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

1997年4月2日建设部发布

建监(1997)60号

第一条为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做好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接待和处理工程质量投诉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支持和保护群众通过正常渠道、采取正当方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对于工程质量的投诉,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

第五条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以下简称"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

第七条建设部对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

(三)受理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质量投诉。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组织、协调和督促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三)受理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投诉。

第九条市(地)、县建委(建设局)的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机构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条对涉及到由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建筑规划、市政公用建设和村镇建设等方面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投诉,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由分管该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投诉处理机构要督促工程质量责任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好用户的工程质量投诉。

第十二条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对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处理的投诉,投诉处理机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部批转各地区、各部门处理的工程质量投诉材料,各地区、各部门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在三个月内将调查和处理情况报建设部。

第十五条省级投诉处理机构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按照属地解决的原则,交由工程所在地的投诉处理机构处理,并要求报告处理结果。对于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可派人协助有关方面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市、县级投诉处理机构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原则上应直接派人或与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不得层层转批。

第十七条对于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机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合理的要求,要及时妥善处理;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向投诉人作出解释,并责成工程质量责任方限期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作出说明,经说明后仍坚持无理要求的,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八条对注明联系地址和联系人姓名的投诉,要将处理的情况通知投诉人。

第十九条在处理工程质量投诉过程中,不得将工程质量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投诉人。

第二十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处理工程质量投诉作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好。对在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在处理投诉工作中不履行职责、敷衍、推诿、拖延的单位及人员,要给予批评教育。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定)

新场镇污水处理工程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方案 1 质量 根据我公司的技术实力,结合新场镇污水处理工程具体情况,我公司对本工程确定的 质 量 目标 为: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80%以根 据各构筑物、建筑物、工艺管线及附属2 工程质量保证 我公司是ISO9001:2000标准的认证企业,新场镇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我公司ISO9000标准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的规定。实行项目经理为第一负责人的质量保证体 系,项目总工程师为 质 量工作 的3 质量保证管理 3.1 全面质量 ⑴以质量目标为核心,⑵推行目经理质量⑶强化执行“工法管理”:以“工法”、“规范”、“标准”为准则,加强质量意识教育,遵守各项质量管理制⑷实行“试验3.2 施工组 织设计、⑴在整个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该设计必须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工艺先进,有利于施工操作、提高质量、加快进度、降低成本。该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后,分别报我公司科技开发部及驻地监理公

⑵在每个单位工程施工开始前,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项目部工程科负责编写单位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编写完成后,分别报项目经理和驻地监理3.3 优 选施工机械 施工机械设备是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设备,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和质量均有直接影 响,因此在工程实施前,从保证施工质量的角度出发,本着因地制宜、因工程制宜,技术上先进、 经济上合理、生产上适用、性能上可靠、操作维修方便等原则,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由项目供应科 和工程科负责选择施工机械设备,使其满足3.4 现 场设备材料质量 设备安装所需的原材料、构配件等是工程施工的组成部分,材料质量十工程质量的基础,加 强对现场的管理,从以下几个方⑴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 ⑵ 合理组织材料供应,按质、按量⑶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加强运输⑷严格控制外加工、采购材料的质量;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各类建筑 材料到场后必须组织有关人⑸搞好材料复试取样、送⑹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⑺对进厂设备,根据设备装箱单逐箱及时进行数量清点,对设备外观逐一进行检查并作好 书面记录,办好交⑻加强设备运输、存放、保管工作,避免材料腐蚀,减少设备碰撞,防止设备损坏,确保 设备、材料质3.5 测量复 核 ⑴ 在 施工⑵加强对各施工工序的测量控制,达到有关规范的要求。构筑物、建筑物的位置线、管线的轴⑶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doc

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维护建筑工程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信访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和《江苏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投诉处理机构反映,在建设过程中或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等 行为的活动情况。 本办法所称工程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的实体、功能、环境等不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施工合同规范条款的约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因施工质 量缺陷而产生的投诉处理行为。 本办法所称投诉处理,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诉处理机构)对直接受理或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工程质量投诉,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相关规范、标准、规定,按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实,督促和责成责任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限期修复和对投诉及被投诉双方发生的分歧进行调解的活动。 第五条镇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筑 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和处理工作,并负责因受理责任不对口的协调工

