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英语教程(宋雷著)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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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英语教程

——宋雷著唐碧清译

Lesson 1 法律体系的基础

A.主要分类

法律是一国公民借以规范(regulate)他们与其他公民以及与国家发生关系的行为的规则总称(the set of rules)。

英国没有成文的规则总称,一项行为是否被认为与法律相符(in conformity with)由有关法律依据(authority)加以权衡。也许是制定法(statutes)(比如说王室公告或者议会法令),法学家的论述(像英格兰的布莱克斯通或者苏格兰的stair),或者既决判例的汇编(reports of decided cases)。如果这些都不符合情况,法官会通过分析以往在相似情形下作出的判决来做出他自己的判决。

法律的基础,按照历史的顺序是:

(a)普通法(common law)

(b)判例法(case law)

(c)制定法

普通法:当英国的法律体系开始成形时,法官被委派执行(administer)“法律和王国的习惯”。他们在普遍习惯的基础上制定他们自己的规则和原则;这类法律被称为“普通法”,与特别法或者特殊法形成对照,比如说教会法或者地方习惯。

苏格兰的普通法与英格兰以及威尔士的普通法非常不一样,因为古老的差别被1707年的联合法保存着,在这种情况下保留了它自己的法律体系。

普通法的特征是它成长于法律人所记载的司法判决,而不是基于确定的制定法(enactment)。它通过审查过去在相同情形下作出的判决,通常被称为“判例”(precedent),从而得到执行,并且在此基础上得到普遍适用的判决。

判例法:判例法是普通法随着时间的发展而引起的(bring about)。汇编存在于首创的案例中有记录的对律师有意义的关键点(reports exist of leading cases raising points of interest to lawyers)。这些汇编记载了法院发现的事实,提出的争论以及法官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这些判决所依据的原则约束着所有更低级的法院(lesser court)。因此,上议院,法院体系的顶点,于1861年决定它不能推翻它自己做出的先前判决,所以上亿元的判决对所有法院都有拘束力。高院的判决拘束郡法院(county court)。但其可以被另一个高院不予采纳以及可以被上诉法院推翻(overrule)。

制定法:最早的制定法是由王室在议会的同意下制定的。之后,随着议会权威的建立,新法的制定或者现存法律的修改都有法规或者议会法令完成。随着

1832年制定的改革法变得越来越重要以及首要贡献者对于我们的法规(chief contributor to our set of rules)。

制定法包括王室公告;部长在被授权的情况下做出的命令,这也被称为行政性立法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或者其他有制定权的主体制定的法律文件。

一部打算适用于全英国的制定法将由英国法律起草者进行起草编纂。但是因为这部法律也将适用于苏格兰,所以它必须与苏格兰的法律和司法实践保持一致(bring into line with)。这通常由不完整的语句,经常是依据解释性的语句来完成,它规定了适当的苏格兰法院以及相应的苏格兰法律术语(legal term)。

无论我们求助于我们法律体系中的什么法院,权威的法律渊源都仅限于制定法和判例汇编。杰出法学家的著作常常会被法律争端所引用,但这仅仅是作为法官的辅助手段,它们没有法律效力(force of law)。

法律的两个主要分支是刑法和民法。但是刑法和民法也相互交叉;许多诉讼不仅仅是受害者有权因其个人的损失而获得赔偿的“过错”,而且也是罪犯会被以国家的名义起诉或者处刑的“罪行”。

B.刑法

刑法,顾名思义,用于处理被视为危害整个社会以及危害王室的罪行。因此一个刑事案件也被称为“国王或者女王对抗某人(so-and-so)”,并且它采取诉讼的形式来对抗所谓的侵权人。

英国的刑法被分为“叛国罪、重罪和轻罪”以及有争议的被称为“即决犯罪”的第四种分类。重罪是这些罪行中早前就设定了死刑的刑罚,以及直到1870年,增设没收罪犯财产的刑罚。轻罪是指那些除了普通法或者制定法规定的叛国罪或者重罪以外的、违反了刑法规定的犯罪。它们包括了从诸如伪证罪这样严重的犯罪到轻微违反地方法的犯罪行为。今天,这些区别与过去相比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法律要求一名普通公民在他看到某人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将其抓住。“追捕重犯”,就像短语说的一样,没有逮捕令而实施逮捕行为是有必要的。

证明责任

在法庭上证明责任在于检方要证明他们的案件;当案情需要解释时他们通过提交到法庭的证据说明案情,被告方没有义务说明任何事情或者解释针对(make against)他的指控。但是他必须通过申辩“有罪”或者“无罪”来回答指控。被告被完全推定无罪知道其承认自己的罪行或者对他的有罪证明超越合理怀疑。

虽然起诉是以王室的名义进行的,但是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起诉大多掌控在政府手中。一份检察官诉状(书面的或者口头的)被放置在犯罪所在地(an offence has been committed)的治安法官面前,如果满足合理的依据,治安法官会发布传票,通知被告方出庭应诉,或者在一定情况下签发许可证对其进行逮捕。

如果一个人被逮捕,除周日外,他必须在24小时内被带到治安法官面前。如果在该期间内无法做到,他必须被保释(bail)。必要时政府将合法出庭。

检察长

大量的犯罪案件或因为重大或因为复杂,必须报告给检察长。他有权支持或者反对起诉。此外,在谋杀案件、谋杀未遂案件或者其他严重的犯罪,以及在适当情形下政府部门交付的案件、他认为他的介入是正当的重大疑难案件,检察长有提起公诉的职责。以这种方式处理的案件的数量一年大概1000起左右。在先行调查和证据搜集完成之后,案卷会被提交给检察长。

但是,对于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检察官来说,基本原则是对每位进行诉讼的公民敞开大门。当一位警察作为一名公民提交他搜集的主要信息时(when a policeman lays an information he does so basically as a member of public)。

除了那些有警察提起的案件,每年还有几千起由政府部门以及有自己的法律部门的地方权力机关提起的案件。

但是也存在被称为“自诉”的案件,即由受害人或是因为警察不提起诉讼、或是因为他认为自己能提起更有力的诉讼而自行提起刑事诉讼程序。提起这类案子的行为,即使在最有利的情况下,也必须包括控方律师的费用,因此除非有巨额利益,比如说由大型企业因侵害行为干涉到其生意而引发的案件,否则自诉是很罕见的。

苏格兰的差异

在苏格兰警察不会像检察官般行事并且他们也没有权利(title)这么做。这种职责主要由刑事部官员承担。刑事部官员的长官是总检察长。他的代理人是副检察长。此外他还会任命一批在处理某些刑事事项时予以授权的总检察长助理。每一个区都会有一名诉讼检察官,除了调查之外他还有义务在基层法院进行诉讼。诉讼检察官是总检察长管辖之下的公共官员。

在英格兰,由警察执行先调查程序,然而对证人的第一次审查却在治安法官面前公开进行,在苏格兰这是由检察官在私底下进行的。在他的办公室连续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后,检察官将其报告给爱丁堡的刑事部,由其决定犯罪嫌疑人是否应当接受审判。在高等刑事法院进行的诉讼由总检察长或者其代理人进行。

自诉是有可能的,但是很罕见。像英国铁道部门和郡法院这类公共机构也许会根据其施行的制定法起诉。这类诉讼被认为代表公共利益。在没有总检察官或者高院的同意,或者在少数严重案件中诉讼检察官的同意的情况下,私主体是不能起诉的。

另一个不同是在苏格兰的刑法中,介于有罪判决和无罪判决之间的第三种裁定“无法证明”是有可能的。它相当于免责,并且不得再就相同的指控进行审判。

C.民法

民法注重于维护私主体的权利以及救济私人过错,这种过错也许是也许不是犯罪。大量的民法执行工作都与违约有关,包括债务;侵权(这是指民事过错造成的损失是可以弥补的,比如诽谤、教唆、妨碍或者补偿是可主张的案件);财产关系(比如说破产、公司清算以及遗产管理);以及婚姻案件(离婚和分居)。

在英格兰这些是基于普通法;苏格兰保留这分离的体系,这种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像其他大陆法系国家一样是基于罗马法,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基于教会法。在苏格兰,侵权法(tort)也被称为侵权(delict);与英国法系主要的不同还在于土地所有制、非法侵入和婚姻。

Lesson 2 英国法的渊源

英国法有许多背普遍认可的渊源。一些比另一些更加明显。因此,“女王参与议会”(下议院、上议院以及国王)是现代英国法的一个主要渊源。立法提议被呈献给下议院和上议院,并由其讨论和表决通过,最后得到国王的同意并因此成为立法(制定法或法例)。毫无疑问判决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因为英国法律体系很大程度上就是基于作为将来判决的指导的先前法律案件的判决。但是明显的英国法渊源比较少。有一些是直接渊源,比如说在一些情形下欧盟为英格兰制定的法律。其他的则更加间接,因此特殊贸易习惯也许会被法官并入法律当中或者国际法(国家之间的法律)也许会成为国内法的基础。

上述的所有内容都是法律规则的渊源。“法律规定”这一术语如何确切定义,是法哲学家们经常辩论的问题。通常来说,当这类术语被用于表明行为的特殊进程应当或者不应当被遵守。法律规则据说是有约束力的。这意味着他们是否不会遵循一些在法庭上可能发生的行为。。

议会

议会创造法律但同样的并非所有的法律都由议会创造。特别是有必要区分不同层次的立法。

大多数人熟悉的立法是制定法。议会中的法令提议成为了法例。这些法例要么是普遍适用的要么是适用于个案或者地方。所有的这些有时被称之为一级立法。普遍适应的法例适用于法律体系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地方。在这种情况下铭记英国有数种不同的法律体系是很重要的;一种是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法律体系,一种是苏格兰的以及一种是北爱尔兰的。一项法规中规定的一个法律规则只能被另一项法规修改,任何法规,无论它看起来多么重要,都能被其他法规以相同的方式进行修改。

有些法令适用于所有法律体系,许多只适用于其中的一个或两个。个案和地方性法令要么适用于特殊的主体,要么适用于特殊的地域。因此在离婚成为普通

法的一部分之前,通过议会法令进行离婚也是有可能的。地方立法中最常见的例子就是适用于个体城市的法律。莱彻斯特的法律有时和伦敦的法律并不一样。普遍立法比个案和地方性法律更加普通。

