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改革的》(国办发〔2015〕88号)精神,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建设、审核和监督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其考试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社会化机构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以下简称“交警总队”)、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相关,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社会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以下简称“社会化考试场”)是指: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由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支队车管所”)使用、监管,具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条件,依法开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的社会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机构。

第三条社会化考场建设采取自愿投建、自负风险的原则。建成后的社会化考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支队车管所申报相关部门,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化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化考场。

第四条社会化考试场名称统一命名方式为:“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XX 考试场”。社会化考试场一经批准使用后,考场名称、考场地址、授权开展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准考类型等基本信息不得任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申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章设立条件及运行要求

第五条申请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的社会机构必须是经交警总队和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验收备案,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的驾培机构。

第六条申请设立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社会化考试场地的建设应当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其配套标准进行,考试设备应当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证认可,与当前考试网络系统匹配。考试项目、路段设置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具备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

(三)社会化考试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应设在同一场地,不得分散设置,考场占地面积应保证各科目考试的顺利开展。

(四)社会化考场选定科目三考试路线后,需申报辖区交警大队对考试路线通行条件进行考察、审批;所选科目三考试路线跨交警大队辖区的,需报请支队秩序部门进行审批。

(五)建立场地、车辆、设施日常检查,考试系统日常维护,考试工作台帐记录管理,考试异常情况处置等完备的考场运行管理制度。

(六)取得具有国家计量认证资质和国家检验机构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验合格。

第七条社会化考试场各科目考试设置和考试车辆应满足以下运行要求:

(一)各科目考试场需设置候考区、待考区、考试区(场地),并具备相应的配套服务功能。

1、候考区:设置群众等候休息区、书表区和交通安全宣传区,配置数量足够的休息座椅,提供饮水机、公用电话、公布公交线路等便民服务措施;设置安全文明教育宣传区,悬挂、放置或张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图片、考场须知、考试员工作纪律与规定,配备电视机、视频播放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公布考试业务开展范围及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考试项目、评判标准,以及考试员和工作人员姓名、照片、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设置查询台,方便考生查询本人的考试视频资料。

2、待考区:配备自助式储物柜;设立电子安全检查系统和考场电子设备屏蔽系统(包括待考区、考试区),杜绝考生将电子通讯设备带入考试区;设置考试区监控显示屏,时时播放考试现场画面。

3、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场地:考试车道、考试车辆的配备应满足考试需求,设计设置应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对科目二考试线路布置与平面设计和科目二考试场地项目设施的要求,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4、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场地:考试车道、考试车辆的配备应满足考试需求,设计设置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对科目二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项目图形设计的要求,考试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

5、科目三考试场地:考试道路、考试车辆的配备应满足考试需求,设计设置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对科目

三考试路段设施设置的要求,考试场地必须设置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档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考试项目和相应的交通标识标线及信号灯。交通标识标线及考试项目标志标识必须规格统一、符合规范。

6、科目二、三考试场应当在明显的位置放置场地设施分布图、考试路线引导图、场地运行服务规章、考试组织动态信息等相关信息设施,有条件的可以设置公共广播系统。

(二)科目三考试道路设置必须符合《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长距离实际道路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

(三)科目二、三考试车辆必须依法注册登记,一律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必要时可以购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按照省公安厅交管局《关于统一设置考试车辆标志的通知》统一标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性能检测机构检验标准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要求,每年进行安全技术性能检测,严禁使用报废车、黄标车开展培训和考试。

(四)科目二、三考试车辆必须安装车载人像识别系统,科目三考试车辆还需配备语音识别系统,并接入支队车管所车驾管业务监控系统;不进行考试时,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不得用于驾驶训练。

(五)考试全程实行考生考试档案电子化,建设标准化的考生考试档案室。

(六)按需配备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证和备案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考试设备,搭建专用公安VPN网络线路,网络宽带应当满足业务需要;所有考试数据必须实现与支队车管所监控中心数据对接,纳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

(七)社会化考试场应配置相应的考试场地、学员休息区、档案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等配套设施;具备满足需求的停车场地;科目二、三考场及候考厅、待考厅必须全部安装高清视频摄像系统,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并接入支队车管所车驾管业务监控系统。

(八)配备保障考场规范运行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及吸毒史;曾经从事过车管业务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期间无不良记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从事车驾管业务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通过支队车管所资质审核,经业务培训、考核合格。

(九)社会化考试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实行双考试员制度,各科目考试员及社会辅助考试员应严格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交警总队的具体要求进行配备、管理和培训,驾培机构教练员不得兼任社会辅助考试员。

(十)自愿承担社会化考试场地和车管业务大厅的建设费用,以及配套设施设备日常运行费用;自愿承担纳入考试联网监管所需的硬件设备购置和网络租赁费用。上述硬件设备需符合支队车管所的技术参数要求。

(十一)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主要提供驾驶人考试场地及设施设备供支队车管所组织开展驾驶人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办理授权下放的车驾管业务。

第八条社会化考试场应根据公安交管部门审批的业务权限,开展A1、A2、A3、B1、B2、C1、C2、C5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人考试业务,业务办理范围需要调整的,须向支队车管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逐级呈报审批备案。

第三章申报审批程序

第九条申请设立社会化考试场的程序:

(一)方案审核:社会化考试场建设方向支队车管所提出申请,报送建设方案和相关资料;由支队车管所牵头组织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对有关凭证资料进行核实,对拟建的考试场地进行考察、评估并提出审核意见,符合公安部交管局、交警总队关于社会化考试场的设立条件和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方可具备竞标资质,准予参加公开竞标,并由支队车管所在《备案登记表》(附件2)内签注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公开采购:按照公安部交管局、交警总队的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相关程序要求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确定购买社会考试考场服务的对象和有偿使用费用支付方式,并由学员通过自主预约的方式自行选择考试考场。

(三)建设实施:社会化考试场建设方按照方案着手实施建设,完成考试场地建设、考试设备安装和考试系统、考试监控音视频安装后向支队车管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同时填报《兰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备案书》(附件3)、《兰州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考试车辆申报表》(附件4)和《科目三考试道路备案登记表》(附件5),逐一登记考试场地、人员及车辆信息。