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诉处理机构,具体负责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设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辖市、区(设质量监督机构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职能和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第六条投诉处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掌握国家、省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和规范,认真、公正地做好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 (二)受理、协调解决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承办上级部门批转和交办的相关投诉事项。 (三)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批转投诉事项的处理情况。 (四)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情况,掌握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动态。 第二章投诉及受理 第七条投诉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竣工保修期内发现建筑工程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时,应与工程建设单位(开发商)或受其委托的质量保修单位先行联系,协商处理。建设单位不按规定履行保修责任的,投诉人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向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确定的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第八条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和有关合同的约定执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非施工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合同规定期限竣工验收的,在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报告60天后,工程自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质量管理,牢固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密切同客户的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进一步搞好销售和网建各项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客户投诉的定义 客户投诉:本组织为客户提供卷烟商品和服务的过程中,因商品或服务无法满足客户需求,导致客户质询或投诉的沟通行为。 二、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原则 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三线互控”的原则。 分公司营销中心订单部、各县级公司负责本部门客户投诉处理及跟踪、验证,包括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分公司营销中心订单部负责将本部接收的或其它部门转来的客户投诉分类传送到责任部门,并督促处理,跟踪验证。 三、投诉的受理 (一)投诉电话的设立 1、分公司卷烟营销中心设立免费投诉监督电话:*****59,*******,并向外公布。 2、县级公司区域营销部等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并向卷烟零售客户公布。 (二)投诉的受理

1、各单位接诉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时应认真倾听记录客户投诉,按要求在[客户投诉记录表]详细记录客户投诉。 2、各单位接收超出本单位范围投诉的,应及时登记,传真到分公司客户服务部。 3、分公司营销中心接收的及由其它部门反馈的客户投诉,填写[客户投诉登记表]和处理意见,及时传送到相关部门。 四、投诉处理 客户投诉分咨询、建议、投诉三种类型。 (一)客户咨询类: 接诉单位能直接解答的,当即解答,不能解答的录入[客户投诉登记表],立即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在24小时答复客户,在[客户投诉登记表]记录答复结果。 (二)客户建议类: 由接收部门录入[客户投诉登记表]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需要回复的,要给客户承诺一定回复期限,待领导做出批示后向客户答复建议被采用情况。 (三)客户投诉类: 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要根据内容分类处理,部门要指定专人进行调查。投诉工作或服务的,根据事实和公司有关规定判定属于违规或工作失职的,应将具体情况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按组织程序处理;属于一般工作失误、服务欠缺的,按所在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和考核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并使其立即纠正,同时,根据实际,提

质量管理方案及措施

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2010年度项目第一标段 质 量 管 理 方 案 湖北大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枝江市玛瑙河出口段治理工程2010年度项目第一标段项目部

1 质量目标 质量管理总目标: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75%,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优良,工程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2 质量保证体系 (1)我公司已通过了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按质量体系认证的要求,建立项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确保本工程在质量标准的控制下如期如质完工。 (2)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机构,以项目经理为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严格按照质量体系的要求规范施工环节,确保工程质量。详见“质量管理体系框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质量管理体系框图

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3 质量保证措施 管理措施 (1)制订该工程质保大纲,建立质量管理程序,搞好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检查和监督。 (2)实行全面质量管理,成立QC小组,运用PDCA循环,抓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管理。 技术措施 (1)配备高素的各工序质检人员、施工人员、测量人员。 (2)编制适用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便于施工操作,指导施工。 (3)搞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4)组织专业化、机械化的施工班组进行施工。 制度措施 (1)按规范和规程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2)制订图纸审核,方案审批,技术交底制度。没有审核的图不能交付施工,没有批准的方案不得实施。 (3)制订“三级质量检查”制度。 (4)制订质量评定考核制度。 设置质量控制点 为加强质量控制,对下列情形者,设置质量控制点,确保工程质量: (1)关键部位; (2)工艺有特殊要求或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过程; (3)易出现质量通病的单元工程; (4)施工中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施工过程或部位。 过程控制措施 (1)在工地建立由项目专职质检员→施工队伍质检员→班组质检员的三级质量管理网络,自检合格后交监理验收。在施工的全过程中,将质量意识教育、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条例(doc 3页)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条例(doc 3页)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所称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的活动。 第三条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 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产权单位或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对于2000年1月30日以后交付使用的工程,应以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确定保修期。 对于2000年1月30日以前交付使用的工程,应依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确定保修期。 第五条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领导下,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归口查办、属地解决的原则。 第六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设立 工程质量投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省工程质量监督站、厅建管处、设计处、规划处、城建处、科技处、房产处、村镇处、法规处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工程质量投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工程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投诉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见附件。 第七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质 量投诉管理工作,应成立相应的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程质量投诉工作。 房产、规划、城建、建工、公用、开发办等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工程质量投诉机构,负责处理本部门负责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投诉,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调。 第八条建设厅工程质量投诉机构的主要指责是: 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 法律、法规、规章;

