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总则

第1条为保证矿井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矿井的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该系统使用的技术指导及管理由公司通防科负责。

第3条矿井必须安装束管监测系统,并建立束管监测室,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4条回采工作面及回采封闭后1年内的采空区要利用束管监测系统进行监测气体。无法用束管监测采空区气体的,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人工采样分析。

第5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不间断测定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 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第6条对采用井下监测型束管监测系统的矿井,应遵循MT/T 757-1997相关规定及相关要求对束管监测系统进行使用及维护。

系统安装

第7条矿井装备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连续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数据必须保存10年以上,为判断

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的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利用数据库分析某一测点气体含量在一段时间内变化情况的功能,在采用惰气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措施提供参考。

(四)报警功能:检测点气体含量超限时工作站自动报警,同时以醒目颜色显示报警信息。

(五)报表功能:具有报表、曲线、储存、打印功能,能提供检测日报、月报、检测图谱报表,气体含量变化趋势报表等。

(六)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24小时连续循环监测功能,系统输出功能齐全,至少可对8个采样点自动巡回采样,可对气体进行浓度分析,分析数据由计算机存储,并计算有关参数,发出自燃发火报警。

第8条束管监测系统的管路敷设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管路敷设时应尽量使路径短、拐弯少,行车少、支护完好的巷道内,管路穿过墙体时必须设置穿墙套管。

(二)管路上滤水器或其它设施应根据巷道温度、高差变化在适宜的地点设置。

(三)接管箱、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方便维护,高度适宜。

(四)管路敷设时,要吊挂整齐有序,两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标记或设置管路夹板,以便于检查维护。

(五)束管的敷设标准:大巷中束管应布置在巷道中上部,主管铺设应吊挂,间距均匀不得悬挂在供水管路、风管和电缆上,尽可能与其它管路铺设在两侧,如受条件限制,必须与风水管路放在同侧时,则束管主管必须放在风水管路上方,且高于风水管路0.3m以上,工作面顺槽支管必须安设套管距底板高于2m以上,防止进入采空区压住不能正常采样。

(六)管路敷设完毕后,从地面化验室到井下各测点,要对整个系统管路进行统一编号,每一条管路必须在测点释放标准气体,详细记录管路的气压值、气体传输时间,并和地面分析的数值进行比较,确保系统测量精度误差≤1%,否则应进一步检查管路的气密性。

第9条监测点布置必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以及封闭一年内的已采区或其它有可能发生自然发火地点应设置监测点。

(二)正在回采的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布置不少于3束束管带有保护套的束管,两个束管监测取样点间距为50m,埋入采空区最远取样点距工作面为150m, 埋入采空区的束管要用DN25~50mm的护管加以

保护,防止损坏束管;如埋入采空区内采样点外O2浓度<5%时,CO浓度稳定后,该采样点可以提前停止采样;如果O2浓度≥5%且CO浓度有上升趋势则根据实际情况,加大两取样点间距,同时通过束管监测确定采空区“三带”(散热带、氧化带、窒息带)范围。

(三)如果其它采空区气体有异常变化时,可临时增设采样点进行监测。

第10条束管取样头全部套护管,护管壁上打若干小孔,用钢网将取样头包裹起来,防止碎煤进入。当取样头进入回风隅角处,开始采样,工作面回采结束,为了观测采空区气体变化在回采工作面末采距回撤通道200m、100 m、回撤通道内分别布置一个采样头,随工作面推进,束管及采样头埋入采空区,束管要用DN25~50mm的护管加以保护,封闭采空区时,防止损坏束管。

第11条当采空区内O2<5%,CO浓度趋于稳定一个月以上,方可停止束管采样监测。

第12条编制采区设计、回采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

对束管的走向,监测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

系统运行管理

第13条地面束管监测室管理

(一)地面束管监测室必须配备灭火器、排气扇、空调,室内禁止烟火。

(二)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室温保持在10℃~35℃范围。

(三)机房内严禁存放有震源、强大磁场、电场、腐蚀性物质的设备和物品,以免影响系统运行。

(四)妥善放置和保管各种气瓶和配件,严禁阳光直射或雨雪直入,严防爆炸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五)高压钢瓶必须有检验合格证,而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高压钢瓶上要有代表所贮气体的标记颜色和字样。

