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东城院区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一、现场经济签证的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含技术签证与材料价格签证

(一)技术签证:是指因设计变更、施工变更、采取施工措施等因素产生的增加工程内容和费用未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中、或按图纸变更计算不清工程量,需由合同双方在现场计量并按规定签署的结算补充文件。

(二)材料价格签证:是指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量清单未计价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

二、经济签证的流程

施工单位上报经济签证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造价咨询单位、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或医院领导审核签字返回监理单位返回施工单位

三、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办理经济签证的签字权限范围

(一)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壹拾万元(100000.00元)以下(含100000.00元),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造价公司代表签审意见后由医院现场价格管理人员、医院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三人签字同意后工程方可组织实施。

(二)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壹拾万元至伍拾万元之间(100000.00元-500000.00元,含伍拾万元)的,须填报《现场经济签证审批报告表》,并由业主现场价格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医

院发展处处长审核确认,并由业主院部院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分管院长、院长签署报告表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伍拾万元以上(500000.00元,)的,须填报《现场经济签证审批报告表》,并由业主现场价格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医院监察室、医院发展处,监理公司、造价公司、施工单位专题会议审核,会议审核通过,并由业主院部院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分管院长、院长签署报告表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经济签证的规定及格式

(一)各种设计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认可,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施工组织方案、措施等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直接进入结算。凡涉及到增加费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措施等必须有医院价格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参与一起审议方案。同意后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此文件作为办理经济签证及结算的依据。(三)经济签证的工程量必须有计算式,复杂项目必须附图说明,费用计算必须说明计费依据及单价(项目复杂时附预算书),否则无效。

(四)计算式用阿拉伯数字,最后得出的费用总数,必须有中国数字的大写,否则无效。

(五)经济签证必须有明确的签字日期,否则无效。

(六)经济签证人员及程序必须严格按本规定第三条的权限范围执行,经济签证要有所需的审批手续作为附件方为有效,才能作为结算

依据。

(七)办理经济签证的时间限制

经济签证(技术签证)必须及时办理,不允许搞回忆录。经济签证(技术签证)的事件组织实施完后,承包人必须在28天内提出申请,超过28天后业主不再受理。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及医院必须在28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签证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资料及证据。当经济签证(技术签证)的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监理及医院发出申请,在实施后28天内向监理及医院送交最终经济签证的有关资料。

材料价格签证,施工单位提前14天提供材料清单及价格并上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业主单位。造价咨询单位、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在2周时间内做好市场询价工作,对该现场认质单的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品牌、材质要求按照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进行认价确认工作;

价格签证必须在施工方采购实施前签字确认;

四、经济签证的管理

(一)经济签证签完之后,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医院项目部四方各保留一份。

(二)工程结算以四方一致的经济签证为准。

(三)原则上,签证中的工程量审核由监理公司及业主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费用审核及合规性由造价咨询公司及业主现场造价负责人负责。凡有违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有关定额规定以及本规定的失误签

证或错算签证,审计单位审核时可以拒绝,不进入工程结算。

附件:1.现场经济签证表

2.现场经济签证审批表

现场经济签证表

申请单位:编号:年月日

附:材料清单(格式自拟)或变更内容及申请

现场经济签证审批报告表

报告单位:报告日期:

附:材料清单(格式自拟)或变更内容及申请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XXX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我们特制定了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职责分工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公司授权派驻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协调管理与实施。工程部负责审查签证内容,签证范畴是否属于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对是否予以签证得出结论,会同法务部对予以签证的费用进行经济性评审。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或监理下达的指令及需由乙方签证的工作内容进行签证,并对签证的及时性、真实性负责。

第三章现场签证内容及权限 现场签证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外工作内容、合同约定承包范围以外的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减、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确认的、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证的、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全权负责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不超过5万元。若签证的工程量投资估算超过5万元,需责任方提出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后,建设单位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协同甲方专业工程师、甲方造价管理人员共同审核批复后再实施。 第四章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项目经理或现场代表、公司专业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参加签证。根据签证的权限,确定参加签证的人数,参加签证单人员最少不少于3人,即现场代表、监理单位代表、乙方代表。

第五章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现场签证单需真实、合理、准确。填写时需注明签证的内容、签证的原因、签证的依据、签证的费用及签证的时间等信息。 第十一条规定了所有工程量必须经过现场测量后填写,并且到场人员必须在现场签证单上或原始数据上签字。对于合同约定之外的工作内容,必须附有书面资料,符合XXX的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第十二条要求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并且必要时要用简明图标注。简图必须按照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简明。工程签证单的每个字、每个字母或每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隐蔽工程必须附有影像资料,并且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每份签证的详细预算必须附在本张签证单后面,否则不予签证。

