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DOCX 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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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DOCX 32页)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发布日期:2012-10-12

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图0-1 肇庆新区区位图

图0-2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一、建设肇庆新区的重大意义

1、发展基础和有利条件

肇庆新区以鼎湖区为依托,紧密连接端州区、高要市、四会市和肇庆国家高新区,具有独特的发展基础和开发优势。

优越的自然人文条件。肇庆新区山水秀丽,气候宜人,物产丰富,自然环境条件优越,文化底蕴深厚。鼎湖山被誉为“北回归线上的绿洲”,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和生物圈”生态定位研究站。鸡笼顶、烂

柯山、九龙湖、黄金沟等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为新区提供了天然氧吧和生态屏障,珠江主干流西江为新区提供了良港水道。肇庆历史悠久,名人辈出,是广府文化发祥地,为肇庆新区发展旅游、度假、休闲养生产业等现代服务业提供了基础条件。

广阔的拓展空间。肇庆中心城区受地形限制,用地相对局促,发展空间狭小,端州区可用于城市建设开发的土地面积仅78平方公里,成为制约肇庆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的主要因素之一。肇庆新区的建设可有效拉大城市发展框架,使肇庆中心城区延伸东拓,有助于端州和鼎湖两区融合发展,有利于满足打造百万人口城市的需要,提供新的发展载体和发展空间。

独特的区位交通优势。肇庆新区背拥山区腹地,面向珠三角核心区,在肇庆市中东部处于几何中心,区位优势明显。围绕打造广佛肇经济圈的目标,肇庆正在加快推进与广州、佛山无缝对接的各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西江黄金水道贯通全区,南广、贵广高速铁路在新区交汇设站,佛山—肇庆城际轨道加快建设,二广、广昆、珠三角环线、广佛肇等高速公路将相继建成,使肇庆新区成为珠三角对接大西南的重要交通节点。

良好的发展基础。近年来,肇庆市以实施《规划纲要》为契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十一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五年翻两番,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居全省前列。肇庆新区所在区域近年来成功引进一批开发项目,肇庆新港发展态势良好,现代物流园区初步形成,汽车配件、生物医药、休闲旅游等产业快速发展,建设肇庆新区的经济基础和产业基础不断夯实。文化建设全面发展,生态保护不断加强,保持社会长治久安,已经具备进一步科学开发的良好条件。

图1-1 肇庆新区作为粤港澳连通大西南区域枢纽位置图

图1-2 肇庆新区在西江流域位置图

2、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规划建设肇庆新区面临重大战略机遇。一是2008年国家颁布实施《规划纲要》,将肇庆全境纳入珠三角范围,肇庆市区域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提升,从时空条件、产业发展、特殊政策、区域布局方面为肇庆新区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广东省委、省政府全面部署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工作,将肇庆新区纳入全省新区(新城)建设规划,为肇庆新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三是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正在建设优质生活圈,肇庆新区在生态、文化、区位方面的特色,有利于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发展格局。

与此同时,肇庆新区规划建设也面临着许多挑战。一是金融危机影响深远,全球经济复苏艰难曲折,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各类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肇庆新区在吸引国际要素集聚和发展外向型经济等方面面临较多制约。二是国内各省市均把构筑战略平台、实施新区战略作为新一轮发展的制高点,肇庆新区面临巨大的外部竞争压力。三是城市化基础薄弱,全市城市化率比全省平均水平低

17个百分点,肇庆新区新型城市化建设任重而道远。四是经济总量相对较小,财政实力较弱,产业基础薄弱,高端人才缺乏,对外开放水平不高,对新区开发建设有一定的制约。

3、战略意义

加快肇庆新区开发建设,既是广东探索新型城市化道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肇庆提高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规划建设肇庆新区,有利于助推肇庆产业转型升级,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实现社会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有利于整合资源,破解肇庆发展的瓶颈制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利于深化区域合作,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助推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共建优质生活圈;有利于缩小发展差距,提升科学发展水平,形成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以“低碳绿色”为主题,科学开发、从容建设,推进发展低碳化、城乡一体化和生活优质化,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休闲养生、文化创意等幸福导向型产业,全力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并优化现代田园城市山水格局,走出一条国内领先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把肇庆新区建设成为引领广东新型城市化进程的先行区和试验区。