公司举报管理制度

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举报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公司发展,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群众利益及企业利益不受侵害,严厉打击侵害公司利益、扰乱公司发展秩序等违规违纪行为,鼓励公司党员干部职工积极举报各种损害群众、公司利益的行为,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二、举报方式及事项:任何部门或个人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向公司纪检监察部检举揭发各类给群众、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严重负面影响的行为。特别是借用公司身份,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揽热力工程施工的行为,扰乱发展用户秩序,给用户造成利益损失,给公司造成发展与管理、服务不便的行为。 三、为保证举报人的利益,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此类情况,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为便于调查人员及时掌握线索,沟通了解情况,纪检监察部提倡实名举报。 五、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部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岗位、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时间、地点、人物、事情经过及物证、书证等)。举报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六、公司纪检监察部设置举报信息登记,相关电子邮件、信函或面谈 记录按照保密原则进行存档。 七、对具备调查条件的举报事项,由纪检监察部负责人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同意后,指定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八、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出具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党

政主要领导。 九、因客观原因不能办理或办结的必须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说明理由,做好工作,对反馈和沟通情况要作好记录备查。 十、举报案件由专人负责,不得对无关人员泄露内容。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转被举报人处理。 十一、承办人不得外传、议论举报反映的内容和调查处理情况;不得将有关部门的不同意见泄露给举报人和被举报人。 十二、举报线索经查实后,被举报人按照事件性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实后,经公司同意后,给与举报人相应奖励。 根据举报,查实任意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行为,被侵害价值5万元以下的,奖励100--1000元;价值达5万元以上的,奖励500--5000元。 十四、不予奖励情形 (1)被举报的事实系公司纪检监察部已经发现的; (2)被举报的事实系公司纪检监察部正在查处的; (3)被举报的事实系公司纪检监察部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的。 十五、举报途径 (1)通信地址:XXXXXXXXXXXXXXX,邮编:XXXXXXXX (2)举报电话:XXXXXXXXXX (3)电子邮箱:XXXXXX@XXXX 十六、接待举报人举报应该在专门的办公场所,无关人员不得在场。如举报人提出保密的要求,必须按照举报人意愿办理。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应急预案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 质量保证体系 我所将严格按照ISO9001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建立了一整套完善的设计、开发、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有关规范并结合科研生产单位的实际,制定了一整套详尽实用的质量管理措施并使之规范化,包括《技术标准》、《质量手册》、《安装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并予以严格执行。 (1)质量目标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招标文件要求,本工程的质量目标为: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争创优质工程,为了实现质量总目标,通过对工程及质量管理体系的综合归纳形成一套完整的工程质量体系。 (2)质量管理体系 ①建立和健全项目质量管理体系(见质量保证体系过程控制框图),并使之保持有效运行。其目的在于使全员、全面、全过程地重视质量,提高质量意识,严把质量关。 ②根据标书规定的规程、规范,项目部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制订质量管理监督实施办法,落实质量职能,明确质量岗位责任,并补充必要的作业指导书,质管人员根据项目质量总目标,负责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的综合统计、考核,监督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 ③建立以质检员、技术员、试验员、测量工为主体的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做好质量记录,及时准确地向经理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汇报状况,全面把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保证能力,使生产过程各工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④做好技术准备工作:技术交底深入到具体操作手。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工程技术规范和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施工。如果发生质量事故,及时向有关部门迅速查明原因,制订对策,并及时处理以免造成更大的返工。 ⑤完善现场施工建设和管理,确保观测仪器设备埋设安装及自动控制系统的调试数据的准确,充分发挥其质量检验监督的功能。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细则.doc

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细则 厦建质监[2008]10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市建设与管理局《厦门市建设投诉纠纷受理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的工程质量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反映工程质量缺陷的活动。 第三条凡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及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均属投诉范围。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保修期限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执行。 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属下列情形者,投诉受理人应建议投诉人通过其它投诉途径或民事仲裁、司法等途径解决。 1、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但投诉人要求获得经济赔偿或换房、退房或投诉人不同意责任方对质量缺陷实施整改的; 2、投诉人(购房业主或使用人)二次装修造成的质量缺陷; 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交付使用的;

