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工作,规范验收程序,确保井巷工程质量,根据《乌吐布拉克井巷掘进质量管理制度》并结合本矿山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分为月验收和井巷工程竣工验收两种验收方式。

一、月度井巷工程验收

月度井巷工程验收工作由采矿车间组织地测科、生产技术科、监察室、计财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进行井巷工程掘进量验收工作,井巷工程掘进量以验收报表为准。

1、每月井巷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进行内部预验收,并提交内部预验收报表,开拓工程需提供断面检测报告,验收前将报表交付采矿车间项目负责人审核,然后进行现场验收,质量合格、报量属实后方予结量。

2、每月井巷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将当月已完工工程、暂时停止施工的工程及正在施工工程的井巷工程实测图、实测支距、控制点坐标等资料,按要求在24日前及时完成并提交地测科审核通过方能予以验收。

3、必须做到资料与工程同步,每月井巷验收前先对内业资料进行审核,要求具备:施工措施、分项报验、工程试验、原材料检验、施工日志、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及会议记录、班前会记录等资料。

4、每月报验的巷道,必须在需要验收段挂中、腰线(检测点不少于两个,检测点距离不超过20m)。

5、在井巷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现施工单位只赶进度,不按规定标定中、腰线,导致井巷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在工程验收时,不予验收。

6、对于质量不合格的井巷工程,经相关部门确认后,当月不予验收并责令返工,待达到《乌吐布拉克井巷掘进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后予以验收;对于偏离设计中心线,无法返工修整的巷道一律不予验收,且在竣工验收中扣除该巷道的所有工程量。

二、井巷工程竣工验收

井巷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地测科负责组织,并应在施工单位自查和监理单位核查达到约定的各项内容基础上进行,并将验收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1、井巷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井巷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井巷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井巷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提交竣工报告,井巷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采矿车间项目管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3)、监理单位对井巷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井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4)、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应提供的资料:1、施工单位资质及人员资质、特殊工种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作业规程)开工报告(施工合同等)、进场材料证明(报验单、原材料检验单、合格证等)及大型设备报验。2分项、分部工程报验表、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锚网、钢材现场验收签证资料等)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巷道断面规格及隐蔽工程检测记录表、混凝土及沙浆配合比单、砼试块检验

报告)3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来往函件和回复报告汇总。4、实测平面图、实测剖面图、测量成果表、工程竣工图、地质素描图、工程量汇总表。5、工程施工总结、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纪要。

2、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及竣工报告,申请给予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报告须由总监签署意见。

(2)、地测科收到经总监签署的工程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后,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应及时组织采矿车间、监察、财务、施工单位、监理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地测科组织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施工单位、监理、监察、财务、采矿车间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其它技术标准情况。

(4)、审阅井巷工程竣工资料。

(5)、现场复合验收井巷工程质量及进尺。

(6)、对井巷工程质量作出全面的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明确验收结论。(附验收报告)

三、月度井巷工程验收及井巷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的时间安排

1、月度井巷工程验收时间

每月25-28日为月进度工程量验收,28日至次月3日前完成工程量统计报表,次月12日前完成所有工程量预结算,并汇总至财务科。

2、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

井巷工程竣工验收涉及的资料繁多、工程项目繁杂,因此各施工

单位在资料整理过程中要认真、仔细,并按相关规定及监理单位要求时间内完成资料报验工作,工程量较多者可适当允许延期1-5天,若超过时间段没有完成报验的工程给予5000-10000元的经济处罚。具体时间安排为:1-15日各施工单位完成资料报验,15-20日完成资料审核,20-25完成现场验收,25-30日完成验收组人员签署及工程竣工验收意见,明确验收结论。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 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 (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 (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 (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 (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 (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 (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 (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 (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4)工程结算书 5、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 (1)验收依据 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安全物资验收制度

