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冲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冲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08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冲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标准版本

冲压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预防冲压作业伤害事故,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冲压作业是指从事各类冲床、注塑机、压模机、烫金机等压力加工机械设备的作业。

本省范围内从事冲压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修的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冲压设备安全

第三条冲压设备设计单位及设计人员应严格按

照GB5083-85《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进行设计,对所设计的冲压设备安全性能负责。设计图上应有设计负责人和审核者签字,设计总图上应盖单位公章。

冲压设备设计单位应将设计总图、安全装置配置和主要构件的安全可靠性计算等主要安全技术资料,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条凡手距模区100毫米以内作业或冲模经常变换的冲压设备,必须安装可靠、有效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第五条各类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装置的机械系统、电气系统应可靠、稳定;

(二)安全装置的机械结构应简单、有效,并便于

拆卸、维修;

(三)安装装置和防护设施安装后,应对冲压操作没有干扰或只有微小干扰;

(四)正确、合理使用安全装置时,应达到灵敏、准确、手臂无痛感;

(五)采用光电感应控制式安全装置的使用环境、温度、抗干扰、接地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当出现故障时,应能够实现紧急制动,并发出音响、灯光报警信号。

第六条冲压设备的制造单位必须具备必需的加工能力、技术力量和检测检验手段,建立产品安全质量保证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制造,并对出厂产品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负责。

第七条批量生产的冲压设备产品必须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性能鉴定。鉴定时企

业必须提供冲压设备的安全性能测试报告。

经鉴定,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产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公布。冲压设备产品的安全性能测试工作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安全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测试大纲另行颁布。

第八条冲压设备的新产品,必须经过试制和鉴定,符合安全技术性能,才准批量生产。新产品的鉴定,应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代表参加。

第九条任何单位不得出售、转让、使用无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或不合格的冲压设备。

第三章冲压作业安全

第十条冲压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厂长(经理)对本单位冲压作业的安全负责。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一)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冲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三)冲压设备检查制度;

(四)冲压设备检修制度;

(五)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六)检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必须建立冲压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设备出厂随机技术文件;

(二)安装验收测试记录和验收报告;

(三)检查记录;

(四)检修记录;

(五)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六)模具设计及工艺文件。

第十三条冲压设备必须具有防止手进入模具闭合区为主的安全防护措施。使用单位可以根据冲压设备种类、生产产品工件形状等不同情况,采用自动进出料、加装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模具及使用取送料工具等方法进行冲压作业。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擅自停用或拆除冲压设备的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

无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冲压设备,使用单位不管任何理由,都应封存停用。直到安装安全装置和设施,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使用。第十五条在用冲压设备需要进行改装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使用单位应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安全技术鉴定,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性能标准,经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冲压作业工艺和冲模设计应符合安全设计原则,保证作业人员手入模具闭合区时的安全。模具设计和工艺文件必须经安全技术审定。安全技术审定工作由本单位负责,并经本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必要时可邀请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审定。未经安全技术审定的模具图纸和工艺文件,不得制造和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配备冲压作业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冲压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机构培训。使用单位也可以向社会聘用具有注册安全主任资格的人员,行使冲压作业安全管理职能。

第十八条在用冲压设备实行定期检修制度。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工作。运行中发现冲压设备有异常情况或发生伤亡事故的,必须及时停机,提前

进行检修。

第十九条在用冲压设备定期检修工作,由具备检修资格的检修单位进行。从事检修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承担冲压设备检修工作。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必须对冲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大中型冲压设备作业人员应经有资格的单位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使用单位应严格执行法定的工时制度。冲压作业人员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冲压作业人员在同一设备,对同一产品连续冲压作业每隔二小时,使用单位应安排不少于10分钟的工间休息,经缓解疲劳,保证安全。

第四章冲压设备的改装与检修

第二十二条冲压设备的安装与验收,应符合国家TJ231(三)-7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冲压设备安装验收时,应进行试运行,对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性能测试,达到设计技术要求后,方可移交使用。使用单位应将安装后试运行的测试和验收记录归档备查。

安装验收时,必须由冲压设备检修单位进行试运行的技术测试工作。

冲压设备的异地重新安装或改装,也应按上述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从事冲压设备检修工作的单位,须经市级或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检修资格,方可从事冲压设备检修工作。

