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须知

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须知

优抚对象医疗费报销须知

1、提供优抚对象本人住院时开出的诊断证明、出院证、原始

发票或复印件(以上手续均加章有效)

2、提供医疗救助申请书一份,写明优抚对象类别、个人信息、

就诊医院、因何病因、花费金额、新农合或医保报销金额、结余金额、联系电话。由乡镇、村两级政府加章有效。3、提供优抚对象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优抚对象医疗证复

印件。

4、以上手续提供给优抚股后按季度报批医疗补助金。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 海淀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参保个人篇) 一、就医须知 (一)就医方法 1.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统称《手册》)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2.可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去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每年评选一次)就医; 3.因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4.住院期间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要与医院签订《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 5.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在24小时到转入的医院入院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周期连续计算; 6.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7.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一)结算方法 1. 住院治疗、门诊特殊病治疗应按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交住院押金(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 2. 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区医保中心结算(简称网络结算);其余医疗费用,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 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并由医院将结算的医疗费用信息准确记录在《手册》上;

日常报销注意事项

1、注意区分费用区间和填单日期,费用区间以费用实际发生时间为准,不同于填单日期 2、填单前注意根据实际费用区分报销单据类别,汽车费报销和司机差旅费报销单为司机专用,其他员工报销汽车费请填写各种费用报销单。 3、建议培训中添加各种类别的报销需要提供的附件及注意事项和审批权限,避免多次因不符合公司流程退票重填(例如:差旅费报销需要出差报告单及同去人员签字确认餐费、餐费标准按华原实际标准执行(早餐5元、午餐20元、晚餐15元,AB类城市早餐7元、午餐25元、晚餐18元)、出差报告单和替票票据需要领导及主管领导确认签字) 4、如无特殊情况禁止跨月报销,单据要及时报销,特殊情况需跨月报销需在备注中说明情况 5、注意检查所填报销单据,尽量不要出现错别字 6、走预付款流程的付款,当事人需要及时走冲账手续,发票不合格的请及时和对方沟通重开,不要付款之后

就不着急索要发票冲账;因工作需要走个人借支的员工,请在工作完成之后及时报销冲账,退后多余借款,按公司规定,跨月不冲账借支的情况可以将其他报销费用金额现行冲账或直接从工资中扣除借支金额。7、在要求对方开具发票时,请严格执行公司相关的收发票规定,仔细审核发票是否合格,不合格发票拒收重开,以免后期造成延迟冲账或者无法报销。 8、冲账报销的结算方式选择现金(有很多人选其他),在是否冲账中选择是 9、综合部为其他部门维修产生的报销费用,需要维修申请部门当事人确认签字后进行报销,大额维修需要附相关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费用承担部门为申请维修部门。 10、在选择费用类别时,请对应相应的类别,不能都归集到其他中

11、科目收支项目,请根据实际支出费用类别归集填写,无法找到准确对应的才可以选择其他费用支出:生产部、质检部报销费用选择:制造费用\明细科目;销售部选择:销售费用\明细科目;其他部门选择管理费用\明细科目(物资保障部报销运输费用选择:制造费用:运输费用);

费用报销的审核关键点汇总分析

2018-03-03 一张发票并不足以支撑业务的真实合理的,如果光靠一张发票入账无论是在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上还是在税务管理上都存在漏洞和风险。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虽然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但是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是有规定的。 《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第(三)3项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 国税发[2008]8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八第(二)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 1、实物资产 如:购买原材料、机器设备、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礼品等,是否有入库单、入库单签章、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采购合同,是否有质量验收合格证明、发票日期和发票金额是否与采购合同对应,是否有从第三方开票,是否舍近求远采购,成本费用率是否明显超过行业合理水平。 2、租金发票 是否有行政办公部门审核确认手续,是否有房屋租赁合同、发票日期金额是否与租赁合同吻合。 3、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报销,是否有经办人、部门经理甚至公司总经理审核签批,大额发票是否有消费清单。大额发票是税务稽查重点,如果没有清单,可能会认为虚假消费。 4、差旅费 差旅费报销单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所附的车票是否为去出差地的车票、餐饮、住宿、交通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地的发票、人员和人员名单是否与派出的人数相吻合。

