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摘要】:城管执法是当今城市发展的特殊产物,曾一度引发热议。最初城管是为了在城市生活的民众让渡自己的少量自由从而获得更多的权利保护和更高的生活质量而产生的,可近几年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频频发生,不得不使人们开始怀疑城管执法的目的性与合理性。这当中所隐含的公共部门的伦理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目的性合理性原因建议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进一步推进,优化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成了提升各地政府形象与取得政绩的快速通道。各地政府为了改变城市综合水平落后的现状或者更进一步加快城市发展,纷纷加快了对城市扩张的步伐。中国城市化的到来,失业人口小贩化,群体弱势化,经营非法化等问题的出现,导致城市管理复杂化,使街头管理成为一个城市治理的难题.中国城管队伍,正是在这种复杂的时代化背景下诞生的。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管理,但城管制度本身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中国城市管理化进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权谋私等现象已成为诸多城市必须正视和尽快解决的现实危机。城管执法的这种破坏很容易的威力和后果一般都会超过公民的违法行为。这不得不让我们从伦理的角度去思考。

二案情简述

2011年5月3日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龙源小区的确发生了一起城管与当事人冲突事件,致当事人周晓明当场死亡。对于周晓明的死因,家属与城管仍存争议。死者家属及旁观者均称,当事人是活活被城管打死的;而城管方面则称,当场城管人员与当事人虽然有撕扯行为,但因死者周晓明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具体死因要等法医鉴定。目前,当地警方对三名涉嫌犯罪的城管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三案情浅析

1、城管执法人员执法的目的性

城管是城市管理的直接人员是服务于第一线的,他们的目的就是直接清除各种危害、纠纷和其他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的利益。但实际上现实中的种种现象却表明他们似乎不是很明确自己执法的目的,他们中有部分执法人员经常凭借其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肆意横行,败坏公务员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在行政伦理的认识中,任何一种行政执法都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要求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注意过程的正当性,其中包括形式正当性和实质正当性。形式的正当性即指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处理行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实质的正当性即指一种行政执行手段只有当有利于行政目标的实现,同时无害或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时,才是正当的。同时更必须考虑执法的伦理目的,即其执法办事就是为了保障公民利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公正。

然而在本案中最令人发指的就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暴力行为,据记者报道记者看到了其家人提供的周晓明死亡后的照片,躺在殡仪馆房间内的周晓明鼻孔流血,右眼眼皮下裂开口子,整个面部皮内有暗红色的淤血;他的上衣往上撩开一小部分,能看到刀口尾部,右腰部皮下能见大片暗红色淤血;他穿的深色裤子上,留下了几个灰白色的脚印。周阳说,那是父亲被执法队员脚踢、踩时留下的。可见当时的执法行为绝非一般的制止或纠纷,这样

的情况归根究底就是由于城管执法人员根本就是没有明确自己的执法目的甚至违背执法目的,或者扭曲、异化执法目的,导致没有完成政府真正的执法目的。城管执法的目的就是制止纠正其违章的改修行为,使其认识到违章违规行为,而并不是采用暴力手段使其屈服或“认输”,甚至造成当事人死亡。在实际生活中像这样违背执法目的的行政行为不计其数,显然这样的执法违背了执法的目的性。

2、城管执法人员执法方式的合理性

城管的执法权利是政府和法律赋予的,因此政府必须对它的民众负责,必须采用合理的办法来处理民众的事情。另外大部分决策都是临时做出的,而这些决策直接影响到公民的福利,因此他们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执行制定出的合理的政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当初制定政策的初衷。所以,为了要达到正确的执法目的,执法人员势必要采用正确的执法手段,什么样的执法方式才是合法的同时也合理的,我认为正是这一问题并没有落实到法律层面,换句话说就是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严格的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道德人格没有得到良好的培养和提高才导致了暴力执法等不合理执法现象的频繁发生。

在本案中我们可以看到从整个城管人员的编制到执法过程都存在很多问题。采访中记者注意到,马闯局长关于执法人员数量与现场目击者的描述有很大出入。马闯说,他们局工农中队只有3名有正式编制的职工,也就是说,只有这3人具有执法资格,另有一名司机,当天出现场的仅有这4人。而多名现场目击者都称打人时上身穿城管制服的队员至少5、6人。宏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吕阳镜说,事件发生后,区里成立以常务副区长许魁勋为组长的安抚小组,及时对善后进行了处理,现在家属情绪平稳,对处理情况十分认可。而死者家属却说,事件已经发生快10天了,但政府方面没有一个人到家里安慰过。可见这中间不但执法方式存在严重的不合法而且很不合理,当然这也归责于政府和法律对于其中的种种权利义务规范的缺失。

3、城管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的原因

本来城管执法没有不对,可是在这其中为什么会出现暴力问题,我认为首先,是因为城管执法人员缺乏责任意识。责任意味着分内应作之事,指执法人员在一定的岗位和职务上开展行政管理活动时所承担的义务,这就是职责。行政责任结构体系,是将行政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三者耦合起来的总体性责任体系。而城管部分人员却没有好好的履行自己的行政责任。其次,是部分执法人员完全脱离群众,对群众的冷暖疾苦不闻不问,缺乏责任感,挖空心思出所谓的“政绩”,欺下瞒上。一些城管每次没收了老百姓的东西,拿回去交差,要么自己偷偷分了,要么送给领导。这无异于挂羊头卖狗肉。打着履行职责执法的旗子,却做了类似强盗的不可原谅的事。最后,是由于城管执法人员缺乏行政良心。良心是一种道德意识,是人们在履行对社会和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形成的道德责任感和义务意识的总和,是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如果执法人员没有行政良心那么在执法过程中就很难做到公正执法。

4、城管执法中的建议措施

(一)必须规范城管执法人员的行政自由裁量权

城管执法人员每天都必须不断地做出大大小小的决策,这些决策主要是关于某项规则或法律是否应该应用,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这些规则或法律应该如何解释等。在当执法人员做出与公民利益相关的决策时,他们的自由裁量权就会得到充分的应用。正是由于有了自由裁量权,他们才能立刻做出决策, 因为他们处理的事件都必须要求随时随地解决, 除非一些大事件才会拖后进行分析研究。因此,必须让既拥有自由裁量权资格,又拥有行政良心并且耐心

细心内在品格的人来担任城管执法,他们才会充分为人民百姓着想,才能真正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其中城管执法人员的行政良心尤其重要。行政良心对行政人员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在行政行为之前,良心有助于对行政道德行为的选择,对符合道德的行为进行肯定。在行动之后,会思考自己的行为是否恰当。总之,它会让你对行为产生的良好后果感到满足,也会让你对自己履行的不良后果进行谴责,因而促使行政人员不断纠正自己的错误。因此,良心是行政人员职业道德的重要规范。行政人员肩负着国家与政府的神圣职责,并且与行政法纪和管理规范相结合,良心的作用也就更显重要。因此,如果城管执法人员能够拥有这样的行政良心,那么他们就不会在执法的时候出现无视执法目的和执法的合理性了。正如克洛格所发现的:“充满同情心的工作人员比那些规则导向的工作人员更倾向于顾客(或服务的享受者)提供更多的福利。”

