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怎么签

电子合同怎么签

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相对于传统合同来说,载体与形式发生了根本变化,因此电子合同的订立有着普通合同订立过程所没有的特殊性,包括:

1、权利客体数字信息化。在网络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成为财产权的主导权利形态,其权利客体为在网络中存储流动的数字信息.其他传统财产,如物权、债权在网络空间也呈现出数字信息化的趋势,电子货币、电子证券便是其典型表现形式。

2、信息传递的快速化。电子订约过程由于是采用数据信息的传输形式签订,速度极快,有利于当事方在市场行情千变万化的情况下,抓住机遇,最大限度地减少时间浪费。但是,信息传递的快速也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当事人发出的要约或承诺通知在瞬间即可到达对方,即使发现错误也难以撤回或撤销。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权代理人所签的合同,在未经法定代理人或本人追认之前,相对人又应该如何行使撤销权呢?所以,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撤回或撤销制度在这里将面临很大困难

3、交易行为电子化。网络交易是以电子信息传送为手段进行的活动.合同的要约、承诺和传递都是通过计算机网络形成的。合同的成立、变更和解除不须采用传统的书面形式,合同的成立也不需要经过传统的签字。甚至一些合同的履行也是在线完成的,这一切已经完全脱离了传统纸面的范畴。

4、主体身份虚拟化。网络空间中,现实生活中的形象被数字符号所代替。在网络经济活动中,身份虚拟化在丰富了人们活动方式的同时,也从某种意义上造成了电子合同主体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弱了网上交易的可信性"这与讲求效率的现代经济生活对信息真实性的要求背道而驰"因此,加强网络主体的身份信息管理,建立身份登记、认证制度成为发展网络经济的一个必要前提,也是现行法律面临的当务之急。

5、电子合同还具有易被篡改、易丢失等特点。签订电子合同时应该利用易保全对电子合同进行保全,将电子合同进行固化,防止电子合同被篡改或丢失。如果发生法律纠纷,就可以调取电子合同原件,并在线申请司法鉴定或者公证。

综上所述,由于电子合同的特殊性,签订电子的时候就要多留个心眼。把签署的电子合同投个“保险”也是极好的。

电子合同怎么签订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dd14165733.html, 电子合同怎么签订 电子合同是以互联网作为基础,双方或多方在网络上签订的一种合同。随着无纸化的推广,使用电子合同的人也越来越多,这样不仅节约成本,还方便快捷。也许大家就会问了,电子合同怎么签订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签订电子合同是一个简单快捷的过程:首先要使用智能文档设计工具,编辑合同内容(也可以从word文档直接导入),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色的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之后,甲方用网络将合同传输到乙方,乙方用同样的方法盖上电子印章。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一、保障安全性 据专家介绍,电子合同比传统的纸质合同具有更高的安全性。电子合同的安全性保障主要来自于电子印章技术和数字证书。一方面,电子

合同的内容在盖了电子印章后不可更改,而且电子印章不能分拆出来使用。另一方面,数字证书是一个网上的身份证,它可以确保合同的签订方和合同本身是可信任的。此外,电子合同采用了密码验证和在传输过程加密的办法,以保证其安全性。电子合同如果万一被篡改,还将会提示为无效合同。据了解,电子印章与一份权威机构出具的数字证书结合,还有双重的密码验证,充分保证合同签订双方的正确身份。在传输中,也将采取加密措施,充分保证数据的保密性。另外,技术上还可以提供专门的阅读插件,可以独立使用,保证合同不外泄。安全电子印章绝对不只是企业用户的产品,如今越来越多的个人网上交易,同样也需要。 专业人士说,电子签名过程中要加密、解密,交易双方使用的密匙是随机产生的,由1024位乱码组成,实现破译的概率是零。与传统合同相比,数字认证更具有信息的保密性,数据的完整性等优势。 二、电子合同形式的合法性问题 任何一种合同,只有其符合法律的要求,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才能具备有效性和和可执行性。各国立法对合法形式的规范主要是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电子合同区别于传统合同的最大特点恰恰是无纸化,所以电子合同可能会因形式不合法而被认为无效,不予保护。电子商业示范法采用了一种令人信服,易于被各国接受的办法,这就是功能等同法认为电子合同只要满足了书面形式合同的基本功能,就应认为

