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法律的意义

学习法律的意义
学习法律的意义

法律的意义

【日】西原春夫

本文是1976年4月5日,作者作为早稻田大学法学部部长,在早稻田大学大隅礼堂对入学新生的演讲的主要内容。

静不下心来什么事都做不成

今天,我之所以要以"学习法律的意义"为题目给大家做演讲,是因为我觉得各位中间肯定有人虽然身体已进了法学部,但并没有正确掌握学习法律学的意义,还没有下定决心,因而还有心神不定。人的一生中,如果不能下定决心,定下心来,就什么事都难以做成,就会白白地荒废一天又一天的大好时光。

我年轻时曾读过作家赫塞的一篇小说,至今还记得其中的大致内容:一名男子恋上了星星,他想和星星融为一体。于是,在一个星光美妙的夜晚,他站在断崖绝壁上,纵身朝着星星飞去,但就在离开悬崖的一瞬间,他突然感到"啊呀,这下完了"--他坠下了无底深渊摔得粉身碎骨而死去。

另一名男子也恋上了星星,他总想着我无论如何要与星星成为一体。一天晚上,他从断崖上向着星星飞去。由于他从心里坚信自己一定能和星星成为一体--于是,他成功了。

赫塞想要告诉我们什么?我想,他要说的是,我们的人生中如果没有百分之百的"一定要成为这样的人"等坚定的信念,绝对难以成功。哪怕你有百分之九十九的信念,只有百分之一的犹豫也不行。根据我这一生的经验,人的一生中,能否完成目标,首先看你是否下定决心。当然,要想取得事情的成功,启动的时机、战略、战术等也都

是必要的因素,但我认为,这些因素也都是只有在铁下心来的时候,才会自然而然地变明朗起来。

各位既然已经进入法学部,就应该看作是法律学把我们维系到了一起,他让我们聚在一起,这是前世的一种缘分。在次,我要对各位说的是,请把你的人生,把你的全部精力都暂且寄存到法学部中来。

进入法学部的动机模糊点就行

那么,各位究竟立下了什么志向而进入法学部的呢?我想未必各位都很清楚。是不是大部分人并没有作非常认真的考虑,只是觉得现在法律学很热门,于是就来了呢?不过我觉得,这就可以了。要正确理解法学部是学什么的,照理必须先搞清楚所学的对象即法律学究竟研究是什么,但那是要等到大学毕业时才能明白的事,高中生不可能具有这样的知识。在选择所学的专业时,大致上知道法学部是怎么回事,有个大致的印象就可以了。

不仅如此,大体上人的一生中,越是重要的事情越是容易被偶然性所左右而决定。我们人往往对午餐吃面条还是米饭之类的事,会认真想一下。但很少有人注意过,对于那些被称为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如就职、结婚等,往往是偶然决定的。例如,想必各位中间有人已经有了恋人了吧!一定会有人钻牛角尖似地认为,除了这个人,我这一生中已经没有别的适合我的伴侣了。当然,恋人不可能从全世界的异性中去选出一个人来建立起的感情的。但是,你的恋人究竟是从几个异性中选出来的?是什么机缘认识的?这值得想一下。人的一生中,值得重视的重大事情几乎都是偶然决定的。这样看来,在选择专业时,你究竟是以什么标准而选中了法学部的,即使不太清楚也没有关系,哪怕是第一志愿落空而偶然进入法学部的也没有什么关系。但既然你有缘进了法学部,如果不清楚地了解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就会心情浮躁而静不下心来。比

如,看到进了经济学部的那朋友手里拿着一本《日本资本主义发展史》在走着,就会觉得这个朋友将来会是一个开创日本未来的人,就会觉得经济学才是非常上档次的学问。再比如说,看到进了文学部的朋友腋下夹着一本《波特莱尔诗集》在走着,就会觉得文学才是追求人类灵魂中高尚深邃的东西,而觉得自己所学的法律学,是一种很世俗的技术性东西,不雅,土里土气的。确实,会有人对法律学怎么也适应不了,但即使你想离开法学部,也必须先充分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在此基础上再作决断。不然,就纯粹是心猿意马、见异思迁了。那样的话,无论到了哪一个学部,又会眼红另一个学部的。

学习法律学的意义与是否成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没有区别

对于法学部的各位学生来说,在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时,有一种方法,就是把学习者分为两种来考虑,一种是今后要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那样的法律工作者即法律实务家的人,另一种是不成为法律实务家,而是进入公司、政府机关或继承家族企业的人。当然,今后成为法官、检察官或律师的人,法律本身就是他们的谋生手段,在大学里所学的法律学知识原封不动地就能用到司法考试中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部分人对于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比较清楚。而与之相反的那部分人,不可否认,学习的意义就显得比较模糊。以前,我在考虑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时,一直是把这两种人分开来考虑的。现在仍有许多老师是这样宣传的。

但最近我的想法多少有了些改变,因为我想到了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这些狭义的法律家在内的广义的法律家,即在法学部潜心钻研过法律学的人,无论其职业是使用还是不使用法律的,无论他需要站到法庭上还是不站到法庭上的,社会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大量的这样的人。这样想,在大学里学习法律学的意义,无论今后是否成为狭义的法律家,都是完全一样的,而且必须是一样的,最近我是这样想的。那么,究竟为