(二)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行政道德人格

作为道德上的完美个性行政道德人格,在内容上是相互作用和相辅相承的,这些道德人格对行政执法人员能够起导向与激励作用,促使其在行政活动中不断努力,积极进取,成为真正的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我国的行政道德人格是在我国的行政职业道德的基础上的升华。城管执法人员作为基层公务员,尤其要记住这些职业道德和道德人格的内容,才能从心理上督促他们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确实地做到本岗位应有的义务。行政道德人格的形成,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对他们形成内在的心理压力,以弥补外在监督的不足,保证我国的基层公务员队伍能够自觉地履行职责,并且规范地操作。当然,在城管这个工作上有许多的难度是我们应该要看到的,因为这里的管理对象大多来自社会的底层,他们之间本身就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总之,政府应该努力为这些弱势群体创造平等的可能。事实上,如果这个城市没办法让他们活下去,而形成这个城市的饥饿贫困、无法找到生活依托的群体才是更糟糕的情况。因此,作为城市管理者应该鼓励他们通过规范的摆摊设点或其他方式为自己的生活找出路。因此,在解决这方面的问题上,应该看到要惠顾弱势群体的必要性。如果这些城管执法人员都有这方面的意识,那么他们在执法时就不会那样的粗鲁与野蛮,他们就会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亲切执法了。

总的来说从伦理角度考量,城管执法过程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既要坚持伦理基本原则,又要善于创造性地发挥伦理原则。首先,要加强城管执法体制的道德规范,对城管长期以来的体制进行全面审视,制定城管执法专门法规。法规须明确城管执法地位、职能定位、执法手段、执法监督等问题。坚决克服执法权力部门化、个人化。其次,要着重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品格修养,要有针对性地培养城管执法人员的道德意识、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责任。再次,要加强城管执法监督的伦理制约。要使相对人了解城管执法是否侵犯自己的权利,应该向哪一机关提出监督要求等。要让民众充分的加入到城管监督机制,建立广泛的协商制度。

四结语

从这一城管暴力执法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城管执法伦理缺失和失范造成的社会影响广泛而深远。总之,为了更好地解决城市管理执法环境问题,我们必须将城管执法目的化合理化,加强提高执法人员的道德伦理观。为城市建立一支高素质、高能力、高效率的城管队伍,为城市创造一个和谐的,安定的,文明的社会环境而不断努力。

【案例】

《法制日报》记者经调查后发现,5月3日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龙源小区的确发生了一起城管与当事人冲突事件,致当事人周晓明当场死亡。

受害者妻儿:眼睁睁看着亲人被城管打死

据死者妻子说:“事发当天,一辆印有‘城管执法’字样的车来到我家窗前的施工现场,。当时只有我一人在家伺侯工人,便问别人家都抹水泥了,为什么不让我家抹呢?带队的城管说:‘别人家的情况我没有看见,现在你家在抹,就是不行。’这时,另外一名城管让武素丽把她家管事的人叫回来。

据周阳回忆,父亲回家后便质问城管,“自家窗前又不是公共绿地,为什么不能打水泥?”另外,父亲还指着周围几户邻居说,别人家不但地面抹了水泥而且还窗改门了,你们怎么不管,凭什么来管我?随后,便与张松发生争吵。这时候,只见面包车的门被拉开,冲出来五六人开始殴打父亲周晓明,瞬间将其打倒在地。见父亲被打,周阳赶紧上前挡架,随后被打倒在地。妻子武素丽也上前拉架,也因被城管扇一个耳光倒地。这时,有一名装修工人出面拉架,但不例外也被打伤在地。

在城管殴打这名装修工人的间隙,周阳顺势将父亲从地上扶起,并将其拉到自家轿车前躲避一下。

此时,父亲说心脏难受,还特意向城管队员亮出了自己胸前的刀口,称自己刚做完心脏病手术。可是,正当周阳准备将父亲推上车时,一名城管追到车前,对他父亲说:“你还不服是吧!”随后,朝其面部狠击两拳。随后,周晓明口吐白沫倒下,当场都尿裤子了。

这期间,周晓明的妻子武素丽掏出电话报警,被人打翻在地,电话摔碎。她爬起来跑到隔壁一家小超市,求超市的老板娘报警,老板娘拨110占线。妻子返回打人现场,丈夫已经倒地,几乎没有气了。

110还没来,120急救车还没有到,家人和旁观的邻居将周晓明抬入他家轿车内,送到医院。医生说人早就断气了,家人跪在地上求医生抢救……

旁观者称:城管当时像疯子一样谁上前打谁

住在周晓明家对面楼上的一位中年妇女,向《法制日报》记者讲述了周晓明被打死前一幕。她向记者描述到:那天上午,正在家中看电视的她听见外面有争吵声,就到自家北窗户向外看热闹,此时冲突已经过半,只见周晓明拉开衣服,亮出了胸前的一处一尺长的刀口,并说我刚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这位女士特意解释说,虽然在10来米远左右的楼上,但也能清晰地看到周晓明胸前的刀口。

据这名中年妇女讲,当时一名身材较高,带有秃顶的城管队员问,“你还服不服?”周晓明说:“有种你还打我”,这名队员上前向周晓明面部连挥两拳,周晓明也向城管人员回了一拳。随后,周晓明倒地,眼睛紧闭。殴打周晓明的城管队员看到他倒地,也说自己的头迷糊,紧接着也躺在了地上。

对于现场发生的情景,包括当时在周家施工工人在内的数名旁观都也向记者作了介绍,都连称惨不忍睹:周双眼紧闭,口吐白沫,舌头都从嘴里滑出,而且小便失禁,尿了一裤裆。在一边围观的隔壁“高文学诊所”的医生说,尿裤子说明人不行了。

被打的工人还向记者展示了其当时因拉架而受伤的颈部,“当时,六、七名城管就象疯子一样,谁靠前打谁,我当打倒在地后,几人对我一顿乱踢。”受伤的工人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仍然心有余悸。

据现场目击者反映,在周晓明被拉走上医院后,倒地的城管爬起来坐在地上,另外几名城管队员看出事了,脱掉上身的城管制服露出了身上穿的便装。他们进入车内,在车内一顿打电话,不会儿,来了几辆城管车辆,共计下来20多名身穿全套制服的城管队员。他们对现场拍照,录像。之后又来了一辆120急救车,坐在地上的城管站起来走进车内,随后这些车辆全部离开。

城管局长称:周晓明死因需等法医鉴定

对于这起城管执法冲突事件,辽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宏伟分局局长马闯说,据他了解的情况是:当天工农执法中队队长张松带领2名执法队员和一名司机,在阻止周家违章打水泥地面时,周晓明和他儿子手持铁锹打人,并且先动手打了张松一拳。另外2名执法队员下车劝架和制止,双方发生冲突,冲突中周晓明突然倒地。与此同时两名执法队员也受了伤。

对于周晓明的死因问题,其家属坚持称是被城管打死的。而马闯局长则称,现在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只能等“尸检报告”的法医鉴定结论出来才能下结论,出结果可能要等一个月左右。

