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电子公文管理办法

公司电子公文管理办法
公司电子公文管理办法

公司电子公文管理

办法

公司电子公文管理办法

(新保办[ ]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知识管理系统上线后电子公文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公文的操作流程,切实提高电子公文的流转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公文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管理体制、文件管理员、电子公文办理、电子签章管理、委托授权、效率监督、评价机制等方面。

第三条电子公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理科学、讲求效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是主要依据《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文管理办法》(新保办〔〕80号)、《公司签报管理暂行办法》(新保办〔〕58号)文件精神,特别针对知识管理系统上线后的电子公文管理需要制定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在知识管理系统上进行流转审批的各类电子公文。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电子公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全系统电子公文管理平台的规划与建设,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开展培训、检查、指导、评价和督促。

第七条各级机构行的政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电子公文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电子公文的实际运转,指导、培训、评价其下级单位的电子公文管理,收集并逐级向上反馈本单位电子公文的实际需求。

第八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电子公文管理平台的运营保障。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电子公文平台的研究与开发,各级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做好日常技术支持、后台维护和安全保密。

第九条全系统各单位应提高对电子公文管理工作的认识,创造有利于电子公文管理工作开展的环境,定期检查本单位及所辖单位电子公文管理的情况,并给予恰当地指导。

第三章文件管理员

第十条为了确保公司电子公文的协调高效运转,总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分公司各部门、各中心支公司应明确一名兼职或专职人员作为本单位的文件管理员,负责具体承担本单位的电子公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文件管理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

(一)入司半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员工;

(二)热爱公文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

(三)熟练掌握公司公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公文管理流程和基本处理要求;

(四)熟悉本单位行政运转情况;

(五)具有较强的安全和保密意识;

(六)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

(七)经上级单位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上岗资格。

第十二条各级文件管理员的基本职责是:

(一)执行上级单位的各项公文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本单位公文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

(二)及时协调处理本单位的各类电子公文,不积压、不误事,不断提高办文效率;

(三)组织所辖单位员工开展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办文水平;

(四)接受上级单位电子公文检查;

(五)指导检查下级单位电子公文管理工作;

(六)维护管理本单位文档中心、电子签章。

第十三条各级文件管理员的基本权利是:

(一)有权了解本单位内部各类电子公文的内容和流转情况;

(二)质询下级单位电子公文管理的薄弱环节并要求改进;

(三)向上级单位提出改进电子公文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四条各级文件管理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频繁变动。

第十五条文件管理员如发生变动,必须及时补充,确保做好必要的衔接培训,并严格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文件管理员工作交接清单样本详见附件1-1)。

第十六条各单位拟新任文件管理员必须及时报告上级单位,经由其上级单位考核合格、颁发上岗证书后方可正式上岗。上一级单位应及时调整文件管理员权限。

第四章电子公文办理

第十七条公文并行。各单位有关涉及到公司商业活动中权利义务、费用核算等问题需要进行电子与纸制公文双向流转。

主要包括:涉及付款的合同;涉及付款的签报;各类激励方案;年度预算文件及调整签报;涉及合同、授权以及与第三方合作时或公司在商务活动中的承诺、声明、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等。

第十八条意见签署。各单位出具公文办理意见时,应以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为主,必须同时以本人签字(有电子签名的应使用电子签名)或加盖本单位的电子印章为准。

主要负责人应在稿纸上明确填写意见,不得含糊其词,不得仅以签字代替。如意见较多,能够另行上传意见。

第十九条发文核稿。总公司、各分公司及各中心支公司要

明确一名核稿人员,核稿人应由本单位文秘人员承担,没有专职文秘人员的应由其主管文秘的经理人员或室主任担任。

第二十条发文校对。校对人员应尽最大义务对文稿的准确性负责。一旦完成校对后,不得再对文件内容进行任何修改;如确实需要修改,应由该文件的主办单位提出申请后,方可在文档中心明显之处登载勘误信息。

第二十一条文件分发。文件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发文范围和层级设置文档中心的阅览权限,不得遗漏、不得随意扩大。

各级单位对外行文时必须在知识管理系统内进行电子流转,制作完毕后打印纸质文件报出。

第二十二条文件签收。各单位在签收各类文件时,应查看文件内容和发送范围,如发现文件内容存在严重错误或发送范围有误的,在与主办单位沟通后能够拒签。

第二十三条关联文件。为保证知识管理系统中电子公文在办理过程中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延续性的需要,各单位在拟办发文、签报、签收收文时,应对与其相关的收文、发文、签报等文件进行必要的关联。所有的文件只能在结束流转后方能够被关联。

如,拟写批复类文件时必须关联其相应的请示等文件;拟写已经领导签报同意后下达的激励政策文件,应关联领导已签批的相关签报。

第五章电子签章管理

第二十四条电子签章的效力。电子签章包括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使用电子签章时,必须要与本人的账号、密码绑定在一起方可有效。在电子公文运转中,它与实物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电子签章的申请。各单位如新增机构、人员等需申请新的电子签章时,应及时以签报形式向总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由总公司办公室牵头制作下发新的电子签章。

第二十六条电子签章的保管和使用。各级管理人员需要妥善保存好本人电子签章及密码,防止丢失或她人盗用。因个人原因致使电子签章丢失或被盗用,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七条电子签章的维护。各级管理人员应注意爱护并正常使用电子签章,一旦发生损坏、密码锁定、使用人员变更、修改印模等情况时,应及时与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联系,由总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进行必要维护。

