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方案

公安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公安局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方案

为深化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自1月20日起在全县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市委“团结凝聚战斗力、敬畏规矩树形象、忠诚担当事上见、落实见效真本事”作风建设四句话要求,在全县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促进公安机关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突出问题得到集中解决,执法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过硬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加强,为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活动内容

突出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整顿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

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精神,重点解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存在的庸懒散奢等问题:1、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处理工作拖拉敷衍,执行公务推诿扯皮;2、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甚至长期不在工作岗位;3、纪律松懈,工作时间迟到早退,上网炒股、聊天、看电影、玩游戏,从事与工作无关活动;4、沉湎打牌赌博,甚至借赌敛财;5、工作日中午饮酒,败坏形象,影响工作;6、铺张浪费、挥霍公款,在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中违反相关规定,特别是开“特权车”、“霸道车”,在社会上逞威风等突出问题。

(二)严肃办案纪律。重点清查公安机关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办案问题:1、不认真履行职责,违法立案、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越权办案;2、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3、违规扣押、查封、冻结财产,违规处理涉案财物,随意没收保证金;4、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等违反办案程序;

5、采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违规有偿服务,侵占企业财物;

6、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7、通风报信,泄露办案或警务工作秘密;

8、以非正当途径和方式,向办案人员直接或间接打探案情,或为涉案人开脱、减轻责任等说情干扰;

9、滥用强制措施及其它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严肃廉政纪律。重点解决公安民警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的问题:1、充当违法经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为违法经营开绿灯;2、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3、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4、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现金、礼品、宴请、代金券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5、长期借用、占用案件当事人或被管理对象的交通工具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教育整顿活动从1月20日开始,到7月20日结束。要着力抓好“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案件评查、正风肃纪”四个环节,要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自查自纠贯穿始终,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贯穿始终,把正风肃纪贯穿始终,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使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衔接、互相贯通,推动教育整顿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阶梯式深入。

(一)动员宣传阶段(20xx年1月20日至1月31日)。组织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委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精神,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及各项局规禁令。要对整顿活动进行认真安排部署,层层宣传发动,确保活动

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位公安民警。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月底)。要坚持全面查摆,逐单位、逐警种、逐人、逐案进行自查,切实找准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带头揭疤亮丑,做到以上率下,见人见事见思想。坚持边查边纠、边整边改,对查摆出的问题,能立即改正的,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受客观因素制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建立整改台账,落实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使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案件评查阶段(20xx年2月至6月)。针对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受理的可能存在执法过错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要抽调政治可靠、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骨干力量,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逐案进行认真评查,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着力解决合法诉求。适时针对基层单位存在的共性或普遍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和特权思想、特权行为,维护群众利益。

(四)正风肃纪阶段(20xx年3月至7月20日)。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顺畅的工作运行机制,对违反工作作风、办案纪律、廉政规定的单位和民警,严格按照有关党纪政纪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的线索,

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办、决不姑息,并定期通报查处的违反纪律作风规定的典型案事件。要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纪律作风规定,但情节轻微、不需要立案调查的,以及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一般性问题,通过信访监督和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与所在单位互通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内乡县公安局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X X任组长,XX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委,由纪委书记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个活动的指导、督查、综合、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各项活动有机衔接、有序推进。

(二)加强检查督导。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实行联动整治。在抓好整顿活动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督查等工作。纪委、督察等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明查暗访。对情况复杂、问题严重的单位,要上报县局党委研究处理,并视情况派出工作组重点帮促,真正把教育整顿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阶段性的例会制度,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具体指导,保证整顿活动按照预期目标进行。要加强情况反映,畅通上下联系,坚持定期报告

制度,各单位设一名信息员,每月1日前要将本单位整顿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查摆出来的问题、相关违法违纪人员情况及时报告县局整顿办。教育整顿期间,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队伍问题高发多发的单位,将在全局通报批评;对队伍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队伍建设民调排名靠后的单位,将挂牌重点整治,限期改变落后面貌。

(三)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查处与教育的关系。对有一般性错误的民警,以批评教育为主,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对错误比较严重,但本人能够主动向组织检讨并认真改正的,可以从轻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隐匿、不认账,以及边整边犯、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从重惩处。要抓住个别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严肃处理,该通报的通报,绝不姑息迁就。整顿期间队伍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要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对所在单位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追责。对顶风违法违纪的,该清除出的要坚决清除,该追究党政纪责任或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到位。二是全面整顿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教育整顿中,要在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确定整顿重点和主攻方向。要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深入扎实地开展整顿,以求取得明显成效。三是查处问题与正面宣传的关系。在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对外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公安队伍中

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凸显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正气、鼓舞士气,使广大人民群众客观、全面地了解公安队伍,更加关心、爱护和支持公安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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