记者看到了其家人提供的周晓明死亡后的照片,躺在殡仪馆房间内的周晓明鼻孔流血,右眼眼皮下裂开口子,整个面部皮内有暗红色的淤血;他的上衣往上撩开一小部分,能看到刀口尾部,右腰部皮下能见大片暗红色淤血;他穿的深色裤子上,留下了几个灰白色的脚印。周阳说,那是父亲被执法队员脚踢、踩时留下的。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马闯局长关于执法人员数量与现场目击者的描述有很大出入。马闯说,他们局工农中队只有3名有正式编制的职工,也就是说,只有这3人具有执法资格,另有一名司机,当天出现场的仅有这4人。而多名现场目击者都称打人时上身穿城管制服的队员至少5、6人。宏伟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吕阳镜说,事件发生后,区里成立以常务副区长许魁勋为组长的安抚小组,及时对善后进行了处理,现在家属情绪平稳,对处理情况十分认可。

而武素丽却说,事件已经发生快10天了,但政府方面没有一个人到家里安慰过。丈夫死后留下孤儿寡母,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周晓明的老母亲75岁,现正在病中,都不敢告诉老太太,怕她受不了打击。据了解,目前张松、郑某、刘某三名城管执法队员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题目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姓名林磊 学号 1361001207805 专业法学 教育层次本科 指导教师张健 2015 年11 月20 日

目录 一、城管执法的含义及工作范围 (1) 1、城管执法的来源 (1) 2、城管执法的工作范围 (1) 3、城管执法人员 (2) 二、城管执法相对人 (2) 三、城管执法困境及造成原因探究 (3) 1、城管执法相关法律保障制度不健全 (3) 2、城管执法队伍人岗不适的情况太多 (4) 3、城管执法监督、考评机制职不健全 (6) 4、执法相对人素质不高 (6) 5、舆论环境不公正 (7) 6、城管执法装备落后 (7) 四、改善当前执法困境的对策 (8)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内在需要 (8) 2、加大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9) 3、严格对部分行业资质审查,提高准入门槛 (10) 4、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地位 (10) 参考文献 (11)

浅谈城管执法方面的执法困境及对策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步伐日益加快,城管执法在城市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角色,无论是改善城市面貌、维护城市生产生活秩序还是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复审、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城管执法人员都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屡屡发生与执法相对人之间不和谐的问题,城管执法的行为常常遭到群众的指责和唾骂,严重影响着城管部门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是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的。 关键字:城管执法执法相对人执法困境对策

一、城管执法的含义及工作范围 1、城管执法的来源 根据城市发展建设管理之需要,之前有人所谓的城管执法是不合法,因为他们对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主要是指城管机构的设立没有经过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的立法程序通过,只是依据国务院有关文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没有合法的编制和经费预算。把那些与城管执法有关的分散在各部法律、法规、规章中的条文集中到一起,属于汇编,不属于立法。城管执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条例》对涉及城市管理方方面面进行监管和处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城管执法人员是在行使同级人民政府对城市管理的权利, 其实不然,城管执法是政府对城市管理的一部分,是一个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是相对集中了环保、市容环境卫生、工商行政管理、园林绿化、规划、公共交通管理、市政管理等多部门,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依据多部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的综合行政执法。就是人们常常这就是说城管执法是有依据的,只是并非依据城市管理专门的法律、法规。本文所指的城管执法是城管执法人员一种在日常生活中开展的执法活动,是代表政府行使职权的,是一种行政行为。 2、城管执法的工作范围 人们常说城管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管着空气”。2005年6月21 日西安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了本级政府《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本文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城管部门执法监管和处罚范围,包括:○1查处户外广告设置○2查处机动车辆违规停放○3查处破坏城市绿化○4查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5查处违规城市规划○6查处环境保护违规行为○7非法占道或者出店占道行为○8对建筑工地的监管○9查处车辆清洗

(六个帽子思维)如何应对城管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执法

如何应对城管暴力执法(六个帽子思维) 1、陈述问题(白帽):中国一些地方近期接连发生多起城管暴力执法事件,从河南郑州城管打菜农,到江苏高淳城管扯断菜贩手指,正把这个行政机关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现在的城市人员流动增加,市场也倍加活跃,但管理方式却没有明显改进,由此导致矛盾增多。如何规范城管执法是现在的城市管理急待解决的问题 2、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绿帽):疏堵结合引入社会力量,国外很多城市,在相对偏僻的地方设置了跳蚤市场,让很多小摊贩有一条生存的路子。建议城管部门也在摊贩多的地方立个牌子,写明“××米内禁止摆摊”,或在什么时间段内允许摆摊,进行疏导。并使之形成制度,如果有人违反,执法人员就要硬起手腕制止。这样,就可以疏堵结合,既让小贩有生存空间,也保证了执法。 3、评估该方案的优点(黄帽):协商的结果是大家都有所妥协,城市“面子”和摊贩“肚子”兼顾。比如,清早的早餐摊点,经协商后,城管部门允许摆设,但必须在上午9时以前收摊。这样一来,摊贩有生意可做,也方便了匆匆忙忙的“上班族”。 4、列举该方案的缺点(黑帽):如何应对商贩增多后占用道路较多以及商贩商业活动产生的垃圾是个问题,还有就是顾客多起来后会进一步对道路占用形成较大的影响 5、对该方案进行直觉判断(红帽):该方案两方面兼顾,他们靠摆摊维持全家生计,而普通市民也有寻找便宜、便利的摊点消费的需求,“过去‘以堵为主’的做法忽略了摊贩的生计需要及市民的生活需求”。但是施行过程要注意对商贩进行指导,让他们规范摆摊,并且设置专门的垃圾桶放垃圾以免影响市容。 6、总结陈述,做出决策(蓝帽)。订立新的摊贩经营规范方案,临时占道摊区按“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影响道路交通、不影响市民生活”的原则相对集中规范设置。从“以堵为主”转变为“疏堵结合,先疏后堵”,在美化城市形象的同时,兼顾到摊贩生存、百姓便利。施行过程要注意对商贩进行指导,让他们规范摆摊,并且设置专门的垃圾桶放垃圾以免影响市容。

暴力执法的成因及其对策

暴力执法的成因及其对策 学生:吴泽磊 指导老师:黄珣 专业:城市管理与监察(建筑法律事务方向)中文摘要:我国现在正在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而在我们行政机关执行任务时,存在很多暴力执法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在这些暴力执法背后暴露了我国政府执政理念、权利制约、以及法律和政策的决策、出台、运行、反馈与纠错机制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暴力执法是一种严重的行政违法行为,暴力执法行为严重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违背法律的基本价值,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形象,阻碍和谐社会的构建。转变执政理念、建立完善的制度控权体系,加强立法,是控制暴力执法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暴力执法成因危害对策 行政执法是指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力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 行政强制执行制度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制度,它对于保障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行政权力的有效运作乃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的维护都具有十分重要作用。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以强制为主要特征的,因此,该项制度设置是否合理和必要,运行是否适当也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的基本权利。为此,规范和限制行政强制执行权力成为很多国家行政法近几十年的重要课题之一。我国经过近二十年的法制实践,各行政管理领域的强制执行制度已初步建立。首先,在主体上,形成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以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为例外”的特有执行模式。其次,在手段上,直接强制似远远多于间接强制。再次,在程序上,则以法院“非诉讼化”的“申请与形式审查”为主要形式。最后,在监督与救济方面,则以行政复议、诉讼与国家赔偿为主要途径。但是,制度的初步建立既不意味着其合理性得到肯认,也不意味着法治化程度得到提高。相反,从我国行政强制执行实践来看,目前还存在着大量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一立法,执行权限模糊,手段混

