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制定本厂卫生陶瓷产品检验标准,为卫生陶瓷产品的检验提供依据。

为确保出厂的卫生陶瓷产品质量符合ASA 品牌质量要求,并持续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需要外观检测的陶瓷台盆产品。

3、检验规则

3.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2 出厂检验

3.2.1 出厂检验项目

依以下功能测试。

3.2.2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按GB/T2828-1 规定要求,外观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1.5;功能、尺寸采用特殊检验水平Ⅱ级,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1.5,当相关产品有一次客诉时,相关产品的相关问题点转为全检,当全检OK,则转为正常检验;

3.2.3 判定规则

当全部外观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指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又称例行检验。

3.3.1 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①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②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或模具转厂生产或重开模时。

③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④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⑤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⑥有合同要求时。

3.3.2 检验项目

标准中所例全部检验项目及相关国标项目。

3.3.3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

按GB/T2828-1 规定要求,一次一套;

3.3.4 判定规则

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 术语和定义

GB/T 9195—1999及GB 6952—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瓷质卫生陶瓷

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施的,吸水率≤0.5%的有釉陶瓷制品。

1.2 陶质卫生陶瓷

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备的有釉陶瓷制品;

1.3 安装面

产品安装后与墙(地)面或其他配件接触的隐蔽面。

1.4 隐蔽面

洗净面和可见面以外的部分。

1.5 龟裂(釉裂)

釉面硬口裂面没有贯穿坯体的裂纹。

1.6 标准面

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面。

1.7 安装孔平面

比安装孔半径大10mm的环形平面。

1.8 安装孔平面度

安装孔平面上最低点与安装平面的垂直距离。

1.9 发丝裂

生产过程中形成应力而产生贯穿坯体的发丝状细裂纹。

1.9 坯裂

无釉覆盖的裂纹。

1.10 放射性

卫生陶瓷的内照射指数不大于0.9,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2;

卫生陶瓷中可溶性铅含量不得超过20 mg/kg,可溶性镉含量不得超过5mg/kg。

1.11 釉泡

不超过1mm的表面隆起部位。

1.12 小包(小凹凸)

尺寸为(1-3)mm的表面隆起部分。

1.13 大包

尺寸超过3mm的表面隆起部分。

1.14 棕眼

釉面上尺寸不大于1mm的小孔。

1.15 熔洞

釉面上尺寸大于1mm的孔洞。

1.16 斑点

不超过1mm的釉面异色污点,除非数量足以引起变色,小于0.3mm的斑点密集程度不足以引起变色时可以不计。

1.17 小花斑

尺寸为(1—3)mm的异色点。

1.18 大花斑

尺寸为(3—6)mm的异色点。

1.19 色斑

尺寸超过6mm的异色区或由密集斑点形成的异色区。

1.20 坑包

釉面不平呈现直径不大于6.0mm 的凹凸面。

1.21 桔釉

釉面缺乏光泽,呈桔皮状。

1.22 落脏

釉面附着物形成的突起。

1.23 烟熏

釉面局部或全部呈现异色。

1.24 磕碰

产品局部碰落成残缺。

1.25 变形

与设计形状不符的扭斜或弯曲。

1.26 波纹

由于喷釉不当,造成釉面呈水波痕状,或釉面呈现厚釉条痕或滴状,块状釉痕产品表面有堆釉现象。

1.27 薄釉

是指产品釉面全部或局部呈鱼鳞状波纹,造成色差或釉层厚度<0.6mm。

1.28 色差

同一产品或产品间的色度差。

1.29 缺釉

是指产品该施釉的部位没有施釉,造成局部釉面残缺。

1.30 凹凸

产品局部不平。

1.31 圆度

同截面上的两个同心圆最大与最小半径之间的半径差。

1.32 平面度

不在同一平面的圆,相距最大的两个平行面之间的距离。

1.33 洁具

带配件的陶瓷件。

1.34 配件

与陶瓷件配套使用的洁具配件。

1.35 净压力

进水阀关闭时,在水“无流动”状态下,供水管的水对进水阀的压力。

1.36 流动压力

冲水过程中,在水流动状态下,供水管的水对进水阀的压力。

2 分类与标记

2.1 分类

2.1.1 按产品的吸水率分为瓷质卫生陶瓷和陶质卫生陶瓷。

2.1.2 瓷质产品按表1 进行分类。

2.1.3 陶质产品按表2 进行分类。

3 一般技术要求

3.1 外观质量

3.1.1 商标

所有卫生陶瓷的商标应完整、清晰,坐便器、分体、净身器、地拖盆、槽类、小便器、蹲便器类产品的商标允许水平歪斜不大于1.5mm,左右偏移中心线不大于3mm(针对居中位置的产品),允许不在同一个字母上的少于两个φ≦0.3mm残缺点。盆类产品的商标允许水平歪斜不大于1mm,左右偏移中心线不大于2mm(针对居中位置的产品),允许不在同一个字母上的少于两个φ≦0.3mm残缺点。

3.1.2 釉面

除设计与墙面、地面接触的表面及下列所述部位外,所有产品的裸露表面和坐便器的排污管道都应有釉层覆盖,釉面应与坯体完全结合。

a)洗面器:

——洗面器角位及后部靠墙部位;

——溢流孔后部;

——排水口突出的底部;

——台上盆底部(安装面);

——立柱后部。

b)产品在烧成时被支撑的非可见面。

注1:连体水箱的靠背及水箱内部应施釉;

注2:高温浆类产品溢流管道背面应施釉,以防止过水道部位渗漏;

