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

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
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

LB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发布

目录

前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规格 (1

5 技术要求 (1

5.1 光电性能要求 (1

5.2 安全要求 (2

5.3 电磁兼容性能的要求 (2

6 实验方法 (2

7 标志 (2

前言

在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出台以前,为引导我国半导体照明应用的健康快速发展,保证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的顺利开展,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组织制定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系列技术规范,以正确引导技术创新,控制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招投标产品的基本性能,真正体现半导体照明产品的节能减排效果。

本《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为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半导体照明产品系列技术规范之一,后续还将出台针对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应用的系列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为暂行稿,所涉及评价项目和技术指标均是最为基本的和具备较好的考核可操作性的,暂时不追求全面性和完整性,并将随着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作进一步修正。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归口管理。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半导体照明科技促进中心。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华树明、俞安琪、潘建根、阮军、张伟。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

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范主要针对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的道路照明,规定了LED道路照明产品的技术要求,其中包括产品的规格分类、初始光通量、初始光效和光通维持率等基本光学性能指标,电气安全要求及无线电骚扰特性等。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

本技术规范不适用于直流或太阳能、风能供电的LED道路照明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17743-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8595-2001 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GB17625.1-2003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CJJ 45—2006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LB/T001-2009 整体式LED路灯测量方法

3 定义

3.1 额定值:给定工作条件下LED道路照明产品的参数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2 额定光通量:初始光通量的额定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是划分LED道路照明产品规格的依据。

3.3 额定相关色温:相关色温的额定值,该值由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3.4 初始值:老炼1000小时的LED道路照明产品稳定工作时的光电参数值,初始值用于评价LED 道路照明产品的初始性能。

3.5 初始光通量:LED道路照明产品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初始值,单位为流明(lm。

3.6 初始光效:LED道路照明产品的光效的初始值,单位为流明每瓦(lm/W。

3.7 初始颜色:LED道路照明产品的颜色的初始值,包括CIE 1964颜色坐标(u’,v’值和相关色温值,相关色温的单位为开尔文(K,符号CCT。

3.8 初始一般显色性:LED道路照明产品的一般显色性指数Ra的初始值。

3.9 光通维持率:LED道路照明产品在额定条件下持续老炼达到3000小时后所发出的总光通量与其在额定条件下持续老炼达到1000小时后所发出的总光通量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

4 规格

按照额定光通量,LED道路照明产品可划分为3000lm、5400lm、9000lm和14000lm四种规格。

5 技术要求

5.1 光电性能要求

5.1.1 初始光通量要求

LED道路照明产品的初始光通量应不低于额定光通量的90%,不高于额定光通量的120%。

5.1.2 初始光效要求

LED道路照明产品的初始光效应不低于表1的指定值。

表1 LED道路照明产品初始光效要求

额定色温CCT(K CCT≤33003300﹤CCT≤6500

初始光效应不低于(lm/W 6570

5.1.3 光通维持率要求

LED道路照明产品3000小时的光通维持率应不低于96%。

注:光通维持率是根据有关文献从3万小时寿命折算而来,并略有放宽。

5.1.4 初始相关色温

本技术规范对于LED道路照明产品的初始相关色温不作严格要求,但是,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必须要自我宣称产品的初始相关色温值。本技术规范规定:LED 道路照明产品的初始相关色温值偏离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自我宣称的额定色温值应在±5%以内。

5.1.5 初始显色性要求

LED道路照明产品的初始显色性指数Ra的值应≥65。同一批次的LED道路照明产品显色指数应保持一致,偏差不大于±2,3000小时内显色指数变化波动范围不大于±3。

5.1.6 配光曲线要求

本技术规范对于LED道路照明产品的配光不作严格要求,但是,LED道路照明产品的配光须符合CJJ45-2006第2.0.11条对于半截光型灯具的要求,即,最大光强方向与向下垂直轴夹角在0~75°之间, 90°角和80°角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允许值分别为50cd/1000lm和100cd/1000lm,90°角方向上的光强最大值不得超过1000cd。

5.1.7 功率因数

LED道路照明产品的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0。

5.2 安全要求

LED道路照明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要求,并且LED道路照明产品防护等级应达到IP65(光学和电气部分的防护等级可分别标注,并分别评定。

5.3 电磁兼容性能的要求

LED道路照明产品的无线电骚扰特性应符合GB17743-2007的要求;

LED道路照明产品的电磁兼容抗扰度应符合GB/T18595-2001的要求;

输入谐波电流应符合GB17625.1-2003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本技术规范第5.1条按照LB/T001-2009规定的分布光度计测量方法进行试验;第5.2条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第5.3条按照GB17743-2007、GB/T18595-2001和GB17625.1-2003所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7 标志

7.1 强制性标志

LED道路照明灯具应该清晰耐久地标有下述标志:

LB/T 002-2009 a来源标志(商标、产品生产商的名称或责任销售商的名称); b型号和规格; c额定电源电压(还可标出灯具适用的电源电压范围);额定功率;电源频率和电源电流; d灯具的额定最高工作环境温度 ta,当 ta 为 25℃时可省略不标; e灯具的 IP 防护等级; fI 类灯具接地符号 g功率因数; 7.2 补充标志除上述强制性标志以外,必要时还应将下述适用的内容标在灯具上,或标在产品生产商或责任销售商的说明书中: h额定光通量; i额定相关色温; j适用的电源电压范围; k适用的工作环境温度范围。 7.3 标志的耐久性和清晰度标志应牢固耐久、清晰易认。合格性采用目视法和下述方法检验:用一块浸泡过水和一块浸泡过汽油的布分别轻轻擦拭标志,各持续 15s,此后,标志仍应清晰明了。所用汽油应由己烷溶剂和芳香剂构成,其中所含芳香剂的最大体积百分比为 0.1%,溶液溶解值为 3 29,初始沸点约为 65℃,干点约为 69℃,密度约为 0.68 g/cm 。或者 II 类灯具的符号; 3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2008- - 发布 2009- -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山东省建设厅 DB37/T -2008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标准编制单位: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路灯照明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路灯管理处、枣庄市政工程管理处、滨州市路灯管理处、临朐县市政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善东、麻鹏飞、禹方烨、任锡智、唐元生、刘殿富、王佃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服务。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CJJ89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 CCJ/T3067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3定义 3.1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本规范所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专用于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灯光、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附属设备等设施。

3.2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 是指以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功能为目的的养护维修作业。 4道路照明标准要求 4.1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分为机动车交通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4.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主要技术指标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并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路灯工程设计说明

路灯工程设计说明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一.设计理念: 道路路灯的设计首先必须满足功能性要求,保证合理的照度水平、路面亮度及照度均匀度。另一方面,照明不应过度追求路面的高亮度,应保证合理的、符合规范的功率密度。对于绩溪路的照明设计,我们遵循以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美观简洁为原则,在满足道路功能照明要求的前提下,力求节约造价,节省能耗,提供舒适安全的照明环境,提高道路利用效率,美化、亮化城市环境。 二.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为: 1. xxx的道路照明。所含内容包括平面布灯设计。 三.主要设计依据: 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2.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四.技术标准和设计参数: 1. 设计标准:(或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四项指标; (3)考虑城市道路的性质和规模。 2. 设计参数: (1)标 平均亮度Lav=0.8cd/m2,均匀度Lmin/Lav=0.35 平均照度Eav=18Lx,均匀度 Emin/Eav=0.35 采用截光型灯具,诱导性好。 (2)道路交会处: 平均照度Eav=22Lx,均匀度 Emin/Eav=0.4 照明功率密度LPD=0.9W/m2。 五.道路照明设计: 1.负荷计算: Pe=108.68kw. Kx=1. COS=0.9. Ijs=182.96A 2. 灯具的选用: 灯具选用高光效灯具(效率达75%以上),灯具仰角15%%D。光源电器选用GE、

OSRAM的成套产品。每盏灯具均需设置保护开关。 3. 灯杆的布置: (1)标准路段: 本路段路灯采用双侧交错布灯的形式,沿绿化带中央布置,间距35m,交叉路口等路段做适当调整。 (2)T字路口:在T字路口尽端设置投光灯,在保证照度要求下同时提供诱导作用。 4. 照度计算: 照度计算结果为: 平均亮度Lav=1.14cd/m2,匀度 Lmin/Lav=0.35 平均照度Eav=20.3Lx(新),匀度Emin/Eav=0.35 照明功率密度LPD=0.67W/m2 照度计算结果高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的照度标准。 5. 路灯配电 (1)每个路灯配电箱的设置为:6路出线回路,其中1路为道路照明,3路预留,2路为景观预留照明,上述道路照明配电回路采用VV电缆,到各灯具时采用防护等级为IPX8的防水绝缘穿刺线夹配出支线向灯具单相供电。 (2)每个路灯配电箱进线处设电表计量,并且该电表具有远程抄表功能。 (3)各道路照明的出线回路每相均设电流互感器和电流变送器,其控制方式为自动/远控。 (4)路灯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并牢固,安全。路灯基础图最终以中标单位提供的为准 6. 防雷接地: (1)本工程接地系统采用TT制,在各路灯配电箱及每盏路灯旁设接地装置。路灯配电箱,金属灯杆及构件、灯具外壳等其外露可导电部分均与所在处的接地装置可靠焊接,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路灯配电箱每个出线回路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配电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 六.路灯的管理和控制: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 技术措施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八、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电缆沟槽开挖 电缆沟槽为明槽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开挖尺寸:400*800mm,采用人工和机械分层回填夯实(25—30厘米)。过街部分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方法分层回填夯实。 施工流程为:开挖沟槽——平整沟底——下安电缆保护管——分层回填夯实。 2、灯杆基础制作 灯杆基础采用工厂预制,基础标号≥C20,所用水泥、沙子、石料、及圆管等原材料均检查合格,浇筑砼模板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按基础设计尺寸支模。砼基础浇注严格按配料比配比,并在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养护日前按GBJ10—89的有关规定进行。 3、灯杆基坑及基础安装 基坑以道路设计施工基面为准人工开挖,开挖时,在设计尺寸基础上长、宽增加100mm,加深300 mm,平整坑底后,基底用3:7灰土人工夯实。基础安装时,基础顶面表高低于道路缘石或人行道标高100 mm,以便保护基础螺栓、螺母而进行二次砼浇筑。基础下安找平后,基础回填分层回填,回填20—30 mm夯实一次,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度的90%以上。 工序流程:测量定位——基础开挖——坑底夯实——下安基础——分层回填夯实。 4、电力电缆敷设 路灯电缆敷设前,首先对电缆的型号、电压、电流、规格进行核实,并经直流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电缆穿管敷设时用管内预留铁丝人工拉拽。 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②电缆接头良好,绝缘符合规定; ③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④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灯杆、灯具安装 ①灯杆安装采用起重机吊装。 ②吊装起重绳使用非金属材料或防滑、防擦伤处理的吊具吊装。 ③灯杆接线手孔朝向一致,与行车方向相背。 ④灯杆安装校直后,底角螺丝螺母涂抹黄油并安装塑料保护套管防护,然后使用模具、用标号C10混凝土次浇注收面。 ⑤灯具组装和灯头配线由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安装﹑确保接线正确,并通电点亮测试确定完好。 6、低压配电箱施工及调试 人工开挖箱变基坑,对坑底进行检验后用3:7灰土人工夯实,安装接地极和接地网,浇筑混凝土垫层和积水罐,人工砌墙并对混凝土圈梁进行浇筑,放入预埋件,人工用水泥抹面做踏步,待水泥到凝固期后,进入配电箱装就位,联系供电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线路调试程序。 7、线路调试 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整个系统的电压、接线方式、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负载检测,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至合格,合格后逐相通电进行全负荷调试调整,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灯杆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进行重复检测,以确保每个灯杆接地极电阻<10Ω。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4Ω 6、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保护及各专业协调。