工程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四川鼎和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 程施工现场技术经济签证管理办法(修改稿)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技术经济的签证管理,严格工程投资控制,维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以及公司的形象和声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定目的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超出合同范围或超出施工图纸外的工程量或工作量增减进行现场记录、确认、审核、签署,形成书面文件。为办理工程的补充预算、付款、结算提供书面依据,为维护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以及公司的形象和声誉留下第一手资料。 二、适用范围 1、经工程参建单位确认的工作联系单(含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议纪要(含图纸会审、洽商资料)、设计变更(修改)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无图纸、或者有图纸无法计算工程量而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 2、按照设计图施工完毕后,经建设单位同意变更修改,从而产生的工程量增减,所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 3、经建设单位同意,需要办理的工程技术及技术、经济签证的其他情况。 4、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涉及到费用的,不做签证处理,由施工单位单独列出清单,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涉及费用增减事项是否实施。 三、实施程序 1、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工程变更申请内容,提出审查意见。需要提交设计核定的,由建设单位转交设计单位进行核定,之后按照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由施工单位项目监理、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发《工程变更单》。 2、由设计单位直接发出的设计变更,视同于设计图纸,项目监理机构按图实施监理工作。 3、其他情况 ⑴、不需要提交设计核定的工程变更内容; ⑵、根据工程需要,额外增减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工作台班; ⑶、其他需要增减的工作内容等等; 以上均须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者确认之后,书面上报项目监理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复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4、每完成一笔上述工作,项目监理部必须当场保留一份原件备查。并且如实的、及时的登记在公司制定的技术经济签证台帐本中。之后由公司工程部定期检查,公司领导不定期抽查。 五、实施细则 1、凡发生工程变更,技术签证,及技术、经济签证,均需事先取得建设单位的同意或者确认; 2、施工单位报审: ⑴、经过建设单位同意或者确认的、需要签证的工程量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填报签证的表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前言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中,签证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够保证施工的安 全和质量,减少施工现场的事故和纠纷。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签证管理办法对于提高施工质量和保障工作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定义和职责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是指工程监理部门对现场施工中涉及施工质量、安全等重大 问题,通过书面形式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强制性、决定性措施进行管理的工作。 施工现场签证的主要职责包括: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机构设计、建筑标准及施工质量要求; •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施工方案; •确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做的修改及调整是否符合建设部门审批批准的建筑方案; •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整改;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 签证的发起 签证的发起可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相关管理人员或施工单位的工程技 术人员发起,但必须经过工程监理部门的审批批准。 签证的编制 签证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签证单据编号:应该具有唯一性,并且与施工现场日志相呼应; •签证工程范围:准确定位,专项化; •签证日期:应该具有记录性,并且包含签证单据编号,签发人,签字时间; •签证工作内容:简述签证对象的工程内容及所涉及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检查记录:应该详细描述签证对象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整改措施:针对性强,具体明确;

•安全措施:包括对签证工程的安全措施进行记录和审查。 签证的审批 签证应该按照工程监理部门的授权管理程序进行审批,由工程监理人员进行书面记录并签字确认。 签证的归档 签证单据应当安排专人保管,并按工程建设文件的管理规程及时归档,为后续施工项目的管理提供支持。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让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经过审批批准,规范施工行为和施工过程; •将责任和义务约束在相关方面,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依据签证记录对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绩效进行评价。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应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用的前提是其具有学科性和专业性,它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包括: •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 •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 •建筑工程的装修和装置; •建筑工程的设备及安装等。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应用的主要工具包括: •签证单据; •施工现场日志; •工程监理人员的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报告的调整和改动记录; •监理部门的签证审批记录。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管理工作之一,对于保障施工质量和工作安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规范的签证管理流程,可以加强施工过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管理效率,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的 现场签证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依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审计监督条例》及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建设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交通疏解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绿化迁移、零星拆迁、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现场签证是指承发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 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或者合同价款内需要由承 包商实施的难以用施工图纸所表达的施工事件所发生的证明。现场签证单是否由业主承担费用,应依据合同确定;已签署完毕的现场签证单系对发生事实的一个确认,仅作为增减合同金额的一个支持性材料,并不作为一定支付费用给承包商的凭证。 第四条以下情况可以采用现场签证处理 (一) 可以初步认定应由业主承担费用的而施工设计图纸又不包 括且必须实施、采用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不可能做到事前审批的工程项目; (二) 业主或监理指令需要使用计日工实施的工程。 第五条现场签证要求