5、施工现场安全物资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物资的管理,确保安全物资的质量符合使用要求,为现场施工安全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物资范围 1、劳动保护用品。 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人员使用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以及安全(绝缘)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尘(毒)口罩等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2、安全防护材设 为保障安全使用的安全网、防护搭设钢管与扣件、灭火机、临时活动房。3、临时用电设施 现场使用的电缆线、电配箱、照明器材、监控器材。 二、安全物资采购 1、安全物资采购管理执行公司规定,现场急需采购的,应当在公司发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内进行采购,根据需要由材料员填写采购申请,上报项目经理审批,经审批同意才能予以采购。 2、材料员采购安全物资应查验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资格,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商品标识,索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复印件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采购。以确保采购安全物资的质量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三、安全物资进场验收 1、对采购的安全物资在进入现场时,由项目材料员、仓库保管员、专职安全员进行验收,验收实物质量、数量及产品质量资料,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对验收的安全物资负责,符合验收要求的予以入库,并做好验收、入库手续记录。 2、对验收不合格的安全物资不予以进入现场,并对产生不合格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确保合格产品进场现场使用。 3、对进场产品的验收,数量少的安全物资采取全数检查,数量多的采取抽样检查,抽样检查数量占全部的10-20%。 4、对达到保质期的劳动保护用品产品,需要继续使用的,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送检,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才能予以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5、对分包方进入现场的安全物资必须由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共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验收合格方可进入现场,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安全物资。 四、安全物资入库 1、只有验证合格的安全物资才能准予入库,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对入库的安全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项目材料物资及设备管理办法

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项目物资管理,根据前海光伏电站并网发电示范项目的实际情况,在保证正常施工的前提下做到节约材料、降低成本,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及损失,本办法特从物资计划、物资采购、验收、保管及现场管理、出库四个方面对物资管理进行规范,请项目部各部门及人员参照执行。 一、物资采购 1、工程所需主要材料、大型设备或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材料采购必须要有书面合同,在签订合同之前项目部负责人必须进行询价,并提供三个以上供应商备选,所有合同在签订之前必须经过技术部门评审。如果上述材料采购没有遵循以上要求,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验收,财务部门不得支付材料款项。 2、零星材料的采购原则上采用固定地点方式,通过比较后在几个固定的供应商那里处采购,在采购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并提供调查报告,内容应包含材料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价格,特别是不同厂家同类产品质量及价格的对比分析,要做质优价廉,通过接触建立信誉后应采用按月或固定金额结算方式,财务部门应直接将材料款支付到定点供应商,尽量做到材料采购人员少接触钱款。 3、材料采购之前必须有采购计划。各工区或材料需求部门提前2到3天将计划报到物资部门,物资部门汇总后报物资主管审核签字,然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材料采购人员拿到物资采购计划

后进行市场采购,如发现市场与先前调查价格有出入的,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待项目经理确认后才能予以采购。尽量减少没有事先进行市场调查的材料采购情况发生,如确属急需或临时材料,也应在项目责任人确认的情况下进行。坚决禁止无组织、无计划、无市场调查的擅自采购行为。 4、建设方提供材料。材料计划汇总后直接由建设方项目经 理签字,再报我方项目经理审核批准,最后我方技术部门检验合格后由材料员验收入场,质量不合要求的坚决不予进场,数量不符的要做出书面收据,材料员与送货司机双方签字并要求建设方下次补上货物。 二、验收 1、项目材料验收人员应根据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合同内容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的数量、质量、标识及技术证明文件进行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对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无采购计划的物资设备拒绝验收;对于物资设备已到但对帐单未到的应予以预验收。验收时应会同现场施工人员及保管(保卫人员)一同,验收后并要求他们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现场收料员负责物资入库前的数量和外观、质量验收。物资数量内容应包含:核对帐单与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计重物资按标准计量方法复核无差异、计件物资按件清查有无差异、其他物资按规定计量方法进行数量复核),物资外观质量验收内容应包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矿建工程管理制度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技术交底制度 一、实行分级技术交底制度。 1、技术负责人向技术组交底,交底内容为: ①、施工图纸 ②、工程概况和一般性交底