路灯工程设计说明

一.设计理念: 道路路灯的设计首先必须满足功能性要求,保证合理的照度水平、路面亮度及照度均匀度。另一方面,照明不应过度追求路面的高亮度,应保证合理的、符合规范的功率密度。对于绩溪路的照明设计,我们遵循以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美观简洁为原则,在满足道路功能照明要求的前提下,力求节约造价,节省能耗,提供舒适安全的照明环境,提高道路利用效率,美化、亮化城市环境。 二.设计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为: 1. xxx的道路照明。所含内容包括平面布灯设计。 三.主要设计依据: 1.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CJJ45-2006) 2.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四.技术标准和设计参数: 1. 设计标准: (1)按城市Ⅲ级道路照明标准值设计 (2)满足平均亮度(或照度)、亮度(或 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和诱导性四项指标; (3)考虑城市道路的性质和规模。 2. 设计参数: (1)标 平均亮度Lav=0.8cd/m2,均匀度 Lmin/Lav=0.35 平均照度Eav=18Lx,均匀度 Emin/Eav=0.35 采用截光型灯具,诱导性好。 (2)道路交会处: 平均照度Eav=22Lx,均匀度 Emin/Eav=0.4 照明功率密度LPD=0.9W/m2。 五.道路照明设计: 1.负荷计算: Pe=108.68kw. Kx=1. COS=0.9. Ijs=182.96A 2. 灯具的选用: 灯具选用高光效灯具(效率达75%以 上),灯具仰角15%%D。光源电器选用GE、 OSRAM的成套产品。每盏灯具均需设置保护 开关。 3. 灯杆的布置: 工程设计说明(一)

(1)标准路段: 本路段路灯采用双侧交错布灯的形式,沿绿化带中央布置,间距35m,交叉路口等路段做适当调整。 (2)T字路口:在T字路口尽端设置投光灯,在保证照度要求下同时提供诱导作用。 4. 照度计算: 照度计算结果为: 平均亮度Lav=1.14cd/m2,匀度 Lmin/Lav=0.35 平均照度Eav=20.3Lx(新),匀度Emin/Eav=0.35 照明功率密度LPD=0.67W/m2 照度计算结果高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中规定的照度标准。 5. 路灯配电 (1)每个路灯配电箱的设置为:6路出线回路,其中1路为道路照明,3路预留,2路为景观预留照明,上述道路照明配电回路采用VV电缆,到各灯具时采用防护等级为IPX8的防水绝缘穿刺线夹配出支线向灯具单相供电。 (2)每个路灯配电箱进线处设电表计量,并且该电表具有远程抄表功能。 (3)各道路照明的出线回路每相均设电流互感器和电流变送器,其控制方式为自动/远控。 (4)路灯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并牢固,安全。路灯基础图最终以中标单位提供的为准 6. 防雷接地: (1)本工程接地系统采用TT制,在各路灯配电箱及每盏路灯旁设接地装置。路灯配电箱,金属灯杆及构件、灯具外壳等其外露可导电部分均与所在处的接地装置可靠焊接,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路灯配电箱每个出线回路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 (3)灯杆的检修门及路灯配电箱,均应设置需使用专用工具开启的闭锁防盗装置。六.路灯的管理和控制: 1. 防盗措施: 在每套灯杆接线门处均需做防盗处理,即门锁采用内六角外三角型专用门锁,门板与灯杆采用防盗角链联接。 2. 远程控制:

小区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片片住宅小区拔地而起。小区道路照明作为小区生活环境的一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如何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的的要求,使小区路灯设计安全、美观、节能,是一个不可忽视的课题。 1、路灯照明效果的实现 1.1 合理的灯具布置及选择 小区内道路照明灯具的排列与布置有四种基本形式,即单侧布灯、中央布灯(包括中央单灯布灯、中央对称布灯)交错布灯和对称布灯等。一般主干道路上采用双侧布灯。双侧布灯大体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对称布置,另一种是交错布置。两种布置各有优劣。对称布置的优点是比较美观,但不足之处是照度不够均匀,适合较宽的道路。交错布置美观上虽然不如对称布灯,但照度比较均匀。考虑到住宅小区内道路照明在满足功能性的前提下,更要注重美观性,可选择一些外形美观的庭院灯。灯高在3-4米,单个光源功率不要过大,灯具不要安装在居民楼一层窗户附近,避免影响居民休息。小区内广场、停车场等较大型场地可选择庭院灯,也可选用飞蝶形、球形、蘑菇形等高杆灯,但灯的高度及光源照射角度要有一定的限制,以避免造成光污染。 1.2 稳压、降压、调光、节能 在道路照明中,光源的光通量受电压影响,造成不同时间段路面照度高低不同。傍晚为用电量高峰,此时电网电压低,光源光通量低,路面照度低;而午夜时电网负荷是低谷,电网电压偏高,光源发出的光通量高,路面照度高。这种用电不科学现象,不仅浪费能源和增大网络损耗,而且降低了包括灯具在内的用电设备的使用寿命。因此,将智能光源稳压调光装置安装在路灯的控制端,起到稳定电压,稳定光源光通量,延长灯具使用寿命的作用。 1.3、光源类型的选择 目前路灯照明所采用光源的主要类型有: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以及节能灯(紧凑性荧光灯)等。其中高压钠灯具有发光效率高、节能、色温适中等优点,在路灯中使用非常广泛。对于路宽超过8m的道路,应考虑采用截光或半截光型的功能性路灯灯具。在光源的选择上,可优先考虑光效高的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平均照度一般控制在1-5LX。一般道路及支路上选用节能灯(紧凑性荧光灯),平均照度应比主干道低,一般控制在0.5-3LX,这样可使整个小区富有层次感,同时可为低层住房提供一个柔和的户外环境。在绿化景点处可以采用庭院灯与适量的草坪灯相结合的方式布置灯具,住宅小区中一般不考虑使用泛光灯来渲染环境,因为它很容易对周围居民造成光污染。 设计中选用带有反射罩的灯具,避免光源受到自然或人为的破坏,反射罩位于灯具上方,既保护了光源,其多样的型式也为小区的环境增加了一个亮点,尤其适于树木繁密的小区。

最新市政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资料

八、照明工程施工技术措施 1、电缆沟槽开挖 电缆沟槽为明槽施工,采用人工开挖。开挖尺寸:400*800mm,采用人工和机械分层回填夯实(25—30厘米)。过街部分采用人工与机械相结合方法分层回填夯实。 施工流程为:开挖沟槽——平整沟底——下安电缆保护管——分层回填夯实。 2、灯杆基础制作 灯杆基础采用工厂预制,基础标号≥C20,所用水泥、沙子、石料、及圆管等原材料均检查合格,浇筑砼模板采用钢模板,其表面平整,接缝严密,按基础设计尺寸支模。砼基础浇注严格按配料比配比,并在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养护日前按GBJ10—89的有关规定进行。 3、灯杆基坑及基础安装 基坑以道路设计施工基面为准人工开挖,开挖时,在设计尺寸基础上长、宽增加100mm,加深300 mm,平整坑底后,基底用3:7灰土人工夯实。基础安装时,基础顶面表高低于道路缘石或人行道标高100 mm,以便保护基础螺栓、螺母而进行二次砼浇筑。基础下安找平后,基础回填分层回填,回填20—30 mm夯实一次,夯实程度达到原状土密度的90%以上。 工序流程:测量定位——基础开挖——坑底夯实——下安基础——分层回填夯实。 4、电力电缆敷设 路灯电缆敷设前,首先对电缆的型号、电压、电流、规格进行核实,并经直流耐压试验或绝缘电阻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电缆穿管敷设时用管内预留铁丝人工拉拽。 敷设电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排列整齐,无机械损伤,标志牌齐全、正确、清晰; ②电缆接头良好,绝缘符合规定;