2、战略定位

——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以低碳、智慧、人本、包容为目标,建立符合岭南区域特点、能够与国际接轨的低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统筹产业、人才和生态的和谐发展,构建高效、便捷、低碳,生活、服务和生产协同互动城市功能组团,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推动低碳发展,建设山清水秀、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

——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提升城市空间品质,营造与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相匹配、山水城市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环境友好、资源集约、宜居宜业的建设风尚,打造岭南文化、广府文化的重要展示基地,展现现代岭南风貌的宜居城区,构建珠三角健康产业发展和养生旅游度假胜地。

——肇庆市行政文化中心。依托交通枢纽区、中央商务区和行政中心区等功能区,建设新的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教育医疗中心,促进城市发展重心进一步东移,强化与珠三角核心区的空间联系和经济联系。统筹肇庆中心区联动发展,肇庆新区与老城区协调发展,与鼎湖区一体发展,与肇庆国家高新区错位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

3、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环保优先。把低碳循环发展理念贯穿到开发建设全过程,坚持生态资源在保护中的可持续利用,注重产业集聚和价值链提升,保护水环境敏感区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性,注重节能减排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从容开发建设。遵循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规律,从容不迫,谋定而动。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明确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区分轻重缓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全面推进,又以点带面,力争重点突破。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一体化进行规划建设,城市建设用地高度集约和高效利用,提高土地人口承载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现代化和农民市民化。积极探索土地管理体制的新路径,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可持续生产、生活基本条件。

——坚持区域战略联动。与端州区、鼎湖区、肇庆国家高新区及周边区域发展有机结合,形成互动发展、错位发展新格局。推进广佛肇一体化进程,融入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带动西江流域联动发展,深化我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建设成为区域联动发展新引擎。

4、发展目标

加快推进肇庆新区的规划建设,要以起步区建设为基础,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实现“三年打基础,八年见新城,二十年大发展”的目标。

到2015年,起步区城市基础框架初步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开展,起步区建设初具规模,区域枢纽初步形成。起步区内交通、对外交通、港口车站建设全面推进,城市管网、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形成。以节能环保、休闲养生、文化创意为重点的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初具规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城市建设与自然环境和谐交融景象初步显现。新区产业和人才集聚功能开始显现,区域合作初见成效,对周边地区辐射功能开始增强,对外开放合作有序推进。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7万元,绿色建筑占公共建筑比例达到5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2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超过10%。

到2020年,城市和产业功能基本具备。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建成,绿色智能交通体系基本建立,面向大西南、对接珠三角的区域性枢纽地位基本确立。临港物流区初具规模,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基本完善。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形成。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合作取得显著进展,居民收入显著提高。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超过30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约

10万元,绿色建筑占公共建筑比例达到9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5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超过15%。

到2030年,经济社会实现大发展。基础设施体系更趋完善,建成珠三角连通大西南的重要交通节点。以节能环保、休闲养生、文化创意产业为主体的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形成核心竞争力,经济社会发展达到国内一流水平,作为肇庆市行政文化中心功能充分体现,建成珠三角优质生活圈示范区、国际休闲养生度假胜地和科学发展理想城市。

三、空间布局

围绕“引领新型城市化”战略主题,以建设现代山水田园城市为目标,以南北中央轴线为引领,协调发展一江两岸,构建具有国际气度的山水新城格局。控制开发强度、彰显山水特色,实现古老与新生并存、城市与乡村共融、时尚与科技共生,引领未来城市建设新模式。

图3-1 肇庆新区以南北中央轴线引领发展结构示意图

1、优化总体布局

以南北中央轴线为组织脉络,保护和充分利用鼎湖山脉和西江山水景观资源,合理安排城市功能布局,集约紧凑开发,整体形成“一轴两带三区”的总体空间格局。

图3-2 肇庆新区空间布局示意图

一轴:南北中央绿轴

充分利用鼎湖山、西江等名山大川自然生态资源,改变传统东西发展轴线混杂产业、城市、旅游等诸多功能的格局,以突显标志性、战略性、国际性和长远性特征为目标,集中打造南北长12公里的中央绿轴,由北至南组织和引导行政、文化、会展、体育、商务等重要城市功能布局,与新区砚阳湖、长利湖等景观水系相融合,跨岛过江直至西江南岸,成为全面呈现山水生态格局、岭南文化风貌和现代城市景观的发展长廊。