支队车管所实地对考试场地、项目设置、考试车辆及监控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初验。验收合格的,准予联网验收。

(四)联网验收:社会化考试场建设方着手实施联网建设,完成后向支队车管所提出联网建设书面验收申请。支队车管所及相关科室会同市公安局科通部门共同进行联网验收,验收合格后上报交警总队,由交警总队进行复验。

(五)业务授权:交警总队复验合格后,向社会化考场建设方出具考试资质许可。支队车管所根据交警总队考试资质许可项目,组织开展相关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科目二、三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在总队验收合格后由支队车管所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条社会化考试场建设方报送建设方案时需提供的凭证资料包括: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

(三)《社会化服务机构办理车驾管业务承诺书(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版)》(附件1)。

(四)《兰州市社会化机构申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备案登记表》(附件2)。

(五)组织或企业的有效身份证明。

(六)考试场总体设计平面图和场内设置分布图。

(七)支队秩序部门或辖区交警大队出具的科目三考试路线审批通过证明。

第四章日常监督及管理

第十一条社会化考试场及其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支队车管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公安车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开展相关车驾管业务,自愿接受社会各界以及公安车管部门的监督。在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当事人损失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社会化考试场应按照支队车管所的具体要求规范组织开展考试工作,社会化考场的日承考数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每日由支队车管所通过互联网对外公告,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由考试学员自主选择,自主预约;由计算机系统当日随机选配考试员,随机安排考生分组,随机选取考试路线,实现考试员和考生信息、驾驶培训机构信息相互屏蔽,杜绝人为操作。

第十三条社会化考试场应加强自身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增强规范化服务意识,提升业务素质;工作人员上岗应严格落实车管窗口服务规范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岗位胸牌。

第十四条社会化考试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严格落实“三项承诺”,工作时间内已受理的业务应当延时服务至办结;强化场地安全和运行安全监管,做好“三防”工作。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相关保密协议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网络安全,严禁泄露考试信息和考试学员的个人资料信息。

第十六条社会化考试场应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组织专人维护考场秩序,打击和防范非法中介在工作区域内干扰正常工作,欺骗坑害群众。

第十七条考试场的考试评判和监管系统及其相关硬件设备,遇故障、升级等原因需要进行维护的,应当在交警支队系统管理员现场监督下进行,并制作日志台帐,记录每次维护的时间、项目、内容等相关信息;不进行考试时,考试车辆和考试系统不得用于驾驶训练。

第十八条社会化考试场在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增减收费项目或调整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代办费,严禁乱收费和推销产品、强制消费等。

第十九条按照《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管理规定》要求,每年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场地、设施、人员、相关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一次期满复核验收,对复核不合格的,应报交警总队取消业务授权;每月对辖区内社会化考试场的服务质量、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考核,于月底前将考核结果予以,依规采取奖励惩处措施。

第二十条社会化考试场因解散、破产等原因停止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办理的,应书面向支队车管所、交警总队车管所申请取消,将公安专用打印机交回支队车管所统一保管。

第五章违规责任

第二十一条支队车管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车辆管理的相关政策规定,对社会化考试场实施监督管理,发现有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以及其他违规情况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告诫、责令整改、暂停业务和取消业务办理授权等措施追究社会化考试场的违规责任;社会化考试场法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社会化考试场发生违规办理业务被查实,属于情节较为轻微的,下发《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告诫通知书》(附件6);属于应当通报整改的,下发《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整改通知书》(附件7);属于应暂停业务的,经交警支队批准后下发《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通知书》(附件8),根据违规情况及情节严重程度暂停办理业务1—3个月;属于应取消车驾管业务办理授权的,经交警支队批准后下发《取消车驾管业务办理授权通知书》(附件9)。相关《通知书》的下发由支队车管所上报交警支队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社会化考试场出现违规情形,根据情节轻重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社会化考场处以约谈告诫,下发《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告诫通知书》并予以通报:

1、违反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

2、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及有未按规定合理设置业务流程、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对工作人员缺乏有效管理约束情形的。

3、有信息采集错误、资料无效、缺失或者装订不规范等情形,以及车驾管业务证件、票据管理不规范尚未造成后果的。

4、有其他轻微违规情形,应当发出《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提示通知书》情形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社会化考试场下发《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整改通知书》并予以通报,整改期间关闭考试系统;

1、有混用或使用他人计算机系统口令或者违反公安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要求,以及进行车驾管业务无关的计算机网络操作,情节较轻微的。

2、有违反车驾管业务证件、票据、标志管理规定的,或丢失、擅自作废车驾管档案资料、证件、票据的。

3、有档案资料中记载内容和系统签注不一致,或者每月信息、数据录入错误率达1%的,以及有逾期办结业务、逾期归档等情形的。

4、有为提供虚假证件人员办理业务的。

5、有工作区域内存在非法中介招揽生意、考场内出现非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场影响考试、工作区域内秩序混乱等情形的,以及因服务质量等问题被投诉或者媒体曝光经查证属实的。

6、社会化考试场工作人员未经支队车管所审核批准擅自上岗的。

7、一年内累计三次被发出《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提示通知书》的,以及有其他应当发出《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整改通知书》情形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社会化考试场予以暂停办理业务:

1、有相关资格许可或计量认证资格失效,或者违反公安机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情形,以及不按规定配合支队车管所开展相关业务监管工作或者监管不到位导致视频及数据保存不全、不准、损毁、丢失,系统管理日志被删改、缺失等情形的。

2、科目二、三考试设备安装远程控制软件及相关作弊软件的,服务器存在远程控制程序(包括plsql等可远程连接数据库的程序)及与考试无关软件的。

3、考试过程中有教练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指挥的;有在考试场地、考试车辆上做标记降低考试标准或者设置人为障碍故意刁难学员或纵容考试作弊可能影响考试公正、公平的尚未造成后果的。

4、有未及时修复硬件系统及设施影响正常开展业务情形的,或者未经支队车管所同意,擅自停止工作或不按规定时间开展工作情形的;

5、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群众经济损失未按规定进行先期赔付处置导致群众投诉上访的,或被网络、媒体曝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6、考试管理不到位,考试秩序混乱的。

