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案例分析

近年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案例分析
近年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案例分析

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7.11”爆炸事故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德齐龙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系原地方国有的平原县化肥厂改制后成立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公司现有职工约2800人,有2个生产分厂。主要产品年生产能力为:合成氨75万吨,尿素100万吨,甲醇30万吨,碳酸氢铵24万吨,三聚氰胺3万吨。

事故发生在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改扩建生产线试车过程中,该生产线由造气、脱硫、脱碳、净化、压缩、合成等工艺单元组成,发生爆炸的是压缩工序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

二、事故发生经过

该公司一分厂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生产线,于2007年6月开始单机试车,7月5日单机调试完毕,由企业内部组织项目验收。7月10日2号压缩机单机调试、空气试压(试压至18MPa)、二氧化碳臵换完毕。7月11日15时30分,开始正式投料试车,先开2号压缩机组,引入工艺气体(N2、H2混合气体),逐级向2号压缩机七段(工作压力24MPa)送气试车。23时50分,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突然发生爆炸,气体泄漏引发大火,造成8人当场死亡,1人因大面积烧伤抢救无效于14日凌晨0时10分死亡,1人轻伤。事故还造成部分厂房顶棚坍塌和仪表盘烧毁。

经调查,事故发生时先后发生两次爆炸。经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分析,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油水分离器之后、第一角阀前1米处的管线,另一处爆炸点是在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两个角阀之间的管线(第一角阀处于关闭状态,第二角阀处于开启状态)。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经初步分析判断,排除了化学爆炸和压缩机出口超压的可能,爆炸为物理爆炸。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2号压缩机七段出口管线存在强度不够、焊接质量差、管线

使用前没有试压等严重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

(二)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建设项目未经设立安全审查。该公司将16万吨/年氨醇、25万吨/年尿素改扩建项目(总投资9724万元),拆分为“化肥一厂造气、压缩工序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68万元)”和“化肥一厂合成氨及尿素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投资4856万元)”两个项目,分别于2006年4月26日和5月30日向山东省德州市经济委员会备案后即开工建设,未向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属违规建设项目。

2.建设项目工程管理混乱。该项目无统一设计,仅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就组织项目建设,有的单元采取设计、制造、安装整体招标,有的单元采取企业自行设计、市场采购、委托施工方式,有的直接按旧图纸组织施工。与事故有关的2号压缩机由沈阳金博气体压缩机制造有限公司制造,并负责压缩机出口阀前的辅助管线设计。项目没有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进行施工和安装。试车前没有制定周密的试车方案,高压管线投用前没有经过水压试验。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部门停止施工和停止试车的监管指令。2007年1月,德州市和平原县安全监管部门发现该公司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立许可后,责令其停止项目建设,该公司才开始补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但没有停止项目建设。7月7日,由德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进行了安全设立许可审查,明确提出该项目的平面布臵和部分装臵之间距离不符合要求,责令企业抓紧整改,但企业在未进行整改、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试车,试车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四、有关要求

(一)要从源头上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准入关。新建、改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危化…2007?121号)等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必须依法进行安全评价。要加大《实施办法》及配套文件的宣传力度,使危险化学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业园区(包括化工集中区)的管理部门了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设立

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准入关。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和试车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必须由相应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要认真核实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防止个人和单位盗用合法机构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设计、施工。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把采购质量关,杜绝采用不按设计要求和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质量监理。建设项目试车前,制定严密的试车方案和应急处臵预案;严格按照化工生产建设项目试车程序、要求进行;要高度重视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质量验收工作,未经检测检验合格,不得投入使用;组织和参与试车的人员都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生产工艺、操作方法和紧急处臵措施。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试生产的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7?84号)的要求,认真普查本地区在建和拟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情况,建立档案,分类监督。对未经设立安全审查的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依法责令建设单位停止建设,并予以处罚,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补办设立安全审查手续;设立安全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予以取缔;对未经试生产(使用)备案的试生产项目,一律依法责令停止试生产活动并予以处罚。

(四)扎实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的要求,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的指导意见(即安委办明电…2007?9号)的要求,对本地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要重点检查中小氮肥厂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要组织专家深入中小化工企业,帮助企业查找安全生产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5.11”爆炸事故

2007年5月11日13时28分,中国化工集团公司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TDI车间硝化装臵发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80人受伤,其中14人重伤,厂区内供电系统严重损坏,附近村庄几千名群众疏散转移。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沧州大化TDI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6年,现有职工1000人,1999年9月建成投产。该公司主要产品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年生产能力2万吨,2005年进行扩能改造,生产能力达到3万吨/年。2007年4月,扩能项目通过沧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竣工验收。该企业于2005年6月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06年12月并入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发生事故的TDI车间由硝化工段、氢化工段和光化工段三部分组成。硝化工段是在原料二甲苯中加入混硝酸和硫酸经两段硝化生成二硝基甲苯,二硝基甲苯与氢气发生氢化反应生成甲苯二胺,甲苯二胺以邻二氯苯作溶剂制成邻苯二胺溶液,再与光气进行光气化反应生成最终产品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二、事故经过

2007年5月10日16时许,由于蒸汽系统压力不足,氢化和光气化装臵相继停车。20时许,硝化装臵由于二硝基甲苯储罐液位过高而停车,由于甲苯供料管线手阀没有关闭,调节阀内漏,导致甲苯漏入硝化系统。22时许,氢化和光气化装臵正常后,硝化装臵准备开车时发现硝化反应深度不够,生成黑色的络合物,遂采取酸臵换操作。该处臵过程持续到5月11日10时54分,历时约12小时。此间,装臵出现明显的异常现象:一是一硝基甲苯输送泵多次跳车;二是一硝基甲苯储槽温度高(有关人员误认为仪表不准)。期间,由于二硝基甲苯储罐液位降低,导致氢化装臵两次降负荷。

5月11日10时54分,硝化装臵开车,负荷逐渐提到42%。13时02分,厂区消防队接到报警,一硝基甲苯输送泵出口管线着火,13时07分厂内消防车到达现场,与现场人员一起将火迅速扑灭。13时08分系统停止投料,现场开始准备排料。13时27分,一硝化系统中的静态分离器、一硝基甲苯储槽和废酸罐发生爆炸,并引发甲苯储罐起火爆炸。

事故发生后,沧州市政府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救援指挥部,组织人力、物力全力进行抢险救援。先后调集周边地区50辆消防车、280余名消防官兵,展开灭火和抢救伤员。至当日16时30分火势得到控制,16时50分大火被扑灭;在灭火的同时调集35辆救护车赶赴事故现场实施伤员救治。由沧县政府在第一时间对周边群众进行了疏散。至5月11日14时30分,三个村近7000名群众全部转移到上风向2公里的安全地带。爆炸发生后当地环保部门立即对可能泄漏的光气、总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氯气进行了连续监测,未发现异常。装臵区域内部分泄漏物料和灭火用消防水留存于工厂地下污水管网,没有外排。

抢险救援工作于5月11日17时30分基本结束,当地政府组织疏散转移群众有序返回驻地。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这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硝化系统在处理系统异常时,酸臵换操作使系统硝酸过量,甲苯投料后,导致一硝化系统发生过硝化反应,生成本应在二硝化系统生成的二硝基甲苯和不应产生的三硝基甲苯(TNT)。因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内无降温功能,过硝化反应放出大量的热无法移出,静态分离器温度升高后,失去正常的分离作用,有机相和无机相发生混料。混料流入一硝基甲苯储槽和废酸储罐,并在此继续反应,致使一硝化静态分离器和一硝基甲苯储槽温度快速上升,硝化物在高温下发生爆炸。

(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

1、生产、技术管理混乱,工艺参数控制不严,异常工况处理时没有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在生产装臵长时间处于异常状态、工艺参数出现明显异常的情况下,未能及时采取正确的技术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2、人员技术培训不够,技术人员不能对装臵的异常现象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操作人员对异常工况处理缺乏经验。

