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几点建议

一、坚持地方政府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旅游市场监管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作,要增强大局意识和宏观意识,坚持围绕部门职能,顾全大局,自觉服从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强化内部协调和外部联动,实现共同管理。在具体工作中,工商部门一定要“明己责”、“定准位”,职责内的要主动参与、积极介入、大胆作为,在旅游市场树立工商执法形象和权威,实现有所为、有所位;职责外的要多呼吁、多协调,当好政府及其他部门的助手,积极建言献策,依托自身职能优势,排忧解难,助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

要充分发挥旅游景区管理者的作用,建立旅游景区管理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做到监管重心前移,建立完善旅游景区管理者在旅游市场主体准入、规范经营行为、消费维权等方面的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机制,形成齐心同力、齐抓共管的管理模式。

二、加强新时期旅游市场监管理论研究,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提升监管效能

要加强对旅游市场监管方式方法、体制机制、法律体系等的研究和归纳,形成理论,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在旅游市场概念的把握上,既要考虑旅游要素(吃、住、行、游、购、娱),也要考虑市场的区域范畴(景点、景区、核心景区、旅游城市等);在旅游市场监管体系的设置、监管机制的构建等方面,要充分考虑部门力量整合、执法优势互补、联动机制的建立和消费维权的便捷等问题。

三、厘清部门职责,完善市场监管指导规范,确保依法高效行政

要围绕国务院“三定”方案和工商部门职能,以《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为主要依据,按照“六分四定”的原则,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即将涉及的具体职责总体分成“市场主体准入、违法行为查处、商标广告监管、合同监督与信用、消保维权、其他”等六大类别,将工作性质确定为“组织(牵头)、监管、执法、服务(包括市场主体设立登记、商标注册与驰名商标认定保护、信用建设、消保维权等工作)”等四种类型,逐一厘清部门职责,明确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职能定位,同时明确工商部门内部企业注册、市场、商标、广告、消保、竞争执法等条线的职责范围,制定旅游市场监管的具体指导规范,做到工商部门内部各条线职责分工清晰,职能部门之间不交叉、少交叉,有效解决“市场监管”到底“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避免出现工商部门“包打天下”,内部市场条线“统揽全责”,从而增强监管执法工作的专业性、条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有效遏制以往存在的“繁杂乱位、重叠交叉”等现象,确保依法依规、高效行政。

四、建立高效统一的执法维权体系,发挥消费维权生力军作用,树立工商部门新形象

在充分发挥各地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品牌效应和优势作用的基础上,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努力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和12315“五进”工程,逐步建立跨区域的全国统一监管协作平台和消费维权网络,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共享,方便广大消费者就近投诉、就近解决消费纠纷,从而树立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

五、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丰富市场监管方式,营造诚信经营氛围

在依法加大对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日常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积极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业务平台,整合政府部门资源,形成各部门、各层次、各条线、各类应用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共享,并运用信息公(警)示、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推动行业及旅游经营者自律自治,增强旅游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提高市场竞争力,助推旅游产品品牌形象整体提升。

六、依托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市场监管手段的技术含量,实现监管方式现代化

依托现代化通信网络平台,提升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和实际效能,加快推进“移动工商”系统的开发应用,提高“金信工程”业务处理能力,建立移动监管执法系统,运用无线虚拟专网把监管执法延伸到执法现场,使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能够运用更加快捷、高效的管理服务手段,使基层工商干部通过移动终端无线访问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开展移动办公、现场监管、信息查询等,确保工商部门在旅游市场监管中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社会公众。

七、深化合同监管职能,加大旅游格式合同监管力度

旅游合同是旅游市场交易与服务活动必不可少的载体,工商部门依法履行合同监管职能是新形势下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因此,在积极制定和推广运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可借鉴和吸收全国各地合同监管地方性法规的立法精髓,适时修改和完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一步丰富合同格式条款监管内容和途径,从而强化涉及旅游的格式条款的事前监管,遏制“霸王条款”,以合同约束和规范旅游经营行为,促使旅游经营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自律、诚信守约。

