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20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201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3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 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吉宁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效期为四年,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印制、颁发。

资质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记载环评机构的名称、资质等级、评价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以及环评机构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第五条国家鼓励环评机构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研究,提升技术优势,增强技术实力,形成一批区域性和专业性技术中心。

第六条国家支持成立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组织开展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评价,建立健全行业内奖惩机制。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七条环评机构应当为依法经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核工业、航空和航天行业的事业单位法人。

下列机构不得申请资质:

(一)由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管部门设立的事业单位出资的企业法人;

(二)由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管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或者挂靠单位的社会组织出资的企业法人;

(三)受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的企业法人;

(四)前三项中的企业法人出资的企业法人。

第八条环评机构应当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业务承接、质量控制、档案管理、资质证书管理等制度。

第九条甲级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近四年连续具备资质且主持编制过至少八项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至少配备十五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三)评价范围中的每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至少配备六名相应专业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中至少三人主持编制过主管部门近四年内审批或者核准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各二项。核工业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配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中还应当至少三人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四)评价范围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以及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配备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条件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

(五)近四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环境保护相关科研课题,或者至少编制过一项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条乙级机构除具备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至少配备九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二)评价范围中的每个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至少配备四名相应专业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其中至少二人主持编制过主管部门近四年内审批或者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各四项。核工业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配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中还应当至少一人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应当至少配备一名相应专业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第十一条乙级机构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应当主持编制至少八项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部负责受理资质申请。资质申请包括首次申请、变更、延续以及评价范围调整、资质等级晋级。

环评机构近一年内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申请评价范围调整和资质等级晋级。

第十三条申请资质的机构应当如实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环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变更登记或者变更发生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中的相关内容: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构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变更的;

(二)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机构名称变更的。

第十五条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环评机构需要继续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个工作日前申请资质延续。

第十六条申请资质的机构应当通过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提交资质申请,并将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资质申请,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资质的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对不予受理的,书面说明理由。

环境保护部对已受理的资质申请信息在其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第十七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对申请资质的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情况开展核查。

环境保护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和申请资质的机构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作出是否准予资质的决定。必要时,环境保护部可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或者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二十个工作日内。

环境保护部应当对是否准予资质的决定和申请机构资质条件等情况在其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向准予资质的申请机构颁发资质证书;向不予批准资质的申请机构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因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申请变更环评机构名称的,环境保护部应当根据改制、分立或者合并后机构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

甲级机构申请资质延续,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和下列条件,但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主持编制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少于八项的,按乙级资质延续,并按该机构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其评价范围:

(一)近四年连续具备资质。

(二)至少配备十五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评价范围中至少一个原有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配备六名以上相应专业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三)近四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环境保护相关科研课题,或者至少编制过一项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第十九条申请资质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环境保护部不予受理资质申请或者不予批准资质。该机构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申请资质的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由环境保护部撤销其资质。该机构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

前两款中涉及隐瞒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真实情况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三年内不得作为资质申请时配备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或者主要编制人员。

第二十条环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部应当办理资质注销手续:

(一)资质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未准予延续的;

(二)法人资格终止的;

(三)因不再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申请资质注销的;

(四)资质被撤回、撤销或者资质证书被吊销的。

第二十一条环境保护部在其政府网站设置资质管理专栏,公开资质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受理情况、审查结果等信息,并及时公布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基本信息。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环评机构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要求,确保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真实、客观、全面和规范。

环评机构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普遍服务的义务,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公益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二十三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一个环评机构主持编制,并由该机构中相应专业类别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应当由主持编制机构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师作为主要编制人员。

核工业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主持人还应当为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各章节的主要编制人员还应当为核工业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主持编制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负责,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四条环评机构接受委托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不得由环评机构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签。

禁止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

第二十五条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附主持编制的环评机构资质证书正本缩印件。缩印件页上应当注明建设项目名称等内容,并加盖主持编制机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当附编制人员名单表,列出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的姓名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编号、专业类别和登记编号以及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和注册证编号。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应当在名单表中签字。

资质证书缩印件页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人员名单表格式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六条环评机构应当建立其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完整档案。档案中应当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编制委托合同、审批或者核准批复文件和相关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原件、公众参与材料等。

