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必要性大学论文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

本科毕业论文

浅谈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必要性

作者:

学校:博州本部-教学点

专业:行政管理本科

年级:2014级

学号:

指导教师:

2016年5月

浅谈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必要性

目录

摘要 (3)

一、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及演变 (4)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4)

(一)与国外公务员相比我国公务员的特点 (4)

(二)与原来人事制度相比我国现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5)

三、建立公务员制度的目的和必要性 (6)

(一)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6)

(二)可以加强政府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6)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6)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6)

(一)公务员录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6)

(二)公务员“在职”方面存在的问题 (7)

(三)公务员“出口”方面存在的问题 (7)

五、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措施 (8)

(一)对公务员“入口”制度的完善措施 (8)

(二)对公务员“在职”管理的完善措施 (9)

(三)对公务员“出口”管理制度的完善措施 (11)

六、结论 (12)

参考文献 (12)

浅谈完善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必要性

摘要

公务员制度是我国政府的基本人事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制度逐渐显现出了其不足与缺陷。西方国家在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影响下,纷纷对本国的人事制度进行了相应的改革,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它是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是中国确立公务员制度的根本动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确立公务员制度的直接原因,对外开放为其提供了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公务员制度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发展要受到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在内的社会生态环境的制约,因此,在弄清公务员制度的产生及特点的基础上,要不断完善公务员制度,不断重新划分与调整公务员制度。

关键词:公务员制度完善

一、公务员制度的历史及演变

中国公务员制度起源于清朝末年。清朝末年的新政中,1905年废除了科举制度。清政府开始举办文官考试招录法律、政治以及其他专业毕业的专门学生充任政府官吏。民国建立后,北洋政府延续了文官考试的政策。

正式的公务员制度出现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南京政府通过公务员制度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效率。随后这一公务员制度被带到台湾并沿用至今。

1949年,新生人民政权接收了南京庞大的政府机关,达300万人继续为新政府服务,但公务员制度遭到废止。直到80年代,才逐步开始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公务员制度是由原来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演变而来。在1984年开始起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我国《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中从事党团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如人事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等)。

二、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与国外公务员相比我国公务员的特点

(1)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国家公务员必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其中共产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纪律,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强调所谓政治中立,要求公务员不得以公务员身份参加党派活动,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带有党派的政治倾向性等。

(2)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党的干部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各项具体管理制度是按照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来制定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和其他重要干部由各级党委管理,他们的任免由党委组织部门考察,党委讨论决定,依法由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产生或由政府任命。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强调公务员管理是独立于党派之外的管理系统,“不受政党干预”,“与党派政治脱钩”,政党不得直接管理公务员。

(3)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德”主要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才”主要是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德才兼备,就是要求既要有“德”,又要有“才”,二者同时具备,不可偏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和

任用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是我们党和国家几十年来干部人事工作的一贯原则。

(4)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我国公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贪污受贿,不谋私利,并接受群众监督。而西方公务员则是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他们同政府的关系是雇员同雇主的关系,公务员工会为了公务员的利益经常同政府谈判。有些国家还设有专门的机构调节公务员集团与政府的关系。

(5)我国的国家公务员不存在‘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划分。我国不搞多党制和所谓的“政治中立”,要求所有国家公务员在政治上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因此,我国公务员没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截然分别。而西方公务员制度则实行“两官分途”,强调政务官“政治化”,事务宫

(二)与原来人事制度相比我国现公务员制度的主要特点

(1)体现了分岁愁管理的原则。国家公务员制度适用于政府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相区别,改变了以往无论什么干部统统按一个模式管理的办法。因此,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不仅标志着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行政机关人事管理制度的形成,也标志着我国人事分类管理制度的确立和形成。

(2)具有竞争激励机制。在国家行政机关人员“进口”上,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了过去那种“统分统配”、凭组织或个人介绍进机关的做法,实行了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公务员的晋升,听取群众意见,经过严格考核,特别强调要注意工作实绩,把功绩制原则引进公务员的晋升制度,这样,就能保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优秀人才,避免少数领导圈定产生的弊病。对考核不称职者,给予降职或者辞退,做到优胜劣汰,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素质。

(3)具有新陈代谢机制。国家公务员制度在健全退休制度的同时,增加了“出口”渠道。如对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对不同职务规定最高任职年龄后,如果不能继续晋升的,可以改任非领导职务,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工作;对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给予辞退;国家公务员可以按照规定辞去职务;实行多种形式的交流制度等等。这些措施和办法,有利于国家公务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增强了行政机关的生机和活力。

三、建立公务员制度的目的和必要性

(一)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

建立公务员制度,是干部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它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等,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促进我们社会主义的进步和发展,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把机关干部从大统一的干部队伍中分离出来,建设符合行政机关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等各方面的素质,以适应我国改革开放的需要,从而进行分类管理。