大多数立法包括关于人们应当如何行为的直接说明或者指出一定行为的后果。比如说,一项法律也许会定义一项犯罪并指出这种犯罪的刑罚。有时议会不能明确决定在特殊情形下法律应当是怎么样的。也许是没有必要的专门知识或者或者是这个地区需要经常的变动。在这种情况下,议会会授权某个主体在适当的区域内制定法律。这种权利常常被授予政府机构或者地方权力机关。这是受权或者二级立法中最常见的例子。被授予立法权力的个人或机构,不能像议会那样,对任何事情都有立法权。法律(有时被称之为母法)会决定哪些地区可以制定法律,也许会规定该法律的一些内容(content),但法律的细节将会留给被授予立法权的人或者机构予以制定。许多授权立法被当作行政条例公布。尽管人们通常不知道这种类型的立法,但它很重要,影响着大多数人的生活。比如说,许多社会安全体系的基础就是授权立法。

最后一种我们必须考虑的立法类型是由国家机构和主体例如税务局、DSS和劳工部制定的指令、通告和指导文件(directive、circular、guidance note)的范围。这些文件中的某一些约束着以特殊方式从事一定行为的人们。许多没有法律约束力。他们不像制定法或者行政条例那样对人有强制力。尽管如此,这样的文件也常常具有影响力。在实践中官员收到这样的文件也常常会按其指示的那样行为。因此我们必须将它们都认为是一种立法形式。

法官立法(判例法)

并不是所有法律规则都规定在议会法令或者其他一些立法为文件中。大量的基本规则存在于法官在法庭上断案是做出的陈述。一项规则在法院判案的过程中而不是立法,这被称为普通法规则。普通法规则和制定法规则具有同等效力。

英国法中许多重要的领域,比如说合同、侵权、犯罪、土地法和组织法,都有他们的普通法渊源。尽管许多普通法规则已经被制定法补充或替代,但一些最早的普通法规则依然存在。普通法规则在今天依然被创造,尽管作为新的法律规则的来源,但其已经不如制定法重要了。严格来说,普通法这个术语已经被定义为完全由法院判决发展而来的规则。它们不包括法官在解释制定法时创造的规则。判例法这个术语涵盖了所有类型的新规则。

对判例法的应用最简单的理解就是,当法院最近处理的问题在之前类似的案件中曾经出现过。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看看早前案件的判决中是否存在可适用的规则。然后他们会决定他们是否必须或者应该使用这些规则。因此关于保存的过去法院的判决和司法判决精确而全面的记载就尤为关键。因此大量且多样的判

决的重要性就可以被理解了。任何进入英格兰法律图书馆的人很难不因法律判决项目下材料的数量而感到印象深刻。一排又一排装订好的卷宗,包含了上千起案件的判决,支配着任何主要的英国法律图书馆的所有权。

案件在法院上被判决。不同类型的法律争端在不同的法院上被判决。有时一项法律争端是有可能被呈现在两个或者更多类型不同的法院中。在一些情况下,一个法院作出的判决是有可能在另一个法院被提起上诉的(appeal against)。有些法院只受理上诉。

并不是每个案子中的每份判决都同等重要。它们作为对未来审判活动的指导的分量由两件事情来决定。一是判决案件的法院的层次。在英国法有一项原则是先例的判决体系。在该体系中,上级法院做出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具有拘束力。

最高的也是最重要的法院是上议院。上议院和上诉法院所审案件的结果通常会被完全记载在法律汇编的的系列当中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其他法院的判决,只有在编辑汇编的人认为它们重要时才能被收录进来,否则低等法院的案件将完全不会被记录。

尽管一个先例是有拘束力的,但是也只有判决中的一些部分才是重要的。律师区分判决的两个部分:判决理由和附带意见。最简单来说,判决理由是判决中必不可少的说理部分,目的是为了在判决前确定在该特殊案件中的问题应适用的法律。在体系中就是这部分对其他法院具有拘束力。附带意见,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是用于描述判决的提醒的术语。这些没有拘束力但可能有说服力。当缺乏有拘束力的判决理由时,法院也许会被附带意见所影响。这两个术语通常被简称为判决和陈述。

因此,当问到从影响未来判决的的角度来看一项特殊的判决是否重要并因此在特殊问题中代表一国法律时,我们需要同时站在在作出判决的法院的角度考虑其重要性,以及考虑该案件的判决理由是否足够清楚并与后案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有关联。对判决理由的识别并不通常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先例的判决理由中可能或者应该当具备的价值到底是什么,这在学者中有很大的争议。有些学者,虽然承认在判决中可使用如判决依据和附带意见等术语,同时也承认至少有些法官认为自己是依据先前判决的判决依据和附带意见进行判决的,但认为影响法官的判决的重要因素应从食物本身的性质,如法官的社会背景、当时的经济环境甚至语言本身的特性中去寻找。

立法明确地制造新的法律规则。为了适应新的发展、新的问题以及社会价值的转变,普通法建立的规则真正地消失是否真实地发生了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传统观念是普通法规则不能改变以适应社会的需要;立法者应当通过特殊立法中的法定干预来纠正这个情况,而不是由法官来创造新的规则。立法造法,而

法官仅仅是适用它。但是许多学者和一些法官现在会争辩道法官有时不仅仅是适用显存的法律,在先例中寻找法律规则时,法官有意或无意地巧妙修改规则,因此他们做出了他们所寻求的结论。如果法官是正确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就和议会的立法者一样多(if this is correct the judiciary are,just as much legislators as parliament)。

Lesson 3 民法和刑法的比较

民法和刑法的区别非常明显并且极大的差异确实是存在的。但是大多数学生对于能发现的它们之间的相同点感到惊讶。

民法和刑法的大多数区别的来源是两者的区别目标。刑法的目的是双重的。第一,其目的在于预防社会确定所不能容忍的行为的发生。刑法的第二个目标是惩罚那些实施了社会所不能容忍的行为的人。有争议的是,(有人认为)刑法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预防犯罪行为。在这个理论下,惩罚只是作为一种工具去实现预防违法行为的首要目标。在任何情况下,预防和惩罚都是我们为什么需要刑法和刑事司法体系的关键原因。

另一方面,民法的首要目的是赔偿那些因他人行为而受害的人。有人争辩道民法的真正目的和刑法是一样的。通过提起诉讼来反对那些行为不符合社会规则的个体,民法实际上发挥着预防不协调的作用。但是,预防不良行为与其说是目的,更多的是结果。为了理解这个你必须了解民法的一些内容。

存在许多关于刑法的定义。美国英语遗产字典(1980)将其定义为“法律主体处理私主体的权利(the body of law dealing with the right of private citizens)”。布莱克法律词典第五版(1979)将民法定义为“与刑法相对照的有关民事或者私人权利以及救济的法律”。无论你接受什么定义,许多法律领域都在民法的范围内。民法中最大的两个分类就是合同法和侵权法。

合同法是民法中处理两个或多个主体之间的书面协议的分支。你也许已经缔结过一份合同了。租约、信用卡契约和参加购书社的协议都是合同。为了签一份合同,你必须有两个或者更多的人同意在未来的一项特殊行为中遵守规则。所有主题都从合同中受益,并且所有人都失去一些东西。比如说,当你同意租一间公寓,你在租赁期间获得了公寓的使用权,并且你的房东丧失了使用这项财产的权利,另一方面是房东以租金的形式得到了你的钱,并且你失去租金的价值。你承诺在特定时间支付租金,房东承诺在租赁期间让你使用房屋。在合同法中,双方的义务和责任由双方自己创造并以合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如果你违反了在合同项下你对于房东的义务(比如你比合同约定更早搬出去了),你就犯了一个称之为违约的民事错误。房东也许会因为你的违约而起诉你并获得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是损失的金钱性赔偿。

侵权法是与民事过错有关但并非合同诉讼的民法分支。我们都看过人身伤害律师的广告。这些律师就是从事侵权法领域的职业。一项民事过错,而不是违约,就被称为侵权。侵权和合同的不同之处在于在合同法中归于另一方主题的责任是有书面协定创造的。在侵权法中责任是由法律强加的。比如说,在一个派对上你被一个醉酒者扔的酒瓶砸中并受伤了:一项侵权就成立了。一方称为侵权人,该术语是用来描述实施了侵权行为的一方。但是,为什么该主体有义务不要用酒瓶砸你?你并没有与另一方达成合同约定在该种场合下他承诺不能伤害你。答案在于当有可能伤害他人或者损害他人的财产时,法律强加了审慎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在所有时间被赋予了所有人。法律要求当我们生活时我们所有人都要合理地行为。

当一个人没有合理地行为并且无意地伤害到他人,该人就要为过失侵权负责。车祸和医疗事故就是过失侵权的例子。当一个人有意地伤害另一个人时,一项故意侵权就发生了。许多故意侵权同时也是犯罪并且这一领域是民法和刑法有许多共同之处的领域。加入在联谊会上你惹你的同伴生气了,并且因此他故意用酒瓶砸你,他就同时实施了犯罪和故意侵权行为。在刑法可能会判处监禁或者其他惩罚措施时,侵权法通常只因你的损失寻求赔偿。因此,假如你花了1000元医药费来治疗你破损的鼻子,你也会得到相应数额的赔偿,但你的同伴不能因为民事侵权行为而被判处监禁或者被刑事处罚。政府会提出一项单独的刑事指控。

侵权的最后一种类型是严格责任侵权。在这种情况下,尽管侵权者已经非常审慎地行为并且不想导致任何伤害,但责任依然存在。严格责任侵权的一个例子就是爆炸。无论何时当一间矿业公司或者拆除公司使用爆炸物时,它都要对任何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负责,尽管该公司已经非常谨慎地行为了。

在一起诉讼中,损害被判定,并且赔偿一方实际损失的是补偿性损害赔偿金。补偿性损害赔偿金就像它的名字所说的那样:赔偿受损方。但是,存在另一种形式的赔偿,惩罚性赔偿。与你到目前为止所学的相反,惩罚性损害赔偿在民事诉讼中认定,并且通过惩罚那些实施了伤害行为的人来预防不良行为。在诉讼中惩罚性损害赔偿金通常由原告提出。但极少得到认定。但要因为惩罚性损害赔偿金是刑法上的概念而担心它的概念会迷惑你。它不是。实际上,很多律师主张不应当课处惩罚性赔偿金,因为其可致人两次受罚:一次是刑事法庭的定罪与判刑;再次是民事法庭判处的惩罚性赔偿金。但是,惩罚性赔偿金在大多数情况下都被最高院所支持。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惩罚性赔偿金的概念与补偿或者罚款的概念搞混。

