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

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海船舶[2010]156号 2010年4月12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有关航运公司:

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 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我局制定了《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保障《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实施,我局将通过与设备厂商、船舶用户的三方协议机制,免费提供中国沿海的电子海图和内河水域的电子航行示意图,发布电子海图更新信息。此外,为确保中文信息的收发,我局将统一发布AIS中文通信及编码规则。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是可以显示电子海图、具备航线设计、船位监控、航行监控和报警等导航功能的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沿海、内河航行机动船舶。

以下船舶不适用于本规定:

(一)渔船;

(二)公务舰艇;

(三)体育运动船艇;

(四)军用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的统一管理及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管理。

第五条各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船检机构负责设备配备及安装情况的检验。

第二章设备标准及型式认可

第六条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暂行)》中的A级设备要求。

中国籍船舶配备的A级AIS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1993-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

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B级AIS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 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CDMA)》。

第七条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需经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

第八条经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应按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对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级和B级AIS设备进行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

第九条为更好地发挥AIS避碰功能,未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的船舶,应安装显示设备,以直观显示本船与周边船舶的相对位置及简易电子海图或航行示意图,收发显示中文信息。本规定发布之日前安装的业经型式认可的AIS可免除本条要求。

第三章配备要求

第十条中国籍沿海航行船舶应按附表1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

江海直达船需要进入沿海水域的,应按本条项款的要求执行。

船舶可选择安装符合国际海事组织MSC.232(82)决议要求的电子海图显示信息系统(ECDIS)。

第十一条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应按附表2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

第十二条中国籍5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应按附表3中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A级或B级AIS。

各直属海事局根据辖区情况和船舶营运特点确定辖区内2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的安排和时间,报备中国海事局后实施。

江海直达船舶需要进入沿海水域的,应按本条项款的要求执行。

《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应按附表4规定的时间要求安装符合本规定标准的A级或B级AIS。

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黄浦江100总吨以下船舶配备A级

或B级AIS的安排和时间,由管辖该水域的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根据辖区情况和船舶营运特点确定,报备中国海事局后实施。

穿越长江、珠江航道,从一侧到达航道另一侧的内河机动船适用本规定。

航行于其它水域的船舶安装A级或B级AIS的安排和时间,由管辖该水域的直属海事局或省级地方海事局提出,报中国海事局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符合本规定附表中航区和吨位要求的在建和新建船舶,在相应配备时间之后投入营运的,应在投入营运前配备本规定要求的设备。

第十五条对于本规定实施前已装船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生产厂家应申请型式认可,并向船东提供型式认可证书。如设备无法符合要求并获得型式认可,船东应在规定时间前安装符合要求的设备。

第十六条本规定要求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船舶,在规定安装时间之后一年内报废或永久性停止营运的,凭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核定证明文件副本,报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后,可以免除安装。

第四章设备安装及检验要求

第十七条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安装和布置应符合中国海事局颁布的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中的相应技术要求。船舶提供的电源应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船舶安装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后应于第三章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设备安装情况的检验。

第五章设备使用要求

第十九条为确保电子海图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沿海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使用官方发行的符合国际海道测量组织S-57格式要求的电子海图并应及时更新。

第二十条内河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可使用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仅作为航行参考使用,船员在使用时应充分注意内河电子航行示意图提供机构的安全使用须知。

第二十一条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的船舶应保持适当的纸海图作为

备份,并及时更新。以确保在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故障时能够安全返回港口。

第二十二条船舶配备的AIS设备应处于常开状态。

第二十三条船舶应按相关规定申请海上移动通信业务船舶电台标识码(MMSI),并应将静态信息和动态信息准确地输入AIS。

第二十四条为保证对船舶MMSI码的连续跟踪,船舶 MMSI码发生变化时,应报船籍港海事主管机关。

第二十五条船员应掌握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指:

“长江干线”为长江宜宾至浏河口段。

“黄浦江”为“吴淞口至分水龙王庙段”。

“液货船”为油船、化学品液货船、液化气体船。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中国籍沿海航行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时间表

配备时间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0年7月1日3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客船、滚装船舶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2010年12月31日1000总吨至3000总吨沿海航行客船、滚装船舶、3000总吨及以上液货船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

一次年度检验

1000总吨至3000总吨液货船

不迟于2011年4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300总吨至1000总吨沿海航行客船、滚装船舶、液货船,3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集装箱船,10000总吨及以上沿海航行所有其它船舶,200总吨及以上拖船

不迟于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1000至3000总吨沿海航行集装箱船,3000至10000总吨沿海航行所有其它船舶

附表2: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时间表

配备时间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及黄浦江的3000总吨以上的客船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及黄浦江的1000至3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及以上液货船

附表3:中国籍500总吨以下沿海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时间表配备时间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300总吨至5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参与沿海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自航船舶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200总吨至300总吨沿海航行船舶;所有港作拖船

附表4:中国籍内河航行船舶配备A级或B级AIS设备时间表配备时间配备范围

不迟于2010年10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2010年12月31日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3000总吨以上的客船

不迟于2011年1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最迟不晚于2011年3月31日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0至3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及以上液货船

不迟于2011年4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500至1000总吨的客船、1000总吨以下液货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0总吨以上所有船舶(不含液货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所有集装箱船

