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

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

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

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

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

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

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

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

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

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

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复印图)

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纸。

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

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

第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

2.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

3.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

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第9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测量图

1.矿区井田分布图;

2.矿区地形图;

3.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第10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地质图

1.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2.矿区或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如构造简单也可与地形地质图合并);

3.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4.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5.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6.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其中矿区综合柱状图、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及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可与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合成一幅图。第11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水文地质图

1.矿区水文地质图;

2.矿区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

第12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各种图纸,其比例尺根据矿区情况自定。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第13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

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井底车场平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4.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5.主要巷道平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6.井上下对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7.井筒断面图,比例尺1:200或1:500

8.主要保护煤柱图,比例尺一般与采掘工程平面图一致。第14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测量图

1.井上下测量控制网图;

2.竖井井筒十字中线点平面图;

3.竖井井壁和罐道竖直程度断面图;

4.提升设备和竖井井架安装测量图;

以上图纸比例尺可根据矿井具体情况自定。

第15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地质图

1.矿井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井可采煤层底板等高线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3.矿井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 4.矿井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5.矿井煤(岩)层对比图,比例尺1:200或1:500 6.矿井水平地质切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第16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储量管理图

1.矿井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1:5000

2.采区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3.分煤层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1:1000~1:2000 4.工作面损失量计算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第17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水文地质图

1.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井充水性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3.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比例尺1:500

4.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5.矿井主要含水层等水位(压)线图,比例尺1:2000~1:10000

6.井上下防治水系统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第18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基本矿图

1.矿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3.分阶段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4.采掘工程断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5.采掘工程综合平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6.排土场平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7.防排水系统比例尺1:1000~1:5000

第19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测量图

1.计算二量平断面比例尺1:500~1:2000.

2.露天矿测量控制网图,比例尺自定。

第20条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图1.矿田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比例尺1:2000~1:10000

2.矿田煤层底板等高线及储量计算图,比例尺1:2000~1:5000

3.矿田地质及储量计算剖面图,比例尺1:500或1:1000 4.矿田地层综合柱状图,比例尺1:200~1:1000 5.矿田工程地质平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6.矿田工程地质断面图,比例尺1:1000~1:5000 7.矿田水文地质平面图,比例尺1:2000或1:5000 8.矿田水文地质断面图,比例尺1:1000或1:2000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21条矿图绘制的内容、精度以及绘制方法,必须符合煤矿地质、测量的有关规程及《煤矿地质测量图例》

(以下简称《图例》的规定)。规程上没有明确要

求的,可按本规定附录中要求的绘制内容执行。

第22条地质测量坐标格网一律采用100×100mm。

第23条采掘工程平面图必须按自然分层分煤层绘制。厚煤层,采用人工分层开采的矿井,在一张图上不得超

过三个人工分层,并分别用不同符号或颜色区分。

第二节图纸和材质及分幅

第24条各类地质测量图材质(纸基)的选择,应符合表1规定:

第25条矿图原则上以自然井口(采区)划分图幅,但较大采区也可分幅绘制。矿图的图幅和格网线方向可根据各矿井、露天矿的具体情况确定,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便于长期保存;

2.便于绘制和使用

4.图幅的长度一般不得超过1.5~2.0m,超过2.0m时,应分幅绘制,并绘出接图表。

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第25条基本矿图方格网的精度,应根据图种和图幅大小按表2的规定执行(表2即《煤矿测量规程》之表

43)。

,应分别不大于0.3和0.4mm。

第27条基本矿图地面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2mm。重要地物与地物轮廓对附近控制点的平面位置误差应大于图上0.6mm;次要的地物与地物轮廓应大于图上0.8mm。井下控制点的绘制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3mm,按实际比例尺绘制的主要巷道轮廓与最近控制点的相互位置误差应不大于图上0.6mm。

. . .

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有关规程规定 汇编 山东省煤炭局生产技术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

煤炭工业部文件 (83)煤生字第700号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 规定》的通知 各省(区)煤炭局(厅),东北内蒙古、安徽煤炭公司、大屯煤电公司、各统配重点矿务局: 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其在煤矿生产建设中的作用,适应煤矿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订《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现正式颁发试行。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在试行过程中,各单位应广泛征集地质测量和采、掘、设计等部门的意见,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于八四年内报部,以便修改。 附件《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印)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地质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的技术基础工作,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严格技术管理,充分发挥其“尖兵”和“眼睛”的作用,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煤矿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在主管局、矿长和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都必须把地质测量工作纳入重要议程,经常指导、督促、检查,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使地质测量工作能正常进行。 第3条地质测量工作必须坚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积极主动的了解生产情况,结合煤矿各阶段的重点工作,有针对性的解决生产中的有关地质测量问题。地质测量工作必须根据煤矿当前生产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计划的进行。 第4条地质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 一、煤矿生产不同阶段的需要,提供有关各种地质测量资料,为煤矿正常生产当好参谋。 二、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地质问题,测量井巷施工的位置和方向,指导生产、施工按设计要求正常进行。 三、在本矿区内寻找煤炭资源,增加可采储量,保证矿井正常生产和改扩建有可靠的物质基础。 四、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和井巷施工进行业务监督。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1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 技术管理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煤炭工业出版社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 中煤总生字[1992]第15号 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 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1992年1月11日

