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堆上地取样方法

煤堆上地取样方法
煤堆上地取样方法

煤堆上的取样方法

煤是一种性质十分复杂的固体可燃物,由于形成的原始物质和沉积环境的不同,煤的性质和成分也各不相同。为了深入研究煤的组成结构,以便全面了解煤的本性和煤质变化规律;为了测定煤炭加工产品的成分和性质,适应煤炭生产和加工利用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快速和在线分析,达到迅速而准确地控制煤炭加工产品的品质,必须进行煤质分析和煤炭产品的测试,以便合理、高效地利用煤炭。

在煤堆上采取煤样是比较困难的。由于煤堆表层的煤受到氧化和风化,以及受空气中湿度的影响,致使煤堆内层煤的水分和氧化程度都与表层不同。放置时间长久的煤堆,在表层煤中也有增加外来矿物质的可能,从而使灰分产率增高。再由于受离析作用的影响,归堆时大块煤和矸石聚集在表层和堆底部,细碎的聚集在上层和堆中心,更加大了煤堆中煤质的不均匀性。另外,由于煤场堆中的煤总是边出库边入库,每次入库的煤,灰分都不尽相周。这就会造成堆垛中煤的灰分不一致性。那么怎么样保证被采取的煤样有足够的代表性呢?

应该在采样点上,先除去0.1米的表层煤,然后边挖边采。一般的煤场储存场地都不很宽裕,接卸时不可能分矿、分级立垛保管。久面久之,煤堆中的煤质越发复杂了。欲使煤样尽量代表整个煤堆的总体面貌,就需要大面积的,均匀的确定若干子样部位。确定子样部位的方法就是下面所要介绍的从煤堆上采取煤样的方法。

1、煤堆上的取样方法无论对形状规则或不规则的煤堆,在采取煤样时,都要选择一个面为采取面。从离堆底0.5米处开始划线。往上每隔1米划一条横线,从采取面的一侧向另一侧每隔1米划一条纵线,这样就会在整个采取面上形成若干横线和纵线的交叉点。就在这若干个交叉点中选择出子样的采取点。选择的方法是:凡奇数横线与奇数纵线的

交叉点,偶数横线与偶数纵线的交叉点,均为子样采取点。把选择出来的子样采取点连接起来看,好象是重叠着的若干个梅花花瓣。因此,把这样的采样方法叫做梅花采样法。

2、采取量挖坑深度为0.4米,煤堆表面的煤不宜采作子样。因为堆表面的煤在空气中经受了不同程度的氧化后,性质也逐渐变化。每个子样的质量不低于2公斤。取样铲的使用角度与煤堆表面呈垂直状。遇到矸石、大块、黄铁矿时不可以随意舍弃。

煤炭化验采样制样操作流程

煤炭化验采制化流程采样—破碎—缩分--干燥—制样—实验分析 1、采样八点取样法 方法:在被采样四周取有代表性的八个点,共采3~5千克 采样深度为0.4米,煤堆表面的煤不宜采取。因为堆表面的煤在空气中经受了不同程度的氧化后,性质也逐渐变化。取样铲的使用角度与煤堆表面呈垂直状,遇到矸石、大块、黄铁矿时不可以随意舍弃。采样后如不及时化验,试样应密封。 2、破碎鄂式破碎机 方法:将试样粒度破碎至<13mm或<6mm水分小的可一次性破碎到6mm 3、缩分堆锥四分法(二分器法取一边的一份,全部通过二分器,再进行缩分至需要重量)方法:将破碎过的试样摊成圆锥状,十安交叉分成四份,取对角两份,另两份舍去,然后,再混合摊成圆锥状,进行缩分,直至最后缩分至所需重量既可(约100g) 4、烘干制空气干燥基 方法:将缩分过的试样平摊于不锈钢盘中,厚度不大于粒度的 1.5倍,待干燥箱温度升至145度时,将试样放入,鼓风条件下(提前3分钟鼓风),干燥30~40分 注:预先鼓风是为了使温度均匀 5、全水分(外水) 方法:a、用预先干燥并称量过的称量瓶(75乘35),迅速称取粒度小于6mm的煤样10~12g,平摊在称量瓶中 b、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45度的干燥箱中,鼓风条件下,干燥30~40分(国标法:105~110度,鼓风情况下,烟煤1小时,无烟煤1.5小时) c、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既盖上盖,在空气中冷却约5分,然后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分)称量 d、进行栓查性干燥,每次30分,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0.01g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全水分计算公式; Mt=m1/m乘100 式中:Mt 煤样的全水分,%;m 煤样的质量,g; m1 干燥后煤样减少的质量,g 注:全水分分析可与烘干同时进行 6、制样一般分析试样(0.2mm) 方法:将烘干好的试样放入制样机制样,约30秒,硬度大的(煤矸石等)1分钟,制好的样应密封防潮 7、内水 方法:a、在预先干燥并已称量过的称量瓶(40乘25)内称取粒度小于0.2mm的空气干燥煤样(1士0.1g)平摊在称量瓶中 b、打开称量瓶盖,放入预先鼓风并已加热到145度的干燥箱中,在一直鼓风的条件下,干燥30~40分(国标法:105~110度,鼓风情况下,烟煤1小时,无烟煤1.5小时) c、从干燥箱中取出称量瓶,立既盖上盖,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约20分)后称量 d、进行栓查性干燥,每次30分,直到连续两次干燥煤样质量的减少不超过0.001g或质量有所增加为止。在后一种情况下,应采用质量增加前一次的质量作为计算依据。水分在2%以下时,不必进行检查性干燥内水分计算公式: Mad=m1/m乘100 式中:Mad 空气干燥煤样的水分,%; m 称取的空气干燥煤样的质量g;m1 煤样干燥后失去的质量,g;

