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清单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清单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清单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清单总结

(原创,可修改)

20XX年度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清单总结致XXXX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尽职调查清单提出之目的仅限于XX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 证券”)对XXXXXX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尽职调查之目的。

为使相关工作及时、顺利展开,请公司按照本清单的要求收集整理有关法律文件和资料并存放于公司资料库,并为项目组成员开放公司业务客户及知识管理系统的部分权限,以供查阅。同时,请公司指定一位尽职调查联系人,以协调公司各部门提供材料。

鉴于目前阶段仅供XX 证券对贵公司调查情况进行初步了解,贵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尽可能多地提供资料,对于不适用的资料请注明并无需提供。另外,由于我们目前对公司的情况了解十分有限,故随着本项目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具体情况的变化,我们可能对本清单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届时请公司根据调整和补充的文件清单进一步提供相关资料。

XX 证券承诺对所获取资料及掌握的贵公司信息负有保密责任且

不作为其他用途。感谢公司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如公司对问题清单存在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管理系统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研指引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承销机构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促进承销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承销机构及其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调查,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相关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第三条【严密性说明】本指引是对承销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承销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等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承销机构还应当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相关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必要时,承销机构可采取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四条【建章立制】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业务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五条【独立判断】尽职调查过程中,对发行人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承销机构应当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材料并对各种尽职调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 对发行人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承销机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对专业意见存有异议的,应当主动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第六条【尽调报告】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承销机构应当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同时,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承销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尽职调查内容和方法 第八条【尽调内容】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资格;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历史沿革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三)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企业债尽调清单-律师

关于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企业债券发行 律师尽职调查资料清单 说明: 1、本清单中所列的文件资料需由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及委派的律师(以下简称“本所”)提供,本所依据公司提供的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之资料依法出具本次公司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意见书,并将有关资料依法留备工作底稿之用,对于公司确实不能提供而本所已勤勉尽责又不能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对相关事项的法律性质或其合法性作出准确判断的,本所将发表保留意见并说明相应理由。 2、公司可以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但应保证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及出具承诺函。公司及其控制的主体出具相关承诺函、说明函、保证函的出具日期应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日期相同,政府证明函日期由相关政府部门具体签署。 3、公司提供的资料应页码连续无缺页,内容清晰可辨,公章等印章清晰可辨,自然人签署、相关盖章应真实、合法。 4、以下材料请公司尽最大可能提供,如经协商确认实属确实无法提供的,应说明未提供原因(将该符号“●”复制表格中),律师将依法采用问卷等方式等补充调查,最终由发行人签署确认。 5、本所可根据项目进展及报备文件的任何修改和国家发改委的反馈意见在本清单基础上出具补充清单,有关补充清单资料与本清单资料提供方式相同。 6、如无特殊说明所提供文件为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编号及文档名称已经 提供 未提 供 未提供原因说明 认为 不适用 无此文件 1、发行申请的批准和授权 1-1 发行人对于本次发行的内部决议(根据公司性质可含执行层、决策层、最高权力机构的决策,含权力机构对执行机构 的授权内容)

1-2关于发行人的本次发行申请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1-3 主管国资部门关于允许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批复1-4 其他分管部门关于允许本次发行企业债券的批复 2、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2-1 发行人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如工商档案中已经具备则为不适用) 2-2 发行人现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2-3 发行人设立至今全套工商档案 2-4 发行人设立至今工商变更登记表、董监高登记表及基本情况信息表 2-5 根据对发行人影响(如投资类)可添加合并报表子公司的上述2-1至2-4资料 3、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3-1 发行人三年连审的审计报告 3-2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及摘要 3-3 发行人对不存在已发行的企业债券延迟支付本息情况的承诺 3-4 发行人对近三年不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承诺 3-5 发行人违法及重大违规调查表 3-6 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可以为集合版) 3-7 发行人对自身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 4、发行人的设立 4-1 发行人设立至今全套工商档案(如前述已经提供则为不适用) 4-2 发行人设立至今工商档案中未收录的设立时的上级批复 4-3 工商档案中未收录发行人设立时有关股东的之间的合同或协议 4-4 工商档案中未收录发行人设立时有关法律意见书、评估报告、验资报告、产权登记、产权(股权或房地产等产权类)过户资料 5、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5-1 发行人现有股东(含中间层股东并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最新年检(或存续性证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存续登记证明文件)、最新版公司章程;如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及国籍、永久境外居留权的等证明) 5-2 发行人设立至今所有股东投入发行人注册资本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的验资、评估(或有)、审批或核准、产权过户等文件 5-3 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出资或股份是否存在权属限制及权

