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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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仅能够起到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作用,还可以有效地避免和减少因行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犯罪而对国家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原院长郭生贵贪污、受贿案,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受贿案,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

质组织、巨额财产不明罪等案件令人咋舌,发人深省。今天,我把学习《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腐败案例剖析》司法部分的学习心得从两个方面向各位领导同事汇报

一下。

一、职务犯罪中的具体法律问题

职务犯罪不是一个法定的罪名,而是指的具有一定职务身份的人故意或过失实施的与其职务具有必然联系的、触犯刑律应受刑法惩罚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总称。

职务犯罪可以分为三大类共53 种犯罪, 1、贪污

受贿类, 12 种;2、渎职类, 34 种;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类, 7 种。由于涉及罪名众多就不一一介绍,仅其中的一个基本问题和四个重点罪名做个简单的介绍

身份问题。职务犯罪始终与身份相关,因此身份问题是职务犯罪中的基础问题,甚至是核心问题。在

我们处理的一起受贿案件中,被告人受贿 700 余万元,若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则构成受贿罪,可能判处无

期判刑、甚至死刑;若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则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只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看来有身份和没身份,真是天壤之别,甚至是生死之别。

顺便提一下身份犯的量刑问题

从法律规定来看有身份犯罪一般比无身份犯罪刑罚更重,而且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职务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

从司法实践来看职务犯罪往往比非职务犯罪处的更轻,如盗窃个电瓶车,价值 XX元,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贪污 XX元钱,根本不追究刑事责任。另据调查,职务犯罪适用缓刑的比率也相当的高。当然,一些明显上刻度的案件要想从轻、减轻确实是很难的。

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之间的背离说明两个问题

职务犯罪人员的社会活动能力确实很强,司法一定程

度被扭曲;传统的“刑不上大夫”的观念影响仍然很

重。

身份问题的法律规定较为复杂

《刑法》 93 条规定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发布了 1 个法律解释,两高专门对此发布了 7 个司法解释,具体来解释什么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大致可以分为以下 4 类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俗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这

是最纯正的国家工作人员,也是最好辨认的国家工作

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般的国有企业的负责人也算做此类。

在国有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职

责的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会计、出纳等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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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资产负有监管义务的人员应视为从事公务的人员。

其他一般性劳务人员、技术工作人员不视为从事公务

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委派

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所渭委派,即委任、派遣,其形式多种多样,如

任命、指派、提名、批准等。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认定。人

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陪审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组长;党委、政府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合同工、临时工等。

法律规定本身确实有些复杂,具体运用中尤其是涉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身份认定问题上就更加难就更复杂了一是企业的身份认定;二是人员的身份认定。首先,企业是否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概念发生前后的变化。

如中国电信 XX 年就是香港和纽约两地同时挂牌上市了,中国电信集团占股约为 70%,有大量的外国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了,但仍属于国有企业。

目前认定是否属于国有企业坚持的是两个标准

国家控股或国家主导。

其次,人员身份问题

先在国家机关工作,后又进入企业;

如某信用社中的办事处副主任,以前是在人民银行工作、又到银监局,再跳到信用社工作,这类情形很多。各商业银行的副行长,基本上都是从人民银行或银监局这些机构跳出去的。四川移动李华先也是在邮电局工作,邮电局当时也是国家机关。他们的身份如何认定?

考虑因素辞职又应聘,还是委派、推荐、提名等因素?前后身份不一样,不同时期的行为性质也不一样。

有的虽是办理的辞职手续,但却仍保留国家工作人员身份;

如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下海办理离职手续时,领导表示关照,特别在离职手续上注明“保留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如果他下海混不下去了,欢迎他随时回来。留条后路,如果他犯有什么事,这个“保留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可能帮不了他反而害了他。

是否受国有公司企业委派;

委派包括直接任命、派遣,也包括推荐、提名、任命、批准等多种形式。中国特色组织上提名、推荐、批准等手续往往对事任免具有实质性的决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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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事后备案,不视为委派。如商业银行的负责人在银监局的备案、上市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在证监会的备案不能视为委派关系。

贪污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刑法》第 382 条第 2 款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

处。

《刑法》第 383 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10 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5 万元以上不满 10 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并处没收财产。

5000 千元以上不满 5 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徒刑。

法律缺陷小额量化,大额反而不量化。10 万元

与 1 个亿已经没有实质性差别,因此有贪污受贿几百万就杀头的,也有贪污上亿只判有期徒刑的。受贿罪也存在同样的法律缺陷。

受贿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刑法》第 385 条国家

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刑法》第 386 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注意几个问题

1、犯罪金额与刑罚处罚上,受贿罪与贪污罪一致。

2、受贿不以是否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为条件。

3、行贿罪必需是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前提,会出

现收钱的人构成了受贿罪,而给钱的人却不构成行贿

罪的。

4、索贿不单独构成犯罪,但要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罪的相关法律问题。《刑法》第 384 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

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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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

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

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注意几个问题

1、构成犯罪的三种情形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数额较大,进行非法活动。

2、什么叫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情节严重?