第二十七条环评机构出资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向环境保护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环评机构在领取新的资质证书时,应当将原资质证书交回环境保护部。

环评机构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书面申请补发,并在公共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

第二十九条环评机构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和参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的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培训,更新和补充业务知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时可以查阅或者要求环评机构报送有关情况和材料,环评机构应当如实提供。

监督检查包括抽查、年度检查以及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对环评机构的审查。

第三十一条环境保护部组织对环评机构的抽查。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对住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环评机构的年度检查。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抽查和年度检查,应当对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第三十二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质量、主持编制机构的资质以及编制人员等情况进行审查。

对主持编制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以及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

三条和第二十五条有关规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本办法第三十六条或者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予批准。

第三十三条环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该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一)未与建设单位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接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委托的,或者由环评机构的内设机构、分支机构代签书面委托合同的;

(二)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格式的;

(三)未建立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完整档案的。

第三十四条环评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环境保护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其限期整改一至三个月:

(一)逾期未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资质变更的;

(二)逾期未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报请备案环评机构出资人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变化情况的。

第三十五条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以及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

员限期整改三至六个月: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由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编制主持人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各章节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内容未由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作为主要编制人员的。

第三十六条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该机构以及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

员限期整改六至十二个月:

(一)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或者引用的现状监测数据错误的;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或者主要评价因子遗漏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或者环境标准适用错误的;

(四)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错误的;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缺失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致使建设项目选址、选线不当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错误的,依照本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七条环评机构因违反本办法规定被责令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期间,作出限期整改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以下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受

理该机构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被责令限期整改的,限期整改期间,作出限期整改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以下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其作为编制主持

人和主要编制人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申请。

第三十八条环评机构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由环境保护部根据其实际达到的资质条件,重新核定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或者撤销资质。

环评机构经重新核定的资质等级降低或者评价范围缩减的,在重新核定前,按原资质等级和缩减的评价范围接受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需要继续完成的,应当报经环境保护部审核同意。

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

师诚信档案。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住所在本行政区域、编制本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诚信档案,记录本部门对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采取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及时抄报环境保护部。

环境保护部应当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采取的行政处理和行政处罚等情况,记入全国环评机构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第四十条环境保护部在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基础数据库中建立环评机构工作质量监督管理数据信息系统,采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编制机构、编制人员、编制时间、审批情况等信息,实现对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工作质量的动态监控。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得设置条件限制环评机构承接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环评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环境保护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评机构及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环评机构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实施监督检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六至十二个月。

环评机构涂改、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接受委托和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由环境保护部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一至三年。

第四十五条环评机构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失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由环境保护部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并处所收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同时责令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限期整改一至三年。

第四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环评机构资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环评机构资质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继续完成已受理的该机构主持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工作。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所称负责审批或者核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主管部门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海洋主管部门;所称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是指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或者经海洋主管部门核准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包括因有本办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五条所列情形不予批准或者核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是指已申报所从业的环评机构和专业类别,在申报的环评机构中全日制专职工作且具有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从业情况申报的相关管理规定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本办法所称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是指在注册的环评机构中全日制专职工作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环境保护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项目部人员管理制 度

绵阳天成农业项目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加强项目部人员管理, 明确项目员的职责和权利, 明确项目人员的奖惩机制, 推动本公司事业更好地发展, 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项目部所有人员 第三条、项目人员职责: 1.项目部人员须向项目部领导和公司领导负责。服从领导的安排, 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定期向直接领导汇报工作, 并定期向公司提交工作总结。 2.项目人员要及时关心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 了解国家及省市各级科技和农业主管部门对林、农事业的支持方向。 3.项目人员要主动与生产部管理人员及基地技术主管联系, 详细了解本公司各个基地的基本情况, 对我公司所发展的项目要有详细的掌握, 对我公司发展事业的思路要有清醒的认识。 4.项目人员要经常浏览国家及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其它职能部门网站, 了解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项目资金支持动态, 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高校的专家教授, 向她们寻求支持共同申报。 5.项目人员要及时将我公司能够申报基金项目的基地以及实验情况提前做好准备, 并提前联系相关高校做好项目准备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做好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备项目申报指南出来后及时申报项目。

