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基础理论 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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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法基础理论  文献综述

目录

一、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1)

(一)竞争法产生的原因 (1)

(二)现代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1)

(三)我国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2)

二、竞争法的基础理论 (3)

(一)竞争法的概念 (4)

(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5)

(三)竞争法的特点 (6)

(四)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6)

(五)竞争法的体系 (6)

(六)竞争法的功能 (6)

(七)竞争法的地位 (8)

参考文献 (10)

一、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竞争法产生的原因

学界关于竞争法产生原因的探讨比较多,整体上也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吕明瑜教授(2008)、王先林教授(2015)都曾提到竞争法产生的三大原因,一是各种反竞争行为危害严重,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二是竞争或市场本身不能解决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问题,也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林黎,2007);三是传统法律不能满足规制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需要,即已有法律制度的失灵。从总体上来说,根据上述内容把握竞争法产生的原因是非常准确的。但是,从研究角度来说有一个最大的不足之处,即学者们对于原因的分析太宏观,基本都是如上三大方面,缺乏对各个方面的具体表现的分析。

在竞争法诞生之前,反竞争行为主要由民法中的侵权法进行调整,民商法与竞争法有着天然的剪不断的联系,这也是我们在探讨产生原因时必须明确的重要问题之一。前文已述及,传统民商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的失灵是竞争法律制度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民商法是否从一开始就对这些行为失灵呢?答案是否定的,在没有竞争法律制度的时候,也就是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比较轻微的早期,对这些行为的规制就主要靠民商法(尤其是侵权法)来实现。正如倪振峰、丁茂中(2011)所说,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直接指向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各个领域,作为商品经济关系的竞争关系,当然也就成为民法的调整对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法就是早期竞争法的表现形式。竞争法与民商法的关系到底如何呢?二者之间除了一般认识即关于主体的假设、关于市场整体的假设以及关于市场和政府功能的假设不同之外,二者调整竞争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同。并且,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受害人的特定性、取证的复杂程度均有较大差异。民商法更多的是事后救济,竞争法则比较重视事前干预。关于对竞争法与民商法关系的再认识,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二者的辩证关系,即竞争法来自于民商法,但又超越了民商法。

(二)现代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对于现代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概况,王先林(2015)是以标志性事件进行阶段划分的。竞争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是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另一个标志

是德国1896年制定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个标志是国际层面的竞争法的出现。当然,也有学者(吕明瑜,2015)将竞争法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大体上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孕育时期、形成时期、发展时期、调整与完善时期。

竞争法的孕育时期大致从19世纪中叶到19世纪90年代。这一时期,伴随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的过渡,竞争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极为猖獗。在该时期,由于竞争法的缺位,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典型做法就是运用民商法(尤其是侵权法)解决不正当竞争问题。在英国,当时盗用他人商业信用的假冒案件充塞了法院,法院依据民事侵权法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并通过制止这类假冒侵权行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确定了一系列原则,这些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欧洲邻国有关假冒行为的立法。在法国,法院将《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适用于竞争领域,法院据此判决不正当竞争行为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护合法的经营者,并且在1850年适用该条规定的案例中最早出现“不正当竞争”的概念。法国创立的这种以民法典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做法被意大利、荷兰等国家采用。

竞争法的形成时期大致从19世纪90年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这一时期,世界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国内竞争法律制度在不同国家开始确立,1890年,美国《谢尔曼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竞争法的产生。国际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在国际条约中开始起步。现代竞争法在国内立法和国际立法的相互影响、相互推动下形成,但在多数国家尚未得到充分的发展。

竞争法的发展时期大致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到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竞争法在立法模式和基本制度上获得更大发展;世界范围内有更多的国家进行竞争立法,并表现出立法数量多、范围广和内容日益丰富的特点;国际范围内的竞争法得到很大发展;现代竞争法的各种制度逐渐趋于稳定、统一,开始走向成熟。

竞争法的调整和完善时期。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竞争法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更加成熟,已经确立的各种制度虽在不同国家(地区)或国际上有不同程度的调整,但各项基本制度没有重大的变化,竞争法进入其调整与完善时期。

(三)我国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发展商品经济,市

场和竞争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被逐渐认识(丁邦开,2003)。198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和保护社会主义竞争的暂行规定》,这一规定肯定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竞争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积极作用,论述了社会主义竞争与资本主义竞争的本质区别。倪振峰、丁茂中(2011)认为它的规定很多都成为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竞争实践的理论指导和政策根据,也成为我国竞争立法的理论和政策铺垫。

1987年,国务院首次提出要制定全国性的制止不正当竞争法,于是由国务院法制局牵头,国家体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七个部门参加,起草了《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条例》。此后,由于立法意图发生变化,拟分别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1991年底,《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起草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征求意见稿。经过反复修改,终于,199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而且,2016年2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修订稿”),修改内容涉及现行法33条中的30条,其中删除7条,新增9条,修订稿共35条。根据修订稿,即使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不公平交易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内容,前提是其“在交易中具有相对优势地位”。

我国专门的反垄断立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1994年由商务部负责对于反垄断法案的起草和调研工作,并且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1998年反垄断法在此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0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将该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2004年国务院将该法列入立法计划。2005年2月《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2005年12月商务部称,《反垄断法》的修改审查已获较大进展。2006年3月政协委员呼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2006年6月《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2007年8月30日十届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垄断法》草案。至此,被誉为“市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终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高票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二、竞争法的基础理论

(一)竞争法的概念

我国学者大多是从调整对象(关系)的角度来定义竞争法,如有的学者(刘剑文、崔正军,1996)认为竞争法是调整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也有学者(种明钊,2002)认为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王全兴(1997)和倪振峰(1996)认为竞争法是调整竞争关系以及与其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者竞争法是通过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部门法划分的最主要的标准之一就是各个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不同,学者们对“竞争法”的上述定义很好地把握了这一点,以调整对象为切入点进行界定,但是其不足显而易见。一方面,竞争法并不调整所有的市场竞争关系。市场竞争关系实际上就是市场主体之间的商品关系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权益关系和管理关系等(倪振峰、丁茂中,2011)。竞争法不但不调整所有的竞争关系,也不调整所有的市场竞争关系。而按照上述几种定义,基本上将市场竞争关系都看作是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实际上,竞争法调整的只是一部分市场竞争关系。简单地说,市场竞争关系就是商品关系,而商品关系的调整需要众多法律部门的共同努力,如民商法的调整、刑法的调整等等。因此,竞争法不可能调整所有的市场竞争关系,已经很成熟的许多法律部门如民商法等不可能因为其自身也调整竞争关系而同意自身被纳入竞争法的范畴。故上述竞争法概念中的“总称”、“总和”的表述就显然是要囊括所有调整竞争关系的法律部门,该类表述实在欠妥。另一方面,要将竞争法调整的竞争关系从其他法律部门调整的竞争关系中分离出来是不可能的。如果说民商法是以正面的、肯定性的规范为主来调整竞争关系,那么竞争法就是以反面的、否定性的规范为主来调整竞争关系。民商法与竞争法的双剑合璧使市场竞争关系的调整趋于完善。因此我们很难从“竞争关系”中将竞争法抽象出来。倪振峰、丁茂中(2011)也说过,竞争法中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中的一个“反”字就已经很传神地表达了竞争法的性质,“反”的不可能是关系,只能是行为或者状态。