(六)室内气样瓶应竖立放置,立地可靠;使用前应认真检查阀门接头和减压阀等是否牢靠好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打或调整紧固件,用后应及时关闭阀门。

(七)仪器接地线必须保持导电性能良好,严禁用自来水管或零线做地线。

(八)工作人员要爱护所有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九)严守工作纪律。化验室内做到仪器仪表、物品、资料摆放合理,整齐有序,闲杂人员严禁入内。

(十)监测系统主机严禁挪作他用或不用,严格执行工作开机制。不得安装与设备正常运行无关的软件、插件。

(十一)分析人员要认真执行值班制度、操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认真填写运行日志。

(十二)每天必须检查束管监测系统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第14条抽气泵管理

(一)开启抽气泵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仔细观察抽气泵的运行情况,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关闭抽气泵,进行处理。

(二)关闭抽气泵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规定操作,防止出现高负压,造成管路损毁。

第15条配备满足束管监测系统正常使用所需的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束管监测人员不少于2名,要求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及色谱仪的维护方法,具备对仪器的简单故障进行处置的能力,需经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16条设备在运行6个月后,必须进行全面检修,保证所有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第17条束管监测系统必须保证连续监测运行,值班人员对当日及以前获得的气体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填写工作日志,出具气体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第18条每日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校设备,每天必须从井下采集各个监测点样本,用色谱仪对束管系统监测结果进行对照分析,出具气体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

第19条每周至少对采空区防火墙、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及回风巷、其它可能发热地点的气体取样分析一次,每月至少要总结一次,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必须立即向矿有关领导汇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第20条化验员负责将所有的检测分析结果详细记录整理,填报气体分析化验单,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审批签字,经审阅的色谱分析监测报表每月进行汇总,不得有缺页,并装订成册,存档备查。

第21条正常情况下,束管监测分析报告每天上报通防科,条件有变化时,及时上报。

第22条矿井必须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定期召开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分析会,发现自然发火指标超过或达到临界值等异常变化时,立即发出预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23条矿井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各类图表、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火区资料必须永久保存。

第24条建立束管监测系统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各种技术资料都要定期保存。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下台帐和报表:

(一)设备、仪器台帐;

(二)束管监测系统故障登记表;

(三)检修记录、巡查记录;

(四)矿井气体日检测报表;

(五)矿井气体趋势分析报表及趋势图;

(六)系统运行日志、使用情况月度、季度、年度报表;

(七)矿井束管监测系统示意图,标明井下设置的管路、监测点位置等情况并及时修改;

(八)其它按规定应具备的图纸、资料。

系统维护

第25条通防科要安排人员每日对系统进行检查维护,并有记录可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主干、分支管路的连接、悬挂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管路进行维护,重新悬挂。

(二)检查滤尘器是否完好。

(三)检查各连接接头是否完好,有无漏气、堵塞等情况。

(四)检查各测点束管观察口是否完好,有无堵塞,悬挂是否符

合要求,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观察点位置,更换不合格观察口。

第26条管路发生故障后,要及时进行处理,管路断开或接头漏气时,要接好或密封。

第27条维护人员应及时根据束管监测系统采样分析结果判断束管系统运行状况,管路、采样点出现问题后,要及时进行处理。

第28条回采工作面测点及其它移动测点,每班检查维护1次;其它固定测点,每天进行巡检维护1次,出现故障后及时进行处理。

第29条配备一定数量的束管监测备用设备、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以保证束管监测设备正常工作。

第30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报废更新。

(一)设备严重老化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

(二)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

(三)根据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要求淘汰的设备。

处罚

第31条未按规定配足束管监测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或系统操作、维修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的,处罚1000元。

第32条束管采样头安设不到位、不及时、安设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处罚500元/处。

第33条束管管路不完好、漏气,设备出现故障未及时处理的,处罚500元。

第34条不按要求、不按时化验、未按规定及时上报气体分析相关数据或分析结果弄虚作假不真实的,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35条束管监测系统示意图中管路及监测采样点布置与实际