第二十八条电子签章的发放与退缴。电子签章是公司为各级单位和人员配备的办公设备,由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发放、退缴与监督管理。

当电子签章使用或保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职后,本级行政管理部门应收回电子签章并报告总公司办公室,协同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注销其帐号,确保电子签章管理的安全。

公文管理办法

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需要,提升公司公文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水平,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及《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是公司各级党的组织机构、单位(部门)、工会组织等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工作是指公文拟制、传递、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的公文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所指“公文”含电子公文。 - 1 -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统一管理,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上级单位和公司公文工作要求; (二)负责对公司总(分)部、各单位的公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负责统筹推进公司公文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 (四)负责公司公文制发和传输信息系统(协同办公系统)的业务及运行管理工作; (五)直接负责公司总部各类公司发文的核稿及各类公司收文的处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总部各部门、各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的办公室(综合管理部门)是本部门(单位)公文工作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落实上级单位和本部门(单位)领导公文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交办的公文处理工作; (二)对本单位本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公文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直接负责本部门、单位发文的核稿及收文处理工作。- 2 -

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副局以上单位: 《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州委、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5月11日 湘西自治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州电子政务内网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内网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8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06〕2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子政务内网(以下简称内网),是与国际互联网完全物理隔离的政务内网平台,主要满足各级党政机关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和决策的需要,提供公文传输、协同办公、信息管理、决策支持等业务应用服务,是政务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州所有接入内网的单位及计算机终端。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州委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横向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纵向骨干传输网的协调与沟通。各单位对本单位内网管理人员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操作人员进行调整,应及时报经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同意。 第五条州电信分公司负责电子政务内网的日常运行维护,负责及时解决网络故障,保证网络畅通;提供网络安全服务,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 第六条内网管理人员和电子公文传输操作人员必须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及时发现和清除计算机中存在的病毒和木马程序,独立完成操作系统备份和公文传输软件的安装。 第七条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内网网络和终端设备维护,负责分配和管理本单位内部用户权限和各项业务应用系统的实施及维护。 第三章网络平台管理 第八条内网的平台管理由州委办公室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负责,其主要工作内容是:

浙江大学电子公文管理办法

浙江大学行政电子公文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办公效率,确保我校电子公文管理规范、科学和安全有效,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办发〔2000〕23号)、《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办法》(国办函[2003]65号)和《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档案局第6号令)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子公文,是指通过学校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处理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电子数据,包括收文、发文、校内报告等。涉密及不宜公开的电子公文不适用此规定。 第三条电子公文管理的内容包括电子公文的生成、传输、办理和归档等。 第四条电子公文的种类、格式及行文规则与纸质公文相同,经批准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发送的电子公文,同正式印发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传输系统的结构与建设 第五条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由公文处理系统和公文交换系统组成。 第六条公文处理系统分校、院两级建设,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应建立内部公文处理系统。 第七条公文交换系统进行校级、院级公文处理系统以及各单位内部公文处理系统间的公文交换。 第八条校长办公室是学校行政电子公文的主管部门,负责电子公文的管理工作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整体规划、建设完善、技术保障,并对各单位公文处理系统的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各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与维护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及其相应设备,负责电子公文的管理工作。各单位对公文处理系统的建设须遵循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如:统一身份、数字签名、公文交换等规范,并统一通过公文交换系统与校级公文处理系统以及其他单位公文处理系统进行公文交换。 第三章各类用户及职责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广西钦州力顺机械有限公司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试行) Q/LSGBG04-2006 一、总则 1、为使公司的电子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2、使用计算机存储并通过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司文件(技术文件除外),统称为电子公文,这些文件包括内部上行、平行、下行的文件。 3、电子公文与书面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4、能够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文,必须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进行传递。因特殊情况不便于使用电子系统传递的,允许使用书面形式传递。 二、电子公文的传输 5、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输经过批准的公文。传输前需要签发的文件,起草、核稿、会签、签发等过程仍然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 6、电子公文签收后不能更改,因此发文部门传输公文时,必须核准无误方能传输。 7、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的人员传输文件。 8、部门传输文件后,部门主管必须对该文件负责。 9、发文部门要及时通过文件签收系统跟踪电子公文发放后的签收情况,适时提醒接收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 10、发文部门在签收后发现文件错误的,必须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处理。 11、文件的传输提倡采用附件的形式传输。 三、电子公文的签收 12、各部门主管(或终端用户)应在每天上下午,上班后和下班前按规

定主动打开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不少于四次,以便及时接收查看文件。 13、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签收的人员签收。 14、各部门接收文件时,必须及时点击“签收”按钮,以便于发文部门了解签收情况。 15、各部门点击“签收”按钮签收文件后,视同该部门已经知道文件内容,部门主管应对该文件负责。 16、本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文件后,可将该文件复制到本部门(或终端用户)指定的计算机上存档。 17、接收部门应按文件的内容及应传达的范围在本部门传达文件精神。部门主管也可以建立一个公共的查阅账号,供本部门人员进入系统查阅本部门的公文。 18、签收后发现错误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发文部门和办公室。 四、电子公文的安全和保密 19、各部门(或终端用户)使用初始密码进入电子公文收发系统后,必须自行更改密码,并妥善保护好自己的密码,不得随意泄露。 20、公司电子公文,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外传或自行打印。如需要书面形式的公文,由发文部门统一打印。 21、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未经批准不得与其他网络相连接。 22、各部门必须遵守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Q/ZLGBG13-2001)的规定。 五、电子公文的归档、管理 23、电子公文传输完毕后,收、发文部门要及时整理、归档,并根据《文件管理程序》的要求销毁。 24、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电子公文,经鉴别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删除销毁。

