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与婚姻

汉字与婚姻
汉字与婚姻

论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汉字作为汉民族历史文化信息的载体,尽管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依旧以其特有的形体构造和表意性而显示出其独特的风韵,但是依旧可以从汉字的形体构造中窥见先祖造字时的本义及其所蕴涵的丰富的文化信息。本文选取了部分与婚姻密切相关的汉字,从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方面探究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一、汉字与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作为社会构成基本单位的血缘团体的形成、发展、延续,都直接依赖于人们的婚姻活动。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的婚姻制度划分为群婚、对偶婚、专偶婚和多妻婚四个阶段。汉字对其中的婚制有所反映。

(一)“姓”、“舅”、“姑”与远古群婚制度

远古群婚是汉民族最早的婚姻制度,也是全人类最早的婚配方式。在那个时代,人类处于原始的蛮荒时期,过着最原始的部落、氏族群居生活,同猎同食、同耕同住,在这样混乱的生活形态下,没有固定的配偶,只有混乱的交媾。所以,这种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只知道自己的母亲,他们的母亲也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但是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用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也就产生了许许多多与女人相关的汉字来。

1、姓

既然是在混乱的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他们当然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无法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了,就像前边提到的,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以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姓”就是这时产生的最能说明这种关系的汉字。

汉字与人最直接的联系就是人的姓名,一个人的名字是相对开放的,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一个人的“姓”却是不能选择的。人的“姓”是世袭的血缘延续的基本标志,因为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不能选择父母的,更不能选择“姓”什么了。在现代社会里,我们都是随父亲而“姓”的,但是为什么“姓”字是“女”字旁呢?《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日,天子因生以赐姓。”…鳃意思就是说,“姓”表明人由谁所生,是一种血统遗传的标记,这也正与字型造义相符合,显然,汉族先祖造“姓”字的时候,在他们的观念里,孩子的血统只与母亲有直接的关系,也就说当时的人都是随母亲而姓的。史料中记载的大量的汉族的先祖圣贤的姓都是“女”字旁:黄帝姓姬,神农姓姜,少吴姓赢,虞舜姓姚,夏禹姓姒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姓氏与母系氏族社会文化有

着密切的联系。

因为先祖圣贤们不知道父亲是谁,所以当时的人就认为这些圣贤都是神仙的儿子,尊称他们为“天子”,还给他们编造了奇怪的出生故事。《史记·三代世表》中记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说的是商祖先契的母亲简狄吞食了燕卵后怀孕,生下契的神话故事。“文王之先为后稷,后稷亦无父而生,后稷母为姜螈,出见大人迹而履践之,知于身,则生后稷”。说明后稷也是没有父亲,而是他的母亲因为踩了巨人的脚印后怀孕生下后稷的。还有其他圣贤的出生几乎都是这样的,这里就不再列举。这些传说表明圣贤们的父亲都是根本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中的神怪,所以,《白虎通·号篇》:“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既然孩子的母亲不知道孩子的父亲,那么,孩子的血统就只能根据母亲来确定,也就必须姓母亲的“姓”。这样的话,我们的先祖造一个从“女”的“姓”字也就理所当然了。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姓”字的造字结构所反映的是一种社会现象,即汉族先祖的群婚习俗。

2、“舅”“姑”

“舅”和“姑”本是两个没有直接联系的汉字,但是,由于他们都是婚姻亲缘下产生的亲属称谓,在此将它们放在一起来探讨。众所周知,“舅”在我们现在的人的观念里,就是对自己母亲兄弟的称谓;“姑”则是对自己父亲的姊妹的称谓。“舅”在古代,是指母亲的兄弟,也是媳妇对公公的称呼,还是女婿对岳父的称呼。而“姑”在古代除了是对父亲的姊妹的称呼外,也是媳妇对婆婆的称呼,还是女婿对岳母的称呼。“舅”“姑”的古义是“一名三用”的。以我们今天的观念来说,“舅”、“姑”作为最常用的亲属称谓,它的一名三用似乎不合理,但是,从这些汉字产生的原由来说,却有着深远的历史文化背景。亲属称谓是婚姻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产生了家庭以后才出现的,所以说,婚姻制度与家庭是亲属称谓出现的根本原因,亲属称谓也就受到了家庭以及婚姻制度的约束。所以,“舅‘姑”的一名三用可以说明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曾经有过这样一种亲属关系:一个男人的岳父往往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岳母是自己的姑姑;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同样可能公公就是自己的舅舅,或者婆婆是自己的姑姑。这样的亲属称谓反映的是史前时代的固定族团群婚习俗。这样的群婚习俗在解放前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仍有遗存。据学者研究,解放前我国少数民族中盛行源于原始氏族外婚制的姑舅表婚。这种婚俗有三种形式。一是单向姑表婚,即舅家的儿子娶姑家的女儿为妻。苗族、彝族、瑶族、侗族、怒族、纳西族、傈傈族中皆流行这种婚俗。二是单向舅表婚,即姑家的儿子娶舅家的女儿为妻,而舅家的儿子则不能娶姑家的女儿,所谓“血不倒流”。景颇族、独龙族20世纪50代仍有这样的婚俗。三是交错姑舅婚,这在云南沧源侗族

中曾十分盛行。即姑家与舅家互嫁女儿。这种婚俗很容易形成“姑舅”就是“公婆”或“岳父母”的称谓现实。在陕北地区,解放前以至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也很盛行姑舅表婚,这种姑舅表婚也是一种单向舅表婚,也即舅家的女儿可以嫁给姑家儿子为妻,而舅家的儿子却不能娶姑家的女儿为妻,因为舅家娶了姑家女儿,称为“倒买骨血”,被认为是野蛮的不明事理的行为。后来随科学知识的普及,人们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危害,姑舅表婚遂大大减少,但在一些较为闭塞的山区,至今仍有这种婚姻现象。无论是少数民族抑或陕北汉族的这种婚俗,皆可印证远古时代曾存在过的氏族集团固定群婚习俗,也证明“姑”“舅”二字确实蕴涵了今人难以理解的婚姻习俗现象。

