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二零零二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1)

第三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3)

第四章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4)

第五章业绩合同年终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北京鲁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促使公司管理者重视运营业绩,特以合同的方式体现承诺业绩的严肃性,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对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业务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造成业绩目标无法完成时,经双方协商,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考核指标

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为定性指标,其他为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所占比重不应超过20%。

在本业绩合同中,定性指标称为“目标设定指标”,定量指标成为“关键业绩指标”。

本业绩合同中的本期重点工作目标是指已列入公司高层领导或各部门当年年度工作计划,但尚未纳入关键业绩指标中的重要工作任务和突发性的由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根据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和选择当年适用的关键业绩指标以体现当年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价值驱动因素.如:在立项期应选择土地取得成本指标;在建设期应选择成本控制指标;在销售期应选择销售收入类指标;在竣工决算期应选择投资收益率指标和利润类指标;各年一般都应选择部门费用预算控制率指标等.

第六条业绩合同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董事会提出,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按照初始目标编制经营计划并分解指标,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下达给各部门经理,然后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和各部门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董事会设定的初始目标与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结果不一致时,由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进行协商,最终以董事会决议为准。当总经理办公会和部门经理无法就目标设定达成一致时,公司总经理具有最终决定权。

合同签署的全过程由合同双方共同参与,而且是在认同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签署的,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一旦签定,合同中的条款对双方同时产生约束力。

(二)公正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必须客观公正,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并且经过综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来确定。多方面的信息包括:过去的业绩成果、同行业其他公司的业绩成果、公司未来发展预测、对各部门的管理控制要求等等。

(三)严肃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一经确定,不得轻易改变。

第七条业绩合同签订步骤

(一)每年__月份,董事会下达下一年度的经营目标和业绩目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与董事会就经营目标、业绩目标协商讨论、达成一致;

(二)办公室根据讨论通过的下年度经营目标组织编写公司下年度经营计划,辅助财务部共同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对公司整体业绩目标进行分解,结合年度预算提出各高层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经理关键业绩指标建议值,交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总经理将讨论通过的高层管理人员目标设定指标和关键业绩指标建议值报董事会审批;

(四)每年__月__日之前,办公室将下年度部门经理目标设定指标及关键业绩指标建议值下发各部门,收集各部门意见并进行反馈;

(五)每年_月__日之前,办公室在不改变由董事会批准的公司经营计划、年度预算和高层业绩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反馈意见修改部门经理目标设定指标构成和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建议值,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六)每年_月__日之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与公司董事长或主管董事进行面谈,与董事长签订业绩合同;

(七)董事会督察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长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业绩合同协商签署工作,并负责合同备案;

(八)每年_月__日之前,公司总经理与各部门经理就合同条款进行面谈,达成共识并签署业绩合同;

(九)办公室负责组织总经理与部门经理的业绩合同协商签署工作,并负责合同备案。

第三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季度跟踪、分析、汇报业绩合同完成情况

(一)办公室负责跟踪业绩合同完成情况,按季度搜集数据,采集各部门关键业绩指标和重点工作目标的季度完成情况;

(二)办公室负责组织统计、分析搜集的数据和资料,对比各部门业绩完成情况与分解到季度的目标值,组织撰写相应的部门分析报告;

(三)办公室负责组织汇总公司整体业绩完成情况,与分解到季度的目标值进行对比,组织撰写相应的公司整体分析报告.

(四)办公室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__日--__日之内向总经理办公会汇报上季度各部门业绩合同完成情况及公司整体业绩完成情况,组织召开季度经营活动分析会。经营活动分析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成员及各部门经理参加。

第九条每季度各部门负责人应向分管领导书面汇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

(一)汇报时间:四、七、十月、一月上旬。

(二)汇报目的:对比重点工作目标和关键业绩指标实际完成结果与目标值,总结上一季度业绩目标完成情况。

(三)若有部门实际业绩低于业绩合同阶段性分解目标时,该部门经理有责任向总经理和分管领导递交述职报告说明原因,并提出下一季度如何改善业绩的具体行动方案。

第十条办公室协助各部门制订部门业绩目标改进措施计划。

对未按时完成重点工作目标与关键业绩指标分解目标的部门,办公室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针对上季度中未达到目标的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为该部门经理调整管理方式、改进业绩提供帮助,协助该部门经理制定改进措施计划。改进措施计划经季度经营分析会讨论通过,办公室负责督促该部门执行计划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董事会督察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各部门的工作完成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董事会针对问题征询总经理及相关主管领导的意见,做出决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决议的实施。

