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税相关规定

印尼税相关规定
印尼税相关规定

附件1:

A.一览

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a)

资本利得税率(%) -(b)

预提税(%)

股息10/15/20 (c)

利息15/20 (c)

专利、专有技术等的版税15/20 (c)

租金

土地或建筑物10 (d)

其他使用资产支付款 2 (e)

收费服务

支付给居民

技术、管理和顾问服务 2 (e)

工程承包服务2/3/4 (f)

建设规划和监督4/6 ( f)

其他服务 2 (e)

支付给外地人

分公司利润税20 (h)

净营业亏损(年)

回运物料0

结转 5 至10 (ⅰ)

(a)本率也适用于外国公司在印尼的常设机构详见B.部分

(b)见B部分有关资本利得征税的细节。

(c)非居民预提税20%的税率征收,税收协定可以降低税率。如果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支付给居民一定的红利是免税的。如果豁免政策不适用,有15%的预提税适用于支付给税务居民分红的公司,有10%的预提税适用于支付股息税的居民个人。非金融机构居民支付的利息要扣除15%的预提税。银行存款支付利息最终扣缴20%的税。

(d)这是对来自土地或建筑物的租金总额最终的预提税。

(e)此税被认为是所得税预缴。它被施加到毛支付给居民的数

量。正常的预提税100%的增长率征收纳税人符合本预提税不具备一个税号。

(f)该税被认为是终税。适用税率取决于提供服务的类型和建筑公司的“资质”的。由主管部门对于建筑公司的业务规模出具资格(即小型,中型或大型)。

(g),这是支付给非居民总额终税。该预提税税率对某些类型的收入,可根据双下降税收协定。

(h)这是常设机构净税后利润的最终税率。税率可能在双重征税条约下减少。不管收入是否已汇出该税依旧适用。如果利润再投资于印尼那么减免税政策就可以申请。

(i)发生与某些企业或纳税人的损失,或某些领域的损失其结转可长达10年(见B)。

B.公司收入及收益的相关税务

公司所得税。成立或总部位于印尼的公司其全球范围的收入都应纳入所得税范围。外国税收可能是属于税收抵免受限制规则(见外国税收减免)。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印尼活动所得利润应征税。然而,一个国外公司,其在印尼有常设机构,它在印尼的累积收入要被征税,这是因为常设机构同本地企业一样获得收入收,这是继“吸引力”原则。

企业税率。企业税按25%的税率统一征收。该税率适用于印尼公司,同样适用于在印尼有常设机构的国外公司。上市公司税率降低了五个百分点,这些上市公司至少拥有他们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收资

本的40%。中小规模的国内企业(即,总资产高达500亿印尼盾的公司)都有权来降低税率的50%。成交总额达到印尼盾4,800,000,000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也适用降低税率。

分公司所得税。常设机构的净税后利润受分公司所得税20%的影响。在双重税务条约下这个税率可以降低,对于在印尼的分公司,这种所得税率同样适用,不管其收入是否汇给公司总部。如果利润所得再投资于印尼那么就可以申请税率豁免。

税收优惠政策。投资于某些类型的企业或地区的居民企业符合某些条件就可适用税收优惠激励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激励包括以下内容:

?加速折旧和摊销。

?10年期的税收损失的结转(一般为5年),符合一定条件。

?降低10%的税率支付给非居民的股息(或在双重征税协定下更低的税率)。

?投资于土地和建筑物,以及厂房和设备的金额,而投资津贴通过以上金额纯收入减少30%的形式展现出来。这项津贴可以每年5%、在6年期间内5%的比率。

要符合上述税收优惠,投资必须是一个新的投资或扩大现有商业目的的投资。根据政府规定,52类行业和77类等在某些领域的行业可能有资格获得税收优惠。在指定的区域和省份一般是Java之外。它们主要是东北的省份,位于苏拉威西的省份。在给予的税收优惠开始的六年期间,对于使用和运输用固定资产有一些限制,这些资产中,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实施。

如果违反税收政策,税收优惠的奖励可以撤销。政府管制的实施,对距离该项批准被授予之日的两年之间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此,专门设立了一个监测小组。

有“行业先锋”之称的某些纳税人可能寻求2011年引进的免税政策的激励,免税激励即:免征期限为5至10年的企业所得税,其次是2年内企业所得税减税50%。出于某些行业的战略价值,财政部长可以授予特许权的额外期限,以维护国家产业的竞争力。

要获得免税奖励,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他们必须从事“行业先锋”(见下文)。

?他们必须对相关部门许可的项目有新的投资计划,并且投资额最低限额不得低于1万亿印尼盾(约合1.2亿美元)。

?他们必须存入将总投资计划的10%存入印尼的银行系统,并且在实现自己的投资之前不得提取。

?他们必须在印尼法律实体的形式下,在发行前建立好12个月的监管或颁布后的监管。

术语“行业先锋”被定义为符合以下条件的行业:

?他们有广泛的互联互通,并提供高附加值和外部性。

?他们引进新技术。

?他们有全国经济战略价值。

关于免税激励该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所在国具有税收饶让。

目前,五个部门有资格作为行业先锋。

因投资于国家鼓励的项目或地区的企业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但

是不符合免税政策,反之亦然。

特别税率。某些企业给予特殊税率如下所述。

石油。适用于石油企业的税率是当石油公司的合同签署和批准时适用的。此外,外国石油企业都会受到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20%的利润税影响,除适用的税收协定另有规定外,都适用上述规定。

挖掘。适用于一般的矿业公司所得税可能取决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即,当特许权授予)。早期的让步持有人征税的税率从30%到45%。更近的持有者优惠征税依照现行税法(现行税率为25%)。虽然预扣税海外支付的股息一般是征收20%,一些早期的优惠提供10%的降低率。这些税率可能会受到某些税收协定影响而降低。

公司施工。施工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税率根据合同的价值从2%至6%间变动。所得税适用于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动。适用税率取决于各个公司的执业资格和/或服务的业务类型。该税被认为是终税。因此,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是由于年末收入。对于通过分公司或常设机构在印尼经营的外国建筑公司在扣除终税后还要进一步扣除20%的企业所得税(扣除税务会计利润)。房价受适用税收协定。分公司利润税可避免上述情况(见分公司利润税)。

国外钻井公司。外国钻井公司所交的企业所得税是按照其钻井总收入的3.75%收取的,并且还要按税后利润的20%交利润税。在某些税收条约下分行利润税收可能会减少。分支机构利润税收可以避免上述情况(见分支利得税)。

非居民的国际船公司和航空公司。非居民的国际船公司和航空公

司都按照成交总额(含分公司利润税)的2.64%交税。2010年,由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降低,结果实际税率可能会改变。然而,这还没有通过发行的税收调节证实。

资本收益。通过印尼证券交易上市的股份收益征收0.1%的最终预提税。公开发行股份也要按照股份价值的0.5%征收税率。创始人股东必须在股票上市后一个月内缴纳0.5%的税。创始人股东在到期日时仍不交税的,应对其所得税收益按照普通收入税率收税。

居民源性资本利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且税收在正常所得税率下征收。由非居民衍生的资本收益缴纳税款为20%。该法规定,认定收入的20%的进行税收征收。财政部确立未上市股票收入。视同收入等于总销售收入的25%,导致按总销售收入的实际征收税率为5%。如果适用的条约允许印尼税收收入,那么此规则适用于非条约国家、条约国家达到居民。

除了股票销售或转让,在印尼没有常设机构的非印尼居民企业转让、销售固定资产要按估计净收入的20%至25%交税,,销售额或非印尼税务居民拥有一定资产的转让没有在印尼设有常设机构。这些资产包括豪华珠宝,钻石,黄金,宝石,名贵手表,古玩,字画,汽车,摩托车,游艇和/或轻型飞机。这导致有税率为5%。购买者必须代扣税。免税适用于交易小于1000万IDR的物品。税收协定的规定覆盖上述规定。