(一) 谨慎办理现场签证单的原则:对于能够按工程变更程序处理的现场问题不应走现场签证的程序。 (二) 现场签证要坚持施工、监理、业主代表及业主合约造价人员各方同时在场的现签原则,不得事后传签。不属上述四方现场签证的为无效签证。 (三) 现场签证要坚持事件发生过程中、施工结束前及时签证原则,不得事后补签。 (四) 现场签证要坚持一事一签原则,不得将多个不同时发生的事件合并签证。 (五) 现场签证要表达清晰准确,必要时应附上示意图及尺寸,以方便计算工程量。 (六) 凡可签注规格、型号、尺寸的不签工程量,能签工程量的不签计日工。 (七) 现场签证单一般不允许签认价格,必须签认价格的,工程量与价格应同时签证,不得单独签认价格。 (八) 若现场签证与设计、勘察有关时,还应通知设计、勘察人员同时参与现场核签,设计、勘察人员也应在现场签证单上签署意见。如属隐蔽及拆除工程,必须在其覆盖及拆除前签字确认。 第六条现场签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 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七条承包商职责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项目部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过程,确保现场签证的合理性以控制项目整体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现场签证提出、审核与的管理活动。通过实施本制度,应确保项目按照规定程序核准签证内容,任何产生重大费用的签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最终保证项目成本受控。 第三条现场签证(工程签证)指承包人在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施工内容外,合同价或定额中未含有而施工现场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以及因变更引起的额定工程量调整且无图纸或有图纸无法计算工程量的施工内容。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总经理办公室成员负责: (一)审批目标成本以内且30万以上及突破成本预警的现场签证。 (二)上报突破成本预警的现场签证至由股东单位报备上级最终批准。 第五条总经理、常务副总及联席副总: (一)审批目标成本以内且30万以下的现场签证。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 (一)组织现场签证的评审;

(二)发起现场签证的审批。 第七条成本部负责: (一)配合参与现场签证的评审; (二)核算现场签证产生的成本。 第三章现场签证管理流程 第八条项目的现场签证分为两类以下两类: (一)正常类现场签证:指对工期及质量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签证,此类签证应遵循“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正常签证的办理必须在10 天内完成。 (二)紧急类现场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现场签证。紧急类现场签证的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10 日内办妥全部手续。如属隐蔽工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部位覆盖之前出预算。 第九条现场签证根据签证金额分为不同的决策层级: (一)突破成本预警的现场签证需由由股东单位报备上级进行决策; (二)目标成本以内,30万以上的现场签证由总经理办公室成员进行共同决策; (三)目标成本以内,30万以下的现场签证由总经理进行决策。 第十条对现场签证的处理应遵循以下管理流程:

施工现场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人民医院东城院区现场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一、现场经济签证的定义 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含技术签证与材料价格签证 (一)技术签证:是指因设计变更、施工变更、采取施工措施等因素产生的增加工程内容和费用未包含在工程承包合同的条款中、或按图纸变更计算不清工程量,需由合同双方在现场计量并按规定签署的结算补充文件。 (二)材料价格签证:是指设计施工图未明确的材料设备、工程量清单未计价材料设备、按合同规定允许调差的材料设备、其它特殊材料设备; 二、经济签证的流程 施工单位上报经济签证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造价咨询单位、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或医院领导审核签字返回监理单位返回施工单位 三、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办理经济签证的签字权限范围 (一)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壹拾万元(100000.00元)以下(含100000.00元),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造价公司代表签审意见后由医院现场价格管理人员、医院现场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三人签字同意后工程方可组织实施。 (二)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壹拾万元至伍拾万元之间(100000.00元-500000.00元,含伍拾万元)的,须填报《现场经济签证审批报告表》,并由业主现场价格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医

院发展处处长审核确认,并由业主院部院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分管院长、院长签署报告表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单份经济签证的金额累计在伍拾万元以上(500000.00元,)的,须填报《现场经济签证审批报告表》,并由业主现场价格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医院监察室、医院发展处,监理公司、造价公司、施工单位专题会议审核,会议审核通过,并由业主院部院班子会议审核通过,分管院长、院长签署报告表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经济签证的规定及格式 (一)各种设计变更、必须有设计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认可,方可作为结算的依据。 (二)施工组织方案、措施等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直接进入结算。凡涉及到增加费用的施工组织方案、措施等必须有医院价格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造价咨询单位人员参与一起审议方案。同意后报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此文件作为办理经济签证及结算的依据。(三)经济签证的工程量必须有计算式,复杂项目必须附图说明,费用计算必须说明计费依据及单价(项目复杂时附预算书),否则无效。 (四)计算式用阿拉伯数字,最后得出的费用总数,必须有中国数字的大写,否则无效。 (五)经济签证必须有明确的签字日期,否则无效。 (六)经济签证人员及程序必须严格按本规定第三条的权限范围执行,经济签证要有所需的审批手续作为附件方为有效,才能作为结算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和审批工作,提高工程现场管理及施工安全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 第三条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适应工程实际情况变动,需要对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施工规范作调整的签证。 第四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目的是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合理调整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 第五条工程现场签证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合法、合规的原则,做到权责一致、限时办结和有法可依。 第六条工程现场签证的申报、审核、审批和执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和责任制度。 第二章申报与审核 第七条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发现需要进行工程现场签证的情况,应及时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签证申请。 第八条签证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签证申请书,需要详细说明签证的内容、原因和影响;

