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

管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建发[2006]62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6.03.24

【实施日期】2006.03.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的通知

(市建发〔2006〕62号)

各区(县)建设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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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20200520020901)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为规范参建各方质量管理行为,明确质量管理职责,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现工程质量目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建各方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或自控体系),按照投标 承诺和合同约定,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设置 现场质量管理机构,落实质量管理人员,明确质量责任,完善质量管 理制度。 二、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 程质量的监督管理。质量岗位的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三、质量目标 1、勘测、设计质量优良,监理程序符合规定,质量管理达标、内业 资料规范。 2、工程实体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及设计文件要求,其 施工过程或实体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按照验收标准要求,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工程结构的施工质量,应满足 设计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营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职责

1. 总工程师 (1)负责对公司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督促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或自控体系),确保建设 工程质量; (2)负责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工程 质量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组织制定、审核、审查参建各方的质量管理体系及有关质量制度、文件等。 (4)组织调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5)组织召开工程质量管理专题会议,协调部署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2. 项目顾问 (1)协助总工程师做好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工作。 (2)指导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3、项目部 (1)负责编写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审核施工监理规划; (3)参加审批咨询单位的咨询大纲; (4)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的审核,重点审核安全质量措施;(5)建立健全本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检查 咨询、监理、监测机构的资质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执行情况;(6)定期组织施工质量大检查。 4、业主现场管理人员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的通 知 各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规划建设局,大兴路改造办、市城改办(棚改办)、纺织城发展办建设主管部门;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安全管理,确保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在施工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安全,现就开展建筑施工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9月12日至10月28日。 二、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使用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在建工程。 三、检查重点 (一)资料方面:1、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安装使用操作规程;3、防坠装置、提升设备、控制系统的合格证书及其使用说明书;4、专项施工方案; 5、安装自检记录; 6、附着点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安全技术交底; 8、操作人员上岗证书; 9、每次提升前后的检查记录;10、历次安装、拆除、维护、保养记录。 (二)架体结构方面:1、架体最大跨度;2、架体底

部结构;3、架体总高度;4、架体全高与跨度最大乘积; 5、架体悬臂高度; 6、主要承力构件; 7、悬挑长度; 8、竖向主框架; 9、架体结构的加强构造;10、架体宽度; 11、卸料平台;12、架体立杆连接;13、架体垂直度;14、剪刀撑。 (三)穿墙螺栓方面:螺栓位置、结构强度、螺杆规格及连接、垫块是否漏装等。 (四)安全防护方面:外侧安全网、底部防护、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及开口处防护;升降时设置警戒线。 (五)防倾及防坠装置:1、防倾装置与架体或建筑物间的连接;2、防倾约束的间距;3、防倾导向间隙;4、导轨垂直度;5、防坠装置的设置;6、防坠装置的性能; 7、防坠装置的有效期。 (六)中央控制台及其检测报告。 (七)所使用的动力、防坠、同步等专项设备是否为同一产家、同一规格型号产品。 四、实施步骤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区县检查、市上督查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从9月13日至18日,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租赁、安装、使用单位和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针对这次检查的重点和要求,组织进行全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施工生产经营为主业的经济实体,而安全贯穿于生产的全过程,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对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赢得信誉,实现经济效益有安全的意义。建筑完善、健全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它能够有效地指导质量生产与安全,使工程质量得到提高。因此,公司在今年把实现优质施工,安全生产,当成施工管理的重要任务。 一、质量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创省、市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确保

安全无事故。质量:工程合格率达100%,优质工程达到80%以上。二、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质量工作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全面提高工程质量,进安全生产,为此公司为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将公司科室和职能进一步调整。 公司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示意图 公司总经理企业法人 主管副经理 工质经 量程营安技 全术科科科 难技负查负负责和问术责