7、设立强制性消费项目的。

8、以承诺考试合格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9、有因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被相关部门检查、暗访、督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经核查属实的,或对涉及通报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的,以及拒不执行主管部门规范化管理措施等情形的。

10、有违反本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以及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谋取非法利益等情形的。

11、一年内累计3次被下发《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整改通知书》的,以及有其他应当予以暂停业务情形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社会化考试场车驾管业务办理资格,解除购买服务合同,并向财政部门通报,考场所属的法人、企业等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等不得再次参与考场政府购买服务:

1、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的;通过考试软件屏蔽考试扣分项目、修改考试成绩、修改考试过程参数,通过软件修改考试预约信息、为不合格考生多次补考,以及通过修改考试基本参数、降低考试标准或减少考试项目等伪造或篡改考试系统数据的。对涉及上述问题的考试设备厂家应及时上报交警总队、公安部,并禁止我市其它考试场使用该厂家生产的设备,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被行政机关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单位法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未经允许擅自将受委托业务交由第三方操作的。

3、有隐瞒相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设立考场的。

4、以欺骗、敲诈等方式向学员索取财物的。

5、有买卖证件行为的,以及擅自增加业务办理条件谋取利益、将领取的证芯挪作他用谋取利益。

6、除停电或网络传输问题外,故意或重大过失脱离支队车管所监管系统的,发现工作人员违规情况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违规被查处拒不按要求整改或责令整改后仍不执行整改的。

7、一年内累计2次被处以暂停业务办理限期整改的,以及有其他应当予以取消社会化考试场业务办理备案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社会化考试场工作人员出现违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对社会化考试场车驾管业务办理授权,解除购买服务合同,同时建议所属企业将涉事工作人员予以辞退,相关考试员取消考试资格并终身不得参与驾驶人考试工作;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一)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或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等违规问题的。

(二)不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或在办理考试业务中应当甄别而未甄别申请人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等无效的身份证明或其他凭证的情形为其办理业务的。

(三)故意刁难办事群众,拖延或者无故拒绝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的,或者假借公安机关名义强制群众消费及欺骗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

(四)有不按规定程序确认考生身份、操作考试系统、分析数据、排查和处理异常情况或上传考试成绩的情形的;以任何形式协助考生舞弊或发现考生舞弊行为未及时制止和上报考场负责民警的;在考试过程中随意关闭或人为屏蔽各类音视频监控设备的;不按规定管理、使用计算机密码、考试过程信息和音视频信息或擅自将考试监控中心的音、视频资料和信息外泄的;以及擅自改变考试计划、考试时间、考试场地,私自增加或减少考试名额的。

(五)与非法中介勾结,或者接受非法中介、驾校工作人员、教练、考生、车主等办事群众的礼金、礼品或者宴请的。

(六)社会化考试场的考试员在考试过程中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交通事故后拒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

(七)有其他应当取消社会化考试场工作人员车驾管业务办理授权情形的。

第二十五条被暂停业务的社会化考试场整改完成后申请继续办理车驾管业务的,应提交详细的整改报告,由支队车管所签署书面意见后报交警支队,经验收合格上报厅交管局同意并出具《恢复车驾管业务通知书》(附件10)后,方可继续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中涉及的部令规范、国家或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等修改、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支队车管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地建设、审核和监督管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其考试工作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1027-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 (GA1030-201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安部《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甘肃省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社会化机构受托办理车驾管业务管理办法》以及甘肃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以下简称“交警总队”)、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下简称“交警支队”)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 相关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社会化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以下简称“社会 化考试场”)是指: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由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支队车管所”)使用、监管,具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条件,依法开展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实际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的社会化机动 车驾驶人考试机构。

第三条社会化考场建设采取自愿投建、自负风险的原则。建成后的社会化考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支队车管所申报相关部门,按照公平竞争、公开择优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等程序选定社会化考场,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社会化考场。 第四条社会化考试场名称统一命名方式为:“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XX考试场”。社会化考试场一经批准使用后,考场名称、考场地址、授权开展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准考类型等基本信息不得任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申报并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章设立条件及运行要求 第五条申请建设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开展机动车驾驶人科目考试的社会机构必须是经交警总队和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验收备案,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的驾培机构。 第六条申请设立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社会化考试场地的建设应当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及其配套标准进行,考试设备应当经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认证认可,与当前考试网络系统匹配。考试项目、路段设置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考试方法》、《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及要求,具备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计方案

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设计方案 1.1.1.1X KH-LKY路考系统规性和标准化 按照2006年12月26日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和最新国标《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GA/T554-2008),我公司与市多家科研单位联合开发完成了针对科目二(桩考及场路考)共十个考试项目计算机自动监控系统。使系统功能和性能达到了公安部对驾驶人考试管理的规性和标准化要求。 1.1.首先保证路考自动监控系统核心功能的实现, 借鉴国其他厂家的成熟设计方案和检测技术,利用我们多年的开发经验,按照“简单实用,准确可靠”的原则。对科目二中规定的场路考项目实施自动监控,保证用户能够满足公安部91号令的要求,又能得到性能价格比最优的系统设备。 1.2.专用车的路考必考项目的自动监控 本系统采用多项独特的场地项目检测技术和设备,考车安装车载电脑,直接在车进行各种项目的数据采集(并做到尽可能的少改动车辆,便于用户自己维护 维修),硬件安装简单,所有考试项目都有由车载电脑来完成。尽可能的减少场地 采集设备,降低故障率。 1.3.采用考试项目自动识别和定位监测控制技术,多车同时考试,互不影响 本系统通过安装在每个项目前方具有较好的电子识别装置。因此,在一个车道中,可以容纳多辆车同时考试,而不影响系统对正在本项目进行考试车辆的 自动监测,以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1.4.监控终端和考试车辆任意扩展 本系统采用无线网络系统,场地项目远程分布式数据采集,从而可使考试监控终端(车载计算机)任意增加,考试车辆任意扩展。 1.5.具备远程管理功能,实现考试情况的远程监督。 系统特别采用C/C和B/S相结合的软件构架,可方便地进行远程考试监督、查询、统计等管理功能的设计。方便地实现远端视频录像监控。 1.6.留有Oracle数据库接口,保证考试信息数据的安全性和统一性。 保持与公安部要求的数据库结构统一,使得路考系统的数据库和支队、车管所的数据库连接简单,性能稳定,效率高,安全性好。 1.7.完善的权限管理 使系统的易用性强、安全性高,严密性好,根据不同的权限进行不同的操作。 1.8.实用性设计 “XKH-LKY多功能型路考自动监控系统”是由我公司经过多年论证、连同多家科研单位联合研制出品,采用多项独创技术和我公司已有专利《机动车自动检测 系统及其方法》中的远程网络分布式数据采集技术,做到了主控机、车载机、车 载数据采集控制器及场地项目无线采集,全部用网络连接。做到了设备使用量少、 程序控制简单,易安装调试、易维护保养(无场地布线、无场地控制设备、无场地 控制设备)。 本系统在我们多年生产桩考仪系统和机动车自动检测线系统的技术和工程经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考试试题带答案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考试试题 单位:姓名:成绩: 一、填空(每题1分,共20分) 2.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回其机动车驾驶证。 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 百元以上的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约 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7.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法规关于道路通行 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任;但有证据证实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 13.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

