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CRY000-2002CQC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CQCRY000-2002CQC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CQCRY000-2002CQC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编号: CQC/RY000-2002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编号:

发布2002/11/5 实施2002/11/1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为了保证CQC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ISO/IEC导则65、IAF对导则65的解释文件、CNAB认可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以及CQC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通用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陆梅 边婧 刘平

本通用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授权解释。

修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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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03.10.15

1.总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发布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结构为通用要求+特殊要求,认证要求由两部分组成,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本实施规则通用部分适用于CQC发布的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CQC产品认证的模式是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审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2.认证申请

2.1 填写CQC提供的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

b.工厂审查调查表(首次申请表)

c.一致性声明

2.2 提供与申请人等有关的资料

a.申请人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生产厂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e.商标的注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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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审查报告(如有)

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根据产品情况提供,并参考各个《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

a.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线路图、产品说明书

b.电参数表

c.关键元器件及材料清单

d.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e. CB测试证书、CB测试报告(申请人持CB测试证书申请时)

3.型式试验

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规定进行。

4.初始工厂审查

4.1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CQC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1)进行审查;对产品的质量检测如有特殊要求,应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要求进行核查。

4.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每系列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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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证产品所用的零部件及材料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CQC所确认的一致。

工厂审查时,对产品安全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

4.1.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4.2初始工厂审查时间

一般情况下,型式试验合格后,再进行初始工厂审查。根据需要,型式试验和工厂审查也可以同时进行。

工厂审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每个加工场所为1至4人日。具体审查时间在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给出。

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5.1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CQC负责组织对型式试验、工厂审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合格后,由CQC对申请人颁发认证证书(每一个申请单元颁发一个证书)。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应符合CQC的有关规定。

5.2 认证时限

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到颁发认证证书时为止所实际发生的工作日,包括型式试验时间、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和批准时间以及证书的制作时间。

型式试验时间在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列出。

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有效的不符合项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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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6.获证后的监督

6.1认证监督检查频次

6.1.1一般情况下从获证后的第2个年度起,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6.1.2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频次:

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严重投诉并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

2)CQC有足够理由对获证产品与安全标准的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由于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6.2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复查+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同时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测,抽样检测项目和抽样数量见6.3。

由CQC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复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第3,4,5,6,8条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4年内至少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列出《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对产品质量检测进行核查。

监督复查时间根据申请认证产品的单元数量确定,并适当考虑工厂的生产规模,一般为1至2人日。具体时间在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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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抽样检测

需要进行抽样检测时,抽样检测的样品应在工厂生产的合格品中(包括生产线、仓库)随机抽取。抽样检测的数量一般与型式试验样品的数量相同。认证型式试验采用的标准中规定的检测项目均可作为抽样检测的项目,CQC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及其对产品安全性能的影响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测。

6.4结果评价

监督复查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监督复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应在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逾期将撤消认证证书、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7. 认证证书

7.1认证证书的保持

7.1.1证书的有效性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不规定有效期。证书的有效性依靠CQC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7.1.2认证产品的变更

7.1.2.1变更的申请

证书上的内容发生变化时,或产品中涉及安全的设计、电气结构、外形、材料或零部件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向CQC提出申请。对于某些产品,必要时CQC可能授权相关检测机构接受变更申请。

7.1.2.2变更评价和批准

CQC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品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或经确认后方能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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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的扩展

7.2.1扩展程序

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的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并说明扩展要求。CQC核查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的一致性,确认原认证结果对扩展产品的有效性,针对差异和/或扩展的范围做补充检测或检查,并根据认证证书持有者的要求单独颁发认证证书或换发认证证书。

7.2.2样品要求

证书持有者应先提供扩展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需要送样时,证书持有者应按本规则第3条的要求选送样品供CQC核查,核查时,需对样品进行检测的,检测项目由CQC决定。

7.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按CQC有关规定的要求执行。

8. 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CQC有关认证标志管理的规定。

8.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8.2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规定是否允许使用变形认证标志。

8.3加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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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用标准规格标志(标签)、模制式、丝印式或铭牌印刷四种方式中任何一种。

