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1为了规范航班运行保障,提高运行效率,促进航班正常,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机场航班运行保障工作。

3定义

3.1机型分类:

3.1.1C类航班空器:翼展24米(含)-36米,主起落架外轮间距6米(含)-9米,如B737系列、A320系列等。

3.1.2D类航空器:翼展36米(含)-52米,主起落架外轮间距9米(含)-14米,如B757、B747、A300、A310等。

3.1.3E类航空器:翼展52米(含)-65米,主起落架外轮间距9米(含)-14米,如B777、B747、A300等。

3.1.4F类航空器:翼展65米(含)-80米,主起落架外轮间距14米(含)-16米,如A380、B747-8等。

3.2航空器开关舱门时间

3.2.1计划开航门时间:按照航班原定计划开舱门的时间。

3.2.2预计开舱门时间:航空公司根据航班保障作业情况推测开舱门的时间。

3.2.3计划关舱门时间:按照航班原定计划关舱门的时间。

3.2.4预计关舱门时间:航空公司根据航班保障作业情况

推测关舱门的时间。

3.3上述定义只适用于本标准。

4航班信息

4.1机场、航空公司、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旅客和各航班保障部门提供必要的生产运营信息。

4.2机场运行指挥部门应及时将获知的航班起飞、落地时间提供给各航班保障单位。

4.3机场运行指挥部门负责发布航班停机位分配信息,并至少在航班到达前30分钟确定停机位。到港航班预计落地前30分钟,机场运行指挥部门原则上不得变更停机位。如停机位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各相关航班保障单位。

4.4如机场委托其他保障单位执行停机位分配工作,被委托单位应将机位信息及变更信息及时告知机场运行指挥部门,机场运行部门通报各相关航班保障单位。

5航空器始发

5.1始发拖曳

5.1.1机务应在航空器拖曳前完成拖曳检查工作。

5.1.2在出港机位提供使用后,航空器完成拖曳时间

5.1.2.1 C、D、E类航空器拖曳至出港机位(挡轮档)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90分钟(B747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

5.1.2.2F类航空器拖曳至出港机位(挡轮档)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0分钟。

5.2地面保障

5.2.1廊桥对接

5.2.1.1应提前进行检查,确保廊桥安全适用。

5.2.1.2航空器拖曳地其他停机位出港时,航空器按规范挡好轮档后,机务应立即给出明确对接指令,10分钟之内完成廊桥对接。

5.2.1.3原停机位出港

a)C类及以下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90分钟完成廊桥对接工作;

b)D、E类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完成廊桥对接工作;

c)F类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0分钟完成廊桥对接工作。

5.2.1.4一般情况下,双桥应先对接A桥,之后对接B 桥;

三桥应先对接A桥和C桥,之后对接B桥。

5.2.2客梯车对接

5.2.2.1C类及以下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60分钟完成客梯车对接工作。

5.2.2.2D、E类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70分钟完成客梯车对接工作。

5.2.2.3F类航空器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完成客梯车对接工作。

5.2.3航空器监护

5.2.3.1航空器监护人员应在廊桥、客梯车对接前到位。

5.2.4电源、空调和气源设备提供

5.2.4.1根据机组需要,应及时提供地面电源、空调和气源设备。

5.2.5客舱门开启

5.2.5.1客舱门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成后1分钟内开启。

5.2.6摆渡车到位

5.2.

6.1首辆摆渡车应在开始登机前5分钟到达登机口,其他摆渡车应在前车驶离后2分钟内到位。

5.2.

6.2地面服务人员应做好旅客引导工作,避免旅客在摆渡车上长时间等待。

5.2.7货舱门开启

5.2.7.1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应在开始装货时开启。

5.2.8客航清洁

5.2.8.1客舱清洁程度应符合航空公司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5.2.8.2客舱清洁操作应在开始登机前完成。

5.2.9清水操作

5.2.9.1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后可以开始清水操作。

5.2.9.2清水操作完成时间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分钟。

5.2.10餐食配供

5.2.10.1餐食配供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后进行。

5.2.10.2餐食配供应在开始登机前完成。

5.2.11航油加注

5.2.11.1航油加注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由航空公司代表确认后进行。

5.2.11.2航空公司代表或机组应提前确认并允许加油。

a)C类及以下航空器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60分分钟。

b)D、E类航空器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90分钟。

c)F类航空器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

5.2.11.3一般情况下,航油加注操作应在开始登机前5分钟完成。

5.2.12机组及乘务组保障

5.2.12.1机组及乘务组到达机位时间一般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60分钟。如果因航油加注、餐食配供等保障环节需要机组提前到达的,应根据双方

协议执行。

5.2.13配载及舱单上传

5.2.13.1舱单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5分钟完成上传或送达。

5.2.13.2如配载发生变化,应及时重做舱单并完成上传或送达。

5.2.14客舱门关闭

5.2.14.1客舱门关闭操作在旅客登机完毕、单据交接完毕、边防手续交接(适用于国际航线)确认完毕和地面保障人员全部下机后进行。

5.2.14.2客舱门关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5.2.14.3客舱门关闭时间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

5.2.15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

5.2.15.1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操作在货物、邮件、行李装卸完毕,且无需翻找和加减行李后执行。

5.2.15.2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5.2.15.3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2分钟关闭。