14.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15.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由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17.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处20元以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但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18.夜间行驶或才在轻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 二.选择(第题18分,其它每题2分,共42分) 1,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所指的道路,是:(A) A.指公路、城市道路和所在单位管辖范围但答应社会性机动性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B.指公路、城镇街道和胡同、公共广场、停车场行。 C.指高速公路、普通公路。 2、故意遮挡、污损可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B) A.二十至五十元罚款。 B.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C.二百元以上五百以下罚款。 3.指挥信号黄灯亮时,车辆怎样行驶?(C) A.车辆、行人迅速通行。 B.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C.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经通过停止线的车辆、行人可以继续通行。4.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急转弯时,最高时速:(A) A.不准超过20公里; B.不准超过15公里; C.不准超过10公里。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联网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联网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背景与挑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进步,中国的机动车保有量近年来持续攀升,机动车数量的增加给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道路行驶安全、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重大事故、环境保护等问题。机动车驾驶人的驾驶水平和素质,对整个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有着十分重要和越来越明显的影响。所以机动车驾驶人的考试,意义十分重大,是一个学员成为合格驾驶员的重要关口,保证考试的纪律严格性,公平性,公开性至关重要。一套高清的,数字化,系统化的视频监控系统,逐渐成为每个机动车驾驶考试中心必备的系统和设施。 2012年公安部发布了《123号令》,对目前的驾驶员考试作出了新的规定。对机动车驾驶考试的严格监管,也提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机动车驾驶考试目前分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包含文明驾驶)等三个个科目,每个科目都有不同的场地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的为每个场地设置合适型号和数量的高清监控点和车载监控设备,设立考试监控指挥中心,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对所有的音视频资源进行统一的调度和应用。同事和驾考的相关信息系统进行集成,使驾驶人考试信

息和音视频信息进行统一和融合,利用现代化的科技和信息手段,保证驾驶员考试的科学性,先进性,公开性,透明性,防止人为作弊和其他因素干扰,为社会输送出合格的驾驶员,更加促进社会生活的安全、和谐、稳定。 解决方案 建设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和管理各科目考试的音视频图像,同时和驾考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对接,使驾考系统平台无缝的融入各科考试的音视频图像数据,供驾考管理部门,上级监管部门进行综合的应用。 系统的业务构架如下图:

智能驾考系统方案

3onedata 智能驾考系统解决方案 1.系统概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们有能力购买小型汽车,也愿意购买小汽车。机动车对于经济和生活的重要性直接导致了人们对于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服务需求的增长,驾照培训成为热门的一门技能的培训。然而,通常考场缺乏相应的自行维护、升级系统的能力,一旦系统出现问题,客户需要完全依赖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其次,驾考服务属于政府向公众提供的一种公共产品,服务的质量是公众评价政府职能部门的关键因素,因此客户需要供应商能够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产品与及时的售后服务。 随着公安部123 号令的颁布,以及驾考系统接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驾考系统对网络的可靠、实时性、安全与稳定性的要求更加严格。同时,智能驾考是相对于传统的监考官陪驾式监考而言的一种现代化新型驾考方式,智能驾考相比于传统的陪驾监考式的驾考方式,体现了很大的进步性。科目三机动车驾驶考试中得以良好运用和推广,为此,我们专为驾考系统推出适合其应用环境的网络产品——工业级网络交换机。 2.系统需求 驾考考车所处环境: > 电磁干扰 > 阳光暴晒、下雪、下雨、风沙等恶劣天气 > 模拟道路环境复杂 > 车辆颠簸、长期频繁使用 > 设备要考虑防尘、防潮、防爆、防雷、耐低温、耐高温、耐腐蚀、抗干扰等 > 对网络的可靠、实时性、安全与稳定性的要求较高 3.方案介绍 方案1:针对当前驾考系统与4G无线的结合,推出专用产品IES215,科目三中在车辆上使用该交换机进行数据采集与通信,体积小、防震性强,性价比高,确保可靠传输。专用的NP308T-8D串口服务器替 代传统工控机,能够采集包括车辆位置信息、车辆状态信息、车辆动态行驶信息等。数据的传输则由车载终端采用wifi 模块发射无线信号通过基站间的无线资源和监控中心无缝链接进行数据交换机,最终传送到监控中心主机IES1024 ,完成统一监控和指挥。 方案2:针对驾考场地敷设光纤情况可采用工业级产品IES215-1F ,IES215-1F 和无线AP置于考场中 每间距几百米的通信点抱杆箱体。通过无线WIFT 接收车载工控机所采集包括车辆位置信息、车辆状态信息、车辆动态行驶信息、车内视频监控等信息经由IES215-1F 光纤上传至监控中心的汇聚光纤收发器机

