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第11章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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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第11章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应缴纳印花税的凭证是()。

A.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营运许可证

B.土地使用证、专利证、烟草专卖许可证、房屋产权证

C.商标注册证、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证、营运许可证

D.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2.下列不同的借款合同,印花税计税方法不正确的是()。

A.流淌资金借款周转性合同先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时,再另贴印花

B.凡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应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

C.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D.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的,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以货易货合同,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60吨钢材,但合同并未列明钢材金额,国家牌价为每吨0.5万元;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提供价值40万元的设备。则甲、乙两个公司合计应纳印花税()。

A. 90元

B. 420元

C. 210元

D. 30元

4.税务机关能够对()的行为,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A.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

B.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

C.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情节严峻的

D.伪造印花税票,情节严峻的

5.下列各项中,契税计税依据可由征收机关核定的是()。

A.土地使用权出售

B.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C.土地使用权赠与

D.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6.居民甲某有四套住房,将一套价值120万元的别墅折价给乙某抵偿了100万元的债务;用市场价值70万元的第二、三两套两室住房与丙某交换一套四室住房,另取得丙某赠送价值12万元的小轿车一辆;将第四套市场价值50万元的公寓房折成股份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当地确定的契税税率为3%,甲、乙、丙纳税契税的情形是()。

A.甲不缴纳,乙30000元,丙3600元

B.甲3600元,乙30000元,丙不缴纳

C.甲不缴纳,乙36000元,丙21000元

D.甲15000元,乙36000元,丙不缴纳

7.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由房地产转让者以()为计税依据补缴契税。

A.土地基准地价

B.双方协议的价格

C.转让房地产的评估价格

D.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8.依照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能够享受减免契税优待待遇的是()。

A.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的

B.国家机关承担房屋用于对外从事饭店经营的

C.取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工业园建设的

D.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

9.下列以下地点是契税的纳税地点的是()。

A.土地、房屋的转让人所在地

B.承担土地、房屋的一方所在地

C.土地、房屋的所在地

D.合同签订地

二、多项选择题

1.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及事实上施细则的规定,以下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有()。

A.合同的当事人

B.当事人的代理人

C.立账簿人

D.权益、许可证照的领受人

2.下列账簿属于印花税征税范畴的有()。

A.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治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核算的账簿

B.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设置的收支账簿

C.企业单位内工会组织以及自办的学校设置的收支账簿

D.企业采纳分级核算形式,财务部门在车间设置的明细分类账簿

3.对国内各种形式的物资联运,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承运方缴纳印花税

B.凡在起运地结算全程运费的,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C.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D.凡分程结算运费的,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

4.下列凭证中免纳印花税的有( )。

A.已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

B.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C.国家指定收购部门与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D.企业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5.依照契税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各项中属于契税的征税对象的有()。

A.某金银首饰店用金银首饰一批与某公司换取房屋门面房一套

B.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国家手中取得城区一块土地的使用权预备开发商品房

C.邓氏集团同意容氏集团的房产作为投资入股

D.甲公司购买豪华小轿车一辆

6.甲临终前立下遗著:将价值为300万元的房产留给其妻A安度晚年;价值为100万元的房产由独子B继承;价值为80万元的房产捐赠给15岁的孤儿C。当地契税税率为3%。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其妻A无需缴纳契税

B.其子B无需缴纳契税

C.孤儿C因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无需缴纳契税

D.此事项共应缴纳的契税总计2.4万元

7.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说法正确的有()

A.土地使用权出售,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B.土地使用权赠与,计税依据为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全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

C.土地使用权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

D.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计税依据为市场价格

8.下列关于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刻及纳税期限的明白得不正确的有()

A.甲乙双方8月10签订合同,约定甲企业将房产转让给乙企业,并于当日办理了房产转移手续,乙企业最晚应当在8月20日缴纳契税

B.丙因身患重症,自知不久于人世,于2005年8月10日立下遗嘱,其房产及其他财产均由徒弟丁继承,2008年3月8日丙去世,其徒弟于当天依法取得继承财产,并于2008年3月15日缴纳了房产契税

C.戊与己经口头协商一致,于8月15日等价交换住房,并于8月20办理了房产转移手续,但双方实际入住时刻约定为10月1日,则契税纳税义务时刻为10月1日

D.庚与辛投资设立一合伙企业,庚依约于8月10日将投入的房产过户到企业名下,庚某最晚应当于8月19日缴纳契税

三、运算题

1.某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8月开业,注册资金220万元,当年发生经济活动如下:

(1)领受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份;

(2)建账时共设8个账簿,其中资金账簿中记载实收资本220万元;

(3)签订购销合同4份,共记载金额280万元;

(4)签订借款合同1份,记载金额50万元,当年取得借款利息0.8万元;

(5)与广告公司签订广告制作合同1份,分别记载加工费3万元,本企业提供的原材料7万元;(6)签订技术服务合同1份,记载金额60万元;

(7)签订租赁合同1份,记载租赁费金额50万元;

(8)签订转让专有技术使用权合同1份,记载金额150万元。

(9)签订建筑设计合同一份,记载金额3000万。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运算领受权益许可证照管缴纳的印花税;

(2)运算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3)运算签订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4)运算签订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运算签订广告制作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运算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7)运算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8)运算签订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9)运算签订建筑设计合同的应缴纳的印花税。

答案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应缴纳印花税的证照仅限于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5种。

2.【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流淌资金借款周转性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限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时,不再另贴印花。

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纳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运算应纳税额。双方合计应纳印花税=(60×5000+400000)×0.3‰×2=420(元)

4.【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峻的,处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依照契税计税依据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本题中只有选项C 可由征收机关核定计税价格。

6.【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甲不用缴纳契税;乙应缴纳契税=100×3%=3(万元);丙应缴纳契税=

12×3%=0.36(万元)。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自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7.【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由房地产转让者以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为计税依据补缴契税。

8.【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是因为城镇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

属于首次购买,二是必须属于一般住房,三是必须经县以上政府批准;选项B错误是因为国家机关承担房屋用于办公的,才能够免税;选项C错误是因为取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只有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才可免征契税。

9.【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地点是土地、房屋所在地。

二、多项选择题

1.【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当事人的代理人,只有代理纳税义务,纳税人仍旧是当事人。

2.【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一些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治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账簿应视同于企业账簿,缴纳印花税;而一些企业单位内的职工食堂、工会组织以及自办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设置的经费收支账簿,不反映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营业账簿”税目的适用范畴。

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对国内各种形式的物资联运,凡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应以全程运费为计税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印花税;凡分程结算运费的,应以分程的运费作为计税依据,分别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印花税。

4.【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以上选项均为印花税的免税范畴。

5.【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契税的征税对象包含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房屋买卖中包含了以房产抵债或者实物交换房屋,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小汽车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畴。只有选项

A.B.C符合契税的有关归定。

6.【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其妻A.其子B均属于法定继承,无需缴纳契税。孤儿C属于非法定继承,视为赠与应当缴纳契税,80×3%=2.4(万元)。

7.【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因此,选项D不正确。

8.【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刻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缴纳契税。因此,A项乙企业最晚应当在8月19日缴纳契税。B项于实际取得继承权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是正确的。D项中应当由企业缴纳契税,契税的纳税人是房屋权属的承担人。

三、运算题

1.【正确答案】

(1)运算领受权益许可证照管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3×5=15(元)

(2)运算设置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7×5+2200000×0.5‰=1135(元)

(3)运算签订购销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2800000×0.3‰=840(元)

(4)运算签订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500000×0.05‰=25(元)

(5)运算签订广告制作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30000×0.5‰+70000×0.3‰=36(元)

(注:广告制作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原材料金额与加工费在合同中分别列明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二者合计为应纳税额。)

(6)运算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600000×0.3‰=180(元)

(7)运算签订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500000×1‰=500(元)

(8)运算签订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1500000×0.5‰(按产权转移书据纳税)=750(元)

(9)运算签订建筑设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应纳税额=30000000×0.5‰=15000(元)