旅游业工作总结

旅游业工作总结 年以来,在省旅游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市旅游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设“生态宜居北方湖城”发展战略,全市旅游业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和。 一、深入贯彻落实“生态宜居北方湖城”发展战略 年以来,我市旅游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生态宜居北方湖城”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并以此作为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依托湖独有的生态资源优势,以湖为中心,以“一湖两城”为主体,以环湖国际马拉松比赛的举办为契机,大力加强湖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项目建设,突出打造环环湖和沿滏阳河“一湖一河”亲水景观,建设环湖环城沿河沿路生态绿色廊道,湖乃至市的吸引力不断增强。 二、紧紧抓住旅游项目建设不放松 年,我市狠抓旅游项目建设,强化全市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旅游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被列入河北省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六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特别是湖旅游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湖起步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游客服务中心、游步道、游览标识系统、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等内容。其它旅游项目建设也大都进展顺利,其中部分已形成接待能力。据统计,年我市在建项目个,总投资亿元,到年底共完成投资亿元,分别比去年增长和。 三、集中全力,把湖打造成为我市龙头景区和旅游精品景区。 去年初,湖创建级旅游景区已经列入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日程。我局在努力抓好现有级旅游景区升级改造的同时,立足于围绕湖这一优势资源,努力把湖景区打造成为主题鲜明、基础设施完备、旅游要素匹配、游乐内容丰富的国家级旅游景区,并发挥其强大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市旅游业的发展,把建设成为重要的旅游目的地,进而大幅拉动并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 五、继续加大市场宣传力度。 市场工作是旅游工作的灵魂,是贯穿旅游业发展的一条主线。年,我市继续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旅游知名度不断提升。 、在年元旦、春节期间,在省旅游局统一安排下,我市各景区积极响应,开展了冬季旅游大酬宾活动,推出了一系列优惠措施,各旅游景区在活动期间还策划举办了丰富多彩、热烈祥和的节日活动,活跃了我市冬季旅游市场。 、月日,我市成功举办了首届环湖国际马拉松赛。此外,继续举办旅游交易会、武强音乐节、阜城漫河西瓜节等旅游节庆活动,举办了首届湖车王争霸赛。 、参加了国家旅游局和省旅游局组织的一系列旅游交易会等活动,共发放旅游宣传资料多份。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对策建议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旅游的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一些旅游景区发生客栈宰客、导游强迫消费甚至殴打游客等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监管。我国的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对旅游经营者、导游、消费者等的权利义务作出了规定,导游管理办法也在今年正式实施。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认真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包括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内的旅游市场监管主体,应当依法对违法经营的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旅游经营者进行查处。监管部门只有严格公正执法,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形成威慑,预防和消除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应将功夫下在平时,对违法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平时不加强监管,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失察、放纵,就会给旅游经营者释放错误信号,导致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旅游市场中的欺客宰客等乱象,不能只简单地通过事后处罚来整治。因为这种事后处罚的方法容易让违法经营者产生侥幸心理,监管部门只要稍一放松,乱象就会复发。 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应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信用监管信息平台,对旅游经营者实施动态监管。比如,对旅行社、旅游餐饮经营

者、旅游景区经营者、旅游住宿经营者等进行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旅游经营信用监管信息系统。同时,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治理,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社会相关力量共同参与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比如,依法组建旅游协会、导游服务组织,依据协会章程、行业规范对存在违章、轻微违法行为的会员企业和个人及时进行培训、引导、提醒、劝诫和整治。 四是营造守法氛围。应对旅游经营者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其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旅游市场监管主体不仅要严格执法、常态化执法、创新执法,还要在执法中善于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对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旅游经营者知晓行为的法律边界。同时,也要引导广大游客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合法合理维权。

旅游行业监管工作总结

旅游行业监管工作总结 为促进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按照《州工商局关于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县工商局立足工商职能,从吃、住、行、游、购、娱入手深入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组织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成立旅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股,负责日常工作。各股所室相互配合,落实责任,努力达到旅游秩序明显好转,旅游投诉明显减少,游客满意率明显上升,旅游服务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提升旅游市场信用建设和管理水平。 二、严把市场准入关,促进市场主体繁荣发展 一是降低门槛放宽登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坚持“先照后证”试点工作要求,依法做好旅游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二是逐步推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实时录入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报告等业务数据,把旅游市场主体纳入网格化管理。三是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带动和规范旅游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良好市场环境。 三、充分发挥职能,开展“商标兴旅促发展”活动 我局指导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商品商标、服务商标,从商标查询、名称确定、图形设计、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全面指导和帮助。目前已帮助县香巴拉藏香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注册商标“巴姆山藏香”(已

