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镇促进就业工作方案

大沥镇促进就业工作方案
大沥镇促进就业工作方案

大沥镇促进就业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镇城乡劳动力就业,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镇劳动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

为使促进就业工作有序开展,取得成效,成立大沥镇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全镇促进就业工作。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丘立翰(镇委委员)

副组长:鲍正荣(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罗丽燕(镇财政局)

吴永新(镇社会工作局)

成员:周满奇(镇宣传文体办)

吴勐超(镇总工会)

郭伟涛(镇教育局)

张悦颜(镇妇联)

吴岳谦(团镇委)

邝剑恒(镇经济促进局)

吴铭登(镇社会工作局)

潘仕添(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邓锦棠(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陈定机(大沥工商分局)

各社区居委负责人社工作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由潘仕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促进就业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林活英、李冠韶、林耀生、黄耀华、卢敏莲、陆永坚(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二、制订实施方案

(一)开展劳动力就业普查登记,建立城乡劳动力数据库,建立健全未就业劳动力跟踪服务制度。

为促进我镇劳动力就业,对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城乡劳动力开展就业普查登记,建立大沥镇城乡劳动力数据库,建立未就业劳动力跟踪服务制度,免费推荐就业,积极促进未就业劳动力就业。

(二)开展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普查登记,建立应届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建立健全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制度。

为促进我镇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开展对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普查登记,建立大沥镇应届高校毕业生数据库,建立健全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跟踪服务制度,积极促进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避免产生新的富余劳动力。

(三)完善就业岗位发布信息制度,积极收集就业岗位,

免费推荐城乡劳动力就业。

不断完善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区—镇—社区居委三级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各社区居委设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设立劳动就业专管员,专职负责就业服务工作;设置就业信息专栏,定期更新就业信息;建立辖区劳动力就业跟踪台账,对未就业人员推荐就业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根据区、镇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引导用人单位提供适合我镇城乡劳动力就业的岗位,针对未就业劳动力的就业意愿进行匹配,实现促进就业无缝对接,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城乡劳动力实现就业。

(四)实施积极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政策,提升城乡劳动力的就业技能,以培训促进就业。

结合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和岗位技能需要,对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力实施免费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升其职业技能,实现以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就业。

(五)实施积极的就业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镇劳动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对招用本镇户籍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和自主创业的本镇户籍劳动力实施就业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镇劳动力,鼓励本镇劳动力自主创业,以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三、实施补贴政策

(一)补贴原则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本镇户籍劳动力,以劳动者就业补贴、创业资助,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岗位培训补贴、技能鉴定补贴、高校应届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等形式促进就业和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二)补贴对象

1.大沥镇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城乡劳动力,到区内用人单位或者自主创业实现就业的,以下简称为“我镇劳动力”。

2.招用大沥镇劳动力的区内用人单位(已办理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并按规定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含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镇属企业及国有集体企业不纳入),以下简称为“用人单位”。

(三)补贴方式

1.对我镇实现就业的劳动力给予就业补贴

我镇劳动力在2012年1月1日后实现新增就业,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新就业的劳动者不超过6个月的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

2.对用人单位招用我镇劳动力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用人单位在2012年1月1日后新招用我镇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为其参加社会保险的,从镇财政就业专项补贴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6个月的社

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200元/人/月。

3.对我镇劳动力自主创业给予创业资助

我镇劳动力2012年1月1日后在本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招收1名以上我镇劳动力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依法纳税并按规定为员工参加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从镇财政就业专项补贴资金中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同一法人多次创业只申领一次创业资助。

4.对用人单位招用我镇劳动力给予岗位补贴

用人单位在2012年1月1日后新招用我镇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新招用人数从镇财政就业专项补贴资金中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

5.对用人单位给予岗位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

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我镇劳动力就业并组织其参加上岗培训,用人单位在2012年1月1日后新招用我镇劳动力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并组织其参加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承担培训和鉴定费用,经区内技能鉴定机构考核合格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能力证书的,从镇财政就业专项补贴资金中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岗位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标准为450元/人。

6.给予高校应届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

为鼓励用人单位接纳我镇应届(含2011年应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见习(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镇财政就业专项补贴资金共同提供应届毕业生见习基本生活补贴。镇财政就业专项补贴资金支付300元,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支付。见习单位先垫付见习生活补贴,见习期满后由镇财政就业专项补贴资金将镇财政支付部分支付给见习单位。