来源:考试大-注册会计师考试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释义-总则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总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是关于制定本实施条例的法律依据的规定。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内资、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税法的历史,统一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统一并适当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并规范了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了保证这部重要法律在2008年1月1日以后能够顺利实施,使这部重要法律的有关规定能够真正得以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国务院及时发布了本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必要的细化,并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时于2008年1月1日起生效。因此,本条明确规定,本实施条例,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制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为执行法律的规定,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本实施条例就属于这一类行政法规,通常冠以“XXX法实施条例”等名称。本实施条例作为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目的是将企业所得税法的内容进行细化,对企业所得税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作出具体规定,以增强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便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理解和执行。因此,本实施条例的规定必须与企业所得税法保持一致,不得与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相抵触,也不得违背企业所得税法的精神和基本原则,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释义」本条是关于对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进行界定的规定。 本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具体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但是,到底哪些企业属于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呢?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具体 明确,这正是本条规定要解决的问题。 本条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两层含义: 一、排除在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依照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在中国境内取得收入,也可能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取得收入),也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比如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但是不论其为居民企业还是非居民企业,都必须严格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都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本实施条例之所以要把外国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排除在外,主要是考虑到,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原意是为了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外承担无限责任,企业的财产与出资人的财产密不可分,生产经营收入也即出资人个人的收入,并由出资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为避免重复征税,企业所得税法才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而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境外投资人没有在境内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而且,如不对这些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八十三条 2011-01-24 16:42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条例释义】本条是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享受免税优惠的“权益性投资收益”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也规定了这方面的免税优惠政策:即“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于其他企业,从接受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但其上述投资所发生的费用和损失,不得冲减本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本条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不同,对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进行了细化。 一个企业对另一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时,投资企业要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由于股息、红利是从被投资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的,如果将股息、红利全额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税收入中征收企业所得税,会出现对同一经济来源所得的重复征税。因此,消除企业间股息、红利的重复征税是防止税收政策扭曲、保持税收中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各国的普遍做法。为此,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企业的免税收入。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的上述规定,有两个方面的内容需要实施条例予以明确:一是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到底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二是对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需符合什么条件?本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回答了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涉及的问题: 一、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的条件 依照本条规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仅限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这一条件限制既排除了居民企业之间的非直接投资所取得的权益性收益,又排除了居民企业对非居民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直接投资一般是指投资者将货币资金直接投入投资项目,形成实物资产或者购买现有企业的投资。通过直接投资,投资者便可以拥有全部或一定数量的被投资企业的资产及经营所有权,直接进行或参与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包括:( l)投资者开办独资企业,并独自经营;( 2)与其他企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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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2016)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B.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 D.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 2. 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子女购买汽车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照()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A.劳务报酬所得 B.工资、薪金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3.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时,下列费用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B.税收滞纳金 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 D.赞助支出 4. 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甲某以工作考察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其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则企业应根据所发生费用按照()项目代扣代缴甲某的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其他所得 5.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每次收入的确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B.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C.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D.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最新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全文(2017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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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详解《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这部条例存在什么亮点呢,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解读,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悠悠十三载,漫漫合并路。自1994年的酝酿工作开始至2019年3月16日通过《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我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合并宣告完成,这是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新制度优越性的发挥有赖于有效地贯彻实施。日前,与新税法配套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在社会各界的殷殷企盼中出台了。为使广大纳税人与税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与贯彻《实施条例》精神,本报记者就《实施条例》中的若干问题采访了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条例》的起草,主要遵循了合法规范、结合实际、接轨国际、严谨具体、便于操作等原则。在符合税法规定原意的前提下,将现行有效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内容纳入《实施条例》,体现政策的连续性。《实施条例》还结合经济活动、经济制度发展的新情况,对税法条款进行细化,

体现政策的科学性。此外,《实施条例》的起草还借鉴了国际通行所得税政策的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的新经验,体现了国际惯例和政策的前瞻性。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条例》共有8章133条,主要细化了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其中一些关键性政策的设计思路,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答。 实际管理机构界定旨在保护税收权益 借鉴国际经验,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法人所得税制下的纳税人认定的关键是着重把握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标准。新税法采用注册地和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双重标准来判断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注册地较易理解和掌握,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判断则较难理解。《实施条例》中对实际管理机构是如何界定的?相关的考虑是什么? 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上来看,特别近十几年的国际实践看,实际管理机构一般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日常管理的地点,但在法律层面,也包括作出重要经营决策的地点。在处理方式上,税法中一般只作出原则性规定或不规定,然后逐步通过案例判定形成具体标准。为维护国家税收主权,防止纳税人通过一些主观安排逃避纳税义务,《实施条例》采取了适当扩展实

