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就诊注意事项

医保就诊注意事项
医保就诊注意事项

关于医保选点及就诊说明

一、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大中专学生篇规定普通门诊选点,可选定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和1家其它医疗机构(三甲医院)。其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属于医保普普通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可报销80%;其它医疗机构(三甲医院)门(急)诊属于医保普普通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可报销50%

二、专科门诊及住院不受选取点限制,只要是在广州市医保局目录内的医院均可以进行就诊、住院。

三、考虑学院的地理位置,根据从近从快治疗原则,建议参保学生门诊选取石基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亚运城医院为定点医院。

1、石基人民医院属于医保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按80%核准报销。

2、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亚运城医院属于医保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费按50%核准报销。(广州医学院第四附属医院亚运城医院,在亚运城海傍地铁站有班车接送。)

医保定点医院门(急)诊及住院注意事项

门(急)诊

第一步:选择已定点的门诊医疗机构(急诊、专科医院门诊不受此限制)。

第二步:挂号,出示证件:

1、身份证;

2、医保卡;

3、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医疗待遇登记卡。

第三步:告诉相关工作人员:

1、为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的参保学生;

2、已选定了该医院为定点门诊医疗机构。

3、希望办理医保结算、报销。

广州市外住院规范及住院费用报销流程、要求

一、住院及费用报销流程:

1.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户籍所在地,或外地实习期间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属于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可以到广州市海珠区医保局办理报销。其它时间,参保学生如果因病需要住院必须在广州市内的一、二、三级医院住院治疗。

2.寒暑假期、因病休学期间,回户籍所在地或外地实习等,期间发生因病住院应及时向所在系的负责老师报告,做好备案。

3.办理入院手续时应出示本人医保卡,告知医生已参加学生医保,请医生尽量按医保审核报销要求进行治疗,以减轻个人经济负担。

4.办理出院手续收集相关的住院材料,以提供给医保局审核报销。

5.返回所在系开具证明“因寒暑假、因病休学或实习期间患病需要在户籍

或实习所在地医疗机构住院的证明”。

6.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广州市海珠区医保服务中心进行审核报销。具体报销额度以医保中心核定为准。

二、提供材料:

1.住院发票原件;

2.发票所对应的名细清单(医院盖章);

3.住院诊断证明书(医院盖章);

4.住院记录、出院小结(医院盖章);

5.医保卡原件及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户籍已转迁入学院,由系部开具户籍变更情况说明;

7.所在系开具的“寒、暑假假期、实习期间患病需要在户籍或实习所在地住院的说明”。

三、服务地址、时间、联系电话、路线图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平康路48号3号楼5楼番禺区医保办;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乘坐公交路线:石碁地铁站→交通大厦。

学生医保住院治疗及费用报销流程图

问答环节:

1、医保卡内没有钱,是否就不可以使用?

答:学院发放的医保卡为大学生专用医保卡,卡内没有任何钱。该卡作为就医时的结算卡使用,卡内不需要有钱,就可以直接在医院进行医保结算,自动抵扣医保代支付部分,学生自费部分由个人现金支付或其它银行卡支付。但该卡也具备了银行卡的功能,同学可以作存、取银行卡使用。

2、医保卡遗失,如何补办?

答:带个人身体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光大银行申请补办即可,但需要告知工作人员补办光大银行医保卡。

3、学生参保年度是如何划分?

答:学生参保的医保年度为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期间发生的门(急)、诊住院均可以属于医保保障范围。

4、医保年度是怎么划分?异地门(急)诊、住院,费用报销如何处理?

答:。异地门(急)诊、住院,费用报销需要到番禺区医保局申请审核报销,具体流程、要求参照《广州市外住院规范及住院费用报销流程、要求》。

5、新生入学参保而又未发卡医保待遇如何享受?

答:新入学生参保而又未能取得医保卡,外出门诊及住院的,先由个人支付产生的相关诊疗费用,并收集齐相关的病诊、诊断报告、药品清单、发票、住院证明等材料,然后等发了医保卡后,携同个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以及就诊材料清单一并到参保的所在的区医保局服务在厅内进行追溯报销。具体流程及要求参照《广州市外住院规范及住院费用报销流程、要求》。

6、离校后的医保待遇如何享受?

答:毕生生一般在六月底离校,但其医保卡的停保期限为8月31日,因此离校至8月31日前不影响正常的医保待遇享受。如果在是在实习地或工作地发生了相关住院行为,需要报销,具体流程及要求参照《广州市外住院规范及住院费用报销流程、要求》。

7、学院关于学生医保工作是如何安排?

