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理论法讲义笔记

2017年司法考试理论法讲义笔记
2017年司法考试理论法讲义笔记

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本体

第一节法的概念

法的概念的争议,

A实证主义,1分析主义法学(权威性制定,立法对象),

2法社会学或法现实主义(社会实效,遵守的效果);

B非实证主义包括1自然法(内容正确性,符合道德),

2第三条道路(最严格的法概念)

C马克思主义,前提区分法的现象与本质。分为:1国家性(正式性/官方性,依靠公权力制定、实现,体现国家意志),

2阶级性(统治阶级集体意志),

3物质制约性(物质生活条件制约)

国法及外延,国法是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国家的法律),范围大于国家法。包括成文法,判例法,

不成文法,教会法等。

法的特征,1调整行为的社会规范(不针对思想,针对人与人,区别于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

2由公权力制定或认可,

3具有普遍性(范围内普遍有效,平等,一致性),

4内容为权利义务,

5国家强制力保证,

6可诉(遵守程序)。

法的作用,1指(指引自己,个别/一般,确定/选择),2评(他人),3教(法实施后对一般人),4预(未来),5强。

特征,1局限性(以社会为基础,受其他社会规范,范围深度有限,自身条件),

2三领域(社会经济、政治、思想文化),

3两方向(政治职能阶级统治,社会职能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第二节法的价值

含义,主客体关系,正面意义,兼具实然与应然。

种类,1自由(最高最优先,真正的法律),

2秩序(重形式,其他价值的基础),

3正义(基本标准,公平,良法恶法)。

4效率,5利益。

价值冲突及解决,1价值位阶(牺牲低位阶),

2个案平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比例(牺牲不能过度,手段目的平衡)

第三节法的要素

要素的内容:A法律规则(具体规定),B法律原则C法律概念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与语言,书面/口头/肢体语言,

与法律条文,1规范性条文,规定法律规则或原则;2非规范性,规定法律技术内容,不直接作用于人。

种类:1内容分,授权性,义务性[命令性、禁止性],

2确定性程度分,确定性、委任性[委任主体]、准用性[准用文件],

3限定范围分,强行性、任意性[可私了]

B法律原则,种类,1公理性[世界通用]与政策性[地域性],

2基本与具体,

3实体性与程序性

规则与原则的区别,规则(明确具体、着眼共性、范围小、全有全无适用),原则(关于共性与个性、自由裁量、体系内通用、冲突原则可共存于一部法律中)。

法律原则适用条件,1穷尽规则、2个案正义、3更强理由。

权利与义务,1基本(宪法规定)与普通(普通法律规定),

2绝对(对不特定主体)与相对(特定主体),

3个人/国家/集体。

权利义务关系,结构上紧密联系不可分割,数量相等,产生和发展相对一致,价值上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等级特权社会(强调义务),民主法治社会(重视权利,义务为保障权利)。

第四节法的渊源

含义,为法律决定大前提的规范或准则,正式(明文规定具法律效力)/非正式(不明文规定但具法律说服力)。

中国法的正式渊源,1宪法(54年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2法律(基本法[全国人大],非基本法[人大常],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规定/办法),

3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规定办法),

4地方性法规(省/市人大及常,县乡不行),

5民族自治法规(人大不是常委),

6经济特区法,7特别行政区法,

8国际条约惯例(我国参加和批准的才是)

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制定主体,适用范围,制定时间。

冲突解决:1宪法至上、2法律高于法规、3法规高于规章、4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同一位阶,1全国优先、2特别法优先、3实体法优先、4国际法优先、5省级高于市级。

交叉时:地方法与部门规章冲突,向国务院提出,适用地方性法规;若决定适用规章的则还要常委

会裁决。

非正式渊源,习惯、判例、政策。仅在正式渊源不能提供明确答案时适用。

第五节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以调整对象为主,调整方法为辅。公法私法社会法。

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不包括国际法。

第六节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即法的约束力,来自于法律、道德、社会。

效力范围,规范性法律文件(不特定主体反复适用),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特定主体)

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的效力分为:1对人(a属人、b属地、c保护主义、d前三者结合),

2空间(适用于本国驻外使馆,船舶、飞机)。

第七节法律关系

法律规范—社会事实(有法律意义的社会关系)—法律关系

概念,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

特征,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社会关系(具有合法性,体现国家意志),破坏法律关系即违背国家意志,特定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种类,

a主体,公民,机构和组织,国家。

权利能力(权利义务能力,资格)和行为能力(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b内容,法律权利和义务。

c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人身、精神产品、行为结果。

产生/变更/消灭的条件:1法律规范,

2法律事实(a法律行为[以当事人意志],b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

第八节法律责任(违法、违约的不利法律后果)

竞合,主体为同一法律主体,实施一个行为,符合两个或以上法律责任构成要件,责任间相互冲突。

归责与免责,合法公正有效合理。

免责条件,1时效,

2不诉及协议免责,受害人不向法院追究加害人责任,或在法律范围内协商同意,则免除加害人责任。

3自首立功,

4履行不能。

第二章法的运行

第一节宏观

立法,社会资源、社会利益进行第一次分配的活动。

立法体制,1国家立法权、2地方立法权、3行政立法权、4授权立法权。我国是一元性(单一制国家)多层次。

立法原则,1合法合宪、2实事求是、3民主立法、4原则与灵活结合。

立法程序,1提出、2审议、3表决和4通过、5公布(人大常公报)。

二、法的实施(1执法、2司法、3守法、4法律监督,不包括立法)

法的实现,法的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被转化为现实。

司法与执法,司法(司法公职人员,只处理纠纷案件,程序严格,被动审案),执法(国家行政机

关不限于司法公职,社会全面管理,程序不严格,主动处理)

守法,全体人民。消极(不违法),积极(积极主动行使自己权利,实施法律)

法律监督,主体广泛,客体不限,内容是客体行为的合法性,规则包括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

1国家法律监督,国家机关,核心地位,依法律程序以国家名义有国家强制力。

2社会法律监督,中纪委、政协、党、社会组织、公民、新闻舆论。

第二节法的微观运行

合理的法律决定:法律决定具有1可预测性(避免武断和恣意)

2正当性(法律决定达到正当性标准)

3可预测性先于正当性。

步骤,小前提(案件事实)+大前提(法律规范)→法律决定或裁决。

法律解释受到解释学循环和前理解的影响和制约。

证成,给一个决定提供充足理由的活动或过程。1内部证成,法律决定按照一定的推理规则从前提中推导出来;

2外部证成,对决定所依赖的前提的证成。

3外部证成必然包含内部证成。

4外部证成与案件事实无关。

法律推理,1演绎(大前提小前提)、

2归纳(个别到一般)、

3类比(同案同判)、

4设证(根据结论推原因)

法律解释,对象特定(制度性法律,制定法、判例协议,习惯法),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具有实践性和目的性。

解释种类,正式解释(立法、司法、行政)、非正式解释

解释方法,1文义、2体系、3立法者目的(不是当事人目的)、4历史、5比较、6客观目的

一元多级,(多级,法院审判由最高法、不属于审判检察的国务院及主管部门、地方性法规明确界限的由地方常委,具体应用的由地方政府主管部门)

第三章法的演进

法的起源、法的发展、法的现代化。

第四章法与社会

第三编宪法学

第一章基本理论

词源,中国,国家根本法意义,19世纪80s,近代宪政运动,郑观应《盛世危言》

特征,1根本法(a内容最重要,b效力最高,c制修最严格),

2公民权利保障书(核心价值,公民权利保障首要内容),

3民主事实法律化基本形式。

本质,集中体现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分类,1成文法典,成文,1781美宪世界第一[89生效,正文无公民基本权,在修正案里],1791法国宪法欧洲第一;不成文,英/新西/以色/沙特),