(二)可以加强政府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

建立公务员制度,可以加强政府系统干部人事管理的民主化、法制化和科学化;有利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政建设;有利于形成和建立起精干、高效和强有力的行政工作系统。总之,建立公务员制度从根本上适应了现代行政日益增加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同时,建立公务员制度对于增强贯彻落实公务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我国公务员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我国公务员实行的是职务分类,即只是将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同时规定了国家公务员的等级序列。公务员管理的突出问题是,公务员内部没有按照职位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类,对所有公务员仍然采取大一统的单一管理模式,难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与科学管理水平。由此带来其他一些问题,如缺乏适合各类公务员成长规律的多样化的职务系列,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渠道过于单一;难以为基层公务员提供合理的晋升台阶;始终没有将政务类与业务类区分开来。

四、我国公务员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员录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公务员的招考范围限制多。以理论上讲,法律对于报考公务员的人员范围是不应该限制的,但实际上绝对的机会均等是做不到的。应主动的对选才范围加以合理限制,对公务员招考范围的限制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l国籍限制;(2)户籍限制;(3)年龄限制;(4)性别限制:(5)体格限制;(6)学历(教育程度)限制;(7)工作经历限制;(8)政治思想限制;(9)个人品行限制;(10)

其他方面的限制,如不享有公民权者及逃避服兵者役不得报考公务员。当然,这些限制条件必须是合理的,宜宽不宜严的,反映是需要考任的公务员职位的最低的,不可缺少的基本要求,同时也要求是客观的、硬性的、统一适用的,不得带有任何社会歧视。2.公务员考任的适用范围存在一些问题。根据公务员的考试制度绝大多数初任公务员都必须经考试方能进入行政机关,民族自治地方政府和各级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予以照顾,而且转业军人进入行政机关不需要经过考试,使考任制的应有权威受到影响。

(二)公务员“在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培训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教学方法巫待改进。由于行政学院建立时间较短,又加之行政学院多数是设在党校的,师资队伍极不适应公务员培训教学,主要表现为,第一,从事主学科的教少币大多数是改行的,缺乏系统的理论学习和研究;第二,缺乏政府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第三,知识老化,观念陈旧,不能满足学员的要求;第四,由于历史的原因,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师不多;

2.公务员的监督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主体,他们的权力是一种公共权力,是一种政治行为,不受约束的权力,必然导致权力滥用,造成政治腐败和专横。孟德斯鸡说过:“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边界的地方才休止。”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势必以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是因为权力同任何事物一样具有二重性。

(三)公务员“出口”方面存在的问题

1.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辞职、辞退方面存在如下几个问题:首先是辞职有与辞退现象的区别不清。辞职是国家公务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务员的自愿离岗的表现;而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定权利,是国家行政机关强制公务员离岗的表现。实际上人们把辞职与辞退等同起来,其原因是因为它们的直接后果都是离开原岗位,解除原单位的职务。其次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不应享受法定的待遇。辞退和辞职不同。辞职是国家公务员的主观意志,并不是国家公务员因犯错误,单位开除地。因此,辞职的国家公务员按照有关政策的规定,享受各种福利待遇是可以理解的。而辞退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公务员的处分行为。因此,不应有任

何补偿。再次,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辞退权,力度不够。

2.公务员的退休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公务员的退休制度是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了这一部分,将会妨碍公务员队伍的正常更新,国家公务员老有所养问题缺乏法律保障。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制度中存在如下几个问题:(1)我国的强制退休的方式,不利于调动,年长者的工作积极性。我国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应当退休”,这是强制退休的方式,在这种强制条件下,年长的公务员中普遍存在“过一天算一天”的想法,没有对工作的开创精神和奉献精神。(2)男女退休年龄的差异,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则。实际上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女性的寿命比男性长,但是女性的退休早于男性五年,这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原则,也伤害了女性的自尊。有了此规定,不能充分发挥女性,特别是高层次女性应该发挥的作用。

五、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完善措施

(一)对公务员“入口”制度的完善措施

公务员的“入口”管理,即指对进入公务员队伍,获得公务员身份的过程所进行的管理过程。把好“入口”,将社会上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吸引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关系到政府行政目标的实现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1对公务员录用制度的完善措施。(1)应该减少报考公务员资格的限制。公务员考试前就应对报考者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然后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但是,目前过分强调学历、学位和经历的资格条件,不利于挖掘自学成才的实干人才,也助长社会上的办假证件人的气焰。因此,建立一种充分发现于发挥各种人才的积极性的公务员报考制度。(2)完善对特殊人员的录用机制,民族自治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时,对少数民族报考者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但这并不等于不需要经过考试,转业军人进入行政机关也应该要严格考试、考核。因为在大多数转业军人文化素质都比较低。因此录用之后也进行必要的培训。(3)证公务员考试的统一性和公证性。为了保证公务员考试的统一性和公证性应设立专门掌管考试事务的机构,妥善安排监考人员。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监考人员的安排中可以考虑安排外地人员的方法,考试地点也可以考虑到外地考试的方法,监考要忠于职守,防止存在收买监考人员,收买替考人员的现象发生。一经发现浑水摸鱼,当上公