【精品】医疗保险药费报销申请书

【精品】医疗保险药费报销申请书 住院医疗报销申请报告 尊敬的县医保中心领导: 我名xx,现年70岁,系特困破产企业列家桥煤矿退休职工,因曾经工作环境恶劣等原因,近十年来,身体一直不好,疾病多达十余多种,一直靠住院打针吃药维护生命,十多年来医药费自付就花去我近二十万元,而我一个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工资几百元,仅能解决基本生活而已,疾病造成我家极度贫困,负债累累,家里正常生活都难以维持。2010年12月22日,我因生病再次到石潭镇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我上交医疗卡给医院予以医保报销,于2010年12月27日出院,医院告之年底医保中心搞核算,医保卡资金冻结,要我把医保卡留在医院等年后再报,报后再通知我来拿卡,数月后,医院没通知我去拿卡,我因身体原因也一直没去石潭医院要卡。直到今年四月初,石潭医院来电说,我医疗卡内没有钱报销,我住院1900多元费用要自己拿钱去医院交,否则扣留医保卡。我因经常要住院,必须要有医疗卡,万般无奈下求爷爷告奶奶,东拼西凑借款1900多元交给石潭医院赎回医疗卡,石潭医院告诉我, 现在我们单位医疗卡由县医保中心转到市医保中心,医院告之要我找市医保中心报销,我拖着病体三次到市医保中心咨询报销事宜,市医保中心则告诉我2010年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是由县医保中心报销,与他们无关。因身体原因无奈之下,我托儿子二次到你们这里咨询报销医药费事宜,却告之此事与你们无关,要我儿找列煤清算组解决, 我儿数次电话联系列煤清算组成员与主任,他们且说此事与他们无关,一致要我找你们县医保中心给予报销,你们双方却各持一词,让我搞不清东南西北。现我再次书面请求你们县医保中心报销我住院医疗费用,如果你们县医保中心确实不能解决此问题,敬请县医保中心领导在我申请书上陈述不能给予医疗费用报销理由,并由领导签名,以此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xx 2011年5月12日 琪

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1、发票时效性:发票须在开票日期的三个月内报销,不得延迟; 2、以现金形式报销的发票,单张发票开具金额不能超过5,000元; 3、发票抬头需开具为营业部名称,最少需要开具的内容是“国金证券天府大道营业部”; 4、各类发票注意事项: ○1、发票开具内容为“办公用品”,请附相应的办公用品购买明细,明细表上盖的章必须和发票上盖的章名称一致。如果没有附明细,请直接在发票上开具购买办公用品明细,需注意的是:单项购买明细的单价不能超过500元,例:硒鼓单价不能超过500元;开具的购买明细需是营业部办公需用的物品,不能是用作私人性质的物品;特别注意的是:发票开具单位需是经营范围有办公用品的公司; ○2、发票开具内容为“电子设备配件”或“耗材一批”,请附相应的购买明细,明细表上盖的章必须和发票上盖的章名称一致。如果没有附明细,请直接在发票上开具购买明细,需注意的是:单项购买明细的单价不能超过500元;开具的购买明细需是营业部要用的电子设备配件内容,不得是用于私人性质的物品如IPPONE等;特别注意的是:发票开具单位需是经营范围有电子设备配件的公司; ○3、差旅费报销发票中,出租车票、长途汽车票和住宿票必须是机打发票; a、市内交通限额报销(车贴)的人员:发票包括:本人名字的机票和火车票、公交车 票、长途汽车票、出租车票、住宿票,需注意的是:提供外地住宿票的同时需提供相应的往返交通票;享受市内交通限额报销的人员,所有因公发生的市内交通费不再报销; b、未享受市内交通限额的其他人员,因公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据实予以报销; c、市内交通费报销请注意出租车票和长途汽车票同一车次同一天只能报销两张,不能 重复报销,出租车票以包车性质出具的车票需要报销请提前沟通; d、个人开车出差的差旅费报销出差当日的汽油费、过路费; 5、哪些发票不能报销: 由于涉及到商业贿赂等原因,以下发票不能报销:发票项目开具“礼品”、“商品”等; 娱乐公司开具的发票、旅行社开具的发票。