大学生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大学生学习法律的重要性 摘要:学校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但是,当前学校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难有实效。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包括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强化法律素质;建立科学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探索学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关键词:法制知识;法治;法律素质;依法治校 现代学校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社会系统。作为这一系统基本要素的教育内容,会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和社会成员素质提高而不断地吐故纳新,保守的、甚至反动的教育内容将逐渐地排除出系统之外,科学的、进步的教育内容又会被系统主动吸收。1999年3月,“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实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现代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现代学校教育内容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必备的法律素养,已成为现代市民特别是青年大学生立足社会的基本条件。然而,实践中源源不断地发生在各类大学生身上的“法盲现象”,却频频向我们揭示:高校的“法制教育”课并未让学生们真正懂法守法。 前不久,内蒙古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两名在校大学生因为经济拮据,便连续制造了两起血案,分别造成受害人一死一伤。当问及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时,其中的一个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坦言:“实施抢劫就是想减轻家里的负担。”一个轻描淡写的理由,就成为一个鲜活生命丧失的理由。 备受媒体关注的马加爵杀人案、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硫酸伤熊事件、北京某高校学生马忠义携带仿真枪绑架案以及许多大学生因难以承受失恋而导致的犯罪等等,都成为大学生法制意识淡漠造成血案的典型案例。在大学生求职的历程中,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供需合同后,又私自毁约或者违约的现象亦屡见不鲜。 大学生处于青年期,心理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加上大学生人生体验浅,而社会又极其复杂,所以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法制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对法律条文的解释,要更多地关注学生应用法律的意识和能力的培养。教育者应让学生与周围世界包括教材、教师、同学以及客观的现实世界牘发生作用,直接去解决呈现在他们眼前的问题。因此,除了课堂教学之外,还应该开展丰富 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通过开展诸如法律知识竞赛、专题讲座和社会调查等活动形式,增加学生接触法律知识的机会,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促进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形成。

医学生学习法律法规的意义

作为一名医学生,不仅仅需要扎实的医学基础,还需要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后盾,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同时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医学法律可以维护正常医疗卫生工作的开展并提高医疗质量。以人类的健康、生命为工作对象的职务需要有相应法律、制度的约束和保障。法律不仅可以对道德败坏者进行道义上的谴责和法律制裁,还可以保障医务人员尽职尽责,履行其神圣的义务,于此同时,是医疗机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人类的健康服务。而且法律可以保障并促进医疗人员能够尽心尽职的去提高医疗水平。某些新的医疗技术通过医疗法律的通过,这不仅是对患者的一种保障,更是对医疗人员的一种监督与督促。 1法律法规对医学生的教育意义。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积极学法,严格守法,主动用法,自觉护法。统治阶级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以法律这样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以法律来调整习俗、道德和政策等行为规范,无法调整或调整不力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这一目的的实现除依赖国家强制力外,还必须依赖社会公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因为国家强制力仅仅是外部量,而法律意识则是实现法律目的的内在动力。提高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把提高法律意识从自在的行为变为自觉的行为,从而意识到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并把法律当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 2学习法律法规可以帮助医学生规范临床中的诊疗过程。目前我国与医学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境卫生检疫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红十字会法》《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传染病防治法》,例如在执业医师法中23到29条规定了医师的职业规则其中含有医师的义务如:1亲自诊察和即使正确填写医学文书的义务2应招义务即对危急患者,医师应当才却紧急措施即使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3正确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义务4告知和征得知情同意的义务5禁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义务6遵从调遣的义务7报告义务.再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列中指出因抢救极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在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后医学生对自己的临床操作有了更清楚的认识,知道什么样的做法才是规范合法的,这样不仅利于保护患者的权利对患者进行更加规范的诊疗,更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避免自己进入临床以后犯违法的错误。 3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利于医学生在将来的行医过程中保护患者的权利,减少医疗纠纷。伴随着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推出,人们开始认识到患者是权利的集合体,医师要尊重患者的权利,不能再用传统的父权临床决策思维进行服务。患者的权利是指患者基于其患者角色和独立人格所享有的某种作为或不作为的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都对患者的权利做了规定。患者享有包括生命权·健康权·生育权身体权隐私权平等医疗保健权知情同意权自主决策权等在内的广泛权利,就隐私权而言如果医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泄露患者隐私应承担法律责任。医学生在学习之后在今后行医中以及研究生阶段实习时就会时刻注意保护患者的权利加强自己的法律素养。 4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医学生明确医师的权利,在医疗纠纷中保护自己。医师的权利指获得医师资格和执业注册许可的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21条规定医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权力.例如其中一项权利为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在注册的职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察,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这些法律中规定的医师的权利利于临床工作的进行。 5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医学生更深刻的理解医患关系。医疗法律关系是指医务人员收患者委托或其他原因,对患者实施诊段,治疗等医疗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医疗法律关系均为平等民事主体间发生的,符合民法的一般要求,是一种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伴随医疗行为调整医患双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结果,是医患双方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与民事法律形式相结合的产物,本质是一种受民法保护的民事关系。所以学习民法刑法相关卫生法律利于医学生今后行医中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大学生成长的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大学生成长的作用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责任。我们在大学阶段要良好的发展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且我们也要处理好理想与现实、权利与义务、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合作、自由与纪律、友谊与爱情、学习与工作等关系。我们要学会怎样做人、做什么样子的人,怎样的生活会有意义,怎样的人生追求才有价值。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能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观念,打下扎实的思想道德和法律基础。它是一门能够提高我们自身修养的课程,对我们德智体美全方面发展有重大意义!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它体现着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思想道德修养课既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又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知识性,其内容十分丰富,包括政治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心理品质修养,美学修养,敬业修养等。其中政治修养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核心内容,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的主要内容,而心理品质修养则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的基础内容。思想道德修养课就是按照这些内容的内在联系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发展规律而构成的。 我还记得我们刚上这门课程的时候,大部分同学对这门课程是不屑一顾的,因为这门课程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门考查课而已,我们都只想到这门课程很容易通过,丝毫没有要想学好这门课的冲动。直到后来我们听了一节我们杨老师讲的课之后,对这门本来不是很看重的课有了浓厚的兴趣。在绪论部分,杨老师首先讲述了大学新生教育的内容。我们匆匆踏入大学校门,走在一个陌生的学习环境中,一切都充满着迷茫,不知下一步该走向哪里。正是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思修课的内容为我们这些孩子指明了方向,廓清了眼前的迷雾。讲课过程中,杨老师捡取了许多的事例来讲述我们课程中遇到的问题,把这些个具体、生动的事例作为珍珠,串联起来,授予我们每一位学生。这使我们对自己的未来、目标都有了一个良好的认识,以及定义。 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与法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就要求每个社会成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最后一个部分便是法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