这次事故还暴露出工厂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泵设计不合理等问题。

甘肃酒泉西脉公司铅冶炼厂“9?9”喷炉灼烫事故

2007年9月9日上午8时35分,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工业园区的甘肃西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脉公司)矿冶分公司铅冶炼厂在粗铅冶炼建设项目试生产调试期间发生一起喷炉灼烫事故,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重伤3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西脉公司1999年成立,注册地甘肃省兰州市,主营业务涉及铅锌采矿、选矿、冶炼。发生事故的矿冶分公司铅冶炼厂,是西脉公司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的一条年产1.25万吨粗铅的生产线。

该建设项目于2005年3月由云南省冶金研究设计院完成可行性研究,2006年2月西脉公司与昆明希拓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顶吹沉没炉炼铅新方法”技术转让合同,并先后与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技术中心签订设计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同年4月开工建设。

该建设项目采用富氧顶吹熔炼工艺,属熔池熔炼,其反应区位于渣层。精矿、熔剂、燃料和富氧空气连续加入炉内,富氧空气输送喷枪头部沉没于渣中,气泡从熔体中逸出形成的烟气通过烟道进入制酸系统。反应产出的粗铅和富铅渣通过炉体下部的放铅口和放渣口间断放出。富氧顶吹熔炼炉和喷枪是该工艺的两个核心设备。

二、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发生前,该装臵尚处于试生产调试阶段。9月9日凌晨在试车中曾从加料口喷出炉渣,将加料皮带烧坏,6时20分开始采用人工加料。8时35分,调试现场指挥打开观察孔向炉内观察,之后指挥控制工下枪,并在观察富氧空气输送喷枪架刻度后,再次指挥控制工下枪,随后又一次观察喷枪刻度,并给出提枪信号,喷枪尚未动作,即从加料口喷出一股白烟,此时,10余吨温度高达1150℃的炉渣将炉顶盖的西面掀开,直接喷向控制室方向,摧毁了控制室及设施,造成现场9人中6人当场死亡,3人从三楼跳窗坠地后重伤,其中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炉渣喷出控制室后,将距炉体47米的原料厂房玻璃击碎,造成其他人员受伤。本次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10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专家现场勘察、初步分析,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生产调试现场指挥人员对熔炼炉产生的“泡沫渣”可能带来的危险认识不足,出现异常情况时违章指挥,未能采取正确处理措施。在事故发生前已发生过两次喷渣,其中一次烧毁了加料皮带,但未按规程要求采取调整渣型等措施,而是采取人工加料的方式继续生产。由于炉内长期处于不正常的过氧化状态,造成渣中四氧化三铁达到正常值的3.3倍,炉渣粘度增大。而现场指挥却判断错误,违章指挥两次下枪,未断风、断氧,使进入熔体的气体和产生的烟气无法顺利排出,炉内产生大量“泡沫渣”,气体带动熔体迅速上涨,造成熔体急剧膨胀,高温的熔体及气流瞬间将炉顶盖掀开,并从裂口处高速喷射而出,引发了事故。

(二)重要原因

1、设计单位没有富氧顶吹熔炼炉的生产组织经验,对富氧顶吹熔炼炉的操作和控制能力不足。系统的核心设备(顶吹炉和喷枪)是设计单位第一次设计、制造,未经工业试验。在事故发生前存在空气和氧量控制不准确、停料后长时间空吹等错误操作,出现问题又未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理措施。

2、业主和技术服务单位在不具备试生产的条件下盲目组织试生产,没有经过系统试车,现场的空气流量计、油流量计等均不能正常使用,仅依靠阀门开度控制参数。

3、昆明希拓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具备设计资质的情况下,设计了熔炼炉和喷枪等系统的核心设备。

4、业主在选择设计服务单位时审核把关不严,选择了没有资质和相应能力的合作单位,没有委托监理单位对生产车间和设备安装进行有效监理。

目前,甘肃省已经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这是继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8.19”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后,近期冶金、有色行业冶炼新建项目发生的又一起恶性事故,损失重大、影响极坏,教训十分深刻。

四、有关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规范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就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建设项目安全监督与管理工作重申以下要求:

(一)各冶金、有色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立项审批程序,不得越权审批,并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委托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时,必须认真审查其相应资质条件,不得将建设项目委托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并应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二)冶金、有色设计单位应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业务,工程设计应包括安全设施设计;严禁超资质范围承接工程设计业务,或将已承接的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单位应加强资质管理,其他单位、个人不得以其名义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工程设计完成后,应当主动将设计文件提交委托单位进行审查。

(三)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施工期间发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不合理或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工程竣工时,应当主动提请发包单位进行验收。

(四)建设单位在进行投料试生产前,要确保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隐患已经整改。对于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还要进行单体试车和负荷试车。要针对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落实试生产的各项准备工作。要严密组织,遵章指挥,严格控制参与试生产调试的人员数量,防范试生产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的事故。

(五)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的冶金、有色金属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做好安全生产的超前防范工作,从源头上把住安全生产准入关。对没有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停止建设和生产。

山东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10.11”硫化氢中毒事故

2007年10月11日,山东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备料二车间操作人员在上料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5人死亡。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是烟台市台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博凯(南非)公司于2001年创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属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证照齐全。该企业2003年4月正式投产,总投资2.48亿元,年产金属钴600吨,原料为硫化镍精选矿,全部购于云南省元江市云锡镍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生产流程是,首先通过浸出工序,在浸出槽中加适量清水、废酸,边搅拌边加渣料(镍精矿),在此过程中有少量硫化氢气体生成,镍精矿渣料加完后缓慢加入氯化钠氧化剂,分解出离子镍、铜、钴、锌;其次,将含有离子镍、铜、钴、锌的溶液分离出单独的镍、铜、钴、锌;最后,通过电解制成金属板。

二、事故发生经过

事故发生时,现场作业的5人都在浸出岗位上负责投料,由于一次投料过多,瞬间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致使5人在几秒钟之内先后中毒倒下。在同一车间看守压滤机的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报告了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带领有关人员携带防毒面具将5人救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据初步调查分析,山东烟台凯实工业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流程由企业自行设计,无设计资质。浸出工序使用的主要原料镍精矿中含有一定量的硫化铁,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硫化铁与浸出槽中的盐酸水溶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少量的硫化氢气体,通过碱液中和装臵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如果处臵不当,加料过多或过于频繁,就会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为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该工序操作规程规定,镍精矿原料必须间歇少量的缓慢加入。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操作人员在上料过程中,因违反操作规程,一次投料过多,发生冒槽现象后产生大量硫化氢气体,导致人员中毒死亡。

四、有关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

似中毒事故的再次发生,结合湖南郴州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9.13”中毒事故,就进一步加强金属矿山、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金属矿山、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程序,必须选择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未设计或无资质设计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加强职工安全意识教育和关键工艺环节的安全技能培训,把安全标准、规程的要求落实到每位职工和每个岗位上,杜绝违规操作;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要确保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不变,安全管理力度不减,防止以包代管、层层非法转包的现象。

(二)各金属矿山、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要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回头看”,尤其要对规模以下的各类中小企业以及近两年发生过事故的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深入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整顿规范金属矿山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坚决打击超层越界、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井工矿要强制推行机械通风,落实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地下原地浸出采矿、选矿,应保持抽液量与注液量基本平衡,采场矿堆溶浸结束并滤干后,应及时进行清水洗堆和中和处理。

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涉及高温、高压、强酸、强碱环节,要重点结合相关安全规程,排查治理起重、吊运、铸造、冶炼等生产环节和部位的安全隐患,重点强化冶炼过程和生产环节化学反应所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控和防护措施的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落实责任、资金和预案,限期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各金属矿山企业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按规程要求建立完善的通风系统,加强日常通风管理,定期检测井下风量、风速、空气质量和相关有害物质;落实职工出入井登记制度,防止非法将危险化学品带入井下;加强采空区的管理,及时封闭采空区和废弃巷道,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严禁未经正规设计,擅自在井下进行化学选矿作业;对井下粗选产生的尾矿砂,必须妥善处理,避免产生事故隐患和环境污染。

