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规与风险控制(1)

《资管新规》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规与风险控制(1)
《资管新规》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规与风险控制(1)

《资管新规》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规与风险控制

0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律监管体系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对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的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以及非公开募集等制定了基本原则性规定。

2.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主要以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形式制定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作为资产管理业务的专业机构,其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符合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要求的领域,支持经济结构转型,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

3.人民银行、证监会、银保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对于需要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统一监管、协同监管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制定统一监管的规范性文件,防范监管缺位及金融机构套利。私募股权投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规定。

4.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制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私募股权投资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并参照遵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5.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自律监管

单位,制定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管理、信息披露等自律监管细则,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规管理、信息披露等进行自律监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2号--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服务》、《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系列》等具体细则下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综上:在法律、行政法规没有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明确规定情形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适用《资管新规》关于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具体规定。目前监管体系下法律、行政法规仅有《证券投资基金法》。

0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经营资产管理业务

为金融特许业务、表外业务

《资管新规》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为金融特许业务、表外业务

1.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为持牌经营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资管新规》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为金融业务,属于特许经营行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开展资产管理业务,需要先通过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备案登记,所管理的产品需在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资管新规》施行后,只有金融机构才能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财富管理或者资产管理在《资管新规》框架下产生重大变化,影子银行将不得不通过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等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

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我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三类:一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第三方理财机构等;二是不持有金融牌照、存在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三是机构持有金融牌照、但存在监管不足或规避监管的业务,包括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相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中国法律框架下的金融机构是指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分类监管,并持有金融牌照的营利性法人或者合伙企业。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编码规范》的通知(银发〔2009〕363号),国家特许金融机构为28类,加上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30号),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计为32类。[1]

2.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为表外业务,禁止刚性兑付

根据《资管新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出现兑付困难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垫资兑付。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不得在表内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表外业务是指金融机构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

一般地,根据表外业务特征和法律关系,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其他类等。

(1)担保承诺类业务包括担保类、承诺类等按照约定承担偿还责任的业务。担保类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对第三方承担偿还责

任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信用风险仍在金融机构的销售与购买协议等。

(2)承诺类业务是指金融机构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诺等。

(3)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指金融机构根据客户委托,为客户提供投融资服务但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的表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委托投资、代客非保本理财、代客交易、代理发行和承销债券等。

(4)中介服务类业务指金融机构根据客户委托,提供中介服务、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收付、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

因此,银行在《资管新规》前开展的保本理财业务,实际上不属于表外业务,在《资管新规》框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只能开展非保本理财业务,也就是表外业务。银行要发挥其投资理财的专业能力,需根据《资管新规》组建资产管理团队,通过设立专业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改变既有客户保本理财的投资理念,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财富管理业务。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在《资管新规》法律框架下,专业度集中,非专业化和规模较小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将被淘汰,投资人将更加理性选择私募证券投资机构,原来在银行投资保本理财的客户将出现分流。

表外业务的本质决定了私募证券投资机构开展的资产管理业务是一种“卖者尽责、买者自负”财富委托管理业务,不应当进行刚性兑付。因此,在《资管新规》的法规框架下,刚性兑付将成为历史。

根据《资管新规》,确定刚性兑付的原则如下:

(一)资产管理产品的发行人或者管理人违反真实公允确定净值原则,对产品进行保本保收益。

(二)采取滚动发行等方式,使得资产管理产品的本金、收益、风险在不同投资者之间发生转移,实现产品保本保收益。

(三)资产管理产品不能如期兑付或者兑付困难时,发行或者管理该产品的金融机构自行筹集资金偿付或者委托其他机构代为偿付。

0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及投资领域

根据《资管新规》,私募产品的投资范围由合同约定,可以投资债权类资产、上市或挂牌交易的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含债转股)和受(收)益权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产。

根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有关私募投资基金“业务类型/基金类型”和“产品类型”的说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四类。

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除创业投资基金以外主要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对应的产品类型为: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其他类基金。

(1)并购基金,是指主要对处于重建期企业的存量股权展开收购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房地产基金,是指从事一级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房地产基金。

(3)基础设施基金,是指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私募基金,包括采用夹层方式进行投资的基础设施基金。

(4)上市公司定增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 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

私募股权类FOF,主要投向股权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3. 创业投资基金

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向处于创业各阶段的未上市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新三板挂牌企业视为未上市企业);(对于市场所称“成长基金”,如果不涉及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按照创业投资基金备案;)如果涉及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按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中的“上市公司定增基金”备案。

4. 创业投资类FOF基金

主要投向创投类私募基金、信托计划、券商资管、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的私募基金。

根据《资管新规》,资产管理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

(1)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2)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4)混合类产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因此,在《资管新规》法规框架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产品在投资策略上需要符合以上产品投资比例的配置,明确其投资范围。

0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的认定

根据《资管新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人分为三类: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根据《资管新规》,金融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合格投资者与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人有细微的调整。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人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机构;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但是,《资管新规》在合格投资人条件中明确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综上,结合《资管新规》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格投资人的基本要求应为: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机构和个人: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05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负债比(杠杆)与分级限制