图3-3 肇庆新区中央绿轴规划意象图

两带:沿山生态防护带、沿江旅游休闲带

——沿山生态防护带。沿北岭山麓构建沿山生态防护带,以山麓地生态保育为主,作为生态地区与城市集中建设区的缓冲过渡地带,适度开发旅游配套、休闲养生和高档住区。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保留北岭山生态区向新区渗透的绿化廊道,强化控制山地建筑形态和绿色景观,形成山地小城镇建设风貌,与自然相融合。

——沿江旅游休闲带。充分利用西江黄金水道岸线资源,结合长利涌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构建滨水生态休闲景观,重点发展高端居住、滨江公共休闲、会奖商务旅游(MICE)、邮轮客运旅游和休闲养生旅游。集中打造砚洲岛,成为休闲养生等幸福导向型产业的重点载体,形成极具代表性的“一江两岸”发展格局。

三区:核心功能区、健康宜居区、临港物流区

——核心功能区。以南北中央绿轴为空间引领和组织脉络,在凤凰大道以东、北岭山麓-贵广高铁以南、新港港区以西、西江以北围合的地区,以永久性生态绿地和水系为点缀,综合布局行政文化中心、体育中心、会展中心、中小企业总部、肇庆新客站商贸组团等,强化城市核心服务功能。

——健康宜居区。依托山水格局和肇庆新客站枢纽服务,在南广高铁、贵广高铁以东、北岭山麓以南,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围合的地区,集中试行低碳绿色技术,引入智能化管理模式,提供面向粤港澳世界级城市群的绿色健康生活配套服务。以浑然天成、幽远空灵的审美旨趣,把建筑、山水、人文有机地融合为一体,寓情于景,情景交融,力求创造出与自然环境协调共生、天人合一的灵动生活空间。

——临港物流区。依托新区港口码头、高铁货运站、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永安互通,构建水-铁-陆路联运枢纽,以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建设现代化港区,争取创建无水港区,与广州南沙港形成河海联运。依托现代物流业打造临港物流基地,打造新区实体经济基础。

构建生态廊道

构建以鼎湖山-葫芦山、烂柯山、蚬岗南部山体为区域生态斑块,以西江、北江为主干生态廊道,以绥江、青岐涌、后沥涌、长利涌、珠三角环线高速为次级生态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重点构建沿山、沿高铁、沿城轨及东西两翼的区域生态景观廊道。

重点做好山体保育、廊道建设和重点连通区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保护建设,西江、北江廊道单侧建设宽度不小于200米,南广高铁、贵广高铁、广佛肇城际轨道、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宽度各不小于120米,重点区域设置声屏障,有效减少噪音污染。禁止在葫芦山-绥江、烂柯山-蚬岗南部山体的重点连通区进行开发建设,加强连通区域的生态恢复建设。

图3-4 肇庆新区生态格局示意图

确定发展规模

以严格保护资源和环境为前提,结合肇庆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肇庆新区建设用地规模近期(2015年)控制在25平方公里以内,中期(2020年)控制在40平方公里以内,远期(2030年)控制在60平方公里左右;人口规模近期(2015年)约21万人,中期(2020年)约36万人,远期(2030年)约60万人。

到2030年,在60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规模中,居住用地约占30%,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占20%,产业用地不超过10 %,公园绿地不少于15%。

四、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

推动产业的集群化、高端化、低碳化,力争更高、更优、更绿,重点打造节能环保、休闲养生和文化创意三个核心功能型产业,发展现代物流、商贸会展两个支撑功能型产业,建立一个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形成分工清晰、互补耦合的“3+2+1”具有肇庆特色的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

1、核心功能型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把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刺激经济增长和转型的重要抓手,因地制宜发展与环境资源相适应的绿色产业,重点发展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提供技术基础和装备保障及服务的产业。促进新能源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力争在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产品、节能服务产业、先进环保技术和装备、环保产品、环保服务等六大领域,打造相对完整的节能环保产业链。逐渐促进由以设备为主导的产业形态,向综合服务形态进行转型。力争把新区打造成为全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