8.4应在产品本体明显位置上加施认证标志。

9.收费

认证收费由CQC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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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该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自愿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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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现过程、检验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材料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认证标准要求

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文件的修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3. 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原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3.2 关键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以确保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原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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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4.3 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

4.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

4.5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查,以确保产品及原材料与认证样品一致。

5.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执行。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

6. 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并满足检验能力。

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

6.1 校准和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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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仪器设备,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6.2运行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所需要采取的措施。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7. 不合格品的控制

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件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8.内部质量审核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

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应保存记录,并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对内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

9.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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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应建立产品关键原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10. 包装、搬运和储存

工厂所进行的任何包装、搬运操作和储存环境应不影响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各国电子产品认证简介

各国电子产品认证简介(转载) UL认证(美国): 保险实验室认证标志。进入美国的货物,很多都需要有UL标志。 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它主要从事产品的安全认证和经营安全证明业务,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和香港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 CE认证(欧盟): “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凡是贴有“CE”标志的产品就可在欧盟各成员国内销售,无须符合每个成员国的要求,从而实现了商品在欧盟成员国范围内的自由流通。 在欧盟市场“CE”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就必须加贴“CE”标志,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CE两字,是从法语“Communate Europpene”缩写而成,是欧洲共同体的意思。欧洲共同体后来演变成了欧洲联盟(简称欧盟)。CE标志加贴的商品表示其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等一系列欧洲指令所要表达的要求。 有关CE标志的产品:符合欧盟的有关健康,卫生,安全,环保和消费者保护的等一系列规定。是产品在欧明境内销售的市场准入证明,目前有20多条欧盟指令规定CE涵盖的产品范围及相关的安全要求。 CE标志对贸易和工业产生巨大的影响,符合欧洲标准指令的产品才可贴CE标志。一般而言,欧洲指令的要求适用于最终产品和其它部件的销售。对于绝大多数电子,电器类产品而言,申请CE认证必须符合低电压指令(LVD)和电磁兼容指令(EMC)。 有关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工业产品,没有CE标志的,不得上市销售,已加贴CE标志进入市场的产品,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从市场收回,持续违反指令有关CE标志规定的,将被限制或禁止进入欧盟市场或被迫退出市场。现今执行的指令主要有如下: 低电压指令电磁兼容机械玩具简单压力容器个人护具 衡器活性移植医疗设备燃气设备电讯终端设备防爆设备 VDE认证(德国): VDE 是德国国家产品标志。VDE的全称是Prufstelle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 Institute,意即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它成立于1920年,是一个国际认可的电子电器及其零部件安全测试及出证机构,是欧洲最有测试经验的试验认证和检查机构之一,也是获欧盟授权的CE公告机构及国际CB组织成员。在欧洲和国际上,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编号: CQC/RY000-2002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编号: 发布2002/11/5 实施2002/11/1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为了保证CQC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ISO/IEC导则65、IAF对导则65的解释文件、CNAB认可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以及CQC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通用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陆梅 边婧 刘平 本通用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授权解释。

修订:1 第 1 页共 12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10.15 1.总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发布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结构为通用要求+特殊要求,认证要求由两部分组成,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本实施规则通用部分适用于CQC发布的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CQC产品认证的模式是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审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2.认证申请 2.1 填写CQC提供的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 b.工厂审查调查表(首次申请表) c.一致性声明 2.2 提供与申请人等有关的资料 a.申请人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生产厂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e.商标的注册证明

修订:1 第 2 页共 12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10.15 f.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审查报告(如有) 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根据产品情况提供,并参考各个《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 a.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线路图、产品说明书 b.电参数表 c.关键元器件及材料清单 d.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e. CB测试证书、CB测试报告(申请人持CB测试证书申请时) 3.型式试验 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规定进行。 4.初始工厂审查 4.1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CQC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1)进行审查;对产品的质量检测如有特殊要求,应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要求进行核查。 4.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每系列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

产品认证知识介绍.