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制度

XXX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租赁业务管理,科学、有序地开展租赁业务,保证资产的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宗旨性原则。立足于园区,服务于国有企业及优质民营企业,为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2、安全性原则。开展租赁业务,必须坚持做好风险的预防、化解工作,以确保资金的安全; 3、合规性原则。租赁业务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业务开展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 4、效益性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第二章租赁业务的职能划分 第三条公司设立租赁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法务合规部、资产管理部、财务部等机构,实行“审、放、查”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租赁项目调查、立项、审核、审批、决策、监督、检查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各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为:

1、租赁业务部主要职责:负责租赁业务的开拓和项目签约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租赁项目的受理与初审,调查分析与谈判,撰写租赁项目调查报告,初步拟定租赁方案,调整租赁方案并报批,租金催收及贷后回访等相关事务。 2、风险控制部主要职责:负责对租赁业务部提交的租赁项目相关事实、风险性及租赁方案等进行复审,参与现场调查,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组织项目评审,对租赁项目进行风险分类管理等相关事务。 3、法务合规部主要职责:参与租赁项目的合规性尽职调查,负责对租赁项目合规性进行审查;负责拟定全套法务文件和相关合同协议,督促、定期检查合同及文件的执行情况;负责风险资产处理过程的法律事务。 4、资产管理部主要职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拟定公司中长期融资规划;对融资活动、融资项目进行策划、论证与评估;负责组织实施融资的具体工作;对融资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保证融资活动安全、合法、有效进行;负责定期检查租赁标的物,有效管理风险资产等。 5、财务部主要职责:做好资金管理,对审批通过的项目办理放款,对租金回收情况及时反馈给租赁业务部、资产管理部及风险控制部。 第三章租赁期限、种类、费率 第五条租赁业务系指出租人将租赁财产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承销机构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促进承销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定义】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承销机构及其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调查,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相关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第三条【严密性说明】本指引是对承销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承销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等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承销机构还应当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相关发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必要时,承销机构可采取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

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四条【建章立制】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业务人员能 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五条【独立判断】尽职调查过程中,对发行人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 见支持的内容,承销机构应当在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 材料并对各种尽职调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 进行独立判断。 对发行人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承销机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对专业意见存有异议的,应当主动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第六条【尽调报告】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承销机构应当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同时,承销机构应 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工作底稿应当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第七条【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承销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实施自律管

尽职调查工作底稿目录(债券承销)

附件1: 债券承销业务工作底稿目录注1 第一部分承销机构尽职调查文件 第一章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1-1 设立情况 1-1-1 发行人设立时的政府批准文件、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文件 1-1-2 发行人设立时的公司章程 1-2 历史沿革情况 1-2-1 发行人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历次备案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的工商登记文件 1-2-2 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的说明(如适用) 1-3 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 1-3-1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的非交易性资金往来情况(如适用) 注1:为方便使用,该债券承销业务工作底稿目录目的是覆盖公司目前承揽的所有债券品种,但相关品种有主管机关制定的尽调目录的除外,请根据具体要求编制整理。为方便项目人员在具体产品业务中使用,请根据产品要求自行判断相关章节是否适用,如确实不适用,请在编制时明确不适用的理由。该目录将根据使用反馈不时修订。

1-3-2 发行人报告期内与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间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及有关凭证(如适用) 1-3-3 自然人发起人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的有关情况,及其在发行人的任职情况 1-4 重大股权变动情况(如适用) 1-4-1 发行人审议重大股权变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等 1-4-2 重大股权变动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 1-4-3 重大股权变动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国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国有股权管理文件1-5 重大重组情况(如适用) 1-5-1 重大重组涉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1-5-2 政府批准文件 1-5-3 重大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国有资产评估核准或备案文件 1-5-4 重大重组对发行人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管理层影响情况的说明 1-6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情况1-6-1 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组织结构(参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 1-6-2 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参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