根据《资管新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资产管理产品负债比例为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200%。不得以受托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放大杠杆。(无分级,杠杆2倍)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分级,杠杆1.4倍)

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

(1)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

(2)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

(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

分级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对优先级份额认购者提供保本保收益安排。

06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集中度管理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全部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一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07 禁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开展资金池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应当做到每只资产管理产品的资金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并明确了资产管理的久期,降低期限错配的风险。

其中,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应当为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并明确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安排。未上市企业股权及其受(收)益权的退出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

资金池的重要特征是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不能一一对应、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期限不匹配。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情形属于资金池业务的性质?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

?资产管理计划在整个运作过程中未有合理估值的约定,且未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充分适当的信息披露;

?资产管理计划未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未单独编制估值表;

?资产管理计划在开放申购、赎回或滚动发行时未按照规定进行合理估值,脱离对应标的资产的实际收益率进行分离定价;

?资产管理计划未进行实际投资或者投资于非标资产,仅以后期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向前期投资者兑付投资本金和收益;

?资产管理计划所投资产发生不能按时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情形的,资产管理计划通过开放参与、退出或滚动发行的方式由后期投资者承担此类风险,但管理人进行充分信息披露及风险揭示且机构投资者书面同意的除外。

根据证监会2018年7月20日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对每个资产管理计划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有以下行为:

?将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混同运作,或者出现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的其他情形;

?未按规定进行合理估值,脱离实际投资收益进行分离定价;

?未产生实际投资收益,仅以后期投资者的投资资金向前期投资者进行兑付;

?资产管理计划发生兑付风险时通过开放参与或者滚动发行等方式由后期投资者承担风险;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一)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池案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前期专项检查情况和有关要求,证监会对民生加银X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X专项计划)、Y系列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Y专项计划)和Z-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Z专项计划)涉及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和审理。经查,民生加银上述三类专项计划存在以下违法违规开展资金池业务的事实:

X专项计划成立于2013年5月3日,由民生加银与A银行投资银行部合作开发。截至2016年5月31日,X专项计划共23只,存续规模920.47亿元。Y专项计划成立于2013年6月4日,由民生加银与A银行私人银行部合作开发。截至2016年5月31日,Y专项计划共24只,存续规模636.21亿元。Z专项计划成立于2013年12月26日,由民生加银自主管理。截至2016年5月31日,产品存续规模为59.33亿元。上述三类专项计划具有以下资金池业务特征:

1.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率分离定价。上述三类专项计划在认购申请书中以预期收益率或者业绩比较基准的名义约定

收益率。根据上述三类专项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资产委托人的收益按照类似存款利息的方法进行计算,与专项计划估值和对应资产的实际情况无关。

例如,Y专项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在收益分配方面约定:“每份份额期间收益=1元×该类份额锁定的业绩比较基准×该类份

额锁定期的期间天数÷365”,“各期份额的业绩比较基准以管理人网站及当期认购(参与)申请书载明的内容为准”。专项计划终止时,资产委托人的收益足额分配后,民生加银“可以剩余现金形式计划财产为限收取业绩报酬”。

2.不同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

X专项计划的投资标的中,股权资产占比18%,债权资产占比44.58%,标准化资产占比3.51%,其他金融资产占比33.91%,平均投资剩余期限为1.5年以上。X专项计划定期开放,资产委托人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期限平均约为6个月。Y专项计划的投资标的中,股权资产占比14.44%,债权资产占比39.84%,标准化资产占比8.94%,其他金融资产占比36.79%,平均投资剩余期限为1.5年以上。Y专项计划定期开放,资产委托人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期限平均约为3个月。Z专项计划的投资标的中,债权资产占比65.73%,标准化资产占比34.27%,平均投资剩余期限约为6个月,但是Z专项计划每周开放。上述三类专项计划的投资周期与开放周期不匹配,依靠滚动发行来进行流动性管理,造成同一系列后续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与前期发行资产管理计划混同运作,资金与资产无法明确对应。

3.未能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民生加银应当向资产委托人披露包括投资组合状况、投资表现、财务数据、风险情

况等信息在内的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发生可能影响资产委托人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Y专项计划约定每月至少向资产委托人公布一次经资产托管人复核的计划份额净值。民生加银未能有效履行上述信息披露职责,导致资产委托人未能充分掌握上述三类专项计划的真实运作情况。例如,Y专项计划7号出资3.6亿元、Y专项计划20号出资4.4亿元共同认购深圳市BNCY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用于向JSH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约定收益率9%,期限三年。以上信息,资产委托人不知情。此外,根据民生加银的报告,X和Y专项计划“如资产管理计划项下出现风险资产,则由A银行安排资金承接”。这一安排对X和Y专项计划的业务性质和风险情况有重大影响,但是未向资产委托人进行信息披露,也未向中国证监会和我会报告。

(二)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池案件

1.资金来源与资产运用的流动性无法匹配。

现金管理计划每日开放,短期理财计划每月开放或者每季度开放,但是投资标的非标专项计划存续期都在一年以上。为了应对开放需要,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对非标专项计划进行内部交易,短期理财计划滚动发行,从而互相拆借流动性。

2.未能进行合理估值。

现金管理计划在投资范围不符合货币基金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货币基金的估值方法。短期理财计划不得对非标专项计划简单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脱离对应资产的实际收益

