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C1、C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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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实施《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C1、C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成果的通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C1、C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南沙新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穗南开管函〔2018〕准之日(2018年10月17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询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官方网站(www.gzlpc.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zns.gov.cn)。

附件:

1.《关于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C1、C2 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批复》(穗南开管函 〔2018〕25号).pdf

2.南沙新区明珠湾起步区灵山岛尖(C1、C2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通告附图.pdf

广州南沙开发区国土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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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8-10-30 16:27:00 访问量:1690 【字号: 大 中 小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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