法律与逻辑的关系 1、法学离不开逻辑,逻辑是法学的基础。 无论立法、司法、法治的实现,还是法学研究、法律教学都离不开逻辑。 理性思维与非理性思维的最根本区别是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思维逻辑性,就是思维活动遵循逻辑规律,正确地运用概念、恰当地做出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论证。 在法治社会中,违反逻辑的法律必将导致法律体系混乱,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律应更集中体现人类的理性,体现理性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是人类理性最重要的支柱性学科之一。 2、逻辑也要借助于法律的推动得以发展。 逻辑的诞生,除了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所产生的推动力外,雅典城邦民主制度造就的辩论风气(如议会辩论、法庭辩论等),特别是辩论中对谬误的驳斥和对有效论证的追求,为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 课程内容 第一章引论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 第三章命题(一) ——简单命题 第四章命题(二) ——复合命题 第五章规范命题及推理(自学) 第六章演绎推理(一) ——简单命题推理 第七章演绎推理(二) ——复合命题推理 第八章归纳推理 第九章类比推理 第十章假说与侦查假说(自学) 第十一章论证(自学) 第十二章逻辑学基本规律(自学)

第一章引论 本章要求: 明确法律逻辑学的定义、法律逻辑学研究的对象 第一节逻辑学及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1、“逻辑”一词的来源 由英文Logic音译过来的,它导源于希腊文λoyos(逻各斯)。 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性等。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把“逻各斯”看作是“顷刻也不能离开的那个东西”,“是指导一切的东西”。古罗马更多的用“论辩术”(dialectica)表示逻辑科学。 日本学者把“逻辑”思想译为“论理学”。中国学者把研究论辩的学问(逻辑)称为“名学”、“辩学”、“理则学”等;17世纪明末李之藻与葡萄牙传教士合作,将葡萄牙大学逻辑讲义《亚里士多德论辩学概论》译为《名理探》;19世纪末20世纪初近代思想家严复把“Logic”音译为“逻辑”,但他把英国逻辑学家穆勒的《逻辑体系:归纳与演绎》译为《穆勒名学》,仍用“名学”代替“逻辑”命名其书籍。孙中山先生把logic意译为理则学,即“思想之门径,诸学之规则”。20世纪30-40年代,“逻辑”的译名才逐渐被我国逻辑学界接受并使用。 2、“逻辑”的一般含义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 一般指如下四种含义: (1)指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2)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或看问题的方法。 (3)指人们思维的规律、规则; (4)指一门研究特定对象的科学, 即逻辑学。 二、逻辑学及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一)逻辑学的产生 逻辑学是一门古老的学科,有2000多年历史;源于当时论辩风气的盛行和科学的发展。三个发源地:中国、印度和希腊。 1、中国 春秋战国时代逻辑思想大为发展。出现了:惠施、公孙龙、墨子、韩非子、荀况等逻辑学家。以《墨经》对逻辑学的贡献最为卓著。 墨子:(公元前479-前381年) 2、印度 印度逻辑学称为“因明”。主要著作陈那的《因明正理门论》、商羯罗主的《因明入正理论》; 3、古希腊 逻辑学的主要诞生地。对逻辑做了最全面的研究——最有建树的是亚里士多德,其著作《工具论》。被尊称为“逻辑学之父”。 亚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年~公元前322年)是古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家、渊博的学者。