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系统

驾驶人科目三考试系统 一、考试系统的特点。 1、充分利用现有道路来规划考试场地,改造工程最小,可以适应平原、山地等各种地形。考试道路 有直道也有弯道,有宽路也有窄路,有直行也有转弯,既封闭又开放。场地规划人车分流,车车分流,互不干扰,考试路线清晰,流程清晰。 2、考试过程全部采用电子化自动系统,效率高考试容量大,一天最多可进行几千人的考试。 3、考试采用实际社会道路,社会车辆允许进入考场,真实体现社会道路的复杂路况。 4、考试系统完全按照公安部111号令关于科目三考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设计判分项目,完全符合公 安部的标准。 5、考试系统采用考试全程的场地结合车载音视频监控,并可以支持录像回放备查和远程监管控制。 有效的杜绝了考生作弊和监考员的徇私舞弊现象。 6、系统可以实现场地电子地图的车辆实时调度和导航系统。 7、系统与科目一、科目二考试系统完全兼容、互不干扰。科目三可以直接调用考生数据,从而实现 整个驾驶人考试的全部电子化 二、考试系统原理和组成 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三考试系统由主控管理系统、主控显示系统、侯考室系统、车载系统、场地监控系统、场地科目系统、数据通讯系统、系统软件8个主要部分组成。 a)主控管理主要实现 实时场地监控管理、车载监控管理、GIS地图管理、考试分配、数据通讯,数据等管理保存并导入导出、打印、签字等功能。 它由服务器、打印机、路由器、硬盘录像机、UPS、主控采集等设备组成。 b)主控显示系统实现 大屏幕视屏显示,操作平台功能。它包括LCD拼接大屏幕或电视墙操作台、视频矩阵、分屏器等设备。 c)侯考室系统实现 门禁照相,身份认证,自动查询等功能。它包括指纹仪、门禁闸机、照片采集、身份证读取器,LED排考屏幕、自助查询系统等设备组成。 d)车载系统实现 车门,安全带,灯光,制动,离合器,溜车,气压,车辆行驶速度的自动检测。对考试车辆精确定位,对车辆运动姿态的检测与场地科目系统结合实现自动判定及车载双路音视频监控的功能。 它包括车载主机,液晶显示器,触摸屏或手写板,系统客户端软件,车载传感器组,GPS系统,两个单路红外夜视音视频遥控系统,车载音箱,车载运动姿态监视器等设备组成。 e)场地监控可以实现 对路口、人行道、车多地段、场地科目等关键位置进行场地视频监控的功能,并且可以录像和历史记录回放作为考试备查依据。 它包括摄像头、云台、护罩、支架、视频线缆、配电器、光缆、光端机等设备组成。 f)通讯系统的主要作用 将考试数据实时传输到主控系统。它包括移动车载式或固定基站系统,AP系统,定向天线等设备组成。 g)系统软件是考试系统的核心部分 负责整个考试评判,管理,数据交换存储等功能。它包括系统的服务端软件和车载客户端软件。 三、系统考试流程 考试员提前从公安网下载考生数据,通过触摸屏认证指纹或身份证,按LED大屏幕显示

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库

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库 2011年 word版 汽车类科目一考试题库(900题)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185题) 1.1道路交通安全法(56道题) 1.1.1选择题:(28题) 1.1.1.1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行为,属于。 A.违章行为 B.违法行为 C. 过失行为 D. 过错行为 答案:B 1.1.1.2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应当。 A.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B.到公安机关备案 C.直接上路行驶 D.在车窗上张贴合格证 答案:A 1.1.1.3 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A.允许临时 B.不得 C.经维修后可以 D.缴管理费后可以 答案:B 1.1.1.4 允许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部门只有。 A.运输管理部门 B.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C.工商部门 D.税务部门 答案:B 1.1.1.5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 A.只需携带驾驶证 B只需携带行驶证 C.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放置强制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 D.应携带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 答案:C 1.1.1.6 驾驶机动车,必须遵守的原则。 A.右侧通行 B.左侧通行 C.内侧通行 D.中间通行 答案: A

1.1.1.7 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机动车。 A.在道路两边通行 B.在道路中间通行 C.实行分道通行 D.可随意通行 答案:B 1.1.1.8 机动车遇交通警察现场指挥和交通信号不一致时,应当按照通行。 A.道路标志 B.交通信号灯的指挥 C.交通警察的指挥 D.道路标线 第 1 页共 105 页 机动车驾驶员科目一考试题库 2011年 word版 答案:C 1.1.1.9 机动车在设有最高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时,____。 A.不得超过标明的最高时速 B.允许超过标明最高时速的10% C.可以超过车辆的最高设计时速 D.必须按规定的最高车速行驶 答案:A 1.1.1.10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时,应当。 A.迅速通过 B.减速慢行 C.适当加速 D.保持行驶速度 答案:B 1.1.1.11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机动车应当。 A.借道超车 B.依次交替通行 答案:B 1.1.1.12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或没有管理人员的铁道路口时,应。 A.按原来车速行驶 B.减速或停车观察 C.加速尽快通过 答案:B D.紧随前车行驶 C.加速通过 D.抢道行驶 1.1.1.13 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 A.停车让行 B.绕行通过 C.持续鸣喇叭通过 答案:A D.提前加速通过 1.1.1.14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 A.鸣喇叭,让行人快走 B.加速行驶 C.减速或停车避让 D.绕行通过 答案:C 1.1.1.15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首先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工作规范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4号)要求,为规范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场和考试系统验收工作,确保新建考场符合建设标准,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结合我市驾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考场验收工作由市财政局、市交委、市公安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条考场建成且设备调试结束后,考场建设单位应向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机动车驾驶人考场验收申请表。 (二)建设方案评审、批准意见。 (三)招投标文件、合同,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四)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及资料清单。 (五)考场基本情况表(科目一、二、三);科目二应附模拟考试报告,不少于120×场地小时期望考试人次。 (六)法人证明。 (七)考场日常管理制度。 (八)考场平面图、考试组织及考试监控方案等文件。

