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

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志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

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

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污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750-1985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7466-1987水质总铬的测定

GB7467-1987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8-1987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69-1987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0-1987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1-1987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85-1987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7488-1987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11893-1989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11901-1989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11903-1989水质色度的测定

GB11914-1989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13486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4675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式比较臭袋法

GB/T14678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GB/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GB/T50123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HJ/T38-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T195-2005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199-2005水质总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228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29医疗废物微波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276医疗废物高温蒸汽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试行)

HJ/T300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醋酸缓冲溶液法

HJ/T341-2007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

HJ/T347-2007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行)

CJ/T234垃圾填埋场用高密度聚乙烯土工膜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环监字(1996)470号)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运行期

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作业的时期。

后期维护与管理期

生活垃圾填埋场终止填埋作业后,进行后续维护、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管理直至填埋场达到稳定化的时期。

防渗衬层

设置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底部及四周边坡的由天然材料和(或)人工合成材料组成的防止渗漏的垫层。

天然基础层

位于防渗衬层下部,由未经扰动的土壤等构成的基础层。

天然粘土防渗衬层

由经过处理的天然粘土机械压实形成的防渗衬层。

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

由一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组成的防渗衬层。

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

由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与粘土(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组成的防渗衬层。

环境敏感点

指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可能受污染物影响的住宅、学校、医院、行政办公区、商业区以及公共场所等地点。

场界

指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地或建筑物边界。

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己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己通过审批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

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

4选址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扯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的城市规划。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建设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拟建有可靠防洪设施的山谷型填埋场,并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洪水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前款规定的选址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滋养动物(蚊、蝇、鸟类等)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地表水域、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以及合理的防护距离。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5设计、施工与验收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包括下列主要设施:防渗衬层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监测设施、填埋气体导排系统、覆盖和封场系统。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围墙或栅栏等隔离设施,并在填埋区边界周围设置防飞扬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防火隔离带。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根据填埋区天然基础层的地质情况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并经当地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选择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或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和其他渗滤液流经或储留设施的防渗衬层。填埋场粘土防渗衬层饱和渗透系数按照GB/T50123中节“变水头渗透试验”的规定进行测定。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油透系数小于1.×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采用天然粘土防渗衬层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压实后的粘土防渗衬层饱和油透系数应小于×10-7cm/s;

(2)粘土防渗衬层的厚度应不小于2m。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油透系数小于×10-7cm/s,且厚度不小于2m,可采用单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0-7cm/s的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防渗衬层。

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应采用满足CJ/T234中规定技术要求的高密度聚乙烯或者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人工合成材料。

如果天然基础层饱和油透系数不小于×10-5cm/s,或者天然基础层厚度小于2m,应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油透系数小于×10-7cm/s的天然粘土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

人工合成材料的性能要求同第条。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防渗衬层渗漏检测系统,以保证在防渗衬层发生渗滤液渗漏时能及时发现并采取必要的污染控制措施。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渗滤液导排系统,该导排系统应确保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内防渗衬层上的渗滤液深度不大于30cm。

为检测渗滤液深度,生活垃圾填埋场内应设置渗滤液监测井。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渗滤液处理设施,以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应设渗滤液调节池,并采取封闭等措施防止恶臭物质的排放。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实行雨污分流并设置而水集排水系统,以收集、排出汇水区

内可能流向填埋区的雨水、上游雨水以及未填埋区域内未与生活垃圾接触的雨水。雨水集排水系统收集的雨水不得与渗滤液混排。

生活垃圾填埋场各个系统在设计时应保障能及时、有效地导排雨、污水。

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应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保持1m以上的距离。当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与地下水年最高水位距离不足1m时,应建设地下水导排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应确保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地下水水位维持在距离填埋场填埋区基础层底部1m以下。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在填埋场的运行期和后期维护与管理期内将填埋层内的气体导出后利用、焚烧或达到的要求后直接排放。

设计填埋量大于250万吨且垃圾填埋厚度超过20m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建设甲烷利用设施或火炬燃烧设施处理含甲烷填埋气体。小于上述规模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采用能够有效减少甲烷产生和排放的填埋工艺或采用火炬燃烧设施处理含甲烷填埋气体。

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应设置绿化隔离带,其宽度不小于10m。

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前应编制施工质量保证书并作为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依据。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质量保证书中的质量保证程序进行。在进行天然粘土防渗衬层施工之前,应通过现场施工实验确定压实方法、压实设备、压实次数等因素,以确保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现场施工检验,检验内容与频率应包括在施工设计书中。

