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场选址规定

垃圾填埋场选址规定
垃圾填埋场选址规定

一、在《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2—2008中:

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除执行GB 18485 等国家标准的污染控制要求外,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单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不低于200 吨/天;

b) 焚烧炉应能连续运行,运行过程中必须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

c) 烟气净化系统脱酸工艺宜采用干法/半干法工艺;除尘系统宜采用活性炭喷射加布袋除尘器的组合工艺;

d) 自动控制系统应能使焚烧系统和烟气处理系统实现自动连锁控制,使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表1 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e)焚烧厂厂界距离居(村)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和类似建筑物的防护距离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但不应小于300 米。

二、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中:

5 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5.1 Ⅰ类场和Ⅱ类场的共同要求。

5.1.1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5.1.2 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

三、在《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4 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

4.1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场址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不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受到破坏。

4.2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3 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4 填埋场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

4.5 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并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4.6 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4.7 填埋场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

4.8 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b. 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c. 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d. 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3m以下,否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e. 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

f. 地质构结构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

4.9 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4.10 填埋场场址必须有足够大的可使用面积以保证填埋场建成后具有10年或更长的使用期,在使用期内能充分接纳所产生的危险废物。

4.11 填埋场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

四、《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

4 技术要求

4.1 焚烧厂选址原则

4.1.1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GHZB1中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Ⅰ类、Ⅱ类功能区和GB3095中规定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即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需要特殊保护地区。集中式危险废物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人口密集的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

4.1.2 各类焚烧厂不允许建设在居民区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地区。

五、《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6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与设计原则

6.1 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设施的选址

6.1.1 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6.1.2 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6.1.3 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

6.1.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6.1.5 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6.1.6 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六、《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

4 选址要求

4.1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符合区域性环境规划、环境卫生设施建设规划和当地的城市规划。

4.2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国家保密地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4.3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的标高应位于重现期不小于50年一遇的洪水位之上,并建设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的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拟建有可靠防洪设施的山谷型填埋场,并经过环境影响评价证明洪水对生活垃圾填埋场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前款规定的选址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4.4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活动中的坍塌、滑坡和隆起地带;活动中的断裂带;石灰岩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的活动塌陷区;活动沙丘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泥炭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4.5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考虑生活垃圾填埋场产生的渗滤液、大气污染物(含恶臭物质)、滋养动物(蚊、蝇、鸟类等)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

区类别,综合评价其对周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影响,确定生活垃圾填埋场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地表水域、高速公路、交通主干道(国道或省道)、铁路、飞机场、军事基地等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以及合理的防护距离。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4 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

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规定,并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的要求。

垃圾填埋场选址规定

垃圾填埋场选址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一、在《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502—2008中: 5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技术要求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除执行 GB 18485 等国家标准的污染控制要求外,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单台焚烧炉的处理能力不低于 200 吨/天; b) 焚烧炉应能连续运行,运行过程中必须保证系统处于负压状态; c) 烟气净化系统脱酸工艺宜采用干法/半干法工艺;除尘系统宜采用活性炭喷射加布袋除尘器的组合工艺; d) 自动控制系统应能使焚烧系统和烟气处理系统实现自动连锁控制,使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表 1 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e)焚烧厂厂界距离居(村)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和类似建筑物的防护距离应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确定,但不应小于 300 米。 二、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中: 5 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 Ⅰ类场和Ⅱ类场的共同要求。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 三、在《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

4 填埋场场址选择要求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场址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不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因素而受到破坏。 填埋场场址的选择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填埋场场址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填埋场距飞机场、军事基地的距离应在3000m以上。 填埋场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m以外,并保证在当地气象条件下对附近居民区大气环境不产生影响。 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填埋场场址距地表水域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 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 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b. 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c. 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1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 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2 岩坑及溶岩洞区。 九、珍贵动植物栖息养殖区和国家大自然保护区。 十、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和生物学研究考察区。十一、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第5条填埋场选址必须事先进行调查,在掌握下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一、地形、地貌。 二、地层结构、岩石性及地质构造。