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未还, 2

万即数额较大, 15 万为数额巨大;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5000 元即应追究刑事

责任, 5 万以上就是情节严重;救灾、抚贫款以 5000

元为追究责任的起点。

3、注意一个误区

挪去抄股、抄房、搞经营活动,构成挪用没有疑

义。需特别注意即使经领导批准,个别人员打《借

条》,明确表示借了要还的,也确实还款了,仍可能

构成挪用公款罪。

这是国有企业与私人企业的重要差别,在私人企业这也许完全不算回事。巨额财产不明罪的相关法律问题。

《刑法》第 395

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

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不能说

明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本条罪名极具中国特色,与世界主流国家的基本

做法不一致,与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也不相符。但却

在被进一步加强, 97 年制订刑法时,最高刑就 5 年;

XX年的《刑法修正案七》才将最高刑由 5 年,上升到

年的。

与世界主流不一致很少哪个国家有这条罪名,

尤其是法治发达国家;《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人权问题的协议》任何人不得强

迫自证其罪。

与刑法基本原则不致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只

有当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时,才能成立犯罪;而不能

强迫被告人自己证明自己无罪,否则视为有罪。朴素的正义观当领导的这么多钱,不是贪来的,那是哪来的?说不清就是有罪。所以,巨额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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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不明罪,能受到人民大众的欢迎和接受。

理性会认为如果一个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即为有罪的话,那将是极其恐惧的地狱生活。

二、如何预防渎职犯罪

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部门共同参与,而且需要通过法律的、机制的、体制的教育等多种手段和途径进行综合治理。单靠打击是不够的,必须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我们认为要克服一个认识,做到一个具有,五个坚持。克服一个认识是不贪污不受贿就不能犯罪的模糊认识。在工作中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也能导致犯罪。一个具有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避免在工作中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而犯罪。五个坚持一要坚持职业道德教育,“物必自腐后生虫”,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于执法人员本身价值观念的质变。一个执法人员要想实施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任何看似严密的监督机制和严惩措施都是苍白无力的。

因此,每个单位都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

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人的自律意

识。自律是最好的自我防腐剂,也是预防渎职犯罪的

根本措施,每个执法人员要严于律已,清心寡欲,树

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

之,切不可轻小节,而忘乎所以,所谓小洞不堵,大

洞受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每个人犯罪都是从少

到多,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每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中,都要正确使用自已手中

的权力,不越权、不失职,树立爱民意识,全心全意

为服务对象服务,做依法行政的楷模。二要坚持法规

学习,要坚持所执行法律、法规及相邻法规的学习,

熟悉本行业务,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行政

执法能力。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三要坚持制

度监督。教育不是万能的,每个单位、每个行业都有

自己的管理特点和规律,要针对本单位或本行业的特

点、分析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执法

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减少漏洞,在健全制度

的基础上,健全监督机制,并抓好落实。四要坚持执

法公开。执法标准、程序要公开化。每个单位执法权

力都有自己的程序、特点和规律,外部力量很难介入,

执法权力运作的封闭性使人民群众很难监督。无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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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明发生职务犯罪最重的原因就是对权力约束不力,行使权力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权力失去制约越大,发生职务犯罪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执法部门要将执法标准、程序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监督、防止执法人员权力滥用及失职。五要坚持联系制度。要与有关部门建立联系制度,请司法部门给予授课,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使工作人员知道该什么不该做什么,与有关部门及当事人建立联系制度,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只有通过上述措施,才能增强执法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减少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动因,在主观上和客观上形成自律机制,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才能促进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增强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胜利进行。

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发言提纲

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发言提纲 近年来,我们审计部门主要是结合加强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协同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注重抓早抓小,强化苗头预警,督促整改纠正,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在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工作中的作用。主要做了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推进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县委组织部长或纪委书记亲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实现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层关注和调度。坚持做到离岗离任领导干部100%进行经济责任审计,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党政领导干部同步审计,前移审计督查关口。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程序和内容,坚持做到在经济责任审计“两办”规定范围内的全面审计和审深审透,不仅要审计经济指标完成和经济运行情况,还要注重审计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工作责任执行落实情况;注重发现和移交违法违规问题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 二是不断推进强化部门单位和乡镇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审计。坚持做到部门单位和乡镇财务收支和预算执行审计“三年一轮审”,紧盯关系民生的教育、医疗、住房、养老、文化、移民扶贫、救济救灾等领域的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查错纠偏;紧盯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规定的贯彻执行,重点组织对“三公经费”管控、职务消费的经常性审计督查;紧盯部门单位和乡镇的预算及其执行落实情况,促进提高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

力。通过推进强化上述各项审计监督措施,促进尽可能和尽早发现纠正部门单位和乡镇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二、对有关单位共同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建议 建设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审计机关进一步加强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沟通交流,特别恳请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我们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因为当前就我县审计机关的现状来讲,人员紧缺、队伍老化、审计手段滞后的问题十分突出,尤其在发现、移交职务犯罪线索方面能力不足,急需给予指导提高。

