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第十章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第十章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第十章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建立市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景观资源的保护体系。将不同类型的文物古迹与自然景观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相结合,突出历史文化脉络,构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古树名木、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

一、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

(一)保护内容

目前在成都市域范围内共有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10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2个(成都、都江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个(新都、邛崃、崇州);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5个(黄龙溪、平乐、新场、安仁、洛带);省级历史文化名镇8个(新繁、城厢、街子、西来、五凤、元通、怀远、茶园)。

(二)规划要求

完善市域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体系,建立成都历史文化名城(镇)整体保护体系,在历史建筑保护与维护、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联系、游览路线等方面进行统一筹划和部署,使之成为共同发展的整体。将零散分布的文物古迹和其他相关历史遗产,通过历史文化线路连接成相互关联的整体。突出历史文化脉络,形成市域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以保护历史遗存及其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掘其中的文化内涵。

在已确定的历史文化城镇的基础之上,要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保护工作。一方面,要加强保护力度,编制综合性的历史文化名城(镇)规划,颁布相应实施细则和管理条例;另一方面,要在市域范围内,特别是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普查工作,将其他有历史价值的古镇、古村纳入保护范畴之内,扩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数量。

在努力做好保护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进行申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工作。

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

成都市域范围内共有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164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6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2处。

(一)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依据文物部门公布的具体范围划定。制定各文保单位的保护、控制分页图则,在绘有现状建筑和地形地物的底图上,逐个分张画出其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具体界线,比例尺1/500—1/2000。在此基础上制定各级保护范围的规划控制文本。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

准。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造成影响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二)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

对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须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一切修缮和新的建设行为均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负责修缮、保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并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

(三)文物保护单位的合理利用和展示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或者古建筑,除可以建立博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国有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作其他用途的,应当报告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四)继续公布文保单位名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普查、升级和保护工作。继续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暂保单位名单。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应加强管理,继续予以登记并公布。从保护文物周围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出发,继续完成市级和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

三、优秀近现代建筑

(一)保护内容

保护19世纪中期到1970年代末建设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或有一定代表性、标志性,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尚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

根据2009年的成都市规划局的普查,市域内中心城区以外14个区(市)县共有优秀近现代建筑76处,其中都江堰、彭州、新津无优秀近现代建筑。总占地面积1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1.8万平方米。按年代统计,清代及民国的共有48处,解放后的有28处。按保存状况统计,34处较好,36处一般,6处较差。

(二)保护措施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应按照历史建筑的保护原则,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经各级政府公布保护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必须依据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划定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核心及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在内的紫线保护范围,并明确每栋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

优秀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应采取分级保护的方法,根据建筑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以及完好程度,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分类,并确定相应保护要求:

(1)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平面布局和内部装饰不得改变。

(2)建筑的立面、结构体系、基本平面布局和有特色的内部装饰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3)建筑的立面和结构体系不得改变,建筑内部允许改变。

(4)建筑的主要立面不得改变,其他部分允许改变。

四、古树名木保护

(一)保护内容:

保护树龄在100年以上的古树和珍贵、稀有或者具有历史价值、重要纪念意义、特殊价值的古树名木。

根据2009年的成都市规划局的普查,市域内中心城区以外14个区(市)县共有古树名木2527株,其中一级250株,二级519株,三级1568株,未定级190株。按树龄统计,100至200年树龄的有2141株,200年以上有386株。按生长状况统计,1999株较好,459株一般,69株较差。

(二)保护措施

应根据《成都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进行分级并实施有效保护,同时对周围环境实行规划控制。

五、古建筑群(村落、街区)

(一)保护内容:

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包括保存比较集中、完好,具有重要保护价值和开发利用价值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古建筑物群、村落、街区等。

根据2009年的成都市规划局的普查,市域内中心城区以外14个区(市)县共有古建筑群(村落、街区)32处,其中温江、郫县无古建筑群(村落、街区)。总占地面积约2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按年代统计,明清及以前的共有25处,清代以后的共有7处。按保存状况统计,15处较好,17处一般。

(二)保护措施

古建筑群(村落、街区)采取“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级保护的方式。

1.核心保护范围

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内建筑的保护与更新应体现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对传统建筑应以保存、维护和修缮为主,尽量完整保留其中尚存的历史真迹部分;地段内允许局部改造、加固危房和改善内部设施,修缮、恢复和改建行为必须保持地段历史格局及整体历史风貌。

建立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历史建筑评估体系,对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内现有的

全部建筑进行普查,根据建造年代、外观风貌质量、建筑结构质量、建筑构件破损程度、配套基础设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类,逐栋建筑确定等级,建立可动态更新的详细档案,并分别采取不同的保护和改善措施。

严格保护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街巷道路和空间尺度,不得拓宽、改变现有道路;同时,须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机动车交通,确保整体历史氛围不受破坏。

传统文化生活是古建筑群(村落、街区)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各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应尽可能保留原有功能,并保持一定比例的居住人口,不宜全面商业化。同时,应根据各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具体情况,逐步调整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内的用地,迁出与历史环境不协调的功能,适度增加文化、展览、旅游、传统特色商业等设施,形成富有浓厚历史文化气息的历史性城市环境。

严格保护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内的名木古树和成年树木,鼓励垂直绿化和庭院绿化,改善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整体环境。

严格保护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内现存的地物、门楼、古井、石狮、碑刻等小品建筑。