融资租赁尽职调查报告

融资租赁尽职调查报告 想知道融资租赁尽职调查报告怎么写吗?下面XX为大家整理了融资租赁尽职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帮到大家! 企业历史沿革简述。 企业经营范围及主业、资质等。 上年末及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结论性评价【相当于每个环节的分析结论】。 控股股东的变化情况;目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及经营实力、行业地位,以及能够在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品牌等方面给予企业的支持。 企业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体系内的地位,体系内的主要关联交易对企业资金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及其合理性;分支机构及对外股权投资情况。 人员素质。企业领导者的素质【以能否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为判断标准】;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以能否满足技术、经营、生产及主要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为判断标准】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重大决策流程、对外担保管理等方面】经营环境 结论性评价意见。 政策环境: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行业监管

等【重点关注新近出台的政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竞争环境:行业或区域基本数据与变化趋势,竞争模式、态势及主要竞争对手简要分析。【重点强调与企业主业的相关性】 经营状况 结论性评价意见。 介绍企业经营模式。 企业竟争能力,竟争优势。 经营稳定性。 经营成长性。 企业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等。 融资分析:目前融资现状、目前融资成本、未来融资需求,企业相应的融资计划以及融资计划实现的可能性评价。 投资分析:投资项目介绍、预期投资收益、投资风险。 发展前景 公司自身的发展策略、发展后劲、股东支持。 公司近期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变化趋势。 结合行业趋势、特征和企业自身未来的项目投资计划、发展方向及长远规划做前景分析等。 1 财务结构 结论性评价意见。【财务结构的合理性,资产质量,财务风险大小及债权受保障程度】

某公司并购金融尽职调查(DOC 14页)

并购金融尽职调查 一、银行并购金融业务尽职调查的基本概念 (一)概念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Due Diligence),简称DD,是指拟在我行进行并购融资的并购主体与目标企业签署并购协议(达成并购合作意向)后,经并购主体申请,我行对并购主体及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交易背景、交易方案、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并购标的价值评估、并购完成后的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并购的还款来源及抵押担保措施等做一个全面深入的审核,通常需要花费2-6周的时间。招商银行并购金融的尽职调查是以融资为目的的尽职调查,与收购主体对被收购方的尽职调查、IPO的尽职调查、再融资的尽职调查等均大不相同。 (二)尽职调查的目标 1.了解整个并购交易方案及交易架构,对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及交易风险点进行分析判断; 2.了解目标公司价值、并购完成之后的整合效益,并购完成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 3.判断收购方是否有能力进行此次收购,收购方的资信情况、还款现金来源、抵押担保措施等。分析并购融资规模是否与公司规模、主营业务、实际资金需求、资金运用能力及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相匹配。 (三)尽职调查的原则 1.以融资为目的的调查原则 我行并购金融的尽职调查首先是以融资为目的的尽职调查,与收购主体对被收购方的尽职调查、IPO的尽职调查、再融资的尽职调查等均大不相同。而且部分尽职调查工作是建立在其他中介机构尽职调查的基础之上的,同时要综合判断中介机构的资信、等级、资质、历史业绩、服务对象、业内排名等,得出可靠的尽职调查