第四章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第十二条办公室根据考核计划,每年一月__日之前对各部门经理全年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十三条董事会督察委员会根据考核计划,每年一月__日之前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的全年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考核结果由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十四条业绩合同考核数据收集

办公室负责收集、核实各部门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关键业绩指标的数据,根据年初确定的评分办法对各部门经理的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作为计算部门经理年度考核总分值的依据。

董事会监察委员会负责收集、核实高层管理人员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关键业绩指标的数据,根据年初确定的评分办法对各高层管理人员的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分,作为计算高层管理人员考核总分值的依据。

第十五条业绩合同考核分值计算

(一)目标设定指标得分=(∑每项本期重点工作目标评分*权重)*在总业绩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权重

(二)关键业绩指标总分= ∑每项关键业绩指标得分*权重

(三)分数合计=目标设定指标得分+关键业绩指标总分

每项重点工作目标和关键业绩指标的评分规则及标准、所占权重和目标值在设定业绩目标时确定。

第十六条若业绩合同受约人在合同期内调离原职或担任新职,则应将其在任期间的实际业绩与该期间的业绩合同目标进行衡量比较,分析得出阶段性结果,为考核新到任者将承担的任务提供连续性的数据支持。

第十七条当实际业绩超过业绩合同目标时,应对实际业绩进行综合性分析,核定实际业绩是否成为该受约人下一年度的业绩目标,以确保受约人持续保持良好的进取动力。

第五章业绩合同年终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业绩合同考核结果的反馈

对部门经理的反馈:分管领导通过面谈形式,把业绩考核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通知各部门经理,指出过去一年中部门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改进方法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等。

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反馈:董事长或分管董事通过面谈形式,把业绩考核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通知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指出过去一年中取得的成绩与不足,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改进方法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等。

第十九条办公室根据相关办法核定部门经理的有关薪筹奖励方式和额度。董事会根据相关办法核定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有关薪筹奖励方式和额度。

第二十条业绩合同考核结果的保管

部门经理考核结果由办公室存档,作为下一年考核对比依据,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数据。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由董事会督察委员会存档,作为下一年考核对比依据,以及高层领导选拔工作的基础数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办公室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报董事会批准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办公室附则解释、修订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开始实施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DOC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二○○二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大的经营决策上,以合同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适用范围 业绩合同签订对象(受约人)主要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部长、副部长。业绩合同受约人可按自身的业绩合同分解成下属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以督促、考核下属人员,保证业绩合同的实现。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签订日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会计核算等特点确定,通常情况下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董事会批准,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的制定 第五条业绩合同的作用 业绩合同作为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 (一)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对业绩进行监督和及时反馈。 (二)将个人对业绩负责的做法制度化。 第六条业绩合同的设计原则 (一)以价值为驱动: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全面体现各岗位关键业绩成果,充分反映岗位特色。 (三)与战略密切结合: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业绩指标及其权重的设定以公司战略为依据。 (四)公平一致性:上下级进行开放、充分的沟通,对业绩合同产生认同。 第七条业绩合同核心内容 业绩合同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二)关键业绩指标 (三)指标权重 (四)指标量化目标 第八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关键业绩指标分为三类: (一)效益类:体现公司价值创造的直接财务指标,全面衡量创造价值的能力,典型的效益类指标包括三类: 1. 资产盈利效率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 2. 现金获利能力指标,如自由现金流 3. 盈利水平指标,如净利润、息税前利润 (二)营运类:是实现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营运结果与控制变量,体现为完成战略及财务目标运用营运杠杆的能力,包括七类: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版

