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门店:

目录

第一章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

第二章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3)

第三章医保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4)

第四章医保刷卡操作管理制度 (8)

第五章定点药店医保刷卡操作流程 (10)

第六章参保人员身份确认制度 (11)

第一章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务工作,严格遵守医疗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发生,特制定药店医保工作岗位相关人员职责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

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 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

4. 1. 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

4.1.2.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禾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帐目和财务帐目建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

4. 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

4. 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 3. 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

4. 3. 2.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违规配药。

4.3.3. 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药和销售,并经本门店执业药师或药药师审核后签字确认方可配药禾销售;非处方药在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下配药和销售。4. 3. 4.企业应该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

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提供24小时配药销售服务。

4. 3.

5.收费员上岗规范电脑操作,按照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4. 3. 6.本企业定点药店遵守道德,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卷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4. 3. 7.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4. 3. 8.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做好药学服务工作。

第二章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1、目的:重视退费管理,为了堵塞经济漏洞,防止本企业医保定点药店收入流失,使本店经营活动合法、有序、规范地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药店

3、职责:医保定点门店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 1.及时发现计算机程序的缺陷,防止医保收费人员利用软件缺陷,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医保定点药店退费的犯罪记录。对计算机操作系统设置权限,限制收费人员退款行为。

4. 2.一经销售出去的医保药品品种,若无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具体按照《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中(药品退货管理制度)执行;

4. 2. 1凡是有退费的必须凭本店的销售凭证,按退货流程管理制度进行,防止利用退费手法来进行不正当活动,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4. 3如需有退费的实行店长负责制,层层把关,签字确认,并把退费相关凭证和记录保存备查。

4. 4.加强收费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细化和强化收费员的工作责任。

4. 5.企业优化管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沟通,保证企业内部常态化管理。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权限,确保退费审批与门店退费审核。

4. 6.优化退费程序和流程,方便顾客退费,对各项退费的票据要有退费理由,质量负责人和店长要签字确认;收费员应做好退费工作。

4. 7.加强票据管理,票据是反映本企业医保定点药店收入最真实的凭据,堵塞财务漏洞,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职能;财务负责人对票据进行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稽查、归档管理,票据负责人应审查票据的合理性。

4. 8.本企业总经理禾质量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票据抽查。

第三章医保费用结算管理制度

1、目的: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帐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数据准确,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适用于医保定点药店管理

3、职责:总经理、质量负责人、门店店长、财务管理员

4、内容:

4. 1.财务票据管理:

4. 1. 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点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

4.1.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4. 1.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 1.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4.1.

5.财务管理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4. 1.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盈亏账务处理,向总经理提出整改等建设性意见。

4.1.7.门店做好财务原始凭证的分类装订和保管一,每月初对上月的销售票据和采购票据、退货票据、日常支出票据等分类收集并保存。

4. 1. 8.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4. 2.费用结算管理:

4. 2.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费用的药品,自付款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

4. 2. 3.门店对外配处方药施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

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2.4. 门店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疗保险局

做好相应的日清帐、月对帐管理工作。

4.2.

5.医保中心对门店划扣的资金按照《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

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帐,每月定期向区医保中心申请结算

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帐目清单。

4. 2. 6.若电脑系统发生操作问题和网络问题应立即与医保计算机系统管

理中心和网络营运维护公司联系,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4. 3.门店要及时收集市、区医保局所发布的相关文件夹,并组织人员学习。

4.4.按规定做好医保药品采购、销售的有关gsp质量台账。

4. 5. 医保发票存根根据地财务规定年限保存,并装订成册,保存2年备查。

4. 6.存货管理:

4. 6. 1.加快存货周转,减少资金占用,防止近效、失效、滞销药品的发生。

4.6.2.财务部应当准确、及时、全面的做好存货进销存的记账工作,监督检查存

货的录入,每月结账前,结账后2个工作日内都应当对计算机系统成本进行核查,对于应当予以调整的需申请调整。

4. 6. 3.要按照企业的盘点制度进行盘点,并提交盘点报告和处理方案。除近失效

期滞销药品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处理外,对超过90天的滞销药品须随同盘点报告

一并提交,发生的超过90天的滞销药品从药品管理部门当期的业绩中扣除,直至销售为止。

第四章医保刷卡操作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医保刷卡人员行为,确保医保相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适用于医保定点药店管理

3、职责:总经理、质量负责人、门店店长、财务管理员

4、内容:

4.1.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为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药品自购服务,必须遵循以下操作流程:核验→核价→账户划扣→开票→配药→复核→资料记录→保存备查。

4. 1. 1.核验《医疗保障卡》和外配处方,发现有伪造、涂改等情况的,应拒绝刷卡或与当地医疗保险中心联系。

4. 1. 2.核验《医疗保障卡》上姓名与持卡人是否一致。

4. 1. 3. 按照规定一个人一天内在同一个药店内只能刷卡消费一次,总金额不得超过400元,最小包装超400元需要药师审核备案。

4. 1. 4.按照规定不得套取医保卡中的现金。

4. 1.

