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编制指南

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编制指南
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编制指南

基本科研业务费预算编制指南

一、经费管理依据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173号●《大连理工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大工办发[2010]2号

二、经费预算申报原则

●目标相关性——项目概算应以项目任务目标为依据

●政策相符性——符合国家财务政策和各计划经费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济合理性——项目概算应与同类科研活动的支出水平相匹配,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经费开支范围

●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能源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

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

●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不得分摊学校公共管理和运行经费

●不得偿还学校债务

●不得支付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

四、各项开支内容预算说明及填列注意事项

1.设备费

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

——一般设备1000元以上

●试制设备需形成成型的固定资产,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如未能形成固定资产,研究过程需要的材料费及加工费不可作为设备费预算内容。

●在原设备上升级改造需进行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

5万以上需签订合同,加盖设备合同专用章,10万以上需招投标。

2.材料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及采购、运输、装卸及整理等费用。

2万以上需签订合同,2万以下需附材料明细。5万以上需招投标。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原则上是外单位或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可直接支付。(不允许支付校内测试费)

●数据加工费,本单位自行完成费用直接列入相关科目;外单位完成,

可列入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费用需要签订合同(科研院审签合同);

50万以上需要进行招投标。

4.差旅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

学术交流(包括参加国内学术会议)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应列入差旅费预算。

●合理安排出差任务,保证支出与科研项目相关,乘机人等信息真实。

5.会议费

指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明会议的规模、次数、开支标准和会期。

●课题组举办国际会议的费用,应列入会议费预算。

●会议费支出需填列会议收支计划报财务处审批,且报销时必须附举办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会议签到表等附件。

●不得包含专家咨询费、礼品费、招待费、旅游费等开支。

6.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参加国际会议的差旅费(含出差补助)、住宿费、注册费应列入此预算。

7.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文献资料检索与购置、专用软件购置、专利申请与保护的费用。

●如:出报杂志订阅费、印刷费、电汇手续费、邮寄费、专利费等

●不应列支日常手机和办公固定电话通讯费。

8.劳务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博士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有工资性收入的课题参加人员不得发放劳务费,且不得作为临时聘请的专家咨询费。

9.专家咨询费

指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该计划及项目、课题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

●课题组举办咨询会发生的咨询费应在专家咨询费中列支,不应在会议费中重复支出。

五、预算执行要求

●执行过程中请按照批复预算执行。

●定期通报各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对于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减少下年度项目经费数额。

●当年拨款必须当年执行,年底产生结余将被收回。

2016-4-15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指导意见(试行) 校内各单位: 为规范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 一、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劳务费开支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科技经费管理的规定执行。基本科研业务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 二、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使用范围: 北京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按项目制管理,基本科研业务费中劳务费的支出用于支持从事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科学研究活动、科研活动支撑工作的人员。 1.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 2.本科生、研究生劳务费; 3.博士后培养费; 4.本校退休返聘教职工的返聘费; 5.聘请国际交流访问学者费用; 6.聘请校外人员开展相关学术和科研活动、科研讲座劳务费; 7.其他校外人员参与科研工作的劳务费。 三、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和社会保障支出标准由学校人事部按相关合同和政策管理。其他各类人员劳务费支出,应

根据劳务性质、人才层次参照以下标准: 1.以上劳务费标准指同一劳务提供人、月全时工作情况下全月劳务费汇总发放。不是单次发放劳务费标准,单次劳务应参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劳务性质、工作量、工作时间折算。 2.人才层次判断依据 (1)高端人才:指学术地位十分重要(如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世界一流大学讲席教授及其他相当分量)的专家学者,以及难以替代、具有特殊技能的工程技术人才(2)高级人才:一般指副高级职称以上及相当资历人员。 (3)中初级人才:一般指中初级职称以及相当资历人员(包括研究生)。 四、基本科研业务费劳务费发放和审批权限 1.项目负责人对劳务费发放的真实性、相关性及发放标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填写指南

首都医科大学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填写指南(试行) 一、指南意义 学校预算中的项目经费是学校改革建设发展中重要的资源支持。所以,充分体现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是学校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的重要目的和任务。其中,比较清楚地确定项目经费建设目的、建设内容和绩效目标,是提高项目经费在编制预算阶段的准确性和效益性的重要保证;同时,也为项目经费预算执行过程中和执行完成后的绩效评价奠定基础。 所以,规范填写项目预算标书中的绩效目标,及其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是实现项目预算配置准确性、适用性和效益性的重要环节。 本指南旨在对于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及其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的规范填写,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基本概念 (一)绩效目标:是指项目预算实施后,对于所涉及的事物(事务),能够产生的建设效果和效益。绩效目标的描述不可完全概念化,要在定性、定量和定时等三个纬度进行相关描述,所描