5.2.16廊桥撤离

5.2.1

6.1撤离廊桥应在航班关闭客舱门后开始。如使用桥载设备,应在桥载设备撤离后开始撤离廊桥。

5.2.1

6.2一般情况下,双桥应先撤B桥,之后撤离A桥;三桥应先撤B桥,之后撤离A桥和C桥。

5.2.1

6.3廊桥撤离作业时间

a)单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2分钟;

b)双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4分钟;

c)三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6分钟。

5.2.17客梯车撤离

5.2.17.1客梯车撤离应在航班关闭客舱门后进行。

5.2.17.2客梯车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5.3放行推出

5.3.1牵引车、机务、拖把到位时间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5分钟。

5.3.2前轮档和前锥桶撤离

5.3.2.1前轮档和前锥桶的撤离操作在客、货舱门关闭、廊桥/客梯车撤离完毕,且牵引车到位后进行。

5.3.2.2前轮档和前锥桶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5.3.3牵引车对接

5.3.3.1一般情况下,牵引车对接应在前轮档和前锥桶撤离完毕后进行。

5.3.3.2牵引车对接航空器操作不应超过3发钟。

5.3.4主轮档和其他锥桶撤离

5.3.4.1一般情况下,主轮档和其他锥桶撤离操作应在牵引车对接操作完成后进行。

5.3.4.2主轮档和其他锥桶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5.3.5航空器推出

5.3.5.1机组应在客、货舱门关闭和牵引车、机务、拖把到位后,向塔台申请航空器推出。

5.3.5.2在机组收到塔台准予推出的指令后进行航空器推出操作。

5.3.5.3从接到指令到航空器开始推离机位不应超过5分钟。

6航空器进站

6.1地面保障

6.1.1到港航班引导

6.1.1.1因特殊情况航空器需要引导时,塔台管制员应在航班落地前10分钟向航空器引导车通报引导信息。

6.1.1.2航空器引导车应在航班落地前到达指定引导位置。

6.1.2航空器入位

6.1.2.1国内航班机务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0分钟到达机位,并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

6.1.2.2国际航班机务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5分钟到达机位,并对机位适用性进行检查。

6.1.3轮档与锥筒放置

6.1.3.1C类及以下航空器轮档与锥筒放置的操作时间不

应超过2分钟。

6.1.3.2D、E类航空器轮档与锥筒放置的操作时间不应超过3分钟。

6.1.3.3F类航空器轮档与锥筒放置的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6.1.4电源、空调和气源设备提供

6.1.4.1根据机组需要,应及时提供地面电源、空调和气源设备。

6.1.5廊桥对接

6.1.5.1使用单桥及双桥时,廊桥操作人员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0分钟做好廊桥检查及准备工作;使用三桥时,廊桥操作人员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20分钟做好廊桥检查及准备工作。

6.1.5.2廊桥对接操作应在机务给出对接指令后进行。

6.1.5.3一般情况下,双桥应先对接A桥,之后对接B 桥;

三桥应先对接A桥和C桥,之后对接B桥。

6.1.5.4廊桥对接作业时间

a)单桥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b)双桥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c)三桥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9分钟;

6.1.6客梯车对接

6.1.6.1客梯车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

间前5分钟到达机位。

6.1.6.2客梯车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6.1.7航空器监护

6.1.

7.1航空器监护人员应在廊桥、客梯车对接前到位。

6.1.8摆渡车

6.1.8.1首辆摆渡车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分钟到达机位,其他摆渡车应在前车驶离后的2分钟内到位。

6.1.9客舱门开启

6.1.9.1地服接机人员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10分钟到位。

6.1.9.2客舱门开启操作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确认后进行。

6.1.9.3客舱门开启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6.1.10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开启

6.1.10.1装卸人员及装卸设备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分钟到位。

6.1.10.2发动机关闭、防撞灯关闭、航空器刹车松开、轮档按规范设置、锥筒摆放完毕后,机务应立即给出允许作业的指令,装卸人员开始执行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开启操作,并立即开始卸行李、货物、邮件。

6.1.11到港行李

6.1.11.1行李、货物、邮件卸机操作应在航班货舱门开

启后进行。

6.1.11.2首件行李交付时间

a)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含)人次以上机场,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档后30分钟;

b)年旅客吞吐量500万(含)-1000万人次机场,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档后25分钟;

c)年旅客吞吐量100万(含)-500万人次机场,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档后20分钟;

d)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以下机场,不宜晚于航班挡轮档后30分钟;

6.1.12客舱清洁

6.1.12.1客舱清洁程度应符合航空公司的相关标准和要求。

6.1.12.2客舱清洁应在旅客下机完毕后立即进行。

6.1.12.3客舱清洁操作应在开始登机前完成。

6.1.13污水操作

6.1.13.1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后可以开始污水操作。

6.1.13.2污水操作完成时间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分钟。

6.1.14清水操作

6.1.14.1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后可以开始清水操作。

6.1.14.2清水操作完成时间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5分钟。

6.1.15餐食配供

6.1.15.1餐食配供应在旅客下机完毕后进行。

6.1.15.2餐食配供应在开始登机前完成。

6.1.16航油加注

6.1.16.1航油加注应在廊桥或客梯车对接完毕,由航空公司代表确认后进行。航空公司代表应在加油车到达作业位置5分钟内提供所需油量。

6.1.16.2如需载客加油,加油车应在航班计划开舱门时间/预计开舱门时间前5分钟到达机位。载客加油应满足《民用航空器加油规范(MH/T6005》等相关规定的安全要求。

6.1.16.3一般情况下,航油加注操作应在开始登机前5分钟完成。载客加油或特殊情况下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5分钟完成。

6.1.17机组及乘务组

6.1.1

7.1机组及乘务组到达机位时间一般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60分钟。如果因航油加注、餐食配供等保障需要机组提前到达的,应根据双方协议执行。

6.1.18配载及舱单上传

6.1.18.1舱单上传或送达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

/预计关舱门时间前5分钟完成。

6.1.18.2如配载发生变化,应及时重做舱单并完成上传或送达。

6.1.19出港摆渡车

6.1.19.1首辆摆渡车应在开始登机前5分钟到达登机口,其他摆渡车应在前车驶前后2分钟内到位。

6.1.19.2地面服务人员应做好旅客引导工作,避免旅客在摆渡车上长时间等待。

6.1.20客舱门关闭

6.1.20.1客舱门关闭操作在旅客登机完毕、单据交接完毕、边防手续交接(适用于国际航线)确认完毕和地面保障人员全部下机后进行。

6.1.20.2客舱门关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6.1.20.3客舱门关闭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

6.1.21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

6.1.21.1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操作在行李、货物、邮件装卸完毕,且无需翻找和加减行李后进行。