GB475-2008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GB 475—2008 代替GB 475—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煤人工采样方法的术语和定义、采样的一般原则和采样精密度、采样方案的建立、采样方法、人工采样工具、煤样的包装和标识以及采样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GB/T19494.3-2004 , ISO13909-7:2001, ISO13909-8:2001,NEQ)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煤样coal sample 为确定某些特性而从煤中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 3.2 商品煤样sample of commercial coal 代表商品煤平均性质的煤样。 3.3 专用试验煤样test sample of coal 为满足某一特殊试验要求而制备的煤样。 3.4 共用煤样common sample of coal 为进行多个试验而采取的煤样。 3.5 全水分煤样moisture sample of coal 为测定全水分而专门采取的煤样。

3.6 一般煤样general test sample of coal 为制备一般分析试验煤样而专门采取的煤样。 3.7 一般分析试验煤样general-analysis test sample of coal 破碎到粒度小于0.2mm并达到空气干燥状态,用于大多数物理和化学特性测定的煤样。 3.8 粒度分析煤样size analysis sample of coal 为进行粒度分析而专门采取的煤样。 3.9 子样increment 采样器具操作一次或截取一次煤流全横截段所采取的一份样。 3.10 分样sub-sample 由均匀分布于整个采样单元的若干初级子样组成的煤样。 3.11 总样gross sample 从一采样单元取出的全部子样合并成的煤样。 3.12 初级子样primary increment 在采样第1阶段、于任何破碎和缩分前采取的子样。 3.13 缩分后试样divided sample 为减少试样质量而将之缩分后保留的一部分。 3.14 采样sampling 从大量煤中采取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的过程。 3.15 连续采样continuous sampling 从每一个采样单元采取一个总样,采样时,子样点以均匀的间隔分布。 3.16 间断采样intermittent sampling 仅从某几个采样单元采样。 3.17 批lot 需要进行整体性质测定的一个独立煤量。 3.18

煤炭样品的采取标准操作规程(20080828)

MTJCSOP-001 煤炭样品的采取标准操作规程 1.概述 本规程规定了煤炭样品采取的方法原理,采样器具,操作步骤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太兴公司各种煤样的采取。 2.依据 本规程依据GB 475-1996 《商品煤样采取方法》标准,结合质检中心的实际制定。 3.基本原理 本规程以数理统计学原理为理论基础。 3.1中心极限定理: n个子样平均值的方差比单个样的方差小n倍,中心极限定理可用下式表示: V(x)=V(x)/n 式中:V(x)—平均值的方差 V(x)—观测值之间的方差 n —观测值的数目 3.2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4.术语 4.1 煤样和商品煤样: 为确定某些特性而从煤中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样。代表商品煤平均性质的煤样叫商品煤样。 4.2 子样: 采样器具操作一次或截取一次煤流全断面所采取的一份样。 4.3 总样: 从一个采样单元中取出的全部子样合并成的煤样。 4.4批: 在相同的条件下,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一个量。 4.5 采样单元: 从一批煤中采取一个总样的煤量,一批煤可以是一个或多个采样单元。 5.采样工具 5.1 采样铲 用以从煤流中和静止煤中采样。铲的长和宽均应不小于被采样煤最大粒度到2.5~3倍,对最大

粒度不大于150mm 的煤可用长3宽约300mm 3250mm 的铲。 5.2 接斗 用以在落煤流处截取子样。斗的开口尺寸应为被采样煤最大粒度的2.5~3倍。接斗的容量应能容纳输送机最大运量时煤流全断面的全部煤量。 5.3 采样桶 用以贮存所采每个子样的样品。其容量约30Kg 。 6.采样的基本原则 6.1采样单元 6.1.1本规程规定1000t 为基本采样单元。 6.1.2 运量超过1000t 或少于1000t 时,可以实际运量为一采样单元。 6.2 子样数目 6.2.1基本采样单元为1000t ,最少应采取的子样数目,按表1规定。 表1 基本采样单元最少应采取的子样数目 注:原煤、筛选煤灰分不清楚时,按灰分大于20%规定计算。 6.2.2 煤量大于1000t 的采样单元,子样数目按式(1)计算: m = n 1000 M …………(1) 式中: m — 实际应采子样数目,个; n — 基本采样单元表1所规定的子样数目,个; M — 实际发运的煤量,t 。 6.2.3煤量少于1000t 时,子样数目根据表1规定的数目按比例递减,但最少不得少于表2中规定数目。

GB煤样的制备方法

精心整理 煤样的制备方法GB474—2008 代替GB474—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样制备的术语和定义,试样的构成、破碎、混合、缩分和空气干燥,各种煤样的制备及存查煤样。 2 3 3.1 3.2 3.3 3.4 3.5 切割样cut 初级采样器或试样缩分器切取的子样。 3.6 切割器cutter 切取子样的设备。 3.7 试样破碎samplereduction 用破碎或研磨的方法减小试样粒度的制样过程。 3.8 空气干燥air-drying 使试样的水分与其破碎或缩分区域的大气达到接近平衡的过程。 3.9 空气干燥状态air-dried 煤样在空气中连续干燥1h 后,煤样的质量变化不超过0.1%时,煤样达到空气干燥状态。