(四)补贴申领办法

由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和镇财政局共同制定《大沥镇促进就业专项补贴申领办法》。

四、工作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10月)

选取镇内十个社区为试点,组织人员到社区宣传促进就业优惠政策,调查社区未就业劳动力情况,开展就业普查登记,收集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

(二)推进阶段(2011年10月—12月)

举办高校应届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实施低保家庭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活动,在试点社区开展促进就业工作,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和有就业意愿的劳动力进行匹配。

(三)推广阶段(2011年12月—2012年12月)

在总结十个试点社区促进就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在镇内社区广泛开展促进就业工作,通过多渠道收集就业岗位、多方面开展促进就业工作的宣传、密集举办招聘专场等形式,在用人单位建立见习基地、创业基地和就业基地,使全镇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促进就业的良好局面。

五、明确职责分工

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负责落实促进就业工作的日常事务,协调镇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就业补贴发放进行受理和初审。

团镇委、镇教育局负责建立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数据库,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跟踪。

镇经济促进局、镇社会工作局、镇总工会、镇妇联负责促进就业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发动用人单位提供适合本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收集镇机关、社会管理处、社区、事业单位、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公益性岗位和就业岗位,加大促进就业工作的覆盖面,切实让辖区用人单位和我镇劳动力受益,促进我镇城乡劳动力就业。

镇财政局负责落实促进就业补贴专项资金,负责对就业补贴申领资料的审核和发放。

镇宣传文体办负责对促进就业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创业典型、促进就业先进单位和见习先进单位进行宣传。

大沥工商分局负责办理创业人员营业执照登记。

各社区负责对辖区劳动力进行促进就业工作的宣传,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普查和登记,协助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建立大沥镇城乡劳动力数据库,收集辖区内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努力促进本社区劳动力就业。

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镇经济促进局、镇社会工作局、镇财政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促进就业工作,确保促进就业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宣传、就业专题和就业专栏等宣传方式多渠道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导向,促进我镇更多户籍适龄就业人员实现就业。

(三)严格要求,规范程序。大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要切实加强对申领对象及申领补贴资料的审查,严格执行操作程序,要求申领对象认真、真实地填写相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就业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促就业工作考核机制,将促就业工作列入社区“两委”干部绩效考核。