一、什么是UL认证?产品为什么要申请UL认证? 答:1.UL是美国保险商试验室(underwriter laboratories的英文缩写,UL是美国最权威、最大的从事产品安全试验和鉴定的机构,始创于1894年,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性的为公共做产品安全试验证明的一家民营机构。所以UL认证是一种产品安全认证。 2.产品为什么要申请UL认证主要原因有三:㈠、产品通过UL认证可有效消除国际贸易上的安全壁垒;㈡、对外宣示公司产品的安全符合性,增加产品信誉,减少消除消费者安全疑虑,扩大销售范围,增加销售量,提高产品的竞争力。㈢、通过UL认证进一步提高产品安全性,减少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发生,从而减少理赔,降低了公司的损失。 二、UL认证标志有几种形式?区别在哪里? 答:UL在产品上的标志主要分三种:列名、分级、认可标示,它是UL用来区分跟踪检查服务类型的一种方法。区别在于:㈠、列名:一般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有资格的人员进行现场安装和更换的机器和装置(如: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保险丝、电线、开关和其它电气构件等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列名标志的用法。 ㈡、分级:分级服务仅对产品的特定危害进行评价,或者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国际标准方面进行评价。一般情况下进行分级服务的产品多为工业或商业用的产品而非消费品。UL的产品分级标示表明:产品在经UL鉴定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和规定范围的。

㈢、认可标示:是UL认可服务里的一种,其鉴定的产品只能用在UL列名、分级或其它认可的产品上作为零部件或者原材料。认可产品在结构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障达到预期的安全性。 三、电子类产品UL认证申请流程? 步骤一:咨询UL或代理认证机构进行预申请产品方面的信息交流; 步骤二:申请人递交公司及产品资料; 步骤三:UL根据产品资料作出决定,UL提供正式的申请书和协议书等; 步骤四:申请人汇款、寄回申请表、协议书及样品; 步骤五:UL测试启动; 步骤六:UL则发出合格报告和跟踪服务细则(PSP; 步骤七:UL会进行首次工厂检查(IPI; 步骤八:审查结果,同时UL出具工厂审查报告及相关文件; 步骤九:UL发放认证合格证书,申请人获得UL标志; 步骤十:UL根据跟踪服务协议进行定期的监督; 四、UL认证申请注意事项: ㈠、预申请产品须准备的资料有:产品所使用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包括生产商、型号、数量、尺寸、额定值等--以及是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Software product certification management method doc 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软件产品认证管理方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一般是指“软件产品认证”,那 么《软件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有哪些相关法规呢?下面小泰给 大家介绍关于软件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软件产品管理,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产业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含国产软件和 进口软件)经营与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单位或个人自己开发并自用的软件以及委托他人开发的 自用专用软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本办法所称国产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本办法所称进口软件,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 第四条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等活动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发、生产、销售、进出口含有以下内容的软件产品:(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二)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三)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 (四)含有国家规定禁止传播的内容的; (五)不符合我国软件标准规范的。 第五条信息产业部负责全国软件产品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苏州丝绸产品 编制:刘伟、卢蔚、赵志雄、高诚贤 审核:杭志伟、王宝军 批准:马咏梅 发布日期:20180601 中纺标检验认证股份有限公司CHINATESTA TEXTILE TESTING & CERTIFITION SERVICES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申请中纺标检验认证有限公司自愿性产品认证的丝绸纺织制品。申请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苏州市。 2认证模式 工厂检查+检验+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证书有效期叁年) 3依据相关标准 申请认证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依法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4.1认证的委托和受理