答:各系主要负责参保资料的收集、参保医疗待遇享受指引及协助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处主要负责参保、退保工作的统筹、办理,联系电话34880508;后勤处主要负责医保的门(急)诊定点医疗机构选点及异地就诊报销指引工作,联系电话:39104063。

新版医保卡更换流程及注意事项

上海新版社保卡换发知识问答(15问) 一、新版社保卡与老版社保卡有什么区别? 新版社保卡和老版社保卡相比,采用国家第三代社保卡技术规范,使用国密算法、加载数字证书、支持金融功能的单芯片双界面社保卡。 二、新版社保卡有哪些功能及应用? 新版社保卡具有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等基本功能,可以用于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就业服务、劳动关系、人事人才、居民健康管理等事务。 新版社保卡同时具有金融服务功能,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相关服务银行,开通社会保障卡的金融服务功能。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服务功能后,可以用于现金存取、转帐、消费等业务。 三、新版社保卡可选择哪些服务银行? 新版社保卡服务银行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其中包括:上海银行(9559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552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962999)、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95588)、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95599)、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9553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分行(95580)、中国交通银行上海分行(95559)、中国银行上海分行(95566)、中国招商银行上海分行(95555)、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95595)等11家银行。 申请人在新版社保卡换发时,可以在11家银行中自愿选择一家银行服务。 四、新版社保卡的换发对象是什么? 本市户籍人员以及依法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来沪人员,可以申领新版社保卡。 五、新版社保卡集中换发方式是什么? 为充分发挥银行及社区网点优势,新版社保卡集中换发期间主要换发方式分三种:服务银行网点换发、服务银行会同单位批量换发以及网上自助换发,在此期间,老版社保卡需补换人员,以及社保卡新办人员,仍可到社区受理网点办理换发手续。 六、退休人员如何换发新版社保卡? 2019年1月到2019年6月,退休人员主要通过11家服务银行网点换发新版社保卡,建议申请人优先选择养老金代发银行作为本人新版社保卡开户银行。如养老金代发银行不在11家服务银行范围内的,可由申请人自行从11家服务银行中选择1家,作为新版社保卡开户银行。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区别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不同 添加时间:2011-10-26关键字: 一:适用人群不同 据市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二:缴费方式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7%,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今年由于经济危机对企业的经营造成的一定的影响,从今年4月到12月时间段内,将企业单位的缴费由7%下调至6%,以减轻企业负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 三:享受待遇不同 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帐户待遇,其报销比例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高一些。在职职工住院的费用,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按75%报销;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0%报销;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85%报销,退休人员相应提高10%;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在职职工为80%,退休职工为85%。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和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待遇。由于缴费费率较低,因此待遇也相对低一些。参保居民的住院费用报销,在扣除范围外费用以后,最低起付线(同城镇职工医保)以上的部分,按55%报销,每个医疗年度最高可累计报销3万元。统筹病种门诊费用,在起付线(300元)以上的,按50%报销。 四:就医管理要求不同

医保学生报销须知

大学生居民医保普通门(急)诊报销须知 为了方便同学们有针对性的选择就诊医院和就诊专家,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实行“学生普通门急诊医疗费限额管理”模式,普通门(急)诊就诊实行由学生先行垫付然后回学校进行报销,门(急)诊的报销费用月度结算后将由学校财务统一转入到学生医保卡内。 一、学生在校医务室看诊 1、报销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与寒暑假期间,因普通门(急)诊在校医务室就诊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2、报销额度:报销基本医疗费用的90%。 3、报销材料: 1)医务室开的处方单; 2)居民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学生);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学生)。 4、受理地址:学生处服务窗口; 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16:00-17:10(遇节假日顺延)。 二、学生校外医保医院看诊 1、报销范围: 1)在校期间,学生因普通门(急)诊在广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2)在校期间,非广州市户籍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因急诊在当地医保定点机构就诊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3)学生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在户籍所在地,因急诊在当地医保定点机构就诊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4)实习期间,因普通门(急)诊在在实习所在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 2、报销额度:报销基本医疗费用的60%,限额300元/人·月 3、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有效票据(发票)原件; 2)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原件; 3)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4)病历原件及复印件,有辅助检查还需提供各项检查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学生); 5)居民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学生); 6)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学生)。 4、受理地址:校医务室 5、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10-17:10(遇节假日顺延) 6、受理期限: 1)在校期间就诊的,在就诊后一个月内; 2)在寒暑假期间就诊的,在返校后一个月内; 3)在实习期间就诊的,在就诊后两个月内。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不同