6.研发人员要努力学习与我公司事业发展的有关知识。 7.项目人员要积极与我公司合作高校及科研机构的联系, 向她们了解最新的研发政策和流程, 寻求她们的技术支持将我公司的品种研发推向更高的水平。 8.项目人员要认真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 特别是要积极学习和培训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并积极练习写作, 为后续项目申报书的书写打好基础。 9.项目人员要及时了解国家及省市农业、林业产业化方面的有关政策及方向, 积极利用公司现有的条件准备好公司申请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材料。在有条件的时候做好申请工作。推进公司中药事业的宣传和策划工作, 积极对外联系, 寻找更多的合作源。积极准备参加国家和省市的各种项目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和理论水平, 为以后申报项目做好准备。10.积极加强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政府部门领导和科技主管部门领导的沟通和协调, 在维护好现有关系的基础上发掘新的关系和合作点。 11.及时和生产部主管部门协调, 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公司领导, 并配合项目部利用所在基地向国家和地市相关部门申报科技和农业项目, 争取政府扶持。 第四条、项目研发部人员权限 1.项目部人员有权获得公司提供的各种培训与学习机会, 享受公司其它员工享有的一切权利。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16年必考)

环境保护部令 部令第3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吉宁 2015年9月28日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甲方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甲方工程项目部管 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为了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按时按质完成公司对本项目部各项工作的部署目标,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部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 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 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工程项目部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报请公司批 复后并实施。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根据项目需要,设工程经理1名,土建专业工程师1-2名,安装工程师1名,造价工程师2名,资料管理1名。 ○3工程项目专业人员向工程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经理向公司负责制

2、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包括办公室、值班会议制度) ○1工程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制度(周一至周五早上9:00-下午5:00点) ○2值班制度:周六、周末,施工方夜间浇筑混凝土时,安排专人值班,原则上采取调休,不能调休的经工程项目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按普通加班补贴处理(具体方式办法可由工程经理报总经理审定) ○3工程项目定期例会制度(暂定周一下午3:00点):监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包括项目人员)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不定期会议: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需要及时解决落实的专题会议,紧急会议。 ○5协调组织并参与监理方组织的监理例会,(暂定周二下午 3:00点)和不定期的各项专题会议。 ○6监督、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进度会议,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法及工艺。 3、检查制度 ○1工程项目部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施工方相关专业人员,每天进行一至二次的现场作业点的安全、质量、进度巡查(周一至周五),重点部位100%检查。及时对过程控制,发现问题应口头和书面通知并用,限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后必须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止。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办法新版

项目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目录 第一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2、车辆管理制度………………………………… 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4、印章管理制度………………………………… 5、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6、招待费管理制度……………………………… 7、宿舍管理制度…………………………………第二篇、项目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生产管理制度……………………………………… 3、例会制度…………………………………………… 4、技术管理制度……………………………………… 5、质量管理制度……………………………………… 6、安全管理制度………………………………………

7、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8、加班制度……………………………………… 第三篇、招标管理制度…………………………… 第四篇、分包队伍管理制度………………………………… 第五篇、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为提高直属工程项目部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各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考勤制度。 1、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每月带薪休假2天(包含事、病、假)。请假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除相应的天数工资;不请假无故旷工者及请假超过5天者双倍扣除相应的天数工资。项目部全 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事先请假。 2、项目部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考勤,项目生产工长及项目经理负责生产工人、机械司机人员的考勤。考勤人员务必做到实事求是考勤、当天考勤,严禁月底统一考勤。项目部办公室在每月3日前将由项目经理及主管领导签署后的上月出勤报表 报送财务部门。 3、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事须征求上级主管及项目经理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

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效期为四年,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印制、颁发。 资质证书包括正本和副本,记载环评机构的名称、资质等级、评价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以及环评机构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一、组织原则 1、项目经理向总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部职责,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项目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 3、项目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工长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1、配合甲方(总包)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根据工程性质制定并实施有关制度和计划。 三、工作制度 1、项目部组织制度 ①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施工队负责制; ②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组建相应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员。 2、项目部会议制度 ①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参加项目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3、检查制度 ①要求施工员实行作业面日巡制。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并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间。 ③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编写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