工监题交新责 程督底材材质料和料量新解经安决技营全工术 和管程新 派理现工 、艺场送检的疑 为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公司还成立了以企业法人,为组 长的质量安全评定领导小组,公司副经理任副组长,各科长为 组员的质安考评小组,对公司工程全面负责,并与项目部签订 质量安全责任状。 安全质量、管理措施:

1、成立质量安全综合考评小组,企业法人彭湘贵总经理任 组长,专职副经理李海金任副组长,成员龚科、汤六勇、何育、 邓凌负责公司所有项目部的质量安全检查评定工作。 2、施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参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督促 按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施工。 3、通过公司经营科统一控制材料调配,由施工项目部提出 计划,公司委派人员进行市场调查,杜绝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市建发[2010]229号 各有关区、县建设局,五区一港两基地及大兴新区规划建设局、纺织城发展办建设及市政配套部,有关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规范外地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省住建厅制定了《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陕备案管理规定》(在https://www.360docs.net/doc/c810469294.html,下载),现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取得《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备案证》后,须到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办理企业备案,取得由市建委颁发的《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即可在西安地区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参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投标活动,不再办理单项工程项目备案手续。 二、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办理《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所需资料如下: (一)《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一) (在https://www.360docs.net/doc/c810469294.html,下载) (二)前来办理企业备案的人员身份证、介绍信; (三)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四)《省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备案证》原件、复印件。 三、省内市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在西安地区承接业务,应直接到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办理《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申请表》;(附件一) (在https://www.360docs.net/doc/c810469294.html,下载) (二)《省内市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承担项目人员一览表》;(附件二)(在https://www.360docs.net/doc/c810469294.html,下载) (三)前来办理企业备案的人员身份证、介绍信; (四)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五)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的诚信证明; (六)企业在我市承揽项目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 (七)企业承担项目勘察设计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外地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资料完整,符合要求,市建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发放《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 《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有效期一年,如证书有关内容发生变化,企业应在变化后15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建委(勘察设计处)办理证书变更手续。 五、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做好外地勘察设计企业的备案监管工作,在办理外地勘察设计企业承接项目的审查合同前置性备案时,必须提供《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陕单项工程备案表》(省内市外企业不需提供)和《西安地区外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证》复印件,不得违规受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审查中发现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质量低下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问题,应如实填写《施工图审查月报表》上报市建委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外地入渝) 操作手册 编写单位:重庆市建设信息中心 2013年3月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网上备案填报流程 注意事项: 1、企业信息填写完成后,当选择“保存”后,可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当选择“上报”后,则不能再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2、企业上报后,如勘察设计处审核通过,则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如审核不 通过退回企业,则需要重新修改上报企业信息。 在填写“在渝技术负责人”信息时,需要填写该负责人两到三年的业绩

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在渝承揽项目备案登记流程 注意事项: 1、项目信息填写完成后,当选择“保存”后,可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当选择“上报”后,则不能再对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2、项目信息上报后,如勘察设计处审核通过,则完成备案登记工作;如审核不通过退回,则需要重新修改上报项目信息。

目录 1系统简介 (1) 1.1登录系统 (1) 1.2界面说明 (1) 1.2.1欢迎信息 (2) 1.2.2导航区 (2) 1.2.3工作区 (3) 1.2.4工具栏 (3) 2企业填报 (3) 2.1外地入渝企业 (3) 2.1.1入渝企业备案信息 (3) 2.1.2企业备案人员信息 (4) 2.1.3近三年在渝承接项目 (5) 2.1.4入渝企业备案登记 (5) 2.1.5在渝承揽项目备案登记 (16) 2.1.6企业良好行为 (21) 2.1.7企业不良行为 (23) 2.1.8上报审核信息 (24)