(二)“家”“室”与对偶婚制度

“对偶婚”也是汉族早期的婚姻形式之一,虽然只是群婚制度与后来的一夫一妻制度的过度阶段,但是它也曾作为一种婚姻形式而流行一时,这也与古代社会制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当人类从母系氏族社会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男性地位的改变,使得男人与女人之间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出现了新的形式,男人地位逐渐高过了母系氏族时期的女人主导地位。人们开始不再满足于原始的婚配方式,开始追求固定的配偶,尽管还不可能实现一夫一妻的理想婚姻形式,但是形成了另外一种较为合理的婚姻形式,也就是配偶的相对“固定”,一个男人只与几个固定的女人婚配,一个女人也只和几个固定的男人有婚姻关系,逐渐产生了部分物品的“私有”,如家禽等。这样的话,就产生了最原始的“家”“室”。《左传·桓公十八年》:“女有家,男有室。”就是说男人是一个家的主人,在这个家里起主导作用,女人只有有了丈夫才有了家。《礼记·曲礼上》:“三十日壮,有室。”“室”,妻子。郑玄注:“有室,有妻也,妻称室”也就是说男人必须有了妻子才是有了室。《说文》:“室,家也,从,从至,至所止也。”说明丈夫在自己的氏族内没有室,只有到了女方的氏族才有室。《孟子·滕文公下》:“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也说明的是男人成年后必须要有自己的“室”,女人必须要有自己的“家”。《说文》:“家,缎居也,从缎省声。”这里的“缎”在《汉语大字典》中被解释为“公猪”,就是说男人就像公猪一样,女人占有了他,女人才有了家,但是当时女人的家不是唯一的,可能同时有几个“家”,男人亦然。所以,“家”“室”是两个密不可分的概念,没有“家”也就没有“室”的存在。虽然我们现在的“家”“室”已经不再单指丈夫或者妻子了,但是仍然包含这里所说的概念。由于这种婚姻方式依然不合理,所以,“对偶婚”制度很快就被较为合理的“一夫一妻”制度取代了。

(三)“媵”、“妾”、“姒”、“娣”与“多妻婚”制度

“一夫一妻”制度从实际意义上来说,是可以满足人类的共同愿望的最为理想的婚姻形

式,但是,由于奴隶制度的出现和王权的存在,使得君主可以肆意而行,也导致了整个社会的男人破坏了这种制度,形成了男人对女人的独占的婚姻制度,就是我们所说的“一夫多妻”制度。

古代文献记载中有一种奇特的婚嫁形式,叫做媵制。《仪礼·土昏礼》郑玄注:“古者嫁女,必侄娣从之,谓之媵。”说明媵制其实就是一个女子出嫁,必须有自己的妹妹、侄女陪嫁,也就是姊妹、侄姑共同服侍一个丈夫的婚姻制度。但是,“媵”字的本义与它的初形相符,并不是特指“侄娣从嫁”。这在许多文献中对“媵”的解释都可以看到,指的是送女出嫁的行为。单对“媵”字分析后,我们可以看到,有许多的从“朕”的汉字都是古音蒸部,自然是有着同样的来源。所以,从“朕”得声的汉字基本上都有“增义”,而“媵”的本义又正好是随嫁的女人,即嫡妇之外增加的庶妇,它的增益之意就十分明显了。所以,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媵”字的得名与造字都与前人对侄娣陪嫁制度特点的认识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也正说明了“媵”制确实在我国曾经出现过。在《史记·五帝本纪》中有:“于是妻之二女,观其德于二女。”这个传说说的是古代一个部落的首领,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同时嫁给了虞舜的事实。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媵”制在中国古代社会曾流行一时,而且是贵族之间的势力联姻。这表明一个男子可同时娶多个女子为妻。

“妾”字从“辛”从“女”。“辛”是低贱的标志。在《汉语大字典》中解释为没有经过明媒正娶的女子。《广雅·释亲》:“妾,接也;接,续也。”从这个意思来讲,许多从“妾”的字都有续补的意思,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古人对“妾”所持的观念:“妾”只不过是作为“妻”的续补而存在的。传统上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妾的一个作用,就是续补“妻子”生育上的缺陷,这是“妾”得以存在的重要原因。其实,对“夫”来讲,“妻”往往还有一个更为普遍的缺陷需要“妾”来续补,那就是“妻”的年老色衰,或者虽然年轻,但是已经失去了对丈夫的吸引力,便要娶“妾”来续补,既然只做续补,就没有数量的限制了。可以随男人的势力和财力而定。所以,可能有很多“妾”存在于同一个家里,那么这些人的关系又该怎么看待?在古代,众“妾”相互称为“姒娣”。

“姒”,同嫁一夫的女子年长者。《尔雅·释亲》:“女子同出,谓先者为姒,后者为娣。”“娣”则恰好与“姒”相反,指同嫁一夫的女子年轻者。综合上述妻妾地位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对于妇女地位的区分还是有一定的规矩可以遵循的。这些都可以说明古代社会中,女人的地位不是固定的,有高低贵贱之分,按常理来说,“妻”的地位要高于妾,但是,如果一个“妻子”在丈夫跟前失宠,那她的地位也就可能不如一个“妾”,这在贵族,特别是皇室中最为明显。而女人则绝对不能有两个丈夫,否则就会被看作是不守妇道的淫妇,受

到全社会的谴责。总之,妾、姒、娣等字,证明一个男子可先后娶多个女子为妻。

二、汉字与婚姻习俗

汉字中也蕴涵了丰富的婚姻习俗信息。掠夺婚、买卖婚和包办婚都是我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婚姻习俗,都曾流行一时,影响甚远。我们在这里探讨婚姻习俗,自然少不了对“婚”“嫁”“娶”“媒”“妁”这些文化蕴涵深厚的汉字进行必要的分析。