④完成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四、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建立项目管理班子,全面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机具、人员的安排调配,是工地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全面负责项目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负责劳动力、机械、材料等资源的调配与供应,有计划的安排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进出场。 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做好与施工班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的配合工作。 按周、月、年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下达施工任务、制定项目目标,签订施工班组承包合同。 协调工地各方的关系,代表单位全面处理、办理工程的变更签证。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 在技术层面上全面统筹项目设计和施工的技术工作,协调深化设计部和项目施工部的关系,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项目深化设计部和项目施工部人员与业主、设计等沟通,确保方案优化、深化设计满足合同和设计的功能及成本要求,全面组织实施与项目质量、进度有关的各项目施工方案,确保现场的施工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及制度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首先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抓安全。定期组织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派驻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湖南天人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派驻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和改进分公司的管理,健全和完善分公司派驻外地项目部人员管理办法,按照 "精干、高效、优良服务"的原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派人员的基本条件 1.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助工以上职称,能够坚持学习和掌握有关行业政策、法律法规或技术规范等知识,有一定的组织领导或协调能力。 2.爱岗敬业,忠于公司,并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较高的职业素质,坚持原则,遵章守纪,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3.从事过相关业务或工程施工,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并有较好的工作业绩。 4.身体健康,能胜任外派工作岗位,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 二、外派人员的基本职责 1.协调、配合项目负责人做好生产、财务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相关事项,努力做好服务工作。 2.外派人员工作上接受公司及项目部的领导,业务上受工程和安全部指导。 3.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规定,既要参与管理,又要为项目部服务,坚决维护公司利益和声誉。 4.负责管理项目部各种印章,严格执行公司印章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得用

项目部印章同任何单位、个人签定合同、协议或任何抵押、担保等经济行为。 5.要定期向公司汇报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工程款拨付情况、税金扣缴、民工工资、材料款支付情况,特别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负责人。 6.要加强与业主、监理及项目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督促、配合项目部贯彻落实公司一系列规定或文件精神,并要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对业主、监理、行业主管等部门下发的重要文函要及时报告公司。 7.外派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廉洁自律,信息通畅,工作高效。 三、外派人员的工作内容及服务范围: (一)协助并督促项目部做好财务管理有关工作。 1.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经营活动,遵守有关财经纪律,防范各类财务风险。 2.加强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交流和沟通,及时、准确、完整、真实上报项目部经营活动及财务信息。 3.督促、配合项目部做好有关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协议以及相关签订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 4.掌握和了解各类材料采购、租赁、劳务用工等相关信息,防止引发的各种纠纷,造成项目部经济损失。 5.全力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做好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禁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事件或投诉上访事件的发生。 (二)做好生产、质量、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 1.协助、配合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参与生产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加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流程,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制度,提高环境保护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迁建项目。 四、责任单位 生产与物料控制部、规划发展部 五、环境影响评价分类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3、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六、流程 1、规划发展部明确建设项目是否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办理营业执照。 1.1、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可行性研究阶段以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项目,规划发展部应在项目开工前书面报告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3、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钱书面通知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在接到规划发展部的书面通知后,填写《四川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并报环保局备案。 3、在征得环保局认可后,规划发展部持立项和规划文件,交生产与物料控制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环 评单位)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登记表由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完成)。 4、生产与物料控制部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环保局。由环保局组织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专家组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进行审查。由环评单位修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生产与物料控制部修改环境影响登记表。 5、审查通过后,生产与物料控制部持环境影响报告(登记)书(表)、专家审查意见和审批申请报环保局。 6、环保局在接到建设项目申请后,出具批复文件。(环境影