2效力及制修(刚性[通常成文]、柔性[通常不成文,不具最高法效力]),

3制宪主体,a钦定,法意日中[法1814,意1848,日1889,中1908光绪]、

b民定[法1793]、

c协定[英1215,法1830]

制定,以前是君主,现在是人民。

制宪权概念(法,西耶斯[鲜-吸椰汁],只有国民享有,不意味直接参与)。

修宪不得违制宪精神,是制宪权主体赋予的,在其后。

我国制宪机关,54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制宪主体是人民。

历史,马克思(资产阶级革命产物),中国,49《共同纲领》(起到临时宪法作用,政治协商会议制定,是新民主主义性质)。3大修,75-54,78-75,82-78。6小修,78-79/80,82-88/93,99,04 。

82基本特点,恢复国家主席,废除最高领导终身制,一国两制的特别行政区。

88(爱发财,搞私营,卖土地)

93(三舅四变两必须,1公社变联产、2计划变市场、3国营变国有、4县级变5年;

5必须坚持改革开放、6必须党领导)

99(九舅爱纠正,1救法治,2救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3长期处于[纠正93],4发展市场经济[纠正93],

5个体/私营也重要[纠正88],6农村承包+统分[纠正93];

04(司令作总结,1三个代表,

2乡镇5年,

3个体私营平等,4人权,5私有财产保护但无神圣,

6国家主席紧急状态,7公共利益法律征收征用补偿,

8经济发展的社会保障,9增加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10国歌,

11物质政治精神文明协调双发展,12特别行政区制度,军队代表参加人大)

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卢梭,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宪法体现,直接规定[有关人民力量、公民

力量],选举原则和程序),

a宪法的直接表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b规定了人民主权的具体实现形式与途径,人民行使国家权

力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

事务。c对于公民权利义务的规定

2基本人权(直接规定,权利义务,宪法解释,04入宪),法治(1791法《人权宣言》,99入宪),

宪法中有专门的章节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04年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人权条款对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形成约束;它为宪法实施,宪法解释以及违宪审查提供了价值尺度。

3权力制约(巴黎公社首创,监督,中国法院检察院机关不能监督人大)

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

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4法治原则既包括形式意义的法治,也包括实质意义的法治。

基本功能,确认、保障、限制、协调。1立法(法律体系,冲突机制,完善基础和依据),

2执法(宪法宣誓),

2司法(司法检查基本准则,原则,宪法意识),

4守法(12-4宪法日)

宪法宣誓,1主体[各人大,县以上政府,常委,政府法院检察院任命的人],

2组织机构[全国人大主席团,正务官;委员长会议,闭会期;自己组织,最高法副级、驻外全权代表],

3方式[单独、集体。挂国旗/国徽,左手按宪法右手举拳]

宪法渊源,1宪法典(英国没有),

2宪法性法律(不成文国[英国];成文国,实施宪法制定。故不是所有宪法性法律都是为实施宪法而

制定的,

3宪法惯例(与宪法同等效力,中国有),

4宪法判例(中国无),

5国际条约

结构,1序言,2正文,3附则(特定事项的特殊规定,特定性、临时性。中国没有)

宪法效力来源,1制定权正当性,2规定的内容合理性,3程序正当性。

宪法效力表现,1对人,公民,华侨,一定条件下的外国人和法人。2对领土,所有领土领域。3和

条约关系,我国没有规定与条约的关系。

第二章国家基本制度(上)

第一节人民民主专政制度,1社会主义(根本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

内涵,1根本标志[工人阶级是领导力量],

2阶级基础[工农联盟],

3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的统一,

性质(无产阶级专政,工人阶级领导),

主要特色,1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中共执政,各党参政是亲密友党不是在野党反对党],

2爱国统一战线,a组成,中共领导,社会主义劳动者、事业建设者、拥护爱国者和祖国统一爱国者;b组织形式为政治协商会议。

政协不是国家机关,是国家统一战线组织,可列席人大讨论,不投票不审议案。

第二节基本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自德国魏玛宪法后成为重要内容,1918苏俄宪法第一次系统规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中国特色,宏观调控,

市场经济共性(1经营自主,2活动市场化,3政府间接调节,4运行法制化),

市场经济特征1所有制,公有制为主、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

2分配,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次分配时强调公正

经济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资料公有,包括,1全民所有[国有经济,主导力量,国家

保障巩固,国有企业,自然资源(城市土地、矿藏、水流),

2集体所有[城乡合作,基础力量,国家保护合法给予指导;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宅基地自留山自

留地])。

香港,土地和自然资源全属于国有,由香港政府自行支配。

澳门,土地和自然资源,除特区成立前依法确认的为私有,其余都属国有。

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构成(个体、私营、三资),国家政策(保护合法权利和利益)

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第三节基本文化制度

早期,内容狭窄,限于著作权、教育方面;对国家发展文化的政策规定少。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1919德国魏玛,公民文化权利,国家基本文化政策。

早期社会主义,大众文化

二战后,资本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文化,民族主义文化。

我国文化制度,1教育(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中等、职业、高等、发展学前;对劳动者进行教育;推广普通话),

2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

3文学艺术及其他(群众性文化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

4道德教育(四有五爱,理想道德文化纪律和法治,爱祖国人民劳动科学社会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育)

第四节基本社会制度

特征,1以维护平等为基础。

2保障公平为核心。

3捍卫和谐稳定的法治秩序为关键。

宪法的规定,

1社会保障制度(04年加入,同经济发展相适应;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下,没有自然灾害;残废军人、烈士家属、军人家属;帮助盲聋哑劳动生活教育,没有婚姻;男女同工同酬;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

2医疗卫生(发展现代医药和传统医药,开展群众性卫生活动),

3劳动保障(就业前训练),

4社会人才培养(区别于教育制度),

5计划生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6社会秩序及安全维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

基本内容,人民主权,1行使权力的组织形式,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2人大代表,受人民和上级人大监督。

3上下级人大之间,监督关系,没有领导关系、负责关系。

性质,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形式。

第二节人大代表选举制度

一、基本原则

合理差别事由:中国国籍、年龄满18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精神病患者须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平等原则,一人一票,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秘密投票(不标识选民身份,不显露选举意向。

补选(闭会期间,常委会补选上一级,可等额也可差额)

第五章国家结构形式

种类,单一制(中央集权,民族区域自治、特区),联邦制(各自邦国有各自宪法)

我国是单一制。

行政区域划分,1普通行政区划(省、市、县、乡),2民族自治区划3特别行政区划。

派出机关的设立,上阶办事(上一级政府批准街道办)

行政区域变更:1全国人大:省级设撤变,特区设,特区无撤销,

2国务院(省级变界,市县全归),

3省政府,乡镇一切,市县界线由省政府审批的需要国务院授权

第四节民族区域自治

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不包括民族乡。

自治机关包括,人大和政府。人大常、法院、检察院不是自治机关。常委二选一,民族当头领。

自治权,1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根据当地情况,可变通或停止法律或政策实施。报上级批准后变通或停止执行,上级60日回复。

3财政自主安排适用,可以实行减税或免税(减免不报批,自治州县要报省批),

4开辟对外贸易口岸,经国务院批。

5自主管理科教文卫

6公安部队经国务院批准。

7使用本族文字语言。

第五节特区制度

高度自治权(1立法、2行政管理、3独立司法和4终审),

法律制度,a基本法[全国人民意志,社会主义法]。b保留法c制定法

d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国防、外交、不属于自治范围的)附件三:国都纪年国歌国庆日国旗国徽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外交特权与豁免、驻军法、外国央行财产司法强制措施豁免法。

e人大常征询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和特区政府后,可对附件三法律增减,

正式语文(中文、英文[澳门是葡文])

中央与特区的关系,

1涉外(中央负责外交,特区自行处理对外事务[非政治性事务,出入境],

2武装(中央负责国防,特区负责社会治安),

3人事任免(行政即主要官员,澳门检察长任命归中央;长官任命法官、检察官,人大常备案),4立法(战争状态、紧急状态常委定;特区立法要报备,不改不撤只发回,一经发回立即失效不退回),

5司法(对国防、外交无管辖权,涉及国防外交的事实问题[两个文件{中央政府证明书、行政长官发

出证明文件}],独立司法和终审),

6基本法解释(人大常解释[征询特区基本法委员会意见],中央政府管理事务解释[终局前,终审法院

提请人大常解释]),

7基本法修改(人大有权修,提案权属人大常、国务院和特区;特区议员三二数),

8财政(人民币不是法定货币,收入不上缴)

特区居民基本权利和义务,1与大陆相似的(选举和被选举权[只能永久居民享有]),

2特别规定的(新闻自由,组织参加工会、罢工,禁止酷刑,迁徙自由,旅行出入境自由,公开传教,选择职业,诉讼权利,自愿生育)

特区政治体制,P85.