结果。 1.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效率优先原则 招商银行的并购金融业务是给并购方予资金支持,协助并购方完成并购。为凸显我行的竞争力及专业能力,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必须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尽职调查,按照并购方的时间要求完成融资支持。 2.产品经理亲自调查原则 要求并购业务的产品经理一定要亲临目标企业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亲身体验和感受,而不是根据道听途说下判断。 3.突出重点原则 并购业务的专业人员需要根据不同行业企业、不同的并购交易方案拟定调查重点,根据调查重点的不同使用调查方法及依据,以较高的效率完成并购融资尽职调查。 4.综合评价中介机构尽职调查报告的原则 根据中介机构的排名、资信、等级、资质、历史业绩、服务对象、收费标准、工作目的、委托方等综合评价中介机构的报告。 可以直接使用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及国内排名在前十位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对于其他审计机构的审计意见应重点核查。 可以直接使用国际知名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估值报告,审慎使用区域性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估值报告。收购方自身提供的估值报告及评估报告仅供我行尽职调查人员参考。 可以直接使用国内排名前十位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审慎使用区域性律师事务所或以诉讼业务为主的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 可以直接使用国际知名投行及在证券业协会投行业务排名前二十位券商的财务顾问意见,审慎使用其他券商的财务顾问意见。其他机构财务顾问意见仅供我行尽职调查人员参考。 5.并购交易行为的长期性及稳定性原则 并购金融业务是给并购交易提供的融资服务,在并购交易的过程中,融资服务的时间比较短暂,但并购是否成功必须经过市场长期的检验。因此在进行并购融资尽职调查的过程中,要从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角度考虑尽职调查的目的及方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20080415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对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尽职调查行为,提高尽职调查质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主承销商及其工作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各种有效方法和步骤对企业进行充分调查,掌握企业的发行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和企业的业务、管理及财务状况等,对企业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做出判断,以合理确信企业注册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行为。 第三条主承销商应按本指引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尽职调查报告),作为向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备查文件。 第四条本指引是对尽职调查的指导性要求。主承销商应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制定完善的尽职调查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主承销商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尽职调查,保证尽职调查质量。

第六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方式、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参与人员等。 第七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应组建尽职调查团队。调查团队应主要由主承销商总部人员构成,分支机构人员可参与协助。 第八条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资格; (二)历史沿革; (三)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四)公司治理结构; (五)信息披露能力; (六)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情况; (七)财务状况; (八)信用记录调查; (九)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 第九条主承销商应保持职业的怀疑态度,根据企业及其所在行业的特点,对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重要事项展开调查。 第十条主承销商开展尽职调查可采用查阅、访谈、列席会议、实地调查、信息分析、印证和讨论等方法。 第十一条查阅的主要渠道包括: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以下资料清单系根据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备案的最新规定和要求编制而成,将作为大通证券策划发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及制作备案文件的基础材料。请贵公司及时提供以下资料,本公司将严格履行保密责任。 说明: (1)本清单中所述“发行人”或“公司”指贵公司。 (2)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们可能向贵公司进一步提出补充文件清单。 (3)如果本清单要求提供的某一项或多项文件并不适用于相关单位,不用提供。 (4)以下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除非另作说明,应包括子公司或公司的附 属机构成立至今的所有文件资料。 (5)对文件资料中的有关问题,我们可能需要进一步咨询贵公司有关人员。 (6)如无特别说明,以下资料提供形式都为电子盖章版和纸质盖章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1-1 公司设立情况 1-1-1 发行人设立时的全套工商登记资料 1-1-2 股东以实物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等非货币资产出资时办理移交手续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评估报告、资产交接文件、产权变更登记或备案文件,共同签署的资产清单。若未办理手续的,请公司书面说明资产移交情况。 1-2 公司存续期间变更情况 1-2-1 公司设立至今股东历次股权转让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股权转让协议。 (2)关于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 (3)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如有)。 (4)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如有)。 (5)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凭证。 (6)股东变更登记的工商登记文件。 1-2-2 公司设立至今的历次增(减)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有)

(1)增(减)资协议。 (2)关于增(减)资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 (3)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报告或者审计报告。 (4)付款凭证及资产评估。 (5)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和批准文件。 (6)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工商登记文件。 1-2-3 公司历次资产重组、并购(含吸收合并)的股东会决议、协议、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如有)。 1-3 公司主要资产 1-3-1 公司财务基本账户、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1-3-2 公司主要资产评估报告(如有);公司资产已抵押或质押情况 1-4 董监高基本情况 1-4-1 请提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资料,主要包括:(1)姓名及国籍;(2)性别;(3)年龄;(4)学历;(5)职称;(6)主要业务简历(7)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8)在公司的现任职务。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规范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承销机构承销境内公司债券时,项目承接、发行申请、推介、定价、配售和信息披露等业务活动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自律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承销机构承销公司债券业务行为实施自律管理。 第四条【建章立制】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承销业务制度和决策机制,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定价和配售过程管理,落实承销责任。 第二章承接与申请 第五条【资格要求】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由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承销。 取得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自行销售。