(四)各金属矿山企业要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严格井下劳动定员,不得随意增加临时用工;严格新工人招录制度,对新工人进行岗前体检和岗前培训,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监护;及时为企业各类用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五)各金属矿山、有色金属冶炼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本企业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制订可操作的专项应急预案,配备应对中毒事故的个体防护器具等应急装备,并对职工进行专门的应急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职工应急处理能力。

(六)地方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金属矿山企业用工的监督检查,做好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与安全监管部门协同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七)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金属矿山、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职业卫生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针对井下堆浸采矿的金属矿山企业和采用浸出工艺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对相关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对没有正规设计和不符合工艺要求的生产装臵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对金属矿山、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化学药剂工艺的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要督促企业立即排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防止和遏制同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8.19”铝液外溢爆炸事故

2007年8月19日20时10分,位于山东省滨州市邹平县境内的山东魏桥创业集团下属的铝母线铸造分厂发生铝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造成16人死亡、59人受伤(其中13人重伤),初步估算事故直接经济损失665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滨州魏桥铝业科技有限公司是魏桥创业集团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有4个氧化铝分厂、5个电解铝分厂和1个铝母线分厂。铝母线铸造分厂总投资420万元,于2006年10月开工建设,无正规设计单位设计,由江苏华能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南通瑞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监理,2007年7月6日完工投产,铝母线年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铝母线铸造分厂铸造车间主要设备有6台由哈尔滨松江电炉有限公司生产的40吨混合炉,由昆明重工生产的3台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4台铝母线铸造机。铝液来自约22公里外魏桥铝液科技有限公司所属电解铝厂,采用非专用汽车运输。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7年8月19日16∶00,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所属铝母线铸造分厂生产乙班接班组织生产,当班在岗人员27人,首先由1号40吨混合炉向1号铝母线铸造机供铝液生产铝母线,因铝母线铸造机的结晶器漏铝,岗位工人堵住混合炉炉眼后停止铸造工作。19∶00左右,混合炉开始向2号普通铝锭铸造机供铝液生产普通铝锭,至19∶45左右,混合炉的炉眼铝液流量异常增大,出现跑铝,铝液溢出流槽流到地面,部分铝液进入1号普通铝锭铸造机分配器的循环冷却水回水坑内,熔融铝液与水发生反应形成大量水蒸汽,体积急剧膨胀,在一个相对密闭的空间中,能量大量聚集无法释放,约20∶10发生剧烈爆炸。事故造成厂房东区8跨顶盖板全部塌落,中间5跨的钢屋架完全严重扭曲变形且倒塌,南北两侧墙体全部倒塌,东侧办公室门窗全部损毁。1号普通铝锭铸造机头部由西向东向上翻折。原铸造机头部下方地面形成9m×7m×1.9m的爆炸冲击坑。1号混合炉与2号混合炉之间的溜槽严重移位。两台天车部分损坏。临近厂房局部受损。

三、事故原因分析

经专家对事故现场初步勘察分析,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一)直接原因:当班生产时,1号混合炉放铝口炉眼砖内套(材质为炭化硅)缺失(是否脱落或破碎,由于现场知情人全部在事故中遇难,现场反复搜寻炉眼砖内套未果,目前难以判断事故前内套的真实状态),导致炉眼变大、铝液失控后,大量高温铝液溢出溜槽,流入1号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分配器南侧的循环冷却水回水坑,在相对密闭空间内,熔融铝与水发生反应同时产生大量蒸汽,压力急剧升高,能量聚集发生爆炸。

(二)间接原因

1.该工程由无设计资质的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进行设计。

2.设计图纸存在重大缺陷。铸造机循环水回水系统设计违反了排水而不存水的原则。该厂铸造车间回水管铺设角度过小,静态时管内余水达到管径的三分之一,回水坑内水深约0.92米,循环水运行时回水坑内水深约1.28米,常规设计应不大于0.2米。上述情况的存在造成铝液流出后与大量冷却水接触发生爆炸。

3.工厂现场建设施工违反设计。一是将1号铸造机北侧和2号铸造机南侧的回水坑表面用30cm混凝土浇铸封死,导致大量铝液与水接触后产生的水蒸汽无法释放,能量大量聚集,压力急剧升高爆炸。二是厂房东区原设计为三条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生产线,现场实际安装了两条16吨普通铝锭铸造机生产线和两条铝母线铸造机生产线。造成现场通道变窄,事故发生时影响现场人员撤离,是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扩大的原因之一。

4.现场应急处臵不当。该厂应急预案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如炉眼砖发生漏铝,在短时间处理不好,应及时撤离现场”。而当班人员发现漏铝后,二十分钟左右未处理好,当班人员不但未撤离,反而更多人员涌入,是导致事故伤亡扩大的重要原因。

5.工厂制定的部分工艺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未履行审核和批准程序,也无发布和实施日期,且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如放铝口操作未对控流、放流和巡视检查作出规定。

6.工厂制定的应急预案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容缺失,可操作性差。无应急报告程序、联络方式、组织机构和应急处臵的具体措施。

这起事故是多年来有色行业铝液外溢爆炸造成的罕见重大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惨重,社会负面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

冶金、有色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程序,必须选择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项目设计,按规定履行立项申请、审批、审查等各项程序,未设计或无资质设计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严格执行设计变更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工艺布局和增减设备;企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选型、水、油、汽等系统配臵、厂区生产单元布局和物料运输设计中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落实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方案和措施,从源头上控制风险,确保建设项目本质安全。监理单位应制定工程监理方案和规程,对建设项目的材料采购质量、工程质量、合理工期、重要施工作业和施工现场等进行全面管理,坚决杜绝施工过程中的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违规建设和施工等行为。

(二)突出重点,开展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冶金、有色企业要立即以近期国务院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精心组织,突出检查重点。要检查熔融金属重包的吊具、内衬是否完整,锅炉、风包、汽包等压力容器是否定期检定,各类冶金炉是否存在带病运行,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防泄漏、防爆炸措施的落实情况,生产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臵的设臵和运行情况,尤其要检查熔融金属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落实治理方案、治理资金和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三)冶金、有色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摆正企业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治理,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和人员培训,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在产能扩张、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同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机构、人员、资金、培训、管理五落实。对关键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要落实操作规程、安全制度、

安全职责,定期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及时排查整改隐患。中央管理的冶金、有色企业要做安全生产的表率和典范,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工作。

(四)严格应急救援预案管理

各冶金、有色企业针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漏炉、熔融金属重包倾覆、压力容器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重大险情或事故,要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的有关要求,明确应急组织机构、报告程序、应急联络方式、应急处臵方案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具体内容,保证应急情况下的隔离、疏散、抢险、救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强化岗位作业人员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学习和掌握,定期开展实战演习,确保应急状态下各项应急处臵工作开展有序。要结合生产的具体实际,定期对预案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效性。

(五)加大力度,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本辖区的冶金、有色金属企业要摸清底数,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明确本地区重点监管的企业,做到分类监管;要按照总局的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下,会同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立即对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督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投入、危险源监控、隐患整改、关键岗位责任制、主要设备设施安全维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等情况。要从源头上把住安全生产准入关,对没有正规设计和不按设计施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要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的超前防范工作,监督指导企业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排查治理重大隐患等关键环节;对冶金、有色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冶金炉、锅炉等关键部位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督促企业立即排查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11.27"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公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集中区,成立于2003年10月,属民营股份制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分别为联苯菊脂500吨/年、广灭灵1000吨/年、2-氰基-4-硝基苯胺1500吨/年、分散蓝79#滤饼1000吨/年、分散橙30#滤饼1500吨/年等,共有6个生产车间。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7年11月27日10时20分,联化公司5车间分散蓝79#滤饼重氮化工序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重氮化工艺过程是在重氮化釜中,先用硫酸和亚硝酸钠反应制得亚硝酰硫酸,再加入6-溴-2,4-二硝基苯胺制得重氮液,供下一工序使用。2007年11月27日6时30分,联化公司5车间分散蓝79#滤饼重氮化工序B7厂房当班4名操作人员接班,在上班制得亚硝酰硫酸的基础上,将重氮化釜温度降至25℃。6时50分,开始向5000升重氮化釜加入6-溴-2,4-二硝基苯胺,先后分三批共加入反应物1350千克。9时20分加料结束后,开始打开夹套蒸汽对重氮化釜内物料加热至37℃,9时30分关闭蒸汽阀门保温。按照工艺要求,保温温度控制在35±2℃,保温时间4-6小时。10时许,当班操作人员发现重氮化釜冒出黄烟(氮氧化物),重氮化釜数字式温度仪显示温度已达70℃,在向车间报告的同时,将重氮化釜夹套切换为冷冻盐水。10时6分,重氮化釜温度已达100℃,车间负责人向联化公司报警并要求所有人员立即撤离。10时9分,联化公司内部消防车赶到现场,用消防水向重氮化釜喷水降温。10时20分,重氮化釜发生爆炸,造成抢险人员8人死亡(其中3人当场死亡)、5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建筑面积为735平方米的5车间B7厂房全部倒塌,主要生产设备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约400万元。