(二)调整后的施工图纸和工程设计; (三)签证涉及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签证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核。 第十条签证审核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签证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签证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三)签证对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的影响。 第十一条审核结果应及时通知签证申请人,并告知有关申诉的途径。 第三章审批与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对符合签证要求的申请进行审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向申请人告知理由并予以退回。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证的执行方案,明确需要修改的施工图纸、工程设计和技术规范,以及需要调整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承包人应按照签证的执行方案进行签证工作,并建立签证记录,保留相关文件和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后的图纸、设计和规范应及时传达给施工人员,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按照最新的标准和要求进行。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责 公司预算成本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部有关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 第二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原则 第四条及时性原则 对工程签证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充分把握办理时机,尽量在实施项目前或项目完成前办理好。对未办理签证而实施的项目,严禁将此成本计入工程成本,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条实事求是合理合法证据充分原则 一、要真实反映出项目实施的原因及内容,即因为何种原因,采用了何种方法(工序)或措施来完成签证项目。 二、尽量采用文字与图示相结合的方式。文字叙述简洁、条理清晰,能够说明问题;图示力求直观,标注具体尺寸,能够准确计算工程量。 三、隐蔽部位签证尽量以图片佐证,工程实施中尽可能多的收集相关图片或音像资料。

四、尽量化整为零,力争单项索赔避免一揽子索赔。回避大单,回避一些尖锐问题或双方关注焦点。 五、尽可能的把签证索赔直接签认为金额,分别约定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六、不能直接反映为金额的,要依据定额以工程量的形式反映签证量,对难以(或无法以)工程量的形式反映的项目,以签证人工形式反映,但双方应在工程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七、签证必须结合定额计算规则进行办理,工程量的单位应与定额单位相一致,严禁出现虽办理了签证但最终结算时却无法计价的情况。 第六条原件结算原则 应对工程签证单进行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工程签证的结算必须要有签字齐备的、有效的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第七条标准表格原则 所有的工程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甲方另有要求除外)。并注明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第三章签证办理的范围 第八条超出承包范围或施工图纸以外的内容。 第九条工程内容或工程量的变更增减。 第十条施工工序的改变,导致工程拆除,材料选型的重大改变。

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办法

ⅹⅹⅹⅹⅹⅹⅹⅹⅹ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试行) 一、签证基本原则 1、为规范公司所属工程施工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规定仅限于公司新建、扩建、改造工程的施工签证管理。 3、本规定所称施工签证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发、承包合同约定,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4、施工签证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控制办理施工签证。不应办理的施工签证,坚决不予办理。 5、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及其附件是工程建设施工的指导文件,坚决杜绝采用施工签证方式组织施工。 6、工程建设部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加强设计委托内容的论证,坚持和强化开工前的图纸审核、招标答疑、图纸交底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或控制工程变更次数,最大限度地减少工程变更量。 7、工程签证单原则上只应签批工程量,涉及造价金额应依据合同依据预算规定确定。 二、可以办理的施工签证