在管道公司或为特殊目的建立的公司等非居民企业在销售转让股份时要遵守一项规定:居住在避税天堂和印尼政府有特殊关系的居

民企业,或者是在印尼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被认为是销售的印尼实体或常设机构的股票或转让。相关法规规定,印尼所得税适用于该交易总销售收益的5%。根据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视为销售收入的25%,从中取出20%作为跨境预提税,而那5%的税就是来源于这20%的跨境预提税。如果一个股票卖家是居民企业并且符合印度尼西亚国家的税收协定,那在适用税收协定规定覆盖上述规则。

土地或建筑物的使用权的买卖、转让要交5%的税,此税比交易价值及官方对土地建筑物的估值要高。买方或受让人必须支付5%的转让税,在批准的由国家税务总干事业务合并转移政策下,这可能会降低到2.5%。

管理。本财年结束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必须在次年四月底前提交。该期限可以延长两个月。年税尾款必须在年度纳税申报前提交解决。

企业所得税必须通过每月分期提前预缴。该税务分期支付相当于上一年度1/12的税(后排除非正规进来)或基于最新的税收评估收到的应纳税额。

股息。一般来说,股息征税。

国内支付给印尼居民企业纳税人的股息须以15%的税率计提预提税。免税可以申请,前提是如果留存收益的股息支付和接收方的股权支付的股息占实收资本的25%或更多。股息免税并不受15%的预扣税。印尼居民个人收到的股息最高税率为10%。

红利汇出海外都上缴20%的预扣税,除非适用的税收协定提供

了一个较低的利率。

国外税收减免。允许信贷税收支付或由于海外收入增加额印尼公司提供不超过容许外国税收抵免。在国与国之间的基础上进行的,允许外国税收抵免计算。

C.确定交易收入

通用。收入的定义很广。它不包括以下内容:

?营业利润

?从资产的出售或转让收益

?利息,股息,特许权使用费和租金等收入相对于财产的使用

?重组收益,不论是名称或形式重组

?销售或转让采矿权所得,参与资金或矿业公司的资本

?收到退税,作为一个税前扣除的那部分

?由伊斯兰教为主企业的所得的收入(回教是指依照伊斯兰法进行的商业)

?利益补偿

?印度尼西亚银行盈余

某些不是应税收入或最终的税收制度。定期存款赚取的居民纳税人的利息,定期存款和储蓄账户上缴20%的预扣税,代表最终税等收入。非本地人存款利息要上缴20%的预提税。(或低利率提供的税收协定)

纳税人一般从总收入中的所有费用扣除有一定的范围,这种范围是直接、间接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可扣除的费用包括下列内容:

?所得税税款及罚款

?用于支付股东,同事或成员的私人需要费用

?礼物

?捐赠(除了国家灾害捐款外,资助印尼的研究发展框架,资助社会基础设施的发展,资助教育设施的形式(例如,书,电脑,椅子、桌子和其他教育资源)和赠款为体育事业的发展)

?福利实物,其中包括补贴,援助,礼物或奖励给员工或关联方?储备和规定对某些行业规定

海外业务发生的损失不得扣除。

如果这种措施是按照印尼一般公认会计程序,并一直采用,外汇收益和损失被视为应税收入和可抵扣费用。

库存。出于税收目的,库存必须用先入先出(FIFO)或平均成本法按成本估值。是不允许使用后进先出(LIFO)方法。

规定。一般不规定减免税收的目的。

一些纳税人称,计提的坏账准备应扣除一些银行、非银行的费用,比如其他企业实体提供贷款设施、保险公司、租赁公司租赁资产、融资租赁,消费金融公司,保理公司。下面的公司也可申请税前扣除准备金或条款:

?社会保险机构:社会资金储备

?林业公司:储量造林

?矿业公司:储量矿区复垦

?工业废物处理公司:储量封闭垃圾处理厂和维修

如果以下所有条件都满足,纳税人可申请税收扣除坏账准备:

?成本已经宣称为商业财务报告的企业损失。

?债务人和坏账总额的名称列表提交给税务总干事。

?法律诉讼收集债务向公众法院或政府机构处理应收账款。另外,纳税人可以宣传坏账在一般或特别出版物或取得从相关债务人核销坏账的确认。

从关联方注销应收账款的不扣税。

折旧和摊销津贴。折旧是通过应用直线法或余额递减法计算资产的使用寿命。一般来说,折旧扣除开头月份支出费用。然而,对于在建资产、折旧始于本月的资产建设完成。建筑物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下表列出了折旧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率。

折旧方法

资产使用寿命

直线折旧余额递减

永久建筑物20 5 --

非永久建筑10 10 --

其他资产

资产1 4 25 50

资产2 8 12.5 25

资产3 16 6.25 12.5

资产4 20 5 10

无形资产超过一年的好处,包括有形资产的租赁,是根据使用适用于固定资产相同的百分比对其使用寿命摊销。特别折旧及摊销规则适

用于某些企业或某些地区使用的资产(见B)。

减免损失。税务亏损不得转回。他们通常可以结转五年。招致某些企业或招致在某些领域的税收损失可结转长达10年(见B)。

集团化公司。公司的损失可能不会减少子公司的利润。

D .其他重要税收

下表总结了其他显著税。

税率的性质(%)

增值税(VAT)应税货物的增值税,对进口的商品和服务(包括印尼外国纳

税人提供的服务,如果服务在印尼获得好处,也要交增值税)的增值税,

除非特别豁免外。

标准税率10

出口商品或某些服务0

奢侈品销售税,进口印的的奢侈品在销售时征收的增值税多少取决于商

10--200

品的性质。

土地和建筑权利的转移 5

E .杂项事务

外汇管制。没有外汇管制影响贷款的偿还和汇款的股息,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汇款10000美元或更多的资金必须通知印度尼西亚银行汇出行。外国贷款须报印尼央行提高国家外汇储备的监测。

债权转股权的规则。根据税法规定,财政部可以决定一个可以接受的债务权益比率。关联方贷款可能被视为股权投资,与利息支出不允许出于税收目的。然而,迄今为止,部长还没有规定所需的债务权益比率。如果两个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特殊,可能提供税收优惠的存在,国家税务总干事有权决定收入和扣除额,并重新分类为贷款股权。

转让定价。该法规定,下列方法可用于确定公平的定价: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转售价格法

?成本加成法

?利润分割法

?交易净利润法

印尼税务机关在“商业合理的方式”下要求与关联公司关联交易或买卖的,并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纳税人必须保持文档的建立关联交易是在公平进行。必须保持从相关纳税年度10年转移定价研究。

印尼税务机关使用预先定价协议(APAs)来规范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减轻未来税收的转移定价与总干事的争端。广义上说,APA代表提前协议之间的公司和税务局长关于可接受的价格的确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APA提供了制成品的销售价格,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信息的数量。APA可能进入税务局长(单边)或总干事之间的税收和外国税务机关(双边)。

F.条约预提税率

印度尼西亚已采取严厉的反条约滥用规则。如果对这些规则都不满意,印尼税务机关可以忽略的税收协定的规定。

印尼税务机关可以寻求与税收协定的国家的信息,相互协商程序,并协助征收的交流协议。

下表显示了在印尼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预提税率。

股息(%)

利息(%) 特许权使用费

A B

阿尔及利亚15 15 0/15 15

澳大利亚15 15 0/10 10/15(C)