七、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X〕28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政发〔X〕4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市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推动就业转型与经济转型良性互动 (一)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相互促进。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打通政策壁垒,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形成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的长效机制。加大对“三农”、小微企业、贫困地区的信贷投放,促进经济企稳向好、就业稳定。(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经济转型与就业转型同步进行。结合我市“高端能化强市、特色产业富民、文化旅游带动、生态环境提升、城乡一体发展”战略,通过调整优化油、煤、气、电等传统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林果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等特色产业,全力构筑全域旅游和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形成市场主导、政策配套、结构合理、效益显著的产业链条,激发市场活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旅发委等负责) (三)更好发挥小微企业推动就业转型作用。继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落实“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和“四张清单”制度,为小微企业降低准入门槛。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引导和鼓励担保、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搭建金融机构和企业的交流平台。对小微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职业培训、社会保险、税收优惠等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负责) (四)支持新兴业态发展带动就业转型。加大引进科技人才和新兴业态项目力度,促进科技与产业、技术与成果对接,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与加工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渗透融合,培育消费经济、信息经济、分享经济等新兴业态。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新兴业态特点合理制定信用评级、利率定价制度,为新兴业态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支持。(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X市中心支行等负责) (五)完善用工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促进就业转型。支持劳动者多元化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业者,企业和其他用工单位要依法为其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摘要:税收政策作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它能够通过自身或其他经济因素对就业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自1992年首次出台后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但通过与国外经验的对比,还是能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的差距。本文主要通过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出台与发展、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分类及影响方面,借鉴国外较完善的经验,找寻新形势下我国就业税收政策的政策取向。 关键词:税收政策;促进就业;影响;新形势 税收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国家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指导制定税收法令制度和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我国经济今年主动调速换挡,宏观管理部门已将今年经济增长目标调低至7.5%,这是2005年以来,中国首次调低GDP增速预期目标。“就业是经济的派生需求,先要经济增长才能拉动就业”。经济增速下调意味着会影响拉动就业的效果,导致了我国今年就业形势“两难”的局面:一方面,经济增速下调意味着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繁重;另一方面,新增就业人数为900万,绝对数较大。总体来说,今年就业压力巨大。面对如此险峻的就业形势,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 在调节和促进就业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中央和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具实质性的政策之一。1992年,根据中央关于利用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 扶持第三产业发展以促进就业的政策精神,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鼓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 安置待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1998 年, 由于国有企业和机构改革等原因,使得“隐性失业”显性化,下岗职工人数大幅度增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通知, 鼓励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也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2002 年9 月, 全国举行再就业工作会议, 会后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又下达了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失业人员就业和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就业以及随军家属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扩大就业,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于2010年10月22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1 年1 月1 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该通知的发布将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安置就业工作有很大帮助。自此初步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覆盖广泛、多层次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一、我国对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研究 对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我国理论界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维度的探索,政策部门也针对不同的从业人员,制定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税收政策研究 自1998年高校扩招以来,每年有数百万大中专毕业生涌向社会寻求职业。秦建国(2011)认为大学生就业问题是种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税收政策这种宏观调控可以用以建立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他强调:对大学生就业而言, 适当的税收政策选择具有能刺激经济增长的非凡意义,并且可以为有着人力资本优势的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广阔的天地。毕丽(2009)总结了目前税收政策作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经营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第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第三,激励企业接收实习生。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在学生实习期内支付给学生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对由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予以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应该说,这些政策,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税收政策仍存在程度偏低、可操作性不强、宣传力度不强、财政补贴落实比较困难的问题。这些不足之处引发了刘宏波(2010)对该现象的思考,他通过对广东省现有的促进高校毕业生的税收政策的分析,提出要优化财税政策,扩大吸引力;扩大政策优惠范围,增加基层就业岗位;加强职能部门协调,简化操作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学生创业就业。段铸、程颖慧(2009)建议加大对中小企业吸收大学生就业的财税优惠以及开征高学历人才使用税约束人才资源的浪费,特别应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给予重点保障。从容、袁伟(2010)则强调仅靠单一的手段和方式很难有效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国家应从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及财政政策、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制定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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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四川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 省教育厅省人事厅 为贯彻落实全省就业工作专题会议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9〕30号)精神,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系列政策,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健全机制,着力拓展就业渠道、强化信息引导、鼓励自主创业、加大就业培训、加强政策支持,努力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格局,切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工作目标 2009年促进23万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0%;促进45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帮助60%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使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得到有效的就业援助。 三、工作措施 — 4 —

(一)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薪酬补贴、生活补贴等扶持政策。完善和落实面向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2009年选聘1.2万名大学生村干部,1500名大学生“三支一扶”,4000个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当地就业。切实抓好《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9号)的贯彻落实,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对到基层从事科技研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科研条件、信息资料和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到大中城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政策。对面向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研加分的政策。(责任单位:市州、县市区政府,教育、人事、劳动保障、发展改革、财政、公安、民政、卫生、科技、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团委等部门) (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支持知识密集型、劳动密集型和社会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新增就业岗位时优先聘用高校毕业生。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 — 5 —

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申论热点: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一、我国就业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到2005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达2.7亿多人,比1990年末增加1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20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万人。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 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000万个左右。 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原因侵害劳动者合

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国际化趋势,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就业前培训、在职职工培训以及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等十分迫切。 五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需要对其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 六是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普遍存在。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就业率增长却并不同步。主要有四大因素抑制了高经济增长带动高就业。 这四大因素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就业总规模的扩大;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的作用减弱;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使就业岗位减少;一些人找不到工作,有些岗位却没人去做,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 二、促进就业的原则、方针和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惠环街道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帮助广大青年实现就业和自主创业,促进惠环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惠环”做出贡献,决定开展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程,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辖区青年创业就业为目标,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原则,贯彻青年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就业带动创业。加大政策扶持,强化创业就业服务,优化创业就业环境,激活创业热情,保护创业成果,着力发展各类创业实体,推进各种形式创业,实现以创业促进就业,努力实现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内容1、成立促进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成立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依托惠环企业孵化器,提供就业帮助和指导服务,及时了解、统计、掌握辖区劳动用工情况。 2、创建两个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创建裕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和鸿运鱼庄 2个“青年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的基地。 1 3、建立三大促进机制:(1)青年创业就业动态管理机制成立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依托惠环企业孵化器,提供就业帮助和指导服务,及时了解、统计、掌握辖区劳动用工情况,并实施分类造册(复退军人、中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他社会