目录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 第一节一般规定 (3)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 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 第一节基本要求 (8) 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 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 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 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 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 第五章交换图 (13) 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一般要求 (34) 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 第四章注记 (36) 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复印图)。

煤矿测量管理规定制度

塔甸煤矿测量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为实现测量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使其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掘巷道中腰线管理规定: 1、各开、掘队技术员为中腰线管理具体负责人员。开掘区队应根据工程科下发的业务联系通知单,在开工3天前向地测部门提出放线申请并填写信息联络单,由于滞后所造成的不能给线由区队负责。 2、区队遇到中腰线损坏需要再次放线的情况,应第一时间告知地测部门。 3、区队应做好施测前的准备工作并应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测量,测量结束后要及时、准确地掌握相关巷道施工数据。 4、若出现测量人员到达现场而现场不具备放线条件或配合不力的情况,每一次扣技术主管考核分1分;不能准确掌握相关巷道施工数据的扣技术主管0.5分;测量人员不能及时服务区队,影响生产的罚测量组成员每人200元,情节重的由矿领导从处罚。 5、施工单位应对给定的导线点和中腰线点进行格管理与保护,任人不得随意破坏,对出现破坏中腰线点的情况,给予相关单位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员罚款200元,并罚该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6、巷道中腰线应格根据现场和生产技术科设计巷道参数放设。

7、中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不少于3个测点,点间距应不小于2m。开拓巷道腰线点应根据巷道设计断面尺寸定在拱基线,掘进巷道腰线点距底板1.6米。 8、新开工巷道中腰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由测量技术人员给定中腰线,当巷道掘进40至60m时,由测量人员再次测设给定巷道中腰线。 9、各开拓、掘进队技术人员在巷道施工30~40米时,延长中线一次,不沿煤层掘进的巷道每10米延长腰线(给定坡度巷道)一次。检查发现一次没及时延设中、腰线扣技术员考核分0.5分,罚该区队队长书记、技术员各100元。 10、施工巷道所使用的中线点、腰线点、导线点应保存完整,以便再次使用。检查施工巷道的中线点、腰线点、导线点损坏一个除按规定处罚外另扣区队技术考核1分。 11、若需施工放线由采掘区队技术人员以书面式与测量人员联系,测量组应在两天给定。测量人员放线时,区队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协调配合,并给予检校合格后,测量人员可离开。 12、用激光指向仪指示巷道掘进向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激光指向仪必须安装牢靠,控制光束的中线点一般不少于3个,点间距以大于30m为宜。每班应检查激光光束光斑是否居中,确认无误后可使用。测量人员以联络单形式给出技术参数后,由施工单位对其进行校核、安装使用,测量人员定期进行校正检测。 ②巷道每掘进80-100m时,区队技术人员应及时延设一组中腰线点,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共7页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 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 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 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 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 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 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 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 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 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 (足)绘图人员,设置通风、采光良好 的绘图室,以保证绘图质量和绘图员的 身体健康。 第5条绘图工作应由经过专门培训的、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绘图员要认真 学习业务,掌握有关技术标准,严格按 规范作业。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6条各煤矿(工程处)在生产和建设的各个阶段均应绘制完整的矿图,并随着实际 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填 绘。 第7条矿图根据其成图的工艺不同,分为原图、底图和蓝图(。复印图) 1.原图:指利用直接或间接获取的地质测量数据资料,用人工或机械的方法直接展绘(或加绘)在规定的纸基上,符合规定要求的图