幸而,很多学者后来也发现了上述界定竞争法的角度所存在的问题,几乎所有的竞争法学者都有一个共识,那就是竞争法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无非是规定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

为,以及如何规制这些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于是学者们对竞争法重新进行了定义。例如,丁邦开、徐兆宏等(1999)提出竞争法是指以商品交换中的竞争关系作为调整对象,以保护竞争为主旨,并以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作为核心内容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张守文(2014)认为,竞争法是指调整在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学界对竞争法进行的若干定义中,笔者比较倾向于王晓晔老师(2007)的观点。她在相关著作中提出竞争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竞争法包括反对垄断行为的法律制度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制度,狭义的竞争法则仅指反垄断法如欧共体的竞争法,我国法律体系中的竞争法一般是广义的。王先林(2015)认为竞争法的概念在广义上应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部分,这种认识抓住了竞争法的核心内容,从竞争法最显著最不易混淆最有辨识度的特征入手进行界定,非常准确。

(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对于竞争法的调整对象的认识,法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观点,目前大多数学者认为是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胡宇清、陈乃新,2007),或者是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和国家对市场竞争秩序的管理关系(竞争管理关系或者竞争规制关系)。但是,也有学者认为,竞争法调整的是竞争规制关系,竞争关系作为平等主体之间的市场关系,是通过民商法来进行调整的(王显勇,2004)。

笔者认为,后一种说法值得商榷。从市场竞争的含义和性质来说,竞争关系是发生在经营者之间为争夺交易机会而进行相互较量的经济关系,不同于发生在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为进行交易而发生的交易关系,但其与交易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民商法调整的不是竞争关系的全部,它不排除其他法律从不同角度对竞争关系进行调整。事实上,民商法对竞争关系的调整是一种运用私法方法的基础性的调整,而且往往是调整与具体交易关系相联系的竞争关系,这种调整一般只确认竞争行为的原则规范,即违反规定的竞争行为无效或者要承担侵权法上的责任。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关系已经远远超出了具体交易关系的范畴,往往与社会公共利益直接相关,因为非法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都会造成市场竞争机制的破坏,从而使得资源配置效率和整体的消费者福利受损。因此竞争关系在受到民商法的基础性调整之后,还要受到专门的竞争法的进一步调整。作为一种专

门性的调整,竞争法对竞争关系的调整不是抽象的、概括的调整,而是具体的、细致的调整,其深入到竞争关系的内部,通常有政府专门机构的主动介入,不仅有事后的介入,还有事前的介入,因而属于主要运用公法方法的矫正性、恢复性的调整(王先林,2015)。鉴于上述分析,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应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竞争关系(孔祥俊,2006);二是与竞争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种明钊,2002),后者主要包括特定主体涉与竞争活动所引发的社会关系和竞争管理关系。

(三)竞争法的特点

关于竞争法的特点,丁邦开、徐兆宏等(1999)阐述了五大方面,第一是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广泛性;第二是竞争法的调整内容具有明显的经济性;第三是竞争法在目的上主要是为了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第四是竞争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融合的法;第五是竞争法不仅规制行为,而且规制结构或状态(刘瑞复,2000)。这些观点总结得比较全面准确,在学界基本上是达成了共识的。

(四)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丁邦开(2003)和倪振峰、丁茂中(2011)等学者认为应包含促进竞争的原则。这一观点乍一看确实有些道理,但是从其具体内容来看,竞争法更多地应是保护竞争而非促进竞争(王先林,2015)。根据学界主流观点,竞争法的基本原则应包括:自由竞争原则(王先林,2015)、公平竞争原则(丁邦开,2003)、诚信竞争原则(罗思荣,2002)和适度干预竞争原则(吕明瑜,2004)。对于适度干预竞争原则的观点,似乎有待商榷。适度干预更准确地说是竞争法实现的手段和方式,并不是竞争法所秉承的精神和原则。

(五)竞争法的体系

竞争法的体系是指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所有竞争法律规范进行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吕明瑜,2008)。从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情况来看,竞争法通常由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两个核心部分构成(王先林,2015)。基于人们对竞争法所规制内容的基本认识,一般认为,竞争法的体系应由竞争规制实体法和竞争规制程序法两部分组成(吕明瑜,2004)。

(六)竞争法的功能

关于竞争法应起何种作用及主要作用是什么,学术界一向有不同的观点,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四种(安德烈亚斯·凯勒哈斯,2013):一是政治权利分散论。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经济权利的集中于政治权利的集中有着密切联系,竞争法特别是反垄断法防止经济权利的过分集中,犹如一个“社会安全阀”,使得民主及民主政体永久生存。二是经济效益论。美国学术界大多持这一观点,他们认为竞争法是维护市场中的竞争,以达到产生经济效益的目的,甚至认为经济效益是竞争法的唯一目的。三是所得重新分配论。这种观点认为,竞争法的主要功能在于避免消费者所得或财富的减少及生产者或销售者所得或财富的增加,以及通过法律来干预或影响所得或财富的分配和再分配。四是保护中小企业说。这种观点认为,竞争法的目的在于通过抑制大企业,避免产业集中等方法保护中小企业。

就国别来说,不同的法治共同体也有着不同的目的。在美国,社会政策上的动机——通过权利制衡以保障自由——促发了世界第一部竞争法或反托拉斯法的生成。只是后来才出于经济上的动机,开始向保护竞争有效性方向转变。在欧盟,除经济上的动机外,竞争法主要起的是促进融合功能。欧盟竞争格局的优化是服务于融合政策的。相对于美国,竞争的自身价值在欧盟并没有得到更多的认可①,也就是竞争法产生的社会基础的差异较大。它核心的功能更多地在于,打破一国民族市场,建立共同市场,促进联盟融合。在瑞士,1962年引入竞争法,旨在拓展个人权利②,同时促进经济。个人不仅相对于国家享有经济自由,相对于私人经营者,也应享有该自由。卡特尔法规制限制竞争行为,从而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免受卡特尔和其他竞争限制行为的伤害”③。卡特尔法促进了自由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同时也保护了竞争机制本身。但保护“国民经济和社会免受伤害”的整体利益考量制约了瑞士卡特尔法的施行效率。

在中国,在实质上作为政治构成部分的上述自由理念并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设计者的考虑范围之内。在对当前政治体制作更多实质改变前,竞争以及竞争法在中国权力拥有者看来主要是为提升经济效率、加强经济国际竞争力服务的(安德烈亚斯·凯勒哈斯,2013)。从以上几种观点可以看出,各国(地区)