根据不同的认证模式,认证委托人应提交正式申请并随附以下资料: 1)产品认证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 3)企业概况、产品介绍、产品实现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检测设备清单 4)质量手册和产品认证有关的控制文件 5)已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6)获其他认证/获奖(包括国内外)认证证书复印件(已取得时提供) 7)申请认证产品的描述 8)关键原材料、染化料助剂清单及检验报告 9)企业标准 10)近两年质量检验、抽查报告 11)其他情况说明 4.2产品抽样 根据产品的用途、工艺和形态划分产品单元。 每个产品单元根据其纤维种类、原料来源、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情况确定抽样单元。当纤维种类、原料来源或产品种类有较大差异时应被确定为不同的抽样单元。每个抽样单元取一个样品,一个样品的数量或尺寸应能满足相应标准或实施规则检测项目的需要。 当认证的产品为制品,其面里料和辅料能够代表整个产品的性能时,可以抽取面里料和辅料作为样品。 抽样人员应为检查组成员或认证机构指派的人员。抽样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前进行,也可以在企业现场检查时进行。样品应从有代表性的、且当年正常批量生产,经工厂检测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样品和抽样单一同装入无污染、不易破损的包装中。 4.3 产品检测 由认证机构指定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项目和方法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认证实施规则进行。所有样品符合标准和实施规则的要求则为产品检测合格;有不符合项的产品,代表所抽样单元检测不合格。 4.4 工厂检查 一般情况下,签署认证合同后进行工厂检查。工厂检查时间应根据企业生产规模和认证产品单元的数量确定,工厂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个人日。对于获得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工厂检查时间可酌情减少。 认证机构应委派检查员按照附件A《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按以下三种情况判定检查结果: 如果检查过程未发现不符合项,则工厂检查合格。 如果发现一般不符合项,但不危及到认证产品符合标准时,生产厂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

绿色产品认证程序

绿色食品认证程序 为规范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依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制定本程序。凡具有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国内企业均可按本程序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境外企业另行规定。 1. 认证申请 1.1 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

1.2 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 (1)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 (2)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3)公司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 (4)产品执行标准 (5)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质量管理手册 (8)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 受理及文审 2.1 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 2.2 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 2.3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2.4 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第3条。 3. 现场检查、产品抽样 3.1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 3.2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 3.3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 3.4 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3.4.1当时可以抽到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依据《绿色食品产品抽样技术规范》进行产品抽样,并填写《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同时将抽样单抄送中心认证处。特殊产品(如动物性产品等)另行规定。 3.4.2当时无适抽产品的,检查员与申请人当场确定抽样计划,同时将抽样计划抄送中心认证处。 3.4.3申请人将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和检测费寄送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 3.5现场检查不合格,不安排产品抽样。 4. 环境监测 4.1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 4.2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QC/CP010-200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所使用的CQC产品认证标志。 2. 标志的式样 2.1 标志的基本图案和标注 (一)基本图 案如图 b a (二)标注 图案由1个扁椭圆组成,环内标注认证名称:“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和发布有关认证种类标注。 2.2 在认证合格的特殊产品(如电容、小型开关等)上适用“中国质量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3 标志的规格 分为标准规格标志和非标准规格标志。 (一)标准规格标志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统一印制,共5种,规格标准见下表:

单位:mm 规格 尺寸 A B C D E a×b 64×42 49×33 30×20 20×13 10×7 (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上表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4. 标志的颜色 (一)标准规格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色体; (二)如采用印制、模压方式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标志,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持证人应始终按规定使用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保存使用的有关记录以备监督。 5. 标志使用的申请 5.1 持证人必须持“购买标志申请书”或“印刷/压模标志申请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向CQC办公室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2 持证人可以提供上述文件的书面或电子文本办理申请。 5.3 持证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标准规格标志的工本费或模压、印刷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6. 标志的使用 6.1 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获证产品及其外包装上使用标志。 6.2 持证人根据获证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使用方式: (一)标准规格标志,必须加施在获证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 (二)印制、模压标志的,应加施在获证产品的铭牌或本体的显著位置; (三)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不能加施标志的,必须将标志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及随附文件中。 6.3 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存档; (二)保证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三)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贴标志;

常见的十大认证标准

1.3C认证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3C认证主要是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长期以来中国产品认证制度中出现的政出多门、重复评审、重复收费以及认证行为与执法行为不分的问题,并建立与国际规则相一致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可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2.ISO9000认证 ISO9000品质体系认证的认证机构都是经过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权威机构,对企业的品质体系的审核是非常严格的。对于企业内部来说,可按照经过严格审核的国际标准化的品质体系进行品质管理,真正达到法治化、科学化的要求,极大地提高工作效率和产品合格率,迅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于企业外部来说,当顾客得知供方按照国际标准实行管理,拿到了ISO9000品质体系认证证书,并且有认证机构的严格审核和定期监督,就可以确信该企业是能够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乃至优秀产品的信得过的企业,从而放心地与企业订立供销合同,扩大了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仪/迪*电子公司完全按照ISO9000建立起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始终以“专业品质,唯一坚持” 的品质精神,为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服务。 3.UL认证 UL是美国保险商试验所的简写。UL安全试验所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 4.FCC认证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等。 5.CE认证