法律意识对当代大学生的意义

论法律意识对大学生健康成长 所谓意识是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是与物质相对应的。马克思主义早就告诉我们,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一开始就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只要人们还存在着,它就仍然是这种产物”,〔1〕意识是人脑对物质的反应,是人脑的机能、“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2〕意识根据它的对象和内容不同,可作不同分类,如自我意识、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可进一步细分,法律意识就是社会意识的一种。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3〕 据此,我们可以将大学生法律意识表述为:大学生群体对法、法律或其现象的反应形式,即心理、知识、观点和思想,包括对法律的情感、认知、评价和信仰等的内心体验。这种反应和体验是积极的,能动的。这种表述可以概括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层次和组成部分,正如刘旺洪教授所言:“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把握方式,是人们对法的理性、情感、意志和信念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体。”〔4〕大学生法律意识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虽然客观上讲,大多数学者都认为法律意识必然包括法律思想体系的理论内容,但就实际状况而言,在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中,法律思想体系理论内容的比重还是较低的。 一、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结构 大学生法律意识是一个多要素、多层次的复杂系统,它包括法律心理、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信仰四个基本要素,这四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由低级向高级,由深层到表层,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多层次结构。只有当四要素产生最佳组织效应时,才能实现整体功能的最优化。 1.大学生法律心理,即大学生在现代社会环境下对现代法及法律现象的直接心理反应、感受、体验等,是大学生对法及法律现象反应过程中所形成的直接的心理状态。大学生的法律心理是在对法律观念、法律理论、法律理念的向往与勇于接受的基础上和导引下而形成的直观而不片面、具体而不盲目的感性认识。这种感性认识可使片面性、盲目性、自发性降至最低限度,是大学生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克服自身的偏激性而获取的。因此,大学生法律心理具有如下特征:

大学生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大学生应具备怎样的的法制观念 学院:化学化工班级:化学1102 姓名:赵星学号:201113920223 论文摘要:法律意识是公民理解、尊重、执行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重要保证,公民的遵纪守法行为不会自然产生,而是在一定法制观念,法律意识的指导下实现的,具备了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就会做到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维护法律的一尊严。因此大学生树立法制观念,是现代化法制建设的要求,也是成为一名合格的接班人的需要。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大学生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不仅是实现自身价值的需要,更是实现新中国宏伟蓝图的需要。中国是一个依法治国的国家,十多亿的人口靠法律约束其行为,使国家蒸蒸日上,作为神会主义建设者的大学生应该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为国家法制建设作出贡献。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我们应该做到学法,知法,用法。 想要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念,首先要具有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意识既具备社会主义现代法律意识的基本内容和特征,又有自己的特征,同时还区别于一般社会群体的法律意识。就其主体而言,大学生的年龄层次、受教育程度有别于其他社会群体或社会公众;就其内容而言,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科学人生观和世界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成熟性。 2001年,有关机构对全国在校大学生进行了随机抽样1万余人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几乎所有大学生都赞同“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战略目标,认为应该自觉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等等。然而,同时却有42.67%的人同意“只有私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才应求助于法律”,15.41%的人“遇到法律纠纷”选择“托人私了”,80.96%的人认为“在亲情和法律面前,有时确实不好办”,42.97%的人认为“能够钻法律空子的人,都是有本事的人”,有52.54%的人“买到假冒商品”后只能“自认倒霉”。这些数据表明,中国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觉醒和增强,但大多仅仅停留在感性认识水平上,而且“知”与“行”存在较大反差;在不同大学生当中法律意识水平参差不齐。从大学生的行为表现来看,也是如此。一方面,大学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另一方面,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事例也不鲜见,如盗窃、抢劫甚至卖淫、强奸、杀人等犯罪行为,以及打架斗殴、毁坏公物、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随意撕毁就业合同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而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自我保护意识,致使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犯和损害。其中不少女大学生对自身安全关注不够,有些大学生在就业、勤工助学过程中被骗,有的大学生上网交友陷入不法之徒布下的陷阱…… 而作为大学生应当具备哪些法律意识呢? 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必须采取多种途径和灵活多样的方法。首先,要进行普法教育;其次,培养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权威的观念。树立法律权威即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使大

法律逻辑学课程复习考试试题及答案B

《法律逻辑学》复习纲要B 一、单项选择题 1.“工厂”和“工人”两个概念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A、全同关系 B、属种关系 C、交叉关系 D、全异关系 2.下列对概念的限制中错误的是()。 A、把“北京市”限制为“西城区” B、把“书籍”限制为“《法律逻辑学》” C、把“黄山”限制为“风景秀丽的黄山” D、把“数学家”限制为“陈景润” 3.属于联言判断的语言表述形式中合主联谓式的是()。 A、刑法和民法都是法律专业应该学习的课程 B、小张和小王都是法律专业毕业生,并且都是律师 C、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发展中国家 D、马寅初和孙爷芳都是经济学家 4.根据规范模态判断之间的对当关系,由“允许非P”可以推出()。 A、禁止P B、允许P C、必须非P D、不必须P 5.若两个直言命题变项都相同,而常项都不同,则这两个命题对当关系是()。 A、差等关系 B、反对关系 C、矛盾关系 D、下反对关系 6.同时肯定“所有的人都会犯错误”与“有的人不会犯错误”这两个命题会违反()。 A、同一律 B、矛盾律 C、排中律 D、充足理由律 7.既断定SAP假,又断定SEP假,则()。 A、违反同一律 B、违反不矛盾律 C、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 D、违反排中律 8.“P∧q”的等值判断是()。 A、P→q B、P∨q C、P∧q D、P←q 9.断定“这个S是P”与“这个S不是P”同真,则()。 A、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B、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 C、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D、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 10 “甲与乙是同案犯”这一判断是()。 A、性质判断 B、联言判断 C、选言判断 D、关系判断 11.当“SAP”与“SIP”均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 A、全同关系 B、全异关系 C、交叉关系 D、真包含关系 12.“圆是平面上的点对一个中心保持相等距离所形成的封闭的曲线。”这个定义是()。 A、语词定义 B、发生定义 C、功用定义 D、关系定义