务员的现象应严格处理。以提高公务员考试的公证性。(4)改善主考人员结构,提高考试的质量。主考人员的整体素质,直接关系到考试的质量,改善主考人员的结构,使主考人员中有实际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者、有行政管理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以及心理学家等各占一定的比例,至于考试的方法,应根据公务员工作的特点,采用结构性考试方法,其结构由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核等构成。不同部分在总成绩中的比重,根据不同的职责,尤其是不同的职位要求来确定。但考虑到我国考任制尚处于初创时期,应特别重视笔试部分在总成绩中的比重,以强化考试的客观性和规范性。

2.对公务员调入制度的完善措施。(1)公务员的调入应严格进行考核。公务员的调入制度是主要针对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助理调研员以上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的。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真正让那些有才能的人到适合自己能力的岗位去任职,发挥他们应有的作用。严格的考核有助于避免调入当中的“走后门”现象的发生。(2)公务员的调入应引入竞争机制。选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的基础上,大胆创新,采用更加合理有效的方法。竞争机制有利于选拔真正的人才,使得那些只认准上级,不关心下级和群众的两面派干部,没有立足之地。

3.对公务员选任制度的完善措施。(1)改变公务员选任的环境,防止主观因素的扩大。目前,公务员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的选任是有些人,特别是某些领导干部的一手操作下进行的。为了让某一个选上,被选人的条件规定的特别细,如规定了年龄、民族、性别、学历、职称、职业等各种因素,就差没有把被选人的姓名写出来。因此,改变公务员的选任环境,才能真正做到,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2)公务员的选任,大胆引进差额选任的机制。几十年来的选任经验证明,等额选任中,成为公务员,领导干部的就是候选人,这不利于发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因此,我们要大胆引进差额选任的人,上岗任职。

(二)对公务员“在职”管理的完善措施

1.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完善措施。(1)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坚定不移地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办学方针。即将到来的21世纪,我们将面临着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从国际形势看,世界多极化的趋势正在发展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世界各国都在加紧进行经济结构的大调整,科技发展突飞猛进,

跨国公司的影响力日益增大,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和新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国际间的竞争更加激烈。从国内形势看,我国的改革开放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正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实现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面临着许多问题和困难,特别是我国已加入WTO,还面临着与国际接轨的严峻挑战。无论从世界的发展变化,还是从国内改革和建设的要求看,如何在21世纪的国际竞争中争取主动,特别是如何提高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改变知识结构,提高任职能力,已是摆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面前的紧迫任务。作为承担公务员培训主体的各级行政学院,责任重大,应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2)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公务员的培训条件经费是直接制约负责公务员培训的行政学院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之一。近年来,各级政府虽然投入相当数量的经费,但还远远不能满足公务员培训发展的需要,应拓宽融资渠道,可采用三种形式增加投入。(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教学、科研、咨询三位一体的综合功能。师资队伍建设是培养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根本,是公务员的培训基地—行政学院各项建设中的重中之重。

2.对公务员监督机制的完善措施。国家公务员监督体制从根本上说是保障公务员管理制度的良性运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是一种权力行为,从管理科学上说,任何权力都不能是无限的、绝对的,授权和限权应该密切配合。要使对公务员的监督真正具有成效,必须建立起一个法制完备、民主健全和多渠道的人事监督系统。(1)加强和完善法制监督。法制完备,才能使监督者有法可依,严律职守,正确判断和及时纠正公务员的“越轨”行为。因此,法制监督是公务员权力制约的根本。目前,我国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就是对公务员进行监督的两个基本法则,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和配套。(2)加强完善民主监督。主要表现在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与广大人民群众之间,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一般公务员和领导人之间,要建立顺畅的监督渠道,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群众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六项权力,即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有批评权、建议权、对其违法行为有申诉权、控诉权和检举权,以及公民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损害时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形式,这种监督在实际上难以奏效。(3)充分发挥党的监督作用。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

的领导核心,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党的监督,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最可靠保障,是党的政治路线和政策产生效力的主要的和决定性的条件,也是党实现政治领导的最有效的手段。(4)加强和完善新闻舆论的监督。新闻舆论也向警觉锐利的双眼,时刻注视着政府权力的运行。因此,我国很有必要尽快出台《新闻法》,依法保障新闻舆论的调查,报道和批评的权力,明确新闻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使新闻报道做到以内容真实准确为宗旨,以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和个人合法权益为前提,以促进廉政建设为目的,正确有效地发挥对权力监督制约的作用。