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不同 [导读]:很多朋友都对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两者搞不清楚有什么不同点,因为两者的区别从字面上也看不出什么。在此对于广大市民的疑问,整理出了以下两者的不同点: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不同 很多朋友都对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两者搞不清楚有什么不同点,因为两者的区别从字面上也看不出什么。在此对于广大市民的疑问,整理出了以下两者的不同点: 一:适用人群不同 据市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主要包括未成年居民,指中小学阶段学生(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指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以及其他非从业的城镇成年居民。大学生将来也要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 二:缴费方式不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其中单位要承担职工工资总额7%,个人承担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2%.今年由于经济危机对企业的经营造成的一定的影响,从今年4月到12月时间段内,将企业单位的缴费由7%下调至6%,以减轻企业负担。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个人通过所在居委会或学校(幼儿园)缴费,同时政府在个人和家庭缴费的基础上给予补助。未成年居民、成年居民、老年居民的基金筹集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100元、360元、360元,其中个人缴纳分别为40元、280元、150元;政府补助分别为60元、60元、210元。可以看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集标准要比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低很多,约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人均筹资额的1/5。

医保科全套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护士长)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整理)医疗保险相关常识定稿.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知识解读 一、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分类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在职、退休两部分人群。 (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包括:城镇老年人、学生儿童、城镇无业居民三部分人群。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目前参照医疗保险管理,就医费用全额结算。(由卫生局负责经办管理) 二、我中心涉及常用五种住院费别 (一)按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人员:

注:上述人员在我院发生的住院费用需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实行实时报销。患者只承担自已应该负担的费用,报销的费用先由我院垫付,再由医保办定期向医保中心申请,医保中心审核无疑问,再支付给我院。 领卡证明(100%)为正式社保卡还未下发过渡阶段,凭此卡证明该患者享受医保待遇,通过医保系统结算,区别是全额负担。 (二)工伤保险: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 (三)公费医疗: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费用全额现金结算 (五)医保全额: 住院费用需全额现金结算。一般用于受伤原因不明确的、肇事逃逸(无对方,交通队出示证明),社保卡黑名单等情况。住院时全额交费,所产生的住院费用由患者自已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注:医疗保险、工伤、公费医疗待遇人员需签医保自费协议书。医保患者出院三个工作日后到收费处结帐。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予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他责任事故(如见义勇为,被抢劫而受伤也包括在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四、精神病患者因自杀,自残医保住院的要求 精神病患者因自杀,自残收住院治疗时,必须提供由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综合医院精神病科出具的证明诊断证明书,证明其患有精神疾病可享受医保待遇。 五、医保患者住院起付线及门诊起付线 (一)住院: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起付标准第一次为1300元,第二次及以后为650元。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30万元。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支付的最高数额为17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城镇居民基本疗保险基金支付70%。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区别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职工医保区别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的组成部分, 具有强制性, 采取以政 府为主导,以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适度补助为辅的筹资方式,按照 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一致的原则,为城镇居民提供医疗需求的医疗保险制度。 党中央、 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 不断完善医疗 保障制度。 1998 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 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目前没有医疗保障制度安 排的主要是城镇非从业居民。 为实现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

2007 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以下简称试点) 。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高度重视, 统筹规划, 规范引导, 稳步 推进。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区别 1 、你所说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是 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险形式。 2 、 各自具有不同的针对性和受众范围 , 城镇职工医保是针对与单位建立了劳 动关系的城镇职工

医保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保费用, 单位缴大头 , 个人缴 小头 ; 而城镇居民医保是国家就城镇无业人员, 城镇低收入家庭 , 建立的基本医疗 保险。 3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的工资, 每月扣缴 ( 一般每月一两百元 ),

民医保的基数是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一年缴一次 ( 一般地区一年一百多块钱 ), 二 者在缴费基数上相差很大。 4 、 在保障范围上 , 相差以很大 , 职工医保每年返所缴保险费的 30 左右到个人 账户可以作为门诊费用 , 由职工个人自行支配

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须知

在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须知 一、参保缴费 1、时间:每年9月份—10月份 2、金额: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360元,其中个人缴纳40元,国家财政补助320元 二、医保种类:徐州市城镇居民医保 三、学生信息的收集及录入的内容 见附表3 :徐州市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 四、有效使用时间 以学年为单位,每年的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第二年再续缴费。学生毕业或退学等情况,取消学籍的,将不再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待遇。 五、住院定点医院的选择 1、徐州市中心医院(四院) 2、专科医院:徐州市中医院、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徐州市口腔医院、徐州市精神病医院。 3、学期期间、寒暑假期间在家庭所地二级以上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县级以上,含县级) 六、住院非定点医院的选择 1、除徐州市中心医院、徐州市中医院、徐州市传染病医院、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徐州市口腔医院、徐州市精神病医院以外的医院,如想到在徐州市区其他综合性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看病的,请本人