(完整版)XX垃圾填埋场施工方案

目录 1、投标依据 (1) 2、工程概况 (1) 3、质量、安全、工期目标 (9) 4、施工部署 (10) 4.1资源配置 (10) 4.2施工技术准备 (13) 4.3现场临时用水 (14) 4.4现场临时用电 (14) 4.5临时设施 (14) 4.6配合比试验 (15) 5、施工方案 (15) 5.1施工方案的选择 (16) 5.2施工程序 (17) 5.3施工方法 (17) 6、分项工程技术措施 (43) 6.1边坡修整与库底平整 (43) 6.2盲沟、石笼的施工 (44) 6.3防渗工程的施工 (45) 6.4坝体工程 (45) 6.5调节池的施工 (46) 6.6安装工程 (46) 7、质量保证措施 (47) 7.1HDPE膜焊缝测试规则 (47) 7.2管理制度 (48) 8、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51) 8.1工作目标 (52) 8.2安全管理制度 (52) 8.3“三宝”安全保护措施 (54) 8.4施工用电 (55) 8.5中小型机具 (57) 8.6防火安全 (57) 8.7HDPE膜施工专项安全防护措施 (58) 9、保证工程施工工期的措施 (59) 10、冬、雨季施工措施 (61) 11、文明施工措施 (62)

1、投标依据 1.1 招标文件; 1.2 工程施工图纸; 1.3 相关标准、规范、规程; 1.4 答疑书;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临沧县城市垃圾填埋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沧县县城东北郊老吴山; 2.3 设计单位:云南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2.4 投标单位:云南省城镇建设总公司; 2.5 设计规模:本工程设计规模为150t/d。 2.6 填埋高度及使用年限。填埋高程1570m(标高为假定高程),埋填场容量为175万m3,埋填年限16年。

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选址要求

固体废弃物是指人类在生产、消费、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主要包括固体颗粒、垃圾、炉渣、污泥、废 弃的制品、破损器皿、残次品、动物尸体、变质食品、人畜粪便等。有些国家把废酸、废碱、废油、废有机溶剂等高浓度的液体也 归为固体废弃物。按其来源不同,一般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等。 1固体废弃物的污染防治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总原则。减量化”是通过适宜 的手段减少固体废物的数量和容积。资源化”是指采用工艺技术, 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与资源。无害化”是将不能回收利用资 源化的固体废物,通过物理、化学等手段进行最终处置,使之达到不损害人体健康,不污染周围的自然环境的目的。 处理固体废物的基本方法有两种。一是回收综合利用,变废为宝。这 一过程不改变物质的性能,收集起来的如金属、玻璃、纸张、塑料等废弃物,经处理后可作再生资源利用。二是无害化处理。对不能全部利用或因技术原因暂不能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防治对环境造成污染。 2处置场厂址选择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需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 B16889 - 1997),填埋场选址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应与当 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相一致;

(2) 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在畜居栖点500m以外; (3) 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下列地区

①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 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 的区域内; ②居民密集居住区; ③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④活动的坍塌地带、断裂带、地下蕴矿带、石灰坑及溶岩洞区。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选址要求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 B18599 - 2001),填埋场选址应符合 以下要求: (1) 所选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2) 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向,厂界距居民集中区500m以外; (3) 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以避免地基下沉的影响,特别 是不均匀或局部下沉的影响; (4) 应避开断层、断层破裂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 响区; (5) 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 (6) 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选址的其他要求: ①I类处置场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垃圾处理标准规范—中国固废网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管理规范 DB11/T 270—2005 前言 本标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 本标准起草人:梁广生、栾智慧、徐勃、孙江、卫潘明、王树国、周凯音、李彦富、薛志飞、吕志强、赵坤、张跃升、郑晓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工艺运行、设备、计量信息、环境和安全运行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387-1994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12801-199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CJJ 17-2004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 DB11/T 273-2005生活垃圾粪便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规范 DB11/ 307-2005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 暴露比exposure proportion 垃圾暴露面积的平方米数与垃圾日处理量吨数的比例。 3.2 薄层压实thin layer compacting