述的绩效目标要有可判断和可评价的可能性。 (二)绩效指标:是以年度为单位,对绩效目标定性范围建设效果定量表述。绩效指标的描述必须符合定性范围的规定,必须对所规定的建设效果进行定量表述,以保证绩效指标的可评价性。本指南将根据项目预算类别,对绩效指标的定性范围和定量口径给出规范性指导。 1. 产出指标:是指项目预算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成后,所涉及事物(事务)建设发展程度的量化指标,包括以下定性范围:(1)产出数量指标:所涉及事物(事务)本身建设发展数量上的增加,或者是可产生的事物(事务)构成内涵的数量上的增加; (2)产出质量指标:所涉及事物(事务)本身建设发展水平质量上的提升,或者是可产生的事物(事务)构成内涵的水平质量上的提升; (3)产出进度指标:项目预算实施过程中标志性阶段的时间表和全部项目完成的时间表,以及实现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生效益的可能的时间表; (4)产出成本指标:根据项目预算主要科目口径,对于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成本数额及投入时间的表述,同时描述成本控制的主要措施和可能,不可刻意强调不可实现的节约指标; (5)其他:所涉及项目预算的特殊产出指标。 2. 效益指标:是指项目预算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完成后,所涉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细则

年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实施细则 依据“吉林大学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和“吉林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做好项目的立项工作和项目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 、支持范围及立项条件 重点支持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开展科学前沿与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研究。 ()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瞄准世界科学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前瞻性和自由探索性研究; ()以科学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排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交叉科学和复杂体系研究为对象的交叉研究。 、申报条件 ()不设项目申报指南,自由选题,单项资助经费不超过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年; ()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不含两个)以上项目的申请; ()不得申报与国家科技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竞争性选题重复的项目,或与企事业单位已有成果、已公布有重大进展的科研项目重复的研究; ()各单位严格按限额指标申报。指标依据各单位三年人均到款经费,折合教授数及岁以下青年教师数来确定。具体数额见附表; ()国家重点实验室原则上使用本实验室基本科研业务费立项。 、遴选和审批程序

()申请项目经单位学术委员会、答辩、讨论,并对经费预算进行审核后,将拟资助名单报科技处,中层单位按限额指标的确认拟资助名额,其余拟资助名额由学部学术委员会评审后确认。 ()确定资助的项目经公示后立项。 、项目申报流程及过程管理 ()申报人按申报书格式填写,填写完毕后,将申报书(格式)及附件(格式)资料按按要求上传至; ()各单位可登录网站查看项目申报情况,通知申报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各单位对评审通过的项目修改项目状态,同时将盖章后的汇总清单报科技处; ()各中层单位评审结束后,科技处对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项目科技处核拨第一批经费; ()年度进展报告于每年月日前经网上提交后,经各单位审核是否完成年度进展后提交至科技处; ()总结报告于项目运行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经网上提交,并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科技处,同时项目负责人需将单位学术委员会审核意见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网上,科技处对已结题项目所提交信息进行公示; ()对于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中期检查不合格的,由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决定中止或撤销资助,并减少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立项指标; ()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需严格按预算执行,已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将全部收回。 二、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支持范围 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主要资助以组建重大项目研究团队为目标而申报的包含若干子课题的项目,以及申报国家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未获得批准但参加答辩的团队。 、申报条件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在执行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 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课题,应当对子课题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报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 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 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年度预算表.doc