不符的,处罚100元/处。

束管监测安全操作规程

束管监测安全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煤矿的束管监测工作人员。 第2条束管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 1.负责一氧化碳等气体的动态监视监控。 2.束管监测管路的敷设、维护。 3.地面气体分析、报表打印工作。 上岗条件 第3条束管监测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4条束管监测工作人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 2.熟悉束管监测系统的工作原理。 3.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预防自然发火的有关规定。 4.掌握自然发火的发火机理、预防措施等知识。 5.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有害气体浓度的规定。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安全规定 第5条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自燃的地点(如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煤巷的高冒区等)的回风侧,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以及有丢煤的采空区和密闭内。

第6条测点应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第7条监测用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首先停电并悬挂明显的停电标志牌。 第8条在运输大巷中工作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敷设束管需要横过架空线时,必须先停电,后工作。 第9条进入工作地点先检查顶板、两帮支护的安全情况,有隐患应排除后再工作。 第10条禁止进入盲巷工作。在密闭前工作时,携带的仪器可以参照“火区检查员”的规定,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浓度,在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工作。 第11条地面化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具,室内禁止明火。 操作准备 第12条检查工具、材料,检查设备、仪器工作状况,确保齐全、完好。 操作顺序 第13条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管路敷设:检查工具、材料选点路线选择敷设检查。 开机监测:开启循环水泵开启抽气泵送分析仪电源送放大器电源仪器调零启动微机进入监测程序打开测量按钮报表打印。 停机:关闭测量按钮退出监测程序关闭微机断放大器电源断开抽

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乌审旗蒙大矿业公司束管监测系统安装 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单位:通风队 编制日期: 2014年7月25日

纳林河二号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安装 安全技术措施

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会审栏 组织部门:通风队组织时间:年月日

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贯彻栏 组织部门:通风队组织时间:年月日

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一、矿井概况 乌审旗蒙大矿业纳林河二号井位于鄂尔多斯市境内,行政区划隶属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无定河镇。矿井面积180.67km2,资源储量1507.65Mt,煤层赋存条件稳定,煤质优良,适合建设高产高效的特大型煤矿。根据北京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安全检测中心2012年2月对我矿3-1煤取样检测,并最终出具《3-1煤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MZR2012-120703-CCRI/AQJD)经鉴定, 3-1煤层煤样吸氧量 0.89cm3/g,自燃倾向性等级为Ⅰ类,属容易自燃煤层。 二、束管监测系统介绍 为早期预测预报矿井煤尘自燃发火,连续监测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分、浓度变化规律,防止自燃发火和瓦斯爆炸,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经过公司招标,确定使用北京中才华源高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JSG4矿井火灾束管监测系统,该系统具有①实时监测,配置十分灵活、可靠的技术优点;②无人值守和全自动化控制的特点;③远程监控功能。 三、安装方案及工期 (一)地面设备布置 1、工控机、地面光端机、打印机放置在调度室机房,系统软件安装在工控机里,工控机接485通讯线到地面光端机,地面光端机接从井下敷设上来的矿用阻燃通信光缆,打印机可单独接在工控机上或接入到调度室局域网上。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井必须建立安全监测系统,制定“矿井安全 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安全监测装 置的使用管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监测人员(包括队干部)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独立工作,安全监测人员的调动必须征得矿总工程师的同意。第三条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安装的工作面,如果瓦斯监测系统不健全,不具备断电功能,不准验收投产。 第四条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分站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 作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报总工程师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科提出 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第五条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 第六条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线,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 第七条装备的设置标准; 1、回采工作面瓦斯探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回采工作面应在工作面回采,回风流和专用排瓦斯巷中上隅角各设一个瓦斯探头。(2)机尾探头安设在回风巷距机尾10米内,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3)回风探头安设在距回风第一贯眼10---15米处,瓦斯报警及断电浓度为1%,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浓度小于1%。 (4)专用排瓦斯巷探头安设在回风巷口栅栏以里10---15米处,瓦斯报警浓度为2.5%, 断电浓度为3%,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安全电器设备电源,复电 浓度小于2.5%。 (5)工作面上隅角必须安设瓦斯探头,其报警浓度为1%,断电浓度为1.5%,断电范围: 工作面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2、掘进工作面探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双巷掘进工作面的正付巷口以里10—15米,距煤头5m以内,双巷掘进总回风,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均为1%,断电浓度:煤头探头为1.5%,工作面回风流探头为1%,断电范围:正巷瓦斯超限,切断正付巷内部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 小于1%。 (2)单巷掘进工作面应在距煤头5米以内,巷道口以里10—15m处,各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浓度1%,断电浓度:煤头探头为1.5%,工作面回风探头为1%,断电范围为 工作面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3)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时,除按正常安设瓦斯探头外,还需在串入回采工作面的进风巷中再增设一个探头,位于距回采面煤壁3—5m范围,报警断电浓度均为0.5%,断电范围: 回采工作面及其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点小于0.5%。 (4)掘进工作面掘进工作在串联通风时,在所串入的局扇入风前3—5m范围内,再安设一个瓦斯传感器,报警断电均为0.5%,断电范围:被串入的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全部非本 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复电小于0.5%。 (5)在大巷开口或某一采区口确需要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入的风流中安设瓦斯传感器,一旦瓦斯超限,能切断被串入区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报警断电点均为 0.5%。 3、回风井、回风巷独立供电运行的设备(包括水泵、绞车等)应安设瓦斯探头,当瓦斯达到1%时,自动切断该地点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7390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成立束管监测队伍,配齐监测人员,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管理,确保束管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束管监测管理考核规定、气体分析预测预报制度和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束管监测系统地面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监测监控室内,仪器仪表摆放整齐、室内装备保持清洁,并挂牌管理。 (三)束管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回撤工作,要符合系统安装规范的规定。安装前,充分考虑现场条件,优先选用路径较短、沿途拐弯少、管路不宜挤压的线路。地面抽气泵、气体控制柜、井下分路箱、