在进行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施工前,应对人工合成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进行质量测试;在需要进行焊接之前,应进行试验焊接。

在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和渗滤液导排系统的铺设过程中与完成之后,应通过

连续性和完整性检测检验施工效果,以确定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没有破损、漏洞等。

填埋场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铺设完成后,未填埋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工程措施防止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在日光下直接暴露。

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保护竣工验收中,应对己建成的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渗滤液导排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和地下水导排系统等的有效性进行质量验收,同时验收场址选择、勘察、征地、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制度、监测计划等全过程的技术和管理文件资料。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采取必要的封闭和负压措施防止恶臭污染的扩散。

生活垃圾转运站应设置具有恶臭污染控制功能及渗滤液收集、贮存设施。

6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

下列废物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由环境卫生机构收集或者自行收集的混合生活垃圾,以及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

(2)生活垃圾焚烧炉渣(不包括焚烧飞灰);

(3)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

(4)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中的感染性废物经过下列方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按照HJ/T228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化学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

(2)按照HJ/T229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微波消毒处理,并满足消毒效果检验指标;

(3)按照HJ/T276要求进行破碎毁形和高温蒸汽处理,并满足处理效果检验指标;(4)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后的残渣的入场标准按照第条执行。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底渣)经处理后满足下列条件,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1)含水率小于30%;

(2)二恶英含量低于3μgTEQ/Kg;

(3)按照工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

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值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处理后,按照工HJ/T300制备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浓度低于表1规定的限值,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经处理后满足第条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包括飞灰、

底渣)和满足第条要求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应单独分区填埋。

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处理后分别满足第、、和条要求的废物应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监测部门检测、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下列废物不得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填埋处置。

(1)除符合第条规定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以外的危险废物;

(2)未经处理的餐饮废物;

(3)未经处理的粪便;

(4)禽畜养殖废物

(5)电子废物及其处理处置残余物;

(6)除本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之外的任何液态废物和废水。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7运行要求

填埋作业应分区、分单元进行,不运行作业面应及时覆盖。不得同时进行多作业面填埋作业或者不分区全场敞开式作业。中间覆盖应形成一定的坡度。每天填埋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面进行覆盖;特殊气象条件下应加强对作业面的覆盖。

填埋作业应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控制堆体的坡度,确保填埋堆体的稳定性。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防渗衬层系统的完整性。当发现防渗衬

层系统发生渗漏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渗滤液导排系统的有效性,保证正常运行。当衬层上的渗滤液深度大于30cm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疏导措施排除积存在填埋场内的渗滤液。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检测地下水水质。当发现地下水水质有被污染的迹象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发现渗漏位置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内,应定期并根据场地和气象情况随时进行防蚊蝇、灭鼠和除臭工作。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期以及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应建立运行情况记录制度,如实记载有关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备工艺控制参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非生活垃圾的来源、种类、数量、填埋位置,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情况及环境监测数据等。运行情况记录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保管。

8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封场系统应包括气体导排层、防渗层、而水导排层、最终覆土层、植被层。

气体导排层应与导气竖管相连。导气竖管高出最终覆土层上表面100cm以上。封场系统应控制坡度,以保证填埋堆体稳定,防止雨水侵蚀。

封场系统的建设应与生态恢复相结合,并防止植物根系对封场土工膜的损害。封场后进入后期维护与管理阶段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应继续处理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和填埋气,并定期进行监测,直到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中水污染物浓度

性续两年低于表2、表3中的限值。

9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置污水处理装置,生活垃圾渗滤液(含调节池废水)等污水经处理并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后,可直接排放。

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011年7月1日前,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满足以下条件时可将生活垃圾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

进行处理:

(1)生活垃圾渗滤液在填埋场经过处理后,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达到表2规定浓度限值;

(2)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生活垃圾渗液总量不超过污水处理量的%,并不超过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额定的污水处理能力;

(3)生活垃圾渗滤液应均匀注入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

(4)不影响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场的污水处理效果。

2011年7月1日起,现有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并执行表2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值。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在国土开发密度己经较高、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或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容易发生严重环境污染问题而需要采取特别保护措施的地区,应严格控制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在上述地区的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表3规定的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表3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甲烷排放控制要求

填埋工作面上2m以下高度范围内甲烷的体积百分比应不大于%.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采取甲烷减排措施:当通过导气管道直接排放填埋气体时,导气管排放口的甲烷的体积百分比不大于5%。