不迟于2011年7月1日之后的第一次年度检验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至500总吨的客船,航行于长江干线、珠江干线、京杭运河及黄浦江的100总吨至1000总吨所有船舶(不含液货船)

电子监控设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电子监控设备管理制度 一、电子监控设备是专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二、要建立《设备器材及资料登记簿》,详细记录设备器材的名称、型号、数量、性能、启用时间,使用和维修、更新情况,对设备器材每半年清查核对一次,如有遗缺,要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设备必须存放在专用场所,由专人使用与管理,未经批准,严禁挪用与外借相关设备。 四、搬运设备时要注意轻搬、轻放。平时要注意防火、防雷、防尘、防盗、防高温和防磁。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设备一旦出现故障,切忌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与专业维修人员联系解决。 五、各种资料要严格按技术要求存放。…… 1、音响器材正常的工作温度应该为18℃~45℃。温度太低会降低某些机器(如电子管机)的灵敏度;太高则容易烧坏元器件,或使元器件提早老化。夏天要特别注意降温和保持空气流通。 2、音响器材切忌阳光直射,也要避免靠近热源,如取暖器。 3、音响器材用完后,各功能键要复位。如果功能键长期不复位,其牵拉钮簧长时期处于受力状态,就容易造成功能失常。 4、开关音响电源之前,把功放的音量电位器旋至最小,这是对功放和音箱的一项最有效的保护手段。这时候功放的功率放大几乎为零,至少在误操作时也不至于对音箱造成危害。 5、开机时由前开至后,即先开CD机,再开前级和后级,开机时把功放的音量电位器旋至最小。关机时先关功放,让功放的放大功能彻底关闭,这时候您再关掉前端设备时,不管产生再大的冲击电流也不会秧及功放和音箱了。同样关面时要把功放的音量电位器旋至最小,关或放后再关前能与CD机。 6、机器要常用。常用反而能延长机器寿命,如一些带电机的部体(录音座、激光唱机、激光视盘机等)。如果长期不转动,部分机件还会变形。 7、要定期通电。在长期不使用的情况下尤其在潮湿、高温季节,最好每天通电半小时。这样可利用机内元器件工作时产生的热量来驱除潮气,避免内部线圈、扬声器音圈、变压器等受潮霉断。 8、每隔一段时间要用干净潮湿的软棉布擦拭机器表面;不用时,应用防尘罩或盖布把机器盖上,防止灰尘入内。 9、从电子学的原理来说,任何电子设备在带电工作状态都不应该连接或断开其它设备,这一点我想不用太多说明朋友们也能理解,带电插拨有源设备是十分危险的,甚至麦克风这样的无源设备也不提倡带电插拨。需要提醒的是千万不要开着功放去接音箱线,因为音箱的接线柱距离一般都很近,音箱线又是两条紧紧地并行的,接线时往往会不小心将喇叭线短路,其后果将是迅速烧毁功放。尽管有的功放设有保护线路,但有的HI-FI级纯功放为了提高音质,减少不必要的音染,往往会省掉这部份保护措施。因此“关机再接线”这句话早已成了发烧友必须遵守的一条规则了。 10、有些讲究一些的发烧友在放大器热机时不会钮大音量与放一些爆棚的音乐,道理是功放元件刚开机时处于冷状态,这时就让其大电流工作会缩短其寿命。因而有些发烧友在刚开机半小时内只放一些轻柔的音乐与用中等音量听音乐,待机器热身后再开大音量欣赏.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电子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行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提高全行计算机设备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算机设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本着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保证我行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条计算机设备包括终端、打印机、UPS等外围设备,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通信设备,各种计算机等。 第四条总行信息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我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并确认计算机设备的选型。 第二章计划管理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依据全行计算机应用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全行计算机设备需求计划。信息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设备需求计划制定计算机设备资金需求计划,并纳入我行财务预算。 第六条对于临时性设备采购,由使用部门申请后,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由信息技术部联系中标厂商进行采购。 第三章选型、购置管理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在组织软硬件技术人员对计算机设备进行测试、评定的基础上,由信息技术委员会按照产品优秀、服务优质、价格优惠的原则和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设备选型(包括设备型号、参考价格、供货厂商等内容)。 第八条信息技术部必须按照信息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选型结果,结合自身业务需求和计算机应用的实际情况,选购我行的计算机设备。 第九条总行统一组织、实施的计算机项目所需计算机设备和大批量购置的计算机设备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 第十条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由信息技术部对设备数量、外观及技术参数进行核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总行库管人员办理入库交接手续。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计算机设备,信息技术部门应妥善处理并及时办理退货、换货手续。 第十一条计算机设备折旧提足后,本着节约的原则,无重大故障,保养维修后继续使用。出现重大故障,无维修价值的采取报废更新。 第四章设备申请及实物管理第十二条各单位因办公需要申请电子设备固定资产,应提出设备需求的书面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申请表》,提交计划财务部审批,经计划财务部及总行领导审批通过后,向总行库管人员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 第十三条发放计算机设备时,要办理计算机设备出库手续,总行库管人员应会同领用单位经办人对实物逐件清点,由领用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计算机设备的调配需经信息技术部门同意。计算机设备进行调拨时,需填制固定资产调拔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信息技术部批准后送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务调拔。 第十五条信息技术部每年应与各使用单位核对计算机设备配备明细表,确保账实相符。