5.凡参保人员持卡购药消费时,医保卡内金额不足的应现金支付。4.1.

6. 严禁参保人员持医保刷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或与药品无关的消费;严禁门店营业员向参保人员直接或间接推销与医保报销药品之外的商品。4. 2.根据医保管理有关规定,逐一核对外配处方所列药品品种进行核验,

凡不符合规定报销的,不予配药和刷卡。

4. 3.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药品以及医疗保险药品支付政策,准确核价。4. 3. 1.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的西药与中成药所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支付。

4. 3. 2.提供处方外配服务时,应当在外配处方上注明合计价格,如外配处

方的药品是通用名时,应当由参保人员自由选择不同价格的同种通用名药品。

4.3.3.对符合本市基本医疗用药范围及相关规定的,门店应当使用《医疗保障卡》刷卡。

4. 3. 4.《药品目录》中“支付”一栏为“甲类”的,在药品名前(后)打印“甲”字样,“支付”一栏为“乙类”的,在药品前(后)打印“乙”字样。

4.3.4.必须提供所购药品品种的明细药品名称和价格,账户划扣前金额和划扣后余额,要字迹清楚,便于参保人员核对。

4. 4.门店外配处方药品,不得擅自更改。

4.5.参保人员可以自由选购所需要药品,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当提供药学咨询服务;正确引导参保人员选购商品,不得采取欺骗或诱骗行为为参保人员介绍商品。做到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

4. 6.门店必须确保所销售药品质量安全、稳定,严禁销售假药、劣药。

4. 7.处方药由当班执业药师依据处方详细复核,准确无误后发药。

4.8.非处方药由当班执业药师依据参保人员自购药品详细复核,准确无误后发

4. 9. 妥善保存外配处方、处方药销售记录和其他处方药品销售记录,保存2年备查。

4. 10. 医保文件、相关记录保存2年备查。

第五章定点药店医保刷卡操作流程

第六章参保人员身份确认制度

1、参保人员持卡到定点药店划卡时,需药店营业员和收银员两个环节核对、复核医保卡上的照片是否与划卡人相符。

2、如有不符需代购人出示医保卡及医保卡本人身份证明、代购人本人身份证,并填写《药店代划卡信息登记表》进行登记。

3、将代划卡人信息及身份证照片进行影像留存。

4、经核对发现可以人员及医保卡,拒绝给予划卡服务,严重的及时联系相关部门。

医保管理制度(新)

医保管理制度 一、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 (一)门诊医师接诊时,收住患者时,必须认真核实就诊者医保本,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资料,发现持非本人医保本就诊者,应拒绝提供门诊或住院医疗医保服务。 (二)参保人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住院登记处应登记病人的医保类别(市、县、区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建档立卡户,工伤),并到医保窗口登记信息,提供确认身份的医保本(卡)、身份证复印件,医保人员查实是否属于参保报销范畴(打架、酗酒、自杀、有第三方责任人的车祸等,不予报销,不享受扶贫政策),医保患者只需交纳30%左右住院押金。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诊医师再次核实参保患者信息,有不符报销条件的,及时向医保结算中心反馈,经医保办调查核实后,不予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等医保城乡贫困人口,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医疗协议后,一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医院不得收取押金,患者出院时仅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三)病人出院后,在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持身份证(医保卡)、出院证、发票在医保窗口再次验证合适,及时结算,办理医保报销,民政救助,保险公司大病,工伤报销等手续,即时付现

(超过银行制定标准的,打卡)。 二、参保等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得到及时的治疗,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当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二)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时按“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中规定相关流程执行。 (三)参保人出院时,出院结算窗口凭患者出院通知书、押金单,办理出院结帐手续,在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四)急、危、重症的病人住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特殊危急情况下,做好为病人入病房服务,办理入出院等手续,解决病人实际问题。 三、参保人员转诊制度及转诊病人报销制度 (一)参保人员转诊,需先在我院就医治疗。 (二)本院目前暂无设备或技术条件诊治抢救的病人,可以转院治疗。 (三)本院或外院专家会诊未确诊的疑难病人,确需到市外