1、基本建设项目应严格控制现场签证,对发生特殊情况并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加,可以现场签证; 2、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图纸不完善或图纸错误,对需要变更的工作内容按设计变更程序办理,不进行现场签证。但对由此引起紧前工序的返工修改内容可进行签证确认; 3、在非正常施工条件下采取的特殊技术措施费; 4、定额直接费中未包括,按规定允许计算的各项费用; 5、工程中途停建、缓建造成损失费用; 6、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的拆除与处理费用; 7、受建设单位委托,发生的其他零星工程; 8、由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原因增加的其他费用项目。 三、不能办理的施工签证 1、施工合同、标底价款、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量清单或施工图预算中已经包含的内容。 2、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调整的内容。 3、可以通过设计变更调整的内容。 4、可以通过施工方案调整的内容。 5、发生施工质量事故造成的工程返修、加固、拆除工作。 6、施工组织不当造成的停工、窝工和降效损失。 7、违规操作造成的停水、停电和安全事故损失。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管理效率,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建设工程的现场签证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结合公司建设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交通疏解工程、路面恢复工程、市政设施新建及拆除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绿化迁移及恢复工程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业主和公司;“项目工程师”是指公司派驻建设现场,或公司负责相应项目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现场签证是指承发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或合同价款内需要由承包商实施的难以用施工图纸所表达的施工事件所发生的证明。现场签证单是否由业主承担费用,应依据合同确定;已签署完毕的现场签证单是对发生事实的一个确认,仅作为增减合同金额的一个支持性材料,并不作为一定支付费用给承包商的凭证,公司计划合同部根据合同约定、现行计量计价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审核确认签证发生的费用。 第二章现场签证的范围 第五条现场签证的范围

(一)设计图纸无法描述清楚、工程数量无法在施工图中准确反映且必须实施的,预估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按现场签证办理。预估工程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按公司现行变更管理办法办理,现场签证仅作为变更的支撑性材料。 (二)采用工程变更程序不可能做到事前准确确定工程量的工程项目,工程签证作为该工程变更的支撑材料。经各方审核认可后,现场签证方可作为该变更项的支撑依据。 (三) 业主或监理指令需要使用计日工、机械台班实施的工程。 第六条现场签证不包括以下情形发生的工程量: (一)实际地质与设计图纸不符的项目,比如:基础换填、溶洞处理、地下障碍物处理、地基处理等,需有设计单位现场确认并以工作联系单、补充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方式出具实施、处理方案的,按公司变更管理办法办理,不再现场签证;按施工图集、设计图集等标准图集施工完成的项目,按对应图集计算工程量和计量计价,不再现场签证。 (二)各类管线迁改工程,按产权单位或专业设计单位出具的经业主审核认可的施工图施工完成,其发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计量计价,不再现场签证。 (三)道路恢复、交通疏解工程,按相应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施工完成,其发生的工程量按施工图计量计价,不再现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一、总则 1.为加强基建工程现场签证(de)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招标管理办法(B版)、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办法(A版)、监理合同(de)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现场签证是施工合同管理(de)核心内容,是合同结算(de)重要依据. 3.对现场签证实行分级授权管理,本办法明确和规范了现场签证(de)内容、范围以及现场签证人员(de)资格、责任和权限及签发(de)程序. 4、设立了现场签证相应(de)监督、复核机构.凡违背签证管理规定(de),追究签证人员(de)责任并给予处罚. 5、施工承包商应在签证事件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签证申请,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将不再给予签证.

6、现场签证(de)管理分为现场见证和费用签证两个环节.现场见证后,施工承包商即可对签证事件进行实施;签证事件完成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对现场见证涉及(de)费用进行签证. 7、本办法适用于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 8、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建设单位. 二、定义、范围 1.现场签证是指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合同规定(de)情况、条件不符(de)事件时,针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de)工程内容以外,而施工过程中确须发生费用(de)施工内容所办理(de)签证. 2.工程(工作)联系单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对施工承包商提出(de)某一请求(de)批复或针对某一事件做出(de)通知和要求,不能作为结算(de)依据,引起费用增减(de)必须通过现场签证(de)方式予以确认.

3.可签证(de)内容范围: (1)不可预见施工环境条件下,新采取(de)特殊技术措施费,如:特殊工程中采取(de),依施工承包商经验无法预见(de)特殊施工措施所引起(de)工程量及费用增减. (2)不可预见(de)地下障碍物(de)拆除与处理费用. (3)由于设计或法人单位原因造成(de)各项损失费用. (4)施工图(预算)中不包括或不能确切定量(指图纸中只定性说明而需根据现场实际进行核定工程量(de)部分)但施工过程中确实发生(de)工程量. 4.不得签证(de)内容范围: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经济签证管理方法 第一章工程经济签证的适用范围 1、施工单位依据我公司项目部出具的“工作联系单”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 2、施工单位依据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设计修改图”而变更的施工工作。 3、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 4、无正式施工图纸、因项目须要而发生的零星工作及计时工、机械台班以及返工工作量。 常规施工组织及施工措施不行再办理签证:如天气缘由、冬雨季、夜间施工、临时道路、临时设施、二次搬运、不利施工环境、赶工期及措施不到位等。 其次章工程经济签证办理程序 项目部为经济签证承办部门,全部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经济签证的流转由项目部负责,下发由工程部下发。具体办理程序如下:1、设计变更 设计院签发且经设计部认可的设计变更,由工程部负责下发相关部门、监理部,监理部接到变更后下发施工单位实施。施工单位在接到变更后28日内上报经济签证。逾期则视为施工单位放弃增加费用