率进行分离定价,应当参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合理确定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

3.未能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中信信诚未向投资者披露内部交易模式,未向投资者披露非标专项计划的有关情况。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主要依据是中信信诚提供的现金管理计划和短期理财计划的收益率水平以及中信信

诚的信用状况。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极易形成“刚性兑付”预期。

4.存在不同资产管理计划混同运作。

2014年8月13日至9月23日,应当分别备案的两个不同的资产管理计划以1期和2期的名义在稳健3号同时存在。中信信诚管理的其他非标专项计划也存在上述混同问题。综上所述,上述三类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模式已经构成26号文和《八条底线细则》所禁止的资金池业务。

08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要求

信息披露不仅仅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的法

定职责,也是确认其是否勤勉尽责,是否因勤勉管理免于赔偿的重要依据。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

每一季度向投资者披露产品净值和其他重要信息。

(1)对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汇率变化等市场风险以及债券价格波动情况,产品投资每笔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融资客户、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风险状况等。

(2)对于权益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披露和提示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产品投资股票面临的风险以及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等。

(3)对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充分披露产品的挂钩资产、持仓风险、控制措施以及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化等。

(4)对于混合类产品,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清晰披露产品的投资资产组合情况,并根据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比例充分披露和提示相应的投资风险。

对于混合类产品,金融机构应当通过醒目方式向投资者清晰披露产品的投资资产组合情况,并根据固定收益类、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投资比例充分披露和提示相应的投资风险。

09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托管

根据《资管新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应当由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基于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没有另行规定可以除外情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为部门规章),我们建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当按照《资管新规》委托具有托管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独立托管基金。

10 限制嵌套,穿透核查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

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仅可再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但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简介

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简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3种主要设立模式 (一)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共同出资入股成立公司,以公司形式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成为公司的股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重大事项和投资决策由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定。 由于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无法解决双重征税的问题,所以并不多见。 (二)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这是目前我国及国际上较为流行的模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分成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样投资者能够以在限合伙人身份投入资金并承担有限责任;而基金管理人则以少量资金介入成为普通合伙人并承担无限责任,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入资金的运作,并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收取管理费。 重要提示:一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成败,最重要的是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和决策能力。 (三)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按照法律规定,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业务,“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两个以上(含两个)委托人交付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运用或处分的资金信托业务。 从目前信托公司开展私募股权投资信托的方式来看,基本采用两种方式,一是信托公司自己直接担当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人的角色,进入股权市场;二是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人合作,作为融资平台,并承担资金募集人的职责。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推荐模式 通过与贵公司的沟通了解,我们认为贵公司与合作伙伴采用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模式成立较妥。分析该模式的优势有: 1、避免双重征税 公司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双重征税的问题,即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这加重了投资者的纳税负担,从而减少了相应利润。而合伙企业法法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据此,合伙企业并不构成税法上独立的纳税主体。实行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从投资者层面缴税,减少投资者的纳税负担,增加了其投资回报。 2、登记和退出比较简便 由于贵公司计划成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来源均是内资,属于本土基金。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制成立,无需国家行政机关的审批,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的说明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的说明 为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规范健康发展,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提高投资者对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认知,使得投资者能够掌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非法集资 的区别,特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募集和运作的说明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规范试点地区股权投资企业发展和备案管理 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253号)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津发改财金〔2008〕813号)的要求和有关规定,现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法合规的募集和运作说明如下: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只能以私募方式(非公开方式)向具有风险识别和承 受能力的特定对象募集,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和合格的自然人投资者构成;(二)募集资金仅面向特定对象,不得通过媒体(包括本企业网站)发布公告、在社区张贴布告、向社会散发传单、发送手机短信或通过举办研讨会、讲座及 其他变相公开方式(包括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机构的柜台 投放招募说明书),直接或间接向不特定对象进行推介; (三)资本募集人须向投资者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固定回报; (四)单个出资人出资金额必须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 应当以自有资金货币出资,且不得接受多个投资者委托认缴股权投资基金资本。(五)股份公司制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合伙制和公司制股 权基金的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 (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限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属于长期股 权投资方式,并不是定期的债权投资方式,其投资期限一般为5-7年; (七)所募集资金由属地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中至少有3名具备2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 关业务经验,其中,至少有1名高级管理人员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经济管 理经验。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 201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有如下规定: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 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点精析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第一章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全称“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Private Equity),即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包括非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在国际市场上,股权投资基金既有非公开募集(私募)的。也有公开募集(公募)的。在我国,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准确含义应为“私募类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低风险、低期望收益”资产相比,股权投资基金在资产配置中具有“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特点。 第二节股权投资基金起源和发展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历史 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全球第一家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 早期主要以创业投资基金形式存在。1953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1958年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以低息贷款和融资担保的形式鼓励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增加对小企业的股权投资。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成立,标志创业投资成为专门行业。 20世纪50~70年代,主要投资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是经典的狭义创投基金。70年代后,开始拓展到对大型成熟企业的并购投资,狭义创投发展到广义。 1976年KKR成立,专业化运作并购投资基金,经典的狭义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80年代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催生了黑石(1985)、凯雷(1987)、和德太(1992)等著名并购基金管理机构。 过去,并购基金管理机构作为NVCA会员享受行业服务并接受行业自律。2007年,KKR、黑石、凯雷、德太等脱离NVCA,发起设立服务于狭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协会(PEC)。 狭义上的股权投资基金特指并购投资基金,但后来的并购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也兼做创业投资,同时市场上出现了主要从事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投资基金等新的股权投资基金品种,一般广义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二、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国际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经过70多年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规模庞大、投资领域广阔、资金来源多样、参与机构多样。 监管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加强了行业监管,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原有法律体系修订与补充,提升监管的审慎性。在注册方面,严格了管理人注册制度,收紧了基金注册的豁免条件,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并购基金在联邦或州注册,创投基金可有条件豁免注册。在信息披露方面,加强对股权投资业务档案底稿的审查制度,通过修改认可投资者和合规买家的定义,提高了信息披露要求。 在欧洲,欧洲议会2010年9月《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方案》,2011年6月,《另类基金管理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及私募基金收益权类产品各类模式解析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此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总共包括了八大方面的容,包括了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部管理及运营规性、募集行为合规性、适当性管理有效性、投资运作合规性、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信息披露完整性、风控有效性等方面。可以作为私募基管理人进行自查时的一个参考依据。一、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向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一)管理人登记《私募办法》规定更新登记信息。 个工作日进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 :(二)基金备案行备 案,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按照《私募办法》规定更新备案信息。. . :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告;每个会计(三)信息报送个月, 应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年度结束后的4 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二、部管理及运营规性:应健全部控制制度,包括制定防火墙制(一)制度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度与业务隔离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授权制度;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运营风险控制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制度,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如涉及委托募集);信息披露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如涉及托管)、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如未进行托管),机构部交易记录制度,防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并得到有效执行。应对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部控制制度应存在缺陷及实施中应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治理结构、组织结构、风险评估体系、业务流程控制、授(二)控体系权控制、投资业务控制等应健全有效。.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操作全流程详解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操作全流程 一、项目选择和可行性核查 (一)项目选择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提出以下要求: 1、优质的管理,对不参与企业管理的金融投资者来说尤其重要; 2、至少有2至3年的经营记录、有巨大的潜在市场和潜在的成长性、并有令人信服的发展战略计划; 3、行业和企业规模(如销售额)的要求,投资者对行业和规模的侧重各有不同,金融投资者会从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角度来考察一项投资对其投资组合的意义。 4、估值和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由于不像在公开市场那么容易退出,私募股权投资者对预期投资回报的要求比较高,至少高于投资于其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回报率。 5、3-7年后上市的可能性,这是主要的退出机制。 6、另外,投资者还要进行法律方面的调查,了解企业是否涉及纠纷或诉讼、土地和房产的产权是否完整、商标专利权的期限等问题。很多引资企业是新兴企业,经常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双方在项目考查过程中会逐步清理并解决这些问题。 (二)可行性核查对于PE,选择投资的目标企业,是整个基金投资行为的起点,这一“淘金”的过程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有足够多

