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文件(2008)6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文件(2008)6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文件(2008)6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文件

桂交基建发〔2008 〕62 号

《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各公路BOT 项目公司,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交通基建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五洲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桂通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JTG BO6 -2007 )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JTG / T B06 -01 -200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JTG / T B06 -02-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JTG / T B06 -03 -2007 )的公告》(2007年第33 号)精神,结合广西实际,我厅制定了《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

一、人工费单价全区统一为45 元/工日。

二、潜水设备人工费单价为100 元/工日;工程船舶人工费单价为58 元/工日。

三、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适用于我区北海、钦州及防城港市受海风、海浪和潮汐影响施工的构造物Ⅱ、构造物Ⅲ、技术复杂大桥、钢材和钢结构工程。

四、间接费中的规费费率

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及工伤保险费,费率如下:养老保险费20%、失业保险费2 %、医疗保险费8. 6% (含生育保险费0.6% )、工伤保险费1%,住房公积金取10% ,合计规费费率为41.6% 。

五、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中的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按广西有关规定计算,具体标准见附件。

六、自二00 八年七月一日起,我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应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 -2007 )和本补充规定,我厅原下发的《关于印发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广西补充规定的通知》(交基建〔1996 〕331 号)同时废止。

附件:广西公路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标准

福建省交通厅文件(闽交建2008-91号)

福建省交通厅文件 闽交建[2008]91 号 福建省交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 漳州开发区交通局, 省高指, 省公路局: 为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交通部最新颁布执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七日福建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补充规定 为了加强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造价管理,统一全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原则,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以下简称“新编制办法”、“新定额”) (交通部公告2007年第33号)和《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执行时间的通知》(交公便字〔2008〕4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充规定: 一、总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省内新建和改建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的概算和预算的编制,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二)概、预算的编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负责,并对其编制质量负责。概预算造价文件的扉页,必须有编制、复核人员签名,并加盖资格印章。 二、执行时间和要求 (一)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所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含调整概预算和设计变更)编制均应执行新编制办法和新定额。 (二)2008年7月1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且已报审的工程项目,其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及设计变更)可执行原编制办法和原定额。 三、人工费 人工费(含机械工)单价按下表标准执行。

公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范本指南_secret

第一章编制依据 编制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涉及到许多方面,其法律、法规文件较多。公路工程项目的提出、立项、招投标、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方面的资料均应有序地编入竣工文件中,竣工文件的归档、移交又将涉及到档案方面的问题。因此,编制依据较多,以下为截止至2000年7月的现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4、国家标准GB/T11822-89《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5、国家标准GB/T11821-89《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6、交通部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1990]厅工字67号) 7、交通部办公厅转发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厅档案字[1992]21号) 8、交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发布《交通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1992年1月9日交办发[1992]89号) 9、交通部关于发布《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的通知(1992年1月9日交办发[1992]120号) 10、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档案管理和交通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统一表格式样的通知(交办发[1992]121号) 11、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1995年11月15日·交通部·交公路发[1995]1081号) 12、交通部关于《加强公路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1998年2月11日交公路发[1998]61号) 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 14、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交财发[2000] 207号) 15、xx省交通厅关于发布《xx省交通基建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

云南省交通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云南省交通厅事业单位 招聘考试真题及答案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1可能性是潜在的、尚未实现的东西。它区分为多种情况,其中有(?)。? A.可能性与不可能性? B.现实可能性与抽象可能性? C.好的可能性与坏的可能性? D.可能性量的大小? 正确答案:A B C D? 2偶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从属地位,它(?)。? A.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 B.对事物的发展不起作用? C.对事物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作用? D.使事物的发展过程呈现出具体特点? 正确答案:A C D? 3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 A.相互区别的事物、现象或要素之间的联系? B.只看到事物、现象或要素之间的区别? C.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的?