古建筑群(村落、街区)内所进行的一切修缮、改建、翻建等建筑活动,必须经规划局、文化局批准和审核后方能进行,较大型的建设活动应经专家小组评审。

加大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基础设施改善力度,并允许在不影响整体传统风貌的前提下,对房屋内部设施进行现代化更新改造,从而协调好历史保护与现代生活之间的关系,促进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良性发展。

制定颁布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管理细则,对相关政策、措施、技术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专门的资金渠道,为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保护和发展提供法律、政策、经济等方面的有力保障。

2.建设控制地带

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或改建的建筑,要与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整体风貌相协调,不对古建筑群(村落、街区)的环境及视觉景观产生不利影响。

进行新的建设时,需严格控制用地性质、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等要素,外观必须与街区建筑风貌相协调。

进行新的建设时,要避免简单生硬地大拆大建,要注意保护街巷肌理和有保护价值的历史建筑、自然和人工植被景观。

对于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应近期改造其外观形式,以达到环境的协调统一,远期逐步更新或拆除。

建设控制地带内所进行的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经规划局、文化局批准和审核后方能进行,较大型的建设活动应经专家小组评审。

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保护内容

传统文化和历史文化遗产相互依存相互烘托,共同反映着城市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历史悠久、丰富多彩的传统文化是成都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特色和优势,在名城保护中须对此给予高度重视,深入挖掘和保护,使其成为名城保护的重要补充。

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体现在工艺美术、文学艺术、风味饮食和风俗节庆等4个方面。1.工艺美术:包括蜀锦、蜀绣、漆器、金银工艺品和竹丝瓷胎等。

2.文学艺术:包括川剧、歌舞、绘画、四川方言文学、曲艺(如谐剧、方言诗、评书、清

音)等。

3.风味饮食:包括川菜、小吃、川茶、川酒、土特名产等。

4.风俗节庆:包括青羊宫花会和灯会、龙泉的桃花会、都江堰的放水节、彭州的牡丹会,以及夜市、赛歌和农家乐郊游等。

(二)规划要求

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深入挖掘、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应在普查的基础上整理记录、建立档案,借助各种社会媒体,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力度,继承和发扬历代的精神财富。

积极培育,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重视对戏剧、歌舞、曲艺等专业人员的培养和鼓励,扩充专业队伍,并在传统曲目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使其满足时代发展要求,得以传承和不断发展。对于风俗节庆,应尊重民间习惯,对百姓喜闻乐见的健康民俗活动,给予鼓励和宣传。

打造特色旅游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植于成都人民的日常生活和休闲娱乐活动之中,具有独特的地方特色,也是重要的文化旅游资源,应在普查的基础上,选择有代表性、有特色、有文化内涵的内容,加大宣传和扶植力度,进行旅游项目开发。除通过设立专门的博物馆、文化馆、展览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集中展示外,还可结合历史街区、文物古迹的保护,采取设立传统民俗节庆旅游活动,增设民间工艺现场制作展示项目,建设集风味饮食和各种地方特色文艺节目于一体的文化餐饮园区等多种方式,弘扬传统文化,形成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特色文化旅游产品。

七、历史文化资源展现结构

在市域范围内,名城展示体系以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成都、都江堰;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新都、邛崃、崇州;省级历史文化城镇黄龙溪、新繁、城厢、安仁、洛带)为结点,以各展现要素为支撑,形成“三级七线”的空间结构。

(一)一级线路

包括成都-郫县-都江堰,和成都-华阳-黄龙溪(水路)两条线路。

(二)二级线路

包括成都-崇州-大邑-天台山,成都-新都-城厢-金堂-云顶,和成都-十陵-洛带-云顶三条线路。

(三)三级线路

包括成都-新都-彭州-银厂沟,和都江堰-青城山-大邑-邛崃两条线路。根据不同等级,建议编制“三级七线”的保护、展现的控制性规划和法规文本,对沿途乡土风光、历史信息及城市设计进行控制和引导。

如何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资源(精)