(一)“婚”“娶”与掠夺婚俗

“婚”在《说文·女部》中的解释是:“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日婚。从女从昏,昏亦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婚”字是个从“女”从“昏”的会意兼形声字。许慎在这里说了两个理由:一是周礼规定“娶妇以昏时”;二是“妇人阴也”。显然,我们可以肯定,第一个意思才是我们想要的能够真正理解“婚”的涵义的。“娶妇以昏时”是当时的民间婚姻习俗所造成的,当时认为黄昏是吉时,所以,日落黄昏后娶亲就成了一种风尚,晚上迎亲,也有另外的原因。有些男人通过正规的礼节也有可能娶不到妻子,所以他们就不得不去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抢老婆。他们出去抢个女人回来,“生米煮成熟饭”后,女子也只能认命了,就乖乖地和这个男人生活一辈子,有的男人原有老婆,又看中了不愿意嫁给他的女子,就在夜间去抢。既然是“抢”,当然会有人抵抗,而且还要逃跑,自然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去抢了,必须要在天黑后才能实施的。《礼记》中记载的“婚礼不贺”、“嫁女之家三夜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就是抢婚习俗的体现。甚至现在,我国有些少数民族仍然保留了这种原始的婚俗,还是黄昏迎娶新娘,假抢新娘。瑶族现在还是这样的迎亲方式:夜晚,男方的迎亲队伍高举火把冲向女家,抢到新娘后回走,半路上女方队伍杀出来回抢新娘,这时,就轮新郎出现了,他找到新娘后,偷偷带着新娘逃出混乱的“战场”,溜之大吉,双方才停止抢夺,一起享受婚宴。这种婚俗能在现在的社会中出现,自然与先民的抢婚习俗脱不了关系,也正是这种婚俗确曾有过的有力证据。所以才出现了从“女”的“婚”字。

娶妇在古代其实也是一种抢婚。《说文·女部》“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J3粥也就是说“娶”就是“抢个女人来做自己的老婆”。(螂然而男婚女嫁,用我们现在人的思想来说,就是莫大的喜庆,但是在当时要在黄昏时去强取,说明当时的人没有严格的婚娶规定,只要能抢到女人做自己的老婆就可以被世人认可,这也是父权与母权的争夺。父权制度下,女子一旦嫁人,就要跟丈夫一起生活,也就丧失了各种原有的优越地位,变成男人的附庸,需要做家务,照顾孩子和丈夫,时刻处于被奴役的地位了。所以,女子在婚姻上的反

抗,使得男人就干脆使用武力来解决婚姻问题了,这或许就是抢婚的根本原因。

(二)“嫁”与买卖婚俗

买卖婚是把女子看作金钱财物,娶妻纳妾,必须要用钱财交易才能进行,而且自己不需要时还可以将妻妾转卖给别人,把钱财再换回来。如古代以马换女人,以女人换女人都曾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对于男人来说,女人只不过是自己传宗接代的工具,与其他财产并无多大区别;对于女方来说,女子既然必须送出去为他人使用,可以关注的也只有女子的物质价值了,对于出嫁的女子本人来说,既然已经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就只能听从他人的摆布了。然而,这一切都表明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古人的观念里,买卖婚制下的女子就只是男人的一种私有财产而已。结婚,对于男人来说是“娶”,对于女人来说就是“嫁”。《说文解字》:“嫁,女适人也,从女家”。J李梵《汉字简史》认为:“嫁”得名于“贾”、“沽”,“嫁”、“贾”、“沽”上古均“见”母“鱼”部。而“贾”“沽”皆有买卖义,女子嫁人,其实就是卖给了人家,可见,“嫁”表现了古时的买卖婚俗。也正是有了买卖的实质,所以才产生了嫁女的补偿问题,也就出现了女人的高低贵贱之分;如果某女子无偿出嫁,则是女子自身及其家族的名誉损失;相反则是给整个家族带来了极大的荣誉。

(三)“媒”、“妁”与包办婚俗

《说文》:“媒,谋也,谋合二姓者也。”川瑚妁,女方的媒人。也泛指媒人。《说文》:“妁,酌也,斟酌二姓也。”就是说媒、妁都是谋合二姓婚姻的人。媒、妁二字,表明古时的婚姻不是男女自由恋爱的结果,而需要第三者的撮合。媒妁的起源是很早的,早在公元前9世纪的反映民间爱情生活的诗歌里,就有女主人抱怨情人“匪我衍期,子无良媒”的诗句,反映的就是没有媒妁的说合不能结婚的风俗习惯。中国人一直以来都讲究明媒正娶,私奔苟合则会被世代所耻笑唾弃。古人规定媒妁嫁娶是担心婚姻自由了会使情欲的大门敞开,而使世界陷于万劫不复的邪恶之中。所以才出现了媒妁来充当婚姻的桥梁,这也就确定了父母对子女婚姻的绝对包办,而且必须由媒妁来订立婚约。可见,“媒”“妁”二字,蕴涵了包办婚俗的文化信息。

综合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姓、舅、姑、媵、妾、嫁、娶、婚、媒、妁等汉字都与我国早期的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有着直接的联系,分析这些汉字,可以揭示出丰富的古代婚姻文化信息;所以说,汉字对研究文化史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