第六条【承接要求】承销机构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承接项目,不得采用承诺价格或利率、承诺获得批文及获得批文时间等不正当手段争取项目。 确定承销费用时,承销机构应当综合考虑发行人资质、承销风险等多种因素,合理报价,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明确承销服务收取费用的相关文件应当存档备查。 第七条【协调责任】承销机构应当协助发行人协调资信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承销机构不得干涉或诱导发行人选取相关中介机构。 第八条【承销分工】主承销商应当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在承销协议中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的承销基数。采用包销方式的,应当明确包销责任。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由承销团承销的,组成承销团的承销机构应当签订承销团协议,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公司债券发行由两家以上承销机构联合主承销的,所有担任主承销商的承销机构应当共同承担主承销责任,履行相关义务。承销团由三家以上承销机构组成的,可以设副主承销商,协助主承销商组织承销活动。 承销团成员应当按照承销团协议及承销协议的约定进行承销活动,不得进行虚假承销。

私募债尽职调查清单

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初步尽职调查 材料清单 ****律师事务所 2013年月日

目录 说明: (4) 致: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调查 (6) (一)公司设立情况 (6) (二)公司存续期间变更情况 (6) (三)公司股东情况 (7) (四)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的基本情况 (7) (五)公司主要资产 (7) (六)董监高基本情况 (8) (七)同业竞争情况 (8) (八)关联交易情况 (9) (九)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9) (十)员工情况 (9) 二、业务与行业情况调查 (9) (一)主营业务情况 (9) (二)行业发展状况 (10) (三)业务发展和募集资金投向 (10) (四)主要经营风险 (11) (五)主要合同 (11) 三、财务与会计情况调查 (11) (一)基本财务资料 (11) (二)发行人对外负债情况 (12) (三)未来投融资计划 (12) (四)发行人纳税情况 (12)

四、担保情况和担保授权(从母公司或担保公司获取) (12) (一)担保人基本情况 (12) (二)担保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 (13) (三)担保人为本次发债出具的担保函 (13) 附表一:重大合同统计汇总表 (14) 附表二:贷款合同汇总表 (15) 附表三:担保情况汇总 (16) 附表四:土地汇总表 (18) 附表五:房产汇总表 (19) 附表六:土地租赁汇总表 (20) 附表七:在建工程汇总表 (21) 附表八:房屋租赁汇总表 (22) 附表九:知识产权汇总表 (24) 附表十: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汇总表 (26)

说明: 1、河南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为贵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项目(以下简称“本次项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为了解相关情况并开展下一步工作,需要贵公司提供以下文件资料,该等文件资料是本所律师向贵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 2、贵公司应书面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3、贵公司应按本所律师的需要提供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副本与正本、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且内容一致。 4、本所及本所律师按照法律规定及与贵公司之间的约定,对贵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一、概况 企业历史沿革简述(设立时间,控股股东,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相关变化情况等)。 企业经营范围及主业、资质等。 上年末及最新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二、基本素质 结论性评价【相当于每个环节的分析结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目前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财务及经营实力、行业地位,以及能够在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品牌等方面给予企业的支持。 企业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体系内的地位,体系内的主要关联交易对企业资金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及其合理性;分支机构及对外股权投资情况(相关性、控制力等)。 人员素质。企业领导者的素质【以能否适应企业经营管理需要为判断标准】;企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以能否满足技术、经营、生产及主要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为判断标准】 主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重点关注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重大决策流程、对外担保管理等方面】 三、经营分析 (一)经营环境 结论性评价意见。 政策环境(宏观政策、区域政策):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税收政策、行业监管等【重点关注新近出台的政策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竞争环境(行业):行业或区域基本数据与变化趋势,竞争模式、态势及主要竞争对手简要分析。【重点强调与企业主业的相关性】 (二)经营状况 结论性评价意见。 介绍企业经营模式(基本业务、经营历史、客户群、供应商、主营业务份额)。 企业竟争能力,竟争优势。 经营稳定性(企业成立期限、主业经营年限,所处生命周期)。 经营成长性(销售增长、利润增长、资产增长)。 企业面临的主要经营风险等。 (投融资分析)