人类,请把握好历史文化 每一天,每一个地方,每一处的历史,都承受着人类带给他们的、、、、、、而事实上他们原本不需要承受这些。 (2007年 11月 14日人民网消息 2007年 10月末, 东北地区历史上最早的皇家园林——“三燕故都”龙腾苑遗址近来遭到严重破坏。经推测,可能是不法分子盗掘所致, 可悲的是直至园林被毁, 也没被列入文物保护名单, 且遗址周围也没有设立任何保护标志。 (2007年 06月 28日安徽商报报道巢湖市区半汤街道办事处巨嶂村娄村附近,发现一处包含物丰富的上万平方米大型商周遗址 (本报曾作报道。但让人遗憾的是,因为巢湖市公路局办公楼的建设施工,该遗址在之前被修路破坏之后, 再次遭到严重损伤。文物部门几天前对该工地下达了停工通知书, 却至今仍被拒收,施工还在继续。目前初步估算被破坏的遗址面积有近 2000平方米,占遗址总面积的五分之一。 (现代金报 2月 16日报道由于江东区福明街道正在开展东部新城拆迁工作, 其辖区内的邵家村古建筑物———安乐遗址,便成为村民关心的话题。有人说, 安乐遗址不会拆;有人说,安乐遗址已经被破坏,即使不拆迁,古建筑物保留下来后,之前的结构肯定受影响。附近的几位拆迁工人说,村里的那古建筑物 (安乐遗址之前着过火,烧毁程度如何,不是很清楚。推开仅有的半扇门,走近院落内,满目狼藉:一些石料被撬,门窗被拆,一块破损的“ 江东区文物遗址” 木质牌匾被歪歪斜斜地挂在墙上(见右图。院里院外,到处都是被丢弃的衣物。眼下, 随着经济的发展, 各地旅游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使得越来越多的历史文化遗址遭到了破坏, 不管是遗址本身的破坏, 还是遗址周边环境的破坏。那么这种事情为何会屡屡发生呢?一方面是人们本身的道德素质问题, 而另一方面则是开发者的唯利是图,这实质是一场保护文化与追求利益的较量,而不幸的是, 在这场较量中,利益总是胜利者。这并不是无药可救,只要有合理的管理制度, 和人们良好的道德素质,保护并且开发这些历史文化资源可以同时实现。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作者:互联网政策法规来源:互联网点击数:2113 更新时间:2013-5-6 1总则 1 . 0 . 1 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1 . 0 . 3 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 . 0 . 4 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 . 0 . 5 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 . 0 . 6 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 , 0 . 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 . 0 . 8 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 . 0 . 9 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 . 0 . 10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 . 0 . 1 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2 . 0 . 2 历史城区historic urban area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旧城区。本规范特指历史城区中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2 . 0 . 3 历史地段histori .area 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2 . 0 . 4 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onservation 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称为历史文化街区。 2 . 0 . 5 文物古迹histori .monuments and 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论文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课程论文 评价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姓名: 学号: 班级:

评价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摘要:商丘是第二批入选名单的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历史悠久,至今仍保留较为完整的城墙、护城河、街巷网络及居民等。为了更好地发挥古城优势,保留城市特色,避免污染和建设性破坏,需对城市布局及发展进行调整、控制和改造。针对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评价,然后提出改善措施。 关键词:商丘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概况保护规划 1城市概况 商丘古城即明清时期归德府城,现存地上古城始建于明朝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距今已有500年的历史,是中国保存最为完好的古城。1986年,商丘古城被国务院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丘古城由砖城、城湖、城廓三部分构成,城墙、城廓、城湖三位一体、外圆内方,成一巨大的古钱币造型,建筑十分独特,有商丘作为华夏之邦商业、商品、商文化发源地之隐喻。目前商丘古城下,同时叠压着春秋时期的宋国都城、秦汉和隋唐时期的睢阳城、宋代应天府南京城等6座都城、古城。商丘古城是目前世界上现存的唯一一座集八卦城、水中城、城上城的大型古城遗址。 商丘古城城墙周长3.6 公里,有东西南北四门,城内地势为龟背形,城内建筑多为四合院建筑。由于年代久远,兵祸天灾,古城曾多次被毁,又多次重建,但范围都在南北十里之内。城门为拱券式,至今保存完好。东门曰宾阳,西门曰垤泽,南门曰拱阳,北门曰拱辰。四门外原有四个瓮城(即在城门外再建一小城,侧面开门,旨在加固城防),瓮城又各有一个扭头城门,北门向西,东门和西门向南,南门向东,所以,商丘古城古有“四门八开”之说。根据五行相生相克之说,为防金木相克,古城东西两门相错一条街,成为中国古城中的唯一。 如今的商丘古城内街道仍保持着古代的建筑风貌。坐落在古城内明末清初著名文学家侯方域的“壮悔堂”招引着八方的游客。在商丘古城南古宋河畔有名扬中外的、镌刻着唐朝大书法家颜真卿手迹《八关斋会报德记》的八关斋。明嘉靖以后至清初,商丘古城内出过两位大学士(宰相)、五位尚书以及十多位侍郎、巡抚、御史、总兵等。由于几千年来黄河决口所致,在目前商丘古城以下还叠压着春秋宋国都城、秦汉和隋唐时期的睢阳城、宋朝的应天府南京城、元朝的归德府城等6座都城、古城。空中俯视,整座古城内方外圆,形成古代的方孔圆钱,寓天圆地方,天地相生,招财进宝之意。砖城内面积1.13平方公里,93条街道形如棋盘,古四合院鳞次栉比,内有大成殿、明伦堂、壮悔堂等名胜古迹。1986年,商丘古城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归德府城墙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衡阳市特有历史文化资源调研

衡阳市特有历史文化资源现状分析和保护方案 【摘要】 文化资源是在市场经济进程中被提出,被关注的。因而,对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及其与其它相关的一些概念之间的联系仍在探讨之中,还没有达到统一的认识。迄今为止,人们对历史文化资源的提法仍存在较大的分歧,对“文化资源”这一概念的内涵,外延的理解还没有达到共识。[1]从一般意义上说,凡是无意识的,非人为的,不假于人之力而然者都是自然.文化则是通过人事、人为、按人的方式使自然“人化”所形成的人的世界。文化不是自然过程和自然过程的结果,而是人的创造活动及这种创造活动的产物。文化资源是指人类为开辟,发展和完善自己赖以生存的环境,在改造利用自然,维系社会规范和塑造人类自身的长期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社会文化)和精神文化资源。文化资源包含多方面的内容。关于历史文化资源的特点,学者李志亮在“试论郴州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整合与利用”中提到:历史文化资源是宝贵的财富,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同时也代表着一个城市的文化形象和品味。”[2] 衡阳历史文化资源的优势衡阳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是湖南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且作为国家批准建设的全国唯一的“抗战纪念城”,衡阳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前景。衡阳历史文化资源具有三方面的价值,一是社会价值:可以成为提升衡阳形象的金字招牌;二是精神价值:可以成为哺育衡阳人民的不竭源泉;三是经济价值:可以成为发展衡阳文化产业的战略资源。 关键词:历史文化资源、衡阳、开发