警示教育篇发言稿

警示教育篇发言稿 警示教育是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治和预防腐和败体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警示教育篇发言稿,仅供参考。 警示教育篇发言稿(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一天的时间,组织全镇各基层单位党政正职及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到这里上一堂活生生的警示教育课,虽然平时开展的教育活动较多,但我们十二圩办事处单独组织这样的活动还是第一次。体现了镇党委对这一活动的重视。上午大家参观了预防职务犯罪展览,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听取了预防职务犯罪讲座,我想大家一定感触很深。下面,我对大家简要提两点希望,供同志们参考。 一、要认清警示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重要举措。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前提,是推进经济和社会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选举的党的新一届领导,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提出了明确要求。省、扬州各级党政部门对认真贯彻中央的精神也提出了相关具体规定。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领导干部自律教育,增强各级领

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一项重要措施。 2、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加强干部教育的有效形式。警示教育具有生动、鲜活的特点,上午我们参观了预防职务犯罪展览,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听取了预防职务犯罪讲座,听了犯人的现身说法,我想大家一定感触很多,联想很多。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些犯人过去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都有一个相对舒适的工作环境,都有一个较能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经过组织培养和自身努力都成了一个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现在他们丢了工作,毁了家庭,失去了自由,成了阶下囚。这些生动、鲜活的教育形式,会给我们留下终身的印象,这种教育效果是一般的说教无法达到的。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的重要措施。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大批优秀干部,而培养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既需要干部本人的不懈努力,更需要各级组织的长期培养和教育。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这是党委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的一项重要工作,目的是希望每个干部都能在人生的旅途中一帆风顺,事业有成。因此,希望大家明白党工委的良苦用心,备加珍惜各自的职务和岗位,明明白白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做出一流业绩,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 二、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预防与警示 (1) 一、职务犯罪内涵与外延 (2) 二、身份认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2) (一) 国家工作人员 (2) (二) 非国家工作人员 (3) (三) 国有企业 (3) (四) 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在量刑上的区别 (4)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罪名概述 (5) (一) 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 (5) (二) 滥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8) (三) 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实施的犯罪 (8) 四、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基本情况 (8) (一) 总体案发率高,年均案件数量较为平稳 (8) (二) 贪污贿赂犯罪高发,中央企业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市属国企挪用公款 犯罪突出 (9) (三) 犯罪主体以中年男性为主,职级学历较高 (9) (四) 共同犯罪引发的窝串案现象突出 (10) (五) 发案环节分散,重点问题突出 (10) 五、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发案环节及表现 (11) (一) 财务管理 (11) (二) 物资采购与保管 (19) (三) 工程建设 (23) (四) 经营销售 (27) (五) 人事与薪酬管理 (29) (六) 技术与服务 (30) (七) 投资与融资 (31) (八) 企业改制 (32) 六、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发原因分析 (34) (一) 部分国企工作人员心理失衡,成为引发职务犯罪的根本诱因 (34) (二) 内控管理制度缺位及无法得到有效落实,成为诱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 的重要原因 (34) (三) 内外监督失力,成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 (35) (四) 国有企业的行业特质,成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高发的客观原因 (36) 七、防范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36) (一)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国企管理层次和水平 (36) (二) 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度 (37) (三)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37) (四) 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8)

在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在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在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部大会上的说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利用一上午的时刻,召集公司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近200人,郑重召开“公司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干部大会”,今天的会议是分两步召开的,首先是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听取了警示基地劳改人员的忏悔,在这个地方我们又请来了**市检察院的同志,做对于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报告。我们都深有感触,深受教育,感悟很深。劳改人员的切身悔悟和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的报告,应当引起我们全体领导干部的深刻反思,应引起我们心灵的震憾。公司算是想经过如此一种新的教育形式,拉开我们“廉政教育宣传月”的序幕。几年来,公司经过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和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自去年开展的“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和今年开展的以“提升干部执行力”为要紧内容的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经过精选典型案例文章予以学习,进行警示教育,使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拒腐防变意识有了一定的增强。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一些腐败现象和职务犯罪苗头就在我们周围,甚至有一些现象是我们司空见惯的,我们差不多别以为然了,有时是麻木的,甚至认为是正常的了,这是特别可怕的。公司系统内,包括**公司近年来也发生过几起特别严峻的职务犯罪,如今反思起来,这几起职务犯罪在发生之前应该说是有迹象、有一定的可疑之处,群众有议论,有的从行为上有表象。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要紧目的,贯彻国公司《对于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决定》,经过参观廉政建设警示基地和听取检察院警示教育的报告,经过对当前形势的分析,解决大伙儿对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咨询题,使大伙儿对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有更深的理解,从而自觉地投身到廉洁自律、防范职务犯罪上来,为营造公司良好的进展环境,构建和谐企业做出贡献。下面,结合此次会议,我说三点意见。一、当前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形势。加强廉政建设的要紧目的算是反腐倡廉、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腐败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腐蚀、破坏现存社会关系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钞票交易;而职务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要紧表现为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腐败和职务犯罪是依法治国的一具重要阻碍和突出咨询题。国家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差不多把惩治腐败行为和打击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也相侦破了一批高职务、大数额、大妨碍的大案要案,如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典型的腐败案、职务犯罪案。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与国际社会的全面接轨,腐败行为和职务犯罪更加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而作为国民经济基础设施的供电企业,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我们同样重要。腐败和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后果十分严峻,由于腐败和职务犯罪多是具有一定权力或在一些重要岗位上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的权力,能直接地、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所以比较容易得逞,这更会助长犯罪行为,从而实施更大的犯罪,造成更大的损失。另外,腐败和职务犯罪更大的危害在于对人精神上的危害和对社会的腐蚀,由于职务犯罪多表现为权钞票交易、权色交易,极易使人们对权力的认识产生扭曲,对权力的追求产生变异,从而形成追求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甚至形成花钞票买官、以权挣钞票的恶性循环。有些现象在我们周围是否也别同程度地存在。如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是否有别经过正当渠道办事、别按章办事,而是搞封官许愿,尽管我们建立了一些机制,有力地扼制了这一现象,但在个别单位、个别人中是否仍然存在,我们在任用一些基层站所长、部室主任的环节,机制上是否健全;是否有私设小金库现象,是否有将企业行为演变为个人行为,缺少法律知识,侥幸心理严峻,自作聪慧,自认为“出事”是倒霉的;个别单位、个别人,在大额现金使用和货物采购及一些工程治理中规避监督,甚至全然就没有监督,个别领导更是亲自操办,违规办事,还把这看成是寻常现象;有的干部遇到有利可图、遇到资金的事,就往前抢、就伸手,