电子签章管理办法

电子签章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我局电子印章在电子公文及诉讼文书中的使用,保证公文传输的安全、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参照《国务局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印章管理的规定》等公章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电子签章的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局通过在线网络流转的各类公文、诉讼文书。 第二条适用电子签章的公文包括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流转的各类行政文件、办公室文件。未经过网上办公系统流转的公文及党组文件,暂不适用电子签章。 第三条适用电子签章的文书包括:表格类文书、填充类文书、制作类文书(如请示、决定、委托函等)。 第四条加盖电子印章的公文、文书与加盖实物印章的纸质公文、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该电子文件的复印稿或经任何形式的电子格式转换稿,不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章电子签章的定制和管理 第五条电子签章管理部门为办公室,电子印章的印模由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电子签章的数量,统一配发至办公室文书或指定的专人保管和使用,并做好登记工作,电子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应经办公室主任同意指定他人代管,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七条电子印章使用人员包括运行、维护、申请、管理、打印电子印章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系统运行中相关的规章制度,按照自己的权限,熟悉系统操作,认真完成本人在系统中所承担的工作。 第八条电子印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并定期(建议每60天)更改密码。取得账号和初始密码后应立即修改密码,如忘记密码应报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如因用户使用初始密码、简单密码或者密码外泄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第三章电子签章的使用 第九条电子印章的签署流程与实物印章的加盖流程一致(详见附件)。提起电子签章的公文、文书需按照审批流程通过审批后方可申请加盖电子印章,签章人需审核是否经有签发权人签发后方可使用电子印章。公文、文书未经过审批,不能启动电子签章及在线打印程序。 第十条文书送审批前,撰稿人或承办人应根据文书性质决定启动电子签章还是传统签章。文书一经送电子签章,系统自动设定该文件无法编辑。如确需修改,应重新启动审批程序。

电子文件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文件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子文件的管理,实现公司总部和系统各单位电子文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促进公司系统电子文件交换的应用及公司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文件是指通过集团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OA系统”)及其认可的子系统显示或流转并通过公司统一配置的公文传输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电子数据。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三条电子文件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最大效用原则。公司系统文件处理采用电子文件方式。 (二)全程管理原则。对电子文件的形成、识别、存储、传输、归档等实行全程管理,以保证电子文件质量。 (三)完整性原则。电子文件的内容、结构和背景信息经过传输、迁移等处理后仍能与处理前状态保持一致,无任何

缺损。 (四)可读性原则。电子文件经过存储、传输、压缩、加密、媒体转换、迁移等处理后能够以可以识读、可以理解的方式输出。 (五)安全保密原则。电子文件处理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和严格执行国 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保密规定。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系统各单位的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是电子文件处理与交换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单位的电子文件处理与交换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下级单位的电子文件处理与交换工作。信息技术部门是OA系统的技术支持和保障部门。 第五条总经理工作部(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OA系统电子文件处理与交换的具体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 (二)征询各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协调解决各使用单位在电子文件处理与交换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审查、认定电子文件处理流程的调整方案,电子文件类型的变更和增加。

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办法

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函〔2003〕65号发布,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使国务院办公厅和各地区、各部门之间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规范化,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的安全有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公文是指通过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配置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第三条电子公文传输指电子公文的生成、发送、接收过程。 第四条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负责对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主管本单位的电子公文传输工作。 第五条电子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法定效力。 电子公文的处理应当符合《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电子公文的传输 第六条电子公文的传输应当在“全国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平台上进行。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按照系统命名规范,建立各自的公文发送、接收专门用户,并向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备案。 第七条传输电子公文应当使用国务院办公厅统一提供的以下设备和软件: (一)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包括:密码设备,公文发送、接收管理系统软件); (二)彩色激光打印机。 第八条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所用密钥、IC卡等密码设备应当按照中办机要局的要求管理: (一)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配用的“公章密钥库盘”、“系统管理卡”、“公章卡”、“用户卡”,是系统重要的保密部件,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二)国务院办公厅使用中办机要局制发的“公章密钥库盘”,各地区、各部门使用中办机要局制发的“系统管理卡”。 (三)各地区、各部门使用的“公章卡”和“用户卡”,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制发。 (四)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密码的安装及密钥的定期更换:省(区、市)人民政府与省(区、市)委机要局联系办理;国务院部门与中办机要局技术服务中心联系办理。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门办公厅(室)应将密钥更换情况报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备案。 第九条拟传输的公文由发送单位负责传输工作的部门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生成电子公文,经部门负责人核批后,通过“全国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发送至接收单位。 第十条电子公文发送后,发送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对所发公文的接收情况进行查询;对接收单位退回的电子公文应及时签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解决。 第十一条接收电子公文的单位应当对公文的发送单位、公文的完整性和体例格式等审核无误后方可接收,对紧急公文应及时签收办理。对不能正常接收的电子公文,接收单位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解决。 第三章电子印章的制发与管理 第十二条各地区、各部门的电子印章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制作、颁发,不得擅自制作使用。对电子印章的管理等同于实物印章。 第十三条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电子印章。 第十四条电子印章由指定人员在专用计算机上使用。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十五条绝密级公文不得以电子公文的形式传输。

