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2017 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

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环保、绿色发展的决策部署,集中解决一批环境突出问题,有效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鲁厅字〔2017〕35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一)大气污染较重,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我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分别是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1.9 倍和1.8 倍;今年1-7 月,我市省控点位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主要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清洁采暖工作进展缓慢,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散煤用量大且存在低空直排问题,煤炭消费量持续增长,完成省下达的削减任务压力很大;重型柴油车较多、公路货运量大,交通尾气污染严重且监管难度大;“散乱污”企业、燃煤小锅炉、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源面广量大,严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改造时间紧,任务艰巨;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不到位;铸造、医药和农药等重点行业采暖季实行错峰生产力度不够;单机10 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10 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结构调整优化周期长,污染治理成效不明显。(二)水环境质量与国家考核要求有较大差距。部分河流水质出现反弹,上半年国控白浪河、虞河、弥河,省控北阳河、张僧河水质出现波动,特别是虞河、北阳河,上半年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值劣于五类;部分区域生活污水溢流问题突出,个别污水处理厂运行不稳定、不正常;城市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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