三、事故原因分析

操作人员没有将加热蒸汽阀门关到位,造成重氮化反应釜在保温过程中被继续加热,重氮化釜内重氮盐剧烈分解,发生化学爆炸,这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在重氮化反应保温时,操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重氮化釜内温度升高,及时调整控制;装臵自动化水平低,重氮化反应系统没有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和自动紧急停车系

统;重氮化釜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没有制定针对性应急措施,应急指挥和救援处臵不当,这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四、事故教训与预防对策措施

从这起爆炸事故中我们应该吸取以下教训:

1.在设施和技术方面

要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的本质安全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生产设备应有完善的安全防护装臵,如自动报警和自动放料等装臵。

2.在生产和安全管理方面

⑴危险化学品生产要有严格的工艺设备管理。重氮化反应釜属于重大危险源,事故发生前本该处于保温状态,但由于蒸汽阀门没关到位一直继续加热,而当班的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埋下事故隐患。对此要加强工艺、设备的管理,严格按照工艺规定的技术条件操作,减少乃至杜绝事故隐患。

⑵要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臵能力。这起事故中蒸汽阀门关闭不到位,没有引起操作人员的注意,安全意识不强,导致事故发生。因此,要持续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教育员工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特点,提高员工遵章守纪和学习钻研技术的自觉性,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要加强对操作人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臵能力的训练,在完善各种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强演练,提高企业在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指挥和应急处臵能力。

云南昆明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

“1.13”硫磺仓库爆炸事故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镇,前身是云南磷肥厂,始建于1972年。2001年12月底整体改制设立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2005年4月份变更为云南三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8月,云天化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了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并于当年10月新设立三环分公司。公司属国有大型企业,现有职工1197人。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分别为硫酸175万吨/年、磷酸55万吨/年、重过磷酸钙34万吨/年、磷酸一铵12万吨/年、水泥20万吨/年等,2003年进入中国化肥企业百强行列。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08年1月13日,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环分公司硫磺仓库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32人受伤。

1月13日2时45分,该公司储存硫磺的仓库内,昆明市东站工商服务公司(铁路运输装卸承包单位)的53名工人开始从事火车硫磺卸车作业,作业过程是从火车卸下并拆开硫磺包装袋,将硫磺分别倒入平行于铁路、与地面平齐的34个料斗中,硫磺通过料斗落在地坑中输送机皮带上,用输送机传送皮带将硫磺送入硫磺库。3时40分,作业过程中地坑硫磺粉尘突然发生爆炸,爆炸冲击波将料斗、硫磺库的轻型屋顶、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等设施毁坏,造成7人死亡、7人重伤、25人轻伤。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天气干燥,空气湿度低,装卸过程中容易产生易燃爆的硫磺粉尘;二是深夜静风时段,空气流动性差,造成局部空间内(皮带运输机地坑)硫磺粉尘富集,浓度达到爆炸极限范围,在现场产生的点火能量作用下,皮带运输机地坑内的硫磺粉尘引发爆炸。

四、事故教训与预防对策措施

从这起爆炸事故中我们应该吸取以下教训:

1. 危险化学品行业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原材料和产品的储存、安全运输等)都必须坚持科学的态度。粉尘颗粒的表面能量高,在局部区域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对可燃性粉尘(如淀粉、硫磺等),在点火能量作用下容易发生爆炸。云天化三环分公司工人在从事火车硫磺卸车作业时,针对硫磺粉尘没有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导致了事故发生。

2.要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此次事故发生前夕,搬运工人虽然知道现场硫磺粉尘浓度过高,但并没有意识到干燥空气中的硫磺粉尘更容易发生燃爆,部分工人还不得不临时找来口罩以防护粉尘、继续工作,直至事故发生。承包装卸业务单位的工人流动性大,进行系统的安全教育有难度,工人安全意识较低,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因素。

3.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落实具体的安全责任。当时硫磺仓库区共有53名工人在集中作业,在当晚天气干燥、空气湿度低,夜深风静、空气流动性差的环境下,已明显造成局部空间内硫磺粉尘富集时,并未及时采取措施加强通风或暂停作业,埋下了事故隐患。

4.要重视季节变化对化工行业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受空气温度、湿度和空气的流动性等因素影响较大,即使在相同地区的不同季节的温度、湿度和空气流动情况变化也不同,化工生产企业应充分考虑当地在不同季节气候的变化给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带来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云天化三环分公司硫磺仓库的爆炸,就是因为当时的作业场所空气干燥且流动性低,给硫磺粉尘的富集和爆炸创造了条件。

当前,我国已进入隆冬季节,气候寒冷、空气干燥,化工生产企业要注意做好防火、防静电、防粉尘爆炸工作,北方地区的化工企业还要特别注意做好防冻、防凝工作。寒冷天气对从业人员的现场操作影响较大,容易出现操作失误的现象,装臵异常现象不能及时处臵,易导致事故发生。因此,各地化工企业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克服麻痹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1.7”爆炸事故

2008年1月7日,山西省太原市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在拆除废旧化工原料储罐时发生爆炸,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原为晋安化工厂(原为国防工办的下属企业)的下属单位,2005年破产后改制为股份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等经营业务。发生事故的废旧化工原料储罐原属晋安化工厂,晋安化工厂破产后资产划归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为了进行房地产开发,晋东国有资产管理处委托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拆除废旧化工原料储罐。发生爆炸事故的储罐为室内建造的半地下室储罐区,内有50立方米和60立方米两种储罐共24个,原用于储存甲苯、二甲苯、汽油、酒精等危险化学品。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7日14时许,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在储罐区进行储罐拆除作业时,在未对储罐(部分储罐处于敞开状态)进行臵换,未对库房地沟和地面大量残油进行清理,未对作业场所进行动火分析、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其雇用的7名民工分两组使用气割工具,进行动火拆除作业时发生爆炸,爆炸引起库区部分房顶坍塌,6人被埋在库房里,1名工人被爆炸冲击波作用飞出库房外面。作业的7名民工中,有3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爆炸冲击波将储罐区一外墙冲倒,将围墙外另1名工人砸死。

三、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原因:一是由于储罐区室内通风不畅,造成储罐散发的易燃易爆气体在室内积聚;二是山西晋安科贸有限公司无资质违章施工;三是在拆除废弃储罐时,未对作业场所进行动火分析、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没有安排专人现场监护,违反操作规程,盲目动火,引起罐区厂房积聚的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爆炸。

四、事故教训和预防对策措施

1.化工厂区进行装臵检修、拆除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化工装臵检修动火作业安

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原因分析.docx

危险化学品常见事故原因分析 从事故案例来看,化工企业常见事故与其他行业企业常见事故在事故原因上没有显著的差别和根本的不同。 (一)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两个方面。 1.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如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2)人的不安全行为。如操作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物体存放不当,冒险进入危险场所,违反操作规定,分散注意力,忽视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不安全装束等。其中,违章作业、维护不周、操作失误这三个原因,又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化工企业塔槽釜爆炸事故的统计,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见表1—1)。 表1—1 1979—1988年全国重大塔槽釜爆炸事故原因统计 爆炸原因 件数 百分比(%) 设计不合理 2 3.6 设备制造缺陷 5 9.1 腐蚀 2 3.6