武汉医保报销流程

武汉医保报销流程 六、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结算(两定机构月度结算) 1.办事依据:《武汉市基本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关于大额医疗保险规范用 药的通知》(武劳社医[2007]12号) 2.办事程序:每月10日前(逢节假日延至15日)将上月大额申报资料送至大额办。 3.须提交的材料:凡申报大额保险费用须统一使用“武汉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理赔资料袋”,同时上报“定点医院大额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电子版及手工版各一份)。资料袋封面各栏目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晰端正;申报明细表须加盖公章。住院资料袋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IC卡(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医保结算清单(表38)、首次病程记录(复印件)、出院记录(复印件)、 长期医嘱(复印件)、临时医嘱单(复印件)、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门诊资料袋内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IC卡(复印件)、医保结算清单(表38)及收据原件. 注意事项:?住院费用须提供汇总清单、?门诊费用也须提供医保结算清单(表38)及收据原件、?门诊用药应标明每种药品的单价及规格、?凡进行放射治疗均须提供放疗治疗单。重症病人需要提供重症病历首页。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收费依据:无收费 6.办事时限:1个月 一、紧急抢救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 1、参保人员因紧急抢救而就近前往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以下简称市内急救直接转院)。 2、职工因公出差、探亲或在法定假期期间在外地门诊紧急抢救(以下简称外地急救)。 (二)申报资料:

1、市内急救直接转院人员7日内(或5个工作日)写出书面报告(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确诊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 2、外地急救人员10日内(或7个工作日)由所在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写出书面报告(单位盖章并签署意见)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 (三)受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 (四)审批时间: 急救直接转院人员及外地急救人员在7个工作日内 审批。审核后无论同意与否,在规定时间内以电话形式通知到单位或个人。二、定点医院转院申报程序: (一)申报对象: 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由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提出转院申请转往市外或市内转院定点医院(同济、协和、广州军区总医院、武大中南医院、武大人民医院,以下简称转院治疗定点医院)。 (二)申报资料: 参保人员应提供定点医院开出的转院审批表、出院小结、发票。 (三)受理时间: 每周工作日。 (四)审批时间: 通过定点医院转院无特殊情况即时审批。 三、转院费用申报程序: (一)参保人员出院后一个月内,由单位经办人员填报《医疗费用申报审核表》相应栏目并加盖单位公章(灵活就业人员由参保辖区社保处盖章),附转院审批表;费用单据(发票原件);住院汇总清单或明细帐原件(跨年度的提供每日清单);出院小

医保结算常见问题的处理

医保结算常见问题的处理 一、医保病人资料资料准确问题 处理方法:核对病人资料,身份证。 二,上传费用明细时: 原因:有收费项目未匹配医保码和上传 处理方法:取消上传明细,查看哪个新增加收费项目,匹配医保码并上传,再重新上传费用明细。 三、上传费用明细时:

原因:有药品未完善维护好。 处理方法:取消上传明细,查看是哪个药品,通知药库维护好。四、上传费用明细时: 原因:编码为LS30046的收费项目未上传药监码。 处理方法:取消上传明细,按照三大目录再核对该药的药监码,重新匹配好上传,再重新上传费用明细。 五、上传费用明细时: 原因:第一次上传费用明细后结算报错,再次结算时提示。但发票未打印出来。 处理方法:叫医保科联系县社保取消该病人的结算。取消上传费用明细,再上传费用明细。

六:作废发票时: 处理方法:叫医保科联系县社保取消该病人的结算。取消上传费用明细,再上传费用明细。 七、上传登记时,系统无病人资料 处理方法:叫病人返社保咨询。 八、结算时 原因:未上传费用明细 处理方法:重新上传费用明细。 九、上传费用明细时:

原因:未上传医保登记。 处理方法:重新上传医保登记。 十、上传费用明细时: 原因:医保网络中断。 十一、上传登记时: 原因:病人未出院又办理入院登记上传。或出院未结算。处理方法:先进行上一次住院的出院并结算。 十二、上传费用明细时:

原因:记帐费用里有手工录入的负数。 处理方法:后台操作,删除该条记帐费用。 十三、上传登记时: 原因:病人入院上传登记后,被在后台删除登记,再上传会报错。 处理方法:在入院登记取消医保登记上传。或在后台删除HIS系统登记记录。 十四、上传明细时: 原因:未上传登记。 处理方法:取消上传费用明细,上传入院登记。 十五、结算费用金额与医保结算金额不一致: 1、相差1分钱 原因:收费项目有小数点后3位或小数点后4位数,四舍五入问题。处理方法:后台处理数据。先取消上传费用明细,再重新载入明细,上传,结算。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查询方法医疗保险有很多相关因素是缴纳者不清楚的事情,比如缴费年限,缴纳比例,缴费基数等等,这就涉及到医疗保险的相关查询问题,所以了解了医疗保险的查询方法,就能及时的了解自己的医疗保险的缴纳现状. 国家政策规定,正规公司需要为自己的员工购买社会医疗保险.为了相应国家的这种号召,如今社会很多公司都为自己的员工购买了医疗保险,但很多人由于缺乏具体的保险知识而不知如何去查询它.事实上,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社会医疗保险如何查询余额,如何查询个人消费记录以及个人及单位缴费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具体介绍下究竟如何查询社会医疗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都是在自己所属的地购买,正因为个人购买的社会医疗保险所属地不同,我们在查询的时候就必须要去参保地社保网查询.各地不同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除此之外,因为有时登陆当地社保局,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而有的人也会认为在网上查询的方法不够直接,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两种方法查询.而需要注意的是,查询是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的,在查询之前我们需要将这些准备好,以免在需要的时候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而有些人对社保号不是很清楚,或是不小心遗忘了,那么就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参保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在那里大多问题都能得到详细的回答.医疗保险制度-报销方法社会医疗保险指劳动者患病时,社会保险机构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贴或报销,使劳动者恢复健康和劳动能力,尽快投入社会再生产过程.社会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由政府承办,政府会借助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强制实行以及进行组织管理.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武汉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解答 1、武汉地区大学生居民医保的实施范围和对象有哪些? 《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分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统称大学生)均属于参保范围和对象。 成人高校、电视大学等不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其在校学生不参加本次大学生居民医保;自学助考的学生接受的不是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因此也不属本次纳入的范围,但可随普通市民和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另外,鉴于部队的特殊性质,国家和省要求对部队院校学生暂不纳入范围;外国留学生有专门的医疗保障渠道,本次也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2、高校如何申请办理大学生居民医保? 各高校携带机构批文、法人证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所在区社会保险管理处(包括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社保处)办理申请网上经办大学生参保居民医保(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业务手续并领取网上申报用户名及密码。地处远城区的高校,按我市统一安排,到指定的社保处办理手续。 3、大学生参保信息如何申报? 各高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下载大学生电子信息模板,以学籍为依据,采集上传本校大学生信息,打印《大学生学籍花名册》并加盖学校公章,报所属区社保处审核备案。以后年度各高校只需为新入学的大学生办理信息申报。 4、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如何筹集?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多少? 大学生医疗保险资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筹集。大学生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缴纳20元(重度残疾和低保家庭大学生个人缴费由高校给予补助),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100元。 5、大学生个人如何缴纳居民医保费? 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居民医保费由高校负责代收,并出具地税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凭证。 6、高校如何代缴参保大学生居民医保费? 各高校应于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本校参保大学生办理年度缴费申报业务,并代收参保大学生年度个人缴费。 年度缴费申报期内,每月20日前各高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月度缴费核算,确定月度代缴总金额。 社保部门将核算后的月度代缴总金额传送至地税部门,各高校应于次月15日前到所在区地税局领取税票,并按时足额缴费。

医疗保险制度

总则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医疗保险定点医 疗机构服务协议书》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通过院务会研究一致通过,并在全院职工大会上宣 读学习,现下发全院各科室,由各科室主任组织本科室人 员再次进行学习,并自二○一七年十二月一日起遵照执行。

医保管理制度 根据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卡或医疗证(住院患者应核对户口簿或身份证)。遇就诊患者与参保身份不符合时,首诊医生应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卡、证上的身份进行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非病理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的,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证直接办理门诊或住院减免,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

弄虚作假。违者除自行承担所减免金额外,另处所减免金 额5倍扣款。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 (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证(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 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所在病区。 三、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 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 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 保人员同意,并与患者签订《自费项目知情同意书》,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患者 自费费用。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 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 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 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 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业务院长审批同意 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当事者承担。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 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登记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记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 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违者,每例处罚100.00元。

医保管理及考核办法

基本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基本医疗保险诊疗行为,为城乡居民、单位职工等参保人员就医提供正确、合理、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现结合实际拟定我院基本医疗保险内部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管理规定 (一)就医管理 1、严格执行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2、医护人员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不断优化就医流程,掌握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相关政策、规定,尽到告知义务,为就诊病人提供优质、便捷、低廉、高效的医疗服务。 3、参保病人就诊时,首诊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身份、信息,层层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打架斗殴、工伤、自杀等非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就医病人,管床医生要严格审查,并在病历上按规定如实记录病史和治疗经过,严禁弄虚作假。 4、医务人员应严格管控诊疗行为,不得因完成考核指标拒收、推诿病人。 5、诊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须使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用药和特殊材料等自费项目时,必须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使用贵重药品及高值耗材需经科主任审签后报医务部审批、备案(急诊、抢救48小时内补办)后留存备查。 6、门诊及住院病历,应按规定书写规范、齐全,各种检查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需符合病情及相关规定。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应妥善保存备查,门诊处方至少保存2年,住院病历至少保存15年。