③、工程特点设计意图 ④、施工方案的确定 ⑤、施工前的准备工程 ⑥、施工注意事项,包括基础规格要求、喷浆强度以及与以往巷道在支护上的区别等注意事项及工期、质量、安全等要求。 ⑦、隐蔽工程记录、验收时间及标准 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2、技术组向技术员、班组长进行技术交底,应按分部、分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交底人员具体掌握但是要求必须全面准确。 3、施工员向班组长交底,主要利用下达施工任务单的时候进行分项工程操作技术交底。交底内容由交底人员具体掌握但是要求必须全面准确。 二、技术交底的要求: 1、技术交底必须满足施工规范、规程、工艺标准、质量验收标准和设计要求。 2、整个工程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特殊和隐蔽工程、易发生质 量与安全事故的工程部位均必须进行技术交底。 3、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技术交底编制完成后应由技 术负责人审核。技术交底记录必须有签发人、审核人、接受人的签字 4、涉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必须由参加操作的所有人员签字。 5、技术员、质检员均参加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6、所有的技术交底资料,都要列入工程技术档案。

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1、进场的所有原材料,必须附带质量证明文件,对于大堆材料(石子、砂)可有复检报告作为证明文件,加强进厂的管理。 2、进场材料必须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外观质量的检验,无问题后方可入库。 3、所有原材料进厂后,及时报验监理单位,在见证下,按规范要求数量取样送实验室进行复检。待复检报告出来后,证明符合设计要求时,方可用于施工中。 4、对于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当时清退;对于复检不合格的,要在原材料上悬挂“不合格”标识牌,并及时清退出场,严禁用于工程上。 5、原材料进场后,要在堆放处挂标识牌,标明进场时间、检验状态和产地、规格,严禁将过期、失效及无产地的不合格品用于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物资进场验收管理办法 1、依据 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北京地方标准 公司与供货商的物资采购合同 公司管理制度 2、控制程序 2.1工程物资指工程实体使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 2.2进场检验:对进场物资进行质量检验,方法可采用对质量证明文件的核查,材料的外观检查,理化检验,无损试验检验。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3施工现场物资的主要管理过程:选样,进场验收,保存,使用。 3、物资选样 3.1项目部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向物资部提供物资的性能指标,并会同监理、甲方同共选样;必要时考察供货商的生产工艺和供应能力,以保证所选样品符合工程质量要求

3.2按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规定,所选样品报请经监理、甲方、设计(必要时)确认后进行封样保存。选样报审表附后 3.3成批物资进场时,项目部核对样品与成批物资质量情况,并填写物资进场检验记录。 3.4物资经项目部检验后按施工技术资料规程的规定报请监理、甲方现场验收。 3.5所选定的物资样品需要变更时,项目经理部写明书面文件报甲方、监理同意确认,报公司物资部和工程部。未经甲方、监理同意,选定的样品不能更改。 3.6进场物资低于样品质量标准时,项目质检人员应拒绝验收并报项目经理和通知物资部。 4、甲供物资验收 4.1物资进场后由库管员通知项目质检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及与物资相关人员进行物资验收。 4.2 主要检验项目 4.2.1资料检查 供货商应向项目部提供本批次进场物资的合格证、检测报告及按北京市建设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

4.2.2实物检查 按设计图纸要和采购合同的规定,核验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按供货商提供的物资资料核对物资的技术性能、外观尺寸、外包装与质量证明文件的相符性、产品的日期、强度、环保性能等,并根据资料管理规程的规定对物资抽样复试。 4.3经现场检验,无质量证明文件的或文件不全的产品视为不合格,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拒绝签字验收,并告知库管员拒绝收货。 4.4经现场检验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国家及北京地方标准规定、采购合同的要求,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拒绝签字验收。 经现场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检验认为不合格的物资,供货商有争议时可向物资采购人员汇报,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物资验收人员应严格执行物资验收办法的各项内容,做到有理有据,不得产生随意性。 5、自购物资材料的验收 现场质检人员及技术负责人同样按以上程序对自购进