生活垃圾填埋场在运行中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恶臭物质的扩散。在生活垃圾填埋场周围环境敏感点方位的场界的恶臭污染物浓度应符合GB14554的规定。生活垃圾转运站产生的渗滤液经收集后,可采用密闭法输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入城市排水管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或者自行处理等方式。排入设置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的,应在转运站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等污染物浓度限值达到表2规定浓度限值,

其他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排入环境水体或排入未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管网的,应在转运站内对渗滤液进行处理并达到表2规定的浓度限值。

10环境和污染物监测要求

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基本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水污染物排放口须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建设,设置符合GB/要求的污水排放口标志。

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中心联网,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各地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的要求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有关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地下水水质监测基本要求

地下水水质监测井的布置

应根据场地水文地质条件,以及时反映地下水水质变化为原则,布设地下水监测系统。

(1)本底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上游30-50m处;

(2)排水井,一眼,设在填埋场地下水主管出口处;

(3)污染扩散井,两眼,分别设在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60m处;

(4)污染监视井,两眼,分别设在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60m处。

大型填埋场可以在上述要求基础上适当增加监测井的数量。

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之前应监测地下水本底水平;在生活垃圾填埋场投入使用之时即对地下水进行持续监测,直至封场后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中水污染物浓度连续两年低于表2中的限值时为止。

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不同质量类型地下水的质量标准执行GB/T14848中的规定。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对排水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周一次,对污染扩散静和污染监视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2周一次,对本底井的水质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个月。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监督牲监测,频率应不少于每3个月一次。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防渗衬层完整性的监测。

甲烷监测基本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应每天进行一次填埋场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监测。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每3个月对填埋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的甲烷浓度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

对甲烷浓度的每日监测可采用符合GB13486要求或者具有相同效果的便携式甲烷测定器进行测定。对甲烷浓度的监督性监测应按照HJ/T38中甲烷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均应对封场后的生活垃

圾填埋场的污染物浓度进行测定。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等指标每3个月测定一次,其他指标每年测定一次。

恶臭污染物监测基本要求

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场界恶臭污染物监测。

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每3个月对场界恶臭污染物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恶臭污染物监测应按照GB/T14675和GB/T14678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采用表4所列的方法标准,地下水质量检测方法采用GB5750中的检测方法。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按照有关法律和《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排污状况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表4污染物浓度测定方法标准

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垃圾填埋场常见污染问题及防治方法 [作者:许海云转贴自:中国环保产业] 摘要:本文从垃圾填埋过程中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问题入手,阐述了在填埋过程中应采取的防渗、收集、处理和利用等措施,对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生活垃圾;垃圾填埋场;二次污染;污染防治 中国分类号:X7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5377(2002)08-0019-03 卫生填埋作为目前最常见的垃圾处理方法,具有投资少、处理费用低、处理量大、操作简便等特点,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如美、英等国生活垃圾处理都以卫生填埋法为主。我国80%以上的垃圾仍采用露天堆放和直接填埋的简易填埋法。但卫生填埋也存在着诸多污染问题,填埋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二次污染物,如不妥善处理,会对周围的水体、大气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垃圾填埋二次污染,见山填埋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根据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参考国内外先进的垃圾卫生填埋技术,对垃圾填埋场中常见的污染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解决方法。 一、垃圾填埋常见的二次污染 垃圾填埋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是多方面的。监测结果表明:目前全国尚无一家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所排放的污染物全部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这些污染物如不加处理排放,极易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是对水、大气和土壤的污染。 1、水污染。垃圾填埋对水产生的污染主要来自于垃圾渗滤液。这是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雨水淋刷和地表水、地下水浸泡而渗滤出来的污水。渗滤液成分复杂,其中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奈、菲等芳香族化合物、氯代芳香族化合物、磷酸脂、邻苯二甲酸脂、酚类类和苯胺类化合物等。渗滤液对地面水的影响会长期存在,即使填埋场封闭后一段时期内仍有影响。渗滤液对地下水也会造成严重污染,主要表现在使地下水水质混浊,有臭味,COD、三氮含量高,

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合同

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XX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更为高效和规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XX 区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事宜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项目 1、项目名称: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项目。 2、项目概况:CC区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XX,垃圾处理方式现以简易填埋为主。中心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工作包括现场管理和推土工作、除臭工作、覆土工作、进出管理等。 二、承包期限 三、承包费用 1、每月项目承包费用为Y XX元(大写:,承包费用已含税。 2、合同生效后第二个月起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承包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作为请款凭证。 四、承包项目内容 (一)填埋场现场管理和推土工作