7、一年医保考核年度内,所有参保病人超基本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5%以内,所有参保病人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控制在其医疗总费用的40%以内,自费药品占参保人员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二)用药管理 1、严格按《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及《医保考核》有关备药率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配备好医保目录内中、西药品,满足医保病人就医需要。 2、临床用药应与主要诊断和病历记载一致;不得在医嘱外开药,不得搭车开药和超限量开药;控制用药品种,尤其是疗效不确切、价格昂贵的辅助药。 3、要严格掌握用药指征和梯度,按照医保政策和抗生素使用原则,尽量使用价廉质优、疗效肯定的甲类药品;不得引导病人使用高档进口药和新药、特药、广告药,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规定限制使用范围的药品应符合限制使用范围,凡超范围使用视为自费药品,必须告知病人或家属征得同意并签字。 3、严格按照急性病人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病人不超过十五日量,规定疾病( 肝炎、肺结核、精神并癌症、糖尿并冠心病)不超过一个月量,并应在处方上注明疾病名称。患者出院带药,一般疾病不超过3天、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并在病历中作好记载。治疗项目不属于出院带药范围。 4、医保病人要求处方药外配时,应使用专用处方,并到挂号处医保窗口,加盖外配处方专用章,为病人提供方便。 5、医务人员应熟悉《药品目录》的有关内容,对控制用药应严格《药品目录》规定的适应症使用。使用蛋白类制品应达到规定生化指标,并经医务科审批方可使用,有效期最长为5天。门诊病人使用营养类药品一律自费。 6、使用中药饮片应严格按规定剂量控制,严禁开变相复方(二味或二味饮片)。

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2011〕

关于印发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财政局文件 大人社发〔2011〕110号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大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工作,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11〕26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统筹区域内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职工、退休人员、城镇居民(以下统称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第三条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实行分别核算管理。个人账户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结算;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家庭病床及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的结算。 第四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发生的需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使用本人个人账户基金结算;个人账户基金不足时,应由个人使用现金结算。 参保人员因急诊、出差、探亲、转诊等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五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建立家庭病床和治疗门诊规定病

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应由个人自负的费用),应按实际发生额结算。 第六条按照“总量控制、项目付费、定额管理、平衡结算”的办法,使用统筹基金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一)总量控制。经办机构按住院综合治疗(以下统称普病)、单病种治疗(以下简称单病种)及门诊规定病种治疗费用控制标准乘以年度内出院总人次或门诊规定病种总人次,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医疗费用控制总量。 (二)项目付费。经办机构每月按照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服务项目向其拨付医疗费用。 (三)定额管理。经办机构每季度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单病种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超出结算定额总量部分不予结算。 (四)平衡结算。经办机构每半年对超过普病控制标准费用(以下简称超标费用)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方式如下: 1.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普病住院医疗费用(指统筹基金,下同),总量低于控制结算标准5%以内的部分,按30%偿付;总量低于控制结算标准5%以上的部分,不予偿付;总量超出控制结算标准5%以内的部分,按30%结算。 2.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普病住院医疗费用总量超出控制结算标准5%以上的部分予以适当补偿。超过本院普病住院结算标准2倍以上部分,按费用分段予以相应的补偿(按单个病例计),费用分段为: 超标费用在本院普病结算标准2-4倍(含4倍)之间的; 超标费用在本院普病结算标准4-5倍(含5倍)之间的; 超标费用在本院普病结算标准5-6倍(含6倍)之间的; 超标费用在本院普病结算标准6倍以上的; 各费用分段的具体补偿比例,根据当期的基金节余情况予以确定,但补偿总额不超过本院普病超标总额的50%。 (五)年终决算。年终根据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住院人次率、均次住院费用及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等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实行弹性结算。 (六)定点医疗机构按上述规定平衡补偿后的超标费用,由经办机构扣回。 第七条统筹基金按平均床日费用标准支付治疗型家庭病床医疗费用。 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型家庭病床医疗费用总额低于标准总量的,按实际发生