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年度预算表 项目名称 批准号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电子信箱 工作单位 项目类别计划完成时间 序号经费开支科目金额(元)序号经费开支科目金额(元) 1 资料费7 专家咨询费 2 数据采集费8 劳务费 3 差旅费9 印刷费 4 会议费10 管理费0 5 国际合作与交 0 11 其他费用流费 6 设备费合计 年度经年份年年年年费预算 金额(元) 项目负责人承诺: 我接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遵守《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开支项目经费, 及时报告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签章): 年月日 注:经费开支科目参见《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预算使用进度的说明 一、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年度预算表中的年度经费预算将为该项目按年度经费划拨的主 要依据; 二、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年度预算表填写请参见《西南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 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的分类开支科目须与申报书的预算表对应; 三、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资助的所有项目,2013 年度不能使用完毕、计划退回部分经 费、待 2014 年度重新划拨使用的,请查询项目余额,准确计划,如实填写。请注意:2013 年度不能使用完毕经费 =计划退回经费 =2014 年度经费预算 =2014 年度学校重新划拨经费。 四、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资助的所有项目(包括博士启动专项)需分年度预算并按进度 使用,每一年度预算的经费在当年 6 月 30 日前需使用超过50%,在 9 月 30 日前需使用超过 75%,在 12 月 20 日前需使用完毕(例如,项目总经费10 万,第一年预算 5 万,则在当年 6 月 30 日前需使用超过 2.5 万, 9 月 30 日前需使用超过 3.75 万,并在 12 月 20 日前使用完毕。)凡年度预算使用未按进度执行,学校会扣减次年预算经费,直至项目结题。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交流会情况汇报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交流会”情况汇报 2010年11月3日,教育部、财政部召集中央高校主管科技或财务的校级领导、科技处处长、财务处处长,在中国地质大学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交流会”。 会议由教育部科技司谢焕忠司长主持,教育部财务司陈伟光司长、教育部科技司谢焕忠司长、教育部社科司张东刚司长到会讲话,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武汉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介绍了他们的经验。 一、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重要意义 1、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设立和实施,是财政部、教育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提升高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 2、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高校享有的8个方面的办学自主权,包括学科专业设置权、科研开发和社会服务权等。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设立和实施,是促进高等教育法“依法自主办学”基本原则落实的重要手段。 3、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设立和实施是高校科研经费投入机制的一次重大改革,缓解了困扰高校多年的自主科研经费严重匮乏之局面,使高校能够根据国家科技发展规划和需求,以及学校特色、优势,真正实现自主规划。 4、促进高校科技体系创新,包括以下方面:基础性、前瞻性研究;

科技创新基地;高层次优秀人才和科研团队;学术氛围;科技管理;科技评价体系。 5、促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培养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青年人才;造就创新思维活跃、学术能力突出的拨尖人才;形成多层次、布局合理的科研团队建设结构体系。 6、促进组织管理模式创新:自主规划、自主发布、自由申请;高水平管理队伍形成;新兴学科诞生、学科交叉融合、资源整合共享。 7、促进高等教育模式改革,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校的发展具有深远而重要意义。 二、文件精神 与之相关的文件有三个:财教[2006]288号《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教〔2008〕23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财教[2009]173号《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主要精神: 1、基本科研业务费主要用于支持中央级高校青年教师和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科学研究工作。支持对象一般应在40周岁以下,适度支持引进正在国外学习工作,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专家学者。 2、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遵循原则:稳定支持、自主安排、公开公正、统一管理。 3、每年财政部会同教育部负责根据财力状况、高校科研开展情况,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一、项目预算不得对直接费用中各科目预算简单按比例编制,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根据项目申报的经费预算组织编制细化预算,并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项目预算必须由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协同项目负责人编制,承担单位财务部门须对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进行全过程监管。 三、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合作协议同时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项目下设课题的,每个课题均需按预算编制的要求单独填报各自的课题预算表及其预算说明书,承担单位负责将各课题预算审核后编制项目预算汇总表。 四、项目预算表是任务书的组成部分,应以项目任务书确定的任务为依据编制预算表并与任务书同时上报。项目预算表填报的内容与任务书中的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五、项目预算表应逐项填列,不得漏项。没有的项,请划斜线(/),表示此项在编制项目预算时不予考虑。 六、所有涉及项目名称或承担单位名称的,均应填写全称。 七、项目预算应以人民币填报,以“元”为单位。如涉及外币需按填报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 八、项目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个部分组成,平衡公式为: 项目支出预算合计=项目收入预算合计。 九、项目支出预算除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科目在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外,不需要编制测算依据,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的,需要编制测算依据。其他各科目应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十、项目预算支出内容名称应填写规范、前后统一,同一种设备、材料等支出内容不得使用不同名称。 十一、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一)直接费用 1. 设备费:预算编制中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规模化生产专用设备购置费不得列入。单台价值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1)购置、试制单台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下时,需要在设备费预算明细表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

项目编号:密级: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项目名称: 负责人: 依托部门: 联系电话: E-mail: 资助金额: 实施年限: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二O 年月