公文传递管理制度

公文传递管理制度 为适应公司公文传递高效准确、纵横适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程所指公文是公司及项目日常管理过程中的收发文、函、电,内部请示、报告、情况反映以及决策情报等文本文件与电子文件的统称。分签批文件与传阅文件两大类。 (二)传阅件是共享类文件信息,通常对公司的经营运作行为不产生直接影响或是阅者不需要对文件的具体操作负责。 (三)签批文件是指外部对公司有操作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的请示报告、签报以及要求给予明确指示的文本文件。签批文件依责权分工履行完既定签批程序之后,公司办公室可视信息传递幅度的需要将签批件转变为传阅件。 (四)签批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或公文秘书)依据公司内部权责分工提出拟办意见后,交文件收发人员落实传递并督办。传阅件由公文秘书确定传阅辐度、顺序、途径。 (五)公文传递流程中每个节点的批阅者均是该文事项决策的参与人,如决策失误,各参与人依各自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因此,批阅者需依据内外政策、制度、预算及公司的经营思想,审慎、负责地签批意见,并签署姓名、日期,不得画圈替代签名。 (六)每个节点的批阅者对不属于本职权范围或者不适宜办理的文件,应当迅速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七)为保证决策高效,关于日常签批公文,公司在每个节点的签批时限规定如下: 1、职能部门通常为0.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主管副总(总监)通常为1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3、总经理通常为1.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 4、董事长通常为2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 (八)对特急、加急文件的办理按即到、即办理审批的方式进行。 (九)若须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工作后才能签批的公文,关于其超时限滞留的原因,任一节点签批人应向公文秘书或办公室主任作出说明。 (十)非最终签批人因公、私假等原因,不能在第八条规定时限内履行公文签批职责,办公室视情况可采取跳过当前审批节点的临时性措施,送高一级签批人签批,当前节点签批人恢复履行职责后,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将该签批文件信

电子公文传输解决方案

电子公文传输解决方案 ■什么是电子公文传输? 自建国以来公文传输一直是保证党务、政务正常运转,信息互传的法定方式。传统的公文传输,以纸质文件的邮递来实现。但是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以及信息互传中对传输效率、便于交流的要求,传统的纸质公文传输日益不能满足党、政机构的要求。 于是,“电子公文传输”以其传输速度快、易于存档、方便交流等技术特点成为当前电子政务建设的必然要求。 ■核心技术 方正电子长期致力于网络出版方面的研究,在网上数据传输方面,有多项技术居于国内领先水平。 方正是国内最早也是最主要的DRM技术提供商。DRM是数字版权保护的英文缩写,研究的是网络环境下,数字资源的使用权限控制和管理,目前,国际上已经有了Xrml,EBX 等标准,方正是国内最早的参照这些标准,推出自有系统的厂商。目前,这套系统在国内网络出版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与传统依靠密码和简单加密技术实现的数据安全相比,DRM是续互联网出现后发展的新技术,具有体系更完整,权限控制更丰富,安全性也更高的特点。 方正在出版领域具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在文件格式上,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了S2格式,虽然在表达上还不是非常完善,也只是针对纸张印刷,但是,也已经成为业界追随的一种格式。在90年代以后,方正又推出PS文件描述格式,进入本世纪,推出CEB格式,都源自于对当今技术发展,及时使技术满足当前需要。 CEB格式内部采用了灵活方便的图形、图象描述方式,如可以支持多种字体形式,包括TrueType,CID,下载字等,与原有格式相比,兼容性、开放性更好,表达更准确;可以加入多种压缩方法,使文档保持最小;可以支持多种颜色空间和色彩控制;以及可以支持复杂的表单设计等,因此,新的格式,在技术上要远远优于以前的格式。 方正在流程管理技术上,也是目前国内领先的技术提供商之一,最早建立了基于Notes 和Web的报业流程系统。 ■系统优势 方正Apabi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与其它类似系统相比,具有以下明显优势: ※采用CEB格式: ≯.CEB格式已被国家有关部门指定为电子公文格式的参照标准; ≯CEB格式核心遵循国际相关标准,也是目前最适合表现中文排版信息的电子格式; ≯CEB格式对文字及图像信息进行很好压缩,因此数据量小,传输及存储更为方便; ≯CEB格式更为适合电子阅读,可以直接用于终端阅读、打印。 ※与既有用户权限紧密结合,方便使用与管理。 用户权限管理中定义用户的单位、角色,待用户登陆时,系统根据用户名及密码即自行验证,自动赋于该用户所具的权限,使用户登陆后只能看到与自己工作相关的内容,减少了用户多次选择的不方便,并增强了权限管理的限制。 ※流程简单,易用性强。 方正根据政府办公的既有流程,以收文、发文、盖章等应用为基础,将每一个应用环节尽量简化为鼠标操作,方便应用者的理解与使用,基本达到零培训即可使用。 ※大大降低成本,同时保证公文传输的安全。 ≯由于方正Apabi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采用Web方式,无需另行采购软件平台,大大减少了软件采购的成本,并最大限度的降低了维护成本。