警示教育会主持词

警示教育会主持词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关键岗位人员警示教育会,目的是为了使全体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提高警惕,自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今天,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了第二纪工委书记李蕊同志,为我们做关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讲座。李蕊同志在纪委战线上工作多年,业务精通,法律知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李蕊书记的到来表示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请大家把手机调在静音,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李蕊书记为我们做宣讲。 同志们,刚才李蕊同志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反腐倡廉的基本情况,并用大量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纪释、以案施教”,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说服力,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使参会人员深受教育,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感谢。我们每名职工干部都要吸取教训,切实把好人生航向,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走好人生每一步。要树立“真爱生命,承担责任,维护荣誉”价值观,构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下面,就今天报告会的学习贯彻落实,我再讲几点意见, 第一、要自觉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改造世界观。李蕊书记所讲的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位同志认真吸取教训,概括他们的人生轨迹不难发现,都曾经受过家庭、社会、组织上的良好教育,都曾是对社会、人民有用的人才,都曾有过辉煌的过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做出过极为突出的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权力,却用手中的权利谋取私利。他们从根本上说都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对钱财的贪婪,对监督机制轻视,怀着侥幸心理,走上犯罪道路,令组织惋惜、家庭痛惜、自己悔恨。前车之鉴,后事之师。随着企业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化管理,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越来越细,以及在当今世界各种思想相互激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演讲稿

恪尽职守远离职务犯罪 今天围绕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问题讲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况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原因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四、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 一、首先,先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概况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在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不同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计划经济时期单纯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型的传统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形式依然存在,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新特征更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企业资金作他用;2、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企业资产;3、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受损;4、签订、履行合同中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5、为亲戚朋友非法谋取利益;6、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职务犯罪呢?这就是我现在要讲的第二个问题: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原因 国企领域的职务犯罪发案率高,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究其犯罪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法制观念淡化。在当前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体制逐步转轨中,某些领导者一味追求生产经营、经济效益,而忽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加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有些主要领导彻底放松思想改造,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抵御不了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步一步滑向罪恶的深渊。部分工作人员在走上领导岗位时,还能从严要求自己,工作有业绩,群众口碑好,随着时间的推移,地位的变化,外部环境的影响,他们放松了思想改造,私欲开始膨胀,进而

利用职务之便,大肆实施职务犯罪。 (二)民主意识较差,特权思想严重。随着国企改革和发展步伐的加快,在转换经营机制中,由于没有以往的经验可借鉴,其经营体系和监督机制不可能尽善尽美。针对这些新问题,在决策方面,个别企业领导不走群众路线,不发扬民主作风,一意孤行,搞一人说了算。加之重效率、轻管理,重经营、轻监督的错误思想支配,致使不照章办事,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给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管理粗放,制度不健全。个别企业管理混乱、粗放,不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甚至有些是家族式管理,从原材料购进到产品销售都没有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制度既便有制度也不去执行,也没有人监督制度的执行。财务报销由领导一支笔签字,会计只能履行核算职能,而对监督职能的履行感到畏难。有的重大项目招投标,不能按程序运作,有的甚至暗箱操作,这些作法为滋生腐败埋下了祸根。 此外,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尚不到位,国家对高素质的企业管理人员培养不够,企业领导干部缺乏敬业精神和主人翁的责任感,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之其他职务主体的消极示范作用,以及对国企职务犯罪打击不力等等,这些都是诱发国企领域犯罪的原因。 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通常是指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职务要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或以权谋私,危害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及违背国家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廉洁的要求,使公共财产、企业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的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在这里,我结合一些案例跟大家分析一下哪些行为构成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下面就重点讲解关于职务犯罪几个常见罪名: (一)挪用资金罪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近年来,为推动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性,"让廉洁伴随每一位干部,让阳光洒向所有公务员",安岳检察院创造性地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建立了全省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通过形象直观的图片、具体生动的视听资料、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实现了警示性、震慑性、教育性的有机结合,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安岳电台、电视台、资阳电视台、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正义网、检察日报等都作了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我们的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建立一个组织。腐败现象,严重影响执政党的形象和国家法治的统一,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政治稳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对于腐败现象,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医学亦强调"不治已病治未病"。为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