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关系,P90.

第六节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82宪法,不属于基层政权,不行使国家公权力。

1包括,居委会、村委会。

2居委会、村委会同基层政权关系由法律规定[不是法规],

3自治行为(自我管理、教育、服务,没有自我组织)

一、村民委员会,未必每个村都设,可多村设一个,也可一村设多个。

2建置设置,乡提县批村会讨论同意(乡政府、县政府),和人大没关系。

3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帮助,自治范围内的不干预。

4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没有秘书长),由居民选举,应有(妇女,少数民族),

5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和报告(村委会类似政府机关,村民会议类似立法决策机关)。

6,选举,18岁以上村民、政治权利、直接选举,任期3年,连选连任。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20日前公布5日内异议3日内决定。

7选举名单(户在人在,户在人不在、表示参加的,户不在但住1年申请参加经同意的),选举双过半,产生日起10日内移交下一届,乡镇政府监督。不正当选举当选的无效,有权举报(不限人大、政府、常委、主管部门)

8可设调解、治安、卫生,可兼任下属。

9罢免,1 /5村民或1/3村民代表提(可申辩),双过半。丧失行为能力或判刑的自行终止。

总结:双过半,村委会选举和罢免;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

单过半,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的罢免;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选举、罢免。

村务监督(必须设立的,村务监督机构,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村务档案(记录村里

大事)。

民主评议,对象,村委会、管理误工补贴分配的聘用人员,接受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

少一次,村务监督机构主持,连续两次不行就走人)。

经济责任审计,村委会成员,任期和离任,县政府部门或乡政府组织。

村务公开,少数服从多数决策(不是主任决策),至少3月1次,集体财务收支每月一次,村民利

益重大事项随时公布。

违法行为纠正,申请法院撤销(司法救济),乡镇政府责令改正。

二、村民会议

最高组织形式,18岁以上村民(不要求政治权利),可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报乡镇政府备案。

三、村民代表会议,人数多或住分散,村民会议授权事项。由村委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

村民代表4/5,妇女1/3。

四、村民小组

五、居委会,1设撤变,不设区的市政府、市辖区政府决定。

2居民会议,报不设区的市政府、市辖区政府备案。

第四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概述

基本义务(宪法义务)

权利限制,内在限制(1权利本身具有的限制,2附加规定的限制,3宪法和法律的限制,4紧急状态下对公民权利的限制,为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

基本权利主体,1劳动权(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2休息权(劳动者),

3生活保障权(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丧失劳动力),

5财产权、受教育权、文化和自由(公民)。

积极收益权(主动要求给予),社会经济、文化教育。

消极收益权(不受外界干扰)

第二节基本权利

第三节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二、依法纳税

第五章国家机构

概述,A中央人大下设1国家主席,

2人大常委会,

3,a国务院、b中央军委、c最高法、d最高检。

B地方国家机构,县级以上,不包括中央军委。

C乡镇国家机构,分为人大和政府。乡级没有:常委会、法院、检察院。

责任制原则,1集体负责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

2个人负责制(首长决定,军事机关、行政机关)

第二节全国人大

性质与地位,最高权力、最高立法、代表人民,产生国家行政、审判、检查机关。

任期5年,省级、特别行政区和军队代表组成(04年入宪)

选举和会议召集,届满前2月,非常情况2/3推迟选举(结束后1年必须选举);完成后2月召集下一届第一次会议(常委召集),会议组成代表团(只有人大才有),分别推选团长和副团长(推选是没有竞争的选举)。

工作程序,1常规会议(一年一次,常委召集),全国人大须2/3出席才能召开(其他人大只要过半)。

2临时会议(常委认为必要或1/5代表提议),主席团主持,若干人轮流当执行主席,常务主席若干主持主席团会议(安排人大会议)。

3秘密会议(主席团和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必要时。

议案审议和通过,表决(无记名),公布(国家主席发布命令)。

职权,1修宪,常委认为必要时,或1/5代表提;2/3通过,

2监督宪法实施,

3立法(基本法律[还包括组织法、选举法]),

4重要领导人选举决定罢免,a选举、罢免,[常委、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两高;主席团提名,大会表决],

b决定、罢免,[主席提总理;总理提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军委主席提其他军委会成员]。

5决定国家重大事(政府出方案,人大批,批完成法律,政府执行,执行完变报告),

6监督其他机关

第三节人大各委员会

人大常:性质(人大常设,最高权力机关组成部分,服从人大);

组成和任期(三领导[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不得担任[行政审判检察],5年可连选连任,委员长副委员长不得超过2届);

会议制度,全体会议(委员长召集,2月一次),

注意:同时提人大议案、人大常全体会议的是:1两央、2两高、3专委会

委员长会议(一正一副外加秘书),重要日常工作。

常委会职权,1立法权(制定修改非基法律,人大可撤销,闭会期间可搞基。军人外交衔级),

2解释宪法、法律,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合宪合法(有权撤销)

3人事任免权,a闭会时,总理提名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b只能人大定,正副总理、常务委员,

c闭会时,军委主席定其他,

d最高法最高检院长提请定其他,决定驻外全权大使[主席派遣和召回,外交部主持宣誓]),

4重大事项决定(与外国缔结条约,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特赦,闭会时战争状态,全国动员和局部动员,省级紧急状态)。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共和国勋章给中国人,友谊勋章给外国人,荣誉称号给各领域重大贡献人。对象在世,施行后去世可追授。

程序,两央、委员长会议提案,人大常决定,国家主席授予。颁受时间节日或其他。特别(国家主席可直接授予友谊勋章)。去世后无继承人保存的,国家收存。违法违纪害国家荣誉的常委会撤销。

5监督国家机关,

6审批预算调整和决算(预算审批是人大),

二、其他常设性委员会(专委会)

9个,民族、法律、财经、教科文卫、外事、华侨、内务司法、环保、农业与农村。

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

人大代表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人大代表才有资格,没代表资格的只能是顾问),5年期。

任务,审议案、提议案(有关的)

三、临时委员会,特定问题,任务结束即解散。提议组建主体,委员长会议,1/5常委会

第四节全国和地方人大代表

一、代表的权利,

1人身受特别保护,a逮捕或限制自由,须本级人大主席团[闭会为人大常]许可,

b现行犯,被拘留立即报告主席团或人大常。

c拘留要报告、逮捕审判要许可。

d乡级报告本级人大。

2言论免责权,代表在人大会议间发言和表决不受追究。

第五节国家主席

年满45岁。任期5年,不超2届。副主席继任,缺位的人大补选。副主席也缺位的,人大常委委员长暂代。

职权:a任免国务院组成人员,驻外全权代表。

b外交权(固有职权,1.代表国家国事活动,2.接受外国使节),

c. 3授予友谊勋章。[自己独立的3件事]

第六节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人员组成,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