持身份证到徐州市泉山区翟山街道办事处劳保科办理变更手续,变更确认后所发生的医药费才能报销,每个学生一年只能变更一次。 2、学期期间、寒暑假期间患重病的学生,需到家庭所在地以外的其它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看病的,要先在本人选择的徐州市定点医院或家庭所在地二级以上的医院开具转诊证明,然后产生的医药费,徐州市医保中心才能给予报销。 七、住院报销所需材料 因每年的9月、10月是学生信息的收集、录入、保费的缴纳期,这期间在徐州区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医药费、先要由学生个人现金支付,待全校学生保费缴纳完成后,本人持发票、医保卡到其所住院的医院领取医保应该报销的费用;家庭所在地医院、转诊到其它城市的医院住院看病,先要由学生个人现金支付,出院后请同学按要求准备好材料,报送到中心校区一期卫生所,然后由卫生所将材料送到徐州市医保中心核算报销。 所需材料: 1、发票原件(加盖医院公章) 2、出院用药、检查、治疗等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医院公章) 3、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加盖医院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反正面 5、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病历首页)复印件 6、本人银行卡复印件(请注明开户行名称、支行名称) 7、寒暑假期间或实习期间在异地发生的医药费,由学生所在学

住院患者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住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欢迎您来我院检查治疗,在您入院之际向您做一简要介绍,并请您协助我 们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请遵守医院各项规定,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 护理,安心休养。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介绍病房环境,您的责 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 二、即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由您本人写书面请假条,经主治医生签名、盖章后有效。您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会出现不可预见的因素,如发生病情突变会得不到医生及时有效的救治。如果您是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患者,您将需要自己负担某些在外出期间不予报销的费用;您要承担在外出期间发生的损失或伤害,免除医院的一切责任;擅自外出者,按自动出院处理,在院外发生任何意外,责任自负。 医保患者请假外出期间,所有费用,则均由您自行负担。 三、住院患者可携带少量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病房。严禁 带入危险物品。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丢失、被盗自行承担。 四、入院后根据病情,您需要分别做一些常规检查,如:晨起血液检查、心电 图、胸片、超声心动、B超等。以上检查需有工作人员引导您进行。 五、探视时间: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天下午3~6点。每次不超过2人,以保持病房安静,避免影响病人休息。陪住需经主管医师、护 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每位病人只能有一位家属陪伴。重症监护另有规定。 六、陪住制度: 1、根据病情,遵照医嘱开陪住证,只允许一名家属陪住,陪住证要妥善保管, 不得借给他人,丢失不补。 2、家属不得在病房内洗衣、洗澡、不得躺在病人床上。 3、陪住用具白天不得随意摆放,由病房统一组织存放。 4、本医院内设有生活助理员办公室,您如需请生活助理员,请与生活助理员办 公室联系。联系电话: 64456433。将由生活助理员办公室统一安排。为了保证您 的安全,请不要雇用“黑护工”,否则后果自负。

医疗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注意事项

医疗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注意事项 参保单位医疗保险专管员只有取得相关资格才能进行网上申报操作,专管员是参保单位唯一能够进行增减人员、变动信息、申报缴费操作的人员,上机操作必须进行密码验证。 1.网上申报“绑定”流程 单位专管员想要取得网上申报操作权限,必须进行绑定密码。操作程序如下:专管员须到医保经办中心取得绑定密码,然后用失业用户名密码登录失业网站→点击个人中心→点击单位账户绑定→在页面最底层找到“医保绑定”按钮,点开,输入在医疗保险生成的用户名和密码→绑定成功。 2.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网上申报可办理增人、减人、核定报表的打印、导盘等操作。 ①人员增减和转移。包含“人员新参保登记”、“同一单位续保”、“人员转入续保”三个操作按键。 人员新参保登记操作流程:按照窗口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确认。操作注意事项:新增人员时,所增人员参保时间必须小于或等于所申报的月份。如新增人员有过参保信息,系统会提示,应对参保信息进行合并处理。 同一单位续保操作流程:操作对象如在本单位参保停保后,需要恢复参保的,应在该窗口办理。6个月以内在本单位续保的,必须到经办中心说明原因,在经办中心恢复。 人员转入续保操作流程:操作对象如已参过保,需要从其他单位或者居民医保转移到本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在“人员转入”窗口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本辖区内不同经办中心之间的医保关系,无需再做转移。如操作对象在原单位仍为参保状态,则不能转移。需要将原参保状态