医保报销规定

北京医疗保险政策的具体报销规定 请问上了北京市医疗保险后,个人都享受哪些待遇呀?比如买药和看病?请具体回答, 请问上了北京市医疗保险后,个人都享受哪些待遇呀?比如买药和看病?请具体回答,谢谢! 1,参加医保后,医保中心就会为你发放医保卡;医保卡可以用于平时到定点医药店购药,;医保IC 卡也可以用于门诊,和支付住院个人承担的部分.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看病, 是应当到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的,并不是在任何一家医院都可以看病! 在医保医院一般的招工体检! 费用可以用医保卡结算; 2.至于如何用IC 卡看病,程序如下:参保人员患病时,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 卡,可直接到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大致程序是: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 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 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1)参保人员出院时,医疗机构只能向其收取以下费用:起付标准费,超过规定标准以上的床位费,个人应当负担比例部分的费用, 自费使用项目的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范围的费用.以上费用可以使用个人帐户支付,不足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属于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疗机构和医保部门结算. (2)住院床位费按规定标准支付; (3)一个年度内,两次以上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按本年度起付标准的50%执行; (4)参保人员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应当将所有费用清单打印一式三份,医疗机构, 医疗保险机构,参保人员各一份. (5)急诊,在外地安家人员看病也有具体规定. 个人医疗保险怎样报销? 一,门诊就医须知 1, 门诊,急诊在本人选定的定点医院就医,也可去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或定点中医医院就医(中医医院无科别限制) . 2, 急诊也可以到就近的北京市定点医院就医. 3, 就医时出示《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 4, 使用医保专用处方(蓝色) ,处方要有病情及诊断,急诊使用专用处方或在医保专用处方上必须加盖急诊章,急诊收据也要加盖急诊章. 5, 向医院要药品明细单或在处方底方上有药品划价明细. 6, 药品外购时,必须有定点医院在处方上加盖的"外购章",同时必须在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7, 处方,收据及明细单要妥善保存不要丢失. 二,门诊费报销须知 医疗保险中心规定以自然年为一个计算单位,如2005 年 1 月 1 日~2005 年12 月31 日为一年. 1.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费起付线退休人员为1300 元,在职人员为2000 元. 2. 退休人员超过1300 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70%,70 周岁以上人员报销80%;在职人员超过2000 元以上的医疗费报销比例为50%. 3. 退休人员当年门诊费累计超过1300 元,在职人员超过2000 元时,即可申请报销.不要等到年底再来报销,以免拖延医疗费报销时间. 4. 我们单位收取医疗费报销单据的时间为每月14,15 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每年12 月份报销时间为10~14 日,务必将全年所有的医疗费单据交到单位.15 日~31 日发生的门诊费,次年1 月14~15 日交到单位,逾期不予报销,后果自负.

财务报销时间及注意事项

财务报销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为提高公司日常报销工作的效率,,现将报销时间调整如下:1、日常付款领款申请时间:周二至周四:上午9:00—11:00;日常报销时间:每周四:上午9:00—11:00;剧组业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特殊情况例外) 2、每月27日至次月2日为财务结账时间,不予办理报销事宜。每月10日为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日,不予办理报销事宜。 3、现金用量过大的部门一定要有计划性,否则财务部不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为此,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暂作如下规定:一次性用量在3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一次性用量在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则须提前两天通知财务;一次性用量超过20000以上,则须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特殊情况例外) 二、报销的原始单据 1、从公司、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取得的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合法有效。 2、凡在各大商场、超市购买物品,发票须附电脑打印明细报销。 3、外单位自制的内部收据及三联单均不为报销凭证。 4、发票载明的内容必须完整,填写必须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相符,金额不得涂改。发票内容有错误的,由开具发票单位改正并在改正处加盖财务专用章。金额有错误的必须由开具发票单位重新开具。 5、开给我公司的发票上的客户栏上只能填写“北京环球创影国际文

化传媒有限公司”。6、票据跨季度不得报销。 7、自制的报销单据,如劳务薪酬发放、付款申请单等,应填制相应的表格,填写规范,内容完整,并有相关领导签字。 三、票据粘贴与报销单据的填写 1、票据分类:对于集中较多一起报销的票据首先按照项目分类,再次分为办公用品、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管理费用等,分别粘贴在粘贴单上。 2、票据粘贴:沿着粘贴单装订线内侧均匀排开横向粘贴,避免将票据贴出粘贴单外。对于比粘贴单大的票据,也应沿着装订线开始粘贴,超出部分可以按照粘贴单大小折叠在粘贴范围之内,请勿用订书器装订。 3、票据背面用铅笔注明因何项目产生的费用、车程起始终点明细及当事人、证明人签字。 4、所有需要填写或签字的票据和凭证,一律用黑色笔填写,大小写金额要相符不能涂改。如果票据累计金额大于 实际报销金额,按实际报销金额报销,如果票据累计金额小于实际报销金额,退回报销人员重新审核。 5、报销凭证的填写要规范,上面注明所属部门、报销人、报销凭证的填写时间、报销事由及相关原因和时间,填写不清楚的,一律退回重新填写,直至符合要求才予以报销。 6、差旅费报销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填报内容包括:交通费、餐