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是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全体会议,全体成员组成,2月1次。

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1周1次。

部委设撤并,总理提议人大定[闭会常委定]。

国家审计机关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第七节中央军委

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不是中国共产党军委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委员若干

组成。任期5年,没有任届限制。

主席负责制,对全国人大及常委负责,没有报告工作义务(军事秘密)

第八节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府

一、地方各级人大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间没有隶属关系。上级依宪法和法律监督下级人大。

职权,选举和罢免国家机关负责人。

罢免(1主席团、2常委会、3、1/10代表联名提出,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乡镇[主席团或1/5代表,对主席、乡长、镇长的罢免];过半通过)。

会议,1/5代表提议可临时召集人大会议。10代表提议案(乡级5代表)

三、地方各级政府

县级以上必须设审计机关,对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双重负责制)

第九节法院和检院

最高院职权,一审(全国重大影响)、上诉管辖,审判监督,司法解释,死刑核准。

最高院巡回法庭,作出判决裁定决定是最高院做出的。

第六章宪法的实施及保障

实施包括宪法执行、适用和遵守。

执行,国家代议机关、国家行政机关。

第二节宪法修改,

程序,1提案,2先决投票,3起草和公布草案,4通过,5公布(通常,国家元首、决议机关、行政机关;我国未规定,惯例是人大主席团公布[全国人大公告形式])。

提案主体,人大常或1/5代表提议。修改机关,全人大。通过程序,2/3 。

部分修改,79年,80年(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88,93,99,04 。82宪

法删除了罢工自由。

第三节宪法解释

解释机关,1立法机关,源自英国,我国全人常有权解释,解释依立法程序

2司法机关,源于美国,马歇尔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中,开创司法审查制度。我国不可以。

3专门机关,奥地利的汉斯凯尔森。采用司法积极主义。宪法法院(俄、韩)和宪法委员会(法)

第四节宪法监督(违宪审查)

包括,1合宪性审查(对象:规范,行为)

宪法监督体制(同宪法解释机关。1司法机关监督[美国马伯里诉麦迪逊],

2代议机关监督[英国,我国是],

3专门机关[1799法国设护法元老院])

违宪措施,我国,改变或撤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监督方式,1事先审查(颁布前审查),事后审查

2附带性审查(以争诉事件为前提),宪法控诉(公民受侵害后)

第八节宪法实施的保障

1监督制度(事先审,事后审),

2政治保障,

3社会保障,

4法律保障(自身保障)

第5编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与社会的冲突解决是近代从行政等制度独立出来。三权分立国家,司法权是审判权,司法

机关仅指法院。检察权是行政权一部分。

我国实行人大制度(议行合一,不搞三权分立)

特点,1独立性(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和行政干涉,接受党领导、人大监督),

2被动性(不告不理,但发现罪行应建议检院提起公诉),

3终局性(冲突解决的最后环节)

二、司法的功能,1直接功能(解决纠纷),

2间接功能(解释补充法律[法官自由裁量],

3形成公共政策[妥当裁判获得公认,促进政策参考])

三、司法制度

司法制度科学系统(4方面,组织、制度、规范、人员):1组织体系(审判组织、检察组织),2制度体系(6个,侦、检、审、监狱、律师、公证),3规范体系,4人员管理体系

四、司法公正

晋代刘颂(君臣在司法公正各自职责)。君臣之分,各有所司。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执

法者严格维护司法);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解释司法);事有时立(过时的法律),故人主权

断(国王自由裁量)。

培根,一次不公的判断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

不公的判断则把水源败坏了。

司法公正的7构成要素:

1司法活动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上网(除外,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调解),提供案件程序查询、向社会公开案件信息,

2中立性,3地位平等,

4程序参与(受裁判影响的人应参与),

5司法活动合法,

6结果正确(在证据和事实的基础上),

7人员廉洁(开除公职、吊销执业证。法官要求慎独)

五、司法效率

1立审分离2严格禁止超审限。

3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六、司法独立

1法官个体独立(身份独立,实质独立),

2司法机关整体独立,

3相对舆论、民意独立。

4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是一致的。

第二节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专业性、限制性、垄断性,职业准入制度),工作人员遵守公务员法(法官、检察官)

行业属性,职业队伍(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在职业道德有不同要求)

第三节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

首要原则,1忠于党、国家、人民、法律。

2严明纪律,保守秘密。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危害国安、公安、他人人身除外(不含财产)。

3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不能越权干涉其他法律职业人员正常办案。法检律在追求公正惩罚犯罪和切实维护合法权益是相同的。法律职业人员在人格和履行职责上是平等的;除维护法庭秩序不得打断当事人发言;不得有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言辞。

第二章审判制度和法官职业道德

第一节审判制度概述

二、审判制度的基本原则,1审判独立、2不告不理、3直接言词、4集中审理(不中断审理,不更换审判人员,同一法庭审判,候补法官陪审员替换否则重新审,更换合议庭成员应报请院长或庭长决定),5及时审判原则。

三、主要审判制度,1两审终审,2审判公开(休庭评议除外;经法院许可,可以记录录音录像摄影庭审),3陪审员制度(随机抽选、参与事实认定),4审判监督。

第二节审判机关

一、法院,6任务(4审[刑、民、政、国赔]、强执、法制教育),提司法建议。

基层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

军事法院,三级(1解放军军事法院,2大军区级单位的军事法院,3兵团和军级单位军事法院),职权(审判军人的刑事,军内经济纠纷)

海事法院,三级两审终审制,三级(海事法院,高院,最高院)

知产法院,院长由市人大常委主任会议提请人大常委任免

铁路运输法院,管理分局所在地设基层,管理局所在地设中院;上诉、抗诉找高院。

最高院,审理一审及上诉抗诉再审申诉案件,死刑复核,法定刑以下刑罚,制定司法解释,领

导全国司法行政工作。

三、审判组织,

独任庭,1刑事自诉和轻微,2简单民事和经济纠纷,3特别程序(除选民资格或重大疑难的);依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也可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合议庭,二审、死刑复核;成员权利平等[发言权和表决权,意见分歧少数服从多数],重大疑难复杂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

审委会,内部,最高审判组织,民主集中制(投票),审委会委员由院长提请人大常任免。3

项任务,1总结审判经验,2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死、抗、影响大、分歧大),3讨论其他问题(制度,规则建设)

审委会会议,半数以上出席,院长主持(不在时副院长),同级检察长可列席发表意见(不表决),有意见分歧少数服从多数(半数决,少数意见记笔录),决议合议庭必须执行

第三节法官

任职条件,国籍,23岁,法本或非法本有法律专业知识,2年工作(高院、最高院、省检、最

高检应3年);硕士博士1年(高院、最高院、省检、最高检应2年)

禁止条件,受刑事处罚,开除公职。

限制条件,不得兼任人大常,行政,检察(审判)以及企事业。

任免,人大专管院长、检察长。直辖市中院由省级任免。

法官、检察官任职回避制度,范围(夫妻、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近姻亲),限制(1不能都