城管执法案例

案例一: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妥善解决少数民族人员非法经营问题 在处理少数民族无证经营和沿街设点摆卖等事件方面,某地坪地街道执法队充分发挥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稳妥处置各种民族关系。街道闹市区域有数家少数民族人员经营的面馆,有的未办理相关营业执照,有的营业执照已过期,但一直从事着非法经营。2008年,该队多次组织人员上门向其解释有关法律法规,帮助其分析无证经营的弊害。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于理的不断教育引导,使他们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放弃违法经营行为,并到相关部门办理了合法证照。家住地新街市场的居民萧某在提起去年该队处理少数民族沿街摆卖事件时,竖起了大拇指,连连表示赞许。去年的一段时间,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总有几名身着回族服饰的人员,在市场街边设摊摆卖,他们占道设摊,既影响市容,又严重妨碍交通秩序,周边商家和市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出于人性化执法,该队首先组织队员分班多次对其进行劝说教育,同时向周围群众宣传占道设摊摆卖的危害性和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劝阻群众不要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其次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此外在执法过程强调依法行政,做到文明执法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经过采取多方面有效措施,几名回族青年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承诺今后将服从管理并改正违法行为。市民族委员会领导到坪地街道调研时,还对该队成功处置该宗群体性少数民族乱设摊问题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问:该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哪些原则? 答:本案例中,城管执法人员遵守了政治性原则和教育原则。 首先,面对信仰和习惯的差异,体谅少数民族群众的实际困难,积极向上级负责处理民族关系的同志请教,充分了解他们的风俗习惯,避免执法过程中和他们发生误解造成冲突。在执法过程中突出尊重、团结和帮扶,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统一,这是一种有着良好政治素养的体现,有效地避免了矛盾的出现和升级。 于此同时,面对相对人的轻微违法行为,该执法队奉行教育在先的原则,通过教育方式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轻微违法问题,让相对人自己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很好的促进了城市的管理工作。 案例二:教育引导为先锋,促乱摆卖人员“持照”经营 为解决乱摆卖经常反弹的问题,某地布吉街道执法队树立了“疏堵结合、重在引导”的执法理念,高度重视处罚前的教育引导。在每次执法行动前,布吉执法队都组织人员先向摆卖者发出《告知书》、《整改通知书》或发出书面警告等充满善意的文书,规劝当事人自行整改,自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对接受规劝、自纠自改的,给予减轻或免除处罚。仅2008年一年,该队就发出此类文书15300余份。在执法人员的充分告知、耐心疏导下,大多数从事乱摆卖的当事人都能支持配合执法工作,大大缓解了执法者与违法者之间的矛盾。对于,少数依然违法乱摆卖的当事人,在屡次教育无效的情况下,依法予以了惩处。 在对违章摊贩教育引导、严格执法的同时,布吉街道执法队还对乱摆卖人员坚持有情执法。对于部分有一定经济基础的乱摆卖从业人员,布吉街道执法队主动出谋划策,引导其从事合法经营活动,帮其寻找合适店铺,并联系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最终促成了大量曾经的乱摆卖人员实现了“持照“经营。同时主动联系辖区内几个大的菜市场,通过降低准入门槛,引进一批从事蔬菜水果经营的摆卖者,使部分乱摆卖人员进入合法市场。对于部分经济条件较差,无力从事固定店面经营或者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乱摆摊人员,该队有关部门在适当的地点建立乱摆卖疏导点,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允许摊贩在规定的地点、规定的时间规范经营。在一系列“人性化”的疏导措施实施后,布吉街道的乱摆卖清理整治压力大大缓解,部分主要路段的市容环境得到明显好转。 请问该案例体现了哪些原则?

我国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暴力执法问题研究

论文题目我国城管执行中暴力问题研究 专业 姓名 学号 学校沙河电大 年月日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创建一个新的部门管理城市是必然的趋势,我国城管部门建立对改善城市管理和促进经济社会有秩序的运行具有跨时代的意义,但是城管的建立也逐渐出现了诸多问题,最突出的是暴力执行的问题。因此以此为研究的背景,分析了城管暴力执行的原因主要包括相关的立法缺位、城管人员的来源复杂,录用制度不健全、培训机制的缺乏等等,在此基础了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如完善城管体系的立法,健全录用制度等等,从而构建一个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环境,以维护政府和公众间本应维系的鱼水关系。 关键词:城管执行;执行原则;暴力;培训机制

我国城管执行中暴力问题研究 城市行政管理执法机制是以《行政处罚法》为法律依据,以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为依托而创立的。建立我国城管部门对改善我国城市管理和促进经济社会有秩序的运行具有跨时代的意义,在实际的应用中,城管在改善市容坏境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但是同时在某些地方的城管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暴力执法。现在城管暴力执行的问题既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缓和公众和政府关系的重要问题。 一、城管的形成及城管执行概述 城管是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是我国当前城市治理中的主要部门之一,在城市社会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城管的执行时以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依据而进行的。城管在执行的过程中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不得超越法律,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该按照执行的原则进行,使执行过程合法合理,以人为本,满足人们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需要,从而预防和减少暴力执行的问题,在权力执行中体现根本价值。 (一)城管的形成 “城管”是全国各地城管执法部门及其人员的简单称谓,是城市的管理者。上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城市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和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的增多,导致城市的管理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建立一支专门的执行队伍来优化城市的管理和规范秩序的运行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看,城市管理与城市化是相互促进,一脉相承,尊重城市管理发展的客观规律,有利于提高城市化的标准,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确保城市生活和经济正常运行。但是,在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也带来了许多问题比如失业人口摊贩化、摊贩群体弱势化、无证经营等问题不断出现,这些问题也未城市的管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二)城管执行的含义 城管执行是指在城市管理的领域行使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城管执法机构承担着多个行政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即综合执行。若对城管综合执法这一概念进行系统的理解,则会发现其包括如下内容:

摊贩与城管冲突原因调查及对策研究

摊贩与城管冲突原因调查及对策研究 作者:公管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力一组摘要:城市管理是把城市作为管理对象,对城市的运行、城市功能的发挥和城市的发展进行的“管”和“理”的双重行为。然而,小摊贩与城管的暴力冲突却时有发生,舆论与政府一直在提出解决的方法,可问题依然存在。本文试图通过对冲突的原因进行深入探究,并就城市管理这一行为在国内外做以横向对比,力图梳理出解决矛盾的对策。 关键字:城市管理,摊贩,冲突原因,解决对策 社会背景: 城市和谐发展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城管执法部门肩负着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责,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挑战。日前,摊贩与城管执法人员的冲突愈演愈烈,暴力执法和暴力抗法的事件时时见诸报端。这两大群体的利益之争,已经俨然成为了必须解决的社会问题。 论文目的: 针对现在社会上产生的城管和小商贩的矛盾与冲突,本小组希望通过实地的采访调查,在网上查找大量相关资料,试图找出这一冲突的具体以及根本原因。找出冲突矛盾的原因之后,以此为解决问题的立足点,再加之小组的讨论分析,同时就处理摊贩与城市管理这一问题在国内外做以横向对比之后,力求寻求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与对策,最大程度的降低矛盾,解决冲突。