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范本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5213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办法Relevant regulations for reimbursement of medical expens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药费报销有关规定 大病医疗保险范围中规定的报销比列【1】 大病医疗保险缴费范围,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大病医疗保险费。 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 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凡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和区县地方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都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而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且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不在“大病医疗保险范围内”。 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社保医疗保险报销赔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 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

医疗费用结算和报销说明

医疗费用结算与报销说明 一、门诊费用结算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使用医保IC卡或现金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开据医保专用发票。医保卡个人帐户基金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金进度划入的,如果出现个人帐户基金不足以支付门诊医疗费时,参保职工用现金结算不足部分。 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凭医疗保险卡、单位证明和入院证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并办理入院手续,交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出院结算时,职工交纳按医保政策规定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1、支付住院起付标准(又称门槛费)。三级医院为700元,二级医院为550元,一级医院为4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递减20%,但最多不可低于门槛费的50%。 2、凡不属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均属自费项目。凡属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乙类的及高值医用耗材,均按相应比例部分自付。 3、除去以上应自费的项目以外,进入统筹支付范围的,还需按比例分段自付。起付标准至6000元,6000元至12000元,12000元至26000元,在职人员分别承担15%、10%、5%;退休人员分别承担12%、8%、4%。 4、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医保政策规定个人年度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6000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 90%,职工个人负担10% 。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保险年度18万元。 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交纳以上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其它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应同时核对医保收费明细表,必要时可查阅本人住院的费用清单,确认无误后在医保发票上签署意见。 三、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结算与报销 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驻外工作、法定探亲、异地居住(含退休人员随子女居住)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居住、异地安

费用报销程序及注意事项

XXXX有限公司 借款及费用报销(财务制度第七章)补充说明 一、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补充说明。 二、基本程序 1、各类费用及借款的标准限额仍参照财务制度第七章有关规定。 2、凡报销、借款,需分别填写《支付证明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借 款单》,所列项目应填写清楚。其中,大小写金额不得涂改、刮擦; 3、填写单据后由证明人签名,交各部门总监审核后,递交财务审批,再递 交总经理批准后方予报销,超出总经理权限的需董事长审批后方予报销。三、注意事项 (一)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按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票据粘贴单上,完整规范填写相应的报销单。具体要求为: 1、报销票据背面须有经手人签字; 2、支付证明单:按事类逐项逐件填写部门、事由、金额等,写清大小写金 额;所附单据附件张数,有借款记录需要在报销时冲帐的应注明借款人姓名、金额及时间; 3、差旅费报销单:按途中经过的地点及发生相关费用逐地逐项填写对应的 时间、车船费等合规的费用,因出差发生的费用填在旅费报销单中“其它”费用项上,注明出差事由,随行人员及借款情况; 4、上述费用报销时若有事先借款,应在报销单上注明。 (二)报销人应提供真实的、合规合理的单据且手续齐备方可报销,具体 要求为:

合规合理的票据是指由税务部门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国家正规发票等。发票上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填写清楚。每张发票应注明经手人、证明人及用途。如确无法取得正规发票的,由经办人书面证明,按报销审批权限范围,由有关领导签署意见。验收手续齐全后方可报销。 四、报销审批具体要求为: 1、部门总监审批原则:坚持“真实、合理”的审批原则。 2、严格按照流程逐级审批。 五、报销人在出纳柜台办理业务的具体要求为: 1、报销人须持复核人员签字后的“支付证明单”到出纳柜台领取现金或开据支票; 2、报销人须在“支付证明单”上“受款人”处签名; 3、如需开具支票,报销人须在开据支票存根联上签名; 4、报销人领取现金,请在柜台处当面点清,离柜台后责任自负; 5、报销人办理转帐或电汇所提供的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及开户银行,一定要准确无误。因报销人提供的数据有误,造成退汇等情况,第二次汇出时由责任人自付汇兑费用; 6、报销人持以出纳人员开据的转帐支票、电汇单等银行结算票据,原则上由出纳人员送达银行,若报销人员因故急需,可自已送达,但一定要在三个小时内办理完毕,并将结果告知出纳人员,不得延误,以便出纳人员及时与银行对帐; 7、凡发放各种补贴等的发放清单,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发放。 六、用款数额较大者应事前告之,具体要求为: 为保证各部门用款,如一次性需经费数额较大,必须事先向财务部门报用款计划,以免影响工作。其中一次性需10万元以上用款,应提前5个工作