2019最新范文-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一)成立束管监测队伍,配齐监测人员,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 安装、调试、维修、管理,确保束管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束管监测管理考核规定、气体分析预测预报制度 和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束管监测系统地面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监测 监控室内,仪器仪表摆放整齐、室内装备保持清洁,并挂牌管理。 (三)束管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回撤工作,要符合系统安装 规范的规定。安装前,充分考虑现场条件,优先选用路径较短、沿途 拐弯少、管路不宜挤压的线路。地面抽气泵、气体控制柜、井下分路箱、处水器、采样器的接头等关键部位确保严密不漏风,从地面监控 室到井下各测点,必须统一管理,并定期用压气装置检查各管路是否 混乱和漏气。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要办理交接 手续,与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管理,为其他区域服务的由束管监测 部门管理。 (四)检测地点与范围的确定。根据生产区域范围的大小和束管 监测系统自身设备的运行特点,规定下列地点必须安装束管监测系统: 1.自然发火煤层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 2.发火厚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空区; 3.自然发火隐患较为严重的永久密闭; 4.其它可能出现发火隐患的地点。 (五)束管监控室必须有人值班,每天对安装束管监测系统地点 的气体成份化验分析一次,并形成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签字。监

测系统未能覆盖的地点(采空区密闭墙等),采取人工取样色谱分析 的检查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内容为:CO、CO2、CH4、O2、C2H4 等气体,分析结果由总工程师签字后存档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 调度报告,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束管监测系统应具备的技术资料有: 1.束管监测日报表和气体分析月报表; 2.设备及仪器仪表台帐; 3.束管监控故障登记表; 4.检查维修记录; 5.束管监控运行日志; 6.束 管监控系统布置图。

束管监测系统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

束管监测系统作业安全规程 (标准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87

束管监测系统作业安全规程(标准版) 一、束管监测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1、束管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的地点(如采煤的工作面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的回风侧;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 3、测点应根据通风队的要求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4、敷设束管需要横过架完线时,必须先停电,后工作。 5、进入工作地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有隐患应先排除后工作。 6、禁止进入盲巷工作。 7、在密闭前工作时,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