4 制样总则和制样精密度 4.1 制样总则 4.1.1 试样制备的目的是通过破碎、混合、缩分和干燥等步骤将采集的煤样制备成能代表原来煤样特性的分析(试验)用煤样。 4.1.2 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制样程序和设备进行精密度核验和偏倚试验: a)首次采用或改变制样程序时; b)新的缩分机和制样系统投入使用时; c)对制样精密度产生怀疑时; d)其他认为须检验制样精密度时。 4.1.3 制样样之 前,停机 4.2 根据的置 P L = L P V I V PT n m 最主 的制 可用5 设施、设备和工具 5.1 制样室(包括制样、存样、干燥、浮选等房间)应宽大敞亮,不受风雨及外来灰尘的影响,要有除尘设备。 制样室应为水泥地面。堆掺缩分区还需要在水泥地面上铺以厚度6mm以上的钢板。存储煤样的房间不应有热源,不受强光照射,无任何化学药品。 5.2 破碎机: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对辊破碎机、钢制棒(球)磨机、其他密封式研磨机以及无系统偏倚、精密度符合要求的各种缩分机和联合破碎缩分机等。 5.3 锤子、手工磨碎煤样的钢板和钢辊等。 5.4 不同规格的二分器。 5.5 十字分样板、铁锹、镀锌铁盘或搪瓷盘、毛刷、台秤、托盘天平、磅秤、清扫设备和磁铁等。 5.6 存储全水分煤样和分析试验煤样的严密容器。

煤炭采样

煤炭采样 1 采样标准简介 人工采样: GB 475-2008《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ISO 18283:2006(E )《硬煤和焦炭-人工采样》 修改采用,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见GB475-2008附录B 。 机械采样: GB/T 19494《煤炭机械化采样》 ISO 13909:2001《硬煤和焦炭 机械化采样》 非等效采用NEQ 。 2 煤炭采样概述 2.1煤炭采样 所谓煤炭采样,就是按规定方法采取有代表性煤样的过程。就是从一批煤炭中,用规定的、科学的方法采取一小部分在成分上和性质上都能代表原批煤炭的试样。 煤炭采样的目的,就是采取有代表性的样品,经化验确定其质量,判断该批煤是否符合用户或合同规定,作为双方接受或结算的依据。 从统计学观点看,煤炭检验实质是一个统计推断的过程,统计推断的正确性与否关键在于煤样的代表性。由于煤炭的粒度和化学组成都极不均匀,要采到品质特性与整批煤绝对相同的煤样,是不可能的。只能做到煤样的品质特性同整批煤相比无显著性偏倚,采样精密度达到用户或标准的规定,这样的煤样就是具有代表性的煤样。因此煤炭采样的理论依据是概率论和数理统计。 2.2煤的不均匀度 煤是一种质地极不均匀的固体物料,其不均匀度主要由煤中水分、灰分、粒度等指标的变化决定。灰分与粒度越大,则煤的不均匀度越大,要想采集到有代表性的煤样也就越困难。 由于煤的粒度与密度的不同,在重力作用下,大小颗粒产生的自然分离与分层现象,称为偏析作用。这也是造成煤不均匀性的原因之一。 有多种煤质特性指标可以用来表征煤质的不均匀度,一般用所采样品灰分的标准差或方差V 来表征。 标准差或称标准偏差s ,它表示单次测定值与平均值偏离程度的一种平均偏差。 () 1 2 --= ∑n x x s (1) 方差V 是指各测定值与平均值差值的平方和的均值,其数学表达式为: ()n x x V ∑-= =2 2 σ (2) 2σ值略小于2s 值,测定次数n 越小,则两者差值越大;测定次数较多,2s 值则近似 等于2 σ,即22 s V ≈=σ 。 在煤的采制样中多用方差V 来表示所采样品的离散情况。方差V 越大,表示煤质越不 均匀;V 越小,则表示煤质越均匀。

煤炭采样制样方法

地方发电厂锅炉设备形式多样,所用煤炭种类繁杂.因此,必须对入厂煤炭进行技术性的控制,并做到科学、合理、正确地反映出入厂煤炭的质量品质,以确保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笔者根据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拿出来与大家探讨,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煤炭的采样、制样中存在的问题。 地方发电厂煤炭取样大都是人工采样。煤样的采集是制样和化验的前提,采样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最具代表性的煤样,并通过化验来反映出煤炭根本的属性,从而为入厂煤炭的验收和结算提供依据。 在我国电力系统,长期以来,重化验,轻采样。在小型热电厂中尤为突出,特别是不能被领导所认识,使采样、制样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其实,采样制样是电力用煤技术中最为重要,也是技术难度最大的工种。根据相关资料,如果用样本方差来表示误差的话,采样误差占80%,制样误差占16%,化验误差仅占4%。在实践中,我们也做过这方面的实验,这种现象确实存在。因为煤的颗粒度及化学成分很不均匀,这是煤的基本特点,也是采样的难点所在。所以,轻视采样制样是人们认识上的误区,必须要加以纠正。如何科学、规范地采样,是我们每个煤炭工作者必须掌握的。 入厂的每一批煤炭,取一总样,总样由若干子样组成。在实践中,我们总结出: 批样小于100吨,取子样20个;小于200吨取30个子样;小于1000吨取60个子样。大于1000吨,可按公式: 1/2N=n (m/1000) N: 实际采样个数个 m: 实际被采样煤量吨

n=60子样的采取个数,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调配,但一般应按照上述来取。 热电厂入厂煤炭运输工具一般是汽车、船。 汽车运煤,是一些电厂的主要进煤方式。在对车运煤取样,应严格按照标准来取。具体方式是按汽车车厢的对角线方向,3点法采集子样。首尾两点距离车角 0."5米,另一点为中心,下挖 0."4米,取3个子样。另外,如果煤质稳定均匀,可以按3点循环法来取样,即每辆车取一个样。但笔者认为,3点法取样可操作性强,煤样更具有代表性,优于3点循环法取一个样。 船运煤,比汽车运煤经济。较多电厂建在内河边,所以运煤船不会很大,一般单船在200吨至700吨之间。在船舶上取样,强烈建议采用截面法取样。所谓截面法取样,就是挖煤机吊煤过程中,在船上形成了一个开挖的截面,我们可以人为地把一船煤做成若干个取样截面,每个截面取两个子样。每个子样截面为300mm×500mm,厚度为30mm。好多单位采用打洞法取样,即挖下 400mm来取样,如此取出的样,由于可能有大块煤,(后面要具体谈的)代表性差。无论以何种方式取样,对于每一批煤炭,特别是每一单元的煤(一车或一船),取样量的多少直接影响到总样化验的结果。由于一批煤中,每一辆汽车、每一条船,可能存在个体差异。比如: 有8条船组成一个船队,4条船每条装载300吨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的煤,另4条每条装载500吨低位发热量5000大卡的煤,如果我们每条船取子样一样多,(很多电厂是这样做的,煤炭供货商很狡猾的.)即总样化验低位热值为5500大卡。但实际总样的热值仅有(1200×6000+2000×5000)/3200 =5375大卡,前后相差125大卡。对于以每大卡多少钱来结帐的单位,吃大亏了! 所以在取样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将各单位子样的重量与批煤总重量的比例相近。为此,在卸煤时,根据车、船的大小,取一只平均吨位作标准值,其它车船根据比例来确定增加或减少子样的比例。