操作失误 9 16.4 维护不周 12 21.8 违章作业 11 20.0 超压过热 7 12.7 流体倒流 3 5.5 其他 4 7.3 总计 55 100 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化工企业生产的这些特点不仅不会改变,反而会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

进一步强化。因此,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和其他相关过程中,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二、在化工企业塔槽釜爆炸事故中,违章作业、维护不周、操作失误又有不同的具体情况。 1)违章作业 违章作业的主要表现如下: ①未对设备进行置换或置换不彻底就试车或打开人孔进行焊接检修,空气进入塔内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而爆炸。由此发生爆炸事故的次数最多。 ②用可燃性气体(如合成系统的精炼气、碳化系统的变换气)补压、试压、试漏。 ③未作动火分析、动火处理(如未加盲板将检修设备与生产系统进行隔离,或盲板质量差,或采用石棉板做盲板),未办理动火证就动火作业。 ④带压紧固设备的阀门和法兰的螺栓。 ⑤盲目追求产量,超压、超负荷运行。 ⑥擅自放低贮槽液位,使水封不起作用或因岗位间没有很好配合,造成压缩机、泵抽负,使空气进入设备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⑦设备运行中离岗,没有及时发现设备内工艺参数的变化,致使系统过氧爆炸。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 2014年杜邦公司美国休斯敦化工厂泄漏事故致4死1伤2014年11月16日消息:世界第二大化工公司、美国杜邦公司位于休斯敦东南拉波特地区的工厂,15日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5名工人直接暴露于有害气体甲硫醇中,造成4人死亡、1人被送往医院救治。 杜邦公司发言人伍兹(Aaron Woods)证实,15日凌晨4时左右,位于斯特朗路厂区一个储存甲硫醇的存储罐阀门失效,造成甲硫醇大量泄漏。 工人和紧急救援人员6时左右控制住了泄漏,但已有5名工人暴露在有害气体中。其中4人在厂区内死亡,1人被送往附近的星海假日医院,伤情不会危及生命。在化学品溢出时,4名死亡员工之一曾下落不明。 杜邦拉波特厂区约有320名雇员,“这是该厂区第一次发生这样的泄漏事故。”伍兹表示,“我们现在的重点是这些员工”。 拉波特应急管理协调员萨格斯(Jeff Suggs)指出,泄露的甲硫醇为无色有害易燃气体,有一股臭鸡蛋或臭鱼的难闻气味,通常用于天然气添加剂、保护农产品蛋白质的合成剂或杀虫剂。今次泄漏出的甲硫醇不会对附近社区构成危害。 休斯敦西南地区的密苏里市、糖城和罗森伯格市均有居民报告闻到刺鼻气味,警方认为这也是约60公里外的杜邦公司工厂当天化学品泄漏导致。 美国有毒物质与疾病登记署(ATSDR)记录显示,人体直接暴露于甲硫醇中会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皮肤或眼睛炎症;吸入后可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及不同程度的麻醉;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呼吸麻痹而死亡。 2014年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

2014年8月2日,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车间的粉尘爆炸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正是这个特别重大的爆炸事故为这个全国县级“首富”城市蒙上一层重重的阴影。 4日,国务院“8.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根据暴露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对事故作出判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目前公安机关已控制了相关责任人员。 哪些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调查组总结了5点原因: ——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违规双层设计建设生产车间,且建筑间距不够。 ——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能力不足。 ——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昆山市消防大队经济开发区中队中队长吴神飞说,约两个月前曾接到该企业火警,当时是放在室外的泡沫夹芯板发生燃烧。而一位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士也表示,这家企业污染大、技术含量不高,一直存在安全隐患。许多年轻人不愿意干。 调查组指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是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记者了解到,面对近3000家企业,在昆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仅设了4个人

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冲床事故 事故经过 1998年10月,某厂冲压车间吴某,在60吨冲床上冲件时,不用取放工具,而直用手取放工件,吴某的手还未从冲头底下退出时,制动机构突然失灵,冲头下降,把吴某右手食指冲掉一节,中指冲掉2节的重伤事故。 原因分析: 吴某不用取放工具,用手直接放取工件,制动机构失灵造成断指事故。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教程,严禁用手直接放取工件,要经常监督检查违章行为。有关部门要对冲床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制动机构的检查,发现失灵,要立即检修,确保冲床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事故经过 1976年11月3日,某中板厂精整车间职工孙某(男、25岁)在用钢卷尺对3号剪床上的钢板进行测量时,已停止动作的剪床突然动作,将孙某右手臂从关节处切断,造成三级伤残。 原因分析: 1、设备控制系统失灵,意外动作; 2、设备维护、点检不认真,对存在的隐患没及时发现。 安全点检,是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马马乎乎,敷衍了事,终将逃脱不了灾难的 惩罚 电焊事故 事故经过 某厂有位焊工到室外临时施工电焊,焊机接线时因无电源插座,便自己将电缆每股导线头部的漆皮刮掉,分别弯成小钩挂到露天的电网线上,由于错把零线接到火线上,当他调节焊接电流用手触及外壳时,即遭电击身亡。 原因分析: 机外壳本来是接到电源零线的,由于焊工不熟悉有关电气安全知识,将零线和火线错接,导致焊机外壳带电,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事故经过 某造船厂有一位年轻的女电焊工,正在船舱烧电焊,因船舱内温度高而且通风不好,身上大量出汗,帆布工作服和皮手套已湿透。在更换焊条时触及焊钳口,因痉挛后仰跌倒,焊钳落在颈部未能摆脱,造成电击,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原因分析 1、焊机的空载电压较高超过了安全电压。。 2、船舱内温度高,焊工大量出汗。人体电阻降低,触电危险性增大 3、触电后,未能及时发现,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较长,使心脏、肺部等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破坏,所以,抢救无效。 事故经过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通过对一些典型事故进行分析深化对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的认识,从而有效地预防事故与控制事故发生。 案例一x分厂高空坠落事故 一、事故概述 201x年x月x日15时30分,x分厂安排直氰工段一班人员加班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氰化钠大库到直氰氰化钠小库之间的氰化钠输送管道。一班班长寇某某在班后会上布置了协助直氰维修班架设管道任务,并指定氰化岗位操作工王某某去氰化钠大库至直氰化钠小库之间的空中桥架上协助吊装氰化钠输送管道。16时左右,王某某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在未挂好安全带情况下直接上到空中桥架北端作业,导致本人从桥架上坠落至地面(桥架距离地面高度4米)。后送市中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王某某腰椎受伤。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与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王某某违章作业冒险翻越制酸二段酸浸备用槽顶部护栏且未挂好安全带时直接上到空中桥架作业,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1、运转一班班长寇某某在高空作业前没有按照制度办理高空作业票证,没有制订相应安全防范预案; 2、分厂安全员屈某某对本单位高空作业票证监督不到位; 3、分厂未落实票证管理制度对高空作业疏于管理。

(三)、事故的性质 这就是一起因违章操作引发的高空坠落事故。 三、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1)x分厂立即组织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并将组织学习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2)x分厂立即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本着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通报事故案例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会议情况于x月x日前上报安环科。 (3)各生产单位要查遗补漏居安思危,利用班前班后会学习安环科下发的201x年第xx号通知内容,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审核、建档工作。 (4)分厂应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 单项选择题 1、该起事故的性质就是(C) A、意外事故 B、刑事案件 C、违章操作 D、非责任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学习资料概要

