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教育方案

【2016年七五普法实施方案1】

在兴化市委市政府、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六五普法工作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着成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高起点地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我局从实际出发,制定了七五普法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面对新常态,坚持以创新为引导,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兴化市交通运输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提高全系统职工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交通惠民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人人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职工的法制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要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以及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窗口服务人员以及服务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局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坚持五大发展理论,落实“四个全面”要求,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实践,通过法治实践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成果。要推进依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中讨论决策等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要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权力目录,开展案卷评审和案例研讨,提升执法

水平。要加强执法监督,建设公开运行平台,落实全程记录制度,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管理。要把法治实践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坚持正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通过以案释法、行政调解等多种手段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优化执法环境。

四、普法对象

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全系统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

五、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和完善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评估制度、工作激励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着力开展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和服务社会水平。继续推进干部职工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培育感恩之心、敬畏之心、责任之心,加强廉政教育,筑牢反腐防线,杜绝违法行政行为。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我局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我局各项工作相结合。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干部职工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干部职工工作和服务的全过程。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干部职工的法治实践相结合。明确行政权力,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全程记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执法监督,健全管理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六)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广播电视和报刊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利用手机、电脑建设“互联网+法制宣传”的新平台,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七五普法工作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相关的普法工作考核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调整完善“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决策工作。在法规科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年度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各单位也要调整和完善普法领导机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和工作检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单位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工作的顺序进行。

4、组织七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2016年七五普法实施方案2】

根据娄底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娄治市办[2016]3号)精神,结合我委的实际工作情况,现就我委“七五普法”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我委“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验,紧密联系我委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委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内容要求

1、明确学习内容。要认真宣传学习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提高依法治农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学习制度。学法内容要列入我委全年学习计划,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领导班子研究重大决策、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时,必须做到事先学习有关法律。通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研讨,增强依法治理意识,做到正人先正已,带头执行法律法规。

3、组织法律讲座。要集中组织培训,开展“七五”普法知识与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权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加大对全委办事程序和环节的公示宣传,使干部职工了解全委办理事项和办理程序,维护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加大公示告知宣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三、方法步骤

1.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至2020年结束。

2、对干部职工,采取法制讲座、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法律培训制度。

3、积极在干部职工中进行法律宣传,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我委的重要议事日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2、创新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参与到普法教育工作之中。

3、加强与司法单位的联系与沟通,齐抓共管,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全委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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