电子合同录入流程试题

电子合同录入流程试题 欢迎参加本次测试 第1项:姓名: ____________ 第2项:填空:顾问在录合同的时候,建议使用()浏览器,其余浏览器可能存在页面显示问题。 ____________ 第3项:根据房源编号和楼盘名称,选择房源,物业地址、户型/朝向、建筑面积等自动带入,房源信息为带入信息不可修改,信息不全如何完善? ____________ 第4项:电子合同条款中,有诸多涉及金额的部分,都需要大小写;置业顾问只需要填写()金额。 ____________ 第5项:居间合同、系统中佣金金额都错误,该如何处理? ____________ 第6项:居间合同编号填写错误怎么办? ____________

第7项:单选题:如果签署合同时需要签署补充条款,则需要点击“补充条款”进入补充条款界面,空白处填写内容,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通过之前可撤销 ○分行总监审核 ○风控审核 ○分总审核 ○合同审核员审核 第8项:订单状态()先进行审核后,然后合同审核员审核。 ○风控 ○分总 ○分行总监 ○主任职业顾问 第9项:合同录入点击申请代办,需要选择的交易来源是。()○特殊资产(一手) ○房天下居间 ○特殊资产 ○一二手联动 第10项:提交交易合同后,合同界面会出现“查看交易合同”按钮,点击后可查看生成的()格式合同。

○Word ○Excel ○PowerPoint 第11项:系统默认客户支付佣金金额,录入人可根据实际支付情况修改金额。系统自动与填写的总金校验,若总金小于城市收费标准金额则触发()流程。 ○提交申请 ○分行总监审核 ○风控审核 ○折佣申请 第12项:判断题:客户、业主信息核对时,务必与纸质合同以及身份证备件三个一致才可通过。联系方式请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号码,也可以填写座机号。() ○对 ○错 第13项:填写客源信息时验证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上一致,验证联系方式为客户在用的手机号码。请使用客户房APP绑定的号码。() ○对

电子签名及电子合同应用参考

有效电子合同必须具备的两个基本条件 一份既公平公正,又便捷有效的电子合同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使用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二、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 1、商务部在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指出:“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是为电子合同提供身份认证、合同签署、数据传输、存储和管理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该服务商所提供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是指具备缔约人身份认证、合同电子签名、合同存储与调用等功能以实现在线订立电子合同及处理的信息系统。在缔约关系中引入第三方的概念,从根本上杜绝了大型企业在自己的交易平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出现,保证了整个缔约过程及缔约结果的公平公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签订电子合同时使用可靠电子签名可以说是整个缔约过程中最核心的部分,这里的电子签名不是水印或图章,而是一种采用数字证书的技术手段。使用电子签名技术能够保证了合同签订、传输、存储的安全和有效性,由于使用了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在产生缔约纠纷是,这样一份有效的电子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够作为呈堂证供。所以在商务部颁布的《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中规定必须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系统签订电子合同。 满足以上两个基本条件,才能使得整个交易流程更加公正便捷,交易结果更加合法有效。 未来市场对于电子合同应用的要求有哪些? 电子合同作为电子商务领域乃至整个商业领域最先进的技术应用,不仅是时代趋势,更是无数企业(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的信息化发展需求,而电子合同取代纸质合同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信息化的产物,睿智的管理者更看重的是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和应用便捷性: 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有效性:在我国现行法律规范中,有着许多关于合同及电子合同的相关规定,要求电子合同从订立形式、订立手段、取证及鉴定规则中都要符合法律的要求: 1、订立形式要符合法律要求。即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服务提供商)的电子合同订立系统中订立电子合同,才能保证其过程的公正性和结果的有效性。 2、订立手段要符合法律要求。即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订立电子合同。 3、取证与鉴定要符合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但普通数据电文形式的所谓“电子合同”要成为司法证据,必须要遵照严格的司法规定。比如需公证机构陪同取证、保管、鉴定等......其过程繁琐,成本高昂。但采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具备了书证的法律效力,其取证和鉴定流程也可参照书证证据,方便快捷。 二、电子合同的应用便捷性:作为先进的企业信息化系统,它的出现必然要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所以电子合同的应用便捷性也成为企业大佬们关注的焦点,要从电子合同的部署、签署、保存、验真和举证五个方面强化电子合同的便捷性: 1)部署便捷:电子合同系统不仅需要在网络公有平台供中小型企业用于在线签署电子合同,也需要能够部署在企业网站中增添电子合同签署功能或在大型企业交易平台中嵌入电子合同订立系统,能够部署于不同的平台和系统,才能令电子合同系统应用更加有效和便捷; 2)签署便捷:如果电子合同仅仅是手签或盖章再扫描上传的话,就增加了许多不必要的工作量,真正的电子合同只需要审核签订双方身份后就可以创建并发起合同,利用可靠的