(九)人员配置及岗位职责文件。 (十)考试系统的标准符合性证明材料。 (十一)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考场验收及租用工作小组办公室接到考场建设单位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组织验收工作小组验收。 第四条考场验收应按照公安部《公共安全行业标准(1030.1.2-2012)》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和考试系统使用验收规范》,对考试场地、考试系统、视频监控、考场标识、考试组织进行验收。 第五条考场验收程序及检查验收内容: (一)召集考场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召开验收会议,介绍验收组成员、工作职责及纪律要求,说明验收目的、依据、内容和方法。 (二)核实信息 1.考场信息:考场名称、考场地址、建设单位、负责人、联系人、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联系人、考场类别以及是否接入考试监管系统等信息。 2.系统信息:考试系统生产企业、联系人、产品型号、评判方式、软件版本号、数据库软件等信息。 3.考场规模:考试车类型、厂牌型号、数量、考试线路数量、考试项目数量、预计最大考试能力、每周考试次数、每次考试人数等。

机动车驾驶人智能考试系统相关行业产业分析

机动车驾驶人智能考试系统相关行业产业分析 场外市场部朱小明 (一)行业发展状况简介 我国机动车驾驶人智能考试系统最早产生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于2000 年后开始发展起来。2000年初,机动车驾驶人智能考试系统处于萌芽阶段,产品主要为科目一。2003年末,公安部发布《关于开展集中整顿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国实行电子桩考,逐步推行路考仪,自动化桩考逐步发展起来,紧接着产地道路智能考试系统发展起来,到2010年时科目三智能考试系统发展起来。 (二)行业概况 1、行业分类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I6520)”。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所属行业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子类“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行业管理体制、主要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1)行业监管体制 公司主营业务为机动车驾驶人智能考试系统、城市智能化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涉及信息技术和交通安全,受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监管约束。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协调解决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交通部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主要负责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等工作。公安部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主要负责组织和指导地方公安机关开展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等工作。

(2)主要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关于严格驾驶人考试管理的调研报告

关于严格驾驶人考试管理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市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机动车辆和驾驶人急剧增长,老百姓对驾驶员考试工作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驾考工作成为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同时也是警民直接接触的“民生工程”。 一、目前我市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管理现状 (一)驾驶人考试数量猛增,考试员队伍缓慢增长。据统计,***市市驾驶人保有量呈连续增加的趋势,截止到2012年2月份,全市驾驶人保有量为人,并且每年以万人的数量递增,再加上在校大学生都把驾驶技能作为找工作的一项筹码,广大人民群众学习驾驶、考取驾照的热情空前高涨,因此申请考试人数不断增加。为了满足人民群众考取驾驶证的愿望,我市考试员数量也逐年递增。目前我市考试员数量共计名。 (二)驾校蓬勃发展。目前***市共计有24家驾校,其中一级资质驾校9家,二级资质驾校10家,三级资质驾校5家。截止目前,驾校共有教练员名,培训车辆辆,已基本满足驾驶人考试培训需求。 (三)驾驶人考试实现了智能监控和评判。在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的关注和领导下,***市市车管所一直坚持严格、规范考试,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加强考试工作的科技监

管手段,并于2011年2月份建立了***市车管指挥中心,对市车管所以及县(市、区)车管所的驾驶人考试进行实时监管,并由专人记录考试信息,定期上报考试情况。具体从科目一到科目二的各项考试工作全部实现了计算机管理,人为干扰因素大大降低。特别是科目二场地考试,采用了目前十分先进的自动化考试系统。该系统从考试项目的机选、考试结果评判全部实现了计算机操控,无需人工评判。 二,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市驾考中心工作中存在了很多弊病和问题,使驾考工作成为了离间警民关系,成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最大障碍。下面谈谈***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中存在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考试员数量已不能满足急速增长的驾驶人考试数量。目前考试员数量已远远不能满足驾驶人考试需求,现有考试员工作压力极大。驾驶人考试人员数量大,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考试预约难。 (二)驾校教练员队伍良莠不齐,培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驾驶员考试都是通过驾校培训后,由驾校统一到车管所办理团体预约业务。在此过程中,个别驾校教练员假借打通车管所考官为名,向学员收取约考费、提档费和各科考试过关费。驾校的这种行为不但损害了学员的利益,扰乱了培训市场,而且也严重损害了交警考官的形象,离间了警民关系。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联网视频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联网视频监控 系统解决方案

目录 目录 (2) 1.项目概述 (5) 3.建设目标 (7) 4.建设原则和参考标准 (9) 5. 业务构架和功能设计 (12) 5.1 系统业务构架设计 (12) 5.2 系统功能设计 (13) 6系统详细设计 (17) 6.1 系统整体构架 (17) 6.2 前端系统设计 (19) 6.2.1 理论考试监控系统设计 (19) 6.2.2 科目二监控系统设计 (24) 6.2.3 科目三监控系统设计 (30) 6.3 网络传输设计 (34) 6.4 监控中心设计 (38) 6.4.1 中心服务器设置 (38) 6.4.2 客户机设置 (41) 6.4.3 大屏显示和控制系统 (41) 7系统特色功能介绍 (45) 8管理软件平台介绍 (53) 8.1 平台设计概述 (53) 8.2 平台整体架构设计 (55) 8.2.1 平台整体架构 (55) 8.2.2 功能模块构成 (57) 8.2.3 核心管理模块 (57)

8.2.7 集成接口 (67) 8.2.8 客户端 (67) 8.3 平台基础业务功能 (69) 8.3.1 实时监控 (69) 8.3.2 点位查询 (71) 8.3.3 轮巡功能 (71) 8.3.4 录像回放 (74) 8.3.5 抓拍功能 (76) 8.3.6 字符叠加 (77) 8.3.7 数字矩阵 (77) 8.3.8 视频加密 (78) 8.3.9 远程控制 (79) 8.3.10 对讲功能 (80) 8.3.11 告警管理 (81) 8.3.12 综合查询 (83) 8.3.13 运维管理 (85) 8.3.14 在线帮助 (87) 8.3.15 信息公告栏 (87) 8.4 平台基础管理功能 (88) 8.4.1 资源管理 (88) 8.4.2 用户管理 (89) 8.4.3 权限管理 (91) 8.4.4 报警管理 (93) 8.4.5 录像管理 (95) 8.4.6 日志管理 (98)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考试试题(附答案)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考试试题 一.填空题(每题两分,共 15 题) 1.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2.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计积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3.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 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的处罚,罚款5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4. 驾驶员交通安全五必须,行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驾驶员必须证件 齐全。行车时必须注意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车辆必须定期进行保养。车辆必须执行保养制度。 5. 驾驶员安全行车五大禁令:严禁开斗气车。严禁疲劳驾车行驶。严禁驾车吸烟、接打手机。严禁超速行驶、强超强会。严禁驾驶有问题车辆上路行驶。 6. 上车后的第一件事情,调整座椅,后视镜,反光镜到自己适合的位子,系上安全带,然后再检查车内仪器仪表是否都正常工作,喇叭,车灯,雨刮器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7.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8. 机动车出入铁路道口时,应注意行人、车辆并鸣笛示意,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 9.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注意行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10.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 警的指挥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警的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