1系统简介 重庆市建委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填报管理系统。 1.1登录系统 在浏览器输入地址后,显示系统登录界面,如下图: 1.2界面说明 登录后台系统以后,将看到系统的首页(如下图所示):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合法用工、安全生产专项整顿活动的通知 项目各分包单位: 近期施工现场队伍在不断增加,施工人员增多,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管理工作,做到及早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项目部近期安全生产形势,严肃对各队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现象,现场存在安全、消防隐患,加大处罚力度。项目部特定即日起到9月30日开展合法用工、安全生产 专项整顿活动,在此期间发现的隐患或管理失控要以处罚上线2倍的处罚,通过此次严管扭转项目安全生产不利局面,创良好的施工生产环境,给上级及各方树立良好形象。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严禁非法用工 1、所有进场工人进场前必须办理和完成实名制登记,并办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 施工现场施工。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培训考核下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随身携带,无证人员严禁从事特种作业施工。 3、所有现场施工人员必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合法劳动合同,并上交总包备案,无劳 动合同的严禁在本项目进行任何施工作业。 二、抓好高空坠落专项工作,严防高空坠落事故的发生 1、高空作业吊篮:吊篮的配重必须符合标准规范及使用说明书要求,并做到牢固可靠;钢悬臂必须用钢丝绳与建筑物结构可靠连接;吊篮安全锁必须在检定周期内并动作灵敏可靠;吊篮升高限位装置安装齐全并动作灵敏可靠;每台吊篮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超过两人,每名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及自锁器;吊篮每天作业完成后必须落至地

面,作业人员进出吊篮必须自地面进入,不得自上部阳台、窗 口等部位进出吊篮。 2、高处作业:2 米以上无可靠安全防护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并且做到高挂低用,系接牢固。 3、洞口、临边防护处施工,采用硬防护和立面防护。脚手架施工作业前,必须在防护齐全的情况下施工。在施工现场孔、洞、口、沟、井和建筑物临边处,必须设置围档、盖板和警示标志,电梯井内必须每隔两层(不超过io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 施工现场安全通道和结构楼梯间要设置专线安全照明,以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4、严格做好外墙临边抹灰作业的防坠落措施。抹灰作业层脚手板必须满铺并绑扎牢固,立面防护必须加设挡身栏杆或在密目式安全网内侧加挂大眼平网防护,在以上立面防护条件不能满足情况下,抹灰人员必须配备安全带进行施工作业。 5、电梯安装、钢结构施工要配备安全绳和生命线,工人要戴好安全带,并要有安全员旁站监管。 三、严格脚手架安全管理,严防脚手架倒塌事故发生 1 、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审批后实施。 2、脚手架所使用的钢管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搭设前应整修调直并涂有防锈底漆,外立面立杆、大横杆按规定统一刷黄漆,剪刀撑刷红白色相间警示漆。 3、脚手架的立杆、横杆、扫地杆、剪刀撑、连墙件等必须按照相应标准搭设,做到横平竖直,间距合理,同时搭设位置和数量必须符合要求。 4、脚手架外侧采用备案产品或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落地式脚手架及悬挑式脚手架要按规定设置水平安全网防护。 5、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应采用型钢,其型号必须经过设计计算确定;悬挑层应封闭严

施工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最新)

寰宇国际5#、12#、13#楼 现 场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四川国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章:施工项目质量控制 一、施工项目经理及经理部的质量管理职责 1、施工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和实施全面负责。 2、制订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作出承诺,形成文件,并组织全员进行全过程的贯彻执行,质量方针目标应是: 1)、满足使用要求,具有适用性、安全检查性、可靠性 2)符合国家环保、城市规划、安全消防等强制性要求 3)符合公司的质量目标要求 3、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其基本要求,控制要点,并要求责任部门和单位制订实施措施,质量管理的重点部位有: 主要分项分部工程、功能性施工项目,关键与特殊工序、现场主要管理工作。 4、定期组织对工程项目质量方针目标管理进行诊断和综合性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与经济承包责任制挂钩。 5、建立完善实施质量体系所必须的组织机构、责任、程序、过程,促进质量体系有效运转。 6、加强质量成本、材料质量、质量检验、安全生产、施工进度各职能 的协调,重视对质量要素和有关费用的核算、评价、分析,降低质量损失费用。