纸。 2.底图(二底图):指用人工或光学复照等方法,直接利用原图描绘或翻印的透明图纸。 它的作用是用来蓝晒或复印。 3.蓝图(复印图):指利用底图翻晒(印)的图纸。 第8条矿图根据其用途不同,分为基本矿图、专用矿图和日常用图。 1.基本矿图:指反映煤矿基本采掘情况、井(坑)上下重要自然要素、生产设施的位置及其相互几何关系,用以指挥生产(建设)活动所必须的图纸。 2.专用矿图:指主要供地测及其它部门掌握和分析有关地测资料而绘制的图纸。 3.日常用图:指专门绘制的、日常生产和正常业务活动所需要的图纸。 本《规定》只规定了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的基本要求,未列入的其它的矿图,按有关规程要求和实际需要绘制。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第9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测量图1.矿区井田分布图;2.矿区地形图; 3.矿区测量控制网图。 第10条矿区(矿务局)必须具备的地质图1.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 2.矿区或区域地质构造纲要图(如构造简单也可与地形地质图合并); 3.矿区煤岩层对比图; 4.矿区地层综合柱状图; 5.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 6.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 其中矿区综合柱状图、矿区煤系地层综合柱状图及矿区主要地质剖面图可与矿区地形地质图或基岩地质图合成一幅图。 第11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水文地质图1.矿区水文地质图; 2.矿区主要含水层等水位线图。 第12条矿区(矿务局)必备的各种图纸,其比例尺根据矿区情况自定。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 用矿图 第13条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1.井田区域地形图,比例尺1:1000~1:5000

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办法

测绘院 成果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我院质量方针,提高我院项目生产质量管理水平,加强项目成果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实现成果质量目标,依据《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院质量体系文件及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果,其专业范围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图编制、大地测量,土地规划与设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等。 第三条成果质量管理是指从承接任务、组织准备、技术设计、技术培训、生产作业、检查验收直至交付使用全过程实施的质量管理。 第四条成果质量管理贯彻“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方针,以保证质量为中心,满足需求为目标,防检结合为手段,全员参与为基础,使我院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 第五条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项目生产质量监督管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质量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技术质量管理科。 第二章质量管理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项目成果质量管理实行院与生产单位的分级负责制。 第七条岗位职责: (一)院长是质量管理体系的最高管理者,确定本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院质量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对提供的项目成果承担质量责任。 (二)总工程师负责制定保障成果质量的实施办法、规定、细则等文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和质量争议;项目技术设计(或实施方案)、技术总结(或技术报告)的审批;审定项目成果的交付验收。总工程师对成果质量监管负主要责任。 (三)技术质量管理科负责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编制年度质量计划,贯彻技术标准及质量文件;负责项目技术设计(或实施方案)、技术总结(或技术报告)的审查和项目成果的最终检查;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抽查,并对所检查验收成果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处理质量问题。 (四)各生产单位负责组建项目部,任命项目经理,安排人员及设备,开工前与甲方沟通,实施项目成果的过程检查及后续服务。生产单位负责人为成果质量第一责任人,各生产单位副职负责本单位技术质量工作,负责本单位项目实施中的技术指导和过程检查。各生产单位可设立项目质检员(可兼职)。 (五)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指导下组织编写项目技术设计(或实施方案)及技术总结(或技术报告),负责实施项目部技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测量人员的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1. 负责日常施工测量工作,负责精密网控制点的保护工作,按相关测量标准、规范设计单位提出的精度标准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各阶段的测量放样工作。 2. 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各自管段测量设计交底,制定测量方案,点收设计移交的精密控制点,签署交接桩纪要。 3. 负责在设计精密控制网基础上根据施工需要加密施工控制点。 4. 在复测过程中发现差错资料与现场不符时,应立即书面上报建管办,以便及时处理。 5. 负责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保存、使用精密测量成果。 6. 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监理要求提交相关测量资料。 7. 各分部负责各分部测量仪器设备保养、标定,负责加密控制网测量资料的整理与管理,项目经理部对分部的上述工作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8. 在项目经理部统一组织下按要求进行竣工测量。 第二条工程测量的基本内容,主要如下: 1. 土建工程施工测量。 2. 建筑物、构筑物变形测量、。 第三条测量依据 1. 经批准采用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测量方案。 2.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3. 《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 12897-2006) 第四条所有施工放样测量都必须进行换手测量。对工程项目的关键测量科目必须实行彻底换手测量,一般测量科目实行同级换手测量。彻底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人员、仪器计算资料;同级换手测量须更换测量和计算人员。 第五条各分部指定专人负责测量工作和监控量测工作,并任命一名责任心强、测量技术水平高、具有相应资历的技术人员为测量主管工程师,负责组织和实施各项测量工作,随时处理测量过程中的问题。负责测量的技术人员和测量工应保持稳定,以保证持续有效地工作。 第六条测量人员必须熟悉国家行业的有关测量规范、施工规范、工程设计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工程测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测量机构设置和测量人员管理 1、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总工程师及架子队技术主管必须抓好测量管理工作,项目部、分部、架子队必须安排一名专职测量工程师主抓测量工作。 2、分部专业测量工程师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五年以上现场测量经验,熟练掌握常规工程测量的全过程,能进行工程测量设计和数据处理工作。 3、架子队测量工必须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丰富的现场测量经验,熟悉各种常规工程测量仪器的操作要点和使用方法,能进行常规测量计算工作。 4、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各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特别是专业测量工程师和主要测量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调换工作岗位或调离。特殊情况非调换不可,必须经上一级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由本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各项测量交接(测量资料、桩橛)要清楚,交接手续要齐全,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并形成纪要作为资料保存。 5、主要测量人员名单、上岗证、工作简历分别上报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工程部存档。 第二条测量工作标准依据 成渝客专工程测量精度要求高,实施作业要求规范严格,各测量人员严格执行铁建设(2006)189号,客运专线无碴轨道铁路工程测量暂行规定及成渝客专有关测量规定。 第三条测量工作范围及职责 1、工作范围 集团公司项目部