休闲养生产业

以休闲体验旅游为主体,着力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促进从传统观光游向现代休闲游的转变。重点发展居住养生、游乐养生、文化养生、医疗养生、美食养生、美容养生、运动养生、生态养生。着力打造“山水融城”格局,

建设砚洲岛生态休闲旅游胜地。沿滨水绿道依次形成以儿童娱乐、青春爱情浪漫、中老年休闲为内容的主题休闲娱乐区。引入奥特莱斯小镇、水上嘉年华等大型水上娱乐设施。引进国际国内优质医疗资源,建设一批高端医疗服务机构,促进与生物制药、医疗技术、高端医疗保险、保健康复等有机结合,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力争把新区打造成为全省养生医疗服务业集聚区。

文化创意产业

培育和开发富有浓郁岭南特色、具有竞争潜力的文化产业,发挥“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特色,结合砚文化、玉文化,充分发掘传统文化和民间传说,重点发展文化旅游、文化遗产开发、动漫、工艺与设计、环境艺术、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文化创意产业。大力推进文学、艺术等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推动文化生产方式、营销方式、传播方式的创新,拓展新型文化产品和服务。高标准建设文化艺术中心、美术馆、音乐厅等文化设施和高端酒店等基础设施,形成具有现代魅力和文化气质的文化活动体验带,努力提升市民文化品位和城市文化品质,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力争把新区建设成为全省文化创意产业区域性中心。

2、支撑功能型产业

现代物流业

振兴西江航运及联运产业,形成“东引西连”的大物流格局。继续整治西江航道,保障黄金水道通航能力,大力发展内河航运。加强与珠三角以及大西南、北部湾其它城市的物流业合作,与广州白云机场形成有机互动,建设水陆空港联运中心。延伸物流业发展腹地,建设上游贵州煤炭、西南磷矿、有色金属及

粮食等运输通道。强化广佛肇物流业的联合发展,积极应用物联网技术,因地制宜规划建设“无水港”,形成现代化集合联运枢纽。力争把新区建设成为珠三角辐射大西南的大型物流集散地。

商贸会展业

建设现代化、特色化、专业化的商贸会展体系。依托便捷交通体系,建设和改造一批专业市场和综合市场。塑造专业市场品牌,推动专业市场从货物买卖的单一功能场所向信息发布、价格形成、品牌培育、物流集散的多功能中心方向演化。与国际、国内或地方行业协会合作, 引入民营资本举办特色展览,推进运作市场化。以特色产业为依托,与专业市场相互配套,举办专业性精品会展,举办名牌会展活动。发展国际会议商务旅游,着力承办各种国际和区域性会议。

3、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

引进国际和港澳知名教育考试和培训机构,建设若干重点技能人才培训实训基地。建设以高等教育和科技研发为核心的科教园区,为新兴产业输送人才和技术力量。加强与港澳交流合作,促进与港澳文化资源相互开放,打造国际化的文化教育新区。进一步深化产学研体制改革,完善科技创新体制,加大产学研究经费投入,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和政策项目引导,鼓励高校同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促进资源共享,联合开展重大科研项目攻关,为新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推动临港物流区科学发展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积极推动临港物流区发展。以节约集约为原则,做好规划环评审查。以建设创新型、生态型、高端型临港物流区为发展目标,围绕“3+2+1”幸福导向型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提高开放水平,完善体制机制,与肇庆国家高新区实现错位发展、分工合作。力争用5-10年时间,把该区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集聚、综合环境优越、体制机制高效、社会和谐文明、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重点经济区。

五、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要求,加快新区交通、能源、水利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城市防灾减灾系统,构建高效绿色交通体系、低碳清洁能源体系、安全高效水利体系和智能信息基础设施体系。

1、构建高效绿色的综合运输体系

加强与广州、佛山等珠三角城市以及广西梧州、贺州等地综合交通体系的对接,建设水、公、铁多种运输方式优势互补的对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筑开放、便捷、高效、安全的综合交通体系,把新区建设成为珠三角连通大西南的重要交通节点。