奥地利15 10 0/10 10

孟加拉国15 10 10 10

比利时15 10 0/10 10

文莱

达鲁萨兰国15 15 15 15

保加利亚15 15 0/10 10

加拿大15 10 0/10 10

中国10 10 0/10 10

克罗地亚10 10 0/10 10

捷克共和国15 10 0/12.5 12.5 丹麦20 10 0/10 15

埃及15 15 0/15 15

芬兰15 10 0/10 10/15(C)

附件2

B.税收范围

增值税适用于以下交易:

?在印度尼西亚地区经营过程中应交税的应税货物和应税企业家。

?应税货物进口到印尼。

?海外向印尼提供的应税劳务、无形商品

?应税企业家提供的应税货物(有形或无形)和/或应税劳务输出。

?自身建设活动的企业或工作过程之外进行的个人或公司业务,如果此项业务是这个人自己使用或供他人使用。

?原先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交付。如果收购进项税额不能计入

豁免适用。

C.谁负责任

所有企业从事供应主体为增值税活动,增值税需要注册,除非他们符合“应税企业家、小企业家。“这个要求也适用于任何在印度尼西亚有永久设立的业务。

小企业。如果其年营业额(从供应的商品或服务)不超过6亿印尼盾,业务被认为是一个“小企业”。

非常驻企业和税务代表。法律要求任命一个财政代表在印尼没有实施。然而,应税企业家可能会指定一个代理来处理其增值税退款或审计。

注册处罚。如果应税企业家注册晚了,登记的日期之前对应税商品和服务进行罚款。进项税额(见F)在注册前的期间发生不得要求冲销销项税额中的增值税,直到登记日期后。

D.增值税税率

术语“应税用品”是指易产生增值税的商品,包括零税率的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这两个增值税税率是10%标准税率和零税率(0%),适用于出口应税货物(有形或无形)和应税劳务(详见下文有关的零税率的出口适用性应税劳务)。

免税的商品包括提取采矿或钻探产品,供市民生活必需品(水稻,玉米,西米,大豆,碘盐和非碘盐,新鲜的肉,蛋,奶,水果和蔬菜),食品和饮料供应酒店基本商品,餐厅,美食广场和其他地方(堂食或

外卖,包括餐饮),金钱,金条和有价值的文件。

免税的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医疗卫生服务

?社会服务(孤儿院和葬礼)

?邮票邮件服务(邮政)

?金融服务,包括筹集资金和安置

?融资服务,包括回教教义为基础的融资(融资租赁,保理,信用卡和消费金融)

?承销和抵押贷款

?保险服务

?宗教服务

?教育服务

?商业艺术和娱乐服务,这是受区域娱乐税

?广播服务(无线电或电视由政府机构或私人进行广播机构,并不构成广告,这是不由赞助商为商业目的提供资金)

?陆上或水上公共交通

?国内航空运输作为国际航空服务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人力资源服务

?饭店服务

?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

?停车服务

?汇票服务

?餐饮服务

术语“免除交付”是指那些免征增值税,并且不产生进项税抵扣或信用卡的权利(见F)某些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的交付。

免征增值税还适用于属于类别交付或进口货物的“战略物资”。这些货物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货物在机械设备厂,某些农产品,种子和农业的形式,电力房屋(见下面的清单)。

商品免税物资下表列出的例子,服务和零税率的商品(这些名单并不详尽)。

货物和服务的免税物资的例子

官方教科书

宗教书籍

疫苗

某些船舶,飞机和火车

有些房地产交易

服务提供给当地的货运公司

由国家军队提供的服务

供应“战略商品”免除税收的例子

在机械设备厂,在任建成或击倒状态,不包括零部件,畜、禽、鱼饲料及原料家畜,家禽的饲养和鱼饲料等农产品形式的资本货物(从经营活动中的农业,种植,林业,畜牧业,狩猎或捕获,或养殖渔业部门生产的产品,无论是捕鱼的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种植),养殖,渔业产品清洁的水通过管道由饮用水公司电力渠道,

除了住宅与电力超过6600瓦特。

零税率的商品供应实例

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出口(有形或无形)

然而,实施条例规定,实行零税率的增值税的商品出口,仅限于以下几种:

?对符合一定的要求(海外客户委托制造服务收取制造费用,制造商使用由订货方提供货物原材料制造的商品,制成品交付给定作人指定的订货方或其他)。

?在印尼海关以外的区域,修复和维护服务有关的动产。

?建设服务,其中包括建设规划咨询服务,工程实施工作的服务和工程监理咨询服务,如果这些服务涉及到位于印度尼西亚关区外货物不动产。

自由贸易区(FTZ)制度提供了保税区内交付货物或服务免征增值税,以及保税区交货的应税商品或服务增值税的收集。已被确认为自由贸易区的领域是巴淡岛、沙璜岛,民丹岛和吉里汶和岛屿。

增值税专用免费制度。其他增值税制度在技术上消除了增值税纳税所致。这些包括以下内容:

E.供应时间

在印度尼西亚,在提供应税商品和应税劳务日要交增值税,或者在收到预付款时交增值税。在商品和服务发生交易时,或者收到付款的商品时,一定要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口商品。对进口商品供应的时间要么是进口的日期,或者,或由

保税区内公司进口货物,在其货物离开保税区的日期。

F.复苏的增值税应税人

应税人可能恢复进项税,增值税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提供给其商业目的,成本相应的进项税额是属于增值税的销售。应税一般人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其增值税的收取做出用品扣除它恢复进项税额。如果进项税额超过销项税额到期,这多余的税收可以要求退款(见退款)。

当期进项税额包括收取的在印尼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支付进口和自支付增值税的海外实体提供应税劳务和无形商品的增值

税(下自费法,方用无形商品和服务可以直接支付10%的增值税国库代表海外党)。

一个有效的税务发票或海关文件标准必须同时有一个进项税索

赔制度。

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在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信贷购买商品和服务产生的增值税(例如,通过一个企业家获得的供私人使用的商品)进项税额。

以下项目的进项税不可抵扣

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购买

商务礼品

购买,租赁或租用的实物福利(如员工住宿或个人汽车)

对于以下这些项目进项税可以抵免

参加会议和研讨会

购买,租赁或租用的轿车,面包车或货车

维护和燃料的货车和卡车

商务旅行开支

退款。如果抵扣进项税在一段时期内其金额超过同期应缴增值税,多余的金额可以退还。一般来说,退税索赔必须在当年年底进行。然而,某些纳税人可以要求每月退款。印尼税务机关进行审核,以确保增值税退税索赔的有效性。

如果税务审计确认,增值税退税申请有效,应纳税的人可以在税务审计评估函之日起恢复一个月内多缴的税款。

印尼税务机关必须对于那些还款延迟的收取罚息,按照每月的税退还的2%的利率计算延迟。

G.非本国企业复苏的增值税

在印尼,如果企业的建立和注册都不在印尼,那么印尼不退还增值税。非印尼本地企业但是在印尼有常设机构的可以同印尼当地企业一样享有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

H.结账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信用票据。一个对于所有应纳税用品的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必须由印尼企业家增值税制造厂家制造,当然从事零售业务的厂商无法领取增值税发票。

一个完整的和正确的标准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是有利于税收的

抵免。

收购人返还商品供应商或取消服务可以出具信用证或取消。信用票据或取消注意必须参考原始增值税发票,标明退货或取消服务的细

节。一个信贷注意或取消注意可以用来调整金额的增值税应税商品或服务的供应。

出口证明。出口货物征收增值税为0%。然而,出口物资必须支有证据证明货物是出口到印度尼西亚之外。出口的有效证据,包括“通知出口货物”对于那些已经被批准用于装载货物发出的海关办公室(PEB)的文件。