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版 为了规范公司的合同拟定、审核、签订、监督合同履行及合同文本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合同签订形式要件要求 (一)对外发生经济往来需签订合同的,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书面合同未签订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合同约定内容。 合同签订后,任何对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等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二)合同带有附件的,应在合同中写明附件的名称,合同附件应与合同约定的内容一致; (三)书面合同必须以双方盖章及各单位时任总经理签字为必备条件,要求合同相对双方使用法定用章盖章(法定用章包括公章、合同专用章)(四)合同盖章时,除应在合同落款处盖章外,必须同时盖骑缝章,骑缝章应保证完整,并应覆盖合同及附件每一页; (五)合同内有手写内容或对原有条款进行手动修改的,该部分必须由双方盖章予以确认;应保证双方持有版本均进行了修改,不得出现部分合同进行了修改、部分合同未修改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审批制度,合同按授权经各级财务、法务及相关部门审核并由授权领导书面批示同意后才能盖章履行。 (七)应要求交易对方先行盖章,各单位尽量不先行盖章。 二、合同签订实质要件要求

(一)应严格审核交易对方主体资格、履行合同能力、信用情况等,应当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件确认其签约资格,必须时,各单位应从工商部门直接调查相关材料。 (二)签订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必须一致,合同条款应详细、规范、完备,公司已经下发合同范本的,原则上应使用公司合同范本签订合同,特殊情况使用非范本的,须经法律顾问审核。 (三)公司签订的合同除其他必经程序外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合同审核授权及流程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法律顾问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异议的,应尽可能进行修改,无法修改的,由授权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签订合同。 三、合同拟定 (一)各业务及职能部门应以公司合同范本(由公司法律顾问拟定的,经公司有权领导批示后,由业务和职能部门在对外业务中使用的合同文本)为版本对外进行业务洽谈。业务部门根据合同谈判具体情况将有关约定的业务内容填写在合同范本中预留的空格处,对合同范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删减或增加的应在合同范本的特别条款中进行约定。 (二)公司暂无合同范本的 各业务及职能单位应草拟合同文本,法律顾问应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协助,但业务条款应由业务部门明确。 (三)重大项目,法律顾问应参与谈判、进行调研并负责拟定相关合同,对于法律顾问未参加谈判、进行调研的,谈判与调研人员应对法律顾问提交纪要、报告及资料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word模板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和其他直属单位。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依据法定程序执行。 3 定义 3.1所属单位:特指集团公司所属各全资企业、其他直属单位,以及依照法定程序应当执行本制度的集团公司控股企业。 3.2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外,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成员企业及其他直属单位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集团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3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4管理体制、组织形式与相关规定 4.1 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的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 -2- 理体制,具体组织形式包括: 4.1.1 所属单位下列合同,如果是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由集团公司

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订;非隶属于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以及其他属于集团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管理的项目,需经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集团公司分支机构或其他直管单位审核同意后签订,并由审核或直接办理单位报集团公司备案。其中,需由集团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合同,应当经集团公司审核同意后签订: 4.1.1.1 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 4.1.1.2 投资、借(贷)款及其他融资、企业财产保险、资产转让、出售、收购、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除外)。 4.1.1.3 集团公司直管所属单位的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电厂运营、机组检修合同。 4.1.1.4 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以及担保合同。 4.1.1.5 限额以上的买卖合同。 4.1.1.6集团公司或具有管理权限的所属单位认为有必要审核或备案的其它合同。 4.1.2 集团公司本部各类合同,以及所属单位除4.1.1规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合同,由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分别按本办法关于单位内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1.3 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对4.1.1规定事项,按《公司法》 -3-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及程序办理。 4.2 管理规定 4.2.1签订合同,除即时清结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2.2 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机构或者法律顾问所在的综合管理