工程部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部内部管理制度

甲 方 工 程 部 管 理 制 度 商丘凤祥置业有限公司

部门职责 1、负责新项目立项后制定项目整体开发计划。 2、负责项目立项后至开工前的前期报建手续并负责资料的管理。 3、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密切跟踪和监控,从设计各 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根据预算部提供的设计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和工程概算,指导施工图设计阶段定量定额设计,并负责图纸审查工作。 4、收集工程技术信息,包括开发规模、开发性质、畅销户型、经济指标、新 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建立工程技术动态信息库,为开发项目提供工程技术参考和借鉴。 5、负责跟踪方案图、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进行图纸自审,优化设计。 6、负责与项目部进行开工前的技术资料的交底(包括图纸资料)。及施工过程 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7、负责施工过程中简单的技术变更。(不影响建筑主体结构、调整、优化设计); 8、负责组织召开每月计划会议,讨论和审定各部门上报的生产计划、资产计 划、合同计划。并将经计划会讨论通过的各类计划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执行部门和考核部门; 9、负责跟踪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于每月初将上月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办公 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10、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产值报表,并报执行副总、财务部、办公室各一份。 11、负责对各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移交办公室归档。 12、负责每月下旬前制订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经执行副总审定后通过计划会 进行讨论。 13、每周向执行副总经理提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度

1、在公司的统一安排下,全面负责工程部工作; 2、参与工程项目的前期开发,对项目开发利用提出合理的工程设计方案,并 协助进行项目立项的申请; 3、负责审查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可行性; 4、负责申请规划总平条件,取得规划总平批准图; 5、负责方案设计的报批,申请《建筑设计红线图》; 6、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召开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审查会审,并提出修改 意见; 7、负责施工图的审图,报批工作,并领取施工图审批结果; 8、负责工程招投标工作,提出招标条件及要求。 9、审核工程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10、负责环保、消防、人防、卫生、防疫、环卫、水电、防雷、市政、统计、 档案、质检、安全、劳保、燃气的报建报批工作; 11、与各有关单位密切联系,确定工作相互配合的要求; 12、负责工程报建工作,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规划许可证》; 13、组织施工图纸的会审,提出修改意见; 14、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 修改要求; 15、起草工程施工合同的条款,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16、组织制订年度开发项目生产计划报公司审定,并根据公司审定后的年度生 产计划,组织项目部制订月度生产计划;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4月2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6号)同时废止。 部长陈吉宁 2015年9月28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环评机构的资质条件 第三章资质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章环评机构的管理 第五章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中的评价范围类别划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高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环境保护部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环评机构)编制。 第三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和乙级。评价范围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十一个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二个类别(具体类别见附件),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类别分设甲、乙两个等级。 资质等级为甲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甲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应当至少包含一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资质等级为乙级的环评机构(以下简称乙级机构),其评价范围只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乙级类别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评价范围的环评机构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目录,由环境保护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资质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有效期为四年,由环境保护部统一印制、颁发。

环评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部令第1号】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第一条 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 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 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 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 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 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 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 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 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 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 2 —

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 分析。 第五条 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 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 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 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 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 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 同时废止。 注:本名录粉红色部分系《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修改内容。 —3—

最全工程部管理制度

最新最全工程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标准化、制度化管理需要,规公司工程部管理行为,建立行之有效的技术、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机制,明确工程部管理职责,提升工程部管理水平,更好的体现工程部的服务职能。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工程部制定,经公司最高领导及公司其他部门讨论通过并负责监督实施。在本管理制度中未涵盖的相关容,遵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在工程部管理上推行总工负责制,总工程师为工程部第一责任人,工程部经理为工程部责任工程师。 第二部分工程部工作职责 负责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目标动态控制等 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不断完善和加强公司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确保其正吊有效运仃。 2、认真做好各项在建工程的质安管理和督查工作,健全完善质安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质量创优和安全、文明工地等评比活动, 组织质安大检查,参与质安事故处理,检查并落实各项创优工作目标和“职工在我心中”活动的各项实施措施。 3、负责工程招投标期间提供技术支持,参与工程风险评估工作;参与工程合同评审及合同交底工作;协助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的各项策划工作并监督实施。 4、负责做好计量管理和各种有关资料、报表的统计工作