犯罪工作,我院高度重视预防警示教育,成立了预防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协作配合,构建一套机制。我院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县委的领导下,立足检察职能,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与县纪委、监察局、直属党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建立了预防警示教育的工作机制-联席会制度,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联手预防。首先,建立基地,为预防警示教育提供载体。与县纪委监察局合作,联合建立了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地点设在检察院,警示教育室收录了近年来发生在我县的部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悔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法条,警示教育期刊、手册、光蝶、磁带,图文并茂、画面精美、内容翔实,集弘扬正气、反面警示、法规简介等综合教育内容于一体,全方位展现了预防警示教育功能。与县委党校合作,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基地,为预防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场所保证,成为反腐教育的特殊课堂。 其次,协作配合,联手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县委党校,是党员干部成长的摇篮,直属党委是党员的家,纪委是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机构,

预防职务犯罪表态发言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发言 *****水利局局长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有幸作为***市水利系统的代表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发言。预防职务犯罪是我局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我市水利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水利单位的负责人,我在此代表我市全体水利干部职工表态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水检协作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意义 水利部门承担着我市水利建设与管理的重任,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贯穿水利工作的全过程。如何抵制潜在的诱惑,杜绝和减少各种风险,规范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行为,做到廉洁从水、依法治水,是摆在我们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检察机关通过长期的实践,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对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有比较准确的把握,对犯罪分子思想蜕变的轨迹有比较深入的了解,对一些制度上和管理上的漏洞有比较深刻的见地,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有着独特的职能优势。因此,我们水利部门必须充分与检察部门协作,依靠检察部门的专业优

势,使我局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积极配合检查部门协作预防职务犯罪的各项工作,像重视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水行政执法一样重视这项工作,绝不敷衍塞责,扎实的把这项工作动员好、部署好、落实好。 二、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各项工作中切实预防职务犯罪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广大水利工作者身体力行的实践,作为一名水利干部,要时刻牢记肩负的责任,保持清正廉洁的思想品德,严守党纪党规,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法规。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规定的要求,规范自身的从政行为,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做到“令行禁止”。 在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中,建设程序上要严格执行“四制”规定,即项目法人制、招标竞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中优选队伍,降低造价;资金管理上要按照国家财政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水利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严防挤占、挪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在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程建设收费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应收尽收、不收过头费。

税务局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税务局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税务部门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极端的腐败现象。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执法机关,税务人员手中握有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经常与纳税人打交道,处于利益的分配点上,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和发生职务犯罪。因此,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是税务系统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搞好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客观要求。从近年来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的情况看,如何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已成为摆在税务系统面前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之一。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界定 什么是职务犯罪,各国理论界和司法部门有着不同的认识。在我国,认识比较统一的职务犯罪概念,是指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利用职权谋取不法利益,妨害国家对职务行为的管理活动,损害公众对于政府的信赖感,依法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的总称。简言之,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进行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活动。 从这一定义出发,可以看出职务犯罪在构成上有两个基本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即职务犯罪的主体只能是行使公共权

力、管理公共事务、运用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务的国家公职人员。 行为的渎职性。职务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行为都违背了一定的职责要求。 根据渎职行为的具体特点,可将职务犯罪大致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贪利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利用职权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的犯罪,如贪污罪、受贿罪等。二是擅权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滥用权力,侵犯公民权利,危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职能的犯罪,如报复陷害罪、刑讯逼供罪等。三是失职性职务犯罪。即行为人在职务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犯罪,如玩忽职守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等。 二、当前税务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 从近年来税务系统查处的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来看,呈现出涉案金额巨大、窝案串案突出、税收执法重点环节发案多、作案手段更加隐蔽、失职渎职问题严重等特点,其表现形式大致有以下三种: 滥用行政管理权违法犯罪。此类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建工程招标发包、大宗物品采购、经费管理以及人员调入、干部选拔任用等环节,主要表现是发包收贿赂、采购收回扣、贪污挪用私分公款、调入提拔干部收受贿赂等。如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案、江西省国税局原局长滕国荣案、内蒙古自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答案

职务犯罪预防测试题 单位姓名职务得分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 1、《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是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错) 2、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级别管理为辅(对) 3、预防职务犯罪实行领导责任制(对) 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侦查职能,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和建议,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预防工作,开展预防有关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和咨询(错) 5、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应当对新招录得人员和拟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岗位培训(错) 6、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水利、交通、电力等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市场建立行贿档案查询系统,依法实行廉洁准入、退出制度和失信惩罚制度。(对) 7、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受群众评议(错) 8、检察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时,针对存在职务犯罪隐患的单位和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被建议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对)9、提出检察建议只要采用书面形式送达被建议单位,不必抄送其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错) 10、有关单位在接到建议后,应当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提出建议的机关或者部门反馈落实情况(对) 1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错) 12、为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对) 13、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可以依法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履行职责(错) 14、检察机关应当结合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查办案件,指导和配合发案单位进行系统预防(错) 15、对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犯罪,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对) 16、提出检察建议,应当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坚持严格依法、准确及时、注重实效的原则。(对) 17、《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所称的职务犯罪,是指贪污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错) 18、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级别管辖为主,属地管辖为辅。(错) 19、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在进行年度述职时,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组成部分,接收群众评议。(对) 20、《江苏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于2006年3月31日在江苏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错)