电子海图(ECDIS)规范与使用的探讨

电子海图(ECDIS)规范与使用的探讨 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被认为是继雷达/ARPA和AIS之后在船舶导航方面又一项伟大的技术革命。它要求多种设备与之相连接并显示相关指标的特殊性,必然就产生了比较复杂的规范,所以在使用该设备时要在规范要求范围内正确使用。电子海图具有多种功能,可以让航海工作人员减轻许多工作量,并提早获取船舶安全信息,但是如果使用不恰当,忽略了它的局限性,也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标签: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海图显示;海图保密 前言 从最初纸海图的简单电子扫描复制品到过渡性的电子海图系统,ECDIS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型的船舶导航系统和辅助决策系统,它不仅能连续给出船位,还能提供综合航海有关的航线设计与航程监控等各种信息,有效地防范各种险情。 1 海图规范 与电子海图密切相关的三个国际组织是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航道测量组织(IH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目前ECDIS相关国际标准主要由五个:IMO ECDIS性能标准;IHO S-52,即ECDIS的海图内容和显示规范;IHO S-57,即数字化水道测量数据传输标准;IHO S-63,即数据保护方案;国际电工委员会(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IEC)的IEC 61174,即ECDIS 硬件设备性能和测试标准,此外,IHO也制定了一些关于电子海图其他方面的配套标准。除了以上所提的规范之外还有名目繁多的术语,诸如Raster,Vector,ENC,ECDIS,ECS,ARCS,RCDS等等。 2 海图特点 2.1 海图分类 从海图的类型上对海图进行分类可将海图分成矢量海图(Vector chart)和光栅海图(Raster chart)。Raster和Vector的关系:电子海图的最终使命是取代传统的纸海图。 光栅海图显示系统(raster chart display system,RCDS)属于一种航行信息系统,使用海图库是光栅形式的海图,通过对纸海图的一次性扫描,形成单一的数字信息文件。光栅海图可以看作是纸海图的复制品,包含的信息(如岸线、水深等)与纸海图一一对应,可定期改正,可与定位传感器(如GPS)接口,但使用者不能对光栅海图进行询问式操作(如查询某一海图要素特征,或隐去某类海图要素等),因此有人称光栅海图为“非智能化电子海图”。

电子间管理制度(试行)1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间管理制度(试行)

前言 本标准由山东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标 本标准主要修改人:刁月峰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2

电子间管理制度 为规范化控制系统电子间管理工作,提高控制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延长控制系统电子设备使用周期,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误操作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鲁北发电公司生产控制系统内所有电子间的管理工作。 一、环境要求 1环境中的微尘应无传导性,要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粉尘量。为减少微尘的沉积,应定期对机柜进行清洁或更换滤网。室内环境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符合DCS制造厂的要求,确保含尘浓度<0.3mg/m3。 电子间门窗均进行封闭管理,所有机柜需封堵严密。 2温度、湿度和振动:电子间环境温度和湿度应能满足电子设备的要求,并兼顾操作人员对环境的要求。环境温度满足DCS系统要求一般在19-23℃,温度变化率<5℃/h,振动振幅<0.5mm,湿度保持在35-50%之间。室内空调必须设置在“制冷”位,温度设置在20度,中央空调进风不能含有大量灰尘。 3电磁污染:在机组运行时电子间内严禁使用产生电磁污染的设备(如手机、对讲机等),现场要有警告牌。 4照明:电子间内照明亮度,需保证工作人员可在室内不持光源工作。 5电子间应设置常用进出通道和紧急出口,其它门窗均应封闭严禁 3

通行。电子间入口应设置防止小动物挡板。 二、人员管理 1生产系统内所有电子间热控设备均由热工专业安排专人负责,各电子间设备专责人负责本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并对电子间的热工设备安全性、设备稳定性负责。 2未在发电部当值登记,禁止入内。 3运行人员进入电子间对蒸汽吹灰、脉冲吹灰、四管泄漏等设备进行操作和查看工作后应关闭控制柜柜门,将电子间上锁。 4热工、继保工作人员在系统检查、处理缺陷完成之后,应关闭控制柜柜门,清理工作现场,将电子间上锁。 5任何人员进入电子间不得携带、使用通讯器具(手机、对讲机等)。6任何人员在无工作情况下,不得长时间滞留电子间。 7电子间内严禁吸烟。 三、设备管理 1电子间内所有机柜均闭锁管理。柜门关闭,门窗上锁。 2电子间内不能布置大功率电子器材、无线通讯器材等可能产生电磁干扰的设备。 3电子间内不能放置腐蚀性、挥发性、易燃易爆性等危险物。 4电子间内所有控制机柜必须标识清晰。 5电子间内需配置温度、湿度仪,电源柜需配置失电报警。 6电子间内配置紧急照明、消防器材。 四、工作规定 4