二、质量体系的组织机构 1、质量体系的主要环节: 1)施工准备 2)材料采购 3)施工生产 4)试验与检验 5)功能试验 6)竣工验收 7)、回访与保修 2、质量体系结构 (1)质量责任和权限 1)明确规定工程项目领导和各级管理人员质量责任 2)明确规定从事各项质量管理活动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3)规定各项工作之间的衔接、控制内容和控制措施 4)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工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情况,并做出客观的评价报告 5)对施工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质量偏移、采取积极补救措施 (2)组织机构 见附图 3、成立由生产计划、施工技术、安全、材料、等部门组成的QC质量活动管理小组和由各工种、各班组技术骨干组成的QC质量活动小组。 (三)质量控制程序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业具有产品固定,人员流动大、露天施工、立体交叉作用多、建筑物变化大、形状不规则等特点,施工中危险性大,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且点多面广,预防难度大。鉴于建筑业安全形势严峻的事实,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显得特别重要。本文分析了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对策。 一、目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投入问题。建筑施工企业知道抓好安全工作必须要有安全成本,在安全事故防范上要舍得投入,不能因为资金紧张不投入或者少投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投入不足:一是舍不得进行安全投人,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设施陈旧、老化,使职工处在-个充满事故隐患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中。二是不进行全面的安全投入,有的企业为了争得企业形象,集中力量突击一些大项目、重点工地,一些小项目在安全管理人员就位和安皴施的配备得不到保障。三是片面强调工程造价低或资金不到位等客观原因,在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时首先压掉安全支出。 2、建筑施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操作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从目前建筑业的总体情况看,操作工人的安全意识普遍缺乏,安全技术素质偏低,以农民工最为突出。主要原因是企业对所使用的外协队伍的农民工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这部分人员目前占操作者的绝大多数,他们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不具备起码的安全意识。从伤亡事故的统计情况来看,绝大部分的伤亡者也是这部分人。

3、安全生产管理传统化。近些年来由于施工队伍中发生的巨大变化,建筑企业全部进入市场,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更加明确,企业的生产力发生了新的飞跃,从而使企业管理复杂化,同时对安全生产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属于经验型和事后型的管理方法。过分注重经验,未形成安全管理闭合体系,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松松紧紧、抓抓停停,难以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4、,分包管理不严。随着国内建筑施工行业与国际接轨,项目总承包的逐步推行,分包管理成为安全隐患又一主要因素。在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工地,经常出现总承包单位将工程整体分包现象,或包而不管,管而不严现象。总包单位对分包队伍准入制度把控不严,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对分包队伍的监控缺乏力度。这些都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隐患。 二、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在组织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实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二是禁止挂靠施工。首先应从招投标开始,严格审查承建资格,不准超范围施工。项目经理实行注册制,在建筑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将注册项目经理资料输入电脑,凡是该项目经理承担的工程没有交工验收的不得再参加投标,以此来限制施工企业无限制地承接工程任务,给某些资质不够,信誉不好的个体私营挂靠钻空子。其次是政府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凡是挂靠施工、私自分包的工程一经查出,坚决严肃处理。三是开展群众举报制度,实行社会监督,对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方法.doc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方法- 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主要有2个特点,即可靠性与环境适应性。可靠性是指已完工的建筑工程在规定的时间和条件下能够达到的功能水平。在竣工验收时建筑工程要达到一定的规定指标,同时保证其正常功能在规定的使用期内持续有效,保证建筑工程应有的使用价值。所谓环境适应性是指该建筑工程与周围生态环境相协调,更高层次的要求是与所在区域的经济环境相协调,这样可更好体现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2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现状 2.1 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普遍缺乏核心竞争力 发达国家建筑类企业具有先进的科学技术及雄厚经济实力,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理念先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这些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在加强企业相关人员树立职业意识及敬业精神的同时,还应在认真总结已有建筑工程施工实际质量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采用更为科学有效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和方法,更有效地推进与实施建筑工程现场的监理工作,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 2.2 建筑质量战略面临调整 现有建设项目质量理念难以满足新形势下,人们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筑质量战略应更好地体现业主对建筑工程质量的合理需求,顺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建筑工程质量控制重心进行转移是企业建筑质量战略调整的正确选择。 2.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创新发展趋势 国际上少数先进建筑类大公司,通过积极应用先进信息技