①如卡特尔禁止的例外适用中有政治上的,也有经济上的,具体见《欧共体条约》第81条第3款。

②瑞士的卡特尔法,至少在部分上,首先是属于民法范畴的,卡特尔法的主要目标是保护个体得以自由进行经济活动。

③《瑞士卡特尔法》第1条。

竞争法的宗旨和作用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具有多元性,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竞争法的作用。第一,鼓励与保护公平竞争(吕明瑜,2004)。第二,制裁反竞争行为。第三,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第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种明钊,2005)。第五,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丁邦开,2003)。

(七)竞争法的地位

在现代市场竞争经济中,竞争法律制度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正因如此,学界对于竞争法地位的研究也比较丰富。而且对于这一问题的认识,很多学者(吕明瑜,2004)都认为竞争法在经济法中居于核心地位。

有的学者认为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的理由,首先从其产生上来看,竞争法就是国家面对猖獗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时,为了实现国家干预而制定的法律规则,经济法就是围绕竞争法发展起来的。其次,市场经济的显著特点就是竞争的存在,所以保护良性的竞争是经济法始终无法忽视的重要目标。最后从法的层次上看,竞争法所规制的内容都是经济领域具有普遍性和宏观性的,不同于《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经济法所规范的领域具有特定性和狭隘性(吕明瑜,2003)。这种看法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是也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仅仅是将市场规制法律范围内的各种规范进行比较就得出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的结论显然难以服众,毕竟市场规制法律只是经济法的一部分。很多人认为竞争法之所以是经济法的核心,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竞争、市场、经济法三者之间的关系决定的(秦蓁,2003)(周星妤,2010)。简而言之,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而经济法是围绕市场进行的,所以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这样的逻辑存在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把竞争与竞争法等同起来了。我们应该明确的是,规制竞争行为的除了竞争法还有其他法律,比如说国家的宏观调控就是在市场失灵的时候出面恢复正常的市场竞争状态的。因此,这一说法明显不能自圆其说。

王晓晔老师同样认为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核心,一方面基于竞争在市场经济中配置资源的重要作用,所以规制竞争行为的竞争法是经济法的重要内容。而且竞争法能够对私人所有权和合同自由产生重要影响;另一方面,竞争政策能够影响产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王晓晔,2006)。这种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进行分析论证的角度为我们清晰展示了竞争法对于经济法的重要意义,确实,竞争政策指导着产业政策的发展,竞争法的内容覆盖到了所有与经济相关的领域,无论是市

场本身还是政府的干预政策,都无法摆脱竞争法的影响。

然而,正如前文所说,经济法的内容很多,只是一味地强调竞争法之于经济法的重要性,就好比我们说香蕉或者苹果在水果中很重要,而且对人体很有价值,于是我们就得出了香蕉或者苹果是水果中最重要的一种。可是,事实上我们都知道榴莲才是水果之王。很多学者对于竞争法在经济法中的地位的分析类似于这种思路,值得商榷。竞争法是否是经济法的核心不能一概而论,在我国,它是作为独立部门的经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则被视为“经济宪法”(王先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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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综述怎么才能写好 如何读外国文献

为什么读文献? 但最重要的自己总结概括这篇文献到底说了什么,否则就是白读,读的时候好像什么都明白,一合上就什么都不知道,这是读文献的大忌,既浪费时间,最重要的是,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导致以后不愿意读文献。 1. 每次读完文献 (不管是细读还是粗读),合上文献后,想想看,文章最重要的关键信息(take home message)是什么,如果不知道,就从abstract,conclusion里找,并且从discuss论述里最好确认一下。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过关了。take home message其实都不会很多,基本上是一些concepts,如果你发现你需要记得很多,那往往是没有读到重点。 2. 扩充知识面的读法,重点读introduction,看人家提出的问题,以及目前的进展类似的文章,每天读一两篇,一个月内就基本上对这个领域的某个方向有个大概的了解。 3. 为了写文章的读法,读文章的时候,尤其是看discussion 的时候,看到好的英文句型, 最好有意识的记一下,看一下作者是谁,哪篇文章,哪个期刊,这样以后照猫画虎写的时候,效率高些。比自己在那里半天琢磨出一个句子强的多。当然,读的多,写的多,你需要记得句型就越少。其实很简单,有意识的去总结和记亿, 就不容易忘记。 怎么看文献,怎么写论文 一、先看综述 先读综述,可以更好地认识课题,知道已经做出什么,自己要做什么,,还有什么问题没有解决。对于国内文献一般批评的声音很多.但它是你迅速了解你的研究领域的入口,在此之后,你再看外文文献会比一开始直接看外文文献理解的快得多。而国外的综述多为本学科的资深人士撰写,涉及范围广,可以让人事半功倍。 二、有针对地选择文献 针对你自己的方向,找相近的论文来读,从中理解文章中回答什么问题,通过哪些技术手段来证明,有哪些结论?从这些文章中,了解研究思路,逻辑推论,学习技术方法。 1.关键词、主题词检索: 关键词、主题词一定要选好,这样,才能保证你所要的内容的全面。因为,换个主题词,可以有新的内容出现。 2. 检索某个学者: 查SCI,知道了某个在这个领域有建树的学者,找他近期发表的文章。 3. 参考综述检索: 如果有与自己课题相关或有切入点的综述,可以根据相应的参考文献找到那些原始的研究论文。 4. 注意文章的参考价值: 刊物的影响因子、文章的被引次数能反映文章的参考价值。但要注意引用这篇文章的其它文章是如何评价这篇文章的。 三、如何阅读文献 1.注重摘要:摘要可以说是一个论文的窗口。多数文章看摘要,少数文章看全文。真正有用的全文并不多,过分追求全文是浪费,不可走极端。当然只看摘要也是不对的。多数文章题目、摘要简单浏览后,直接把几个Figure 及Title 与legend 一看,一般能掌握大部分。 2.通读全文:读第一遍的时候一定要认真,争取明白每句的大意,能不查字典最好先不查字典。因为

竞争法基础理论 文献综述

目录 一、竞争法得产生与发展 (1) (一)竞争法产生得原因 (1) (二)现代竞争法得产生与发展过程 (1) (三)我国竞争法得产生与发展 (2) 二、竞争法得基础理论 (3) (一)竞争法得概念 (4) (二)竞争法得调整对象 (5) (三)竞争法得特点 (6) (四)竞争法得基本原则 (6) (五)竞争法得体系 (6) (六)竞争法得功能 (6) (七)竞争法得地位 (8) 参考文献 (10)