第二十五条冲压设备检修单位应具备以下条

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应有相应的检测检验设备、仪器和维修设备;

(三)有3名以上持有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检修人员;

(四)有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五)建立安全技术责任制和保证测试、检修质量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六条冲压设备检修单位,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修记录,并应对所出具的检修及调试运行测试记录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第二十七条从事冲压设备检修的人员,必须经

有相应资格的单位专业培训考试,取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人员不得独立从事冲压设备的检修工作。

第五章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冲压作业安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能:

(一)监督检查冲压设备设计、制造、使用、安装和检修单位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

(二)组织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检查冲压作业人员安全操作培训考核工作;

(四)负责冲压设备检修单位资格审查工作,指导和检查检修员的安全技术考核发证工作;

(五)组织并参加冲压作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十九条企业主管部门对冲压作业安全行使下列管理职能:

(一)检查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

(二)组织审查批准冲压车间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

(三)组织冲压车间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

(四)参加冲压作业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三十条企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冲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发现企业行政方面违反本规定条款的行为,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要求企业行政作出处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停用冲压设备等处罚,并可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条款处以罚款。

(一)使用无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冲压设备或私自拆除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的;

(二)冲压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

(三)拒绝或不安排冲压设备进行定期检修的;

(四)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从事冲压设备检修业务的或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检修人员进行冲压设备检修作业的;

(五)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隐瞒

事故隐患或隐瞒事故、不如实反映情况的。

第三十二条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作业人员伤害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应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提请司法机关对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冲压设备检修单位或检修人员故意刁难、侵犯使用单位合法权益,或故意出具虚假检修及测试记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取消其检修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现场施工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单位作业安全管理、明晰安全作业要求,确保项目施工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HSE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相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作业安全管理目标:杜绝安全伤亡事故发生。 二、作业准备: (一)危害告知:施工作业之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让作业人员熟知岗位风险。 (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项目组工程技术人员针对分项工程作业特点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作业人员掌握控制措施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 (三)作业培训和作业票证培训:施工作业前,对持证的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对相关作业的票证使用进行培训。 (四)现场标准化和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现场入口处设置体现公司形象的标志及“五牌一图"。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登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3、进入现场的施工机械、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施工总图管理的要求进行布局,放齐,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4、施工现场的沟、坑槽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建筑物、临边、高空作业区、吊装作业区、射线作业区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HSE,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三、分项作业安全规定 (一)一般风险作业: 挖掘作业(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5m),登高作业(两米以下)等要穿戴相应的劳保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必要时有监护人员,并做好警示标志。 (二)、较大风险作业: 1、无损检测 (1)探伤工作前应申请放射许可。 (2)做好放射线的安全防护工作,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安全线,挂上安全防护警戒标志,夜间应设红灯以示危险,并有专人看管。 (3)工作许可的复印件应贴在现场进口的告示栏中,以告知其他人员。 2、有限空间作业 (1)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制定安全工作方案。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等文件存放现场。 (3)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事情。 (4)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5)受限空间内可能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4365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保证人员安全,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炼化企业在公司区域外作业,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还须参照执行本规定。