D.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正确答案:A C D? 4辩证的否定具有两个重要特点,分别是(?)。? A.否定是联系的环节? B.否定是发展的环节? C.否定与肯定绝对对立? D.否定是由外力推动的? 正确答案:A B? 5割裂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会导致(?)。? A.循环论 B.诡辩论 C.激变论 D.直线论? 正确答案:A D? 6矛盾的普遍性是指(?)。? A.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B.事物在它刚刚形成时没有矛盾? C.矛盾只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定阶段? D.每一事物自始至终都存在着矛盾运动?

正确答案:A D? 7社会意识(?)。? A.是社会的精神生活过程? B.由社会存在决定? C.具有相对独立性? D.在阶级社会里,某些形式具有阶级性? 正确答案:A B C D? 8社会心理和思想体系的差别在于(?)。? A.社会心理是高水平的,思想体系是低水平的? B.社会心理是复杂的,思想体系是简单的? C.社会心理是在日常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思想体系具有系统化、抽象化的特征? D.社会心理表现为情感、习惯等,思想体系表现为理论体系? 正确答案:C D? 9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依赖性表现在(?)。? A.社会意识的内容来源于社会存在? B.社会意识随社会存在的发展而发展?

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厅 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闽交建…2008?97号 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漳州开发区交通局,沿海各港务(口)管理局,各设区市重点办,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站: 2006年,福建省交通厅、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原办法”),并于2007年下发了补充修订的通知。为进一步做好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信用考核工作,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福建省交通厅、省重点办根据试行情况,结合交通部《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切实贯彻执行。为做好新、旧办法的衔接,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有关信用奖罚规定自

2008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年度信用考核结果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此期间,信用奖罚仍执行原办法有关规定。 二、请省高指、省公路局、省港航局根据本办法,尽快修订、完善原考核办法;省交通质监站应组织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尽快下发执行。 三、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好在建项目从业信用的综合考核工作。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的守法、诚信意识,引导我省交通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交通建设市场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试验检测、咨询、材料供应商、项目建设管理(代建)及招标代理等从业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省交通厅组织全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并公布从业信用考核定级结果,其中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从业信用考核工作会同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办”)开展。 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高指”)、省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公路局”)、省港航管理局(以下简称“省港航局”)、省交通质监站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及重要网络普通公路(以下简称“普通公路”)和水运工程项目从业单位、人员信用的具体管理工作。 各设区市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务(口)局负责本管辖区交通建设市场的信用管理工作。 项目法人负责本项目从业单位、人员的信用登记、考核的初评工作,并协助做好信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人员信用管理原则上按照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豫交计〔2008〕156号) 各省辖市交通局,扩权县(市)交通局: 为使我省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实施方案的编制质量,省厅组织制定了《河南省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厅(计划处)。 附件:河南省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试行) 二OO八年五月三十日 河南省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使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是对危桥改造项目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和实施可能性进行综合研究论证的工作,是危桥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危桥改造项目立项、决策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编制单位通过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研究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的必要性,并对危桥改造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进行分析论证,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案比选确定最优改造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一经批准,即作为施工图设计必须遵循的依据。 第三条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危桥改造项目概述及必要性、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施工组织安排等内容。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内容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河南省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文本格式及内容要求(试行)》。 第四条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和道路交通量预测,对交通量较大、重车较多的特殊路段上的桥梁改造,可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定的设计荷载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设计荷载标准。