外币发票。对于供应计价的外币,所显示销项税的金额必须以印尼卢比(IDR)予以说明。官方汇率签发日期上的财政部长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用于转换货币发行。

I.即增值税回收和付款

从2010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截止日期为每月提交增值税申报表的是以下纳税期限的最后一天。由于增值税必须提交月度增值税申报前解决。

增值税纳税义务必须印尼盾支付。

一种新形式的增值税回报(SPT玛莎PPN 1111)介绍了增值税报告时间从2011年1月开始。

处罚。有罚则的收取每月2%的增值税迟缴率。在税务稽查的情况下,最长期限为24个月。评估迟附加罚款交IDR500,000。

对于严重的逃税或欺诈行为,适用刑事处罚。有关增值税如下描述的可被控为刑事犯罪。

印尼尼西亚投资策略

印度尼西亚投资政策 一、印度尼西亚对本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的 市场准入政策 1、绝对禁止内、外资进入的领域 a.农业领域 种植和加工大麻及同类产品 b.海洋渔业领域 海绵的应用和种植 c.工业和贸易领域 对环境有害的化工产品:如五氯苯粉、滴滴涕、狄氏剂、氯氮化学武器 武器及相关零配件生产 环已氨基磺酸盐和糖精生产 烈性酒生产 赌场和赌博设施 d.交通通讯行业 航空系统 船舶检测 e.矿产和能源领域 开采放射性矿藏 2、只禁止外资进入的领域 a. 森林和养殖领域: 微生物原生质培植 森林砍伐特许

b. 交通领域: 出租车/公共汽车服务 小规模航运 c. 贸易领域: 贸易以及贸易支持服务,但以下领域除外: 大型零售业(购物中心、超市、商场),批发贸易(分销/批发、进出口),展览/会议服务,市场研究服务、港口以外的仓储服务,售后服务 d. 传媒领域: 广播电视服务、闭路电视服务、多媒体传媒和印刷传媒信息服务电影工业 3、外资在与内资组建合资企业时才能进入的领域 海港的建设和经营 公用电力的生产、输送和销售 航运 公共饮用水的建设和经营 铁路运输 原子能发电 医疗卫生服务 通讯 商业空运 4、满足一定条件才可投资的领域(内、外资) a. 海洋和渔业领域 (1) 对于淡水鱼养殖,外资须和当地小型渔业企业合作并且养殖 印尼渔业部所限定的渔业种类 (2) 对于捕捞水底鱼,限于大鱼、群鱼和其他海鱼(马六甲海峡 和阿拉弗拉还的专署经济区除外)

b. 工业领域 (1)木浆工业 原材料进口或者来自工业用林区 不使用硫酸盐或者氯化物 (2)纸浆工业 不使用硫酸盐或者氯化物 (3)氯碱工业 不使用水银 (4)红树木料加工或者半加工 原料来自红树林 (5)货币印刷 得到BOTASUPAL-BAKIN和印度尼西亚银行的许可并符合其要求 (6)特殊印刷行业(邮票、票据、护照等) 得到BOTASUPAL-BAKIN的许可证 (7)牛奶加工(奶粉和浓缩奶) 必须加工而不是简单重新包装 (8)胶合板 只可以在Irian Jaya 省生产 (9)锯木工业 仅限于Irian Jaya 省 若在其他省,只能用非自然林的原木 (10)乙基酒精工业 技术标准:只能用于原材料或者其他工业的辅助原料(11)爆破器材的原材料工业 只能和由国防部推荐的实体合作 (12)工商业用爆破器材和配件 只能和国防部推荐的实体合作 只能从事生产活动,产品的储存和分销都只能由政府指定 的公司执行 (13)电力咨询服务(满足以下条件可对外资开放) PLTA(水力发电)容量超过50MW PLTU(蒸汽发电)容量超过55MW

印尼公司法中文版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 2007年第40号 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 全能上帝的恩赐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 考虑到: a.在创造繁荣社区的背景下,国民经济需要强有力的经济实体的支撑,其实现 基于社区、公平效率、可持续性、环保意识、独立、保障平衡发展和国家经济实体等经济民主的原则; b.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背景下,在即将到来的全球化时代下,面对世界经济 的发展与科学和技术进步,同时为商业世界提供一个强有力的基础,需要制定一项法律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保证良好的商业氛围的实现; c.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之一,需要赋予其法律基础以促进基 于家庭精神原则的共同努力组成的国家发展; d.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1995年第1号法律被认为已经不再符合法律的发展和 社会的需要,因此其需要被一部新的法律所取代; e.基于上述的所提及a项、b项、c项、d项的考虑,需要制定一部规范有限责 任公司的法律。 考虑到: 1945年印度尼西亚宪法第5条(1)项,第20条以及第33条的规定 以下各方已一致通过: 众议院 以及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 已经决议 以确定: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在本法中,如下的术语具有下列的含义: 1.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指的是一个由资金的集合构成,基于一项协 议建立法人实体,以开展商业活动,其公司的法定资本划分为股份,并且满足本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2.公司机构指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 3.社会与环境责任指公司参与可持续经济发展所承担的义务,以提高生活和环 境的质量,其对公司本身、当地社区和社会也是有价值的。 4.股东大会,以下简称GMS,指的是享有未赋予给董事会和监事会权力的公 司机构,收到本法及章程的规定的限制。 5.董事会指,依据公司的目的和目标,具有为了公司的利益而管理公司的权力 和全面责任的公司机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能在法庭内外代表公司。 6.监事会和从事一般和/或特殊的监管责任的公司机构,按照公司章程,也向董 事会提供建议。 7.发行人指,依据资本市场领域的规定和法律,上市公司或者公开发行股份的 公司。 8.上市公司指,依据资本市场领域的规定和法律,符合股份数额和实缴资金数 额的数额标准的公司。 9.并购指一个或者多个公司为了并购其他现有的公司而采取的法律行动,通过 法律的运作,会导致被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转移至存续公司,而被并购公司的法人实体的状态消失。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的价内税、价外税区别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的价内税、价外税区别: 1. 价外税是独立于价格以外的附加税,不包括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故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增值税税额。从计税原理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难以计算和把握,因此现行增值税采用了间接计算的办法,即按销售额计算税款,然后再扣除上一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款。因此,增值税是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之外缴纳的税款,即通常所称的价外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应交税款 = 销售额* 税率,销售取得的价款= 销售额+ 税款。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销售额”其实是销售取得的价款(即含税价款),并非上述公式中的销售额(即不含税价款)。销售者税后销售收入即为销售额。 增值税(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购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销项大于进项为例,应交税费=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销项小于进项留抵下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 1).增值税不影响企业的收入、成本,不需纳税人承担税负,体现了价外税的特点。不在损益表中体现,只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2).企业作为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销售方支付了增值税(例中的进项税额);作为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购货方收取了全额增值税(例中的销项税额)。两者相抵,企业实际支付(注意:不是负担)了收付增值税之间的差额,即补足未税的税款。由于全额增值税是向购货方收取的,也就是购货方承担了全额增值税。如果购货方为最终消费者时,其不可能再向其他人转售,全额增值税即由其最终承担了。 2.消费税为价内税,应交税款= 销售额* 税率。这里,销售额为扣除上述增值税税款后的销售额。销售者税后销售收入为销售额减去税款后的余额。 销售时(不考虑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061001022《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061001022《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汇总纳税企业增值税分配表 税款所属期起:年月日税款所属期止:年月日填表日期: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表单说明: 1.本表为按照销售分配比例和按照固定比例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纳税申报时报送。 2.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为按照先按固定比例再按销售分配比例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填报。 3.总机构分配比例计算公式: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20按销售收入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和“31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总机构销售收入(产量)÷总分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32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0。 4.总机构分配税额计算公式: 等于应补(退)税额×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应补(退)税额×(1-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总机构分配比例 5.分支机构分配比例计算公式: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20按销售收入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和“31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产量)÷总分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当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为“6.2.4.7汇总缴纳方式代码”中“32按固定比例分配应纳税额