最后,民法和刑法之间其他少量的不同还需要提一下。第一,在民法中提起诉讼的人(原告)是受害人。让我们举个例子。你去商店购物并要求收银员提供

协助,他最近刚刚离婚,看起来就像你一样。收银员马上变得愤怒并且并且把他对前妻的愤怒,通过用他正在收银的嘎吱船长的盒子砸你,都发泄在你身上。他有可能犯下了侵权法和刑法都有规定的殴击罪。但是根据侵权法,你必须自己起诉收银员以补偿你遭受的任何损失。

在刑法上则不是这样的。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地方政府总是提起刑事指控的一方。你也许常常会听到有人说他们对另一方提起了刑事指控。这是不对的。他们常常做的只是提交诉状,由政府来决定一项刑事指控是否应当被提起。这是正确的,因为违反刑法是以侵犯一国或者联邦政府的公民为特征的,并就其本身而论,侵犯的是公法,而不是私法。既然是公法,那么是否起诉的决定就当由公共官员、检察官决定。因此在上述例子中,你的联系警察或当地的检察官对收银员提起刑事诉讼。在民事案件中该案子以“公民对公民”来命名,在刑法中它是“政府对公民”。在一些司法管辖区刑事诉讼是以个人的名义进行的。在纽约是这样的,刑事案件被命名为“纽约州的人民对公民”。

以政府的名义进行的刑事诉讼与以州人民的名义进行的刑事诉讼并没有什么不同。所有国家层次的起诉都由美国的联合政府进行。要注意政府也有可能卷入民事纠纷。比如说,假如南达科他州与个人签订了一份合同,并且与该合同相关的纠纷发生了,诉讼将会在公民对南达科他之间进行。

这两个领域在胜诉要求方面也是不同的。在民事诉讼一方必须展示实际损失以获得胜利。在上述例子中,假如盒子没有砸中你的脑袋并且你也没有遭受任何伤害或者损失,你将不能赢得民事诉讼。但是,一项关于攻击或殴打的刑事诉讼依然可以进行,因为在刑法上不要求实际损失。这是因为刑法的目的是预防这种行为,而不是赔偿实际损失。反过来,有很多案子一个人的过失符合民事诉因,但是却不符合刑事诉讼。比如在一场高尔夫球赛中一个人意外地用高尔夫球砸了另一个人,导致了损害,受害方可能会因为脑震荡而起诉,但不会通过起诉认定掷球者具有恶意。不会有威慑力,因为加害方对于导致损害并没有主观故意。在大多数案件,社会认为(通过刑法)大多数责任应认定为刑事责任而不是民事责任。刑法与侵权法相比,常常更关注不道德行为。这与这两个学科的目的相一致,因为相较于过失行为,更容易阻止故意行为。

Lesson 4 刑事和民事诉讼程序

民事诉讼程序意味着在进行民事诉讼时采取的步骤和使用的方法。通常来说,民事诉讼的程序方面包括管辖权原则、诉辩状的提交、证据披露开庭审理以及判决的执行。在民法法系国家,就像民法在实体法中占据中心地位一样,民事诉讼程序在诉讼法中也同样占据中心地位。在此领域法律的基本渊源是典型的民事诉讼程序法典。现代程序规范越强调司法程序必须是公开的,对此,原则上,

对诉求的控制以及举证就应当属于当事人。但是,因为大陆法系法官广泛的监督权并且在诉讼程序中主动实施,以及公共检察官在私人诉讼中能扮演的角色,这项原则在实践中被延缓执行了。

在一个典型的民事诉讼中,诉状被提出之后,取证时期将会开始。从一开始,与普通法系民事诉讼程序的几处不同就开始出现。归纳这些差别可以发现,一方面没有真正与我们相应的证据开示及动议程序,另一方面也没有我们概念意义上对案件真正“大审”的一个高潮。更确切地说,一项民事诉讼是包括会见、听证、提出证据的书面来往、举证以及诉讼请求的做出和决定在内的一个连续的系列。在这个程序当中,法官在询问证人以及设计或调整争议焦点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尽管提问典型地由法官完成,但问题通常是当事人的律师提交的,律师有时会被允许直接询问证人。随着诉讼的持续进行,法官也许会引入新的观点,以及新的法律上的和事实上的争议,从而避免了对律师竞争力弱的一方当事人的不利。此外,法院会在其诉讼中获得一定种类的证据,比如说专家意见。既没有正式采信书证作为证据的规定,也没有任何不采信传闻证据和意见证据的规定。更确切地说,当事方在为对方提供通知和质证的机会后非正式地提交文件。作为证据的标准由法院自由裁量。

除了在此与我们无关的小问题外,法院通常是合议制的,但是根据规定由一名法官主持程序中的取证阶段。在一些国家,案件或许会由一个完全不同于听取当事人以及提取证据的法官的法官或者合议庭作出判决。正如西德做出的示范,最好的实践要求主持流程的法官在案件中作出判决。根据事实作出的判决通常从败诉方的财产中执行。由于民事法院传统上没有对藐视法庭行为作出处罚的权利,其判决被认为是对物判决而不是对人判决。但是,今天民法法官有权拘留藐视法庭的人,并且在其他管辖区,法官也许会对拒绝遵守法庭秩序的人强制罚款。民事诉讼的费用用这种方式征税,以避免特别绝望的或者繁琐的案由:通常来说,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假如每一方都有赢有输,费用将按比例分配。

上文的模式以及通常的美国审判中的许多不同看起来可归因于陪审团在民法法系国家的缺失而在我们的体系中出现。民法法系国家从未觉得他们需要将当事人、证人、律师以及法官放在同一场所,因为他们不需要聚集一群平民来听取所有证据,以解决事实上的争议以及适用法律。民事陪审团的缺失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相对来说在普通法系中存在大量证据排除规则,而民法法系则相对很少对证据采信进行限制。但是,两大法系最近的发展再一次朝同一个方向趋同。美国的证据实践以及审前听证将我们带入到一个环境,在这里,根据民法,大审中奇袭是很少发生的。以此同时,民法追求效率和经济的特点导致了(一些国家)尝试并广泛地使用一种单一的全面的听证模式,该模式要求做好组成大量的民事诉

讼的相关的简单案例,这在西德尤为明显。

刑事诉讼程序

普通法系国家对民法法系国家的刑事诉讼程序存在三个常见的误解:被告在被证明清白之前被推定为有罪,没有陪审团,审判以纠问制的形式进行(含义是对被告不公平地讯问)。第一个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对于一些体系,以及对于忽视与专业法官一起参与到混合法庭的非职业审判员在法庭中是功能性类似物来说,第二个观点也是不正确的。第三个错误观点源于民法法系中刑事案件程序的通常模式与普通法系的模式相当不一样。“纠问制的”表述显然来源于法官在主持审判过程中以及通常在调查事实过程中,发挥的积极作用。描述这种情况的一个更好的词是非对抗制。

刑事程序的第一个阶段是广泛的审前调查,这在有些国家由法官主导,在其他一些国家由检察官主导。这些官员决定在询问证人、收集其他证据以及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后,是否有充足的证据以提起正式的指控。在现代刑事诉讼程序模式下,在讯问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由律师代表并保持沉默。

如果审查法官或者检察官认定存在我们称之为合理的案由,那么在身前调查阶段收集的卷宗会被提交到刑事法院。关于刑事法院的组成不同的体系会存在大量的差异。典型地,一个或三个专业法官与许多非职业审判员共同参与。专业和非专业审判员都参与决定所有与定罪相关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以及决定量刑。

与美国刑事指控中的被告相比,大陆法指控中的辩方有无限的权利以获取控方搜集的所有证据。在审判过程中,主审法官带头审查证人和被告。与普通法对抗制诉讼模式不同的两大差别在于法官更主动地在双方当事人间进行公断,而公诉人的参与则较少。这个体系在主要的西欧国家中看起来并没有获得困扰着美国刑事司法体系的缺陷。“除了政治案件这样没有体系能运作良好的外,侦查和惩罚犯罪的任务被认可是有效和公平地运作”,在比较刑事程序领域的主要美国学者约翰·朗本说道。

民法法系刑事诉讼程序的一个特征是提供给受害者的角色。在一些国家,假如同样的不法行为同时引起了刑事和民事责任,受害者被允许直接参与刑事诉讼而不是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假如受害人成为了刑事诉讼的一方并且胜诉了,法院在该程序终结以后会要求给予受害方民事赔偿。在法国,这种私诉不常见。但是在西德,程序上和实践上的困难阻碍了它的适用。但是西德像其他民法法系国家一样,有其他的方法允许受害者参与诉讼。在认可受害人利益方面依公正而行事,不寻求损害赔偿的受害者被允许加入控方。这类案子中的有罪认定在受害者随后提起的民事诉讼中有很重要的作用。同样地,在一定类型的案件中,假如检察官拒绝提起指控,受害者也许会被允许单独提起刑事诉讼程序。但是在西德以

及其他一些国家,如果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被告犯了重罪,检察官不提起诉讼的自由裁量权(也因此没有权利进行抗辩交易)。

Lesson 5 侵权责任的种类

简介

侵权是一种民事过错。侵权的过失使受害者有权在民事法院中寻求救济。基于判例,侵权本质上是普通法领域的责任。当制定法运用于侵权法时,其作用一般是修正或约束普通法,例如《1984年住户责任法》。在社会上,因为其他人的行为,一些人不可避免地会遭受伤害、损失、侵害或者骚扰。侵权法的职责是判断这样的损失在法庭上是否是可起诉的。若是可诉的,那么一个更深远的功能就是确定法律将提供的救济。

侵权法规定了什么样的损失呢?不用说包括身体伤害和损失,这类损失已经拓展至精神损害了。经济损失近来也被认为是一种可以给予补偿的损失。损害某人的名声由诽谤侵权规定。侵权法的范围考虑周到,包括了从导致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过失行为,到妨害行为、非法入侵以及诽谤人格的责任。所有的这些以及在许多其他情况下,侵权法掌控着问题的责任。这意味着不论受害方是否有权起诉对方为其损害负责。这种诉讼的目的在于赔偿受害方因侵权方的行为或者疏忽遭受的损失。