4、超过保修规定期限或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5、非工程质量缺陷的; 6、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 第四条厦门市建设投诉中心质量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是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设立的专门受理工程质量投诉的部门,隶属站综合管理室,其主要职责是对外受理质量投诉,对内协调质量投诉处理并跟踪督办、汇总、反馈质量投诉情况。 第二章工程质量投诉受理 第五条质量投诉分中心设受理质量投诉的窗口,统一受理质量投诉工作。分中心实行值班制度,由各监督科室轮流值班,值班表由分中心统一制定,科室负责人应督促本科室值班人员准时到岗。 第六条值班人员在分中心值班,对所有来电、来访,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待,耐心解答,维护本单位形象;对属于分中心受理范围的投诉件应认真作好记录工作,对不属于分中心受理范围投诉件应明确说明,以婉转的口气,妥善的方法作好解释工作,建议投诉人通过其它途径寻求解决。 第七条值班人员对受理的投诉件应详细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分中心主办人员,记录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投诉工程报建名称、具体房号或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全称,投诉人与产权人关系;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过程中对业主投诉的受理、处理及统计分析流程,突出以业主为中心,提高投诉处理的主动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并通过科学、系统的投诉统计分析,有效减少和预防投诉,以最终提升业主满意度。 2、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部及项目。 3、职责 3.1 物业管理部品质管理员负责投诉管理和分析。 3.2 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负责投诉的受理、跟进处理业主投诉。每月做出投诉统计。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 定义 4.1.1业主投诉:指的是外部业主认为由于我们工作中的失职、失误、失度、失控伤害了他们的尊严、权益或其合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从而通过口头、书面和网络等形式反映的意见/建议。 4.2 业主投诉的分类及统计分析 4.2.1业主投诉分类说明: 4.2.1.1一类投诉: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而产生的投诉,分类如下: ?房屋管理类:由于对房屋建筑主体及其附属构筑物的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 和管理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道路等。如房屋损坏保养不到位、公共楼道修缮不及时、违章搭建、装修管理审批、监控不到位等。 ?设备管理类:由于对房屋毗连及其附属配套的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运行和管理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供水干线、发电机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含外包)。 ?安全管理类:由于对物业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维护、管理不到位,或采取 的安全措施不当,导致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等而引起的投诉。包括对外来人员、物品搬运、车辆道路、消防等的管理,对讲机使用(如安全员夜间对讲机声音过大)、技能防范和突发事件处理等。 ?环境管理类:由于对物业环境的净化和美化管理服务不到位引起的投诉。包 绿化、清洁卫生、垃圾清运、消杀、商铺环境(如油烟问题、占道经营、乱摆卖等)、不能归属其它类别的噪音和对保洁外包供方的监控等。 ?综合服务类:除基础服务类别以外的其它管理服务提供不到位引起的投诉。 包括居家[家政、维修等(含外包)]服务、商务服务、中介服务、社区文化、会所等由物业管理单位提供的社区配套服务的提供以及收费等。 4.2.1.2二类投诉:由于开发建设单位相关产品、服务提供不到位引起的投诉。

20XX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工程概况 渝北区苟溪桥水库工程位于渝北区王家街道苟溪桥村,属于两江新区生态隔离带范围。坝址距渝北城区约l0km,距重庆主城约32km,是一座以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农村人畜饮水及改善城市环境的中型水利工程。现坝址枢纽工程已完工,并于____年5月下闸蓄水。 苟溪桥水库工程大坝右岸边坡位于右岸深田湾,已修建管理及办公用房,两座房屋为分别开挖边坡后在凹槽内建设,并将两座房屋的中间凸出边坡开挖成一平台,右岸边坡已完成支护措施。 主要施工内容为:边坡土石方开挖、M30砂浆φ25锚杆(L=4.5m)、C20喷护砼、沥青混凝土地面(0.1m厚)。 二、施工质量目标及管理方针 在本合同工程施工中,我项目经理部将认真研究设计图纸、设计文件、技术说明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范、标准,确定周密的施工方案,编制详细的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对施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高质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全部工程项目。 质量目标:按惠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要求进行质量评定工作,争创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争取拿大禹奖;保证达到惠州市优良工程。 质量方针:质量创优,以人为本,顾客至上,精心施工严要求,过程

控制讲科学。 在施工中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通过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以及施工过程中各工序进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 三、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建立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来实施、控制本工程,着重做好以下几个环节: 1 / 12 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其框图如下: (2)根据项目部组织机构确立项目经理部质量目标责任制;并将其质量职能分配如下表 (3)对进场人员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特殊工种都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 (4)材料进场制订材料标识、可追溯性和材料检验等制度,严格控制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5)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总体施工方案、单位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进行技术交底,分部工程由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单元工程由现场施工技术员向作业层进行交底。 (6)施工过程实行“三检”制度,并设置专职质检人员。每一工序完工要通过自检、复检、交接检及终检;隐蔽工程做好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隐蔽项目,决不做下一道工序。 (7)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质检部门对不顾质量的施工行为发出停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一、目的 确保业主投诉能及时有效处理,促进业主满意度提高。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大项目部所属项目。 三、业主投诉 业主通过文字或人员直接向政府或局领导、总部部门表达的对工程质量很不满意的要求。 四、处理程序 4.1 由分公司或大项目部组建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明确该小组负责人和成员的工作职责。 4.2 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人员的专业构成和技能水平要满足处理质量问题要求的需要。 4.3 分公司质保部根据投诉内容及要求,对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4 投诉答复 局工程管理部或分公司工程质保部收到用户投诉或领导或其他部门转来的业主投诉和意见时,填写业主投诉问题记录,并由局工程管理部通知分公司或项目经理核实事实后及时与业主沟通。 4.5 问题核实 如不能确认事实主体时,根据投诉性质,由分公司工程质保部门在48h内组织有关人员(物资部、质保部、科技部、原项目经理