预缴(总机构不参与再次分配)”时,等于分支机构销售收入(产量)÷分支机构销售额(产量)合计。 6. 分支机构分配税额计算公式: 等于应补(退)税额×(1-总机构固定预缴比例)×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印尼市场调研报告成品

印尼聚氨酯市场调研报告 一、印尼概况 1、宏观经济 印尼是东盟最大的经济体。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均在国民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其中农业和油气产业系传统支柱产业,但其制造业体系比较薄弱。政府重视吸引外来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就业机会、消除贫困、加强法制建设和反腐工作。 今年2月,印尼最主要的5大非油气进口来源均来自亚洲:中国、日本、泰国、新加坡和韩国。其中,印尼从中国进口非油气商品21.4亿美元,其中进口最多的是机械设备,约5.92亿美元,其后依次为电器(4.51亿美元)和钢铁制品(9570万美元)。 2、制造业发展现状 与东盟其他国家相比,印尼的制造业总体水平比较差。主要问题包括:生产装备落后,产品科技含量低;劳动力素质低;企业规模小;进口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比重上升造成产品生产成本对汇率敏感度较高;产业地区分布不均衡等。 3、政府发展规划 (1)发展目标 a)推动制造业发展,保证其年均增长速度达到8.58%。 b)提高制造业原材料和最终产品的国内市场份额,积极应对来自国外进口商品的激烈竞争。 c)推广应用制造业产品规范化生产模式以提高国内产品的竞争力。 d)把制造业生产基地尤其是自然资源加工业从爪哇转移到其它地区。 2)优先领域 为了改善产业结构,未来五年制造业发展的优先领域为:石油化工业;纺织业;食品和饮料 行业;海产品加工业;制鞋业;棕榈椰子业;木材(包括藤竹)加工业;橡胶及其制品业;造纸业;电子机械器具业 3)优惠政策 为促进上述产业发展,印尼政府将大力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提升爪哇岛以外特别是印尼东部的产业集群地位。同时政府为提升中小企业的竞争力制定了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政策,包括通过税收优惠、技术保险来鼓励中小企业和合作社的工业技术研发活动 4、新闻态势 2012-05-29,今年第一季度印尼制造业继续保持增长 2012年第一季度印尼制造业继续保持增长。在肥料、化工、橡胶、食品和烟草等行业的带动下,今年第一季度印尼非油气类制造业增长6.13%,高于去年同期的5.9%。其中,肥料、化工、橡胶等行业同比增

印尼政治规章制度介绍

印尼议会 一、议会简史 印尼议会由人民协商会议(简称人协)、人民代表会议(通称国会)和地方代表理事会三部分组成。 1945年8月印尼独立后不久,成立中央国民委员会行使立法权和制定国家大政方针。1950年,成立临时国会。1955年,首次举行全国大选,正式组建制宪国会。1959年,加诺总统宣布实行“有领导的”,解散制宪国会,成立由其本人指定议员的互助国会。1960年,互助国会议员加上社会各界人士、地方代表组成临时人协。 1965年哈托掌权后,临时人协继续工作。1971年印尼大选后,人协正式成立。在哈托执政的32年间,人协由政党、军警、行业及地方代表等组成,成员由920人增至1000人。在1000名人协议员中,有500名为国会议员,其中400名由专业集团党、建设团结党和党三大政党按选举得票比例分配,另100名为军人代表,由总统根据军方推荐任命。国会之外的其余500名议员中,有50名为军队代表,100名为社会名流和各界代表,均由总统任命。另外350名为政党代表和地方代表,由三大政党和地方省代表按规定比例产生。 1998年哈托下台后,印尼通过四次修宪确立新的议会制度,规定人协由全民直选的国会议员和地方代表理事会成员组成。2004年,印尼首次选出550名国会议员和128名地方代表理事会议员。2009年4月9日,印尼举行新一届议会

选举。选举将产生560名国会议员和132名地方代表理事会议员,新一届国会议员和地方代表理事会议员已于10月1日宣誓就职,并组成新一届人协。 二、议会地位及职权 印尼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制度。议会职权及其与国家元首、政府、最高司法机关、宪法监督等机构之间的关系如下: (一)人协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制定、修改和颁布宪法;根据大选结果任命总统、副总统;在总统、副总统被宪法法院判定违宪时,根据国会建议决定是否进行弹劾;在总统、副总统其中一人或两人均无法行使职能时,根据相关规定选举、任命接替者。 (二)国会是国家立法机构,拥有立法权、预算审批权、法律监督权和修正权。并拥有法律实施中的质询、调查权。具体职能包括提出法律草案,制定法律;确定国家财政预算并监督其实施过程;审议国家财政审计署的报告;审议总统关于宣布紧急状态、对外宣战、与外国缔结和约或其他条约等。 国会与总统互相制约。国会不能解除总统职务,总统也不能解散国会。若总统被宪法法院判定违宪,国会有权建议人协召开特别会议追究总统责任。在立法过程中,任何法案的通过均需经国会与总统共同认可,未能达成共同认可的法律草案在国会同一会期不得重复提出。草案经总统签批生效或在30日自动生效。

美国反补贴税法介绍

AN INTRODUCTION TO THE U.S. COUNTERVAILING DUTY LAW: TRADE REMEDY AGAINST SUBSIDIES 美国反补贴税法的介绍:补贴的贸易补救 By Francis J. Sailer Arthur J. Lafave III

May 2003 TABLE OF CONTENTS 内容目录 Page 页数 I.INTRODUCTION (1) 介绍 II.WHAT IS A SUBSIDY AND HOW ARE SUBSIDIES MEASURED? 4 什么是补贴和怎样的补贴措施 A.Definition of a Subsidy (4) 补贴的定义 1.Financial Contribution, Income or Price Support (4) 财政资助,收入或价格支持 2.Specificity (6) 专向性 B.“Green Light” Subsidies (8) “绿灯“补贴 C. Net Countervailable Subsidy (9) 纯可诉性补贴 D. De Minimis Subsidies (9)

微量补贴 E. Measurement of the Benefit (10) 利益衡量 F. Government Benefits on Exports That Are Not Considered Export Subsidies (11) 不认为是出口补贴的政府出口利益 G.Upstream Subsidies (14) 上游补贴 H.Allocation of the Benefit to a Particular Group of Sales (17) 特别销售群体的利益分配 I.Allocation of the Benefit to a Particular Period of Time (18) 特定期间的利益分配 J.Program-Wide Change Rule (20) 计划范围变化规则 K. Government Equity Investment and Long-Term Loans to Non- Equityworthy and Non-Creditworthy Firms (21) 政府向不值得投股和不值得信任的公司进行股本投资和长期贷款 K.Receipt of Goods or Services at Preferential Prices (23) 以优惠价格接受货物或服务 III. OUTLINE OF COUNTERVAILING DUTY PROCEDURES (26) 反补贴税程序概述 A.Investigation Stage (26) 调查阶段 1. Initiation of Investigation by Commerce and ITC; Standing Determination (26) 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调查的发起; 身份确定 2. Preliminary Injury Investigation by the ITC (26) 国际贸易委员会初期损害调查 3. Preliminary Countervailing Duty (“CVD”) Investigation by Commerce (26) 商务部初期反补贴税调查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长令(参考译文) 关于开放针对中国进口新鲜蔬果安全检测实验室登记与注册的农业部长令(编号2016//L/6 月/检测40 号/决议/881 号) 至高无上的真主! 鉴于:a. 关于开放针对中国进口新鲜蔬果安全检测实验室登记与注册的农业部长令(编号2016/2/L/30/检测/决议/229 号); b. 中国已经提出增加相关安全检测实验室注册的申请; c. 根据调研结果,中国的新鲜蔬果进出口检测实验室已经满足申请注册的要求和条件; d. 根据2015 年第4 号农业部长令(农业部长/编号340/2)中引言中的a、b、c 条和正文中第25 条第2 款的相关规定,需给中国的相关实验室注册许可权。 根据:1.1992 年第16 号法令(动植物检疫法),公布于1992 年第56 号国家公报,第3482 号国家公报增补; 2、2012 年第18 号法令(粮食法),公布于2012 年第227 号国家公报,第5360 号国家公报增补; 3、2002 年第14 号政府令(植物检疫令),公布于2002 年第35 号国家公报,印尼共和国第4196 号国家公报增补;