XX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贵州永红航空机械有限公司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二O二年八月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业绩合同的制定 4 第三章业绩合同的签订8 第四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9 第五章绩效评定办法10 第六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12 第七章附则13 附件一:业绩合同制订流程 14 附件二:公司业绩合同15 附件三:2003年总经理关键业绩指标 17 附件四:2003年技改与信息化建设副总经理关键业绩指标 (19) 附件五:2003年军品事业部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1) 附件六:2003年军品事业部副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3) 附件七:2003年民品事业部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5) 附件八:2003年民品事业部副部长关键业绩指标 (27) 第一章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目的 为保证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大的经营决策上,以合同的方式体现业绩考核的严肃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业绩合同适用范围 业绩合同签订对象(受约人)主要是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事业部部长、副部长。业绩合同受约人可按自身的业绩合同分解成下属人员的关键业绩指标,以督促、考核下属人员,保证业绩合同的实现。

第三条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具体签订日期根据公司的经营周期、会计核算等特点确定,通常情况下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 日止。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董事会批准,可以酌情予以调整。

合同管理条例(试行)

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合同的签订、加强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劳动(务)合同、服务合同等,所有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 3.引用/应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术语和定义 经办人:合同中的委托代理人或合同事项的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业务员、采购员等,与对方直接接洽的人员。 5.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5.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合同模版的起草、编制、改版,定期对公司合同进行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合同中出现的风险;负责保管公司非经营类的合同(如劳动/务合同、施工合同、服务合同等)。 5.2经办人(业务员/采购员):以公司的合同模版,负责合同前期的沟通衔接,保障合同签定后的履行。 5.3事业部负责人:负责对经办人(业务员/采购员)的合同进行评审,修改并代表公司签约;同时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对可能有损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损失的事项予以杜绝,同时每月所签定合同原件汇总上交到服务部。

5.4物资部:负责公司原材料和办公用品等所有物品的采购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负责保管公司采购类的合同。 5.5服务部:负责销售部销售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负责保管公司销售类(包含其他事业部)的合同。 6. 管理要求与方法 6.1 合同的必要内容 1、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等。 6.2 合同的模版化管理 1、公司合同进行模版化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修订、并送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发行,发行后各事业部可依据最新合同模版进行订制化处理,在保障公司利益的前题下与对方签定正式合同。 2、模版化合同管理执行过程中,由于我方部分合同条款导致无法与对方成交的情况,经事业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变更或删除,经办人不可擅自变更,对于公司发行的合同模版中必要项目如需变更或删除必须由事业部负责报送总经理,经总经理书面同意后方可修改。 6.3 合同的评审与签定

XX银行合同管理办法

XX银行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合同管理,加强风险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本行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本行各级机构在经营管理中对外签署或出具的、构成单方或者多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形式上包括合同(书)、协议(书)、(担)保函、承诺(书)、证明(书)、声明(书)、备忘录、意向书、授权书、业务申请表或章程等。 本办法所称“合同”不包括本行与本行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按内容分为银行业务合同和非银行业务合同。 (一)“银行业务合同”系指本行在经营商业银行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以及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过程中订立的合同,包括因不良资产重组或处置而订立的合同。 (二)“非银行业务合同”系指本行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署的、除银行业务合同外的其它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与房屋买卖、租赁及房屋建造、维护、装修等建筑工程有关的合同;

2.与购买软件、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软件、购买技术服务有关的合同; 3.因购买、租赁运输工具、电子化设备、银行卡设备及其它大宗办公用品、物品订立的合同; 4.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拍卖机构、保安公司、劳务公司及广告公司等中介服务机构订立的服务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审批、签署、履行、档案管理及信息管理等环节。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格式合同文本”系指总行制定颁布的、为便于反复使用而固定格式的合同文本。 第六条合同管理实行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合同主体、内容、形式应当合法合规,合同各方意思表示应当真实,合同谈判、合同条款的设定、合同签署、合同履行以及合同相关证据的收集、保管等各个环节应当依法维护本行的合法权益。 (二)授权签署。本行持有营业执照的各级机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合同,各级机构的内设部门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署合同。非本行法定代表人代表本行签署合同必须取得相应授权。 (三)分级管理。总行负责全行的合同管理工作,分支机构负责以本级机构及所辖机构名义签署的合同管理工作。

房地产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ZZ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1) 第三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2) 第四章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3) 第五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北京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公司创造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合同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范围 公司下属一、二开发分公司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首批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

