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心得: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提高管党治党能力

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提高管党治党能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增强执政本领”,强调“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吸纳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依照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强调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这是我们党对依法执政内涵作出的新概括。

一方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十九大报告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另一方面,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同时,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

中。这充分体现了中央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治国理政与管党治党是有机整体,前者是后者的重要目的,后者是前者的必要基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担负全面领导国家的职责,但其本身又不是国家机关的组成部分,党的组织、党的纪律、党内监督、责任机制等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要求通过党内法规约束规范党内权力的运行。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首先必须依规治党,使政党的权力运行稳定化、科学化,才能使党的建设和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才能真正实现执政党与国家体制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科学化和法律化,达到依法执政的目的。

科学认识党规严于国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等党规对党员的要求比法律要求更高,党员不仅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而且要严格遵守党章等党规,对自己提出更高要求。

要认识到,由于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要求、党的奋斗目标和所肩负的使命,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比国家法律更加强调自觉性和义务性。有些党内法规规范的内容属于党内事务的范围,要求党员、干部承担作为党内成员的责任。有些党内法规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对党员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其所禁止的行为在相关法律不作规范。

毋庸置疑,党内法规力度严于国法、标准高于国法。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在政治认同基础上的自愿行为,一旦作出选择就意味着接受了党的各项党内法规的约束和限制,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员遵守党纪是本分,遵守国法是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履行公民义务,更要承担党员的义务、履行作为党的干部和公务员的特殊义务,承担与其特殊身份相关的责任。一般法律赋予普通公民的某些权利,因领导干部身份牵涉到他人、社会乃至国家的重大利益而要受到法律和党内法规一定的限制。比如,对于公民和普通党员来说,家庭成员、财产等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但是对于特定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这些情况必须向党组织如实报告。

推进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有效衔接

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也需要完善的党规党纪。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制定修订90余部中央党内法规,党内生活的主要领域基本实现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但也要看到,与党肩负的历史重任以及党建面临的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对党的制度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相比,党内法规建设还不够健全完善,一些党内法规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我们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在党的领导和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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