——积极强化对外通道建设。依托贵广高铁、南广高铁、佛山-肇庆城际轨道、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肇庆东站进站公路、国道321、鼎湖大道等,建设“东接、北上、西连、南进”对外大通道,实现对外通道高速化,主动融入珠三角核心区和广佛1小时生活圈,辐射大西南内陆腹地,并强化新区与蚬岗镇、大沙镇、肇庆国家高新区等协调区的交通联系。

——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依托肇庆东站建设功能完善、服务范围广的综合客运枢纽,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依托肇庆东站、肇庆港新港港区建设物流园区,打造综合货运枢纽,实现货运“无缝对接”。

图5-1 肇庆新区对外交通规划示意图

——促进肇庆港新港港区现代化、规模化发展。加强与珠三角港口群的协作发展,将肇庆港新港港区打造成为大型现代化、规模化港区,成为肇庆市发展现代物流业的主体港区和多功能综合性港区,实现以港兴城目标。

——构建绿色城市公交系统。遵循公交优先原则,建立“网格状、组团式”的新区绿色公共交通体系。依托城际轨道走廊建设快速公交干线,以公共交通先导开发(TOD)模式,引导组团用地功能布局及开发。结合城市轨道及快速公交系统(BRT)等方式,合理设置公交站点,实现“零距离”换乘。以城市轨道为支撑,沿山边、江边、河边建设通山达水的特色慢行绿道系统。结合三茂铁路改造和特色文化旅游功能区建设,开辟特色观光旅游线路。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发布日期:2012-10-12 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图0-1 肇庆新区区位图 图0-2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一、建设肇庆新区的重大意义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附件: 福州新区总体规划公示稿 一、规划范围 规划区:面积800km2(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4个县(市)区26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规划控制区:面积1892km2(不含海域和滩涂),涉及马尾、仓山、长乐、福清、连江、罗源6个县(市)区64个乡镇(街道)的部分区域。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5-2030年,其中: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总体目标 新的国际国内发展背景下,以海峡、海丝、海洋“三海”跨越为主线,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动力,以新型城镇化为路径,充分释放国家新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福建自贸区、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五区叠加”政策效应,以及平潭综合实验区“一区毗邻”优势,强化引擎作用,全力建设“开放新区、海湾新区、智慧新区、绿色新区”等“四个新区”,实现促进民族融合、引领区域转型、推动城市跨越的国家新区历史使命。 — 1 —

四、发展定位:“三区一门户一基地” 福州新区将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重要承载区、扩大对外开放重要门户、东南沿海重要现代产业基地、改革创新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 五、发展战略:“两大两+” “大开放”战略。持续提升两岸经贸合作水平,将新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加快中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加强与亚太地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引领新区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走向世界。 “大海湾”战略。强化海港、空港特有的战略资源,重塑门户地位,打造外联世界、内接腹地的枢纽型地区。以滨海海岸带串联多个特色海湾,推进城市组团聚合;促进土地混合利用,形成用地高度紧凑集约、功能高度复合的城市空间利用格局。 “创新+”战略。坚持创新驱动,构建创新型产业体系,打造东南沿海先进制造业基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 “生态+”战略。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践行国家赋予的生态文明发展使命与要求,引领福建生态文明试验区潮流,建设绿色新区、生态新区,打造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宜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 — 2 —

肇庆新区总体规划公示

肇庆新区用地布局规划图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图

肇庆新区区域用地结构规划示意图 肇庆新区功能布局规划图

《肇庆新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内容简介 一、规划范围 肇庆新区规划范围西起凤凰大道,东临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含鼎湖山25度坡以下山麓地,南临西江(含砚洲岛),规划总面积115平方公里,涉及桂城街道、广利街道、凤凰镇、莲花镇和永安镇五个行政辖区的部分区域。考虑到与周边地区的协调,规划还划定了肇庆新区协调区,总面积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二、规划期限 近期:2012~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三、发展定位 国家低碳绿色发展示范区。以低碳、智慧、人本、包容为目标,建立符合岭南区域特点、能够与国际接轨的低碳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统筹产业、人才和生态的和谐发展,构建高效、便捷、低碳,生活、服务和生产协同互动城市功能组团,加强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推动低碳发展,建设山清水秀、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的国家低碳绿色