中国古代汉字的发展贡献及与时代的关系

内蒙古民族大学 中国古代汉字的发展贡献及与时代的关系 年级: 学号: 姓名: 专业: 指导老师: 二零一三年六月 正文

关键字:文字时代影响贡献 文字是人类传达感情、表达思想、记录语言的图形符号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除了中国文字外,还有苏美人、巴比伦人的楔行文字、埃及人的圣书文字和中美洲的玛雅文字,这些文字造就了古文明的历史成就。如今楔形文字、圣书文字、玛雅文字已销声匿迹不再使用,且该地区现行之文字和这些古文字也没有渊源关系,故中国文字应该算是现存最古老的文字。 汉字在世界文字体系中有着独特而又崇高的地位。首先,汉字是世界上通行面最广的文字。其次,汉字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文字,汉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五六千年前,我们至今仍在使用它。正因为如此,我们要好好研究一下中国古代文字的重大贡献以及文字与中国国古代时代的关系。 1 文字 1.1 文字的产生 汉字是又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在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出来的。汉字源于图画,由原始的图画演变而成。其似画非画,似字非字,我们称为图画文字。图画文字经过了三千多年的逐渐演变,由象形文字→甲骨文→大篆→小篆→隶书再到楷书。图画文字已成为笔划省简、具规模的汉字了。 人类杜会之初,因生产力极低,为了生存的需要,人们不得不采用原始简陋的生产工具,同大自然斗争。为了交流思想、传递信息,语言应运而生。但是,语言一瞬即逝,即不能保存,也无法传递到较远的地方,而且,单靠人的大脑记忆是不行的。于是,产生了原始的记事方法"结绳记事″和"契刻记事″。这几种方法可看成是文字产生前的一个孕育阶段,但它绝对不可能演变成文字,更不是文字的产生。 “文字的产生,本是很自然的,几万年前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已经有很好的绘画,这些画大抵是动物和人像,这是文字的前驱。”然而只有在"有了较普通、较广泛的语言"之後,才有可能图画转变成文字。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图画逐渐向文字方向移转,变成文字符号的图画文字,图画文字进一步发展成原始的文字—象形文字。 1.2汉字的发展 1.2.1甲骨文 甲骨文是中国已发现的古代文字中时代最早、体系较为完整的文字。甲骨文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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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论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汉字作为汉民族历史文化信息的载体,尽管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依旧以其特有的形体构造和表意性而显示出其独特的风韵,但是依旧可以从汉字的形体构造中窥见先祖造字时的本义及其所蕴涵的丰富的文化信息。本文选取了部分与婚姻密切相关的汉字,从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方面探究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一、汉字与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作为社会构成基本单位的血缘团体的形成、发展、延续,都直接依赖于人们的婚姻活动。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的婚姻制度划分为群婚、对偶婚、专偶婚和多妻婚四个阶段。汉字对其中的婚制有所反映。 (一)“姓”、“舅”、“姑”与远古群婚制度 远古群婚是汉民族最早的婚姻制度,也是全人类最早的婚配方式。在那个时代,人类处于原始的蛮荒时期,过着最原始的部落、氏族群居生活,同猎同食、同耕同住,在这样混乱的生活形态下,没有固定的配偶,只有混乱的交媾。所以,这种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只知道自己的母亲,他们的母亲也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但是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用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也就产生了许许多多与女人相关的汉字来。 1、姓 既然是在混乱的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他们当然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无法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了,就像前边提到的,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以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姓”就是这时产生的最能说明这种关系的汉字。 汉字与人最直接的联系就是人的姓名,一个人的名字是相对开放的,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一个人的“姓”却是不能选择的。人的“姓”是世袭的血缘延续的基本标志,因为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不能选择父母的,更不能选择“姓”什么了。在现代社会里,我们都是随父亲而“姓”的,但是为什么“姓”字是“女”字旁呢?《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日,天子因生以赐姓。”…鳃意思就是说,“姓”表明人由谁所生,是一种血统遗传的标记,这也正与字型造义相符合,显然,汉族先祖造“姓”字的时候,在他们的观念里,孩子的血统只与母亲有直接的关系,也就说当时的人都是随母亲而姓的。史料中记载的大量的汉族的先祖圣贤的姓都是“女”字旁:黄帝姓姬,神农姓姜,少吴姓赢,虞舜姓姚,夏禹姓姒等等心j8。,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姓氏与母系氏族社会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 因为先祖圣贤们不知道

试从汉字看古代婚姻制度和男女观念

试从汉字看古代婚姻制度和男女观念 黄炉顺 (渭南师范学院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中文系) 摘要:作为表意体系的上古汉字蕴含古代汉族人民的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的信息。因此,通过分析汉字的字形定义等,并结合相关古籍文献,我们可以从中窥测到古人的一些婚姻制度和男女观念。 关键词:汉字;分析;古人婚姻制度;男女观念 众所周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那么特定时期的社会制度也就反映了特定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此,特定的婚姻制度也就是特定时期人们观念的体现。然而,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进而人类的婚姻形式也经历了种种变化。正由于这种种变化,人类的一些婚姻制度也就不被后人所知,因为一是由于时间隔得太远;二是缺乏相关的文献资料记载。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对古人的婚姻制度就无从了解。上古汉字作为一种表意体系文字,它不仅仅打破了语言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而且也部分反映了古人的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因此,通过对一些相关汉字的字形分,再结合相关的古籍文献资料,我们就可以了解到古人婚姻制度和男女观念。 一、从“姓”、“后”看古人的群婚习俗 在甲骨文中,“姓”的古字作“”。我们可以直观的看到,“姓”字是由“女”和“生”两字组合而成。许慎《说文·女部》说:“姓,人所生也。”又说:“‘姓’为形声字,从女,从生,生亦声。” 在古代的神话传说中,神龙氏姓姜、黄帝姓姬、夏禹姓姒等,由此可知,作为“女”字部首的“姓”字是古代起源较早的姓氏。通过字形分析可知,“姓”字从“女”字旁大概是因同一女性所繁衍后代的缘故。也可以说“姓”是拥有统一祖先血缘关系的称号。 那么,就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说“姓”字是同一女性所繁衍后代的缘故因而孩子的血统就只依赖于母亲一方? 对于这个问题,《白虎通·号篇》记载说:“古之时未有三钢六纪,民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这虽然是出于汉代儒生的笔下,其也是上古口传的历史见证。在《史记》里面就有过这样的记载,说伏羲氏是他的母亲因踩了神仙的脚印而生出来的,庖牺氏母叫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下了庖牺氏……,神龙的父亲是神龙,炎帝的母亲名字叫女登……。在我们看来,这些故事听起来是非常荒谬的,但这也正好是“直至其母而不知其父”下母系社会的生动反映,那我们也就可想而知了,孩子既然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其血统等也自然就只能根据其母