青年),建好就业档案,重点做好青年群体就业与失业情况登记,于每年7月份与12月份更新一次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2)分类培训机制联系劳动所及各级各类社会培训、劳务中介机构,扩大对各类青年群体的培训规模,要特别针对复退军人、应届大学生及农村青年,开展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努力提高他们创业就业的技能。每年至少开展6次创业就业培训班,每次培训人次不少于50人,每年培训人次不少于300人,并制定《2012年-2013年惠环街道青年创业就业培训计划表》(附件一)。(3)青年创业就业互助机制成立惠环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会,由从事劳动就业的实际工作者、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就业培训机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辖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区基层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所组成。促进会通过配合政府部门,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服务活动。安排会员进行结对帮扶,在技术及工作经验上得到一对一的帮扶;通过表彰以黄运

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就业

国家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重点指导促成五类人创业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 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住所可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政府还将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高校毕业生创业免行政性收费3年 为方便创业,政府还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还特别提到,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创业项目资源库将建定期发布制度 为了更好的规范创业者创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将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并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 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方案 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是共青团服务青年的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去年以来,路桥团区委大力实施“青年促进就业计划”和“青年成功创业计划”两大行动,积极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路桥区将根据团省、市委的统一部署,继续以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为重中之重,充分依托自身民营经济发达、社会创业氛围浓郁、就业消化能力较强、创业外部环境较佳等实际基础,更为系统、全面、深入地推进服务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力求在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团省委关于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四届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培养提升青年就业创业实际能力为目标,以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等为主要对象,以鼓励他们自主创业、帮助他们就业和再就业为目的,以推进青年“就业学飞、创业试飞、兴业助飞”三大计划为行动载体,探索建立起与政府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服务青年需求、具有共青团特色的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为缓解我区青年群体就业压力、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社会化运作原则。为保证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普遍性和持久性,我们将在凝聚各级共青团组织力量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市场合作主体和青年人自身的利益诉求,努力把共青团工作的组织运行模式与运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青年就业创业的商业模式结合起来,借助社会力量和商业规律来做好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以求实现多方共赢、持续发展。 2、坚持项目化推进原则。为推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扎实开展,我们将把试点工作分解为各个具体项目,鼓励各级团组织通过联合合作方实施各级各类项目,把合作方的发展规划与青年的创业计划、择业方向有机结合起来,在促进合作方发展的同时为青年创业提供优惠条件,为青年就业提供岗位,为提高青年创业、就业能力提供培训。 3、坚持普惠化探索原则。为推进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我们将把普惠性原则作为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在“点”上求创新突破的基础上,更注重从“面” 上寻找更大范围推动工作、深入广大普通青年、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有效路径,以更好地体现和落实“两个全体”的总要求。 三、主要任务 1、大力实施“青年就业学飞计划”:面向未就业青年群体,通过观念引导、技能培训、实训锻炼、岗位信息等服务,目的是提升青年就业竞争力、提高求职成功率。

安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word参考模板

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实施方案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经济转型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大局。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和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坚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相结合,坚持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坚持政策引导和服务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高校、社会等各方面作用,加强政策统筹,整合利用资源,畅通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环境,建立健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 二、目标任务 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综合施策,精准发力,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全面提升,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增强,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都能得到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和政策支持,市场供需匹配效率进一步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保持较高水平。 使每个毕业班都能得到群体性就业指导,为每名有就业意愿