6.1.21.2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6.1.21.3货舱门(含散舱BULK舱门)关闭应在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2分钟完成。

6.1.22廊桥撤离

6.1.22.1撤离廊桥应在航班关闭客舱门后开始。如使用桥载设备,应在桥载设备撤离后开始撤离廊桥。

6.1.22.2一般情况下,双桥应先撤B桥,之后撤离A桥;三桥应先撤B桥,之后撤离A桥和C桥。

6.1.22.3廊桥撤离作业时间

a)单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2分钟;

b)双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4分钟;

c)三桥撤离操作时间不超过6分钟。

6.1.23客梯车撤离

6.1.23.1客梯车撤离应在航班关闭客舱门后开始。

6.1.23.2客梯车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6.2放行推出

6.2.1前轮档和前锥筒撤离

6.2.1.1拖车、机务、拖把到位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5分钟。

6.2.1.2前轮档和前锥筒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1分钟。

6.2.2牵引车对接

6.2.2.1一般情况下,牵引车对接应在前轮档和前锥筒撤离完毕后进行。

6.2.2.2牵引车对接航空器操作不应超过3分钟。

6.2.3主轮档和其他锥筒撤离

6.2.3.1一般情况下,主轮档和其他锥筒撤离操作在牵引车对接操作完成后进行。

6.2.3.2主轮档和其他锥筒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2分钟。

6.2.4航空器推出

6.2.4.1机组应在客、货舱门关闭和牵引车、机务、拖把到位后,向塔台申请航空器推出。

6.2.4.2在机组收到塔台准予推出的指令后进行航空器推出操作。

6.2.4.3从接到指令到航空器开始推离机位不应超过5分钟。

6.2.5出港航班引导

6.2.5.1因特殊情况航空器需要引导时,塔台管制员应在航空器推出前10分钟向航空器引导车通报引导信息。

6.2.5.2航空器引导车应在接到塔台引导指令后10分钟到达指定引导位置。

7航空器航后

7.1各相关保障单位应及时做好航后的保障工作,不得因保障原因影响后续航班的正常运行。

8旅客流程

8.1办理乘机手续

8.1.1航空公司与机场应共同协商开始办理乘机手续的时间。原则上,国内航班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90分钟,国际航班应不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

8.1.2航空公司与机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共同确定结束办理乘机手续时间,严格执行,并向旅客公告。

8.1.3在办理乘机手续柜台、自助办理乘机手续区域摆放适当数量的手提行李标准筐,并告知旅客超标准行李将不能通过安检带上飞机。自助办理乘机手续设备设置标识明确告知旅客超标准行李将不能通过安检带上飞机。

8.1.4排队等候及办理时间

8.1.4.195%的国内经济舱旅客乘机手续排队及办理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8.1.4.295%的国内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乘机手续排队及办理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8.1.4.395%的国际经济舱旅客乘机手续排队及办理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

8.1.4.495%的国际头等舱、公务舱旅客乘机手续排队及办理时间应不超过5分钟。

8.2联检

8.2.1有国际与地区航班期间,应提供联检服务。

8.2.2机场应与联检单位签订协议。

8.2.3联检应与国际与地区航班进、出港业务流程同步。

8.2.495%的旅客通过海关、检验检疫和边防流程的总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

8.3安检

8.3.1应在每个安检排队区域入口处放置手提行李标准

筐,在安检X机前端加装手提行李限制筐,避免旅客携带超标准手提行李。

8.3.2等候安检时间

8.3.2.1在严格执行航空安保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前提下,国际/地区航班的安检等候时间应满足:

a)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含)人次以上机场,95%旅客等候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b)年旅客吞吐量500万(含)-1000万人次机场,95%旅客等候时间不应超过8分钟;

c)年旅客吞吐量100万(含)-500万人次机场,95%旅客等候时间不应超过6分钟;

d)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以下机场,95%旅客等候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

8.3.2.2在严格执行航空安保相关规定和标准的前提下,国内航班的安检等候时间应满足:

a)年旅客吞吐量1000万(含)人次以上机场,95%旅客等候时间不应超过12分钟;

b)年旅客吞吐量500万(含)-1000万人次机场,95%旅客等候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c)年旅客吞吐量100万(含)-500万人次机场,95%旅客等候时间不应超过8分钟;

d)年旅客吞吐量100万人次以下机场,95%旅客等候时间不应超过6分钟。

8.4登机

8.4.1登机口开放

8.4.1.1登机口应在旅客开始登机前开放。

8.4.1.2地服人员不应晚于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40分钟到达登机口,并做好登机准备。

8.4.2登机口关闭

8.4.2.1航班停放近机位时,登机口关闭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5分钟。

8.4.2.2航班停放远机位时,为确保航班正点关舱门,航空公司应根据远机位距离控制登机口关闭时间以及最后一辆摆渡车旅客数量,最迟关闭登机口时间不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预计关舱门时间前10分钟。

9不正常航班(含备降航班)保障

9.1机场应制定完善不正常航班的处置程序、预案及流程。

9.2不正常航班原则上应与正常航班保障标准一致,如因保障资源受限,也应尽最大努力提供各项服务保障;当不正常航班的机组决定旅客需要下机时,相关地面保障设施设备应最迟不晚于30分钟到位。

9.3在航班大面积延误期间,各保障单位近照相关要求进行保障。必要时,大面积航班延期误协调处置机构统一调配各保障单位的服务保障资源。

9.4机场对备降航班的接收和保障工作,应严格执行《航

班备降工作规则》(民航发[2013]6号)。

9.5当有航班备降时,机场运行指挥部门应使用规范的用语向空管部门说明所能提供的正常机位及临时机位数量、可使用机型、地面保障条件、旅客服务保障条件等信息。

9.6机场不得借故拒绝接收航班备降,特殊情况不能接收备降航班时,必须报当日机场值班领导决定。

10 除冰雪

10.1机场及相关保障单位应根据本机场气候条件,并参照过去5年的冰雪情况,配备与航班量相匹配的除冰雪设备。

10.2航空器除冰

10.2.1相关保障单位应结合机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航空器除冰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除冰车辆、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最大限度地消除冰雪天气对航班正常运行的影响。