税法基础知识

第1章税法概论 税收的分类: (1)按税收缴纳形式分类:力役税、实物税、货币税 (2)按计税依据分类:从价税、从量税 (3)按税收收入的归属权分类: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4)按税负是否转嫁分类:直接税、间接税(可转嫁)。 (5)按税收与价格的组成关系划分:价内税、价外税 (6)按课税对象的不同性质分类: 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资源所得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船税、遗产税(未开征) 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 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义务人:自然人、法人 (2)征税对象: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 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消费税 复合税:烟、酒 (3)税目 (4)税率 比例税率:1)单一比例税率:增值税 2)差别比例税率:产品差别比例税率:消费税、关税;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营业税; 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 3)幅度比例税率:营业税中的娱乐业税率 累进税率:1)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2)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5)减免税:1)税基式减免 2)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6)纳税环节:1)一次课征制 2)两次课征制 3)多次课征制 (7)纳税期限 (8)纳税地点 (9)罚则 (10)附则 税法的分类: (1)按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类:1)税收基本法 2)税收普通法 (2)按税收的职能作用分类:1)税收实体法 2)税收程序法 (3)按税收的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税法 2)所得税税法 3)财产、行为税税法 4)资源税税法 (4)按税收收入归属和征收管理权限分类:1)中央税 2)地方税 3)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第4章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在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服务各个环节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价外税)

第11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第十一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第一节印花税法 印花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印花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印花税法的基本规范,是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 (一)印花税的概念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 印花税最早产生于1624年的荷兰,现在已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旧中国,在北洋政府和南京国民政府也先后颁布过《印花税法》,开征过印花税。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发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征印花税;1958年简化税制时,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将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印花税不再单设税种征收,直至经济体制改革以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我国的商品经济得以迅速发展。为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先后颁布了

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一系列经济法规,在经济活动中依法书立、领受各种经济凭证已成为普遍现象,重新开征印花税不仅是必要的,也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因此,国务院于1988年8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卞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印花税的征收在规范书立、领受经济凭证行为方面起着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印花税的特点 1.征税范围广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其征税范围十分广泛,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涉及的应税行为广泛,包括书立和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这些行为在经济生活中是经常发生的;二是涉及的应税凭证范围广泛,包括各类经济合同、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等,这些凭证在经济生活中被广泛地使用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法制的日益完善,印花税的应税行为和应税凭证将会越来越普遍,征税范围也会更加广阔。 2.税负从轻 印花税税负较轻,主要表现在其税率或税额明显低于其他税种,最低比例税率为应税凭证所载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一般都为万分之几或千分之几;定额税率是每件应税凭证5元。 3.自行贴花纳税 印花税的纳税方法完全不同于其他税种,它釆取纳税人自行计算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2015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内部资料 税法 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知识点: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 详细描述: 注意以下问题: (一)定额或定率扣除 (二)次的规定 (三)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 【教材例11-5】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四)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问题 【教材例11-6】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设计,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某的劳务报酬48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 (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48000-2000)×(1-20%)] ÷[1-30%×(1-20%)]=48421.05(元) (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8421.05×30%-2000=12526.32(元)例题: 1.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在其他单位兼职取得的收入 B.退休后再受雇取得的收入 C.在任职单位取得董事费收入 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 正确答案:A 解析:选项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选项C,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选项D,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 2.2014年4月,公务员张某因机构调整以及符合30年工龄等原因达到了提前退休的条件,提前15个月退休并办理退休手续。张某当月领取退休工资4400元,取得按照统一标准发放的一次性补偿54000元,则张某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A.0 B.45元 C.145元 D.245元 正确答案:B 解析:张某当月应纳税额=(54000/15-3500)X3%xl5=(3600- 3500)x3%x15=45(元)。 3.中国公民张某2014年1月份取得工资3000元,当月一次性取得上年奖金9000元,单位为其负担个人所得税200元。则张某2014年个人实际负担个人所得税()元。