什么是电子版合同书

什么是电子版合同书 在无纸化办公的今天,电子合同已经悄然的渗入到我们的生活当中,网上买理财产品、买保险,都会签订一份电子合同。那么电子合同究竟是什么?为大家带来的什么是电子版合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什么是电子版合同 电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并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什么是电子版合同 众所周知,签署合同是当今商务往来中最重要的环节。伴随各产业信息化不断完善,签合同这一过程也被搬到了网络上。虽然合同放在网上签署,等于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一下就解决了签约手续繁杂,物流费用高昂、合同管理麻烦等问题,但也有不少企业机敏地觉察到,合同作为重要的契约文件,上了网就意味着电子化、虚拟化了,而虚拟的网络信息往往是说删就删,说改就改,那么这样的电子合同能签吗?合同本身还安全吗?国家法律法规对电子合同又认可吗?到底什么样的电子合同才是有效的呢? 想要解答以上这些问题,首先还是要看看国家法律法规对于电子合同是怎么说的。目前,我国《电子签名法》中“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讲明了一份国家认可的合法电子合同必须要满足电子签章和实名认证这两个条件。而《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不但认

签订电子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电子合同的注意事项 签订电子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电子合同的认定电子合同是随着网络商业化而产生的一个概念。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我国对电子合同的效力的相关制度主要有《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成都属于合同的书面形式。《电子签名法》的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数据电文,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第四条规定:“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根据以上相关规定,数据电文的概念包含两层意思:一,数据电文使用的是电子、光、磁手段或者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手段;二,数据电文的实质是各种形式的信息。数据电文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内容,且内容是固定的,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稳定存续,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重复展示,供当事人随时查阅的都被认为是由《合同法》调整的合同; 二、电子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应该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和承诺这两个过程,电子合同同样也需要具备这些要件。传统的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采用的方式不同于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中的要约和承诺均可以用电子的形式完成,它只要输入相关的信息符合预先设定的程序,计算机就可以自动做出相应的意思表示。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邀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的除外。”由于电子交易均采取电子方式进行,要约的内容均表现为数字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往往要约在自己的计算机上按下确认键的同时对方计算机几乎同步收到要约的内容,而对方发出相应承诺通知后合同即为成立。 三、电子合同的生效电子合同的成立只是意味着当事人之间已经就合同内容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但合同能否产生法律效力,是否受法律保护还需要看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即合同是否符合法定的以及约定的生效要件。 四、签订电子合同注意事项伪造不易留痕迹。我国在《电子签名法》第5条中规定:符合下类条件的数据电文,应当视为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件形式要求:(1)能够有效的表现所载内容并可随时调取查用;(2)能够可靠的保证自最终形成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在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所以,为确保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是需要完善的技术,二则需要较强的证据意识,将双方签订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证据予以充分保存,必要时请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而针对数据

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一)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二)电子合同的承诺(三)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与成立地点(四)意思表示的撤回与撤销(五)电子合同的形式。 我国合同的形式有很多,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还有一种是近几年逐渐兴起的电子形式。电子合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方便合同当事人快速的订立合同。下面,就请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电子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怎样的吧。 (一) 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则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通过网络进行交易时,发出订约意愿的一方,只要该表示符合我国合同法关于要约的要件,该意思表示就是要约。尽管网络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区分要约邀请方面,仍然应以双方的意思表示作为判断的标准,而不应从交易的对象的种类出发。因此,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分标准,仍然应回到《合同法》中,这一标准应该是: (1)意思表示的内容是否具体确定。 (2)其发出人是否有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意思。 (二)电子合同的承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诺应具备的条件是: (1)承诺应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或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若未规定期限,应在合同期限内做出。《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应符合要约规定的方式。 电子合同的承诺也应符合上述规定,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确定承诺的生效就成为判断电子的非常重要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行业电子合同电子签名解决方案