的权利。如费用削减,削减额由我成本合约部依据合同规定计算,并乘1.2系数。 2、紧急工作及零星用工 费用在3000元以下的零星用工、机械台班、零星工作及须立刻决策的紧急工作,可由项目经理向其主管领导电话汇报后实施。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及项目部现场负责人(二人以上)共同核实并签字认可后方可作为决算依据。施工方须在工程完工后7日内上报经济签证,逾期视为放弃。 3、除以上两种状况外的全部签证 由项目部或施工方在施工前以工作联系单提出,经成本合约部审查、估价后,报主管领导审批,方可作为正式文件交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并作为决算依据。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马上组织项目部、成本合约部共同测量、验收,并在7日内上报签证单。逾期视为放弃。 第三章工程经济签证基本要求 1、工程经济签证上须注明具体签证日期、签证缘由、实施部位、实施内容、工作量计算式、施工简图等具体内容,涉及材料消耗的必需写清材料的品名、规格、厂家、品牌、以及市场价格和是否含运费。对签证内容不全,事实表述不清或简单引起歧义的,以及签证单内任何字句有涂改而无签名及加注日期的,将作为无效签证处理。 2、全部工程签证均由成本合约部统一编号;工程签证单要求规格化(A4纸型),零星用工或金额用大写表示,涂改无效,样式见附件;签证一式肆份,甲方贰份,监理壹份,乙方壹份。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造价咨询项目组,做好施工现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加强施工现场签证审核工作,规我公司签证工作的行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现场签证的容 现场签证:主要是指在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合同容以外的额外工作及其产生的费用,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所办理的书面签字凭证。 二、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1、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变换,隐蔽工程签证等;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 3、合同规定,需要实测实量的工作项目; 4、在施工合同之外,以现场签证确认工程量的零星工程; 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包括在合同规定围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的施工道路修补已在合同中); 临时设施增补项目、现场简易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等; 7、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发包人所供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8、施工中材料的变更;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等; 9、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索赔。

10、因其它原因引起必须的签证。 三、现场签证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需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容,并签署意见。 2、项目部工程师核实其中核实签证的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 3、现场工程造价人员对签证工程量和费用进行审核。 4、工程造价人员审核完成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核。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1、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 2、现场签证单一式五份,甲方工程部、代建公司、监理单位、造价跟踪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四方签字盖章完毕,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顺延一个星期,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 3、由乙方的原因造成签证单需要或其他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乙方负责办理。 4、签证原则上不允许签计时工,如有特殊临时用工情况,必须列明用工人数及用工时间。 五、现场签证的流程 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的签证后,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 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关于施工现场签证的管理规定 为了限制本公司全部土建、安装、绿化、室外总包及分包等项目的建筑成本,实现规范化管理,制定工程签证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程签证范围: 1、施工现场发生的与合同约定无关的零星用工、用料、用机械。 2、因甲方下发的指令、变更而不能根据图纸计算且需现场测量的工程量。 3、非乙方缘由造成的返工、拆除工程量,无法用图纸精确描述的。 4、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计算范围内的技术措施处理。 二、工程签证的依据: 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书面指令通知。(全部资料必需加盖建设单位项目章) 三、签证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全部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需运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缘由说明、增加或削减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2、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3、全部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公司项目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项目章。 4、现场签证单编号规则:*号楼--*专业--序号。签证单必需连续编号。 如几幢楼同时办理一张签证,则在此签证单中必需明确分出每幢楼签

证工程量。此签证单应同时在几幢楼中分别编号。 四、现场签证办理规定: 1、现场工程师在审核时必需将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缘由、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事项填写清晰。特殊是对发生的缘由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具体、明白。 2、签证内容完成后,工程师应避开签署类似状况属实、属实、同意等模糊性内容或仅签署名字无审查看法,而必需将完成后且实测实量的具体工程量、所用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进行确认描述。原则上工程师不应干脆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3、现场签证经办人对所经办的签证单的真实性与精确性负完全责任,保证签证单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或图纸精确无误。部门经理对签证单负审核责任。 4、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藏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行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经办工程师及工程部经理共同现场认定。 5、如图纸中能计算出数量的,不得再次签证;能在竣工图反映的在竣工图中反映,不得另行签证;严禁出现签证单和竣工图出现重复内容的状况。假如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经办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成本部预算员根据图纸核算工程量。 6、工程签证办理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必需在签证工程内容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签证确认手续,不允许超过10个工作日后补签。 7、须要现场测量、计算的签证工程,一般要两人参与,一人测量、一