变为“暂停”(居民参保人员不作暂停处理),才可作转移操作。 ②人员停保登记 按照窗口提示操作,需要选择停保的原因。 ③单位缴费核定 单位缴费核定,应正确选择所申报的月份,按照自然时间顺序进行操作,所选申报月份之间不得有空缺,也不能选择性申报。选定本单位所需缴费的月份后,点击确定、打印《xx市医疗保险基金征收明细表》。 ④缴费基数查询 “缴费基数查询”只有在每年7月变更基数时才可使用。其它月份用于本单位当年缴费基数的确认。日常申报用于单位导出本单位现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及缴费基数。 3.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①参保单位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的,不能在网上办理。需要按照原来流程办理。无在职转退业务的,可直接在网上办理申报,申报表无需加盖公章可直接按原途径缴费。 ②在辖区内参过医保的人员无需再开转移单,可在网上直接办理增人业务。 ③网上办理辖区内人员转入时,如系统提示操作对象“末次缴费月份大于或等于当前该单位所申报月份”,不显示该人员,属于正常情况。 ④从辖区外转入我市参保的人员,需在网上办理新参保后,到医保经办中心办理接续手续。 ⑤转往外地市的人员,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xx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15日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护士长 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

同仁医院医保患者住院流程及注意事项

医保患者住院流程及注意事项 流程: 医生开住院单→到床位管理中心登记、等床位、确定押金、→到医保办公室根据住院证审核病情确定医保预付金、盖医保章→到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办理住院的同时一定要出示医保证件:一般医保患者为蓝色“医疗保险手册”;离休干部为红色“离休干部就医手册”;医照人员为绿色竖版朔封“医疗照顾人员就医凭证”;学生为绿色“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老年人为棕色“北京市城镇老年人大病医疗保险手册”;农民工为白色“农民工住院就医卡”;生育保险的证件为红色竖版“生育服务证”;工伤保险的证件为棕色竖版“工伤证”城镇无业人员证件为红色“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手册” →在住院处外挂机登记并判断是否享受医保→兑换饭卡→进入病房。 注意事项: (一) 患者住院当日,一定要带齐相关医保证件和住院预付金额。 (二) 如果入院当日不能提供医保证件,应全额交住院押金,出院时与住院处全额结帐。患者凭结算后的住院清单和出院收据、交单位报所在区县的社保所进行手工结算。 (三) 办理住院手续时,各种医保证件交住院处保管,一律不得外借。待住院费用结清后,医保手册由住院处归还患者本人。 (四) 住院期间医保患者未经主管医生允许擅自到门诊发生的检查、治疗费用、和擅自到外院住院发生的费用,造成不能在本院正常结算,其带来的后果由患者本人自己承担。 (五) 患者出院时,医生要开出诊断证明书,由护士交与患者,再到住院处办理手续,因医保办公室相关人员要进行住院费用及项目审核,不能当日结帐,一般需要3-5天时间,请患者留下联系电话,回家等候住院处结算通知。 (六) 患者接到住院处结算通知后,带齐住院押金收据到住院处办理住院费用结算,对押金费用实行多退少补的原则,并请患者或家属当日一定要详细查看与核对住院清单,如有费用方面的疑问请及时与科室护士站、医生或医保办公室进行沟通,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后患。 (七) 患者如果在入院前7天发生急诊留观费用、或就诊当日住院前发生了门诊费用,这笔费用按照医保规定可以 本文由:北京同仁医院预约挂号整理https://www.360docs.net/doc/d8226619.html,

