出了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的思路,对国际合作交流模式进行了思考。此后的2004年2月28日,海淀园又进一步被科技部火炬中心选定作为科技企业“走出去”一站式服务的试点单位,专门从事对我国高新区国际化转型而进行的先行先试的研究。之后在这个基础上,海淀园继续承担了“海淀园国际技术转移交互式工作系统”的开发构建。2010年6月18日上午,北京市科委、科技部火炬中心、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以及项目评审专家共同组成的项目验收小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这个工作系统可以构建多层次国际交流机制,解决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对国际交流合作不同需求的目的。 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海淀园出台了《海淀区促进创新企业国际化发展实施办法》,加大对园区企业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参与或组织重要行业协会活动、拓展国际市场提升品牌形象等方面的资金支持;为了能“引进来”,海淀园成立了

【附件】中关村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布局

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空间布局 中关村科学城。 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和先行先试力度,聚集产业创新要素和高端业态,调动高校、院所、企业等主体的积极性,推进协同创新,大力发展高端研发和楼宇经济,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创制一批新标准、转化一批重大成果。重点建设以中关村大街为核心的"中关村生命科学与新材料高端要素聚集发展区",以知春路为核心的"中关村航空航天技术国际港",以学院路为核心的"中关村信息网络世纪大道"。把中关村科学城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策源地、体制机制创新的前沿阵地、科技成果转化的辐射源和区域创新的先行示范区。 未来科技城。 突出生态环保、科技示范作用,高标准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生态环境。积极推进中央企业创新资源集聚发展,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建设一流科研人才的集聚地、引领科技创新的研发平台和全新运行机制的人才特区,探索实行国际通行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创业机制,打造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基地。 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 以海淀区平原地区、昌平区南部地区为重点,大力推进研发服务、信息服务等高端产业集聚,加速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孵化转化,建设"生态良好、产业集群、用地集约、设施配套、城乡一体"的世界领先的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 南部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带。 有效整合亦庄、大兴为主体的城市南部产业空间资源,拓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加大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带动房山高端制造业基地联动发展,打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技术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成为高技术制造业发展和对外辐射合作的重要承载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策略比较分析及经验启示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策略比较分析及经验启示 摘要:本文通过比较分析,利用搜集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数据资料,梳理分析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发展策略,并以此为基础,归纳总结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策略中的共性特征、经验启示,即“八个注重”。 关键词: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比较分析;发展策略;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8)4-19-4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8.04.004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mparative analysis,this paper used the data collected from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to analyze th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f the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Based on this,this paper summarizesd the common characteristics and empirical enlightement of th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of the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namely "eight emphasis". Key words:national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comparative analysis;development strategies;empirical enlightenment

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6日】【来源:科技司】【字体:大中小】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关于建设创新型陕西的战略部署,落实《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任务要求,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 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鼓励我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据工信部、财政部印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2013年4月22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设创新型陕西的战略部署,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规范和加强我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鼓励我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指工业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规范、有序推进。 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评价的具体组织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每年认定一次。

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四至范围

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四至范围 (一)海淀园 中关村海淀园-东至为建材城中路、西小口路、后屯路、清河路、八达岭高速、北三环路、新街口外大街、北二环路、海淀区区界、三里河路,南至为莲花池东路,西至为东北旺苗圃西至、马连洼北路、圆明园西路、北五环路、中关村北大街路、清华西路、万泉河路、万柳东路、泉宗路、蓝靛厂小学南墙、常青路、常润路、杏石口路、西四环北路、坂井路、远大东路、石佛寺北侧路、蓝靛厂南路、半壁店铁路、玉泉路,北至为后厂村路(软件园北侧路)、京包高速路、安宁庄路、建材城西路。共计112.24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文化教育基地-东至规划温北路,南至文化教育基地规划B区南侧路,西至市区铁路西北环线,北至文化教育基地北侧路。共计3.08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环保园-东至稻香湖东路,南至京密引水渠,西至温阳路,北至北清路。共计3.27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东至周家巷排水沟,南至北清路,西至苏三四村排水沟,北至规划玉河南路。共计2.82平方公里中关村海淀园永丰产业基地-东至永泽南路、永泽北路,南至永丰西路,西至永澄南路、永澄北路,北至丰润中路、丰润东路。共计2.82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航天城-东至航天城东至,南至邓庄南路,西至永泽南路,北至北清路。共计1.86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苏家坨Ⅰ-东至北安河路,南至七王坟路,西至市区铁路西北环线,北至七王坟北路。共计0.32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苏家坨Ⅱ-东至沙涧河、温阳路,南至聂各庄东路,西至前沙涧小学现状西至、苏家坨西路,北至前沙涧构件厂现状北至、前沙涧村现状鱼塘北至。共计0.73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温泉Ⅰ-东至温阳路,南至辛庄村现状鱼塘北至,西至辛庄村现状西至,北至北清路。共计0.43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温泉Ⅱ-东至市卫生干部培训中心现状西至,南至温泉路,西至温阳路,北至温北路。共计0.97平方公里 中关村海淀园温泉Ⅲ-东至北京百亭鱼乐园东至,南至京密引水渠,西至稻香湖东路,北至东埠头路。共计0.29平方公里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1-2020)