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经济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工作的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因设计变更、现场原因等正常因素及工程承包合同范围外施工需要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须经经济签证予以确认后,方可进入工程结算。 第三条工程部负责现场经济签证的受理和验证。 第四条成本部工程师负责现场经济签证的审查和核准。 第二章签证 第五条凡发生经济签证,事先须经监理方和工程部确认,并由工程部造价工程师认定,报项目经理同意,并填写《工程签证确认单》。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签证工程量完成后3天内,填报《工程签证单》,签证单要求依据充分,工程量准确唯一,字体工整,简图详尽,并经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交监理方。 第七条监理人员接到《工程签证单》后2天内报请项目经理和现场工程师、造价工程师一同进行现场实测实量、审核验收;不合格的签证退回施工单位,合格的经济签证,签署明确意见后报项目经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对项目部报来的《工程签证单》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连同《工程签证确认单》,一并于每周三下午统一送成本部。 第九条成本部对工程部报送的《工程签证单》组织成本部人员集中进行审查,有异议的进行现场核验,工程部积极配合;审查无误的签字盖章确认,按项目类别统一编号备案,周五下午完成,自留一份,返还工程部三份,工程部返还监理方、施工方各一份。第十条经成本部确认、编号的《工程签证单》方可进入工程结算,具体结算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一条经济签证即时发生,即时办理,过期不补。 第十二条工程部人员发生工作变动,须办理好工作交接,自工作变动之日起,原工程部人员签证无效。 第十三条办理经济签证的质量,纳入月度考核,有签证失实或重大过失着,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 附:《工程签证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程签证行为和工作程序,防止签证的随意性,合理控制项目成本,有效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公司生产作业项目及各控股公司项目,结合本单位实际,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工程签证是指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约定范围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 第四条工程签证分为三类:设计变更签证、停(窝)工签证、其他类签证等。设计变更签证为技术通知单(可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工程技术联络单等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签证;停(窝)工签证为土地征迁、工程外部协调及物资供应等引起施工人员、机具停(窝)工等的签证;其他类签证为工程建设的辅助项目(指非合同承包范围内的临时施工便道、抢修道路及委托承包方代做的零星项目)和紧急情况(如抢险)发生工程量或合同范围内未实施工程内容的签证。 第五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公司项目管理部(组)及承包商实施业务检查监督与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签证管理制度的制订、修订和检查落实,检查、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涉及工程签证事项合规性。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组)是工程签证的施行主体,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办理、施工管理及费用控制等,对工程签证的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签证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工程量准确性、签证费用等进行全面审核,并对签证事项的真实性、工程量准确性负责,建立工程签证统一台账工作。 第八条发展计划部负责工程签证预(结)算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变更与现场工程签证内容进行审查、结算。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现场签证管理规定 一、签证的适用范围: 1、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临时性工作。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工程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 等造成施工单位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如上述范围中在合同中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以及合同规定的签证限额以下的项目和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不在签证之列。 二、签证控制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工程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工程签 证的真实性。 2、事前审批原则:要求工程签证(除紧急工程签证)均需要事前经过估价与审批 程序方可实施,禁止事后补办手续。 3、完工确认原则:工程签证完工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建 设单位成本部在签证单上必须签字盖章确认,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完成 签字确认。 4、统一标准格式原则: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规定的统一标准表格、统一 的编号,连贯签证编码。 5、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 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 6、时间限制原则:建设单位对现场签证及其结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禁止事后 补办。 三、签证流程及职责 (一)施工前正常审批流程(详见流程图一) 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由施工单位根据相关事项在实施签证 工作内容前7个工作日向项目的监理单位申报工程签证。 2、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办人和监理单位负责审核签证的完整性,对该单签证的真实 性负责,并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建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