受理)并帮助其完成包装设计并上市,使产品得到县委、政府的认可,为企业争取到项目支持,助推企业发展。我局将立足商标职能协助企业逐步完成旅游商品品牌打造。 三、加强市场巡查,保障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我局克服人手不足等困难,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特别在“五、一”、“国庆”旅游黄金期间,加强对住宿、餐饮、土特产品、民族用品、成品油等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缺斤少两、敲诈勒索、欺客宰客、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四、畅通消费者维权通道,维护经营者和游客的权益 我局依托“12315”投诉站和“一会两站”,加强对12315工作人员和联络站、服务站联络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消费维权素质。按照“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诉必果”的工作要求,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调解平台,积极促进和解,提高投诉处理率,切实保护好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节假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一旦有消费投诉,立即处理,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加大对新《消法》、《新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通过日常监管、“3.15”宣传等活动对经营者开展新《消法》、《新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提高经营者增强守法经营自律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消费环境。二是采取发放资料、现场咨询、进学校、进社区、进寺庙等多种形式,以“3.15”维权日、“4.26”宣传日为契机,深入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

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汇报

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汇报 寄语:下面是我们的为大家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工作汇报,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按照国家旅游局以及省、市旅发委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全方位加强旅游市场监管,促进旅游市场主体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商品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全县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由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实施,同时建立了由县旅发委牵头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机制,按照“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力、保障有效”的要求,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和市场秩序建设,研究解决旅游市场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健全了旅游综合协调、案件联合查办、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按照《 __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 __》要求,进一步理顺了部门间职责分工,建立了由县旅发委牵头的执法和投诉受理协调机制,切实提高监管能力,主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我县坚持整治与规范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在旅游市场规范各个环节的落实。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

行业自律、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将旅游市场监管的职责落实到位,做到旅游市场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xx年,我县着力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进行执法检查,以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为重点,加强对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的检查,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散客拼团旅游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旅行社网点独立经营旅游业务、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 秩序的不法行为进行全面清查,有效的净化了旅游市场。 截至目前,专项整治行动共开展行动13次,出动检查48人次,累计检查旅行社26家、宾馆酒店6家、景区(点)18家,农家乐23家。 (二)开展联合督查,做好重大节假日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为确保节假日旅游市场的稳定有序,我县重点加强了节假日旅游市场的整治工作,由县旅发委牵头各相关职能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

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 作总结 2019年7月至10月,按照X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X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成文广旅发〔2019〕147号)和《2019年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成文广旅发〔2019〕178号)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的各种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文化旅游环境得到明显净化,有力促进了文化旅游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目前从2019年1月至10月31日我区接待游客1907.35万人次。现将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文化旅游市场整治情况 全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旅游景区专项整治、旅行社专项整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专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专项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等9个专项整治内容,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

纠、明查暗访、总结提升、通报发布等5个步骤,扎实有序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部署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X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9个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X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文化旅游市场工作实际,印发了《2019年XX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2019年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成立XX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立疑难案件会商和督导巡查等制度。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区级各部门分管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内容 1.盯住重点部位,加大摸排力度。按照区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专项行动,区级各部门结合辖区行业的工作实际,在国庆节前利用二周左右的时间,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排查摸底,迅速制定部门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问题

工商局2019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工商局2019年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总结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今年,市工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旅游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旅游路线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省委第九次党代会和九届四次会议精神,促进我市旅游产业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认真开展节日旅游市场安全检查,加大对旅游景区的监管力度,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县、区工商局把对旅游市场的规范整治工作作为整个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机构,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市场股、“12315”、各工商所长负责人任成员的旅游市场整治领导组,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做到监管一线有人在岗,节假日市场、景区有人值班,建立和完善了节假日旅游市场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 二、积极开展旅游市场整治工作 (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做好旅游市场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和整顿工作。 1、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旅游业务和超范围经营旅游

业务的违法行为。 2、查处涉旅企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门市和分支机构; 3、查处不具备经营主体资格条件而从事招揽旅游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规范涉旅企业的名称登记问题。 (二)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市场的整治和巡查力度,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强化对旅游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1、加强对旅游宣传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在旅游宣传资料中误导旅游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及户外非法张贴印刷品广告的行为。 2、打击旅游经营活动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客宰客的行为,积极合同旅游、公安、物价、质检、卫生等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开展对旅行社专项整治工作。 3、开展旅游景区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制造、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和经营假冒、过期劣质饮料、食品的行为;取缔景区经营环境脏、乱、差的餐饮店铺,打击围追、兜售和乱设摊点的行为。 4、突出对旅游景区及沿线商店、购物场所的监管,