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电子设备为由微电子器件组成的电器设备。下文是关于办公电子设备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办公设备,英文OfficeEquipments,泛指与办公室相关的设备。办公设备有广义概念和狭义概念的区分。狭义概念指多用于办公室 处理文件的设备。例如,人们熟悉的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投 影仪、碎纸机、扫描仪等,还有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考勤机、装 订机等。广义概念则泛指所有可以用于办公室工作的设备和器具, 这些设备和器具在其他领域也被广泛应用。包括电话、程控交换机、小型服务器、计算器等。办公设备与办公耗材不同,可以说,买办 公设备是购房,买办公耗材是装修。 大致可分为:文件输入及处理设备、文件输出设备、文件传输设备、文件整理设备等。每一类设备又都包括多种产品,以下列举的 只是其中的主要设备或常用设备。 1.文件输入及处理设备:计算机、文件处理机、打字机、扫描仪等。 2.文件输出设备:可分为文件复制设备和文件打印设备,以及文件传送设备。 3.文件复制设备包括:制版印刷一体化速印机和油印机、小胶印机、重氮复印机(晒图机)、静电复印机、数字式多功能一体机、数 字印刷机、轻印刷机、喷墨复印机等。 4.文件打印设备包括: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和绘图机等。 5.文件传输设备:传真机、计算机、电传机等。 6.文件储存设备:缩微设备、硬盘、云盘等。

7.文件整理设备:分页机、裁切机、装订机、打孔机、折页机、封装机等。 8.网络设备:网络适配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等。 9.沟通设备:座机电话、网络电视会议软件、电话会议等 随着技术进步和由于办公室工作细化而对产品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各类新型办公设备产品层出不穷,更新换代速度也越来越快。但是,大多数办公设备属于以机电为基础的耐用设备,所以在各类办公室 中多种类型、多代设备同时服务于办公的现象比较常见。 一、公用系统管理办法 (一)公用系统范畴 公用系统指全校师生共同使用的电子信息系统,包括以下系统: 1、通信网络系统:包括通信网络系统中的通信线路、网络通信 设备以及公用终端设备等。目前具体包括光缆线路、铜缆线路、网 络中心机房设备、校园各区域汇聚点设备、各办公场所接入设备等。 2、网络信息系统:公用服务器系统、存储系统、应用系统软件 及数据等。目前包括学校网站、电子邮件、教学平台、教务管理、 图书管理、流媒体、数据库、行政办公、用户认证、数据存储、数 据备份、网络管理及域控制器、DHCP、DNS、网络防毒等服务器系统。 3、安防监控系统:包括监控中心设备及其软件和存储系统、摄 像头和视频服务器等监控前端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线路等。 4、一卡通系统:包括一卡通网络服务器、一卡通管理工作站、 一卡通终端设备、一卡通系统通信线路及其中继设备等。 5、闭路电视系统:包括校园电视台设备、闭路电视线路及其中 继设备、闭路电视终端设备等。 6、有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有线电台、广播系统线路及其中继 设备、广播终端设备等。 7、无线广播系统:包括校园无线电台。

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xx银行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自助设备业务管理,提高自助设备运行效率,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联《银行卡联网联合业务规范》、《xx 银行现金清分和冠字号码留存管理办法》、《xx银行冠字号码查询涉假纠纷处理操作细则》、《xx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及个人金融部涉及多家供应商的设备集中采购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助设备业务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流程”的原则,以实现管理规范化、操作标准化、选型科学化、布局合理化。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自助设备业务服务和管理。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自助设备业务是指通过自动柜员机、多媒体自助终端、货币兑换机、自助开卡机、远程视频柜员机(VTM)等自助设备,运用计算机、通信等技术手段为客户提供存取款、查询、转账、支付结算、修改交易密码、IC卡电子现金及行业应用、货币兑换、开卡、电子渠道签约、投资理财等各类自助式金融服务的电子银行业务。 第五条自助设备业务运营管理包括业务维护、设备配置、结账加钞管理、密码钥匙管理、账务差错处理、吞卡处理、设备上下线及业务资料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自助设备按服务类型分为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现金设备)和非现金类自助设备(以下简称非现金设备)。现金设备是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存取款一体机等包含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非现金设备是指多媒体自助终端、自助充值机、自助缴费机等不包含现金功能的自助设备。 第七条自助设备按安装场所可分为在行式和离行式。在行式自助设备是指在银行网点内运行的自助设备,包括布放在网点营业区域内的自助设备和集中布放于自助服务区的自助设备。自助服务区与网点营业区相连、具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各有关航运公司: 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我局制定了《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现予印发,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保障《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的实施,我局将通过与设备厂商、船舶用户的三方协议机制,免费提供中国沿海的电子海图和内河水域的电子航行示意图,发布电子海图更新信息。此外,为确保中文信息的收发,我局将统一发布AIS中文通信及编码规则。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 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是可以显示电子海图、具备航线设计、船位监控、航行监控和报警等导航功能的设备。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沿海、内河航行机动船舶。 以下船舶不适用于本规定: (一)渔船; (二)公务舰艇; (三)体育运动船艇; (四)军用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 的统一管理及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管理。 第五条各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对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船检机构负责设备配备及安装情况的检验。 第二章设备标准及型式认可

电子设备检修与维修管理制度

重庆市行知高级技工学校 全校电脑及电子设备检修与维修库房管理制度 一、电脑设备故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我们学校的电脑设备故障管理行为,尽可能地减少电脑设备故障的发生次数和降低电脑设备故障发生后的维修成本,以延长电脑设备的折旧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学校电脑设备故障管理的所有事项。 第2章:电脑设备故障管理内容 第3条:学校电脑设备的故障管理内容主要分为电脑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与电脑设备故障记录的管理工作三部分内容。 第4条:电脑设备故障前的管理工作是指通过对电脑设备与运行状态的监测与诊断,判断电脑设备有无劣化情况。发现电脑设备的潜在隐患,须及时进行预防维修,以防止电脑设备故障的发生。 第5条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工作是指在电脑设备故障发生后,及时分析电脑设备的故障原因,研究解决方案,采取相关措施排除故障或改进电脑设备,以防止电脑设备故障的再次发生。 第3章电脑设备故障前管理要求 第6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需要做好电脑设备的宣传培训工作,使电脑设备使用人员与电脑设备维修专员能够自觉遵守