部负责人)到现场核实。 4.6 对确认的问题的处置 4.6.1 属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不易解决的通病,移交质保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属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易解决的问题,由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实施处理; 4.6.2 属产品采购问题,移交物资部调换合格品,由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进行更换; 4.6.3 质量问题处理完成后,由小组成员填写《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请业主在《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表内签字确认后报主管部门备案。 4.6.4 分公司质保部收到由小组成员交回的业主签字确认的《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后,应打电话或派人前往与业主联系核实问题处理情况。对投诉到局的项目应将核实的质量问题处理情况书面报局工程管理部。 五、记录 5.1 工程质量投诉问题处理小组 5.2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记录表》

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程序图

附图一 分部(项)质量控制程序图 学习图纸和技术资料 学习操作规程和质量准备 准备工作 材料、劳动力准备 质量保证措施准备 清 理 现 场 分部、分项工程书面交底 测量仪器准备 办理上道工序交接手续 克服上道工序弊病的补施 工 质量评定 技术交底 工长参加 中间检查 监理代表检查 自 检 资料整理 使用过程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按 图 施 工 处理好工序间搭接 执行评定标准 在同一检验批内,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于墙、板,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 隐蔽工程验收凭证 现场文明施工 不 合 格 处 置 试 验 记 录 材料合格证 自 检 记 录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质量评定记录 施 工 记 录 事故处理记录 回 访 质量问题,无偿保修

附图二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否 熟悉设计文件 模板及支架安拆专项方案设计 学习操作规程及验收标准 引测高程、投设轴线 明确质量目标 模板涂刷隔离剂 全体操作人员参加书面交底 复核标高、检查轴线 弹出构件中以线及标高 与钢筋、砼工序交接检查 检查脚手架 浇砼时留专人看模 班组自检 专职质检员检查 工长、质检员中间抽查 定点操作、挂牌施工 是否符合设计验收规范 下道工序 按模板及支架系统专项方案拆模 大跨度梁板根据抗压报告确定拆模时间 文明拆模、注意安全 清理、修理模板及刷油 “三检”记录 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安全、文明拆模 资料整理分类归档 质量评定 支 模 技术交底 施工前准备 是

附图三 钢筋工程质量控制程序图 工 施工记录 施工记录 熟悉设计文件 学习操作规程及验收标准 明确质量目标 全体操作人员参加 钢筋焊接、加工须有上岗证书 焊件力学试验报告 钢筋、模板工序交接检查 严格按施工图及配料单安装 砼浇注时留专人看钢筋 监理单位检验评定 钢筋质量证明书、力学试验报告 钢筋代用单 隐蔽验收记录 施工前准备 钢筋质量证明书、力学试验及重量复检报告 编制审核钢筋配料表 检查模板支架脚手架 书面交底 严格按钢筋配料加工 每一编号的钢筋均挂料牌 班组自检 工长、质检员中间检查 与砼工序交接检查 专职质检员检查、评定 安装是否符合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技术交底 钢筋制作 钢筋安装 质量评定 资料整理分类归档 办理隐蔽验收签证 是 施工记录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模板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模板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 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一)目的为求迅速处理客护投诉案件,维护公司信誉,促进质量改进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包括客户投诉表单编号原则,客户投诉的调查处理、追踪改进、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 (三)适用时机凡本公司PCB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户投诉")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进)。 (四)处理程序客户投诉处理流程,如表14.6.2。 (五)客户投诉分类客户投诉处理作业依客户投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 1.非质量异常客户投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 (七)处理职责各部门客户投诉案件的处理职责 1.业务部门 (1)详查客户投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

(2)了解客户客户投诉要求及客户投诉理由的确认。 (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 (4)迅速传达处理结果。 2.质量管理部 (1)综理客户投诉案件的调查、提报与责任人员的拟定。 (2)发生原因及处理、改进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防之提报。 (3)客户投诉质量的检验确认。 3.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 (1)客户投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 (2)客户投诉内容的审核、调查、提报。 (3)客户投诉立会的联系。 (4)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 (5)客户投诉改进案的提出、洽办、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 (6)协助有关部门与客户接洽客户投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