生产计划作业指导书

生产计划作业指导书 1.0 [目的] 保证生产计划100%执行,确保订单准时完工交货. 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部 3.0 [定义] 3.1 生产计划: 使企业获得适当利益,而对生产的三要素“材料、人员、机器设备”的适应准备、分配及使用的计划. 3.2 物料控制: 是对本企业物料的进、储、出、耗所有环节进行控制. 3.3 紧急插单: 未按正常生产周期要求交货订单或前期已确认好交货期,后因故提前交货的订单. 3.4 紧急物料: 未按正常采购周期要求交货的物料. 4.0 [职责] 4.1 调色师: 负责生产计划的制定及计划执行的监控. 4.2 D车间: 负责生产计划的执行及生产过程物料管理. 4.3 统计组: 负责物料计划的制定及生产过程物料控制. 4.4 质控组: 负责整个过程品质保证. 4.5 工艺组: 负责整个过程产品及工艺资料的输入. 4.6 采购部: 负责整个过程物料保质保量按时到位. 4.7 化纤仓库: 负责整个过程中物料与产品的收发存作业. 4.8 销售部: 负责整个过程中客户资料的输入及异常沟通. 5.0 [内容] 5.1 生产计划的前期控制 5.1.1 订单接收规定 a. 订单接收时间:上午7:30-10:30 下午:15:00-16:30 (如超出之规定时间,视为次日订单.如遇特殊订单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下单,视特殊情况对待,) b. 订单下单内容必须符合公司规定要求,如有以下情况可予以拒收订单: ①新色号未附带样品;. ②YK未注明客户用途及生产纹路要求(深纹,浅纹及中纹);. ③交期日期不符合《产品生产周期表》. ④订单重量低于100kg;. ⑤特殊订单未经总经理签字;. ⑥订单有特殊要求必须先征询调色人员确认后方可下单,反之可予以拒收. C 订单交接时必须作好交接记录; 5.1.2 订单处理 A 调色师对新接收的订单之处理 ①调色师需即时将新接收的订单打入《生产计划日排程表》,并确认初步交期,此表必须随时依生产动态作最新变更; ②《生产计划日排程表》每日制定一份,经主管核准后依照客户要求交货日期排配生产; ③《生产计划日排程表》出现生产负荷超重的情况下,调色师需及时反馈给部门主管,由部门主管会同车间工艺等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群塔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项目部制定的《XXXX群塔作业施工方案》确定自己拟立塔吊的位置和初始安装高度,并按规定立塔(满足“四相位两保险”要求)。 2、群塔作业管理由于本工程采用群塔工作,多数塔臂均有交叉,如何在大臂交叉的情况下,确保塔吊安全运行,成为本工程需要解决的技术课题之一,经过研究与工程现场实践,群塔作业管理是关键的保证措施。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各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塔机升降根据施工情况确定,意见一致后方可进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错开。 3、群塔顶升的注意事项随着建筑物不断升高,要求塔吊不断顶升。在群塔施工现场,塔吊顶升必须考虑到群塔的协调。顶升的要求首先来自于低塔位工作区,但由于塔吊高差的限制,顶升应从高塔位开始。为便于各塔顺利附着,要提前做好附着点设计及附着连杆件的加工,在结构剪力墙预先做好留孔处理;在底气温施工季节,为避免高位塔应附着点