假日旅游市场情况总结

假日旅游市场情况总结 XX市元旦假日3天(2020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日)累计接待游客70.96 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6336.2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0.39%和15.54%。列入统计的 景区共接待游客23.8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496.40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46%和57.43%;游客出行呈现出自驾、自助游持续增长趋势,乡村旅游线路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 一、假日旅游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值班机制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元旦小长假旅游工作,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下 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副市长周伦斌组织召开元旦假日部门联席会,安排部署旅游市场联合整治行动,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 认识,创新旅游市场整治方式,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执法和行业自律等举措,全力确 保旅游秩序和旅游安全。二是副市长周伦斌、市旅游体育委主任陈林强等分别带队深 入XX大佛、峨眉山、东方佛都等重点景区、景点,督查接待服务和市场秩序情况。三是按照省旅发委的工作要求,市旅游体育委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明确值班工作要求,落实假日旅游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假日旅游 工作机制,全市各地分别成立假日旅游值班工作组,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工作 制度,负责应急值班值守、报送假日旅游信息、处理相关咨询投诉、巡查监管市场秩 序等工作。 (二)加强安全检查,确保假日安全 一是节前张彤市长、周伦斌副市长带队检查峨眉山、XX大佛等主要景区的车站、 码头和游客服务中心安全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平稳有序。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 工作安排,节前市旅游体育委成立XX市旅游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XX市旅游行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A级景区、 度假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旅行社等涉旅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全力确保旅游安全。三是假日值班期间,市政府领导和市旅游体 育委负责人带队对全市主要景区和游客集散地进行安全检查,仔细巡查景区建筑、寺 庙消防、道路交通、车站码头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整改。四是各县(市、区)组

旅游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docx

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我县旅游发展环境,按照《XX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川旅发〔2020〕44号)、《乐山市旅游和体育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夹府办函〔2020〕78号)要求,为加快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监管全覆盖,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产业发展规划股(政策法规股)、市场开发和质量规范管理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我局执法人员加大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熟悉执法内容、执法程序和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不断提高旅游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强化工作机制,严格执法,依法履职,保证了抽取名单的公正性,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依托全省旅游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管理平台系统随机抽取监管对象,抽取后再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进行执法。制定统一的抽取办法,执法人员根据监管职能和内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要求开展工作。 三、建立并动态调整市场主体名录库和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我局以本部门行政权利清单确定的法定职权为依据,根据实际情况,于10月初建立完善了本部门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旅游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且在执法工作岗位的所有人员均应纳入名录库。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等情况及时更新,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布。 四、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对照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经局领导审定后,报市旅体委及县市场监管局备案并在部门网站公开。 五、抽查的比例、频次及内容。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我局在10月完善抽查系统后,按照方案中对旅行社及分支机构每年抽查检查不少于4次,每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5年内全覆盖的要求,于四季度完成抽查任务一次,共抽取旅行社2家,分别为乐山市红太阳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XX门市部和XX全球通国际旅行社股份公司XX王水井街服务网点。执法人员对两家旅行社的基础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旅行社业务是否取得经营许可、旅行社及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旅行社是否依法规范经营、游合同签订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选择合格供应商、对旅行社旅游团队档案保存、信息报送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等内容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两家旅行社均依法依规经营。 六、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根据监管职能和内容,填写规范统一的《旅游行政执法检查信息公开表》,明确记载抽查时间、抽查对象、抽查人员、抽查事项、抽查结果等情况,报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核后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最新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会

文化旅游市场管理会 齐心协力、齐抓共管,让我迅速行动起来。扎扎实实做好网吧专项整治工作,共同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文化市场的繁荣昌盛、为社会的和谐进步创造优越的发展环境。 规范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天我这里召开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百日会战动员会议,加强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对进一步加强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促进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前段时间,组织人员就如何规范整顿我市文化旅游市场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决定举行这次百日会战活动。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文化旅游市场整治工作会议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安排部署我市文化旅游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净化文化旅游环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和规范社会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有利条件。根据会议安排,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提高认识,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百日会战集中行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近几年来。市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工作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繁荣的方针,注重正面的引导和扶持,促进了文化市场的繁荣,使我市文化旅游市场形成了包括网吧文化娱乐市场、旅游市场、图书报刊市场等在内的综合型市场体系。文化旅游市场的发展繁荣,不仅使人们群众文化生活得到极大的丰富,而且优化了投