2013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地址

1.关于辩护制度,下列阐述正确的是() A.只有在刑事诉讼的初审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其辩护人 C.对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D.自诉案件的被告人随时有权委托辩护人 E.在法律上,犯罪嫌疑人不能自己作为自己的保护人 2.下列情形体现了“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是() A.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B.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 C.法院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不能直接审理,而必须由检察院提出抗诉 D.检察机关在庭审过程中发现被告人还有其他未被指控的罪行,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3.“奋斗就会有艰辛,艰辛孕育新的发展,这是一个普遍规律。”这个普遍规律从哲学上看,是指() A.新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B.事物是一分为二的,要坚持两点论,两分法 C.矛盾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转化 D.量变引起质变 4.新生事物是不可战胜的。下列事物中属新生事物的是() A.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B.人类登上月球 C.知识经济时代 D.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工人参与企业股份 5.关于公文标题和主题词,阐述错误的是() A.公文标题的三个组成部分可随着省略 B.一些规范性、公布性公文的标题可省略其中一或两个部分 C.公文的主题词没有限制 D.主题词的排列次序应科学合理 6.鸦片战争对中国社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A.自然经济开始解体 B.国家主权受到侵犯 C.主要矛盾发生变化 D.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 7.关于万隆会议,下列阐述正确的是() A. 1955年在印度尼西亚的万隆召开 B.亚非国家第一次在没有西方殖民国家参加的情况下自行召开的会议 C.中国、印度、日本、缅甸、巴基斯坦是发起国 D.会议通过了宣言,提出了10项国际关系准则 E.“万隆精神”的核心是亚非人民团结反对帝国主义、反对殖民主义、维护民族独立与和平共处 8.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广东省交通厅粤交基[2008]563号

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粤交基〔2008〕56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省公路管理局、航道局,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省交通集团: 近年来,受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影响,钢材、水泥、主要地材、油料等价格波动较大,材料价差超出项目业主、承包人正常风险范围,影响了交通建设项目进展及工程质量。2004年以来,省交通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4〕49号)、《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粤交基〔2005〕812号)和《关于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粤交基函〔2006〕1257号)等指导性意见,为规范、指导价差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合同价差管理,结合2004年以来有关价差指导性意见的实施情况,我厅修改、制定了《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交通建设材料通知 抄送:省交通咨询服务中心、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东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8年 6月 25日印发广东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性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工程合同风险职责,按照“公平、公正、合理”原则,规范合同价差管理工作,结合我省交通建设市场材料价格波动实际,综合2004年来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实施情况,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对于钢材、水泥材料,2003年10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签订合同的项目,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可按省交通厅粤交基〔2004〕49号指导性意见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办法。 二、对于主要地材、油料材料,2005年6月1日~2008年7月1日期间签订合同的项目,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可按省交通厅粤交基〔2005〕812号指导性意见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中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办法。 三、2008年7月1日以后开始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应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相关条款,可按本指导性意见的风险幅度、调整原则和计算方法执行,进行涨价补差、降价减差,但一般不应突破以下规定的范围、幅度和计算原则。工程中标签订合同后,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未明确价差调整的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结算阶段不得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一)范围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4年修订)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2006年1月1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1年3月30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根据2014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等二十七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评价制度。对辖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交通安全采取的预防和治理措施、完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工作目标等进行综合评价,每年度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组织、指导、监督学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供道路交通安全咨询,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公益宣传,刊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防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防范准备做好2016年度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闽交建明电[2016]44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6.05.11 【实施日期】2016.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防范准备做好2016年 度防汛抗台工作的通知 (闽交建明电〔2016〕44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厅直各单位,武警交通八支队一大队: 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防总专题会议精神对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的通知》(交应急明电[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4月底省厅下发了《关于贯彻省领导重要指示做好“五一”及近一时期交通运输防暴雨保畅通工作的紧急通知》(闽交建明电〔2016〕35号),就当前一段时期防汛防暴雨工作做出了部署。经防汛部门会商预测,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在5月结束后影响仍将持