绿色产品认证合同书

绿色产品认证合同书 申请企业 (甲方)

认证机构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乙方发布的相关绿色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公开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绿色产品认证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绿色产品认证□绿色建材认证 具体认证范围详见申请书附件/确认函 一、甲方乙方的职责和权益 (一)甲方: 1、甲方自愿向乙方提出认证申请,并已仔细阅读相关公开文件并按乙方要求提 供认证申请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2、甲方在接到乙方认证受理通知后应及时交纳认证费用,同时接受乙方按照认 证规则、程序安排的现场审核,提供评价所需要的信息。 3、甲方现场审核存在问题较多需要进行补充审核时,应按乙方的安排接受补充 审核。 4、甲方获得认证证书后,在有效期内应保证产品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甲方有权 在认证产品及宣传资料上使用乙方颁发的认证证书和在产品上按规定使用相 应的CTC认证标志,但甲方在使用证书和标志或进行有关认证宣传时,应正确 表述认证范围不得采取模糊或暗示等误导的方式夸大认证范围。CTC认证标 志只能使用在认证证书所界定的工厂生产的认证范围内的产品上,甲方不得

私自转让使用。 5、甲方在证书有效期内必须接受乙方安排的监督审核,按规定及时交纳年金等 监督审核费,需要时,甲方还应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见证评审、专项监督、观察员的参 与(适用时)。 6、当甲方认证产品或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如国家、省、市或地方监督抽查 不合格)、顾客有重大投诉、组织机构、生产地址、产品或生产工艺变更、联 系方式发生变化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乙方将视情增加监督审核次数, 费用由甲方承担。 7、当监督结果为暂停、注销或撤销时,乙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在暂停期 间或注销、撤销证书后,甲方应立即停止在宣传中使用认证证书或在产品上 使用CTC认证标志,如证书被暂停或变更认证范围,甲方应通知其相关顾客。 8、如证书被暂停的原因是由于获证产品有缺陷或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体 安全和生命财产,甲方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如停止生产、进行整改、产品 召回等)以尽可能减少危害的产生,并将所采取的措施报告乙方。 9、甲方负担乙方派出的现场审核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 10、甲方有权就认证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向CNAS、CNCA提出申诉。 (二)乙方: 1、乙方应按认证规则、程序的要求,对甲方的认证申请范围、场所实施现场审 核,与甲方协商合理安排现场审核等评定工作,当甲方的申请符合获准认证 的条件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颁发认证证书。 2、乙方应和甲方协商,就每次现场审核人员和时间做出妥善安排,并以书面方 式提前通知甲方。当甲方认证产品或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化(如国家监督抽 查不合格)、顾客有重大投诉、组织机构、生产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时, 乙方有权暂停证书并采取不事先通知的方式,对甲方实施例外的飞行检查。 3、审核人员应严格遵守审核员行为准则,认真履行审核员职责,对甲方的商业 秘密履行保密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甲方获准认证后,乙方将以现场审核时间起每12个月安排一次正常监督。 5、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年度监督安排,接受年度监督审核。如逾期不能接受年度 监督,乙方有权对甲方持有的证书做出暂停、撤消处理。 6、甲方获准认证后,乙方应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并将有关认证信息及时传 递给甲方。 7、当甲方由于获证产品有缺陷或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严重冒、误用CTC标志 情况,被乙方暂停、撤销认证证书时,乙方有向相关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及进 一步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1)