填写说明 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按要求认真填报《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总结报告》(简称《总结报告》),以此作为资助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档案,并作为项目验收和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项目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撰写《总结报告》并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三、《总结报告》由报告正文、研究成果清单、经费决算表、验收意见表和附件等部分组成,有关格式和撰写说明详见“《总结报告》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 四、项目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资产财务部清理账目,根据批准的预算经费,如实编报资助项目经费决算表。当经费支出与经费预算相差较大时(支出超过预算的20%,或5万元),需要着重说明。 经费决算表书面材料由科技发展部、资产财务部存档备查。

《总结报告》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 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总结报告》总体结构上分为:1)项目摘要,2)报告正文,3)成果清单,4)经费决算表,5)验收意见表,6)附件材料,请项目负责人参照以下提纲及其说明认真撰写,并可根据需要自行增设栏目或补充必要的图表。 《总结报告》要求全面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和研究进展,如实体现项目的研究计划要点、执行情况、主要进展与成果、人才培养、经费使用以及研究计划调整等情况,重点描述研究进展与重要的研究成果。请精心撰写并认真核对,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一、项目摘要 以深入浅出的语言简明扼要地概况出项目的精华,如背景、研究方向、主要内容、重要结果、关键数据及其科学意义等。关键词和keywords各不超过5个,并用分号隔开。 二、报告正文 1. 研究目的和意义 2. 主要研究内容及执行情况概述 项目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是否按计划进行,哪些内容做了必要调整和变动,调整的原因。 3. 研究工作主要进展和所取得的成果 本部分内容是《总结报告》的核心部分,也是资助项目中最有学术价值和可供其他研究者进一步研究的基础,要求项目负责人实事求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 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书 (2014版) 课题名称: 申报人:手机: 申报单位: 项目领域:具有科研潜质在校学生研究项目 项目类别:□创业培育□创业实践 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

编写说明 一、课题建议书符合课题申报指南的要求,目标定位准确,指标明确、可考核; 二、课题任务明确,年度计划安排合理,应充分考虑技术等方面的可行性; 三、申请项目领域应在以下18个领域范围内: 1、行业电子技术与新概念;2、综合信息系统技术;3、信息传输与处理;4、信息探测与处理;5、信息对抗与安全;6、计算机技术与计算数学;7、信息材料及应用技术;8、电子元器件与应用技术; 9、电真空与高能微波;10、微电子技术;11、光学工程与光电子技术;12、电子测量与自动控制技术;13、电磁环境与隐身技术;14、机电一体化与先进制造;15、数字电视与广播多媒体技术;16、生命科学与人工智能;17、人文与管理科学;18、其它。 四、项目考核指标中应写明获得资助后拟申请的国家级项目类型;学生项目应写明目标竞赛或者论文目标。 五、课题申报书A4纸打印,一式三份,需要负责人签字并由申请单位填写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简表

申请书内容 一、立项的必要性 1、项目简介 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趋势 3、项目的创新点和特色 二、项目研究目标和预期成果 1、总体目标 2、考核指标 3、预期成果 三、项目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1、项目研究内容 2、拟采取与技术路线 3、年度安排 四、研究条件与基础 1、前期研究成果 2、主要研究条件和设备 3、团队及负责人简介

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附件1 重大科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办法和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和科技产出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科技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须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调整。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

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财务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项目,应当对子项目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信息表、经费预算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任务书(各类专项2019版)

项目编号: 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 任务书 项目名称: 负责人: 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项目类型:□重点支持专项 □重大项目培育□省部级平台建设 □团队培育□其他重点项目 □科技基础性专项 □学科交叉性基础研究□成果培育 □实验室日常建设与管理□标准研究 □科技成果转化□军工项目培育 □科普工作□其他基础性项目 □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 河海大学 二〇一八年七月制

填写说明 一、任务书为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管理的主要文件。各项内容须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须填“/”。 二、填写任务书前,请仔细阅读《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三、科技活动类型包括(请选择其中一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科技服务。 四、国民行业代码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查找。 五、学科名称及学科代码在《学科分类与代码》中查找。 五、“所在研究基地类别”请选择: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其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以下重点实验室、无。 六、基本信息中的预期成果要与正文中“预期研究成果”相一致。 七、任务书中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发表成果需标注本项目资助编号。 八、此《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均用A4纸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请不要用塑料封面或塑料文件夹),需同时递交电子版。

一、基本信息

三、经费预算表

预算编制说明: 1.设备费:是在指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小型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以及项目研究人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控制在30%以内。费用支出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8.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业务费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控制在5%以内。费用支出方式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不含办公用品),且应当详细说明支出内容。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引