续,下阶段气候将复杂多变,全年汛期总降雨量全省将偏多(其中北部偏多2-5成、南部偏多1-2成),闽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建溪、富屯溪可能发生中等以上洪水且不排除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夏秋登陆或影响我省的台风约5-7个(总体分布前少后多),防汛形势严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交通运输部《通知》部署,进一步高度重视,增强危机感、责任感,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救大险对本行业、本辖区、本单位防汛抗台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特别应着力进一步强化各项预防、准备和处置措施,把防范工作做早、做好、做实,确保一旦发生灾情应对处置指挥高效、抢险及时、措施有效、物资装备到位、信息传递畅通、工作责任落实,保障全年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畅通。重点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预案管理和训练。各地要结合行业特点和专业实际完善或修编各项防汛抗灾预案,提升防灾应对的科学性、专业性。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必要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皖交基[2008]17号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 皖交基[2008]17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省公路局、厅定额站,省高速公路总公司、省交通投资集团公司,省公路勘察设计院、省港航工程设计院: 根据交通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B06-01-2007)、 《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交通部公告[2007]33号)精神,结合我省公路基本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省厅制定了《安徽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安徽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 一、自2008年4月1日起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应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和本补充规定。 二、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取43.35元/工日。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算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今后将按国家人工工资政策的变化按时测算并定期发布。 三、间接费中的规费包括企业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规费标准为38.1%,计算基数为人工费。 四、其它工程费、间接费(规费除外)的费率、利润和税金取费标准均暂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执行。 五、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在交通部未颁布新估算指标定额之前仍按公路发[1996]611号文执行。 六、本补充规定由省交通工程定额站负责解释。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 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公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公路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部和省交通厅批准初 步设计的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项目。其他新建、改(扩)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可参照执行。 本实施细则所称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在建项目造价监 督检查情况,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设计变更,及时处理设计变更。 第四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公路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五条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 专业资料

(一)连续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三)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五)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六)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成工程方案和工程规模变化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一)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二)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三)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治方案发生变化的; (四)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五)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六)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七)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八)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 (九)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十)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十一)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具体规定如下: 1.由于建设条件发生变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及交通工程中,单位工程费用变化500万元或同一个项目中同类型多个单项工程费用变化累计超过500万元的;

广东省交通厅粤交基[2006]1257号

关于我省交通建设项目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函 粤交基函〔2006]1257号 各市交通局 (委),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集团: 近年来交通建设材料供应价格受国家政策性影响较大,我厅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钢材水泥材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 粤交基 [2004]49号 ) 和《关于印发我省交通建设项目主要地材油料价差调整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 粤交基[2005]812号 ),对砂、石等地材、油料、钢筋及水泥的价差调整条件、原则,以及价差补偿费用计算方法作了明确指导说明,同时规定了补偿费用的确认及支付形式。近日,多个项目单位就指导意见中的有关问题请示厅。现结合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的意见,对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 2006年1月1日前签定的合同,合同中有价差调整条款的,应遵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中对价差调整未明确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在 2005年6月1日后发生采购的地材、油料,超出正常风险,价差调整原则上按省交通厅指导性意见执行。 二、 2006年1月1日后签定的合同,合同中对地材、油料、钢筋及水泥价差调整原则不得突破省交通厅指导性意见规定;合同中对于地材、油料、钢筋及水泥等建筑材料未明确政策性价差调整原则的或约定合同期内不调价的,结算时不进行材料价差调整。 三、价差指导性意见中,价差调整应执行风险幅度计算原则;价差费用为材料价格变化产生的补偿费用,不应再计列材料采购及保管费、营业税及其附加、所得税、管理费等费用;砂、碎石、沥青、