5、负责落实施工项目文明现场管理和验收工作。 6、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资料管理的标准化水平,并积极推行电脑化管理。 7、参加施工项目的图纸会审、基础验收、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审核项目的竣工资料,配合项目竣工备案的相关工作。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案,审查项目部管理机构成员的资格, 报总工室批准。 9、及时掌握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情况,对工程进度目标实施动态管理。 10、做好整合体系的相关工作。 11、做好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三部分人员编制及岗位职责 —、人员编制 1、工程部经理1名(目前空缺,根据公司发展情况采取提拔或招聘的形式补充。)。 2、工程技术、质量主管1名,安全文明施工主管1名。 3、工程部设资料主管1名,主办科员2?3名(根据公司承接工程量情况,按照需要陆续补充)。 二、岗位职责 (一)、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工程部的日常事务,承担工程部管理责任,落实公司年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工作计划的制定及实施。 2、审核项目部的施工案,检查防措施,组织事故调查并拟定调查报告,解决措施。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及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员工管理,规员工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围:项目部所有成员。 容: 一、员工上班应穿着整齐,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仪表整洁,严禁留胡须、长发、染发、剃光头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二、员工不得醉酒上班和上、值班期间期间饮酒,吸烟应在指定区域,并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办公场所乱扔烟头、纸屑等。 三、员工应遵循逐级请示汇报制度,有事应先向直接上级汇报,只有当直接上级解决不了时,方可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四、上班期间严禁在施工现场嬉笑打闹、看网络电视、上网娱乐聊天、聚众赌博等,违者一次罚款200元,出现多次,扣除绩效工资,因赌博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员工应团结协作,弘扬团队精神,不得辱骂和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散布任何不利于项目部团结的言论;对其他员工和领导有意见,应该当面提出,协商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投诉,严禁当面不说,背后牢骚;严禁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 六、员工在工作中,应认真履行对同事的监督职责,包括安全监督和工程质量监督。对同事工作中出现的错误或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严禁相互推诿扯皮或隐瞒不报,以免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七、工程施工期间,相关岗位责任人擅自离岗的,给予罚款300

元,并视情节严重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第二次在原有基础上加大罚款100元,以此类推;以上人员因擅自离开岗位而引起公司直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八、项目部员工应当该熟读本人岗位职责,作好自己职责围的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如因自身工作能力或工作失误给项目部造成了停工或误工乃至返工,一次罚款500元,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视情节严重另行处理。 九、项目部员工严禁接受分包单位宴请、红包及其他馈赠,如有类似情况出现,给予当事人500元/次的罚款,并可视情况给予警告、降级乃至开除处分。如有因正常工作接触需要参加宴会及娱乐时,需报公司批准才能参加。 十、恪尽职守、刻苦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和各项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同事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考勤、休假及请假规定: 1、工作时间: (1)本项目部员工实行每月休息4天制度,尽量在工程不是很忙或现场不能施工作业时休息,其他国定假日作息安排也应服从工程施工安排需要,在国定假日期间未能休假的,和未能用完的每月休息日累积可作为带薪假期在竣工后安排假期补足。 (2)项目部一线施工管理人员的早晨上班时间为食堂规定的早餐结束时间,下班时间不具体规定,根据施工需要以现场工人上下班时间为准。非休息日的考勤时间以住在项目部为准,晚上不得随意回

环评法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998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令)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加快治理原有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引进的建设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的建设项目)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当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执行防治污染及其他公害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凡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对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在经济合理的条件下同时进行治理。 建设项目建成后,其污染物的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设计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经济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审查;负责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负责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的审查及建设施工的检查;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环境保护设施运转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各级计划、土地管理、基建、技改、银行、物资、工商行政部门都应结合本规定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纳入工作计划。 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计划部门不办理设计任务书的审批手续,土地管理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凡环境保护设计篇章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办理施工执照,物资部门不供应材料设备凡没有取得“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证”的建设项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办理营业执照。 第七条建设项目与的住负责建设项目的建设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篇章、环境保护设施的落实,监督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八条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表;落实初步设计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负责项目竣工后房事污染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九条凡引进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是有关个方面必须遵守环境保护规定,合同中不得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公益的内容。 第十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根据拟建项目的性质、规模、厂址、环境现状等有关资料,对建设项目建成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简要说明。

工程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思路,加强工程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工程部员工热爱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更好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协调好工程部内部运行及与衔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统一、规范管理,持续提高技术积累,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工程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第一章总则 1、建立并执行工程项目、出差、施工机会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建立并实现所有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的责任管理机制,在责、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实行绩效与奖惩相结合、工程质量及工程效率(工程进度)与项目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实行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与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与工作效率(工作进度)、工作效率(工作进度)与工作过程跟踪三位一体的过程管跟踪理模式; 4、不断通过经验积累及发展壮大,丰富和拓展工程部人才建设、技术建设、资料建设。