考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考场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提供快捷,安全有序的监考服务,特制订管理规定如下: 一、考场是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汽车总公司协助下为全市驾校及其驾驶证申领人驾考服务的重要阵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二、驾校及其驾驶人来考场,须先在车管所办理考试预约,凭《机动车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经门卫值班保安验证后放行进场。 三、进声符员必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维护考场秩序,讲究文明礼貌,注意卫生保洁,爱护考场设施,车管按指定地方停放。 四、考场仅供全市驾校及其驾驶人考试专用,确需前来熟悉、练习人员,应先征得车管所领导同意,在没有考试任务的情况下,考场接到通知才能安排。 五、考试结束,所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和车辆应及时离场,不得在考试滞留观望,影响考试秩序,违反考场纪律,考场工作人员将劝其迅速离开,不听劝阻或无理取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考场全体工作人员,应坚持,严格执法、公平、公正、热情服务、文明、高效的原则,严格遵章守纪,共建文明考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指导。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纪律 一、严禁为不符合驾驶证许可条件人员、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人员办理考试合格手续或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严禁减少考试项目、降低评判标准或者缩短考试间隔周期。 三、严禁参与、协助或者纵容考试作弊。 四、严禁伪造、篡改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或者计算机信息。 五、严禁接受机动车驾驶证申主请人、驾驶培训单位工作人员的礼金(含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礼品或者宴请。 公安民警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之一,予以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又潮安县给予开除处分的,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所在单位的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本规定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c91151408.html,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的通知 公交管〔2016〕1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推动落实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39号令),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公安部制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安部 2016年3月21日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试预约 第三章考试组织和评判 第四章考试员 第五章考场和设施 第六章考试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考试员的资格考核和考场的验收、检查、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时,应当设置受理岗、考试岗、监督岗。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场地、考试路线、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设施进行考试,应当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监管系统。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组织考试。 第二章考试预约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 (一)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计算机考位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驾考宝典-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考试题库(精)

要点来自网络上的摘记,前辈们的总结! 1、记住:答题中所有题一个原则——安全,因此怎么做安全就怎么做,遇到题目中有安全两个字的判断题都对,选择题答案中有安全二字的是正确答案。 2、判断题中,遇到紧急情况所有过激行为都错,比如急踩(用力踏)油门(制动),急转方向。选择题中类似的答案都错。紧急制动的情况只有一个:高速公路上要发生撞车事故时候(不要转向,要紧急制动,减少撞击力度)。 3、选择题中遇到行车速度问的: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没有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 30,公路则40;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情况下,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城市道路50,公路70。 4、遇到距离某处停车问题的,答案中有50的答50,没有50的答30。(还有一个口诀叫“站三口五”——公交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栓等30米以内不得停车,距交叉路口、隧道陡坡弯路窄路等50米以内不得停车) 5、遇到答案中有“扣留该机动车”这六个字的,都是正确答案。 6、能让行的都让行,能帮助的都帮助,能避让就避让,只要不抢、不急都对。选择题也同样。 7、罚款的问题,答案中基本上没有20-200元和200元-2000元同时存在的,而且通常看到这两个有一个存在的就是答案(罚款选择项中有20--200 或200--2000的选这两个,也就是说,答案中有20-200元或200元-2000元的,必选),车有问题扣车,人有问题拘留,扣证、吊证。 8、抢救伤员一个原则先救人,救人一个原则先止血。 9、放警告标志,只有两种距离,普通路50-100米,高速公路150米。 10、关于优先通行: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让直行;无标志无灯无警交叉路口,第一,让右方道路来车,第二,右转弯让左转弯。 11、天数问题违法的15天,事故的10天。 12、车辆变换位置都要开转向灯,唯一一个不开的就是进环岛(转盘)。 13、重新申领驾照的时间:吊二撤三醉五逃终身(吊销后2年才能考,撤销后3年,醉酒被吊销吊后5年,逃逸被吊销的终生不能再考)。

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公安部交管局制定了《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按照规定,17项工作措施将大部分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加强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行复杂路况和恶劣天气驾驶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条件实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2012年10月1日起,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路、临水临崖、雨雪天、湿滑路、突发情况处置等场地驾驶考试项目。严格落实大中型客货车夜间驾驶考试,小型汽车增加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实际道路考试要设置不少于3条考试路线,随机抽选考试路线进行考试,实行计算机评判和人工评判相结合的考试模式。 二、增加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试内容。大中型客货车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合格后,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试题目为50道题,考试时间半小时,考试题型采用情景判断、事故案例分析等形式,考试内容包括安全驾驶常识、驾驶职业道德、恶劣条件驾驶、紧急情况避险和事故救护等知识。考试题库全国统一,各总队要结合本地交通安全形势和交通事故特点,增加10%的地方题库。结合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不同时期交通违法行为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更新考试题库。 三、开展新驾驶人领证前教育和领证后回访。车辆管理所核发驾驶证时,要组织对每名新驾驶人开展不少于半小时的安全文明驾驶教育,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案例、文明驾驶行为要求等。要通过电话、短信、调查问卷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每周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新驾驶人开展回访调查,了解参加培训、考试和安全教育情况。 四、实行驾驶人考试全过程实时监管。对汽车类驾驶人考试各科目全部实行视频、音频监控,并在各科考试成绩单上打印3张随机抓拍的考试照片,考试录像留存一年以上。2012年6月底前,总队要完成全省(区、市)考试场地和设备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暂停考试业务。要建立驾驶人考试监控中心,实现对本省(区、市)全部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实时视频、音频监控,对考试系统参数、评判数据实时监管和异常数据自动报警。总队要每月对异常业务数据进行分析通报,每季度组织一次异地互检、集中暗访,及时核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五、每月清理一次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大中队要建立辖区本籍和异地客货运驾驶人基本信息台账,每月汇总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和事故等情况,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求驾驶人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和教育。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要按规定扣留驾驶证,并要求参加学习和考试。对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超速50%或者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的驾驶人,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责令企业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予以辞退。 六、每年开展一次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审验教育。大中队或者车辆管理所每年要对大中型客货车、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审验,处理交通违法,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有记分记录的组织开展不少于3小时的安全警示教育。对客运驾驶人审验时,要按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审核驾驶人教育与培训档案,