3.对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的完善措施。(1)注意申诉控告与诬告、误告的区别。国家公务员依法申诉控告,其权昨受法律保护。但若滥用权力进行诬告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138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诬陷罪的,从重处罚。”由于对情况了解不确切而发生的误告或控告失实,应予解释。(2)注意申诉控告与“无理取闹”的区别。对结论正确无疑,而当事人仍不服并继续申诉控告、上诉,提出无理要求或妨碍公务的,可耐心解释、批评教育,或依法采取其他强制措施。(3)申诉控告与行政诉讼并举。随着法制建设的加强和行政法庭承受能力的扩大,对申诉控告案件处理结果不服时,应广泛开辟行政诉讼途径。

(三)对公务员“出口”管理制度的完善措施

1.对公务员的退休制度的完善措施。(1)适当调整退休条件,发挥年长者的积极性我国目前的退休年龄是1958年规定的,目前人的平均寿命己延长到70多岁的情况下,原有的退休年龄,在有些行业是不适合的,再加上符合条件“应当退休”的强制退休的方式下,应该发挥作用的老年人的人力资源处于浪费状态。因此,在高校等特殊部门应根据教师的身体状况适当放宽退休年龄。(2)退休年龄应男女平等。目前女性的平均寿命高于男性,在这种情况下女性的退休年龄早于男性五岁是没有客观依据的,而且也不符合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55岁的女性正好处在完成或基本完成了养儿育女的任务,全身心的投入社会生活的阶段,因此,要发挥好他们的聪明才智,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

2.对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的完善措施。(1)完善对国家公务员的辞退制度,增强国家公务员的危机感。只有新陈代谢,吐故.纳新,才能保持公务员系统的活动。只有竞争,才能选择优者、淘汰劣者。(2)完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辞

退权的力度。加强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教育,特别注意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防范行使辞退权的时候来自外来的干涉,保证做到该处分的处分,该辞退的辞退,以维护清政廉洁和德才兼备的国家公务员队伍。(3)确保国家行政机关的辞退权不被滥用从法理上讲,国家行政机关的辞退权是一种行政裁量权。

六、结论

综上所述,建立和推行和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法制化的重要步骤。它不仅对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素质,加强勤政廉政建设,起到促进作用,而且将推动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学习好这项制度的有关知识,是各级政府机关公务人员的一项新任务,掌握好推行和完善这一项制度的操作要领,更是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及各部门人事工作者的重要任务。目前,我国公务员制度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内容也十分丰富,但与发达国家公务员制度相比较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我们要在考试录用、调任、选任、在职培训和管理、退休、辞退、辞职等各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完善公务员制度,使之成为适合我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公务员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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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

关于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调研报告姓名刘春风教育层次本科

学号1465001256046 省级电大新疆

专业汉行政管理分校博州

指导教师连卫疆教学点博州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实践单位(基地)实践活动时间实践课题

博乐市政府2016年5月关于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调研报告

指导教师情况

姓名工作单位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

评语

实践情况

出勤

情况

实践态度实践能力实践效果

实践单位(章):年月日成绩指导教师(签章):年月日

见审核人(签章):

年月日分

见复审人(签章):

年月日

验收人(签章):

年月日

关于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调研报告

调查时间:2016年5月

调查地点:博乐市政府

调查方法:访谈调查

调查内容: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

随着改革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利益分配机制多元化,“三农”问题更为突出,因城市建设、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就业困难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也日益凸显。近年来,自治州群体性事件呈现出参与人员越来越多,有时达数百人,行为开始出现带有暴力性的倾向。若处置不当,就有可能被“三股势力”和别有用心的人所利用,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一、近年来自治州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情况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之间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负面重大影响的各种事件。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08年,全州共发生群体性事件73起(其中博乐市42起,精河县31起),参与人数达3280余人(次)。按参与人数划分:1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5起(其中博乐市3起,精河县2起),50人以上的13起,20人以上的30起,10人以上的25起;按矛盾类型来划分,涉及土地纠纷的27起,劳资债务纠纷的23起,企业改制的8起,其他15起。

自治州群体性事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集体冲击党政机关驻地,拦截交通工具、游行、罢工、集体上访等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虽然也具有一定规模和强度,但由于发现得早,处置及时,尚未出现被“三股势力”和敌对分子所利用而产生打、砸、抢、烧等严重暴力失控局面,没有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㈠区域性强。近年来,自治州的群体性事件主要发生在精河县和博乐市,而温泉县、阿拉山口口岸基本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

㈡群体性事件中群体性上访所占比例较大。这类上访往往是上访群众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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