注3:便器类产品管道必须施釉,釉面应均匀地全部覆盖管道内壁。

3.1.3 倍洁釉

5.1.3.1 倍洁釉要求

a)应喷倍洁釉的部位必须全部喷到位,并保持一定的厚度,不能出现局部漏喷等现象;

b)喷倍洁釉时,要求厚度均匀一致,避免出现厚薄不一,产生局部色差等现象。

5.1.3.2 应喷倍洁釉部位

a)盆类:上表面和洗净面

b)双槽盆:盆边、洗净面

5.1.3.3 釉面里层呈雪花状。用HB 铅笔划线检测,痕迹不明显,呈断续状。

3.1.4 外观缺陷

应符合附录A要求。

3.1.5 补耐火棉

所有产品的施釉面及管道等过水地方严禁补耐火棉等材料。

3.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所有的卫生陶瓷产品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卫生陶瓷的内照射指数不大于0.9,外照射指数不大于1.2.

b) 卫生陶瓷中可溶性铅含量不得超过20mg/Kg,可溶性镉含量不得超过5mg/Kg。

3.1.7 色差

在距产品两米处看一件产品或配套产品之间应无明显色差(用色板对比)。

3.2 最大允许变形

3.2.1 所有台下盆的安装面根据发展需要逐步进行打磨,确保安装面吻合度。

5.2.2 所有产品的变形应符合附录B要求。

3.3 尺寸

3.3.1 尺寸允许偏差

有相关产品图纸尺寸公差的,依图纸要求,无图纸或图纸无标注的,应符合表3的规定。

3.3.2 重要尺寸

3.3.2.1 尺寸及偏差

各部位的尺寸应符合以下所规定的要求,其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注:特殊规格的产品可按供需双方约定。

3.3.2.2 洗面器和净身器的供水孔和排水口直径

洗面器和净身器供水孔表面安装平面半径应不小于(供水孔半径+10)mm;排水口尺寸应符合附录E,特殊情况可按合同要求。

3.3.2.3 坯体厚度

卫生陶瓷任何部位的坯体厚度应不小于6mm。

3.3.2.4 釉层厚度

产品正常施有釉部位釉层厚度0.4—1.1mm,产品可见A面及洗面器洗净面的釉层厚度0.5—0.8mm。

3.3.2.5 洗面器溢水道上最小横截面积

洗面器溢水道上最小横截面积应不小于725mm2

3.3.2.5.1

3.4 推荐尺寸

除5.3.2中规定的尺寸外,产品的其他尺寸作为推荐尺寸,应符合铂鸥瓷业自行设计的要求。部分推荐尺寸参见GB 6952—2005中附录D规定。

3.5 吸水率

3.5.1 瓷质卫生陶瓷的吸水率(E)应为:E≤0.5%。

3.5.2 陶质卫生陶瓷的吸水率(E)应为:8.0%≤E<15.0%。

3.6 抗裂性

经抗裂试验应无釉裂、坯裂。

3.7 卫生陶瓷配件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4 功能要求

4.1.1.1 连接密封性

产品与给水和排水(公司所配排杆)系统之间的连接安装,应在产品装满水的情况下无渗漏,能正常安装使用。

4.2 洗面器、洗涤槽和净身器溢流功能

设有溢流孔的洗面器、洗涤槽和净身器,当供水流量为9.5L/min时保持5分钟不溢流;并且盆底无单块长度超过25.4MM的积水。

4.3 耐荷重性(按GB 6952—200 中的8.6.7 规定进行)

4.3.1 壁挂式洗面器负荷试验应能承受1.1KN(约110 千克力)的重量。

4.3.2 壁挂式洗涤槽负荷试验应能承受0.44KN(约44 千克力)的重量。

4.4 抗龟裂

抗龟裂按GB 6952—2005中8.5规定进行。

5 便器配套性技术要求

应符合GB 6952—2005中第7章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检测

6.1.1 灯光要求

在不低于1100LX(将4支40W的日光灯安装在距检测平台1.2m直接照射)漫射光照条件下,距离产品约0.6m目测检查釉面及外观缺陷;距离产品约2m处,对水平放置的一件产品或集中水平放置的一套产品检查色差。

6.1.2 坯体厚度检测

按GB 6952—2005中8.3.8规定进行。

6.2 变形

6.2.1 检测工具

用精度为0.5mm或1.0mm的钢直尺或直角尺,或精度为0.5mm的塞尺等量测量。

6.2.2 变形检测方法

a)、钢直尺法:用钢直尺的直边竖贴测量面,测量其最大缝隙。

b)、平台法:将产品的被测面置于水平的工作台上,用塞尺测量上翘部份的平台的垂直距离或用钢直尺左右两边的高度差。

c)、对角线法:用钢直尺测量两对角线,求其尺寸差。

6.3 尺寸

6.3.1 检验工具

6.3.1.1 检验工作台

应能保证水平的平面和至少有一面与之垂直的面所构成的工作台。

6.3.1.2 检验工具

用精度为1.0mm 的钢直尺、钢卷尺;精度为1.0mm 的直角尺;精度为0.02mm 的游标卡尺;水平尺;

精度为1.0mm的水封尺;以及类似功能的测量器具。

6.3.1.3 检验项目

a) 孔眼尺寸与圆度

测量孔眼尺寸或圆度时,每孔测量3个点,取最小值为该孔眼的直径值,其最大半径差值为孔眼圆度。

b)产品外形尺寸

根据检验项目进行测量,然后与工艺文件进行核对。

c)安装尺寸

按照工艺文件要求及相关的配件配合尺寸要求,测量产品的安装尺寸。

c)水封及表面面积

用水封尺或直尺测量水封,用游标卡尺或有类似功能的量具测量水封表面的最大长度和宽度。

6.4 吸水率

6.4.1 煮沸法按GB 6952—2005 中8.4.3 规定进行。

6.4.2 真空法

6.4.2.1 试验步骤

a)将已烘干至恒重的试样进行称量,记录试样重量m1

b)关闭注气阀,启动真空泵,对真空容器进行预抽真空,当真空度达到要求后保持30分钟;

,然后将试样放置在真空容器中,盖上盖子;

c)打开注水阀,使真空容器中注入足量的水,且仪器自动关闭注水阀,停止真空泵。此时让试样在真空容器中浸泡90分钟;

d)通过声光报警得知浸泡时间结束,此时打开注气阀和注水阀对真空容器中注入空气,同时将真空容器中的水放回水容器中,且将真空容器盖揭去,取出试样,用已吸水饱和布擦去试样表面的水,称量,记录