资环境,增加了就业岗位,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发展和繁荣文化旅游市场过程中,针对文化旅游市场中存在突出问题,各级文化旅游市场管理部门认真贯彻上级管理工作部门的部署,充分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文化娱乐市场方面,今年以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城区网吧整合专项行动,使我市网吧经营场所由家,压缩到家,压缩比例达以上,显示了前所未有的整治力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图书报刊市场方面,深入开展了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对各类非法出版物进行了有效清理,对印刷企业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查缴非法盗版书刊万余册。另外我还开展了乡镇非法电视台专项整治工作和旅游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工作。这些整治行动,打击了文化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为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以网吧为代表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较为混乱的状况尚未得到根本好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秩序比较混乱,一些网吧业主为了自身利益违规经营,未成年人上网和超时经营现象时有发生,极大地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二是贩卖非法出版物,私设乡镇非法电视台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文化旅游经营单位不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存在着许多事故隐患。上述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文化市场秩序,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损害了国家利益,危害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已到非治理不可的地步。为此,中央、省、市都把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服务系统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服务系统 海南是旅游大省,旅游业是龙头产业,更是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窗口和名片。旅游市场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对于海南省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海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的主体部门,肩负着提高旅游综合服务和管理水平的重任。多年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所坚持服务游客,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精神,着力解决损害旅游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海南三亚、万宁等地屡屡爆出的旅游市场乱象,尤其是今年国庆长假海南旅游市场被媒体放大炒作的负面新闻,引发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给全省的旅游市场监管形成了极大的压力,影响了国际旅游岛的健康发展。 在此背景下,针对海南旅游市场的症结,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技术手段、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实现执法者和游客对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多层次、全方面监管,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为此,中视金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了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服务系统。 一、系统设计思路

为了响应《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把海南岛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规范旅游市场是国际旅游岛的迫切需要。如何向科技要警力、提升执法效率是旅游市场监管的核心。让游客随时随地参与到对市场的监管,不仅可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同时可以提升海南旅游主管部门的公信力。 二、系统实现目标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充分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建立“层级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多维一体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健全旅游监管的联动机制,建立全方位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提升海南旅游市场执法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旅游主管部门-执法部门-游客”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模式,实现对旅行社、导游、景区等重要旅游要素的全方位的服务评价体系,健全单兵执法和联动执法系统,实现预期设定目标。 三、系统主要功能 受传统旅游业经营模式的影响,海南旅游发展存在诸多较难解决的环节,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研发了包含旅行社、旅游车辆、导游、景区的监管以及重大事件的预警等多种模

2019年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2019年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大队)工作总结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市场处: 2019年10月,旅游大队由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市旅游执法大队)合并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原国家旅游局和市文旅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市场检查活动,加强对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监管,认真处理每起投诉,经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我市平稳、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秩序。现将质监所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投诉方面 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纠纷,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积极拓宽旅游投诉受理途径,采取旅游投诉全面受理,按职责分类处理方式,依法依规积极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全年有效投诉731人次,正式受理234起,投诉主要原因:以降低服务标准、购物退换货品、旅游合同履行不完整、航班延误等情况为主,我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理并处理每起旅游纠纷,为旅游者挽257971元,投诉处理率达100%。 (三)执法方面 2019年1月以来,旅游大队按照原国家旅游局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旅游市场有无超范围经营,旅行社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招徕游客、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合同签订是否规范等方面作为检查内容,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1、按照省文旅厅工作部署,开展“风暴行动”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2、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文旅部和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执法培训,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3、利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旅游市场检查,加强对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规范经营的监管。 4、2019年,共出动执法检查165人次,检查企业55家,行政处罚旅行社10家,没收违法所得 5883元,处罚款246000元,合计251883元(其中:无证无照经营一家,不合理低价游两家)。有效地震慑了旅游市场和旅游从业人员,遏制了“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采购不合格供应商产品”等旅游市场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检查中还发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刑事犯罪行为,我单位已向局扫黑办及市公安局报送材料。 5、目前在办理两起重大案件,一起是**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许可,另一起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涉嫌办事处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两起重大案件基本调查终结,但仍需要国家文旅部执法监督局和省文化和旅游厅执法监督处给予最大限度业务指导,做到准确定性,确保违法案件办“铁”、办“实”。 6、三、明年工作安排和打算 将按照支队执法职责安排,加强旅游执法工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抓好旅游市场监管工作。