根据我管段的工程情况,集团公司项目部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参与全线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复测工作; ○2对特大桥和地形、线形复杂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控制测量工作; ○3对分部的结构物控制测量进行换手复测; ○4负责组织对分部的工程复测进行核对,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对分部测量队上报的长大隧道、特大桥、重点曲线大桥的控测资料进行复核。 各分部 根据分部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分部测量队负责以下工作: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与分部项目有关的工程交接桩、复测及隧道、特大桥的布网控测工作。 ○2负责本分部的工程交接桩、复测、竣工测量,并将测量成果向所属施工单位办理移交。 ○3对桥梁中线桩难以直接测定或轴线布局达不到精度要求的特大桥进行控制测量及墩台中心的测定。 ○4对于特大桥和线形复杂的曲线大桥等大型项目进行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5负责对本分部和相邻分部之间结合部的控制测量和贯通测量。 ○6负责铺设轨道贯通和竣工测量及永久桩橛的埋设。 ○7定期对本分部工程项目进行复测核对,一般情况下,每三个月不少于一次。 架子队 ○1参加集团公司项目部、分部两级组织的交接桩、复测及重点工程的控制测量工作。○2负责保护集团公司、分部精测队交给的导线桩、中线控制桩和水准基点桩。 ○3负责本队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放样测量。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规定(全,特好)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制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煤炭工业出版社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的通知 中煤总生字[1992]第15号 各直管公司、矿务局、各省(区)煤炭厅(公司)、北京矿务局: 现将《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从即日起与《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一并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以上两个规定制定新图例的实施细则,并报各公司备案。确因地质采矿条件特殊,对新图例及两个规定的个别条款不能执行而需自定时,须经省级管理部门批准,报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备案。 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 1992年1月11日

目录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图的种类 (3) 第一节一般规定 (3) 第二节矿区(矿务局)必备的专用矿图 (4) 第三节生产(建设)矿井必备的基本矿图和专用矿图 5 第四节生产(建设)露天矿必备的矿图 (6) 第三章矿图的绘制 (8) 第一节基本要求 (8) 第二节图纸的材质及分幅 (8) 第三节矿图的精度 (9) 第四节矿图的绘制 (10) 第五节矿图的管理 (11) 第四章矿图的管理 (12) 第五章交换图 (13) 附录各矿图的绘制内容及注记要求 (14)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34) 第二章一般要求 (34) 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35) 第四章注记 (36) 第五章《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补充规定及说明 (37)

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煤矿地质测量图(以下简称矿图)是煤矿的重要技术基础资料,是地质测量工作的主要成果之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加强矿图技术管理工作,实现矿图标准化,更好地为煤矿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是依据国家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煤矿地质、测量的各种现行规程和各矿务局(矿)的实际情况制订的,是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所属各矿务局(矿)绘制矿图的技术依据。 第3条绘图工作的主要任务 1.汇集各种地质、测量的基础资料,编绘成各类矿图,为煤矿设计、建设、生产、安全等部门提供不同比例尺的图纸资料。 2.将生产,建设的进度和变化情况,及时填绘在图上,反映生产建设的真实面貌。 3.学习和研究绘图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高绘图技术,以满足生产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4条绘图工作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和地测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各级领导应重视绘图工作,按质量标准化要求,

矿山测量管理规定

衡阳市矿山测量管理规定 衡阳市矿山测量管理规定 矿山测量是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全市矿山测量工作不断得到加强,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但随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的不断强化和矿山测量技术的不断发展,对矿山测量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矿山测量中存在的各种弊端逐渐明显。为进一步规范矿山测量活动,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测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对全市矿山测量管理工作规定如下: 一、测绘资质查验 凡从事矿山测量项目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且具有矿山测量业务范围。矿山测量项目的发包方在发包前要查验矿山测量任务承揽人的测绘资格,不得向不具有矿山测量业务范围的测绘单位或个人发包测绘业务。省外来衡承揽测绘业务的持证测绘单位,应经省国土资源厅测绘行业管理处备案;市外来衡单位,需持相关证件到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勘查科备案后,方能承揽矿山测量任务。凡不具备矿山测量资质条件或未经测绘管理部门备案许可的省(市)外单位或个人,不得承揽本市矿山测量业务,否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二、测绘业务备案 凡从事矿山测量项目的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测绘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公正、质量第一的原则;必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测绘生产、技术、质量管理规定,且应采用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测绘单位有权拒绝委托单位或者项目施工单位提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不合理要求,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并对测绘成果质量终身负责,不得伪造和粗制滥造测绘成果,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委托单位的合法权益。 承揽矿山测量项目的持证测绘单位,施测前须向项目所在地测绘管理部门进行测绘业务备案,并提交测绘示范合同文本、《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参加测量作业人员的《测绘作业证》复印件、测绘项目技术设计书等。备案后,由测绘管理部门出具《矿山测量项目业务备案书》 后方可施测。 三、测绘成果验收