术、不断强化质量接口管理、开展质量功能及质量再造工程等质量管理工作,在质量管理一体化发展模式的引领下,公司获得蓬勃发展。 3 我国建筑企业在建筑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3.1 建筑材料质量问题严重 工期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是建筑施工项目的普遍特点,再加上部分工程存在层层分包、层层克扣的情况,使得真正用于施工的资金不足,造成了偷工减料情况的发生,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已成为质量事故多发的最主要因素。 3.2 质量意识薄弱 虽然追求利润是企业的本质,但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过于重视成本和利润就会忽视质量管理,达不到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的结果。 3.3 忽视质量管理数据统计工作 质量控制管理在纵深方向发展上存在局限性,如传统的控制图技术存在着数据统计不准确、不全面等方面问题。 3.4 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建筑法”作为建筑行业的根本已无法满足其快速发展的需要,技术标准、工程安全标准严重滞后,随着人民对生命财产安全的日益重视,产生了用户对建筑工程质量要求高于工程标准的矛盾。 4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方法和内容 4.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策划 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策划是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项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重要内容,质量策划一般包括制定并实现建筑工程质量方针、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等工作内容,它直接决定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09]10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切实做好全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观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调动上上下下、方方面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三项行动”,努力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伤亡人数和较大事故“三个继续下降”,为构建和谐西安创造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

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行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范围、内容要求 (一)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区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和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以下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相关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3)谎报、瞒报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 (4)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建筑安全监管指令、抗拒执法的; (7)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0修订)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渝建发[2010]158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12.01 【实施日期】2010.12.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2014修订)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 理规定》的通知 (渝建发〔2010〕158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突破年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0〕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和实体水平,保障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计取与有效投入,规范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技术

标准以及《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委对原《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06〕177号)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工作,经研究,下列分部分项工程除满足现行国家(地方)标准、规范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外脚手架的搭设要求 (一)对檐口高度超过24米或层数超过六层的建筑物,其外脚手架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必须采用型钢悬挑脚手架,原则上应从二层楼面开始悬挑。在没有采取特别技术措施的情况下,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二)型钢悬挑脚手架的悬挑钢梁支承点落在外伸阳台上或悬挑板上时,项目原设计单位应对该外伸阳台或悬挑板进行承载验算,并出具设计验算文件或结构加固图纸。 (三)型钢悬挑脚手架的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必须采用螺栓钢压板或角钢压板连接固定,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厚),角钢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 (四)型钢悬挑脚手架的防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脚手架的脚手板应隔步满铺,并应铺设严密、牢固; 2.每层脚手架里排架体与建筑物之间应采用脚手板或安全平网封闭; 3.第一段型钢悬挑脚手架底部及离墙距离必须采用硬质材料(如模板、波纹钢板)隔断防护,铺设牢靠、严密。 二、扣件式钢管架体材质及应用要求 (一)架体材料进场时,监理单位应组织各方责任主体对材料材质按以下要求进行验收、抽检和检测,并留存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确认的记录、资料。对于不合格的产品,监理单位应责令退场,并做好退场纪录。 1.购买钢管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扣件应有生产许可证、质量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可调托撑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2.进入施工现场的钢管表面应平整光滑,不应有裂缝、硬弯、严重锈蚀等缺陷、严禁打孔、钢管使用前必须涂刷防锈漆;且应按搭设数量的3%对钢管外径及壁厚进行抽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案例分析