省医保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省医保医疗费用报销须知 一、报销时限 一个结算年度(指自然年度1-12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在结算年度内申请核销,结算年度的最末一个月的医疗费用可顺延至次年一月底。即1-11月份的费用必须在12月31日前报销,12月份发生的费用在次年1月31日前报销。逾期不予报销。 二、报销标准 按照《浙江省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浙江省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执行。目录范围外的相关费用不予报销。转外就医所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费用先由个人自理10%后,再按医保相关报销比例结算。 三、报销范围 1、杭州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因急诊、计算机故障、磁卡消磁等 特殊原因垫付现金的。 2、职工因公出差或准假外出期间,在异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垫付现金的。 3、符合异地就医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 4、符合转外就医相关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垫付现金的。 5、其它需报销的情况。

四、携带资料 (一)报销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1、单位盖章出具的《浙江省省级单位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 2、就诊时记载的病历本; 3、由医保中心制发的医疗保险证历本; 4、有效医疗费收据; 5、医疗费用清单,住院需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住院出院记录; 7、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携带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报销人委托书); 8、柜台办理的已审批的《转外就医审批表》或《外地就医审批表》。 (二)报销工伤、生育费用的参保人员需提供 1.单位盖章出具的《浙江省省级职工生育、工伤费用报销申报表》; 2.准生证(即健康生殖证)或省级单位职工工伤费用报销专用卡; 3.围产期病历记录; 4.有效医疗费收据; 5.医疗费用清单,住院需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住院出院记录;

专项费用报销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专项费用报销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 适用范围 1. 专项费用适用于专业服务费、招聘费、员工培训费、会务费、广告费和市场活动费的报销,实行的是实行的是预算单项控制,报销时必须对应正确的预算项目。 2. 需注意,因参加市场活动、会务、培训等专项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也必须专项报销(各专项下设有差旅费科目)。

◆报销整体要求 1.先预算、后报销: 专项费用报销对应单独的预算项目,与日常费用区别的是需要先申报专项预 算、再作费用报销。 2.选择正确的预算项目: 报销时需要对应前期申报的专项预算、选择正确的预算项目,以保证预算口径 的一致。 3.费用规控与承担: 专项费用需与预算申报口径保持一致,由各主管部门统一规口管理和控制、由 各实际受益责任中心承担。 4.整体费用、一次申请: 1)正常情况下,专项预算费用不得分散、零碎报销,需要整体一次性申请(分 期支付的合同款除外),以便预算控制; 2)若整体费用内容过于庞杂、涉及跨部门多个执行人、对外付款单位不止一 个且结算时间有差异等情况下,可以分别报销,但总对接人需于第一次申 请费用时即提供整体费用明细表、明确各部分费用的具体申请人及期限, 同时提供与预算情况的对比、说明差异原因,对于重大的预算超支必须补 报预算。 ◆报销具体要求 广告费: 1.费用报销时需在用途中说明广告执行情况并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文档、图片、 PPT、视频等,若涉及报纸或期刊杂志,还需提供实物供查看); 2.广告费若非一次性支付,需要说明前期已付款情况、此次为第几次合同付款申 请。 会务费: 1.会务费的内容通常会比较庞杂、多会涉及到合同审批、借款预付费用、跨部门 合作事项,故会务的整体统筹人员对作为与财务审核的总对接人、有责任对

关于财务报销注意事项的通知

关于财务报销注意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2016年8月湖北省纪委、审计厅、财政厅、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对我校财务报销问题专项检查的意见,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见》《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票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校财务报销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票据 (一)不报销虚假票据,不能用往来票据报销费用支出。 (二)不报销不属于湖北民族学院业务范围的票据。 (三)不报销票据内容与报销事项不一致的票据。 (四)不再报销不规范的票据: 1.不报销抬头为个人的票据,车船飞机票及医疗费等只能开具个人抬头的票据除外。 2.不报销开具不规范的票据。规范票据必须具备的内容(缺一不可):报销票据单位名称为“湖北民族学院”,开具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金额必须按照规定完整填写大小写且大小写金额一致,开具票据单位或个人,上述记载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发票须有税务部门发票监制章和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收据须有财政部门票据监制章和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也可为发票专用章)。 3. 所有票据的开具单位印章只能有一个,重复盖章,票据无效。