工程测量及测量复核制度

测量复核制度 第一条总则 测量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工程进度与工程质量必要而重要的手段。它既是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又为施工和运营安全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依据。做好工程测量管理,提高测量成果质量,是防止测量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和保证。 第二条项目部测量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测设、三级复核”的测量制度。 (一)“三级管理”是指公司、项目部、工区按照规定的职责范围实施分级管理;各级工程管理部作为本级履行管理职能的具体部门,实行系统垂直管理。 (二)“两级测设”是指项目部(测量班)、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两级测设机构进行测设。项目部(测量班)主要进行施工过程中的放样测量、测设工作,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主要进行控制网的复测、联系测量结果复核以及现场放样的抽检。 (三)“三级复核”是指工区、项目部、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三级复核。工区测量复核主要是指现场放样测量和对项目部测量成果的复核。项目部测量复核主要包括现场换手测量复核;公司(临时组建测量队)复核包括项目部测量成果的复核、控制网的复核和放样复核等。

第三条施工交接桩 (1)项目交接桩事宜由项目部总工程师负责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联系办理。 )交接桩时,工程管理部要按设计部门提供的线路控制桩表,2(.基线桩表、水准点表等逐个进行点交,做好桩位状况(名称、标志钉、桩材、完好程度、受损状况、有无护桩等)的检查记录,建立桩位标识。 (3)接桩完毕后,填写交接桩记录,并将缺桩和桩撅损坏情况填写清楚,交接工作完成后,双方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第四条复核测量 (1)复测前,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测量方案策划书,明确测量的内容、人员分工、时间要求、资料报告等内容。 (2)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队(组)负责项目的桩点资料交接和施工测量,提交测量成果书,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查,报监理单位审批后实施。 (3)隧道长度6 公里以上、产值超过1 亿元的工程项目,测量方案策划书报上级工程管理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测量成果报告书经上级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4)复测时,以原测设桩位为准,发现问题与原测设人员探讨并取得一致意见。以基线坐标控制的铁路站线,要核对新旧设备、设施间相对关系,满足限界和设计要求。 (5)复测时,应采用两种不同的方法或两人换手测量的方法进行。

煤矿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管理制度 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地前提条件,是技术管理工作地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矿井规模的逐步扩大,搞好测量工作,提高测量水平,成为防止测量事故发生,合理开发矿山资源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巷道测量 1、地测科在接到给线通知单后,要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原始资料进行解算,并现场踏勘,制定测量方案;如果实际情况与通知单内容有冲突,要二次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 2、测量时如需影响测量区域内施工作业时,及时通知调度室。 3、测量仪器入井前必须派专人对测量仪器进行检查,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方可入井使用,在操作中发现仪器有问题,应及时停止测量工作,禁止带病作业。 4、测量时,测量人员必须按照《煤矿测量规程》相关限差要求进行施测,记录人员要保持记录本清洁工整,草图清楚,数据真实可靠,前后视人员要服从指挥调度,确保测量有序进行。 5、记录本和计算台账要求封面、目录、施测示意图、业码、起算数据来源、操作人员、记录人员、前视人员、后视人员、测量日期、对算日期、计算人员、对算人员等内容齐全。由于各种原因,记录错误时,应划掉并注明原因。所有记录、计算禁止涂

改,如写错应划掉在上方重写;记录本和计算薄的计算者和对算者要求本人签字。 6、新开工巷道起算数据的抄录,要由两人单独抄录,并进行现场检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在井下点号不清时,应量边检查起算点,违反此规定造成测量事故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7、开口定向标定工作应独立进行两次,重要巷道在开口前用全站仪粗略定向,掘进5—8米后及时进行二次精确定向工作,标设中腰线,并留设一组固定中线点(不少于3个)。 8、出井后,实测资料要及时交由地测组组长进行整理,备注草图和说明,并对实测数据进行计算,并将测量结果进行展绘,做到“当日事,当日毕”。 9、计算结果由地测组组长及地测工程师进行对算并实行签字程序,对算完成后交予地测科科长进行审核,经检核合格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并符合相关规程规定后方可作为下次测量计算的起算数据及成果点使用,同时上报技术总监。 10、内业计算完成后,应及时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和生产施工进度图,达到随测随填。 11、单位工程结束后,实地标定值都应与设计资料比较,计算误差是否在限差范围内,若误差较大要查找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为以后工作提供借鉴。 12、地测科成员必须对井下各地点工作面情况准确掌握,严格按照技术科提供的数据和要求进行施测,对于与要求不符的时