一、竞争法得产生与发展 (一)竞争法产生得原因 学界关于竞争法产生原因得探讨比较多,整体上也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吕明瑜教授(2008)、王先林教授(2015)都曾提到竞争法产生得三大原因,一就是各种反竞争行为危害严重,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二就是竞争或市场本身不能解决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问题,也就就是市场失灵得表现(林黎,2007);三就是传统法律不能满足规制垄断与不正当竞争得需要,即已有法律制度得失灵。从总体上来说,根据上述内容把握竞争法产生得原因就是非常准确得。但就是,从研究角度来说有一个最大得不足之处,即学者们对于原因得分析太宏观,基本都就是如上三大方面,缺乏对各个方面得具体表现得分析。 在竞争法诞生之前,反竞争行为主要由民法中得侵权法进行调整,民商法与竞争法有着天然得剪不断得联系,这也就是我们在探讨产生原因时必须明确得重要问题之一。前文已述及,传统民商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与垄断行为得失灵就是竞争法律制度产生得重要原因之一。那么,民商法就是否从一开始就对这些行为失灵呢?答案就是否定得,在没有竞争法律制度得时候,也就就是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比较轻微得早期,对这些行为得规制就主要靠民商法(尤其就是侵权法)来实现。正如倪振峰、丁茂中(2011)所说,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得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得法律规范,直接指向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得各个领域,作为商品经济关系得竞争关系,当然也就成为民法得调整对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法就就是早期竞争法得表现形式。竞争法与民商法得关系到底如何呢?二者之间除了一般认识即关于主体得假设、关于市场整体得假设以及关于市场与政府功能得假设不同之外,二者调整竞争关系所要达到得目得也不同。并且,在两种不同类型得案件中,受害人得特定性、取证得复杂程度均有较大差异。民商法更多得就是事后救济,竞争法则比较重视事前干预。关于对竞争法与民商法关系得再认识,可以用一句话总结二者得辩证关系,即竞争法来自于民商法,但又超越了民商法。 (二)现代竞争法得产生与发展过程 对于现代竞争法得产生与发展概况,王先林(2015)就是以标志性事件进行阶段划分得。竞争法产生得主要标志就是1890年美国得《谢尔曼法》,另一个标志

文献综述范文 (2)

xxx问题研究文献综述(标题) xx(作者) 摘要:XXXX (摘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简短概括你本文的主要研究的内容是什么。一般1,2句话即可。第二部分写:“国内学者对xx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以及“本文从xxx等方面进行了综述”之类的总结性套话,最好能稍作总结。 其中第一部分,如果你不会写又或者懒得写,个人建议可以拷贝他人相关论文的摘要部分,然后做适当修改和调整即可。毕竟你研究的主题和你网上下载的相关论文的主题是基本一致的,故可以借鉴网上论文的摘要。但是请注意别一字不动的全拷贝,适当整合,修改。别让我发现你一个字都没改动过! 第二部分,如同我上面所说的写。若能简短总结下你接下来打算从哪几个方面来综述,那是最好了;如果不能,我也不勉强了,写两句套话也行。 以下给出个摘要的例子,仅供参考。其中绿色代表我所说的第一部分;黄色代表第二部分。 例一: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为城市繁荣和农村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然而他们的社会保障程度低, 近乎游离于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近年来理论与实务界对此进行了深入地探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文在对这些成果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 简要评析了总体研究现状, 并指出当前亟待进行深入研究的问题, 以期为该领域的进一步研究提供参考。 例二:我国当代大学生自杀问题文献综述 摘要:近年来,我国高校自杀率呈上升趋势,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国内学者对大

学生自杀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主要对2003-2007 五年间大学生自杀问题的研究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综述,内容涉及自杀态度、自杀原因、自杀意念、自杀量表、大学生自杀预防与危机干预等方面的研究。 例三:比较优势理论发展的文献综述 摘要:自比较优势理论创立以来,该理论一直都是指导国际贸易活动的准则、国际贸易理论的基石。然而面对新的经济形势时,比较优势理论也不断经受着其反对者理论和经验验证上的挑战。在其追随者们不懈地努力下,比较优势理论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使得即使在贸易理论辈出的今天它依然在国际贸易中保持着其毫无争议的主流地位。本文就比较优势理论的发展过程进行简单的梳理,勾勒了比较优势理论演进的大概脉络,最后简要讨论比较优势理论发展的实践意义。 ) 关键词:xxx (找几个关键词;3,4个差不多了。彼此之间用分号“;”隔开。) 前言(或称为导言) ( 前言主要是说明写作的目的,介绍有关的概念及定义以及综述的范围,扼要说明有关主题的现状、争论焦点,对全文要叙述的问题有一个初步的轮廓。 前言分两部分写。 第一部分是介绍研究的主题,目的,以及相关概念,定义等。这部分我建议你们完全拷贝黏贴别人的论文的前言部分。比如你想写电力系统改革方面的文献综述,那么就在网上论文数据库中输入电力系统改革这几个关键字样后,会弹出许多的与此主题相关的论文。随便找其中的一篇,它的前言部分都会介绍电力系统改革方面的相关情况。这部分你们选择一

公司战略管理论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研究 一、云南白药公司发展历史及现状 (一)云南白药公司发展历史 云南白药创制于1902年。她不仅凝聚着中华名医曲焕章的心血,也是中华智慧的结晶,蕴涵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历史内涵。 1971年,公司前身云南白药厂正式成立,白药开始了专业化生产。 1993年11月30日,云南白药厂注册为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2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云南省第一家A股上市公司。 1995年,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胶囊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品种,保护期20年。云南白药酊、膏、宫血宁胶囊和热毒清片被列为国家二级中药保护品种。 1996年,云南白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集团获得了企业进出口权。 1999年,云南省医药公司和昆明天紫虹制药厂作为国有优质资产,配股进入云南白药集团,同期云南红塔集团成为云南白药的第二大股东。同年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业”。 1999年12月,集团出资3000万元组建云南白药集团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0年4月,云南白药集团赞助2000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获得“第27届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热心赞助商”称号。云南白药系列产品(胶囊、散剂、气雾剂、创可贴、云南白药酊、膏)被指定为2000年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首选疗伤药品。 2000年5月,云南白药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云南省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000年5月,云南白药集团成功注册“云南白药”商标,云南白药这一中国著名品牌由阶段性的行政保护上升到永久性的法律保护。 2000年6月,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酊、云南白药膏、宫血宁胶囊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2000年9月,云南白药集团药物研究院正式成立。 2000年10月,胶囊剂,颗粒剂、散剂、片剂、酊剂、气雾剂六个剂型一次通过国家GMP 认证,创造了GMP认证史上的一个奇迹。 至此,云南白药集团已拥有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十余家,集团总资产接近 8亿元,净资产接近4亿,集团汇总性销售收入超过8亿,一跃成为云南省实力最强、规模最大、品牌最优的大型医药企业集团。 (二)云南白药公司经营状况概述 1、产品结构 云南白药的中央产品主要是散剂、胶囊、气雾剂、白药酊、宫血宁胶囊,两翼产品主要有:透皮产品包括白药膏、创可贴、急救包、药妆等;健康产品包括牙膏等,其他产品还包括热度清、田七花精等。 云南白药实施“稳中央、突两翼”的战略,“两翼产品”使企业冲出了发展瓶颈,赢得了奇迹般的崛起。2007年云南白药牙膏的销售额已经突破了6亿元,高露洁和佳洁士都已经把其列为了中国市场上最为主要的竞争对手。 公司产品以云南白药系列和田七系列为主,共十种剂型七十余个产品,主要销往国内、港澳、东南亚等地区,并已进入日本、欧美等国家、地区的市场。“云南白药” 商标于2002年2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综合性企业集团,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中药材、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化