10.2.2位于经常降雪或降雪量较大地区、年旅客吞吐量200万(含苞欲放)人次以上的机场,应当设置航空器集中除冰坪。除冰坪位置应保证除冰处理的保持时间,防止航空器二次除冰。

10.2.3机场应根据航空器需要除冰的情况下,必要时机场应统一调配除冰资源。

10.2.4当有大量航空器需要除冰的情况下,必要时机场应统一调配除冰资源。

10.2.5机场应根据本场情况研究确定高峰小时除冰能

力。大量航空器除冰时,机场运行指挥部门应每30分钟将未来60分钟可以完成除冰的航空器数量通知空管部门。

10.2.6 各类航空器的除冰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

C类航空器D类航空器E类航空器F类航空器小雪12分钟17分钟20分钟30分钟中雪17分钟22分钟28分钟40分钟大雪25分钟30分钟36分钟50分钟粘雪22分钟27分钟33分钟45分钟

10.2.7机场应积极推广航空器怠速除冰,提高除冰效率。

10.3场道除雪

10.3.1年旅客吞吐量500万(含)人次以上的机场,除冰雪设备配备应能够达到编队除雪,并且一次编队至少能够清除跑道上40米宽范围的积雪,具备边下雪边清除跑道积雪的能力,保证机场持续开放运行;年旅客吞吐量在200万(含)至500万人次的机场,除冰雪设备配备应能保证雪停后1小时内机场可开放运行;年旅客吞吐量200万人次以下的机场,除冰雪设备配备应能保证雪停后2小时内机场可开放运行;日航班量少于2班的机场,除冰雪设备配备应能保证雪停后4小时内机场可开放运行。年旅客吞吐量200万人次以上、偶尔有降雪的机场应配备除冰液洒布车。

10.3.2除冰雪期间,机场应及时将跑道、滑行道、机坪开启或关闭信息通知塔台及相关保障单位,相关单位应合理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是指为确保航班安全、准时、顺利运行所制定的一系列 标准和规定。机场作为航空运输的重要枢纽,其运行保障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航班运行的安全和高效至关重要。下面将从机场航班运行保障的几个关键方面进行介绍。 首先,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包括飞行区域的安全保障。机场的飞行区域是飞 机起降和滑行的重要区域,必须保证其安全无碍。机场应建立完善的飞行区域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飞行区域的清洁和检查、飞行区域的灯光和标志的维护和更新、飞行区域的气象条件监测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飞行区域的安全。 其次,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还包括航空器材设施的保障。航空器材设施的保 障是指机场的设施设备,包括跑道、停机位、登机桥、航站楼等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机场应建立健全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故障的及时处理、设备更新和升级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航空器材设施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另外,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还包括航空人员的保障。航空人员的保障是指机 场的工作人员,包括飞行员、空乘人员、地面服务人员等的安全和健康。机场应建立严格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人员的健康监测、人员的工作和休息安排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航空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最后,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还包括应急保障。应急保障是指机场在突发事件 和紧急情况下的保障措施。机场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包括突发事件的报警和处理、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和救援、航班延误和取消的安置和补偿等方面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航班在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和顺利运行。 总之,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是机场保障航班安全、准时、顺利运行的重要保 障措施。机场应建立健全的运行保障标准体系,包括飞行区域的安全保障、航空器

航班保障流程及相关规定

第五章航班保障流程及相关规定 航班生产保障进程控制 5.1.1航班过站时刻 5.1.1.1过站时亥U 从航空器开机门至航空器关机门的时刻。 5.1.1.2最少过站时刻 通常情形下航班过站需要的最少时刻。 5.1.2各型航空器最少过站时刻规定 5.1.2.1正常航班以航班时刻表上发布的时刻执行航班的保障作业进程。 5.1.2.2航空公司计划过站时刻少于规定的最少过站时刻或飞机晚到等造成过站时刻太短和不正常的航班,实行最少过站时刻。各保障单位应尽可能缩短过站,以减少航班的延误时刻。 5.1.2. 60座以下航空器按最少过站时刻35分钟执行航班的保障作业进程。 5.1.2. 61-150座的航空器按最少过站时刻45分钟执行航班的保障作业进程。 5.1.2. 151-250座的航空器按最少过站时刻55分钟执行航班的保障作业进程。 5.1.2. 251-300座的航空器按最少过站时刻65分钟执行航班的保障作业进程。

5.1.2. 301座以上航空器按最少过站时刻75分钟执行航班的保障作业进程。 5.1.3各保障单位人员、设备进离场时刻规定

5.1.4各机型航班保障进程控制 5.1.4.160座以下航空器过站时刻及进程控制 适用于 CRJ200、EMB14 六、DHC 八、YN7、AN24、DORNIER32 八、SHORTS360、SAAB340 等机型。 开舱门 加油作业20分钟关舱门

客舱清洁10分钟। 5.1.4.2 61-150座航空器过站时刻及进程控制 适用于 B737(300-700)、MD8 二、MD90、BAE14 六、FK100、A319 等机型。 5.1.4.3 151-250座航空器过站时刻及进程控制 适用于 B737-800、B757-200、B767-200、A320、A321、A310 等机型。

航空公司航班正常运行标准(试行)

航空公司航班正常运行标准(试行) 为了做好航空公司航班运行保障工作,提高运行效率,保障航班安全和正常,依据相关行业标准,总结航空公司运营经验,特就航班各环节运行标准作如下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提供航空旅客运输的国内航空公司,以及与航空公司签订地面代理服务协议并为其提供服务的地面服务代理企业,为离港航班和到港航班提供的运行保障。 二、有关定义 1、计划离港时间:指航班时刻管理部门批准的离港时间。 2、预计离港时间:航空公司根据航班保障作业情况推测的关舱门时间。 3、计划到港时间:指航班时刻管理部门批准的到港时间。 4、预计到港时间:航班从对方机场起飞后,预计到达目的地的开舱门时间。 三、离港航班 (一)特种车辆到位及工作完成时间 1、廊桥对接 航空公司应与机场协商,根据机场的实际情况,做好廊桥对接保障。 航空器拖曳至其他停机位出港时,航空器按规范挡好轮挡后,机务应立即给出明确对接指令,10分钟之内完成廊桥对接。