大学生法律意识的作用及培养

大学生树立法律意识的作用及培养 摘要: 知法爱法是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意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树立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对大学生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拥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可以及时有效的保护人自身的权益和生命安全。工作初期要签的劳动伙同法,和人结婚也有婚姻法对自己的保护。如果什么都不了解一点的话。吃亏了受伤害了都不知道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所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是对大学生今后的人生都有重大作用的的事情,相当于在培养一种自尊、自律、自强是人生态度。 摘要:大学生法律培养作用 一、非法律专业学生了解法律的基本意义 “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①高尔斯华绥曾经这样说过。可见法律就是一样用来保护我们自身权益的至高无上的权利。知法懂法通晓利用基本法律常识来保护自己,就怕的是你不懂法。所以为每个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开设法律方面的课程是非常有必要的。“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②康德这句话既客观又公正的阐释了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他可以用来保护我们普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到侵害。工作顺心了,生活开心了,身心自然就健康了,人自然就幸福了,我们追求的生活自然就来了。所以在进入社会之前要学会从头到尾的保护自己,因此大学生了解一些基本法律是非常有必要的。懂得一些基本法律,在大是大非面前才能更好的做出理智正确的判断与取舍,在自己受到伤害时懂得用法律为自己保驾护航,使自身权益不受到侵害;在别人受到伤害时,还可以保护他人,助人为乐也是中华民族优秀的品质。 二、法律的作用 1、对国家 春秋战国时期,国家四分五裂,群雄割据,在这个时期涌现出无数的思想家,构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正是因为各派的思想主张法律不同,各自认同的君王不同,才会有那么多的战乱和纷争,以致人民在这样的局面下倍受欺凌,时局动荡。儒家认为只要人人遵守符合其身分、地位的行为规范,便可维持理想的社会秩序,国家便可长治久安了。因此儒家极端重视礼在治理国家上的重要性,提出礼治的口号。同时也主张德治。孔子说“为政以德”。他比较德刑的优劣,得出结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儒家既坚信人之善恶是教化所致,也坚信教化只是在位者一二人潜移默化的力量,于是从德治主义愆而为人治主义。这样的法治理念在和平时期还行,在战争纷乱的年代就不行了。 法家反对礼治、德治、人治,主张法治。认为国之所以治在于赏罚,一以劝善,一以止奸,否认仁义道德的价值,认为并不足以止乱,无益于治。法律的作用原在禁恶,非为劝善。 ①出自英国小说家约翰·高尔斯华绥 ②出自德国哲学家康德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大学生成长的作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大学 生成长的作用 篇一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 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是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成才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课能帮助大学生从历史和现实的大量素材和生动事例中,汲取有益的精神养料,获得真、善、美的心理启迪,正确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综合素质,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和人民的业绩。具体地说,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有助于学生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更好地完成大学期间的发展任务。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是大学生人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将经受多方面的新考验。它既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发展的机遇。然而,由于当代社会背景以及个体特点及其经历的原因,近年来大学生在这一转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地影响大学生教育任务的完成及个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有助于大学生提高自我素质,增加应对现实中各种挑战的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大学期间的各项发展任务,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之才。

其次,有助于青年学生积极探讨人生的具体问题及其哲理,尽快选择并走上成功之路。随着大学生离开家庭并逐渐融入社会,他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有关个体和社会发展的具体问题,并引发有关人生和社会问题的相应思索。“思想道德修养”课程针对大学生发展过程中的这一特点,从大学生在大学期间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发,进而透过具体现象探讨人生和社会发展的哲理问题,将有助于青年学子拨开市场经济的迷雾,避免西方资本主义价值取向的干扰,确立正确的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和人生价值,从而为自己的成才拨正航向。 最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学习,还将有利于青年学生不断地完善自己,实现自我的新境界。修身养性向来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重要境界,它既是青年人个体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承担了重要责任,党和政府对此也寄托了殷切希望。通过课程的学习,将有助于青年学生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精华,并在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无愧于时代与民族的重托,真正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法律逻辑学 (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知识点