的项目可供筛选,二是用经济的方法筛选出符合投资标准的目标公司。(1)项目来源项目中介:拥有大量客户关系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咨询公司、投资银行、行业协会等等,PE也会积极主动的寻找潜在的合作伙伴(或目标公司),例如,帮助其在海外的投资组合中的公司寻找在中国的战略合作伙伴。 (2)市场调研在获得项目信息后,PE团队中得分析员会着手进行调研,行业研究的首要工作是精确的定义目标公司的主营业务,从大行业到细分行业,再到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乃至目标客户,通过对产业链、市场容量、行业周期、技术趋势、竞争格局和政策等方面的分析,获得对目标公司所在行业的初步、全景式了解。 (3)公司调研主要包括: 1、证实目标公司在商业计划书中所陈述的经营信息的真实性; 2、了解商业计划书没有描述或是无法通过商业计划书表达的内容,如生产流程、员工精神面貌等; 3、发现目标公司在当前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而能否解决这些问题将成为PE前期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4、增进对行业的了解,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市场定位重新评价; 5、与目标公司管理层近距离接触,观察管理层的个性、价值观、经营理念、经验与能力,通过沟通建立相互之间的了解与信任,以及就投资额与股权比例等事宜交换意见。 (4)条款清单条款清单是PE与企业主就未来的投资交易所达成的原则性约定。条款清单中约定了PE对被投资企业的估值和计划投资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重点笔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重点笔记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第一章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全称“私人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Private Equity),即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包括非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在国际市场上,股权投资基金既有非公开募集(私募)的。也有公开募集(公募)的。在我国,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募集。准确含义应为“私募类私人股权投资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固定收益证券等“低风险、低期望收益”资产相比,股权投资基金在资产配置中具有“高风险,高期望收益”特点。 第二节股权投资基金起源和发展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起源与发展历史 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1946年成立的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全球第一家公司形式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 早期主要以创业投资基金形式存在。1953年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成立,1958年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计划”(SBIC),以低息贷款和融资担保的形式鼓励小企业投资公司,以增加对小企业的股权投资。1973年美国创业投资协会(NVCA)成立,标志创业投资成为专门行业。 20世纪50~70年代,主要投资于中小成长型企业,是经典的狭义创投基金。70年代后,开始拓展到对大型成熟企业的并购投资,狭义创投发展到广义。 1976年KKR成立,专业化运作并购投资基金,经典的狭义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80年代美国第四次并购浪潮,催生了黑石(1985)、凯雷(1987)、和德太(1992)等著名并购基金管理机构。 过去,并购基金管理机构作为NVCA会员享受行业服务并接受行业自律。2007年,KKR、黑石、凯雷、德太等脱离NVCA,发起设立服务于狭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美国私人股权投资协会(PEC)。 狭义上的股权投资基金特指并购投资基金,但后来的并购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也兼做创业投资,同时市场上出现了主要从事定向增发股票投资的股权投资基金、不动产投资基金等新的股权投资基金品种,一般广义股权投资基金概念。 二、国际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现状 国际股权投资基金行业经过70多年发展,成为仅次于银行贷款和IPO的重要融资手段。规模庞大、投资领域广阔、资金来源多样、参与机构多样。 监管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后,加强了行业监管,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对原有法律体系修订与补充,提升监管的审慎性。在注册方面,严格了管理人注册制度,收紧了基金注册的豁免条件,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并购基金在联邦或州注册,创投基金可有条件豁免注册。在信息披露方面,加强对股权投资业务档案底稿的审查制度,通过修改认可投资者和合规买家的定义,提高了信息披露要求。 在欧洲,欧洲议会2010年9月《泛欧金融监管改革方案》,2011年6月,《另类基金管理人指引》,建立对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新的监管体系。新体系5个方面:1对股权投资基金统一监管;2监管重点是管理人;3抓大放小,重点监管大型