培训与开发的文献综述

培训与开发文献综述 摘要:在现代社会外部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中国各大小企业都在不断发掘生存之道,但他们的目的不仅仅是找一小片栖息之地那样简单,更有寻求于长久道之说,所以人道主义应运而生,人力资源发展的地位也自然日益加强,人才的竞争自古以来就是企业竞争的主要力量。可见,人才制高点是企业运营成败的关键。培训虽然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在培育和加强企业能力的过程中扮演了核心角色,是获得人力资本增值的最直接的途径。为了更好的促进企业发展,本篇论文结合大量国内外知名专家的相关资料,希望能给广大需要培训的机构和将来计划走此路径的人员以借鉴价值。 关键词:人员培训人力资源管理培训专家理论文献 1国内外人员培训与开发定义 1.1国内人员培训与开发定义 1.1.1张石森,欧阳云在《哈佛MBA培训与激励全书》一书中提出:人力资 源的培训与开发是指为了提高员工技能和知识,增进员工的能力,从而促进员工现在和未来工作业绩所做的努力。其中,培训集中于现在的工作,而开发则是雇员们对未来工作的准备。一个组织的培训和开发实践能够提高员工的能力和减少不希望的流动可能性来对竞争优势作贡献,在整个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起重要作用。[1] 1.1.2张俊娟,韩伟静在《企业培训体系设计全案》一书中指出:初级培训 是对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对象和工作事项而设计,基于“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从解决实际问题和具体问题出发。常见的有只是,技能,态度的培训。深层次的培训是解决如何实现可持续创新,可持续变革,可持续良性发展,怎样获得面对问题的思路,如何思考才有效等问题。其内容包括潜能挖掘,思维培训,问题解决等,针对的不是一次或一时的问题解决,而是侧重于获得无数次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掌握高效思考的技能。[2] 1.1.3华敏在《培训管理工具箱》一书中指出:从狭义上讲,培训是指为提 高人们实际工作能力而实施的有组织,有计划,形式多样的教育与学习行为。从广义上讲,培训是创造智力资本的途径。智力资本包括基本技能,高级技能,对客户和生产系统的了解以及自我激发的创造力。完整意义上的培训包括两方面:

财务战略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财务战略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专业:会计学 课程名称:财务管理理论 课程类别:专业必修 任课教师:刘静 开课时间:2014年9月 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财务战略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摘要:财务战略是整个企业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维持企业经营的正常运转以及提高资金运转效率的主要动力,在企业各个发展周期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特别是随着企业面临的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财务战略的制定,选择以及其与企业盈利之间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都引起了相关人士的关注。如何发挥企业财务战略在其整个企业经营中的作用,为企业的长远以及可持续发展发挥作用是企业财务战略在多年研究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挑战。借以对企业财务战略相关研究的梳理,进一步不断的深入财务战略在企业各个层面的作用,不断突破财务战略对现有企业发展的影响力,促进企业全面,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字:企业发展财务战略环境 一.财务战略研究的发展历程 关于企业财务战略的发展渊源是随着企业战略发展而来,基于对企业战略的不断重视以及企业战略中财务分析的重要作用,财务战略才得以作为企业战略管理的一部分被不断的细化和研究。 美国学者Ansoff 教授(1976)首次提出了“企业战略管理”之后,企业战略在企业大局发展中的作用不断的被研究界关注,在之后的14年,Tom Copeland (1990)学者再次指出,公司财务和战略伴随公司管理的不断发展已经在思维和行为上不断的得以融合和发展。[1]在此之后,西方学术界开始了对企业战略中财务战略的研究,财务战略在企业战略中发挥的作用不断的被提到了新的研究层面,关于财务战略的定义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的完善。E.F.Harrison 与C.H.John (1985)等在《组织战略管理》一书中将财务战略定义为“企业为配合其发展与竞争战略的实施而须提供的资本结构与资金的计划”[2],。J.A.Pearce和R.B.Robinson(1988)在其《战略管理学》一书中提出了“财务策略”的概念,并指出企业财务策略包括资金筹集、资金分配(投资)与分红、营运资金管理三大方面[3]。我国学者杨学义, 武笑坷(2009)指出,广义的财务战略包括资金的筹集战略和所筹资金的管理战略, 狭义的财务战略仅指筹资战略, 包括资本结构、筹资来源和股利分配等政策。[4]之后随着对财务战略定义的越来越广泛

文献综述的定稿,优秀的范例

关于我国经济依附式增长的几点思考 ――文献综述 学生:,09国际经济与贸易 指导老师:,商学院经济系 一、经济增长的概念和定义 经济增长通常是指在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上,一个国家人均产出(或人均收入)水平的持续增加。经济增长率的高低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总体经济实力增长速度的标志。决定经济增长的直接因素:投资量、劳动量、生产率水平。用现价计算的GDP,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用不变价计算的GDP可以用来计算经济增长的速度。 二、文献综述 (一)理论回顾 国际贸易分工的理论依据和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依据如下: (1)支持国际贸易的理论 1、绝对优势(成本)理论 绝对优势理论是由资产阶级经济学古典学派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国际贸易理论的鼻祖亚当·斯密 (Adam Smith,1723-1790)提出的,该理论认为交换是人类的天然的倾向,是出于利己心并为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进行的活动,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分工是由交换引起的,分工的原则是各自集中生产具有优势的产品,而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的生产条件。亚当·斯密的结论是:国际贸易发生的原因基于地域、自然条件不同形成的商品的绝对差异,一个国家输出的商品,一定在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即生产成本绝对低于他国的商品。 2、比较优势(成本)理论 比较优势理论是由著名的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1772-1823)提出的。该理论认为,各国不一定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绝对低(即绝对有利)的产品,而只要专门生产劳动成本相对低(即利益较大或不利较小)的产品,便可以进行对外贸易,并能够从中获益和实现社会劳动的节约。由个人推及国家,李嘉图认为,国家间也应该按照“两优

员工培训中文文献综述

目录 1、企业员工培训的概述 (2) 2.关于员工培训相关理论的阐述 (3) 2.1强化理论 (3) 2.2社会学习理论及自我效能理论 (3) 2.3目标设定理论 (4) 2.4期望理论 (4) 2.5学习型组织理论 (4) 3.结论 (6) 参考文献 (7)