12煤炭取样合样制样工作标准

煤炭取样、合样、制样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入厂煤取样、合样、制样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取样规则 1、入厂煤样是购进煤炭某一车的代表煤样,煤样化验结果,作为煤质验收和结算的依据(合同规定发热量区间的,分段核算)。 2、入厂煤样的采集由煤场取样员在煤质表面验收人员监督下进行,对车顶、挡板处(打开挡板后)、卸车过程、卸车完成,并用铲车将煤堆推开或打堆后分步全过程进行表面验收;取样要从上述各环节点上进行,可全过程各点都取,也可部分部位取,一般不固定取样方式。 3、入厂煤样的采集应根据煤质监督员所要求的取样方式进行,采样时不应将该采的煤块、矸石和其他杂质漏掉或舍弃。 4、应用标准的采样工具,入厂煤样采用人工尖铲采样。尖铲宽度约为250mm,长度约为300mm。 5、取样人员严格按规定随机取样,不得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所取煤样必须立即封装送存样室,不得随意延时存放,更不允许随便存放或过夜移送。 6、无论车辆大小,均按每车一个单位取样,每一个采样桶为一车的代表煤样;50吨以上10个点取样,50吨以下6个点取样,取样时要均匀取样,煤堆上、中、下都要取到(下部需距地面0.5

米处)。 7、采取的子样量每个不小于1KG。 8、采样操作方法:先将取样点用铁铲拍实,除去0.2m表层煤,然后采样,具体为先铲除两层表层煤,第三铲为样煤。 9、全水分煤样的采取:正常情况下,全水分煤样不单独采取,入厂煤水分眼观高于8%时,必须单独采取全水分煤样。 入厂煤炭取样管理由生技部煤质监督负责人负责,由取样员具体实施,入厂煤取样方式有以下几种: 二、取样方式: (一)卸车前取样法。 1、取样方法:卸车前取样,煤车打开挡板门后,随即进行取样,每处挡板门处作为一处取样点,可采煤车或地面煤堆为煤样。 2、注意事项:1)取样时要注意安全,防止煤车煤炭突然塌落砸伤或被移动的挡板门碰伤;2)当洒落地面的煤碳厚度小于50cm时不适合进行煤样采集,可采煤车煤炭为煤样;3)采样时煤车两侧都要采集,不能有遗漏。 (二)卸车中取样法。即分段式取样法,即按照煤车前、中、后三段分别进行取样。 1、取样方法:可随机取煤车一段作为煤样,卸车后对煤堆进行取样,取样时以煤堆顶为中心,平分6份取煤堆中间煤炭为煤样。 2、注意事项:1)由铲车首先将需要取样的煤段铲开,在取

煤炭取样管理规定

煤炭取样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保证煤炭取样过程的规范性,加强取样过程的监督与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煤炭到货取样的流程执行和过程监督、管理。 三、取样频次 公司进煤以汽运为主,原则每天进煤10车以下一车一样,10-25车的两车一个混合样,25车以上的如果煤炭质量比较稳定可以三车一个混合样,但最多不能超过三车,如果煤炭质量异常的必须一车一样。 四、取样流程 煤炭卸车时,财务部人员、监督人员、生产部煤炭取样人员共同到场三方确认后,生产部煤炭取样人员先对煤炭质量进行目测,观其煤质、干湿程度是否均匀。若无异常开始采样,每堆煤验收对角线法分前、中、后及两侧不低于四个点任意取样(由生产部取样人员取两个样点,监督人员取两个样点。)另外必须用铲车推开取一个中间样。每个点大于在离表层0.1m以下取样1-2㎏,共取样约8kg组成一个混合样,然后由生产部取样人员采用四分法制取一个标准样(至少2kg)。 五、样品管理 1、分样:生产部取样人员将每一个样品一分为二分成两份样品,将取样信息在标签上填写完整后分别放入取样袋内,在30秒钟内贴上标签,并用胶布紧紧捆扎好之后,由取样人员在30分钟内送至化验室。两份样品其中一份用于检验,另一份在供应商签字后存放在化验室的样品柜内,双锁管理,由监督人员和化验室各持一套钥匙,保留三天,作为仲裁分析样。 2、样品编码管理:样品编码应无时间和顺序及其它可辨认规律。分样结束,供应商离开后,监督人员方可对所取检验煤样进行随机编号,监督人员另行记录编号对应的到货信息,编号不得有任何可识别供应商的信息,编号时供应商不得进入化验室,所编号码不得告知供应商,所取样品要及时扎紧袋口确保密封。 六、异常情况处理 当天卸货过程中,取样人员、监督人员须对装车质量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换矿、夹带、分层装、水分或矸石严重超标等异常情况,若有异常应立即停止验收并及时向企管部领导汇报,按照《煤炭采购年度框架合同》约定处理。