强度不够而影响附着,应预先对附着区采取特殊措施(必要时在剪力墙上家钢夹板扩大受力面),确保按期附着,保证各相关塔吊相继提升。 4、加强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塔司、信号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项目部要责成专人负责本项工作,对塔司、信号工进行安全教育,除遵守一般安全操作规程还要遵守本方案要求,信号工和塔司不仅要观察起吊物,还要观察是否与邻近塔吊刮碰,大臂或起重绳与障碍物有碰撞危险时要留足安全距离(3米左右),要安全礼让,当有碰撞危险时避让原则(顺序)是“动塔让静塔、前臂让后臂、低塔让高塔、空载让重载”。塔吊高度超过30米,塔顶、臂端必须安装信号灯。 5 防止信号混淆造成操作错误。两台塔吊信号工要佩戴不同标志,使用不同哨音,信号不明不准操作。当塔吊升至一定高度后,必须使用对讲机指挥作业。当塔司看不见吊物时,信号工要站到塔司看得到的地方指挥。 6、遇恶劣气候须采取的措施。塔司要经常检查塔吊,回转制动要可靠,一般风力条件下应能控制大臂,当风力达5级时,要及时锁好大臂停止作业。当有雾雨及夜间照明不良时停止作业。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塔吊的施工环境是比较复杂的,必须按照相关规范操作,并全面考虑施工现场及周边的施工环境,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塔吊的顶升,才能实现安全、有序施工,提高施工效率,为高效优质地完成施工工期奠定坚实的基础。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91519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 (一)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为以下三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相关文件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单位对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安全办是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公司《有限空间及安全要求清单》(以下简称《有限空间清单》),负责对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各单位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单位开展有关培训教育、制定有关应急预案,负责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一级危险有限空间作业的审批,负责对公司有限空间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六条制造部、机修组和水电组负责协助安全办建立公司《有限空间清单》,负责组织配备、管理、检定和维护有关检测设备及应急设备,负责组织配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关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挖掘作业安全管理, 保证人员安全, 避免隐蔽设施受到破坏,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挖掘作业的管理流程及安全管理要求。炼化企业在公司区域外作业, 执行作业区域所在方管理要求, 还须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挖掘:在生产、作业区域人工或使用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 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 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二)沟槽: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 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 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三)支撑: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四)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 防止沟槽侧壁坍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073-70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编制依据 1、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承包合同和业主方相关要求 2、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踏勘情况 4、成都市、温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规定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GB/T28001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成都市温江新城光华大道,北临鹏程路、南临花土路、东临林泉南街,西邻花土西街,总建筑面积约210219.5 m2。共有5种基本户型及其组合,109栋。其中A1型11+1型8栋,A3型18+1型4栋,F+G型3F/D住宅49栋,H型3F/D独立住宅48栋。将整个工程划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合同工期分别为350天、465天、700天。 根据彩彩叠园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施工共配置14台塔机(详彩叠园塔机布置图),群塔作业是本工程施工的重要危险点源之一。 三、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基本要求 塔机的“三保险四限位”必须齐全有效,定机定专人指挥,挂验收合格证牌、设备、技术性能牌和上岗人员牌;塔机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公司内部或者外租有专业资质,经安检备案,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的合格设备。 塔吊必须有安装、拆卸方案,验收合格证书。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55231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 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发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0 引言 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与监督,确保各项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和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 范围 1.1本规定规定了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引用标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以及检查与考核。 1.2 本规定适用于大七孔电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工作。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 《反违章管理规定》 3 职责 3.1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由厂安监部、设备部及各生产部门共同实施,安监部为归口管理部门。 3.2 安监部负责全厂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3.3 设备部负责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技术管理和指导工作。 3.4 各生产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5 各生产班组负责本班组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6 工作(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 3.7 工作班成员协助工作负责人做好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作业人员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编号:SM-ZD-92730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编制依据 1、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承包合同和业主方相关要求 2、成都市温江彩叠园商住项目--2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现场踏勘情况 4、成都市、温江区城市建设管理、现场文明施工、绿色环保等规定 5、《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8、GB/T28001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二、现场基本情况 工程位于成都市温江新城光华大道,北临鹏程路、南临

花土路、东临林泉南街,西邻花土西街,总建筑面积约210219.5 m2。共有5种基本户型及其组合,109栋。其中A1型11+1型8栋,A3型18+1型4栋,F+G型3F/D 住宅49栋,H型3F/D独立住宅48栋。将整个工程划分为甲乙丙三个区,合同工期分别为350天、465天、700天。 根据彩彩叠园施工组织设计,本工程施工共配置14台塔机(详彩叠园塔机布置图),群塔作业是本工程施工的重要危险点源之一。 三、塔机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基本要求 塔机的“三保险四限位”必须齐全有效,定机定专人指挥,挂验收合格证牌、设备、技术性能牌和上岗人员牌;塔机按照特种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向公司内部或者外租有专业资质,经安检备案,有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的合格设备。 塔吊必须有安装、拆卸方案,验收合格证书。 塔机的维修保养资料记录必须真实、准时、齐全。 坚持“十吊十不吊”的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16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作业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目的 为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人的不安全行为,促进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应于本公司各部门的各类安全检查。 3职责 3.1设备动力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检查规定的起草及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办法实施工作。 3.3各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由班组长负责监督、检

查。 4工作程序 4.1安全检查的形式可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和不定期的特种检查。 4.1.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总经理带队,各部门主管参与进行检查,每季度最后一周周五下午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汇总,分别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1.2部门级安全自查 由设备动力部长负责组织保卫部、行政人事部、保卫部以及各车间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委员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件六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归口管理企业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挖掘作业活动。控股、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润滑油、燃料油、沥青等生产型企业应参照本制度执行炼油与化工企业相关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规定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 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Q/SY1247-2009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油销售公司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3.1 挖掘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作业。