法律逻辑学 (第二版) 主编陈金钊 熊明辉 目录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第二章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 第三章概念与法律概念 第四章判断与法律判断 第五章推理与法律推理 第六章论证与法律论证 第七章大前提的建构(一):法律发现 第八章大前提的建构(二):法律解释 第九章小前提的建构:法律事实的认定 第十章法律论证评价与谬误 第十一章道义逻辑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第一节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 一、西方法律逻辑简史 逻辑学通常被认为产生于古希腊,其始祖就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在古希腊,逻辑学的产生被认为有两大动因:一是公共演讲,二是法庭辩论。由此可见,逻辑学一开始就与法律是分不开的,法律与逻辑之关联有着悠久的历史。 二、我国法律逻辑简史 第一阶段是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二阶段是现代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三阶段是法理学研究方法阶段。 第四阶段是非形式逻辑研究方法。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三、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在古希腊时代,逻辑学是应民主和法治的需要而产生的,其目的是找到一种评判决断的理性工具。自从亚里士多德确定了逻辑学在理性评判中的不可替代地位之后,逻辑学就成为维护与实现法治的基础性工具。如前所述,弗劳斯已把法律与逻辑看成是最亲密的朋友,而霍姆斯曾指出:“法律人的训练主要是逻辑训练,司法裁决的语言主要是逻辑语言。”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四、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内容 从宏观的角度看,法律逻辑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 从微观的甚至是核心的内容来看,法律逻辑学主要是研究法律推理与论证方法的学问。五、法律逻辑的特征与功能 (一)逻辑学角度的特征 1.法律逻辑首先必须是逻辑。 2.法律逻辑是一门应用逻辑。 3.法律逻辑是一种语用逻辑。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 (二)法学角度的特征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法律逻辑学》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法学理论学时:___32____ 实践学时:__ 4___ 一、课程说明 1、开课的意义,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开课意义】 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法学与逻辑学存在着特别密切的关系,如法律的制定或执行、法律的研究和运用,无不广泛地涉及逻辑问题;因此,学习法律逻辑对从事法学或法律工作的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知识。 【课程性质】 本课程为本科法学专业的专业选修必修课程。 【目的与任务】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应用性质的形式逻辑分支学科。法律逻辑的工具性学科性质,决定了它特别强调掌握、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技能和技巧。 法律逻辑学是培养法学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逻辑思维、思辨能力不可缺少的基础学科。使学生掌握法律逻辑思维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培养学生逻辑思维的能力和素质,为专业课程的学习和今后的工作打下逻辑学基础。 2、课程的教学目标及要求 【教学目标】 使学生比较系统地学习和掌握法律逻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通过自觉地进行逻辑思维和表述论证的训练,提高思维的准确性和敏捷性,增强论证的逻辑力量;同时,为进一步学习和理解其他各门具体科学知识提供必要的逻辑分析工具。 【教学要求】 通过学习,学生应全面了解逻辑学的基本知识,深入理解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并熟练掌握逻辑学的基本方法,包括词项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归纳逻辑及逻辑基本规律等内容。同时,学生还应该了解侦查逻辑、法律规范逻辑、法律论辩逻辑等特殊的法律逻辑问题,并能举一反三,学以致用。 3、课程与其他课程的联系与分工 法律逻辑学具有跨学科的性质,因此,本课程的先修课程为:法学专业基础课程,尤其包括民法、刑法、诉讼法等。 4 二、大纲本文(小四宋体加粗) (一)课程内容与重点难点 第一章绪论 1、学习目标及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性质,搞清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意

道德与法律对当代大学生的重要性

道德与法律对当代大学生的重要性【摘要】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是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学科领域。道德是社会关系的产物,只要形成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关系,就一定会产生道德。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应运而生。当代社会人们的道德状况逐渐出现了危机,法律出现了漏洞。走在路上的都不敢去扶倒在路边的老人;拾到100块钱连忙揣在兜里,生怕被别人看到;考试作弊的人越来越多……当代年轻人的道德越来越受到挑战,此外当代大学生法律知识淡薄,不能切实保障自己的自身利益,导致现在大学生只是温室里的花朵,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要提高道德修养,了解法律知识,增强自身能力,建设强国梦。 【关键词】当代青年(大学生)道德修养法律认知问题如何做 正文:当代青年是21世纪的开创者,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我们不仅需要掌握丰富的文化知识,遵守道德规范,还要了解众多法律知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建设更强大的社会主义体系。当今的大学生独生子女很多,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子女需要什么就给什么,大多数父母忽视了对孩子们思想道德教育,造成一部分孩子自私、狭獈、唯我独尊的习惯。再加上法律知识的不健全,孩子们总是想当然,我行我素,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深入进行党的

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教育,引导当代大学生走向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 现阶段大学生存在的问题: 一、人生观、价值观有些模糊。大部分学生了解自己的任务,清楚现在的社会竞争情况,但是,仍然有一部分同学没有明确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这是潜在的人生危机。 二、素质方面有所欠缺,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在如此激烈的社会竞争中,我们当代大学生,虽然有文化,有知识,但是我们无法很好的适应社会的需要和当今激烈的竞争,那就根本无法谈及为社会做贡献、无法达到社会以及老师家人对我们的期望。 三、对国家的法律知识欠缺。对于法律法规,我们当代大学生了解太少,虽然有着高学历,但我们的利益当受到侵害时,却不知道如何去维护,这是当代大学生面临的首要问题。由于对法律知识的欠缺,长期处在温室里的大学生更容易成为违法犯罪者利用的工具,以至于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如何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增强法律知识,改变这些现状呢? 首先加强父母对孩子的道德和法律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所有行为都在有兴与无形中对孩子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这对以后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