燃煤采制样方法

燃 制度 第一节 燃煤采样 总则 燃煤采样的目的,就是要采集到有代表性的煤样。技术要求:一是采样精密度符合有关标准;二是所采样品不允许存在系统误差。因此,采样操作必须符合下述四项技术要点: (1) 要有足够的子样数; (2) 每个子样要有一定的量; (3) 采样点要正确定位; (4) 要采用适当的工具或机械。 具体操作步骤与要求 1.采样单元 (1) 电力用煤按品种,一般以(1000±100)t 作为一个采样单元。 (2) 运量不足1000t ,可以实际运量作为一个采样单元。 (3)运量超过1000t ,最大不超过3000t (±300t )划分为一个采样单元。 2.子样数目 (1) 对于1000t 原煤船,应采的子样数目: (2) 煤量超过1000t 原煤船的子样数目,则按式(1)计算。 N=n 1000 m ......................(1) 式中 N —实际应采的子样数,个; m--实际被采样煤量; n--1000t 煤船应采的对应子样数,个。 (3) 煤量少于1000t 时,子样数目根据表1的规定数目按比例递减,但最少不 能少于表1规定的1/2。 3.子样质量 每个子样的最少质量按煤的最大粒度确定。在我国标准中,不同粒度的煤,其子样量按式(2)决定。 m=0.04D .........................(2)

式中:m :子样质量,kg D :煤的最大粒度,mm 所谓煤的最大粒度,是指在筛分试验中,筛上物产率最接近5%的那个筛子的孔径。不能误认为煤中最大块煤的直径就是最大粒度。 4.采样点的位置 采样点的位置,其总的原则是,它应该均匀分布于被采的全部煤量中,按照电力行业标准DL/T569—1995《船舶运输煤样的采取方法》执行。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船舶装煤量大都在1000t 以下,可分为船舶煤采样和输煤带采样。 具体操作如下: 船舶煤采样:根据船舶的面积大小划分成若干方形或矩形格,在格中设采样点, 并要下挖0.4m 以下。 输煤带采样:采样点应均匀分布在全煤流中,按时间基或质量基采集子样。 在移动煤流中,采样的时间与质量间隔按式(3)以及式(4)计算: T≤ Gn Q 60 ........................(3) m ≤n Q ..........................(4) 式中 T —子样的时间间隔,min ; Q—采样单元煤量,t ; G —煤的流量,t/h ; n —子样数; m —子样质量间隔,t 。 5.采样工具 人工采样,根据标准GB475—1996规定,船舶上采样用尖头铲, 铲宽250mm,深300mm ;输煤带采样用平头铲, 铲宽250mm,深300mm 。

煤的采样和制样

煤的采样和制样 1、煤样:为确定煤的某些特性按规定方法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试样。 2、采样:按规定方法采取有代表性煤样的过程。 3、采样单元:从一批煤中采取一个总样的煤量。一批煤可以是一个或多个采样单元。 4、批:需要进行整体性质测定的一个独立煤量。 5、子样:采样器具操作一次或截取一次煤流全断面所采取的一份样。 6、总样:从一个采样单元取出的全部子样合并成的煤样。 7、分样:一个能代表整个采样单元的一部分试样,供制备试验室样或测试样。 8、随机采样:在采取子样时,对采样的部位或时间均不加任何人为的意志,能使任何部位的煤都有机会采出。 9、系统采样:按相同的时间、空间或质量的间隔采取子样,但第一个子样在第一个间隔内随机采取,其余的子样按选定的间隔采取。 10、多份采样:从一个采样单元取出若干子样依次轮流放入各容器中。每个容器中的煤样构成一份质量接近的煤样,每份煤样能代表整个采样单元的煤质。 11、煤层煤样:按规定在采掘工作面、探巷或坑道中从一个煤层采取的煤样。 12、分层煤样:按规定从煤和夹矸的每一自然分层中分别采取的试样。 13、可采煤样:按采煤规定的厚度应采取的全部试样(包括煤分层和夹矸层)。 14、生产煤样: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在一个整班的采煤过程中采出的,能代表生产煤层煤的物理、化学和工艺特性的煤样。 15、商品煤样:代表商品煤平均性质的煤样。 16、浮煤样:经一定密度的重液分选,浮在上部的煤样。 17、沉煤样:经一定密度的重液分选,沉在下部的煤样。 18、试样室煤样:由总样或分样缩制的送往试验室供进一步制备的煤样。 19、一般分析煤样(又称空气干燥煤样):将煤样按规定缩制到粒度小于0.2mm,并与周围空气湿度达到平衡,可用于进行大部分物理和化学特性测定的煤样。 20、标准煤样:具有高度均匀性、良好稳定性和准确量值的煤样。 21、煤样制备:使煤样达到试验所要求的状态的过程,包括煤样的破碎、筛分、混合、缩分和空气干燥。 22、煤样破碎:在制样过程中用机械或人工方法减少煤样粒度的过程。 23、煤样混合:把煤样混合均匀的过程。 24、煤样缩分:在煤样制备中,将试样分成具有代表性的几部分,一份或多份留下来的过程。 25、堆锥四分法:把煤样从顶端均匀分布,堆成一个圆锥体,再压成厚度均匀的圆饼,并分成四个相等的扇形,取其中相对的扇形部分作为煤样的缩分方法。 26、二分器:由一列平行而交替的宽度相等的斜槽所组成的用于缩分煤样的工具。