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饲料质量安全卫生水平,规X饲料产品认证工作,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的发展,维护人体健康,保护动物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XX国认证认可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饲料产品认证,是指企业自愿申请,认证机构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按照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X要求进行合格评定的活动。 饲料产品认证的对象,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等饲料产品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等饲料添加剂产品(以下简称饲料产品)。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从事饲料产品认证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全国饲料产品认证管理及质量监督工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农业部按照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和有关规定,分工协作,共同实施。 第五条凡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依法设立的认证机构,在获得认可机构的认可后,均可从事饲料产品认证活动。 第六条饲料产品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技术规X、合格评定程序,标注统一的饲料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 第七条国家鼓励饲料企业申请饲料产品认证。 凡实行生产许可证和批准文号管理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饲料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凭认证机构颁发的饲料产品认证证书向获证企业免检换发产品批准文号。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八条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农业部制定《饲料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第九条从事饲料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认证人员和承担饲料产品认证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引言 本文件是CQ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制造厂质量体系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认证标准并与型式试验样机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本文件是产品获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条件,是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按《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定义 2.1 申请人 申请产品认证注册的组织。 2.2 持证人 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 注:取证前称为申请人,取证后称为持证人。 2.3 生产者(制造商) 实施质量体系,控制认证产品生产的组织。 2.4 生产厂/制造厂/加工厂(场)所 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检验以及使用认证标志的地点。 3 总则 生产者应建立满足本文件第4章所要求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对认证产品生产者的审核每年至少一次(根据认证产品类别和生产的稳定状态而定),以保证将必要的日常工作和程序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复查期间,要抽取认证产品样机和/或零部件进行检验,以验证其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并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 当发现可能危及到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情况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4 质量体系 4.1 职责和资源 4.1.1 职责 生产者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的内部指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其他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 d) 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e)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f)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

3C基础知识

CCC知识普及知识: 1、CCC代表什么意思? 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 2、认证的职能部门划分你了解吗? 3、CQC(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是一个什么组织?有何职责? 是一个检查机构,负责对CCC进行申请受理,工厂检查,证书发放,跟踪检查,申诉,投诉,暂停,撤消,注销证书工作 4、你了解CCC认证是什么时候实施吗? 2002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开始正式实施。简称“CCC”标志认证。 5、实施CCC的意义是什么? 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 6、CCC标志认证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认证申请和受理;样品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获得认证后的监督7、认证制度的基本框架是什么? 一是认证制度的建立、二是认证的实施、三是对认证实施有效性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建立由中央政府负责,国家认监委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授权,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指定的认证机构(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任务,向获证产品颁发CCC认证证书;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如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国家要求认证的产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8、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费用如何收取?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费用由国家统一制定。认证机构统一收取,由认证机构告知申请人应交纳的费用、金额以及银行帐号。认证费用不会因为认证申请人选择了不同的认证机构而导致费用的差异(工厂检查时检查员会告知,其它以电话、书信方式,国家部门的名义收费时应小心诈骗)。 9、工厂检查时合不合格所依据的标准是什么? 各产品认证实施细则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详细请参考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相关国家标准及法律、法规,工厂检查结论分为4档,1档:工厂无不符合项目,通过;2档:工厂存在轻微的不符合项目,可以通过文件资料整改可以关闭的;3档需要通过审查小姐再次来工厂材料进行现场验证的,如计量证书失效的情况;4档:审厂不通过,如工厂生产或库存产品一致性存在问题,上次审厂提出的不符合项目没整改好,这次不能有效关闭等情况。 一、质量负责人必需知道的质量负责人是:__________ 1、产品送检时出现哪些不合格?如何整改的? 2、做为质量负责人,我有什么职责? a)负责建立满足规定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 和保持; (就是建立一套满足CCC认证要求的文件制度、规程,如质量手册、各部门程序文件、工艺卡、作业指导书、生产设备的操作规程等,然后要求各部门及人员按文件要求执行,并保留执行的证据---记录) b)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

绿色食品认证及其申报要求

新疆第三期绿色(有机) 食品生产管理培训班材料 绿色食品标志认证与申报要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北京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新疆分中心 二〇〇六年三月