③电缆沟应符合要求,沟内无杂物; ④保护管的连接、防腐应符合规定; 5、灯杆、灯具安装 ①灯杆安装采用起重机吊装。 ②吊装起重绳使用非金属材料或防滑、防擦伤处理的吊具吊装。 ③灯杆接线手孔朝向一致,与行车方向相背。 ④灯杆安装校直后,底角螺丝螺母涂抹黄油并安装塑料保护套管防护,然后使用模具、用标号C10混凝土次浇注收面。 ⑤灯具组装和灯头配线由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电工进行安装﹑确保接线正确,并通电点亮测试确定完好。 6、低压配电箱施工及调试 人工开挖箱变基坑,对坑底进行检验后用3:7灰土人工夯实,安装接地极和接地网,浇筑混凝土垫层和积水罐,人工砌墙并对混凝土圈梁进行浇筑,放入预埋件,人工用水泥抹面做踏步,待水泥到凝固期后,进入配电箱装就位,联系供电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线路调试程序。 7、线路调试 灯杆灯具安装完毕后,对整个系统的电压、接线方式、绝缘电阻、接地电阻负载检测,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至合格,合格后逐相通电进行全负荷调试调整,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对灯杆接地极的接地电阻、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进行重复检测,以确保每个灯杆接地极电阻<10Ω。供电系统的接地电阻<4Ω 6、有隐蔽工程,应提前通知业主,经业主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7、用调试设备、仪表、仪器必须经国家认可有计量资格的有关单位检验合格,并由专人使用、保管。调试时应有详细记录。 8、施工前作好技术交底,吃透图纸,领会设计意图,配合其它专业工作,要作好成品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1 总则 1.0.1 为适应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建设的发展,保证路灯工程的施工质量,促进技术进步,确保照明设施安全、经济的运行,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电压为10kV、容量在500kVA及以下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城市道路照明所采用的器材及其运输和保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4 设备和材料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 技术文件应齐全,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GB50303)的有关规定。 2 型号、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本规程的规定。 1.0.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6 本规程所引用的标准均构成本规程的条文,如有修订,执行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引用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 2.1 一般规定 2.1.1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环境宜符合下列条件: 1环境温度:最高气温+40℃(地下式变压器+50℃),最高日平均气温+30℃,最高年平均气温+20℃,最低气温-30℃; 2当空气温度为+25℃时,相对湿度不应超过90%; 3海拔高度1000m及以下。 2.1.2 道路照明专用变压器、箱式变电站的设置应考虑以下因素: 1宜设置在道路的城市电力通道一侧,便于高、低压电缆及保护管的进出; 2应避开具有火灾、爆炸、化学腐蚀及剧烈振动等潜在危险的环境,通风良好; 3应设置在不易积水处。当设置在地势低洼处,应抬高基础或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4设置地点四周宜有足够的维护空间,并应避让地下设施; 5对景观要求较高、用地紧张的地段宜采用地下式变电站。 2.1.3设备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第一部分道路照明设计规范 一、目的 1.确保道路照明能为各种车辆的驾驶人员以及行人创造良好的视觉环境,达到保障交通安 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方便人民生活,降低犯罪率和美化城市环境的目的。 2.道路照明的设计应按照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维修方便的原则进 行。 二、道路照明标准 1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注: 1 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 2计算路面的维持平均亮度或维持平均照度时应根据光源种类、灯具防护等级和擦拭周期,维护系数确定方法:维护系数为光源的光衰系数和灯具因污染的光衰系数的乘积。 道路照明的维护系数

3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4 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 2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注: 1 灯具的高度角是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 2 表中对每一类道路交会区的路面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照度值,右侧为高档照度值。 3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注: 最小垂直照度为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1.5m高度处,垂直于路轴的平面的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 3.1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与机动车道没有分隔的非机动车道的照明应执行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与机动车交通道路分隔的非机动车道路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度值的1/2。 3.2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人行道路照明,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用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与非机动车道路相同。当人行道路与飞机动车道路的分设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非机动车道路的照度值的1/2,但不得小于5lx。 三、照明设计 (一)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1、光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应采用LED光源或高压钠灯; 1.2 居住区机动车和行人混合交通道路宜采用LED光源、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 1.3 市中心、商业中心等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机动车交通道路可采用LED光源或金属卤化物灯; 1.4 商业区步行街、居住区人行道路、机动车交通道路两侧人行道可采用LED光源、小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细管径荧光灯或紧凑型荧光灯。 2、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2.1采用高杆照明时,应根据场所的特点,选择具有合适功率和光分布的泛光灯或投光灯具。 2.2 采用密闭式道路照明灯具时,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环境污染严重、维护困难的道路和场所,光源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灯具电器腔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43。 2.3空气中酸碱等腐蚀性气体含量高的地区或场所宜采用耐腐蚀性能好的灯具。 2.4 通行机动车的大型桥梁等易发生强烈振动的场所,采用的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GB7000.1所规定的防振要求。 2.5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宜配用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功率较小的光源可配用电子镇流器。