(7)客户投诉处理中客户投诉反应的意见提报有关部门追踪改进。 4.制造部门 (1)针对客户投诉内容详细调查,并拟定处理对策及执行检查 (2)提报生产单位、机班别、生产人员,及生产日期。 (八)客户投诉处理表编号原则 1.客户投诉处理的编号原则年度(××)月份(××)流水编号(××) 2.编号周期以年度月份为原则。 (九)客户反应调查及处理 1.业务部人员于接到客户反应产品异常时,应即查明该异常(编号、料号、交运日期、数量、不良数量)、客户要求,并即填具"客户抱怨处理表"(表14.6.3)连同异常样品签注意见后送总经理室办理。若客户要求退(换)货数量因客户尚在加工中而无法确定时应于"客户要求" 栏注明:"客户加工中未确定" 2.客户投诉案件若需会勘者,业务部门在未填立"客户抱怨处理单"前为应客户需求及确保处理时效:业务人员应立即反应质量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 A 、 B 、 QC

(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技术人员、质量员的指导与督促、并做好技术交底与技术复核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跟踪检查。 2、尊重设计,自觉听从业主,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对每一分项分部,均由业主及监理单位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严格按图施工,施工中遇图纸修改或图纸疑问时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征得同意后办妥修改手续,作为施工依据与工程验收原始作证。 4、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执行各分项工程的施工

程序、操作方法与有关规范规程,加强“自检、互检、专职检”的制度。 5、严格执行市质监站“质监”制度,及时配合质监与评定。 6、测量定位所用的经纬仪、水准仪须就是经过鉴定合格在使用周期内的计量器具,按计量标准计量检测控制。 7、轴线定位、控制点要严格保护,避免毁坏。在施工期间,定期复核检查定位就是否位移。 8、总标高控制点的引测,必须采用闭合测量方法,确保引测结果精度。 9、轴线控制点、总标高控制点以及定放线必须经过书面认可。 10、基础工程结束后必须要组织甲方、监理、监督单位及时验收,办理好中间交接手续。 11、砼振捣应密实,应妥善控制好振捣棒布点插入深度以及振捣时间、次数。 12、浇筑砼时,脚手跑道应架空搭设避免造成钢筋位移、变形。 13、为保证砼表面质量及拆模方便,木模需刷脱模剂,拆模后,余留在模板面的砼必须铲清。

14、做好砼的养护工作,保证养护时间。 15、钢筋绑扎严格按设计图纸,翻样要求按国家规范认真验收。楼板上层钢筋按设计、施工经验设置,施工中钢筋不得随意代换,由技术部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方可实施。 16、所有预留孔、预留洞须有现场技术人员与安装技术人员进行严格的复核验收,并填写复核验收卡。 17、搭设排架时,应拉通长麻线,使排架纵横成一线。排架间均需设水平拉杆与剪刀撑,以保证排架稳定。 18、梁柱节点与主次梁交接处,浇砼时困难较大,施工时要认真振捣这些部位,可配备不同直径的振动棒。 19、所有模板制作尺寸要准确、拼缝严密、刚度要好、支撑要牢靠。 20、在结构施工过程中,对所有钢筋连接接头(除搭接处),应在监理见证下现场取样,由专业测试单位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1、每次柱梁封模隐蔽前必须将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经质监人员与现场甲方、监理的认可。浇捣前必须用自来水冲洗干净。 22、所有材料进场要提供验收质保书并按规定进行试验,并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规定》摘要 投诉 投诉人投诉建设工程质量,应向被投诉工程所在地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投诉人因工程质量问题涉及自身利益,对在建工程和质量保修期内的竣工工程,向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应负举证责任。 投诉人投诉时,应出示身份证明,提交投诉书,并在投诉书中阐明投诉人与被投诉工程的利害关系、投诉理由、投诉目的、请求处理事项,提供工程质量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证据和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证据。 投诉人向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的工程质量问题,与投诉人自身没有财产、利益等直接利害关系的,按举报的有关规定处理。 处理 市、县(市)投诉处理机构在接待投诉人投诉时,应对投诉人投诉的工程质量、投诉理由、投诉目的予以了解。确因工程质量问题危及投诉人生命财产安全,侵害投诉人正当民事权利的投诉,应当予以立案。 投诉人因房地产民事纠纷、邻里居住纠纷、拆迁赔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阻止市政建设及邻里建设等不属于工程质量投诉的请求事项,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不予立案,但应当引导、教育投诉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请求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不具实名的匿名投诉和巳进入司法程序的投诉,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不予立案。 工程质量投诉由接到投诉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处理。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接到的投诉除直接立案处理的之外,其它投诉可以转送被投诉工程所在地市、县(市)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处理。市、县(市)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接到省投诉处理机构转交办理的投诉后,应按规定处理,并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省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备案。 对涉及由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投诉,需要几个行政部门共同处理的,投诉处理机构要会同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处理。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案终结后,由办案负责人整理卷宗,并报投诉处理机构负责人签字,予以结案。 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现行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有关工程建设的行政管理规定,进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