从汉字看古代妇女的三从四德--以《说文解字》女部字为例

西江月
文化语言
2013 年 5 月上旬刊
从汉字看古代妇女的三从四德
— ——以 《说文解字》 女部字为例
广东广州 510006) (华南师范 大学文学院,

宋海群
【摘
要】本文主要分析《说文解字》中女部部分汉字,即涉及到妇女三从
家内,实实在在地沦落 为“ 第二性” 。 这种定位经由 后来的 儒家 所肯定、维 护并进行了众 多的论证 ,绵延数千年,甚至影响到 现当代社会。 这一变化我们 可以从 “女”字的形状 看出来 。 “女” 字, 甲骨文作: 金文作: , ,展示的是女子两手交叉于 胸前,屈膝跽坐的姿态,此种 形象 ,金文作: 。李孝定:
四德的女部字进行分析, 从中探讨以儒学为主流的古代社会对妇女的定位和 要求等。 【关键词】 《说文解字》 ;女部字;三从四德 汉字是汉民族大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 产物。 换言之, 汉字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产生的,所以特定阶段的文化 意识, 也必然会渗透到汉字的构造和应用上。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 (以 下简称说文)是我国语言学史上最早的一部系统完备的字典,在学术史上有 着崇高的地位。它一方面为我们系统分析字形、解释字义提供线索,另 一方 面也是一部记录历史文化知识的 珍贵典藏 。 在《说文》中女部字有 238 个,重文有 13 个,新附 文 7 个, 共计 258 个。一个“女”字统领 以下 257 字,然后根据语义,分门别类如下: 1. 关于女子“姓氏” ,共 11 字,占总数 4.6% 2. 关于女子“婚姻家庭” ,共 16 字, 占总数 6.7% 3. 关于女子“容貌品性” ,169 字,占总数 71.5% 4. 关于女子“亲属称 谓” ,共 17 字, 占总数 7.1% 5. 关于女官女奴,6 字, 占总数 2.5% 6. 关于女子“名字 ” ,18 字, 占总数 7.5% 鉴于本文的针对性,在 此仅仅涉及前四类 。 历史是以男性 为中心的, 女性观主 要指的是 处于主体 地位的男性对女性 的认识、看法 。在中国 漫长的几千年思想 史中,儒家占据着主导地位。儒家 从特有的宇宙论、社会 关系以及政治、经济 的视角出 发确立了 一整套“女人 是什么” , “如 何做女人”的思想体系和行 为准则,我把这称为儒家女性观。
i
尽显古代女子 身份地位的卑微 , “屈而 自处,活画其柔顺 而服从” 。同时 ,这 也反映出了男女分工 。 “男”字,甲骨文作: “夫男女之别于文字之形体上殊难表示,固就男女工作之差异 以为区别 ,女 盖象两手所操 有作之形,女工之 事多在室 内。男则以 力田会意,男耕女 织有 所专司,故制 字以见义。 ” iii
二、女人是什么:男人眼里的女人——三从
(一)女人应为男人的附庸,处于顺从地位 从“婦” 、 “嫔 ” 、 “如” 、 “娽”等 字可以看出女性的 顺从。 婦: 嬪: 如: 娽: 《说文》 : “服也。 从女持帚灑掃也。 房九切〖注〗 , 古文婦 。 ” 《说文》 : “服也。 从女賓聲 。 ” 《说文》 : “从隨 也。从女从口 。人 諸切〖注〗徐鍇曰 : “女子从 《说文》 : “ 隨從也。从女彔 聲。力玉 切”
父之教,从夫 之命,故 从口。會 意。 ” 以上这些女部文字许慎 都解释为“服从、顺从”之意,这足以 看出当时 由于男女分工 后, 男人在 体力上的 优势成为 了驾驭女性的资本 而掌握了 话事 权,女性在体 力方面的 欠缺而只 能依附于男性。这就 是女子的 三从:在 家从 父, 出嫁从父, 夫 死从子。 女性从一出 生到老死都 必须服从于她身边 的男性 , 这样才能成为 乖女、贤 妻、良母 、孝媳、 贞妇。 再看看在古代 家庭拥有 较高地位的“妻 ” 。 妻: 《说文》 : “婦與夫 齊者也。从女从 屮从又 。又,持事,妻職也。 ” 表面上看, 妻 子与丈夫 在家庭中 的地位是 相等的,看齐的,所以许慎说 “又 , 持事,妻 职也。 ” 在家里管理家 务事和大小奴 隶是妻 子的本 分。 但这只 是名 分上的, 夫妻间 实质上的地位是“ 夫为妻 天” ,这可 以从夫妻的 另一个称呼 “夫妇”可以 看出, “ 夫”始终位 于“妇”前 。 《白虎通·嫁娶》iv认为“夫 ” 和“妇” 字音背 后就含 有尊 卑贵贱 之意 : “夫妇者, 何谓也 ?夫 者,扶 也, 以道扶接 也。妇 者,以 礼屈服。 ”可见 ,在儒家的观 念里, 妻服 从夫是 妻的 本分。 再来看看“妾 ” ,按理说既然 妻要服从于夫,那么 妾岂不得惟命是从了。 : “ 辠女子 ,給事 之得接於 君者。从女 。 《 春秋》云: “女 妾: 《说文》 ”妾,不娉也。 ”这里说“妾”是“有罪的 ” ( “ 辛” , “罪”的本 字) , 爲人妾。 跟童、仆一样 都是古代 的奴隶,而 到了东汉许慎的年 代,妾已 经不是女性奴 隶的意思,但 其在家中 的地位与 奴隶无异 。李孝定在《甲骨文字集释》 : “盖 妻子从女,上象 发加笄形。妾 则从女,上加 头饰。其意相 同。初无地位上之 差别。许 君之训 盖后起 之义,不足 以语殷 制也。 ”李孝定说许慎是误解 了妾 的本义,可是许慎的误 解恰恰是 受到当时 儒家正统思想的影响 ,从而我们可 以更加清楚认 识到妾在 家中如同 奴隶的卑 贱地位, 妾 要承受来 自夫和妻 双方 的压迫地位, 这也反映 出东汉儒 学确立统 治地位后对女性尊 卑地位的 限定。 (二)男人对女人是鄙夷的 《说文》里许 多从女之字都带有 贬义,如: 奸: 《说文》 : “犯婬 也。从女从干,干 亦聲。古 寒切” 姦: 《说文》 : “私也。从三女 。 ” “从 三女。三女爲? 亦三女爲 姦。是 以君子遠色而 貴德 。 ”v 嫖: 《说文》 : “ 輕也。从女 聲。 ” 婪: 《说文》 : “貪 也。从女 林聲 。 ”
而在儒家所形成的女性观中,三 从四德 ii 的妇女道德标准是核心部分。
一、女姓文字到“女”字反映出妇女社会地位的转变
相对于历史上 任何一个 时期来说, 妇女在 母系社会 中可谓是崇高的。 《吕 氏春秋? 恃君览》中有“昔太古常无君矣,其民聚生群 处。知母不 知父,无 亲戚兄弟夫妻 男女之别 ,无上下 长幼之道 ” ,而且 许多古老 的姓氏也 多从女 。 如: 姞: 嬴: 妘: 姺: 娸: 《说文》 : “黃帝 之後百姓 ,后稷妃 家也。从女吉聲。 巨乙切” 《说文》 : “少昊 氏之姓也。从女羸省聲。以成切” 《说文》 : “祝融 之後姓也。从女云聲。籒文 妘从員。 王分切” 《春秋傳》曰: ‘商 《说文》 : “殷諸侯爲亂,疑 姓也。从女先聲。 《说文》 : “人姓 也。从女 其聲。杜林說:娸 ,醜也。 去其切” 左边为“女” ,右边为“生 ” , 《说文》解说为“人所
有姺邳。 ’所臻切 ” 来看看“姓” :
生也。古之神 聖母,感天而生子 ,故稱天 子。从女从 生,生亦 聲。 《 春秋傳 》 “ 天子因 生以賜 姓 。 ”息正切〖注〗古 文姓 。 ”由 此可见 ,在 氏族社会, 曰: 女性的地位来 源于先人对女性生 育的崇拜 。这说明 人类的“姓”来源于人类 自身的生育。圣 人如伏羲、大 禹等,均由母 亲感天而 生,均只知有 母,所以 “天子因生以 赐姓” 。一母所生聚为一 姓, “姓”成为 家庭的标 志。古代 常以 所居之为家族的姓氏 ,如“ 姜”姓 ,是因“ 神农居姜水” ; “ 姬”姓 ,是因“黄 帝居姬水”等 。地名也 因生育的 关系,大 都添加“女”旁,因 此远古时 男性 不称姓只称氏 。 随着国家的出 现,父权制开始取代母 系制。周朝建 立后,以“周礼”为 代表的社会性别制度建 立, “男女有 别” , 开始形成 了性别分 工和婚姻 制度。 婚姻、宗法、 家族等一系列的礼制与伦常 将女性定位和规范 在从属、 卑下、
(1990-) 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本科生, 主要研究方向: 汉语言文学。 作者简介: 宋海群 , 女, 广东肇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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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字字形看远古社会抢婚习俗——以“娶”为例