煤炭取样合样制样工作标准

煤炭取样合样制样工作 标准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煤炭取样、合样、制样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入厂煤取样、合样、制样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取样规则 1、入厂煤样是购进煤炭某一车的代表煤样,煤样化验结果,作为煤质验收和结算的依据(合同规定发热量区间的,分段核算)。 2、入厂煤样的采集由煤场取样员在煤质表面验收人员监督下进行,对车顶、挡板处(打开挡板后)、卸车过程、卸车完成,并用铲车将煤堆推开或打堆后分步全过程进行表面验收;取样要从上述各环节点上进行,可全过程各点都取,也可部分部位取,一般不固定取样方式。 3、入厂煤样的采集应根据煤质监督员所要求的取样方式进行,采样时不应将该采的煤块、矸石和其他杂质漏掉或舍弃。 4、应用标准的采样工具,入厂煤样采用人工尖铲采样。尖铲宽度约为 250mm,长度约为300mm。 5、取样人员严格按规定随机取样,不得受任何外界因素干扰,所取煤样必须立即封装送存样室,不得随意延时存放,更不允许随便存放或过夜移送。 6、无论车辆大小,均按每车一个单位取样,每一个采样桶为一车的代表煤样;50吨以上10个点取样,50吨以下6个点取样,取样时要均匀取样,煤堆上、中、下都要取到(下部需距地面0.5米处)。 7、采取的子样量每个不小于1KG。

8、采样操作方法:先将取样点用铁铲拍实,除去0.2m表层煤,然后采样,具体为先铲除两层表层煤,第三铲为样煤。 9、全水分煤样的采取:正常情况下,全水分煤样不单独采取,入厂煤水分眼观高于8%时,必须单独采取全水分煤样。 入厂煤炭取样管理由生技部煤质监督负责人负责,由取样员具体实施,入厂煤取样方式有以下几种: 二、取样方式: (一)卸车前取样法。 1、取样方法:卸车前取样,煤车打开挡板门后,随即进行取样,每处挡板门处作为一处取样点,可采煤车或地面煤堆为煤样。 2、注意事项:1)取样时要注意安全,防止煤车煤炭突然塌落砸伤或被移动的挡板门碰伤;2)当洒落地面的煤碳厚度小于50cm时不适合进行煤样采集,可采煤车煤炭为煤样;3)采样时煤车两侧都要采集,不能有遗漏。 (二)卸车中取样法。即分段式取样法,即按照煤车前、中、后三段分别进行取样。 1、取样方法:可随机取煤车一段作为煤样,卸车后对煤堆进行取样,取样时以煤堆顶为中心,平分6份取煤堆中间煤炭为煤样。 2、注意事项:1)由铲车首先将需要取样的煤段铲开,在取完样后方可继续卸车;2)取样煤段的选择随机进行;3)取样点应均匀。 以上两种取样方式一般作辅助取样方式使用。 (三)卸车后取样法。卸车后取样分为平均取样法和平顶取样法。 1、平均取样法:

煤、岩试样采样要求

煤、岩试样采样要求 1.采样目的 测试煤层及其围岩层的物理力学性能并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2.采样基本要求 为了保证试验结果具有代表性,应分2个地方采取每一个煤层及围岩的煤、岩样各一份。 2.1煤层取样 根据煤层厚度分层取样,煤厚3.0m以下,采一组煤样;5.0以下,采两组煤样,一组靠近煤层顶板取样;另一组靠近煤层底板取样。煤层厚度大于5.0m,应分上、中、下采取三组煤样;如煤厚大于10m,可根据煤厚度,分更多层次采取煤样或用钻机采取煤样。 2.2 岩样取样 1)在煤层顶板30m以内的岩层中,分别取不同岩性,单层厚度大于2m的各分岩层为1组采取岩样。 2)煤层直接底板厚度大于2.0m采取一组底板岩样;底板厚度小于1.0m,采取两组不同岩性底板岩样。 3)如煤层中有夹矸层,采取夹矸作为一组岩样。 4)岩样每组4块,煤样每组7块。所采的岩块与煤块的规格大体为长×宽×高=25cm×25cm×20cm的六面体,其高度方位应垂直煤、岩层的层理面。所采集的岩(煤)样不得有明显裂隙。 5)如煤体强度较低、解理和裂隙发育或为软岩采不出上述大块煤、岩样,可采取较小煤、岩块,其最小尺寸不得小于(长×宽×高

=)15cm×15cm×15cm的六面体。 3.采样方法 3.1 巷道采样 可在新掘出的穿层巷道或石门中用煤电钻或风镐采样;如在老巷道应在松动圈以外,采用掘窝或用钻机采集煤、岩样。 3.2 单一中厚煤层取样 在单一中厚煤层中可回采、或综掘工作面选采取新冒落、没有裂隙并其清楚层位的煤、岩块作为试件, 3.3 钻机采样 1)当用地质钻机采取煤、岩芯作为试样时,至少打两个钻孔,取两组岩芯;钻取的煤、岩芯直径不得小于70mm;钻机应垂直岩层层理钻取岩芯。 2)钻机采取岩芯深度,应根据煤层综合柱状图,在煤层顶板30m 以内的岩层中,分别钻取不同岩性,单层厚度大于2m的各分岩层的岩样。 3.4 弯曲强度试件取样 在做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试验中需测试该岩层弯曲强度,要求试件长轴平行岩层层面,最好采取岩块做试件;如用钻机,应平行岩层层面钻取岩芯,岩芯直径大于50mm。 4.采样记录与编号 4.1 采样记录 采样时设专人做岩(煤)样描述记录与编号工作。描述采样点的岩