城管肩负着城市管理的重要职责,旨在为人们创造一个更好的城市环境;小摊贩给人们提供品尝各类特色小吃的便利,还解决一部分就业问题;但城管与小摊贩的冲突在不断的升级,究竟谁对谁错,该如何解决却一直没有好的答案。因此,探析小摊贩与城管的根本矛盾冲突所在,可能是解决这个问题最有效,最直接的方式。 1产生矛盾冲突的原因 1.1观念冲突 城管全称是城市管理监察部门,他是利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多种知识对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城市交通、环境卫生、市容景观、环境保护等城市管理众多领域的综合管理者;是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城市运行全过程的管理者;是城市管理中位于决策、执行、监督逻辑流程的末端环节。 从这一概念来看,城市管理应该是构建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手段,然而,在社会的发展中,在城市管理方面出现诸多弊端,如暴力执法,随意收取费用与罚款,非法扣压没收摊贩物品等。这些都是城管执法人员对这城市管理这一概念与职责的不明确造成的。 城管产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原来是隶属于各市城市建设部门,当时它的这个主管部门叫“城市建设委员会”,也就是现在的建设局。城管组建之初的名称叫: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当时主要任务是处理违章搭建。后来,国家开放土地出让权,它主要被地方政府用来强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浅谈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伦理思考 【摘要】:城管执法是当今城市发展的特殊产物,曾一度引发热议。最初城管是为了在城市生活的民众让渡自己的少量自由从而获得更多的权利保护和更高的生活质量而产生的,可近几年城管暴力执法事件的频频发生,不得不使人们开始怀疑城管执法的目的性与合理性。这当中所隐含的公共部门的伦理问题更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关键词】:目的性合理性原因建议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的发展,城市化的进程进一步推进,优化城市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改善城市市容市貌成了提升各地政府形象与取得政绩的快速通道。各地政府为了改变城市综合水平落后的现状或者更进一步加快城市发展,纷纷加快了对城市扩张的步伐。中国城市化的到来,失业人口小贩化,群体弱势化,经营非法化等问题的出现,导致城市管理复杂化,使街头管理成为一个城市治理的难题.中国城管队伍,正是在这种复杂的时代化背景下诞生的。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管理,但城管制度本身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在中国城市管理化进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暴力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权谋私等现象已成为诸多城市必须正视和尽快解决的现实危机。城管执法的这种破坏很容易的威力和后果一般都会超过公民的违法行为。这不得不让我们从伦理的角度去思考。 二案情简述 2011年5月3日在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龙源小区的确发生了一起城管与当事人冲突事件,致当事人周晓明当场死亡。对于周晓明的死因,家属与城管仍存争议。死者家属及旁观者均称,当事人是活活被城管打死的;而城管方面则称,当场城管人员与当事人虽然有撕扯行为,但因死者周晓明曾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具体死因要等法医鉴定。目前,当地警方对三名涉嫌犯罪的城管人员进行了刑事拘留。 三案情浅析 1、城管执法人员执法的目的性 城管是城市管理的直接人员是服务于第一线的,他们的目的就是直接清除各种危害、纠纷和其他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保障公民的利益。但实际上现实中的种种现象却表明他们似乎不是很明确自己执法的目的,他们中有部分执法人员经常凭借其所拥有的自由裁量权肆意横行,败坏公务员在人民心中的形象。在行政伦理的认识中,任何一种行政执法都必须要有正当的理由,要求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注意过程的正当性,其中包括形式正当性和实质正当性。形式的正当性即指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处理行政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实质的正当性即指一种行政执行手段只有当有利于行政目标的实现,同时无害或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利益时,才是正当的。同时更必须考虑执法的伦理目的,即其执法办事就是为了保障公民利益,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维护社会公正。 然而在本案中最令人发指的就是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暴力行为,据记者报道记者看到了其家人提供的周晓明死亡后的照片,躺在殡仪馆房间内的周晓明鼻孔流血,右眼眼皮下裂开口子,整个面部皮内有暗红色的淤血;他的上衣往上撩开一小部分,能看到刀口尾部,右腰部皮下能见大片暗红色淤血;他穿的深色裤子上,留下了几个灰白色的脚印。周阳说,那是父亲被执法队员脚踢、踩时留下的。可见当时的执法行为绝非一般的制止或纠纷,这样

地摊对付城管的绝招秘籍

很多新手想摆地摊,可又都害怕城管,那么怎么办呢?其实城管也不是那么可怕,找准了方法,还是可以避免被罚款和没收货物,当然,如果可以,最好摆地摊不要选择有城管的地方,如果实在没办法,只能在有城管的地方摆的话,那么请看一下下面的高招,你一定会用得上的,对付城管绝对是没问题的! 一定要在那里摆的话,最好摆一些小物件,用一块摊布可以卷起来就跑的那种,还有选择中间的位置,这样有城管的话,首选会是前后的摊主先发现,等有动静,你在中间,城管还来不及跑到你的跟前,你已经可以开跑了,如果不幸被收了货物,可以用同情法,说你是学生,家里非常贫穷,家里实在无力给你交学费和生活费了,你才不得下出此下策来摆地摊的,而且连手头的货,都是找同学借钱来进的,然后出示学生证(这个证件可以作假的,借一个,或者去仿一个),希望城管叔叔能宽容一下,反正说得越可怜越好,尽量博取城管的同情心,一般只要不是心太硬的城管,基本都会放过的,这招对看着比较年轻人比较管用。 一直以来,城管都是摆摊一族遇到的最大“障碍”,对于新手来说,这几乎是不能逾越的一条鸿沟。但久经风雨,便能百炼成钢。 一、开溜。看见了就跑。因为摆摊都是一些小货品,收起来方便,大多数时候都还是跑得了的。除非你反映非常慢,根本不想跑。我从开始摆摊起就在想怎么对付城管,原来用的是大胶袋,后来换成了小纸箱。出于安全的考虑,用一个纸箱把口开着,城管一来就收好放里面,抱着就跑。我卖的是椰雕,体积大所以没法用手提袋,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二、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摆摊的时候最好是站着,站的高看的远。如果城管是走路来的,那么能拿就拿,不能拿就丢,先丢掉等下再去捡,多少都捡回来一些。人不要走远在安全距离即可。如果是开车来的话,发现目标,赶快收摊,转移阵地。不要等车到你旁边了,想收时再快有时也来不及。 三、选择好的摆摊位置。摆摊位置也很有讲究,最好是中间或前面有两三个摊位。城管一般四人一组,有一个是开车的一般不下来,另三个人会下来,但由于坐的位置不同,一般最先下来的是两个。如果你能在前面两家被收的情况下,有很大可能跑掉,一般城管不会到你手上去抢。 四、装可怜。如果你没来得及跑掉,东西不幸被收,你就大叫“抢劫”。呵呵,不过这招我没试过。有时这样喊也有用处,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用。城管也是混口饭吃,所以在收了你的东西还没有放上执法车的时候,你就装可怜,在城管面前说说好话,把自己说得可怜一些,女生的话掉两滴眼泪,男人没办法,嘴软点就行,一般都可能过关。如果东西放上车了,只能自认倒霉。 五、摆地摊最好准备一块地摊布,不要用桌子。因为用桌子被城管收走的机会太大了。用一块布放地上,东西不要摆多,要保证在四个角对折的情况下,东西不掉,而且能在十秒钟内完成收捡,因为情况紧急呀!没事在家练练,看看地摊布上放多少东西不掉又好收。有很多摆友,在布 上穿上绳子,这样更方便。 六、交钱。实在没有辙,又想拿回东西,只有选择交钱了。一般在长期占道的地方是可以交保护费的。要是你觉得交了钱取回的东西值,就带点钱到城管办交了就OK了,大多能拿回来的。 总之,能躲就躲能逃就逃,希望咱们的地摊做大、做强,把地摊摆到国外去!