投诉处理制度

投诉处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投诉处理机制,完善公司投诉处理程序,不断提高公司评级质量及客户服务水平,主动接受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监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投诉处理是指公司在收到客户、投资者及社会公众电话、信函、网络、现场等投诉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而进行的调查、协调、处理、解释答复等各项工作的总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开展评级业务及其相关营销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投诉以及投诉处理活动。 第四条投诉处理应遵循客观、公正、及时性原则,力求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规范服务,提高客户服务质量。 (一)客观性:依据客观事实进行分析判断; (二)公正性:公正对待投诉人,不偏袒员工,不回避问题,不推卸责任; (三)及时性:对客户投诉必须及时、限期予以处理。 第二章投诉受理部门 第五条合规管理部负责受理投诉活动,并与市场参与者和社会公众进行沟通交流,及时答复质询与疑问。

第三章投诉渠道 第六条公司设立如下渠道供投诉人投诉或反馈: (一)投诉电话: (二)投诉邮箱: (三)信函或现场投诉: 上述投诉渠道在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第四章投诉类型 第七条投诉根据性质分为重大投诉和一般投诉。重大投诉是指可能对投资人、公司利益、经营秩序、市场声誉等方面造成严重损害的投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被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曝光以及由新闻媒体、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机构转至的来电、来函; (二)业务拓展及具体作业过程中,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准则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要求进行利益冲突审查而引起的投资人或社会公众的质疑、投诉等; (三)客户、投资人、监管部门反映的评级报告质量瑕疵等问题; (四)同一客户、同一事由投诉,因市场营销或作业部门处理不及时,向公司发生二次(含)以上投诉的; (五)有可能引发客户法律诉讼事项的; (六)其它严重损害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除上述重大投诉之外的投诉均为一般投诉。 第五章投诉处理要求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

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方针 强化过程管理、致力持续改进、追求优良品质、创造优良工程、满足业主需要 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3.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1)施工前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技术先进,工期合理和质量确保优良的施工方案,制定适合工本程质量目标计划的各项管理制度。 2)做好设计图纸的会审工作,认真参加技术交底,全面确保工程项目的工艺特点和质量标准。 3)明确采用施工技术规范的技术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工作。采用专业检查与工人自检相结合的办法,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之中。特别是隐蔽工程 部位和关键项目自检,专检之后还要通过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检查认定, 才能转入下道工序。在施工中充分发挥班组长和质量管理人员的作用,实施道道工序的严格把关。 4)抓好施工方案的实施工作,对重要施工部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施工现场必须执行“五不准”制度,即“无设计或无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图 纸不准施工;材料无“三证”的不准使用;设备和成品不合格者不准施工; 降低规范要求或验收标准不准施工;不合格工程不准报竣工工程项目。 5)做好施工技术资料工作,技术资料要达到及时、完整、准确和较好的可追踪性,按质量控制点对重点部位和资料进行复查。 6)工程竣工时及时向建设单位交付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 7)加强材料、设备质量管理,认真贯彻材料、设备的质量管理和检验制度。交付现场的各类材料及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对施工用料要提供材质证明书。进入现场的材料、配件必须进行验收,没有出厂合格证或合格章的不准使用。 4.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我公司坚决杜绝将不合格材料、设备用于工程施工。 1)材料进场后项目部首先进行自检。 2)项目部自检合格后,填写建筑材料报验单,并同时报送相应的备案证,合格证,采购合同及其材料质量保证协议书,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工程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

工程质量管理及保障措施 为强化工程实施质量管理工作,弥补质量检查管理缺失缺陷,落实工程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司项目工程质量,降低项目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率,提升公司良好品牌形象。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计划和办法,制定公司质量管理计划及保障措施。 质量管理计划 一、年度质量管理目标提高工程观感质量; 提高实测实量合格率百分比,分项合格率≥95%;切实降低涉及交付投诉和功能使用等质量问题的发生率; 二、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工程质量办法以《工程管理制度》为基础,对主要核心内容进行细分和说明,强化操作执行。 1、加强工程质量制度管理 依据《工程管理制度》为基础进行工程管理,重点依据项目不同特点对工程施工质量难点和质量通病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严格工程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要求公司各专业部门共同参加,集思广益,不断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的落实,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和考核工作,将重点质量控制内容并入合同约定的控制目标,加强质量管理约束力。 2、强化专项方案落实