大纲: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标志 1、绿色食品概念 2、绿色食品分类 3、绿色食品标志(标志、编号) 二、绿色食品认证及标准 1、绿色食品申报条件(申请者、生产、申报范围) 2、绿色食品申报程序(申请、审核、现场检查、上报、发证) 3、绿色食品标准 三、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的准备 1、绿色食品申报材料目录 2、申请书及调查表 3、生产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 4、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原料收购合同、基地图、农户名单) 5、其他材料 6、外购原料

一、绿色食品概念及绿色食品标志 1. 绿色食品概念 1、什么是绿色食品?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加工,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绿色食品并非指“绿颜色”的食品,而是对无污染食品的一种形象表述。由于与环境、健康和安全相关的事物通常冠之以“绿色”,为了突出这类食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环境保护的有利性和产品自身的无污染与安全性,因此命名为绿色食品。 2、绿色食品分类 绿色食品按照是否有化学合成物质的投入以及相关标准的不同,分为A级绿色食品和AA级绿色食品。 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 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产地生产的,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测、检验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 级有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AA级绿色食品等同于国际上的有机食品。 2. 绿色食品标志及其含义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对涉及人体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健康、环境保护以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第三条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主管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 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第五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应当遵守本办法。 凡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 简称认证证书),并加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 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二章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 定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规章和制度, 批准、发布《目录》。 第七条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认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协调有关认证工 作的重大问题; (二)拟定、调整并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目录》;(三)制定和发布列入《目录》的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认证实施规则);(四)确定列入《目录》的产品认证适用的认证模式; (五)制定和发布认证标志,制定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六)规定认证证书的式样和格式; (七)依法指定认证机构和为其服务的承担认证活动中的检查、检测工作的检查机构、 实验室(以下简称指定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 合同书 (20 年版) 信用服务合同编号: 中美证字〔20 〕号 委托单位(甲方): XXX有限公司(盖章) 认证机构(乙方): 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盖章) 法律责任: 认证机构对证书和报告及铭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委托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要求暂停或撤销引起的责任。

行业及国家标准认证合同书 信用服务合同编号:〔20 〕号 委托单位: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认证机构:北京中美华盛国际信用评价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推动、行业自律、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的原则,在双方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信用产品和信用服务事宜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 合同类型 ?初次审核□续证审核□复评审核□转换审核□其它 2 合同范围 2.1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索引: 2.1.1 2015年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中杜绝虚假资料;广大企业老板对广告宣传、招标投标使用虚假资料意识增强;各地“信用监督官亮剑招投标市场”,依法调查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行为,净化投标市场、维护国家利益。新《广告法》明确规定:①.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②.禁止医药广告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同时还要求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③.在朋友圈发虚假广告,从事虚假宣传、不失宣传、垮大宣传等,新广告法第55条规定最高可处以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后果严重的还须承担刑事责任。 2.1.2 2014年5月1日新修订《商标法》正式实施。继“国家免检”、“中国名牌”、“名优产品”、“消费者满意品牌”等叫停之后,5月1日起新修订的《商标法》正式实施,“驰名商标”标识也被明确禁止用在商品包装上或广告宣传、展览上。驰名商标退出广告市场,为信用管理体系认证进入消费指引扫清路障,亿万消费者对 E-315:9002信用管理体系认证的期待! 2.1.3 2014年11月5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对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加大打击力度,严惩违背诚信行为。 2.1.4 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明确指出了“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劳动就业、社会

3C认证基础知识测试题(含参考答案)