第十一章 税法习题

第十一章税法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不属于流转税类的是(B) A、增值税 B、土地增值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 2、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征税凭借的是(A) A、政治权利 B、行政权力 C、财产权利 D、国家权利 3、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对纳税人的确定原则一般是(D) A、国籍原则 B、属人原则 C、属地原则 D、属人兼属地原则 4、有权制定税收法律的机关是(A) 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 D、国家税务总局 5、税收收入的来源,即各种税收收入的最终出处,称为(C) A、计税依据 B、税收要素 C.、税源D、税目 6、在税收的形式特征中,体现了财政分配本质的是(B) A、有偿性 B、无偿性 C、强制性 D、固定性 7、税法规定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缴纳的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是(C) A、负税人 B、纳税人 C、扣缴义务人 D、缴税人 8、一般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且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应该采取(B) A、从低适用税率 B、从高适用税率 C、适用5%的税率 D、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 9、我国现行增值税条例规定,对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A) A、零税率 B、3% C、10% D、17% 10、下列项目中,允许扣除进项税额的是(A) A、商业企业购进的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 B、工业企业估价入库的原材料 C、一般纳税人购进工程用物资 D、工业企业购进的非应税劳务 1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D) A、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月 B、应税消费品生产完工当天 C、发出应税消费品当天 D、收讫销售款当天 12、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的是(A) A、财政拨款 B、财产租赁收入 C、利息收入 D、营业外收入 13、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B) A、15% B、20% C、25% D、33% 14、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采用定额与定率相结合办法扣除费用的是(B)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偶然所得 15、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形式是(D) A、全额累进税率 B、超额累进税率 C、全率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16、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C) A、车船登记地 B、车船行驶地 C、纳税人经营所在地 D、车船所在地 17、下列属于印花税纳税人的是(D) A、合同担保人 B、合同鉴定人 C、合同证人 D、合同当事人 18、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C)减去税法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的细化,规定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费用,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费用是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费用概念的进一步细化或者界定,有助于提高企业所得税法的可操作性。之所以允许费用予以税前扣除,是因为费用并非企业所获取的增值部分,费用的耗费的目的就在于获取经济利益,而企业所得税从实质上来说,是对企业增值或者利润所得部分征税,所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为获取收入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属于企业所取得收入的对价,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事先扣除。 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费用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本条基本沿袭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费用概念的界定,只是增加规定了“已经计入成本的费用”不属于费用的内容。这主要是考虑到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于费用概念的界定较为科学、合理,能够全面反映不同性质、行业的企业为取得收入而发生的支出,但是由于最近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与调整,企业会计准则不再严格区分成本与费用的概念,而是采用了大“费用”的概念,即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

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而企业所得税法已经明确区分了成本与费用的概念,所以条例对此进一步做了细化,考虑到实践中,成本与费用的概念并非界限分明,而是存在较多的交叉地带,所以本条就增加规定了“已经计入成本的费用”不属于费用,以避免同一笔支出分别作为成本、费用,得到重复扣除。 本条规定的准予税前扣除的费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理解。 一、必须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必须是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支出或者耗费,在非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支出,不得作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费用予以认定。也就是说,企业所发生的费用,必须是企业在生产产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等过程中的支出和耗费。 二、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是企业为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企业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在出售前,其经济利益只能说是潜在的,而尚未得到正式的社会承认,只有等产品真正售出后,才能实现现实的经济利益,而企业为销售商品,必然将发生一定的支出,这部分支出是企业为获取收入而产生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代销手续费、经营性租赁费及销售部门发生的差旅费、工资、福利费等费用。从事商品流通业务的纳税人购入存货抵达仓库前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运输存储过程中的保险费、装卸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购货费用可直接计入销售费用。从事房地产开发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 一、税法的分类 我国税法的分类见下表: 分类依据具体种类类别包含内容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税收基本法目前没有统一制定 税收普通法 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 理法等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税收实体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流转税税法 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 费税、关税等 所得税税法 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 得税等税法 财产、行为税税法主要包括房产税、印花税等资源税税法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 使用税等税种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 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税收协定、 条约、国际惯例等 外国税法 【例题·多选题】《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我国税法体系中的()。A.税收基本法B.税收实体法 C.税收程序法D.国内税法 【答案】CD 二、税收立法机关 我国制定税收法规的机关不同,其法律级次也不同: 1.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2.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4.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解释】具体归纳解释如下表: 法律法规分类立法机关说明 税收法律与准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税 收法律 除《宪法》外,在税收法律体系中, 税收法律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授权国务 院制定的暂行规定及条例 属于准法律。具有国家法律的性质 和地位,其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 规,为待条件成熟上升为法律做好 准备 税收法规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在中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律,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