法律逻辑学

法律逻辑学 1.逻辑的含义 (1)指客观事物的规律 (2)指思维的规律、规则 (3)指研究思维的结构形式及其规律的学科,即逻辑学 (4)指某种特殊的观点、方法 2.法律逻辑学特点 (1)介绍一般的逻辑理论 (2)介绍和研究涉法思维活动中特殊的形式与规律的逻辑理论 3.法律逻辑学的意义 (1)是推进法律一致性的重要手段 (2)有助于提高立法工作的水平 (3)有助于提高法学研究和依法办案的能力 4.什么是命题 命题是表达思维对象的情况并具有真假之分的语句 5.命题的逻辑特征 (1)命题总是对思维对象的情况有所断定 (2)命题最基本的逻辑特征有真假之分 6.命题与语句的关系 (1)命题与语气有着密切的关系,命题要通过语句来表达,语句是命题的表现形式(2)命题与语句又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 a.命题与语句因其各自的特点不同,分别成为不同学科的科研对象 b.并非任何语句都直接表达命题 c.同一语句可以表达不同的命题 d.同一命题可以用不同的语句来表达 7.复合命题可分为? 联言命题、选言命题、假言命题、负命题 8.直言命题 直言命题就是反映思维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它是以主谓式语句表达的命题。直言命题又称性质命题 9.直言命题主、谓项的周延性 (1)全称命题的主项周延 (2)特称命题的主项不周延 (3)肯定命题的谓项不周延 (4)否定命题的谓项周延 10.换位法 通过交换直言命题主、谓项的位置而推出另一个直言命题的推理,称为换位法 11.换位法必遵守的规则 (1)只改变主项与谓项的位置,不改变命题的质 (2)在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周延 12.三段论 三段论是由包含一个共同项的两个直言命题作为前提,推出一个新的直言命题作为结论的推理

当代大学生应当如何用法律与道德来规范自己的生活

当代大学生应当如何用法律与道德来规范自己的生活 教育是培养人、造就人的社会活动。教育的产生和发展依赖于一定的社会需要,它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等都有着密切的关系。教育的社会性质决定着教育的基本方针和学校的培养目标,我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学校不仅要有完备的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教育体系,而且还要重视和加强德育,具有完备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思想道德修养课就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它体现着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思想道德修养课的基本内容 思想道德修养课既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又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知识性,其内容十分丰富,包括政治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心理品质修养等。其中政治修养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的核心内容,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的主要内容,而心理品质修养则是思想道德修养课的基础内容。思想道德修养课就是按照这些内容的内在联系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发展规律而构成的。具体地说,思想道德修养课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适应转变,认清使命。经历了“黑色;六月”的大学生带着对大学生活的理想和憧憬,步入了大学校园。然而现实中的大学及其大学生活往往与这些“骄子”心目中的大学及其大学生活有着较大的差异甚至强烈反差。“适应大学生活,确立新的目标”这一章是针对大学新生在新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所产生的失落、沮丧、、困惑及其各种矛盾,从不同角度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大学及其大学生活,迅速调整方位,积极适应大学生活。在这一章里我们通过对大学精神,大学使命,大学为青年学生成才提供的条件等的描述,揭示了大学的内涵及其接受大学教育的本质意义,以期引导大学新生珍惜大学生活,把握机遇,尽快找准成才的立足点,确立新的目标,迅速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过度。“21世纪大学生的历史使命”这章是21世纪世界和21世纪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趋势与21世纪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密切的关系。一个时代有着一个时代的使命,21世纪的大学生承担着迎接“两个挑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交给了当代中国青年,这一章主要是引导当代大学生认识21世纪的世界和中国,明确历史使命,提高自身素质,不辜负党和国家、人民的重托。“正确对待交往、友谊和爱情”,这一章围绕交往、友谊和爱情问题,引导

2020年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参照模板

《法律逻辑学》课程重点与教学要求 前言、第一章 首先要说明的是:凡使用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学习逻辑学课程,并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的电大各专业学生,不论你学的课程叫法律逻辑学,还是经济逻辑学或普通逻辑学,都可以根据本课程提供的辅导进行学习。因为,我们的教材是统一的,教学大纲大致相同。 从本节课开始,我们要着重对逻辑学的一些重点和难点进行讲解,并联系期末考核的题型,有针对性地讲一些典型题的解题思路和方法,带领大家做一些练习。 先讲一下:为什么法律专业学生要使用《普通逻辑学》这本教材来学习法律逻辑学呢? 这是因为:法律逻辑学严格地说,它是一门介乎于法学和逻辑学之间的边缘性学科,是研究法学和法律工作中逻辑问题的应用逻辑。 但就目前情况看,法律逻辑学还是一门正在研究和探索的新学科,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而目前我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大多是在没有学过普通逻辑知识的学生中开设的,目的在于让学生把握普通逻辑的一般原理及其在法学和法律工作中的应用。所以,我们现在学习的法律逻辑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而是"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 的简称。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能够与其他专业学生使用同一本逻辑教材的原因。 为了使不同专业的学生能够结合自己的专业学好普通逻辑知识,我们为不同专业的学生配备了不同的学习指导书。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逻辑学与其他专业的学生相比,个别侧重点有所不同。这一点,我们会在必要的时候作特别说明。