做领导,2不能一方领导一方小兵,3不能同部门,4不能上下级法院领导)。法官离职2年可非律

师身份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不得代理原机关案件,配偶子女不得代理。

诉讼回避制度,利害、亲属、不公正,担任过本案证鉴辩或诉代的。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5、律,最早源于__________。 32、秦朝的具五刑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__________与__________并用的刑罚。 33、秦朝的__________是一种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名。 34、秦朝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用的刑罚叫做__________。 35、在秦朝,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犯罪是__________。 36、秦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汉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 37、秦律中故意称__________,过失为__________。 38、秦朝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___________。 39、__________是目前看到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货币立法。 40、秦在战国时已设有__________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41、秦朝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大致把诉讼形式分为两种:一是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 42、秦律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官府对“公室告”的案件必须__________,对“非公室告”不得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答问 答案:是官方用问答的形式对法律的内容、法律的适用、诉讼程序等问题所作的解释。它是秦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与律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秦的法律答问开创官方律疏的先河,对后世影响极大。 2.封诊式 答案: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即朝廷统一发布的关于审理案件程序的法律文件,其中有对司法官听审的指令,有对案件进行调查、现场勘验和审讯程序的规定;此外还附有一些可供司法审判参照的案例。封诊式的这些内容说明秦朝审理案件的程序和处理纠纷的手续已经相当完备。 3.廷行事 答案: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是秦朝法律形式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与其他法律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以古非今罪 答案:是指引用三代历史事例,非议当朝政策法令。秦始皇曾明令:“以古非今者,以古非今罪反映了秦朝实行思想文化专制的暴虐。 6.盗徙封罪 答案: 非法变动田界的犯罪行为。封就是田界,是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界定物,非法变动田界即意味着侵犯了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秦律规定对犯盗徙封罪的人处以赎耐的刑罚 7.具五刑 答案:是对犯有重罪的罪犯执行各种肉刑之后,再执行死刑,以加重刑罚的残酷程度。通常情况下,具五刑只适用于夷三族的重罪。 8.族刑 答案:也称夷三族,就是对犯罪者本人和与其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三族亲属一并连坐处死。关于三族亲属,一说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说是父族、母族、妻族。 9.耐刑 答案:就是剔去罪犯鬓毛和胡须而完其发的一种耻辱刑,又称完刑。它常作为附加刑和徒刑

国际法期末试题

国际法练习题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庇护权属于( ) A.请求庇护的个人 B.请求庇护人的国籍国 C.被请求庇护的国家 D.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 2.一般认为对国际法渊源作了权威性说明的国际文件是( ) A.《国际联盟盟约》 B.《联合国宪章》 C.《国际法院规约》 D.《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3.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原则源于( ) A.国际道义 B.善良原则 C.主权自限 D.条约必须遵守 4.航空器的国籍是( ) A.航空器所有人的国籍 B.航空器承租人的国籍 C.航空器登记国的国籍 D.机长的国籍 5.依据犯罪嫌疑人的国籍行使的刑事管辖原则称作( ) A.属地管辖 B.属人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 6.引申出国家司法豁免权的法律原则是( ) A.一国不得干涉他国事务 B.国家间应互相尊重 C.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D.国家司法独立 7.《联合国宪章》规定负责条约登记的机关是( ) A.秘书处 B.安理会 C.经社理事会 D.国际法院 8.国际环境保护实行的原则是( ) A.差别待遇 B.优惠待遇 C.特殊待遇 D.公平待遇 9.《外层空间条约》规定,探索和利用外层空间应( ) A.为全人类的福利和利益 B.为航天技术所有国的利益 C.为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D.为发展外空技术 10.根据《条约法公约》第51条的规定,使条约无效的情况有( ) A.条约未经批准 B.条约规定与缔约国国内法冲突 C.条约规定涉及第三国利益 D.条约是在对缔约代表实施强迫的情况下缔结的 11.采取防止陆源污染的措施者主要是( ) A.联合国 B.沿海国 C.可能被污染的受害国 D.渔业大国 12.《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自然资源的权利性质是( ) A.管辖权 B.占有权 C.管制权 D.主权权利 13.《联合国宪章》关于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规定在其( ) A.序言 B.第1条 C.第2条 D.第7章各条 14.《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家有权确定的领海宽度是从领海基线量起不得超过( ) A.6海里 B.12海里 C.24海里 D.200海里 15.通航边界河流,若无边界条约规定,其界线一航应划在( ) A.河床中心线 B.航道中心线 C.对方河岸 D.本国河岸 16.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我国缔结的条约与我国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时,应适用( ) A.我国法律 B.该项条约 C.我国法律或该项条约,视情况而定 D.有关民事政策

司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单项选择真题及答案

司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单项选择真题及答案 45.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正确的?( ) A. 基于法律和法律职业的特殊性,法律职业人员被要求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品行 B. 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这就要求检察官、律师尊重法官的领导地位,在法庭上听从法官的指挥 C. 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内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D. 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职业道德。 选项A 说法正确。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法律职业作为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要求法律职业人员承担更多的社会义务,要求他们具有高于其他职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品行。 选项B 说法错误。互相尊重、相互配合为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但检察官、律师和法官在法庭上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法律职业人员在人格和依法履行职责上是平等的。 选项C 说法正确。在现代社会生活中,道德具有教育示范,调节规范和潜移默化影响人们行为和意识的作用,只有通过选择合适的内化途径和适当的外化方法,才能使法律职业人员将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融进法律职业精神中。 选项D 说法正确。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主要包括提高法律职业人员道德认识、陶冶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情感、锻炼法律职业人员道德意志和养成法律职业人员道德习惯等方面。

46. 关于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唐某系某省高院副院长,其子系该省某县法院院长。对唐某父子应适用任职回避规定 B. 楼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对其无须免除法官职务 C. 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院,收效显著。对其应予以奖励 D. 陆法官在判决书送达后,发现误将上诉期15 日写成了15 月,立即将判决 收回,作出新判决书次日即交给当事人。其行为不违反法官职业规范规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法官任免和法官行为。 选项A 错误。《法官法》第16 条规定,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下列职务:(一)同一人民法 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二)同一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三)同一审判庭的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四)上下相邻两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据此可知,唐某与其子不属于上下相邻两级法院的院长和副院长,因此,不适用任职回避的规定。 选项B 错误。《法官法》第13 条第(八)项规定,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 不能继续任职的,应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选项C正确。《法官法》第29条第1款规定,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有显著成绩 和贡献的,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应当给予奖励。该法第30 条第(二)项规定,法官总结审判实践经验成果突出,对审判工作有指导作用的,应当给予奖励。本案中,白法官将多年办案体会整理为《典型案件法庭审理要点》,被所在中级法院推广到基层法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新增考点解读及配套练习题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新增考点解读及配 套练习题 2016年5月19日16:52 阅读14万+ 2016司法考试大纲理论法学 新增考点解读及配套练习题 宋光明 理论法学2015年卷一考核94分,卷四考核33分,共计127分。具体分值分配如下: 1、法治理论:卷一考核客观题26分,卷四考核主观题33分(其中,第一题20分,第七题13分),共计59分; 2、法理学:卷一考核23分; 3、法制史:卷一考核4分; 4、宪法学:卷一考核25分; 5、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卷一考核16分。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将会加大考核力度,进入卷四主观题的考查范围。 那么,职业道德在卷四会如何考查呢?无非是两种情形: 第一,结合部门法以案例分析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如结合刑诉、民诉的案例,从职业道德的角度考查法律职业人员的所作所为。 第二,结合法治理论以论述的方式进行考核,如从职业道德中的理论知识如司法公正、司法的特征、司法的功能等角度结合司法改革的有关热点问题进行考查。 如果是第一种方式考查职业道德,那么,极有可能,理论法学各科的总得分值会进一步增加。而如果是第二种方式考核,那么,理论法学各科总的分值会与2015持平或略有增加。

总之,无论如何,理论法学2016年的分值将至少与2015年持平。 按照2016大纲的表述, 法治理论在考点上没有变化,这也是预料之中,因为法治理论的基本内容实际上就是中共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 法理学在第三章“法的演进”部分,删除掉了非马克思注意法学对法的起源。但是,这个删除意义不大,因为这个点本身从来就没考过。因此,法理学的重点依然是前两章,即法的本体、法的运行。 法制史的考点没有变化,2015年应当还是4分左右。 宪法学的变化,应该是理论法学诸学科中最大的。但是,这个变化并非宪法学的理论方面,主要是涉及到一些宪法性法律的新增与修改,如新增的宪法宣誓、国家勋章与荣誉称号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以及选举法的修改、代表法的修改、地方人大与政府组织法的修改等。具体解析见下文。 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的变化,主要是因应两院三部共同颁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职业权利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法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探索方面。具体解析见下文。 宪法学 一、宪法宣誓制度(2016新增) 宣誓主体 下列人员在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 1、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人员 2、一府两院任命产生的工作人员 组织机构 1、全国人大主席团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产生的人员的宣誓仪式。 2、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委员长会议组织由其产生人员的宣誓仪式。