电子公文交换系统说明书

说明书内容 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是跨部门、跨组织、跨地域的信息化公文交换平台,建设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可实现公文传递标准统一、格式规范,保证在不同的政府、企业部门之间安全、高时效地传输电子公文。中信联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应用版式文件、电子印章、信息安全、中间件及计算机网络等技术,实现了电子公文的制作、盖章、分发、接收、阅读、打印和归档等功能,以现代的电子公文传输模式取代了传统的传递模式,使公文处理传输实现无纸化、自动化。 功能点: 公文传输:结构化/非结构化数据传输,消息出版/订阅、端对端发送,实时/批量数据传输,加密/非加密传输,不同数据格式之间的转换和映射。 安全支撑接口:提供应用程序接口、服务程序接口和安全支撑运行环境,实现安全产品的即插即用 配置管理:方便灵活的资源配置管理工具 监控系统:完善的全程日志监控管理,对系统的所有活动进行审计 包装盒背面内容 系统特点: 基于XML电子公文交换:采用《基于XML的电子公文格式规范》国家标准作为电子公文交换的描述语言,符合国家标准额公文交换格式。

版式文件:采用版式文件作为载体,包含完整准确的版面,保证文件能够原版原式、不可修改,保证收文方浏览、打印的效果与发送方发送的公文完全一致。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应用于电子文件之上,使文件具有的相应的法律效力,确保公文可以放心地通过网络以电子文件的形式传输。 安全接口:可以为各种安全应用扩展提供支持,实现不同单位之间的加密公文交换 与其它系统的接口:系统提供基于XML的公文交换接口,方便实现和其他应用系统的集成 支持不同的公文交换模式:系统可以依据用户单位的管理结构,提供点对点方式(网状)或者集中式(星型)公文传输模式,实现多级公文交换 智能提醒 利用智能催办系统的消息提醒机制,为使用者建立了完整有效地桌面、邮件和移动等方式的提醒机制 友好的人机界面:充分考虑用户操作习惯,系统结构合理、层次清晰、界面直观、操作简单。 灵活的打印模板定制 系统中所有的打印内容(包括收文呈办笺、发文单等)都可以由用户自己设计和调整,方便用户进行打印格式的动态修改和调整。 实时的信息反馈:对发送的公文实时监控,全程跟踪公文的发送状态,可以实时查询到文件当前所在的位置。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广西钦州力顺机械有限公司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试行) Q/LSGBG04-2006 一、总则 1、为使公司的电子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2、使用计算机存储并通过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司文件(技术文件除外),统称为电子公文,这些文件包括内部上行、平行、下行的文件。 3、电子公文与书面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4、能够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文,必须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进行传递。因特殊情况不便于使用电子系统传递的,允许使用书面形式传递。 二、电子公文的传输 5、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输经过批准的公文。传输前需要签发的文件,起草、核稿、会签、签发等过程仍然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 6、电子公文签收后不能更改,因此发文部门传输公文时,必须核准无误方能传输。 7、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的人员传输文件。 8、部门传输文件后,部门主管必须对该文件负责。 9、发文部门要及时通过文件签收系统跟踪电子公文发放后的签收情况,适时提醒接收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

10、发文部门在签收后发现文件错误的,必须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处理。 11、文件的传输提倡采用附件的形式传输。 三、电子公文的签收 12、各部门主管(或终端用户)应在每天上下午,上班后和下班前按规定主动打开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不少于四次,以便及时接收查看文件。 13、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签收的人员签收。 14、各部门接收文件时,必须及时点击“签收”按钮,以便于发文部门了解签收情况。 15、各部门点击“签收”按钮签收文件后,视同该部门已经知道文件内容,部门主管应对该文件负责。 16、本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文件后,可将该文件复制到本部门(或终端用户)指定的计算机上存档。 17、接收部门应按文件的内容及应传达的范围在本部门传达文件精神。部门主管也可以建立一个公共的查阅账号,供本部门人员进入系统查阅本部门的公文。 18、签收后发现错误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发文部门和办公室。 四、电子公文的安全和保密 19、各部门(或终端用户)使用初始密码进入电子公文收发系统后,必须自行更改密码,并妥善保护好自己的密码,不得随意泄露。 20、公司电子公文,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外传或自行打印。如需要书面形式的公文,由发文部门统一打印。 21、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未经批准不得与其他网络相连接。 22、各部门必须遵守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Q/ZLGBG13-2001)的规定。

(完整版)文件收发传阅和管理制度

文件收发传阅和管理制度 马合中学 学校办公室负责学校对外行文和公文的收发处理工作,文件管理内容包括:第一,做好收文处理,包括:签收、登记、拟办、批办、传阅、承办等工作;第二,做好发文处理,包括:拟稿、核稿、签发、用印、分发等工作;第三,做好文书管理,包括:保管、提供借阅、整理、归档等工作。另外,还包括学校的各种会议记录、制度文本、重大活动材料等工作。为使我校行文和收文处理规范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定。 一、行文规定 (一)凡以我校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报告、请示、纪要、通知、函件等),由指定专人拟稿,经负责人、分管人员初审后,送校办公室核稿,经校办公室核稿后送主管领导签发。重要文件需由主管领导审核,校长签发。联合行文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发出。 (二)经领导签发的文稿交校办公室统一登记、分类存档。由校办公室打印、校对、装订,上行文由校办公室发送并催办,平行文和下行文由拟稿处室分发。 二、收文处理 (一)所有发至我校的公文(含传真件公文和附有领导的批示或上级部门转我校处理的公文),由校办公室统一签收、登记,送校领导阅示或送有关处室办理。 (二)文件按阅件、办件进行分类。校办公室主任负责根据文件内容和规定的传阅范围,提出办文意见,送校领导批示或交有关负责人阅办。需要办理的公文,经请示校领导后办理,办公室根据文件内容、领导批示予以催办。 1、传阅的文件,交给有关人员签字传阅,传阅完毕,收回存档。 2、转发交办的文件,交经办人签收,如果找不到相关人员,可及时