(二)营运类: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 第六条关键业绩指标权重 (一)效益类:60%; (二)营运类:40%。 第七条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然后经过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关于目标设定无法达成一致时,总经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 (二)公正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必须客观公正,具有足够的挑战性,综合考察多方面的信息来确定。例如:过去业绩效果、同行业公司的业绩成果、公司未来发展预测、对分公司控制要求等等。 (三)严肃性原则:业绩合同目标一经设定,原则上不再轻易改变。 第八条业绩合同签订步骤 (一)每年十月份,市场部根据公司下年度生产计划,对公司整体目标进行分解,提出分公司关键业绩指标的目标建议值; (二)每年十一月份,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对市场部提出的目标建议值修正并进行反馈; (三)每年十二月份,市场部根据分公司、财务部、预算合同部、规划部、总工办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美轮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17年制订)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三章合同的管理权限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 第五章合同的审核 第六章合同的签约权限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八章合同的检查 第九章合同的纠纷处理、 第十章合同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章奖惩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把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各部门、各项目部在开发建设和商业、商务活动过程中的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具体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委托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监管合同、保险合同以及其它各类民事合同等。 第四条各部门和各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签订和履行合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公司经营管理秩序,损害公司利益、国家利益或社会公众利益。 第六条公司合同的管理、承办、审核、履行和档案管理人员等,对合同负有保密义务,严禁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负责合同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和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公司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协助总经理做好各专业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合同管理的领导工作,主要负责指导有关合同管理制度的制订和监督执行,研究审定公司合同,审核合同管理奖、惩建议。 合同主办部门、管理部门和法律顾问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公司的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综合部门管理、专业职能部门、承办部门和履行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公司集团办是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拟订公司合同范本,并推行使用。 (四)参与重大合同、重要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五)审核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业务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为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管理的职责和要求,切实推进全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成本和规避法律风险,维护企业利益,促进企业稳定、健康的发展,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合同档案特点 合同档案除具有一般档案共性外,还具有以下的特点。 1、突出的依据凭证性 依据凭证性,是合同档案最突出也是重要的特点,意思是说依法订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以及权利义务的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等,都必须完全地、唯一地依据合同档案,否则,就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于具有这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档案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这点特点需要引起领导、管理部门以及档案工作者的重视。 2、时效性强 时效是一个法律术语,指时间在法律上的效力。时间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事实,能够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合同法》《民法》等许多相

关法律对在合同的要约、承诺、履行以及争议解决各个不同阶段内合同的效力以及当事人各种权力、义务的存在与消灭等均有所规定,可以说时效性特征贯穿于合同始终。 3、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程序较高 合同要对当事人有法律的约束力,其自身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许可性,即对于合同本身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律规定了特定的形式,不具备法律所要求的特定形式,该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视为无效合同。在诉讼中,要证明一个合同法律效力的成立,就应当以法律要求的特定形式去加以证明。而在合同档案管理工作中经常发生的“证据灭失”问题,原因正是对合同形式与内容的规范性要求不甚了解,以致在收集、保管过程中缺失了合同档案的若干组成部分,造成合同档案法律效力的部分乃至全部的丧失,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些就是设立专人专管的重要性。 二、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和存放: 1、公司行政工作部门对所有合同原件实行统一管理,各业务分公司、各部门应分别建立健全合同文档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

业绩合同管理规定精编

业绩合同管理规定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目录需要更多的管理制度,请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北京鲁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促使公司管理者重视运营业绩,特以合同的方式体现承诺业绩的严肃性,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对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各部门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业务影响重大、不可抗拒的情况(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造成业绩目标无法完成时,经双方协商,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考核指标 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为定性指标,其他为定量指标.定性指标所占比重不应超过20%。