2017年三国法司考讲义笔记

国际法-根据司法考试整理 第一章渊源与效力 国际法渊源,1国际条约、只约束缔约国; 2国际习惯,a的国际法主体。bc构成要素,物质因素【行为实践】、心里因素【被各国认为具有法拘束力】。 3一般法原则,a的b补充、辅助地位。c各国法。 4不属于渊源的,国际司法,国际。可成为一般法原则的来源。 习惯存在的证明,是实践的产物,从主体的,包括1国家间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 2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 3国内立法司法行政实践。 第二节国际法效力 强制力,通过国家本身来实现。 效力体现,1与国内法关系,国内法不能改变国际法原则规则,国际法也不具体关于国内法2我国实践,a、优先适用, b转化适用(部分IP条约,), (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条约) 第三节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1国家主权平等,对内最高、对外独立、自卫权,领土完整。 2不干涉内政,发生在境外境内无关,是国内管辖的。 3不使用武力或威胁,除外情形:自卫行动、制度下的。 4和平解决国家间争端,并不禁止一切武力, 5民族自决,非殖民统治下的须原则,“殖民”统治下该民族建立独立国家。 6原则, 第二章国际法责任 第一节国际法主体 一、国家 A国家构成要素,①定居居民,②确定领土,③有效统治的政府,。与叛乱组织的区别 B国家主权豁免,(法院管辖、执行管辖),不受他国国内法管辖。 限制豁免理论,将国家行为分为管理行为(主权行为,可放弃),(没有豁免)。 2004年《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私法主体的商业行为纠纷,1商业交易, 2雇佣合同 3, 4财产所有占有使用 5,IP, 6,公司或集体机构 7。 放弃豁免(自愿、特定【】、明确【明示、默示】)1、明示的,2、),派代表出庭不一定是放弃,如为抗议或生命享有管辖豁免权。 放弃管辖豁免,放弃豁免(包括查封、扣押、强制执行)。

国际公法历年试题

国际公法试题 1.确立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是( )。A. <<联合国宪章》 2. 国家依法赋予出生国籍的标准之一是(DD. ((日内瓦公约》 3. 一个国家准许外国人离境的条件,首先是该外国人必须已经)。 B. 履行了当地的义务 4. 确立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是)。D. ((南极条约》 5.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A. 通过制度 6. 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A.1903 年 7. ((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使用中"的界定是( )。B. 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后24 小时止 8. 以下哪类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 ( )A. 使馆的外交人员 9. 在传统国际法理论中.一国对他国进口商品征收高关税,限制商品进口的行为,引起他国的行为,是一种合法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B. 反报 10.国际法院对联合国大会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的意见是)。A. 咨询意见 L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 A 一国不能创造国际法弘一国可以创造国际法 2. 联邦国家属于( )。 B. 复合制国家已被保护国 3. "归化"是指通过( )程序取得国籍。c. 申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 )。c.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 5. 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成功飞离地面的载人工具是( )。B. 热气球 6. ((蒙特利尔公约》中关于"使用中"的界定是( )。 B. 从地面人员或机组为某一特定飞行而对航空器进行飞行前的准备时起,直到降落 后24 小时止 7。我国条约缔约权由( )行使。A.国务院 8. 没有签署条约的国家表示同意接受条约拘束的方式是( )。A. 如人 9.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条约的保留方式是( )。B.书面 10.区域性国际组织在解决区域内国际争端时,采取执行行动之前,须经( 忖lt 准。 B. 联合国安理会 1.最早将西方国际法著作翻译成中文的中国人是( )。B. 丁题良 2. 联邦国家属于( )。B. 复合制国家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对于因为( )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经中国政 府主管机关批准,准许在中国居留。c.政治 4. 一国依条约同意为另一国的利益而不在其国境上的特定地点建立军事要塞,这种对领 土主权的限制称为)。B. 国际地役 5. 最早把大陆架作为法律概念提出的是)。C. 美国总统杜鲁门 6. 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 项,由( )专属管辖。c.船旗国或有关人员所属国 7. 派遣国在正式任命使馆( )前需征得接受国的同意。B. 武官 8. 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C. 51 个 9. 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 )。D. 安理会 10. 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 )。D. 倪征噢1. 18 世纪末首次将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称为国际法的学者是( )。B.边沁 2. 联邦国家属于( )。B. 复合制国家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对于因为( )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经中国 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准许在中国居留。C. 政治 4. 一国依条约同意为另一国的利益而不在其国境上的特定地点建立军事要塞,这种对领 土主权的限制称为( )。B.国际地役 5. 最早把大陆架作为法律概念提出的是( )。c.美国总统杜鲁门 6. 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 事项,由( )专属管辖。C. 船旗国或有关人员所属国 7. 派遣国在正式任命使馆( )前需征得接受国的同意。B.武官 8. 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有( )。C. 51个 9. 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 )。D. 安理会 10. 第一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国际法院法官是( )。 D.倪征( 日+ 奥)( y u 三声〉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 分,共20 分,每题至少有一项答案正确,多选 或少选均不得分) 1 1.现代国际法的发展表现在哪些方面? ( ) A. 国际法主体的增加 B. 国际法调整对象和范围的扩大 c.国际法的领域和内容的新变化D. 国际法的全面系统编寨 12. 甲国和乙国合并成为丙国,则下列选项中属于丙国政府应该继承的债务的有( )。 A. 甲国政府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B.甲国政府关于甲国南方省水利项目向丁国政府所贷款项 13. 外交保护的条件包括(。 A. 本国国民的合法权益困所在国的国际不当行为而受到侵害 B. 受害人自受害之日到抗议或求偿结束之日须持续具有本国国籍,而且一般不能具 有所在国的国籍 D. 受害人须已用尽当地救济且未能获得合理补偿 14. 国际人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 )。 A. 公民和政治权利 B.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C 民族自决权D.环境权 15. 国际法上引渡的程序一-般包括)。 A. 提出引渡请求 B. 被请求国的审查 c.引攘的执行

2017司考理论法总结

论述145 考点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本原理 1、国家机关:中央六个(人大、国家主席、军委、国务院、最高法、最高检)省市县4个一府两院、人大、乡两个政府人大。 2、17年规章是正式法律渊源。 3、设区市法规要批准:省委批准市州县、全常批准自治区(城乡建管环保文化) 4、坚持中国实际出发三个渊源:中国特色法治理论的实践经验;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部分、国外的有益经验。 5、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6、共控制国家权力(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保障公民权力 7、我国不是法律中心主义、法律万能主义 8、法律思维,对法律机关:法无授权即禁止、面对公民法无规定即自由。 9、 考点2、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宪法实施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5+2,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2对内的人权立法,对外的国家安全立法 2、宪法监督:全国人常,事先批准事后审查备案或撤销 3、宪法解释:67条,全国人常有权解释宪法,82宪法没有宪法解释,宪法解释安装立法程序进行。 4、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规范政府立法活动,(不能随意减少政府立法活动) 5、 考点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中央政法宏观管理,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市县政府具体实施 2、对有贿赂行为进行全面禁止,取消所有产品的网上销售,对的(对腐败要零容忍,对环保同样零容忍可以一刀切) 3、比例原则(不能用大炮打蚊子) 4、诚实守信:诚实和信赖 5、三个解释,立法、司法、行政解释,规范性,普遍约束力 6、 考点4、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 1、 考点五、 1、两赔三诉不能搞风险代理。(国家赔偿、人身性赔偿、群体性诉讼、) 2、非正式渊源,采用有条件适用 3、法定工作队伍:专门法律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 4、62 第一章、法的本体(静态分析) 考点8、法的概念的争议 1、要道德的是非实证,不要道德的是实证主义 2、实证分为:分析实证(自然法学只要道德(恶法非法)、综合法学)和法社会学、法现