注会第11章个人所得税法(课后作业)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外籍个人属于居民纳税人的是()。 A.外籍个人约翰2013年3月1日入境,2014年5月1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8天 B.外籍个人詹姆斯2013年3月1日入境,2014年5月1日离境,其间多次离境累计85天 C.外籍个人玛丽2013年1月1日入境,2014年5月1日离境,其间一次临时离境25天 D.外籍个人汤姆2013年1月1日入境,2014年1月1日离境,其间多次离境累计100天 2.美国人约翰,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3年7月7日来华,11月11日离开。期间因工作原因,曾于9月20日离境,10月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2013年约翰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天。 A.109 B.115 C.111 D.113 3.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甲某以工作考察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其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则企业应根据所发生费用按照()项目代扣代缴甲某的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劳务报酬所得 C.偶然所得 D.其他所得 4.下列各项所得中,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定额减除800元或者定率减除20%费用的是()。 A.工资、薪金所得 B.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C.劳务报酬所得 D.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5.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时,下列费用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个体工商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B.个体工商户缴纳的税收滞纳金 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 D.个体工商户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6.某明星2013年11月因“走穴”演出,取得不含税劳务报酬100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的单位负担。在不考虑其他税费的情况下,支付报酬的单位应为该明星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22000 B.25000 C.29141.18 D.36764.70

税法基础知识_0

税法基础知识_0 第一章税法概述 第一节税收概述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据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向纳税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的特定分配关系,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方式。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第二节税法 一、税法的分类 1、按基本内容和效力分: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我国目前没有税收基本法 2、按职能作用分: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征税对象分: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资源税法 二、税法的制定(税法的渊源) 12、人大或人大常委授权国务院制定暂行规定或条例 34、地方人大及常委制定税收地方性法规 56、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目 (四)税率 1、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关税、契税等。 2、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所得、加成所得等。

3、定额税率:资源税、消费税中的啤酒黄酒等。 4、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加成征税、减免税 (九)罚则(违法处理) 第三节税收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一、主体 1、征税主体:国家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2、纳税主体: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在华的外国企业,组织,个人、在华没有机构场所但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或组织。 二、客体,即征税对象,是区别税与税的标志。 1 三、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三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销售货物 (一 (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十一章 行为目的类税法

第十一章行为目的类税法 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我国现行的行为目的税主要包括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求新税设计方案,谋求敛财之妙策。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正是这样,印花税被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 第一节行为目的税概述 一、行为目的税的性质 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1.出于特定社会目的并有指定用途的税收。 社会保险税 2.出于特定经济目的而课征的税收。 资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3.出于特别的财政目的而课征的税收。 印花税。 二、行为目的税的特点 1.政策性强,具有特定的目的。 2.税种多,税源分散,征管难度较大。 3.税负难以转嫁。 4.税种稳定性差。 三、行为目的税的发展沿革 第二节印花税 我国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主要法律依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印花税暂行条例》。 一、印花税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目 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和使用的凭证,也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凭证。征税范围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而定。

税法(2015)第1章税法基本原理课后作业

税法(一)(2015) 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有关税法和税收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除了国家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 B.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C.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 D.从形式特征来看,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点,其中强制性是其核心 2.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缴清税款或者提供纳税担保才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A.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B.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C.法律优位原则 D.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3. 企业依据税法进行税收筹划体现了税法规范作用中的()。 A.指引作用 B.预测作用 C.经济作用 D.强制作用 4. 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应以()为基础和标志。 A.国家颁布新税法 B.出现新的纳税主体 C.引起纳税义务成立的法律事实 D.税务机关作出征税行为 5. 对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造成的未缴或者少缴税款,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的追征期是()年;特殊情况下,追征期是()年。 A.3;5 B.3;10 C.5;10 D.2;5 6.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的是()。 A.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依法拍卖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C.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扣押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货物 7.

根据税法运行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是税收立法的核心问题。 A.制定税法 B.确定征税主体 C.确定纳税主体 D.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8.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土地增值税采用的税率是()。 A.超额累进税率 B.超率累进税率 C.全额累进税率 D.超倍累进税率 9. 税务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税务规章的()。 A.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B.地方性法规不再适用 C.应当适用税务规章 D.应当由税务机关确定适用税务规章还是地方性法规 10. 下列各项中,可以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是()。 A.省级税务机关 B.乡镇级税务机关 C.市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 D.省级税务机关的直属机构 11. 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向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出示()。 A.介绍信和工作证 B.介绍信和税务检查证 C.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D.工作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12. 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税款的制度属于()。 A.免税法 B.间接抵免法 C.直接抵免法 D.税收饶让 13. 下列关于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免税法可以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B.税收饶让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C.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包括免税法和抵免法 D.目前世界各国所采取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式主要有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14.