华南理工大学参保学生就医须知

华南理工大学参保学生就医须知 我校参保学生普通门急诊首诊是校医院各门诊部,经校医院专科医生同意转诊后方可到外院就医并回校报销费用;产前门诊、门慢、门特、住院等不在我校管理范围内。 一、普通门急诊就医须知 参保学生在我校各门诊部就医,凭医保卡、《学生门诊病历》本挂号。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普通门诊专项资金和学生个人分担,按实际收费标准个人支付10%,普通门诊专项资金支付90%。门诊专项资金每月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包括校内和校外)。 以下费用经审核后,对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合理部分,在就诊日期后本医保年度内,向学校学生医保办申请零星报销,由专项资金按50%比例支付:经校医院同意转诊到广州市指定的校外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门急诊基本医疗费用;寒暑假、因病休学期间在户籍所在地或外地实习期在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急(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其报销事宜见校医院网站-学生医保专栏。 二、产前门诊检查就医须知 参保学生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期内,可在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名单见https://www.360docs.net/doc/d8226619.html,)中选定1家进行产前门诊检查,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门诊检查医疗费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50%的标准支付,支付限额为每孕次720元/人。 三、指定慢性病门诊就医须知 参保学生如果患有指定慢性病,先到具备诊断资格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名单见https://www.360docs.net/doc/d8226619.html,)确诊登记后,凭慢性病病历和医保卡到广州市任何一间定点医疗机构取药,发生的药费才可以记账;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按85%的比例记账,其它医疗机构按65%的比例记账;每一种指定慢性病每月报销最高限额为100元,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参保学生最多可选择其中3个病种享受医保待遇。患17种慢性病的同学,在休学、实习、寒暑假、异地分校学习期间在异地公立医院费用到广州市医保局天河分局申请报销。目前,广州市指定慢性病病种有以下17种:高血压病、冠心病、糖尿病、类

最新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为方便参保人员更多地了解和掌握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丹东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印了这份《医保患者就医须知》,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并祝您身体健康! 一、参保人员住院程序 参保人因病需要住院治疗时,须持门诊医生填写的门诊病志及辅助检查材料、医保就医手册和IC卡到住院处办理住院登记,再到住院结算处交医保IC卡、押金(门槛费、自付费用的预交款)。将医疗保险就医手册交经治医生以备填写出院小结。住院期间若需特殊用药、检查、治疗的,需填写《特殊诊疗项目审批单》,经医院医保办审批并到市医保中心备案。 二、持“医疗保险住院临时卡”住院手续的办理 为方便参保人因病住院治疗,属于已参保缴费并按规定时限应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费封锁参保人员除外),由于IC卡正在制作过程中的参保人员,因病需要住院的,可以申请办理“医疗保险住院临时卡”。咨询电话:3105783。 三、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及有关规定 我市于2007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调整的《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和服务设施项目目录》(辽劳社发[2006]64号)相关规定,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临床治疗必需,但容易造成滥用或医疗费用昂贵的诊疗项目。按文件规定,使用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

项目:一是需要医保定点医院审批;二是患者要先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余额按医保规定核销。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有以下几类:(一)《目录》中“甲类”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诊疗项目和一次性医用材料(含植入材料、人造器官)中“丙类”项目的全部费用由患者本人自己负担。 (二)诊疗项目类参保患者个人负担的具体比例 1、综合服务类“乙类”项目预先自比例为10%。 2、医技诊疗类“乙类”项目100元(含100元包括每个部位、每次)及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5%;100元以上的项目预先自付10%。 3、临床诊疗类的项目 ①临床各系统诊疗诊断类,“乙类”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5%;“乙类”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的项目预先自付10%;“乙类”500元(含500元)及以上的项目预先自付15%。 ②经血管介入诊疗项目中,“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5%。 ③手术治疗中,“乙类”项目手术治疗预先自付5%;射频、激光、氩气刀、超声刀、双极电凝、腹腔镜、宫腔镜、鼻窦镜、胸腔镜、间盘镜、关节镜、血管镜、输尿管镜、脑室镜、颅内镜的手术治疗或加收项目,“乙类”预先自付10%;体外循环、立体定向、心脏搭桥、肾脏、心脏瓣膜、肝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外周血干细胞移植术(只限血液病人)等列入“乙类”移植手术治疗,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5%。 ④物理治疗与康复类中,“乙类”项目预先自付10%。

合疗医保患者转诊流程图

陇县中医医院关于2016年第三期 “百姓问政”报道问题整改的报告 县卫计局: 10月21日,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电视台举办了第三期“百姓问政”栏目,问政中反映了卫计系统在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县卫计局及时下发《陇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6年第三期“百姓问政”栏目报道问题整改的通知》(陇卫发[2016]520号),我院按照通知要求,针对反映的问题,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精神,认真研究分析,特别是医疗卫生系统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切实落实相关政策,查漏补缺健全机制,扎实抓好整改措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针对群众对转诊单的适应范围、具体申办流程、相关要求及住院后报销等事宜不清楚,导致患者转诊出院后报销比例低的整改措施:(一)我院对住院患者入院第一时间签写《分级诊疗制度知情告知书》(见附件),主管医师要详细解释相关政策,尽可能让患者根据理解程度进行复述,并在《分级诊疗制度知情告知书》上签字。 (二)对门诊患者加大宣传力度,在门诊大厅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栏,将合疗、医保患者转诊条件、转诊后报销比例及如何办理转诊进行公示。 (三)对全院职工进行分级诊疗制度学习培训,掌握政策后从自己做起,对能接触到的患者进行宣传,实行首问负责制,对患者问起“转诊”问题严禁回答“不知道”。