3.2 沟槽 长窄形且深度大于宽度的凹地,通常沟槽的宽度不大于5m ,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 支撑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 斜坡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3.5 作业申请人 填写挖掘作业许可证,并向批准人提出工作申请的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如项目经理、作业单位负责人、现场作业负责人或区域负责人。 3.6 作业批准人 负责审批作业许可证的负责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通常是业务主管、区域(站、库、车间)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 3.7 技术负责人 指作业单位具有地质勘察、建筑工程等专业技术资质的人员;通常是作业单位的技术人员、建筑工程师等。 4职责 4.1销售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推行、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4.2销售公司油(气)库、加油(气)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小商品生产销售等职能部门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作业许可实施的监督管理。 4.3地区公司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4地区公司HSE 部门对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4.5地区公司二级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邵阳桃花源着二标 群塔作业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城规监理 CHENG GUI JIAN LI 邵阳市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邵阳桃花源着工程项目监理部 二零一九年十月

监理实施细则报审表 工程名称:邵阳桃花源着二标编号: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四塔吊起重吊装中应注意的事项 五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职责 六群塔作业运行规定 七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监理 八本专项工程所涉及的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监理要素及管理办法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邵阳碧桂园桃花源着工程 工程地点:邵阳市大祥区湖口井路与紫霞路交汇处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邵阳市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总包企业:湖南航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规模:由6#、7#、11#、12#、13#、15#、16#共7栋住宅楼,一层地下车库,主要结构形式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其中6#、7#、11#、12#楼建筑面积各 m2,地下1层,地上18层,建筑高度米。13#、15#楼建筑面积各 m2,地下1层,地上34层,建筑高度米。16#楼建筑面积 m2,地下1层,地上34层,建筑高度米。 二、细则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146-20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201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安全带》GB6095—2009 3、工程设计文件: 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4、施工组织设计、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5、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不得占用安全活动日时间召开其它会议和进行其他工作。 5、对新入场的职工在分配工作之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进行专业安全技术规程及规章制度的教育,班组进行具体的安全教育工作。 6、凡要求持证上岗的特种专作业人员,项目部必须于当地劳动部门联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上岗;上岗前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7、职工更换工种或从事第二工种作业时,项目部必须重新对其进行安全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施工当中采用新技术、新机具、新设备和新工艺方法时,项目部应对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一、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廊坊市康宏管道综合处现场作业区域的挖掘作业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50369-2006 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007-2002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Q/SY1247-2009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挖掘 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土石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 3.2 沟槽

长窄形的凹地,通常底宽不大于5m,一般用来埋设地下管线、导管、光电缆或无地下室的建筑物地脚。 3.3 支护 防止坑壁塌方的机械、木料或金属液压件等结构物。 3.4 边坡 使沟、槽侧面与垂直面形成一定角度,防止沟槽侧壁坍塌的斜面。 4.职责 4.1 公司安全环保部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范。 4.2 各单位生产技术部门负责组织本规范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和管理。 4.3各级安全环保部门对本规范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监督和审核。 4.4作业人员接受挖掘作业安全培训,熟知风险,严格执行本规范,参加审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5.管理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挖掘方案。制定方案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交通状况; ——附近居民情况; ——防护围栏及临时通道; ——附近的振动源;

群塔作业安全系统技术要求措施

多塔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1、永泰·香福汇地块三工程A01标段12#、13#、14#楼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与哈成路交口处东北角。 2、三栋楼建筑面积25921.68m2,该工程地上34层,地下1层,±0.000m绝对高程为143.50m,建筑高度99.50m、长度55.60m、宽度18.90m。 3、该工程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超流态砼灌注桩基础,桩径为600mm,桩长为26.5m,基础顶高程138.15m(相对标高-5.35m)。 4、根据工程设计和现场实际情况,每栋楼安装一台QTZ800塔式起重机,能满足施工需要。 二、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6、东建《QTZ 系列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7、地质勘查报告 8、现场平面布置图 三、塔吊布置情况说明: 1、永泰·香福汇地块三工程A01标段12#、13#、14#楼施工平面布置图、 建筑物平面造型、施工程序要求现场布设安装一部QTZ800塔吊。

2、三部相邻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详见下图(单位:mm)。 14#楼塔吊与12#楼塔吊中心距为93m,起重臂重叠长度为17m,12#楼塔吊与13#楼塔吊中心距为85m,起重臂重叠长度25m,13#楼塔吊与14#楼塔吊中心距为113m。