2、客梯车 (1)始发离港航班,客梯车应在下列时间内完成对接工作: A380飞机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120分钟; 其它飞机不晚于航班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70分钟。 (2)过站离港航班,客梯车应在航班计划/预计到港时间前5分钟到位;客梯车对接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3)客梯车撤离应在航班关闭舱门后进行,客梯车撤离操作时间不应超过4分钟。 3、摆渡车 (1)首辆摆渡车应在航班开始登机前5分钟到达登机口,其它摆渡车应在前车驶离后2分钟内到位。 (2)旅客在停机坪行走距离大于100米时,宜提供摆渡车服务。重要旅客、头等舱/公务舱旅客应使用贵宾摆渡车摆渡。应有专人为旅客提供上、下摆渡车的引导服务。 (3)旅客在贵宾摆渡车上的等候时间不应超过5分钟。旅客在普通摆渡车上的等候时间不应超过10分钟。 4、牵引车 牵引车应在计划/预计离港时间前5分钟内到位。 (二)机务维修 1、人员到位 按照航班类型和机型,工作人员应在以下时间点前到位: (1)对于始发离港航班,要求如下:

南航运行标准

南航运行标准 一、飞行安全 南航始终将飞行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严格遵守国际民用航空组 织和中国民航局的相关规定,致力于提供安全、可靠、高效的飞行 服务。在飞行过程中,南航遵循国际公认的安全标准和操作程序, 确保航班安全起降和空中飞行。 二、航空器适航 南航对航空器的适航性有严格要求,所有航空器必须符合国际 民用航空组织和中国民航局规定的适航标准。南航对航空器的维护 和检修工作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状态。同时,南 航还定期对航空器进行技术评估和检查,确保其性能和安全性。 三、机组资质与训练 南航对机组人员的资质和训练有严格要求,机组人员必须具备 相应的飞行和安全资质。南航定期对机组人员进行培训和复训,确 保他们具备熟练的飞行技能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同时,南航还 注重培养机组人员的团队协作和应急反应能力,以提高整体运行效 率和安全性。 四、运行控制与放行 南航运行控制中心负责航班的运行控制与放行工作,确保航班 按照计划起降和飞行。在放行航班前,南航会对航班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天气条件、机场状况、航空器适航性等方面。南航运行控制中

心与机组人员密切配合,确保航班安全、准时起降。 五、客舱安全与安保 南航注重客舱安全与安保工作,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安全管理 制度和措施。机组人员会向旅客宣传安全知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 措施,确保旅客在航班中的安全。同时,南航还加强与机场、公安 等部门的合作,共同保障航班的安全与秩序。 六、航班正点与延误管理 南航注重航班正点与延误管理,通过优化航班计划、加强机组 人员调配和加强机场协作等方式,降低航班延误率。当航班出现延 误时,南航会及时通知旅客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服务,如安排住宿、调整行程等。南航将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旅客满意度。 七、应急处置与安全信息管理 南航制定了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和安全信息管理制度,以确保 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南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同时,南航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安 全信息收集、分析和管理系统,以便及时掌握航班运行中的安全信息,为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八、旅客服务质量与投诉处理 南航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旅客服务,通过改进服务流程、提升服 务水平等方式提高旅客满意度。南航注重旅客意见和建议的收集和 处理,及时改进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南航还建立了完善的投 诉处理机制,对旅客的投诉进行及时处理和回复,确保旅客的权益

民航航班运行管理规定

民航航班运行管理规定 航空运输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航班的安全和准 时运行对于保障旅客的出行需求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为了确保民航 航班运行的安全和高效,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一、航班计划和调度管理 航班计划和调度管理是航班运行的基础,准确的计划和合理的调度 可以提高航班的运行效率和准点率。航空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航班计划,包括航班起飞时间、航线、飞行间隔等信息,并在计划发生变化时及 时通知旅客和相关单位,确保航班的顺利运行。 二、机场和航空器管理 机场和航空器是航班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和正常运行直接 关系到航班的安全和准点率。各机场应根据航班需求和安全要求合理 规划和配置停机位、跑道、滑行道等设施,并配备足够的地面服务设 备和人员,为航班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同时,航空公司应对航空 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在航班运行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空中交通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是航班运行的关键环节,有效的空中交通管理可以保 证航班的安全和运行效率。各国应制定统一的空中交通管理规则和程序,并建立完善的空中通信、导航和监控系统,确保航班在空中的顺 利飞行。同时,应加强与邻近空域和机场的协调与沟通,防止空中交 通的拥堵和冲突,提高航班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水平。

四、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管理 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是航班运行的主要执行者,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航班的安全和服务质量。航空公司应严格选拔和培训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经验,能够胜任自己的职责。同时,应加强对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严格遵守航班运行规定和操作程序。 五、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 航班安全是航空运输的核心要素,各航空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定和紧急处理程序。同时,应加强对航班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定期对航空器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修,确保航班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旅客权益保护 旅客权益保护是航班运行管理的重要内容,航空公司应加强对旅客权益的保护和维护。在航班延误、取消等情况下,应及时向旅客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解决方案,保障旅客的合法权益。同时,应加强对旅客满意度的调查和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旅客的出行体验。 综上所述,民航航班运行管理规定涉及多个方面,包括航班计划和调度管理、机场和航空器管理、空中交通管理、机组和地面服务人员管理、安全管理和应急响应以及旅客权益保护等。各航空公司和相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航班的安全和准时运行,为旅客提供