融资分析:目前融资现状、目前融资成本、未来融资需求,企业相应的融资计划以及融资计划实现的可能性评价。 投资分析:投资项目介绍、预期投资收益、投资风险。 (三)发展前景 公司自身的发展策略、发展后劲、股东支持。 公司近期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变化趋势。 结合行业趋势、特征和企业自身未来的项目投资计划、发展方向及长远规划做前景分析等。 四、财务分析 (一)财务结构 结论性评价意见。【财务结构的合理性,资产质量,财务风险大小及债权受保障程度】 总资本与总资产结构分析:资本金实力与负债经营程度;资本的固化形态;资本结构与资产结构的匹配程度。【资产负债率,资本固定化比率】债务结构分析:债务的期限结构及其合理性;具有明确归还期限的债务(刚性债务)占比及债务弹性。银行借款在债务及总资本中的占比,短借长用情况,以及所有者权益对银行债权的保障程度。【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资产结构分析:对企业资产结构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分析判断企业主要资产的质量状况,如通过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固定资产(专用化程度——越高变现能力越差等)、存货(结构与成本计量,以销售规模或经营模式的匹配程度)、投资(结合收益与现金回流情况)等的分析,进而对整体资产质量作出判断。【固定资产净值率】 (二)偿债能力 结论性评价意见。【企业资产流动性的强弱,现金流量的充沛程度,盈利对付息的保障程度,或有负债的潜在影响,以及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对企业偿债能力强弱的判断意见】 流动性:【承上启下:结合前一部分负债水平及资产结构的合理性】资产流动性分析;实际的流动性压力;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及存量货币资金的静态规模。企业即期债务的偿付压力(重点关注短期刚性债务)。【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 现金流:【结合经营状况的分析】对企业经营环节的现金获取模式、赊销管理、资金垫付等作出分析,进而对其现金获取能力以及所获取现金抵偿债务的能力进行判断。【经营性现金净流入量与流动负债余额比率】 对企业投资环节的现金流量状况作出分析,重点关注现金流出的方向是扩大再生产还是战略(策略)投资,关注扩大再生产的实际产出效果;//对企业融资环节的现金流量状况进行简单分析。【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量与流动负债余额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量与负债总额比率】 付息的保障分析:企业盈利对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利息保障倍数】 或有负债:担保(结合基本素质分析中的担保管理),承诺【大额租金支付、质量等】,诉讼,以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或有负债所形成的潜在财务风险。【担保比率】 (三)经营能力及效益

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2015年9月30日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 年10月16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承销机构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促进承销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法律法规、自律组织等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工作另有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承销机构及其业务人员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调查,以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有合理理由确信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核查募集文件中与发行条件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过程。 第三条本指引是对承销机构尽职调查工作的最低要求。承销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等实际情况,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

查外,承销机构还应当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必要时,承销机构可以采取本指引以外的其他方法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 第四条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业务人员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五条尽职调查过程中,对发行人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承销机构应当在获得合理的尽职调查材料并对各种尽职调查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独立判断。 对发行人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 见的内容,承销机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对专业意见存有异议的,应当主动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以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 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以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第六条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承销机构应当撰写尽职调查报告。同时,承销机构应当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尽职调查工作。

中翔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操作指引

中翔国际(烟台)融资租赁公司 租赁项目尽职调查指引 (草稿)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租赁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防范信用、市场、操作、合规等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制度,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一条融资租赁项目的尽职调查是指项目调查人员按专业的执业标准和职业操守,对承租企业和相关方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分析,并出具调查分析报告的全过程。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调查、收集资料、项目分析、综合定价和编写报告等步骤。 第二条尽职调查是公司进行租赁项目审查、审批的重要依据。各业务部门负责尽职调查组织工作,要明确租赁项目负责人,制定租赁项目工作计划。参加调查的人员应勤勉尽职,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审慎、严谨、专业、独立。 第三条尽职调查坚持“双人调查”原则,项目经理为尽职调查的第一责任人,对尽职调查的过程和结果负直接责任,其他项目人员按