有人说,衡阳是大雁托起的城市,也有人说,衡阳是衡山撑起的城市。它有着雁城美誉,亦是山水之乡;它承启过文化的熏染,也经历过战争的洗礼;它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人杰地灵。作为湖南首批历史文化名城,衡阳有着大雁文化、名山文化、名人文化、抗战文化等诸多历史文化资源。本文主要通过搜集相关资料、采访相关人员、调查问卷等形式,从对衡阳特有历史文化资源的介绍、衡阳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现状、市民对本市历史文化资源了解程度以及如何保护衡阳历史文化资源四方面着手,深入调查探究衡阳特有历史文化资源状况。 一、衡阳历史文化资源现状 1.文化产业总量迅速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勇于开拓、敢为人先的衡阳人再次走在了时代前列,前所未有的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到2005年,衡阳市文化产业单位4898个,年末从业人员3.26万人,占城镇从业人员的2.2%,实现增加值9.98亿元,占2005年GDP总量的1.9%。2005年文化产业三个层次增加值结构为23.8:12.2:64,对当年文化产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分别为20.9%、9.1%、70%,从而为实施文化强市战略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现实基础。但衡阳市文化产业市场竞争能力不强。2005年衡阳市文化产业增加值仅为全省总量的4%(长沙占54.3%),总量偏少,规模偏小,水平偏低,综合竞争能力不强。同时,衡阳市文化产业经营方式比较单一,没有可以依托的文化产业链及文化产业龙头企业,未形成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格局,而且衡阳市目前文化产业对外开放程度不高,文化产业招商引资规模不大,总体上看,衡阳市文化产业基本上是以传统文化资源、传统工艺技术为主,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高素质人才短缺,市场竞争能力不强,这些都已成为制约衡阳市文化产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2.文化事业的投入不断增长。 近5年来,全市文化事业费总支出达50亿元,相继建成了以衡阳大剧院为代表的一大批城乡文化设施。但与文化产业强市相比,与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至目前止,衡阳市辖区内有12个县市级文化馆、10个剧团、1个博物馆、11个公共图书馆、13个档案馆、1个国家四级风景名胜区、17家电影院(正常营业的仅进步电影院)、2家电视台等文化设施,

2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需要充分结合科学发展观,以全新的理念与视角,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与更新。本文主要以全面保护,永久保护的理念,由经济保障,法制建设以及组织机构等方面入手,对南京城的保护措施进行强化,并且以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南京的文化,社会以及更好更全面的发展,才能不断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标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更新 一、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念 (一)全面保护理念 无论什么样的城市都是处于自然环境中的城市,因此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由整体出发,不仅是对历史文化名城本身,对周围山川风貌以及自然环境的保护,也需要归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之内。南京,自古以来其周围自然风貌就有“十里秦淮”以及“虎踞龙盘”等美称,因此需要将自然风貌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并举。传统的取土开矿以及城市建设等,时常出现幕府山,象山,郭家山等自然环境被破坏,今后需要做到历史文化名城周围自然风貌尽可能的保持原生态,同时加强对自然景区如玄武湖,雨花台等的人为保护。 而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本身的保护,则需要对以前将保护重点集中在文物个体的情况进行改变,进行整体文化保护,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分为历史文物,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格局,历史风貌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等进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全面保护。并且注重加强对地下文物的保护,以防进行城市基本建设对地下文物的破坏以及非法盗取地下文物的事件发生。 (二)永久保护理念 目前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受到浮躁以及盲目模仿的风气影响,盲目的建设“罗马城”或是“巴黎城”,将历史文化名城搞的不伦不类,甚至找不到一处历史文化街区的存在。因此,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中,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抛除传统的城市更新就是拆旧建新,建起高楼大厦,霓虹灯以及立交桥。这样的错误思想直接导致在对旧城改造中,将富有特色以及文物特点的历史街区一概推倒建立起现代化的“水泥森林”,将历史文化名城弄的面目全非。因此,树立起正确的历史文化名城更新观尤为重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仅仅是文化,文物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交通,经济,城建以及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保存历史的延续性,让现代文化以及历史文化能够更好的和谐共存,并且创建出良好的人居环境以及人文环境,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的根本目的所在。 二、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措施

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示

淇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公示 一、编制目的 为保护淇县县域历史文化遗产及历史城区的传统风貌,保护、修缮文物古迹及历史建筑,提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基本原则、技术规定和管理依据,在有效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提升历史环境品质,促进淇县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期限 淇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期限与《淇县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一致。近期为2015-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淇县行政辖区范围,包括朝歌街道、桥盟街道、卫都街道、灵山街道、高村镇、西岗镇、庙口镇、黄洞乡,总面积567.43平方公里。 城区层面的保护规划范围与城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 四、保护原则 (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4)系统保护的原则。 五、保护目标 (1)保护遗产:保护淇县的有形和无形遗产,对县域历史文化遗产和历史城区进行整体保护。 (2)复兴古城:改善古城的物质条件,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注入活力产业,发展旅游产业。 六、保护内容 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构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整体框架和保护体系,本规划建立五层次的保护体系,即县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与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五个层面进行保护。 七、县域历史文化遗产总体保护框架 淇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框架为:“一带一区一网一城一街”。 东部为沿淇河自然风光和文化遗产“带”;西部为以太行山区河流沟谷、风景名胜、