互联网金融业务 手写电子签名解决方案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8号左岸工社15层TEL:86-10-58045600FAX:86-10-58045678 邮政编码:100080 2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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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背景 在当下多元化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中,互联网金融门户模式正在快速崛起。互联网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公司网络营销平台业务,保证平台在后续交易中的合规性,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提升平台公信力,需要在网络营销涉及的电子协议中加入依靠可靠的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提供合法的电子认证。 2.现状分析 互联网金融依托线上、线下平台,快速、便捷、持续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目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已完成网贷平台建设,在交易过程中,涉及借款人、出借人、平台、小贷公司/担保机构四方参与者,由于依托互联网平台,交易中各方参与者的真实身份无法确定,而电子交易平台直接关系资金、财产等敏感内容,虚假的用户身份可能直接导致交易各方的财产损失。 各参与者之间需要在网贷平台上签署服务合同或其他文件,为使相关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要求,需通过电子签章与认证的方式确保平台出具的文档具有法律效力。 3.需求说明 结合互联网金融公司的运营模式和业务情况,交易各方需要在平台上签署电子合同,必须确保签名人身份真实,签名后电子合同符合司法机构的要求,具备法律效力,同时保证业务过程中的签署的安全性,可靠性。核心需求包括:强实名认证:投资人或借款人在平台注册时需要通过身份审核(公安部身份认证)、密码校验、身份证照片留存、人脸识别等。 互联网金融业务电子合同的合法性:电子合同需要具有与纸质合同同样的法

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 第一条本指引所称的资产管理电子签名合同,是指证券公司(以下称管理人)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委托人和托管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签署的资产管理合同。 第二条电子签名合同的操作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 第三条管理人应当按照要求拟定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每项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只有一份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所有参与该资产管理业务的当事人。 第四条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应由管理人、托管人共同签署后由管理人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供投资者备查。在资产管理业务开展期间,标准合同文本需要变更的,应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变更手续。 第五条委托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签署电子签名合同相关的信息和资料,管理人和代理推广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委托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如实记录。 第六条管理人、托管人、代理推广机构应确保委托人可以通过其网站和营业网点查阅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 第七条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应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网上交易或临柜向委托人披露管理人的业务资格,全面准确

介绍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特点、投资方向、风险收益特征、有关业务规则及委托人参与的操作方法等事项。 第八条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在对委托人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后,与委托人签署电子签名约定书,明确约定当事人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的相关事项。电子签名约定书除了约定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上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外,还应载明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的相关内容。 第九条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在委托人签署电子签名合同前,应将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交委托人阅读确认。风险揭示书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的,应参照本指引关于电子签名合同签署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将委托人是否签署电子风险揭示书的信息包含在电子签名合同数据中。 第十条委托人可通过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的网上交易或柜台系统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电子签名合同。 第十一条委托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签署电子签名合同的,应当首先登录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查阅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提供的电子签名合同标准文本,确认无误后,再按系统提示采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电子签名合同。 第十二条委托人通过柜台系统签署电子签名合同的,应当首先仔细查阅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提供的相关合同文本,确认无误后,方可按照营业网点柜台工作人员的提示采