试样重量m2

6.4.2.2 计算公式

吸水率=(m2-m1)/m1

6.5 产品厚度

×100%

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检验。

6.6 溢流试验

溢流试验按GB 6952—2005中溢流试验标准规定进行。

6.7 卫生陶瓷配件

按国家相关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6.8 其他项目

按GB 6952—2005中第8章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应符合GB 6952—2005中第9章要求;

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8 安装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GB 6952—2005中第11章要求。

9 包装、运输和贮存

应符合GB 6952—2005 中第12 章要求(包括对产品包装尺寸及产品净重毛重的检验)

零配件

2、产品安装图一张;

3、产品保修卡一份;

4、产品合格证一份

最后的包装必须能保证安全运输而没损坏。

包装

外箱标标签贴侧唛处如下图

包装方式如下图

外箱条码处该骑缝章

保修卡背面贴产品条码

合格证上盖QC 合格章/贴产品型号及盖日期章

钣金件加工检验通用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与图纸和技术文件同步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图纸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标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1999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 GB/T1184–1996形位公差未注公差的形状和位置公差 4.原材料及辅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材质料厚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材质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没注明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2.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4.3管件方通、圆通 4.3.1材质料厚及质量应符合国标,材质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3.2外观:表面无绣迹、无变形、撞伤、刮痕,整批来料拉丝、色泽一致性良好。4.3.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没注明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数冲)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打磨处理去除毛刺。 冲切过程中产生的接刀痕:必须符合安全(不划伤手)和零件尺寸公差,一般 不大于板厚的10%~20%,数控冲咬出的孔、异形孔、圆角必须修整平滑。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mm。 冲裁加工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 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mm。 冲裁尺寸符合技术图纸要求,平面度公差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变形尺寸(mm) 3以下±0.2以下 大于3小于30 ±0.3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0.5以下 大于315小于1000 ±1.0以下 大于1000小于2000 ±1.5以下 大于2000小于3150 ±2.0以下 5.2折弯检验标准 5.2.1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 R1.0mm。 5.2.2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折弯过程产生产的

卫生洁具 技术要求(全面)2015-9-1

卫生洁具技术要求 一、总体质量要求 1、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洗手盆等卫生陶瓷制品经国家级建材放射性监督检验测 试中心检验达到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A类标准。 2、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洗手盆等卫生陶瓷制品经国家级建材放射性监督检验测 试中心或国家级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达到GB优等品标准。坐便器必须包括水箱配件的检测项目。 3、洗脸盆龙头、自动感应龙头、感应冲水器等经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结果为 合格产品。 4、坐便器水箱配件全部采用树脂材料。 5、洁具尺寸在不影响整体效果以及使用、安装的前提下允许±2%的尺寸偏差。 6、所有洁具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免检证书,和国家节水型认证。 7、卫生洁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卫生洁具外观应规矩、造 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观、无裂纹,边缘平滑,色调一致。 8、卫生洁具零件规格应标准,质量可靠,外表光滑,电镀均匀,螺纹清晰,锁母松紧适度,无砂眼、 裂纹等缺陷。 9、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10、洁具排水栓与预留排水管的连接应具备允许偏差。 11、水龙头免费配备用于在质量保证期内任何原因造成更换的水龙头阀芯。 12、洗脸盆排水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13、所有洁具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但不限于): GB/T1176—1987《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GB/T6952—2005《卫生陶瓷》 CJ/T3081一1999《非接触式(电子)给水器具》 JC707—1997《坐便器低水箱配件》 JC/T856一2000《6升水便器配套系统》 JG/T3040.2—1997《大便器冲洗装置液压缓闭式冲洗阀》 QB/T133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QB/T3649—1999《大便器冲洗阀》

瓷砖的检验标准

陶瓷砖检验标准 陶瓷砖质量检测国家标准:吸水率、长宽误差、直角度、表面平整度、耐磨性。经裕景陶瓷、王者陶瓷、喜之来瓷砖、利家居陶瓷、强辉陶瓷、来德利陶瓷等企业负责人介绍,陶瓷墙地砖国家标准规定了干压陶瓷砖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订货。瓷质砖执行gb/t4100‐2006附录g(吸水率e≤0.5%)。 国家分类标准: 瓷质砖吸水率小于等于0.5%; 炻瓷质吸水率大于0.5%小于等于3%; 细炻质吸水率大于3%小于等于6%; 炻质砖吸水率大于6%小于等于10%; 陶质砖吸水率大于10%。 吸水率表达: 陶质砖>10%≥炻质砖>6%≥细炻质>3%≥炻瓷质>0.5≥瓷质砖。 吸水率0.5%-10%概括为半瓷 依用途分:外墙砖、内墙砖、地砖、广场砖、工业砖等。 依成型分:干压成型砖、挤压成型砖、可塑成型砖。 依烧成分:氧化性瓷砖、还原性瓷砖。 依施釉分:有釉砖、无釉砖。 依吸水率分:瓷质砖、炻瓷砖、细炻砖、炻质砖、陶质砖。 依品种分:抛光砖、仿古砖、瓷片、全抛釉、抛晶砖、微晶石、劈开砖、广场砖(文化砖)。 依生产工艺分:印花砖、抛光砖、斑点砖、水晶砖、无釉砖。