氧气的浓度,在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8、地面化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具,室内禁止明火。 二、管路敷设: 1、敷设管路时应尽量使路径短,少拐弯,以便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路径应在,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 (2)选路径温差变化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它设施,标高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除水器。 (3)接管箱、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与人体高度相适应。 2、管路的敷设,吊挂要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管路夹板,以便检查和维修。 3、束管监测探头应悬挂在监测地点回风流中,且应靠近巷道顶部,吸气口正对风流方向,探头应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正式版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及考 核细则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原则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必须始终坚持人机结合的原则,实行专业全面管理制、主机定期巡查制、设备定期调试更换制、24小时监视汇报制、专职监督制、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制、人员包干制的管理体系。 二、管理职责及负责范围 1、监控室负责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1)负责安全监控中心主机至井下分站的安装、维修调校,并对主机系统进行

适时调整和各类传感器的定期校对。 (2)按照采掘接替安排,及时对分站、各类传感器的拆装作出安排,指导各使用单位正确使用、监护好监控系统的设备、缆线等。 (3)认真填写维修、调校记录,建立安全监控设备、仪表、缆线、各类传感器等台帐,并按规定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 (4)认真监视终端机屏幕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瓦斯报表。每日必须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接头是否正常,根据风量、瓦斯变化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查找变化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将监测瓦斯日报表报送有关部门和领导审阅。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248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 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 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 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 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 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 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

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 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系统安装 第七条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数据必须保存

束管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793 束管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束管监测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主要危险源 1.不按规定埋设束管或束管不完好。 2.没有及时对束管监控设备故障进行排除。 3.作业地点气体超限。 4.顶板支护不完好。 二、适用范围 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矿井束管监测操作。 第2条束管监测工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束管监测管路及设施的安装、维护、回收。 2. 负责自然发火观测点埋管。 三、上岗条件 第3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4条束管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 1.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预防自然发火的有关规定。 2.熟悉掌握束管监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参数、工作原

理及使用方法。 3.掌握自然发火的发火机理、预防措施等知识,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 4.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有害气体浓度的规定。 四、安全规定 第5条在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作业过程中必须执行“手指口述”。 第6条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 1.采煤工作面的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流、支架间、采空区、终采线; 2、煤巷的高冒区; 3.有遗煤的密闭; 4.其它自然发火观测点。 第7条测点应尽量布置在巷道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第8条在运输大巷中工作时,应时刻注意来往车辆。 第9条进入工作地点首先检查顶板、两帮支护的安全情况,有隐患先排除后工作。 第10条禁止进入未通风的盲巷工作。在密闭前工作时,携带的仪器可以参照火区检查工的规定,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浓度,在浓度符合《煤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 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新 版) 一、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储存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安全监控系统必须在市局审查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三、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

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点测值的地方。 四、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五、安全监测人员入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器。 六、各种传感器、分站等安全监控设备的备用量不得小于在用量的20%。 七、配备监控设备校验议,建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制度,配足安全监测人员、仪器仪表检验维护人员,定期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调校,监控系统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1人。 八、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一次,甲烷传感器等采取载体催化元件的检测设备,每七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它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及安全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及安全 措施正式版

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及安全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早期预测预报矿井煤尘自燃发火,连续监测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分、浓度变化规律,防止自燃发火和瓦斯爆炸,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为我矿设计的矿井防灭火,现制定束管监测系统安装期间安全措施: 成立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厂家安装负责人:梁克中 矿井施工负责人: 领导组职责 1、全面负责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安装、调试、验收技术管理工作。 2、制定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3、协调机电科、调度室、安监处及相关队组为本次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做相关配合工作。 一、监测地点 20103工作面上隅角 20103回风顺槽 总回风

二、测点位置(附示意图) 三、铺设线路(附示意图) 四、束管安装方法及标准 巷道每隔5米设立一个固定点,每个固定点不少于2个扎带,高度距轨面不低于1.5米,严禁用铁丝、皮带代替扎带。 五、铺设顺序 先实验室经副立井到轨道大巷口铺设12芯束管,在轨道大巷口加装12路气体分路箱一个, 从轨道大巷口经西冀大巷到20103皮带顺槽铺设单芯束管一根。 从轨道大巷口经西冀大巷到20103上