4、2004 年第28 号政府条例(食品的安全、质量与营养条例,公布于印尼共和国2004 年第107 号国家公报,印尼共和国第4424 号国家公报增补); 5、2010 年第24 号总统条例(国家部委的地位、任务、功能、梯队建设和组织结构条例。该条例在历经7 次修改后,最新版本为2014 年第135 号总统条例,公布于印尼共和国2014 年第273 号国家公报); 6、2015 年第45 号法令(农业部相关规定),公布于印尼共和国2015 年第85 号国家公报; 7、2015 年第75 号总统条例(关于印尼共和国农业部中高层干部的任免、提拔的相关规定); 8、2015 年第44 号农业部条例【农业部条例/植物类140 号/3 月/2014 年,该条例是针对2011 年第94 号农业部条例(农业部条例/植物类140 号/12 月 /2011 年)所做的修改案,第94 号农业部条例是针对有害动植物传播媒介及输入地点的条例】,公布于印尼共和国2015 年第428 号国家公报; 9、2015 年第4 号农业部长令(农业部长/编号340/2 月/2015 年,关于进出口新鲜蔬果的安全检测标准及方法),公布于印度尼西亚2015 年第275 号国家公报; 10、2015 年第43 号农业部长令(农业部长/编号010/8 月/2015 年,关于农业部组织结构和工作规范的规定),公布于印度尼西亚2015 年第1243 号国家公报。 参照:关于从事中国进口新鲜蔬果安全监测研究小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 以及根据此所作的推荐报告 决议:

增值税的三大类型

增值税的三大类型 增值税的三大类型 现代意义的增值税是1954年法国首先实行的,之后在西欧和北欧各国迅速推广,现在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的一个国际性税种。我国从1994年开始全面实施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具体如下。 公式表示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规定税率 进项税额=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 以法定扣除项目为标准来划分,可将增值税划分为三大类型,即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三种类型增值税的根本区别在于课征增值税时,对企业当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三种对固定资产价值扣除的不同处理方法,使三种不同类型增值税税基所包括的范围大不一样,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 一般来说,消费型增值税较为有利于企业的生产发展,而生产型增值税则对政府的财政收入更为有利。就增值税的实施情况来看,在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的130多个国家中,采用消费型的约占90%以上,

采用收入型的有匈牙利、海地、土耳其等几个国家,而采用生产型的国家更少,只有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国家。 从征收角度来看,消费型增值税与其它两种类型的增值税相比,在计算征收方面要简便得多,最适合凭发票扣税,也利于纳税人操作,方便税务机关管理。而收入型增值税采用的是税款凭票抵扣法。其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所以税款不能抵扣,再加之收入型增值税计算复杂,征管难度大,从而在实际税务管理工作中受到了限制而无法广泛使用。

反倾销与反补贴法试题

反倾销与反补贴法试题 第一小组 一、单选题 1、在薄壁矩形钢管案终裁中,倾销税率是249.12%~264.64%,补贴税率是 2.17%~200.58%,请问合并税率是多少() A、251.29%~266.81% B、251.29%~465.22% C、266.81% ~465.22% D、449.7%~465.22% 答案:【B】 解析:合并税率就是倾销税率和补贴税率相加。 2、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反倾销措施的是(D) A、临时措施 B、价格承诺 C、征收反倾销税 D、保障措施 3、( A )的特征是以低于国内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在国外市场销售,达到打击竞争对手、形成垄断的目的。待击败所有或大部分竞争对手之后,再利用垄断力量抬高价格,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A.长期性倾销 B.偶然性倾销 C.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 D.技术性倾销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下列有关补贴认定的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C) A.补贴不具有专向性 B.补贴必须由政府提供 C.接收者必须获得利益 D.必须采取支付货币的形式 5、下面哪一项措施不是我国有关反倾销法律规定的反倾销措施?(D) A、临时反倾销措施 B、价格承诺 C、反倾销税 D、进口配额 6、应国内化工产业的申请,中国商务部对来自甲国的某化工产品进行了反倾销调查。依《反倾销条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的调查只能限于中国境内 B、反倾销税税额不应超过终裁确定的倾销幅度 C、甲国某化工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必须接受商务部有关价格承诺的建议 D、针对甲国某化工产品的反倾销税征收期限为5年,不得延长 答案:B 7、反倾销协议规定要采取反倾销措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协议规定的条件 (C ) A. 一国的产品低于正常价值出口 B. 进口国同类产品产业严重损害 C. 产品低价出口是出口国政府鼓励的 D. 损害是由产品低价出口造成

一带一路投资政治风险研究之印度尼西亚

一带一路投资政治风险研究之印度尼西亚 编者按: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国内政局发展密切相关。由于一路一带地区上的许多国家对外深陷大国博弈的战场,对内面临领导人交接、民主政治转型、民族冲突等多重矛盾,一带一路国家的政治风险已经成为中国国家战略推进与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最大风险。因此,对于一带一路国家的政治风险进行分析与评估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最为急迫的任务之一。 中国网将以每周发布两篇分析文章的方式,对一路一带地区的60余国的政治风险进行简要的概述与分析。本系列将持续发布30余周,共计60余篇文章。具体内容主要围绕该国的一般情况、投资环境、政治结构、各方政治势力、相关政治风险以及可能的国家战略动向进行分析。 黄日涵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研究员 梅超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研究生 根据印尼中央统计局2015年2月2日公布的2014年印尼对外贸易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印尼与中国贸易总额469.21亿美元,自中国进口304.62亿美元。中国目前是印尼非油气产品第一大贸易伙伴,日本和美国分居第二和第三位。作为东南亚区域人口最多的国家,不仅市场潜力巨大,而且印尼的矿产资源丰富,石油、天然气和锡的储量在全球也占有重要地位。我国要在2015年积极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印度尼西亚将是东南亚区域的关键一环。 一、印度尼西亚国内政治概况 印度尼西亚战略位置显著,是沟通亚洲和大洋洲、太平洋和印度洋的交通枢纽。印尼目前人口已经超过2.48亿(2013年),居世界第四位,仅次于中国、印度和美国。同时,印尼也是东南亚地区最大的经济体,还是东盟创始成员国和G20成员国。 图1:印度尼西亚周边卫星图 资料来源:谷歌卫星地图 印尼自1945年独立后,1950年正式宣布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民协商会议(简称人协),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拥有修改和制定宪法,委任总统、副总统,组建人协机构等权力,但是根据印尼现行宪法的规定,实际上人协的集权程度已经大大受到削弱,只是具有国家机关地位的人民协商机构。印尼实