2019年4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真题精选

2019年4月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真题 精选 (总分:49.00,做题时间:12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47,分数:49.00) 1.合格投资者必须具备的要素包括()。 Ⅰ.具备风险识别能力 Ⅱ.达到规定的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 Ⅲ.具备风险承担能力 IV.具备专业的投资能力(分数:1.00) A.Ⅲ、IV B.Ⅰ、Ⅱ、Ⅲ√ C.Ⅰ、Ⅱ、Ⅲ、IV D.Ⅰ、Ⅲ、IV 解析: 2.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表述正确的是()。 Ⅰ.股权基金管理人开展业务外包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Ⅱ.投资决策应符合合同所约定的预期收益、投资范围、投资策略III.所有基金都应当由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 Ⅳ.管理人选择基金服务机构时,应关注该服务机构是否存在与基金服务业务相冲突的其他业务(分数:1.00) A.Ⅰ、Ⅳ√ B.Ⅱ、IV C.Ⅱ、Ⅲ D.Ⅰ、Ⅱ、Ⅳ 解析: 某股权投资基金的合同条款约定,单个投资项目退出后开展分配,其分配顺序为:(1)按投资者出资比例返还投资本金; (2)按照每年8%的门槛收益率向投资者分配优先回报;

(3)管理人按照投资者已获优先回报的25%获得追加分配; (4)按照投资者80%、管理人20%的比例分配剩余利润。假设该基金的资金全部来自投资者,且不考虑所以税收和基金费用。(分数:2) (1).该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A项目,投资金 额 2000万元,投资 期限1年,退出金额 3000万元,项目 退出 后立即分配,该项目者和管理人可分得的金额分别 为()。(分数:1) A.240 0 万元和600万 元 B.281 6 万元和 184 万元 C.2800万元和 200 万元√D.3000万元和0万元 解析: (2).该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C项目,投资金 额 2000万元,投资 期限2年,退出金额 2100万元,项目 退出 后立即分配,该项目投资者和管理人可分得的金额分别为()。(分数: 1) A.170 0 万元和 400 万元 B.208 0 万元和20万元 C.2000万元和 100 万元√D.2100万元和0万元 解析: 3.关于竞业禁止条款,表达正确的是()。(分数:1.00) A.竞业禁止只能以约定形式出现,无基于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竞业禁止义务 B.竞业禁止条款的目标是保障股权投资基金的利益,对目标公司的利益则有一定损害 C.竞业禁止条款不仅可以限制员工本人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力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也可以禁止员工劝诱其他员工从公司离职√ D.竞业禁止条款只能限制在职的公司成员,对员工离职后的行为没有约束作用 解析: 4.股权投资基金是否选择托管,通常由()。(分数:1.00) A.基金销售机构单独决定 B.基金管理人单独决定 C.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共同约定√ D.基金投资者单独决定 解析: 5.关于企业估值方法中的清算价值法,表达错误的是()。(分数:1.00) A.采用清算价值法应进行市场调查,收集与被评估资产或类似资产清算拍卖相关的价格资料 C.对股权投资基金而言,企业在正常可持续经营情况下,一般不会采用清算价值法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说明书