3、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成本控制部核价。 4、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核价的签证,按以下审核权限完成审 批:签证金额在2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金额在5000元以 内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确认;核价在1万以内由公司工程副总审批,核 价在一万(含一万元)以上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5、工程签证经建设单位审核流程审批后由工程部经办人发放给成本控制部、施工 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施工前紧急情况下审批流程(详见流程图二) 1、因现场突发紧急情况,为了确保工程工期,按照紧急情况程序进行处理。 2、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办人,经电话等方式征求审批权限领导同意后,由工程部 经办人签署并发放给施工单位执行。 3、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办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三)施工后正常审批流程(详见流程图二) 1、施工单位在签证内容实施完成后, 7个工作日内填写《现场签证单》施工完成 后部分同时上报工程签证结算,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审核。 2、建设单位工程部经办人对该单签证工程量进行审核并在在三个工作日内报送给 工程部经理审核。 3、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后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公司成本控制部审核。 4、建设单位成本控制部应在收到《现场签证单》后十四个工作日内与施工单位完 成核对审核工作并按以下审核权限完成审批:签证金额在2000元以内由建设单 位专业工程师审核确认;金额在5000元以内由建设单位工程部经理审核确认; 核价在1万以内由公司工程副总审批,核价在一万(含一万元)以上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5、工程签证经建设单位审核流程审批后该签证由成本控制部发放给建设单位工程 部、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四)其它 1、签证结算金额确定后,如存在第三方责任扣款,成本控制部应将该费用知会给 工程部相关经办人,工程部经办人收到信息2个工作日内发违约索赔通知单给 相关责任单位。 2、成本控制部经理应安排预算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 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

工程部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部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我目前在房地产开发公司工程部工作,对于工程量签证管理,是关系到工程投资控制问题。按照我公司的管理方式及专业人员配备,工程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四大控制除了投资控制之外其它三项都充分授权给监理公司进行管理,投资控制由公司现场代表、预结算人员与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控制,具体办法引用我公司签证管理制度。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分工 1、公司授权派驻工地工程师(简称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签证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2、工程施工方(简称乙方)负责对甲方下达的指令或需由乙方签证的文件的签证。 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施工场所签证的测量及核实。 二、签证工作内容 1、基础开挖超出设计要求时,必须进行签证确认。 2、合同以外的土方工程。 3、施工图和设计变更以外的工程内容。 4、甲方确定的必须通过签证才予以确认的。 5、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必须签认的。 6、法律、法规及现行有效标准规定必须签证的。 三、现场签证参加人员 甲方代表、甲方预算员、乙方代表、监理单位代表。 四、现场签证单填写要求 所有工程量必须经现场测量后填写,到场人员必须当场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或当场在记录的原始数据上签字,后补签签证单。现场签证单一式四份,甲方工程部、财务部、监理单位、乙方各留一份,现场签证单必须在一个星期之内四方签字盖章完毕,否则签证单视同无效。在工程签证中原则上不得以点工形式出现。如有特殊原因需发生点工且数量较大时,必须由主办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现场签证程序 1、乙方提出签证申请甲方、监理单位同意进行签证甲方代表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测量、签字确认。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一、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明确变更、签证的权限范围,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及质量要求,同时为工程结算 提供客观、真实、准确的依据,认真做好现场签证及有效控制 签证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现场签证管理 1、工程部应本着对企业负责的精神,以高度责任心对施工单位 上报的工程签证从严把关,在分清责任,能准确定量的前提下认真审核后予以签证。 2、工程签证单的格式: A、技术核定单以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核定单的统一格式为准; B、经济签证单以本规定提供的统一格式为准(附:工程技 术经济签证单),否则属无效签证。 3、工程签证由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核定工程量并签字盖章后上报工程部,交甲方现场工程师和现场预算员核定准确无误后由工程部经理签字有效并执行,当月月底统一上报公司备案。 4、签证必须达到量化的要求,必要时须用简图标注,简图必须按施工图绘制标准与要求绘制,对工作事实的表述应清晰而简明,以致使未参加现场签证的人员日后可以结合其他文字资料 读懂,并可以进行费用计算工作。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 每一个字母或每一个计算式都必须清晰准确,每一种材料的名

称、规格及数量必须标注明确,否则不予签证。 4、对于不属于合理签证的应在签证单上说明原因并注明“不予签证”字样。 5、在工程承包范围以外的签证,必须遵循“先洽商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的原则;签证必须手续齐全才能按实签证,签证内容必须真实,计量准确,要有计量过程或计算表达式。 6、现场经济签证由工程部负责确认事实签证,预算人员负责确认工作量。 7、签证单由施工单位填写申报,一式三份,建设单位二份、施工单位一份,签证审定量以建设单位最小或最低意见为准。有附页时,签证单需注明附页内容、页数,相关部门签证人员同时对附页签意见。 8、工程签证单的填写、签证必须规范: A、签证的时间准确、内容真实; B、按时间、专业、顺序连续编号,不得断号; 具体实施办法:①、建筑专业:TJ-00?; ②、安装专业:AZ-00?。 C、更改内容明确、图示准确、便于计量; D、用词简洁、准确; E、空白处要划线; F、签证单须明确工程量,须注明签证发生的依据文件。 9、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下达的,必须要有设计人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