机场运行保障措施方案

机场运行保障措施方案 随着特定时期的到来,国内航班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多。因此,如何保障机场运 行的安全、平稳、高效已成为广大旅客们关注的焦点。旅客们要求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高效地完成登机,顺利抵达目的地,一系列的繁琐环节中离不开机场方面的运行保障措施。 人员调配和技术设施 为了保障机场运行的安全、平稳性及高效性,首先要大力加强人员调配,加强 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上岗前进行专业培训,参与日常巡检并及时发现和及时修复问题。此外,还要提升所使用的技术设施的质量,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完好程度,以减少人为因素引起的事故。 消毒和清洁 为了提升旅客在机场的感受,就需要针对航站楼、登机口乃至飞机等地方进行 消毒和清洁。针对疫情期间的保障工作,应提高消毒频率,同时增加清洁人员数量,确保机场空气的良好质量和环境的整洁舒适,尽可能地避免繁琐的人员检查环节,让旅客能更加安心地享受自己的旅程。 排除因素 在机场运营环节中会出现各种突发事件,比如恶劣天气、设备故障、人员受伤 等等。因此,机场方面需要在平时加强各方面的培训,做好应急预案,提早安排人手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此外,在实际工作中需要认真分析各个环节,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及时排除故障点,实现整个运营过程中的高效、平稳和安全。 合理规划布局 同时,机场方面还需要花费一定的心思来对整个运营过程进行规划和布局。可 以制定合理的计划表,在保障运营过程中合理安排每个人员的职责分工,同时也应加强各个岗位间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人员配备合理、各环节系统运转良好。 和谐的旅客经历 机场方面的运营保障措施不仅仅是为了保障机场运作的安全和平稳性,更是为 了确保广大旅客能够获得良好的旅游体验。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机场应注意各方面的细节,从服务态度、服务品质到具体服务流程都要严格把关,努力为广大旅客缔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旅游环境。

民用航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制定与实施准则

民用航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制定与实施准则 民用航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制定与实施准则是一个重要文件,用于规定机场的正常运行和安全要求。这个准则明确了机场是否能够获得运营许可证,并规定了机场运行的各项标准要求。下面是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机场基础设施:该项指机场必须建设完备的飞行区、跑道、 滑行道、停机坪、航站楼以及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这些设施需要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标准,满足安全、效益和环保要求。机场管理公司还必须制定应急准备计划和实施方法,以应对不可预测因素的发生。 2.安全标准:机场必须满足国内和国际的安全标准,包括飞行 安全、人员安全、货物安全、环境安全和维护安全。机场应通过实施飞行安全计划来保障飞行安全;实施人员培训和派发合格证书来保障人员安全;实施安全检查程序和限制危险品的携带来保障货物安全;实行环境影响评估和限制机场噪音来保障环境安全;采取必要措施来保障维护安全。 3.营运管理:机场管理公司负责管理机场日常运行,必须具有 有效的营运管理体系和策略。这些策略应包括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客户服务和投资计划等内容。机场管理公司还应制定紧急计划和实施方法,以处理可能的不可预测情况,防止发生或减轻意外事件所导致的影响。 4.安全检查:机场保安人员应实施检查和控制措施,以确保机 场安全运营。这些检查包括行李、货物、乘客和员工的安全策

略。机场管理公司还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检查程序和流程,以减少发生安全问题的可能性。 5.机场服务:机场应提供高效的服务,以满足旅客的需求。机场服务包括货物处理、航班调度、机场地面服务、客户关系和信息技术支持等。机场管理公司应制定服务水平和标准,并通过监测和满意度调查来保证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综上所述,民用航空机场运行最低标准制定与实施准则是确保机场正常运行和安全要求的保证。运营机场的机构必须遵守这些要求以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国际安全标准要求。同时,机场管理公司应在日常工作和紧急情况中始终按照这些标准工作。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 机场是民航运输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行标准直接关系到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运行。机场最低运行标准是指在一定条件下,机场必须满足的最低运行要求,以确保飞行安全和航班正常运行。机场最低运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气象条件。 机场最低运行标准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气象条件。气象条件对飞行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机场必须满足一定的气象条件才能正常运行。这些气象条件包括能见度、云底高、风速和风向等。在能见度方面,机场必须保证飞行员在起降过程中能够清晰地看到跑道和周围的环境,以确保安全的起降。云底高则是指在机场附近的云层的高度,也是影响飞行安全的重要因素。此外,风速和风向也对飞行起降有着重要的影响,机场必须确保飞机在起降过程中不会受到过大的侧风影响。 二、跑道和滑行道条件。 除了气象条件外,机场最低运行标准还包括了对跑道和滑行道的要求。跑道和滑行道的平整度、硬度和排水性都对飞机的起降和滑行有着重要的影响。机场必须保证跑道和滑行道的平整度,以确保飞机在起降和滑行过程中不会受到颠簸和颠簸的影响。此外,跑道和滑行道的硬度也必须符合标准,以确保飞机的起降和滑行安全。排水性则是指在降雨天气中,机场必须保证跑道和滑行道能够迅速排水,以确保飞机的起降和滑行不会受到积水的影响。 三、导航设施和通信设备。 导航设施和通信设备是机场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机场必须保证导航设施和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导航设施包括着陆系统、无线电导航设备和雷达设备等,这些设施对飞机的着陆和起飞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通信设备则是指机场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机场必须确保与飞机的通信畅通,以确保飞机能够在起降和滑行过程中得到及时的指令和指引。

机场 运行 标准 规定

机场运行标准规定 机场运行标准规定。 机场是连接城市与世界的重要交通枢纽,其运行标准规定对于保障航空安全和 提高运行效率至关重要。机场运行标准规定是机场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航空组织的规定制定的,其内容涵盖了机场的建设、运行、安全等方方面面。本文将从机场建设、航班运行、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机场建设是机场运行的基础,其标准规定包括了机场场地选址、跑道建设、航站楼设计等方面。根据标准规定,机场场地应选在地势开阔、无障碍物、风向适宜的地方,跑道的长度和宽度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航站楼的设计应考虑到旅客的便利和安全等因素。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机场建设,才能保障飞机的起降安全和旅客的舒适出行。 其次,航班运行是机场运行的核心环节,其标准规定涉及到航班的起降、停靠、引导等方面。根据标准规定,航班的起降需要符合一定的气象条件和飞行程序,停靠时需要按照标准的停机位停靠,并且需要进行严格的引导和交通管制。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航班运行,才能保障航班的准点率和航空安全。 再次,安全管理是机场运行的重要保障,其标准规定包括了飞行安全、地面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根据标准规定,机场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车辆和救援人员,飞行程序需要符合国际民航组织的规定,地面设施需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才能保障机场运行的安全可靠。 总之,机场运行标准规定是机场管理的重要依据,其严格执行对于保障航空安 全和提高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机场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深入学习和严格执行这些标准规定,不断完善和提高机场运行水平,为旅客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体验。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机场运行标准规定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标准意识和执行力,共同为机场运行的安全和高效做出贡献。