改性沥青等材料价差补偿数量不得大于施工配合比计算数量;油料 ( 指汽油、柴油、重油等燃料 ) 补偿数量不宜超过定额消耗量的 80% ;在地材工地价计算中需比较信息价及实际采胸合同价并取低值,不宜直接采用信息价。 四、因政策性引起的价差调整,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以约定由此产生的合同价的调整,补充协议应明确政策性价差调整原则、计算方法、补偿金额 (可暂定)等。价差调整引起的工程投资增加,其补偿费用可列入项目竣工决算,由项目管理权属的交通主管部门在竣工决算一并批复。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严格按合同和指导性意见处理价差补偿。同时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各项合同结算,完善合同管理,整理竣工决算资料,编制竣工决算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审批。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闽交建[2015]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5.01.09 【实施日期】2015.0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取消危桥改造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交建〔2015〕3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省公路局、省交通综合执法总队: 近年来,各地依据《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分年度、分批次组织对省厅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内危桥开展改造,有序消除桥梁安全隐患。因部分库内桥梁规划变更、用途性质改变、产权移交等原因,近期部分设区市交通部门申请取消部分库内桥梁改造计划。遵循“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厅批准纳入厅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的项目,如果产权性质已属非交通公路部门、桥梁用途改变不再由交通公路部门管养、规划变化或区域路网走向调整而不再承担公路通行功能、技术状况尚可达到原有设计荷载等级以及其它确需取消改造计划的,由

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确认后,可从省级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注销。 二、取消改造事项由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证明、权属或批准等文件组织开展确认。如桥梁仍承担公路通行功能的,设区市交通部门应组织专家认定后确认是否准予取消,并按照《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办法》督促(或指导)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桥梁通行安全。 三、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在确认取消危桥计划后,发文正式批准,并告知桥梁监管单位、管养单位及相关关联单位。批准文件及项目注销汇总表(表格式见附件)抄送省公路局,由省公路局具体在厅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中办理注销等事宜。 四、项目从省级公路桥梁改造项目库注销后,不再纳入省厅危桥改造年度计划及绩效考核范畴。 附件:取消省级危桥改造计划项目备案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月9日 附件 取消省级危桥改造计划项目备案表 注:本列适用于 取消计划后仍承 担公路通行功能 的桥梁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

安徽省交通厅文件 安徽省人事厅文件 皖交人教(2006)62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 条件(试行)》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二O0六年七月十四日 主题词:职称评审条件通知 安徽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6年7月1 9日印发 打字:聂薇薇校对:朱皖萍份数:150份

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培养造就一支与我省交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广大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交通运输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道路与桥梁、汽车运用与检测、港口与航道、船舶运用与检验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技术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办发﹝2010﹞382号)及省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项目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档案机构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按规定对所辖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做到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同时接受项目所在地上级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后一个月内向项

目交通主管部门或初步设计审批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附件一],项目合同段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报送《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二》[附件二]。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制。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程序,纳入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内容,纳入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完整、准确和系统。 第六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指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档案管理网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的编制办法,对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配备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能够适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同时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条件。 第七条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审查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档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加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达到快速、准确查考及利用的目的。 第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专项验收或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竣工验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 堤)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交建[2016]107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6.09.18 【实施日期】2016.09.1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 通知 (闽交建〔2016〕107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局(委)、沿海各港口局、省港航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水运工程(航道、防波堤)施工招标投标行为,保证招标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1号)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结合《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JTS110-8-

2008)和我省实际,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关于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招标资格条件应与所招标项目工程规模、性质、特点等相适应,注册资本金与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有关工程承接范围的规定相一致,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不得以会议纪要等方式随意提高投标资格条件,不得增设投标门槛,不得排斥和限制潜在投标人。 (三)近五年企业或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不得高于招标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具备1个应认为符合条件。 (四)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自航耙吸式挖泥船、绞吸船、抓斗式挖泥船、炸礁船等关键控制设备可以自有或租赁,并满足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递交投标文件的人员,若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二、关于评标办法要求 (一)分值构成: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见附件),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85分、信用分10

【交通运输类】甘肃省交通厅文件精编

(交通运输)甘肃省交通厅 文件

(交通运输)甘肃省交通厅 文件

甘肃省交通厅文件 甘交体法【2009】3号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 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交通局、省公路局、省运管局、省交通征稽局、省水运局、省交通质监站、省公路路政总队、各公路总段(分局):现将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交体法发【2008】57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体法发【2008】570号 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 考核评议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监督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部制定了《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决定予以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壹日 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深入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监督交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交通部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结合交通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级交通行政