第一章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基本知识 第一节危险、危害因素辨识的基本知识 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危险: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危险、危害因素: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人体健康、导致疾病和对物造成突发性或慢性损坏的因素。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危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 一、生产活动中主要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 (一)危险、危害因素的产生 1、能量、有害物质: 2、失控: 1)故障:系统、设备、元件等在运行中由于性能(含安全性能)低下而不能实现预定功能(包括安全功能)的现象。 2)人员失误:人在生产中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有如下十三种: ⑴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⑵安全装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设备 ⑷手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体存放不当 ⑹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⑺攀座不安全位置 ⑻在吊物下作业(停留)

⑼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 ⑽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⑾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⑿不安全装束 ⒀对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处理错误 3)管理缺陷管理缺陷是影响失控的重要因素 4)环境因素环境因素是发生失控的间接因素 (二)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别 1、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6类)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16-1992) 1)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⑴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制动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 ⑵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 ⑶电(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 ⑷噪声(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 ⑸振动(机械性振动、电磁性振动、流体动力性振动、其他振动) ⑹电磁辐射(电离辐射:X射线辐射、γ射线、α粒子、β粒子、质子、中子、高能电子束等;非电离辐射:紫外线、激光、射频辐射、超高压主电场)⑺动力物(固体抛射物、液体飞溅物、反弹物、岩土滑动、料堆垛滑动、气流卷动、冲击地压、其他运动物危害)

19个经典的安全相关事故案例

有关事故案例 生命是宝贵的,健康是重要的,不可能每个员工都去亲身体验事故,因此,学习事故案例,从中得到启迪,设想危险,未雨绸缪,是防止事故发生的好方法。 为从这些以鲜血和生命为代价的事故中吸取教训,使这些事故成为前车之鉴,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并能举一反三,进一步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给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搜集了与我公司相关的一些事故案例汇集成册供公司员工学习。每个案例均有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教训及防范措施,以科学的态度,从理论上探讨其起因,并提出了防止事故发生的对策。案例的陈述力求简捷、清晰、突出主要线索和问题,注重实用性。 案例一操作车床违章未戴工作帽伤害事故 2004年6月8日,湖南某机械加工厂一名女工,在操作车床时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未戴工作帽,致使长发被旋转的工件缠绕,造成严重伤害事故。 一、事故经过 6月8日是星期天,应该是休息的日子,但是某机械厂由于实行了新的计件工资制,许多工人自发组织加班,以求增加收入。机加工车间女车工尹某,在车间领导安排她加班而她本人没有时间的情况下,擅自请在本厂当铸造工的丈夫替代操作车床。 这天11 时许,尹某从市场买菜回来,因考虑到丈夫车工技术不熟练怕出废品,连忙去车间探望。来到车间后不久,尹某发现车床刀架紧固螺钉松动,她在未停机的情况下,违章伸手去帮忙拧螺钉。由于尹某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戴工作帽,致使自己的长发被卷入车床丝杆上,待其丈夫发现时又不知道如何关掉车床电源开关,而是抱着尹某身体向后拉,结果头发越绞越紧。当另一工人发现并关掉车间总闸时,尹某满头秀发连同头皮已被全部撕掉,左耳也撕去一块,造成一起惨不忍睹的重伤事故。 二、事故分析 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一连串的违章,首先是尹某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让其丈夫代替自己操作车床;其次是在未停机的情况下紧固螺钉,这也是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禁止的;再次是操作车床不戴工作帽,导致长发被车床丝杆缠绕,造成严重伤害事故。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则是该厂安全管理工作太差,一连串的违章无人纠正、无人制止,估计在当天工人加班的情况下,工厂、车间领导可能无人到场,如果确实这样,就属于严重失职。 三、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类似于这样的事故,一般出现在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都不严格的中小企业,或者出现在加班、夜班等特殊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管理比较松懈,作业人员也比较容易马虎,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由此而比较容易发生事故。事物之间是相互关联的,一项政策或制度的推出,特别是与职工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或制度的推出,必然会引起一连串的反应。例如实行计件工资,如果没有相应的质量保证办法,会造成残次品增加、质量下降;如果没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办法,会造成忽视安全事故增多。这是从这起事故中应该吸取的一个教训。 应采取的防范措施有: 1、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给予必要的处罚,同时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2、要求车工必须按规定穿好紧身合适的防护衣服,把袖口扣紧或者把衣袖卷起,把上衣扎在裤子里,腰带端头不应悬摆。不要穿过于肥大、领口敞开的衬衫或外套。留有长发时要戴防护帽或头巾,头巾或领带的端头要仔细塞好。 3、车床操作工在开动机床前,要详细检查机床上危险部件的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润滑机床,并作空载试验。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案例二) 2000年10月13日,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是关老虎的“铁笼”。当你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1-(48953字符)

注意保存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 案例汇编 (2017年) 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2018年10月

前言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把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贯穿于安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助力安全监管、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管控,防范和遏制化工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共同编制了《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典型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 本汇编共收集、整理了17起典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资料,对事故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分析,针对事故教训吸取提出了防范措施及建议,希望全国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举一反三,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 本汇编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相关事故调查报告,征求了多位专家意见,在此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时间仓促,本汇编难免存在疏漏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目录 浙江华邦医药化工有限公司“1.3”较大爆炸火灾事故 (4)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2.12”较大电石炉喷料灼烫事故 (8) 吉林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17”较大爆炸事故 (12) 安徽安庆万华油品有限公司“4.2”较大爆燃事故 (20) 河南济源豫港(济源)焦化集团有限公司“4.28”较大爆炸事故 (26) 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31) 浙江林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9”爆炸较大事故 (39) 内蒙古乌海市华资煤焦有限公司“6.27”较大爆炸事故 (45) 青海盐湖工业公司化工分公司“6.28”较大爆炸事故 (51) 江西九江之江化工有限公司“7.2”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55) 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7.26”较大燃爆事故 (61) 湖北大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9.24”较大窒息事故 (66) 湖北省钟祥市金鹰能源科技公司“11.11”较大中毒事故 (69) 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11.18”中毒事故 (72) 中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公司“11.30”较大机械伤害事故 (78) 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 (84)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2.19”较大火灾事故 (93)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生命是千山盛开的鲜花,生命是万里奔腾的长河,生命是驰骋大地的列车。人们歌颂大地,歌颂生命的宝贵。然而生命是脆弱的,安全事故就像一张血盆大口时刻都有将其吞噬的危险,那些用鲜血写成的教训,使我们能感悟到生命的宝贵,安全的重要。 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增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指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把抓安全、促生产的思想深入人心。特总结以下安全案例,教育员工。 案例分析一 事故经过: 2018年6月28日,我中心注水工齐牧休假到期后,在回岗位途中与胡延林等人在采油队清424注水站聚众饮酒。因饮酒过多,齐牧与胡林二人在发生口角后出现斗殴事件,事件造成齐亨然面部毁容,胡延林右臂骨折。 事故原因及处理结果: 齐牧与胡林二人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出勤纪律管理制度和特殊违规及处理方式管理制度),在正常上班期间相互串岗并违反“禁止饮酒”禁令,导致发生斗殴事件且造成严重后果。 该事件最终由警方(派出所)立案和查后,作出决定:1、由胡林一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共计赔偿齐牧医药费十六万元并承担个人全部医药费;2、该事件给带来恶劣的负面影响,经会议研究决定,将齐牧与胡林二人开除出本单位。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落实,提高注水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2.管理人员管理不到位,未能在日常工作检查中了解驻站人员的生活动态; 3.提高区队安全管理质量,保证生产安全和安全生产双轨道运行。 案例分析二 事件回放 2018年8月,注水工李牧、韩幕和韩每因没有严格按照注水站巡检制度正常巡检,导致未能及时发现水处理管线断裂漏水,最终致使冒罐漏油流入周围农民林地,产生坏境污染事件。 事件原因及处理方式