关于在印尼如何避税的办法

关于在印尼如何避税的办法 利润转移。印尼没有外汇管制,投资者可自由地把资金转移到海外或从海外汇人到印尼。有了公司,在印尼市场占赚取的利润,就可以合法地打回到中国境内,可以流动资金归还(不用纳所得税),或以工程租赁设备付给国内母公司租赁款(仅交10%所得税.大大低于正常的30%预交所得税) 设备的进口税筹划。印尼目前平均关税水平为7.3%。中国公司为进行工程承包建设,需要从国内进口大型机械设备。其永久性入关的税率平均如下:所得税2.5%,进项税10%,关税2.5%。根据报关金额的15%一次性交纳进口环节的税,对进口商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尤其占用流动资金,一些中国企业为此,压低报关价格,以为这样可以少交税,其实,将来投产后,由于报关价格低,相应的折旧也低,所得税就会多交,还有所交的税中,进项税是可以退回的,而所得税可以在年底时,抵交企业所得税,所以没有必要做假。 印尼实行预扣所得税的政策,每一笔收入的实现.需要交纳4.5%的预交所得税(prepaidpph),年末再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但这一政策严重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同时,在退税过程非常繁琐,给企业以沉重的负担。 印尼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国内类似,即:(会计利润+/-纳税调整)*税率=年度应缴所得税,所得税率基本上为30%,实际上,这个税率也是超额累进的,只不过前两个税率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比较小。 印尼的所得税分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为累进制,采取自我评估法计算税款。印尼对外国人投资事业所课征的公司税均与其国内企业相同。税率为 : 应税收入2500万盾以下,税率10%;应税收入2500万盾以下,税率15%;应税收入5000万盾以上,税率30%。印尼对股利、利息、权利金等的汇出课征留置税,税率均为20%。这使得子公司在支付母公司的股利、贷款利息或技术权利金时,必须负担额外的税赋。 印尼长期以来对外汇进出甚少管制。汇率采用浮动汇率制度。印尼货币可自由兑换外币。印尼对直接投资的资本及利润汇出一般均无限制,原则上只要有中央银行的“资金汇入”证明,即可汇出等额的外币,但外汇必须由市场上取得,政府并不保证供应汇出所需的外汇。对投资所获利润的汇出,必须交纳 20%的留置税。 10000美元以上的汇款也须向中央银行申报。 印度尼西亚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中央。 外国公司设在印度尼西亚的分支机构和常设机构除按公司所得税税率纳税外,税后所得还要缴纳20%的预提税(有协定的国家按协定规定的税率纳税),如果税后所得用于在印尼再投资,则可免缴20%的预提税。在印度尼西亚没有常设机构的外国公司来源于印尼的所得,仅就规定的几种类型的所得缴纳预提税,税率为20%。 印度尼西亚于2007年修订之投资法(The Investment Law)中,依产业别与公司设立地点提供以下优惠: 投资抵减应纳税额最高至投资金额之30% (即类似我国之投资抵减); 允许以加速折旧法提列折旧; 以往年度亏损扣除(NOL carry forward)年限延长至8或10年; 分配给个人股东之股利扣缴税率降低至10%。 印度尼西亚投资法下的投资抵减(投资补贴/Investment Allowance),系以投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实操

最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实操 一、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指引 (一)填写顺序 一般纳税人按照以下顺序填写申报表: 1.销售情况的填写 第一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至11列; 第二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三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至14列。(有差额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 第四步: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有减免税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2.进项税额的填写 第五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有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六步:填写《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有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第七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第八步: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3.税额抵减的填写 第九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有税额抵减业务的纳税人填写) 4.主表的填写 第十步: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根据附表数据填写主表) (二)一般业务的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一般业务(不包含即征即退、减免税、出口退税、汇总申报、税额抵减、差额征税、固定资产抵扣、不动产抵扣业务),只需要填写附表一、附表二、进项结构明细表和主表中的部分项目。其他表格不需要填写。 1.销售情况的填写 (1)一般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的税率确定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简易计税方法的填写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业务,当期取得的收入根据适用不同征收率确定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分别填写到对应的“开具增值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列中。 2.进项税额的填写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填写 纳税人当期认证相符(或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勾选确认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进项税额填写在“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经稽核比对相符后,根据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注明的相符税额合计,填写到附表二第5栏“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栏次中。 当期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计算的进项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栏次中。实行农产品核定扣除的企业,计算出的当期农产品核定扣除进项税额也填写在此栏中。 当期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代扣代缴的税额填写到附表二第7栏“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栏次中。

反补贴措施有哪些类型

反补贴措施有哪些类型 核心内容:反补贴措施有哪些类型?临时措施、承诺、反补贴税。当反补贴调查结果有补贴、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就可以采取反补贴措施。从临时措施、承诺和反补贴税中选择使用。法律快车小编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反补贴指一国反倾销调查机关实施与执行反补贴法规的行为与过程。其中的补贴是指一国政府或者任何公共机构向本国的生产者或者出口经营者提供的资金或财政上优惠措施,包括现金补贴或者其他政策优惠待遇,使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未享受补贴的同类产品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 调查当局的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补贴及损害事实,并且补贴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此时调查当局可以对补贴进口产品采取反补贴措施。《反补贴协议》规定的反补贴措施有以下几种: 1、临时措施 《反补贴协议》第17条规定,调查当局只能在以下情况下使用临时措施: (1)已正式立案并已公告,且所有利害关系方已得到充分提供信息和发表意见的机会; (2)经初步审查已肯定存在补贴并因此补贴造成对国内产业的损害; (3)调查当局断定采取临时措施对于防止调查期间损害的扩大是必要的。 临时措施的形式是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具体形式包括交付现金或存款保证书,其数额应与临时估计的补贴数额相等。临时措施应自发起调查之日起方可采取,实施期限不得超过4个月。 2、承诺 根据《反补贴协议》第18条规定,在调查当局作出肯定性的初步裁决之后,出口成员方政府或企业为了避免征收反补贴税可以自愿承诺取消或限制补贴,或提高价格以消除损害

影响。对于这种自愿承诺,调查当局可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如果当局认为不能接受承诺,应向出口商提出其认为的理由、并为出口商提供修改承诺内容的机会。如果是调查当局主动提出要求出口商作出此类承诺,应获得其所属出口成员方的同意。 调查当局与出口成员方或出口商之间一旦达成有关承诺的协议,调查应当终止。调查当局可以要求出口成员方或出口商提供履行承诺的情况,如果一旦发现其违反承诺,调查当局可以立即适用临时措施,并且其适用可追溯至采取临时措施之前90天的有关产品进口。 3、反补贴税 《反补贴协议》第19条规定,在调查最终结果表明存在补贴、损害及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是否征收反补贴税由调查当局自主决定。如果决定征收反补贴税,所征数额应与补贴数额相等或比之更少。反补贴税的征收应对所有被发现有补贴及造成损害的进口产品征收,不得对任何一方有歧视。 《反补贴协议》第20条规定,如果最终确定的反补贴税高于临时反补贴税,差额部分不再征收;如果低于,已征收的超过部分应当返还。如果是对一项严重损害威胁适用反补贴税(此时没有任何实际损害发生),则只能从最终决定之日起征收,不能采取临时措施,已运用临时措施的应当返还。如果最终决定是否定的,则适用临时措施所征收的现金等应立即返还。 《反补贴协议》第21条规定,反补贴税适用的期限应以足以抵销补贴造成的损害为限,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但在期满前经审查发现终止征收反补贴税有可能导致补贴与损害的继续或重新发生者除外。