有时会说侵权法在于重新调整那些必定会发生在社会上的损失。换句话说,该法的功能是为损害行为分配责任。以此观点来看侵权法是一个有缺陷的体系。有些损失是无法被补偿的,并且这些损失也许是我们作为生活在今天社会中的人希望获得赔偿的。在此范围内侵权法是一个不完整的赔偿体系。侵权法只认定特定领域的损失,它不认可获得赔偿的普遍权力。这种零碎的方法有一个结果就是在普通法中法律主体逐步发展了。

基本规则

1.定义侵权。在教科书中,作者提供一些形式的定义以概述他所写的项目的范围是很常见的。这样一种公式化的定义在侵权法中是很困难的。温菲尔德教授描述:“侵权责任产生于违反法律事前确定的义务,通常这种义务是对人而言的,并且它的违约是通过诉讼获得未确定的损害赔偿金以得到补偿。”在侵权法领域,学者萨蒙德和休斯敦给出了这样的侵权定义:侵权包括一些加害人没有正当理由或者借口而对受害者造成一定形式的损失的行为。

定义侵权的问题在于一些定义太过抽象而其他的又太过繁琐以至于不能成为实践指导。但是能够确定对任何定义来说都是基本的侵权的方面:

A.义务。侵权责任基于违反义务。这种违约被法律认为是可诉的。

B.执行法律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当事人约

定的。这是侵权责任和合同责任的一点差别。

C.侵权责任通常是对人而言的。假如错误的抱怨仅仅是产生于违反当事人之间的合同,那么这不是侵权。这种不履行行为也许会归于违反合同、违反信任或者违反一些其他平等的义务。

D.一项侵权引起民事诉讼以获得未确定的损害赔偿金。比如一些补救措施、禁令会在侵权诉讼中,或连带或独立于赔偿金而被提出;但错误的诉求不是侵权,除非它能引起未确定损害赔偿金的请求。当没有确定数目时损害赔偿金是不确定,它由法院在判决中根据受害者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2.无侵权行为之损害。法律不会考虑到所有形式的侵权。法律没有考虑到的损害被称为无侵权行为的损害:比如说,法律不会认定行为人在法定权限下行为所导致的损害。

3.未造成损害的侵权行为。这包括行为人的行为可以作为侵权被起诉,尽管其根本没有导致任何损害的情况。我们把这种侵权称为自身可被诉的侵权,因为不需要证明其对原告造成伤害即可起诉。这种侵权的一个明显例子就是非法侵入。

上下文中的侵权

正如Lord wilberforce 在焦布林诉联合牛奶公司案中指出的研究侵权与法律的其他分支的联系方式是很重要的,他指出:“我们并非生活在一个由纯粹普通法及其逻辑规则统治的世界。我们生活在一个混合的世界,人们被一整张规则的网络和安排,连同一些立法审慎干预的保护,以免受到伤害和损失。为了赔偿···基于所挑选的与整个体系不存在逻辑上的矛盾或者超过、低于赔偿金的规则。”

连接侵权责任和其他责任形式之间的界限的划线是很重要的。

4.侵权和犯罪。侵权和犯罪都可归因于过错行为。他们都可能产生于同一事实。

例子:雷克斯正在驾车高速穿过一片建筑区。他遇上了简驾驶的迎面而来的车。两车相撞,对两车都造成了意料之中的损失。简的手臂断了,脸割伤了而且身体也擦伤了。

评定雷克斯的驾驶行为时,如果他的驾驶行为不符合一个合理司机的标准,也许会考虑他是疏忽的。在《道路交通法》之下在这个案子中它的驾驶行为也许会被指控为犯罪,比如说驾驶过程中没有尽合理的注意义务或者鲁莽驾驶。

侵权和犯罪这两种责任形式的关键不同在于各自法律领域的目的以及审判的法院:

A.犯罪是侵犯社会的罪行,由国家予以惩罚。侵权是特殊个体的侵害。

B.刑法的首要功能的是保护公共利益。侵权法的首要功能是为受到损害的个体提供补救依据。

C.侵权是民事行为。民事行为由民事程序处理并且由民事法院审判(郡法院或者高院);刑事诉讼由不同形式的程序处理并且在刑事法院审判(治安法院或刑事法院)。

D.刑事诉讼的目的在于惩罚已经接受了充分审判并被判为犯罪的人。民事法院诉讼的目的在于赔偿受害方遭受的损失。

5.侵权与违约。侵权法与合同法的关系比侵权法与刑法的关系更加密切。最近的趋势是缩小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之间的差别,并且一些学者撰写了责任法。Lord roskill 在青少年画书公司诉威奇有限公司案中发表观点:“今天适当把握这种区别不在于寻求有关补救是否基于合同或者侵权,也不在于在某种程度上变化莫测的司法判决去裁定一特定案件属于这类或另一类···而首要的是确认相关原则。”

但是,侵权和违约在各自的领域依然存在大量明显的区别点:

A.时效开端的不同规定

B.损害数额的不同规定

C.对细微伤害问题的不同检测

D.纯粹经济损失问题的不同方法

在此领域特别重要的一点是一向事故可能同时导致违约和侵权责任。在判例中能够找到很多这种情况的例子,比如一位房地产开发商疏忽地把房子建在了不适当的土地,或者申请人没有成功注册土地费用。

1970年代法院认为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并不能以自身来排除侵权诉讼,这种诉讼对受害者是有利的。受害者可以选择更有利的诉讼形式;这个观点可以在艾索石油有限公司诉马敦案中看见。

以上案件强调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的重叠之处。现在司法态度已经改变了,看看雷及苏利文公司诉阿里亚肯姆装运公司案,以及泰兴纺织公司诉刘中兴银行案。后案中陈述到当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时寻求侵权责任对法律的发展没有任何好处。传统上认为侵权和合同之间的主要差别是:

A.在侵权中责任的的归结是法律事先确定的,然而在合同中责任是由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的。

B.在侵权中责任通常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然而在合同中义务仅仅是对特定的合同的利害关系人。

Lesson 6 合同

合同是一个或者一系列允诺,法律为其违约提供了救济。合同以缔约形式分

类。他们可以是明示的、暗示的或者以准合同的形式。明示合同是由相关当事人之间的明确协议组成的。暗示合同是由当事方的行为组成合意的表达。当一个人在商店里拿起一件商品并且付钱,而没有关于其购买行为的任何形式的声明时,一个暗示合同就产生了。顾客拿起商品并付款的行为以及商店接受他的钱的行为,暗示着双方都同意相关商品的买卖。准合同是法院推定的,以防止一方欺诈或者不当得利。

合同也可以被分为双诺合同和单诺合同。在双诺合同中,每一方都交换承诺(即用承诺换承诺)。比如,弗兰克承诺卖给盖尔一辆新汽车,而盖尔承诺支付价款。单诺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实施某一行为后对其付款或履行某种义务的合同。比如,Joe对Jerry说他将会支付25美元给Jerry以修剪草坪。在这种情况下,Joe并非要求Jerry的承诺,而是一个行为。

合同也可以根据效力划分。有效合同是可以由合同双方执行的。无效合同完全不具备法律效力。可撤销合同是合同的一方可使其有效或者无效。当未成年人地结合同时,这种情况就有可能出现。在大多数情况下,未成年人可以使其有效或无效,因为其缺乏缔约能力。一些合同有效但不可执行。比如,假如合同要求书面形式而其并不具备,在大多数国家它也许是有效的但不可执行。

终止要约

为了达成协议,必须在要约终止前接受要约。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就终止了要约。承诺中部分地拒绝了要约并增加了新条款构成对原要约的拒绝(这也被认为是可能被原要约人接受的新要约)。比如当X被提供了一个机会以20000美元的价格购买一块土地时,他也许会反要约道“拒绝该价格,15000美元。”这是对原要约的拒绝和终止。但是,这是一个提交给原要约方的新要约。

承诺

承诺就是公开地表示接受要约中的条件。对于一个有效的承诺,其必须传达到要约人且必须是明确的。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承诺中也许会增添一些新增条款。这个观点在其销售章节被讨论。单务合同通过履行所要求的行为而被接受。

约因

要使一份合同具有法律上的执行力,约因是必须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约因是售价或者磋商的行为。正如一个法院所说的:“约因是法院上可实施性的代价。”组成约因具备两个关键的必要因素。第一,必须具备交换的磋商,以及第二,交换的磋商必须具备法律意义。假如X同意以5000美元的价格从Y处购买一辆汽车,X方的对价是支付5000美元,相对的是Y方的对价是转让汽车的所有权。

在大多数情况下,约因必须是新义务的一部分,而不是之前的允诺或者提供

的义务(过去的对价)。关于法律意义,法院只要求约因必须具备一定价值。并不要求对等价值。但是一些法院判决象征性物品没有法律价值并因此没有足够的法律价值来维持合同。

合同的行为能力

一些主体缺乏缔结有效的、具备执行力的合同的能力。比如,当一个人的职能到达无法理解自己或他人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的地步,他就没有缔结有效合同的能力。

未成年人在缔结有执行力的合同方面的能力是有限制的。基本规则是如果该合同并不是因生活必需品而缔结,那么未成年人可以撤销他所缔结的任何合同。但是如果该未成年人想确认该合同,他可以这么做,并因此迫使合同的另一方遵守合同条款。

关于当一个人处于醉酒状态时所缔结的合同是否是无效的,国家之间的法律规定存在矛盾。在大多数国家,如果他方知道这种醉酒状态,那么他就不能利用其相对于醉酒者的优势。但是假如其他方不知道他正在与醉酒者缔约,那么合同是有执行力的。

合同的转让

当合同的一方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另一个人时,合同的转让就发生了。大多数合同是可以被转让的。下列问题必须予以审视以确定合同是否可以由一方转让给第三方:

——合同是否是人身属性的或者合同限定了特定主体为履行方?

——合同条款允许合同项下的权利的转让吗?

——该转让是否违反法律或者公共秩序?

——该转让是否增加了合同另一方的权利或者义务?

——该转让是否妨碍了合同另一方获得合同项下利益的权利?