姓名:工号:部门:日期: 3C 认证基础知识测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2 分,共30 分): 1.“ 3C”或“ CCC”的中文名是“”。 2.家用电器3C 认证包括认证和认证。 3.电磁兼容性是指设备产生的电磁能量。 4.写出3C 获证产品生产流程中各项工作的责任部门: a.材料的采购要符合关键零件清单要求-------------------------------责任部门; b.关键零件的材料来料检验要符合关键零件承认书要求-----------------责任部门; c.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安规测试(即100%做高压、接地电阻测试)-----责任部门; d.对产品首件的关键零件、结构工艺、标志等进行一致性检查-----------责任部门; e.产品组装完成后对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即100%做高压、接地电阻测试)-责任部门; f.对成品的关键零件、结构工艺、标志等进行一致性抽查确认检验-------责任部门。 5.写出我们公司常见关键元件中的5 种:、、、、。 二、选择题。(每题5 分,共20 分) 1.3C 要求设备在正常使用或故障条件下均不出现危险,设计和结构要具备以下措施: ( ) A.防触电 B.防爆炸、防辐射 C.防过温升、防起火 D.防人身受机械不稳定性和运动部件的伤害 2.某获证机型的电压转换开关停产,要换新的开关,正确的做法是:() A.联络开发工程师确认新开关功能正常才可更改 B.采购寻找原厂商获得3C 认证的其它型号的新开关才可更改 C.采购寻找其它获得3C 认证的公司的新开关才可更改 D.联络3C 技术负责人对新开关进行报备、申请,获批才可更改 3.工厂内修理3C 获证产品发现电源开关坏了,以下正确的做法是:() A.用外形相似开关更换 B.用同厂商的其它外形相似开关更换 C.用同厂商、同规格、同型号开关更换 D.用其它获3C 认证的相似开关更换 4.3C 一致性要求,产品与标样一致,检查时要检查以下哪些项目?() A.关键零件的规格、型号、厂商一致 B.安全和电磁兼容的结构工艺一致 C.产品的认证标志、标识一致 D.产品功能良好 三、是非题:(正确填“√”,错误填“×”)(每题2 分,共20 分) 1、3C 认证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2、3C 证书获得后,监督检查有问题也会导致证书被暂停或撤销。() 3、未获3C 认证的家用电器产品不能在中国市场销售。() 4、3C 获证产品关键零件的厂商、规格、型号必须提出变更报备、获批后才能更改。() 5、3C 认证证书获批后就可以永久使用。() 6、通过国际ISO9001 认证的公司的家用电器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无需通过3C 认证。() 7、工厂生产获证机器时,必须对其一致性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 8、3C 产品一致性就是指生产的产品要和标准样机一摸一样,包括材料、工艺等。() 9、工厂修理获证机器时,可用其它已获3C 认证的品牌的保险丝代换原保险丝。()

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认证简介胡

無線通訊產品驗證 一、前言 近年來,由於無線產品之發展日新月異,產品不斷普及,市場需求大 幅增加,應用市場亦隨之蓬勃發展,雖然從設計、研發以至於製造技 術不斷創新,然而市場之競爭日益激烈,產品之生命週期一再縮短, 早日上市已成為製造商追求之利基,因此,縮短認證之時程,已是不可或缺之一環。個人僅就低功率無線產品交通部電信總局(DGT),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FCC 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及歐洲Radio & Telecommunication Terminal Equipment (R&TTE ) 認證之工作經驗,提供廠商及測試工程人員參考,以期能縮短申請認證之時程,達到產品早日上市之目的。二、電信總局低功率射頻電機型式認證 (一)申請作業流程

申請認證 電信總局認可之舟 LAB 電信總局 是 註:接獲補件通知,應於一個月內補正,逾期駁回其申請 (二)應準備文件資料 1. 申請書 2. 產品型錄

3. 使用手冊(或說明書) 4. 規格資料 5. 電路方塊圖 6. 電路圖 7. 測試報告 8. 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9.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經營許可執照影本 ※ 書面資料均需蓋公司大小章 (三)申請應注意事項 1. 收發信機成套銷售者,收發信機應一併送審,或提出經DGT 型式認證 合格之對應收、發信機之證書影本(蓋公司大、小章)。 2.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其型號、設計、射頻性能或功能 如有變更,應重新申請型式認證。 3. 無線網路卡內鍵於筆記型電腦,允許以無線網路卡名稱申請 認證,申請書應註明置於何廠牌、型號之筆記型電腦,並標示天線廠 牌、型號;申請者相同,無線網路卡已通過認證,使用不同天線或裝 置在不同筆記型電腦上,只要追加測試Transmitter Spurious Emissions 、Transmitter Output Power 及Out-of-band Emissions 三項即可。申請者不同,雖然申請認證之產品相同,仍應 重新申請認證。 4. 廠商於申請文件上應註明送審物品之廠牌、型號。 5. 發射機或收發信機所使用之天線,除規範章節中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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