2020年(安全生产)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及安全措施

(安全生产)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及安全措 施

束管监测系统施工安全措施 煤炭的自燃是一个缓慢的自行氧化过程,自燃过程中各个阶段的特征是我们早期识别和预报工作的科学依据。研究表明,煤样在供氧充分的条件下,70—100℃就开始加速升温,100—200℃时气体产物释放加快,200℃以上时煤样升温速率更快,达到300—350℃时就冒烟着火。因此井下煤炭处于100—200℃时,如果能够检测到气体组分的变化,提出自燃发火预报,能够为煤矿采取防灭火措施赢取宝贵的时间。SG2003束管监测系统就是一套矿井大气组分的监测系统,可以完成矿井大气常量及微量组分的测定。该系统GC4085矿井气体多点参数色谱自动分析仪能够连续在线监测井下气体,及时反映出各组分气体含量及变化情况。它能够24小时巡回监测或重点监测。因此,SG-2003矿井自燃火灾束管监测系统对煤矿安全生产是非常必要的,对煤矿自燃发火的预测预报起到重要的作用。 SG-2003型矿井自燃火灾束管监测系统示意图

※采样点1~32 为早期预测预报矿井煤尘自燃发火,连续监测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分、浓度变化规律,防止自燃发火和瓦斯爆炸,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我矿设计的矿井防灭火,在厂家的指导下进行束管安装。现制定束管监测系统安装期间安全措施: 成立领导组 组长:王亮生 副组长:李彦清 成员:杨建亮、刘彦君、郝艳龙、刘汀浥、杜安平、高文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通风科

厂家安装负责人:屈旭斌 矿井施工负责人:刘彦君 领导组职责 1、全面负责矿井束管监测系统安装、调试、验收技术管理工作。 2、制定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及安全措施。 3、协调机电科、调度室、安全科及相关队组为本次束管监测系统安装工作做相关配合工作。 一、监测地点 矿井东翼: 东翼拐点以上安装4个监测点:2202、2204、2206、2207采空区各安装一个监测点。 东翼拐点以下安装7个监测点:3902、3904各安装一个监测点,3908综采工作面安装4个监测点(安装地点工作面、上隅角、轨顺回风、回风巷回风各安装一个),3906工作面预留一个监测点。 矿井西翼:西翼安装8个监测点:2101、2102、

王家岭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目录 (1)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是为了实现对井下瓦斯涌出量 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超限报警、断电、闭锁的数据采集监控系统。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有效提高安全管理,充分发挥监测监控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监测的连续性、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监测监控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监控队伍。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各工种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工作面若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作明确规定。 五、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严禁不合格的装置下井安装。 六、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七、对监测系统进行中出现的故障要在24小时内解决,

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并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八、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 九、装置监测与人工检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1%)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人工检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1%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一、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十二、监控室人员发现异常要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做好记录。 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控系统,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必须具备防雷电保护和断电状态以及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具备不少于两个小时的不间断电源,中心站主机不少于两台,一台工作,一台在线备用。 二、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选择:要做到技术先进、质量

束管监测设计方案

JSG-7型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 设计方案 邹城市南煤科技有限公司 2011年3月

煤矿自然发火束管监测系统设计一.束管监测系统及选型参考 上世纪后期国外开始使用束管监测的方法以预报煤层自然发火。八十年代我国引进了这种方法和技术,由当时的抚顺煤研所研制了这种设备,并在兖矿的兴隆庄煤矿和南屯煤矿首先使用。 当时的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的气体分析设备是由佛山分析仪器厂生产的红外线气体分析仪和磁导式氧气分析仪,分析的指标气体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甲烷和氧气。使用过程中发现稳定性差,特别是分析微量气体的红外线一氧化碳分析仪不但不稳定,而且受到甲烷和二氧化碳气体的影响(气体交叉干扰)使分析数据不准确。分析氧气的磁导式氧气分析仪对气体流量的稳定性要求高,而束管系统管路的长短不一样,管路的阻力不同使气体的流量不同,导致磁导式氧气分析仪分析的数据误差较大。这些原因的存在使当时的束管监测系统的使用效果不好。这种分析模式也可称为第一代束管监测系统。 后来国家专门安排资金研究束管监测系统的气体分析设备,由当时的抚顺煤研所和北京分析仪器厂共同研制,并列为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项目。研究的结果生产出了以气相色谱仪为分析设备的束管监测系统。这种分析设备可对煤层自然发火的指标气体进行全分析,包括乙烯,乙烷,乙炔和丙烷等。该装置在全国逐步推广。又有其他厂家研究了用从美国引进的SP3430气相色谱仪作为气体分析设备的束管监测系统。现在国内生产束管监测系统的十个生产厂