四、组织管理 组长:姚泉、陈忠武 副组长:简忠洪 组员:姜海春、段洪军、徐龙、许洪微 1、为了确保各塔吊合理使用、安全作业,发挥塔吊的最大效能,满足施工 进度需要,加强多塔作业的管理、调控,特成立多塔作业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施工现场塔吊作业的指挥与协调。 2、分工协作,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负责对现场塔吊的指挥、协调。定期对 塔吊进行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塔吊的锚固顶升工作,对机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日常管理,组织塔吊的进场安装和拆除退场工作,机电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负责塔吊的日常使用,加强使用中的管理、控制,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提供给领导小组,便于及时做出调整。 3、制定多塔作业综合管理规定作为多塔作业的工作制度、作业原则和事故 责任划分的依据,并对不同特殊阶段,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达到全过程的有效控制。 五.多塔作业控制的重点 由于工程施工过程中13#楼及14#楼台塔吊与12#楼塔吊大部分情况下需要同时工作,因此存在多塔作业的情况,需要制定安全可靠的措施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通过以上分析塔吊回转半径范围内的构筑物较少,且13#楼、14#楼塔吊和12#楼塔吊起重臂存在重叠,因此多塔控制的重点如下: 5.1塔吊的安装高度确定;

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环境、安全管理体系涉及的所有部门。 目的:为加强生产现场的作业环境优化,对生产现场应持续不断地进行维持与改善,做到人流、物流畅通有序,目视管理良好,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病发生,达到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二、术语和定义 作业环境: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的场所,它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定置管理:是对生产现场中的人、物、场所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科学地分析研究,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 六不走:1、不切断电源,熄灭火种不走;2、环境未清扫整洁不走;3、设备未清扫干净不走;4、工件未码放整齐不走;5、交接班和原始记录未填写好不走;6、工、卡、量具未清点不走。 三、职责 (一)运营监督管理部: 负责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下发《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二)生产管理部等相关部门

1、负责生产作业现场日常巡查,对生产作业现场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2、负责督察生产作业现场的工装设施、物料、产品的定置管理。 3、负责对生产作业现场的设备及特种设备设施安全运行进行日常管理。 四、过程及要求 (一)对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1、按定置管理原则、方法及要求,合理设计定置图,搞好生产作业现场物品定置。 2、生产现场固定物品都要绘制定置图,若需变更,应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变更。 3、生产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图的要求摆放,区域明确,标识清楚,物品摆放整齐,清除无关物品。 4、对易燃、易爆、有毒、易伤人和污染环境的物品及重要场所、消防设施等实行特殊定置。对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辆定置停放。 (二)对生产现场物品堆放管理 1、生产现场各类物品应分类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2、各种设备、工装、工位器具、工具箱应摆放合理有序。 3、对垃圾、废品回收点定置,生产现场无废弃杂物。半成品、成品不直接与地面接触。 4、安全通道应畅通无物,严禁占道作业。 (三)对生产现场作业人员

群塔作业施工管理规定2.3

群塔作业施工管理规定编制: 审核: 审批: 河南省置地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30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塔吊选型及群塔作业平面布置 (2) 2 八、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8)