照分工承担相应责任。租赁业务部要组织讨论、修改和完善调查报告。部门负责人对尽职调查的组织和过程负直接领导责任,对部门出具的结论性意见负主要责任。 第四条参加尽职调查的人员,应深入企业生产、经营和销售现场,从多方面、多渠道收集有关企业收支和信用情况的第一手信息,通过实地调查和与企业管理人员交流等方式,了解其经营动态和资信情况,收集非财务信息。在保证租赁项目质量和全面控制租赁项目风险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承租企业和租赁项目的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尽职调查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尽职调查的内容 第五条尽职调查内容。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 点内容: 1、承租企业基本情况的调查 企业所处行业情况;企业的概况;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盈利模式;企业的主要设备、工艺、技术含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核心技术研发和人才储备情况;公司的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公司治理和激励措施等情况;企业的银行信用、商业信用。企业对外担保情况、涉及的重大诉讼、涉案情况等。中介机构对企业的评价。 2、承租企业财务状况的调查 (1)取得企业的财务报表,要求对承租企业近三年(特殊情况酌情

金融外包尽职调查报告

金融外包尽职调查报告 如何跟踪金融外包公司运营情况,一份尽职调查报告话你知! 金融外包尽职调查报告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又称谨慎性调查,一般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其主要是在收购等资本运作活动时进行,但企业上市发行时,也会需要事先进行尽职调查,以初步了解是否具备上市的条件。 1、独立性原则 (1) 项目财务专业人员应服务于项目组,但业务上向部门主管负责,确保独立性。 (2) 保持客观态度。 2、谨慎性原则 (1)调查过程的谨慎。 (2)计划、工作底稿及报告的复核。 3、全面性原则 财务调查要涵盖企业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全面内容。 4、重要性原则 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要依照风险水平重点调查。

第一章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简介 1、公司成立背景及情况介绍; 2、公司历史沿革; 3、公司成立以来股权结构的变化及增资和资产重组情况; 4、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发展阶段,及每一阶段变化发展的原因, 5、公司成立以来业务发展、生产能力、盈利能力、销售数量、产品结构的主要变化情况; 6、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性质,投资收益等情况和被投资主要单位情况介绍; 7、公司员工状况,包括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结构、岗位分布结构和技术职称分布结构; 8、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9、公司历年股利发放情况和公司现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公司实施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持股计划情况。 第二章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组织结构调查 1、公司现在建立的组织管理结构; 2、公司章程; 3、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在外兼职情况; 4、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情况、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模版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xx证券”或“公司”)开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简称“公司债业务”)尽职调查的工作流程,明确尽职调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公司及公司债券承销相关业务人员的勤勉尽责义务,提高尽职调查工作质量,有效防范公司债业务风险,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尽职调查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准则,以及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公司债业务尽职调查,是指公司委派的项目组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调查,以了解发行人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并有合理理由确信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以及核查募集文件中与发行条件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和固定收益事业部所属前台业务部门、公司所属分公司(简称“公司债业务部门”)应为每个公司债券承销项目委派符合要求的项目组,并指派1名成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负责人对尽职调查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条项目组应遵循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本指引的要求并结合发行人的行业、业务、融资类型等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访谈等方法,对公司债券发

行人进行尽职调查,以有合理理由确信发行人的公司债券募集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并核查公司债券募集文件中与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相关的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 除对本指引已列示的内容进行调查外,项目组还应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中涉及的、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债券发行申请文件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指引对公司债业务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未明确规定的事项,遵照《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文件中无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项目组应当获得充分的尽职调查证据,在对各种证据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合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对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文件中有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级机构等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项目组应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对专业意见存有异议的,项目组应主动与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进行协商,并可以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项目组应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

公司债法律尽职调查清单(通用版)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公司债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发行主体资格及历史沿革 1、公司最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请提供三证 合一版本) 2、公司设立登记工商文件、历次变更登记工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注 册资本、实收资本、住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 3、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证明(以非货币出资的情形适用),包括评估的相关文 件及权属转移至公司的相关证明 4、公司股东签署的现行有效公司章程 5、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材料, 主要包括:(1)姓名及国籍;(2)性别;(3)年龄;(4)学历;(5)职称; (6)主要业务简历(7)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8)在公司的现任职务。 6、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主要规章制度(含关联交易、公司财 务、会计、投资等制度)和部门介绍(纸质+电子版) 7、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在工商、环保、土地、税务、 劳动、安全生产、消防、技术监督等方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或说明与承诺 二、发行主体股权