随着现代瓷砖工艺技术不断壮大发展,还衍生出多种创意瓷砖来迎合人们不断更新的家居装修理念。如:喷墨印花砖、木纹砖等。 检验标准 综述 陶瓷墙地砖国家标准规定了干压陶瓷砖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贮存和订货。瓷质砖执行gb/t4100‐2006附录g(吸水率e≤0.5%);陶质砖执行gb/t4100‐2006附录l(吸水率e>10%)。 检验标准 ISO 9001 :ISO9001用于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扩大和日益国际化,为提高产品的信誉、减少重复检验、削弱和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维护生产者、经销者、用户和消费者各方权益,这个第三认证方不受产销双方经济利益支配,公证、科学,是各国对产品和企业进行质量评价和监督的通行证;作为顾客对供方质量体系审核的依据;企业有满足其订购产品技术要求的能力。 凡是通过认证的企业,在各项管理系统整合上已达到了国际标准,表明企业能持续稳定地向顾客提供预期和满意的合格产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公司以顾客为中心,能满足顾客需求,达到顾客满意,不诱导消费者。 3c认证(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它是各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尺寸偏差 瓷砖的尺寸包括边长(长度、宽度)、边直度、直角度和表面平整度。尺寸偏差是指这些尺寸平均值对于工作尺寸的允许偏差。 ①、边长是瓷砖的长度和宽度尺寸指标。 ②、边直度是反映在砖的平面内,边的中央偏离直线的偏差。 ③、直角度是指瓷砖四个角的垂直程度(将砖的一个角紧靠着放在用标准板校正过的直角上,测量它与标准直角的偏差)。 ④、边弯曲度——砖的一条边的中心偏离该边两角为直线的距离。

汽车冲压件缺陷及检验标准

汽车冲压件缺陷及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冲压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冲压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制造事业部职责范围内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 3、术语 3.1关键冲压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冲压件。将这一类冲压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冲压件。 3.2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工装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冲压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制造过程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4、冲压件质量检验标准制定原则 一个车身上的冲压件繁多,但每个冲压件的质量要求是不一样的。为了在提高整车质量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成本等因素,以便能够充分提高整车生产的综合效能。 因次,制定冲压件的质量检验标准需要结合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和车身的使用性能等要求,对不同类别的冲压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 4.1根据冲压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4.2根据冲压件在车身上的位置不同及客户的可视程度 分为:A、B、C、D四个区域。 4.3根据冲压件上孔在车身装配及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孔、定位孔、装配孔。 4.4根据冲压件上料边在车身焊接、压合等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料边、压合料边、焊接料边。 5、冲压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5.1(A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防擦条的下边线、前翼\后翼轮罩边线等以上部位,不包括当车身前后风挡玻璃上边缘的顶盖和天窗区域。 5.2(B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防擦条的下边线、前翼\后翼轮罩边线等以下部位。 车身前后风挡玻璃上边缘的顶盖和天窗区域。 5.3(C区) 打开车门上车时能看到的部位;坐在司机或乘客座位上,关上车门后能看得见的部位; 车身发动机盖、行李盖打开后看得见区域;天窗窗框,油箱加注孔入口等其他区域。5.4(D区) 除A、B、C三个可视区域,车身上被内饰件等覆盖的、客户一般所不能察觉或发现的部位。 6、冲压件质量缺陷类型 冲压件质量缺陷类型一般分三类。 6.1外观缺陷 包括:裂纹、缩颈、坑包、变形、麻点、锈蚀、材料缺陷、起皱、毛刺、拉、压痕、划伤、圆角不顺、叠料、及其他。 6.2功能尺寸缺陷 包括:孔偏、少边、少孔、孔径不符、多料、型面尺寸不符、其他。 6.3返修缺陷 包括:裂纹、孔穴、固体夹杂、未溶合和未焊透、形状缺陷、变形、坑包、刨痕、抛光影、板件变薄、及其他。 7、冲压件的检验方法 7.1外观检验方法 7.1.1触摸检查 用干净的纱布将外覆盖件的表面擦干净。检验员需戴上纱手套沿着零件纵向紧贴零件表面触摸,这种检验方法取决于检验员的经验,必要时可用油石打磨被探知的可疑区域并加以验证,但这种方法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快速检验方法。 7.1.2油石打磨 用干净的纱布将外覆盖件的表面擦干净。打磨用油石(20×13×100mm或更大)。有圆弧的地方和难以接触到的地方用相对较小的油石打磨(例如:8×100mm的半园形油石)油石粒度的选择取决于表面状况(如粗糙度,镀锌等)。建议用细粒度的油石。油石打磨的方向基本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本

Q/SK 钣金件及不锈钢件检验规范 (依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一:钣金外观部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2.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3.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 参照文件 2.1本文件根据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分司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2.4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内容: 术语部分 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E 、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 不合格类别划分: 根据本行业客户的具体实际要求,金属钣金件制品的外观不合格类别有亮度差、边缘不良、变形、污渍(不清洁)、麻点、压痕、粗砂、磨花等。结合以上不合格类别的客户要求等级,可将钣金件制品共分6级和特殊级,以作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1)。 3.4 检验项目及标准 3. 4.1 冲压件判定标准(表2) 标题: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 A 页次: 3 of 3 N=数量,L=长度,W=宽度,D=直径,A=区域,J=距离,H=深度,S=面积, 1 批鋒 在五金件周围多出的五金料废边 1.影响外观为轻缺陷. 目测 L 为長 H 為寬 L ≤0.1mm.H ≤0.1mm 2.影响功能或装配为重缺陷. 2 五金件手印 以反光面检查为条件 不允許 超过标准为得不良. 目测 3 帖紙粘性 与实物粘贴实验 以测试结果已定 1.脱落为严重不良. 2.与样品相差为轻缺陷. 目测 4 混料 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不允许 重缺陷 游标 卡尺/针规 5 规格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6 生锈 产品表面生成黄黑色异物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7 少數 少于标准数量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8 破裂 物料破裂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披L H

卫生洁具-技术要求(全面)

卫生洁具-技术要求(全面)