一、编制依据 1、主要应用规范、规程、标准

2、本群塔作业管理规定是依据带有地下车库的群体小区工程常规情况下塔吊 布置和作业施工进行编制的,其他工程的塔吊布置和作业施工参照此管理规定。 3、本群塔作业管理规定与塔吊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塔机出厂拆装和顶升方案、塔机出厂拆装和顶升工艺及塔机出厂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一致时,以上述塔机出厂要求的技术标准和内容为准。 二.塔吊选型及群塔作业平面布置 1、根据建筑物的体型、平面尺寸、建筑构件的重量、周围环境状况及标准层的面积,结合建筑的布局、结构并考虑施工场地位置及周边条件,对塔吊基础位置预先进行精心策划,当塔吊基础需坐落在地下车库筏板范围以内时,塔吊基础顶面与地下车库筏板基础顶面标高相同,应避开主楼位置设置在地下车库内且应避开地下车库梁柱位置,应采用固定附着式塔吊。 2、群塔遵循以下原则布置:(1)平面布置既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平面交叉,又要尽可能减少盲区的出现,减少现场建筑材料的二次搬运;(2)明确塔吊之间合理的高差的控制以及塔位顶升顺序;(3)塔吊尽可能保证360度旋转,若因场地限制确实不能保证360度旋转时,要避免过多的交叉,以充分发挥塔吊的效率;(4)根据现场施工作业面的交接情况,合理安排塔吊的进场时间。(5)根据地下车库的面积大小,要求塔吊安装的型号、位置尽可能覆盖所有主体,而且需兼顾到地下车库的作业范围。 3、塔吊附着施工:塔吊根据不同型号不同楼号按照塔吊厂家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附着布置。对于塔吊最终安装高度,原则上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大臂之间高度相差应大于6m。根据已确定的塔吊平面位置、新建建筑塔楼部分之间距离、高度等位置相对关系及塔吊安装顺序,初步确定塔吊初始安装高度、最终高度以及超出自由高度后的附着锚固位置。 4、公司所有工程项目在塔吊安装前,必须根据周边现场的实际情况,先做好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和群塔安装和防碰撞方案,此图应标注每栋楼的平面尺寸图,每台塔吊的建筑轴线平面定位,各塔吊之间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及塔吊与周围建筑物和电力管线之间的水平和垂直距离,塔吊作业半径范围等内容和说明。各项目的群塔作业平面布置图必须报经公司审批后方可进行塔吊安装。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有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设计方案,技术交底要详细,验收手续要齐全,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司机、信

号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挖掘作业管理规定

HSE-GLGD-SGZY016 挖掘作业管理规定 1.0 目的 规范挖掘作业管理,严格执行许可程序,注重控制过程风险,避免发生作业事故。 2.0 适用范围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3.0 定义: 挖掘作业指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挖掘作业; 4.0 管理要求 4.1 挖掘作业的分级 1)地面挖掘深度≥6m(或拆除建筑物、在墙壁开槽打眼导致建筑物直接坍塌的),为一级(大型)挖掘作业; 2)地面挖掘深度3m≤深度<6m(或拆除建筑物、在墙壁开槽打眼导致建筑物整体失稳的),为二级(中型)挖掘作业; 3)地面挖掘深度1.5m≤深度<3m(或拆除建筑物、在墙壁开槽打眼导致建筑物局部失稳的),为三级(小型)挖掘作业; 4)地面挖掘深度<1.5m时(或拆除建筑物、在墙壁开槽打眼导致建筑物稳定性受到轻微影响的),为四级(一般)挖掘作业; 4.2 挖掘作业基本要求 1)四级挖掘作业,属于日常控制范围内的挖掘作业,应由分包商自主管理,总承包项目部检查其作业许可、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和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一、二、三级挖掘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报总包商、监理审批,经总承包、监理审核签字后方可作业。 3)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挖掘方案。编制方案时应考虑如下内容: —交通状况; —附近的振动源;

—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 —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土质类型; —地表水和地下水; —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架空的公用设施; —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使用的工器具; —气候; —其他。 4)挖掘作业前,应保证拥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并对挖掘范围用白灰粉划线,对确定的地下设施标识,严禁擅自扩大挖掘范围;根据地下设施布置图,可以对挖掘作业进行升级、降级管理,具体事宜应在HSE-GLGD-SGZY005-002《作业许可办理协议》中写明。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挖掘作业,等同受限空间作业: —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在沟渠或挖掘区域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的危害之中; —在沟渠或挖掘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没有撤离通道的。 以上挖掘作业要同时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6)当挖掘作业离地下设施1米左右时应停止机械挖掘,改为人工挖掘直至掩埋设施被识别。若遇到不明设施、混凝土或管线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确认和处理; 7)挖掘深度 6m 以内的作业,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对于挖掘深度超过 6m 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8)挖掘的基坑、管沟及其它挖掘体必须设置硬围护(通常用脚手杆作两道护栏,上杆离地1.0-1.2米,中杆离地0.5-0.6米)并加安全防护网。夜间应设红色警示灯; 9)挖掘作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如果阻断道路作业时,还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10)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得堵塞下水道、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