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015版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质量文件控制程序
编号:XXXX/QP402-2017(C)
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编制: 日期:
版本号:2017年C版
2017-08-01发布2017-08-01实施
1. 目的
确保能识别、收集、编目、取阅、存档、储存、保护及处理质量文件,以证明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和质量体系运行有效。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影响质量体系、过程及产品质量的文件的控制。
3. 职责
3.1 质量部部负责质量文件编号的统一管理。
3.2 各部指定人员负责收集、编目和保存所属质量文件。
3.3 文件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质量文件,并对文件填写的真实性、
可靠性和完整性负责。
4. 定义
无
5. 程序
5.1 受控质量问文件的范围
5.1.1证实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文件,如管理评审、内部质量审核等过程中所要求的文件。
5.1.2证实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性要求的质量文件,此文件包括证实过程和产品符合性要求的各项内容,如产品实现过程中的过程控制文件、质量检验文件等。
5.2质量文件的编制
5.2.1证实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文件由质量部根据体系运行的需要统一进行编制。
5.2.2证实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性要求的质量文件,由各部门根据实际运行的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完后需交质量部审核编号后才可使用。
5.2.3以上质量文件须印制的均必须经质量部审定后才可印制。
5.2.4所有以上5.1所述范围的受控质量文件均需予以表格编号,以示识别,表格编号由质量部统一管理,其余各厂/部不得擅自更改。具体编号方法按《文件与资料控制程序》进行。
5.3质量文件的使用和流转
5.3.1各质量文件人员须严格按照相关体系文件或作业文件要求及时填写质量文件中相关项,填写的内容必须保持完整,字体清晰,不得随意涂改,在填制
5.3.2流转中的质量文件在交换时必须进行自检与互检,以防漏填,承接者有权拒收不完善的质量文件,如发现流转中的质量文件污损或失落应及时报告原发部门,以及时补上或修复。
5.3.3各部必须按体系文件规定的职责范围,收集编制所属质量文件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和发布
5.3.4收集编制的质量文件的数据、内容,各部门必须确保其来源的准确性、真实性。如质量文件内容已作了更改,必须签上更改人的姓名和更改时间。
5.4质量文件的储存保护
5.4.1各厂/部门必须指定人员负责收集、编目和储存所属质量文件。质量文件编目应以便于查找为原则,如产品别、客户别、名称别等,并按类别存放于档案夹中,并确保其可检索性、易查易找、快速调用。
5.4.2质量文件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里,以防止在保存期间因受潮而变质损坏。
5.4.3质量文件要防止非受权地调用、更换,除上级及质量专员可随时调用外,其它任何人员未征得所在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同意,不得调用。
5.4.4各部储存的质量文件及保存期限参照《质量文件清单》执行。
5.5质量文件的处置销毁
质量文件的各存档部门应按《质量文件清单》上规定的保存期限定期整理超过期限的质量文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处置销毁。
6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7本程序产生的质量文件
《质量文件清单》
8.附件
8.1质量文件控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