卫生洁具技术要求 一、总体质量要求 1、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洗手盆等卫生陶瓷制品经国家级建材放射性监督检验测 试中心检验达到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A类标准。 2、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洗手盆等卫生陶瓷制品经国家级建材放射性监督检验测 试中心或国家级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达到GB优等品标准。坐便器必须包括水箱配件的检测项目。 3、洗脸盆龙头、自动感应龙头、感应冲水器等经国家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结果为 合格产品。 4、坐便器水箱配件全部采用树脂材料。 5、洁具尺寸在不影响整体效果以及使用、安装的前提下允许±2%的尺寸偏差。 6、所有洁具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免检证书,和国家节水型认证。 7、卫生洁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并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卫生洁具外观应规矩、造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观、无裂纹,边缘平滑,色调一致。 8、卫生洁具零件规格应标准,质量可靠,外表光滑, 电镀均匀,螺纹清晰,锁母松紧适度,无砂眼、裂纹等缺陷。 9、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 10、洁具排水栓与预留排水管的连接应具备允许偏差。

11、水龙头免费配备用于在质量保证期内任何原因造成更换的水龙头阀芯。 12、洗脸盆排水栓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13、所有洁具必须符合下列国家标准(但不限于): GB/T1176—1987《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 GB/T6952—2005《卫生陶瓷》 CJ/T3081一1999《非接触式(电子)给水器具》 JC707—1997《坐便器低水箱配件》 JC/T856一2000《6升水便器配套系统》 JG/T3040.2—1997《大便器冲洗装置液压缓闭式冲洗阀》 QB/T1334—1998《水嘴通用技术条件》 QB/T3649—1999《大便器冲洗阀》 GB18145-2003 《陶瓷片密封水嘴》 GB6566-2001《放射性防护标准》 GB/T5003-1999《日用陶瓷器耐化学腐蚀性的测定》 14、未尽事宜,按图纸和有关标准规范执 二、详细技术要求 1、台上盆、柱状盆、角盆 产品使用表面应光滑顺畅,不应有划伤、裂纹、气泡、爆边等缺陷; 产品表面涂层应色泽均匀,结合牢固,不应有流挂、波纹、露底等缺陷,涂层表面无明显加工痕迹,无着色差异;产品陶瓷的吸水率低于0.5%;釉面要求带有离子隔离层,耐污性能好,污物无从粘附,易于清洁。台上盆尺寸不得小于550*400mm,柱状盆尺寸不得小于550*450*820mm,角盆尺寸不得小于325*325*820mm,要求安装效果美观,清扫方便,参考样式:

蜂窝陶瓷载体检验示范

蜂窝状汽车尾气净化器载体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蜂窝状汽车尾气净化器载体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机动车尾气、工业有机废气净化催化剂用的载体—堇青石质蜂窝陶瓷,其它用途和材质的蜂窝陶瓷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内容。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C/T686-1998 蜂窝陶瓷 GB/T 4734-1996 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3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符号: 孔密度:蜂窝陶瓷每单位横截面积上分布孔的个数,其单位为孔/㎝2。 孔壁缺陷:在蜂窝陶瓷的端面上由挤出成型引起的轴向孔壁缺损而导致相邻二至四个孔道的贯通缺陷。 体积密度:蜂窝陶瓷单位外形体积(含孔道)的质量,其单位为g/㎝3。 软化温度:蜂窝陶瓷在均衡升温过程中其方孔初始变形时的温度。 A轴方向:蜂窝陶瓷平行孔道的方向。 B轴方向:蜂窝陶瓷垂直于孔道且平行于孔壁的方向。 4产品分类

4.1产品分类按JC/T686-1998《蜂窝陶瓷》实施,通常按横截面的形状和孔密度大小分类,现有的常规系列产品型号有Y,P,T,F, YX五种,其中孔密度分类以数字编号为:1:400目,2:100目,3:200目,4:300目,5:600目,6:1075目,其规格、形状及尺寸如表1所示,孔密度如表2所示。 4.2 表1 规格、形状及尺寸 表2 孔密度

4.3特殊规格和形状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制造。 5要求 5.1外观质量 蜂窝陶瓷的外观质量按《蜂窝陶瓷》JC/T686-1998的外观质量要求实施,应符合表3的要求。 5.2尺寸偏差 蜂窝陶瓷的尺寸偏差范围应符合表4的要求。 5.3物理性能 蜂窝陶瓷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5的要求。 5.4化学组成 蜂窝陶瓷的化学组成应符合表6的要求。 表3 外观质量 表4 尺寸偏差

钣金检验通用标准

(包括封面,共 16 页)

目的 为保证我司钣金件产品的质量,又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特制订本通用检验标准。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标准以及非标准的钣金产品,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力度、组装要求作出规定;对钣金件产品的功能、结构特别性能不作规定,我司主要产品要求须参照相关检验标准,特别产品之特殊要求需另外说明。 职责 工程部 设计时应支持本标准,对特别要求应特别说明。 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销售部 客户特别要求的收集 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生产部 按本标准做货及自检。 品管部 按本标准检验。 作业内容 剪床开料 外观保证 剪床开料必须用经IQC检验合格之板材,大料平直度、外表面状态必须符合IQC检验标准。 未经确认不得采用已生锈之SECC和SPCC板料,以及表面严重划伤之SUS 板料。 对胶沙不锈钢应注意开料之纹向要求,不可在不确定情况下作出纹向任意开料,并严格保护表面,以避免刮伤。 剪床开料之批锋应小于料厚之3%,手摸应无明显刮手现象。 尺寸控制