合同项下的委托义务

如前面所述,义务不可以被转让但可以被委托。关键的区别在于,如果新当事人未能履行义务,则委托义务的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仍负有责任。关于什么义务可以被委托这个问题被提了出来。委托义务的通常限制包括个人能力和判断、特殊信任、或者那些改变了合同项下义务的性质的。例如,一名专业的棒球运动员不能将其在联赛合同中打棒球的义务转让给另一个球员。

合同项下权利的转让无需对履行的义务进行委托。例如,上述提到的棒球球员可以将其获得薪水的权利转让给另一个人,而不是他打球的义务。如无例外规定,完全的权利转让包括了义务的转让(如果该义务是可转让的)。

合同的解释

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件中法院有几个通常的规则。首先是合同将会从整体上来解释。合同中的特别条款将会被认为是是合同作为整体而有效的。词语将会被推定与它们的通常含义相符,除非它们被当事方赋予了特别含义。如合同出现数个条款用词不一,法院将优先考虑手写体用语,其次考虑打印体,最后考虑印刷体。在当事方的意图不明确的案件中,法院会转而关注特殊交易及相关的场所中的惯例和用法。

口头证据规则

口头证据规则被用于确定在合同缔结时当事人的意图。假如书面协议被认为是当事人合意的完整表达,那么法院不会采信与书面协议相冲突的口头证据。至于适用规则,法院必须首先确定书面协定是时间靠后的协定,并且该协定对当事方的合意有完整记录。

口头证据规则的真正目的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就书面合同条款发生争议,从而增强合同法的可靠性。该规则的例外是书面协议变更之后的附加协定,这些协定不会改变书面协定中的条款。法院也会检查阻止欺诈的条款。

终止合同义务

终止合同义务的通常方式是执行。假如因为法律的改变导致合同变得不合法,合同义务也会终止。合同的所有当事方通过协议可以取消合同或者变更其项下的义务。

在终止履行案件中一个困难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履行义务变得不可能。如果没有人能履行义务,那么他们通常会被取消(履行被免除)。如果仅仅是合同当事方不可能履行义务,那它们通常不会被免除。一些最近的法院判例在履行变得不现实时取消了合同义务的履行。无法实施的标准是履行会导致履行方陷入特别的和不合理的困境。当当事方用新的合同替代现有的合同时,因更新而终止义务就发生了。在这种情况下,旧合同被取消以及新合同来决定权利、义务和当事方的利益。

明细账合同

明细账合同是当事方确定了一方欠另一方的最终数额。当当事方之间存在数笔交易时它就产生了,比如记账到期付款的交易。这种协议合并了当事方之间的所有个别交易,以及免除了处包含在明细账合同之内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要被认定为一份明细账合同,当事方之间必须具备一项以上的在先交易,以及他们必须同意有关的到期数额。当一方向另一方发送了一份关于数额的金额的明细而接收方并没有在合理时间内反对时,法院将会推定这种合意的存在。为了阻止一份明细账合同的生成,关于任何不正确数额的及时反对会发函给你。

违约

为了确定违约的效果,首先必须确定这到底是实质性违约还是非实质性违约。一般违约不会解除另一方合同项下的履行义务。在一般违约案件中,唯一的救济就是起诉寻求赔偿金。

在实质性违约的案件中,另一方也许会认为合约已经终止并诉求赔偿金。在这类案子中,非违约方没有义务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一般违约以及违约方声明他不打算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这是预期拒绝履行合同。非违约方可以终结合同以及诉请赔偿金。违约是否是实质性的,这基于:

——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而丧失的利益。损失越大,越有可能被认定为实质性违约。

——受害方会因损害获得赔偿的程度。

——违约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先期拒绝。

——因违约而给其他当事方造成的困境。

——该违约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

——违约方履行其合同项下的剩余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的救济手段

最常用的违约救济是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金是因违约而遭受的合理的可预见的损失。法院有时会给予惩罚性损害赔偿作为对违约方的惩罚。惩罚性损害赔偿通常不会在合同违约案件中给予。名义上的损害赔偿可能会在确实存在违约但没有可证明的损失的案件中被给予。

在一些案子中,法院会要求违约方强制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义务。大多数情况下,只有在金钱赔偿不足够的时候强制履行才是可得的。

Lesson 7 财产法

所有权

所有权被描述为“法律所允许的完全的使用权和处分权”。一件事物的所有者享有权力的集合,也就是享有的权利,毁灭的权利以及处分的权利,还有其他名目的权利。因此如果A有一顶帽子,那么他可以戴它、改变它、烧了它或者仅仅是扔了它。但是这些权利也有一些限制。假如A把他的帽子扔向了B,这也许会构成对B的攻击(如果打中了也许就是殴打了),在普通法下B有权不被打扰。同样的关于地主A可以享有并使用他的土地,他可以卖了它或者抛弃它;但是他使用土地的权利受到其他法定权利的限制,比如损害或者侵权。今天一名地主的权利更多的是受到基于社会控制目的的立法的限制,比如《1971年城乡规划法》。任何对土地使用的改变都必须获得当地规划机关的许可。更进一步,政府部门和当地机关可能会强制征收私有土地并用于公共目的,比如作为一间学校或大学的场所。一个人也许拥有土地尽管另一个人拥有地役权,这种权利优先于所有权。

正如已经提到的那样,拥有土地产生占有。土地所有者的早先权力就是占有,在中世纪的法律中他对于土地的权利是基于依法占有的概念。在1583年之前“ownship”这个词在英格兰还没有被使用,而“property”这个词在19世纪以前还不常见。人们通常说“prossessions”和“estates”。

随着时间的发展,所有权的概念随着先进的工业和资本主义经济产生了。占有权转变为我们今天所知道的所有权。

所有权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

A.原始取得。所有权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得a.创造东西,比如一个黏土罐子或者一幅画;b.当一个人宣布某样东西不属于任何人时占有它,比如一只野生的鸟或者动物,或者占有被他人抛弃的财产;c.添附,比如假如A的一个动物生了一只小动物,那么通过添附这只小动物成为了A的财产。

B.继受取得。通过买卖、赠与或依法强制收购,即按照制定法的规定强制收购动产或土地,或执行判决中以扣押方式取得。

C.通过继承。前一个所有者死亡时,另一个人可以继承财产并取得所有权,比如遗嘱受益人。

占有

法律上的占有是基于事实上的占有。它包括两个方面:

A.占有的客体,意味着控制事物本身,它也许会被一个人、他的雇员或者他的代理人使用,以及

B.占有的意图,即意图排他性的使用占有物本身并因此阻止他人的使用。

因此,占有在很大程度上是事实问题,正如它是由通常经验所证实的那样。因此假如A因为B要考试而把钢笔借给她,那么B暂时在身体上占有钢笔。假如A将鞋子送到修鞋匠B处进行修理,那么在鞋子修理的过程中修鞋匠占有它们。在任一种情况下B在法律上都被称为受托人。在所有情况下钢笔和鞋子的所有权都归A,与此同时占有属于其他暂时控制物品的人。

占有的获得也许是合法的和非法的。合法的占有不需要解释,正如上述例子说明的那样。至于非法占有我们会解释,假如一个贼X偷了Y的手表,X获得占有但没有所有权。显然X对于手表没有对抗法律所有人的权利。更进一步,假如X把手表卖给了另一个人Z,Y的所有权也不会被消灭。不过小偷依然拥有占有权并且通常努力维持对盗窃物排他性的占有,直到他决定买了它、抛弃它或者扔了它。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占有某物也是可能的。我拥有我的书房里的书,尽管它们也许是我忘记了准确位置的书架上个人的书。我控制它们,并且我有排他性控制的意图,因此我在法律上占有它们。占有不会消失尽管我可能暂时遗失某物。

在英国法中,如果持续了一段时间,错误的占有也可能成为无法区分所有权的宣告。因此当一个擅自占地者占有被遗弃的土地,或者是所有人不知道或难以发现的土地,并且连续占有达到12年,以不符合真正所有者的权利使用它时,所有者对土地的权利就被消灭了。擅自占地者因此取得合法所有权资格及其面世权。

正如我们所提到的,尽管占有在很大程度上是事实问题,但它也有可思考的法律意义。当人们说“占有者在法律上占优”时,所指的是赋予占有本身的合法权利及法律对占有所提供的保护。首先,实际占有是所有权的证据(尽管不是决定性证据)。证明一件事物的所有权有时是很困难的。让我们假设我从书店买了一本字典。我也许不会保存收据,然而也许存在许多相同的字典。获得证明字典是我的决定性和无争议的证据变得困难。我也许仅能通过书上的签名以及我对它一段时间的占有因此我能认出它,来证明它是我的。

同样有时证明土地的所有者也是困难的。A也许会宣称他通过继承,或者从其他人手中购买来证明他拥有土地,C也许能能证明所有权或者可靠的权利根源,比如通过显示财产权转移给他自己的契约。假如有人可以追溯回遥远的过去,权力也许会最终被追溯到占有者,因此产生了争议土地部分的所有权。当然,A 的宣称也许会被竞争索赔人C打败,C能证明他或者他的前任拥有占有的权利而A错误地剥夺了它。法律总是保护占有权。

其次法律通过多种程序规则来保护占有。假设X占有某物而Y声称所有。假如后者用私力重新夺回,那么这种夺回的行为也许包含攻击或者违反和平,而Y 也需要承担责任。在为前提,1977《刑法法》规定擅自占有着在一定情况下会被指控为犯罪。

除了真正的物主外,拾得失物者比其他人更有权占有该物。根据通常的规定,对于针对土地的行为采取行动是占有者固有的权利,因为这就是占有被侵权行为所打扰或侵犯时所拥有的权利。

最后,我们注意到法律承认错误地占有土地12年,以及物品6年,也许会变成合法占有,从而消灭前所有人的权利,甚至是其采取行为取回土地或者物品的法律权利。

财产权

财产权这个词有几种含义,在法律上我们必须小心区分其中的两种。

A.财产权意味着能拥有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这个词就不仅仅包括有形物,例如笔、桌子、手表和土地,而且还包括无形物如专利权、版权、债权等等。这是财产的通行含义。