传统村落等为主要构成的西部低山丘陵文化景观“区”;县域以河流廊道和交通干道为基础的文化遗产展示“网”;中心城区为文化遗产分布最为集中的淇县朝歌历史文化名“城”,传统街巷支撑并有新中国风格历史建筑集中分布的中山街历史“街区”。 “一带一区一网”属于县域层面,“一城一街”属于历史城区层面。 八、县域遗产保护框架的保护 (一)淇河自然风光和文化遗产带的保护 保护淇河生态环境。建立淇河滨河绿带,保护淇河的自然形态,保持良好水质。 保持自然山水格局、传统风貌以及田园景观等整体空间形态与环境。 淇河自然风光和文化遗产带范围北侧、南侧、东侧均至县界,西侧至规划城区道路、沿河道路以及周边村道,总面积为87.8平方公里。根据各部分的环境和建设特征,分为三个区域分别实施建设控制:淇河下游文化遗产保护风貌协调区、淇河中游文化遗产保护风貌协调区、高村古城文化遗产保护风貌协调区。 (二)太行山低山丘陵文化景观区的保护 维持生态保育功能,重点保持淇县城区西眺太行山的山脊天际线。禁止破坏生态环境和山体形态的建设活动。 对本区的植被、水体和自然生态系统严加保护,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太行山低山丘陵文化景观保护区北侧、南侧、西侧均至县界,东侧至黄洞乡庙口镇的行政界线,灵山街道与卫都街道行政界线以及周边的村道,总面积210.95平方公里。 根据区域内各部分的环境和遗产特征,分为三个片区进行控制,包括云梦山文化遗产保护片区、古灵山-朝阳寺文化遗产保护片区、黄洞文化遗产保护片区。 (三)县域遗产网络的保护 “一网”即县域遗产网络,由两部分构成,即遗产节点区域与遗产廊道区域。 (1)节点区域 节点区域的范围根据各个遗产的本体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原则上将相邻分布的一系列遗产的建设控制地带连成片,具体边界结合山体走势及周边现状道路及规划道路划定,以实现对遗产的整体保护和利用(节点及其范围详见附表6)。 (2)廊道区域 淇河两侧应各划定500米的遗产廊道,其中城区段、山区段根据现状与规划情况以及环境控制需要进行具体划定。