为保证钣金成形尺寸,减少过程累积误差对工件尺寸的影响,剪床开料尺寸允差按下表检验: 对一开几过多的开料件,如单一方向开料数量超过六件(一般应为偶数),应先将料对开,然后再开成单件,以减少误差累积。 对长度超过1500-2500之开料切边直线度应小于m,宽度大小端误差小于。 开料件之长短边90。角度允差±3′。 CNC冲孔 外观保证 CNC冲孔应先检查板材是否有划伤,对经剪床放行而有少许划伤之板料,冲孔时应将划伤面尽量放于批锋面,以减少对外观的影响。 CNC冲孔应留意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位置影响,应尽量保证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内面方向:(对重要表面,工程绘图应将外表面放在正视方向,以方便编程)对重要表面又分左右之工件,CNC冲孔需在冲孔时分左右(即正反),以保证成形后批锋都朝内面。 对胶沙不锈钢,CNC冲孔应保证批锋位于胶沙之反面。(工程绘图,应留意将外表面放在胶沙面且于图之正视方向,并作出相应之标注,如在打弯图上标明胶沙面位置)。 冲孔应保证最小的模具接合缝以及批锋高度,直边接合缝不可出现大于~之阶梯现象。孔边批锋高度一般应小于料厚的3%,最大不可超过(对T≦3mm厚板材言) 为保证折弯后钣金件的拼角外观以及折弯尺寸,CNC冲应留意工艺孔不可漏冲。一般T=或板,工艺孔取Φ;T=板,工艺孔取Φ;T=板,工艺孔取Φ。 尺寸保证 孔距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1、目的: 制定本厂卫生陶瓷产品检验标准,为卫生陶瓷产品的检验提供依据。为确保出厂的卫生陶瓷产品质量符合ASA 品牌质量要求,并持续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需要外观检测的陶瓷台盆产品。 3、检验规则 3.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2 出厂检验 3.2.1 出厂检验项目依以下功能测试。 3.2.2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 按GB/T2828-1规定要求,外观采用一般检验水平□,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 (AQL)=1.5 ; 功能、尺寸采用特殊检验水平□级,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1.5,当相关产品有一次客诉时,相关产品的相关问题点转为全检,当全检OK, 则转为正常检验; 3.2.3 判定规则当全部外观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指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又称例行检验。 3.3.1 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①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②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或模具转厂生产或重开模时。 ③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④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⑤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⑥有合同要求时。 3.3.2 检验项目标准中所例全部检验项目及相关国标项目。 3.3.3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 按GB/T2828-1 规定要求,一次一套; 3.3.4 判定规则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1 术语和定义 GB/T 9195 —1999及GB 6952 —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瓷质卫生陶瓷 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施的,吸水率W 0.5%的有釉陶瓷制品。 1.2 陶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备的有釉陶瓷制品; 1.3 安装面产品安装后与墙(地)面或其他配件接触的隐蔽面。 1.4 隐蔽面 洗净面和可见面以外的部分。 1.5 龟裂(釉裂)釉面硬口裂面没有贯穿坯体的裂纹。 1.6 标准面 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面。 1.7 安装孔平面 比安装孔半径大10m m的环形平面。

陶瓷具体检测标准

陶瓷的具体检测标准 科标无机提供的陶瓷具体检测标准 (1)GB/T3302-82日用陶瓷器验收、包装、标志、运输、储存规则(2)GB/T11423-89日用陶瓷纸箱包装技术条件 (3)GB/T3532-1995日用瓷器 (4)SN/T0364-95出口日用陶瓷抽样方法 (5)GB/T10814-89建白高级日用细瓷器 (6)GB/T10815-89日用精陶器 (7)SN/T0954-2000进出口砂锅检验规程 (8)GB/T10816-89紫砂陶器 (9)GB/T10813.1-89青瓷器系列标准:日用青瓷器 (10)GB/T10813.3-89青瓷系列标准:纹片釉青瓷器 (11)GB/T10813.4-89食用青瓷包装容器 (12)GB/T10811-2002釉下(中)彩日用瓷器 (13)GB/T10812-2002玲珑日用瓷器 (14)GB/T10815-2002日用精陶器 (15)GB/T14150-1993粤彩瓷器 (16)GB/T13522-1992骨灰瓷器 (17)QB/T3732.1-1999普通陶器园林陶 (18)QB/T3732.2-1999普通陶器砂锅 (19)QB/T3732.3-1999普通陶器包装坛类 (20)GB/T13524.1-1992陈设艺术瓷――雕塑瓷 (21)GB/T13524.2-1992陈设艺术瓷――器皿瓷 (22)GB/T13524.3-1992陈设艺术瓷――文化用瓷 (23)GB/T13523.-1992铜红釉瓷器 (24)GB/T10813.2-1989陈设艺术青瓷器 (25)GB/T10813.3-1989纹片釉青瓷器 (26)GB/T14150—1993粤彩瓷器 (27)QB1464—1992薄胎瓷器 (28)QB/T1634—1992唐三彩

冲压件检验规范标准

1. 目的 明确钣金冲压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测量方法及判定标准,为产品检验提供依据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钣金冲压半成品及成品 3. 引用文件 本规范在应用下列文件时,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最新版适用于本文件 3.1GB/T 1804 一般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 3.2GB/T 13916-2013 冲压件形状和位置未注公差 3.3GB/T GB/T 15055-2007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4. 检验条件 4.1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4.2照明要求:在自然光或60W-100W的日光灯照明条件下检验,距离约50-60cm 4.3对于需要主观判断的缺陷,允许用不超过4X的显微镜,超过4X的显微镜可用来辅助分析,但不能用来接收或拒收零件 5. 缺陷分类 5.1严重缺陷:可能造成产品性能故障及安全隐患的缺陷 5.2重要缺陷:可能导致产品的可用性降低的不符合项 5.3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产品外观、包装及运输防护等其它轻微不符合项 6. 检验方法 6.1检具测量 用钢板尺、卷尺、塞尺、卡尺、高度尺,靠模、功能规、检验工装及测量平台等测量工具,结合工艺图纸对产品的尺寸、位置、形状等部位进行测量 6.2目视检验 目视检验产品外观无生锈、凹坑、划痕、裂纹、缺料、多料、毛刺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缺陷 7. 检验标准 7.1尺寸检验判定标准 7.1.1产品检验按照图纸公差要求接受检验