驾驶员执照考试理论习题集飞机系统

飞行结构试题 私照 4068.关于“粗猛着陆”的含义和危害,描述正确的是A.粗猛着陆就是飞机着陆重量超过规定,导致受地面撞击力过大 B.不按规定的进场高度、速度及接地角着陆,导致受地面撞击力过大 C.过早过重使用刹车,导致机轮和起落架机构受到过大载荷 4069.飞机液压传动如何实现对所传动部件运动的控制? A.控制油液的压力、流量与流向,使部件按需要运动B.控制液压源(油泵)的压力,使部件按需要运动C.直接操纵动作筒的位移,使部件按需要运动4070.关于“粗猛刹车”的含义和危害,正确的说法是A.指刹车时机不当且踩刹车过重而导致机轮严重打滑B.指飞机未接地前即踩下刹车,导致接地后机轮不起转 C.指踩刹车过重,虽增大了刹车效果,但机轮磨损较严重 4071.某飞机升降舵为机械传动式配平调整片,飞行中后拉驾驶盘时,应当 A.向后转动俯仰配平手轮,调整片上偏 B.向前转动俯仰配平手轮,调整片下偏 C.向后转动俯仰配平手轮,调整片下偏 4072.为防止锁住舵面起飞而发生事故,有的飞机的安全装置是 A.舵面上锁时飞机不能滑行 B.舵面上锁时油门杆只能推到慢车位

C.舵面上锁时停留刹车不能被解除 4073.具有无助力飞行主操纵系统的飞机,飞行中主操纵力的大小 A.只与飞行速度成正比关系 B.随飞行速度、舵偏角而变化 C.与飞行高度及舵偏角成正比 4133.每天飞行结束后,应将燃油油箱加满油,其目的是 A.尽量减少水汽进入油箱,避免燃油污染 B.便于第二天尽快飞行 C.防止油箱结冰 4134.驾驶舱中一氧化碳探测器一般安装在什么部位? A.仪表板 B.方向舵 C.座椅附近 A5001.按起落架结构和工作特点,其结构型式主要 有 A.构架式和摇臂式 B.构架式和支柱套筒式 C.构架式、摇臂式和支柱套筒式 A5002.现代飞机机身都采用薄壳式机身的原因是A.薄壳式机身能够保证使用强度的同时,重量最轻,安全性最好 B.薄壳式机身迎风面积大,表面粗糙 C.薄壳式机身重量轻,且表面粗糙,隔音效果好 A5003.小型飞机的机身结构为 A.蒙皮式构架式 B.半硬壳式构架式 C.桁梁式构架式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般规定科目一考试操作要求如下:a) 科目一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答题;b) 参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生,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打印的纸质试卷闭卷答题;c) 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试题库中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1、1、2 考试时间科目一考试时间如下:a)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满分学习考试时间为45min;b)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时间为30min。1、2 科目二1、2、1 一般规定科目二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要求和考试员的考试指令独立完成驾驶。参加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生,要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和评判。1、2、2 倒车入库1、2、2、1 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见图1。── 边线;┄┄ 控制线;前进线;┄→ 倒车线。图1 倒车入库车辆运行图形1、2、2、2 操作要求考试过

程中,车辆进退途中不得停车。从道路一端控制线(车身压控制线)倒入车库停车,再前进出库向另一端驶过控制线后倒入车库 停车,最后前进驶出车库。1、2、3 桩考1、2、3、1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1、2、3、1、1 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见图2。○ 桩杆;── 边线;前进线;┄→ 倒车线。图2 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桩考车辆运行路线图1、2、3、1、2 操作要求a) 从起点倒入乙库停正,随后两进两退移库至甲库停正,再前 进从乙库出库至控制线,倒入甲库停正,前进返回起点。车辆进 退途中不得停车,运行时间不得超过8min。1、2、3、2 牵引车准驾车型1、2、3、2、1 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见图3。○ 桩杆;── 边线;前进线;┄→ 倒车线。图3 牵引车准驾车型桩考车辆运行路线图1、2、3、2、2 操作要求b) 从甲库向前驶入乙库停正,然后倒入甲库内停正。车辆进退 途中不得停车。1、2、3、3 三轮汽车准驾车型1、2、3、3、1 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见图4。○ 桩杆;── 边线;前进线;┄→ 倒车线。图4 三轮汽车准驾车型桩考车辆运行路线图1、2、3、3、2 操作要求c) 从起点绕桩前进驶出,再倒车绕桩反向驶回。车辆进退途中 不得停车。1、2、3、4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1、2、3、4、1 考试车辆运行路线考试车辆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试预约 第三章考试组织和评判 第四章考试员 第五章考场和设施 第六章考试监督和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考试员的资格考核和考场的验收、检查、监督。 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按本规范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 第三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应当遵循严格、公开、公正的原则。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时,应当设置受

理岗、考试岗、监督岗。 第四条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考试场地、考试路线、考试车辆、考试系统和考试设施进行考试,应当按规定使用全国统一的考试预约、监管系统。未按规定使用的,不得组织考试。 第二章考试预约 第五条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以下要求核定考场、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确定考试能力: (一)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计算机考位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二)科目二考场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场路线和考试项目设置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试员数量、考试路线数量、考试车辆数量、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按照考生平均考试时间、每日工作时间等核定。 考场和考试员最大考试量应当逐级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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