毕业生进行1次职业能力测评和精准推送10个以上岗位信息,每名就业困难毕业生都能得到个性化就业咨询辅导和精准就业帮扶;为每名毕业生至少进行1次在线创业意识培训,为每名有创业意愿毕业生进行1次创业能力测评;为每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至少提供1次精准职业指导、1次精准技能培训和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力争使每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关于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共青团北京市大兴区委 关于进一步深化促进青年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了深入落实大兴区青年创业促进会暨大兴创业办公室成立大会精神,构建引导创业、促进创业和服务创业的工作格局,有序推进全区青年创业就业工作。共青团组织将着力构建以“项目运作+平台支撑+机制保障”为基本模式,体现共青团主导和社会化运作相结合,融项目转化、技能培训、资金支持、阵地建设、政策保障为一体的促进青年创业服务体系。 一、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项目库,拓宽服务青年创业的工作领域 建立青年创业人才库。加大服务、培养、凝聚、举荐青年人才的工作力度,以促进青年创业发展为目标,聚集区域内各类优秀青年创业人才信息,建立青年创业人才信息系统,促进青年人才的有效开发和利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创业青年队伍。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健全、联系广泛的优势,摸清有创业愿望、创业基础和条件的青年情况,了解青年创业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开选拔、组织推荐等方式,建立一支百人规模的预创业青年队伍。区青年创业促进中心要优先对青年人才进行创业培训和有针对性的人力资源开发,增进青年人才间的交流与合作,有效集聚各类创业人才,切实做好青年与项目的成功链接和转化。 建立创业项目库。从农村和社区发展需要出发,发挥基层积

极主动性,建立区、镇(街道)两级创业项目征集机制,优先征集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的项目以及科技含量高,风险系数小,投资金额少、可操作性高、带动就业效果好转化快,吸纳就业多的项目。同时,充分调动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的积极性,从产业链条入手,以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服务居民社区生活等方面为切入点,大力开发能够获得政府部门鼓励和扶持的创业项目。通过滚动式征集、遴选、论证和开发,建立数量不少于100个的创业项目库,适时采取举办创业项目推介会等形式,为创业项目提供方与青年搭建交流平台,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介、创业指南等方式定期地向社会发布创业项目,供青年选择。为提高创业成功率,区青年创业促进中心要及时进行跟踪服务,为创业方提供政策咨询,帮助协调处理青年在创业过程中碰到的难题,根据实际为创业青年联系配备创业导师。 二、建立创业实践基地,强化创业平台支撑 建设青年创业实践体系,就是通过建设青年创业基地,培育青年创业项目,提高青年实践能力,增长青年创业经验,促使青年把创业思想转变为创业行动,把创业项目转化成创业成果。加快青年创业阵地建设,依托北京星光影视园、北京石化学院以及北京名舍集团等园区和企业,利用现有闲置或存量空间,建立服务不同创业阶段青年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实训基地,为创业青年搭建实践平台。青年创业实践基地主要为有理想、有能力的青年提供管理技能、营销技能以及市场分析等启动创业所需的知识培训

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保障生活,稳定和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结合本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资金,简化工作程序,加强检查督导”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政策效力,努力扩大视野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从而切实做好失业预警和失业调控工作,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失业人员数量的增长,按照“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亲和力的管理团队、凝聚力的文化氛围以及有努力的岗位前途”的原则,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保证并践行不裁员、少裁员的承诺,稳定就业岗位,为促进改革转制和保持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一、技能培训。为了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指导、制作教材、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针对性突破性的按照岗位要求科学系统的开展各项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文案写作能力、设计能力、审美、市场营销、心理学等,培养储备全能型综合型人才。 二、转岗安置。科学论证,解放思想,深入了解职工专业特长、经验优势及岗位工作性质和业务要求,或者通过技能培训的提高和加强潜能开发,实现适才适用,人尽其才,充分调动职工工作主动性,展示自我,实现自身价值。 三、轮班工作。根据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平衡工作强度,每一位只能都能出满勤、干慢点,确保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四、协商薪酬。尊重职工心理诉求,了解职工真实需要,根据地区综合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利用多种薪酬管理模式,通过对强度大、难度高等特殊岗位进行协商薪酬,更有效的吸引、保留和激励职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不减员、不裁员、不超负荷工作,稳定就业形势。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职工关怀能力,提升职工信心,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在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评估,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总结”。保证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切实落实。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就业实施方案3篇

就业实施方案3篇 *目录就业实施方案劳保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xx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措并举促进农村青年就业创业。 一是政策保障就业创业。利用故城县用工优惠政策,明确了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待遇,进一步促进了城乡一体就业建设。 二是经济扶持就业创业。充分释放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创业的倍增效力,并探索与经办银行合署办公、由经办银行派驻工作人员到人社局联合会审的方式,减少经办环节,压缩办理时间。 三是载体支撑就业创业。全县建成2家皮毛养殖基地,均为农村创业孵化基地,在为农村青年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支持、技术指导。 四是培训促进就业创业。针对年轻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市场前景好的产业培训,其中邀请肃宁先进养殖开展养殖培训,保障他们能够进入市场、站稳市场、有所作为。 五是信息引导就业创业。大力宣传小额贷款、一次性创业和一次