城市道路路灯照明设计说明.doc

道路照明设计总说明 一、设计规范及依据 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 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3.《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2012 4.《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5.《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2007 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7.《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 8.《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9.《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10.《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7000.5-2005/IEC 60598-2-3:2002 11.《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DB44/T609-2009) 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12.《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GB/T24907-2010 13.广东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12】113号印发广东省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道路照明工程概况 1.工程范围: 本次设计为xxxxx路灯工程,路长约为xxxxm。 道路设计路面沥青路面,路幅总宽为31m。 道路标准断面为:3.75米人行道+11.75米道+11.75米车行道+3.75米人行道 2.设计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 (2)路面平均亮度:Lav≮1.0(Cd/m2)(维持值) (3)路面亮度均匀度:Lmin/Lav≮0.4(维持值) (4)路面平均照度:Eav≮15(lx)(维持值) (5)路面照度均匀度:Emin/Eav≮0.35(维持值) (6)眩光限制:采用半截光型配光灯具 (7)诱导性:好 三、道路照明设计 1.道路灯具布置: 本工程道路沿线机动车道照明均采用双侧对称布置方式,灯杆立于道路两侧人行道,灯杆杆中心离机动车道路边缘石0.5m,悬挑长度为1.5m。机动车道照明采用单臂双头的LED灯,灯具安装高度13m,灯源功率2×120W;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照明采用单臂单头的LED灯,灯具安装高度6m,灯源功率45W;所有灯具建议采用半截光型进口灯具,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路灯灯杆采用钢质锥形杆,并且应该采用热浸镀锌或铝材喷涂对灯杆和灯臂表面进行防腐处理。本工程照明灯具灯杆间距原则上为30m,实施时应根据公交车站、交叉路口等分布的情况作相应的调整。LED路灯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GBT24907-2010《道路照明用LED灯性能要求》,且应当符合《广东省LED路灯地方标准》(DB44)中LED路灯参数要求。 2.供电设施: 本设计采用10KV电源环网供电及0.4KV配电,并由路灯行业管理部门最终确定10KV电源接入点位置。10KV高压外线工程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供电部门设计。本工程设置1座露天安装方式的路灯专用箱式变电站,要求其配置温显及防凝露装置。考虑到交通信号灯及将来沿线公共照明与公共市政设施的用电要求,路灯箱变容量取120KVA。本工程设置三遥式节能型控制器1台。施工前,请先报供电部门确定高压线接入位置。 3.配线选型和敷设: 低压供电方式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选用YJV-1.0KV聚氯乙烯绝缘铜芯电线全线穿管埋设。保护管在人行道下采用穿电缆用PE(?63)硬塑线管埋地敷设,离人行道边线0.5m;过街处采用外套

道路照明工程现场施工方法

主要施工方法 一、电缆保护管预埋 1、管沟开挖 (1)土方开挖 1)按设计图位置放线开挖管沟,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单根SC100镀锌钢管拟开挖宽度700mm,深度按照设计要求埋深700mm以下,因沟槽较浅,本工程采用人工开挖,可在水准仪的监 测下,一次挖至设计底标高。 2)沟底深度如果超挖,则应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密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天然土的密实度。 3)当沟底遇膨胀土、软弱管基及特殊性土壤时,应按设计要求处理。 6) (1 (2 回填土。 细土回3 4, 回填土不得 3、 线井时根据电缆敷设方向及根数,在接线井砌筑时预埋好PVC保护管,保护管长度拟各伸出井壁内外50mm为宜;穿越路灯基础时根据电缆敷设方向及根数预埋PVC保护管,保护管需与路灯钢筋基础架绑扎牢固,且弯曲半径满足电缆最小弯曲半径要求。 二、灯杆基础施工 1、土方开挖路灯以机非隔离带中心为中心点根据设计图纸上灯具平面位置及设计尺寸放线采用人工开挖,开挖尺寸为1.1米*0.8*0.8米,坑底必须夯实平整。根据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大 于150KPa,遇不良地质土层应进行地基处理。 2、基础安装根据路灯基础大样图加工制作钢筋及预埋螺栓,现浇混凝土采用C20商混,拟采取原槽浇筑,浇筑前需用φ10镀锌圆钢做好路灯基础防雷跨接线并预埋好电缆套管(采用PVC110管,每个回路中间的灯具由于设计进线为1根,所以要预埋2根PVC110管),基础安装好后用水准仪检查预埋的基础钢板水平线是否与地面一致,浇筑完毕后用水准仪复查一次。

三、防雷接地敷设按照设计要求随电缆敷设一根40*4热镀锌扁钢作为接地体并与灯杆法兰可靠连接,焊接长度不小于6倍圆钢(预埋地脚螺栓M24*800)直径,双面施焊,埋在泥土中的扁钢 焊接处应做好防腐处理。 四、箱变安装 1、开箱检查按照设备清单、施工图纸及设备技术资料,核对设备本体及附件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附件、备件齐全;产品合格证件、技术资料、说明书齐全;外观无损伤及变形,油漆完整;柜内电器装置及元件、器件齐全,无损伤,做好检查记录。 2、箱变安装按厂家图纸要求制作箱变现浇钢筋混凝土基础,加工基础钢架,并刷好防锈漆,用膨胀螺栓固定在所安装位置的混凝土地面上,用水平仪找平找正。在基础型钢内预留出接地扁钢端子。安装完毕后,用接地线与柜内接地排连接好。箱变重量约为3T,箱变安装采用12T吊车整 体吊装。 3、试验调整将所有的接线端子螺丝再紧一次,用1000V兆欧表在端子处测试各回路绝缘电阻, 4 2 4 高,敷设后5 6 0.5兆欧。 8、电缆在灯杆两侧预留量不小于1.5m。 9、电缆头的制作采用热缩式电缆终端头,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修订版)编制说明