摘要 在经济发展、行业整合、政策支持、法律完善的环境下,中国本土私募股权基金正处于发展的春天。为了抓住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行业整合加速的历史性机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同),专门从事创业型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充分利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所创造的投资机遇,谋求基金资产的快速增值。 ?基金名称:*****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有限公司 ?投资方向:拟上市的优质企业、高成长的细分行业领袖、 创业型企业 ?基金期限:5+2年 ?基金规模:5亿元人民币(首期募集3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费:2011~2013年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基金总规模 的2%;2014年及以后各年度年管理费为已投资并处于投 资管理状态下各项目原始投资本金总金额的2%,但某年度 已经完全退出的项目,自下一年度起将不再视为处于投资 管理状态。

?预期投资收益率:80%(预期投资收益率不作为最终承诺)?投资收益分配:基金就其任何项目投资取得现金收入,基 金管理人将在取得现金收入三十日之内尽快向各合伙人进行分配。并且,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小于等于15%(“优先收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不享受业绩分成;在合伙人的投资收益率大于15%的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和全部合伙人按照20%:80%的比例对超出15%投资收益率的的剩余可分配收益进行分配。但前述任何情形下,均不影响和妨碍基金管理人由于其出资而应当然享有的分享合伙收益的权利(详见《*****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为避免疑义,上述投资收益率的计算方法为:投资收益率=(基金就其所有项目投资已经取得的现金或实物收入累计金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合伙人总实缴出资额*100%。 ?认购期限:2010年xx月xx日至2011年xx月xx日 ?基金份额:共100份,500万元人民币/份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要点习题总结

1、下列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现金流模式的描述,正确的是( )。 A.在基金募集过程中,股权投资基金通常采用承诺资本制 B.投资者承诺向基金投资的总额度称为实缴资本 C.多数股权投资基金会约定,暂时闲置的未投资资本只能投资于高风险、高流动性的资产 D.基金从被投资企业实现退出后,只能通过公开股权转让来实现投资退出,获得退出现金流 答案:A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要点习题总结 解析:B项,投资者承诺向基金投资的总额度称为认缴资本,投资者在某一时间内实际已经完成的出资称为实缴资本;C项,基金成立后,通常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投资计划,在此期间,投资者实缴资本中尚未投资出去的部分称为未投资资本,多数股权投资基金会约定,暂时闲置的未投资资本只能投资于低风险、高流动性的资产;D项,基金从被投资企业实现退出后,依退出方式不同,可能会通过公开或私下股权转让、企业清算等渠道实现投资退出,获得退出现金流。 2、在( )中,投资者通常作为“委托人”,把财产“委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后,由基金管理人全权负责经营和运作。 A.股份有限公司 B.有限责任公司 C.契约框架 D.合伙企业 答案:C 解析:在契约框架中,投资者通常作为“委托人”,把财产“委托”给基金管理人管理后,由基金管理人全权负责经营和运作。基金从业考试报名 3、下列属于需要有效机制来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的原因是()。 Ⅰ、股权投资存在信息不对称 Ⅱ、股权投资外部性较强 Ⅲ、财务投资人通常难以积极主动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等问题 Ⅳ、股权投资内部性较弱 A.Ⅰ、Ⅱ、Ⅲ B.Ⅰ、Ⅱ C. Ⅱ、Ⅲ、Ⅳ D.Ⅰ、Ⅱ、Ⅲ、Ⅳ 答案:A基金从业报名 解析:由于股权投资存在 1. 股权投资存在信息不对称 2. 股权投资外部性较强 3. 财务投资人通常难以积极主动参与被投资企业管理等问题 因此需要有效机制来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4、为了降低股权投资后的(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常会参与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 A.财务风险 B.流动性风险 C.经营风险 D.委托代理风险 答案:D 解析:为了降低股权投资后的委托代理风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通常会参与被投资企业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以提出议案或参与表决的方式,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监控。 5、以下关于清算退出的说法正确的是()。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时间 A.清算退出是指股权投资基金通过被投资企业清算实现退出,主要针对投资项目未获得成功的一种退出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岗位及人员设定参考

北标基金公司 一、需确定岗位及人员情况: (1)必须设置岗 职务/岗位确定人员备注 法人:(基金从业资格证)总经理:(基金从业资格证)基金经理:(基金从业资格证)合规风控负责人:(基金从业资格证)董事长:自然人 会员代表: 一个人可负责 信息填报负责人: (2)公司运营所需部门及岗位 总经理/执行总合规风控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市场营销部 投 资 管 理 部 基 金 运 营 部 综 合 服 务 部 风 险 控 制 部 监 察 稽 核 部 风 险 管 理 部投 资 部 研 究 部 交 易 部 行 政 管 理 信 息 技 术 财 务 部 市场部机构部

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等。具体的投资细节则由各基金经理自行掌握。 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也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如有)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工作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一)投资管理部门 1、投资部 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计划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同时,投资部还担负投资计划反馈的职能,及时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提供市场动态信息。 2、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价值变化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向基金投资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建议,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股权投资基金简介