中文文献综述 国际经济界普遍认为,中小民营企业将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主角。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迅速崛起,并不断发展壮大,中小型民营企业具有活力强、发展迅速、见效快等特点,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将在国民经济发展、解决就业问题、增加财政税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但是当前,民营企业员工培训还相当原始,主要方式仍然是会议学习和师带徒形式,主要内容是创业史、岗位基本技能、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培训期也较为短。而随着民营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很多企业也越来越重视员工的培训工作,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搞培训,结果员工参训的积极性不高,培训对促进员工工作绩效的提高作用不明显,培训的整体效果并不理想。究其原因在于国内许多民营企业的培训往往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具有被动性、临时性和片面性,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缺乏培训体系的规划,培训手段落后,培训形式单调,培训者专业化素质不高,培训资料和教材缺乏,培训政策不到位等等,导致培训目标并没有与岗位相联系,培训并未与员工个人发展和工作绩效的提高相联系。 因此,对于企业员工培训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目前国内在这方面的研究涉及诸多方面,在此笔者就查阅到的与民营企业员工培训相关的国内文献综述如下: 1、企业员工培训的概述 员工培训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指一定组织为开展业务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种方式使员工获得或改进与工作有关的知识、技能、动机、态度和行为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充分发挥员工的潜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员工对组织认同度、向心力和归属感,使员工更好的胜任现职工作或担负更高级别的职务,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增强企业经济效益。有效的员工培训,其实就是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过程。 关于员工培训体系的定义,目前国内外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但谈到员工培训体系的构成,很多学者的观点却都不致相同。谌新民和徐汪奇在《员工培训方案》一书中认为,一个有效的员工培训体系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培训规划体系:承接公司战略目标,并对公司业务发展提供必需的人才梯队规划与发展储备,保障企业在未来发展中不会出现人才断层,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和培训需求三方面。 (2)培训课程体系: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培养不同类别的人才,与人才发展相匹配的课程体系是必需的,包括企业文化培训、入职培训、岗位培训、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营销培训、管理和领导技能培训等一系列具有本企业特色的培训课程。

战略管理文献综述 (2)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战略管理文献综述 陈世荣<越南留学生》行研09级 一、关于国内外战略管理理论研究 长期以来,国内外专家、学者对于企业战略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呈现出一定深度和广度的理论学说及典型案例,对于指导各行各业企业发展发挥了作用。国际学术界对企业战略管理进行了大量研究和探索,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可将国外企业战略管理发展归纳为以下三个阶段。 (1)早期的企业—环境综合分析范式阶段。进入20世纪60年代,欧美国家企业出现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重大变化,国际市场逐步开放,大多数大企业以并购方式采取多元化经营。企业不满足于年度预算,开始采用运筹学和预测技术进行规划,形成了战略规划学派。该理论认为企业战略应当使企业自身条件与所遇机会相适应,实质上是认为企业战略应当放到如何使公司能力与竞争环境相匹配的框架上,寻求发展商机。 (2)以环境适应范式为中心的企业战略管理理论阶段。20世纪70—80年代,随着环境变化加快,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未来是不可预测的,环境是不确定、不连续的,从根本上动摇了战略规划关于未来可以计划、可以预测的思想。以环境变化分析为中心的战略理论占据了主导地位。同时,由于环境的复杂性,仅从分析外部环境的变化出发制定战略具有局限性,因此开始出现基于企业内部分析(如价值链理论)的战略理论及基于企业社会关系分析的战略理论(如网络优势理论)。环境适应范式认为战略决策是一个适应的过程,强调战略的动态变化,认为最适合的战略制定与决策过程依赖于环境波动的程度。这个学派包括:安索夫的企业战略行为是对其环境的适应过程及由此导致的企业内部结构化的过程思想,伊丹敬之的战略适应性观点,奎因的逻辑改良主义等。产业组织分析也可以视为一种环境适应理论,只是更重视环境中的产业结构分析。1980年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产业分析竞争战略思想,既可以视为早期产业组织理论的发展,也可以视为环境适应理论的深化。1985年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价值链理论,从企业内部价值创造过程寻求竞争优势来源,弥补对企业内部因素不够重视的缺陷。 (3)多种范式并存阶段。进入90年代后,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全球化步伐加快,顾客需求的多样化及产品设计周期、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客观要求企业通过提高自身 能力,全面考虑企业内部要素和企业外部环境要素,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在这种背 景下,基于企业内部分析和企业内外部综合分析的战略理论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主要 包括:①资源论。1984年沃纳菲尔特的发表“企业的资源基础论”,意味着资源论的诞生。

竞争法基础理论文献综述

目录 一、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1) (一)竞争法产生的原因 (1) (二)现代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 (2) (三)我国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3) 二、竞争法的基础理论 (4) (一)竞争法的概念 (4) (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6) (三)竞争法的特点 (7) (四)竞争法的基本原则 (8) (五)竞争法的体系 (8) (六)竞争法的功能 (8) (七)竞争法的地位 (10) 参考文献 (12)

一、竞争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竞争法产生的原因 学界关于竞争法产生原因的探讨比较多,整体上也基本上达成了共识。吕明瑜教授(2008)、王先林教授(2015)都曾提到竞争法产生的三大原因,一是各种反竞争行为危害严重,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二是竞争或市场本身不能解决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问题,也就是市场失灵的表现(林黎,2007);三是传统法律不能满足规制垄断与不正当竞争的需要,即已有法律制度的失灵。从总体上来说,根据上述容把握竞争法产生的原因是非常准确的。但是,从研究角度来说有一个最大的不足之处,即学者们对于原因的分析太宏观,基本都是如上三大方面,缺乏对各个方面的具体表现的分析。 在竞争法诞生之前,反竞争行为主要由民法中的侵权法进行调整,民商法与竞争法有着天然的剪不断的联系,这也是我们在探讨产生原因时必须明确的重要问题之一。前文已述及,传统民商法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垄断行为的失灵是竞争法律制度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民商法是否从一开始就对这些行为失灵呢?答案是否定的,在没有竞争法律制度的时候,也就是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比较轻微的早期,对这些行为的规制就主要靠民商法(尤其是侵权法)来实现。正如倪振峰、丁茂中(2011)所说,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直接指向商品生产、商品交换的各个领域,作为商品经济关系的竞争关系,当然也就成为民法的调整对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民法就是早期竞争法的表现形式。竞争法与民商法的关系到底如何呢?二者之间除了一般认识即关于主体的假设、关于市场整体的假设以及关于市场和政府功能的假设不同之外,二者调整竞争关系所要达到的目的也不同。并且,在两种不同类型的案件中,

推荐-浙江纺织业出口竞争力分析文献综述 精品

题目:浙江纺织业出口竞争力分析 一、引言 纺织业的出口竞争力,可以归属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范畴。对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国外开展的比较早,国内对于产业竞争力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最早设计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理论是比较优势理论,它认为比较优势即产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决定着一国或地区的产业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而其后的竞争优势理论认为,有利的条件不一定能使一国或地区的某产业形成国际竞争力,相反,一定程度的不利条件往往成为刺激一国特定产业增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二、出口竞争力的来源和概念 (一)出口竞争力来源 目前竞争优势可以分为产品,产业,企业,国家四个层次,竞争力也分为产品,产业,企业,国家四个层次。其中产业的出口竞争力是属于国际竞争力的范畴的,本文通过研究国际竞争力来分析出口竞争力。[1] 长期以来,人们就试图解释在国际贸易形式中的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来源问题,其中比较优势学说是一个经典理论. 世界经济论坛和洛桑国际管理来法学院的观点是,目前关于国际竞争力研究方面公认的和比较权威的观点。[2]国际竞争力的概念不能说已经很完整,很精确,但是也为我们理解国际竞争力的含义提供很大的帮助,对于国际竞争力理论的理解, 1、出口竞争力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所具有的某种能力。 2、出口竞争力的概念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层次:国家(或地区)、行业、企业和产品。[3] 3、出口竞争力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能只用本国的经济增长和出口额的增长速度来衡量,因为整个世界的经济都在发展。[4] 4、出口竞争力也不仅仅是由产品的价格和生产能力所确定的。[5] (二)出口竞争力概念