税法-第11章车船税法

2008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教材 第十一章车船税法 车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车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车船税的基本规范,是2006年l2月29日国务院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车船税暂行条例》)。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 所谓车船税,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应缴纳的一种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第二节征税范围 车船税的征收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规定减免的车船外)。 一、车辆 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辆,指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如汽车、拖拉机、无轨电车等;非机动车辆,指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如三轮车、自行车、畜力驾驶车等。 二、船舶 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机动船舶,指依靠燃料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指依靠人力或者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 第三节税目与税率 车船税实行定额税率。定额税率,也称固定税额,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定额税率计算简便,适宜于从量计征的税种。车船税的适用税额,依照条例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国务院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目范围和税额幅度内,划分子税目,并明确车辆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和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子税目税额幅度内确定。 车船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车船税确定税额总的原则是:非机动车船的税负轻于机动车船;人力车的税负轻于畜力车;小吨位船舶的税负轻于大船舶。由于车辆与船舶的行使情况不同,车船税的税额也有所不同(见表11-1)。 表11-1 车船税税目税额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

解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企业支出扣除的原则、范围和标准,税收优惠等作出具体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企业所得税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施行,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进行细化。实施条例将与企业所得税法同步施行。 细化纳税人范围 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作了细化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并分别规定其纳税义务,即居民企业就其境内外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纳税。同时,为了防范企业避税,对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也认定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还应当就其取得的与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所得纳税。 为此,实施条例对“实际管理机构”的政策含义作了明确,即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对非居民企业所设立的“机构、场所”的政策含义也作了明确,即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工程作业的场所等,并明确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和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工资支出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为此,实施条例规定,工资薪金支出实行税前扣除。 税务总局有关专家指出,现行税则对内资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扣除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对外资企业实行据实扣除制度,这是造成内、外资企业税负不均的重要原因之一。实施条例的规定统一了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与此同时,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也将实行税前扣除。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职工福利费和工会经费的扣除标准,而且,由于计税工资已经放开,实施条例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 此外,实施条例调整了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统一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税前扣除。现行税则对内资企业实行的是根据不同行业采用不同的比例限制扣除的政策,对外资企业则没有限制。实施条例统一了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 技术创新可享优惠 据了解,《实施条例》对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范围和办法作了进一步明确,包括从事蔬菜种植、基础设施建设在内的共七类企业将享有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对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并符合规定比例,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税法基础知识

税法基础知识 第一讲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经济学概念,税法则是法学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其政治权利,按照法律规定强制、无偿参与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种形式。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 对税收的概念,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1.税收与国家存在直接关系,两者密不可分,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2.税收是一种分配形式,是国家参与并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手段,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3.税收是国家在征税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即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因而税收的性质取决于社会经济制度的性质。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作为一种凭借国家政治权利所进行的特殊分配,必然有它自己鲜明的特征。其特征通常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一)强制性 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员的身份,凭借政治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集团和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国家强制性的税收法律制度,依法纳税,负责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二)固定性 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便于征税双方共同遵守。税收的固定性既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又包括征收比例的限度性。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规定了征收范围和比例,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纳税人就要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它区别于一次性的临时摊派以及对违法行为的罚款没收等。税收通过法律规定了征收比例,使其具有限度性,对纳税人来说比较容易接受,对税务机关来说也又征税的尺度,便于征纳双方共同遵守。 (三)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其收入就成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支付任何报酬。从税收的产生来看,国家为了行使其职能,需要大量的物质资料,而国家机器本身又不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不能创造物质财富,只能通过征税来取得财政收入,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税收的无偿性,使得国家可以把分散的资财集中起来同意安排使用。 归纳总结: 税收的“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重要依据,它作为税收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是客观存在,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税收的“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https://www.360docs.net/doc/d712014741.html,/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三、税收的产生和发展 (一)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 税收是一个经济范畴,也是一个历史范畴,还是一个分配范畴。恩格斯指出:“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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