二、附件 (一)不再报销附件不齐备或附件开具不规范的票据。 (二)附件需盖有与发票一致的发票专用章,经手人需在附件上签字。 (三)附件要求 1.必须写明事项明细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及事项发生时间,不能以印刷、邮寄、宣传、广告、办公用品等统称作事项内容,需写明发生经济内容的明细名称和情况。 2.报销住宿费发票:必须是国税发票,需提供发票开具单位盖章的消费清单,清单需注明房号、住宿时间及消费明细情况(特别提示:清单中住宿费以外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招待费报销 1.不得同城相互吃请。 2.公务接待报销有“四要素”,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接待事前审批单、接待清单(包含菜单)等。“四要素”不齐不得报销。 3. 学术接待可用邀请函作为公函。电话记录也可作为公函,电话记录需由接听电话人注明接听电话时间、来电单位、姓名人数、事项等内容,并签字加盖公章。 4. 公务接待严格实行一函一事、一事一结,不得借口定点接待、集中接待等实行“一事多结”或“多事一结”。 5.陪餐人数含司机。 四、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到边远、农村地区出差,或住在自己家中,预计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应当事先在出差审批单中写明

医疗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医疗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医疗费报销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参保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如果在外地就医的话,需要携带转院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以及医保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医疗费报销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无医保卡的参保人,提供本人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3、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4、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注意:不是每日费用清单);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如果出院小结手写在病历的要复印出院小结和病历封面;

6、疾病诊断证明书(死亡的,须提供死亡证明书); 7、未成年人同时要提供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身份证,生育或终止妊娠的还需提供计生部门的相关证明(结婚证和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农村五保户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交通意外要提供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骨折的要附加陈述受伤过程; 8、如在市外就医已办理备案的,需带转院(诊)申请表或医疗保险非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在外地长期居住的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二、医保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三、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专项费用报销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专项费用报销操作指引及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 1.专项费用适用于专业服务费、招聘费、员工培训费、会务费、广告费和市场活 动费的报销,实行的是实行的是预算单项控制,报销时必须对应正确的预算项 目。 2.需注意,因参加市场活动、会务、培训等专项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也必须专项 报销(各专项下设有差旅费科目)。

◆报销整体要求 1.先预算、后报销: 专项费用报销对应单独的预算项目,与日常费用区别的是需要先申报专项预 算、再作费用报销。 2.选择正确的预算项目: 报销时需要对应前期申报的专项预算、选择正确的预算项目,以保证预算口径 的一致。 3.费用规控与承担: 专项费用需与预算申报口径保持一致,由各主管部门统一规口管理和控制、由 各实际受益责任中心承担。 4.整体费用、一次申请: 1)正常情况下,专项预算费用不得分散、零碎报销,需要整体一次性申请(分 期支付的合同款除外),以便预算控制; 2)若整体费用内容过于庞杂、涉及跨部门多个执行人、对外付款单位不止一 个且结算时间有差异等情况下,可以分别报销,但总对接人需于第一次申 请费用时即提供整体费用明细表、明确各部分费用的具体申请人及期限, 同时提供与预算情况的对比、说明差异原因,对于重大的预算超支必须补 报预算。 ◆报销具体要求 广告费: 1.费用报销时需在用途中说明广告执行情况并上传相关资料(包括文档、图片、 PPT、视频等,若涉及报纸或期刊杂志,还需提供实物供查看); 2.广告费若非一次性支付,需要说明前期已付款情况、此次为第几次合同付款申 请。 会务费: 1.会务费的内容通常会比较庞杂、多会涉及到合同审批、借款预付费用、跨部门 合作事项,故会务的整体统筹人员对作为与财务审核的总对接人、有责任对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海淀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参保个人篇) 一、就医须知 (一)就医方法 1.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统称《手册》)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2.可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去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每年评选一次)就医; 3.因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4.住院期间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要与医院签订《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 5.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在24小时内到转入的医院入院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周期连续计算; 6.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7.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一)结算方法 1.住院治疗、门诊特殊病治疗应按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交住院押金(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 2. 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区医保中心结算(简称网络结算);其余医疗费用,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 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并由医院将结算的医疗费用信息准确记录在《手册》上;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普通门诊 需要材料:公立医院的发票原件,学校发的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上学期间需有医务室的转诊病例。 二、住院 (一)在南京市住院:参保学生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 住院,直接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 保学生凭医保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有参 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 结算。 注意:已经参保学生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任何医院入院时必须出示市民卡,未持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医保卡未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 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 需要在材料里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未用医保卡住院的原因,学院盖章,并 承诺下不为例。 (三)参保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1)参保学生因家人照顾方便在原户口所在地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现有个人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 (2)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包括门诊大病),不是南京又不是原户口所在地住院的,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必须请原籍地最高级别医院或者南京三甲医院提供建 议转诊证明,并附申请表。 (3)有商业保险报销的:提供商报报销金额,若保险公司收取了发票原件,则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包括新农合),2017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不再报销,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社会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享受其一。 (4)住院生育费用报销:请务必提醒学生在生产之前到社会中心医保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否则即便在南京生产也不可以刷卡,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带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证明,怀孕检查时候的B超单,这三项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外伤住院报销: A.出院小结或者病例上面没有明确写明受伤原因,有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需要提 供受伤的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及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并加盖公章。 B.车祸产生的外伤,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必须明确责任分成。 C.术后拆内固定的,若首次手术没有通过南京医保报销,也需要提供受伤的情况 说明,并加盖公章。