装配孔孔径尺寸D1≤30㎜ 孔径尺寸D2≥30㎜ 位置度 卡尺 功能规 D1﹢0.3㎜ D2﹢0.5㎜ ±0.25㎜ √ 一般过孔孔径尺寸D1≤30㎜ 孔径尺寸D2≥30㎜ 位置度 卡尺 功能规 D1﹢0.5㎜ D2﹢1㎜ ±0.5㎜ √ 形状位置冲压件形状位置未注公差参考GB/T 13916-2013 检具 满足装配检具适 用性 √ 方料长宽尺寸卡尺 卷尺 1:切板方料长 度尺寸L±0.5 ㎜ 2:开料对角线尺 寸偏差≤0.5㎜ √ 轮廓扭曲变形卡尺 塞尺 1:前壳成型后 扭曲变形量≤2 ㎜ 2:后壳成型后 扭曲变形量≤1 ㎜ √

钣金检验通用标准

封面页文件编号: WI-BJ-023 文件名称:钣金件通用检验标准 修订号: 1.0 (包括封面,共 16 页)

1.0目的 为保证我司钣金件产品的质量,又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特制订本通用检验标准。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标准以及非标准的钣金产品,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力度、组装要求作出规定;对钣金件产品的功能、结构特别性能不作规定,我司主要产品要求须参照相关检验标准,特别产品之特殊要求需另外说明。 3.0职责 3.1工程部 3.1.1设计时应支持本标准,对特别要求应特别说明。 3.1.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2销售部 3.2.1客户特别要求的收集 3.2.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3生产部 按本标准做货及自检。 3.4品管部 按本标准检验。 4.0作业内容 4.1剪床开料 4.1.1外观保证 4.1.1.1剪床开料必须用经IQC检验合格之板材,大料平直度、外表面状态必 须符合IQC检验标准。 4.1.1.2未经确认不得采用已生锈之SECC和SPCC板料,以及表面严重划伤之 SUS板料。 4.1.1.3对胶沙不锈钢应注意开料之纹向要求,不可在不确定情况下作出纹向 任意开料,并严格保护表面,以避免刮伤。 4.1.1.4剪床开料之批锋应小于料厚之3%,手摸应无明显刮手现象。 4.1.2尺寸控制

4.1.2.1为保证钣金成形尺寸,减少过程累积误差对工件尺寸的影响,剪床开 料尺寸允差按下表检验: 4.1.2.2对一开几过多的开料件,如单一方向开料数量超过六件(一般应为偶 数),应先将料对开,然后再开成单件,以减少误差累积。 4.1.2.3对长度超过1500-2500之开料切边直线度应小于0.3mm/m,宽度大小端 误差小于0.5mm。 4.1.2.4开料件之长短边90。角度允差±3′。 4.2 CNC冲孔 4.2.1外观保证 4.2.1.1 CNC冲孔应先检查板材是否有划伤,对经剪床放行而有少许划伤之板 料,冲孔时应将划伤面尽量放于批锋面,以减少对外观的影响。 4.2.1.2 CNC冲孔应留意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位置影响,应尽量保证批锋在工 件成形后的内面方向:(对重要表面,工程绘图应将外表面放在正视方 向,以方便编程)对重要表面又分左右之工件,CNC冲孔需在冲孔时分 左右(即正反),以保证成形后批锋都朝内面。 4.2.1.3对胶沙不锈钢,CNC冲孔应保证批锋位于胶沙之反面。(工程绘图,应 留意将外表面放在胶沙面且于图之正视方向,并作出相应之标注,如在 打弯图上标明胶沙面位置)。 4.2.1.4冲孔应保证最小的模具接合缝以及批锋高度,直边接合缝不可出现大 于0.1~0.15之阶梯现象。孔边批锋高度一般应小于料厚的3%,最大不 可超过0.1mm(对T≦3mm厚板材言) 4.2.1.5为保证折弯后钣金件的拼角外观以及折弯尺寸,CNC冲应留意工艺孔不 可漏冲。一般T=0.8或1.0板,工艺孔取Φ2.0;T=1.0/1.5/2.0板,工艺孔取Φ2.6;T=3.0板,工艺孔取Φ3.2。 4.2.2尺寸保证 4.2.2.1孔距

蜂窝陶瓷载体检验规范

蜂窝陶瓷载体检验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蜂窝状汽车尾气净化器载体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蜂窝状汽车尾气净化器载体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机动车尾气、工业有机废气净化催化剂用的载体—堇青石质蜂窝陶瓷,其它用途和材质的蜂窝陶瓷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内容。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JC/T686-1998 蜂窝陶瓷 GB/T 4734-1996 陶瓷材料及制品化学分析方法 3术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符号: 孔密度:蜂窝陶瓷每单位横截面积上分布孔的个数,其单位为孔/㎝2。 孔壁缺陷:在蜂窝陶瓷的端面上由挤出成型引起的轴向孔壁缺损而导致相邻二至四个孔道的贯通缺陷。 体积密度:蜂窝陶瓷单位外形体积(含孔道)的质量,其单位为g/㎝3。 软化温度:蜂窝陶瓷在均衡升温过程中其方孔初始变形时的温度。 A轴方向:蜂窝陶瓷平行孔道的方向。 B轴方向:蜂窝陶瓷垂直于孔道且平行于孔壁的方向。

4产品分类 4.1产品分类按JC/T686-1998《蜂窝陶瓷》实施,通常按横截面的形状和孔密度大小分类,现有的常规系列产品型号有Y,P,T,F, YX五种,其中孔密度分类以数字编号为:1:400目, 2:100目, 3:200目, 4:300目,5:600目, 6:1075目,其规格、形状及尺寸如表1所示,孔密度如表2所示。 4.2 表1 规格、形状及尺寸 表2 孔密度 4.3特殊规格和形状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制造。 5要求