?取??娶?(会意兼形声)→古今字,?取?是《说文》对?娶?的主要训释字,也是其会意部件。 ?娶?:1.本义:动词,远古时代劫女为妻的抢婚习 俗。 2.扩大引申义:动词,男子迎取新娘。 “妻、娶、婚、薪、父母、兄弟、媒、归妻” 汉字与文化课程论文 ?娶,取妇也,从女从取,取亦声。?(《说文〃女部》)?娶?和?取?是古今字,?娶?本作?取?。如?可以冠,取妻。?(《礼记杂记》);?取妻何如??(《诗经〃伐柯》);?吴起取齐女为妻。?(《史记》)而?取?字是一个会意字,《说文〃又部》:?取,捕取也。从又从耳。周礼:‘获者取左耳’。?甲骨文的写法像手拿耳朵的样子,这是因为古代田猎获兽或战争杀敌,一般割下左耳作为报功的凭证,即所谓?获者取左耳?。可见?取?字本意当为?武力获得?,引申为掠夺、夺取、强取、采取的含义。由此观之,?娶妇?最早应是武力 的掠夺。 婚姻,是人类社会得以繁衍和进步的基础。自远古至今,中国的婚姻状况随着时代的变迁经历了不同的制度和形式。近代婚姻的形制我们可以根据历史典籍的记载进行了解和 考查,但是远古时期,因年代久远,且文献记载比较简略,

我们祖先的婚姻状况难以考证。然而我们通过汉字这个文化活化石也可以对当时的婚姻制度考证一二。 (一)?妻??娶??婚??薪?与抢婚习俗 所谓抢婚,是指男子通过掠夺方式强娶其他氏族的女子为妻的婚姻习俗。关于抢婚习俗的产生时间,历来众说纷纭,但可以确定的是其当产生于男权为主的父系氏族社会时期。从《诗经》婚恋诗篇中频繁出现的?妻??娶??昏??薪?等特定词中即可见先秦社会的抢婚之风。 ?妻?之甲骨文字形,左为象征妇女长发之形,右为人手之形,《甲骨文字典》云:?上古有掳掠妇女以为配偶之俗,是为掠夺婚姻,甲骨文‘妻’字即此掠夺婚姻之反映。?[6]1303 又?娶?,《说文〃女部》云:?娶,取婦也。从女,从取,取亦聲。?[10]259 《诗经》中亦多代以?取?字,如《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 必告父母。?《豳风〃伐柯》:?取妻如何? 匪媒不得。? ?取?,《甲骨文字典》云: ?从又从耳,象以手持耳之形。? [6]292 《说文〃又部》云:?取,捕取也。?[10]64亦含掠夺之意。 据文化史的研究,在原始社会初期的母系氏族社会,人类的生产方式是采集、渔猎。男子从事狩猎,妇女从事采集,