我对城市综合执法的认识和看法

我对城市综合执法的认识和看法 摘要:上节课中张北赢老师给我们讲到关于城市综合执法的理论,以及在综合执法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其中城管暴力执法的问题最为突出。以下是我对综合执法的认识和思考。 关键字:城管问题原因事例 一、什么是城市综合执法 课本中讲到城市综合执法是指一个行政机关或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根据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国务院授权的执法范围,相对集中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道路、规划建设、公安交通、工商摊贩管理等多部门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的一种行政执法制度,其涉及的是以市容市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城市综合执法的范畴所涉及的领域是以城管、城建为基础的跨行业综合,即城市建设和管理系统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工程、环境保护、园林绿化、规划建设、房屋土地、城市公用等专业执法资源全部或部分集中,此外,对跨行业,涉及工商、公安管辖的无证设摊、易地经营、占路堆物、静态交通管理等违法行为,适度集中其对应的部分或者全部行政处罚权。 二、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应当解决的问题 1. 相关法律保障机制不健全 到目前为止全国还没有一部关于城管执法的专门法规,现在城管执法的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城管执法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明显不足,城管执法主体在执法过程中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它不仅面临着执法相对人的质疑,而且在与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也处于“弱势地位”。同时,也没有法律对城管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法定职责以及履职范围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城管执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市容环境到工商管理,从城市节水到公安交通,几乎无所不包。在处罚的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城管的自由裁量成为主流,而在做出处罚决定之后,又缺乏有力的救济途径,立法的真空是恣意行为的罪魁祸首。此外,缺少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得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被城管执法者任意使用,这就使城管执法方式简单化、粗暴化,增大了城管暴力执法发生的几率。

行政案例分析答案详解

行政案例分析答案详解案例1 贫困县的“摆谱症” 本案例反映了贫困县铺张浪费,没根据行政的具体经济与社会环境,高调消费的行政现象。 摆谱症就是摆阔绰,讲排场,爱面子的浮躁做法,这件事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行政风气不良,行政道德失范,监督机制不完整,考核体制不健全等。 基本举措:大力整治官场浮夸风,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评估体制;完善干部任用体制;加强监督,完善监督体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整风运动,改造官员的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章行政价值与目标 案例1 消费者维权行动的无奈 本案例反映了:消费者所买热水器爆炸,想维护权益但被高额检测费吓退。 属于政府的一个下属部门,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得不到保障,质量检测费用太高。 可能的举措:法律上的维权保障,建立相应的机构管理维权事宜;加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观念;完善质量认证体系,从源头上打击伪劣产品等。 第三章行政功能与职能 案例1 广州不明病毒危机 1政府职能行为的发生是从社会问题着手,解决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发展问题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但政府还要管理好政府本身的问题,主要解决因素在于社会行政的目标,行政价值,社会问题的影响范围。可控制度等。 2广州市政府,卫生厅,都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了非典有关问题。稳定了民心、应对公共卫生危险事件。得到初步效果,恢复了社会秩序,担任然需要加强管理。毕竟让谣言占领了三天,造成一定的损失。 3当公共危机来临时,如本案例中的卫生事件。政府应在第一时间解答有关问题,避免谣言 漫延,维护社会秩序与安定,稳定民心,加强管理。提高应对危机的效果。取信于民。 第四章政府间关系 案例1 武陵源规划困局 1纵向上关系构成:中央与地方关系:地方政治间纵向关系。横向上关系构成;竞争与合作。地方政府间为处理某一共同问题而形成合作,基于协议而形成合作。以协议的形式而形成合作关系。基本要求。地方服从中央的领导,各地区政府间相互合作。协调发展。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发展服务。 2本案例主要涉及两大政府。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属林业部。武陵源区政府属地方政府部门,武陵源区政府属地方政府部门负责城市建设规划,张家界森林公园管理处应服从地方政府整体规划发展。 3各部门不配合会是政府工作不能有效运转,受到阻碍。应加强部门间合作,共同为地方经济发展做贡献。为不能就各自利益而相互冲突。 案例3 浙江“强县扩权”改革进行中 1政府间行政关系改革。减少行政审批。简政放权。 2改革动机就是为发展经济,调动县级的行政积极性,提高行政效能与效率。动力来源于领导的行政理念与意识,企业社会等经济发展的需求,财力,权力与利益的占有欲。 3发展趋势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这就是加强法规政策的建设,加强权利的制约与监督。 第五章政府与社会关系 案例1,村公章的集中保管实验 1上下级的纵向关系。 2集中管理。合理但不合法,集中管理印章的目的是为了跟好管理。防止村委会滥用公章而违法乱纪,但集中管理不符合印章管理的法律法规。3我国村委会与镇政府关系,始终是权力的角逐,反控制与控制关系,山西莱西市R镇将走上规范化的管理。做到合情合理的管理村委会的印章。 第六章政府与企业管理 案例1 “常乐”申办定点屠宰场受阻记。 1政企关系现象,政府管理不该管的事。2.常乐是民营企业,肉联厂是国营企业,贸易局是肉联厂股东,又是市食品企业的公司的主管部门,

出现暴力执法的原因

一、出现暴力执法的原因 近年来,伴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推进,城管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取得很大成就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足和问题,尤其是城管暴力执法的现象频频发生,不仅侵害了相对人的利益,也严重的损害了城管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甚至引发暴力抗法等事件,将矛盾激化和扩大,影响社会安定和谐。暴力执法的成因分析: (一)城管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城管队伍中有复员转业军人、有通过考试进来的大学生和其他行业人员。除正式城管之外,在发展过程中,城管部门又以“人手不够,力量不足”为由大肆招收编外的“协管人员”,壮大城管队伍的同时,也导致目前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着一些素质较低的人。我们的执法队伍构成复杂,其中一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基本素质培训,并且有些执法人员公仆心不强,法制意识淡薄,作风不正派,这一方面是与我们“重使用、轻教育”的观念有关,另一方面也间接助长了部分人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方式单一、粗暴,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也严重损害了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加上受传统的行政执法价值导向影响,城管护国家利益,损他人利益;以权利本位代替以民为本;以己行为视为法律代言,片面追求执法效果,忽视民众利益,从而粗暴执法、不忍他人旁言。也正是以权在上,没有培养起“以民为本、爱民福民”意识。