B.财产权可能意味着所有权,因此,我们在法律上也许会说“A拥有手表这

大学高级英语课文翻译

第一课救赎 ----兰斯顿.休斯 在我快13岁那年,我的灵魂得到了拯救,然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救赎。事情是这样的。那时我的阿姨里德所在的教堂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宗教复兴晚会。数个星期以来每个夜晚,人们在那里讲道,唱诵,祈祷。连一些罪孽深重的人都获得了耶稣的救赎,教堂的成员一下子增多了。就在复兴晚会结束之前,他们为孩子们举行了一次特殊的集会——把小羊羔带回羊圈。里德阿姨数日之前就开始和我提这件事。那天晚上,我和其他还没有得到主宽恕的小忏悔者们被送去坐在教堂前排,那是为祷告的人安排的座椅。 我的阿姨告诉我说:“当你看到耶稣的时候,你看见一道光,然后感觉心里似乎有什么发生。从此以后耶稣就进入了你的生命,他将与你同在。你能够看见、听到、感受到他和你的灵魂融为一体。”我相信里德阿姨说的,许多老人都这么说,似乎她们都应该知道。尽管教堂里面拥挤而闷热,我依然静静地坐在那里,等待耶稣的到来。 布道师祷告,富有节奏,非常精彩。呻吟、喊叫、寂寞的呼喊,还有地狱中令人恐怖的画面。然后他唱了一首赞美诗。诗中描述了99只羊都安逸的待在圈里,唯有一个被冷落在外的情形。唱完后他说道:“难道你不来吗?不来到耶稣身旁吗?小羊羔们,难道你们不来吗?”他向坐在祷告席上的小忏悔者们打开了双臂,小女孩们开始哭了,她们中有一些很快跳了起来,跑了过去。我们大多数仍然坐在那里。 许多长辈过来跪在我们的身边开始祷告。老妇人的脸像煤炭一样黑,头上扎着辫子,老爷爷的手因长年的工作而粗糙皲裂。他们吟唱着“点燃微弱的灯,让可怜的灵魂得到救赎”的诗歌。整个教堂里到处都是祈祷者的歌声。 最后其他所有小忏悔者们都去了圣坛上,得到了救赎,除了一个男孩和依然静静地坐着等侯的我。那个男孩是一个守夜人的儿子,名字叫威斯特里。在我们的周围尽是祈祷的修女执事。教堂里异常闷热,天色也越来越暗了。最后威斯特里小声对我说:“去他妈的上帝。我再也坐不住了,我们站起来吧,就可以得到救赎了。”于是他就站了起来,也因此得到了救赎。 祈祷席上只剩下我一个人孤零零的。里德阿姨走过来,开始跪在我的旁边,小声哭泣。祷告者的诵诗充满了整个教堂。所有人都在为我一个人祈祷,时而呻吟时而呼号。我依然很平静的等待耶稣,等待等待——可是他没有来。我希望可以看见他,可是什么都没有发生。我希望有些事发生,可什么都没有变化。 我听见大主教说:“为什么你不来呢?我亲爱的孩子,为什么你不来到耶稣身边?他正等着你。他需要你。为什么你不来呢?里德修女,这个孩子叫什么名字?” “休斯顿。“我的阿姨啜泣着说。”休斯顿,你为什么不过来,得到救赎呢哦上帝的小羊羔啊,你为什么不过来呢?“现在天真的黑了。我开始惭愧,是自己把他们托得这么晚。我开始想上帝会怎么认为威斯特里。他当然也没有看见主,但现在正骄傲地坐在圣坛上,晃着灯笼裤的褪,露齿嘲笑我。周围围着一群跪着祈祷的老女人。上帝并没有因为他亵渎神灵或在教堂里撒谎而惩罚他。所以我决定也许为了省去更多的麻烦,我最好也撒谎,说耶稣已经来了,然后站起来,得到救赎。 于是我站了起来。 整个屋子突然成了欢呼的海洋,当她们看见我站起来时。欢呼声一阵接着一阵。女人们跳了起来。我的阿姨拥抱了我,大主教拉起我的手,把我牵到了主席台上。 当一切渐渐平息的时候,教堂安静了下来,只听见几声愉悦的阿门。所有的小羊羔们都得到了上帝的祝福。教堂里充满了欢悦的吟唱。 但那天晚上我却哭了。那是我一生倒数第二次哭泣,因为我已经是个12岁的大男孩了。我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哭泣不已。担心里德阿姨会听到,我把头埋在被子下面。她还是醒了,告诉我的叔叔说:“我哭是因为神圣的上帝进入了我的生命,因为我看见了耶稣。但是我哭的真正原因是我羞于告诉她我撒谎了,我骗了教堂里所有人。我没有看见耶稣,我也不再相信有一个耶稣,因为他没有来拯救我。 第二课名字游戏 约翰·史密斯正朝我走过来。虽然他只是我的一个很平常的熟人,但按照美国人的问候习惯,我得说出那么几个字来(如:“你好!”或“早上好!”之类的话。)向他表示我的好意。然而,我该怎么叫他呢?叫他约翰?或是史密斯?或者史密斯医生?像这样的问题在平常,是不用思考的事情。 对于在美国土生土长讲美语的人来说,我们长大后,学会语法规则的同时也学会了称呼别人的规则。乍一想,我们会认为仔细去考察我们称呼的方式是一件不值得做的事情,然而正是这些称呼的方式揭示了我们对同一个语言社区的人们的主观看法。 首先,我们会用讲话者的年龄关系去判断使用的称呼是否合适。如果我们招呼的是个孩子,那么我们就可以毫无顾虑地忽略那些无意之中学来的规则,而简单地直呼其名(FN)。然而,孩子却要用“头衔+姓氏”的方式来招呼大人。

高英课本课后翻译答案

这是我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用。蓝色部分是重点词汇。 第一课 1、一条蜿蜒的小路隐没在树荫深处。 A winding path loses itself in the shadowy distance of the woods. 2、集市上有许多小摊子,出售的货物应有尽有。 At the bazaar, there are many stalls where goods of every conceivable kind are sold. 3、我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让他如此生气。 I really don’t know what it is that has made him so angry. 4、新出土的铜花瓶造型优美,可有精细、复杂的传统图案。 The newly unearthed bronze vase is pleasing in form and engraved with delicate and intricate traditional designs. … 5、在山的那一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Beyond the mountains there is a vast grassland that extends as far as the eye can see. 6、他们决定买那座带有汽车房的房子。 They decided to buy that house with a garage attached. 7、教师们坚持对学生严格要求。 The teachers make a point of be ing strict with the students. 8、这个小女孩很喜欢她的父亲。 The girl is very much attached to her father. 9、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认为有必要学习国外的先进科学技术。 To achieve the four modernization, we make a point of learn ing from the advanced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other countries. | 10、黄昏临近时,天渐渐暗下来了。 As dusk fell, daylight faded away. 11徒工仔细地观察他的师傅,然后照着干。 The apprentice watched his master carefully and then followed suit. 12、吃完饭弗兰克常常帮助洗餐具。 Frank often took a hand in the washing-up after dinner.

全新版大学英语综合教程1课后翻译题答案

Unit 1 Growing Up Ⅱ. Translation 1.那是个正规宴会,我照妈妈对我讲的那样穿着礼服去了。(formal) As it was a formal dinner party, I wore formal dress, as Mother told me to. 2.他的女朋友劝他趁抽烟的坏习惯尚未根深蒂固之前把它改掉。(take hold) His girlfriend advised him to get out of/get rid of his bad habit of smoking before it took hold. 3.他们预料到下几个月电的需求量很大,决定增加生产。(anticipate) Anticipating that the demand for electricity will be high during the next few months, they have decided to increase its production. 4.据说比尔因一再违反公司的安全规章而被解雇。(violate) It is said that Bill has been fired for continually violating the company’s safety rules. / Bill is said to have been fired for continually violating the company’s safety rules. 5.据报道地方政府已采取适当措施避免严重缺水(water shortage)的可能性。 (avoid, severe) It is reported that the government has taken proper measures to avoid the possibility of a severe water shortage. /The local government is reported to have taken proper measures to avoid the possibility of a severe water shortage. 苏珊(Susan)因车祸失去了双腿。有一段时间,她真不知如何面对自己再也不能行走的事实。 一天,苏珊在浏览杂志时,被一个真实故事吸引住了。那个故事生动地描写了一个残疾(disabled)姑娘是如何成为一位作家的。苏珊读后深受鼓舞,开始相信她最终会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生活下去。 Inspire vivid scan face up with finally Susan lost her legs because of / in a car accident. For a time, she didn’t know how to face up to the fact that she would never (be able to) walk again. One day, while scanning (through) some magazines, a true story caught her eye /she was attracted by a true story. It gave a vivid description of how a disabled girl became a writer. Greatly inspired, Susan began to feel that she, too, would finally be bale to lead a useful life. Unit 2 Friendship II. Translation 1)半个小时过去了,但末班车还没来。我们只好走路回家。(go by) Half an hour had gone by, but the last bus hadn’t come yet. We had to walk home.

新视野大学英语(第三版)读写教程第四册课文及翻译

12456单元 Love and logic: The story of fallacy 爱情与逻辑:谬误的故事 I had my first date with Polly after I made the trade with my roommate Rob. That year every guy on campus had a leather jacket, and Rob couldn't stand the idea of being the only football player who didn't, so he made a pact that he'd give me his girl in exchange for my jacket. He wasn't the brightest guy. Polly wasn't too shrewd, either. 在我和室友罗伯的交易成功之后,我和波莉有了第一次约会。那一年校园里每个人都有件皮夹克,而罗伯是校足球队员中唯一一个没有皮夹克的,他一想到这个就受不了,于是他和我达成了一项协议,用他的女友换取我的夹克。他可不那么聪明,而他的女友波莉也不太精明。 But she was pretty, well-off, didn't dye her hair strange colors or wear too much makeup. She had the right background to be the girlfriend of a dogged, brilliant lawyer. If I could show the elite law firms I applied to that I had a radiant, well-spoken counterpart by my side, I just might edge past the competition. 但她漂亮而且富有,也没有把头发染成奇怪的颜色或是化很浓的妆。她拥有合适的家庭背景,足以胜任一名坚忍而睿智的律师的女友。如果我能够让我所申请的顶尖律师事务所看到我身边伴随着一位光彩照人、谈吐优雅的另一半,我就很有可能在竞聘中以微弱优势获胜。 "Radiant" she was already. I could dispense her enough pearls of wisdom to make her "well-spoken". “光彩照人”,她已经是了。而我也能施予她足够多的“智慧之珠”,让她变得“谈吐优雅”。 After a banner day out, I drove until we were situated under a big old oak tree on a hill off the expressway. What I had in mind was a little eccentric. I thought the venue with a perfect view of the luminous city would lighten the mood. We stayed in the car, and I turned down the stereo and took my foot off the brake pedal. "What are we going to talk about?" she asked. 在一起外出度过了美好的一天之后,我驱车来到了高速公路旁一座小山上一棵古老的大橡树下。我的想法有些怪异。而这个地方能够俯瞰灯火灿烂的城区,我觉得它会使人的心情变轻松。我们呆在车子里,我调低了音响并把脚从刹车上挪开。“我们要谈些什么?”她问道。 "Logic." “逻辑学。” "Cool," she said over her gum. “好酷啊,”她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说。 "The doctrine of logic,” I said, "is a staple of clear thinking. Failures in logic distort the truth, and some of them are well known. First let's look at the fallacy Dicto Simpliciter." “逻辑学的原理,”我说道,“即清晰思考的主要原则。逻辑上出现的问题会歪曲事实,其中有些还很普遍。我们先来看看一种叫做…绝对判断?的逻辑谬误。”