(四)在医疗淡季,合疗医保科、医务科抽调人员在人员稠密地带进行散发宣传单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分级诊疗制度的知晓率。 附件1 分级诊疗制度知情告知书 附件2 转诊流程图 附件3 合疗、医保患者分级诊疗报销比例

附件1 陇县中医医院 分级诊疗制度知情告知书

附件2 转诊流程图(上转下转均同)

进医保的注意事项

进医保的注意事项 关于进医保的注意事项 1、自2017年7月1日起,原公费医疗单位在职退休人员全部进入医保刷卡就诊,每次就诊不管卡里是否有钱都要按医保规定就诊 程序刷卡就医。 2、费用结算:6月30日前的医疗费用按原渠道解决,7月1日 后的医疗费用由医保中心支付,公费医疗报销结算日期为7月31日 底前。 3、对住院病人6月30日尚未出院的病人,6月30日办理出院 结算手续,7月1日再用医保卡刷卡住院,分段计算费用人不出院。 4、长期住外人员、外出带药人员,7月1日后看病需要按医保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6月30日前的费用符合公费医疗报销规定的给 予按规定报销。 5、因补充医疗政策尚未正式出台,请自7月1日后的票据和相 关材料自行保管好,待政策出台后按规定另行通知执行。 6、所有参保人员执行首诊社区制。 7、按医保制度规定办理相应的.门慢、门特、门精、门艾、长期住外、家庭病床等手续,应办未办理的医疗费用不得享受补充医疗 政策。 8、非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和私营、民营的医院等暂时不得就诊,否则气费用不得享受补充医疗政策,待政策明确后再定,但对明基 医院、军区总院、八一医院不再限制病种,可以按医保规定要求就诊,其费用享受补充医疗政策。 9、对生育、工伤医疗费用仍按原政策执行。 10、对儿童医疗在未有新的政策出台前按原政策执行。

11、药店购药气费用不予享受补充医疗政策。 13、医保范围外的用药、检查、治疗等费用不予享受补充医疗政策。 14、请各单位认真宣传,传达到每一个人,抓紧做好门慢、门特、驻外等等人员的相关手续办理,否则影响其就诊报销。 15、境外医疗费一律不予享受补充医疗政策。

各科职工及居民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

2015年各科职工及居民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及考核办法 各科室: 根据昌吉州人社局《关于开展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昌吉州人社局对州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职工及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总额控制政策,并给医院核定了2015年总额控制指标,现根据医院及各科室2013年12月—2014年11月职工及居民医保统筹费用总额实际运行情况,医保科给各科室核算了2014年12月-2015年11月可使用的总费用及统筹费用,经过医院经管委员会讨论研究,决定在全院各科室执行,希望各科室认真分析本科室数据,执行好职工及居民医保总额控制政策。在具体执行中,若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医保科联系。 附件:1. 2015年职工医保费用总额控制核算表及考核方法 2. 2015年居民医保费用总额控制核算表及考核方法 3.执行总额控制政策需要强调的注意事项