2010年司法考试备考策略【非法本篇】

2010年司法考试备考策略【非法本篇】 近些年来随着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地位和待遇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将就业目光投向了“法律”方向。可是,要想成为一名成功法律人的前提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因此,每年司法考试的报名人数不断攀增。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非法本(非法学本科)考生占据了报名总人数的35.7℅。 如此高的报考比例,但成绩出来之后,司考过关率却低于全国平均通过率许多。究其原因,非法本考生因无法学专业基础或基础非常薄弱而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缺乏法学知识架构和体系、学科知识点和重点把握不到位、一些关键问题浮于表面未深入理解、学习方法不当、缺乏答题技巧等等。事实也证明:囫囵吞枣式的复习不是迈向成功的正确渠道,只有深入理解,熟练掌握法学知识,才能顺利过关,笑傲司考! 一、打牢法学根基,精通法学理论: 这也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第一轮基础理论”阶段了,但不同于其他考生,这是非法本考生复习司考的重头和关键所在,不可直接去盲目地背法条、做真题等。考生不要轻信别人说的很轻松过关的言论,或许有这样的高人,但不可否认,大多数不是,尤其是没有法学基础的非法本考生,所以唯一要做的就是静下心来,好好复习。 至于复习时间,如果你决心要参加2010年司法考试,那现在准备已经不早了。作为非法学本科考生,只有以加倍的时间和努力的行动才可能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这是成功的基础性因素,也是考生应该尽量保证的? 然后,考生应该制定大体上的复习计划,确定每天和每月的复习时间以及复习顺序:在每天时间的把握上,非法本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而定,建议每天能有四到八小时的学习时间,在周末可以有一天的休息时间。 一般来说,基础理论复习时间应该在三个月左右,这段期间,考生应精力精通各科理论知识,打好基础,构建完整的法律体系。在各科时间的分配上,考生可以按其在考试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侧重,如大法的复习时间应占到总时间的四分之三左右。 在一定量的学习时间之上,我们能改进和提高的只能是学习效率。不要小瞧了每天四到八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当你全身心投入时会学到很多的知识并发现很多的问题,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提高和享受的过程。所以,我给大家的建议就是把司法考试的复习当作是和法律交流和探讨,重在理解和享受,如果你要把它当作一件长期的繁忙任务,你不可能真正掌握它。 二、熟练运用法条,把握重点考点: 可以说,法条是司法考试的后台,很大一部分考试试题是命题人根据法条而做出的,因此,可以说把握住了重点法条,就把握住了司法考试命题的脉搏。但每年都有一些考生,他们坚信记住就可以作对题,因此他们就是简单的记忆、记忆再记忆,而没去理解法条的内涵,最后他们失败了。 其实,对于法条的复习应该做到如下几点:

司法考试杨帆三国法讲座讲义

一、2006年三国法分值比例及试题特点三国法分值共46分,其中国际公法14分,国际私法16分,国际经济法16分。分值比例分配以及试题难易程度与往年保持一致。预计2007年试题将维持该分值比例及特点。二、国际公法试题特点、典型例题、复习方法1、试题特点:考点覆盖面广且非常灵活,命题虽然一般只针对单一知识点,但多以案例形式出现,考点不易把握,复习应试的难度较大。此外,为了增加国际公法和普通司法从业人员的联系,近几年国际公法的试题明显增大了考查法条的比例。2、典型例题(1)单一知识点命题:(06年单选题)嘉易河是穿越甲、乙、丙三国的一条跨国河流。1982年甲、乙两国订立条约,对嘉易河的航行事项作出了规定。其中特别规定给予非该河流沿岸国的丁国船舶在嘉易河中航行的权利,且规定该项权利非经丁国同意不得取消。事后,丙国向甲、乙、丁三国发出照会,表示接受该条约中给予丁国在嘉易河上航行权的规定。甲、乙、丙、丁四国都是《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对此,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D A.甲、乙两国可以随时通过修改条约的方式取消给予丁国的上述权利B.丙国可以随时以照会的方式,取消其承担的上述义务C.丁国不得拒绝接受上述权利D.丁国如果没有相反的表示,可以被推定为接受了上述权利(2)综合知识点命题:(03年多选题)假设甲、乙两国自愿经过谈判、签署和批准程序,缔结了一项条约。该条约内容包括:出于两国的共同利益。甲国将本国领土提供给乙国的军事力量使用,用来攻击并消灭丙国国内的某个种族。根据国际法,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BCDA. 由于双方平等自愿缔约,满足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B. 由于条约经过合法的缔结程序,因此该条约是合法有效的C.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得到丙国同意,则缔约行为的不法性可以排除 D. 如果该条约的上述内容被实施,则乙国的行为构成国际不法行为,甲国的行为不构成不法行为(3)法条测试题(06年单选题)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D 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3、复习方法:首先理解其基本理论知识,特别是国际公法的主体制度、国际责任、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关系法以及条约法等命题比较青睐的知识点;在理解的基础上整理并比较记忆这些知识点;最后通过一定量的试题训练来检查是否能灵活并准确应用这些知识点。 三、国际私法试题特点、典型例题、复习方法1、试题特点:尽管国际私法本身是一门内容多、理论多的学科,但司法考试对其的考查却是相对简单的,试题的显著特点是侧重于对基本概念和重点法条的考查,试题重复率高,考点主要集中在冲突规范和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规范这两大块。2、典型例题(1)理解性命题(02年单选题)一对夫妇,夫为泰国人,妻为英国人。丈夫在中国逝世后,妻子要求中国法院判决丈夫在中国的遗产归其所有。判断妻子对其夫财产的权利是基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权利还是妻子对丈夫的继承权利的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什么?BA. 二级识别 B. 识别 C. 法律适用 D. 先决问题(2)记忆性命题(06年多选题)依照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诉讼应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ABD A.我国法院受理的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诉讼B.我国法院受理的关于船舶优先权的诉讼C.同一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而在我国法院进行的诉讼D.不同国籍的外国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的碰撞而在我国法院进行的诉讼(3)偏难题(05年任选题)甲国

2007-2015年国际法司考真题单选及解析

国际法历年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07-14年】: 【2007年】6个 29.甲国1999年发生未遂军事政变,政变领导人朗曼逃到乙国。甲国法院缺席判决朗曼10年有期徒刑。甲乙两国之间没有相关的任何特别协议。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法院判决生效后,甲国可派出军队进入乙国捉拿朗曼,执行判决 B.乙国可以给予朗曼庇护 C.乙国有义务给予朗曼庇护 D.甲国法院的判决生效后,乙国有义务将朗曼逮捕并移交甲国 30.亚金索地区是位于甲乙两国之间的一条山谷。18世纪甲国公主出嫁乙国王子时,该山谷由甲国通过条约自愿割让给乙国。乙国将其纳入本国版图一直统治至今。2001年,乙国发生内乱,反政府武装控制该山谷并宣布脱离乙国建立“亚金索国”。该主张遭到乙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但得到甲国政府的支持和承认。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国际法中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要求乙国政府在解决“亚金索国”问题时必须采取非武力的方式 B.国际法中的民族自决原则为“亚金索国”的建立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根据 C.上述18世纪对该地区的割让行为在国际法上是有效的,该地区的领土主权目前应属于乙国 D.甲国的承认,使得“亚金索国”满足了国际法上构成国家的各项要件 31.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姜某之女出生时未获其他国家国籍,可以获得中国国籍 B.姜某之女一出生就无条件获得中国国籍 C.如姜某之女出生时已获得甲国国籍,她也可以同时获得中国国籍 D.姜某之女出生地在甲国,因而不能获得中国国籍 32.根据国际法有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