注:本细则中各类工作申请表,相关管理人员应提前打印备用,按本则要求填写并报办公室;如因公差在外的,可以提交电子报表,电话沟通后留作备案,返司后应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核销。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外出(无工程任务时),特殊情况须有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外出(半天内口头请假、半天以上须书面请假)。 3、严格遵守公司请假制度,请假人使用公司统一的请假条,请病假应出示医院有效证明。 4、严禁向外单位或个人泄露公司的各项技术、安装工艺、器材和客户资料。 5、要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 6、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7、严格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上班时不得使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所有员工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遇到困难,所有员工应及时帮助解决。工程部管理细则 9、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以外的事情议论他人。 10、接听、拨打电话要文明礼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全方位加强项目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使工程项目真正成为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弘扬企业文化,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管理是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后,从项目经理聘任、项目部组建、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回款到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管理。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适用于本办法。 1.5本办法是明确项目层和作业层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评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基本依据。 1.7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企业是利润中心,项目是成本中心的原则,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集团公司对工程项目要“一个项目一核算",“一个项目一审计",“一个项目一兑现”,“项目竣工后一封帐"。 1.8集团公司主管施工的副总经理负责主持项目监管工作,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工程项目监管第一责任人。 1.9在项目管理工作中要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动力支持和精神保障。项目管理中思想政治工作、党建等工作,应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二章项目管理策划 2.2项目管理策划是项目管理的指导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规定各项管理业务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管理方法;二是把履行施工合同和落实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贯穿在项目策划中,作为项目经理的管理依据以及项目管理人员的行动指南。 2.3项目管理策划包括: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经营策划。 2.3.1项目管理目标策划,是预测和制定项目各项管理目标指标,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中予以确定。

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

山东济宁**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文件 济发[2010]3号 山东济宁**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分部,各关联机构: 为加强公司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现将《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环评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校对:艾西打印:刘能共印32份 环评项目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和风险责任意识,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现根据公司有关

技术管理制度对环评报告技术管理细则作如下规定。 一、项目审核流程 所有环评项目必须经由公司软件系统进行登记、审核、编号、盖章。其中审核流程包括报告撰写与自查,报告二审、报告三审、二审复核。 二、有偿审核制度 负责报告审核的二审、三审人员均计提审核费,审核费以审核工作量为计算基数,不论报告是否出具均按本规定计提审核费,同一项目不重复计提。具体方案按公司现行绩效考核方案执行。领取审核费的审核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报告质量风险责任。 三、审核人员 环评报告审核由技术部、技术部授权审核部门(环评部、条件成熟的分部)共同承担,审核人员名单根据公司环评业务拓展、人员调整情况确定,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审核人员名单进行调整。技术部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二审上岗考试,有意向成为二审人员的正式员工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通过者具有二审资格。 2013年各环评执业部门对口审核人员暂定如表1。 表1 2013年各环评执业部门对口审核人员一览表(暂定) 1、报告撰写与自查 报告撰写人为报告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在报送二审审核前应对报告质量进行自审,形成报告初稿提交二审审核。新员工及公司其他业务转正人员需通过公司内部的环评业务从业资格考试方可独立编制环评报告,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业务人员独立编制的报告审核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2、二审审核 二审人员在接到报告初稿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24h)出具审核意见,并根据技术要求对报告质量进行评分。审核过程中的问题由报告撰写人和二审人员直接沟通。 若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出具审核意见,则对二审人员处以扣罚一半审核费处罚。已授权环评二审审核权限的分公司环评报告二审由分公司相应人员负责,未授权环评二审审核权限的

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8 第一条为了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第三条本名录所称环境敏感区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或者其外的下列区域: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繁殖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 (三)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改变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第五条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第六条本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生态影响因子特征及其所处环境的敏感性质和敏感程度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认定。 第七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4月9日公布的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同时废止。 已根据《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保护部第1号令)修稿完善。

项目部日常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6423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Daily work system of the project departmen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星国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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