出口陶瓷检验

一、主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标准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中国: 我国涉及到进出口陶瓷产品检验和企业监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1.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第51号令《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2.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4号关于印发《出口日用陶瓷质量许可证审核要求》的通知; 3.国家认监委国认注函[2003]208号关于下发输美日用陶瓷认证有关文件的通知[附件1输美日用陶瓷生产厂认证条件(2003版)、附件2输美认证程序文件]; 国质检通[2002]194号关于印发《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4.国家商检局国检检[1993]35号关于印发《出口陶瓷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检验依据、方式、程序、出证、查验、管理等); 5.质检检函[2006]1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与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检验监管工作的通知。 6.国检认函[1999]310号关于执行输美陶瓷谅解备忘录的通知(附件1“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附件2“执行《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的工作要求”); 7.国检检[1991]149号关于出口美国陶瓷禁止使用稻草包装的通知; 8.国检检[1989]39号转发香港海关关于“中国瓷器上的标签”规定的通知(输港仿古瓷的标签问题)。9.《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10.《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 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涉及到日用陶瓷检验、检测、监管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1.美国:FDA/ORA CPG7117.06-1995进口和国产陶瓷的镉污染; 2.美国:FDA/ORA CPG7117.07-1995进口和国产陶瓷的铅污染; 3.美国California Prop.65-2002美国加州65规定(California Prop.65-2002); 4.欧盟84/500/EEC指令使各成员国有关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的法律趋于一致的指令; 5.欧委会2005/31/EC号指令:对理事会84/500/EEC指令中关于与食品接触的陶瓷制品分析方法标准的采纳和执行声明的修订; 6.新加坡食品销售法案 283 章; 7.新西兰食品规则(1994年)第九表; 8.加拿大SOR / 98-175、SOR / 98-176{加拿大产品法定 1999(陶瓷\玻璃器皿)}。 双边协议、多边协议及备忘录: 1.中国与美国《关于对美出口的调制、盛放或贮存食品和饮料的陶瓷器皿问题谅解备忘录》; 2.国检监联[1995]27号关于贯彻实施中俄、中蒙质量认证协议及会谈纪要的通知, 国检务[1995]52号关于贯彻执行中俄、中蒙质量认证协议等有关证书问题的通知。 适用标准 国际标准: 1)IS06486/1[1999(E)]与食物接触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检验方法; 2)ISO6486/2[1999(E)] 与食物接触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3)ISO8391-1-1986食品的陶瓷蒸煮器皿铅和镉的释放第1部分:试验方法; 4)ISO8391-2-1986食品的陶瓷蒸煮器皿铅和镉的释放第2部分:容许范围;

冲压件的缺陷与检验标准

冲压件的缺陷及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冲压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冲压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围 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制造事业部职责围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 3、术语 3.1 关键冲压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冲压件。 将这一类冲压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冲压件。 3.2 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工装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冲压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制造过程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4、冲压件质量检验标准制定原则 一个车身上的冲压件繁多,但每个冲压件的质量要不一样的。为了在提高整车质量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成本等因素,以便能够充分提高整车生产的综合效能。 因次,制定冲压件的质量检验标准需要结合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和车身的使用性能等要求,对不同类别的冲压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 4.1 根据冲压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4.2 根据冲压件在车身上的位置不同及客户的可视程度

分为:A 、B 、C、D 四个区域。 4.3 根据冲压件上孔在车身装配及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孔、定位孔、装配孔。 4.4 根据冲压件上料边在车身焊接、压合等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料边、压合料边、焊接料边。 5、冲压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5.1 (A 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防擦条的下边线、前翼\后翼轮罩边线等以上部位,不包括当车身前后风挡玻璃上边缘的顶盖和天窗区域。 5.2 (B 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防擦条的下边线、前翼\后翼轮罩边线等以下部位。 车身前后风挡玻璃上边缘的顶盖和天窗区域。 5.3 (C 区) 打开车门上车时能看到的部位;坐在司机或乘客座位上,关上车门后能看得见的部位; 车身发动机盖、行盖打开后看得见区域;天窗窗框,油箱加注孔入口等其他区域。 5.4 (D 区) 除A 、B 、C 三个可视区域,车身上被饰件等覆盖的、客户一般所不能察觉或发现的部位。 6、冲压件质量缺陷类型 冲压件质量缺陷类型一般分三类。 6.1 外观缺陷 包括:裂纹、缩颈、坑包、变形、麻点、锈蚀、材料缺陷、起皱、毛刺、拉、压痕、

钣金表面处理通用检验标准

检验标准名称:表面处理通用检验标 准 图号:DMBM0.402. 003 拟制:*** 审核:*** 标准化:*** IQC会签:*** 批准:***

目次 ○、总则................................................................ 1 一、电镀镍检验标准...................................................... 1 1.1 试样要求........................................................ 1 1.2 外观............................................................ 1 1.3 镀层厚度........................................................ 2 1.4 结合强度........................................................ 2 1.5 耐蚀性.......................................................... 2 二、电镀锌检验标准...................................................... 2 2.1 试样要求........................................................ 2 2.2 外观............................................................ 3 2.3 镀层厚度........................................................ 3 2.4 结合强度........................................................ 3 2.5 耐蚀性.......................................................... 4 2.6 白色钝化膜的存在性试验.......................................... 4 三、装饰镀铬检验标准.................................................... 4 3.1试样要求........................................................ 4 3.2 外观............................................................ 4 3.3 镀层厚度........................................................ 4 3.4 结合强度........................................................ 5 3.5 耐蚀性.......................................................... 5 四、喷漆检验标准........................................................ 5 4.1 试片要求........................................................ 5 4.2 颜色............................................................ 6 4.3 光泽............................................................ 6 4.4 外观............................................................ 6 4.5 漆层厚度........................................................ 6 4.6 附着力.......................................................... 6 4.7 抗冲击性........................................................ 7 4.8 耐溶剂(无水乙醇)性............................................ 7 五、粉末喷涂检验标准.................................................... 7 5.1 试片要求........................................................ 7 5.2 颜色............................................................ 7 5.3 光泽............................................................ 7 5.4 外观............................................................ 8 5.5 涂层厚度........................................................ 8 5.6 附着力.......................................................... 8 5.7 抗冲击性........................................................ 8 5.8 耐溶剂(无水乙醇)性............................................ 8 六、铝合金化学氧化检验标准.............................................. 9 6.1 试片要求........................................................ 9 6.2 外观............................................................ 9 6.3 耐蚀性..........................................................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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