股权投资基金简介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所谓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 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 持股获利。 广义的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 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其他如上市后私募投资基金(PIPE),运用对冲、衍生工具等的对冲基金(Hedge Fund)。此外,还有针对不同行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如不良债权基金(Distressed Debt Fund)和不动产投资基金(Real Estate Fund)等。在国内,产业投资基金也是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 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 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主要是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 在中国股权投资多指狭义的股权投资基金,又被称作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二、国外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情况 从股权投资基金的全球分布上看,美国和欧洲集中了全球绝大多数的股权投资基金,一半以上的资金来源和投资去向都在北美, 欧洲约占1/4,其中英国占到欧洲股权投资市场份额的57%,是目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及私募基金收益权类产品各类模式解析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此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总共包括了八大方面的内容,包括了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内部管理及运营规范性、募集行为合规性、适当性管理有效性、投资运作合规性、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信息披露完整性、风控有效性等方面。可以作为私募基管理人进行自查时的一个参考依据。 一、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 (一)管理人登记:向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私募办法》规定更新登记信息。 (二)基金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 个工作日进行备案,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按照《私募办法》规定更新备案信息。 (三)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应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二、内部管理及运营规范性

(一)制度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制定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授权制度;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运营风险控制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范制度,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如涉及委托募集);信息披露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如涉及托管)、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如未进行托管),机构内部交易记录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并得到有效执行。应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内部控制制度应存在缺陷及实施中应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内控体系:治理结构、组织结构、风险评估体系、业务流程控制、授权控制、投资业务控制等应健全有效。 (三)人员配备:应具备至少 2 名高级管理人员;应设置负责合规风控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部分(共34个)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部分(共34个) ●●● 1.创业投资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定增基金的概念和特点根据投资领域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可以划分的类型不包括()。 A.狭义创业投资基金 B.并购基金 C.不动产基金 D.公募基金 正确答案是:D 2.公司型基金的架构、特点 公司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 I .投资者 II.基金管理人 III.基金销售人 IV.基金托管人 A.I、II B.II、III C.I、II、III D.I、III 、IV 正确答案是:A 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行为概念 下列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基金的推介属于募集行为

B.基金的赎回(退出)活动不属于募集行为 C.基金份额(权益)的发售属于募集行为 D.基金份额(权益)的认/申购(认缴)属于募集行为 正确答案是:B 4.募集机构的资质要求 从事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 I.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II.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III.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 IV.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A.I、II、III、IV B.I、III、IV C.II、III、IV D.III、IV 正确答案是:B 5.合格投资者的概念和范围 以下关于股权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说法错误的是()。 A.投资于单只股权投资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B.单位投资者,要求其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C.个人投资者,要求其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 D.个人投资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正确答案是:D 6.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募集人数限制

合伙型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的最高限制是()人。 A.100 D.200 正确答案是:C 7.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募集流程及要求:特定对象的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匹配、基金风险揭示、合格投资者确认、投资冷静期、回访确认 募集机构应当在()进行回访确认。 A.投资冷静期满后 B.投资冷静期前 C.投资冷静期内 D.以上时间都可以 正确答案是:A 8.公司型基金、合伙型基金及契约型基金基本税负的区别 由于相关税收政策可能最终明确,并与现行的实际操作产生影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私募基金()需通过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等,对()的税收风险进行提示。 A.托管人;契约型基金 B.份额持有人;契约型基金 C.管理人;契约型基金 D.管理人;合伙型基金 正确答案是:C 9.业务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中重点关注的内容 并购投资的考察重点是( )。 I.管理团队、资产质量、融资结构 Ⅱ.产品服务、发展战略及市场因素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及私募基金收益权类产品各类模式解析 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 此私募基金合规风控要点,总共包括了八大方面的容,包括了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部管理及运营规性、募集行为合规性、适当性管理有效性、投资运作合规性、落实《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有关情况、信息披露完整性、风控有效性等方面。可以作为私募基管理人进行自查时的一个参考依据。 一、登记备案及信息报送合规性 (一)管理人登记:向基金业协会登记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私募办法》规定更新登记信息。 (二)基金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 个工作日进行备案,完成备案后方可进行投资运作,备案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按照《私募办法》规定更新备案信息。

(三)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应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二、部管理及运营规性 (一)制度完备性及执行有效性:应健全部控制制度,包括制定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授权制度;风险管理框架及制度、运营风险控制制度;私募基金宣传推介、募集相关规制度,合格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制度,合格投资者部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募集机构遴选制度(如涉及委托募集);信息披露制度;私募基金财产与私募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之间、不同私募基金财产之间、私募基金财产和其他财产之间的财产分离制度,私募基金托管人遴选制度(如涉及托管)、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如未进行托管),机构部交易记录制度,防幕交易、利益冲突的投资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从业人员买卖证券申报制度(适用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并得到有效执行。应对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评价,排查部控制制度应存在缺陷及实施中应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改进,确保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二)控体系:治理结构、组织结构、风险评估体系、业务流程控制、授权控制、投资业务控制等应健全有效。

私募基金合规行为的要点是什么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75160885.html, 私募基金合规行为的要点是什么 本文主要是介绍私募基金合规行为的要点的问题以及与之有关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一般而言,私募基金是指称对不可在股票市场进行正常的交易、流通的股权投资类型。私募基金的投资通常都会选择通过投资的公司进行管理,引进新的管理团队提高自身的价值。以下是赢了网网站小编为您讲解有关的内容。 一、私募基金合规行为的要点介绍 《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主要制度(一)建立私募基金募集/销售制度, 但严格限定销售主体可从事基金募集/销售的主体只有两类: 1、办理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2、代销机构,严格限定为“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