印尼法律环境

印尼法律环境 【概况】 总的来说,印尼的法律环境并不理想。印尼外商投资急剧下降,乃至撤资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律环境恶化。外商纷纷抱怨印尼法律的不完善、不确定和不公正,中央政府缺乏有关地方自治的法律法规,新投资法的不确定性以及劳工法的不公平问题等。 为了改善投资环境,印尼对外国投资法和劳工法进行了一些有利于外国投资者的修改,并简化了审批程序。印尼国会签署了新的劳工法,旨在为工人提供更多的合法保护,同时创造积极的投资气候,法令兼顾了劳工和雇主的利益。此后,国会将进一步商讨新的劳资双方冲突解决的法案,以代替现行法案。现印尼政府正在修正破产法以改善司法确定性。如果公司重整法案正式成为法律,将是印尼被视为有司法确定性的里程碑。 【基本法律制度】 1、一般法律体系及其健全程度 现行宪法为《“四五”宪法》(1945年制定)。按宪法规定,人民协商会议和人民代表会议(亦称国会)均是国家立法机构。人民协商会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修改与颁布国家宪法和大政方针。人民代表会议行使除起草和修改宪法、制定国家大政方针之外的一般立法权。司法机构由各类法院组成。印尼法院分为一般法院、宗教法院、军事法院和行政法院。所有法院不受外来因素影响,独立行使其职责。 印尼实施三权分立,立法、司法各司其职。但是,印尼的法律体系并不健全。例如:中央政府实行地方自治,却缺乏有关地方自治的法律法规,新投资法不确定等。印尼现行破产法被批评为没有确定性且毫无逻辑的法律。因为该法并没有规定必须欠多少钱才可申请破产。劳工法则过于偏袒劳工,没有体现法律的公平性及公正性。而且印尼国内司法腐败严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2、外资引入法律规定 印尼政府对外国投资始终持欢迎态度,实行开放政策。印尼涉及外国投资方面的法律有: 1967年第一号法律一一《外资法》1970 年第十一号法律一一《外资法》(修改版),1994 年第二十号政府令。 (1)外商投资范围 1)印尼法律禁止外资或内资投资的行业或领域有:各类毒品种植及加工、酒类及酒精饮料生产、爆炸物(爆竹和烟花)生产、武器及其零部件生产、铀矿及放射性矿开采、赌场及博彩业、海绵开采、森林开发、红木加工以及被认为危害人体健康和破坏环境(有毒杀虫剂、有毒生产工艺、氟里昂制冷剂) 的行业等。 2)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有:珍稀物种育苗、自然林经营、森林采伐、公共交通、广播电视及新闻媒体、电影等。 3)外资控股不得超过95%的行业或领域有:对港口、电站、通讯、海运、供水、铁路、核电等基础设施, 医疗卫生服务( 综合性医院、妇产医院、牙科诊所等) , 规定外资须与内资合资, 内资至少占5% 。定期或不定期空运、电信业外资控股不得超过49%。

关于印尼电厂煤场管理的措施

关于印尼电厂煤场管理的措施 印尼电厂煤质分析,印尼电厂煤场储存改造与管理,保证机组用煤一印尼电厂煤质分析及自燃的条件。 1 印尼电厂褐煤性质 煤质资料 由于印尼地处热带雨林湿热气候,分旱季和雨季两个季节,年平均降水量在2500毫米以上,印尼电厂处于这种环境中,煤矿来的煤很少能自然干燥,印尼电厂设计了湿煤棚和干煤棚两套设备。印尼露天矿所产褐煤为一级褐煤,水分含量最大能达到68%,内在小水分为23%,收到基水分为55.3%,基于这种高水分煤的贮煤场,在煤炭行业还是第一家。 褐煤的性质是高挥发分,低灰分,热值低,在1600-3000大卡热量容易干燥,煤矿来煤放入煤场2-3天就可以分化,在无雨晴朗的天气下,可以迅速分化变成干煤,印尼电厂处于多雨的位置,由于此条件的限制,煤矿来煤不会被干燥,这就加大了煤场管理的难度。 2 褐煤自燃过程 褐煤在常温下与空气接触会发生缓慢的氧化,同时产生的热量聚集在煤堆内,当温度达到60℃后,煤堆温度会急剧上升,若不及时处理便会发生着火。煤在无需外来火源受自身氧化作用蓄热而引起的着火称为自燃。影响煤自燃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褐煤的性质。煤的变质程度对煤的氧化和自燃具有决定意义。一般变质程度低的煤,其氧化自燃倾向大。此外,煤的岩相组成和矿物质种类及其含量、粒度大小和含水量,都会影响煤的氧化自燃性能。 (2)组堆的工艺过程。为减少空气和雨水渗入煤堆,组堆时要选择好堆基,逐一将煤层压实并尽可能消除块、末煤分离和偏析,组堆后最好在其表面覆盖一层炉灰,再喷洒一层黏土浆,同时还要设置良好的排水沟。 (3)气候条件。大气温度及压力波动、降雨量、降雪量、刮风持续时间及风力大小等因素,都会影响煤的氧化自燃。 3 褐煤的自燃 印尼褐煤是低变质程度的煤,组堆时要分层压实,减少空气和雨水的透入和防止煤的自燃。在组堆时要注意下列具体事项:

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13%正式执行

关增值税新税率执行时间,今天总理正式通知!增值税税率16%降13%,10%降9%,6%扩抵。4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通知!新增值税,4月1日执行 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今年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现在明确实施时间,也就是说下个月的增值税税率就要变了! 增值税大降!哪些企业受益? 一、制造业和小微企业是重点减负对象 2019年,减税将延续普惠性和结构性并举,重点受益的企业是制造业和小微企业! 二、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 增值税改革将进一步深化,会上明确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当前的16%减至13%! 三、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由10%降至9%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将降低1个百分点,即从原来的10%降至9%! 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扩抵

6%一档保持不变,但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一些税收抵扣的配套措施,进行侧面减税! 五、税率将三档并两档 在增值税改革中,三档并两档将是必然,相信不远的未来就能实现!同时,税制将在2019年会进一步简化,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1月1日实施的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也会逐步落实。 新增值税确定,以后开发票注意 一、增值税税率13%、9%会在4月1日开始执行,以后怎么开专票? 1、2019年4月1日前后,开票税率的适用的基本原则还是取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无论是哪一种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的,按照原税率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的,按照新税率开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绝不等于当事人合同的签订日期,有的同学说了,合同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签订的,按照原税率开票。合同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按照新税率开票。这个只要仔细看看增值税中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就知道是站不住脚的。 涉及销售货物和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去判断;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五条等去判断。 2、2019年4月1日以后,增值税新系统是否还可以开具出原税率16%和10%的发票? 笔者认为系统仍然可以开出16%和10%的发票。比如对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确定纳税义务时间的事项,因故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开票,系统应当可以开出原税率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如果推迟开票且前期并未申报纳税,有暴露自己推迟申报的风险。这个问题需要提前解决。3、新系统是否会允许存续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24点之前开具税率为13%和9%的新税率的发票? 我们理解,新税率的发票不会允许提前开具,在目前系统开票状态下,系统应该会对新税率的开票节点做出限制,企图浑水摸鱼的企业不要把税务机关当傻子。 4、2019年4月1日前,存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在系统中追加新税率? 我们理解,适用新税率是一个法定事项,不属于税收优惠事项或者特别处理事项,税务机关不会要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授权,没有这种必要也没有这种可能。税务机关会主动升级系统后台,置入新税率。除非纳税人根本无法接通互联网。 二、增值税政策执行后,提前清查合同发票,关注6个问题! 1、如果企业存货很大,购进时税率是16%,销售时税率是13%,对企业是有利的吗? 如:2018年12月购进水泥一批,不含税价100万元,进项税额16万元; (一)如果是以含税价签的合同:约定售价为200+200*16%=232万元,原毛利为1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32-16=16万元;税率调整后毛利为205.3-100=105.3万元,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26.69-16=10.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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