煤堆上的取样方法

煤堆上的取样方法 煤是一种性质十分复杂的固体可燃物,由于形成的原始物质和沉积环境的不同,煤的性质和成分也各不相同。为了深入研究煤的组成结构,以便全面了解煤的本性和煤质变化规律;为了测定煤炭加工产品的成分和性质,适应煤炭生产和加工利用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快速和在线分析,达到迅速而准确地控制煤炭加工产品的品质,必须进行煤质分析和煤炭产品的测试,以便合理、高效地利用煤炭。 在煤堆上采取煤样是比较困难的。由于煤堆表层的煤受到氧化和风化,以及受空气中湿度的影响,致使煤堆内层煤的水分和氧化程度都与表层不同。放置时间长久的煤堆,在表层煤中也有增加外来矿物质的可能,从而使灰分产率增高。再由于受离析作用的影响,归堆时大块煤和矸石聚集在表层和堆底部,细碎的聚集在上层和堆中心,更加大了煤堆中煤质的不均匀性。另外,由于煤场堆中的煤总是边出库边入库,每次入库的煤,灰分都不尽相周。这就会造成堆垛中煤的灰分不一致性。那么怎么样保证被采取的煤样有足够的代表性呢? 应该在采样点上,先除去0.1米的表层煤,然后边挖边采。一般的煤场储存场地都不很宽裕,接卸时不可能分矿、分级立垛保管。久面久之,煤堆中的煤质越发复杂了。欲使煤样尽量代表整个煤堆的总体面貌,就需要大面积的,均匀的确定若干子样部位。确定子样部位的方法就是下面所要介绍的从煤堆上采取煤样的方法。 1、煤堆上的取样方法无论对形状规则或不规则的煤堆,在采取煤样时,都要选择一个面为采取面。从离堆底0.5米处开始划线。往上每隔1米划一条横线,从采取面的一侧向另一侧每隔1米划一条纵线,这样就会在整个采取面上形成若干横线和纵线的交叉点。就在这若干个交叉点中选择出子样的采取点。选择的方法是:凡奇数横线与奇数纵线的交叉点,偶数横线与偶数纵线的交叉点,均为子样采取点。把选择出来的子样采取点连接起来看,好象是重叠着的若干个梅花花瓣。因此,把这样的采样方法叫做梅花采样法。 2、采取量挖坑深度为0.4米,煤堆表面的煤不宜采作子样。因为堆表面的煤在空气中经受了不同程度的氧化后,性质也逐渐变化。每个子样的质量不低于2公斤。取样铲的使用角度与煤堆表面呈垂直状。遇到矸石、大块、黄铁矿时不可以随意舍弃。

煤的采样制样文档

第一章样品采取方法 第一节煤样采取方法 一总则 本规程规定了从运输机的煤流中,火车、汽车等运输工具和煤堆上采取煤样的步骤,并按煤种,以100t/批作为分析单位。 二采样工具 1 采样铲:用以从煤流中和静止煤中采样。铲的长和宽均应不小于被采煤样最大粒度的2.5~3倍,对最大粒度不大于150mm的煤可用长×宽约300mm ×250mm的铲。 2 接斗:用以在落煤流处接取子样。斗的开口尺寸至少应为被采煤样最大粒度的2.5~3倍,容量应能容纳输送机最大运量时煤流全断面的全部煤量。 三子样数目 1 1000t煤应采取的最少子样数目规定见表1—1 表1—1 1000t煤最少子样数目 2 煤量超过1000t时,子样数目由实际发运量的多少,根据下式计算: m1 m=n 1000 式中:m—实际应采取子样数目,个; n—表1所规定的子样数目,个; m1—实际发运量,t 。 3 煤量少于1000t时,子样数目根据表1—1规定的数目递减,但最少不能少于表1—2规定的数目。 表1—2 煤量少于1000t的最少子样数

四 子样质量 每个子样的最小质量按表1—3确定 表1—3 子样最小质量 五 样品采取 1 煤流中取样:可根据煤的流量大小,以一次或分两到三次,横截煤流的断面采取一个子样。分两次或三次采样时,按左右或左、中、右的顺序进行,采样的部位不得交错重复。 在横截皮带运输机的煤流采样时,采样器必须紧贴皮带,不允许悬空铲取。 2 火车顶部采样 2.1 采取子样的数目、质量按第三、四规定确定,300t 到一列火车装载的煤量,应采取子样的数目,根据煤炭品种确定。对于炼焦用精煤,其它洗煤(包括中煤)和粒度大于100mm 的块煤。不论车皮容量大小,按图1-1(a )所示,沿斜线方向,在1、2、3、4、5位置上按五点循环采取一个子样;对于原煤,筛选煤不轮车皮容量大小,均按图1-1(b )所示,沿斜线方向采取三个子样,斜线的始末两点应位于距车角1m 处,其余各点须均匀地布置在剩余的斜线上,各车的斜线方向应一致。 2.2 在矿山(或洗煤厂)取样时,应在装车后立即采取;在用户,可挖坑至0.4m 以下采取,取样前,应将滚落在坑底的煤块和矸石清理干净。

GBT_19494.1-2004煤炭机械化采样 第1部分采样方法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1部分:采样方法 GB/T 19494.1-2004 1 范围 GB/T 19494的本部分规定了煤炭机械化采样的术语和定义、采样的一般原则和精密度、采样方案的建立、移动煤流采样方法、静止煤采样方法、煤样的包装和标识以及采样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494的本部分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483煤炭分析试验方法一般规定 GB/T 3715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GB/T 3715—1996,eqvISO 1213-2:1992) GB/T 19494.2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2部分:煤样的制备(GB/T 19494.2—2004,ISO 13909-1: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Part 1:General introduction,ISO 13909-4: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Part4:Coal Preparation of test samples,NEQ) GB/T 19494.3 煤炭机械化采样第3部分:精密度测定和偏倚试验(GB/T 19494.3—2004,ISO 13909-7: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 Part 7:Methods for determining the preci-sion of sampling,sample preparation and testing,ISO 13909.8:2001 Hard coal and coke-Mechanical sampling-Part8:Methods of testing for bias,NEQ)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15规定的定义和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煤样coal sample 为确定某些特性而从煤中采取的具有代表性的一部分煤。 3.2 试验煤样test sample of coal 为满足某一特殊试验要求而制备的煤样。 3.3 共用煤样common sample of coal 为进行多个试验而采取的煤样。