(完整版)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决算的管理,控制工程的成本支出,使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进入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程竣工决算的管理事项。 第3条相关定义 1、本制度中的工程竣工决算是指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2、竣工决算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对比分析四个部分,其中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和竣工财务决算报表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4条相关职责分工 1、公司造价管理部负责工程竣工决算工作,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 2、项目经理部及相关部门或单位需积极配合造价管理部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 3、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工程竣工决算进行审查。 第2章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 第5条工程竣工后,公司造价管理部预决算人员需要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其编制依据如下: 1、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 2、工程初步设计预算或扩大初步设计后的预算及修正预算; 3、工程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 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 5、招投标标的、承包合同、工程结算资料; 6、施工记录或施工签证单,以及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记录; 7、竣工图及各种竣工验收资料; 8、设备、材料调价文件和调价记录;

9、有关财务核算制度、办法和其他有关资料、文件等。 第6条工程竣工决算书的编制程序如下: 1、在编制工程竣工决算书之前,预决算人员需要清点物资,对各种设备、材料、工具、器具等需要逐项进行盘点核实,并填列清单,妥善保管,不得任意挪用; 2、收集、整理、分析原始资料; 3、竣工资料与设计图纸进行核对,进行实地测量,对照、核实工程变动情况,核实造价; 4、严格划分和核定各类投资; 5、编写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6、参照国家财政部、工程主管部门的统一格式编制填报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7、清理、装订竣工图; 8、进行工程造价对不分析; 9、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其中,第5、6项合称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是工程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第7条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会计财务处理、财产物资情况及债权的清偿情况; 3、资金节余、基建节余等的上交分配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第8条造价管理部负责编制的竣工决算务求数据准确、内容全面、简明扼要,能够真实、客观地说明问题。 第3章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批与审计 第9条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完成后,需要报公司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进行审核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先行审计内容,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送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第10条造价管理部编制完工程竣工决算报告,在将竣工决算送审前,需要检查资料、附件是否完整,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个方面: 1、有合同的工程必须附上合同文本; 2、工程竣工图;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 第三章设计及相关标准要求 (3) 第四章支护材料管理 (6) 第五章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 (6) 第六章井巷工程质量管理 (7) 第七章井巷工程验收 (11) 第八章顶板管理 (13) 第九章罚则 (13) 第十章其他 (17)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监督检查、验收、结算工作,使井巷工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确保工程质量、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井巷工程管理规定汇编》、《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公司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斗沟煤矿井巷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人员、机构职责 1、验收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副矿长 成员:各职能部门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 1)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审核和监督落实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对本制度以外相关井巷工程验收重大问题的决策。 2、验收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指挥中心 生产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安全科、通风科、生产技术科、机电科、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及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 1)验收管理办公室职责 ⑴、贯彻、落实和执行国家、公司相关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规定和标准,负责制订和修订我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⑵、掌握我矿井巷工程质量动态情况,对矿井巷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监督检查,每月组织工程质量验收工作。 ⑶、负责井巷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及制定相应的措施并实施。 ⑷、负责井巷工程质量验收的业务培训工作。 ⑸、现场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设计并将变更通知下发施工单位。 ⑹、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情况进行检查。 ⑺、区队班组验收记录,自检质量验收记录及施工资料进行检查。 2)供应科职责 ⑴、所供应的井巷支护材料、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合格证等。 ⑵、对井巷支护的各种材料进行质量检测,及时提供矿方所需的各种尺寸的支护材料。 ⑶、协助矿方抓好支护材料管理工作。 3)地测科职责 ⑴、加强掘进工作面的地质工作,掌握地质构造情况,及时做好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资料。 ⑵、严格按设计做好现场测量放线工作,并对所放线负责。 ⑶、协助并监督矿方验收掘进工程量。 4)安全科负责对新入矿外围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安全知识培训,人员档案进行管理;对各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及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 5)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生产运输环节车辆,负责各掘进工作面通讯及监控系统的布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6)机电科负责协调各掘进工作面所需机电设备,并负责对新机电设备技术知识的培训,对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指导服务。 7)通风队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掘进工作面通风、压风、防尘系统的布设,并监督各施工单位使用,同时负责井下救护相关知识的培训。 8)机运队负责入井、升井人员的检查,负责向各掘进工作面配备运输车辆,同时对机电设备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服务指导。 9)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全科、生产指挥中心、机电科、通风部参加对新入矿外委施工队人员进行入井前的72小时安全培训。 10)施工单位职责 ⑴、施工单位为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抓工程质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工程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为规范工程现场的材料物资进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工程费用,特制定本办法 1、施工方提供材料(乙供材料)的验收 1.1乙供材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许可证等,到达工地现场后,施工单位及时通知监理方。 1.2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相关专业工程师、甲方代表以及质监部门验收交接。 1.3验收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合同约定、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对材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场验收签字确认。 1.4对验收未通过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中。因监理组织验收不到位,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造成损失将对责任方处以损失金额5%的罚款。 2甲供材料的验收 2.1甲供材进场必须具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或质量许可证等,到达工地现场后,材料供应单位及时通知甲方。 2.2由甲方组织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工程师、采购部门、施工单位验收交接。 2.3验收根据采购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国家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要求对材料质量、数量、规格型号进行场验收签字确认。 2.4对验收合格的材料由采购部门填制材料验收单,同时与施工单位办理材料调拨单,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和支付材料供应单位的依据。 2.5对验收未通过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中。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造成损失将对责任方处以损失金额5%的罚款。 3认质材料的验收