在本业绩合同中,定性指标称为“目标设定指标”,定量指标成为“关键业绩指标”。 本业绩合同中的本期重点工作目标是指已列入公司高层领导或各部门当年年度工作计划,但尚未纳入关键业绩指标中的重要工作任务和突发性的由上级领导临时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 按照房地产企业经营特点,根据项目进展的不同阶段和选择当年适用的关键业绩指标以体现当年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价值驱动因素.如:在立项期应选择土地取得成本指标;在建设期应选择成本控制指标;在销售期应选择销售收入类指标;在竣工决算期应选择投资收益率指标和利润类指标;各年一般都应选择部门费用预算控制率指标等. 第六条业绩合同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董事会提出,由办公室负责组织按照初始目标编制经营计划并分解指标,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下达给各部门经理,然后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和各部门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董事会设定的初始目标与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结果不一致时,由总经理办公会与董事会进行协商,最终以董事会决议为准。当总经理办公会和部门经理无法就目标设定达成一致时,公司总经理具有最终决定权。 合同签署的全过程由合同双方共同参与,而且是在认同合同内容的前提下签署的,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一旦签定,合同中的条款对双方同时产生约束力。

万科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北京万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1.目的 为加强万科集团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工作流程,维护公司权益,根 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2.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北京市朝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开发项目。 3.职责 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对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 指导、监督检查,北京市朝阳万科成本管理部负责实施细则的制订。 3.2.北京市朝阳万科公司负责签订、履行工程合同的人员(包括经办、审批、资料管 理等)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一般规定、合同订立管理、合同履行管理、合同档案管理、其 他规定) 4.1一般规定 4.1.1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类合同中,土建、安装、材料设备采购、装饰、园林环境、 勘测、检测、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等合同必须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土地、设计、 媒介广告类合同参照本管理办法的精神执行。 4.1.2万科房地产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4.1.2.1合法性原则: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全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使得公司的 权益能够依法受到保护。 4.1.2.2合同书原则:工程施工必须正式签署合同书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但 金额在一万元以下且能及时结清的零星工程及工程类合同中已经界定清楚归属的 变更签证事项可另行办理。 4.1.2.3事前签订原则:工程合同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前签署,禁止工程类业务未签署合同 即先行施工。 4.1.2.4招标原则 本原则包括以下两方面含义: ◆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合作方。除下列情况外的所有合同的合作方均应通过招标方 式确定:(1)某项工程、产品业已经过万科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2) 某些政府垄断工程;(3)属于《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适用情形,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具其他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单位证明函等),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2)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进行评审。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购买或定制。 第七条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第八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

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三章合同履约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人应当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三条接收合同标的物时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第十四条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本公司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管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七条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了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 第二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收费合理的原则,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 第三条签订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由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人授权委托证明文件的法人代理人签订合同。凡签订的合同必须有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公司“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四条签订合同要做到:主要条款完备,经济责任明确,文字叙述清楚,签订手续齐全。 第五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基层单位意见,特别是对工期、质量的要求更应听取工程技术人员的意见。合同签订后,必须严格履行,坚决做到“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形象。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公司工程项目均需签订合同。 第七条公司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理人签订,必要时应办理公证手续。 第八条公司签订合同人员的职责: 1、根据授权代理的范围,做好市场调查,了解信息,接 洽联系,起草合同文稿等有关工作。 2、在参加洽谈签约活动中,要认真审阅对方的资信情况,也解其法人资格与履约能力。 3、签订合同必须严肃细致,认真负责,杜绝因合同疏漏 造成的经济损失。 4、对合同的重大变更或解除,需要及时向主管负责人汇 报请示,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5、由于签约对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给公司造成 经济损失的,应及时按合同规定向对方索赔或请求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以挽回公司经济损失。 第九条合同签订权限: 1、部门负责人以下(含科级)只能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在100万元以下的合同,且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