执法机构和下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 本办法不适用于民航、邮政行政执法的考核评议工作。 本办法所称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是指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机关对考核评议对象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情况进行的检验、评价和奖惩等活动。 第三条各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弋本部门的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工作。 第四条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考核评议的标准、过程和结果应当以适当方式在壹定范围内公示。 第二章考核评议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是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行政执法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行使交通行政执法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包括执法制度建设、执法能

云南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考试试题

云南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考试试题 2013年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入口、大纲解析、职位表下载及备考资料汇总:https://www.360docs.net/doc/ce7992750.html,/news/20130409/66756.html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事业单位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3年厅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587人,其中: 云南省公路局(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01人、工勤人员300人。 云南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16人。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8人。 云南交通技师学院33人。 云南省交通中心医院12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造价管理局1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4人。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对外交流技术服务中心1人。 云南省交通休养院1人。 三、招聘范围 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待分配期限内毕业生,即2011年、2012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社招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除外)。 社招岗位面向社会招聘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要求。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年龄为35岁以下,工勤岗位年龄不超过30岁。 (6)工勤岗位是公路养护一线人员,有岗位所需专业高级工证书者优先。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交通运输 【发文字号】闽交建[2015]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15.01.12 【实施日期】2015.01.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转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通知 (闽交建〔2015〕5号) 各设区市(区)交通运输局(委),省高指,省公路局,省交通质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二〔2014〕10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规范隧道工程施工承发包活动和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监理单位合同约定投入项目主要人员的履职考核,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相关主管部门在接到相关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开展调查;一经查实存在挂靠承包、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要果断采取信用评价、行政

处罚等管理手段进行严厉处理。另外,各项目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协作队伍的管理,规范专业技术和特殊工种要求的执证上岗管理,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技能培训,特别是关于爆炸、塌方事故等防治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技能。 二、重点把好隧道专项施工方案审批关并确保有效执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要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综合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予以重点审查施工方案,把好审批关,并在实施中强化监督,特别是对方案中有关对人员、机械、进场材料、试验仪器等资源配置要逐一核查,严禁施工单位弄虚作假。各级交通质监部门要在日常检查中对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予以重点督查,对不按审批方案组织实施,擅自改变施工方法的有关责任单位,要采取停工整顿,并按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浙交函〔2010〕2号 关于龙泉至庆元(浙闽界)高速公路 工程主体土建施工图设计审批的函 省交通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审批丽(水)龙(泉)庆(元)高速公路龙泉至庆元(浙闽界)段施工图设计的函》(浙交投〔2009〕270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龙泉至庆元(浙闽界)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发〔2009〕674号)确定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方案和批复概算,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该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初审。2009年12月1日至2日,丽水市龙庆云景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在杭州邀请专家和相关部门对

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意见。之后,设计单位根据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和专家组意见对该施工图设计进行了修改完善。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龙泉至庆元(浙闽界)高速公路起自龙泉市城关镇大猫亭(起点桩号K109+697.499),顺接已通车的丽水至龙泉高速公路,向南经龙泉市龙源镇、兰巨乡、查田镇、小梅镇,庆元县黄田镇、竹口镇,止于庆元县竹口镇新窑村(浙闽界),终点桩号YK164+397.6(ZK164+421.131),全长54.763公里。全线在龙庆、梅垟、查田、黄田和庆元(新窑)设互通式立交5处,预留白马畈互通立交1处,龙泉、庆元服务区2处(其中庆元服务区和黄田互通合并设置),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主线收费站1处(与庆元(新窑)互通合并设置)。 二、同意本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采用26.0m,桥梁宽度2×12.5m,涵洞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为1/3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为1/100;地震基本烈度小于Ⅵ度。 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规定。 三、本次施工图批复范围为除施工图预算、庆元连接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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