医疗费用结算和报销说明

医疗费用结算与报销说明 一、门诊费用结算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可使用医保IC卡或现金结算门诊医疗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开据医保专用发票。医保卡个人帐户基金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基金进度划入的,如果出现个人帐户基金不足以支付门诊医疗费时,参保职工用现金结算不足部分。 二、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凭医疗保险卡、单位证明和入院证到医院医保科登记并办理入院手续,交纳押金,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出院结算时,职工交纳按医保政策规定的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1、支付住院起付标准(又称门槛费)。三级医院为700元,二级医院为550元,一级医院为400元。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递减20%,但最多不可低于门槛费的50%。 2、凡不属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的均属自费项目。凡属于《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内乙类的及高值医用耗材,均按相应比例部分自付。 3、除去以上应自费的项目以外,进入统筹支付范围的,还需按比例分段自付。起付标准至6000元,6000元至12000元,12000元至26000元,在职人员分别承担15%、10%、5%;退休人员分别承担12%、8%、4%。 4、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医保政策规定个人年度统筹基金支付基本医疗费用最高限额为26000元。超过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计算,由大额医疗保险支付 90%,职工个人负担10% 。大额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为每人每保险年度18万元。 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交纳以上应由个人自付的费用,其它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应同时核对医保收费明细表,必要时可查阅本人住院的费用清单,确认无误后在医保发票上签署意见。 三、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结算与报销 在外地医疗机构就医费用主要包括职工因公出差、学习、驻外工作、法定探亲、异地居住(含退休人员随子女居住)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异地居住、异地安

武汉市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现金申报审核表 武汉市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 个 人申请书

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现金申报审核表 参保登记社区(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填报时间: 年月日审核人: 复核人: 填报说明: 1、凡是加深颜色的栏目由个人填写。 2、随报①费用单据(发票原件)②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③出院小结④身份证复印件⑤使用置换材料的需附诊疗项目审批进价表或发票复印件⑥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⑦放化疗费及治疗费用明细表⑧转院审批表 3、参保居民填写此表后到参保登记社区盖章

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现金申报审核表 参保登记社区(盖章): 水果湖街XXX社区 经办人: 张XX 联系电话: 130000000 填表人:张XX 填报时间:2013年2月1日审核人: 复核人: 填报说明: 1、凡是加深颜色的栏目由个人填写。 2、随报①费用单据(发票原件)②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③出院小结④身份证复印件⑤使用置换材料的需附诊疗项目审批进价表或发票复印件⑥临时医嘱、长期医嘱、病案首页、手术记录⑦放化疗费及治疗费用明细表⑧转院审批表 3、参保居民填写此表后到参保登记社区盖章

申请 XXX之女XXX,性别:女,身份证号:4201XXXXXXXXX,现住武汉市XX区XX 大道XX号小区X栋X单元XX室,于20XX年XX月在XXXX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并已缴纳20XX年保费,因医保卡未办好,暂未领取医保卡。因肺炎,于20XX 年X月XX日在XXX医院住院,于20XX年X月XX日出院,共住院X天,产生医疗费用XXXX元,现需要现金报销,望批准! 为感! 申请人:XXX(XXX之父亲或者母亲) XXXX年X月XX日(社区盖章)

武汉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两定机构月度结算) 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武劳社[2001]125号) 2.办事程序: (1)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个人帐户费用结算程序: 1)每月10日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向所在辖区社保处医保科申报上月费用,提交《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申报表》或《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申报表》。保存门诊处方、购药明细及结算发票备查。并于10日前在华南结算系统中进行费用交接汇总,将系统数据提交至医保中心数据库。 2)社保处医保科对两定机构申报的费用进行审核,产生审核汇总表,20日前报医保中心职保科。 3)职保科对两定机构申报的费用进行复核,产生费用应付帐,次月10日前交付财务科。 (2)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申报程序: 1)每月10日前,各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辖区社保处医保科申报上月住院费用,提交《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申报审核表》、《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申报明细表》。保存结算发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结算清单、住院明细费用清单备查。并在5日前将上月住院费用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中心数据库。 2)社保处医保科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住院费用进行审核,产生审核汇总表,20日前报医保中心职保科。 3)职保科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住院费用进行复核,产生费用应付帐,次月10日前交付财务科。 4.收费标准:无收费 5.收费依据:无收费 6.办事时限:1个月 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定点零星报销,含大额段费用) 1.办事依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在外地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武劳社[2001]123号) 2.办事程序:定点零星报销包括长驻外地、易地安置人员和市内无卡费用报销。 (1)长驻外地、易地安置人员在外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其出院后一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向辖区社保处申报;

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基金)支出管理,规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根据《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武政[2007]84号)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保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进行属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结算,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结算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采取总量控制、定额结算、项目审核、年度清算相结合的结算方式。 第四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的结算由武汉市医疗保险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与辖区社会保险管理处(以下简称社保处)共同负责,实行分级管理;社保处负责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初审工作,市医保中心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复审和费用拨付工作。 第五条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第六条参保居民在门诊进行恶性肿瘤放化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透析和肾移植术后抗排异等3种重症疾病治疗,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第七条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与个人共同负担。其中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居民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按比例分担。 (一)起付线划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医疗机构2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低保对象在惠民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三无人员免收起付标准)。 参保居民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转诊住院或紧急抢救转住院的,视同一次住院。往上一级别医疗机构转诊的,要补齐居民医保基金起付标准的差额。 (二)起付标准以上,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分别按以下标准支付: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支付40%; 2、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3、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40%,个人支付60%。 (三)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定额结算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最近三年职工医保实际平均住院费用水平,统筹基金支付水平,个人负担水平,结合年度居民医保基金预算总额、物价指数变动等有关因素确定,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八条参保居民在门诊治疗重症疾病和住院,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部分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范围内乙类药品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本办法第六、七条的规定办理。 参保居民按规定使用体内置放材料、置换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35%,个人支付65%。 第九条参保居民经核准转往外地医疗机构住院或在外地因紧急抢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再按本办法第七、八条规定办理。