1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施工测量 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项目部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管理工作。 1.2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的技术管理工作,施工测量方案的审核,对工程测量定位、基槽放线进行验收,并定期对测量放线抽查验收。 1.3项目测量工程师负责本工程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交底的编制、参加日常施工测量的验线工作,以及各项测量记录的填写、报审等工作。 1.4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做好工程测量工作。 1.5所有施工测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法规、规范进行施测。 二、施工测量中的制度 2.1施工测量准备工作 2.1.1组建测量组 项目经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建测量组,所有测量人员持证上岗;公司技管中心对公司的施工测量人员进行不定期的专业培训。 2.1.2施工图审核: 2.1.2.1施工图的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测量工程师、项目测量组相关成员参加。

2.1.2.2施工图的审核包括:审核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机电设备施工图等。 2.1.2.3施工图审核的内容包括:坐标与高程系统、建筑轴线关系、几何尺寸、各部位高程等,并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工程的设计变更文件,以确保测量放线数据准确可靠。 2.1.3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管理: 2.1. 3.1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由建设单位提供。 2.1. 3.2施工测量定位依据点及水准点的交接: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在现场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参加。 2.1. 3.3进行桩点交接时,相应资料必须齐全,一切测量数据、附图和标志等必须是正式、有效、原始文件。 2.1. 3.4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项目部和测量组长各一份。 2.1. 3.5交接桩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测量工程师、测量班组成员对桩点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将问题提交给交桩单位研究解决。 2.1. 3.6测量组应对桩点进行妥善保护、标识,测量组长应经常巡视桩的保护情况,未经项目总工程师同意,严禁破坏或移动。 2.1.4施工测量方案和测量交底 2.1.4.1所有建筑工程施工前均应编制施工测量方案,施工测量方案由项目测量工程师编制,审核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分公司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2.1.4.2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项目总工程师主持、测量工程师负责对测量班组成员、施工队等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施工测量交底。 2.1.4.3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项目测量工程师应不定期进行测量交底,确保施工测量准确。 2.1.5测量仪器和工具的检验校正 2.1.5.1所使用的仪器必须要通过国家注册检定单位检定,保证其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向项目部质检部门出示仪器的检定证书和相关证明。各种测量仪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常规检验校正,在使用过 程中做好维护,使用后及时进行养护;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和鉴定、校正不到出厂精度、超过鉴定周期,以及零配件缺损和示值难辩的仪器。 2.1.5.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程。

矿图标准规范

师宗县煤炭工业局 煤矿矿图技术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师宗县所辖煤矿的矿图绘制及管理工作,在煤炭工业局领导的主导下,由局技术装备科牵头,以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的《煤炭矿井制图标准》和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为依托,充分结合师宗县所辖煤矿的实际特点,在2012年下发的《制图规范》的基础上,特编制《师宗县煤炭工业局煤矿矿图技术规范》(试行)。 一、图纸图幅规定 1、师宗县所属各煤矿在绘制图纸时,要根据各矿实际情况以及本规定,选择适当的图幅进行绘制。 2、要优先使用附表1中所规定的基本幅面。 3、当绘制图纸内容较多或其它原因不能完全显现时,可适当采用附表2及附表3所规定的加长图幅。 图纸基本幅面尺寸 附表1:单位:mm 幅面代号尺寸(B×L) A0841×1189 A1594×841 A2420×594 A3297×420 A4210×297 允许的图纸幅面尺寸 附表2:单位:mm 幅面代号尺寸(B×L) A3×3 420×891 A3×4 420×1189 A4×3 297×630 A4×4 297×841 A4×5 297×1051

图纸加长幅面尺寸 附表3:单位:mm 幅面代号尺寸(B×L)幅面代号尺寸(B×L) A0×2 1189×1682 A3×5 420×1486 A0×3 1189×2523 A3×6 420×1783 A1×3 841×1783 A3×7 420×2080 A1×4 841×2378 A4×6 297×1261 A2×3 594×1261 A4×7 297×1471 A2×4 594×1682 A4×8 297×1682 A2×5 594×2102 A4×9 297×1892 二、图纸图框要求 绘制图纸时,在图纸上必须采用双实线绘制图框,其中:外框线为粗实线,宽度为1.0mm;内框线为细实线,宽度为0.2mm;内外线间距见下图: 图框尺寸 单位:mm 幅面代号A0A1A2A3A4 B×L 841×1189 594×841 420×594 297×420 210×297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