【房地产公司】业绩合同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 业绩合同管理办法二零一四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1) 第三章业绩合同过程控制 (2) 第四章业绩合同考核方法 (3) 第五章业绩考核后续管理工作 (4) 第六章附则 (4) 附件:**ZZ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业绩合同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绩合同签订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总体战略的顺利实施,使公司高层管理者把精力集中在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决策上,在公司创造业绩至上的企业文化,以合同的方式体现被承诺的业绩的严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绩合同签订范围 公司下属一、二开发分公司经理。 第三条业绩合同的期限 业绩合同的有效期为一年。公司首批业绩合同的有效期可以设为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有效期结束前,通过新一轮设定的业绩目标谈判签订下一年的业绩合同。 第四条业绩合同的效力 业绩合同一旦被签署就具有约束效力,在有效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遇到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可抗拒的情况时(如自然灾害或外部环境的巨大改变),经双方协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调整。 第二章业绩合同考核指标和确定原则 第五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一)效益类:销售收入指标、工程成本控制指标等 (二)营运类:分公司管理费用、工程质量控制、项目竣工时间、安全生产等。 第六条关键业绩指标权重 (一)效益类:60%; (二)营运类:40%。 第七条关键业绩指标目标值确定原则 (一)认同性原则:业绩合同的初始目标应由公司总经理提出,然后经过总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共同商讨而最终决定。当双方在关于目标设定无法达成一致 第 1 页

合同管理制度(暂行)

贵州企业制度 制度类型:合同管理类版次:第一版 制度编号:发放范围:全公司 贵州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贵州美富力能源有发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各下属集团公司及其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实执行本《制度》,做好永茂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企业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公司、各部门对内、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洽谈 第四条:签订合同或协议前必须选择两家以上合作单位进行对比选择(特殊行业例外),本企业相关负责人须有两人以上参加合同或协议的洽谈工作。 第五条:公司行政人事部相关负责人组织拟定合同或协议,必须按照合同的基本要素来进行;如工程类合同必须按照:工程范围及工程价款、工期及质量安全要求、付款方式、违约责任、保修金及保证金的扣留等。 第六条:合同所含的条款必须能为企业减少损失和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又能为合作方所接受。(注:如工程合同中按工程进度支付款项、乙方必须交纳保证金等条款) 第三章合同审核权限、审核流程

第七条:非工程类的合同或协议,须由公司财务部、法律顾问和其他相关部门召集会议商议,进行审核和修改,在上述部门负责人在合同审核表上签字后,按照合同金额大小报上级领导审批: 第八条:公司合同或协议的审核权限及流程: 注:由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核签字后生效。 第四章合同订立管理 第九条:合同审核必须认真履行审查义务,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十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审核同意签订的合同,应当由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审核流程进行签订,并加盖企业印章。第十一条:在工程合同审批过程中,因工程工期等紧急、审核人员出差或其他原因不在公司的情况下,可由公司相关负责人将工程合同直接总经理签字生效,免除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当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对于确需公司先行签字并盖章,然后寄送对方签字并盖章的,应当采用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等方法对合同文书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当事人任意增减、修改合同条款和内容。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2796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同管理工作需要,实现公司合同管理的制度化,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单位的一切合同管理活动。 劳动合同的管理按照上级劳动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 合同按公司财务部门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其它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制定和修改有关合同管理制度以及对合同的订立、审查批准、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等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合同经办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的订立和管理工作,实行“谁订立,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主要职责为: 1、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定合同条款; 2、全面准确地填写合同条款,必要时组织进行合同评审。办理合同送审、报批、盖章及送交存档手续; 3、负责合同履行跟踪,追踪合同标的的内外质量,收集使用单位意见; 4、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并报管理规划部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 5、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正本、招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的各种纪要、变更澄清等资料,及时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法律问题; 6、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负责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

7、安排专人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本部门合同副本及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建立本部门合同台账; 订立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意见, 然后签约。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难以确定由哪个部门作为合同经办部门的,由 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部门负责,或由与该项业务最相近的上级主管领导确定哪 个部门作为合同的经办部门。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的合同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定、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各业务部门合同经办人的培训; 3、参与公司对外订立重大合同的谈判; 4、参与标书评审和合同评审; 5、对合同订立、变更及解除进行审查把关; 6、负责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类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7、负责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 8、负责公司合同台账、合同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9、协调单位内部和外部合同关系,对合同纠纷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10、合同管理中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 第七条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是合同财务监督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从财务角度审查和监督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注重在价格、结算方式、票据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