电脑设备的操作、检测、检修等相关规章制度。 第7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应根据本学校的教学现状与电脑设备的基本资料、运行状态及特点确定电脑设备故障管理的重点。 第8条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需要确定电脑设备检查的工作规范,明确界定电脑设备正常、异常与故障的界限。 第9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应有计划地采用电脑设备检测工作与诊断技术对电脑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及时发现电脑设备的劣化征兆与劣化信息。 第10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在检测电脑设备时需要着重掌握电脑设备容易引起故障的部位、机构和零部件的技术状态以及电脑设备的异常信息。 第11条为迅速查找电脑设备故障的原因及部位,电脑设备维修管理小组除需要培训维修管理专员掌握一定的电脑设备拆装、修复系统等基本知识外,还需要将电脑设备的常见故障、分析步骤、排除方法等编制成电脑设备故障查找程序说明书,以便电脑设备维修小组能够及时查找、排除故障。 第4章电脑设备故障后的管理要求 第12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接到电脑设备故障的信息后,需要立即赶往现场排除故障,以免影响教学进度。 第13条电脑设备维修人员的电脑设备故障处理程序如下。 (1)分析电脑设备故障的原因。 (2)拟定电脑设备故障的排除方案。

IT设备管理制度

宁 波 江 丰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IT 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 IT 设备的长期有效管理,使 IT 设备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 IT 设备的管理。 3.IT 设备相关定义与分类 3.1 IT 设备相关定义 (1) 本制度所称 IT 设备主要包括为保证员工正常办公而配备的个人 PC 机与笔记本 及配套软件、为构建办公网络环境而购置的网络设备、以及为保证办公网络系 统持续管理而购置的相关配件、耗材与工具等。 (2) 本制度所称责任人主要是指 IT 设备的实际使用者,通常为员工个人,也可以是 多个使用者中的代表,通常为班组长或部门主管,责任人对所使用的办公 IT 设备负有直接的保管责任。 (3) 本制度所称主管部门主要是指由公司授权负责代为管理 IT 设备的部门。 主管部 门负责所有库存 IT 设备的直接保管和登记以及在使用中的 IT 设备的维护与使 用监督等责任,本制度中规定的主管部门为信息中心。 3.2 IT 设备的分类 类别 类别细分 终端办公设备 硬件类 网络设备 服务器 配件 配件类 移动存储设备 耗材及其他 说明 PC 显示器、PC 主机、笔记本电脑、 打印机、相机、投影仪等 路由器、交换机、 无线 AP、门禁等 各类服务器 电脑配件(CPU/硬盘/内存等)、键 盘、鼠标、扫描枪、电池等 移动硬盘、各类存储卡、U 盘等 网线、电源线等耗材及 测线仪、网线钳等工具 责任人/部门 使用担当人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使用担当人 使用担当人 信息中心 主管部门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

农村商业银行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73号(4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电子设备的购置、维护、维修、调配、报废等行为的管理,发挥电子设备的使用效能,根据省联社及《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江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子设备是指总行机关、各支行(部)业务及管理所用设备,包括: 1.硬件系统:主机、打印机、终端、磁带机等设备。 2.供电系统:不间断电源(UPS)、蓄电池等供电设备。 3.网络系统:路由器、交换机、防火墙、调制解调器等数据传输控制设备。 4.电子银行系统:自动柜员机(ATM)、制卡机等专用设备。 5.其它设备:用于检测、维修的设备、机房场地设施及领导交办的其它设备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集中统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是指: 1.全辖电子设备由本行科技部与相关部门统一购置、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2.总行各部、室所用设备由各部、室管理。 3.各支行、营业部所用设备由各支行、营业部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机关各部、室及辖内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科技部职责 第五条根据总行制定的费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全年电子设备预算。 第六条负责全辖电子设备购置报告的初审、提交及电子设备维护,确保业务正常开展。 第七条依据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登记簿。 第八条负责协调各支行、部、室富余电子设备的调配。 第九条负责各网点改造时线路规划及设备的安装、调测。 第十条定期对全辖电子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巡查。 第三章各支行、部、室职责 第十一条负责对本部门所使用的电子设备的管理。 第十二条电子设备使用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向科技部反映。 第十三条非本部门人员不得操作本部门的电子设备。 第十四条需新增设备,应事先向科技部申请。 第四章购置管理 第十五条电子设备的选型及购置由总行统一管理。科技部负责审核各支行、部的采购需求及设备选型,报批后由总行相关部门统一购置。

船舶电子海图系统常见缺陷(JRC设备)(DOC34页)