对"逻辑"一词,大家一定并不陌生。因为日常语言表达中常用到这个语词,如"思维应当合乎逻辑"、"说话写文章要有点逻辑性" 等等。 可是,什么是逻辑学?怎样才能使我们的思维合乎逻辑呢?这些问题就不一定能人人说得明白了。而这正是我们学习逻辑学这门课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第一章的重点、难点 《法律逻辑学》例题解析 (前言) 学习逻辑学的目的是提高我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因此,同学们在理解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必须反复运用才能熟练掌握。其中,认真做好逻辑练习,提高解题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在解题过程中,同学们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一、学会把具体问题“形式化”也就是要学会撇开具体内容,抽象出思维的逻辑形式。简而言之,就是学会用字母和符号来代替语言文字表述的具体问题。有的同学习惯于就事论事,纠缠于具体内容,这对于分析复杂的推理就比较困难。其实,同学们如果掌握了把具体问题形式化的方法,就会把复杂的问题分析的简单明了,更容易理解和掌握各种逻辑形式的特征和关系。 二、学会对问题进行逻辑分析。逻辑学是人们获取新知识的工具,我们在解答逻辑练习题时,更应该运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尤其是做一些比较复杂的综合推理题时,更需要通过全面分析、抓住关键、总结规律。经过不断的努力,大家的逻辑分析能力就会逐渐提高。 逻辑学的考试侧重于逻辑思维能力的考察。考试题目中,单纯记忆性的很少,绝大部分都是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有的题还比较灵活。所以,单纯靠考前突击,死记硬背肯定是通不过的。这就要求同学们平时下功夫,加强训练,提高解题能力。这样,在复习和考试时就会轻松自如,取得好成绩。

法律逻辑学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2、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逻辑特征。 3、定义都由(被定义项)、(定义项) 和定义联项 三部分组成。4、划分都由(母项)、(子项)和划分的根据(或标准)三部分组成。5、模态命题是指包含有各种(各种模态词)的命题6、模态命题就是断定事物(可能性或必然性)的命题。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定义透过列出一个事件或者一个物件的基本属性来描述或规范一个词或一个概念的意义、2.划分把整体分成若干部分3、选言推理:根据选言命题的逻辑性质而进行的推理。选言命题有相容与不相容之分,相应地,选言推理分为相容选言推理和不相容选言推理两种4、演绎推理就是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 得出具体陈述或个别结论的过程。演绎推理的逻辑形式对于理性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对人的思维保持严密性、一贯性有着不可替代的校正作用。5.归纳推理就是从个别性知识推出一般性结论的推理。很特殊的情况发生,比如地理环境中发生了什么异常使得兔子必以撞树为快. 四、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1、简述划分的概念和应当遵循的规则P27-29 2、简述定义的概念和 应当遵循的规则P22-25 3、简述三段论的格与式P90-92 五、论述题(20分)试述三段论的规则和谬误 三段论谬误是存在形式上的,所以称之为形式谬误。(与第四章的非形式谬误相对照)规则1.避免四项. 结论只断定了两项,主项(小项)和谓项(大项)。这两项要分别与中项联系,结论才能是合理的。这三 项不能多也不能少,否则三段论就都是无效的。这种谬误通常称为四项谬误。这种谬误常源于语词歧义, 中项的语词发生歧义。与大项联系的是一种意思,而与小项联系的则是另外一种意思。 试题二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甲与乙是同案犯”。这属于关系判断中何关系?(1)①对称2、如一有效三段论的大前提为特称判断,则其小前提应是??(3)③MAS 3、“你有义务作证,因为你知道案情”。这段话作为三段论,省略了?(4 )④大前提4、如一有效三段论的小前提为 否定判断,则其大前提应是?(3 )③PAM5、中项在大前提和小前提中皆作为谓项。这是三段论的??(2 )②第二格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2、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 3、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 4、充足理由律可以表述为:( A真,因为B真,并且B能推出A) 5、科学假设的的建立一般要经过初建阶段、推演阶段和验证阶段三个阶段。 6、论证一般是由论题、论据、论证联项三个要素组成。

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意义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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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意义与措施 作者:邓微 作者单位:四川音乐学院社科部,四川,成都,610021 刊名: 读与写(下旬) 英文刊名:DUYUXIE 年,卷(期):2010,07(7) 参考文献(4条) 1.刘旺洪法律意识论 2002 2.郑秋艳;谢焱;王旭新时期高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途径[期刊论文]-理论学习-山东干部函授大学学报2009(02) 3.任以顺;王冶英公民法治意识淡薄的成因与法治观念培育[期刊论文]-东方论坛 2001(4) 4.孙志华加强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几点思考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罗艺方.LUO Yi-fang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之我见[期刊论文]-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2) 2.苏静艳.SU Jing-yan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刻不容缓[期刊论文]-辽宁科技学院学报2006,8(3) 3.李艳华.毛贻伟.刘晓红新形势下关于大学生择业观的几点思考[期刊论文]-时代教育(教育教学版)2010(8) 4.李东浩浅析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及教育策略[期刊论文]-社科纵横2007,22(6) 5.黄炜.刘伟大学生择业观研究[期刊论文]-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31(9) 6.王茁宇对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的反思与探索[学位论文]2010 7.陈天略创新法制教育,积极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期刊论文]-法制与社会2009(32) 8.耿树丰如何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期刊论文]-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6,23(8) 9.吕佳如何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期刊论文]-前沿2004(5) 10.崔长珍.CUI Chang-zhen关于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期刊论文]-河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1) 引用本文格式:邓微加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的意义与措施[期刊论文]-读与写(下旬) 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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