发展示范区。 珠三角健康宜居理想城市。提升城市空间品质,营造与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相匹配、山水城市特色鲜明、竞争力较强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成环境友好、资源集约、宜居宜业的建设风尚,打造岭南文化、广府文化的重要展示基地,展现现代岭南风貌的宜居城区,构建珠三角健康产业发展和养生旅游度假胜地。 肇庆市行政文化中心。依托交通枢纽区、中央商务区和行政中心区等功能区,建设新的行政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教育医疗中心,促进城市发展重心进一步东移,强化与珠三角核心区的空间联系和经济联系。统筹肇庆中心区联动发展,肇庆新区与老城区协调发展,与鼎湖区一体发展,与肇庆高新区错位发展,实现优势互补和合作共赢。

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肇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 1 —

二零一三年八月— 2 —

目录 序言 (7) 一、规划背景 (8) (一)自然状况 (8) (二)发展基础 (9) (三)面临问题 (10)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目标任务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规划原则 (12) (三)协调关系 (13) (四)功能分类 (14) (五)目标任务 (16) (六)战略格局 (19) 三、肇庆市域范围主体功能区 (19) (一)优化开发区域 (22) (二)重点开发区域 (25) (三)生态发展区域 (29) (四)禁止开发区域 (33) 四、各县(市、区)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布局 (37) (一)端州区 (38) — 3 —

(二)鼎湖区 (39) (三)四会市 (40) (四)高要市 (41) (五)广宁县 (43) (六)德庆县 (44) (七)封开县 (45) (八)怀集县 (47) (九)肇庆高新区 (48) (十)肇庆新区 (49) 五、绩效考核评价 (50) (一)优化开发区域 (51) (二)重点开发区域 (51) (三)生态发展区域 (52) (四)禁止开发区域 (52) 六、规划实施 (52) (一)政策保障 (52) (二)市级职能部门职责 (55)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职责 (58) (四)监测评估 (59) 附录一:肇庆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一) (60) 附录二:肇庆市禁止开发区域名录(二) (62) 附图: — 4 —

(一)肇庆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肇庆市重点发展区域战略格局示意图 (三)肇庆市综合交通战略格局示意图 (四)肇庆市重点产业园区分布示意图 (五)肇庆市重点城镇扩容提质区域分布示意图 (六)肇庆市重点农业特色园区分布示意图 (七)肇庆市建设用地分布图 (八)肇庆市农业生产空间分布图 (九)肇庆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 (十)肇庆市开发强度分布图 (十一)肇庆市可利用资源占县区比重图 (十二)肇庆市生态敏感性分区示意图 (十三)端州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四)鼎湖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五)四会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六)高要市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七)广宁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八)德庆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十九)封开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怀集县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一)肇庆高新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二十二)肇庆新区主体功能区划示意图 — 5 —

粤港澳大湾区专题——2019肇庆市产业园区投资前景研究报告

粤港澳大湾区专题——2019肇庆市产业园区投资前景研究 报告 产业园区作为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粤港澳大湾区中,广东珠三角九市重点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企业的加工制造环节、大型骨干企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的增资扩产及转型升级项目、珠三角主导产业的配套企业、拥有较稳定国际市场份额的加工贸易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拟投资建设的工业项目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 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粤九城之一,肇庆市产业园区发展迅速并逐步完善,数据显示,2018年肇庆市新开发及盘活工业园区用地10.3平方公里,新建成及盘活改造通用厂房181万平方米,其中科技孵化器面积91万平方米。承接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项目74个,计划投资总额363亿元。高要、广宁、封开产业转移集聚地被认定为省级产业转移工业园。 为了更好地了解粤港澳大湾区——肇庆市产业园发展情况,中商产业研究院特推出《2019年肇庆市产业园投资前景研究报告》。《报告》从七个方面介绍当前我国产业园概况、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园现状、肇庆产业园开发环境分析、肇庆产业园发展现状分析、肇庆重点产业园区分析、肇庆产业园产业发展趋势和肇庆产业园的四大发展趋势。以下是报告详情:

PART1:产业园概况 当前我国各地的产业园区设立和建设情况,结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定义,产业园就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通过行政或市场化等多种手段,划出一块区域,制定长期和短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设和完善适于工业企业进驻和发展的各种环境,聚集大量企业或产业,使之成为产业集约化程度高、产业特色鲜明、集群优势明显、功能布局完整的现代化产业分工协作区和实施工业化的有效载体,包括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特色工业小区、技术示范区等。

《肇庆城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解读

1、城东新区规划的定位与目标是什么? 本次规划功能定位是: 构筑功能复合的新城市中心区;建设配套完善,和谐优美的城市人居环境;组织顺畅便捷的交通转换枢纽系统;塑造独具特色的山水城市形象。 本次规划的目标是:完善与深化肇庆市城东新区的功能与布局,促进中心城区职能提升,疏解旧城人口,带动新区城市建设的发展。 率为线索,引导高效率、高品质的城市新区开发,强化公共服务、商务办公、文化娱乐、旅游休闲等功能,塑造具有肇庆特色的城市意象,把城东新区建设为一个集商务、办公、文化、居住、旅游、科教等功能于一体,充满活力、富有特色的新城市中心区。 2、最终规划方案是如何形成的? 本次规划方案是以易道公司“水体?马赛克”的中标方案为基础,分析比较各投标方案的空间结构、用地布局、景观塑造等优点,综合形成规划总图。 中标方案是以“水?马赛克”作为城市肌理,依托现状水资源,保留和重塑部分现状水文格局。在空间结构上,此方案提出了“水岸庭园城市”、“水?马赛克”以及“公交导向型社区”等设计理念,以水为特色,将开阔的自然景观与密集的城市建筑有机结合,本着“以山为托、以水为脉、以人为本”的思路,创造“山湖城江相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优 雅城市生活环境。 在其他投标方案中,方案二重点将城东新区划分为特色鲜明的四大功能区。提出“砚都?肇东星城”的城区形象与功能定位,以自然山水、新中心特色景观中轴为核心,组织城市空间的新城方案,并提出“圈层式发展”模式,对城市发展策略进行研究,通过分期实施来推演各种功能布局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开发强度及开发时序。 方案三则重点提出城东新区规划应形成新的城市中心区,并作为星型结构的辐射点,形成向外辐射的城市形态。值得吸收的优点在于:引入“生态职能”理念,通过设置山体间的联系绿带、整合水系拓展湖面,建立放射状与圈层式结合的生态绿地系统。 城东新区最终确定的空间布局方案,就是基于易道公司方案并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主要是结合上层次总体规划、已批准的中小学布点等专项规划,同时吸取各投标方案的优点,在此基础上,结合地区现状建设情况、已批用地的调研以及地方开发建设的相关经验,对局部区域用地的功能布局、路网组织、景观设计以及设施配套等方面进行了调整,更加注重方案的可操作性,使方案具有较强的实施性,满足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和 地方管理操作的要求。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发布日期:2012-10-12 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 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 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加快建 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 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 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 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肇庆市近期建设规划

前言 2002年5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突出强调了近期建设规划工作的重要性,8月建设部等九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建规[2002]204号)将认真做好近期建设规划工作,作为全面落实国发13号文要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各地级市人民政府抓紧编制和调整近期建设规划,并提出了严格的时限要求。建设部《关于印发〈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中,要求设市城市抓紧组织制定到2005年的近期建设规划,同时也明确了近期建设规划的基本任务、编制原则、强制性与指导性内容、成果要求等。 在此背景下,肇庆市政府于2003年3月10日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肇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肇庆市近期建设规划(2003~2005)》。 肇庆市城市规划设计院于3月份开始规划编制工作,经过资料收集与整理分析,于5月初形成初稿。适逢市政府在市十届人大会议上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对初稿修改后于5月下旬形成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端州区、鼎湖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的意见并结合市九次党代会精神予以修改后,于6月30日经省建设厅组织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次规划的成果包括文本、说明书和图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肇庆市城市社会经济和城市近期建设的协调发展,统筹安排肇庆市近期各项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的编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并按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次近期规划的年限为2003~2005年。 第四条本规划范围为《肇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五条本规划文本中黑体印刷的条文属强制性内容。