船舶电子海图系统常见缺陷 操作类缺陷 1.Officers not familiar with secondary alarm settings on ECDIS. SMS procedures for ECDIS not ship specific. 驾驶员不熟悉电子海图的警报设置,安全管理体系的程序不是专门针对于本船的ECDIS设备 ECDIS中关于报警的设置项有很多,请仔细查看ALARM LIMIT SETTING 中的报警设置项目。下述3项只是比较常用的报警。 1、锚泊值班报警: MENU-(4)OWNSHIP/TRACK-(2)ANCHOR-WATCH-CREATE MONITORING CIRCLE-RADIUS,可设置10-999M报警(JRC) 2、偏航报警: 偏航报警分两种: 一是偏离航向报警: (4)OWNSHIP/TRACK-(0)SETTING-SET ALARM LIMIT,在此可设置OFF COURSE,实际航向与计划航向偏差超过设置值时发出报警;

二是偏航距离报警:此项设置在做电子海图航线时已经包括了(XTL)当船偏离计划航线距离达到设定值即发出报警。(载入航线以后,必须在MENU-ROUTE-(4)USE XTD ALARM开启报警功能)(JRC)

3、启动ALARM LIMIT SETTING,熟知其内所包含的报警项目: (4)OWNSHIP/TRACK-(0)SETTING-SET ALARM LIMIT.可设置各项警报,如进入航道,锚地是否需要警报等。(JRC)

4.Key personnel not familiar with operation of ECDIS - safety parameter setting for the voyage. 关键人员不熟悉ECDIS的航次安全参数设置 设置方法:(6)CHART-(0)SETTING-(1)S-57-VIEW COMMON- DEPTH ALARM.有4项需要在每航次开航前根据本轮满载/压载对其进行设置,1 SHALLOW CONTOUR;2 SAFETY CONTOUR;3 SAFETY DEPTH;4 DEEP CONTOUR。其它安全方面的设置请参考ALARM LIMIT SETTING设置方法。 还包括海图显示方式:基本,标准,其他。水深报警区包括:水深两色或四色显示,浅水区范围,浅水隔离危险物标显示等。在VIEW1,VIEWE2界面,可以调整海图显示的信息,例如渔区,管道,灯标,物标,平台等信息显示或不显示。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

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 自动识别系统设备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国内航行船舶应用先进导航技术的水平,规范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自动识别系统(以下简称“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发挥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的航行安全保障作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船载电子海图系统”是可以显示电子海图、具备航线计划、船位监控、航线监控和报警等导航功能的设备,并可以与AIS连接,在电子海图上显示周边船舶位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籍沿海、内河航行机动船舶。 以下船舶不适用于本规定: (一)渔船; (二)公务舰艇; (三)体育运动船艇; (四)军用船舶。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负责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的统一管理及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

的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 第五条各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舶配备船载电子海图系统和AIS设备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各船检机构负责设备安装情况的检验。 第二章设备标准及型式认可 第六条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设备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暂行)》中的A级设备要求。 中国籍船舶配备的A级AIS应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1993-2标准《海上导航和无线电通信设备和系统-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二部分:通用自动识别系统(AIS)A级船载设备-操作和性能需求、测试方法和要求的测试结果》,中国籍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B级AIS应符合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B级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SOTDMA)技术要求(暂行)》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2287-1标准《海上航行和通信设备与系统B级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第一部分:载波侦听时分多址技术(CSTCDMA)》。 第七条国内航行船舶配备的船载电子海图系统、AIS设备需经型式认可和产品检验。 第八条经授权的船舶检验机构应按照中国海事局《国内航行船舶船载电子海图系统(ECS)功能、性能和测试要求(暂行)》、《国

设备管理体系标准

格力电器(合肥)有限公司 电子分厂管理标准 DZFC-013.01 电子分厂管理标准 设备管理 2011-7-7发布 2011-07-17实施 设备管理 电子分厂设备使用、维修保养、上岗要求、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设备TPM活动的开展、设备点检及检查考核办法等。 一、管理职能 1、分厂设备科主管负责管理分厂所有设备;负责设备班组对各班组所负责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进行实施监督,由分厂设备科主管和保全班共同负责所有设备保养的检查和考评工作。 2、设备科主管负责监督分厂保全班人员和操作工人严格执行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规程及其考核评比工作,负责督促保全班人员编制分厂相应年度,月度维修计划,并监督检查维修工作质量及进度。 3、设备保全班人员负责指导工人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考核岗位操作工人,保全班人员需同时作好设备故障时各项维修工作。

4、设备科主管负责对设备的保全班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监督与考核。 三、内容: 1、上岗要求 1.1新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经过技术教育。其中包括设备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方面的技术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过相应技术训练的操作工人,经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设备科主管和保全班班长负责 1.2对操作工人的教育要经常化,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以提高其对设备使用维护的能力。——班组长协助保全班组完成 2、使用、维修保养操作规定 2.1凡投入使用的重要生产设备,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操作证制度,由设备制造部统一签发“设备上岗操作证”。 (1)主要生产设备操作工人,设定定人定机责任制,报设备制造部备案,定人定机名单审核后,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时,仍按前款规定的程序进行。 (2)多人操作的设备,谁当班谁负责和协调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多设备操作工应保证每台设备都有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2.2维护保养制度的作法和要求。 (1)日常维修保养(日保),?要求操作工人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检查润滑;班中严格按设备操作保养作业指导书使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下班前15分钟到20分钟,对设备认真进行清扫擦拭,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设备交接班记录本”。 (2)设备维修班组每天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检查记录表”, (3)设备管理员每月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抽查记录表”。 2.3设备的日常检查。 (1)操作工人根据设备操作保养作业指导书对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严谨在设备上随意张贴、堆放与设备无关的东西, (2)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一般经简单调整即可消除的,由操作工