出口竞争力是一个国家技术水平、产业结构、生产率等综合国力的体现,目前国际上还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定义可推断出口竞争力的概念为:出口竞争力是指在现有的宏观环境和产业发展水平上,在国外市场上以较低的产业(服务)成本和与众不同的产品(服务)特性来取得最佳市场份额和利润的能力。[6]出口竞争力所要研究的主演问题就是一国商品或劳务如何发挥优势在国外市场立足并占领国外市场。[7]综上所诉,本文认为,所谓出口竞争力也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产业或企业在各种环境中从事经济或政治等等能力。 三、国外对于产业出口竞争力的研究 (一)国外对于产业出口竞争力的理论回顾 1、来自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解释 比较优势理论:按照李嘉图[8]比较优势理论来说,各国应该致力于生产比较优势的产品,在国际交换中取其相对劣势的产品,进口那些需要使用本国相对稀缺的要素生产的产品。竞争优势理论:一国的某个产业能够兴旺发达的根本原因就是在国际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这种竞争优势来源于企业的创新机制和高生产效率。 从著名的产业竞争力研究专家波特[9]教授所著中可以看出:一国产业参与国际竞争力大致可以四阶段:要素驱动阶段、投资驱动阶段、创新驱动阶段、财富驱动阶段,前三个阶段是产业国际竞争力增长时期,第四个阶段则是下降时期。 [10] 哈佛商学院的米歇尔波特(1990) 在《国家竞争优势》中则提出国家内部竞争环境是由四大因素形成,他们可以促进或阻碍国家竞争优势的形成,其中由要素禀赋、需求状况、相关产业和辅助产业公司的策略结构和竞争构成,而且特别强调了政府行为对四大因素的影响,提出政府应完善和维护市场竞争规则建立相关制度等,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竞争优势理论,构成竞争优势理论基础。引入国内后曾在我国掀起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的讨论热潮。发展成为延续至今的现代竞争理论。其观点认为,任何国家的产业出口竞争力都是由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两方面因素所决定。传统的比较优势强调各国比较成本和资源禀赋的状况,比较优势最终归结为价格竞争,而竞争优势更强调非价格竞争和创新竞争。比较优势的实

国内外企业信息资源管理理论的文献综述(精)

国内外企业信息资源管理理论的文献综述随着企业信息资源管理实践的发展,其理论研究也丰富起来。企业信息资源管理研究属于微观层次范畴,通过研究信息资源的规律,以科学地指导企业信息资源的组织、规划、协调和调控。本文拟梳理企业信息资源管理的理论流派、发展历程、体系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的研究状况。 1理论派别企业信息资源管理的论述可以概括为以下派别: 1.1信息学研究流派信息学研究流派是现代信息管理学的开创者,它集成和发展了几千年来文献管理思想。霍顿的《信息资源管理》是一部以信息资源为逻辑起点的信息资源管理专著。[1]霍顿认为信息资源管理是对信息资源实施规划、指导、预算、决算、审计和评估的过程。在克里斯和高、怀特、伍德、莱维坦等学者的共同努力下,信息资源研究发展迅速。国内,霍国庆教授在企业信息资源的集成管理、战略管理研究方面成果突出。北京大学秦铁辉教授从企业文献、网络、实物和人际等信息资源的特点、获取途径和利用方法角度研究了企业信息资源管理。[2]信息学研究流派主要研究企业各种类型信息资源的采集、分类、组织、检索与传递。该流派逐步建立独立的理论体系,研究的深度与广度较高,引领着信息资源管理学科发展的脉搏。 1.2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流派管理信息系统研究流派以计算机技术特别是管理信息系统技术为代表。早在20世纪30年代,柏纳德强调决策在组织管理中的作用时就已提出信息资源管理系统的思想,而计算机应用于管理是管理信息系统的最早形态。美国新墨西哥州立大学的D.胡塞因和K·M·胡塞因的理论是计算机资源管理理论,[3]其核心是信息系统的开发、管理和计算机在工商企业领域的应用问题,它又被称为“管理中的信息系统理论”。为促进研究,国外有专门的管理信息系统的杂志如管理信息系统杂志,管理信息系统季刊等。国内的研究成果也比较多。如郑继芳从管理信息系统的基本概念、建立过程及社会功效等入手研究企业信息资源管理。[4]管理信息系统流派主要研究如何采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管理。不过该流派局限于技术角度,应该弥补人文、社会视角的盲点,其基础理论问题还有待深化。 1.3商业管理研究流派商业管理研究流派源于经管界,将信息视为最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从经济效益方面进行管理。1983年,美经济学家保罗·罗默提出,应把信息看作与劳动力和资金一样重要的生产要素。罗伯特、巴罗和英经济学家莫里斯也认为信息和知识与一般的有形资产不同,应特别重

北大经济法学考研竞争法参考书有几本

北大经济法学考研竞争法参考书有几本 本文系统介绍北大经济法学考研难度,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就业,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学费,北大经济法学考研辅导,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参考书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北大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北大考研机构! 竞争法: 吕明瑜《竞争法学》 王晓晔《竞争法学》 邵建东《竞争法学》 会计法: 刘燕《会计法》 企业与公司法学: 甘培忠《企业与公司法学》 以上参考书实际复习的时候,请按照凯程老师指导的重点进行复习,有些内容是不考的,帮助你减轻复习压力,提高复习效率。一、北大经济法学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多不多? 最近几年法学考研很火,特别是北大这样的名校。北京大学2015年经济法学考研研究生计划招收11人,招生人数相对较多,从这方面来讲考研难度不大,北大经济法学考研专业课复习较为容易。在考研复试的时候,老师更看重跨专业学生的能力,而不是本科背景。其次,考试科目里,法学综合本身知识点难度并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完全能够学得懂。即使本科学法学的同学,专业课也不见得比你强多少(大学学的内容本身就非常浅)。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身心投入,要相信付出总会有回报。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这样三凯程生,都考的不错,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 二、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就业怎么样? 作为名牌院校的北京大学,本身的学术氛围好,有良好的师资力量,人脉资源也不错,出国机会也不少,硕士毕业生社会认可度高,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2014年北京大学硕士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7.86%。就业率居于全国同类专业院校的首位。 法学专业是朝阳学科,从社会需要来看是大有发展前景的。随着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我国法制建设也处在一个迅速发展和逐步完善的时期,特别是我国“入世”以来,社会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各经济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尤为突出。在法学类专业中就业率最高的是经济法学。主要到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 三、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学费及方向介绍 北大经济法学考研学费总额1.6万元,学制2年,按学年缴纳学费。 北大经济法学考研专业方向如下: 01.经济法理论 02.财税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竞争法学 05.企业与公司法学