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禁止委托非代销机构或人员进行销售。 二、建立并加强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从事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的人员应当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应当参加后续执业培训。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1、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3、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加强管理人责任,委托募集不免除管理人责任 管理人责任不限于: 1、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 2、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承担审查投资者适当性的相关责任 3、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报告与信息披露义务;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因委托募集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三、基金销售协议 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基金销售机构募集私募基金的,应当签订基金销售协议作为基金合同的附件,基金销售协议中应当明确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划分,并由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向投资者说明相关内容。 五、设定管理人等募集机构对合格投资者的合理注意义务 募集机构应对投资者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确保投资者以书面方式承诺其为自己购买私募基金; 2.在基金合同中约定转让的条件。 六、加强合格投资者的监管要求,明令禁止以拆分等形式变相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为规避合格投资者标准募集以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或者将私募基金份额或其收益权进行拆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分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分类 导语:下面是关于资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分类之按组织形式区分基金。需要考试的同学们记得好好复习。 一、公司型基金 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由公司法人实体自行或委托专业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公司法人实体可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公司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从投资者权利角度看,投资者作为公司的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股东会)和董事会委任并监督基金管理人。公司型 基金可以由公司管理团队自行管理,或者委托专业的基金机构担任基金管理人。 二、合伙型基金 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由基金管理人具体负责投资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基金(合伙 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可自行担任基金管理人,或者委托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 担任基金管理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投资决策。 三、契约型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指通过订立信托契约的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其本质是信托型基金。契约型基金不具有法律实体地位。 契约型基金的参与主体主要为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基金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份额,享有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负责基金的经营和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基金资产,执行管理人的有关指令,办理基金名下的资金往来。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方式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风险控制方式 私募股权基金一般是指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目前我国的私募股权基金已有很多,包括阳光私募股权基金等等。私募股权基金的数量仍在迅速增加。 投资就有风险,有些风险要靠预测规避、有些风险要靠控制规避,私募股权投资是长期投资,需要严谨的风险控制体系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消灭或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也有很多,从创建开始,风险便伴随着私募股权基金一路前行。 项目选择的风险及其控制: 项目选择是项目投资的基础和前提,只有获得了优质项目,后续的投资管理过程才有意义。项目选择对于项目投资至关重要,这就要求项目选择时必须严格把关,按照投资的行业标准、区域标准、项目标准进行项目筛选,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否决。 1、行业选择 P E 业务的投资人期望的年投资回报率一般在20%-30%之间,PE业务应选择高回报的行业。一般认为,高回报行业当属垄断型、资源型和能源型的项目,产品具有稀缺性和垄断性,这些行业中的优质项目的年回报率一般都在40%以上。从目前PE的实践看,行业的分布呈多元化趋势,传统行业仍然是较受青睐的行业,但也不乏规律可循,新消费品、新能源和媒体正成为潜力型行业,应该高度关注。 2、区域选择 项目投资总是发生在特定的空间地域,因此区域投资环境的优劣对投资效果必然会产生影响。优越的投资环境可以减少项目运作成本,从而增加企业的效益,而低劣的投资环境会影响项目的正常运作,降低投资收益甚至导致投资失败。选择因素包括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地理环境、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制度环境、法律环境等。 3、合规选择 首先,项目合法性问题,即被投资企业经营手续和证件是否齐全。其次,项目的可行性问题,即能否达到PE业务的预期收益率。再次,项目的规模性问题,即所选项目的投资额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精华讲义

91速过2016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 识》精华讲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讲义说明: 1、基金从业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属于2016年9月新增考试科目。 2、《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要点与法律法规汇编》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要点,共10章。第二部分为法律法规汇编。这两部分均为考试的范畴,第一部分知识要点大部分知识均是从第二部分法律法规汇编中挑的重点。 3、 91速过在制作讲义时,采用红蓝色进行对考点/知识点进行了着重标注,更加适合学员们复习,能够更好的帮助记忆;并且把考试大纲考核要求融入到讲义中,让考生清晰知道知识点的重要程度,分类学习。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的题库已经在8月上线,请将讲义和题库结合学习,效果会更好。同时我们建立基金从业QQ答疑交流群(群号:577087828),欢迎加入。 5、本精华讲义由91速过考试团队编写并率先在业界发布,属于91速过《金融经济系列精华讲义》,已申请版权,请尊重原创,为防止盗版我们对讲义内容做了标记,望用户理解。 @91速过考试团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重要提醒:91速过30天拿证学习方法 1、打基础:有时间,就看书;时间少,就看赠送的精华讲义看一遍; 2、巩固知识点:做章节习题; 3、检查效果:做模拟题和考前试卷,检验成果; 4、考前3天看错题和真题; 5、考前1天,再把精华讲义看一遍,就上战场。 题库下载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75160885.html,购买咨询客服QQ:3255192307 第一章股权投资基金概述 第一节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考试大纲要求】 理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了解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资产配置中的地位和作用 知识点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 国内所称“股权投资基金”,其全称应为“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即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 私人股权包括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