将运至填埋作业区的垃圾摊铺至0.5m~0.6m厚,使用压实机进行压实的作业方式。 3.3 边堤skirt embankmet 在地平面以上的填埋作业过程中设置在垃圾堆体周围的围挡。 4一般规定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保证连续运行,并应满足如下要求: a)制定详细的工艺运行管理手册,重大工艺进行调整需申报经批准后实施; b)按照填埋工艺运行管理手册完成生活垃圾的填埋处理; c)制定各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完成作业任务; d)定期对填埋场相关设施,包括雨污分流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 填埋气收集处理系统、数据计量称重系统、场区道路、地下水监测井等 进行维护管理,保证填埋工艺正常运行; e)制定防火、防爆、防雷、防突发事件等措施及应急预案以备特殊情况下 的生活垃圾处理; f)具有完备的建设资料及工艺文件。 5工艺运行管理 5.1进场垃圾控制 5.1.1严禁接收和填埋工业垃圾及医疗、危险、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物。 5.1.2进场垃圾来源明确,严禁来源不清的垃圾进入垃圾卫生填埋场。 5.1.3可以接收适量建筑垃圾、渣土作为填埋工艺辅助材料(覆盖层材料、边堤修建材料);日常覆盖材料总量不应超过全年生活垃圾处理量体积分数的15%。 5.1.4可以接收适量来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或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但含水率不应超过70%,污泥和残渣进量不应超过当天全部垃圾处理量的5%,并不应影响其他工艺正常运行。接收来自粪便处理设施的残渣应立即进行覆盖。 5.2填埋作业 5.2.1垃圾卫生填埋场应根据垃圾量、垃圾种类、垃圾成分、填埋作业区场地条件、填埋机械设备条件等因素制定分区、分类填埋方案和年、月填埋作业计

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第一章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某某省某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次公告)工程总承包施工招标文件。 2、某某省某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次公告)工程设计图纸。 3、现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4、现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管理规定。 5、现场实地踏勘情况及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 6、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及技术、设备装备能力。 二、编制目标 1、质量目标 某某省某某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次公告)工程施工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安全目标 ①负伤频率≤3‰,重伤频率≤0.3‰,杜绝重大伤亡事故。 ②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某某县有关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 3、工期目标 经公司反复权衡,既要体现工期快,有一定的先进性,但也不能脱离现实的客观实际情况,本工程按业主要求准时投入施工,计划日历总工期381日历天,计划于2016年11月14日开工,2017年11月30日完工,工程施工总工期为381日历天。具体工期安排详见《施工控制进度计划网络图》。 第二章施工准备及布置 一、施工准备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基本前提,按规定,如果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而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则不予批准开工。因此,必须认真按规定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材料准备、劳动力准备和施工机具准备等方面。 二、组织准备 我公司针对此工程严格实行“项目法”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将对

质量、工期、安全、成本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各施工管理职能部门在项目经理部的直接指导下做到有计划的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方面达到目标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A、项目经理: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问题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问题 摘要: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选址涉及多方面因素,不仅要分析其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划、规范、标准等要求,而且还要紧密结合所选场址各方面特征因素,全面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影响,并提出解决办法。本文阐述了选址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选址问题 1 前言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 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随着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我国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增加,而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相对滞后,据资料表明:20XX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仅52%,而无害化处理率仅约35%。大部分城市生活垃圾未得到规范处置,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率更低,据不完 全统计,每年有亿吨的农村垃圾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围城、围镇、围村现象日益突出,生活垃圾污染引起群众不满和政府关注,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社会经济 发展和环境质量提高。近年来,为解决生活垃圾污染问题,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优惠政策、技术规范、标准等,指导、支持、鼓励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各级政府在推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同时,投入大量资金或出台优惠政策,大力支持 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率正逐步得到提高。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是我国现阶段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填埋场址大多处于农村地区或城乡结合部,场址选择不仅要满足《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XX)、《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及《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等规定的技术要求,而且要紧密结合农村社会经济状况、农业生态环境特征及农民的风俗习惯和文化背景,以人为本,深入开展选址及环评公众参与工作,广泛征询场址周边群众意见,尊重群众环境权益以获得群众认可和支持。由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既是环保设施,同时也是一个潜在污染源,伴随着填埋场建设和使用,污染、生态环境破坏和环境风险隐患可能随之产生,加上人们对垃圾普遍厌恶的情绪,填埋场选址时周边居民反映十分 强烈,阻力较大。然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性基础设施,势在必行。如何权衡利弊,兼顾社会各群体的利益诉求成为选址成败关键因素。 2 关于选址的规定条文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篇一: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垃圾填埋场设计规范 第1条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场址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 二、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污染或对周围环境污染不超过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现行标准允许的范围。 三、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四、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 五、应有一定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第2条填埋场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一、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填埋容量必须达到设计量,使用期至少六年。 二、应有一定的施工设备,如汽车、布料机、装载机、推土机、碾压机等。设备的种类和数量应按填埋工程量、作业实际需要而定。