煤样取样规程

商品煤样人工采样操作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煤样人工采样的一般原则和采样方法。 本标准引用GB/T475-2008商品煤样人工采样方法,适用于褐煤、烟煤和无烟煤。 2. 采样的一般原则 煤炭采样的目的,是被采样批煤的每一个颗粒都有相等的机率被采入试样中,且获得一个其试验结果能代表整批被采样批煤的试验煤样。采样的基本过程,是首先从分布于整批煤的许多点收集一份煤样,即初级子样,然后将各初级子样直接合并成一个总样,最后将此总样经过一系列制样程序制成所要求数目和类型的试验煤样。 3. 采样方法 3.1 煤堆上的采样 无论对形状规则或不规则的煤堆,在采取煤样时,都要选择一个面为采取面。从离堆底0.5m处开始划线,往上每隔1m划一条横线,从采取面的一侧向另一侧每隔1m划一条纵线,这样就会在整个采取面上形成若干横线和纵线的交叉点,以奇数横线与奇数纵线的交叉点和偶数横线与偶数纵线的交叉点为子样采取点,在每一个子样采取点上用取样铲在垂直于煤堆采取面0.4m~0.5m处进行挖坑取样,若遇到矸石或大块时不可以随意舍弃,但应将滚落在坑底的煤块和矸石清除干净,每个子样质量不低于2Kg,然后再将各子样合并成一个总样,混合均匀后取2 Kg煤样作为该批煤的试验煤样。 3.2 火车和汽车顶部煤的采样 在火车和汽车顶部采样时,每车煤样不论车皮容量大小至少取5个子样,5个子样布置在车皮对角线上,1、5子样距车角0.5m,其余3个子样等距离分布在1、5之间,在每一个子样采取点上用取样铲在垂直于车厢0.4m~0.5m处进行挖坑取样,若遇到矸石或大块时不可以随意舍弃,但应将滚落在坑底的煤块和矸石清除干净,每个子样质量不低于2Kg,然后再将各子样合并成一个总样,混合均匀后取2 Kg煤样作为该车煤的试验煤样。 3.3 煤流中采样 在火车或汽车卸煤于煤流下落点采样时,可根据煤的流量,选择3~5个不同的位置以一次或分2次到3次用取样铲采样,铲子只能在煤流中穿过1次(即只能在进入或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制备方法

一、无烟煤、烟煤、煤矸石的区别 无烟煤,俗称白煤。是煤化程度最大的煤。无烟煤固定碳含量高,挥发分含量低,在10%以下,密度大,燃点高,不易着火;但发热量高,刚燃烧时上火慢,火上来后比较大,火力强,火焰短,冒烟少,有粉状和小块状两种,呈黑色有金属光泽而发亮。杂质少,质地紧密,固定碳含量高。燃烧时间长,粘结性弱,燃烧时不易结渣。 烟煤由褐煤经变质作用转变而成的煤种。煤化程度高于褐煤而低于无烟煤。包括长焰煤、气煤、肥煤、焦煤、瘦煤、贫煤等。一般为粒状、小块状,也有粉状的,多呈灰黑至黑色,具沥青光泽至金刚光泽,通常有条带状结构,质地细致,燃点不太高,较易点燃;含碳量与发热量较高,燃烧时上火快,火焰长,有大量黑烟,燃烧时间较长;大多数烟煤有粘性,燃烧时易结渣。挥发分为10%~40%,一般随煤化程度增高而降低。 煤矸石是采煤过程和洗煤过程中排放的固体废物,是一种在成煤过程中与煤层伴生的一种含碳量较低、比煤坚硬的黑灰色岩石。包括巷道掘进过程中的掘进矸石、采掘过程中从顶板、底板及夹层里采出的矸石以及洗煤过程中挑出的洗矸石 工业分析 通过工业分析可大致了解煤的性质,又称技术分析,是指煤的水分、挥发分、灰分的测定以及固定碳的计算。 水分可分为外在水分、内在水分以及与煤中矿物质结合的结晶水、化合水。外在水分为煤炭在开采、运输、储存及洗选过程中,附着在煤颗粒表面和大毛细孔中的水分。 内在水分为吸附或凝聚在煤颗粒内部的毛细孔中的水分,温度超过100℃时可将煤中内在水分完全蒸发出来。 灰分是指煤完全燃烧后残留的残渣量。灰分来自煤的矿物质。挥发分是指煤中有机质可挥发的热分解产物。 挥发分随煤化程度增高而降低,可用于初步估测煤种。 固定碳是指煤中有机质经隔绝空气加热分解的残余物,固定碳随变质程度的加深而增高,可作为鉴定煤变质程度的指标。

见证取样规章制度及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根据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按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规定,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见证人员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见证人员证书》后持证上岗。 见证取样的范围:建设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构配件)及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连接)试件等应取样检测,取样应在见证人员旁站下进行,取样数量及方法应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抽取。 见证取样送样程序: 每项工程的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员,由该工程的建设单位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的建设或监理人员1~2名担任,并持有有效的《见证人员证书》。 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员授权证书》。授权证书应写明本受监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持证号。 施工企业每项工程的取样人员不少于2名,须持证上岗。施工企业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活动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企业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检测任务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员

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测委托单上签名、盖章。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原材料、构配件检测取样要求、数量及方法 一.钢筋混凝土、砂浆用材料 1.1水泥 1.1.1检测参数: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比表面积、胶砂强度、胶砂流动度。 1.1.2水泥的交货与验收: (1)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 (2)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1.1.3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等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2)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混合均匀,组成一组样品,密封。数量不少于12㎏。 1.2钢筋 1.2.1检测参数: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和断裂总伸长率、弯曲及反复弯曲、钢筋网片抗剪强度、钢筋重量偏差。 1.2.2取样频率、样品规格、数量及要求: (1)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同一厂家、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规格、同一进场时间,60t为一批,抽取一组试件。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每组试件取样方法:任选五根钢筋分别截取重量偏差5根(其中拉伸2根),长度500-550㎜,试件切口应平滑且与长度方向垂直;弯曲2根,长度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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