教育学英语词汇

人为环境artificial environment 三段教学法three formal lesson-steps; three formal steps 口述作文oral composition 口授oral instruction; oral teaching; verbal instruction 口算oral arithmetic 口语表达oral expression 口头报告法oral report method 小学学科primary subject 工作单元unit of work; work unit 中文点字法Chinese Braille method 五段教学法five formal lesson-steps; five formal steps 分析教学analytic instruction 分科教学departmental teaching 分级;分班class grouping 分组制group system 分组教学group instruction 分组实验法brigade-laboratory method 少年文学juvenile literature 幻灯片lantern slide 心算mental arithmetic 户外作业out-door study; out-door work 户外运动out-door sport 手工训练manual training 手工教室manual-training room 手语法sign language 手语术chirology; dactylogy 文化学科culture subject 文学科目literary course 方案课程project curriculum 日志法diary method 日课表daily program; daily schedule; programme; time schedule 主科major subject 主学习primary learning 出席attendance 出席簿attendance book 可教性educability 必修学科required subject 本土知识native knowledge 正反例证法method of positive and negative cases 正式学科formal subject 正误例证法method of right and wrong cases 示范demonstration 示范法demonstration method; method of demonstration 示范教学demonstration teaching

高级英语上册第五课翻译范文

关于希特勒入侵苏联的讲话 二十二日星期天早晨,我一醒来便接到了希特勒入侵苏联的消息。这就使原先意料中的事变成了无可怀疑的事实。我完全清楚我们对此应该承担何种义务,采取何种政策。我也完全清楚该如何就此事发表声明。尚待完成的只不过是将这一切形成文字而已。于是,我吩咐有关部门立即发表通告,我将于当晚九点钟发表广播讲话。不一会儿,匆匆从伦敦赶到的迪尔将军走进我的卧室,为我带来了详细情报。德国人已大规模入侵苏联,苏联空军部队有很大一部分飞机都没来得及起飞便遭到德军的突袭。德军目前似乎正以凌厉的攻势极为迅猛地向前推进。这位皇家军队总参谋长报告完毕后又补了一句,“我估计他们将会大批地被包围。” 一整天我都在写讲稿,根本没有时间去找战时内阁进行磋商,也没有必要这样做。我知道我们大家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完全一致的。艾登先生、比弗布鲁克勋爵,还有斯塔福德?克里普斯爵士——他是十号离开莫斯科回国的——那天也同我在一 起。 那个周末值班的是我的私人秘书科维尔先生。由他执笔记述的下面这段关于那个星期天里切克 尔斯首相官邸发生的情况的文字,也许值得一提: “六月二十一日,星期六。晚饭前我来到切克尔斯首相官邸。怀南特夫妇、艾登夫妇和爱德华?布里奇斯等几位均在那儿。晚饭席上,邱吉尔先生说,德国人人侵苏联已是必然无疑的了。他认为希特勒是想指望博取英美两国的资本家和右冀势力的同情和支持。不过,希特勒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我们英国将会全力以赴援助苏联。维南特表示美国也会采取同样的态度。 晚饭后,当我同邱吉尔先生在槌球场上散步时,他又一次谈到了这一话题。我当时问他,对于他这个头号反共大将来说,这种态度是否意味着改变自己的政治立场。‘绝非如此。我现在的目标只有一个,即消灭希特勒。这使我的生活单纯多了。假使希特勒入侵地狱,我至少会在下议院替魔 鬼说几句好话的。’ 次日清晨四点钟,我被电话铃惊醒,原来是外交部来的电话,内容是报告德国已开始进攻俄国的消息。首相一向吩咐,只有当英国遭到入侵时才可以叫醒他。因此,我等到八点钟才向他报告这一消息。他听完消息后只说了一句话:‘通知英国广播电台,我今晚九点要发表广播讲话。’他从上午十一点开始撰写讲稿,中间除与斯塔福德.克里普斯爵士、克兰伯恩勋爵和比弗布鲁克勋爵共进午餐外,这一天的全部时间都花在写讲稿上了……讲稿直到九点差二十分才写好。” 在这次广播讲话中,我说道: “纳粹政体与共产主义的最糟糕之处毫无两样。除了贪欲和种族统治外,它没有任何指导思想和行动准则。它在残酷压迫和疯狂侵略过程中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在人类历史上可谓空前绝后。在过去的二十五年中,我比任何人都更坚定而始终如一地反对共产主义。过去对共产主义所作的批评我仍然一句也不想收回。但现在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景象已经将那一切冲得烟消云散了。过去的一切,连同它的种种罪恶、蠢行和悲剧全都从眼前乍然消失。此刻我眼前看到的是俄国的士兵昂然挺立于自己的国土,英勇地捍卫着他们祖祖辈辈自古以来一直辛勤耕耘着的土地。我看到他们正在守卫着自己的家园,在那里母亲和妻子正在向上帝祈祷——是啊,任何人都总有祈祷的时候——祈求上帝保佑她们的亲人的平安,并保佑她们的壮劳力、她们的勇士和保护者凯旋归来。我看见成千上万的俄国村庄,那儿的人们虽然要靠在土地上辛勤耕作才能勉强维持生计,却依然能够享受到天伦之乐,那儿的姑娘在欢笑,儿童在嬉戏。我看到这一切正面临着凶暴的袭击,正杀气腾腾地扑向他们的是纳粹的战争机器同它的那些全副武装、刀剑当当有声、皮靴咚咚作响的普鲁士军官以及它的那些奸诈无比、刚刚帮它征服并奴役了十多个国家的帮凶爪牙。我还看到那些呆头呆脑、训练有素、既驯服听话又凶残野蛮的德国士兵像一群蝗虫般地向前蠕动着。我看见天空中那些屡遭英军痛击、余悸未消的德国轰炸机和战斗机此时正庆幸终于找到他们以为是无力反抗、可手到即擒的猎物。“在

《高级英语(第一册)》课后翻译习题及答案

Lesson 1 1) Little donkeys thread their way among the throngs of people. little donkeys went in and out among the people and from one side to another 2) Then as you penetrate deeper into the bazaar, the noise of the entrance fades away, and you come to the muted cloth-market. Then as you pass through a big crowd to go deeper into the market, the noise of the entrance gradually disappear, and you come to the much quieter cloth-market. 3) they narrow down their choice and begin the really serious business of beating the price down they drop some of items that they don't really want and begin to bargain seriously for a low price. 4) he will price the item high, and yield little in the bargaining He will ask for a high price for the item and refuse to cut down the price by any significant amount. 5) As you approach it, a tinkling and banging and clashing begins to impinge on your ear As you get near it, a variety of sounds begin to strike your ear. X.1)一条蜿蜒的小路淹没在树荫深处 A zig-zag path loses itself in the shadowy distance of the woods. 2)集市上有许多小摊子,出售的货物应有尽有 At the bazaar there are many stalls where goods of every conceivable kind are sold. 3) 我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让他如此生气。 I really don't know what it is that has made him so angry. 4)新出土的铜花瓶造型优美,刻有精细、复杂的传统图案。 The newly unearthed bronze vase is pleasing in form and engraved with delicate and intricate traditional designs. 5)在山的那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Beyond the mountains there is a vast grassland that extends as far as the eye can see. 6)他们决定买那座带有汽车房的房子。 They decided to buy that house with. a garage attached. 7)教师们坚持对学生严格要求。 The teachers make a point of being strict with the students. 8)这个小女孩非常喜欢他的父亲。 This little girl is very much attached to her father.

全新版大学英语3综合教程课后习题翻译原题及答案

1.我们的计算机系统出了毛病,但我觉得问题不大 We have a problem with the computer system, but I think it’s fairly minor. 2.父亲去逝的时候我还小,不能独立生活。就在那时,家乡的父老接过了教育我的责任。My father died when I was too young to live on my own. The people of my hometown took over my upbringing at that point. 3.这些玩具必须得达到严格的安全要求后才可出售给儿童 The toys have to meet strict safety requirements before they can be sold to children. 4.作为新闻和舆论的载体,广播和电视补充了而不是替代了报纸。 Radio and television have supplemented rather than replaced the newspaper as carriers of news and opinion. 5.至于这本杂志,它刊载了世界各地许多报纸杂志上文章的摘要 When it comes to this magazine, it is/ carries a digest of articles from many newspapers and magazines around the world. 1.虽然受到全球金融危机后果的巨大影响,但是我们仍然相信我们能够面对挑战,克服危机。Though greatly affected by the consequences of the global financial crisis, we are still confident that we can face up to the challenge and overcome the crisis. 2.在持续不断的沙尘暴的威胁下,我们被迫离开我们喜爱的村庄,搬迁到新的地方。 Under threat of constant sand storms, we were compelled to leave our cherished village and move to the new settlement. 3.根据最近的网上调查,许多消费者说他们也许会有兴趣考虑购买电视广告中播放的产品。According to a recent online survey, a lot of consumers say they may be motivated to consider buying products shown in TV commercials. 4.看到卡车司机把受污染的废弃物倒在河边,老人马上向警方报告 Having spotted a truck driver dumping contaminated waste alongside the river, the old man reported to the police at once. 5.一些科学家坚信人们总有一天会喜欢转基因农作物的,因为它们能够提高产量,帮助发展 中国家战胜饥荒和疾病 Some scientists hold to the firm conviction that people will come to like genetically modified crops someday since they can increase yields and help combat hunger and disease in the developing world. 1.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因特网正在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The Internet is changing the way people live, whether they are in urban or rural areas. 2.和大公司相比,中小公司更容易受到金融危机的威胁。 Medium-sized and small companies are more vulnerable to the threat of the global economic crisis than large ones. 3.关于期末论文,教授要求我们先分析失业图表,然然后对过家的经济发展提供批评性的见解。 With regard to our term paper, the professor asked us to analyze the unemployment chart first, and then provide critical reflections on the nations economic development. 4.他从来也没有想到他们队会大比分赢得那场篮球赛。 It never occurred to him that their team would win the basketball match by a large margin.