(岗位职责)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岗位职责)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讲课稿 壹、为什么要讲这壹课 首先是司法、行政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需要 各个司法机关、各行政机关均有各自的职权,如法院行使审判权、检察院行使法律监督权,煤炭安全监察机关行使煤炭安全监察职权。这些权力均是依据宪法和法律或行政法规赋予的,法律于给予权力的同时也给予了壹定的限制,就是要正确行使权利,权利不能不用,也不能滥用。滥用权力、不用权力造成后果的,不是违法就是犯罪,不承担行政责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我这里所说的违法是壹般违法行为,不是应负刑事责任的那种违法行为,违法不壹定是犯罪,但犯罪壹定是违法的,这是法律理论的问题,不多说。既然滥用权力、不使用权力造成壹定后果的,要负责任,那么作为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就得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也就是说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才能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和履行职务行为有关的犯罪就俩种,壹种是贪污贿赂犯罪,壹种渎职侵权犯罪。我们今天主要是研究渎职犯罪,弄清楚渎职犯罪和履行职责的关系,就能促使我们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预防渎职犯罪。所以我们学习是为了履行职责的需要。 其次是检察机关宣传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需要 刑事诉讼法规定,贪污贿赂犯罪、渎职侵权犯罪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这俩种犯罪统称为职务犯罪。从现阶段来见,这俩种犯罪于社会上的影响力是不壹样的,贪污贿赂犯罪由于检察机关近二十年来的宣传和打击,能够说已经深入人心。壹般人均知道将公家的钱揣自己兜里,给别人办事收取好处费是犯罪。但对什么

是渎职犯罪,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多大,均不是十分了解。就连我们相当壹部分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是很清楚。有的人认为,我们不贪不占,均是为了工作,就是没干明白,出了点差错,也不是故意的,怎么会是犯罪,所以当被查处时,觉得怨屈。我们于办案中经常会遇见这种情况,犯罪嫌疑人不理解,说情者也不以为然,认为我们小题大做。其实,不贪不占就不是犯罪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渎职犯罪不需要具有贪和占的情节,它需要见的是你是否正确履行职责,是否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经济损失。从危害的后果来见,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要远远大于贪污贿赂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比如渎职行为引起的矿难事故,既有人员伤亡,又有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这种社会危害性远远大于贪污贿赂犯罪造成的那种财产的单壹损失。之所以渎职犯罪的危害性壹直没有引起社会的关注,是因为我们对于渎职犯罪的宣传不到位、查处的力度不够造成的。近几年来,检察机关加强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和查处力度。首先将检察机关渎职检察部门升格为反渎职侵权局,和反贪局同级,从组织上、人员上、装备上给予了保障;其次,组织了保障人权、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查处危害资源渎职犯罪等壹系列专项行动,加大了查处渎职犯罪的力度,再次,重新修订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从法律角度界定了查处的标准和范围。近年来,化州市检察机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的工作壹年上壹个新的台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反渎职侵权工作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但查处案件且不是我们实施法律监督的最终目的,查处只是手段,预防才是根本目的,今天和大家壹起学习渎职犯罪的有关知识,就是想让大家了解渎职犯罪,认识渎职犯罪,从而能够于思想上认识和控制自己行为,知道怎么做才能不违法犯罪,从而于源头上遏制渎职犯罪现象的发生,这是我们共同学习的目的。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心得体会 职务犯罪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人民痛恨职务犯罪,要求惩治、消灭职务犯罪,以维护自已的利益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对社会的危害性更大。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从内因方面,我们要不断优化、强化自身的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除此之外还应劣化、弱化外因,消除引发职务犯罪的外部因素。我仅从加强自身修养、坚守本职工作,珍惜个人前程等方面谈下心得: 一、加强自身修养,尤其是职业道德修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修养的人,才具最具有个性和人格魅力。当今,市场经济把每个人都推向市场,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 二、坚守本职工作,珍惜工作成果,才能获得人生的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渡过的。可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才能把工作

做得尽善尽美,才能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长久。只有珍惜工作,我们才能热爱工作,才能释放出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美好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我们应该通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珍惜个人前程,保持清醒头脑,实现组织与个人的双赢。珍惜个人前程关键要遏制住贪欲,在政治上、工作上、廉洁自律上时刻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一是在政治上有更强的素质。在现实问题面前就不困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摇摆,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前程为自己着想,珍视亲情为家庭着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二是在廉洁自律上有更高的要求。常到贫困之地、艰苦创业之地、警示教育之地走走,警醒自己。坚持无论有监督与无监督,都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保持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干劲、严于律己的廉洁要求。 珍惜工作岗位、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严守法纪、秉公尽职,才能在人生的舞台上,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讲座稿