医疗费用报销暂行规定

四川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医疗费用报销暂行规定 为规范公司医疗费用管理,适当减轻员工在医疗期间的经济负担,参照集团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享受医疗费用报销待遇的人员范围为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 二、本规定所指“医疗费用”为员工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和治疗费,门诊医疗费用由员工自理。 三、员工患病住院治疗,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不包括其附属门诊部及专科医院)就医。 公司指定医院目录: 1、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2、华西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 3、四川省人民医院 4、成都市第一、二、三、四医院 如有特殊病症,须到非指定医院住院治疗的,按指定医院诊疗要求处理。 四、员工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在入院前通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及时与人事部门取得联系,咨询有关政策。 五、因病情危急需立即抢救的,先就近诊治,待病情稳定后转到指定医院住院治疗。 六、员工因公出差期间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应到县级以上医院治疗,

尽可能在入院前电话通知所在部门,事前通知有困难的,应在入院后二日内通知所在部门。 七、员工住院治疗期间的医药费、治疗费参照《成都市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的统筹医院基金报销范围报销,报销比例如下: XX工龄 报销比例 1-5年6-10年11年以上 职别 A类80% 85% 90% B类76% 81% 86% C类74% 79% 84% D类72% 77% 82% E类70% 75% 80% 注:工龄以人事档案记载为准。 八、员工报销医疗费用应先由所在部门审核有效单据(医药费须附处方),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审核并按规定报销。 九、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住院治疗的员工,医疗费用报销办法按照公司《劳动保险办法》中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女员工在符合国家政策的生育期间的住院费用报销办法按照公司《劳动保险办法》中有关生育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一、任何员工不得弄虚作假,或小病大治,若有以上行为,一经查实,公司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已报销的全额追回,并给予当事人记大过直至开除处分。 十二、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移动审批(费用报销)注意事项 一、流程填写说明 1、在此处简要写明报销事由(提醒:不要随便用111、啊啊啊等) 代替) 2、“费用报销审批单”右上角:务必填写所附单据张数。 3、付款类别:点击右侧放大镜,可以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提醒:付款类别把握不准的可以咨询财务部) 4、收款单位填写要求: ①报销冲借款审批单,收款单位为空 ②报销公交月票、托儿费,收款单位跨多部门的为空 ③收款单位与汇入单位名称填写必须一致。 5、付款金额填写要求: ①如实、准确写明付款金额 ②报销金额与定额发票金额不一致的,应在发票正面写明“实报金额xx元” 6、代控部门代控业务分类: 综合办:日常办公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停洗车费、固定资产、食堂等日常办公生活费用;

安保部:日常安全相关费用及工作服; 企管人力部:职工日常教育经费、建造师执业等。 (注意:不涉及代控的费用,不需要填写代控部门。) 7、付款事由填写要求: 付款事由应逐条详细说明 如:餐费(济宁出差) 990元 住宿费(上海培训) 1100元 出差补助:济宁张某 40元*30天=1200元 办公停车费(鲁A33333)220 其中:2元*100张 4元*5 张 Xxxx高级论坛会议(北京,4人:李一、张二、王三) XXX培训(济宁 2人:李某、王某其中餐费220、住宿费180) ①若有培训通知、招投标文件发生的餐费、差旅费,可统一进“管理费用---招待费” ②有会议通知的会务费、餐费、差旅费,可统一进“管理费用---会务费” ③外来人员来公司交流学习发生的餐费、差旅费,可统一进“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二、上传附件注意事项