1、乙方负责引导垃圾运输车辆倒垃圾到甲方指定区域,按甲方要求使用推土机及时推平垃圾。 2、甲方提供一台旧推土机(型号为东方红100 型)给乙方推土 工作使用,乙方负责该推土机的维护和保养。 3、乙方负责平整填埋场道路,确保垃圾填埋工作顺利进行。 4、乙方负责填埋场全部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填埋场除臭工作 1、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每天对XXx 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药物除臭4 次,作业效果需达到距填埋场500米以外范围无明显异味,不影响周边环境。 2、甲方可根据天气变化、重要活动需要等情况随时调整除臭时间要求。 3、乙方使用除臭药物种类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并向甲方上报。 (三)填埋场覆土工作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按每月对XX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实施2次覆土处理,覆土区域由甲方指定。每次覆土面积不小于1000 平方米,覆土厚度达到0.5 米以上。 (四)填埋场进出管理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协助做好填埋场进出管理工作,任何运输车辆、垃圾、设备、设施、物品必须通过甲方审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出填埋场。 五、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责任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1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 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2 岩坑及溶岩洞区。 九、珍贵动植物栖息养殖区和国家大自然保护区。 十、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研究考察区。十一、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第5条填埋场选址必须事先进行调查,在掌握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一、地形、地貌。 二、地层结构、岩石性及地质构造。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标准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研究(标准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标准 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

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方案

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方案 (臭味、苍蝇) 目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人们在生产活动过程中每天都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垃圾中转站等环节由专人收集,用专车送往指定的垃圾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 新鲜垃圾含水量较高,在进场堆放后会迅速发热、产生氨气、硫化氢、甲硫醇以及其他有机物质中蛋白质受杂菌所分泌的脱氨酵素、脱羧酵素、分解酵素等破坏而产生的腐烂和恶臭味。合适温度下,垃圾在面层下25-35公分大量孳生蝇蛆。蝇蛆即苍蝇幼虫,生产周期有三个龄期:1龄幼虫体称蛆,仅有后气门。蜕皮后变为2龄,有前气门,后气门有2裂。再次蜕皮即为3龄,后气门3裂。蝇蛆体色透明、乳白色变为乳黄色,直至成熟、化蛹。3龄幼虫呈长圆锥形,前端尖细,后端呈切截状,无眼、无足。蝇蛆的生活特性是喜欢钻孔,畏惧强光,终日隐居于孳生物的避光暗处。它具有多食性,形形色色的垃圾腐败发酵有机物,都是它的美味佳肴。最适环境温度为34~40℃,发育期可缩短为3~3.5天;温度25~30℃时,发育期为4~6天、[关注在垃圾内部发酵温度]:垃圾场就具备了让蝇蛆适宜成长的条件。蝇蛆的重要生态之一就是食杂性,而且在栖息处就地取食。经现场调查我们发现,在垃圾场湿温度合适处1平方米区域蝇蛆和蛹就多达上万个,而在垃圾箱里,蝇蛆通常分布于具有较大空隙的墙角、墙根处。 掌握蝇蛆的生长特性,亦可有效用于指导制定实际杀灭方案。蛹,