2020年司法考试练习题及解析《理论法学》

2020年司法考试练习题及解析《理论法学》 2020年司法考试练习题及解析《理论法学》 题目:宽严相济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要求法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对于极端仇视国家和社会,以不特定人为侵害对象,所犯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对于解决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有的法律价值冲突,该政策遵循下列哪一原则?( ) A、个案平衡原则 B、比例原则 C、价值位阶原则 D、自由裁量原则 【隐藏答案】 【准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法的价值冲突指法的价值之间的抵触与冲突,主要包括:(1)个体之间法律所承认的价值发生冲突,如行使个人自由可能导致他人利益的损失;(2)共同体之间价值发生冲突,如国际****与一国主权之间可能导致的矛盾;(3)个体与共同体之间的价值冲突,如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的冲突。处理法的价值冲突的方法包括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 选项A错误。个案平衡原则,指对处于同一位阶上的法的价值之间发生冲突时,必须综合考虑主体之间的特定情形、需求和利益,以使得个案的解决能够适当兼顾双方的利益。本题中,公共秩序、社会

安全、犯罪分子生命属于不同位阶的法的价值,故不能适用个案平衡原则。 选项B错误。比例原则,指为保护某种较为优越的法益须侵及另一种法益时,不得逾越此目的所必要的水准。换句话说,即使某种价值的实现必然会以其他价值的损害为代价,也理应使被损害的价值减低到最小限度。本题中,“该依法重判的坚决重判,该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绝不手软”,完全牺牲了犯罪分子生命,没有体现比例原则。 选项C准确。题干表明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该重判重判,该判死刑的判死刑,也就是说对于公共秩序、社会安全、犯罪分子生命之间存有的法律价值冲突,优先考虑社会秩序与公共安全,属于适用价值位阶原则以解决法的价值之间的冲突。 选项D错误。法的价值冲突的解决中没有自由裁量原则。

国际法考试试题及解答

国际法考试试题及解答

国际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C A.善意原则 B.国际道义 C.条约必须遵守 D.主权平等[C]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A A.领域管辖 B.国籍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A]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B A.有效统治原则 B.托巴主义 C.威尔逊主义 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C A.确认 B.放弃 C.冻结 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C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 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 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B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 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 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B A.享有无害通过权 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D A.距海岸50海里以内海域 B.距海岸100海里以内海域 C.距海岸150海里以内海域 D.所有海域 9.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A A.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C.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10.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国际条约是A A.196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 B.1968年的《营救协定》 C.1972年的《责任公约》 D.1979年的《月

国际法试题(附答案)

西安财经学院学生社区提供【https://www.360docs.net/doc/d815495148.html,】 国际法试题(附答案) 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1页至4页,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5页至8页,共8页;选择题40分,非选择题60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 A.善意原则B.国际道义C.条约必须遵守D.主权平等[ ]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 A.领域管辖B.国籍管辖C.保护性管辖D.普遍管辖[ ]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 A.有效统治原则B.托巴主义C.威尔逊主义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 A.确认B.放弃C.冻结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 A.享有无害通过权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

理论法学分类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理论法学分类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1/12)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曹某被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以受贿罪判处5年,合并执行刑期共12年。后经申诉再审,其贪污罪改判5年,其受贿罪不成立。如其原12年刑期已全部执行完毕,则国家:______ A.不负任何赔偿责任,因为曹某并非无罪 B.对其被多执行的4年承担赔偿责任(12年减去原判贪污罪8年) C.对其受贿罪的5年承担赔偿责任 D.对其被多执行的7年承担赔偿责任(12年减去改判贪污罪5年) 下一题 (2/12)单项选择题 第2题 下列哪个案件中,公安机关是赔偿义务机关?______ A.检察机关对于自行侦查的案件,在侦查过程申请求公安机关以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受害人人身自由的 B.一审作出有罪判决,二审发回重审,一审改判无罪的 C.刘某和张某吃饭时与人争执,张某将某人捅死,两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公安机关经过审查,查清刘某并没有实施危害行为,将其释放 D.刘某和张某吃饭时与人争执,张某将某人捅成重伤,两人被公安机关拘留,后经检察院批准以故意伤害罪逮捕,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认定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将刘某释放,刘某提出赔偿请求 上一题下一题 (3/12)单项选择题 第3题 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期间死亡,后经审判监督程序判决陈某无罪。陈某家中有妻子和一未成年的儿子及靠陈某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弟弟,陈某的弟弟在此赔偿案件中有何权利?______ A.不能作为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 B.有权作为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 C.可以作为赔偿案件的第三人参加刑事赔偿程序 D.可以代理陈某的儿子向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 上一题下一题 (4/12)单项选择题 第4题 某市检察院以甲涉嫌故意杀人罪起诉到某市中级法院,并建议该院判处死刑。甲被某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甲上诉,某省高级法院判决维持。经最高法院核准后,甲被执行死刑。甲死后,其妻不断申诉。后来最高法院再审改判甲无罪。甲妻请求赔偿。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______ A.某市检察院 B.某市中级法院 C.某省高级法院 D.最高法院 上一题下一题

2020年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辅导讲义: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

2020年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辅导讲义:国际 法的概念和特征 2018年司法考试一卷《国际法》辅导讲义:国际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国际法的概念 国际法(InternationalLaw)是一个与国内法相对应的法律体系。它是国家间交往中形成的,以国家间协议制定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国际法与国内法二者共同构成了当代人类社会完整的法律秩序。 “国际法”一词准确地反映出该法律体系的所覆盖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特点,该词由英国法学家边沁最早运用,后被广泛采用,今天已为国际社会(包括联合国及各国际组织)所通用。有人使用“国际公法”(PublicIntemationalLaw)一词来称呼这一法律体系(其传人中国早期,也被称为“公法”),强调的也是其调整国家(政府)与国家(政府)间关系的这种特征。此处“公”的含义与当代有些学者在国内法研究时所使用的“公法”一词中“公”的含义或范围有所不同。从法律体系上看,国际法体系是与整个国内法体系相对应的,而不是与“国际私法”或“国际经济法”等词所指代的内容相对应或相并列。后者往往可以是在某个领域的国内法规则与国际法规则的集合体,且在性质、范畴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理解和争论(见后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编)。 国际法是国际关系发展的产物。它要求既有“国”(主权独立国家),又有“际”(国家间的交往),才能存在和发展。古代社会虽然有一些关于条约、使节等方面的规则和制度的雏形,但它们是零星的、小范围的和萌芽性的。关键问题就在于那时或者“有际无 国”(交往的实体不是真正独立的主权国家,比如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诸侯国);或者是“有国无际”(国家间受制于环境,缺乏稳定、持续交往,比如波斯帝国、罗马帝国与中国之间)。因此没有近代意义

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 A.善意原则 B.国际道义 C.条约必须遵守 D.主权平等[C]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 A.领域管辖 B.国籍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A]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B A.有效统治原则 B.托巴主义 C.威尔逊主义 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C A.确认 B.放弃 C.冻结 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C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 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 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B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 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 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B A.享有无害通过权 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D A.距海岸50海里以内海域 B.距海岸100海里以内海域 C.距海岸150海里以内海域 D.所有海域 9.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A A.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C.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10.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国际条约是A A.196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 B.1968年的《营救协定》 C.1972年的《责任公约》 D.1979年的《月球协定》 11.下列选项中,不可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的情况是B

理论法司考考前必背

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部分背诵默写60条 @理论法学周悟阳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3.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司法体制不断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4.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 5.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6.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7.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 8.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9.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10.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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