新视野大学英语读写教程第三版第一册课文翻译

Unit1奔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1 下午好!作为校长,我非常自豪地欢迎你们来到这所大学。你们所取得的成就是你们自己多年努力的结果,也是你们的父母和老师们多年努力的结果。在这所大学里,我们承诺 将使你们学有所成。 2 在欢迎你们到来的这一刻,我想起自己高中毕业时的情景,还有妈妈为我和爸爸拍的合影。妈妈吩咐我们:“姿势自然点。” “等一等 , ”爸爸说,“把我递给他闹钟的情景拍下来。” 在大学期间,那个闹钟每天早晨叫醒我。至今它还放在我办公室的桌子上。 3 让我来告诉你们, 一些你们未必预料得到的事情。你们将会怀念以前的生活习惯,怀念父母曾经提醒你们要刻苦学习、取得佳绩。你们可能因为高中生活终于结束而喜极而泣,你 们的父母也可能因为终于不用再给你们洗衣服而喜极而泣!但是要记住:未来是建立在过 去扎实的基础上的。 4 对你们而言,接下来的四年将会是无与伦比的一段时光。在这里,你们拥有丰富的资源:有来自全国各地的有趣的学生,有学识渊博又充满爱心的老师,有综合性图书馆,有完备的运动设施,还有针对不同兴趣的学生社团——从文科社团到理科社团、到社区服务等等。你们将自由地探索、学习新科目。你们要学着习惯点灯熬油,学着结交充满魅力的人,学着 去追求新的爱好。我想鼓励你们充分利用这一特殊的经历,并用你们的干劲和热情去收获 这一机会所带来的丰硕成果。 5 有这么多课程可供选择,你可能会不知所措。你不可能选修所有的课程,但是要尽可能 体验更多的课程!大学里有很多事情可做可学,每件事情都会为你提供不同视角来审视世 界。如果我只能给你们一条选课建议的话,那就是:挑战自己!不要认为你早就了解自己对什么样的领域最感兴趣。选择一些你从未接触过的领域的课程。这样,你不仅会变得更加博学,而且更有可能发现一个你未曾想到的、能成就你未来的爱好。一个绝佳的例子就是时装设计师王薇薇,她最初学的是艺术史。随着时间的推移,王薇薇把艺术史研究和对时装的热爱结合起来,并将其转化为对设计的热情,从而使她成为全球闻名的设计师。 6 在大学里,一下子拥有这么多新鲜体验可能不会总是令人愉快的。在你的宿舍楼里,住在你 隔壁寝室的同学可能会反复播放同一首歌,令你头痛欲裂!你可能喜欢早起,而你的室友 却是个夜猫子!尽管如此,你和你的室友仍然可能成为最要好的朋友。如果有些新的经历让你感觉不那么舒心,不要担心。我保证快乐的经历会多于不快的经历。而且我保证几乎所有这些经历都会给你带来宝贵的经验教训,从而使你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所以,带着热切的目光和欢乐的心情,勇敢向前去拥抱这些新的体验吧! 7 我们相信,你们的自我发现之旅和对爱好的寻求带给你们的将不仅仅是个人的进步。我们相信,当你们成为我们的学者群体中的一员时,你们很快就会认识到,大学不仅提供大量自我充实的机会,同时也带来了责任。一位智者说过:“教育代代相传,它就是社会的灵魂。”你们是你们家庭辛勤劳动成果的传承者,也是无数前辈辛勤劳动成果的传承者。他们积累了知识,并把知识传递给你们,而这些知识正是你们取得成功所必需的。现在轮到你们了。你们会获取什么样的知识?你们会发现什么样的兴趣爱好?你们怎样做才能为你们的子孙后代创造一个强大昌盛的未来? 8 我们很高兴能为你们人生旅途中这一重大阶段开启大门。我们很高兴你们将获得许多机会,也很高兴你们将作为社区、国家乃至世界的公民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欢迎你们!

法律英语翻译者基本素养探析

法律英语翻译者基本素养探析 摘要:法律英语翻译在中外经贸往来正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法律英语内容的复杂性和涵盖面的广泛性对法律英语翻译者提出了较高的素养要求。本文从法律英语翻译者应具备的理解力与表达力、熟练的中英文法律文献资料检索能力、扩大知识范围以确立自己的专业领域等三个方面分析了法律英语翻译者的素养要求和具备这些素养的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法律翻译者;素养要求;途径 中图分类号:H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312-02 一、引言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外国公司进行经济贸易、投资、服务等各个领域的交往,法律英语在其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表现之一是中外企业各种往来的法律文书都必须用英文编制,这就必然涉及到法律英语翻译,以便双方都能理解它们所达成的各项交易条款和意图。法律英语翻译有其特殊的地方,那就是法律英语中专业术语多、概念复杂、差别细微,再加上句式长且复杂、古旧词使用普遍、涉及的领域广泛、套语赘词多,稍有不慎就会给当事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陆文慧,2004)因此,法律翻译与文学翻译乃至科技翻译的最重要区别是它的准确性要求非常高,原文中的意思不得作任何扩大或缩小,而只能等同。同时,从事法律翻译还要求译者必须熟悉有关司法辖区所实施的法律制度、司法程序以及其它法律概念和惯常做法。另外,法律翻译所处理的法律文件也不再局限于合同、协议、遗嘱、公证书、起诉书、答辩状、上诉状等等,还包括其它含有法律意味的文书比如现在常见于网站上的多媒体资料使用规定,一些机构的操守及责任规定,电子商贸交易平台的交易守则,商品的保用及正确使用声明,我国中央或地方颁布的新的重要条例、法规、实施细则等。总之,无论是法律英语运用所处的经贸环境和国际交往还是法律英语本身的特点和使用范围都对法律英语学习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二、法律翻译者应具有较强的理解力与表达力 对法律文件的理解力涉及两个方面即对语言的理解和对法律概念的理解。对于从事包括翻译在内的文字工作者来说,提升语文水平是终生努力的方向。而要提升对法律概念的理解能力,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研读现有的中英文对照法律文件,这可以从一些立法、司法部门的网站上得到中英双语的法律文书。我国主要的涉外法规比如《公司法》、《合同法》以及其它对外贸易、外汇管制、乃至全国人大、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许多法律法规都有官方译本。在研读这些中英文对照的法律法规时,应带有一颗批判的心,如发现自己的理解与译者的理解有差别,可以反复研读,必要时与人切磋,并查阅资料看看别人的讨论、评论,这样就会有所增益。

自考英语本科高级英语上下册课后短文翻译

1 Rock music began in America in the late 1950’s . It was not only a new musical form , but a forum for the American youth to express their ideas of the world and life . In this forum , the stars sang out the attitudes of the youth towards civil rights , war and peace ,the disaffection of their society , and a range of emotions between love and hate . Allin all , in this forum , the American youth redefined the beliefs and feelings of their society . The typical representatives of the early rock music were Elvis Presley , singer and poet Bob Dylan , the Bealtles , the rolling Stones and so on . They were the culture heroes whom the young people worshipped . 2 The American young people in 1960’s were a generation of rebellion . They found that the affluent American society was filled with poverty , injustice and gypocrisy . They didn’t trust the adult world that didn’t belong to them and refused to take their beliefs and values . Many young people took active part in the struggle which protested against poverty , racial discrimination and Vietnam War . Some young people even tried to overthrow this world by armed revolution. Many other young took passive ways to show their disaffections . They took drugs , refused to take any responsibilities and lived a parasitic way of life . Or they escaped to the frontiers and lived a primitive way of life . 3 Mathilda had been ill for three days . Her mother had given her some medicine, but it did n’t do any good . So they had to ask the doctor to come . There had been a number of cases of diphtheria in Mathilda’s school and two of them had been dead . When the doctor arrived at Olson’s home , he wanted to examine Mthilda’s throat first . But no mat ter how he coaxed ,,She wouldn’t open her mouth . So the doctor had to get the tongue depressor into her mouth . But Mathilda reduced it to splinters . In order to protect Mathilda herself and other children , the doctor had to make sure

高级英语课后翻译习题及答案

II . 1) little donkeys thread their way among the throngs of people. little donkeys went in and out among the people and from one side to another 2) Then as you penetrate deeper into the bazaar, the noise of the entrance fades away, and you come to the muted cloth-market. Then as you pass through a big crowd to go deeper into the market, the noise of the entrance gradually disappear, and you come to the much quieter cloth-market. 3) they narrow down their choice and begin the really serious business of beating the price down they drop some of items that they don't really want and begin to bargain seriously for a low price. 4) he will price the item high, and yield little in the bargaining He will ask for a high price for the item and refuse to cut down the price by any significant amount. 5) As you approach it, a tinkling and banging and clashing begins to impinge on your ear As you get near it, a variety of sounds begin to strike your ear. X.1) 一条蜿蜒的小路淹没在树荫深处 A zig-zag path loses itself in the shadowy distance of the woods. 2) 集市上有许多小摊子,出售的货物应有尽有At the bazaar there are many stalls where goods of every conceivable kind are sold. 3) 我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让他如此生气。I really don't know what it is that has made him so angry. 4) 新出土的铜花瓶造型优美,刻有精细、复杂的传统图案。The newly unearthed bronze vase is pleasing in form and engraved with delicate and intricate traditional designs. 5) 在山的那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Beyond the mountains there is a vast grassland that extends as far as the eye can see. 6) 他们决定买那座带有汽车房的房子。They decided to buy that house with. a garage attached. 7 )教师们坚持对学生严格要求。The teachers make a point of being strict with the stud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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