设备管理制度(电子版)

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编制: 审核: 签发: 大庆佳昌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管理制度(试行) 2011-2-21 为了加强公司各种设备的管理,正确使用设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能源,降低消耗,进而达到全面低能高效生产、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清洁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共分十项。 1、 设备采购制度 1.1目的 设备采购是关系到未来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设备、满负荷、满额定功率、以及设备性价比等多方面考核。 1.2范围 全公司设备均包含在内,可分为三部分: 1、 生产用专业设备 2、 生产用辅助设备 3、 运行保障设备 1.3管理内容及要求 1、负责为采购部门提供生产专用设备配套用设施的功率、空间、管路设置; 2、负责为采购部门提供生产用辅助设备配套用设施的功率、空间、管路设置;

3、负责为采购部门提供运行保障设备配套用设施的功率、空间、管路设置; 4、负责为采购部门提供运行保障设备的功率、厂家(备选)、型号(备选); 5、负责对比设备性价比,为采购部门签订合同提供意见和建议; 6、积极配合采购部门对设备进行选型、考察,并提出参考意见。 2、 新购入设备验收制度 2.1目的 新购入设备的验收是关系到未来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设备、备件是否齐全、专用工具配置、是否与合同约定的技术参数相符合等多方面考核。 2.2范围 全公司设备均包含在内,可分为三部分: 1、 生产用专业设备 2、 生产用辅助设备 3、 运行保障设备 2.3管理内容及要求 1、负责设备开箱查验、核对的工作; 2、负责验收设备说明书、备品、配件、专用工具的型号和数量; 3、负责验收设备的完好性、填写好设备开箱验收单; 4、设备开箱验收过程中需要采购部门、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设备使用单位共同配合,协同验收; 5、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需要及时填写不符项目并反馈给采购部等相关部门; 3、 设备安装制度 3.1目的 设备安装是关系到未来生产过程中,安全使用设备、设备操作空间、配套水电气供给等多方面考核。 3.2范围 全公司设备均包含在内,可分为三部分: 1、 生产用专业设备 2、 生产用辅助设备 3、 运行保障设备 3.3管理内容及要求 1、负责新购入设备的二次运输至指定地点;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5号)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1月10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保障客户及银行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为特定自助服务设施或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 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以下简称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

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以下通称为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电子银行业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具有电子银行性质的电子金融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经中国银监会批准,金融机构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居民等客户提供电子银行服务,也可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跨境电子银行服务。 第五条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合理规划、统一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的原则,开展电子银行业务,保证电子银行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第六条金融机构应根据电子银行业务特性,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电子银行业务管理的责任,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电子银行业务风险。 第七条中国银监会负责对电子银行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请与变更 第八条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

电子海图导航系统

船舶电子海图综合 导航系统 大连海大航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大连海大航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大航科”)是大连海事大学与深圳沃金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2000万元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一批教授、博士、硕士等高素质人才,主要从事交通航运领域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 海大航科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电子海图应用平台为基础,致力于为交通航运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优质的信息技术产品和完善的服务。 海大航科位于大连市高新园区七贤岭学子街2号,是大连市高新技术园区创业中心的重点孵化企业。 海大航科自主开发的系统产品有:船舶电子海图/江图综合导航系统(符合IHO S-57、S-52标准)、港口/船舶引航系统、船舶动态监控系统、机务管理信息系统(含PMS)、船舶运输企业管理信息系统、航道测绘管理信息系统、搜救与溢油应急系统、船舶通讯软件等。

系统简介 “EAR 意尔?导航系统”是一套船用导航系统,它以国际标准(IHO-S57、S-52)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为核心,集成了GPS、AIS、雷达/ARPA、电罗经、计程仪、测深仪、自动舵、Inmarsat-C、Inmarsat-B、 CDMA/GSM/GPRS等多种导航通讯设备,能够综合处理海上地理信息、本船航行状态信息、多种目标船动态信息、雷达图像信息、航行环境信息、具有完善的船舶导航、进出港引航、避碰辅助和航行管理功能,有助于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和提高营运效率。

遵循标准 本系统符合下列标准: IMO Resolution A.817(19)(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性能标准)IHO S-52(ECDIS海图内容及显示性能规范,第3版) IHO S-57(数字化水道测量数据传输标准,第3版) ITU-RM.1165(用于ECDIS更新的数字数据传输) IMO Resolution A.197(22)(船载AIS操作运行指南) IEC 61162(海上导航及通信设备与系统-数字接口) Q/DMT.001-2003(电子海图导航系统企业标准)