简要内容: 1. 规划类型和作用 为深化落实国家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抢抓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战略机遇,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指导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建设,实现区域城乡统筹和一体化发展及产业、空间的合理配置,引导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总体规划(2011—2020年)》,作为东湖示范区下层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法定依据。 2. 规划范围和规划年限 本次规划范围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区域,即东至武汉市与鄂州市市域分界线,南至武汉市江夏区五里界街大屋陈社区,西与武汉市江夏区经济开发区藏龙岛办事处和洪山区接壤,北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市化学工业区和长江为界,总面积为518平方公里。本规划基期年为2011年,规划期限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2020年之后。近期规划期限至2015年。 3. 总体定位和发展目标 (1)发展定位 国家自主创新的示范高地,科技创新高端要素的聚焦区;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先行试验区,以及新型产业的高端制造基地和辐射源,社会管理的改革创新区;武汉东部公共服务中心,集产、学、研、居、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创新型科技新城。 (2)总体发展目标 至2020年,充分发挥东湖示范区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自主创新驱动区域发展、创建全国具有重要典型意义和先行示范作用的“东湖模式”;建成具有活跃的创新经济、和谐的社会人文和绿色的生态环境,以“世界光谷”享誉全球的世界一流科技园区。 4、人口规模 预测至2015年,东湖示范区常住城镇人口为95万人;至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为150万人。 5、规划发展战略 本次规划提出了功能复合、产业集群、交通低碳、土地集约、生态立区、空间弓形发展等六大发展战略。 功能复合战略倡导产、学、研、居、服五种功能混合,形成若干有明确主导功能、特色鲜明又相对独立的混合组团,实行“一区多园”的组织模式。 产业集群战略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条,建设专门化园区,建立有效的产业导向机制,着力塑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交通低碳战略提出建立示范区与武汉城市中心、城市圈及国际、国内城市有效的快速公共交通网,并强调内部交通快速公交、步行及自行车出行优先发展策略。 土地集约战略提出以“集约用地,集聚产业”为指导,引导人口和产业向空间主骨架集中,形成示范空间发展的极核效应和通道效应;加强农村居民点调控,有序推进“迁村并点”。生态立区战略提出以人与自然和谐为主线,在保证城市生态系统良好运转的基础上,按照生态、生活和生产的顺序布局城市用地空间;大力尝试发展生态产业经济、营造绿色自主创新示范园区。 空间弓形发展战略提出统筹九峰森林保护区、龙泉山风景区、牛山湖、严东湖和城区发展的关系,构建“三位一体,两翼起飞”的空间发展模式,形成“山—湖—城”互动的空间格局。

2020年(发展战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商业发展规划

(发展战略)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商业发展规划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商业发展规划(2001--2010年) 壹、总则 (壹)规划范围和重点 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以下简称园区),包括中心区和发展区,面积359平方km,其中中心区73平方km,发展区286平方km。规划重点是中心区和发展区的商业模式、布局结构和服务功能。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1--2010年。 (三)规划依据 ⒈有关园区建设的请示、批复和各部门规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的请示》; ——国务院《关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关村科技园区“三年大变样”基础设施及园区建设实施计划》;——《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及海淀区总体规划》;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 ——《海淀区北部地区总体规划》;

——《北京商业发展规划纲要(2001—2010年)》。 ⒉调研和预测方案 对园区现状的调查分析和对2010年的人口规模、科技和经济发展、市场供求情况的预测。 ⒊参照体 美国硅谷、台湾新竹及日本筑坡等科技园区的商业模式及发展情况。(四)规划原则 ⒈整体设计。根据园区经济发展要求、市“十五”时期商业发展规划和商业流向规律,打破行政区划,结合园区和周边地区商业的互动和影响,对园区科技服务业和生活服务业进行整体规划,对中心区和发展区商业模式进行统壹设计。 ⒉前瞻谋划。立足现实,放眼长远,充分考虑未来园区经济发展和市场变化特点,坚持以发展为主线的方针,用国际视野,比照世界先进水平进行规划。 ⒊协调发展。主要是协调好商业和其他产业之间的关系,协调好商业同自然环境的关系,协调好商业内部的生活服务和科技服务的关系,使不同行业、业态、规模的设施互补互利,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壹)规划指导思想 园区商业的建设和发展要适应《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总体规划》提出的园区10年建设目标要求,突出主体特征,坚持“俩个服务”,发挥“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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