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含党组织9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9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9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股东会:

(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二)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议事规则:

<1>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

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对股东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二)执行董事姓名:

(三)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十二条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

(二)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总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

(一)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经理和财务主管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监事姓名:。

(三)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会会议的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等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四)监事每届任职期限: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及姓名:。

第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进行公司的意思表达;

(二)决定和处理公司经营中需经股东会决定以外的业务;

(三)向股东会汇报日常工作并接受领导;

(四)经股东会或执行董事批准签署有关文件。

第八章公司党组织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公司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处于政治核心地位,支持董事、监事和经营班子依法行使职权,领导职工大会、工会和共青团组织。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按照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

工作的要求,健全领导体制,落实组织机构和活动经费。

第十九条公司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一套有效的制度,培养、推荐、选拔和考察公司领导班子和经营者,对公司决定聘任和解聘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组织考察、审议,并提出任免建议。

第二十条公司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公司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计划;

(二)财务预决算和重大投融资方案;

(三)重大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方案和资产重组、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五)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奖惩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

(六)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七)公司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的问题;

(八)其他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党组织书记可根据工作需要参加公司各种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成立党组织时,同时成立纪律监察机构,公司纪律监察机构受公司党组织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协助党组织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部门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

第九章工会组织

第二十二条企业职工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建立工会基层组织,依法开展工会活动。

第二十三条企业工会代表职工利益,表达职工意愿,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动员和组织职工促进企业发展。

第二十四条企业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职工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帮助、指导职工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组织职工学习文化、技术和业务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第二十五条研究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的财务报告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七条股东提取公司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再提取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八条劳动用工制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公司的经营期限、解散原因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九条经营期限:。时间从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被人民法院依法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一条清算办法:公司解散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成员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三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三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3)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公司按照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公司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已经登记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一式份,每个股东各存一份,公司、登记机关各存一份。

股东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制定日期:年月日

某某某有限公司章程(不设董事会,加党建,无党组织)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经济特区的法律法规,并受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应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目前,在公司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情况下,公司党组织建设以控股股东公司党支部为主体,即以@@@SSSSS(横琴)有限公司党支部(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党支部”)为主体。@@@融资租赁党支部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公司发挥领导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

第四条公司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AAAAAAAAAAAAAAAAAAAAAA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 一般经营项目可以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批准文件、证件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社会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等。 许可经营项目:无 公司应当在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壹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名称或姓名:@@@SSSSS(横琴)有限公司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SSSSSSSSSSSSSSS 第九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公司委派董事、监事;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股东会: (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议事规则: <1>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

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围及方式: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股东会: (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议事规则: <1>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样本

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关于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畴及方式:。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商定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示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示关于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状况阐明。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股东会: (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 (二)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筹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关于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策;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权。 (三)议事规则: <1> 股东会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告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暂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建议召开暂时会议,应当召开暂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她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因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策,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决策,必要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对股

2020年新版公司章程(含党组织)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出资人、公司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章程系规范公司组织与行为的法律文件,对于股东、公司、党组织成员、董事、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开展党的活动。 公司应为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管理费中列支。 第四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五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章党的组织 第十一条根据党章规定,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设立党组织。 第十二条公司党组织设书记。符合条件的党组织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组织。 第十三条公司党组织书记、委员的职数按电子城集团党委批复设置,经选举产生。电子城集团党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任命党组织书记。 第十四条公司党组织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共12页

××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股东会: (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议事规则: <1>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会议的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2>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不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股东会会议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单一股东、设党组织)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由××公司一人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根据《党章》的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十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股东名称:××公司 股东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第十二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国有企业章程党组织建设-国有企业 章程 党组织

(注:黑色字体为增加部分) 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履行出资人职责,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登记,实缴数额X万元,出资人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出资人(股东)的名称如下:

第十一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公司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先由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然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 XXX(出资人)的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程的修改

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 程的修改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附件: 将党建工作加入章程的修订模版 第xx章党的建设(增加)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设书记1名,副书记名(其中专职副书记可根据企业实际决定是否设置),每届任期3年,期满应及时换届。公司党总支(支部)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符合条件的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负有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的主体责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党总支(支部)成员应履行“一岗双责”。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按照“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原则,对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落实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原则,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和企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公司领导人员的监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上级单位、董事会、监事会和党组织的决定或决议;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作。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对以下属于“三重一大”的事项履行前置研究程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公司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的重大举措; (二)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方针的制订和调整; (三)公司资产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大额投资和大额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 (四)公司改制、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以及内部机构设置调整、下属分子公司的设立和撤销等事项; (五)公司高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 (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八)需要公司党总支(支部)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 对于超出本级党组织决策权限的事项,本级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进行请示。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公司党总支(支部)会议的议事规则,做到充分民主、有效集中。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前置研究时,应做好会议记录,与会党总支(支部)委员应审阅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xx条公司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在收到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提请事前研究的重大议题后日内,须召开党总支(支部)委员会议予以研究并出具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迟。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股东会: (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议事规则: <1>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

不设党委的小规模公司章程模版(带工作内容)

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维护公司及其出资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关于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指引。 第二条公司名称:重庆XXXXXDDDD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重庆市KKK经济技术开发区XXX路XXX 号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第五条公司为法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根据《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在公

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支部委员会,开展党的活动。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公司坚持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推动党组织发挥领导和政治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 第九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十条生产、研发、销售(限本企业自产产品):盐酸;化工产品生产相关原材料及设备、钢材的采购(不含易制毒物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股东缴纳。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最新完整版、含党建内容)

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章程 (最新完整版、含党建内容) 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公司名称及住所 (2)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 (2)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3) 第五章股东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4)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 第七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7) 第八章党委 (10) 第九章公司治理 (11)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1) 第十一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21)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23)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2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全体股东共同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第四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及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营业期限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终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 第十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最新国有有限公司章程(含党建、工会)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五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股东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是公司的决策者。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确定公司的董事、监事; (三)审议批准公司董事、监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定; (八)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担保作出决定; (十)对转让公司股权作出决定; (十一)组织公司清算; (十二)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股东行使上述职权、职责,对相关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在相应的决定上签字。 第十五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司章程(含党组织)

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_ 万元人民币。股东应在约定的出资时间前缴付出资。 第五条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出资及其增减变更事项。在股东退股或股权全额转让、公司解散时由公司收缴股权证明书。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七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或姓名如下:______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股东会: (一)产生办法: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二)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有关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担任的法定代表人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三)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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