电子厂仪器设备管理规范

电子厂仪器设备管理规范 目的 公司仪器和设备是测试产品及各种材料物质性能和质量情况的基本工具,只有保证实验测试分析仪器设施的质量可靠,功能正常,正确使用,才能提供出准确、可靠、真实的检测实验数据与参数,为加强各部门人员对公司仪器设施的规范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1.仪器设备标识 A.设备仪器的标识统一规定为绿色 B.设备标识优化包括(状态标识,量程校准标识,有效期与限用部分功能等) C.外校与内校的标识必须使用原机器编号,不得使用公司内部设备仪器编号。 D.以上规范总经理批准后未经相关部门修改批准将永久生效,不得更改。 2.仪器设备点检 A.为了确保设备仪器满足产品质量,操作员每天必须在上班与下班前按操作规范通过标准电感器各种标准度量器等对设备仪器进行检点。 B.凡是需要点检的设备仪器只要在线上的都必须配备点检表,当天不使用的在点检表填写不使用。 C.操作员每天必须按规范填写点检表,字迹清晰工整,不能随意更改填写的数据与技术参数。 D.各线长每天必须督促确认操作员对仪器设备的点检,设备巡查员必须认真对各工作点检工作进行巡检确认 E.经发现操作员未按规范操作按公司内部处罚规定进行处罚,线长负连带责任。 3.仪器设备使用 A.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公司组织的规程考试及实际操作陪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B.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方法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拨动仪器旋钮与按键,以免损坏仪器,也不得挪作它用

C.仪器设备不能随意拆卸,随意关掉安全保护装置等; D.设备技术性能和允许的极限参数,如最大负荷、压力、温度、电压、浓度,电流等,未经设备管理员或专业技术员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参数与技术指标。未按标准执行按公司处罚规定进行处罚E.各种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经计量部门校正或内部校正合格后才能使用 F.所有的仪器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G.仪器设备的配套电气设施如电源控制柜等如发生故障应通知设备管理员或专业人员修理,非本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擅自处理,以防意外事故。 4.设备仪器的维护 A.仪器设备必须按公司规定保养计划进行维护与保养。 B.仪器设备中的机械传动部位的润滑和维护等工作,应按设备维护计划制定的润滑控制点和检查维护部位,按时进行保养和检查。常见的一般故障由操作者排除,出现大故障应通知设备管理安排解决。 C.经常检查设备是否接地良好,上下班必须关掉设备仪器电源。 D.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包括天平、电子称,、温度计,浓度比重计等)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E.执行操作者保养制度,“谁使用谁保养”,现场线长负责监督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包括机器周围地板之清洁、机器表面擦拭清洁、加油润滑、机器紧固件,制动开关、安全装置及放气放水等。 F.为保持设备仪器的性能和正常寿命,预防突发故障,必要时应请机器仪器设备供方技术人员对机器进行预防性维护作业。 5.仪器设备维修与报废 A.设备仪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主要零部件老化导致精度降低不能使用,属于自然废损;由于仪器设备本身内在质量问题,在使用时,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损坏,则为非责任性损坏,按有关手续办理废损处理。.

电子设备管理办法

电子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电子设备管理,控制企业成本,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合理配置各类资源,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人力行政部是公司电子设备管理监督部门,统一负责公司电子类固定资产的计划、审批和监督管理,统一负责公司电子设备的购置、验收、登记、报废等管理审批工作。 第三条人力行政部负责电子设备的实物管理,财务部负责电子设备的帐务管理。 第二章设备购置 第四条各部门因实际工作需要购置的,必须填写物资申购单,并按物资申购流程(见附件1)报CEO审批后方可购买。 第五条电子设备分为关键设备和低值易耗品,关键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电源设备、普通计算机、普通打印机等其他相关设备;低值易耗品包括:色带、墨盒、墨粉、打印头、打印纸、各种通信电缆、键盘、鼠标、网线、及网线工具等。 第六条电子设备购置流程包括:1.公司电子设备由人力行政部集中统一采购; 2.购置部门填写物资申购单,并注明物品规格型号及数量,如有指定品牌也必须标明,交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购买后交与人力行政部,报CEO审批后方可采购,设备采购完成后,人力行政部将采购设备备案登记造册; 3.购置部门负责新购电子设备的验收,对不合格设备可以拒收或退货。合格设备标准为:设备完好、型号规格及数量无误、未使用过、功能完好、配件齐全、保修单证及服务承诺书齐备。 第三章设备登记 第七条所有电子设备必须经人力行政部履行到货登记、领用登记等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八条设备到货时须履行到货登记手续,人力行政部填写统一印制的设备标签,将标签贴在对应设备不可拆卸部分的显着部位,同时在《电子设备明细表》(见附件

银行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XX银行内控制度文件 自助设备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R5562-5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号:1.0 生效日期:##会年10月20日

修改记录 (2)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3) 第三章管理规定 (4) 第四章附则 (5)

修改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的管理,规定其管理程序和控制要点,防范操作风险,确保安全、高效运行,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自助银行设备管理,包括采购、安装与运行、维护、移机、报废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自助银行设备(以下简称自助设备)包括:自助银行和自助设备。 自助银行:指独立于营业网点之外单独设立的机构(离行式)或在已有营业网点内部开辟一块专门的服务区域(附行式),利用多种自助设备,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向客户提供自助金融服务的网点。 自助设备:指自动取款机、自动存款机、自动存取款机、自助终端等专用电子设备。 第四条本行自助设备的管理实行双人分管、双人操作、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本行自助设备的运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一)银行卡营销管理部门是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全社自助银行业务的规划指导和组织推动。 1、负责全社自助银行设备运行管理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研发全社自助银行业务新品种,提出业务开发需求。 3、负责管理全社自助银行业务资料数据库的设计、建立和维护,定期汇总分析全社自助业务的报表和资料,为各类相关业务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提出自助设备采购申请。 5、负责自助设备和自助银行的业务审批。 6、负责开展自助银行业务的相关培训工作并监督、检查、考核各项制度、办法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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