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关系

科技的不断进步,传统合同和电子合同都有自己应该存在的理由,今天和大家说一说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关系。 传统合同和电子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的特点:便捷,安全,合规。电子合同和传统的纸质合同相比,有以下优势:传统纸质合同浪费纸张,运营成本高昂,电子合同为企业节约费用成本,降低75%运营费用。传统纸质合同需来回邮寄,时间成本大,电子合同为企业节省时间成本,提高200-500%的工作效率。电子合同减少传统公司合同文档扫描的过程,直接下载存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传统的纸质合同必须以纸张为媒介,存储耗费空间,电子合同让合同管理更轻松。电子签章更便捷,随时随地,省略邮寄过程,让合同签署更便捷。 而传统合同在安全真实性上保障高于电子合同,而不管是电子合同还是传统合同,合同的本质没有改变,改变的是环境和环节。 随着中国产业的整体升级,对云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渴求在合同签署能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上上签将电子合同和传统合同巧妙的串联起来,作为全球技术领先的电子签约SaaS平台,上上签将安全作为自己的核心品牌战略。一方面坚持独立发展,保持中立、公正的第三方平台立场。另外将持续在安全技术研发、安全资质认证方面加大投入。目前上上签是行业内率先获得ISO27018全球云隐数据保护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认证、公安部信息安全管理等级三保认证、工信部可信云认证等四大顶级认证的平台,并在一文一密、区块链存管等技术上处于全球领先水平,安全等级达到金融级。上上签在AI技术上也有所突破,目前上上签AI团队已经推出智能合同管理秘书功能,用AI技术帮助客户更好管理合同数据。 本文为上上签原创,非商业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需转载或商业合作,请联系pr@https://www.360docs.net/doc/dd14165733.html,。

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列入2014年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41105-T-469,项目名称为《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范》。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经过起草组多轮讨论并广泛征求专家意见,一致认为:根据SB/T 11009-2013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电子合同的定义,本标准中涉及的电子合同的应用范围应不限于电子商务范畴。 对电子合同的业务、系统进行深入研究和应用分析,其签约主体虚拟和广泛,涉及的法律问题、安全问题、时效性、信息的真实性和防篡改性等复杂和要求高,环节多,技术难点大,因此,在一项标准《电子合同规范》中无法对上述所有问题做系统、全面的规范,这也就决定了电子合同的整个订立过程需要一系列标准来规范和保障。这些标准中最基础、急需和关键的是对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进行规范,因此,将原计划名称《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范》调整为《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规范》。有关电子合同其他方面的标准已经通过另外的标准立项计划来完成。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江苏买卖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目的与意义 当前各种互联网应用日益广泛,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提出,越来越多的传统业务将会转战到互联网平台上开展,与此相关的原来纸面合同的签订也会随着业务的互联网化而转移为电子合同形式签订,因此,许多第三方的电子合同签约平台应运而生,但是由于我国

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和标准基本处于空白,各平台在有关电子合同订立流程、平台功能、电子合同内容和格式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尤其是电子合同订立流程的不严谨、不规范,导致了大量法律纠纷的出现,因此,对电子合同订立流程进行规范,并以国家标准形式发布和实施就显得非常重要。 本标准主要针对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订立服务平台订立电子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的主要业务环节和流程、各业务环节涉及的角色、交互的文档和数据等。目的是规范电子合同订立流程的规范性、完整性和严谨性,避免由于流程混乱、不规范和不严谨而产生法律漏洞、内容被篡改以及其他各种问题,从而引导我国电子合同的规范健康发展。 3.起草过程 2014年12月标准立项后,成立了起草组,开始有关资料的搜集、研究和分析; 2015年6月,标准起草组经过调研、资料收集、分析后,确立了标准框架,形成了标准讨论一稿; 2015年12月,标准起草组对形成的标准讨论一稿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并组织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蚂蚁金服、北京安证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格同创科技有限公司等行业内研讨会,对标准讨论一稿进行修改,形成标准讨论二稿; 2016年2月,在标准讨论二稿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江苏买卖网电子合同系统上试点应用后,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6年3月31日,全国电子业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83) 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516会议室组织召开了《电子商务电子合同规 范》、《电子合同基础信息描述规范》和《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功能建设 规范》三项标准征求意见会。工商总局市场司、工商总局信息中心、 公安部一所、江苏省买卖网电子商务公司、京东商城、北京立思辰科

电子合同书范文

电子合同书范文 篇一:如何签订电子合同书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签订电子合同是一个简单快捷的过程:首先要使用智能文档设计工具,编辑合同内容(也可以从word文档直接导入),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色的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之后,甲方用网络将合同传输到乙方,乙方用同样的方法盖上电子印章。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篇二:LED电子显示屏合同书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一、总则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LED显示屏工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方提出LED显示屏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显示屏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投资工程的总费用。 二、工程类型、费用构成 显示屏工程总费用为:元。大写:人民币具体构成如下: 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工程总费用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软件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专门设计的显示屏标准用户软件,可实现显示系统本身图文编辑、屏幕显示控制等功能(不包括与外部数据链接)。标准用户软件由乙方提供,由乙方负责装机调试。 四、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显示屏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电子合同成立的条件