最新旅游市场检查情况总结

旅游市场检查情况总结 2020年,省旅发委组织开展了”春季行动”“暑期整顿”“秋冬会战”“交叉检查”等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了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业顽疾。通过这种密集查案形式进行的集中整顿市场秩序,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持续施加高压态势,全面规范旅游市场秩序,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严查旅行社失范行为,规范旅游企业经营发展。 一、基本情况 全年全省共开展执法检查2033次,检查人员10141人次,检查企业2751家,其中旅行社1653家、饭店441家、景区418家、旅游购物单位89家、旅游车船公司36家、旅游演艺场所4家、其他单位110家。 二、查处情况 1、使用旅游团队服务监管平台情况:全年全省利用XX省旅游团队

服务监管平台上报旅游团队271387个,被检查的旅游团队15821个,检查率5%,检查通过团队15812个,通过率99%。 2、2020年全省共实施旅游行政处罚78起。其中,厦门34起,福州14起,南平26起,宁德2起,泉州2起。共处罚旅行社23家,吊销旅行社1家,处罚旅行社直接责任人16人、违规导游15人、无证导游23人。共计没收违法所得8732.05元,罚款922070元。 三、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承诺涉及的24个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旅游、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旅游市场快速综合处理机制。与省高院联合出台了《关于构建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不断加强在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派出法庭、巡回法庭和巡回审判点建设。10月份与省高院组成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工作调研组,赴宁德、南平、平潭自贸区等地开展调研与督导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各地主要景区建立健全涉旅多元化解机制,提升”清新XX”“放心游XX”品牌形象。我省目前在主要景区已成立12家法庭、12家旅游巡回法庭和旅游巡

旅游服务业工作总结

旅游服务业工作总结 旅游服务业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旅游和服务业发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建设枣庄市文化旅游发展的龙头、鲁南专业市场群建设的排头兵的要求,坚持把旅游服务业发展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和推进城市转型的重要突破口,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服务业规模、档次和效益得到全面提升。10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xx]220号文《关于全省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情况的通报》,对全省服务业发展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省直部门、市、县(市、区)进行综合表彰。我市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市”荣誉称号,这是我市连续四年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市”荣誉称号。聊城市、蓬莱市、章丘市、招远市、乳山市、邹城市等党政考察团纷纷来我市考察旅游服务业发展情况。 一、20xx年旅游和服务业工作情况 (一)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发展后劲显著增强 一是总量规模持续扩大。前三季度,xx服务业增加值完成204.69亿元,同比增长10.4%,占gdp的比重达到33.5%。二是对经济社会贡献率稳定增长。前三季度,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拉动gdp增长3.3个百分点。服务业实现地税收入13.6亿元,同比增长25.5%,占地税收入的比重达到44.1%。三是投资继续保持较快增速。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3.0亿元,同比增长30.3 %,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高7.5个百分点,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0.9%。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49.58亿元,增长2.3%,比1-8月份回落9.4个百分点,占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3.9%。四是内部结构不断优化。消费品市场平稳增长,批发零售业发挥主要带动作用,保持了在服务业中的传统优势地位。前三季度,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79.03亿元,同比增长14.9%,比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0.5个百分点,总量位居全省县市第二。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分别实现零售额140.55亿元、38.48亿元,增长17.0%、10.1%。城镇实现零售额125.32亿元,增长16.7%;乡村实现零售额53.71亿元,增长11.1%。 (二)重点领域强势推进,支撑作用日益凸显 一是专业市场繁荣活跃。坚持优化结构、强化功能、规范管理,积极推进现有专业市场布局调整和整合改造,加快培育建设新的专业批发市场,推动专业市场提档升级,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体系健全的市场发展格局。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服务业品牌的合作,引进了总投资30亿元的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xx店,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在县级市建设的家居生活广场;总投资30亿元的金三角商贸区、总投资26亿元的国际机床市场、总投资15亿元的伦达国际商贸城、总投资8.8亿元的杏花村干杂海货批发市场四期扩建、总投资7.4亿元的文庙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总投资6.6亿元的嘉誉干杂海货市场三期扩建等一批重点服务业项目快速推进。伦达国际商贸城d区五金装饰市场、a区百货批发市场开业运营;杏花村干杂海货市场年销售额突破200亿元,成为全国最大的干杂海货批发基地。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专业批发市场44处,年交易额过100亿元的2处,年交易额过10亿元的10处。 二是商贸流通业蓬勃发展。积极培育新兴路商业步行街、古玩一条街和新兴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旅游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等突出问题,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粤府办〔2016〕35号)、《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府办〔2016〕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整顿与规范并重,治标与治本并举,着力解决旅游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在旅游市场监管中的综合治理机制,扎实推进我县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落实旅游市场监管责任 (一)建立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县政府统筹全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协调和监督工作。成立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和市场秩序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和疑难问题,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形成“权责明确、执法规范、监督有力、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协调机制。 (二)落实职能部门分片包干管理责任。各镇政府、县相关