性岗位开发补贴、房租补贴以及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实时提供创业信息,激励更多的农村青年加入到创业队伍中。 [劳保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就业实施方案(2) | 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总体部署,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法》,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XX]33号)文件精神,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将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现就我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改善创业环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2、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络作用,依托全市各级劳动、人事、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等,鼓励成功创业人士的宣传等多种形式,加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宣传力度。要大力表彰优秀的创业者,树立创业典型。在全市倡导“创业光荣、创业致富、创业改变人生”的理念,营造勇于创业、扶持创业和促进创业的良好氛围。从今年开始,每年至少对XX人进行syb 《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培训结业率达90%以上,经培训后的成

中国政府采取的稳定就业的措施

中国政府采取的稳定就业的措施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加上国内本身的结构性问题,2009年中国的就业形势将异常严峻。针对当前经济和就业形势,中国政府已实施一系列积极政策和举措。除了财政、货币等政策加大投入扩大内需外,在就业方面出台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局势措施,调整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通过保企业来稳定就业岗位,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稳定就业岗位的措施 1.在2009年之内,可以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和参保人员费用负担。 2.对暂时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困难企业,可以在2009年之内、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 3. 调控和预警失业,鼓励国有企业减少裁员。 4.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和就业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失业保险基金可用于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5.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指导符合条件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制。 (二)维护社会稳定的措施 1.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200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确保2009年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对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3.困难企业实行经济性裁员,可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三)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措施 1.减少结构性失业:通过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岗位补贴、助学贷款代偿、考研究生、考公务员加分,以及扩大“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等计划,多种手段鼓励毕业生去基层工作;通过放松户籍限制、政策扶持等手段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工作;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积极吸纳和稳定大学毕业生。 2.减少或推迟供给:加大力度落实部队征兵更多面向大学生;研究生或第二学位扩招。通过见习实习制度,提升大学生的就业能力。 4.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所有高校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同时将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提供职业介绍,培训等系列服务。 5. 为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提供就业援助。 (四)针对返乡农民工的政策措施 1.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稳定粮食和食品价格,有利于农民工返乡务农提高收入。 2.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做好农民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3.一些劳动力输出地方已经出台支持返乡农民工的政策:3个月以上未能重新就业的,当地政府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失业救助,救助期不超过半年。

促进就业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工作汇报

促进就业和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工作汇报 去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各级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区政府把就业工作作为全区的重要民生工程,纳入了科学发展观考核内容。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百姓、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开拓奋进,科学发展,统筹推进城乡就业工作。去年以来,全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995人,困难群体就业212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867人。促进了我区经济社会高效跨越发展。我局先后荣获全省人社系统优秀服务窗口、全省就业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我区被省政府表彰为就业工作先进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先进区。今年7月,省人社厅副厅长李柏平、厅长韩金峰先后来我区视察,对我区的就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加强领导,严格考核,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在每年年初的全区人社工作会议上,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都出席会议做主要讲话,区政府与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签订人社工作目标责任书,将目标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有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奖惩追究。同时,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牡丹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对年度考核荣获一、二、三等奖的乡镇办事处给予表彰奖励;完不成任务的取消综合奖受奖资格。区人社部门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定期通报,形成了科学、高效的人社工作机制。

二、落实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再就业 (一)积极落实就业扶持政策。一是积极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去年以来,上级及区财政安排就业资金1143万元,已落实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性支出874万元。 二是落实税费减免和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了税费减免政策。将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范围,简化贷款手续,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对微利项目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去年以来,我区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70余万元,贷款回收率达到100%。在全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会议上,我区做了典型发言。 (二)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一是积极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随着高新区企业蓬勃发展,对劳动力需求大幅增加,部分企业“招工难”与劳动者“就业难”的矛盾日益显现。为此,我们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及时召开高新区企业用工座谈会,并深入部分企业开展用工调研,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并与一线工人和班组长座谈,详实掌握企业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情况,指导企业加强人文关怀,稳定职工队伍;同时,通过举办周三招聘会、高新区企业用工专场招聘会等活动,积极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持。