家中有七个是这种模式。这也可称为第二代束管监测系统。 气相色谱仪是利用某些材料对不同气体的吸附和解吸特性,即分离的原理制成的气体分析设备。配置不同原理的检测器,可分析煤矿自然发火的所有指标气体,而且分析精度高(对C2H4,C2H6,C2H2,C3H8的最小检测浓度可达到0.1ppm)。 气相色谱仪的缺点是设备操作复杂,对操作人员的素质要求高;设备准备时间长,从开机到可以工作要2小时左右;每天开机都要作标准气体的组分表以保证其分析的准确性;分析速度慢,作一个气样的全分析要9-12分钟左右;气相色谱仪工作参数(温度,气体压力,流量,色谱柱状态等)发生微小变化都使结果产生误差,需要经常进行校正;井下测点不同,气体浓度变化范围很大,高浓度的气体使色谱仪产生严重拖尾。由于普通气相色谱仪不适合在线检测,由气相色谱仪组成的束管监测系统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监测系统”。 用气相色谱仪的氢焰检测器专门检测C2H4,C2H6,C2H2等碳氢化合物,是一种成熟的技术。如用GDX-502和PAROPAK两种柱材料充填的色谱柱有着良好的分离度和较高的柱效率及长期的稳定性。这种结构的气相色谱仪没有甲烷化炉等高温部件;不用微量(CO)和常量(CH4,CO2)分析混在一起的氢焰检测器;也没有对温度稳定性要求很高的热导池检测器,设备相当稳定可靠,气相色谱仪开机后能很快的进入工作状态,作一次校正因子可以使用较长时间,并可长期连续运行,能满足在线分析的要求。

煤矿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一、瓦斯探头的位置及设置 1、低瓦斯矿井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米处安设瓦斯探头。瓦斯报警点:1%;断电点:1.5%;断电范围:工作面及回风巷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回采面,应在工作面上风巷距工作面切眼10m处、距采区回风巷10~15m处各安装一台瓦斯探头。第一台探头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与低瓦斯回采面相同;第二台探头报警点为1.5%、断电点为1%,断电范围为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3、回采面采用串联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断电点为0.5%,断电范围为回采工作面及其进回风道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4、低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巷道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传感器离迎头距离:煤巷小于30m,半煤岩巷小于50m,岩巷小于80m。 5、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应在该面局扇前3~5m处安装瓦斯传感器,瓦斯报警点以及断电点均为0.5%,断电范围为被串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6、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0.3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 0.2m。 二、监测系统信息管理 1、监测中心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电脑显示器所显示的信息,记录系统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接到报警、断电信号后,要立即通知通风工区值班室和矿调度室。 2、监测值班班长必须对监测系统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送通风区长指示后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及时向公司通风部门汇报。 3、监测日报应每天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签字。 三、监测系统的使用和维护 1、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传感器的数据、安装位置、主机、动力开关安设地点等做出明确规定,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2、通风部门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护和回收工作。在使用前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最 新版)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汇编