典型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学习资料

典型安全事故及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一.目的 通过此次学习培训,规范现场操作,增强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通过对特 定案例的分析总结,增强全体员工事故发生时的应对能力。 二.典型事故类别、特定案例分析 (一)触电 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在电焊机使用过程中,由于不注重安全防护,电线破损,没有接零或接地保护措施,导致的触电事故;以及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因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案例1:广东揭阳一工地发生特大触电事故12人惨死 事件经过: 2004年4月8日,中润钢铁有限公司为扩建厂房,在该厂毗邻的围墙外扩大用地面积,目前已进入打桩阶段。晚上7时许,打桩承包人陈邓领(音)将一批打桩物资拉到工地北面的地方。为看管这些物资,中润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少鹏叫本公司的10名工人,连同工地的十几名工人,一起将位于工地南面的铁结构的阿望亭搬到北面。他们大约搬移了200米,阿望亭的上端碰到在工地东北面处的3条东西走向的万伏高压线,从而导致了惨剧的发生事故原因: 1、中润钢铁有限公司未及时处理高压线方面的安全隐患。高压线架设采用的是12米电杆,架设后的高压线与原地面距离有7米以上,因厂方进行“三通一平”填土,致使高压线距现地面的高度减少,再加上厂方未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且该片土地毗邻原有厂房,场地较为隐蔽,未向有关部门申办手续,从 而逃避了有关部门监控,使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排除。 2、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少鹏违章指挥,在不了解情况和打桩承包人在场的情况下,擅自要 求该厂工人搬动阿望亭至东北方向(该亭长2.5米、宽2.3米、高5.3米) 3、工人缺乏安全用电常识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在搬动阿望亭时,只顾 下面,不顾上面,致使高达5.3米的阿望亭触到高压线,导致触电。 案例2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 析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案例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案例二) 2000年10月13日,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国内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分析材料

附件 国几起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解读 分析材料 一、“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分析点评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2013年11月22日10时25分,位于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管道储运分公司东黄输油管道泄漏原油进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闭空间的暗渠油气积聚遇火花发生爆炸,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5172万元。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 输油管道与排水暗渠交汇处管道腐蚀减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冲到路面。原油泄漏后,现场处置人员采用液压破碎锤在暗渠盖板上打孔破碎,产生撞击火花,引发暗渠油气爆炸。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中石化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中石化股份公司、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潍坊输油处和站对安全生产工作疏于管理、管道保护工作不力、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存在死角、盲区,未能

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事发后应急救援不力,现场处置措施不当。 2.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 (1)市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力,督促指导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彻底,隐患排查整改不力;黄岛街道办事处对长期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失察,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2)管道保护工作主管部门(省油区工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油区工作办公室、开发区安监局、石化区安监分局)履行职责不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督促企业落实应急预案不到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 (3)开发区规划、市政部门履行职责不到位,事故发生地段规划建设混乱。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对相关项目规划方案审批把关不严,导致市政排水设施划入厂区规划;事发区域危化企业、油气管道与居民区、学校等交叉布置,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开发区行政执法局违规同意对排水明渠设置盖板使之变为暗渠,道路整治工程未对管道采取保护措施,未发现违章搭建临时工棚问题。 (4)市及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应急办对事故风险研判失误,导致应急响应不力,还存在压制、拖延事故信息报告和谎报问题。 (四)事故的性质。 经调查认定,省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有关责任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材料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材料 一、要求(根据考试大纲): 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理论、知识和方法,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分析辨识作业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排查事故隐患,提出相应的控制和整改措施;熟悉掌握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培训和演练方案;组织开展安全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开展轻伤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二、关于重大危险源 (一)定义: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定义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2、《安全生产法》中定义为: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GB18218-2000中的重大危险源分为: ●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 ●贮存区重大危险源。 单元是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确定重大危险源的核心因素是危险物品的数量是否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 临界量,是指对某种或某类危险物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物品数量等于或者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应定为重大危险源。具体危险物质的临界量,由危险物品的性质决定。相同物质在生产场所和储存场所的规定临界量是不同的,而2009版中则不再区分,而是统一规定。 (二)根据危险源的性质、场所、设备、设施等的不同,重大危险源可分为以下七类: 1、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贮罐区; 2、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库区,如火药、弹药库,毒性物质库,易燃、易爆物品库; 3、具有火灾、爆炸、中毒危险的生产场所; 4、企业危险建(构)筑物; 5、压力管道,包括工业管道、公用管道、长输管道; 6、锅炉,包括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 7、压力容器。 (三)重大危险源清单举例

机械行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 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 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 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 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 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 二、危险作业不当心,用手操作招厄运 一些机械作业的危险性是很大的,但有些使用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尤其是工作时间长了,更不 把危险当回事,将操作规程和要求抛在脑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例 如下面的这个案例,就是因为不把危险当回事,用手代替应该用工具完成的工作,而导致的不幸事件。 1999年8月17日上午,浙江一注塑厂职工江某正在进行废料粉碎。塑料粉碎机的入料口是非常 危险的部位,按规定,在作业中必须使用木棒将原料塞入料口,严禁用手直接填塞原料,但江某在用 了一会儿木棒后,嫌麻烦,就用手去塞料。以前他也多次用手操作,也没出什么事,所以他觉得用不 用木棒无所谓。但这次,厄运降临到他的头上。右手突然被卷入粉碎机的入料口,手指就给削掉了。 手是我们身体很重要的一部分,我们的很多安全生产操作的条文,都是用曾经流过血的手写成的,千万不要再冒失去手的危险去验证它的正确性。爱护自己的双手就是爱护自己的生命。 三、习惯不能成自然,休息也得想安全 我们在工作中,可能会经常做一些不安全的行为,有一些行为可能是不经意和习惯做出的,但不 知你是否想过,就是这些小小的习惯行为,有时会造成终生的后悔,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 2001年8月17日下午,河北某机械厂职工李某正在对行车起重机进行检修,因为天气热,李某 有点发困,他就靠在栏杆上休息,结果另一名检修人员开动行车,李某没注意,身体失去平稳而掉下,结果造成严重摔伤。 时时注意安全,处处预防事故。麻痹大意只会招来伤害。在生产作业现场,我们都要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警惕性,不论是在操作的时候,还是在暂时空闲,想休息的时候,都要牢记安全第一,做到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千万不能习惯成自然地去做一些不安全的行为。 2003年7月29日早晨7时35分,东岭矿碎石车间的岗位职工正在打扫岗位卫生,为岗位交接班作准备。由于生产任务紧,皮带运输机仍在运输矿石。11#皮带岗位操作工吴好强象

危险化学品企业典型事故案例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企业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一、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更衣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造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主厂房内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和聚苯乙烯夹芯板(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极快,聚苯乙烯夹芯板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二是一车间女更衣室等附属区房间内的衣柜、衣物、办公用具等可燃物较多,且与人员密集的主车间用聚苯乙烯夹芯板分隔。三是吊顶内的空间大部分连通,火灾发生后,火势由南向北迅速蔓延。四是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人了燃烧。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是起火后,火势从起火部位迅速蔓延,聚氨酯泡沫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材料大面积燃烧,产生高温有毒烟气,同时伴有泄漏的氨气等毒害物质。二是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且南部主通道西侧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锁闭,火灾发生时人员无法及时逃生。三是主厂房内没有报警装置,部分人员对火灾知情晚,加之最先发现起火的人员没有来得及通知二车间等区域的人员疏散,使一些人丧失了最佳逃生时机。四是宝源丰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二)间接原因。 1.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 (1)企业出资人即法定代表人根本没有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意识,严重违反党的安 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生产、重产值、重利益,要钱不要安全,为了企业和自己的利益而无视员工生命。 (2)企业厂房建设过程中,为了达到少花钱的目的,未按照原设计施工,违规将保温材料由不燃的岩棉换成易燃的聚氨酯泡沫,导致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大量有毒气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3)企业从未组织开展过安全宣传教育,从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缺乏消防安全常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虽然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但从未组织开展过应急演练;违规将南部主通道西侧的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外墙设置的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锁闭,使火灾发生后大量人员无法逃生。