新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二款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的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的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新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是经由一方的要约被另一方所接受而成立的.按照传统的做法,要约和承诺都是人工进行的,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意思表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完全自动化、双方利用计算机进行,根据预先编制的程序,通过因特网自动发出要约或表示承诺,而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在不同地点的计算机系统之间完成的,应如何判断电子合同的承诺是否生效以及该合同是否因此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呢?新合同法在上述条款中做出详细界定,为判定电子合同的成立和具有法律效力提供了法定界限. 躬行时间戳系统根据标准的时间戳协议提供可信的时间戳服务,提供对时间戳系统和时间戳信息本身的管理功能,解决客户对时间可信的安全问题。

躬行时间戳系统根据标准的时间戳协议提供可信的时间戳服务,提供对时间戳系统和时间戳信息本身的管理功能,解决客户对时间可信的安全问题。 01服务承诺 我们承诺尽最大的努力解决系统的问题,最短时间之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或者提供应急策略。 02服务方式 1.电话 在免费维护期内,公司提供电话服务号码 2.现场服务 在免费维护期内,公司将会为用户提供快捷现场服务响应。 对于需现场解决的问题,系统维护和支持服务人员,将会根据故障严重程度提供现场服务响应,尽快解决故障问题。

签电子合同前一定要搞清楚这些

01 合法性问题 ●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可靠电子签名的合法效力。 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① 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②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有电子签名人控制; ③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④签署后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可以数据电文作为合同书面形式的合法载体,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合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认可电子数据作为法定证据种类的合法地位。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电子数据。 ● 什么是电子证据?电子合同算不算电子证据? 电子证据是指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于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电子数据证明材料或与案件有关的其他电子数据材料。 电子证据不仅可体现为文本形式,还可以图形、图像、动画、音频及视频等多媒体形式出现。因此,电子合同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 02 权威性问题 ● 数字证书是什么? 数字证书是CA机构颁发的,最简单的数字证书包含一个公开密钥、认证信息以及证书授权中心的数字签名。 数字证书只在特定的时间段内有效,可用于多种加密场景(身份识别、加密传输、数字签名、数字信封等安全技术),可以对网络上传输的信息进行加密和解密、数字签名和签名验证,确保网上传递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及交易的不可抵赖性。

电子合同签署平台服务协议

合同编号: 电子合同签署平台服务 协议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电子合同签署平台服务协议 ××电子合同签署平台(以下简称“××”)是由上海亘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营及维护,向所有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的用户提供网上电子合同签署及存储服务的平台。 注册“××”用户之前,您必须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服务协议的条款。 一、声明与承诺 (一)本协议已对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用粗体字予以标注,请您注意查看。请在注册成为××用户使用本服务之前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完成注册并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中的所有约定。 (二)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在本网站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三)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使用此服务时,您是具有法律规

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除外)的用户应年满18周岁),或者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协议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您在使用本服务时,应自行判断对方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自行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数据电文或电子缔约文件的签署,且您应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风险。 (四)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用户时,即表示您认可使用××电子签约云平台作为缔约(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合同)方式,认可您在××平台上的所有操作都是您个人意愿的表示,认可您在××平台上签订的电子合同(或协议)和纸质合同(或协议)具备相同的效力,认可您在××平台上的电子签名和您的手写签名具备相同的效力。 (五)您知悉并同意本公司是第三方电子缔约服务提供商,并不介入任何您和您的缔约对象之间的业务行为。本公司不能控制缔约对象履行其在数据电文或电子缔约文件下的各项义务的能力。本公司不能也不会控制缔约各方履行协议义务。本公司对您与您的缔约对象之间就缔约的内容和缔约执行情况等产生的任何纠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者连带法律责任。 二、××服务