某企业对于业绩合同制定的管理办法

业绩合同的制定 第一条业绩合同的作用 业绩合同作为绩效管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 (一)提高公司内部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对业绩进行监督和及时反馈。 (二)将个人对业绩负责的做法制度化。 第二条业绩合同的设计原则 (一)以价值为驱动:建立以价值创造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全面体现各岗位关键业绩成果,充分反映岗位特色。 (三)与战略密切结合:充分体现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和目标,业绩指标及其权重的设定以公司战略为依据。 (四)公平一致性:上下级进行开放、充分的沟通,对业绩合同产生认同。 第三条业绩合同核心内容 业绩合同主要包括四个部分: (一)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二)关键业绩指标 (三)指标权重 (四)指标量化目标 第四条关键业绩指标类别 关键业绩指标分为三类: (一)效益类:体现公司价值创造的直接财务指标,全面衡量创造价值的能力,典型的效益类指标包括三类: 1. 资产盈利效率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 2. 现金获利能力指标,如自由现金流 3. 盈利水平指标,如净利润、息税前利润 (二)营运类:是实现公司价值增长的重要营运结果与控制变量,体现为完成战略及财务目标运用营运杠杆的能力,包括七类:

1. 收入管理指标,如销售额 2. 成本费用控制指标,如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3. 投资支出控制指标,如投资资本支出 4. 营运资本管理指标,如营运资本周转期 5. 进度管理指标,如产量计划完成率 6. 科研管理指标,如新产品数量 7. 质量管理指标,如产品合格率、废品率、返工率、投诉次数、客户满意度 (三)组织类:是实现积极健康的工作环境与公司文化的人员管理指标,体现推动公司价值观建立与人员组织竞争力的能力,包括三类: 1. 岗位设置与聘用指标,如员工总数、减员数量 2. 员工士气指标,如员工满意度 3. 人才发展指标,如优秀人才流失率 (四)事故类指标:此类指标按照贵航集团对公司的考核要求设置,完成该类指标不加分,未完成该类指标扣分,包括两个具体指标: 1. 重大质量事故 2. 重大安全事故 第五条关键业绩指标的设定 (一)关键业绩指标的界定范围 1. 关键业绩指标是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分解,随公司战略的演化而被调整、修正; 2. 关键业绩指标是能有效反映关键业绩驱动因素变化的衡量参数; 3. 关键业绩指标是对重点经营行动的反映,而不是对所有操作过程的反映。 (二)关键业绩指标的作用 1. 使高层领导清晰了解对公司价值最关键的经营操作的情况; 2. 使管理者能及时诊断经营中的问题并采取行动; 3. 有力推动公司战略的执行; 4. 为业绩管理和上下级的交流沟通提供客观基础; 5. 使经营管理者集中精力于对业绩有最大驱动力的经营方面。 (三)关键业绩指标的选择原则

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 同 管 理 办 法 (试行) 二零一零年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合同管理 (5) 第三章合同签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合同起草 (6) 第二节合同报审及审批 (9) 第三节合同审批模式 (15) 第四节合同修改、定稿 (17) 第五节合同复核、打印 (19) 第六节合同签字、盖章 (20) 第七节合同注销、补签及补充合同 (22) 第四章合同履行跟踪 (24) 第一节合同履行跟踪部门及跟踪人 (24) 第二节合同履行跟踪及跟踪资料 (25) 第三节合同的变更、提前终止和解除 (28) 第四节合同纠纷处理 (30) 第五节合同终止 (33) 第五章招标合同 (33) 第六章合同范本 (36) 第七章合同信息化管理 (38) 第八章合同的档案管理 (41) 第九章合同监管 (43)

第十章附则 (4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宗旨 为加强集团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防范合同风险,维护集团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合生创展集团(下称集团)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外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旨在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 集团包括:集团按管理架构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部、片区(地区)公司、项目公司、集团在国内工商局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及集团在境外注册的公司。各专业集团(指商业地产总部、物业管理集团、酒店管理集团等) 应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合同概念界定 本管理办法所称合同,包括具有书面形式的合同书、协议书、补充合同书、补充协议书以及具有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性质的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信函等(不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 第四条合同签订原则 集团签订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集团经营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管理制度; (三)有利于集团的利益,维护集团合法权益; (四)优先使用集团合同范本库内的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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