中英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中英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研究 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相关理论综述 服务贸易是以服务作为交易标的的一种贸易行为。《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所界定的国际服务贸易是指以过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这四种形式进行的各国间的服务交易。该定义已成为有一定权威性和指导性的定义为各国接受。 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服务部门清单,可以将服务贸易分为12类:商业性服务,销售服务,金融服务,娱乐服务,通讯服务,教育服务,卫生服务,运输服务,建筑服务,环境服务,旅游服务和其他服务。而对于金融服务贸易,国内外并没有确切的定义。本文将对金融服务贸易国外及国内有代表性的研究进行综述。 一、GATS与OECD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定义 根据GATS的定义,金融服务贸易是指由一成员国的金融服务提供者所提供的任何金融性质的服务。它包括两个部分:所有保险和保险相关的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其中其他金融服务指证券和金融信息服务。 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对金融服务贸易的定义为由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收入,或者接受付出的支持,包括得到的和付出的直接投资收益(未分配收益和利息);从其他金融投资得到的和付出的收益(得到的和付出的利息和红利);得到的、付出的手续费和佣金。 可见,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对金融服务贸易的界定强调了金融服务贸易交易的提供方,而忽略了金融服务贸易的消费方。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主要是以此换取其他贸易领域的发展,而且金融服务贸易可以促进本国金融业与国际金融业的接轨,从而在国际竞争中促进本国金融业的发展。 二、国外对金融服务贸易相关研究 对于金融服务贸易研究,国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出发,有不同的看法。 列为恩(1996)认为,各种金融服务可以实现五种基本功能:方便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易于风险管理;加速资源流动;获取信息,评估企业和配置资本;提供公司法人治理。同时,更多的相关文献表示,金融中介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管理成本(戴蒙德1984;威廉森1987)也可以对规模经济产生积极的效应。 莫施里安(Moshirian 1994)认为,金融服务贸易和制造业类似,一些基本要素赋予了

企业战略管理论文

企业战略管理论文——浅谈中小企业的战略管理 ——浅谈中小企业的战略管理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多变。综观国内外迅速发展壮大的企业与濒临破产的中小企业同时存在,优胜劣汰,两极分化十分明显。中小企业要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中谋求生存与发展,战略管理是必不可少的,战略管理是着眼长远,为适应企业内外形势而作出的总体性规划。战略管理的正确与否,关系到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衰与亡。它指明了企业在竞争环境中的生存态势和发展方向,进而决定了最重要的工作内容和竞争方式。 关键词:中小企业战略管理创新战略分析战略定位 所谓企业战略,是在分析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基础上,为在竞争中求生存和发展而做出的总体的、长远的谋划与对策它具有全局性——以企业的全局为对象,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需要规定企业的总体行为;纲领性——规定着企业的目标、重点、措施,是企业经营发展的纲要;长远性——为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开拓未来的前景;竞争性——为谋求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同竞争对手争高低;应变性——根据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变化,适时加以调整,以适应变化后的情况企业战略是企业发展和拓业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方针它应该根据企业拥有的资源情况,企业的产品、技术、信息优势的具体情况来制定他一般应包括:发展方向战略、企业经营战略、管理战略、企业文化战略、市场

竞争战略、人才管理战略、企业信息化战略等等企业战略一般应随企业资源优势的变动而变动 没有战略的企业,其生命力是短暂的一个企业,只有战略定位准确,才能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为企业插上腾飞的翅膀反之,一个企业在战略定位上不准,那么,企业就会遭受挫折,甚至一撅不振,导致破产从一定意义上说,今天的企业已进入了战略竞争的年代,企业战略已成为现代企业发展的中心问题,企业之间的竞争,在相当程度上表现为企业战略思维、战略定位的竞争因此,如何在激烈动荡的市场竞争中,制定和执行正确的企业战略,已经成为决定企业能否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 。 一、中小企业战略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战略制定和执行方面的技能 我国有些中小企业缺乏战略思想,对什么是战略、战略对企业有什么价值认识不足,认为战略只是“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因此短期行为严重,缺乏长远目标。但更多的企业由于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活动的频繁和自身认识的提高,也逐渐认识到了战略的重要性,但是很多中小企业的领导者由于自身能力的原因,对制定什么样的战略、如何制定战略以及怎样有效地执行战略等问题缺乏认识。很多中小企业把企业赢利当成企业的战略目标,但对挣哪方面的钱、挣谁

员工培训外文文献综述

员工培训外文文献综述 第 1 页 目录 1、Literature Research ............................................................... ......................................................................... 2 2、外文文献翻 译 ..................................................................... ................................................ . (5) 1、Literature Research Employee training needs theoretical guidance of staff training in the theoretical understanding of ambiguity, will lead to blindness training .The guiding theory of employee training, with the production technology, expansion of business scale and gradually developed. First, scientific management and staff skills training The late 19th century, early 20th century, the United States such as Taylor and Gilbreth first to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training.Taylor is the father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 theory, and his major works include "piecework" system, "Plant Management", "scientific management principles and methods", "scientific management" and so on.As the results of his theory first time in history of science from the experience up.He found that the main reason for low productivity workers are lack of training, Without the correct operation method and

跨国公司跨文化战略管理文献综述概要

跨国公司的跨文化战略管理文献综述 一、前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已经达到前所未有的水平,跨国公司作为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主体正发挥日渐突出的作用。跨国公司的迅猛发展使跨国公司的管理者碰到一个共同的难题——跨国公司的跨文化战略管理。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经济实体所组成,并从事生产、销售和其他经营活动的国际性大型企业。又称国际公司或多国公司。近年来资料显示:跨国公司控制着全世界60%的贸易、70%的投资和80%的技术专利。现代企业在实施跨国经营战略或从事跨国经营活动时,普遍采用的经营战略之一就是跨文化战略。 跨文化研究始于上世界40年代的美国,是由美国学者首先发展起来。文化之间的差异对人们生活和交往的影响是巨大的,于是便开始寻求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和管理问题。在此之后,跨文化领域吸引了众多学者的眼球,并在这一领域积累了众多成果。对跨文化管理这一概念,许多学者也给出了自己的定义。综合各学者的观点,将跨文化管理概括为:在跨国经营中,对不同种族、不同文化类型、不同文化发展阶段的子公司所在国的文化采取包容、理解的管理方法,并据此创造出公司独特文化的管理过程。而跨文化战略管理,即是在企业跨文化管理过程中,关于如何制定、实施、评价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对不同文化的统筹管理策略以保证企业组织有效实现自身目标的艺术与科学。 本文所做的文献综述主要从跨国公司跨文化研究领域的基础理论成果入手,针对这些年国内外的跨文化管理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归纳,提炼出对企业现状管理有实际价值的跨文化战略管理,而不仅仅局限于跨文化企业管理的理论成果。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一国外研究现状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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