电子合同无纸化签名解决方案

电子合同无纸化签名解决方案 1.1.1 需求分析 产品合同的电子化签署涉及对既往传统业务流程的改造,应特别注意电子化业务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保证在无纸化环境下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得到有效保障。 具体需求如下: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电子认购书、电子合同等电子凭据的法律效力是否等 同于原纸质单据,是业务改造最大的法律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做出了明确解释,经可靠电子签名后的数据电文,其法律效力等同于纸质内容。因此,必须实现电子认购书和电子合同的可靠电子签名。 ●电子合同签署的责任认定:合同经电子签署后,留下的不再是有签署墨迹的纸质 有形物件,而是电子形态的数据电文,相比传统方式中当事人的现场亲笔书写和交付,数据电文无法有效确认当事人身份和签名行为。因此,必须实现电子认购书和电子合同的签署行为责任认定,规避日后的纠纷风险。 1.1.2 解决方案 BJCA提供的公众电子合同无纸化签名解决方案采用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的电子认证及电子签名服务,对业务签署的时间、地点、签名人身份信息(照片、身份证)、签署行为证明素材(影像、声音)、手写轨迹(采集持续笔迹变化和压感)以及电子合同内容等关键数据进行安全采集、签名认证、证据固化,从而确认当事人身份和签署行为,保证合同双方的电子签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形成符合法律要求的电子合同。 本方案采用BJCA自主研发的信手书手写数字签名系统,集面向投资交易双方的数字证书服务、数字签名和有效性验证功能为一体,采用手写签署方式实现

可靠、可视化、可感知的电子签名,免去数字证书或电子签章介质的交互成本,真正实现“所见即所签、所签即所得、所得即可验”。 1.1.3 方案价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关于可信数据电文、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 确保合同签署从纸质改造为无纸化后仍具备等同的法律效力。 ●客户可根据具体应用场景和原有纸质单据签署及处理流程,灵活集成手写数字签 名服务,实现业务模式无纸化的平滑过渡。 ●支持Windows、Android(3.0以上)、IOS(5以上)、嵌入式设备等多应用平 台,同时适配多种品牌、型号平板电脑(无特殊要求,市面通用PAD即可)、手写屏、手写板、高拍仪、指纹仪等信息采集设备,供客户为不同业务场景选用。

如何通过契约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

如何通过契约锁签署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 线下当面签署合同,是我们都十分熟悉的场景。但在数字化的当今社会,盲目追求见面和实地签署,效率并不高。电子合同应运而生。 契约锁电子合同签署平台是如何做到与线下签署具备相同法律效力的?这要从线上信息的安全保障说起。 线上信息安全的重要基础:公钥和私钥 现在常见的数据加密方式有两种: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 对称加密只有一条密钥,为双方共同掌握,只要掌握密钥,就能解密用这条密钥加密的文件。好处是加密简单快捷,坏处是容易遗失。而且为了保险,每份文件都会使用不用的密钥来加密,在文件增多以后会造成管理困难。 非对称加密则把密钥一分为二,变成公钥和私钥,用较慢的加解密速度,换来了诸多优势。非对称加密的特点: A.公钥与私钥一一对应且唯一,可以互相加解密。其中公钥是公开的,可以自由查阅,私钥则由自己妥善保管; B.以现有的技术手段,几乎无法从公钥反推私钥。如果用计算机穷举,大约需要200年的时间,加密耗时更长的缺点也来源于此。 确认双方身份 线下见面时,我们很容易就能确认双方的身份属实,而在线上,确认身份的核心是数字证书。什么是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由国家授权的数字证书机构(简称CA机构)颁发的数字身份标识,在网络上可以用来证明自己的身份或确认别人的身份。 申请者通过身份认证后,就能收到CA机构颁发的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中包含了一系列信息,包括申请者的公钥,申请者的身份,颁发机构,颁发时间等等。如前所述,个人的公钥是公开的,但并不是以开放公钥库的形式供人查阅——那样在每次需要的时候再去查阅未免太过繁琐。CA机构采用的方式是,将申请者的公钥和其他信息放在数字证书里,并用CA机构自己的私钥进行加密。 CA机构将自己的公钥于网络上公开,这样任何人在遇到一份数字证书时,只要用CA机构的公钥对其解密,就能得到三个信息:第一,能用CA机构的公钥解密,说明这份数字证书是用CA机构的私钥加密的,验证了其权威性;第二,能得到数字证书中,数字证书持有人的

电子合同书范文(完整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34243 电子合同书范文(完整版)