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运营保障措施

航空公司的航班正常运营保障措施航空公司在保障航班正常运营方面采取了多种措施,以确保飞行安全、保持良好的服务品质以及提高乘客满意度。本文将从航空公司的 机票销售、飞行安全保障、维护航班时刻表以及提供客户服务等方面 分析探讨航空公司采取的保障措施。 一、机票销售保障措施 为了确保航班的正常运营,航空公司对机票销售实施一系列措施。 首先,航空公司会与第三方旅行社或在线旅行平台合作,以便更方便 地向乘客销售机票,并提供多种支付方式以方便乘客购买。其次,航 空公司会与机场合作,在机场设立售票代理处或候机厅的售票柜台, 方便乘客现场购票。此外,航空公司还通过自己的官方网站或手机应 用提供在线购票服务,乘客可以通过互联网自行选择航班、购买机票 并且接收电子行程单。 二、飞行安全保障措施 飞行安全一直是航空公司重视的核心内容。航空公司会严格遵守国 家和国际航空部门的法规和标准,确保飞行安全。首先,航空公司会 严格机载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所有航空器都处于良好的飞行状态。其次,航空公司注重机组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飞行员和机组人员 具备良好的飞行知识和技能。同时,航空公司还将飞行安全纳入公司 的运营体系,成立专门的飞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飞行安全事故的预 防和调查。

三、航班时刻表维护措施 航班时刻表的准确性对于航空公司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航空公司 会根据需求和市场的变化,制定合理的航班时刻表,并确保航班按时 起降。为了保障航班的正常运营,航空公司会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航 空交通管制等因素,并做出相应调整。航空公司还会根据航班延误或 取消情况,及时通知乘客并提供后续服务,以减少对乘客的影响。 四、客户服务保障措施 航空公司充分重视提供良好的客户服务,以满足乘客的需求并提高 乘客满意度。航空公司会提供多种渠道的客户服务支持,包括电话咨询、在线客服、社交媒体等,确保乘客能够随时获得帮助与支持。此外,航空公司还会在机场设立客服中心,为乘客提供现场咨询和服务,并提供一站式的行李托运和登机服务,以提高乘客的便利度和舒适度。 总结起来,航空公司通过机票销售保障措施、飞行安全保障、维护 航班时刻表以及提供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努力,致力于保障航班的正常 运营。乘客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购买机票,享受安全的飞行体验。此外,航空公司始终将飞行安全放在首位,并且关注航班时刻表的准确性, 以保证航班按时运行。最后,航空公司通过提供全方位的客户服务, 为乘客提供便捷、舒适和满意的出行体验。

首都机场航空器地面运行规则

首都机场航空器地面运行规则 一、引言 首都机场是中国的重要航空枢纽,每天有大量的航空器在地面进行运行。为了保障航班的安全、顺利进行,首都机场制定了严格的航空器地面运行规则。本文将就这些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二、航空器地面运行规则的目的和范围 航空器地面运行规则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航空器在地面上的运行安全,并与其他地面设备和人员协调配合。这些规则适用于所有在首都机场起降的航空器,包括民航、军航和其他特种航空器。 三、航空器地面运行规则的基本原则 1. 安全第一:航空器地面运行必须始终以安全为第一要素,所有操作和决策都必须以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为前提。 2. 协调配合:航空器地面运行必须与其他地面设备和人员协调配合,确保运行顺利进行。 3. 规范有序:航空器地面运行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保持有序和一致性。 4. 高效快捷:航空器地面运行必须尽可能高效和快捷,以减少航班延误和运行成本。 四、航空器地面运行规则的具体内容 1. 航班计划:航空器在地面运行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提交航班

计划,包括起飞时间、航线和预计到达时间等信息。航空器地面运行人员根据航班计划进行调度和安排。 2. 跑道使用:航空器在地面起降时,必须按照指定的跑道进行操作。在跑道上,航空器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确保安全和顺畅。 3. 停机坪操作:航空器在停机坪上的操作必须安全有序。航空器地面运行人员必须指挥航空器的停靠位置,并确保停机坪上的设备和人员不受到任何伤害。 4. 燃油加注:航空器在地面运行时需要进行燃油加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加注安全和燃油质量合格。 5. 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人员的沟通协调:航空器驾驶员和地面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地面运行顺利进行。驾驶员必须按照地面人员的指示进行操作,地面人员必须及时向驾驶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导。 6. 天气条件限制:航空器地面运行受到天气条件的限制,当天气条件不适宜时,航空器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停场或延误操作,以确保安全。 7. 特殊情况处理:在特殊情况下,如机械故障、恶劣天气等,航空器地面运行人员必须根据规定的应急程序进行处理,确保航空器和人员安全。 8. 地面设备维护和检修:航空器地面运行所需的设备必须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和安全性。