1、公司完整的股权结构图(追溯至实际控制人,包含股权比例与股东名称) 2、公司各股东与公司之间以及股东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3、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设定质押或者承诺设定质押,若设定质押请提供 相关主合同、质押合同及质押登记文件,以及相关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相关审批文件等;若已解除质押,请提供解除质押的相关文件及登记文件 4、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被司法冻结或权属争议等限制其转让的情 形,若存在请提供该情形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文件 5、公司股东持有的股权是否存在委托持股或代持等相关情况,若存在请提供 该情形的书面说明和相关文件 6、公司股东是否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回购所持公司股权的协议,若存在请提 供相关协议 7、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的梳理 8、公司或其股东是否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资金,若属于请提 供登记备案相关文件 9、公司设立至今股东历次股权转让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股权转让协 议。(2)关于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和股东会决议。(3)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如有)。(4)资产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如有)。 (5)股权转让对价的支付凭证。(6)股东变更登记的工商登记文件。10、公司设立至今的历次增(减)资材料(如有),包括但不限于:(1) 增(减)资协议。(2)关于增(减)资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3)资产

债权项目尽职调查清单

债权项目尽职调查清单 ●公司营业执照 ●企业经营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如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品经营许可 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施工企业资质、房地产开发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 ●公司连续的验资报告 ●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征信查询授权书、借款人贷款卡及贷款卡查询信息 ●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 ●公司开立银行账户明细 ●公司股权结构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简历,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主要自然 人控股股东的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复印件、以上人员的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 ●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最新管理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生产型企业提供项目立项、环评验收相关资料(如固定资产备案登记表、 立项报告、环评验收) ●公司厂区厂貌、办公环境、主要生产设备、原材料、产成品及工艺流程 的照片 ●项目贷款政府批文及可行性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四证情况 ●公司在建项目取得相关权属证明、政府批文、许可 ●借款人融资明细,外债登记证及外债签约情况表、外债变动反馈表及还 本付息核准件 ●全部人民币或外币贷款协议及任何其他借贷/融资文件 ●由公司关联方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现在仍然有效的抵押、质押、留置、 保证、或担保的任何协议及登记文件 ●公司为他人债务或其他义务而向债权人/权利人提供的担保安排的情况 说明(包括被担保方名称、期限、担保方式及相关担保函或其他形式的担保文件)

●第三方为公司的债务或其他义务向债权人/权利人提供的担保安排的情 况说明及相关的所有文件(如保证、抵押或质押合同等)和其他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如需要) ●任何或有债务的详细资料 ●与上述借款有关的正在执行或将要执行合同、协议及将来有涉及可能的 有关合同、协议 ●所有现有或潜在违约事件的详细资料。 ●公司有关债权债务争议及诉讼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公司已拖欠、或被追索或要求行使抵押权之债务及有关安排(如有)的 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 ●公司与其银行之间的所有非正式协议的详情,包括所有可供其使用的所 有银行贷款、透支和其他信贷额度及就其所作出的保证或承诺 ●银行出具的有关公司的贷款情况证明或信用报告 ●担保方式为抵押,需提供抵押物产权证件、抵押物评估报告、抵押物照 片相关资料,产权人为第三方房产,需提供产权人基础资料及征信报告查询,如第三方为个人,需提供其身份证、户口本及个人征信 ●担保方式为应收帐款质押,提供债务人基础资料及征信报告查询 ●担保方式为股权的,提供股东名册、持股卡等权属证明,股权投资公司 章程、股权评估报告 ●公司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事项有关的重大合同、董事会的相关决 议或会议记录 ●公司会计政策与财务状况。包括:①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②调查期内 的财务会计资料(会计账薄、凭证等);③最近三年相关的财务指标,如有异动(超过30%变动)请说明原因。 ●主要资产明细及权属情况。包括:①流动资产项目明细,例如银行对账 单、往来对账、存货盘点记录及主要债权清单;②固定资产项目清单(购建日期、原值、折旧方法、已提取折旧、净值、技术先进程度、是否存在报废或更新的可能)及最近的盘点记录与相关权证;③主要资产的账面形成记录(主要资产的付款凭证,房屋建筑物的建造合同或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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