蛹壳内不断进行变态,一旦苍蝇的雏形形成,便进入羽化阶段。羽化时,苍蝇靠头部的额囊交替膨胀与收缩,将蛹壳头端挤开而爬出,穿过垃圾层到达表面。2~3小时后,两翅方能飞翔,开始源源不断飞向地面,人们所看到垃圾场漫天的苍蝇飞舞景象就这样形成了。 因此,垃圾场灭苍蝇首先要解决苍蝇的源头问题,配合杀灭成蝇工作的同步实施才会有效控制好苍蝇密度,同时解决好恶臭味、解决腐败菌也是有效方法之一。在此,向您提出以下几点控制建议: 一、控制臭源产生 臭源是垃圾中腐败菌分解有机物质所产生的恶臭味,建议使用分解酵素、蛋白酵素、化醣酵素、脂肪酵素、核酸酵等活性足的菌种来控制恶臭味、飞彪牌生物除臭剂就利用复合有益菌来控制腐败菌生产的原理来达到快速除臭的目的。 使用方法:在新鲜垃圾堆放后在垃圾上足量喷洒生物除臭剂,使之形成菌群网膜来分解臭源物的产生。[注]每天的新鲜垃圾堆放完后必须用喷水车全面喷洒下、湿透为止。陈旧垃圾每7-10天喷洒一次。 二、控制苍蝇幼虫 垃圾的有机腐烂物质给苍蝇提供了繁殖条件、利用飞彪牌生物除臭剂来控制源头能打断苍蝇的代谢功能、中断其变态过程、使苍蝇不能繁殖、达到大幅减少苍蝇的目的。 同时飞彪牌杀虫颗粒剂亦可有效控制苍蝇幼虫。杀虫颗粒剂是采用多孔材料利用物理方法配制而成、经过先进的生产工艺形成小颗粒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教学提纲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GB/T18772-2008 ) 、八、-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18772-2002 《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本标准与GB/T18772-2002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修改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增加了“噪声监测”和“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内容; ——在大气监测中增加了“臭气浓度”和“甲硫醇” 两项;删除“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硫” 2 项;——地下水监测中删除“硫化物” 、“总磷”、“总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和“总氮” 5 项;增加了“氯化物” 、“溶解性总固体”和“高锰酸钾指数” 3 项;——渗沥液监测中只保留了“悬浮物” 、“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和“大肠菌值” 5 项,余项删除; ——填埋场外排水中只保留了“悬浮物”、“化学需氧量” 、“五日生化需氧量” 、“氨氮” 和“大肠菌值” 5 项,余项删除; ——填埋物监测增加了“样品采集” 、“含水率的测定”和“采样步骤” 3 项内容,具体细化了“容重的测定”操作方法,更加明确了填埋场的监测过程。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研究院、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蔚蔚、李悦、王晓云、闫永强、满国红。 本标准于2002 年7 月首次发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大气污染物监测、填埋气体监测、渗沥液监测、填埋物外排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噪声监测、填埋物监测、苍蝇密度监测、封场后的填埋场环境监测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不适用于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填埋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750.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5750.12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微生物指标 GB/T6920 水质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T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ICS 13.030.40 P 53 备案号:16758-2005 DB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京政发[1985]143号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 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 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 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 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 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 工艺运行管理

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DB11/T 270—2005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 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 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 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工艺运行管理 5.1进场垃圾控制 5.1.1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填埋作业 5.2.1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5750-1985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7466-1987 水质总铬的测定 GB 7467-198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8-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69-1987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 7470-1987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71-1987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 7485-1987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11893-1989 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 11901-1989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03-1989 水质色度的测定 GB 11914-1989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3486 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报警仪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675 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式比较臭袋法 GB/T 14678 空气质量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和二甲二硫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控制.

固废处理 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的控制 李瑞成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广东深圳518133) 摘要:结合工程实例的介绍,阐述了简易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污染、危害及其控制的主要工程措施,指出了实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是我国该类填埋场污染治理的根本思路。 关键词:简易垃圾填埋场;工程实例;污染控制;无害化 INTRODUCTION TO POLLUTION CONTROL OF THE 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 Li Ruicheng (Central-South China Municipal Engineering Desig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zhen518133,China) Abstract:Combined with the introduction to project example,it was described the pollution and hazards generated by 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and the engineering measur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It is pointed out that the fundamental idea of pollution control for this MSW landfills is the realization of reduction stabilization and harmlessness Keywords:uncontrolled MSW landfills;project example;pollution control;become harmless 0引言 在实施无害化处理前,我国绝大部分城镇生活垃圾采用简易填埋方式处理,因而使得简易垃圾填埋场遍布全国众多城镇。由于简易填埋是没有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的直接填埋,带来了很多的环境污染问题及安全隐患。因此,对简易垃圾堆场进行的污染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1简易垃圾填埋场的污染与危害 简易填埋场没有按无害化卫生填埋场的标准建设,停用后有些直接裸露形成垃圾山,有些仅进行了简易覆土,因此这些填埋场给周边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环境危害。污染和危害主要来自4个方面:填埋气、渗沥液、土壤污染及景观问题。 1)大气污染。填埋场产生的填埋气主要为 CH 4、CO 2 及其他一些微量成分。CH 4 、CO 2 是主要的 温室气体,其中CH 4 易燃易爆,极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同时填埋气带有恶臭,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造成大气污染。 2)渗沥液污染。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沥液属于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成分复杂,含有较高的氨氮、重金属、有毒有机化合物等。因此渗沥液不经达标处理随意排放,会对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土壤污染。城市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的电池、玻璃、塑料制品等,它们直接进入土壤,会对土壤环境和农作物生长构成严重威胁。其中废电池含有大量有毒重金属,如进入土壤和地下水源,最终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4)景观问题。没有按国家标准封场裸露的简易垃圾场外观极差,随风飘撒的塑料产生白色污染,大量蚊蝇等害虫传播疾病,雨季时污水横流、气味难闻。2简易垃圾堆场污染防治措施 消除简易垃圾填埋场的环境污染及安全隐患问题的工程措施主要有两种,一是实施整体搬迁,二是就地按无害化标准进行封场。 2.1垃圾整体搬迁 垃圾场整体搬迁是见效最快、周围居民最满意的整治措施。整体搬迁是将简易垃圾填埋场内的垃圾搬迁转移至新建的无害化处理厂处理,彻底消除污染源。 2.2就地封场 对无条件进行整体搬迁的简易填埋场,其污染控制多采用按卫生填埋场标准要求进行就地封场。 简易垃圾填埋多位于偏远的山沟或洼地,垃圾数量巨大,实施整体搬迁工程量大,施工困难。同时垃 95 2010年12月第28卷第6期