医疗费用报销理赔所需材料

医疗费用报销(理赔)所需材料 温馨提示: 学生如选择自行到社保中心报销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费用的,原件交由社保中心存档,复印件加盖社保中心印章后由学生交由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用以处理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理赔事宜。 学生如选择委托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厦门分公司处理报销和理赔的,也需要预先复印下述材料一并交给泰康人寿保险公司。 一、门诊报销及理赔所需材料: (一)门诊发票原件(须加收费专用章); (二)医疗费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 (三)门诊(急诊)病历; (四)授权委托书(委托泰康人寿公司办理的方可需要,自行前往社保中心报销的则不需要委托书,该委托书学生事务大厅已备好); (五)异地就医证明(如就医医院为外地的,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六)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七)若是意外伤害,还需要意外伤害证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八)参保人本人厦门本地且具有银联标志的储蓄卡或借记卡复印件(中信、招商银行及信用卡除外,复印件不清晰的,须用黑色水笔将账号信息抄写清楚);

(九)参保人本人学校校园一卡通及学生证复印件(注:学校补充医疗保障的报销需提供校园一卡通复印件,一卡通与学生证复印在同一页,报销款将直接充到学生卡,如金额较大,则充到学生卡绑定的银行卡上); (十)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双面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注意:身份证信息(正反面)与银行卡信息复印在一页纸上;且以上材料除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仅需一份,其他材料均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由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留存、复印件由泰康人寿留存),若为先至社保中心办理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门诊发票可为复印件,但必须同时提供社保的报销单(加盖社保中心蓝色章)。 二、住院报销及理赔所需材料: (一)住院发票原件(须加收费专用章)(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社保中心留存、复印件泰康人寿留存); (二)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收费清单项目应完整且合计金额与发票金额相符,且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社保中心留存、复印件泰康人寿留存); (三)住院病历或住院志(两份,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泰康人寿留存); (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两份,一份社保中心留存,一份泰康人寿留存); (五)异地就医证明(如就医医院为外地的,可在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与报销须知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海淀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就医、报销须知(参保个人篇) 一、就医须知 (一)就医方法 1.必须持贴有条形码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以下统称《手册》)实名制就医,并按要求主动出示;2.可到本人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也可去北京市定点专科医院、定点中医医院、A类医院(每年评选一次)就医; 3.因急症不能到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的定点医疗机构; 4.住院期间如使用个人应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的,要与医院签订《自费协议》,以防因自费项目问题发生纠纷; 5.参保人员因病情需市内转院时,须经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由医院医保部门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向与本单位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上级医院转诊。在24小时内到转入的医院入院的,可按转入院办理,住院周期连续计算; 6.参保人员因公外出和探亲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突发疾病不能回京治疗的,可在当地一家县级(含)以上定点医院就医,医疗费用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审核支付;病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7.出院带药:原则上不得超过7日量,行动不便的可开两周量。 (一)结算方法

1.住院治疗、门诊特殊病治疗应按规定交纳一定的预交住院押金(用于支付起付线、自费及自付费用),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帐; 2. 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区医保中心结算(简称网络结算);其余医疗费用,属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 出院后三个工作日内应与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医疗费用结算,并由医院将结算的医疗费用信息准确记录在《手册》上; 4. 患“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与医院结清所有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5. 异地就医、急诊留观、单位办理缴费手续延迟造成的暂时黑名单,参保人员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将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交单位(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二、住院费用手工报销须知 只有异地就医、急诊留观、单位办理缴费手续延迟造成的暂时黑名单,由参保人员全额现金垫付的医疗费用,需要申请手工报销。由参保人员或家属,将《手册》及医疗费用相关材料交单位(社保所)办理报销。 (一)申报时间 1.每月1?D?D20日医保中心接收单位(社保所)申报材料; 2.本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 (二)申报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包括: 1.普通住院费用; 2. 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包括肝肾联合移植)后服抗排异药(以上简称“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 3.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住入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含入院当天急诊)的医疗费用(在出院30天后申报); 4.急诊抢救留观死亡的,其死亡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申报须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必须使用计算机打印、急诊加盖“急诊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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