汉字与中国文化《从汉字看婚姻》

从汉字看婚姻 【摘要】汉字是一种特殊的文字系统,字形的构造可以表示这个字的本义或所属的意义范畴,更能体现出它的文化内涵。汉字字形,就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国史前婚姻形式。 【关键词】汉字;形体;婚姻 相对于大多数文字系统来说,汉字是一种特殊的文字系统,其字形的构造可以表示这个字的本义或所属的意义范畴,更能体现出它的文化内涵。汉字字形蕴涵文化信息,具体体现于汉字字形结构之中。所以说,汉字虽然由具有形音义的构件,也有形音义不具备的构件所构成,但其构成形式对于承载文化信息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传统汉字构形学认为,汉字的形体一般是由构件一次组合而成的。这种组合称平面组合。事实上,即使如传统汉字构形学所描述,汉字也并非全是这种平面组合的形式。即使是平面组合,其构件也并非全由独体的象形字所充当。也就是说,其组合的构件本身存在着层次性。因为构件具有层次性,所以组成构件的各个层次的因素无疑在产生着各自的功用:它们不仅在自己的层次上产生着其应有的功用,而且在构成汉字的形体的整体组合中同样也释放着自己的功用,只不过具有直接或间接、强或弱的区别而已。正是如此,汉字才有所谓承载文化信息的厚度,才具有立体性,单个汉字才被人们称之为信息的集成块。 其实,古人早已注意到汉字字形的诸构成要素的层次性。许慎《说文解字》已对其构件进行了下一层次的分析和研究,如“史”,“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对“中”的意义信息进行了分析。当代学者也注意到这种研究,如“君”,甲骨文从尹从口,《说文解字》:“尹,治也。”像一只手拿着一根指挥棒,指挥别人做事。本指治人的官吏。“君”字在“尹”字下加口,表示能对官吏发号施令者。这种意义信息的分析,对理解整个汉字的意义信息具有更为深刻、透辟的功用。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文化,是人改造社会的活动方式及其全部产物,即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制度、风俗等,所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它是文化系统不断发展的关键要素。婚姻嫁娶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活动之一。制度和婚姻形式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从汉字字形分析入手,可以帮助我们对史前婚姻形式有所了解。 中国人的姓氏产生于五六千年以前,即远古时代的母系社会。可以说,中国自古就有姓,姓是“自我”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的文化归属。为什么人们一般都姓父亲的姓,而“姓”这个

从汉字看古代妇女地位的变化

从汉字看古代女性地位的变化 摘要:汉字除了具有书写语言,表达概念的基本功能外,还具有表达复杂文化意蕴的本质特征。从汉字的形体构造上,我们可以窥见先民造字的理据。一直有观点认为某些汉字表现了对女性的歧视,这些字集中反映在女旁字上,我们通过对女旁字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变化。 关键词:汉字;女性;地位;变化 早在50年代,就有人写信给当时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指出有些汉字是?含有侮辱妇女意义的遗物?,主张?彻底消除今后文字上的男女不平等现象?。80年代中期有人发表类似的观点,认为某些汉字表现了对女性的歧视。根据汉字特殊的造字理据及具有的表达文化意蕴的本质特征,我们通过对女旁字的分析,可以探讨出中国古代妇女地位的变化。 一、母系氏族社会——女性崇高的社会地位 在夏商以前的母系氏族社会,由于女性具有生育子女的能力,在?种的繁衍?上的巨大贡献,曾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例女甲骨文的女是端庄正坐的女性形象,表明女性地位的尊崇。又如?好?字无论甲金篆楷,其结构皆从女从子会意,即表示

妇女应以多生善哺子女为好,其字形结构酷似双手搂抱婴儿哺乳的母亲形象,它极其生动形象地袒呈着华夏先民对女性在?人的生产??种的繁衍?这一巨大功能上无限崇拜的文化心态。 如:?姓?本身即女部字,说明姓氏本源于女性。甲骨文中不少?姓?氏字如?姜、姬、姚、姒、?。《说文》:?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因生以为姓,从女生。?其中?人所生?即?母所生?。即是说,在先民的观念中,?姓?是因母而得,与父无关。同时,在世系方面,我们也可以从黄帝姓姬,炎帝姓姜,舜姓姚……等知道五帝时期女性享有较为崇高的社会地位。 二、父系氏族时期——女性地位由尊到卑的转折点 自人类进入父系社会,女性在婚姻中的优越地位便开始跌落。早先在母系社会中以妇女为中心的婚姻,逐渐让位于以男性为中心的婚姻关系。农业大力发展,生产工具发明,男性的力量使得他们在劳作中占主要地位,掌控经济大权,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则被非社会性的、繁重的家务所替代。男人们逐渐意识到,女人会生孩子并不是因为她们拥有神秘的力量,而是男女结合的一种自然现象,于是对女性的崇拜逐渐减弱。当男性认识到自己在繁衍后代中的巨大贡献时,女性的崇高地位正在一步步瓦解。

汉字与婚姻

论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汉字作为汉民族历史文化信息的载体,尽管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依旧以其特有的形体构造和表意性而显示出其独特的风韵,但是依旧可以从汉字的形体构造中窥见先祖造字时的本义及其所蕴涵的丰富的文化信息。本文选取了部分与婚姻密切相关的汉字,从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方面探究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一、汉字与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作为社会构成基本单位的血缘团体的形成、发展、延续,都直接依赖于人们的婚姻活动。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的婚姻制度划分为群婚、对偶婚、专偶婚和多妻婚四个阶段。汉字对其中的婚制有所反映。 (一)“姓”、“舅”、“姑”与远古群婚制度 远古群婚是汉民族最早的婚姻制度,也是全人类最早的婚配方式。在那个时代,人类处于原始的蛮荒时期,过着最原始的部落、氏族群居生活,同猎同食、同耕同住,在这样混乱的生活形态下,没有固定的配偶,只有混乱的交媾。所以,这种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只知道自己的母亲,他们的母亲也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但是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用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也就产生了许许多多与女人相关的汉字来。 1、姓 既然是在混乱的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他们当然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无法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了,就像前边提到的,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以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姓”就是这时产生的最能说明这种关系的汉字。 汉字与人最直接的联系就是人的姓名,一个人的名字是相对开放的,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一个人的“姓”却是不能选择的。人 的“姓”是世袭的血缘延续的基本标志,因为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