《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修订版)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09年市城建委责成路灯管理局编制《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试行)》并于2010年2月1日进行发布实施。该技术规定在我市已试行5年,在执行过程中路灯管理局收集各有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审计单位以及管理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为了更好的规范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提升城市道路照明功能和品质,促进道路照明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对该技术规定进行了修订。 由武汉路灯管理局牵头,组织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与武汉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修订《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 2.起草单位 本规定的主要起草单位为: 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武汉路灯管理局 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3.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中信息管道部分主要起草人 主要起草人单位 1 王中华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2 邵义安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3 陈祖旺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4 王向东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5 龚清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6 魏征武汉市管网建设管理站 7 任光明武汉路灯管理局 8 方平武汉路灯管理局 9 汪峰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10 蔡建松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 11 吴丽英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12 闵鹏程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二)修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是我市路灯建设科学规划、严谨设计、统筹建设、智能控制、规范管理的综合标准。 随着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我市道路照明设施新建以及更新改造任务日益繁重,为适应我市“两型社会”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道路照明工程设计,大力提升城市道路照明功能和品质,促进道路照明行业节能减排,总结近年来路灯建设维护的实践经验,修定本技术规定。 通过梳理设计、施工、监理、维护各相关标准与规范,修订武汉市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各相关建设部门可以相互督促、制约,共同遵守。减少各自为政,标准不一致,工程建设进度推进缓慢的现象。 由于历史原因,城市(特别是中心城区)照明设施的运行水平参差不齐,线缆错综复杂,管线间安全距离不够,照明设施陈旧,架空导线违法压占等都是安全隐患问题。通过修订和完善道路照明设计技术规定,依法依规建设和管理照明设施,可以减少和消除此类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照明设施运行秩序。 (三)主要起草过程 接受任务后,编制单位(武汉路灯管理局、武汉愿景城市照明工程勘查设计有限公司、华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成立编制组,按要求提交标准编制提纲,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江苏标准DB)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江苏标准DB)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 1 1 总则 2 术语 3 架空线路 3(1 电杆与横担 3(2 拉线安装 3(3 线路架设 4 地下电缆线路 4(1 一般规定4(2 电缆敷设 4(3 电缆沟、井制作 5 变配电设备 5.1 一般规定 5.2 杆上变压器 5.3 箱式变电站 5.4 地下箱式变电站 5.5 配电室 5.6 配电柜 5.7 室外配电箱 6 道路照明控制 6.1 开关灯控制 6.2智能监控 7 路灯安装 7(1 一般规定 7(2 杆上路灯 7(3 单挑灯和双挑灯 7(4 中杆灯和高杆灯 7(5 庭院灯 7(6 其他路灯 8 安全保护 8.1 一般规定 8.2 接地装置 8.3 接地故障保护 8.4 接地电阻 9 运行维护 9.1 一般规定 9.2 维护指标

9.3 维护内容及标准本规范用词说明 2 1 总则 1.0.1 为促进我省城市道路照明行业的科学发展,保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质量,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确保设施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1.0.3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1.0.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的原则,符合规划要求,积极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光源。 1.0.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2 术语 2.0.1 首档线 drop wire 路灯供电系统从架空线路直接进变配电室(箱)或改沿墙敷设等情况时,末端杆与建(构)筑物外第一支持点间的线路。 2.0.2 引下线和引上线 upward wire and downward wire 从架空线路到路灯灯具的绝缘导线,称为引下线。从地下线路到路灯灯具的绝缘导线,称为引上线。 2.0.3 杆上路灯 street lamp mounted at the pole 安装在电杆上的路灯,称为杆上路灯。 2.0.4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ground

长沙市市政道路绿色照明设计导则

长沙市市政道路绿色照明设计导则 (试行)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发布

长沙市市政道路绿色照明设计导则 (试行)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发布

关于发布《长沙市绿色道路设计导则(试行)》等五个 地方技术标准的通知 长建发[2009]266号 各相关单位: 由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和长沙市建设委员会共同组织 编制的《长沙市绿色道路设计导则(试行)》、《长沙市市政道路绿色照明设计导则(试行)》、《长沙市绿色公园设计指南(试行)》、《长沙市生态堤岸设计指南(试行)》和《长沙市生态湿地保护技术指南(试行)》五个长沙市地方技术标准经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委会和我委共同组织审查,并报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实施,请遵照严格执行。 各单位在试行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到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三日

前言 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主要内容:总则、道路绿色照明设计要点及原则、道路绿色照明设计标准、照明器材的选择、绿色照明优化设计、照明系统供电及控制。 本导则由长沙大河西先导区管理委员会和长沙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和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10楼,邮政编码:518049,EMAIL: keylab168@https://www.360docs.net/doc/d1469908.html,;长沙市曙光中路181号,邮政编码:410007,EMAIL:csghy@https://www.360docs.net/doc/d1469908.html,),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长沙市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编写人员: 刘俊跃段彦频郭士良陈长生李玉刚朱红涛鄢涛马晓雯

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中华路道路照明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单位:鞍山市城市建设管理局 设计单位:鞍山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鞍山市路灯维修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赵晓铭 编制时间:2009年9月10日 第一章中华路道路照明工程 第二章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编制说明 第一节编制依据 一、《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01)。 二、各照明设备厂家提供的灯型样本。 三、设计院测量室提供的有关测绘资料。 四、《中华路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第二节编制范围