承赤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西安铁路工程有限公司承赤七合同项目部 二0一一年二月 一、职能分工 1、本工地设测量工程师一名,行政和业务上受总工程师领导。测量工程师主要负责如下工作,并对其工作负技术责任: ⑴做好施工测量仪器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其使用效能; ⑵认真建立测量仪器技术台帐,负责每台仪器履历薄的填写; ⑶负责工程项目的交接桩开工前的复测和贯通测量及施工中的各导线点、中线控制桩的测量、水准点复测; ⑷横断面的测量及涵洞结构物的定位,桥墩台的定位测量; ⑸导线点加密及三角网的布控; ⑹检查有关负责人员的测量记录鉴认工作,并负同样技术责任; ⑺按质量程序要求进行测量,并按规定及时标定和定检测量仪器; ⑻场培训测量人员,但不能将高精度、结构复杂的精密测量仪器作为实习之用。 2、测量工程师下设测量组。测量组成员在测量工程师的带领下,主要负责工程开工前交接桩工作;贯通复测;建立重要建筑物控制网;平时施

工放样;竣工测量。 二、测量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为保证建筑物测设的精度,先需建立高精度的施工控制网。施工控制网测量分为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两部分。对设计单位交付的控制桩(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进行复测,以检定控制网的可靠性。 导线网贯通测量成果书由监控工程师批复后,依据导线贯通测量成果,在已知导线网的基础上,进行洞口加密导线网的布设。 2、施工加密控制网由项目部主持,测量工程师负责带领测量组布设、外业测量、内业资料的计算整理。加密导线网以贯通控制桩为基础,采用闭合和附合方式进行测设。加密导线网测量成果书需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放样测量。 3、加密导线网选择在稳定牢固、易于保存且通视良好处,测点粗钢筋锯刻十字丝深埋保护,并用砼灌注捣实,不允许单纯划红线或钉木桩做为控制桩。 4、导线网测量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且复测误差要求如下: ⑴导线长度≤9km″。 ⑵平均边长≤。 ⑶测距中误差≤18mm,测距相对中误差1/8000。 ⑷测角中误差≤″ ⑸测回数(2″级仪器)≤6 ⑹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1/35000。 ⑺极限误差(最大误差)不超过中误差的2倍。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补充规定

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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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实施补充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能源煤总(1989)第26号文《关于印发煤矿地质测量图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统一和明确矿图绘制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引用的标准为《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以下简称《图例》)、《煤田地质标准图例》、《煤矿地质测量图技术管理规定》及其它现行的有关规程规定。 第3条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图例》颁发以前,按老图例绘制的图纸,一幅图(包括正规标准分幅或自由分幅)已绘制达三分之一以上者,仍可继续按老图例绘制,直至全幅图完成。 第4条在执行《图例》过程中,确因有特殊内容需要表示,而〈图例〉中又未作规定者,可自定补充符号,但必须经过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批准,并报总公司备案。 凡新《图例》上已作规定的符号,任何单位都不得按自己的习惯擅自修改。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5条《图例》没有包括的内容:地形部分,一律按国家测绘总局制定由国家标准局颁发的现行的测量图示执行,地质勘探部分执行现行的《煤田地质标准图例》,但《图例》已作规定的符号,一律按《图例》执行。

现行的《图例》是指最新颁发执行的《图例》,新老图例有矛盾时,按新《图例》执行。 第6条在执行《图例》中,允许有一定的灵活性,有些尺寸可自行确定,但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凡《图例》中符号未规定尺寸者; 2.《图例》中符号尺寸虽作了规定,但本补充规定作了说明允许灵活掌握的,3.各单位自己确定的标准,必须在细则中明确规定; 4.尺寸放宽的幅度,各单位要相对统一。 第7条个别符号允许有多种画法存在,是指《图例》规定中已作说明的某些符号。其它符号不允许擅自采取其它画法。 第三章符号的绘制 第8条绘制矿图时,各种符号尺寸大小应符合规范的要求,在符号密集时,可适当缩小或者省略次要符号,但应考虑图纸内容的整体性和一致性,避免因局部缩小或省略造成误解。 第9条符号上下重叠时,可用“共线”绘制。“共线”是指用一条代表性的线条代替两条以上的相互重叠的线条。选取“共线”时,应遵守“取大不取小、取上不取下”(即取重要性大的线条,不取次要的线条;在投影图上取上部线条,不取下部线条)的原则。 第10条线条粗细以国家测绘总局的“点线符号标准表”为准。符号中未标明尺寸的粗线为0.3mm;细线为0.15mm;点的直径为0.25mm;虚线的线划长4mm,线间隔2mm。