三、能在全天候条件下运行。 四、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五、不引起空气、水和噪声污染,不危害公共卫生。 六、技术工艺简单而科学,填埋工程处理垃圾的成本低。第3条填埋场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交通方便,运距较短。 二、征地费用少,施工方便。 三、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 四、人口密度低、土地利用价值低、地下水利用的可能性低。 五、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下方,距人畜居栖点800m以外。 七、远离水源。一般设在地下水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第4条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一、专用水源蓄水层与地下水补给区。 二、洪泛区。 三、淤泥区。 四、居民密集居住区。 五、距公共场所或人畜供水点800m以内的地区。 六、直接与航道相通的地区。 七、地下水水面与坑底距离2m以内者。 八、活动的坍塌地带、地震区、断层区、地下蕴矿区、灰

详细垃圾填埋场施工方案

榆林榆横工业区垃圾场防渗系统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工程公司

目录 一、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工程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组织机构及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施工组织机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项目部职责及项目管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施工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1、队伍及设备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施工技术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施工现场的准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施工布署.....................................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部署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施工安排................................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及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A测量放线................................... 错误!未定义书签。 B机械土石方开挖............................. 错误!未定义书签。 C回填土石方................................. 错误!未定义书签。 D钢筋分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E砼分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F模板分项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G脚手架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H垃圾坝施工要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0.生活垃圾填埋场的选址