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

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 是XX最新发布的《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自查报告》的详细范文参考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XX。近年来,我县坚持“户集、村收、乡运、县处理”的原则对全县城乡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将创新管理模式立为重点,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强化投入保障,全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有明显提升,城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现将我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设施及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xxx县生活垃圾场经省发改委批准,x发改〔xx〕112号文件立项,于xx年8月以B0T模式开始建设,经营业主为xxx科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xxx县xxx乡xxx 社区10组,占地面积105亩(以工业用地价格购得),建设库容为万m3,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20吨,经营期限为15年。自xx年11月正式投入使用以来,已运行6年。现肩负着配合我县城乡垃圾收运系统日运回的约170吨生活垃圾的处理工作,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量为170余吨。 二、主要职能该生活垃圾处理场现有员工30人,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库区垃圾实施管理、打药除臭、消杀虫害、指挥倾倒;对渗透液水实施无害化处理,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对垃圾场实施雨污分流;协调和周边群众的关系。生活垃圾处理费现价为105元/吨。

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流程生活垃圾由转运车经电子计量称重后进入场中,填埋作业采用斜坡作业法。即在坝前最低位置开平场地,做防渗导流、导气工程后,按层式作业,分区填埋。具体操作程序为:由推土机将进场垃圾均匀摊平在适当面积上,个人简历每层40-1500px厚。垃圾由羊角碾压实机或推土机碾压2-3次,由于填埋的主要是生活垃圾,垃圾压实容重在/m3左右,多次循环操作。厚度达时,覆盖厚的粘土。为了改善景观,减少气味和碎片飞扬,抑制疾病的传播,若填埋厚度未达到覆土的高度,可利用塑料布临时覆盖,填平一区,再向上开一区,粘土作为覆盖土,多梯作业,直至设计高度为止。在填埋过程中,通过渗滤液收集系统,将已填埋区域的渗滤液收集至污水调节池进行就地处理或输送至污水厂处理。通过环山截洪沟将未填埋区域的雨水和周边的降水引出填埋场,以减少渗滤液的生成量。填埋中产生的CO2和CH4气体,通过填埋场中横竖设置的导、排气管排出。渗滤液在经过调节池调节水质水量后,由提升泵提升,先经过换热器升温,进入厌氧反应器,经过微生物的充分作用,把可生化的高浓度有机污染物尽最大可能利用厌氧生物消化,成为最终产物:沼气、二氧化碳、水、氨氮及未被完全消化利用的中间产物和难降解有机物,随水流流到缺氧反应器。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在缺氧反应器,与回流水完全混合,兼氧微生物分解利用厌氧中未被完成降解的有机物中间产物。在此过程中,把回流液中氧气充分利用后,兼氧微生物将利用硝酸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某生活垃圾处理填埋场工艺设计

武汉工业学院 课程设计说明书 设计题目:深圳市某生活垃圾处理填 埋场工艺设计 姓名: 学院: 专业:环境工程 学号: 指导老师:

目录 一、概述 (2) 1.1工程概况 (3) 1.2 设计原则与范围 (3) 1.2.1编制原则 (3) 1.2.2处理方案选择原则 (3) 1.3 设计依据 (4) 二、基础资料 (3) 2.1 城市概况 (3) 2.1.1地理位置 (3) 2.1.2交通运输 (3) 2.2 自然条件 (3) 2.2.1 地质构成 (4) 2.2.2 气候条件 (4) 三、垃圾量及人口数量 (4) 四、场址概况 (4) 4.1填埋场类型 (4) 4.2填埋场等级划分与规模确定 (4) 五、总图布置 (5) 5.1 设计原则 (5) 5.2 场区布置方案及特点 (5) 六、卫生填埋库区工程 (6) 6.1 防渗工程 (6) 6.2 渗沥液收集导排系统 (10) 6.3 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及利用 (11) 6.4 填埋作业技术 (11) 6.5 防洪工程 (12) 6.6 封场工程 (12) 七、渗沥液处理工程 (14) 7.1 处理工艺 (14) 7.1.1 渗沥液处理方案比较 (15) 7.1.2 渗沥液处理设计水量及水质的确定 (15) 7.1.3 污水处理工艺方案对比 (15) 7.1.4 污水处理工艺方案比较及选择 (17) 八、环境保护与监测 (19) 8.1 设计依据 (19) 8.2 环境污染来源及污染物分析 (20) 28.3 环境监测 (20) 参考文献 (23)

一、概述 1.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某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 项目场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下坪谷地(深圳北部) 总用地:1100亩 总库容:1500万立方米 处理规模:平均1600吨/日 服务年限:14年 1.2 设计原则与范围 1.2.1编制原则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作为城市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项目,应在贯彻国家垃圾处理技术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厂址和处理工艺、严格控制二次污染并防止新的污染产生,使工程的各项指标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本项目的编制原则是:1)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垃圾处理的法规(条例)和技术标准的同时,结合当地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生活垃圾产生情况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对生活垃圾实行安全处置,使之真正达到国家规定的垃圾处理要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总体目标。 2)坚持因地制宜和科学态度,选择合理的技术路线,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上成熟的设备,确保各类设施互相协调,技术切实可行,降低垃圾处理的建设投资和运行成本,提高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1.2.2处理方案选择原则 处理方案选择的原则是:技术成熟,工艺简洁,设备可靠,能适

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监测方案

XX县简易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监测方案 一、现状监测 1、大气环境现状监测 (1)监测点 评价区域布设3个大气监测点,监测布点说明见表1。 表1 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点 本次环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时间为7天,采样频率按《环境影响评价 、PM10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有关规定进行,①SO 2 测日均值,NH3、H2S测一次值;②同时进行地面气象观测,记录当天的风向、风速、气温、气压等常规气象参数。保证各项污染物数据统计的有效性。每次监测采样同时测定风向、风速、气温和气压等气象参数。 (3)监测与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有关部分进行。 2、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 收集XX县污水处理厂环评报告的地表水监测数据,如果XX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在近三年内做了监测,那么收集其监测数据,如果没有,则进行实测。 (1)监测点位 W1 :垂直项目所在地XX河上游2800米(不管XX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有没有监测数据,此点均需测) W2 :XX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游500米 W3:XX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00米 W4:XX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3000米

W5:垃圾填埋场旁边水塘 (2)监测因子 pH、COD、BOD5、SS、TN、NH3-N、总磷、粪大肠菌群、As、汞、Cd、Cr6+、Cr、Pb。 (3)监测时间和频次 一期现场采样监测,连续监测3天,每天1次,同期记录水深、流速、流量、河宽等水质参数。 3、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根据地堪结果,布设如下点位。 D1:填埋场场地地下水上游(30-50)米处 D2:XX组居民井水 D3、D4:垂直填埋场地下水走向的两侧各(30-50)米处 D5: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30m处 D6:填埋场地下水流向下游50m处 (2)监测因子 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As、汞、六价铬、Pb、Cd、氟、Fe、Mn、Cu、Zn、粪大肠菌群。 (3)监测时间和频次 一期现场采样监测,连续监测3天,每天1次。 4、声现状监测 (1)监测点位 在填埋场场地布设1个声监测点N1。 (2)监测项目 等效连续A声级L Aeq (3)监测时间与频次 监测2天,分昼夜和夜间两个时段,各测一次。 (4)监测方法 测量方法与仪器噪声测量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进行测量,测量仪器为HE6250型噪声统计分析仪。测量前后均经校正,前后两次校正灵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试行) Leachate Treatment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2—03发布 2010—04—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

目次 前 言 (Ⅰ)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水量和水质 (5) 6 工艺设计 (6) 7 检测与控制 (9) 8 施工与验收 (10) 9 运行与维护 (11) II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新版)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研究(新版)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93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研究(新版)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不断增长和各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的数量在逐年增长,在我国,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方式包括填埋、焚烧和堆肥,由于很多垃圾燃烧会产生污染,因此利用焚烧来处理的垃圾数量并不多;由于很多垃圾不能够被分解,有机成分的含量也较少,因此也不能用堆肥手段进行处理,大多数的生活垃圾均是通过填埋进行处理,填埋垃圾数量约占我国每年处理垃圾总量的八成,不仅如此,在世界范围之内,大部分城市的多数生活垃圾均采用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但是在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由于渗漏所导致的垃圾污染扩散问题,因此,非常有必要开展对于垃圾填埋场污染程度控制的研究工作。 关键词:生活垃圾;控制标准;垃圾填埋场;污染问题