单位要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案件联合查办、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各部门按自身职能充分发挥协调性、主观能动性,科学分工,具体落实。建立由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的执法和投诉受理协调机制,切实提高监管能力,主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三)督促旅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及各镇政府要依法加强对旅游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旅行社、购物店、宾馆、饭店、景区、交通、餐饮及在线旅游等企业依法依规经营,主动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保障游客出游安全,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大力宣传“诚信兴商、合作共赢”的价值理念,为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和市场氛围,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四)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完善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引导旅游行业经营者注重质量和诚信。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三、创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一)制定监管责任清单。各镇政府、县相关单位要尽快制

旅游局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总结

一、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为更好地理顺市、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关系,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督、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奖惩机制,我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通知》(泸外侨旅发〔2009〕160号),进一步完善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1、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对全市20家旅行社进行年检,1家旅行社暂缓通过;对109名导游进行了年检,其中95名导游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导游年审11人,不予通过导游年审17人;对5家冒用星级饭店称谓的社会宾馆责令改正。2、积极开展“春节”、“十·一”和“九·一”、“中秋节”小长假等黄金周旅游执法综合执法大检查。对全市20家旅行社、19家星级宾馆以及部分星级农家乐依法进行了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50余人次,向相关涉旅企业发出口头和书面整改意见170余条。3、组织开展2次各区(县)旅游局分管局长和执法(质监)人员工作培训会,重点组织学习《旅游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旅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认定处理试行办法(内部使用)》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法》,从而提高执法(质监)人员的素质和执法水平。二、认真受理旅游投诉,继续完善旅游投诉体系1、认真贯彻执行《九川省旅游投诉暂行规定》,严格按照《九川省旅游执法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公正处理旅游投诉。全年受理旅游投诉1件,办结1件,妥善解决了5起旅游纠纷信访工作;接受旅游咨询电话370多人次。2、健全涉旅企业旅游服务质监督员和市级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员管理机制。对全市20名质监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把20名质监员分为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三个小组,从而进一步发挥市旅游质量监督员和企业质监员的作用。3、坚持旅游投诉电话(96927)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和游客信访工作,确保所有投诉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三、狠抓旅游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1、年初,与各区(县)旅游局签订《2009年旅游安全责任书》,印发了《2009年全市旅游安全工作意见》和其他涉旅安全的通知。认真贯彻《九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2、组织7个区(县)、5个市级部门重点开展“春节”、“九·一”、“十·一”节前安全大检查和旅游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以及百日安全督查行动,对全市涉旅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认真地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378人次,发出书面整改意见和建议140余条,提出整改安全隐患27个,提供旅游安全咨询服务25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上千份。3、即时向省旅游局上报汶川大地震和雨雪冰冻天气我市旅游受灾情况和旅行社退团情况。做好了奥运期间我市旅游安全、维稳工作。进一步督促涉旅企业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涉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投入有保障,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职工安全知识教育面均应达到100%。4、督查各区(县)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要求强化日常安全监管,层层明确责任,坚守岗位,严格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旅游市场管理办法