教你如何看懂住院医保结算单

教你如何看懂住院医保结算单导读:本文是关于教你如何看懂住院医保结算单,希望能帮助到您! 每位医保病人出院时都会收到一份住院医保结算单,上面记录了病人本次住院治疗的总费用、自付费用和医保记账报销的费用。然而由于不少市民对于一些医保概念不清晰,在看结算单的时候常常被上面的一大堆数字搞得一头雾水。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医保办负责人介绍,其实市民要看懂住院医保结算单并不难。尽管各地的医保住院结算单不尽相同,报销比例也不一样,但大同小异,关键是要弄清楚几个关键词的含义。 总金额:住院总费用,即病人在住院期间花费的所有费用。 自费费用:医保目录范围以外的费用。 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乙类项目,按比例参保人要先自付一部分的费用。如乙类药品A,100元,按5%的先自付比例,就产生部分项目自付费用5元=100×5%。 起付线:即起付标准以下费用,医保局根据不同的参保人员类别及医院等级类别设定了相应起付标准。 统筹共付段费用:基本医疗费用由医保和参保人共同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其中共付段医保支付费用=(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86%;共付段参保人支付费用=(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14%。

对于部分购买了“企业补充”的职工参保人,还可以享受企业补充的记账,计算方法=(起付线+共付段参保人支付费用)×70%。 此时,医保记账合计=(总金额-自费费用-部分项目自付费用-起付线)×86%+(起付线+共付段参保人支付费用)×70%。 重大疾病补助:是指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基本医保统筹累计支付超过当年的限额时,系统自动转入重大疾病补助记账。 广州市医保局规定,在不同级别的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和床位费结算标准不同;不同类型的参保人,起付标准不同。因此,为了读者方便计算,医院一般会在医保宣传栏或者宣传小册上印制关于医保支付比例与起付标准的有关政策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记账金额并不是简单的“住院总费用×报销比例”,而是在剔除自费费用、起付标准、部分项目自付费用后,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共付段费用的情况,按比例进行医保报销。

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院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医保管理方案计划工作章程制度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 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 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3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7日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出院带治疗性药品,一般不超过5日量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

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保管理制度

吴亚萍口腔诊所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医保就诊急方案 为确保医保病人在门请能享受高质量的服务,及时解决在就诊过程中可能遇到 的问题题,特制定医保就诊应急方案。 一、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人员,由信息工作人 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信息科及时向医保中心汇报。 二、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工作人员,由信息工作人员来查账,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账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三、信息机房做好医保前置机构的数据备份,同时准备好备用服务器,如果医保前置机宕机,马上手工把备用服务器联上网络。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并做好天 天杀工作。 四、如果通信线路故障,由信息人员及时通知医务人员中心和电信公司。同时, 窗口工作作人员做好工收费工作。 吴亚萍口腔诊所药品管理制度 (一)药品报损制度 1. 药品有霉变、裂片、过期失效等质量不符要求的,不用于临床的应办理报损手续,年报损金额不得超过相关规定。 2. 药品质量不合要求必须报损时,填写《药品报损单》,一式2 份,并有报损人及主任审批,签名、记帐后,方可实施。

3.《药品报损单》应包括品种、产地、批号、规格、数量、金额、原因和日期,并且妥善保存备查。 4. 凡经批准报损的药品,必须作好销毁、掩埋工作。 (二)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1. 凡进货、领用药品时都要检查药品有效期,所有药品在有效期不到六个月时,药库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主任批准。 2. 药房工作人员应注意药品有效期,每月盘点时应对药品有效期进行清理,并要求登记备案。 3. 药房凡发现有效期近半年的药品,及时与临床医师联系,加紧使用,同时报主任备案。 4. 门诊药房对于滞销,近期药品应及时与主任联系,及时做好退货手续,同时做好记录并报主任备案。 5. 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内服药,药品性能相互影响,容易串位,名称易搞错的品种应分开存放。 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诚信自律服务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倡导诚信经营,建设和谐医保,提高 自律意识,切实为参保人员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现公开承诺如下: 一、遵章守法。严格执行国家、省市人力社保、卫生、物价是、药监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