1、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废物类型 明确规定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填埋物应是生活垃圾,禁止爆炸性、易燃性、浸出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和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因此,生活垃圾之外的其他类型废物是无法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的,即使是那些与生活垃圾性质相似的、不会与生活垃圾发生不利反应的、不会影响生活垃圾正常填埋的废物,如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等。因此,经过对废物污染特性的研究,规定了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办公废物,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生活垃圾堆肥处理产生的固态残余物,服装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务行业产生的性质与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此外,在实施的《医疗废物化学消毒集中处理工程技术规范》中规定了经处理后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的医疗废物的条件.感染性医疗废物的物理化学性质与生活垃圾相同,在进行化学消毒、微波消毒或高温消毒后其生物感染特性也被消除,在生活垃圾填埋场中不会对环

生活垃圾填埋场本底环境监测方案

生活垃圾填埋场本底环境监测方案 本方案主要依据《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02)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 (CJ/T3037-199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及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制订。 一、地面水 1、监测项目 PH值、悬浮物、电导率、溶解氧、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浊度、汞、六价铬、总氮、总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砷、铜、锌、镉、铅、粪大肠菌群等,共24项。 2、监测布点 根据填埋场位置确定上游1点(500米处),下游2点(500米和1000米处); 3、采样频率 3天,每天1次 二、地下水 1、监测项目 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22项。

2、监测布点 填埋场6口监测井 3、采样频率 1天1次 三、大气监测 (一)、填埋场场界 1、监测项目 臭气、甲烷、TSP、硫化氢、氨、氮氧化物6项 2、监测布点 上风向1点、下风向2点 3、采样频率 总悬浮物1天1次,采样12小时,甲烷、臭气1天采样2次(上、下午各1次),氮氧化物、硫化氢和氨1天4个时段,时间:上9:00~11:00,下午各14:00~16:00,每个时段采样1小时。 (二)填埋库区大气 1、监测项目 总悬浮颗粒物、臭气(恶臭)、甲烷、氨、硫化氢、二氧化碳、氧气7项 2、监测布点 填埋区内1点 3、采样频率 采样1天,总悬浮物采样12小时,二氧化碳、甲烷气、臭气(恶臭)1天采样监测2次(上、下午各1次),硫化氢和氨1天4个时段,时间:上9:00~11:

垃圾填埋场操作运行维护规程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操作运行维护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我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科学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运行,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效防治二次污染,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的目的,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运行管理 第二条填埋场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有关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质量要求;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填埋场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填埋场基本工艺技术要求和有关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 第四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运转记录;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各自管辖的设施、设备、仪器、仪表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 第五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应按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 第六条电源电压超出额定电压正负10%时,不得启动电机设备。 第七条填埋场场区道路应畅通,交通标志应规范清楚。 第八条填埋场场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如截洪沟、排洪管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完好、畅通。 第九条填埋场只接受城市生活垃圾,不得接受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和未经处理的医疗垃圾等,不得接受处理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等危险垃圾。 第十条填埋场因填埋作业需要,可接收适量的建筑渣土,建筑渣土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作为建筑材料备用。

第十一条填埋场渗沥液处理系统运行管理暂参照城市污水处理的有关标准。 第十二条填埋场应所有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建立使用、维护的技术档案,并指定专人按规范管理各种技术,运行记录等资料。 第十三条场区应保持干净整齐,绿化美化。 第二节维护保养 第十四条填埋场场区内道路、排水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发现异常及时修复。场区内供电设施、电器、照明设备、通讯管线等应定期检查维护。 场区内各种机械设备应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中、小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第十五条场区内避雷、防爆等装置应由专业人员按有关标准进行检测维护。 第十六条场区内的各种交通、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更换。 第十七条场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如消防栓、灭火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更换。 第三节安全操作 第十八条填埋场作业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的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填埋场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二十条填埋场应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填埋场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填埋区如需夜间作业必须穿反光背心。 第二十二条控制室、化验室、变电室、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第二十三条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压实机等特种机械操作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 第二十四条非本岗位人员严禁启、闭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第二十五条场区内电器操作、机电设备和电器控制柜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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