电话联系,如属重要文件,应定期收回,要按规定上报、清退。 3、各负责人办理的公文,应送主办部门,紧急文件先办后阅,办理与传阅同时进行。 4、对急办件,办公室应立即将文件送交校领导批阅。领导不在时,办公室应根据文件内容及时限要求,交相关业务人员办理。事后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并做好督办工作。 5、各部门来文有限制日期要求的,应及时催办,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三)一般公文通过学校群传阅给相关老师。保密文件一律由办公室专人传送。 (四)凡外出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及材料原件须交办公室登记存档。 三、文件传阅制度 为使文件传阅迅速、准确、规范、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人员对来文要及时处理,做到当日文件当日处理。 (二)工作人员在做好文件的签收、分类、登记工作后,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 (三)按照拟办意见规定的范围,由工作人员及时将文件送交有关领导阅批。 (四)领导批示有关部门阅办的文件,各部门要认真登记,及时按批示意见办理,并在文件上注明反馈结果。 (五)文件应当天阅毕,最长不超过三天,急件应随到随阅,不积压文件。文件阅后应及时返还工作人员,如需继续使用,经办公室同意后,可另行办理借阅或复印。 (六)密级文件的传阅,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密级文件不准带出办公室,不准复印、摘抄,不准泄露文件内容。

文件传输管理办法

鄂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关于规范文电办理程序、提高公文运转效率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专卖稽查大队: 为进一步规范文件、领导批示件办理程序,加强文电管理,提高公文传阅速度,现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对我局文电办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外来收文的办理。 收文流程:收文登记――办公室拟办――领导批办――分送――阅办――拟归档――办结。 外来收文包括省委、省政府、省局(公司)、市委、市政府文件和会议纪要、电传等公文。收文统一由办公室签收、登记、分发,办公室文件管理员收文、登记后,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送局长或分管局长批示。 1、收文登记。办公室文件管理员从全省烟草OA系统接收省局(公司)文件,利用电子扫描方法在电脑中存入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等纸质文件。对公文类型、来文单位、来文标题、来文文号、主题词等信息进行系统登记。 2、办公室拟办。文件管理员将文件登记后传送给办公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对收文如何办理提出建议性处置意见。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公文的性质、重要程序、涉密程度、办理时间要求、内容所涉及的职权范围将收文送呈给市局(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示。如收文涉及到行业重大政策调整,重要人事变动,重要活动要求或收文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工作的或其他分管领导不能定夺的事项等,则送呈给市局(公司)主要领导批示;如收文内容涉及到单个部门、单个方面工作的,则按市局(公司)领导工作分工,送呈给相应的分管领导批示。 -1 -

拟办者要弄清来文的背景与意图,必要时还应查阅有关文件,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以便使拟办的意见具有法规依据与事实依据,切实可行。 3、领导批办。市局(公司)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来文办理提出指示性、决策性意见,对相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办理要求。 4、分送。文件管理员根据领导批示意见,将收文分送给有关领导或部门、人员阅知、办理。分办公文要求分清主次缓急,优先处理紧急重要的公文。 5、阅办。有关领导或部门、人员收到文件后对公文进行阅读、贯彻执行与办理,公文只有经过传阅才能产生切实的效用,是公文处理的中心环节。做好阅办工作,要求熟悉与文件内容有关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熟悉有关的业务;要求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以便使公文所针对的问题得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切实有效的处理;在阅办中应注意分清主次缓急,努力协调与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提高阅办的效率。 6、拟归档。拟归档人员在打开需要拟归档的公文后对归档分类、归档期限、正文页数等信息进行归档。 7、办结。点击“办结”按钮系统提示,至此整个“外来收文”的流程就结束了。 “三秘”文件的办理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允许在OA系统中流转。 一是密件清点登记。办公室机要员对收到的“三秘”文件要认真进行清点登记,注明收文时间、文件编号、标题、密级、紧急程度、份数及每一份的编号等。 二是领导传阅或办理。机要员将收到的密件登记后送办公室负责人提出意见。需送领导传阅的,机要员用专用密级文件夹送委领导传阅(重要密件按职务从高到低传阅,一般密件可不按职务高低进行传阅),每位领 -2 -

电子公文传输管理系统方案

电子公文传输管理系统O f fi ci al D oc um ent T r an sm is si on C e n te r 用户使用手册

目录 1 普通用户 (4) 1.1登陆系统 (5) 1.2公文签收 (5) 1.2.1 操作界面介绍 (5) 1.2.2 提示助手 (6) 1.2.3 如何签收公文 (7) 1.2.4 文件签收情况 (9) 1.2.5 文件搜索 (10) 1.3公文管理 (11) 1.3.1 发布文件 (11) 1.3.2 管理文件 (13) 1.4文件资料 (15) 1.4.1 操作界面介绍 (15) 1.4.2 提示助手 (16)