垃圾填埋场的选址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址选择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这一工作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卫生填埋场的建设及建成后的经营管理,而且关系到卫生境埋场的建设是否真正能够实现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他的总目标要求。 场址的选择是卫生填埋场规划设计的第一步,主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从防止污染角度考虑的安全原则;二是从经济角度考虑的经济合理原则。安全原则是填埋场选址的基本原则。垃圾填埋场建设中和使用后对整个外部环境的影响最小,不能使场地周围的水、大气、土壤环境发生恶化。经济原则是指垃圾填埋场从建设到使用过程中.单位垃圾的处理费用最低,垃圾填埋场使用后资源化价值最高。即要求以合理的技术、经济方案,尽量少的投资达到最理想经济效果,实现环保的目的。 影响选址的因素很多,主要应从工程学、环境学、经济学以及社会和法律等方而来考虑。这几个因素是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在选址过程中,应满足以下基本的淮则: ①场址选择应服从总体规划 作为城市环卫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卫生填埋场的功能是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控制和处理,目的是保护城市环境卫生及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因此,卫生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应与城市建设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其场址的选择应服从当地城市总体现划,符合当地城市区域环境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当地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填埋场对周围环境不应产生影响或虽影响周围环境但不超过国家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填埋场应与当地的人气保护、水土资源保护、大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②场址应满足一定的库容量要求 任何一个卫生填埋场,其建设均必须满足一定的服务年限。一般填埋场合理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特殊情况下不少于8年。应选择填埋库容量大的场址,单位库区面积填埋容量大,单位库容量投资小,投资效益好。 库容是指填埋场用于填埋垃圾的场地体积大小。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以增大填埋容量。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应在计划的指导下进行,填埋计划和填埋进度图也是填埋场世纪的重要文件。依据填埋进度图可计算出填埋场每阶段和总填埋量,即库容填埋容量基于设计的平面团,每一等高线用求积仪测出面积,平均面积乘以等高线的高度而求得,或由横断面图而求得。 对于山谷型填埋场,垃圾的沉降对填埋库容有很大的影响。一般把由于沉降而产生的库容折算成垃圾容重。如刚刚填埋的垃圾,在充分压实的条件下,容重可能达到1t/m3,若考虑沉降,在计算总库容时,可以把垃圾容重折算为1.2—1.3t/m3。 ③地形、地貌及土壤条件 场地的地形地貌决定了地表水,同时也往往决定了地下水的流向和流速。废物运往场地的方式也需要进行地貌评价才能确定。一个与较陡斜坡相连的水平场地,会聚集大量的地表径流和潜层径流。地表水和潜层水文条件的研究特有助于这种情况的评价,也有助于评价地表水导流系统的必要性和类型。场地地形坡度应有利于填埋场施工和其他建筑设施的布置;不宜选在地形坡度起伏较大的地方和低洼汇水处。原则上地形的自然坡度不应大于5%,场地内有利地形范围应满足使用年限内可预测的固体废物的产量,应有足够的可填埋作业的容积,并留有余地。应利用现有自然地形空间,将场地施工土方量减至最小。 ④气象条件 场址还应避开高寒区,其蒸发量大于降水量;不应位于龙卷风和台风经过的地区,宜设在暴风雨发生率铰低的地区。场址宜位于具有较好的大气混合扩散作用的下风向,白天人口不密集地区。寒冷、潮湿、冰冻等气候条件将影响填埋场的作业,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564-2010 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 范(试行) Leachate Treatment Projec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Municipal Solid Waste Landfill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2010—02—03发布 2010—04—01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垃圾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委员会)、城市建设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北京东方同华科技有限公司、维尔利环境工程(常州)有限公司、北京天地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门子(天津)水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国环莱茵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0年2月3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

目次 前 言 (Ⅰ)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总体要求 (3) 5 水量和水质 (5) 6 工艺设计 (6) 7 检测与控制 (9) 8 施工与验收 (10) 9 运行与维护 (11) II

垃圾填埋场选址原则

垃圾填埋场选址原则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垃圾填埋场选址原则 一、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应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相协调一致; 2.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3.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 4.地质情况较为稳定、取土条件方便; 5.人口密度较低、土地利用价值较低及征地费用较低,施工较方便; 6.应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7.远离水源,尽量设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8.选址应有环境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规划、环保、环卫、国土资源、水利、卫生监督等有关部门和专业设计单位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9.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10.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距大、中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5km,距小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2km,距居民点应大于500m; 同时还应满足: 1.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限,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0年; 2.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3.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但边坡坡度不宜太大。 二、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水源保护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滤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在500m以内的地区; 4.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滤液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滤液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6.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 7.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2001]10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国家对建设项目投资和建设的客观管理,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决策和规划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审批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和节能等有关规定。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水平,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与科学技术的发展,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合理确定,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指导下,统筹规划,近、远期结合,以近期为主。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布局和选址应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论证,综合比选。新建项目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采用成熟的、适用的先进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对于采用新技术和设备,应经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后合理确定。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提高运营管理水平,降低运营成本。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定额和指标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场(以下简称“填埋场”),填埋场建设,应根据城市的规模与特点,结合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合理确定填埋场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中、小城市宜进行区域性规划,集中建设填埋场。 第十一条填埋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垃圾产生量、场址自然条件、地形地貌特征、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6889-2008)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生活垃圾填埋处置造成的污染,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工程设计与施工要求,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填埋作业要求,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要求,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环境监测等要求。生活垃圾填埋场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7年 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1、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2、补充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要求; 3、细化了生活垃圾填埋场基本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要求; 4、增加了可以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共处置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厌氧产沼等生物处理后的固志残余物、粪便经处理后的固态