汉字与婚姻

论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汉字作为汉民族历史文化信息的载体,尽管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变,依旧以其特有的形体构造和表意性而显示出其独特的风韵,但是依旧可以从汉字的形体构造中窥见先祖造字时的本义及其所蕴涵的丰富的文化信息。本文选取了部分与婚姻密切相关的汉字,从婚姻制度和婚姻习俗方面探究汉字蕴涵的婚姻文化。 一、汉字与婚姻制度 婚姻制度是人类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之一,作为社会构成基本单位的血缘团体的形成、发展、延续,都直接依赖于人们的婚姻活动。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将人类的婚姻制度划分为群婚、对偶婚、专偶婚和多妻婚四个阶段。汉字对其中的婚制有所反映。 (一)“姓”、“舅”、“姑”与远古群婚制度 远古群婚是汉民族最早的婚姻制度,也是全人类最早的婚配方式。在那个时代,人类处于原始的蛮荒时期,过着最原始的部落、氏族群居生活,同猎同食、同耕同住,在这样混乱的生活形态下,没有固定的配偶,只有混乱的交媾。所以,这种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只知道自己的母亲,他们的母亲也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但是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用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也就产生了许许多多与女人相关的汉字来。 1、姓 既然是在混乱的婚姻形态下出生的孩子,他们当然只知道自己的母亲,而无法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了,就像前边提到的,为了维系血统流传,人们就只能以孩子母亲的血统来确定血缘关系了,“姓”就是这时产生的最能说明这种关系的汉字。 汉字与人最直接的联系就是人的姓名,一个人的名字是相对开放的,可以自由选择的;但是,一个人的“姓”却是不能选择的。人的“姓”是世袭的血缘延续的基本标志,因为人是不能选择自己的出生、不能选择父母的,更不能选择“姓”什么了。在现代社会里,我们都是随父亲而“姓”的,但是为什么“姓”字是“女”字旁呢?《说文·女部》:“姓,人所生也。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日,天子因生以赐姓。”…鳃意思就是说,“姓”表明人由谁所生,是一种血统遗传的标记,这也正与字型造义相符合,显然,汉族先祖造“姓”字的时候,在他们的观念里,孩子的血统只与母亲有直接的关系,也就说当时的人都是随母亲而姓的。史料中记载的大量的汉族的先祖圣贤的姓都是“女”字旁:黄帝姓姬,神农姓姜,少吴姓赢,虞舜姓姚,夏禹姓姒等等,这些都或多或少的反映了姓氏与母系氏族社会文化有

汉字与中国古代文化

汉字与中国古代文化 要了解汉字与中国古代文化的关系,我们首先就要了解什么是文化。文化,从广义上讲,它是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而从狭义上说,它只着眼于精神方面,指社会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审美情趣、民族心态、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等。而我们汉字与文化中所涉及到的文化是作比较宽泛的理解的。 在了解了什么是汉字中的文化后,我们在来看汉字与文化有什么样的联系。何九盈先生在《汉字文化学》中指出:“文字是文化的产物, 又服务于文化,促进文化的发展,它自身又是文化的一部分。”汉字作 为自源文字,是汉族的祖先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创造的,它是汉文化的产物。先有汉文化,然后才有汉字,但它又服务于汉文化,对促进汉文化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可以说汉字与中国的文化尤其是传统的关系是息息相关的,汉字就象一面镜子一样照出了中国古代人民的生活的图景,通过现代的汉字形体等我们可推测出古代汉字的形体,而由于我国创字之处都是象形字,故通过这些汉字的古形体我们能多多少少的看到古人生活的影子,汉字的形体保留并折射出来我国先辈门的生活,而在这些折射出中能看到的生活是方方面面的,比如通过汉字我们可以看到古人饮食的习惯,服饰的样子,婚姻状况,宗法制度,甚至是古人们的平时的起居生活,而此文将要谈的是从汉字中看古代的建筑!

建筑居住文化不仅有史籍的记载,而且也在汉字形体中蕴涵有丰富的文化信息。透过一些类化符号及其所组成的汉字形体的研究,可以窥测到远古先民最原始的居住方式、各式各样的建筑物以及这些建筑物的功用、基本设施或附属设施,并且可以从中寻觅到先民在建筑居住方面所体现出来的物质和精神的需求等深层次的文化信息。 (一)穴”字与古人的原始建筑 说到他们的建筑我们就首先要从他们最原始的建筑讲起,当人还是原始人的时候,那时的他们没有农耕的生活方式,都是一打猎为生的,那时候由于生产资源低下,他们也没有正规的建筑,在黑夜到来的时候,在遇到夏日的酷热,严冬的寒冷的时候,在遭到暴风雨的袭击,野兽的威胁的时候,他们可以说是本能的会躲进山洞中去从而寻找到安全舒适的场所。而在住山洞之后久而久他们就会在一个固定的山洞中安下居来,那么之后他们就必定会去用自己的能力去打扮这个山洞,这样他们的最最原始的建筑就诞生了,那就是山洞,这可以从“穴”一字中有所了解!在《说文》中,“穴”的意思是:土室也。也就是说是古人的室了。在现在的现代汉语中“穴”字仍然具有洞穴的意思,这样就不难理解这个字的字意了,“穴”字就是古代人们的建筑所留下来的印记。 从“穴”字出发再加上考古学的知识,我们不但知道了原始人刚开始 是择洞而居,到了后来,随着人们的脑子进化的进行,人门就不再满足于择洞而居了,他们觉得选择洞穴居住不能满足他们的生活了,那么接下来他们就动手自己开始挖洞而居。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原始人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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