1.4.3 如何签收资料 (16) 1.4.4 资料搜索 (19) 1.5资料管理 (20) 1.5.1 发布资料 (20) 1.5.2 管理资料 (23) 1.6会议通知 (25) 1.6.1 如何签收会议通知 (25) 1.6.2 如何签到和反馈 (27) 1.6.3 查看签收和签到情况 (29) 1.6.4 查看反馈情况 (30) 1.7公告栏 (31) 1.7.1 发布公告 (31) 1.7.2 管理公告 (32) 2 管理员用户 (34) 2.1登陆系统 (35) 2.2公文签收 (35) 2.3会议通知 (36) 2.4文件资料 (37) 2.5文件管理 (38) 2.5.1 文件类型管理 (39) 2.6资料管理 (41) 2.6.1 资料类型管理 (42)

2.7用户管理 (45) 2.7.1 群组管理 (47) 2.7.2 添加用户 (49) 2.7.4 用户维护 (53) 2.8数据库管理 (58) 2.8.1 系统基本数据 (58) 2.8.2 公文文件管理 (59) 2.8.3 资料文件管理 (60) 2.8.4 会议文件管理 (60) 1 普通用户 下面操作以“县委办”用户做为例子,详细说明做为普通用户使用系统的各

国家行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办法 一、什么是电子公文 所谓电子公文,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通过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形成的公文电子数据。 二、什么是电子公文处理、电子公文处理系统 电子公文处理是指电子公文的接收、办理、传输、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是指提供电子公文处理功能的综合信息技术系统平台,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等系统。 三、电子公文处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法律和有关规定。 (二)通过认定的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生成、存储及传输的电子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四、电子公文的接收、存储、归档的要求 国家行政机关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及时接收、处理电子公文,保障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正常运转。受文机关对一般公文应在24小时之内接收,对紧急公文应在2小

时之内接收,对受文机关接收紧急公文,发文机关应当在2小时之内跟踪确认。 电子公文的存储格式,应采用通用文件存储格式,能够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计算机中使用。电子公文数据,应当记录在不可篡改的记录介质上。 将电子公文打印成纸质公文时,应自动标注打印人姓名、打印时间和打印机关机构代码。 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应当具备数据定时备份和灾难恢复系统,数据定时备份每天不少于2次,并定期归档。 电子公文打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打印机关证明章,视同正式文件妥善保管。 已启用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受理机关在办理附有电子公文打印件的材料时,应以本机关电子公文处理系统收到的电子公文作为办事依据。涉及重大事项的公文需提供附件材料的,可要求以纸质公文作为附件。 电子公文归档处理,应当标识并附带满足电子公文档案使用的要求。 五、电子公文处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电子公文处理系统,应当具备电子公文处理过程信息自动记录和不可篡改机制,能够完整记录电子公文处理过程中的版本、修改痕迹、事件、时间和流程,以及用户访问等信息。

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管理,保证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安全、高效、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包括:总行与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各单位)及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之间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骨干网),各单位与所辖地市中心支行的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二级网)。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指电子公文是指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公文要素,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传输的电子文本或输出打印文本。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相同效力,对电子公文的收发、传阅、签批、归档等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文处理办法》(银发[2000]360号)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实施密码保护,各使用单位和操作人员应认真执行有关密码管理规定,确保电子公文和密码设备的安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总行办公厅统一负责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管理。各单位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总行办公厅和科技司统一组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软件开发、升级改造和网络加密工作,各单位不得自行对该系统进行软件升级改造。 总行科技司负责该系统服务器、打印机等硬件设备的统一选型。各单位科技部门负责其他相关设备的选型并按总行的要求进行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等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七条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在中国人民银行内联网电子邮件系统平台上运行。网络及电子邮件系统平台由科技部门统一配置、维护和管理。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设立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站,配备机要人员具体负责传输公文的接收、递送工作。该项操作人员实行AB制,并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连续、稳定运行。 第九条各单位办公室会同科技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电子公文和传输系统的运转及管理情况、有关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站要严格依照规定的操作程序传输电子公文。运行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总行办公厅、科技司或分行办公室、科技处反映。 第三章电子公文传输范围

公文传输平台实验报告(1)

序号 42 实验名称公文传输平台指导老师安迎春成绩 专业班级政本(2)班姓名杨福怀学号200833010244 一、实验意义、性质 1、公文传输系统模拟的是新一代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采用了目前流行的B/S 结构,集灵活性、安全性、实用性、经济性于一身。学生可以不同权限的用户登陆平台,完成各种文件、材料、会议资料、公告的传输、安全签收及反馈等功能,感受到轻松实现公文网络化安全传输重要意义。 2、实验性质:学生演示、验证。 二、实验目的 1、使学生认识到此平台可以独立于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必要性及研发需求,弄 清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2、熟练使用公文传输平台。 3、使学生感受到轻松实现公文网络化传输的重要意义及核心技术。 三、实验过程(数据)记录 (一)后台管理 这里的后台指的是专供发布者的发布及管理各种文件、资料、公告及会议资料的平台。下面我们以超级管理员的身份进行文件管理、会议管理、资料管理、公告管理、用户管理等模块进行具体的的操作。 1.用户管理 (1)群组管理,在左侧菜单“群组管理”界面下,如图所示可看到现有的群组, 选中复选框点“删除”可对不需要的群组删除,点群组名后面的“编辑”按钮,对群组进行名称和序号的修改。