(二)城管执法方式单一、粗暴 城市管理是一项复杂的过程,既要使城市整治有序,又要使城市群众生活方便,需要城管对此进行统筹兼顾。而在长期以来片面强调城市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城管执法面临的治理问题也越来越多,例如:交通问题、乱搭乱建、小摊小贩等,这些问题都增加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而相对应的,相关法律规定城管只有罚款、暂扣物品等简单的手段,使城管执法队员可供执法的手段过于简单,但城管执法又为了依法办事,往往对违法行为采取“运动战”“大兵压镇”的方式进行,如此机械地适用法律,往往无法形成长效地得管理机制。这种以处罚为主的治理手段很难使被管理者心服口服,被处罚的群众不但会叫屈喊怨,而且也不会对法律产生敬畏的思想。另外为了增加执法的威慑力,各地执法局往往采取只罚款不纠正的方式,如此,只能短暂地解决城市问题,没有从源头上予以防治,犹如“拔草不拔根,春风吹又生”,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且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三)城管队伍监管不力教育不严 少数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素质低下,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法治观念淡薄,群众观念淡薄,以及对少数执法人员教育不严、管理不严、监督不严等问题。城管队伍存在“教育不严、管理不严、监督不严”的问题。特别是在协管队员人数越来越多之后,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城管执法力量普遍不足,大规模招收协管队员。协管队员多数属于聘用制,待遇低,流动快,难于管理。协管队员不遵守规章,也是违规执法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城市管理辅助执法者试题

案例分析题(不定项选择题) (一)关某系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A省B市C 区路段设立的交通检查站时,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某向关某走过来,当场扣押了关某的货车,并派穿着便服的人员将关某的货车开走,车上还遗留关某的手机和钱包。关某向宋某索要手机和钱包,宋某予以拒绝。宋某当场递给了关某一张处罚决定书,并对关某说:“先交50块钱,再说。”关某接过处罚通知书,见上面印着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50元。决定书上印着A省B市C区交通管理局的印章。关某问宋某:“为什么罚钱?”宋某说:“你超载”。关某辩称:“我只拉了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某不耐烦地说:“让你叫你就交,啰嗦什么?”关某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宋某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交50元。 1.关于该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宋某对关某当场处罚50元,符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规定 B.关某抗拒执法,宋某对关某加重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C.宋某对关某当场处罚50元,处罚力度过轻,应加大处罚数额 D.宋某对关某进行处罚决定前没有进行调查取证,所做出的处罚决定不合法 2.宋某扣押关某货车的行为,属于() A.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处罚 D.证据登记保存 3.关于宋某扣押货车的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宋某扣押货车,及时制止了关某的违法行为,是合法的 B.为了保证扣押财物的顺利实施,执法人员可以临时委派穿着便服的临时人员实施 C.在紧急情况下,扣押财物的行为可以由一名执法人员实施 D.宋某扣押了和案件无关的当事人的手机和钱包,是不合法的 4.关于该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宋某没有告知当事人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行政处罚不能成立 B.宋某实施处罚时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因关某的申辩而加重了对其的行政处罚,是不合法的 C.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D.宋某在作出处罚时,没有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人员的身份是不合法的 5.关某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关某可以向B市交通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 B.关某可以向B市C区交通管理局提起行政复议 C.关某可以在对行政复议不服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关某可以直接向B市C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某市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扣押了摊贩张某的三轮车,张某取回车辆时发现三轮车已经被砸坏,于是要求

城管综合执法的困境和对策

公共行政学课程论文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专业:行政管理 班级:行政1301 学号:1320100416 学生姓名:周柏成 授课教师:张丙宣 二○一五年六月

城管综合执法的困境和对策 (1) 一、城管综合执法 (1) (一)概念 (1) (二)历史 (1) (三)现状 (2) 二、问题 (2) (一)权责不明确 (2) 1. 两权分离 (3) 2. 法律界定 (3) 3. 职能混乱 (3) (二)制度不合理 (3) 1. 权力配置 (3) 2. 资源配置 (4) (三)执法不文明 (4) 1. 政府管理理念落后 (4) 2. 执法人员素质偏低 (5) 3. 监督体制尚未完善 (5) 三、对策 (6) (一)明确权责 (6) 1. 赋予城管部分许可权 (6) 2. 界定城管职责 (6) (二)完善制度 (6) 1. 整合行政资源 (6) 2. 减少权力交叉 (7) (三)文明执法 (7) 1. 转变政府的管理理念 (7) 2. 行政执法责任制 (7) 3. 调高执法人员的素质 (7) 四、参考文献 (1) 一、

城管综合执法的困境和对策 摘要:近年来,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屡见不鲜。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在我国经过了十几年的发展,慢慢的开始显现出其在诸多方面的问题,权责不明确,制度不合理,执法不文明,这些从根本上对城管制度提出了挑战。这些问题背后都有其存在的内在原因,我们弄明白这些原因后,就可以对症下药,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执法;管理;监督 一、城管综合执法 (一)概念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标志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的建立。 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指将若干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有关行政机关不再行使已经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的法律制度。在我国,目前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没有较大意义上的区别,虽然在2000年,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今后不再使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概念,统一使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并在全国推广试点工作”,但是由于两者之间至今没有完全区分开来,所以我们一般把两者等同使用。综合行政执法也就是将若干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而这一行政机关往往就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城管”。 (二)历史 第一阶段:建立阶段 1996 年《行政处罚法》颁布。1996年4月15日,国务院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根据本级政府或者本部门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承担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工作。”国务院法制办在1997年3月7日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函》中提出的试点方案,在宣武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组建并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至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正式进入实

关于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若干思考

——关于城管执法中存在问题的若干思考 汪心怡 城管执法一直以来都是政府公共职能的热门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更体现了当地政府对于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态度,城管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今年8月至10月,我通过在上海市绿化市容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实习,让我对城管这一特殊的行政执法机关有了更多的接触,在接触受理投诉的过程中,对城管执法行为不规范、城管不作为现象等,市民颇有怨言,因此,我希望通过更深入的调查对城管执法如何合理化、人性化予以更多的关注。 关键词:城管执法政府职能缺陷改进 一、调研目的: 一直以来,关于城管执法方面的负面报道层出不穷,“湖北天门企业家拍摄城管打人遭群殴身亡”、“北京一老教师斥责城管队员野蛮执法遭暴打”、“西吉城管人员当街围殴记者,城管队长带头”等一系列关于城管暴力执法的事件屡有发生,究竟城管执法部门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改进,值得深思。城市管理执法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弊端,许多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城管执法面临着严重的现实困境,在其中关于执法时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矛盾冲突尤为明显。因此,我希望通过调研查找城管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此为切入,寻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思考如何能改善城管执法的弊端,提升城管执法工作的效率,在真正意义上能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二、调研时间 2010年8月——2010年11月 三、调研报告: 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针的实施,我国各项法治事业突飞猛进,但是必须看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作为政府城市管理方面的形象代言人,无疑使其成为了的焦点。 一)、城管的定义