3.1凡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未计价材及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均作为认质材料,可办理现场认质单; 3.2办理认质单程序: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选取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材料样品(至少三种以上),报监理工程师、甲方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进行现场签字确认,现场确认内容包括: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材质要求、档次、用量、价格、特殊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严格按照材料认质单要求填写明确; 3.3认质材料由相关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根据合同约定和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共同认可,并按制度要求报批,单一认可、事后补办及未经批准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 3.4现场认质单必须报公司技术管理部、造价部审查,由公司技术总监审定后方可实施采购 3.5对认质材料设备现场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负有抽检责任,如发现承包商施工使用材料设备与实际认质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材质要求等不符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处理,要求监理工程师监督承包商进行限期更换,并对相关情况作书面记载,未按规执行,造成损失的有各责任方承担5%的损失额。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井巷维修制度

关于下发XXX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由于我矿地质条件复杂,同时随着采场越来越远及开采深度的增加,巷修工程量会逐步增加。为规范和加强巷修管理工作,特制定XXX煤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现予以下发,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 XXX煤矿井巷工程维修制度 2.顶板管理岗位责任制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

附件1. XXX煤矿井巷维修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确保井巷工程维修制度贯彻落实,矿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副书记、总工程师、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经营矿长、工会主席、各副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科、通防科、安监科、调度室、企管科、机电科、供销科及各采掘修区队正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科,生产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生产科全体人员。 二、失修、严重失修井巷质量标准 (一)、井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失修井巷 1、巷道断面收缩,净宽净高小于设计尺寸200-500mm ; 2、工字钢棚接口连续崩落、梁腿弯曲变形、折断连续5 架以上;U型棚支架劈裂,卡缆崩断,棚腿向巷道内严重弯曲,连续10 架以上的,背帮、背顶材料残缺腐朽、折断等连续 1 0m 以上; 3、锚喷巷道喷层脱落100mm 以上、连续脱落面积超 2 m 2以上; 4、混凝土浇筑表面有明显裂缝、蜂窝、空洞、漏筋现象,在1m 2范围内分别超过 2 处; 5、巷道底鼓影响运输的地段连续30m 以上; 6、水沟严重淤塞、巷道淤泥超过100mm ,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的巷道达30m 以上。 (二)、井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严重失修巷道:

1、巷道断面收缩,净宽净高均小于设计尺寸的500mm 以上; 2、支架严重损坏或严重变形,严重丧失支护作用; 3、锚喷巷道喷层脱落冒高大于500mm 以上,连续长度5m 以上或连续脱落面积超过2m 2以上; 4、片帮、漏顶严重造成通风、行人、运输困难; 5、井筒有明显的裂缝,料石压碎,掉渣,淋水严重或有威胁人员上下井安全的井筒隐患。 三、巷道顶板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具体要求 1、采面工作面上下超前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要求进行支护,巷道高度、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满足行人、运输、通风的需要; 2、机头、机尾“四对八根”等特殊支护要保证科学、合理、支护有效; 3、工作面要配备足够的荆芭、塑编网、背木,片帮、活矸危石要及时安全处理掉; 4、煤帮柱与煤墙之间用荆芭、塑编网、背木打紧背牢; 5 、工作面超前支柱必须坚持循环注液,严禁出现卸液柱、 漏液柱、空载柱等,且支柱迎山角符合规定要求,确保支柱支撑有力;严禁出现单挑梁、脱钩梁,断梁坏柱及时更换,严禁缺梁少柱; 6、采煤工作面支护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相邻支架不挤、不咬、不倒、不能有明显错茬;液压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其最大仰俯角V 7 °;工作面液压支架初撑力低于规定值80%(24MPa );工作

施工单位材料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物资采购程序,控制物资计划、定价、采购、验收、结算五大环节,做好工程设计参谋。 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项目使用物资。 3 职责分工 3.1设计单位:材料、设备选型,技术要求; 3.2施工单位: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按材料计划要求书面申报材料价格。 3.3工程部:计划、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核;审核价格申报表中的材料计划是否符合施工要求。 3.4采购部:材料、设备核价、采购、所有进场物资的验收;负责料价格审核、公布大宗工程材料市场价、材料价格争议处理,汇总审批价格报工程成本管理中心。 3.5财务部:资金财务核算、账务管理、质量验收、出入库核算、材料验收;负责材料价格审批的监督、协助价格争议处理 3.6办公室:物资现场管理(门卫管理:没有采购部通知物资不允许进出场); 4 采购方式

4.1甲供物资由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决定采购范围。 5 物资采购程序 5.1接受采购计划(采购部)-→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编制询价(采购部)、招标文件(由招标办组织,使用单位提出材料验收标准及技术要求,工程部确认审核)-→组织招标(以集团审批意见为主)-→签定供货合同(采购部)-→物资运输(供货方)-→现场验收(验收小组)-→办理入库-→领用出库-→发票入帐-→办理结算-→质保服务-→支付质保金。 6 物资采购计划的管理 6.1 物资采购计划填报、审核与提交: 6.1.1工程部于工程准备阶段填写工程物资监管计划(表1)、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控制表(表3)中的基础内容,由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共同确认采购方案,完善工程物资监管计划、项目主要物资采购控制表后上报公司领导审批。 6.1.2设计图纸定稿后1月内由工程预决算、工程部将采购计划交项目部。 6.1.3如有漏报、临时急用或需补报物资计划的,须向采购部提交临时用料计划表,但每月不得超过3次。临时采购计划到货时间由工程部、使用单位、采购部协商确定。 6.1.4因工期发生变更,物资采购计划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部须书面告之采购部,以便保证物资到货的及时性或减少库存中转. 6.2物资采购计划的申报程序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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