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初稿)课稿

大洼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认真做好县域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大洼县关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县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乡统筹的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我县“争先升位,富民强县,建设和谐幸福新大洼”的总体目标,以就业培训为基础,以引导农村居民向城镇居民身份转变为抓手,以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和二、三产业及其他领域转移为重点,以强化考核为手段、以落实扶持政策、强化就业服务为保障,坚持就地就近转移与对外输出转移相结合,建立“政府指导、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管理规范、转移有序“的发展机制,推进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质量,进一步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和范围,鼓励和扶持培训机构开展

“定单式”、“定向式”培训,并建立好培训台帐和相关资料档案,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参培率达100%。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达1万人以上,其中:一产业1350人,二产业1740人,三产业6910人。 (二)2013年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总量至少达到1万人以上,其中:二产业占比率30%,三产业占比率70%。各镇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争取达到域内富余劳动力资源总数的60%以上,以后逐年提高15%-20%,到“十二五”期末,力争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强基工程”,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体系建设。 对全县农村劳动力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县镇联网的劳动力资源动态数据库和管理信息体系,建立实名制档案。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准确掌握全县农村劳动力储量、结构和外出劳动力的数量、流向、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以及用工信息等情况,摸清摸准全县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转移情况、剩余情况,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动态管理。重点加强农村未就业初高中及高校毕业生和可输出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加强劳动用工信息发布,让劳动者掌握培训和用工信息,实现培训输出机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有效对接,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快发展社会职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一、全面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主任的就业指导委员会,各学院也成立了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学校就业指导委员会----招生就业处----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辅导员----学生”五级就业工作体系,加强对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分管校领导定期召集各学院和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召开就业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督导全校就业工作开展。学校印发了《曲阜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文件,保证了各项工作从上到下层层分解,层层落实任务;从下到上层层监督,层层明确责任。 二、强化人才培养的教育教学改革 学校实施“大类招生、二次分流、分段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大类招生”指按学科大类招生,除个别不能合并为学科大类进行招生的专业外,均将相近的专业合并为学科大类招生;“二次分流”是指在第二学期末进行第一次分流,确定专业与师范生初选,在第五学期末进行第二次分流,确定专业内的方向与师范生终选;“分段培养”指按“1+1.5+1.5”的学段结构安排学程的培养模式,“1”即第一学段,包括第一和第二学期,前一个“1.5”即第二学段,包括第三、第四和第五学期,后一个“1.5”即第三学段,包括第六、第七和第八学期。

同时,学校建设了“平台+模块”的本科专业课程体系,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所有课程与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在通识教育平台与专业教育平台之上。通识教育平台上建设必修的公共基础课程模块、国学修养课程模块与选修的传统文化类课程模块、社会科学类课程模块、理工技术类课程模块、艺体生活类课程模块。专业教育平台上建设必修的学科基础课程模块、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专业方向限选课模块、专业任选课模块。国学修养模块中的“孔子与儒家文化”课程,是校本必修课程,充分体现了我校传统文化育人的办学特色。 与理论课程模块相衔接的是“合格+特长”的实践教学模块。“合格”即学生完成必修的实践教学内容考核时至少达到合格,是最基本的普遍的要求。“特长”即注重发展学生实践能力方面的个性与特长,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通过项目带动、培训促进、学堂培养等途径,培养学生一项以上的实践能力特长。实践教学模块由通识教育实践教学与专业教育实践教学构成。通识教育实践教学包括军事训练、社会实践、职业规划与就业训练、第二课堂综合素质实践等;专业教育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课程论文(设计)、专业(教学)见习、科研训练计划项目、专业(教育)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学科技能竞赛等。 三、稳步推进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程建设 2015年在顺利完成《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的基础上,稳步推进课程体系建设。配合教务系统升级,实现排课、评教、成绩录入、课时量计算等环节网上统一操作,进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方案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当前,我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但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加大,对就业的影响应高度重视。必须把稳就业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就业创业,强化培训服务,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目标任务完成和就业局势持续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方案: 一、支持企业稳定发展 (一)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小微企业。充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

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负责) 二、鼓励支持就业创业 (三)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各地可因地制宜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由此产生的贴息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推动奖补政策落到实处,按各地当年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奖励创业担保贷款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等单位,引导其进一步提高服务创业就业的积极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负责) (四)支持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群体创业孵化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一定奖补。支持稳定就业压力较大地区为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免费提供经营场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各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扩大就业见习补贴范围。从X年1月1日起,实施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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