施工准备、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施工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1)按工程实体质量形成过程的时间阶段划分 1)施工准备控制:指在各工程对象正式施工活动开始前,对各项准备工作及影响质量的各因素进行控制,这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先决条件。 2)施工过程控制: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实际投入的生产要素质量及作业技术活动的实施状态和结果所进行的控制,包括作业者发挥技术能力过程的自控行为和来自有关管理者的监控行为。 3)竣工验收控制:它是指对于通过施工过程所完成的具有独立的功能和使用价值的最终产品(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及有关方面(例如质量文档)的质量进行控制。 (2)按工程实体形成过程中物质形态转化的阶段划分 1)对投入的物质资源质量的控制。 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即在使投入的物质资源转化为工程产品的过程中,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因素、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质量进行控制。 3)对完成的工程产出品质量的控制与验收:在上述三个阶段的系统过程中,前两个阶段对于最终产品质量的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而所投入的物质资源的质量控制对最终产品质量又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在质量控制的系统过程中,无论是对投入物质资源的控制,还是对施工及安装生产过程的控制,都应当对影响工程实体质量的五个重要因素方面,即对施工有关人员因素、材料(包括半成品、构配件)因素、机械设备因素(生产设备及施工设备)、施工方法(施工方案、方法及工艺)因素以及环境因素等进行全面的控制。 (3)按工程项目施工层次划分的系统控制过程 通常,任何一个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划分为若干层次。例如,对于建筑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标准可以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层次;而对于诸如水利水电、港口交通等工程项目,则可划分为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等几个层次。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显然,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质量控制,它决定了有关检验批的质量;而检验批的质量又决定了分项工程的质量。 2.施工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 在施工阶段的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而且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在每项工程开始前,承包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附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_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填报格后, 的时间(合同文本17条:隐蔽工程在隐蔽或者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 【案例一】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6年既有建筑自主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6年既有建筑自主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节能管理 【发文字号】市建发[2015]83号 【发布部门】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1.30 【实施日期】2015.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征集2016年既有建筑自主实施节能改造项目 的通知 (市建发〔2015〕83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西安延安榆林三市投资的意见》(陕政办发〔2015〕78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困难群众生活的意见》有关要求,进一步把节能惠民的政策让广大困难群众受益,全面推进我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经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西安市财政局协商决定, 2016年度自主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优先考虑与老旧社区改造结合

的项目,现广泛征集2016年度既有建筑自主改造项目,凡非财政拨款性质且未采取保温措施的居住建筑及办公、酒店、商场、影院、学校等公共建筑的单位,具有对建筑物的外维护结构(外墙、外门窗、屋面)三大部分进行自主实施节能改造意愿的请于12月30日前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申报,填写《西安市既有建筑自主实施节能改造申请表》(一式三份),经审查同意后,将对实施自主改造的单位按照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西安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市建发〔2011〕71号文件进行奖励。 联系人:市建委科技与节能处白军荣 联系电话:88668228