阳泉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表报汇编 2008年4月 目录

阳泉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6 总则---------------------------------------------------------6 系统建设与安装-----------------------------------------------6 井下管理-----------------------------------------------------8 机房、联网与调度管理-----------------------------------------11 便携式仪器管理----------------------------------------------16 机构、人员与投入---------------------------------------------17 设备检修----------------------------------------------------18 制度与资料---------------------------------------------------------------------------19 阳煤集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年检考核管理制度-----------22 概述------------------------------------------------------------------------------------22 设备及机房-------------------------------------------------------------------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规定 (一)成立束管监测队伍,配齐监测人员,负责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维修、管理,确保束管监测系统正常运转。 (二)建立健全束管监测管理考核规定、气体分析预测预报制度和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束管监测系统地面设备应安装在专用的监测监控室内,仪器仪表摆放整齐、室内装备保持清洁,并挂牌管理。 (三)束管监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回撤工作,要符合系统安装规范的规定。安装前,充分考虑现场条件,优先选用路径较短、沿途拐弯少、管路不宜挤压的线路。地面抽气泵、气体控制柜、井下分路箱、处水器、采样器的接头等关键部位确保严密不漏风,从地面监控室到井下各测点,必须统一管理,并定期用压气装置检查各管路是否混乱和漏气。监测系统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要办理交接手续,与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维修管理,为其他区域服务的由束管监测部门管理。 (四)检测地点与范围的确定。根据生产区域范围的大小和束管监测系统自身设备的运行特点,规定下列地点必须安装束管监测系统: 1.自然发火煤层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 2.发火厚煤层回采工作面采空区; 3.自然发火隐患较为严重的永久密闭; 4.其它可能出现发火隐患的地点。 (五)束管监控室必须有人值班,每天对安装束管监测系统地点的气体成份化验分析一次,并形成监测日报表,报总工程师签字。监测系统未能覆盖的地点(采空区密闭墙等),采取人工取样色谱分析的检查方式,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内容为:CO、CO2、CH4、O2、C2H4等气体,分析结果由总工程师签字后存档备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调度报告, 第 2 页共 4 页

束管监测系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束管监测系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35-31 束管监测系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束管监测工作业的安全规定: 1、束管监测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束管监测地点应选择在有浮煤被压酥的煤柱等可能的地点(如采煤的工作面的回风巷、回风隅角和停采线),的回风侧;采掘过程中有漏风和可能积热的地点, 3、测点应根据通风队的要求尽量布置在标高较高处,主要漏风通道中压差最大处。 4、敷设束管需要横过架完线时,必须先停电,后工作。 5、进入工作地点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有隐患应先排除后工作。

6、禁止进入盲巷工作。 7、在密闭前工作时,必须先检查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氧气的浓度,在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8、地面化验室,必须配备灭火器具,室内禁止明火。 二、管路敷设: 1、敷设管路时应尽量使路径短,少拐弯,以便减少阻力,防止曲折破坏,还要注意以下几点:(1)选路径应在,支护完好的巷道内,防止管路破坏。管路穿过风门墙体时必须打孔。 (2)选路径温差变化要小,在温度急剧变化的地点要在温度低的一侧设置除水器或其它设施,标高较大的斜巷,应在底部设置除水器。 (3)接管箱、除水器、采样器的接头要严密不漏气,且安设位置与人体高度相适应。 2、管路的敷设,吊挂要整齐有序,2条以上的分散管路应设置管路夹板,以便检查和维修。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编号:SM-ZD-57474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束管监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转,更好地发挥系统的作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束管监测系统管理。该系统使用管理由矿安检科负责。 第三条建立气相色谱工作站,配备必要的仪器,同时必须加强束管监测系统管理,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确保系统装备、运行所需的资金和人员到位。同时,要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四条设置束管检测地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定期进行人工采样分析。 第五条利用束管监测系统对采空区气体成分进行检测

分析,并完成预测预报, 便于掌握采空区自燃发火情况,为防止自燃制定预防性措施做足准备。 系统安装 第七条束管监测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 (一)自燃火灾预防功能,通过监测煤自燃过程中标志气体组成、浓度变化规律,早期预测预报煤层自然发火程度,防止自然发火和瓦斯爆炸。 (二)历史数据查询功能,系统数据必须保存10年以上,为判断密闭火区的发展情况和火区的熄灭程度,为启封火区提供科学数据。 (三)利用数据库分析某一测点气体含量在一段时间内变化情况的功能,在采用阻化剂防灭火作业中,跟踪了解作业区惰化情况,为制定针对性的灭火措施提供参考。 (四)报警功能:检测点气体含量超限时工作站自动报警,同时以醒目颜色显示报警信息。 (五)报表功能:具有报表、曲线、储存、打印功能,能提供检测日报、月报、检测图谱报表,气体含量变化趋势报表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