城管执法案例

本报12月27日讯(记者赵英明)市城管警察支队今天宣布,今年城管警察共有效制止妨碍执行公务行为910余起、1900余人次,刑事拘留2人,劳动教养1人,治安处罚30人(其中治安拘留8人、治安罚款13人、治安警告9人)。 城管警察支队同时公布今年城市管理十大案例: 一、无证三轮车主辱骂执法队员 1月18日上午10时,槐荫区城管执法局执法七中队在经十路儿童医院附近,发现慢车道上有两辆带篷机动三轮车无证经营且乱停乱放,依法对其清理时,两车主史涛、史雨辱骂执法队员,被分别治安拘留7天。 二、占道烟花摊业户拒不服从管理 1月22日,历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全福立交桥路东,发现一卖烟花爆竹的业户违章占道经营,破坏市容环境卫生。对其清理时,业户陈长生拿起铁锨打伤执法队员头部,被治安拘留3天。 三、奶行打工人员妨碍执法 1月26日12时,市中区城管执法队员发现梁庄大街一家奶行违章占道经营,依法对其占道经营物品没收时,奶行打工人员于福明强行冲上执法车抢夺被没收物品,随后又站在执法车前阻止车辆通行,被罚款200元。 四、占道摊贩打掉执法队员眼镜 3月14日16时,槐荫区城管执法队员在省立医院附近发现一占道卖水果的摊贩。依法对其清理时,摊主韩智斌动手打掉一名执法队员的眼镜,被治安拘留3天。 五、烤肠摊摊主躺在警车前撒泼 3月24日12时,历下城管人员和警察在东门小商品市场西侧清理一卖烤肠摊位时,摊主程善芳谩骂、推搡执法队员和民警,用左拳将一名民警左脸颊打肿,随后在警车前撒泼,引起百人围观,被治安拘留7天。 六、快餐馆老板及雇员妨碍执行公务 4月6日8时,槐荫区城管执法局营市街中队在经六路延长线,发现“金金”快餐馆占道经营,违章摆放广告牌。对其整治时,老板刘淑香及其雇员张明拒不服从管理,妨碍执行公务,被分别罚款200元。 七、烧烤摊女业主谩骂执法队员 5月13日晚,历下区城管执法人员发现千佛山西路一业户在店外经营烧烤,占据人行道,污染周边环境。依法暂扣其经营工具时,女业主汤广红抢夺经营工

从“城管与小商贩”冲突浅析城管执法

从“城管与小商贩”冲突浅析城管执法 摘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演进,城市人口剧增的今天,城管执法机构在城市美化方面做出的贡献是举足轻重的,城管人员这个被人们熟知的执法者在其中起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然而,流动小商贩这种经营模式严重影响着城市建设、城市环境卫生和城市形象,城市执法者与小商贩之间的矛盾冲突常常导致暴力执法与暴力抗法。通过“城管与小商贩”冲突映射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相对人的矛盾,进而探讨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与其根源,并从中寻求解决措施。 关键词:城管执法、矛盾冲突、现实困境、对策 一:城管与小商贩: 《印度媒体》认为城管的主要任务就是驱赶街头无照商贩,以及检查各类许可证①。如今常见的城管,是指综合执法权改革下产生的城市管理领域的综合执法部门,其名称以及组织也因地而异。有的地方叫综合执法局,有的地方称为城管监察支队。 小商贩指的是:由于文化水平较低、欠缺一定的职业技能,又无支付高昂固定商铺的能力,故只能从事诸如摆地摊、卖杂货、擦皮鞋、用小推车买早点等技术含量很低的职业,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 2009年5月16日,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两名,重伤一人;2012年1月9日,广州城管殴打刘武秀夫妇,致受害人左手无名指骨折;2013年7月17日,湖南莲塘村瓜农两口子卖西瓜,丈夫被临武城管暴力执法打死。等等一系列事件都活生生地证明了“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不断升温。与小商贩“打交道”成为城管的“家常便饭”,躲避城管的追赶似乎也变成小商贩的本能反应。应当注意的是。城管与小商贩的问题仅是城管执法部门与执法相对人问题的冰山一角,但它也反应出城管执法的现实困境。 二:城管执法的困境及其原因: 城管执法,起源于1996年10月1日生效的《行政处罚法》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它把原来分属于环保、环卫、规划、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分割出来,以履行城市管理中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职责,完全对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维护城市管理秩序的任务②。 城管执法实行以来,理论界和实务界都给予了较高评价。但是,管理执法仍面临着严峻的现实困境:一方面,城管执法因多是针对执法相对人的违章违法行为,执法手段以处罚为主,这直接损害了执法相对人的利益,因而他们抗法甚至是暴力抗法,公众处于同情弱者的心理,也对城管执法不部门不满;另一方面,城管执法部门面对执法相对人的抗法甚至暴力抗法,有时又不得不野蛮执法。因此,在我国城管执法领域出现了执法“失灵”。追本溯源,城管执法陷入执法“失灵”困境的原因在于: 1直接原因:城管执法主体不文明执法行为。 ①.https://www.360docs.net/doc/d311460105.html,/link?url=QM-6YO7KlOMbFl_8eHU4bjXOH2jgxYykHPmpYvNeBjOZuOtp7AaiOzaFT dU6kbYq ②李亚丹. 浅析城管与小商贩冲突的根源及解决之道[A]. 成都: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0年

城管执法单位2020年度工作总结

城管执法单位2020年度工作总结年是飞速发展之年,也是城管执法局组建新队伍、推进新实践、展示新形象、开创新局面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现市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三大战略”目标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开创与建设现代化大城市相适应,具有特色的城管行政执法新体制、新机制、新理念这一中心,致力夯实基础,稳步推进,锐意创新,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城管执法工作揭开了新的篇章。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宣传引导,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增强市民城管法制意识上 城市管理单靠城管执法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关健在于形成良好的城管执法社会氛围。为此,我们高度重视执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咨询服务、对外论坛、公益广告等多种互相交流、理解的渠道,发动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城管理中。 (一)多措并举,营造氛围。市、区执法局组建后,及时成立了由局领导挂帅的对外宣传教育小组,建立起信息员网络及与新闻媒体的“互动”联络机制。采用多种形式营造氛围,促进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上路执法前,我们与市委宣传部、禅城区政府和电台、电视台举办了“共同维护美好家园——城管与市民心连心”的“城管论坛”活动,充分听取市民的意见,让市民参与决策,把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愿望与要求融进城管执法的实践中,拉近了与市民的距离。正

式挂牌上路执法当天,与市政府新闻办联合组织省、市40多家新闻媒体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并在挂牌仪式后组织媒体对执法人员上路巡游展示形象活动进行了系列报道。 (二)借助载体,广泛宣传。在市、区局两级网站开设“政务动态”、“网上办事”、“投诉咨询”、“专项整治”等十多个栏目,创办执法《简报》等,同时印制大量的宣传单张由一线队员上门派发,并投入5万多元制作了四套城管法规公益宣传广告片,分别在电视台和五区有线电视滚动播出,开辟了报刊宣传专栏,联合《日报》在民生版定期推出《共建美好家园》栏目,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和普及城管法律知识,形成了以电台、电视、报纸和自办《简报》、网站、传单为载体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宣传阵地,针对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将执法职能、方针政策、城管法规、执法程序和处罚标准等内容向全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三)方式多样,贴近群众。上路执法的第一个月,我们在适应期开展了“宣传教育月”活动。市、区执法局分别在市、区主要街道、广场设置宣传咨询站点,向广大市民派发《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和城管执法宣传手册,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多份,接受市民咨询近万人次。在省、市新闻媒体组稿700多篇进行法制宣传;利用电台、网站与市民直接对话,提供执法咨询和服务,年底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民生报道互动单位”。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市民投诉;9、10月份,通过报纸、网站组织了“华法杯”城管法规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共收到答卷5000多份,在抽奖与咨询现场,市民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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