昌吉州人民医院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 2015年职工医保费用总额控制核算表

2015年城镇职工医保费用总额控制核算方法 1. 2013年12月—2014年11月职工医保出院病人为21173人,总费用为元,统筹费用为.68元,2014年州人社局给我院核定统筹费用为元,2015年州人社局给我院核定统筹费用为元,比2014年增加3468000元,增长4%。 2. 2014年12月—2015年5月共6个月全院职工医保出院结算人数为9959人,发生总费用为.77元,发生统筹费用为.06元,平均每月发生总费用为.80元,平均每月发生统筹费用为元,报销比例为%。6—11月全院可使用总费用为.06元,平均每月可使用总费用为.18元,6—11月全院可使用统筹费用为.95元,每月可使用统筹费用为元,报销比例为%。 3. 各科室以2013年12月—2014年11月发生的总费用及统筹费用为基数,加上给各科室2015年增加的额度再减去2014年12月—2015年5月已发生的总费用、统筹费用,核算出6—11月本科室可使用的总费用、统筹费用(见表)。 4. 2015年州人社局给医院核定统筹费用为元,但医院根据2014年实际发生情况将统筹费用控制指标核定为0元,增加了9832000元,增长率为%。故全院全年统筹费用以29个临床科室核定的控制指标为基数,最终控制在0元。 5. 重症医学科按照人均费用核定控制指标,2014年不提单病种人均费用为42028元,2015年6—11月新核定人均费用控制指标不提单病种为43779元,增长4%。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大学生报销医疗费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普通门诊 需要材料:公立医院的发票原件,学校发的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上学期间需有医务室的转诊病例。 二、住院 (一)在南京市住院:参保学生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可凭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直接到全市任意一家公立医院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或专科医院办理 住院,直接在医院的医保办办理住院治疗,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 保学生凭医保卡直接与医院结算报销,属于参保学生个人负担的费用,有参 保学生本人直接付给医院。属于统筹基金负担的,由市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 结算。 注意:已经参保学生并已经有医保卡的学生在南京市任何医院入院时必须出示市民卡,未持医保卡(南京市市民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自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二)已经参保学生因新生医保卡未发,老生续保缴费尚未成功期间在南京市医院住院治疗的,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 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 需要在材料里面提交情况说明,注明未用医保卡住院的原因,学院盖章,并 承诺下不为例。 (三)参保学生在异地实习、转外就医以及寒、暑假期间等发生的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1)参保学生因家人照顾方便在原户口所在地住院,发生的住院费用现有个人垫付,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4.所在学院盖章的证明。 (2)参保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外地住院(包括门诊大病),不是南京又不是原户口所在地住院的,出院后须带好如下相关材料:1.出院小结、2.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3.结算发票原件(自留复印件)、必须请原籍地最高级别医院或者南京三甲医院提供建 议转诊证明,并附申请表。 (3)有商业保险报销的:提供商报报销金额,若保险公司收取了发票原件,则需要提供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原籍地社会保险有报销的(包括新农合),2017年9月1日以后发生的费用不再报销,大学生医保和当地社会保险待遇不能重复享受,只能享受其一。 (4)住院生育费用报销:请务必提醒学生在生产之前到社会中心医保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否则即便在南京生产也不可以刷卡,办理生育登记需要带结婚证,生育登记服务证明,怀孕检查时候的B超单,这三项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5)外伤住院报销: A.出院小结或者病例上面没有明确写明受伤原因,有无第三方责任人的,需要提 供受伤的情况说明,注明原因及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并加盖公章。 B.车祸产生的外伤,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书上必须明确责任分成。 C.术后拆内固定的,若首次手术没有通过南京医保报销,也需要提供受伤的情况 说明,并加盖公章。

20101111161406926医保管理办法

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医指南 (第三版) 一、城镇职工医保卡 (一)领卡后的注意事项 1. 核对医保卡及存折上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如资料有误,单位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纳医保费的退休人员请尽快到办理参保手续的地税部门变更;已缴满10年医保费的退休人员和社会申办退休人员需更改资料的,先告知所属单位或退管办(所),再由单位或退管办(所)经办人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 2. 尽快修改密码。可在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的任一营业网点或其多媒体查询机、ATM 机上修改密码。 (二)医保卡的使用 1.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就医和记录、使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的凭证,必须妥善保管。 2. 就医、配(购)药、办理出入院手续时必须出示医保卡。 3.医保卡挂失、密码挂失、损坏卡重制等相关业务,均可到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办理。在此期间,可暂凭银行开具的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就医手续。 银行服务电话: 中国光大银行:95595 中国农业银行:95599 广州银行(原广州市商业银行):96699 4.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从正常缴费的次月起,每月18日后

参保人员可持卡到标识有“广东银联”的自动柜员机、制卡银行广州市区内任一营业网点,或通过制卡银行的服务电话对个人医疗账户注资情况进行查询。 参加住院保险及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不设立个人医疗账户,无资金划入医保卡中。 5.按照市委、市政府推广应用社保(市民)卡的要求,我市将分批组织医疗保险参保人申(换)领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及老年人社保卡(简称“社保卡”)。社保卡是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办理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的电子凭证,已具备医保功能的社保卡将代替原医保卡,医疗保险相关就医流程、就医手续保持不变。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电话:83366288。 (三)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内,可使用个人医疗帐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 (一)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三)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 (四)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提示:1.参保人亲属使用参保人个人帐户资金就医、购药时,应向定点医、药机构出示参保人医保卡及亲属本人身份证以便查核、登记。 2.参保人应按规定使用个人帐户资金,不得采取各种违法违规手段套取个人帐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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