(2) 添加用户。添加及修改用户。由于公文传输平台主要指的部门之间的公文传输,这里的用户代表的是部门,所以在中文名称应填写部门名称,才能体现公文传输的意义。 在左侧菜单的“添加”,进入添加界面,如图填写用户名、中文名称,选择所属的群组并为此用户分配权限级别,也可填写简介内容,点“提交”完成新用户的添加; (3)权限管理。由于政府机关内各部门涉及到的工作范围及权限不一样,所以有必要对不同级别和岗位的工作人员,分配不同的文件查看及阅读的权限。 本套系统内置了‘超级管理员、高级发文者、普通发文者、阅读者’等四种权限,在左侧菜单“权限管理”界面下,如图可以查看权限的说明,在添加用户之前,管理员应该熟悉各角色的所属的权限范围,以对用户进行权限角色的分配。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 : 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广西钦州力顺机械有限公司 电子公文收发管理规定 (试行) Q/LSGBG(M-2006 —、总则 1、为使公司的电子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2、使用计算机存储并通过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司文件(技术文件除外),统称为电子公文,这些文件包括内部上行、平行、下行的文件。 3、电子公文与书面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4、能够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递的公文,必须使用电子文件收发系统进行传递。因特殊情况不便于使用电子系统传递的,允许使用书面形式传递。 二、电子公文的传输 5、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传输经过批准的公文。传输前需要签发的文件,起草、核稿、会签、签发等过程仍然按照《文件管理程序》执行。 6、电子公文签收后不能更改,因此发文部门传输公文时,必须核准无误方能传输。 7、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的人员传输文件。 8、部门传输文件后,部门主管必须对该文件负责。 9、发文部门要及时通过文件签收系统跟踪电子公文发放后的签收情况,适时提醒接收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

10、发文部门在签收后发现文件错误的,必须及时通知办公室进行处理。 11、文件的传输提倡采用附件的形式传输。 三、电子公文的签收 12、各部门主管(或终端用户)应在每天上下午,上班后和下班前按规定主动打开公司电子文件收发系统不少于四次,以便及时接收查看文件。 13、部门主管可以为本部门人员建立账号,并赋予相应权限,可以委托本部门有权限签收的人员签收。 14、各部门接收文件时,必须及时点击。签收”按钮,以便于发文部门了解签收情况。 15、各部门点击“签收”按钮签收文件后’视同该部门已经知道文件内容,部门主管应对该文件负责。 16、本部门(或终端用户)签收文件后,可将该文件复制到本部门(或终端用户)指定的计算机上存档。 17、接收部门应按文件的内容及应传达的范围在本部门传达文件精神。部门主管也可以建立一个公共的查阅账号’供本部门人员进入系统查阅本部门的公文。 18、签收后发现错误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发文部门和办公室。 四、电子公文的安全和保密 19、各部门(或终端用户)使用初始密码进入电子公文收发系统后,必须自行更改密码,并妥善保护好自己的密码,不得随意泄露。 20、公司电子公文,未经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外传或自行打印。如需要书面形式的公文,由发文部门统一打印。 21、电子公文传输系统未经批准不得与其他网络相连接。 22、各部门必须遵守公司的《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Q/ZLGBG13- 2001)的规定。

市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

市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的安全、准确、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办发 [1996]14 号)、《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 [2000]23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电子公文传输管理办法》(国办函 [2003]65 号)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公文无纸化传输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电子公文是指在“南通市电子政务工作平台”处理后形成的具有规范格式的公文的电子数据。 第三条电子公文传输指电子公文的生成、发送、接收过程。 第四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电子政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市保密局和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对电子公文传输、网络安全进行指导和检查。 各地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市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室(秘书处)主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电子公文传输工作。 第五条电子公文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法定效力。电子公文的处理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电子公文须使用统一的版式公文格式(中文方正 CEB。CEB China E-paper Basic 的缩写)在南通市电子政务

工作平台上进行传输。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系统命名规范要求,建立各自的公文发送、接受专门用户,并分别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备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变更时必须书面报告。 第七条拟传输的公文由发送单位负责传输工作的部门通过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生成电子公文,经传输主管负责人核批后,通过“南通市电子政务工作平台”发送至接收单位。 第八条电子公文发送后,发送单位应当在 24小时内对所发公文的接收情况进行查询,对接收单位退回的电子公文应及时签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解决。 第九条接收电子公文的单位应当对公文的发送单位、公文的完整性和体例格式等审核无误后接收。对所有接收到的电子公文都要及时填写回执。对紧急公文应及时签收办理。对不能正常接收的电子公文,接收单位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解决。 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电子公文传输收发登记制度,对所有收发的电子公文进行认真登记,以备查询、检查。 第十一条接受单位下载电子公文,务求节约、高效使用。第十二条电子印章仅限于电子公文传输使用,其制发、使用与管理。按《南通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各县(市)、区委、政府,市各部门、各单位的 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密钥、电子 CA证书集成在同一物理介质上, 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分别委托市电子政务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市委机要局统一制发,不得擅自制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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