中华路双侧路灯照明工程 第三节编制原则 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始终按照技术可靠、措施得力、确保安全的原则确保施工方案,特别是机械设备多、交叉施工等环节上的安全等。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万无一失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二、优质高效的原则 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优质高效。根据我们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的质量目标,贯彻执行质量体系标准,确保创优规划的实现,施工标准化管理,控制成本,降低工程造价。 三、方案优化的原则 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优化施工方案是施工管理的行动指南,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中,对道路照明施工等关键工序进行多种施工方案的综合比选,在技术可行的前提下,择优选用最佳方案。 四、确保工期的原则 根据招标文件对本合同段的工程量大小及各项管理目标的要求,在施工组织中实行科学配置,选派有道路施工照明经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施工队伍,投入高效先进的施工设备,确保流动资金的周转使用,并做到专款专用。选用优质材料,确保人、财、物、设备的科学合理配置。 五、合理布局的原则 从节省临时占地、减少植被破坏、搞好环保、防止水土流失、认真实施文明施工等多角度出发,合理安排生产及生活场地、房屋布局,做好环境保护和

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本工程为电气安装工程,宜采用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分专业、分区进行安装。根据照明工程设计要求,通过初步论证分为①确定灯位②沟槽开挖、构件制作③浇筑灯基础砼④电缆敷设⑤灯具及设备安装⑥接线调试等六个阶段施工。结全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依电气干线走势,考虑供电电源,施工基本顺序为: 确定灯位→沟槽开挖、构件制作→浇筑灯基础→电缆敷设→灯具安装接线调试 1、施工方法 (1)沟槽开挖 ①开挖沟槽宽度400mm,深度大于450mm。 ②开挖时用尺画好控制线,确定好沟槽走向,切勿破坏景 观及地下设施. ③回填时把土夯实,通过硬质路面的沟槽用混凝土沙浆恢复。(2)管内穿线 ①导线穿管依据所穿根数多少确定管径,导线的绝缘电阻测量值不应小于0.5MΩ。不同系统、不同回路的导线严禁穿插在同一根保护管内,导线在保护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 ②设备接地线、专用接地线必须采用多股铜芯导线。. ③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套保护导线,盒的垂

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管线敷设(3①保护电线用的塑料管及配件必须由阻燃处理的材料米的连速阻燃标记和制制成,塑料管外壁应有间距不小于1 造厂标。1.2②管与管之间采用管连接时,外套长度宜为管径的-倍,管与管的对接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3③塑料管在砖砌墙体上槽敷设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2mm于M10.0 4)钢管敷设(①潮湿场所和直埋于地下的电线保护管,应采用厚壁钢管。②钢管不应有折扁和裂缝,管内应无铁屑与毛刺,切口应平整,管口应光滑。③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长度宜为管外径的1.5-3倍,管与管的对接口处应位于套管的中心,套管采用焊接连接时,焊缝应牢固严密;采用紧定螺钉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震动的场所,紧定的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 ④镀锌钢管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定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焊接连接。 )灯具安装5(. ①将验收合格的优质路灯灯具进行地面组装,保证灯具内各种电器紧固可靠,组装完毕后通电试亮。 ②将完好的灯具运至现场,运输的过程中要防止表面擦伤或撞伤。 ③路灯安装要垂直,用水面尺调整其垂直度。

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

LB 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发布 目录 前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规格 (1 5 技术要求 (1 5.1 光电性能要求 (1

5.2 安全要求 (2 5.3 电磁兼容性能的要求 (2 6 实验方法 (2 7 标志 (2 前言 在相关国家标准正式出台以前,为引导我国半导体照明应用的健康快速发展,保证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的顺利开展,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组织制定半导体照明产品的系列技术规范,以正确引导技术创新,控制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招投标产品的基本性能,真正体现半导体照明产品的节能减排效果。 本《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规范》为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工程半导体照明产品系列技术规范之一,后续还将出台针对半导体照明试点示范应用的系列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为暂行稿,所涉及评价项目和技术指标均是最为基本的和具备较好的考核可操作性的,暂时不追求全面性和完整性,并将随着LED道路照明产品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相应的技术标准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作进一步修正。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归口管理。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杭州远方光电信息有限公司、北京半导体照明科技促进中心。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华树明、俞安琪、潘建根、阮军、张伟。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制定。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008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2008- - 发布2009- -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山东省建设厅

DB37/T -2008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省建设厅提出并组织起草。 本标准编制单位: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路灯照明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市路灯管理处、枣庄市政工程管理处、滨州市路灯管理处、临朐县市政工程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善东、麻鹏飞、禹方烨、任锡智、唐元生、刘殿富、王佃栋。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服务的定义、养护维修要求,施工安全、服务时限、管理责任及监督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服务。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 高杆照明设施技术条件CCJ/T3067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 3定义 3.1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 本规范所指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是指专用于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的灯光、配电室、变压器、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附属设备等设施。 3.2 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 是指以保证城市道路照明设施正常运行功能为目的的养护维修作业。 4道路照明标准要求 4.1 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分为机动车交通照明和人行道路照明两类。 4.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的主要技术指标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并符合表1的要求。 注:(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 (2)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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