落实科学发展观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 育讲座稿 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的安排,我和同志们共同学习与预防职务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今天的交流既不是开讲座也不是作报告,而只是从比较肤浅的角度说一说个人的一些看法。不当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今天,我们主要探讨三个问题: 一、质监系统职务犯罪概述; 二、质监系统职务犯罪特点及原因; 三、质监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和控制。 首先,我们来探讨第一个问题,质监系统职务犯罪概述。 在探讨之前我们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职务犯罪,最近,全球知名的反腐败机构、“透明国际”组织,公布了2008年度清廉指数排行榜。在全球173个国家和地区中,我们国家排名69位,以10分为满分,我国得分3.5分,属于腐败较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然而在我国腐败往往又是职务犯罪的代名词和政治用语。那么什么是职务犯罪呢?为便于理解我们首先来共同学习以下几个法律条文。 刑法第382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397条规定,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通过对比,我们不难发现以上法律条文存在着共同特点:都涉及国家工作人员,都与职务有关。那么职务犯罪的概念也就基本明确了,简单的讲职务犯罪是基于职务所实施的犯罪。它并不是一个具体罪名,而是指利用职务所实施的各种犯罪的一个总称。可见 ①职务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任命与委托从事公务的 人员。 ②在行为界定上,必须是与行为人职务有密切的、不可分割的联系。 ③在行为方式上,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或不正确作为。 我国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有两大类;一类是贪污贿赂类案件,共有12个罪名由反贪污贿赂局负责侦查;另一类是渎职侵权类案件共有42个罪名由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侦查。据统计:质量技术监督部分频发、高发的职务犯罪罪名有: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罪、非法拘禁罪等,其中贪污罪、受贿罪属于侵财类犯罪,也是在平时生活中最经常听说的罪名,大家也都比较熟悉,由于时间关系就不再展开讲述,下面我们重点学习我国《刑

2011职务犯罪预防讲稿

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 ----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上午好!在讲课之前,我们先一起讨论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什么人过得最快活” 这是一个非常古老的话题。据史料记载,明太祖朱元璋曾问群臣:“天下何人快活?”群臣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言功成名就者快活,有言金榜题名者快活,有言富甲天下者快活……朱元璋听后面露不悦之色。沉默片刻,一个叫万刚的大臣答道:“畏法度者快活!” 朱元璋顿时大悦,夸其见解甚独。 “畏法度者快活”,于今人仍有所启迪,尤其对于领导干部。大凡畏法度者即尊纪守法的人,必不肯违反法度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也就用不着整天提心吊胆,害怕半夜鬼敲门,更用不着担心东窗事发坐牢狱、掉脑袋。没有了这些费心劳神的忧愁,自然就活得洒脱自在。 我想,我们今天在坐的不用说,应该都是快活活得洒脱自在的人。既然如此,为什么今天还要安排这堂课呢?我想原因无非是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言,廉政教育,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为什么这样说?为什么这样说?这里给大家讲个煮青蛙的故事。我们如果把一只活青蛙突然放在开水里去煮,因为对环境的强烈反映,它会马上从

水里跳出来。但是,如果把它放在温水中然后逐渐地加温,它会很舒服地游来游去;一但等到水温升高了以后,当它意识到危险的时候,它就已经没有力量从水中跳出来了。道理很简单,当潜在的危机存在但又不明显的时候,是很容易被我们所忽视的。真正成了现实的危险时,发现又为时已晚。所以说,教育必须是经常性的;另一方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任务是长期而又艰巨的。同其他犯罪相比,职务犯罪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的危害,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危害显得更为直接,更为严重。就职务犯罪本身而言,往大的说,害国害民害形象。中国有句古话:守天下法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存在,严重地制约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着我们共产党人的形象;往小的说,往小的说,害已害家害亲人。职务犯罪是任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试不起的,同时也是不能试的游戏。不知大家有没有到看守所参观过,在那儿给人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别人怎么看,我不知道。我印象最深的是犯罪分子的眼神。这种眼神,有羞愧、有对狱内生活的不满;但更多的,我想是对我们这些参观者的忌妒。忌妒什么?忌妒我们有自由而他们没有。可以这样说,准备这堂课,其中就有一个警醒大家的意思,任何时候都不要拿自己的自由去冒险。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如果说我们准备的这堂课能够使大家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能唤起大家一些由心而发的思考和良知的话也就达到了目的。刚才说了,职务犯罪是试不起的,也是不能试的游戏。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我把今天这堂课的题目定为“人生没有彩排,每天

2020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020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2020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020年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我公司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重点岗位人员一起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职务犯罪由于其犯罪主体的特殊性;;具有一定的职务、掌握一定的权力而表现出其比一般犯罪更为严重,社会危害性更大的显著特征。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打击是治标之举,预防才是治本之策。 通过参加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的学习,对于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就预防职务犯罪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一、加强自身修养,尤其是职业道德修养,远离职务犯罪。良好的修养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位与价值,一个有很高个人修养的人,才具最具有个性和人格魅力。当今,市场经济把每个人都推向市场,利益驱动越来越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面对挫折的乐观程度、情绪控制能力以及交往能力等,都是自身修养的重要内容。作为一个企业的管理人员,在客观的社会生活中,要自觉地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不断锻炼自己的意志和品质,努力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和修养水平,以适应新时期教育工作需要的一种道德活动。 二、坚守本职工作,珍惜工作成果,才能获得人生的成功。在漫长的人生中,每个人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工作中度过的。可