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一、工程概况 大兴区三合区定向置房(3#楼、14#楼、15#楼、2#车库3#配套公建)位于大兴区黄村镇,总建筑面积57716m2。包括13#楼、14#楼、15#楼、2#车库、3#配套公建组成,其中13#楼、14#楼、地下1层,地上18层,15#楼地下2层,地上18层;2#车库地下1层,地上2层、3#配套公建地下1层地上3层。是大兴区黄村镇的安居工程、民心工程。本工程于2010年7月9日开工,2011年12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540天。 1.概述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具有周期长、体积大、流动分散、露天高处作业多、体力劳动强度大等特点,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 发行业,居全国各行业的第二位。 所谓安全是指人在建造实物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全工作搞好了,施工人员能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作业,自然会生产出优 质产品。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低劣的工程质量,造成建筑物倒塌,那就直接威胁着人们的安全和健康。 施工生产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质量、安全、文明、环保等相关的生产因素的有效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项目重要 的控制目标之一。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确保施工顺利进行,除了必要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必须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使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建筑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包括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两大部分。 2.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法》第五章第三十六条指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和群防 群治制度。 安全管理的中心问题.是保护生产活动中人的安全与健康,保证生产顺利进行。其范围主要包括: 预防和消除工伤事故、职业病;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实行作业标准化、工具化;组织安全点检;安全、合理地进行作业现场布置; 推行安全操作资格确定制度;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制度等等。同时还要考虑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及减少扰民问题。 2.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建筑生产中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落实安全责任制,应当根据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工作制度和各级领导分工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参与建筑活动各方的如业主、监理、设计、特别是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还包括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和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的规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的要求,为适应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的需要,保障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顺利平稳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执行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08计价定额),2011年《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2011轨道定额),2013年《重庆市建筑安装工程节能计价定额》,《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以下简称2013清单计价),均按照“价税分离”和营改增前后各项费用水平不变的原则调整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 其中,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证 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保证措施(一)、技术措施 ⑴。在施工总平面设计中人流和货流的安全通道的规划,仓库、物料、机具的布置都要符合消防和安全卫生规定,并落实消防和卫生急救设施,设置不同类型的安全防护棚。 ⑵。主体结构施工针对的结构、模板体系分别详细地在分项工程方案中专门编制安全技术交底。 ⑶。建筑施工脚手架应编制专门的搭设和拆除的作业方案和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⑷。建筑施工中物料和人员的垂直运输量大,要编制专门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二)、施工机械安全 ⑴。塔吊:必须保证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幅度限位器和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等安全装置。每天设备部操作人员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若出现安全装置工作不正常,

有专人负责进行维修和更换,一定在各个安全装置均正常工作时才进行运转。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维修和保养。安装完毕后,经公司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是用。 ⑵。提升架:提升架组装后应进行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严禁载人和超载运行,附墙架严禁随意拆除,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⑶。其它机械: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到常检、常修、常保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安全用电 电源采用三相五线制,设专用接地线。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应设防雨罩和设门锁,同时设相应漏电保护器。从底层通往楼层的电路及楼层施工用的电路一律采用质量合格的电缆,并要正确架设。严格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一切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电动机械必须定机定人专门管理,使用小型手持电动工具时均使用带漏电保护的闸箱。 (四)、防雨、防雷措施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 程序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备案程序承办地点:市建委办公楼二楼建设处(后宰门51号) 承办时间:正常工作日 办理时限:一般工程收到自经办单位完整齐备要求合格的申报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重大工程及小区项目在25个工作日内办结。(整改时间不计) 受理时需提供的资料: 一、建设单位以正式文件格式提出的申请10 份,内容如下: (1)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建设过程概述;工程地址、楼号、栋数,项目规划审批规模(占地及建筑面积),建成规模; (2)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给排水、雨水、绿化、消防、环保、邮政、停车场等,并说明给排水是否办理申报接口等手续;代征路、代征绿地是否办理移交,工程竣工档案是否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 (3)说明建设单位对照《西安市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办法》规定自查是否符合验收条件; 二、建设项目立项和建设计划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完退回); 三、规划、消防部门签署建审意见的总平面蓝图(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完退回); 四、勘测验线单,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缴费证明,质量监督证明,施工企业承接项目登记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五、建成项目总平面布置图1份,室外管线竣工图1份; 六、其他文件资料,如已经规划、消防部门竣工验收的合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收费标准:不收费 联系人:骆险峰李玉祥联系电话:87454076 87452143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知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国家通过颁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部为此于2000年4月发布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我市于2000年10月开始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2、备案工程范围:本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经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的均应办理备案; 3、申报单位和时限:建设单位是法定的备案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备案机关(以下称备案办公室)备案; 4、建设单位申办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向备案办公室提交《西安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表内所列备案文件; 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办公室提交“质量监督报告”,凡未提交“质量监督报告”的工程不予备案;质量监督报告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监督责任落实,签章齐全; 6、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改正,并处以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7、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8、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罚款; 9、建设单位采用虚假证明文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竣工验收无效,备案机关(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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