东河区旅游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市场管理,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旅游资源,保障旅游 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区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区域内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应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纳入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依照本办法在本区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第五条旅游经营者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遵从宾客至上、优质服务的宗旨,依法经营。 第六条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市场管理工作。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 职责分工,协同旅游管理部门管理旅游市场。 第二章旅游资源第七条开发旅游资源,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整体开发与局部开发相结合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资源优势。 第八条旅游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景点相对集中,旅游经济效益或潜在效益较 高的区域进行评估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划定为旅游区。 第九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新建旅游景点,应征得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旅游区的发展规划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基本建设项目,在报批 前须经当地旅游管理部门同意。 第十条旅游区、旅游景点的建设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应与全区旅游业总 体规划相适应,建设风格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十一条应采取措施,保护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 和旅游环境。 第十二条在风景名胜区、游览景点,禁止擅自采石、采矿、挖沙、取土、葬坟、采 伐林木、捕猎野生动物、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 第十三条旅游资源普查和评估工作,由旅游管理部门会同计划、建设、环境保护、 宗教事务、文物管理等部门进行。 第三章旅行社第十四条旅行社的设立和经营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执行。《旅行社管理条例》未规定的,按本办法执行。

旅游业放心消费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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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放心消费工作总结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全市十大重点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科学监管、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和谐放心的旅游消费环节。根据创建会议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市今年以来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健全落实工作机制 局领导始终把放心消费创建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局工作的目标,着力构建把放心消费创建建设落到实处的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创建领导小组由秦朴局长为组长,工商局、旅游局、物价局各一名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班子,确保领导班子健全,及时召开全市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放心消费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使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工作落到实处。近一年来,确保领导班子健全,创建职能不减,创建活动不断,比较好地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完善目标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全面推进旅游行业放心消费的创建,我局制定了旅行社窗口行业放心消费创建标准,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考核评价细则。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是健全和完善各项创建制度。经常召开旅行社主要负责人会议, 第 2 页共 6 页

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分解立项,抓落实制度,坚持责任到人齐抓共管,使放心消费创建的各项任务成为旅行社日常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转变观念,抓创建工作长效建设 全市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工作,从领导的重视程度,宣传发动的力度,都表明了对创建工作的认识。思想统一,认识高度统一,着重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旅游行业各部门把创建工作放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识,充分认识旅游行业是窗口行业,旅游行业的放心消费的创建直接影响到全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因此从旅游实际实效发展的角度来抓放心消费创建,首先是打造好良好的旅游行业形象。 二是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提高行业竞争力的重点来认识,旅游行业都不是把放心消费创建仅仅作为一种形式,而是把它看作是企业竞争力提高的重要抓手,因而行业都能互动地、自发地抓好创建工作,而不是要我抓,把放心消费创建作为提高竞争力的一种手段。因此,取得效果也比较好。 三是把旅游行业放心消费创建作为旅游各项工作总抓手,贯穿旅游行业各项工作之中。 三、联系实际,抓行业创建目标完成 紧紧围绕发展主题,以优质服务为重点,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旅游, 第 3 页共 6 页

关于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的十条措施(最新)

关于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价格监管的十条措施(最新)为规范旅游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旅游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十条措施。 一、加强旅游价格监测分析。 严格按照《X省价格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91号令)有关规定,定期测定公布旅游景区门票及周边餐饮、住宿等实行市场调节价消费服务平均价格、平均差价率和平均利润率,引导旅游经营者合理定价和消费者理性消费,调控旅游价格水平,保持旅游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责任单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 二、全面落实价格指导制度。 旅游旺季(5—10月)期间,对旅游景区及其周边、旅游重点县(市、区、行委)、旅游商品销售场所、公园、旅游集散地、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的旅游要素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形式。(责任单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 三、建立规范动态调整制度。 旅游要素价格要依据旅游商品或者服务的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质量等级、资源环境效益,并可根据消费者、经营者、行业组织提出调整申请适时调整。经营主体到价格主管部门

完成备案登记后,按照调整价格经营销售。(责任单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旅游部门配合) 四、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所有经营主体必须执行旅游商品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加价销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餐饮服务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公示牌右下方加盖价格部门印章,并附投诉维权电话。提供给客人的点菜单(薄)菜名、质量、价格要与公示牌内容完全一致,严禁公示内容以外的附加收费。(责任单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五、畅通违法投诉举报渠道。 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和“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系统、“12301”旅游投诉平台的作用,依法受理游客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责任单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旅游管理部门负责) 六、随机明查暗访旅游市场。 成立旅游市场秩序督导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不定期开展以旅游价格为主要内容的联合执法督导检查。(责任单位:各级旅游部门牵头,价格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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