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保护策略

●8中国经贸导刊2004年第5期 领导谈 风景名胜和历史文化名城 资源的保护策略 文/建设部副部长 仇保兴 (接上期)二、如何有效地保护利用城市高等 资源 1.注重文化自然遗产的多功能性、 独特性、不可再生性和脆弱性 文化自然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如果不注意这四大特性,就会犯重大的 错误。可能你的愿望是好的,但结果却 是毁灭性的。风景名胜区除了旅游功能 以外,它还有其他诸多功能。 (1)遗产保护的功能。文化自然遗产是国家和民族 的象征,年甚至是数亿年自然的造化,所以保护 这一遗产就是保护了国家和民族的特 征。这也是西方发达的国家把所有的东 西都私有化了,而国家公园却是国有 的,并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原因。当 然,我国也有许多专家提出建立这样的 管理体制,但我认为,至少目前我们还 行不通,因为我国与西方国家的土地制 度不一样,我国风景区的土地属集体所 有,且国家目前也没有足够的财力全部 将其征用。(2)生态的载体。维护良好的 生态,保持生物的多样性,主要靠占国 土面积1%的风景名胜区。 (3)科教的场所。风景名胜区是自然科学研究和教学 的主要场所。斯坦福大学旁边有一个自 然保护区,60年来都是作为旅游基地来 开发,但是最近20年,斯坦福大学将这 一区域予以封闭,把它作为研究地球历 史和气候演变的全球科研中心,所以这 个地方就更加引人注目,世界银行投资 也比过去大大增加。 (4)对中国人而言,城市传统文化资源、历史街区和风景区资源,是三千万华侨的文化桥梁、景观桥梁,也是我们两岸统一的一件“武器”。海外华人问祖寻根,主要是看老城、看自然风貌,这是他们最为留恋的。正因为文化自然遗产有以上这些特点,所以,参观美国国家公园如黄石国家公园、科罗拉多大峡谷,必须限时、限人并预约参观时间,有的要提前半年、一年预约才能进入参观。因为这些资源是脆弱的和不可再生的。2.推行可持续的旅游发展战略世界旅游业的发展也有个名为WT O 的机构即世界旅游组织,而且今年的世界旅游大会将在北京举行,同时还有一个WTT C 即世界旅游理事会,这些组织先后提出《可持续的21世纪旅游发展纲要》、《可持续的旅游发展战略》。在《21世纪旅游发展议程》中明确提出了,要在保护和增强未来机会的同时,来满足现实旅游者的需要。这就是说明,当代人的开发不能给下一代的开发留下遗憾,首先要在保护和增强未来的机会的基础上,才能满足现在旅游者的需要。同时指出,旅游产品应与当地的环境、社区、文化保护协调一致,这些产品是旅游发展永久的受益者,而不是牺牲者。在保护资源和环境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增加它的可观赏性和带来的长久利益,将旅游开发对当地的消极影响限制在最小的限度之内。因为旅游开发,必然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那么多人来了,怎么办?这么多人来,会把草地踩平;还有许多人在珍稀的摩崖石刻上,刻上“××到此一游”等等,这些是难以避免的,关键是要把这些东西限制在最低的程度。世界旅游组织认为,《21世纪的旅游发展议程》是旅游发展最主要的指导原则,并根据这一原则,提出了三个要素:(1)任何旅游资源都要考虑承载能力。例如我国的九寨沟风景区,限定进入景区参观的人数,这是做得比较好。我们不鼓励进入景区的游客越多越好,如果进入的人过多,就会引发当地的生态失衡和资源破坏,以后就没人来了,这还算什么发展?所以必须考虑景区的承载能力。每一个风景点,根据不同的时间、条件承受人类活动有个法则即旅游环境容量,不能超过最高旅游环境容量。(2)推行绿色旅游产品。根据《21世纪旅游发展议程》,绿色旅游产品指的是符合可持续发展、永续利用的产品。旅游开发本身,就应以资源的保护为前提,为核心。(3)取之于资源,用之于资源保护。来自于资源的收入,应用之于资源的保护。现在有的城市就不是这样,景区门票收入一卷而光,成为政府的第二财政,不是用来资源的保护和再利用,而是用到别的地方上去,这就不对了。3.着眼于整体上保护城市的风貌和特点城市的风貌特点本身就是不断增值的财富。如何从整体加以保护?(1)辟新区,保旧城。因为我国大多数城市的历史都是非常悠久的,都有一个旧城。在我国城镇化高速发展期,旧城的保护要通过建设新区,尤其是各类开发区、大学园区都要结合卫星城的规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一.名词解释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明显的本国特色和实践意义。从政策角度而言,是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保护专项规划,并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渗透到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经济、法律、行政政策之中。 传统建筑群:是指和周围环境形成一体构成历史景观的并具有较高价值及传统建筑形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集合体。 保护框架:保护框架是指历史文化名城中要保护的实体对象和通过保护规划的实施预期达到的目标。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冻结保存:即将保护对象原封不动地保护起来,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并且修复和增添的部分应该是可以识别的,即修旧如旧原则。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镇、村、建筑群等等。 无形文物:指没有具体物质形态的,在历史上、艺术上有一定价值的戏剧、音乐以及工艺品的制作技术等。二.填空 1.自然遗产(九寨沟)(黄龙)(武陵源) 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 3.欧洲对历史传统城市的分类大致存在着三种类型的概念(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 4.历史文化名城的特征(名城特色的含义),(名城特色的构成要素),(名城特色的结构)。 5.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经历了(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前进阶段)。 6.西安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最多的,(秦兵马俑)被誉为八大奇观之一。 7.历史文化名称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附件) 三.简答 1.简述列入文化遗产的选定标准 (1)能代表一项独特的艺术或美学成就,构成一项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在相当一段时间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于建筑艺术、文物性雕刻、园林和风景设计、相关的艺术或人类住区的发展已产生重大影响的; (3)独特、珍稀或历史悠久的; (4)构成某一类型结构的最富特色的例证,这一类型代表了文化、社会、艺术、科学、技术或工业的某项发展;(5)构成某一传统风格的建筑物、建造方针或人类住区的典型例证,这些建筑或住区本身是脆弱的,或在不可逆转的社会文化、经济变动影响下已变得易于损坏;(6)与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思想、信仰、事件或人物有十分重要的关系。(7)真实性标准: 在设计、材料、施工或环境方面符合真实性标准 2.历史文化名城当中城市保护的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3)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 (4)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5)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3.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表现方面 1.文物古迹的特色2.自然环境的特色3.城市的格局特色4.城市轮廓景现及主要建筑和绿化空间的特色5.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特色6.名城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 4.北京古城具体保护内容: (1)保护河湖水系,特别是与北京城市发展历史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护城河、六海、长河、莲花河等;