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DOCX 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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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新区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年)》 发布日期:2012-10-12 肇庆新区位于广东省肇庆市,地处鼎湖区中部,东邻肇庆国家高新区和佛山市三水区,南靠高要市,西倚端州区,北接四会市,是肇庆市各功能区紧密连接的主要纽带,是广佛肇经济圈的重要发展腹地,是珠三角联通大西南各省区的重要交通节点,是珠江西岸正在崛起的具有较大开发潜力和支撑引领作用的新兴增长极。 2008年,国务院正式出台《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将肇庆市全境纳入国家重点发展区域。近年来,肇庆市经济建设不断提速,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为大规模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正向着“建设成为能够代表珠三角科学发展成果城市”的目标不断迈进。 当前,国内外环境发生了广泛深刻变化,广东正处在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关键时期。加快建设肇庆新区,是广东从长远发展出发,紧紧抓住国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的宝贵机遇,充分发挥肇庆市作为珠三角主体城市的先行示范作用,遵循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探索并引领新型城市化模式,培育广东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对我国大西南地区辐射带动作用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对广东省切实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本规划区域范围包括肇庆市鼎湖区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以西的莲花镇、永安镇、凤凰镇、广利街道、桂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行政区域和周边相关区域,规划区面积115平方公里。 科学划定协调区范围,面积约585平方公里,包括除肇庆新区外的鼎湖区全境、四会市大沙镇和高要市蚬岗镇。协调区在生态保护、城乡建设、产业发展和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构建等方面,须与肇庆新区统筹安排和协调管理。 规划区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展望至2030年。本规划是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对肇庆新区功能定位的行动指南,是加快建设肇庆新区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的基本依据。

肇庆市城区三旧改造项目

肇庆市城区“三旧”改造项目 开发强度核准办法 (征求意见稿)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三旧”改造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规函…2011?304号),以及《肇庆市实施“三旧”改造规划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肇庆市中心城区(含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范围内“三旧”改造项目的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规划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三旧”改造项目不涉及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无需编制单元规划,其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相关规划指标按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执行。 二、“三旧”改造项目申请容积率增幅不超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容积率10%及其他方面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的,按照《肇庆市实施“三旧”改造规划工作计划》要求,在满足公共配套设施、公共空间用地安排并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容积率可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容积率的10%范围内予以提高。 三、“三旧”改造项目所在地块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在

上述第二条规定情形之外需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改造的,须按《肇庆市实施“三旧”改造规划工作计划》要求编制单元规划。单元规划须先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再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对经批准的单元规划,视同已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调整程序。 四、在符合《肇庆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以及在改造经济分析、建筑日照间距、环境容量和城市景观要求等综合论证的基础上(位于重点地段的项目须进行交通评估),单元规划编制中对改造项目地块的容积率指标按以下原则设定:(一)改造项目地块的容积率指标最高上限,根据改造地块规模(扣除城市道路后的净用地)实行分级分类确定为: 1、属旧厂房改造的项目: (1)地块(项目)性质如调整为居住用地的:地块面积≤1公顷,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3.5;地块面积>1公顷且≤5公顷,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3.2;地块面积>5公顷, 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3.0。 (2)地块(项目)性质如调整为商业、办公用地的:地块面积≤1公顷,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5.5;地块面积>1公顷,容积率上限指标原则上不超过5.0。 (3)地块(项目)性质如调整为商业、办公和居住综合用地的,根据各自用地性质面积比例分别计算(下同)。 (4)地块(项目)性质如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的,容积率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肇府[2011]34号 【发布部门】肇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2.02 【实施日期】2011.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 法》的通知 (肇府〔201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已经2011年9月26 日十一届5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肇庆市市辖区和肇庆高新区的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促进扩大内需支持现代产业发展用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09〕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肇庆市市辖区(包括端州区、鼎湖区)和肇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改变用途的申请、审批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经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由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经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一)因城市建设需要已列入城市规划控制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或公益事业用地。 (二)被人民法院查封,或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以及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土地。 (三)经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闲置土地。 (四)企业改制实施方案未经批准,改制企业申请改变国有建设用地的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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