附件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编制指南 为指导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做好普查项目预算编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负担部分,由相关部门按要求列入部门预算。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地方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本指南。 一、中央财政预算编制范围 中央财政经费编制范围包括:研究制定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编制各类污染源普查涉及的监测、调查、质量管理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普查表格设计、软件及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宣传、培训与指导,污染源普查试点,普查质量核查与评估,全国数据汇总、加工、建档、检查验收、总结等。 按照以上范围,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中央财政预算编制主要内容为: —3—

(一)工业源普查技术规范制订及组织实施 制订工业源(含工业园区)普查总体方案和技术规定、41个工业行业产排污核算方案(含分行业抽样方案、产排污核算调查表格及组织实施等)、普查报表制度和技术规定。分行业产排污抽样观测及制订抽样检测质量管理规定。编制分行业产排污核算技术规定、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和查询工具。组织开展产排污核算方法(含产排污系数)抽样核证、补充调查与动态更新、工业源普查现场核查、抽样评估与技术指导等。 (二)农业源普查技术规范制订及组织实施 制订农业源普查总体方案、技术规定和报表制度。制订种植业产排污系数率定、产排污系数测算数据库建设与核算方案;制订种植业氨与挥发性有机物普查技术规定、报表制度和排放量核算方案;制订地膜及秸秆普查实施方案与相关技术规范。制订畜禽养殖业产排污系数率定与核算方案、氨排放系数确定及技术规范。水产养殖业产排污系数实测、率定与制订核算方案。制订污染物入目标水体量估算技术规范与方案。开展污染源普查现场核查、抽样评估与技术指导等。 —4—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

附件2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 竞争性评审项目在申请立项、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需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收入预算总金额须与支出预算总金额相等,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收入预算 除申请项目经费外,收入预算中有自筹经费来源的,应提供自筹经费投入承诺证明。 二、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支出预算应当按照资金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资金来源分别编列,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人员费和其他直接支出。 1、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

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开放共享、自主研制、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避免重复购置。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5、会议/差旅/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在编制预算时,本科目支出预算不超过直接费用预算10%的,不需要编制测算依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6、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7、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研发经费用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科技进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指政府拨款、企业投入、承担科研项目收入、技术性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用于科研项目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经费按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经费主要用于公司具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等项目,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符合公司的持续发展战略。 (三)专款专用、分项核算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公正透明、符合规定经费使用要清楚明了,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和资金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乘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发票。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试验耗材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 (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课题组成员。 (九)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十)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公司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申报单位: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填表日期: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并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但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从人员事业费中及时足额支付给项目组,并按规定在项目经费预算的相关科目中列示,不得在财政资助的项目经费中重复列支。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 (三)能源材料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等费用。 (四)试验外协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五)技术引进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购买专有技术、技术成果等费用。 (六)差旅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的交通、住宿等费用。 (七)知识产权保护费,是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申请国内外知识产权保护所发生的费用。(八)管理费,指项目承担单位为组织管理项目而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管理费占项目经费总预算的比例原则不超过5%,一般控制在5万元以内,特殊情况根据项目实施内容及承担单位的性质核定。

公司科研课题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办法

XX公司科研课题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确保科研经费筹措充足、专款专用,实现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预算审批流程严格合理,提高科研课题经费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科研课题 (一)以公司名义承担的所有由国家及其各部委、总公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上级单位为课题提供课题经费的科研课题(以下简称“上级科研课题” ),不包括与其他企业、高校联合立项的课题。国家及其各部委、总公司、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等上级单位以下简称“上级单位”。 (二)公司组织论证立项的公司级科研课题。 (三)分(子)公司自行组织论证立项的分公司级科研课题。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根据以下制度编制: (一)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7月)。 第三章课题资金使用管理总体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将对包括中央、地方财政、总公司拨款(以下简称“上级拨款” )与公司自筹资金在内的资金管理进行相应规定。 第五条自筹资金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在上级科研课题中,公司除利用上级拨款进行科研工作外,还需要公司自筹的部分;第二类是在公司级课题中公司划拨给承担科研课题各单位的研究经费,及在分公司级课题中,公司划拨给分公司的研究经费;第三类是分公司级项目,各子公司自筹的研究经费。 自筹资金包括公司自有科技投入资金和依托工程资金两部分。自有科技投入资金(简称“公司配套资金” ),指实际投入到课题中的现金,由公司财务部年初按预算筹集;依托工程资金,即将辅助科研课题研究的工程投入部分折算为科研课题研究经费数额进行归集的资金,由依托工程项目列支,按工程项目经费