医保费用结算方式对医院的影响分析

36当代医学 2007.01 总第110期 医保费用结算方式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具有重要的杠杆 作用和主导地位,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关键系统之一。结算 方式的合理性直接决定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效果,也决定了 医疗卫生服务的供方—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方向[1]。龙岩市 于2001年1月起正式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 革,实行按住院人头付费与部分专科疾病按病种付费相结 合的支付方式,有效地控制了医保统筹基金的浪费,较好 地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规范了医院的医疗服务,发挥了结 算方式在医保管理中的作用,使医院的各项工作在医保和 医改的进程中保持蓬勃发展。 1 促进医院管理理念的转变 医疗制度的改革打破了原有“公费医疗”的垄断局面, 给各级医院发展增加了空间和契机。医院领导抓住机遇, 在争取到首批加入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同时,也清醒 地认识到,医院参与医保竞争,可能要承担统筹基金补偿 不足的重压,但医改是医疗市场改革的必然趋势,溶入医 改大环境、争取医保市场份额,不仅能使医院有一笔稳定 的资金保障,而且能促进医院的内涵建设,促进竞争有序 化的一面。为此,在医院领导的正确引导下,全院医务人 员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由开始的不理解到主动接 受,由原来的不情愿到自觉遵守医保各项规定,由过去的 医生只管看病不管费用到自觉为医保降低费用。 2 促进医疗行为规范和医疗质量的提高 医改后,贯穿医改全过程的主要矛盾,即医保基金筹 集的有限性;患者对医疗需求的无限性;医疗机构对经济 利益追求的最大性。这些矛盾的焦点都集中在医院身上, 医院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只有规范自己的医疗服务行为, 协调处理好“保、患、医”三者之间的关系,才能在激烈 的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2]。①从规范操作规则着手,制 定和完善诊疗规范,包括病历书写制度、处方制度、转科 制度、大型检查审批制度等。成立以医疗副院长挂帅的医 保管理小组,不定期到各科室检查指导,发现违反医疗保 险法规的及时处理和纠正。②建立医保每月1次的质量分 析制度,对本月住院病人从入院到出院进行动态跟踪,针 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分析,以便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早发 现、早解决,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促进医保方 案的顺利实施。③在促导合理用药方面,将医保用药在计 算机程序内标识,医生开方时即可识别药品分类,对贵重 药、自费药严格控制用药指征,使每位医生均做到合理用 药。④建立医保工作责任制,在医保中心下达费用均值的 基础上,根据各科专业特点把定额指标分配到各科室,形 成了控制费用科科有指标、人人有责任的良好氛围。现在, 医务人员不仅要遵循医学规律因病施治,还要考虑医保政 策和费用限制,过去是因病施治,现在还要因本施治(入院 标准、用药目录)、因钱施治(结算方式)。 3 促进社会经济技术效益的提高 医院纳入医保后,因为起付费和定额的限制,不仅决 定了医疗费用的较高下限,也决定了医疗费用的有限上限, 在如此有限的上下限之间,医院既要做好医保病人的医疗 服务,又要期望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关键在于抓好内涵 建设,规范管理和优质服务,提高医院的竞争能力,扩大 医院对外影响和知名度。①从缩短平均住院日入手,提高 医疗质量,降低成本消耗,尤其是减少高档器材和一次性 物品的使用,严格贵重药品及大型检查设备的审批手续, 从投入产出上做好文章,以实力参与竞争。②盘活医院资 产,向医院存量要效益,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也 是医院适应医保改革的重要手段之一。医院依靠拉潜力, 降低成本,多开展适宜的服务项目来吸引更多的病人,从 而赢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③以“不求大而全,但 求精而专”的方针,紧扣医疗市场,把品牌特色专科做强、 做大。④规范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并向社会公布收费标准 和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保证医疗收费的高度透明。同时, 合理控制调整医院医疗的收入结构,将药品收入比控制在 40%左右,并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幅度。 4 促进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医保的实施对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出更高的要求,为加 强医院与医保中心的网络信息系统的磨合,提高网络的服 务效率和质量,医院先后投入30万元打造医保网络,形成 集“日清单”和“日结算”传输的快捷管理模式。①信息 系统的实时监控管理带来了医院医疗质量的提升,加强对 甲乙类、全自费药品及大型检查的监控管理,建立严格的 审核制度,使医院医保病人基本医疗全自费比例控制在 10%以内。②信息化建设的高速发展保障了医院与医保管 理中心的密切联系,使医保中心对医院的监督和指导更加 快捷、有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能及时反映 和解决,以期得到指导和认可。实践证明,医疗保险制度 医保费用结算方式对医院的影响分析 卢竹兰 (福建省永定县医院医保科 福建 永定 36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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