根据《工程专项方案管理》中专项方案目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方案编制,以“要施工,先要有方案”原则进行方案编制。严格方案论证工作,重点做好方案的落实工作,对项目专项方案编制和落实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具体进行如下规定: 1)项目部必须在施工前组织专项方案论证会议,对专项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形成专项论证会议纪要。施工单位根据会议修改后根据指引流程提报公司审核。 2)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需对施工方案内容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做好方案落实工作。避免“方案编一套,现场做一套”现象发生。 3、加强材料设备检查验收工作 重点对施工方选用材料品牌、规格进行验收,符合合约要求。以《材料设备验收管理指引》为基础,对材料设备验收进行如下规定: 1)参与所有批次进场材料和设备的验收工作,确保每周检查或验收工作≥1次/每周,并填写验收记录,重点关注安装和装修类材料进场验收工作。材料经验收后方可使用,不合格材料必须在提出后的2天之内完成不合格材料的退场工作。 2)监理单位对月度材料进场报验材料及设备进行汇总,严禁漏报或不报情况,项目部对月度报验材料汇总进行

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包含流程及客户投诉表)

客户意见/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客户投诉/需求的定义、分类及统计分析工作,强调以客户为中心,通过科学、系统的投诉/需求统计分析,达到完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预警作用,实现客户满意度提升, 切实提高公司内部质量管理水平及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客户投诉/需求的定义及具体内容 2.1定义 2.1.1 客户投诉:是客户对公司的卡项售卖、产品质量问题,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原因,向公司反应情况、检举问题,并要求得到相应的补偿的一种手段。 2.1.2 客户需求:是客户对公司非卡项售卖问题、非产品质量问题、非服务过程以及非合同承诺的一种额外需求或因误会公司存在问题而提出的需求。 2.2客户投诉/需求具体内容 按投诉/需求的性质分:有效投诉与需求(沟通性)投诉 2.2.1客户有效投诉:是指由于卡项售卖、设备故障、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服务过程等公司未实现承诺,造成客户向公司提出不满意的表示。 A.客户因公司设备故障(如运动器械故障、电梯故障等)造成客户损伤及人身伤害 而引起的重大投诉; B.客户对公司的服务质量、服务过程提出投诉; C.客户对卡项售卖、价格及折扣等问题提出投诉; D.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问题提出投诉; 2.2.2 客户需求:是指客户针对公司各项服务(基础服务、对客服务)所提出的咨询、需求及建议,以及由于非公司因素引发的客户不满(包括无效投诉、非正当客户需求)。 A、求助型:客户有困难或问题需给予帮助解决的。

B、咨询型:客户有问题或建议向公司联络的。 C、发泄型:客户带有某种不满,误会等造成的内心不满,要求把问题得到解决的。 3、有效投诉的等级分类 级别 投诉影响内容 (满足其中一项及定义为相应等级) 一级1.媒体曝光等方面的客户关系冲突事件,引发法律诉讼,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行为; 2.投诉发生一个月后,如因前期处理不当,内部沟通障碍而造成客户投诉升级; 3.因公司责任给客户造成人身伤害的(只要发生客户伤害即为一级投诉); 4.因公司责任给会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投诉; 5.跨级3个部门以上的投诉; 二级1.是指因公司员工未经公司同意随意承诺售卡而引起纠纷的投诉; 2.公司承诺或合同规定提供的服务没有实施或设施效果有明显差错,导致客户多次提出而得不 到解决的投诉; 3.一个月内累计三次以上不同投诉人的相同投诉; 4.投诉半月以后,由于我方原因仍未解决投诉,需要升级的投诉; 5.跨及2个部门以上的投诉。 三级1.客户因公司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不及时,不能正常使用时给客户造成轻微不便,而非人为 因素造成的影响,可以通过及时而较易的方法或处理措施得到解决或改进的投诉。 2.投诉处理后发生第二次投诉以及需要升级的投诉; 3.个别客户投诉的疑难问题,处理不妥将引发局部客户关系矛盾冲突的行为; 四级 1.对因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引起的投诉; 2.对非公司责任的投诉,如因客户对有关规定不理解或因操作不当引起的投诉。 4、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咨询类: 投诉部门能直接解答的,当即解答,不能解答的录入【客户意见/投诉登记表】,立即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情况,在24小时内答复客户,在【客户意见/投诉登记表】记录答复结果。 客户意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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