机场首航保障方案

机场首航保障方案 1. 引言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航空交通需求的增长,各个城市的机场扩建和 新建工程也相继展开。而机场首航是一个城市航空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这个重要时刻的顺利进行,需有周密的保障方案作为支持。本文将介绍一套完善的机场首航保障方案,以确保首航的顺利进行。 2. 首航前准备 在机场首航之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以确保首航能够顺利进行。以 下是首航前的准备工作: 2.1 安全检查 首先,机场需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包括跑道、停机坪、航空设备等的检查。机场必须确保所有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2.2 设备调试 在安全检查完毕后,机场需要对航空设备进行调试,包括导航设备、通信设备、车载设备等。所有设备必须能够正常运行,并与其他系统协调工作。 2.3 人员培训 机场还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包括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地面服务人员、安 检人员等。他们需要了解首航时的流程和要求,并能够熟练应对各种情况。 2.4 紧急应急预案 机场还需要制定详细的紧急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这些 预案应包括火灾、恐怖袭击、恶劣天气等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3. 首航当天 在机场首航当天,为了确保首航的顺利进行,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3.1 客流预测与调度 机场应提前对首航当天的客流进行预测,并进行合理的调度。通过合理安排航 班和登机口,减少拥堵和延误,提高运行效率。

3.2 安全检查与登机手续 在首航当天,机场需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和登机手续。确保所有乘客和行李经过严格的安检,减少安全风险。 3.3 现场秩序维护 在首航当天,机场需要加强现场秩序维护,确保乘客和机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同时,为乘客提供便利的服务,提高乘客满意度。 3.4 紧急应急预案落实 首航当天,机场需要严格执行紧急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所有参与首航保障的人员必须熟悉紧急应急措施,随时做好准备。 4. 首航后总结与反馈 机场首航结束后,及时对首航过程进行总结和反馈,以发现问题并改善工作。以下是总结和反馈的内容: 4.1 首航效果评估 机场应对首航效果进行评估,包括航班准点率、客流量、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相关工作。 4.2 问题发现与解决 机场需要听取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发现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问题的原因,制定解决方案,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4.3 保障方案的修订 根据首航过程中的经验和反馈,机场需要对保障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下一次首航能够更加顺利进行。 以上是一套完善的机场首航保障方案。通过提前准备、细致的工作安排和周密的预案制定,机场能够确保首航顺利进行,并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和失误都可能对首航造成严重影响,因此首航保障方案的严密性和完备性至关重要。通过不断总结和完善,机场将不断提高保障方案的效果,为首航提供更好的保障。

航班 保障标准

航班保障标准 航班保障标准是航空公司为确保航班正常运行,提高航班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各项航班保障工作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航班保障标准进行详细阐述。 一、航班保障标准的定义与作用 1. 定义:航班保障标准是指航空公司为确保航班正常运行,提高航班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对各项航班保障工作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2. 作用:航班保障标准有助于提高航空公司的运行效率,确保航班安全,提升服务质量,降低运营成本,增强企业竞争力。 二、航班保障标准的分类 1. 安全保障标准:包括飞行安全、地面安全、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2. 服务保障标准:包括旅客服务、货物运输、航班正常性等方面的标准。 3. 运行保障标准:包括飞行操作、机务维修、航材供应、航油供应等方面的标准。 4. 信息保障标准:包括航班信息传递、航班监控、航班计划调整等方面的标准。 三、航班保障标准的主要内容 1. 安全保障标准: (1)飞行安全:飞行员资质、飞行时间限制、飞行操作规程等。 (2)地面安全:机场设施安全、机场运行安全、机场消防救护等。 (3)空中交通管制安全:空中交通管制员资质、空中交通管制规程等。 2. 服务保障标准: (1)旅客服务:值机、安检、登机、机上服务、行李服务等。 (2)货物运输:货物收运、货物安检、货物装卸、货物保管等。 (3)航班正常性:航班计划执行、航班监控、航班调整等。 3. 运行保障标准: (1)飞行操作:飞行操作规程、飞行操作人员资质等。 (2)机务维修:机务维修资质、维修工程管理、航材管理等。 (3)航材供应:航材采购、航材库存管理、航材配送等。 (4)航油供应:航油质量、航油供应管理、航油配送等。 4. 信息保障标准: (1)航班信息传递:航班信息发布、航班信息更新、航班信息共享等。 (2)航班监控:航班实时监控、航班异常情况处理等。

机场航班运行保障标准

机场航班运转保障标准 1 为了规范航班运转保障,提升运转效率,促使航班正常,拟订本标准。 2本标准合用于机场航班运转保障工作。 3定义 机型分类 : C 类航班空器 :翼展 24 米 (含 )-36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6米(含)-9 米,如 B737 系列、 A320 系列等。 D 类航空器 :翼展 36 米 (含)-52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9米(含)-14 米,如 B757、 B747、 A300、 A310 等。 类航空器 :翼展 52 米 (含 )-65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含 )-14 米 ,如 B777、B747、 A300 等。 F 类航空器 :翼展 65 米(含 )-80 米 ,主起落架外轮间距米(含)-16 米,如 A380、B747-8 等。9 米14 航空器开关舱门时间 计划开航门时间:依据航班原定计划开舱门的时间。 估计开舱门时间:航空企业依据航班保障作业状况推断开舱门的时间。 计划关舱门时间:依据航班原定计划关舱门的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航空企业依据航班保障作业状况推断关舱门的时间。 上述定义只合用于本标准。

4航班信息 机场、航空企业、空中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应成立信息 共享体制,实时向游客和各航班保障部门供应必需的生产运 营信息。 机场运转指挥部门应实时将获知的航班腾飞、落地时间 供应给各航班保障单位。 机场运转指挥部门负责公布航班停机位分派信息,并至 少在航班抵达前30 分钟确立停机位。到港航班估计落地前 30 分钟,机场运转指挥部门原则上不得更改停机位。如停机位发生更改时,应实时通知各有关航班保障单位。 如机场拜托其余保障单位履行停机位分派工作,被拜托 单位应将机位信息及更改信息实时见告机场运转指挥部门, 机场运转部门通告各有关航班保障单位。 5航空器始发 始发拖曳 机务应在航空器拖曳前达成拖曳检查工作。在 出港机位供应使用后,航空器达成拖曳时间 C、 D、 E 类航空器拖曳至出港机位(挡轮档)时间不 应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前90 分钟( B747 不该晚于航班计划关舱门时间/ 估计关舱门时间前120分钟)。 F类航空器拖曳至出港机位(挡轮档)时间不该晚于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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