浅析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走向

浅析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走向 发表时间:2018-03-06T15:44:25.44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9期作者:张峰[导读] 选择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的展示与利用,才能更加有效体现历史遗存本身及其文化价值。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0005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数据的快速膨胀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展示和利用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信息。文章利用网络游记数据,将成都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进行数据化构建,通过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妥善处理成都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的方式与途径。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信息资源平台,为后续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进行数据积累与铺垫。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 引言 城市是人类的伟大作品之一,是生活在这里的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形态的积淀。每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都是当地人的精神家园和集体记忆,同时也是漫长历史给世人留下的独一无二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城市发展优势文化产业和提升城市形象地位的必由之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就是为了在城镇化和现代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中保护我国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应运而生的。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义 城市在其演变过程中经历的变化表明,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延续的过程,城市保护是保持其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只是为了过去而过去,而是为了现在而尊重过去”。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应得到高度的重视和保护。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可以保护城市的历史发展,保留城市的记忆,继承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历史文化城市或城市旅游是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同时也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机遇。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展望 2.1从文化造假走向修旧如旧 中国的建筑常常是砖木结构,保存相对较为困难。无论是紫禁城,还是山西晋商大院,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若是过多地进行大规模修复,将触碰修复底线,影响文物真实性。可以说,没有修复的历史,就没有传统的中国建筑遗产的延续。因此,我们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进行大量的考证工作。要在进行大量的历史基础的搜索和研究中,传播正确的历史信息;第二是要基于历史。不能将建筑物的风格胡乱地搭在一起;第三是维修过程中保护原有建筑的形状,结构,材料和原有技术。 2.2进一步更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理念 2016年8月,某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为城市工作的重点,突出做好“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特色塑造与品质提升、环境治理与设施配套、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业态转型与文化兴盛”五篇文章。“有机更新”的“有机”就要求我们要让古城保护“活”起来,一是要坚定不移走开发与保护并举之路。不把历史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对立起来,坚持保护就是为了发展,不保护就没有发展的理念,实施“保护古城、发展新城、提升名城”战略,通过新旧社会功能交接,重构城市生活圈,用新城的空间资源来缓解古城的承载压力,逐步回归古城文化属性。二是牢牢把握保护整体性原则。要转变孤立保护、实体保护的理念,以更宏观的建筑群、文化区、古城区的眼光来保护历史文物,尤其要注重保护建筑实体之间的“虚体”,保护其周边的环境。 2.3避免超载,推动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主要矛盾存在以下几种:旅游城市化带来巨大的人口压力,造成旅游资源的破坏,不断蚕食和破坏风景名胜区;城市环境质量下降,旅游环境和景区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现代城市景观与旅游整体环境不协调。面对这些问题,专家给出了一些建议。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首席专家、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秘书长魏小安表示,当前情况下,历史文化名城应该向文化城市休闲度假方向发展。对于旅游城市化带来的人口压力,某些景点可采取提升景区价格,从而达到减量的目的。 2.4协调性原则 与一般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原则相同,地下空间的规划布局模式应该与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协调,使地下空间的开发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同时,古都型历史文化名城还应该与当地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相协调,在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前充分了解掌握名城规划中对于城市内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特别是名城规划中所要求的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等涉及地下空间是否允许开发的内容,并将其反映在地下空间资源评估和空间管制等内容中,尽可能地保护埋藏于地下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中还应包含历史文化保护与地下空间开发的相关章节。 2.5进一步完善相适配的政务服务供给体系 一是重构保护与发展的运作主体,成立适配文商旅融合发展需求的机构或国有公司,全面落实和铺开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权力与义务,防止推诿扯皮。加强党政主体、专业部门、执法部门及社会监督的联动。各部门实施涉及名城保护等内容的主体工程,如开发、修缮、改造等项目,须将应予保护的内容和要求、标准,列入各部门各类项目的保护性措施之中,同时向主体责任单位呈报、向社会公示。三是落实监管职能。各级政府都应对名城保护承担监督责任,做到积极排查、切实监管,对本区域的相关古文物数量、价值、位置做到心中有数,对重点对象实施重点保护,对可能导致古迹破坏的项目,要进行事前审核、论证,事中执法检查及事后验收,充分发挥好属地职责。 结语 从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底蕴与风貌的角度来说,如何促进城市发展与历史保护有机结合,探索展示利用的有效解决途径和方式,是当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目标与难题之一。利用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通过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寻找到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称展示利用的合理方式与途径,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格局与文化面貌更好地弘扬和传承。只有保证历史文化遗存形态和风貌具有较好原真性、完整性的前提下,选择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的展示与利用,才能更加有效体现历史遗存本身及其文化价值。

6文化资源保护与城市可持续发展

1、【单选题】XX玄武湖和XX西湖,周长都是十五公里左右,但是(A )的人文景观丰富得多。 2、【单选题】北宋时期,将XX玄武湖围湖造田,影响城市生态的江宁太守是(A )。 3、【单选题】XX西湖中有白堤和苏堤。白堤是白居易主持修筑的。苏堤是(C )主持修筑的,为西湖文脉的传承奠定了重要基础。 4、【单选题】因为严重的环境污染,XX城里一度“有水必臭”。当年桨声灯影的秦淮河被XX人自嘲为(B)。 5、【单选题】房地产开发为牟取最大利润,(D),造成地面、地下大量历史文化遗产被毁。 6、【单选题】二十一世纪初,有专家宣扬社会发展就要“不惜打破坛坛罐罐”。这里“坛坛罐罐”指的是(B)。 7、【单选题】随着城市产业转型,(D)逐渐成为实体经济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8、【单选题】文化资源不是消耗性资源,不会像其他资源那样(C ),而是越积累越丰厚,所以能生生不息,持续不断。 9、【单选题】(A )是最重要的城市竞争力。 10、【单选题】因为在土地开发前坚持进行考古发掘,发现了六朝建康都城夯土墙遗址,这一珍贵遗址得到保护,2014年建成了XX的又一家博物馆(B )。 11、【单选题】当前文化资源保护工作中,(A )保护相对较好。如XX明城墙风光带,保护X围包括城墙本体、护城河、周边控制地带和绿化景观。 12、【单选题】(C)是文化资源保护的重灾区。虽然有动工前考古的规定,但由于时间紧、经费缺,常常只能做抽样考古。而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几乎都是被暗中毁掉。 13、【单选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牵涉到众多专业,相关专家学者应该发挥更多作用。