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

中国矿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 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人文社科类) 申请书 项目名称: 亚类说明:重点专项/一般专项 项目负责人: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承担单位: 填表日期:20 年月日 中国矿业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制 2019年

填表说明 一、申请书为申报中国矿业大学学科前沿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的主要文件,各项内容 须认真填写,表内栏目不能空缺,无此项内容时填“/”或“0”。 二、封面中承担单位填写“××学院”。 三、外来语须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全称。 四、国标学科代码请直接填入7位数字(三级学科),不要添加小数点。 五、科技活动类型请选择: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R&D成果应用、科技 服务。 六、国民行业代码(国标)请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格式为大写 英文字母+4位数字,如“B0610”。 七、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6人。 八、第二页起各栏表格不够时,可自行拉长加页。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 一份),连同有关附件材料于左侧装订成册(禁用塑料封面),由申请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科研院。 九、申请书WORD版(须与纸质报送件内容一致)在校科研院网站的科研管理系统 进行网上申报(登陆后选择:纵向项目—项目申报),文件名为“2019学科前沿社科-单位-姓名”(如“2019学科前沿-管理-张三”)。

一、项目基本信息

二、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4000-8000字)

三、研究基础与条件

四、经费预算 说明: (一)设备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仪器设备以及委托第三方实施工程而发生的费用。 (二)资料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购置费等。 (三)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研究、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以及参加异地学术会议的会议注册费;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项目验收或成果鉴定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 (四)劳务费: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不超过总经费的40%。 (五)专家咨询费: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不超过总经费的5%。 (六)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印刷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数据采集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单独列示,单独核定,不得违反《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财教[2016]277号)等国家、学校相关规定。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教[2006]288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学事业单位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精神,特设立"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为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大对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以下简称科研院所)的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支持机制,促进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精神,中央财政设立"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基本科研业务费)。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支持科研院所开展符合公益职能定位,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具体包括: (一)学科优势明显,发展潜力大,能保持或提升科研院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二)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 (三)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重要突破或重大发现的孵化性研究。 第三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一)稳定支持、长效机制。基本科研业务费稳定支持科研院所培育优秀科研人才和团队,为科研院所形成有益于持续发展、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提供经费支持。

科研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科研经费管理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负责人经费预算意识淡薄,预算编制不合理、不科学,预算调整随意 在申报项目时,由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但由于科研人员缺乏财务预算知识,也没有财务人员参与指导,造成编制的科研经费预算不合理、不科学,不符合国家政策。另一方面,为了争取更多经费,项目负责人在编制预算时故意夸大支出,通过增加设备购置、外协服务费等将一些与课题研究无关的费用计算在内,以套取科研经费。 在预算的执行中,项目负责人不严格按照预算标准来执行,随意性较大,致使实际开支与支出预算偏差较大,科研经费预算丧失了其应有的约束力。部分科研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预算编制不全面,即时调整预算,尤其是横向项目预算调整随意,严重影响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滞后 科研管理部门有科研信息管理软件系统,包含科研人员信息、科研成果信息、科研项目信息等。财务处也有一套独立的财务软件,并将科研经费纳入高校的财务系统统一进行核算。由于科研处只负责项目管理,财务处只负责经费管理,两个职能部门之间管理权限过于分明,相互之间没有搭建一个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平台,造成科研处对经费的使用细节不清楚,财务处对项目的进程不了解。信息的不对称以及传递不及时,降低了工作的灵活性和管理效率,造成科研经费的被动式管理。 (三)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与现实脱节 众所周知,人是科研工作中最重要的因素。但在实际管理政策的制定上,对这一问题的重视仍然不够。这突出表现在有工资性收入的科研人员的智力价值没有得到充分的经济认可,科研人员现有的工资待遇是否能够反映其真实价值和贡献本身就值得商榷。更不用说,尽职的科研人员为了更快、更好地出成果,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而将所有的假期都贡献给科研工作的也不在少数。当前,大多数科研项目都不允许正式在编人员在项目中列支人员费,他们这些智力投入在现行科研经费管理模式下很难得到补偿,这对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很不利。 此外,也存在会计政策不配套,核算方式不能满足课题制的要求的共性问题。如科研经费的预算科目与财务会计核算科目不一致;水电、房屋租金、设备使用费等间接费用的管理缺乏明确的计算依据;部分研究开支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人文社科田野调查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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