采掘工程平面图图例及规定

采掘工程平面图绘制要求 第一章基本要求 第 1条、微机绘制矿图必须做到准确、齐全、及时,符号运用要正确、统一,图纸内容应布置适当,着色准确;微机绘制采掘工程平面图得内容、精度以及绘制方法就是依据《煤矿测量规程》、《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地形图图式》得要求,结合公司得具体情况制定得。本规定未提到得图例及内容仍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得要求执行.第2条、绘制图种与比例尺,采掘工程平面图比例尺1:2000 第 3条绘制内容 1、井田技术边界,保安煤柱及其它边界线,注明名称及批准文号; 2、本煤层以及与开采开采本煤层有关得巷道(主要巷道应注明名称与月末工作面位置,斜巷应注明倾向与倾角,巷道交叉口、变坡以及平行等特征点,在图上每隔50~100mm应注记底板高程); 3、回采工作面及采空区。注记工作面月末位置,平均采厚、煤层倾角、开采方法、开采年度与煤层小柱状,丢煤区应注明丢煤区原因与煤量;注销区应注明批准文号与煤量; 4、永久导线点与水准点,注明点号与高程;临时点根据需要注记; 5、钻孔、勘探线、煤层露头线、风化带、煤层变薄区、尖灭区、陷落柱与火成岩侵入区、煤厚点、煤样点以及实测得主要地质构造;

6、发火区、积水区、煤及瓦斯突出区、冒流砂区等.应注明发生时间等有关数据; 7、井田边界外100m以内得临矿采掘工程与地质情况,井田范围内得小煤窑及其开采等有关情况; 8、煤层底板等高线、根据图面允许情况与实际要求,加绘地面重要工业建筑、居民区、铁路、重要公路、大得河流、湖泊; 9、水闸墙、水闸门、永久风门、防火门、突水点、抽放水钻孔,标注近期巷道、工作面探放水钻孔数量。 第4条图种编绘原则及精度要求 1: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得井巷部分按实际比例绘制,1:2000采掘工程平面图图例符号按相同比例尺得要求绘制。 重要地物与地物轮廓相对附近控制点得平面位置误差<图上0、6mm; 次要地物、地物轮廓<图上0、8mm; 井巷轮廓与最近控制点得相对位置误差<图上0、6mm;两相邻点边长误差<图上0、3mm; 第5条、图面整饰 1、采掘工程平面图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2、矿图一律采用100 mm×100 mm得坐标格网,格网线粗0、10mm。 3、图廓形式:最外为1、0mm粗得黑线,中间隔1、5mm画一条0、15mm粗得黑线,再隔15、0mm宽画0、15mm粗得黑线作为

企业测量技术管理办法

义煤集团XXX有限公司 测量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第一条煤矿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矿山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按照《测绘法》、《煤矿测量规程》、《煤矿测量手册》的相关要求,为了实现我矿测量工作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测量精度,使煤矿测量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我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矿井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2、依据设计,进行采掘、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的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3、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中各阶段的需要。 4、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问题,并为煤矿灾害预防、处理、救护提供准确的测绘资料。 5、定期进行矿井“三量”(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回采煤量)测量;正确反映煤矿采掘关系现状。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的要 求;对煤矿各级储量动态及损失量进行统计和管理工作,对煤炭资源的合理开采进行业务监督。 6、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 7、根据矿区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保护煤柱。参与“三

下”(铁路下、水体下和建筑物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的方案设计和实施。 8、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9、参与本矿区(矿)月度、季度、年度生产计划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测量工作开始前,必须对所要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矿井测量部门应加强对测量仪器的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验、校正和维修,每年必须对所使用的仪器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保证其精度满足要求。 第四条所有测量作业(包括外业和内业),应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对重要的测量工程,还应编写技术设计书,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测量工作实施时,观测者本身要能自主检核,对起算数据的引用和记录的整理要经两人以上校核,对计算成果必须经两人分别独立计算并逐点核对,对提交的成果报告除应经第二人校对外,还要有测量技术负责人把关并签字。测量工作完成后,要对测量资料及时存档。 第五条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矿井测量技术总结,并编制年度矿井测量技术总结报告报上级测量业务部门备案。 第六条矿井测量工作采用统一的1980平面坐标系和1985 黄海高程系统。 第七条地面控制测量部分未规定的其它技术要求和地形测量部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规范执行。 第八条以允许误差作为评定测量精度的标准。 第九条矿井必须配备足够的测量技术人员和满足精度要求的仪器设备,保证能够正常开展矿井测量技术工作。 矿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引进先进仪器和先进设备,推广电子软件计算,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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