14起工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14起工厂典型事故案例分析,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 安全是一切的基础 安全无小事,没有万一,只有一万,所以在日常生产中,必须牢牢按规则工作,安全是一切的基础。小编今天给大家看的这些案例,都是真实发生的事情,所以大家一定要谨记:“事故猛于虎也”。 14件曾经发生的事故,每件都是血和生命换来的教训。我们不仅要从这些事故 中学习到教训,同时我们也需要通过这些事故,加强我们的安全意识! 一、起吊孔无护栏不慎坠落死亡 某厂更换皮带打开起吊孔,仅用尼龙绳设置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简易围栏,一清理积煤人员从起吊孔坠落死亡。 简要经过 某厂检修人员为更换输煤皮带打开吊砣间的起吊孔(标高25m ),仅用一条尼龙绳作 为简易围栏。1 月 17 日上午,工作负责人于某带领岳某等人到达吊砣间,进行疏通落煤筒 工作,虽发现起吊孔未设围栏,未采取防护措施,便开始作业。一工作人员用大锤砸落煤筒,岳某为躲避大锤后退时,从起吊孔坠落至地面(落差25m ),抢救无效死亡。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检修人员打开起吊孔,未设安全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2.虽用尼龙绳设简易围栏,但过于松动,垂落在地,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 3.工作负责人带领作业人员到达现场,虽发现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未要求检修人员设置可靠的刚性临时围栏; 4.工作负责人在临时围栏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的情况下,也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盲 目组织开工。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二、吊孔打开无围栏人员掉入险丧命 某厂一工作人员不慎踏入未设围栏的起吊孔(12.6 米),集中生智,双手抓住起吊孔 中间的工字梁,捡回一条命。 简要经过 某年 12 月 26 日上午,某厂进行吊装作业,检修人员将发电机平台附近的起吊孔(12.6 米)打开后未设置临时围栏,设一人看护。距起吊孔约0.5 米处临时放置一临时铁棚工作间, 从铁棚内出来一位工作人员,踏入起吊孔,手臂抓住起吊孔中间的工字钢梁上,悬在空中, 捡回一条命。 原因及暴露问题 1.打开起吊孔,未设置安全可靠的刚性围栏; 2.临时铁棚工作间放置位置不当,距起吊孔过近; 3.现场看护人未起到看护作用; 4.铁棚内出来的工作人员未注意脚下情况。 事故图片及示意图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沈阳农业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安全用电》课程设计 电力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班级: 11机电 姓名:艾红亮 学号: 14733701 指导教师:王维 2013年1月05日 电力安全事故实例分析 一、江西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较大人身伤亡事故: 4月30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分包单位(山东东方腾飞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华能海南东方电厂#2机组锅炉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此前的4月26日,江西省火电建设公司东方项目部技术科长,向腾飞公司交付了《散件刚性梁安装作业指导书》,并做了技术交底。4月30日,根据江西东方项目部安排,腾飞公司进行前水冷壁中部

刚性梁吊装工作。下午16点左右,由起重工指挥吊车开始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组合件重18.4吨,17点左右,吊到就位高度,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接钩。接钩和就位过程中,共有7名作业人员站在上部刚性梁上拉葫芦,其中2人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5人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的链条葫芦上,由一人统一指挥,协调葫芦提升,19点35分左右,刚性梁左侧第一个5吨链条葫芦上部钩子突然断裂,其余6个吊点的链条葫芦也相继断裂,导致刚性梁组件坠落。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件的链条葫芦上的5人随着一起下落;安全带挂在上部水冷壁葫芦链条上的2人被安全带吊在空中。事故最终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目前,事故正由当地安监部门组织调查。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山东腾飞公司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即“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芦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应不大于每台链条葫芦的允许起重量”,使用5个5吨、2个3吨的链条葫芦起吊18.4吨的刚性梁组合件。二是现场施工人员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没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将安全带挂在起吊刚性梁组合件的链条葫芦上。三是江西火电建设公司东方项目部和江西诚达监理公司对分包单位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不严格,安全管理和监督不到位。 二、东北齐齐哈尔超高压局高处坠落人身死亡事故: 5月8日至15日,东北电网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超高压局送电工区按计划进行500千伏冯大Ⅰ号线更换绝缘子作业。5月12日,第三作业组负责人带领8名作业人员,进行103号塔瓷质绝缘子更换为合成绝缘子工作。塔上2名作业人员邢某某、乌某在更换完B相合成绝缘子后,准备安装重锤片。邢某某首先沿软梯下到导线端,下午 14时16分,乌某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从距地面33米高处坠落,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一是作业人员沿软梯下降前,安全带保护绳扣环没有扣好、没有检查,发生脱扣。二是在沿软梯下降过程中,没有采用“沿软梯下线时,应在软梯的侧面上下,应抓稳踩牢,稳步上下”的规定操作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案例及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docx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案例及对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化学品泄漏事故频频发生,近期: l 10月7日中午11时许,上海奉贤区原上海山河精细化工厂发生氯气泄漏事故。有40多名群众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中毒症状,周边的许多庄稼被熏死。 再回顾这几年的相关新闻: l湖北孝感发生化学品泄漏事故30人中毒; l广州天河区一辆载有几十桶约十几吨高毒化学品巯基乙酸的货柜车被另一货柜车撞上,两桶化学品泄漏。事故造成包括广深高速出入口在内的附近多个路口大塞车,数百名群众因封路而耽误回家; l邯郸市铁西化工区的河北新丰农药化工公司由于储气罐阀门老化、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三氯化磷泄漏事故。有40人中毒; l南沙区一电路板厂,车间内几名工人在配制溶剂时误将盐酸当成其他化学品使用,造成有毒气体泄漏,11员工受伤住院。附近居民40人中毒住院; l德国巴斯夫公司设在英国中部米德尔斯伯勒市附近的一家化工厂发生有毒化学物质己二胺泄漏事故,导致37人受伤。其中3人被己二胺严重灼伤。 l。。。。。。 本周小文章与各位分享的是: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措施及泄漏物处置。 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措施 在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盛装化学品的容器常常发生一些意外的破裂、倒洒等事故,造成化学危险品的外漏,因此需要采取简单、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来消除或减少泄漏危险。下面介绍一下化学品泄漏必须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疏散与隔离

在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首先要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如果是易燃易爆化学品大量泄漏,这时一定要打“119”报警,请求消防专业人员救援,同时要保护、控制好现场。 二、切断火源 切断火源对化学品的泄漏处理特别重要,如果泄漏物品是易燃品,必须立即消除泄漏污染区域的各种火源。三、个人防护 参加泄漏处理人员应对泄漏品的化学性质和反应特征有充分的了解,要于高处和上风处进行处理,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要用水枪(雾状水)掩护。要根据泄漏品的性质和毒物接触形式,选择适当的防护用品,防止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伤亡、中毒事故。 1.呼吸系统防护 为了防止有毒有害物质通过呼吸系统侵入人体,应根据不同场合选择不同的防护器具。对于泄漏化学品毒性大、浓度较高,且缺氧的情况下,必须采用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送风式长管面具等。 对于泄漏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8%,毒物浓度在一定范围内的场合,可以采用防毒面具(毒物浓度在2%以下的采用隔离式防毒面具,浓度在1%以下采用直接式防毒面具,浓度在 0.1%以下采取防毒口罩)。在粉尘环境中可采用防尘口罩。 2.眼睛防护 为防止眼睛受到伤害,可采用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安全防护面罩等。 3.身体防护 为了避免皮肤受到损伤,可以采用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橡胶工作服、防毒物渗透工作服、透气型防毒服等。 4.手防护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机械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https://www.360docs.net/doc/d115599628.html,/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 (案例一)2001年5月18曰,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私饩鑫薨踩惶追阑ぷ爸茫

?br> (案例二)2000年10月13曰,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是关老虎的“铁笼”。当你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二、危险作业不当心,用手操作招厄运 一些机械作业的危险性是很大的,但一些使用这些机械的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尤其是工作时间长了,更不把危险当回事,操作规程和要求抛在脑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例如下面的这个案例,就是因为不把危险当回事,用手代替应该用工具完成的工作,而导致的不幸事件。 1999年8月17曰上午,浙江一注塑厂职工江某正在进行废料粉碎。塑料粉碎机的人料口是非常危险的部位,按规定,在作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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