以说工作就是我们生命的舞台,工作的成败就是我们人生的成败。我们只有好好珍惜自己的工作,才能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才能获得人生中的最高成就、珍惜才会拥有,感恩才能长久。只有珍惜工作,我们才能热爱工作,才能释放出对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百分之百地投入到工作中去,才会全力以赴地去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从而追求更美好的人生。工作岗位是我们人生旅途拼搏进取的支点,是我们实现人生价值的基本舞台。我们应该通过珍惜工作岗位,进而提高自己的人生价值。 三、珍惜个人前程,保持清醒头脑,实现组织与个人的双赢。珍惜个人前程关键要遏制住贪欲,在政治上、工作上、廉洁自律上时刻保持着清醒的认识。一是在政治上有更强的素质。在现实问题面前就不困惑,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摇摆,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前程为自己着想,珍视亲情为家庭着想,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始终保持平和的心态。二是在廉洁自律上有更高的要求。常到贫困之地、艰苦创业之地、警示教育之地走走,警醒自己。坚持无论有监督与无监督,都要严格要求自已。始终保持昂扬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争创一流的工作干劲、严于律己的廉洁要求。 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执法权力、珍惜集体荣誉、珍惜个人前程、珍惜家庭幸福,严守法纪、秉公尽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弹性和随意性,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职务犯罪预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不仅需要社会各阶层、各领域、各部门共同参与,而且需要通过法律的、机制的、体制的教育等多种手段和途径进行综合治理。近几年我院先后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在分析这些职务犯罪案件根源时认识到: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预防职务犯罪单靠打击是不够的,必须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努力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根源。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我们认为要克服一个认识,做到一个具有,五个坚持。 克服一个认识是:不贪污不受贿就不能犯罪的模糊认识。在工作中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职责,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也能犯罪。如:国土资源管理局是审批土地的职能部门,未经水务部门同意,批准使用河道内的土地;未经林业部门同意,批准使用林地,或者因工作失误,一块地审批给两个人或两家单位使用,导致殴斗、上访等,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极坏社会影响的等,也构成渎职犯罪。药检部门如果不能严格把好药品质量关,造成人员伤亡、传染病传播等严重后果,则有可能构成犯罪。

一个具有: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避免在工作中由于不认真履行职责而犯罪。 五个坚持:一要坚持职业道德教育,“物必自腐后生虫”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来源于执法人员本身价值观念的质变。一个执法人员要想实施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犯罪任何看似严密的监督的机制和严惩措施都是苍白无力的。因此,每个单位都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对执法人员进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执法人的自律意识。自律是最好的自我防腐剂,也是预防渎职犯罪的根本措施,每个执法人员要严于律已,清心寡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切不可轻小节,而忘乎所以,所谓小洞不堵,大洞受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每个人犯罪都是从少到多,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此,每个国家和机关工作人员在执法中,正确使用自已手中的权力,不越权不失职,树立爱民意识,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服务,做依法行政的楷模。 二要坚持法规学习,要坚持所执法及相邻法规的学习,熟悉本行业务,掌握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增强行政执法能力。如国土资源部门的执法人员不仅要学习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规政策,还要学习防洪法、文物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工商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法规政策等。做到执法中不越权,不失职。药检部门不仅要学习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还要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工商行政

银行预防职务犯罪演讲稿 精品

银行预防职务犯罪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我是来自 今天我要演讲的主题是预防职务犯罪,共赢明日辉煌。 如果说把中国经济比作一棵参天大树,那么银行业就是这棵大树粗壮的树干。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商业银行作为金融行业的主要组成部分, 在国民经济体系中的核心和枢纽地位日益明显。然而在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职务犯罪高发行业中,银行业赫然居于首位。由此可见,银行业职务犯罪是金融职务犯罪的核心部分。近年来, 有关部门加大了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 银行业职务犯罪的势头也得到一定的遏制, 但是重大案件还是时有发生。个别银行工作人员在金钱和物质利益的诱惑下,抱着“我拿青春赌明天”、“富贵险中求”的心态,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造成资金大量流失,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银行业职务犯罪日益成为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我想,职务犯罪行为的产生,首先是思想的腐败,是道德底线的扭曲造成的。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改革开放的进程加速,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价值体系正经历着一个与日俱新而又痛苦嬗变的过程。个别银行从业人员在拜金主义的价值观、极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不切实际的消费观等各种消极腐败思想的影响下,利用职权之便以身试法, 满足私欲,从而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如某行出纳员黄某贪污22万元,犯案时年仅25岁,此人平日里个人生活放纵,花钱大手大脚,向往“纸醉金迷”的腐朽生活。正是由于其思想上的腐化导致他最终走上歧途。 缺乏监督制约的权力, 必然导致权力腐败, 这已为古今中外的实践所证明。缺乏对权力有效的监督制约是职务犯罪屡禁不止的制度根源。事实上很多大案要案都是在上级监督不到位、同级监督不了、下级监督无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在职务犯罪的“自由王国”恣意妄为的恶果。某支行行长伙同前任支行行长一起盗窃银行资金约4.83亿美元。正是由于监督机制存在极大漏洞才让他们有机可趁。 当前,依法惩治银行职务犯罪力度尚嫌不够。一是打击不够及时。某些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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