准确地说,(B)应该让专家学者发挥更多作用。 14、【单选题】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业性强,急需专门人才,目前人才(A)的情况相当严重,这一状态亟待改变。 15、【单选题】因为东X、东晋、宋、齐、梁、陈先后在XX建者,所以XX号称(C )。 16、【单选题】XX城市发展有善于利用自然山水的传统,2500年来,形成了(A)和谐交融的独特文化形象。 17、【单选题】XX的城市绿化历来为人所赞扬,又处于江南人文荟萃之地,所以将(B)作为城市形象定位。每个城市都会有自己的自然与人文特色,也都可以提炼出独具一格的城市形象。 18、【单选题】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不能仅限于恢复旧观、简单展示,必须结合(D )。 19、【单选题】历史文脉是城市时间与空间发展成果的沿续,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影响着城市物质与精神的发展模式以及未来发展方向,是城市(D)的重要组成部分。 20、【单选题】每个城市都要研究自己的文脉资源,特色与要素,优势与劣势,利用才有基础,(D)才有方向,才能做出自己独树一帜的文化产业,做出自己与众不同的拳头产品。 21、【单选题】城市的创新能力决定于(A )。 22、【单选题】(C)的去留取决于城市的宜居程度和发展空间,包括生态环境、生活负担、社会秩序、人际关系等。 23、【单选题】城市既是文化发展的产物,又成为(C)的外在环境。 24、【单选题】长期生活在一座城市中,人的思想意识、行为习惯固然会受到环境的影响,而人所创造的物质与精神产品,又会对城市形成反哺。城市(B)就在城市与人的相互作用中日积月累,丰富繁荣。 25、【单选题】六朝时期XX的文化成就辉煌。如科学家(A)推算出圆周率,是当时的最高

(整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要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要点)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一、古董与古建筑------截然不同的态度 劫难------ 四大人为破坏:宗教、流失、战争、“建设” 二、百年来的保护理念与历程 较早源起欧洲,18世纪中 保护与修复,18世纪末 理论化与科学化,19世纪中 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各国立法 1933年的《雅典宪章》 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由文物建筑所在地段到历史街区 文物古迹的概念 保护的宗旨 四、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1976年《内罗毕建议》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 延伸了历史地段保护的内容 拓展了保护的内涵 历史环境的五个方面 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 进一步扩大保护的内容 1987年《华盛顿宪章》 《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 确定保护意义、原则及方法等 历史地区保护的五个内容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纳入整体规划中去 五、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当今发展状况 保护对象不断增加 保护内容涵盖更广 保护深度加大(尤其是“软件”) 保护方法更加综合化 六、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 定义 选定标准 七、我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 1987年进入缔约国 到1997年底为止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一、建国前 1922年考古学研究所、考古学会 1926年考古发掘

1929年中国营造学社 1930年国民政府的《古物保存法》 1932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及《条例》 二、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 三、以各种通知、指示、暂行办法和指定机构为主体的早期管理 四、1961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五、1961年第一批180处“国宝” 六、1976年《刑法》中的规定 七、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八、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 九、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 十、加强与城市规划的结合 十一、国际交流与接轨 十二、研究机构、决策机制 十三、法规与制度建设 十四、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体系 十五、1996年屯溪会议---历史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 十六、1997年建设部转发《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七、1999年始专项资金援助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 一、中国名城的特点 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特色丰富 先规划后建造 类型多、差异大 文化职能 未曾衰落过的发展历程 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三、保护名城的思想的提出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 五、历史文化名城核定的标准和程序 核定标准 审批程序 六、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七、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中外名城的基本类型 一、欧洲名城的基本类型 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

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 摘要:当代,文化软实力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中,作为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问题也凸显出来。在城市迅速发展进程中,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仍然存在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城市建筑与街区需要保护、街区历史混淆、城市记忆的丧失等问题,本文结合呼和浩特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实践,提出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文化内涵的挖掘、加大投入力度、注重与周边环境的呼应等建议。 关键词:文化建设;历史文化资源;呼和浩特 在当今世界,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我国人民也越来越渴望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和发展。文化这个范畴的内涵非常丰富,一般来说,文化是指人类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的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承接着过去又昭示着未来。我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之一就是坚持立足当代又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结合时代特点对中华民族文化加以继承和发扬,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既保持民族性又体现时代性,做到古为今用和推陈出新,以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历史文化名城作为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对于建设中国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历史文化名城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开发条例规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是指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协调保护与建设发展,以确定保护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城市规划的专项规划设计重视建筑的分布和设计、整顿历史保护区的环境和防止“破坏性建设”。针对这一点,本文试以呼和浩特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中的若干问题为例进行探讨。 一、呼和浩特历史文化资源开发和存在的问题 城市作为创造现代文明和集聚财富的最主要的社会、经济以及物质性设施的空间地域集,它是文化和创新的策源地、交流与容纳的场所,它使越来越多的人可以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较高的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因而它是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呼和浩特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于1986年被国家列为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这座蒙、满、回、汉等多民族共同生活和居住的城市,其历史文化和人文环境的特点直接影响到了这座城市的建筑风貌。在呼和浩特市境内,保存至今的有历代古城遗址近百座,较有代表性的有鲜卑民族建立北魏王朝之前的都城盛乐城遗址、辽金元时期的丰州城遗址、明清时期的归化城和绥远城,还有享誉国内外的跨越1日石器和新石器时代的大窑文化遗址、王昭君墓、辽代万部华严经塔、历代古长城遗址,有明清时期的大召、席力图召、金刚座舍利宝塔等藏传佛教建筑,以及清代将军衙署、和硕恪靖公主府以及大量的传统民居、商肆建筑以及清真大寺等民族建筑等。这些具有北方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