电子合同书范文(完整版) 篇一:如何签订电子合同书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签订电子合同是一个简单快捷的过程:首先要使用智能文档设计工具,编辑合同内容(也可以从word文档直接导入),签约双方填写相关合同信息,并确认后,甲方先用电子印章(将一个类似于U盘大小的物体插入电脑,两次输入密码后,用鼠标点击电子文件下方空白处,一个红色的公司印章就印在指定位置)。之后,甲方用网络将合同传输到乙方,乙方用同样的方法盖上电子印章。这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就生效了。 篇二:LED电子显示屏合同书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一、总则 1、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LED显示屏工程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2、甲方提出LED显示屏工程的具体要求,乙方据此合同规定负责显示屏的设计、制作、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等工作。甲方负责投资工程的总费用。 二、工程类型、费用构成 显示屏工程总费用为:元。大写:人民币具体构成如下: 若甲方中途变更承揽要求,造成乙方增加费用或遭受损失,则甲方相应提高工程总费用或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三、软件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套专门设计的显示屏标准用户软件,可实现显示系统本身图文编辑、屏幕显示控制等功能(不包括与外部数据链接)。标准用户软件由乙方提供,由乙方负责装机调试。 四、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 1、乙方负责(甲方协助)显示屏的运输、安装、调试及甲方操作人员的培训。 2、显示屏的安装方式、位置及外框种类及颜色,由甲方确认后执行。 3、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 (1)显示屏由乙方所在地至甲方所在地的运输。 (2)显示屏的现场安装、调试。

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征求意见稿)

电子合同在线流程规范 (征求意见稿) 引言 合同是交易的桥梁,是商务活动的核心。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相对复杂商务合同谈判的需求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电子合同的应用与推广排除了法律障碍。 相对于传统合同,在网络环境下,电子合同从形式到内容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合同法律规范已不能完全适应在线订立电子合同的需要。为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制定电子合同在线订立流程规范已经成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规范各类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合同行为,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交易环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电子签名的应用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本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活动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在线订立电子合同时可遵循的通用流程规范,以利于提高通过此种方式订立的合同的证据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不得使用电子签名的领域,包括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等不适用本规范。 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标准的解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起草过程中参考了下述文件 (1)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3); (2)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4); (3)商务部:《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2007);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2010); (5)商务部:《电子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2011); (6)国家标准:《电子商务模式标准》(SB/T10518-2009);

电子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细节

电子合同管理需要注意的细节 有这样一则案例:某地银行与储户网上签订了电子合同后产生理财纠纷,银行拿出网页确认日志,但是储户却否认当时存在某一条款,结果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电子合同。 有关电子合同相关的司法案例告诉我们,并非签了电子合同就可以一劳永逸,要保障电子合同签署后能够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些关于电子合同签署和管理的细节我们需要特别注意: 1、电子合同服务应该谁来提供 上文提到的小案例中,法院认定该电子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在于:银行提供的证据,即网页操作记录其存储和形成场所是银行自有的平台,作为合同纠纷的证据,其并不具备公信力。这就好比赛场上运动员不能同时作为裁判一样,合同当事人其中一方及时合同的签署方又是保管者,则有修改动机因而使合同不具备证据能力。 那么,当合同当事人签署电子合同时,到底应该由谁来提供这项服务呢?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规定:电子签名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由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认证服务。借助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提供电子合同签署以及数据存储等服务对合同当事人均有益处:第三方平台作为中立方,不介入任何合同内容,可保证数据安全真实,证据更具有公信力。 2、电子合同的后期打印与归档“死角”怎么办 电子合同的推广与普及如今正如火如荼,但事实上,传统纸质合同与物理印章使用的习惯根深蒂固。短期内,企业组织内部还难以完全杜绝纸质合同归档或物理印章归档的问题。 怎样逐步推进电子合同与电子印章的使用,同时能够兼顾到物理印章与纸质合同的管理呢? (1)防伪打印:电子合同、纸质合同“随机切换” 合同签署是一个双方(或多方)协作的过程,合同签署人无法使用电子合同怎么办?发起方可通过电子合同防伪打印,实现纸质合同形式输出时带有唯一性的防伪标识(只有通过特定的解码片才可鉴定且PS、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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