残余物和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的入场要求; 5、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封场及后期维护与管理期间的污染控制要求; 6、增加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项目数量。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废止。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同济大学、清华大学、城市建设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与施工、填埋废物的入场条件、运行、封场、后期维护与管理的污染控制和监测等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运行和封场后的维护与管理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本标准的部分规定也适用于与生活垃圾填埋场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转运站的建设、运行。 本标准只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污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

垃圾填埋场施工方案pdf

目录 一、编制依据、范围和原则 (2) 二、工程概况: (5) 三、施工部署: (6) 四、公用辅助用房土建部分施工: (11) 五、垃圾填埋库区施工: (54) 六、季节性施工措施: (91) 七、平面布置: (96) 八、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97) 九、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111) 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116) 十一、工程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122) 十二、资源配备计划 (127) 十三、安全应急预案 (133)

施工组织设 计 一、编制依据、范围和原则 1.编制依据 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依据:设计图纸、项目招标文件和答疑、国家和 湖南省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我方的质量管理标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工 程特征编制。本工程组织设计所依据的规范、文件如下: 工程设计、建设遵循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 序 号 1 标准编号 GB50021-2001 GB50007- 2002 GB50009- 2001 GB50003-2001 GB50010-2002 GB50011-2008 GB50068-2001 GB50300-2001 GB50202-2002 GB50203-2002 GB50204-2002 GB50205-2001 GB50206-2002 GB50207-2002 GB50208-2002 标准名 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 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3 4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5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6 7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 9 10 11 12 13 14 15

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章施工总体布置 第四章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计划 第五章施工准备 第六章施工总平面布置 第七章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 第八章主要施工机县及劳动力配备计划 第九章施工进度计划及进度措施 第十章质量保障措施 第十一章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二章扬尘治理措施 第十三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所达到的效果第十四章季节性施工措施 第十五章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附件(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附件(2)劳动力计划表 附件(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件(4)施工总平面图 附件(5)临时用地表

第一章编制说明 第一节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工程,厂填位于**县庄村。主要工程容为卫生填埋场一区、二区,渗沥液提升井、渗沥液调节池、渗沥液处理站、地下水提升井的施工。 城市生活垃圾是世界性难题。在众多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中,城市生活垃圾被列为亟待解决的三大环境问题之首。我国政府已将垃圾处理与无害化系统列入《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并且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优惠政策,国家从国债中拿出了21亿专款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供了良机。 城市垃圾处理的原则是三化,即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通过一定的技术对垃圾进行处理,使其不产生污染,不致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减量化:减少固体废物的排出量;建设固体废物容量。资源化:从固体废物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 卫生填埋是目前世界上处理垃圾量最大的方法之一,也是垃圾处理的最终手段。因为对垃圾不管采用哪种处理方法,最终都将产生不可回收和处理的物质,这些废物只能通过填埋的方法进行处理。填埋技术的特点是操作简单,可以处理所有种类的垃圾。投资费用相对较低,是目前国普遍采用的方法。 填埋式垃圾处理流程如下:

(完整版)垃圾填埋场选址原则

垃圾填埋场选址原则 一、填埋场的场址选择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 应与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相协调一致; 2. 应与当地的大气防护、水土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及生态平衡要求相一致; 3. 应交通方便,运距合理; 4. 地质情况较为稳定、取土条件方便; 5. 人口密度较低、土地利用价值较低及征地费用较低,施工较方便; 6. 应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下游地区及夏季主导风向下风向; 7. 远离水源,尽量设在地下水流向的下游地区; 8. 选址应有环境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规划、环保、环卫、国土资源、水利、卫生监督等有关部门和专业设计单位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9. 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10.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距大、中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5km,距小城市规划建成区应大于2km,距居民点应大于500m; 同时还应满足: 1. 必须有充分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限,使用年限不应小于10年; 2. 不会受洪水、滑坡等威胁; 3. 不会引起群众不满,不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4. 充分利用天然的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但边坡坡度不宜太大。 二、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水源保护区; 2. 洪泛区和泄洪道; 3. 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滤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在500m以内的地区; 4. 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滤液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 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滤液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6. 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 7. 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doc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212号) 现批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CJJ17-2004,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2、4.0.2、 6.0.1、8.0.1、8.0.3、8.0.5、8.0.6、10.0.5、11.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四年二月十九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主要条文介绍 作者:佚名转贴自:上海生活垃圾处理网点击数:8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共有条文90条,其中强制性条文有9条,主要是有关安全和环保方面的。 强制性条文介绍(9条): 3.0.2 填埋物中严禁混入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4.0.2 填埋场不应设在下列地区: 1 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 2 洪泛区和泄洪道; 3 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500m以内的地区; 4 填埋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 填埋库区与污水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6 活动的坍塌地带,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灰岩坑及溶岩洞区; 7 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8 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 军事要地、基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6.0.1 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 8.0.1 填埋场必须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设施,填埋气体严禁自然聚集、迁移等,防止引起火灾和爆炸。填埋场不具备填埋气体利用条件时,应主动导出并采用水炬法集中燃烧处理。未达到安全稳定的旧填埋场应设置有效的填埋气体导排和处理设施。 8.0.3 填埋库区除应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戊类防火区采取防火措施外,还应在填埋场设消防贮水池,配备洒水车,储备干粉灭火剂和灭沙土。方兴未艾配置填埋气体监测及安全报警仪器。 8.0.5 填埋场达到稳定安全期前的填埋库区及防火隔离带范围内严禁设置封闭

垃圾填埋场工程施工设计方案

XX工业区垃圾场防渗系统工程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一、编制说明 (1) 二、编制依据及编制原则 (2) 三、工程概况 (3) 第二章施工准备及布置 (4) 一、施工准备 (4) 1、组织准备 (4) 2、施工技术准备 (12) 3、施工现场准备 (14) 二、施工布置 (16) 第三章劳动力安排计划 (17) 一、劳动力计划表 (17) 二、劳动力进场计划 (17) 第四章施工进度计划及措施 (19) 一、施工进度计划 (19) 二、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措施 (19) 2.1、针对性措施 (19) 2.2、工期保证组织措施 (21) 2.3、工期保证技术措施 (23) 2.4、施工计划管理 (24) 第五章主要施工方法 (27) 一、土方工程 (27) 1、土方开挖 (27) 2、土方填筑 (28) 二、排水工程 (31) 三、道路工程 (35) 四、防渗系统 (41) 1、土工膜施工工艺 (41) 2、土工布施工工艺 (62) 五、导渗、导气系统 (65) 六、渗滤液调节池 (66) 七、其他施工工艺及方法 (66) 1、钢筋工程 (66) 2、模板工程 (68) 3、砼工程 (70) 4、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系统 (72) 5、安装工程 (74) 6、砼预制块施工 (74) 八、雨季施工措施 (76) 第六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77)

一、质量目标 (77) 二、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77) 三、建立质量责任制 (77) 四、施工准备阶段技术保证措施 (78) 五、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措施 (79) 六、重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 (79) 七、工程质量的检验与评审 (81) 第七章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81) 一、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81) 二、施工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82) 三、易燃、有毒、化学品使用安全措施 (85)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85) 第八章确保工程文明施工措施 (91) 一、文明施工、环保目标 (92) 二、确保文明施工的组织措施 (92) 三、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措施 (93) 四、机具、材料管理 (94) 五、路况维护及路面卫生 (95) 六、文明施工的宣传和监督 (95) 七、文明施工资料管理 (96) 八、文明施工方面的承诺 (96) 九、工地卫生管理 (97) 第九章主要材料需用计划 (98) 一、材料控制的一般措施 (98) 二、重要材料的存放要求 (99) 2.1 土工膜料场 (99) 2.2 土工布料场 (100) 2.3 GCL膨润土防水衬垫料场 (101) 第十章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102) 第十一章施工进度计划横道图 (104) 第十三章项目部组成人员表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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